汕市教体〔2009〕56号
关于举办汕头市中小学体育教师
首届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粤发〔2008〕22号)指示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中小学体育教师首届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体〔2009〕19号)要求,进一步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加强体育教师岗位技能学习,全面提高体育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基本功,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从而推动我市学校体育工作迈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举办汕头市中小学体育教师首届专业技能大赛.根据比赛结果,市将择优推荐参加省中小学体育教师首届专业技能大赛.请各单位根据比赛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地各学校的比赛,择优组队参加市中小学体育教师首届专业技能大赛.
附件:一,汕头市中小学体育教师首届专业技能大赛方案
二,体育教学设计范例
三,汕头市中小学体育教师首届专业技能大赛参赛报名表
四,汕头市中小学体育教师首届专业技能大赛报名统计表
五,汕头市直属各中小学体育教师名册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中小学 体育教师 技能大赛 通知
汕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8月24日印发
附件一:
汕头市2009年中小学体育教师首届专业技能大赛方案
主办单位:汕头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广东汕头华侨中学
参赛单位: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参赛对象: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师
比赛时间与地点:
1.比赛时间:2009年11月7—8日.
2.比赛地点:广东汕头华侨中学.
六,比赛组别:40岁以上男子组,女子组,40岁以下(含)男子组,女子组.
七,比赛内容:教学基础知识占20%,教学基础技能30%,教学基本技能与基本技术展示占50%.
(一)教学基础知识(20分).
1.理论考试(10分):考试大纲候省教育厅公布.
2.教学设计(10分):报名时报送,参见附件"体育教学设计范例".
(二)教学基础技能(30分).
1.现场教案撰写及说课(10分):根据抽测的基本技能项目撰写教案及说课.
2.队列操练(10分):按解放军队列条例规格要求.原地各种转法(向左,向右,向后转),踏步走-立定,齐步走-立定,跑步走-立定,行进间向左转走,向后转走,向右转走——立定.
4.广播操(10分):各参赛队分中学,小学二组,各自选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系列广播体操中的一套.
(三)基本技能与基本技术(50分).
田径20分;从球类,体操武术两大类中每类各抽一个项目,每个项目15分.
1.田径项目(20分),以下动作均包括基本技能及基本技术:短跑(50米),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正面双手头上向前投掷实心球,跳高(任选一种姿势),跳远(任选一种姿势).
2.球类项目(每项15分).
基本技能:
篮球项目:行进间运球上篮,肩上投篮,高低运球;
足球项目:运球,射门;
排球项目:上手发球,双手传球;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