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项 目 指 南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8年2月
目 录
一,2008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编制说明…… 1
二,2008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须知………… 2
三,2008年度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说明…15
四,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16
五,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编写提纲… 133
2008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
编制说明
为做好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工作,按照我委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的统一安排,特制订2008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须知》.
本《须知》体现了市创新资金常年受理,分批评审原则,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按照本《须知》的要求,申报2008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考虑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衔接,我委将在科技部《200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发布后,公布其新的要求.请注意查看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www.tstc.gov.cn)和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网站(www.innofund.tj.cn).
2008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申请须知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市创新资金")面向在本市注册的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工程"方案,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择优支持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重大项目.
第一章 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
创新资金支持的对象
(一)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重点支持科技部颁布的《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指南》以外的项目,凡符合我市产业和技术政策,且企业有重大发展前景的,经与科技主管部门沟通后亦可酌情申报.
(二)承担创新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服务业类项目另有要求,详见重点说明);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当年注册成立的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再次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必须已经办理完毕已资助项目的验收结项手续.
(三)市创新资金支持的重点
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
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重大项目;
科研院所,行业研发机构,大学以及国际技术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的技术转移项目;
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
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的创业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进吸收再创新的项目,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
(四)市创新资金不支持的对象
不支持的项目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