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杉达学院计算机系
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指导条例
2007年12月
目录
指导思想
具体要求及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
第三章 论文主体结构
第四章 论文格式要求
第五章 科技文献翻译
第六章 论文答辩
第一章 指导思想
1,学校对计算机系本科生的培养目标定位于"为上海和浦东信息技术领域培养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在本科学生教学计划中,学校十分重视实践环节,在第八学期安排毕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结合进行.为了加强对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的指导,规范论文写作标准,保证论文写作的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在学校各项规定的指导下,结合本系培养目标及学科特点制定,并仅适用于本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
第二章 具体要求及毕业设计全过程
3,每名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与论文写作均应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教师通过学校指派,或通过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的企业指定(一般情况下,企业负责技术指导,学校教师负责论文指导).
若是学生自己找到实习单位的,需要自行请该单位安排指导教师,同时由该单位提供相应的指导教师资格证明(中级职称以上),并得到学校确认.否则可学校安排指导教师.
4,凡学生在实习单位从事的工作为非IT行业性质,其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在本校指定的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按照教师要求定期来学校接受当面指导.主题应是与计算机应用技术有关的,否则论文无效.
5,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指定时间范围内向指导教师和计算机学院提交所研究课题的各种报告(详见后述).
7,毕业论文的撰写应符合规范,详见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
8,毕业设计全过程(时间安排):
在第八学期开始即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工作:
开学后四周内,在教师指导下提交毕业论文立题申报表电子文档(格式下载).指导教师及时反馈意见后返回学生,并转发学院审批(学院秘书收).
注:立题原则:
课题难度要适当,经努力在规定时间内能完成要求.
切记:杜绝题目大而空.
理论结合实际,有一定的学术性;
每位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本科论文不宜选综述类题目;
鼓励学科交叉类课题;
(2)开学后四周内,指导教师根据立题申报表写任务书并签字(格式下载),以电子文档发给每位学生.
(3)学生收到任务书后,向指导教师提交开题报告(电子文档,格式下载).指导教师反馈意见,并留存.开题后,论文题目不能再变化;
(4)毕业实践工作中期检查(4月中/下旬—5月前),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交流;
(5)毕业论文初稿审查(5月10日左右),指导教师在反馈意见后进一步做修改;
(6)毕业论文定稿(5月底).
(7)准备纸质文档(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正文,翻译材料).同时准备软件/硬件成果演示(抽查).
(8)准备答辩(演示PPT/答辩讲稿等);成果演示抽查.
(9)分组答辩(6月上旬开始);
(10)6月下旬完成论文评分.
第三章 论文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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