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教职成〔2011〕372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公布2011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有关省属职业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1〕1号)精神,在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和有关职业院校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386个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确定《构建面向平顶山市的城市职业教育和培训新体系研究》等298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立项,其中,重点项目72项,一般项目226项。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深入实施全省职教攻坚计划,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承担项目的职业院校要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职成〔2006〕446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研究与实践,确保高质量完成立项项目的研究任务。
二、切实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今年的项目类型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不再单列规划项目。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要及时将批准立项情况通知项目承担学校和项目主持人,并督促其认真实施。项目主持人所在职业院校要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管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要按照《意见》有关规定和立项申请书中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内容开展研究或实践,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提高项目的水平和效益。
三、按时完成立项项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按时结项。结项时,需提供不少于一万字的研究报告,已发表或被采用的论文、教材、课件、软件、教案等只能作为研究成果的辅助材料,不能作为主体研究成果。其研究成果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对于不能按时结项或成果质量不高的重点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将取消下一年的立项资格。另外,我厅将对重点项目进行中期督查,并在结项时组织答辩。各立项项目主持人要按照《意见》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课题研究,做好中期研究报告,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四、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我们对个别项目的名称进行了修改规范,各单位和项目主持人要认真查对,按现公布的立项项目名称开展研究。
附件:201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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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_ 件
201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