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中塘河整治一期工程
(莘塍段I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瑞安市莘塍镇人民政府
招标监理单位:瑞 安 市 水 利 局
招标代理单位: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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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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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瑞安市中塘河整治一期工程(莘塍段I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安市中塘河整治一期工程(莘塍段I标)已由瑞水【2010】1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瑞安市莘塍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瑞安市中塘河整治一期工程(莘塍段I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总概算约2050万元,位于瑞安市莘塍镇,施工工期为365日历天,此次发包范围为K6+230~K8+720段河道整治,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指2006年3月份以来已完工的单个施工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
4)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无被本市级及地市级,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内(如无限制期或公示期,按通报或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月计);
6)根据浙政发(2009)22号文的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
7)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30号文的有关规定,外省单位还须办理进浙安全生产管理备案登记,并经浙江水利网公示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8)投标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3 月 11 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或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raztb.com)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点击工程名称/链接/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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