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数字定位终端使用协议书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通知》(国办发〔2007〕69号)精神和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成立红线基金通,过红十字会系统免费为在校小学生发放10万台儿童定位数字通信终端(以下简称“定位手机”),在家长和孩子间,建立一条随时沟通的连线。
为使这项公益活动更规范、有序地进行,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联合西城区红十字会,在西城区教委和有关学校的大力支持下,自2010年1月10日开始进行免费发放。儿童定位手机使用说明如下:
1、 认领原则:自愿认领 节约资源 有效使用
2、 资费说明:
1、免费部分—--本项目提供发放的儿童定位手机。
2、终端使用的移动通讯费用和定位平台服务费用家长自理。
移动通讯费:由手机无线通信运营商-北京联通收取。手机后付费号卡月基本费10元/月,赠送新闻早晚报、炫铃、10M GPRS流量,同时绑定5元包30M GPRS套餐。流量套餐超出按照GPRS标准资费收取(0.01元/KB),其他业务执行世界风标准资费。手机预付费号卡月功能费5元/月,赠送来电显示、百姓身边、炫铃、短信签名。同时绑定5元包30M GPRS套餐。流量套餐超出按照GPRS标准资费收取(0.01元/KB),其他业务执行如意通标准资费。详情可拨打10010咨询。
平台服务费:由定位服务平台厂家收取。
基本内容:家长认领手机需承诺使用2年,并预存终端使用的无线通讯费用和定位平台服务费用。共计840元。由通信运营商每月初返还定位手机话费25元,可累计使用,第24个月统一清零。
3、 服务说明:
1、 手机通信运营商仅提供手机号卡及资费,不承担定位误差及用户隐私泄露等责任。
2、 定位信息精确度参照定位服务提供商的标准。
3、 购买人应妥善保管手机,因手机遗失造成的定位信息错误将由使用者承担。
购买人应承诺已充分阅读本协议。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