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校?园合作共同体”教学实践方案
“校?园合作共同体”教学实践体系以培养学生的教师职业能力为目标,以职业实践活动为导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为学生提供体验完整工作过程的学习机会,强调让学生在真实或接近真实的工作情境中进行的实践方式。
“校?园合作共同体”是指由学校和幼儿园构成共同体。学校与幼儿园基于人才培养的共同愿景,共同构建领导管理机构,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共同实施教学实训项目,共同指导和完成学生见习、实习任务,融“教、学、做”一体,形成了“资源共享、人才共育、校?园共管”三位一体的校?园共同体模式。
一、“校?园合作共同体”的前期准备
探讨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或多方)的职责和义务及管理机制。我校负责见习、实习生的选配(自主和选派相结合),保证学生遵守各幼儿园管理制度,派遣学校教学指导教师负责实习生全程指导,向合作幼儿园的教师提供专业发展的指导和培训,开放必要的教育资源等。幼儿园则负责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设施,帮助其开展工作,为我校教师的教育科研提供支持。双方合作组织指导见习、实习工作,安排课程和实践,定期进行评估考核,共享科研信息和成果。
二、“校?园合作共同体”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教学实践工作领导组
1.组成
学校成立教学实践工作领导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校·园合作共同体单位、学前教育系(业务指导)、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美术系等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附属在教务处。
2.职责
(1)制定教学实践计划;
(2)部署实践工作步骤,对有关人员提出指导实践工作要求;
(3)指导、检查整个实践工作,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听取校?园合作共同体单位对我校实践工作的意见(包括幼师生见习/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校实践工作组织等问题);
(4)综合评定学生的实践成绩;
(5)完善教学实践方案,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模式。
教务处职责:
①负责教学实践文件起草;
②负责全校教学实践的具体组织安排;
③了解、掌握、检查教学实践情况并向实践工作领导组汇报工作;
④负责协同与合作幼儿园的协调。
学生处职责:
①负责教学实践学生的行李用品保管。
②对教学实践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并负责其安全、管理。
办公室职责:
①负责教学实践文件印发。
②负责教学实践检查工作中的教师车辆安排。
(二)教学实践工作执行组
1.组成
校·园合作共同体由教学实践工作执行组来开展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收集信息、制定执行计划、实施计划、评估所采取的行动。
教学实践工作执行组共设五个,分别是学前教育系工作执行组、语言文学系工作执行组、艺术系工作执行组、美术系工作执行组及幼儿园工作执行组。
各系部工作执行组成员包括:各系部负责人(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学校教学指导教师、班主任
幼儿园工作执行组成员包括:园长(担任组长)、幼儿园实践指导教师
2.职责
组长职责:
各系(部)工作执行组组长职责
1. 依据学校教学实践方案,制定本工作执行组方案;
2. 联系、落实合作幼儿园及有关班级;
3. 对学生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4. 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并负责其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