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外驾驶证原件——→送常州市外事办国际交流促进中心(常州市城中路上“国旅”楼上)进行现场翻译并出具盖章翻译件;
4、携身份证、暂住证、翻译件、申请书送常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21号窗口办理;
5、经理论考试合格后发给国内驾驶证。
七、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户口落户手续
1、出国留学前非本市户口和本市户口注销的回国留学人员需办理本手续;
2、填写《常州市回国留学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到市留学人员协会提交核办表和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接受单位意见;
3、经审核同意,出国前注销户口的人员(包括本市和非本市)凭核办表、护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到接收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出国留学前未注销户口的非本市人员凭核办表、护照到接收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办理相关迁移手续。
业务受理地点:常州市博爱路129号2203室(常州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
电话:0519-86677276
传真:0519-86677276_____ Email:czrosa@163.com
八、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
1、留学回国人员登陆“中国留学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 进行预审(验证点选择常州);
2、收到通过预审的电子邮件后,到市留学人员协会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3、如实填写申请表后,按申请表中要求准备材料:
4.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
5. 国外所获所有学位证书正本或学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6. 国外所有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须提交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7.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新、旧护照除空白页外需全部复印);
8. 我驻外使(领)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 硕士、博士论文及论文摘要;
10. 获得硕士学位以上者(含硕士)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11. 留学前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到我中心递交申请材料、缴纳认证费并扫描照片和证书原件;
13、在确认申请材料齐全和认证费后,认证系统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认证申请被正式受理;
14、认证通过后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认证证书将由“协会”通知本人签收。
业务受理地点:常州市博爱路129号2203室(常州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
电话:0519-86677276
传真:0519-86677276
Email:czros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