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玉林博白刘氏 > 国立台湾大学美国北加州校友会刘氏奖学金办法
  • 国立台湾大学美国北加州校友会刘氏奖学金办法

    免费下载 下载该文档 文档格式:PDF   更新时间:2011-10-01   下载次数:0   点击次数:1
    文档基本属性
    文档语言:Traditional Chinese
    文档格式:pdf
    文档作者:Lin,chi-hsien
    关键词:
    主题:
    备注:
    点击这里显示更多文档属性
    国台湾大学文学院教师评鉴办法
    88 12 月 18 日 88 学第 1 学期第 1 次文学院院务会议通过 88 12 月 28 日第 2135 次政会议修正通过 92 1 月 15 日 91 学第 1 学期第 2 次文学院院务会议修正通过 92 6 月 20 日 91 学第 2 学期第 2 次文学院院务会议修正通过 92 10 月 7 日第 2311 次政会议修正通过 93 12 月 22 日 93 学第 1 学期第 2 次文学院务会议修正通过 94 1 月 25 日第 2374 次政会议通过 95 6 月 21 日 94 学第 2 学期第 3 次文学院务会议修正通过 95 8 月 15 日第 2444 次政会议通过 97 1 月 9 日 96 学第 1 学期第 2 次文学院务会议修正通过 97 1 月 22 日第 2510 次政会议修正通过 993月17日98学第2学期第1次文学院务会议通过 99 4 月 20 日第 2619 次政会议修正通过并自 99 5 月 3 日文学院(99)发字第 41 号函 发布施 1001月5日99 学第1 学期第4次院务会议修正通过 100 1 月 25 日第 2655 次政会议修正通过并自 100 2 月 9 日文学院(100)发字第 9 号 函发布施 1006月1日99 学第2学期第2次文学院院务会议修正通过 1006月21日第2674次政会议修正通过并自1007月4日 文学院(100)发字第65号函发布施 1011月4日100学第1学期第2次院务会议修正通过 1012月21日第2705次政会议通过并自1013月15日文学院 (101) 发字第23号函发布施
    第一条 国台湾大学文学院(以下简称「本院」)为提升教师之研究,教学及服务水准, 依本校教师评鉴准则第九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院专任教师均应接受评鉴.应接受评鉴期间,未提出或所附资实致影响评 鉴结果者,以通过. 第三条 各级教师评鉴办法如下: 一,凡本院聘任之各级教师於校服务第三,由院实施第一次评鉴. 二,通过第一次评鉴者,讲师及助教授每隔三,副教授及教授每隔五,由院 实施再评鉴. 三,评鉴通过者,院方应叙明由通知受评教师,并由院协调系所,学位学程给 予协助一至二(自评鉴未过之次学期起算),再由院进覆评,覆评仍通 过时,应经提院及校教评会决议续聘. 四,教师如为自本校其它单位转入现职单位,其应受评期限应将原单位服务之时间 计入. 五,教师於升等通过后,其应评鉴之期限,自该次升等通过后起算. ,各级教师对评鉴结果有议者,得依「国台湾大学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组织 及评议要点」之规定,於接获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向该委员会提 出申诉. 七,本院专任教师应经评鉴通过后,始得提请升等.副教授以下教师如并计其他机 构资已符合升等资,而主动要求提早评鉴者,经本院同意后,得办评鉴. 第四条 凡最近一次评鉴通过者,得申请教授休假研究,且自次一起予晋薪,得 在外兼职或兼课或借调,亦得延长服务或担任校内各级教评会委员或政,学术 主管. 经覆评通过者,自次起,恢晋薪及兼职,兼课及借调之权.至前项所其他 权之恢,应符合其相关规定. 第五条 副教授及教授符合下条件之一者,得免办评鉴: 一,获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曾获颁教育部学术奖或国家讲座. 三,曾担任国内外著名大学讲座教授经本校认可者. 四,获聘为本校特聘教授者. 五,曾获颁国科会杰出研究奖三次以上,或甲种 (或教授级,副教授级) 研究奖 (或 优等奖)十次以上者. ,曾获本校教学杰出奖二次或教学优奖十五次者 (一次杰出等同八次优奖) . 七,曾获其他教学,研究,服务奖项,成果具体卓著,经各系,所,学位学程向院 及校方报准免办评鉴者. 符合前项各款条件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经所属系所签报院评鉴小组审查后, 向校方推荐为免评鉴教师. 第条 教师获国科会奖项及主持或共同主持该会研究计画期间折算杰出研究奖或甲种奖 规定如下:
    一, 九十四起,获国科会各处核给三期最高一级计画主持费等同杰出研究奖一 次. 二, 八十九学以前所获一次国科会杰出研究奖得抵二次甲种研究奖;九十一学 以后所获一次国科会杰出研究奖得抵三次甲种研究奖.获国科会吴大猷先生纪 奖或中央研究院轻学者研究著作奖,每一奖项得抵二次国科会甲种研究奖. 主持或共同主持国科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所定专题研究计画,依下规 定折算国科会甲种奖: (一) 九十三学上学期以前开始执之国科会研究计画,主持或共同主持一 半等同甲种研究奖一次;自九十三学下学期开始执之国科会研究 计画,主持或共同主持二等同甲种研究奖一次.折算时,以计画实际执 期间处.但执中之计画其执期间未满一者,以一计. (二) 同期间主持或共同主持二件(含)以上国科会研究计画时,仅得以一件折算 甲种研究奖. 三, 同一研究案之主持或共同主持经及所获奖项,仅得以较有方式之一采认为免 评资格. 四, 教师以国科会奖项计入免评资格时,其研究计画之主持或共同主持期间如与该奖 项奖助期间有重叠者,重叠之主持或共同主持期间得采计为免评资格. 五, 国科会杰出研究奖受前二款规定之限制.国科会吴大猷先生纪奖仅第一奖 助期间应依前款规定处. 第七条 教师经核定免办评鉴后,如有违反教师法或聘书所定教师应负义务,由所属系,所, 学位学程检具佐证资,送经本院教师评鉴小组及本校教师免评鉴资格审议小组确 认并报校长核定后,取消其免评资格. 经取消免评资格者,应於次学接受评鉴,且三内得申请免办评鉴. 第八条 受评鉴教师因生产,育儿或遭遇重大变故而拟延后评鉴时,得检具证明经院方同意 及校方核准后,延后评鉴一至二.但延后评鉴期间,得校外兼职,兼课或借调. 教师因病假或育婴假而职停薪者,职停薪期间计入应受评鉴限内.该教师 应接受评鉴之,如仍在职停薪期间内,其评鉴得顺延至职停薪期间届满回 校任职后,本院第一次评鉴时办. 第九条 本院教师评鉴及覆评由本院教师评鉴小组办.小组由院长,各系,所,学位学程 推选之委员及二至三名校外委员组成.院长为小组召集人及会议主席,每系,所, 学位学程得各推选免评鉴之教师一名为小组委员,校外委员则由院内委员遴选具学

    下一页

  • 下载地址 (推荐使用迅雷下载地址,速度快,支持断点续传)
  • 免费下载 PDF格式下载
  • 您可能感兴趣的
  • 广西玉林博白刘氏事件  广西玉林博白东平刘氏  广西玉林刘氏  广西玉林博白县醒狮队  广西玉林博白杀人新闻  广西玉林博白梁氏醒狮  广西玉林博白新闻东平  广西玉林博白打架事件  广西玉林博白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