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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ZIBO QIXIANG TENGDA CHEMICAL CO.,LTD.)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胶厂南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深 南 东 路 5047 号 深 圳 发 展 银 行 大 厦 10 层 )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齐翔腾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拟发行股数: 6,500 万股 发行价格: 【 】元 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发行后总股本: 25,956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车成聚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董事长车成聚先生同时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 本 次 发 行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 前 股 东 所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持股份的 实际控制人车成聚先生之婿郑立辉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流 通 限 制 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及期限, 股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东对所持 股东鑫方家投资有限公司,旭光兆宇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富丰化 股 份 自 愿 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汇和盛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理想科技发展 锁 定 的 承 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诺 托他人管理其分别所持的 700 万股,300 万股,200 万股,200 万股, 100 万股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 5 位股东因 2007 年度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420 万股,180 万股,120 万股,120 万股,60 万股,自 2008 年 3 月 28 日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或者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实际锁定期限视发行上市 时间按照孰长原则执行),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 12 月 21 日
    1-1-1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齐翔腾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2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齐翔腾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 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9,456万股,本次拟发行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为25,956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本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车成聚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董事 长车成聚先生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车 成聚先生之婿郑立辉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鑫方家投资有限公司,旭光兆宇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富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联汇和盛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理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分别所持的700万股, 300万股, 200万股,200万股,100万股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5位股 东因2007年度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420万股,180万股,120万股,120万 股, 60万股, 自2008年3月28日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或者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实际锁定期限视发行上市时间按照孰长原则执行),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 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致的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下游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趋向一致,宏观经济波动对公 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2008 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 产品的销售价格同比均呈下滑趋势,尤其是公司拳头产品甲乙酮.国内甲乙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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