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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综述
1.1.1 为规范统一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作要求,提高水资
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水旱灾害能
力,充分发挥灌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农业和
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通则.
1.1.2 本通则适用于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技术改造.小
型灌区可参照执行.
1.1.3 灌区管理单位在批准的总体规划基础上,按轻重缓急制订
分年度实施计划,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年度
实施方案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报送主管部门审
批.
1.1.4 灌区改造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应符合工程建设的有关
规定.
1.1.5 改造建设资金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适当扶持.
1.1.6 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
家与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目标
1.2.1 提高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和灌溉保证率,缓解水源供需矛
盾,减缓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1.2.2 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1.2.3 促进灌区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1.2.4 推进灌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
1.3 基本原则
1.3.1 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基础,以节水增效为中心,依靠科技
进步,通过综合措施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效率,实现
灌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3.2 根据区域国民经济与农业发展和水资源的承载力,合理确
定灌区的产业结构和规模;灌区水资源的配置既要考虑各地区国
2
民经济各用水部门当前和长远的需要,又要考虑生态环境用水的
需求.
1.3.3 灌区改造方案要与区域国土规划,流域综合利用规划和区
域及流域水资源利用等规划相协调.
1.3.4 为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和提
供保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通过灌区改造推动
农业现代化进程.
1.3.5 实现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旱,涝,风,沙,
碱,渍综合治理,提高灌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区域生态
环境.
1.3.6 在改造同时,要特别重视对灌区管理设施的改造和灌区管
理体制,运营机制的改革,逐步建立灌区良性运行的发展机制.
1.3.7 坚持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改造相结合,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与提高管理水平相结合,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管理措施,政策
措施相结合,灌区改造与灌区改革相结合,实现建设一片,受益
一片.
1.3.8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技
术水平,选择适应当地条件的灌区改造措施与模式;既要注重新
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也要注重经济实用技术与方法的应
用.
1.3.9 坚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安排实施影响灌区
全局 ,浪费水严重部分的改造.
1.3.10 在灌区改造中,要重视调动社会和受益者参与灌区改造
和管理的积极性.
3
2 灌区现状分析与评价
2.1 一般规定
2.1.1 现状分析与评价要求客观,科学,系统,真实,并遵循工
程与管理并重,全面与重点兼顾的原则.
2.1.2 分析评价范围以审查通过的灌区范围为准.
2.1.3 分析评价所依据的各项基础数据要具有可靠性,合理性与
一致性,原则上应采取正式发布的统计资料和灌区实测资料.采
用灌区本身的统计数据要反复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1.4 分析评价中的专业术语及单位表达方式要采用相关规范中
规定的标准术语或专业界通用术语与概念.采用非标准或非通用
术语时,应给出注释说明或定义.
2.2 分析评价内容与要求
2.2.1 现状分析评价包括对社会经济,水土资源,工程状况,水
资源利用效率,管理体制改革,经营管理水平和生态环境等方面
分析评价.分析评价应包括至少如附表1中的内容与指标.
2.2.2 分析评价的各项内容要用同一的基准年,要尽量选取资料
较为齐全的最近年份为基准年.
2.2.3 与渠系有关的内容与指标应按斗渠以上和斗渠及以下两部
分分别分析评价.
2.2.4 现状分析评价应采用日历年.应以调查,搜集,整理,分
析利用已有资料为主,分析中要注意各项内容间的衔接.
2.2.5 社会经济分析应以发布的统计资料为准,采用灌区进行的
典型调查统计资料时要进行复核,并特别说明.
2.2.6 水土资源分析评价应在农业,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水资
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分析灌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与开发潜
力,土地质量,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潜力,根据水资源条件,
统筹考虑城镇生活,工业,畜牧养殖,农业灌溉与生态环境等用
水需求,进行水量平衡分析.在优化配置水土资源的情况下,确
定合理的灌溉规模.
4
2.2.7 工程现状应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及相关
规范标准,定性与量化相结合分析灌区工程状况,包括田间灌溉
技术与量水设施状况.要尽量应用对比分析及占总量的百分比来
说明情况.
2.2.8 管理体制状况应从斗渠以下工程群管与斗渠以上国管两个
方面论述,尤其应重点说明以用水户参与管理为主的灌溉管理的
改革情况与管理单位机制改革与增效情况,要用具体事例与数据
说明问题.
2.2.9 灌区经营管理水平中,应说明灌区供水结构和收入来源与
构成,水费计收情况,水费与综合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等,同时,应对灌区的信息化建设与现代化管理进行分析评价
2.2.10 灌区生态环境包括灌溉水质,灌区自然水体水质,土壤
质量,植被以及土壤侵蚀等方面内容,应采用相关专业部门的评
价结论.分析评价或补充有关数据,应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
2.2.11 灌区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主要由灌溉水利用效率和单方
水生产率来描述.应同时分析不同环节,如渠道输水,田间灌溉
等水利用效率,归纳总结浪费水最严重的环节.
2.3 灌区存在问题及改造必要性分析
2.3.1 存在问题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在考虑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水土资源匹配问
题与开发利用现状的合理性;上下游,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矛盾
分析;
2 农业结构,尤其是种植结构的合理性;
3 灌区灌排工程与配套建筑物,量水设施对现状与未来农村
与农业发展以及高效用水要求的满足程度;
4 现状工程管理,灌溉管理体制与高效用水要求的适应程
度,水价改革存在问题等;
5 灌区生态环境问题.
2.3.2 灌区改造的必要性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以水土资源评价和农业与社会经济发展预测为基础,分析
近,中,远期水资源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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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考虑现有技术水平与技术发展的条件下,根据当地水资
源利用实际水平,分析灌区节水潜力及进行改造对缓解水资源供
需矛盾的作用;
3 灌区改造对灌区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提高,小康社会建设
的作用;
4 灌区改造对当地以及区域社会经济的影响与作用;
5 灌区改造对促进灌溉管理(包括信息化建设),增强灌区
服务功能等方面的作用;
6 灌区改造对灌区内及上下游生态系统改善的作用.
6
3 技术改造主要指标
3.1 设计标准
3.1.1 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取值和计算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规范》GB 50288-99第3.1.2条和3.1.3条规定.若灌区内自然
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应结合灌溉分区分别确定灌溉设
计保证率.不仅灌溉用水量要满足设计要求,而且要保证供水及
时.
3.1.2 设计排涝标准的取值和排涝模数的计算符合《灌溉与排水
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第3.2.1条至3.2.4条规定.其
中,水田蓄雨水深的计算应以水稻节水灌溉制度为基础.
3.1.3 设计排渍标准的取值和排渍模数的计算除应符合《灌溉与
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第3.2.5条至3.2.9条规定
外,还应满足作物结构调整后多种作物同时生长的要求和提高复
种指数的要求.
3.1.4 灌溉渠道,排水沟道和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其分类
和级别,分别达到《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和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的规定.
3.1.5 灌溉水质标准必须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的规定.用微咸水
作为灌溉水源时,应采用咸,淡水混灌或轮灌的方式防止土壤盐
碱化;用工业或生活污废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必须经过处理.
3.2 灌排渠系布置
3.2.1 灌区改造要充分利用已有水利工程设施.通过沟渠疏浚整
修,配套,渠系建筑物改造,达到"引得进,排得出,降得
下".
3.2.2 灌区总体布置要满足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当前和长远的需
要,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划,国土规划,流域综合利用规
划,农业区划和生态建设等规划相协调.
3.2.3 灌溉分区要与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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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沟,渠,路,林,田统一规划,实现"五分开,两控制"
(即灌排分开,高低分开,内外分开,水旱分开,可利用水源与
排污分开;控制内河水位,控制地下水位).严格控制各行业污
水排放,改善水质和水生态环境.
3.2.5 灌排渠系布置除应满足渠线短,控制范围大的要求外,应
兼顾行政区划或农民用水者协会分布,方便管理,有利于划小量
水单元和满足独立配水与量水要求.
3.2.6 主要建筑物及填方渠道等重要渠段的上游应设置泄水闸,
渠;干渠,支渠,和位置重要的斗渠末端应有退水设施;有冻害
的地区,应设置足够退水设施,以保证冰冻前所有渠道能及时退
水.
3.2.7 渠系布置应有利于发挥库,塘,堰的调节与反调节作用,
但渠道不宜穿过库,塘,堰.
3.2.81 渠道不应布置在坝上.
3.2.9 对渠道沿线山(塬)洪应予截导,防止进入灌溉渠道;受
风沙影响严重的地区和渠段,应采取措施防止沙土进入灌溉渠
道.必须引洪入渠时,应保证渠道安全.
3.2.10 渠系布置应有利于收集利用灌溉回归水;井渠结合灌区
应通过地面水与地下水的联合调度运用,提高灌溉水的重复利用
率.
3.3 灌溉用水量
3.3.1 灌溉用水量应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灌溉水源的供水能力相
一致,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3.3.2 作物灌溉制度应依据当地的灌溉试验资料制定;缺少资料
的地区可参考基本条件相近地区的试验资料;也可按水量平衡原
理拟定灌溉制度,参考作物腾发量应按彭曼-蒙蒂斯公式计算.
3.3.3 设计灌溉制度应有利于提高降水利用率,降低灌溉定额,
符合节水,高效和优质要求.
3.3.4 水稻灌溉制度应根据"浅湿"等控制灌溉模式确定.
3.3.5 水资源紧缺地区,灌溉制度宜根据作物不同生育阶段对水
分需求的敏感性和迫切性,采用灌关键水等非充分灌溉方式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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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设计灌水率的确定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第3.1.7条规定.
3.4 灌排系统改造设计
3.4.1 灌溉系统的输,配水能力和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应满足作
物多样化的要求,并兼顾改善灌区生态环境的要求.
3.4.2 灌溉系统除应满足输水能力和输水效率方面的要求外,还
应满足控制流量与水量的要求.
3.4.3 新修渠道与沟道的纵横断面设计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
设计规范》GB 50288-99规定;改建渠道与沟道应复核其过水能
力,控制面积及其纵横向稳定性.
3.4.4 在利用原有水工建筑物时,应复核其水力要素,进行老
化,病害诊断和处理,达到安全运行要求.
3.5 灌溉水利用系数
3.5.1 渠系水利用系数,对于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5;中型灌
区不应低于0.65;小型灌区不应低于0.75;全部实行井渠结合的
灌区可在上述范围内降低0.1,部分实行井渠结合的灌区可按井
渠结合灌溉面积占全部灌溉面积的比例降低;井灌区采用渠道防
渗不应低于0.90,采用低压管道输水不应低于0.97.
3.5.2 田间水利用系数,水稻灌区不宜低于0.95;旱作物灌区
不宜低于0.90.
3.5.3 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0;中型灌区不
应低于0.60;小型灌区不应低于0.70;井灌区不应低于0.80;
喷灌,微喷灌区不应低于0.85;滴灌区不应低于0.90.
3.6 渠道衬砌
3.6.1 对原有渠道进行防渗处理时,应重新设计渠道的纵横断
面.
3.6.2 大,中型防渗渠道宜采用坡脚或底面为弧形的非标准形断
面,小型渠道宜采用U形断面.
3.6.3 地下水位高于渠底或渠道基质透水性差时,应设置排水设
施.
3.6.4 采用刚性材料防渗时,应设置伸缩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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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标准冻深大于30cm的地区,当衬砌渠道的地基冻胀量大
于允许位移时,应采用防冻胀技术措施.
3.6.6 渠道防渗率,大型灌区不应低于40%;中型灌区不应低
于50%;小型灌区不应低于70%;全部实行井渠结合的灌区可降
低15-20个百分点,部分实行井渠结合的灌区,可按井渠结合灌
溉面积占全部灌溉面积的比例降低;井灌区固定渠道应全部防
渗.
3.6.7 大,中型灌区宜优先对支渠及其以上骨干渠道进行防渗.
3.6.8 灌排两用渠道若必须进行衬砌,宜采用板桩式衬砌.
3.7 田间工程
3.7.1 灌区改造中田间工程典型设计,斗,农渠布置与设计,田
间道路与林带布置等应满足《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的规定.
3.7.2 旱作物灌区应平整土地,畦灌田面坡度应为1/800 ~
1/300,水平畦灌田面坡度应不大于1/3000,沟灌田面坡度宜在
1/500~l/200之间.
3.7.3 自流灌区畦田长度不宜超过75m,提水灌区和井灌区畦田
长度不宜超过50m,畦宽不宜大于3m,并应与农机具作业要求相
适应.
3.7.4 灌水沟长度不宜超过l00m,间距应与作物行距相协调.
3.7.5 水稻灌区应格田化,且不得串灌.格田规格平原区以长
60~120m,宽20~40m为宜,面积不大于0.3hm2,山丘区可根据地
形作适当调整.土地平整应以格田为基本单元,格田田面高差应
小于3cm.
3.8 灌水方法与技术
3.8.1 井灌区低压管道输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田间固定管道用量不应少于90m/hm2.
2 支管单向供水时,其间距不应大于75m,双向供水时不应
大于150m.
3 出水口(给水栓)间距不应大于100m,宜用移动管与之
连接进行灌溉.
4 应设有安全保护,排水,泄空等装置.寒冷地区尚应设有
10
防冻害措施.
3.8.2 喷灌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喷灌应满足设计风速条件下的喷洒水利用系数与均匀度要
求,不得漏喷,不得产生地表径流.
2 喷灌雾化指标应满足作物要求.
3 管道式喷灌系统应设有控制,量水,排水设备和安全保护
装置.
4 中心支轴式,平移式和绞盘式喷灌机组应保证运行安全,
可靠.
5 轻型和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单机控制面积分别以3hm2
和6hm2为宜.
3.8.3 微灌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微灌用水必须经过严格过滤净化处理.
2 微灌应满足均匀度要求,不得产生地表径流.
3 应安装控制,量水,排水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
4 条播作物移动式滴灌系统灌水毛管用量不宜少于
1500m/hm2.
3.8.4 水稻采用浅湿控制灌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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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4.1 可供水量分析
地表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应考虑已有水源工程的引,蓄水能
力.引水枢纽或水库枢纽都应在现有的规模下,按长系列的水源
实测流量或入库径流资料和灌区多年用水过程,经过调节计算确
定工程的可供水量.若累计了多年的运行管理资料,且上游水资
源状况变化不大,也可利用水源工程实际可引进的或提供的水资
源量确定.可供水量是水源可提供的水资源量,水源工程可引进
的或可调蓄供应的水量,水源允许的引用水量三者之中的最小
者.
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或可开采量,应考虑维持地下水均衡
和可开采能力.一般情况下,只能开采可持续补给的浅层地下
水,较稳定的泉水.地下水可利用资源应是补给量,开采能力二
者中的较小者.
水资源量的计算还应考虑水质状况.只有符合水质标准的水
才能认为是可利用的水资源.可供水量分析中应留足环境用水
量.
4.1.1 地表水水资源量
1 以河流为水源地表水资源
灌区灌溉用水的总取水量以及取水量在年内的分配,应该满
足供水河道所属流域的整体规划方案或对于各用水单位分配方
案,对于小型河道,在尚没有河道用水整体规划方案的情况下,
演算河道可供水量时,应该考虑在灌溉工程的使用年限内,整个
流域用水量的变化及河道来水量的变化.
当取水流量远小于河道的流量的条件下,主要校核外河水位
变化的情况下,引水工程的可引水量是否满足用水要求.
根据节水改造工程所确定的灌溉设计标准,需要确定河流的
径流量以及年内的时程分布.河川径流量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
长系列法,代表年法,代表站法,等值线法和降雨径流关系法
等,同时应分析计算河流径流量的年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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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具有水文站点的河流,应采用实际观测的径流资料进行
径流量分析,所采用资料的年限一般不少于30年,受水利工程,
用水消耗,分洪决口影响而改变径流情势的测站,还应进行还原
计算,将实测径流系列修正为天然径流系列.对于径流资料少于
30年的地区,需要根据邻近测站的长系列资料或降雨量资料进行
径流量资料的差补和延长.根据得到的径流量资料,可以利用适
线法确定符合设计标准的设计年径流量.要特别注意灌水临界期
水资源量,选取相对不利的条件进行分析.
对于径流观测资料不足的地区,可以根据等值线图法或水文
比拟方法推求设计径流量.
径流量的年内分配可以采用典型年同倍比法或典型年同频率
法.
2 以水库为水源的地表水资源
对于具有较长水文系列资料的大中型水库,可以通过长系列
法进行水库调节计算确定可供水量,水文系列资料的长度一般不
少于30年.调节计算应与需水量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时间长度相一
致,一般以月或旬为单位.由于人类活动对于径流的影响十分复
杂,在水库上有由于人类活动发生变化时,需对实测资料进行修
正,还原计算水库天然径流量.对于水库与用水区之间具有较长
距离的灌区,应合理分析水库至灌区之间河道的区间径流量.
对于资料较少的中小型水库,一般可采用典型年法,逐月或
逐旬进行径流量分析计算.方法是在水库年径流量频率曲线上选
取与灌溉设计保证率相对应的2,3个年份作为典型年,对于各典
型年进行径流量计算,经分析比较后,选取年径流量较小的代表
年作为设计典型年.对于年调节水库,要特别注意丰枯周期的影
响,不要选取只包含丰水周期或枯水周期的系列.
对于缺少径流资料的中小型水库,可以利用来水或用水估算
兴利库容.
3 内部溏堰水量的分析计算
灌区内的塘堰主要承接当地径流,当塘堰可作为当地的供水
水源时,应对灌区的塘堰数量,有效容积,塘堰承雨面积等基本
情况及调蓄特征进行调查,可利用复蓄次数法,抗旱天数法和塘
堰径流法进行估算.
(1) 复蓄次数法
复畜次数是塘堰所提供的灌溉水量为其有效容积的倍数.塘
堰的供水量可用以下公式进行估算:
W=nV (m3/亩)
式中:
W: 灌溉季节塘堰的可供水量,m3/亩;
V: 单位面积上塘堰的有效容积,即为塘堰的总库容减去
考虑养鱼和种植等需要留下的垫底库容,m3/亩;
n: 塘堰的复蓄次数.可通过调查和观测得到.
(2)抗旱天数法
通过干旱年份塘堰的抗旱天数和作物的需水强度,计算塘堰
的平均抗旱能力
W=te
式中:
t: 塘堰的抗旱天数,天;
e: 塘堰供水作物的田间耗水强度,m3/亩/天.
(3)塘堰径流法
各时段的塘堰供水量由下式推求:
iiiiFPWηα667.0=
式中:
Wi: 某一时段的塘堰产水量,m3/亩;
αi: 同一时段的径流系数;
Pi: 同一时段的降雨量,mm;
F: 塘堰的承雨面积系数,亩/亩;
ηi: 同一时段塘堰蓄水的有效利用系数.
小型栏河闸(坝)的引水量可以通过分析灌溉期平均流量或借鉴
抗旱天数等方法估算.
4.1.2 地下水资源分析
农业灌溉面积广,用水量大,在以地下水作为主要供水水源
的灌区,应以开发浅层地下水(包括浅层潜水与浅层承压水)为
主,深层承压地下水只能作为特殊干旱年份的后备水源.在地下
水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应以丰补欠,达到多年水量平衡.
1 地下水供水计算分区和计算时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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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灌区内的地下水开采利用条件差异较大,应根据含水层特
征,地形,地貌,地下水位埋深以及地下水的开采利用条件进行
分区.地下水补给量可以月为计算时段,以地表水灌溉的灌区,
补给量计算时段可以年为计算时段.
2 地下水资源计算
灌区地下水的总资源量可以利用以下水均衡方程确定:
oi
oiVV
A
QQ
W +
=
式中:
W: 地下水资源量;
Qi: 地下水均衡区在均衡时段内的地下水入流水量;
Qo: 地下水均衡区在均衡时段内的地下水出流水量;
A: 均衡区面积;
Vi: 均衡区在均衡时段内的地下水总补给量;
Vo: 均衡区在均衡时段内的地下水总排泄量.
地下水的总补给量主要包括降雨入渗补给,灌溉入渗补给,
河渠补给,越流补给,人工回灌补给及其他类型的补给.地下水
的总排泄量主要包括潜水蒸发,越流排泄等.补给量和排泄量中
各分量的计算结果应和地表水资源分析中有关的计算结果相互印
证.
3 水文地质参数的确定
地下水资源分析中所涉及的水文地质参数主要包括降雨入渗
系数,潜水蒸发系数,给水度,含水层渗透系数,灌溉入渗回归
系数,渠系渗漏补给系数,地下水开采系数等,这些参数可以根
据灌区的试验资料确定,也可以引用当地经过鉴定的地下水资源
评价报告中所采用的参数值,在没有上述资料的情况下,可以移
用邻近类似地区的相应资料,但是,必须对于参数的移用结果进
行充分的论证.对于井渠结合灌区,需论证井渠结合的用水比
例.
4.1.3 其它水资源
其他水资源主要包括处理后的城镇污水和微咸水.城镇污水
只有经过集中处理后,按照污水处理的规划用途,以及分配给农
业的用水量确定灌区可利用的污水资源量.微咸水的地下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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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可以根据微咸水的分布面积上的地下水补给量和地下水的消耗
量之差确定,微咸水的可利用量由微咸水的资源量与其可开采系
数确定.在我国沿海地区,可考虑海水淡化用于灌溉的可能性.
4.2 需用水量分析
4.2.1 作物需水量分析
确定作物需水量首选通过田间试验方法直接测定的试验结
果,或取用自然地理条件类似的邻近地区的灌溉试验站的观测成
果,或从已鉴定过的作物需水量等值线图中选定.当缺乏合适的
实际资料时,可通过某些计算方法确定作物需水量.
1 经验公式法
(1) 对于水稻田和土壤供水充足的旱作,可采用以水面蒸发
为参数的需水系数法计算作物需水量,计算公式为:
ETci= αi E0i
或 ETci= aE0i+b
式中,
ETci 某阶段的作物需水量,mm或mm/d;
E0i 与ETci同阶段的水面蒸发量,采用601型或80cm口径蒸
发皿的蒸发值,mm或mm/d;
a,b 经验常数;
α 需水系数,为需水量与水面蒸发量的比值.
(2) 对于旱作物,在土壤水分不足而影响高产的情况下,需
水量随产量的提高而增加,可采用以产量为参数的需水系数法计
算作物需水量:
ET = ΚY 或 ET = ΚYn+c
式中,
ET 作物生育期内总需水量(m3/mu);
Y 作物单位面积的产量(kg/mu);
K 以产量为指标的需水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
n,c 分别为经验指数和常数,可通过试验确定.
2 通过参照作物需水量计算作物需水量方法
这种方法需要首先计算参照作物需水量,然后利用作物系数
修正,得到某种作物的实际需水量,即
ETci= Κci ET0i
式中,ETci 计算时段的作物需水量,mm或mm/d;
Κci 相应时段的作物系数,指某时段作物需水量
与相应时段参考作物需水量的比值,可由当
地或邻近灌溉试验站取得,或从作物需水量
等值线图中查得,30万亩以上灌区有条件时
宜按下式计算:Kc=a′+b′LAI;
其中,a′,b′-经验常数与系数,可取自当地
或邻近灌溉试验站试验资料;
LΑΙ-叶面积指数.
ET0i 该时段的参照作物需水量,mm或mm/d.
参照作物需水量是指土壤水分充足,地面完全覆盖,生长正
常,高矮整齐的开阔(200m以上的长度和宽度的地块)矮草地
(草高8~15cm)上的蒸发量,一般指这种条件下苜蓿草的需水
量.它是各种气象因素影响作物需水量的综合指标,只与气象因
素有关.参照作物需水量可采用修正的彭曼公式计算,也可采用
国际上普遍认为计算最为精确的彭曼-蒙特斯公式计算(参考
《美国国家灌溉工程手册》,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8).
修正的彭曼公式为:
1
0
0
0
+
+
=
γ
γ
p
p
ER
p
p
ET
an
i
式中,ET0i 计算时段的日平均参照作物需水量
(mm/d);
p
p0 海拔高度影响温度函数的改正系数.其中p0
为标准大气压,p0=1013.25(hPa);p为
计算地点的平均气压(hPa),可根据计算地
点高程及气温从气象图表中查得,或按公式
直接计算出改正系数:
16
+=273
110400100
t
H
p
p
其中,H 计算地点海拔高程(m);
t 时段平均气温(°C)
γ
标准大气压下的温度函数,其中 为平均气
温时饱和水气压随温度的变化率, =
t
ea
d
d
,其中ea为饱和水汽压(hPa),t为平
均气温(°C), 可按气象学中的马格奴斯公
式计算:
()
()t
t
a
a
e
e
t
+×=
+
=
273
45.7
101.6
273
11.4683
2
γ(=0.66hPa/°C)为湿度计常数;
Rn 太阳净辐射,以所能蒸发的水层深度计
(mm/d).可用如下经验公式计算,或从有
关表格中查得,或用辐射平衡表直接测取;
()
+
+=
N
n
eT
N
n
baRRdkan9.01.0079.056.075.04σ
其中,Ra 大气顶层太阳辐射(mm/d),依据当地纬度和计算月
份从天文表中查得;
a,b 用日照时数计算太阳净辐射的经验系数,其值与地区条件
有关,应根据各地辐射观测资料分析选用;
n和N 分别为实际日照时数(h/d)和最大可能日照时数(h/d),N
值可依据当地纬度和计算月份从天文表中查得;
σ 斯蒂芬-波尔兹曼常数;
Tk 绝对温度,可取273+t(°C);
σ Tk 黑体辐射(mm/d);
Ea 干燥力(mm/d),可用如下经验公式计算:
17
18
)de()(aaeBuE +=2126.0
其中,ed 当地实际水汽压;
u2 为离地面2m高处的风速(m/s),其它高度的风速应换算
为2m高处的风速;
B 为风速修正系数,在日最低气温平均值大于5°C且日最高气
温与日最低气温之差的平均值 t大于12°C时,B = 0.07 t-
0.265;其余条件下,B = 0.54.
4.2.2 灌溉制度分析
灌区的降水,土壤,水文地质条件有较大差异时,需分区确
定灌溉制度.
当灌区可供灌溉的水资源能够充分满足作物各生育阶段的需
水量要求时,需制定节水高产的灌溉制度,否则,制定非充分灌
溉条件下的灌溉制度.
节水高产的灌溉制度应通过丰产灌水经验,灌溉试验及水量
平衡原理分析计算三种结果相互检验确定.
1 用水量平衡原理确定水稻灌溉制度,应针对水稻秧田,泡
田和生育期各阶段分别计算.水稻生育期的灌溉定额为淹灌与湿
润灌各阶段灌水定额之和.此结果应与全生育期水量平衡计算相
吻合.
2 用水量平衡原理确定旱作物灌溉制度,同样需针对播前期
和生育期两个阶段分别计算.
3 非充分灌溉制度
对缺水地区,拟定灌溉制度时宜考虑进行非充分灌溉.
旱作物非充分灌溉可采用减少灌水次数的方法,即减少对作
物生长影响不大的灌水,而保证关键时期的灌水;也可采用减少
灌水定额的方法,控制灌水量使其只达到田间持水率的一部分,
不使土壤达到最大田间持水率.
水稻非充分灌溉可采用浅,薄,湿,晒相结合的方法,除了
返青期田面保持薄水层以外,其它时期都是以控制稻田的土壤水
分变化来设计灌溉制度,灌溉控制的上限是土壤饱和含水量,下
限为饱和含水量的60%~70%.
4 盐碱化地区灌溉制度
对需要改良盐碱土或次生土壤盐碱化的防治地区,拟定作物
灌溉制度时还应考虑满足冲洗定额的要求.冲洗定额应根据田间
试验资料确定,缺乏资料的情况下,可采用下式估算:
L = L1+L2+E-P
式中
L——冲洗定额(mm);
L1——冲洗前计划冲洗层内的土壤含水量与田间持水率
的差额(mm);
L2——为冲走计划冲洗层内过多的盐分所需要的水量
(mm),可利用经验系数法或以溶质运移理论为基
础的方法计算;
E——冲洗期内蒸发损失量(mm);
P——冲洗期内可利用的降雨量(mm).
考虑到灌区土壤的水盐均衡,应考虑正常灌溉的土壤盐分的
淋滤定额.
4.2.4 灌溉用水量分析
1 灌区净灌溉用水量与毛灌溉用水量可分别采用公式
(4.2.4-1)和(4.2.4-2)计算.
)24.2.4(
)14.2.4(
1
=
=∑
=
η
α
j
n
i
iij
W
W
mAW
式中 Wj——某时段灌区净灌溉用水量(m3);
A——灌区灌溉面积(hm2);
∑
=
n
i
iim
1
α——灌区净综合灌水定额(m3/hm2);
n——灌区内该时段灌溉作物种类数;
αi——第i种作物的种植比,其值为第i种作物的灌溉
面积与灌区灌溉面积之比;
mi——第i种作物在该时段的灌水定额(m3/hm2);
W——某时段灌区毛灌溉用水量(m3);
η ——灌溉水利用系数.
19
2 灌区净综合灌溉定额应在对灌区前景规划及种植结构调整
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3 灌区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应在征求当地农业部门意见的基础
上,根据当地气候,土壤,种植习惯,水土资源,劳力等条件,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宏观调控要求,采用按作物种类及
重要性,依次安排,逐步调整的方法,分区确定各种作物的种植
面积和复种指数,选定作物种植结构的最佳方案.
4 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按公式(4.2.4-3)计算.
η=ηsηf (4.2.4-3)
式中 ηs ——渠系水利用系数;
ηf ——田间水利用系数;
5 渠系水利用系数可由各级渠道的渠道水利用系数连乘求
得.
6 渠道水利用系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当地渠道净,毛流量实测值,或有条件类似地区的实测值
时,按公式(4.2.4-4)计算:
d
dj
Q
Q
=0η (4.2.4-4)
式中 η0 ——渠道水利用系数;
Qdj,Qd ——分别为渠道净流量和渠道毛流量(m3/s);
(2) 无实测资料时,可采用公式(4.2.4-5)计算:
Lσ
η
1
1
0+
= (4.2.4-5)
式中 σ ——渠道单位长度输水损失系数(率)(1/km);
L ——渠道长度(km).
(3) 渠道单位长度水量损失率可取自实测资料.缺乏实测资料
时,可采用下列方法计算:
1) 土渠渗水不受地下水顶托的条件下,采用公式
(4.2.4-6)计算:
m
djQ
K
=σ (4.2.4-6)
20
21
式中 K——土壤透水性系数,可从表4.2.4-1中查
得;
m——土壤透水性指数,可从表4.2.4-1中查
得.
表4.2.4-1 土壤透水性参数
渠床土质 透水性K m
粘土 弱 0.700.30
重粘壤土 中弱 1.300.35
中粘壤土 中 1.900.40
轻粘壤土 中强 2.650.45
砂壤土 强 3.400.50
2) 土渠渗水受地下水顶托的条件下,需用公式
(4.2.4-7)修正:
σ′= ε′σ (4.2.4-7)
式中 σ′——受地下水顶托的渠道单位长度输水损失
系数(1/km);
ε′——受地下水顶托的渗水损失修正系数,可
从表4.2.4-2中查得.
表4.2.4-2 土壤渗水损失修正系数
地下水埋深(m) 渠道净流
量
(m3/s)
20000 20000~66730 30~1 <1
渠系水利用系数 0.55 0.65 0.75
9 管道水利用系数设计值不应低于0.97.
10 旱作灌区田间水利用系数设计值不应低于0.90;水稻灌
区田间水利用系数设计值不应低于0.95.
4.2.5 灌区的工业用水
灌区内工业用水量可根据工业生产总值以及万元生产总值的
用水量分析得到,灌区内工业生产总值应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发展
规划确定,因工业结构和工业用水措施的不同,工业用水定额地
区差异较大,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可以参考表4.2.5-1提供的数
据.
23
表4.2.5-1: 不同地区的万元工业用水量
水平
年
松辽
河
海河 淮河 黄河长江 珠江
东南诸河
西南诸河
内陆
河
平均
1997 114.149.6 61.3 93.1126.5126.958.998.9136.5 98.6
2010 48.0 20.0 24.5 46.062.0 51.0 24.066.078.0 44.4
2030 16.5 8.5 10.5 17.525.0 19.5 10.036.033.0 17.9
2050 8.0 5.0 6.0 8.0 13.5 11.0 6.0 21.018.0 9.9
4.2.6 生活用水及生畜用水
城乡生活用水量主要决定于人口数量和用水定额,灌区内的
人口数可以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规划确定,也
可以根据所提供的人口增长率,直接推算设计规划年的人口数
量.城镇及农村人口的用水定额可以参考表4.2.6-1提供的数
据.
表4.2.6-1: 不同地区的城镇及人口的用水定额[1] 单位:升/(人.年)
项目
水平
年
松辽
河
海河 淮河黄河长江珠江
东南诸河
西南
诸河
内陆
河
1997 114 182 138 130 207 326 177 212 125
2010 155 200 155 145 215 335 190 225 135
2030 165 220 170 160 230 345 210 240 145
城镇生活用水定额 2050 175 235 185 175 245 355 230 255 155
1997 91 70 68 54 88 153 104 76 64
2010 105 85 80 65 100 165 115 90 90
2030 115 100 100 80 110 175 130 105 105
农村生活用水定额 2050 125 120 120 100 125 195 145 120 120
4.2.7 环境及生态用水
生态环境需水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维持河道生态环境所必
需的水量,冲沙用水量,湿地及湖泊的生态用水量,保护和恢复
下游生态植被所必需的水量等.
4.3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灌区的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应根据灌区的可利用水资源,土
地资源,土地利用结构,作物种植结构,灌溉用水量,工业及人
24
畜用水量进行综合分析,在已确定的灌溉设计标准的条件下,分
析灌溉工程的灌溉能力,应根据灌区的现状和发展,进行综合分
析和方案比较,为灌区发展的规模提供依据.
4.3.1 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条件,生态环境要求,并
结合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复核灌区的总面积,耕地面积,灌溉
面积和非灌溉面积,研究灌区灌溉面积的土地利用系数,确定续
建配套灌溉面积的范围和位置,以此作为水土平衡计算的依据.
4.3.2 作物种植结构调整与分析
复核灌区农林牧的灌溉面积,根据灌区所在地的农业结构调
整的战略布局,结合灌区的基本情况和水资源状况,考虑市场对
于农产品的要求,符合"两高一优"现代化农业的需求,进行种
植结构的分区,合理确定不同分区在规划水平年的农,林,牧的
比例和粮食,经济作物种植比例.
4.3.3 供需平衡计算
根据规划水平年的灌溉面积,作物种植结构和种植比例,不
同作物的灌溉制度,计算农业用水量.确定生活用水,环境用
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的用水次序,对于不同的供水水源(如
塘堰,区间径流,河道供水,水库供水和地下水等),确定供水
次序,采用长序列法或典型年法进行水量平衡计算,对于可供选
择组合的方案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经济合理的水土资源平衡方
案.
25
5 总体布局
5.1 一般规定
5.1.1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中的总体布局,要遵循以现有工程
布局为基础,上下游兼顾协调,水土资源合理利用,旱,涝,
洪,渍综合治理,沟渠,路合理布局以及与区域土地利用规划,
流域水利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5.1.2 总体布局中灌排工程规模的确定应根据水土资源评价成
果,土地利用结构,作物种植结构,灌溉制度,灌溉用水量,灌
区内城乡及工矿企业用水量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方案比较.
5.1.3 灌溉系统和排水系统的布置应协调一致,满足灌溉和排涝
要求.灌溉系统要以节水增效为中心,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
水分生产率;排水系统要有效地控制地下水位,防止土壤盐碱化
或沼泽化.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灌区生态环境改善和社
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1.4 灌区应按照蓄泄兼筹的原则,选定防洪标准,对原有工程
进行防洪校核,并将防洪工程纳入灌区的总体布置.
5.1.5 自然条件有较大差异的灌区,应区别情况,结合社会经济条
件,确定灌排分区,并分区进行工程布置.
5.1.6 井渠结合灌区,机井的布局,除应符合水土资源平衡规定
外,尚应满足地下水动态平衡和防治土壤盐碱化,沼泽化的要
求.
5.1.7 提水灌区应根据地形,水源,电源和行政区划等条件,按
照总功率最小和便于运行管理的原则进行泵站的分区,分级布
局.
5.1.8 山区,丘陵区灌区应遵循高水高用,低水低用的原则,采
用"长藤结瓜"式的灌溉系统,并宜利用天然河道与沟溪布置排水
系统.平原灌区宜分开布置灌溉系统和排水系统;可能产生盐碱
化的平原灌区,灌排渠沟经论证可结合使用,但必须严格控制渠沟
蓄水位和蓄水时间.
26
5.1.9 沿江,滨湖圩垸灌区应按照以排为主,排蓄结合,内外水
分开,高低水分排,自排提排结合和灌排分开的原则布置灌排系
统和必要的截渗工程.
5.1.10 灌区道路,桥涵的布置,应与灌排系统及田间工程的布置
相协调.灌区防风林,经济林等专用林带及防沙草障等,可按国家
现行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布置,并充分利用渠,沟,路旁空地种植树
木.
5.1.11 灌区居民点布置应服从灌区总体规划要求,并应少占耕地,
选择在地基坚实,地势较高,水源条件较好和交通方便的地点.
5.2 渠首建筑物布置
5.2.1 渠首引水工程布置应根据河(湖)水位,河(湖)岸地形,地
质条件和灌溉对引水高程,引水流量的要求,采用无坝引水或有坝
(闸)引水方式.
5.2.2 渠首工程的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引水设计高程适宜,
灌溉供水量充足,且管理运用灵活,方便;引水口通畅,稳定,必
要时对与其相连接的上,下游河(渠)段进行整治;各个建筑物
布置相互协调;多泥沙河流上的渠首,采取有效的防沙措施,防止
推移质泥沙和过量的悬移质泥沙进入干渠;严寒地区或有防漂要
求的渠首,防止冰凌和其它漂浮物进入干渠.
5.2.3 无坝引水渠首引水口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河,湖
枯水期水位应能满足引水设计流量的要求;应避免靠近支流汇流
处;位于河岸较坚实,河槽较稳定,断面较匀称的顺直河段,或位
于主流靠岸,河道冲淤变化幅度较小的弯道段凹岸顶点下游处;
在弯道段河势不稳定的情况下,可根据高,中,低水位时不同弯曲
半径所形成的弯道形态,采取必要的防洪护岸措施.
5.2.4 采取侧面引水,正面排沙的有坝(闸)引水渠首,其进水
闸应位于溢流坝一端或两端的河岸上,冲沙闸宜紧靠进水闸布置.
在多泥沙河流上,还应在进水闸前设置拦沙坎;在冲沙闸前设置有
导流墙分隔的沉沙槽,并在闸后设置冲沙槽.
5.2.5 有坝(闸)引水渠首位于水量较丰沛的多泥沙河流,或坝(闸)
上,下游水位差较大时,可采取表层引水,底部廊道排沙的引水方
式.
27
5.2.6 位于多泥沙河流上重要的大型渠首工程,其防沙,排沙设
施的布置方案,应通过水工模型试验确定.综合利用的渠首工程,
船闸,筏道不应与电站同侧布置,且不宜与进水闸同侧布置.
5.2.7 从河道取水的灌溉泵站站址选择和总体布置,应根据地
形,地质,水源,动力源等条件确定,并应满足防洪,防冲,防淤
和防污要求.取水口应选在主流稳定靠岸,能保证取水的河段.
取水建筑物布置应考虑河床变化的影响,并与河道整治工程相适
应.
5.2.8 从多泥沙河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应采取防沙,沉沙,排沙
和抗磨蚀等措施,控制过泵水流挟沙量不超过7%.不具备自流引
水沉沙,冲沙条件时,可在岸边设低扬程泵站并布置相应的沉沙,
冲沙设施.
5.2.9 高扬程提水灌溉工程,应根据灌区地形,分区,提蓄结合
等因素确定一级或多级设站.多级设站时,可结合行政区划与管理
要求等,按整个提水灌溉工程动力机装机功率最小的原则确定各级
站址.
5.3 灌溉输水及排水系统布置
5.3.1 灌溉渠道系统不宜越级设置渠道.灌溉渠道系统布置应符
合灌区总体设计和灌溉标准要求,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5.3.2 "长藤结瓜"式灌溉渠道系统的布置,除应符合第5.3.1
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渠道不宜直接穿过库,塘,堰;
渠道布置应便于发挥库,塘,堰的调节与反调节作用;库,塘,
堰的布置宜满足自流灌溉的需要,必要时也可设泵站或流动抽水机
组向渠道补水.
5.3.3 渠道的纵,横断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保证设计输水能
力,边坡稳定和水流安全通畅;各级渠道之间和渠道各分段之间
以及重要建筑物上,下游水面平顺衔接;末级渠道放水口的水位
高出平整后田面进水端不少于10cm;渗漏损失量较小;占地较少,
工程量较小;施工,运用和管理方便;有通航要求时,还应符合航
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5.3.4 渠道横断面应根据灌溉面积,沿线地形,地质条件以及
边坡稳定的需要和是否衬砌等因素,按接近水力最佳断面进行布
置.
28
5.3.5 泄(退)水渠道的纵,横断面的布置方法与灌溉渠道相同,
但其边坡系数应比相同条件下的灌溉渠道稍大.泄(退)水渠道的
岸顶超高和宽度,可比相同条件下灌溉渠道稍小.泄(退)水渠道出
口与承泄区连接处的水位差过大时,应设置衔接建筑物.有条件时,
应利用天然沟谷作为泄(退)水渠道.
5.3.6 输配水系统宜逐步实行监测调度自动化,并首先在干,
支渠采用输配水自动测控技术.测控技术装置应采用经过鉴定的
定型产品.
5.3.7 灌溉管道系统可根据地形,水源和用户用水情况,采用环
状管网或树状管网,其布置应符合相关要求.
5.4 渠系建筑物
5.4.1 灌排建筑物的位置应根据工程规模,作用,运行特点和灌
区总体布置的要求,选在地形条件适宜和地质条件良好的地点.灌
排建筑物的布置应满足灌排系统水位,流量,泥沙处理,施工,
运行,管理的要求和适应交通,航运和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并
宜采用联合建筑的形式.
5.4.2 在灌溉渠道轮灌组分界处或渠道断面变化较大的地点应设
节制闸;在临近分水闸或泄水闸的渠道下游,可根据需要设节制
闸.
5.4.3 渠道跨越河流,渠沟,洼地,道路,采用其它类型建筑物
不适宜时,可选用渡槽.渡槽轴线应短而直,进,出口应与上,下
游渠道平顺连接.
5.4.4 渠道穿越河流,渠沟,洼地,道路,采用其它类型建筑物
不适宜时,可选用倒虹吸.
5.4.5 填方渠道跨越沟溪,洼地,道路,渠道或穿越填方道路时,
可在渠下或路下设置涵洞.涵洞轴线宜短而直,并宜与沟溪,道路
中心线正交,进,出口应与上,下游渠道平顺连接.
5.4.6 灌溉渠道的引水,分水,泄水,退水处和排水沟出口处均
应设量水设施,并宜与灌排建筑物结合布置.有条件时可采用自记
量水设备.
5.4.7 生产生活用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灌区运行调度指挥中
心,应设在管辖范围内位置适中,靠近城镇,通信迅速,交通便利
29
的地方.机具设备维修车间,物资材料仓库和试验站管理用房,可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4.8 试验站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设置必要的试验室(场),配备必需的仪器仪表和交通运输工
具等;应根据试验任务确定试验场的位置和面积,并提出试验场的
设计.
5.4.9 通信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通信系统的功能应包括
传输各种水文气象,工程运行的检测数据;传输管理部门对工程
运行的各种控制,调度指令;重要设施运行状态的监控以及行政
业务管理通信和对外联系等.
30
6 主要措施
6.1 灌区渠首枢纽——水源工程
6.1.1 大中型灌区的水源工程(现状)为多首制的,即在河道上
(分散)调协多处取水口的,不适应节水灌溉的统一管理要求,
在灌区改造中,不适应节水灌溉的统一管理要求,在灌区改造
中,宜将呈分散状态的取水口合并起来,建成总的取水枢纽,并
相应调整引水干渠的路线.
6.1.2 在多沙河流上的取水口或引水枢纽,根据节水改造要求以
及河道流量变化,对在设计流量下的引水水位保证程度及引水防
沙措施,应进行校核计算和论证.必要时,对原有渠首或引水枢
纽工程进行重新设计和予以改建.
6.1.3 水网圩垸地区的排灌两用泵站,和高扬程提水灌溉泵站,
应按照节水改造要求,对其现状装机容量,提水能力,设备使用
效率等进行校核计算.根据使用情况分类予以按原状保留,局部
改建或重建.
6.1.4 渠井结合灌区的地下水利用水源工程——机井的井位,现
状出水量和设备的提水能力,和使用效率等,应进行统一的调查
并逐一登记.对于不能满足节水改造要求的,要加以调整,进行
技术改造或重新布设.
6.1.5 蓄水工程——水库的改建或重建,参照上述办理.
6.2 渠道防渗衬砌
6.2.1 对原有土渠进行衬砌加固,有利于减少渠道渗漏损失,增
大过水能力.同时,还能减少渠道的维护工作量.其结果是,渠
系水的有效利用率提高,输水时间缩短,渠道的安全程度增加,
维护费用降低.
6.2.2 渠道防渗工程的规划设计,应满足灌区节水改造总体规划
的要求.并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和生态环境等因
素,进行技术论证,确定是否需要防渗,以及采用何种防渗衬砌
工程技术最为经济有效.
31
6.2.3 在渠床底土渗透性强,地下水位相对较低,输水渗漏损失
量大的情况下,一般需要采取衬砌措施,以减少渗漏量.对于高
填方渠,环山渠和修建在陡坡地段的渠道,为避免大量渗漏水引
起渠床沉陷,滑坡和冲刷等,招致变形和破坏,通常也需要衬砌
加固.
6.2.4 并非所有的灌溉渠道都需要衬砌.在渠床底土较粘重,地
下水位相对较高,渠道本身的渗漏损失水量并不大,防渗效益也
不明显,且易于招致冻胀破坏等情况下,可以不必衬砌.对于需
用地表水回灌补源的渠井灌区,部分(特别是田间)灌溉渠道可
以不衬砌,以便利用渠道渗漏回补地下水.但对于输送井水的
(田间)灌渠,仍然需要衬砌,以避免由于渗漏水量损耗而重复
提水,浪费动力.
6.2.5 采用防渗措施要因地制宜.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和需
求,认真地进行分析,权衡利弊得失,然后确定.不能片面地追
求工程"现代化",而在衬砌不宜的地区轻易上马,以致形成大
量工程资金的浪费.
6.2.6 采用渠道衬砌措施,是否需要缩小原有的渠道断面或渠底
纵坡,衬砌后如何保持渠道水位能够满足节水灌溉的进水要求,
以及如何使用与对待原有的渠系建筑物等,都需要进行仔细的分
析研究,作出切实可行的设计和运行方案.
6.2.7 遵照因地制宜和尽量就地取材的原则,合理选用衬砌材
料,结构形式与施工方法.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可能采用新的防
渗材料,新型结构和新的施工工艺,以保证并提高工程质量.在
寒冷与高寒地区,对于防冻胀破坏新技术的采用,应予以高度重
视.
6.3 管道输水灌溉工程
6.3.1 机井灌区的土渠,为防止渗漏损失,相应减少提水动能的
无益消耗,需要普遍地进行衬砌.由于井灌的提水量较小(相对
于渠灌而言),为杜绝水量损失,提高输水速度,缩短轮灌周
期,并方便管理,将原有土渠改成地埋式灌溉输水管道,能够取
得良好的效果.使用隔水性能强和经久耐用的管材以及相应的管
件等设备,经合理布设并精心安装的输水灌溉管道系统(在井灌
区通常利用现有机井井泵的剩余水头,以形成低压输水),在正
32
常运行状态下的输水损失非常小,往往能够达到全部输水系统的
有效利用系数在95%以上.高的甚至达到99%以至100%.(不含
田间用水的有效系数).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输水灌溉工程模式.
与土渠相比,其优越性不容质疑.仅与井灌输水衬砌渠道相比,
其优势在于:
1 田面无明渠,减少占地损失约2~3%或更多;
2 无开敞水面,避免了蒸发损失,且不受沿途侵入物的污
染.
3 由于埋深达到最大冻层深度(一般寒冷地区为
0.6~1.0m),只要冬季注意放空管道里面的余水,就不必耽忧冻
胀破坏,也不受风沙侵蚀和淤积的影响.
4 管理和使用简便,由于是低压管道输水,开机后很快水就
送到地头,而且在田间安装给水栓(出水口)的情况下,像开启
自来水龙头一样,阀门口打开就出水,灌溉用水十分方便.
但是使用当中,也必须注意以下的问题:
1 井泵开机灌水之前,必须打开计划放水口的阀门,避免开
机时在封闭管道系统内出现过高的水压,或形成水槌(水击),
破坏管道.停水时,操作相反,应先停机泵,后关出水口.
2 冻害地区,秋后停灌期间,应将管道内残余的积水放空
(设计中应安排末端放水入排水沟的出口或通道,并在出口处加
盖或安装控制阀门)以免冬季遭受冻用胀破坏.
3 田间放水的出水口或给水栓,由于目标小,容易遭到耕作
机械的破坏.虽要特别加固,做成目标显著的地物.或埋于地
下,掩盖起来.但必须低于机耕作深度高程,且地面要有标志以
免难找到甚至丢失.
4 有关技术规定详见《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井灌区部分)(行标).
6.3.2 渠灌区使用地埋管道代替原有输水渠道,需通过试验论证
后定.
6.4 采用先进的田间灌溉技术
6.4.1 传统的灌溉技术——大畦地面灌溉,在土地不平整情况
下,不仅灌水质量差,而且多系大水漫灌,田间深层渗漏损失
大,跑水现象普遍,形成大量损失,水的利用系数很低.加上渠
33
系渗漏损失,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平均不超过0.4左右.也就是说
引进灌区的水量,损失掉的就占60%左右.
6.4.2 改进地面灌水技术,是我国当前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普遍
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了减少水的损失和浪费,缩减灌水定
额,提高浇地质量势在必行.最直接有效而又简便易行的作法是
实行小畦灌溉,结合平整土地,使灌水定额较大程度的降下来.
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激光控制平地,间隙式波涌灌溉和地膜覆盖
灌溉等,提高田间水的利用率.
6.4.3 采用先进的灌溉技术,如喷灌和微喷灌,滴灌等微灌技
术,使灌水质量和水的利用率都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使用这些
先进技术,必须重视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技术熟练程度,精细
使用和维护设备,还要注意防止喷灌过程中由于大量蒸发而产生
无益消耗.
6.5 节水改造中应重视采用非工程措施
6.5.1 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应充分注意到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
施并举.在投入大量资金对灌区工程进行续建配套,改建和重建
的同时,应特别重视对非工程措施的采用.由于非工程措施的投
资少,见效快,与工程措施配合使用,更能得到持续和巩固的效
果.因此,应加大力度,积极推行.
6.5.2 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制度.节水灌溉制度是农业高效用水的
基础.根据作物不同发育阶段对水分的实际需求,以保持合宜而
适度的土壤含水量为前提依据,制定合理的灌水定额和最有效的
灌水次数,按节水灌溉定额进行科学灌溉.通过灌溉和农艺措施
相配合,调节土壤水分,以期获得最佳的经济产量.科学试验和
生产实践都证明,在作物营养生长期需水量较多,而在生殖生长
开始阶段,可以适度水分亏损而不减产.而在成熟期为了防止倒
伏,保持较低土壤含水量非常必要.例如河北省过去小麦灌水5
次以上,实施节水灌溉以后,现在仅灌2~3次,产量有增无减.
近年来,南方和北方不少地区的水稻栽培,实行"浅湿晒"或
"控制灌溉"的节水灌溉方式,都达到了省水高产的效果.表明
采用节水灌溉制度,适时适量灌好关键水,是投入低,见效快的
有效措施,适合我国国情.
34
6.5.3 与节水灌溉制度相配合,采用各种农业(农艺)节水措
施,能够更有效地节约灌溉用水.如调整作物布局,优化种植结
构,提高农田整体水分利用效率.利用现代生物,基因工程等技
术,培育抗旱增产品种,提高农业用水效率;采用节水高产施
肥,培肥技术,调节土壤肥力,以获得较高的水分利用率;采用
地膜覆盖起增温保墒作用,与不覆盖相比,一般增产20~50%左
右.采用秸杆覆盖,增加土壤有机质,减少无效蒸发,水分利用
效率提高0.48~0.85kg/m3,一般增产10~20%.
6.5.4 开发研究与应用农业高新技术,如推广使用化学节水技术
中的抗旱剂——旱地龙,能节水20~30%,可使作物增产10~15%;
采用农田土地激光控制平整技术,能显著提高土地平整精度和地
面灌水质量.
6.5.5 加强管理改革,提高用水效率.(详见节水灌溉管理章
节)
6.6 排水与灌溉应起相互促进的作用
6.6.1 在灌区节水改造当中,对排水与灌溉的相互关系要有一个
正确的理解和统一的认识.应当树立起两者之间并非相互矛盾,
相互排斥,而且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观点.这已经为大量的灌
溉实践经验和事实所证明.
6.6.2 首先,灌溉与排水量对立的统一体,即通常所讲的"有灌
有排",是灌区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违背这一规律,其结果
(除极个别特殊情况例外)往往招致灌溉效率降低,灌区水分和
盐分得不到有效控制,土地状况恶化,生态平衡遭到不应有的破
坏.发展严重的甚至出现灌溉失效,从而被迫停止灌溉的情况,
使灌溉事业蒙受重大损失.这样的教训是深刻的.
6.6.3 其次,合理排水是有效灌溉的前提条件,前者为后者创造
了有利的物质基础.具体表现为:
1 通过排水系统,有效控制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灌后无
涝渍","灌而不碱",使实施节水灌溉无后顾之忧.
2 通过排水系统,灵活调节地下水位,既能够满足作物利用
地下水的需要,又增加土体容蓄能力,扩大可利用水资源量,为
节水灌溉提供储备.
35
3 排水增加土壤通透性,有控制的排水,能维持稻田的有效
渗漏.
4 排水使地下水中盐分的运移速度加快,提高冲洗水的淋洗
脱盐效果.与无排水压盐相比,单方水脱除盐分的比重增加.若
按相同的脱盐要求来衡量,有排水作用条件下,洗盐灌溉用水量
会相应减少,对节水有利.
6.2.4 灌溉(特别是节水灌溉)对排水也有促进作用:
1 发展灌溉的同时,对排水提出任务与需求.也就是说,灌
溉为排水提供"用武之地",灌溉促进了排水.
2 灌溉用水过量,出现水盐入超的"负平衡"地区,要求排
水介入并发挥作用,将其改变为"正平衡"状态.
3 灌溉用水合理,特别是实施节水灌溉的地区,渗漏损失和
废弃水量减少,使排水负担减轻,已具备一定规模的排水工程,
能够更有效的发挥作用.
4 渠井结合灌区,或沟引提灌的灌区,以灌代排(或带
排),更体现出灌排一体,彼此相依相存.
6.7 灌区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和工程标准
(或控制要求与工程规程)
6.7.1 灌区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简称排水标准),体现为以防
治洪涝,渍害或盐碱化为目标,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控制要求,
以此作为设计排水工程的依据.而工程标准则为满足此种控制要
求,需要制定出的排水工程规格,包括相应的排水设施各要素,
如深度,间距,断面和纵坡等数据.标准的高低决定能起作用的
大小和工程投资量.在现有排水系统进行改建之前,首先要对原
来的设计标准是否仍能满足节水改造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要求
进行检查,然后,对现行排水系统的工程规格是否达到原来的设
计要求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作出改建或重建规划与设计.
6.7.2 按照不同的治理目标,提出不同的排水控制要求,以此制
定的工程规格也各不相同.根据《灌排工程设计规范》(国标)
和《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各种排水标准有如下
述:
1 在除治内涝地区,设计暴雨重现期一般可采用5~10年;
设计暴雨的历时和排出时间,旱作区一般可采用1~3日暴雨,从
36
作物受淹起1~3日排至田面无积水;稻作区一般可采用1~3日暴
雨,3~5日排至耐淹水深.具有调蓄容积的排水系统,排出时间
可以适当延长一些.按上述要求制定出排涝模数,作为设计采用
值.
2 在防治渍害地区,作物生长期的地下水位,要求控制在设
计排渍深度范围内.在设计暴雨形成的地面水排除后,旱作区在
渍害敏感期可采用3~4日内将地下水位埋深降至0.4~0.6m;稻作
区在晒田期3~5日内将地下水位埋深降至0.4~0.6m;淹灌期稻田
田面的适宜渗漏率一般可选用2~8mm/日.设计中采用的治渍排水
模数,按上述要求制定和选用.
3 防治盐碱化地区的设计排水标准是,通过要求在返盐季节
前达到控制地下水位的最大深度值——临界深度.如果受到条件
限制,达不到这一要求,而需要采用小于临界深度的标准进行设
计时,应通过水盐平衡论证.防治盐碱化的排水时间,一般可采
用5~15日内将地下水位降到临界深度(或相对安全的防止积盐深
度).按照上述要求确定防治盐碱化的排水模数,作为设计采用
值.
6.7.3 兼有防治涝,渍任务和涝,渍,盐碱化兼治地区,其排水
标准应根据综合治理要求经研究确定,或按照前述各条款中所
述,分别制定出各项标准,从中选取采用一种最为安全可靠的标
准,进行排水工程设计.
6.7.4 在常年灌溉地带,由于作物生长期内灌溉比较频繁,土壤
盐分随灌溉水下移,无积盐趋势,此时期内可按治渍排水要求控
制地下水位.而非灌溉季节,蒸发影响占主导地位,土壤盐分上
升,呈积盐趋势,应按防治盐碱化要求控制地下水位.不同时期
分别采用不同的排水标准,具体到工程系统则兼顾两者,协调一
致.
6.7.5 实施井灌井排的渠井结合灌区,除以类似上述标准作为上
限外,还要制定出一个有利于容蓄回灌补源水量的地下水位标
准,作为下限值.根据华北平原经验,一般情况下,如按上限
2~3m,下限5~6m控制,可以形成2~4m的调蓄库容.
6.8 排水系统的布设准则
37
6.8.1 灌区节水改造开始时,对原有排水系统的布设情况,应进
行核查,以下述准则为依据:(1)排水系统是与灌溉系统对应布
设的,其级别相同.(2)骨干排水沟沿灌区内最低洼地带布设,
并尽量利用天然河沟.(3)充分利用地形条件,田间末级排水沟
的出口,进入下一级排水沟的汇合处,以及依次卸接的各级排水
沟,都要争取作到自流,即保持一定的水位差.(4)只有在受容
泄区水位限制,或受下一级排水沟水位顶托而长时间不能自流排
水情况下,才设置泵站进行抽排.(5)沿傍山渠道一侧及灌区边
界设置截流排洪沟,就近汇流入排水干沟(或泄流河道).在交
汇处设置防冲蚀护面.(5)排水沟在平面上的布设路线要尽量短
而直.避免高填方,深挖方和通过流沙地段.必须经过不稳定土
地段时,采取防坍固坡措施.
6.8.2 灌区内已有的排水系统,若基本符合上述准则,可保留原
总体布设,只需按照节水改造要求,进行相应的整治与调整.否
则,应重新布设.
6.8.3 南方水网圩垸排灌区和北方沟渠引水提灌提排区,现有排
灌渠系合一布设的型式,若与灌区节水改造总体规划符合一致,
可以保留此种布设型式.但若在长期运行当中,排水与灌溉水之
间存在矛盾,而一时又难以解决,改建渠系时,可以整体或局部
做成排灌分设.
6.8.4 上述排灌区的提水设施,若布点过于分散且流动性大,改
建时可适当归并,建成比较集中的和相对固定的泵站,以提高效
率和方便管理.泵站规模应按排水标准要求进行核定.
6.8.5 渠井结合灌区,起井灌井排作用的机井,其布设要求除应
符合《农用机井技术规范》的规定外,尚需考虑其所起灌排双重
作用的特点:(1)井位的选择要兼顾灌溉与排水的要求,既要尽
可能靠近水源处,提取和补源方便,又要求距离排水系统不远,
有利排泄.(2)布井形式与密度(井距),首先按灌溉取用水量
与浇灌控制面积确定,然后按排水控制范围(影响距离)进行校
核.留有一定的余地.
6.9 排水工程改造中需要解决的一些关键问题和对策
6.9.1 现有排水系统的作用不能正常发挥时,往往表现出控制不
了地表,地下径流,涝,渍,盐碱得不到治理,并有发展趋势.
38
应按照排水要求,对工程的作用进行检查,找出其受阻或失效的
原因.在改建重建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6.9.2 自流灌区中水平排水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明沟系统作
用低,达不到排水标准的要求.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1)原设
计标准偏低,满足不了正常排水的需要,改建时,应按发展要
求,提高整体工程的设计标准;(2)管理不善年久失修,明沟淤
积,坍坡堵塞,变形,行水不畅,甚至失效.(3)部分工程标准
不够,影响排水系统整体作用的发挥,降低效益.对各种原因应
加以分析,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对策.
6.9.3 在灌区节水改造中恢复原来的或提高新的排水工程设计标
准,主要作法是:(1)自流(水平)排水系统,对骨干和田间沟
道进行整治,增强其排泄能力.对易塌坡沟道,采取防坍固坡措
施,或在田间埋设排水暗管;(2)提水排灌区(含井灌井排
区),除上述措施外,重点对泵站进行改造,视需要增容和更新
机泵(改造机井).
6.9.4 竖井排水失效的主要原因,往往不在工程本身,而是经济
和社会因素.表现为:(1)单纯排水的运行费用(主要为电费其
次为设备维修费)很难落实到用户.(2)有渠水可用的情况下,
推行井灌都有一定难度,实行井排更加困难.为此,首先要创造
条件,改单纯竖井排水为井灌井排;其次,采取水价政策,地表
水与地下水统一管理,统一计价收费,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并通
过倡导与宣传教育,逐步推动实施井灌井排.
6.9.5 缺水区经常受到水源限制和时断时续,青黄不接的困扰.
因而来水时抢时机尽情囤蓄,缺水时量入为出,细水长流,也就
成了对待这种窘迫局面的有效良策.在这种紧蓄缓用的原则指导
下,灌区内所有的能利用空间都利用起来,包括库,塘,坑,
洼,河,渠甚至排水沟道都用来蓄水.后者往往带来在时空方面
的灌排矛盾(不详叙).节水改造中,可采用如下解决办法:
1 限制蓄水位,保留一定深度和空间,防止涝,渍,盐,
碱;
2 计划使用,保持循环和水盐平衡;(3)汛前准确掌握,
及时出击预降水位.
6.10 排水建筑物的修复,改建与重建
39
6.10.1 大中型灌区的排水建筑物(含交叉建筑物),主要包括
涵,闸,桥梁,渡槽,倒虹吸,跌水,陡坡,泄洪闸和挡潮闸以
及泵站厂房等,多数由于年久失修,工程设施老化,强度降低,
长期带病运行.加之遭受自然灾害损坏与侵蚀,出现伤残破损,
功能衰退,不能发挥应起的作用.有些乡(镇),村修建的排水
建筑物,原来的工程标准过低或布设位置不适当,与区域治水总
体规划不协调或存在矛盾.在灌区节水改造中,对这些不适应要
求的排水建筑物,需要建行修复加固,改建或重建.
6.10.2 首先,对灌区内现有排水建筑物应进行病情诊断,查明
其退化,损毁原因.区别由于本身工程标准偏低,老化,受自然
力或人为破坏,以及其他因素造成损毁,失效.根据其退化,损
毁程度,分别采取不同的恢复与改造措施.如补强加固,部分翻
修改建或拆除重建.原来欠缺而确属必要增添的排水建筑物,可
以安排新建,但要严格控制其数量.
6.10.3 排水建筑物的修复,与重建规划,要服从区域或流域的
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与防洪除涝治渍,改碱和防旱规划
统一安排.体现点面结合,综合治理,地表水与地下水控制利
用,抗御灾害与兴利相结合等.
6.10.4 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排水建筑物,要按照大型灌区节水改
造要求,对原有进行校核后,重新确定设计标准,一般情况下,
不应低于原来的标准和工程规格规模,并安排相应的改造措施,
为逐步建成节水型灌区创造与之相适应的排水条件.
6.10.5 经济发达地区,有经济实力的乡(镇)村,或修建在关
键性部位有重要影响的排水建筑物,对其进行修复与改建,可适
当提高工程的设计标准.灌区内排洪沟的防洪标准,可由原来的
5~10年重现期提高到15~20年.
6.10.6 在排水建筑物的修复与重建中,要积极采用先进,实用
的新技术,新型结构和新材料以及新的施工工艺,提高工效和工
程质量并降低成本.对于遍布灌区,面广量大的小型排水建筑物
(主要为田间级别的),可统一规格型号,尽可能采用定型设计
和装配式结构,提高工程技术水平.
6.10.7 有关事宜,按照《灌排工程设计规范》等标准中的规定
实施.
40
6.11 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中采用的一些主要指标
6.11.1 灌溉工程:
1 蓄水工程:根据多年来水过程的节水灌溉的需水过程,采
用时历年法逐时段进行多年水量平衡计算.时历系列不宜少于
30a.
2 渠首工程:无坝引水渠首的引水比宜小于50%,多泥沙河
流上无坝引水的引水比宜小于30%.如经模型试验或专门论证,
引水比可适当提高.
3 沉沙池:沉沙池水流的允许含沙量,黄河下游自流灌区宜
小于50kg/m3,沉沙池出口处不宜大于10kg/m3,允许泥沙粒径不
宜大于0.05mm.黄河中游自流引水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节水灌溉要
求与用途确定.
4 泵站:泵站的装置效率:净扬程高于3m的轴流与混流泵
站,不宜低于70%;低于3m的轴流泵站,不宜低于60%.离心泵
站轴取清水时,不宜低于65%;抽取多泥沙水流时,不宜低于
60%.
5 机井:机井的装置效率:电动机配套的机井,不宜低于
45%;柴油机配套的机井,不宜低于40%.机井水泵的选定:机井
动力水位小于10m时,可选卧式离心泵;大于10m时,可选用深
井潜水电泵或长轴深井泵.
6 地面灌溉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在干旱地区或水资源紧缺地
区,以旱作为主,采用50~75%,以水稻为主,采用70~80%;在半
干旱,半湿润地区或水资源不稳定地区,以旱作为主,选用
70~80%,以水稻为主,选用75~85%;在湿润地区或水资源丰富地
区,以旱作为主,采用75~85%,以水稻为主,采用80~95%.
7 喷灌,微灌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对于各类地区和各类作
物,采用85~95%.
8 以抗旱天数为标准设计灌溉工程时,单季稻灌区可采用
30~50d,双季稻灌区可采用50~70d.经济较发达地区可按上述标
准提高10~20d.
9 不同作物的灌水延续时间:对于万亩以上灌区:水稻播前
(泡田)5~15d,生育期3~5d;冬小麦播前10~20d,生育期
41
7~10d;玉米播前7~15d,生育期5~10d;棉花播前10~20d,生育
期5~10d.(万亩及万亩以下灌区,可按上述适当减少).
10 渠系水利用系数设计值:30万亩以上的灌区,不应低于
0.55;1~30万亩的灌区,不应你于0.65;1万亩以下的灌区,不
应低于0.75.
11 管道水利用系数设计值,不应低于0.97.
12 田间水利用系数设计值:旱作灌区不应低于0.90;水稻
灌区不应低于0.95.
13 渠道岸顶超高值:衬砌渠道可采用0.3~1.0m,灌溉或引
水流量小于5m/s或10m3/s的(5级)渠道,其衬砌超高,可适当
减小,但不应小于1.0m,兼作行洪用的傍山灌溉渠道,其衬砌超
高宜适当加大;渠堤填方高度大于3m时,其岸顶超高应预加沉降
高度;浑水渠道岸顶超高的确定,尚需考虑渠道底部可能产生泥
沙淤积的影响.
14 渠道岸顶宽度:万亩以上灌区,其干,支渠岸顶宽度不
应小于2m,斗,农渠不宜小于1m;万亩以下灌区可适当减小.
6.11.2 排水工程:
1 排涝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一般可采用5~10a,经济条
件较好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
地区,可分期达到.
2 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旱作区一般可采用1~2d暴
雨,从作物受淹起1~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一般可采用
1~3d暴雨,3~5d排至耐淹水深.具有调蓄容积的排水系统,可采
用较长历时(或前后两次)的设计暴雨,排空调蓄容积的时间,
一般可采用7~15d.
3 作物的耐淹水深或耐淹历时,应根据试验或调查资料分析
确定.无资料时,可参照下述选取:小麦拔节~成熟期:耐淹水深
5~10cm;耐淹历时1~2d;玉米抽穗~成熟期:耐淹水深8~15cm,
耐淹历时1~3d;棉花开花,结铃期:耐淹水深5~10cm,耐淹历
时1~2d;水稻返青~分蘖期:耐淹水深3~10cm,耐淹历时
1~3d,拔节~成熟期:耐淹水深15~35cm,耐淹历时4~6d.
4 设计排渍深度,应根据试验或调查资料分析确定.无资料
时,可参照下述选取:
42
旱田0.8~1.3m;水稻田0.4~0.6m;适于使用农业机械作业,
0.6~0.8m.
5 设计耐渍深度和耐渍时间,(同上),可参照下述选取:
旱作物耐渍深度0.3~0.6m,耐渍时间3~4d;水稻(晒田期)
在3~5d内降至0.4~0.6m.
6 水稻田在淹灌期的适宜日渗漏量可取2~8mm/d(粘性土取
较小值,沙性土取较大值).
7 防治盐碱化的排水标准,除应执行上述各条规定外,还应
在返盐季节前将地下水位控制在临界深度以下.其排水时间和降
深,一般可采用8~15d将地下水位降到临界深度.若必须采用小
于临界深度设计时,应通过水盐平衡论证确定.
8 地下水临界深度,应根据试验或调查资料确定,无资料
时,可参照下述选取:
沙壤,轻壤土:地下水矿化度5~>10g/l时,2.3~2.8m;中壤土:地下水矿化度5~>10时,1.8~2.2m;重壤,粘土:地下水矿化度
5~>10时,1.2~1.5m.
防洪标准:灌区内的排洪沟,按重现期5~10a确定.枢纽工
程,渠系建筑物和渠道的防洪标准,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43
7 施工
7.1 施工管理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全面实行合同管理,工
程质量采用全线跟踪.
7.1.1 确定项目法人,设立专帐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
项目建设法人一般规定为灌区管理单位,在灌区为水行政主管部
门代管的灌区,应成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建设管理局作为一
级法人.项目建设资金要设立专项帐户,各渠道来源建设资金均
要集中使用,专项用于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建设,资金
支付要根据合同采用报帐制.
7.1.2 招标工作.灌区管理单位可自己或委托设计等单位根据灌
区改造设计文件编制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招标书,单项工程投
资100万元以上的要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标书要公开发售,
招标工作要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7.1.3 评标确定施工单位.首先对投标的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
查,在水利工程建设评标专家库中选取有关技术专家对投标单位
进行评标,择优选取施工单位.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应在施工单位
所具有的承揽工程建设范围内,项目法人同施工单位要签订施工
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7.1.4 合同管理.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项目法人要同施
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可通过招标或通过聘用
等方式确定与施工单位没有利益关系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
位,工程监理要采用合同形式进行管理,明确责任和义务.施工
单位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也
要纳入合同管理范围,有条件的要采用招标确定.
7.1.5 施工组织设计.合同一经签定,施工单位要马上组织技术
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因灌区改造工程不同于新建水利工程,
具有特殊性,尽量在灌区停水或冻休期间进行,所以施工组织设
计要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不要影响灌区
的正常运行工作.
44
7.1.6 施工资料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资料要认真整理
并妥善保存,特别是隐蔽工程的验收等相关资料,渠系建筑物的
检测改造资料,它们将为灌区工程的安全运行提供重要的基础资
料.
7.1.7 施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工程后,要
及时进行自验,移交管理单位进行运行管理,完成的工程要经过
1-2年的灌溉季节运行验证后,正式验收移交工程管理单位.
7.2 施工建设
7.2.1 施工队伍进场.施工队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经项目法人单
位认可后,根据合同进驻现场,施工队伍的入场要符合水利工程
施工管理的相关规程,规范.
7.2.2 渠系改造.渠系改造范围指设计流量1m3/s以上的骨干灌
排渠道,列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规划范围,对现状灌排
渠道进行整治,修补,防渗衬砌及加固.
1 灌排渠道整治
针对灌区取水位置及水量的变化,灌区的灌排渠道要重新进
行核定,渠线要作相应的调整,涉及的施工内容主要是测量,土
方工程,土方工程的施工要在保证工期的前期下,尽可能避开雨
季和冬季施工.灌排渠道的挖填,夯实一定要按设计要求和施工
规范来进行,施工队要及时取样进行检测,保证达到密实度要
求.
2 渠道防渗衬砌
目前,在我国渠道防渗形式上采用的一般有:土料防渗,水
泥土防渗,砌石防渗,膜料防渗,生物土防渗,混凝土防渗以及
沥青混凝土防渗等.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渠道防渗衬砌
工程主要采用的是砌石,混凝土,膜料,生物固化剂防渗措施.
在渠道防渗衬砌施工前,首先要对渠道原状土进行进行挖填整理
等工序,保证衬砌防渗基础的坚实,北方渠道的防渗衬砌特别要
注意防冻胀措施的采用,尤其是地下水位较高的渠道,考虑同排
水措施同步实施.
3 防渗,衬砌渠道的修补,加固
经过多年运行的防渗衬砌渠道,由于破损影响其正常输水或
给渠道运行造成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修补,加固.对整体防渗
45
破损严重的渠段,经过鉴定,需进行改造要列入改造计划,修补
加固的部分渠段,结构要同原来结构保持一致.
7.2.3 渠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施工包括渠系建筑物的配套,建
筑物改造,建筑物修补.渠系建筑物的配套,改造,修补是保证
灌区水量控制,调度的基础.
1 建筑物配套
这类建筑物由于受建设初期投资,设计等方面因素影响,工
程系统没有完善,灌溉效益达不到设计要求.在灌区改造中,它
们属于新建工程,施工程序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同
时要根据可利用水量核实所控制的灌溉面积.
2 建筑物改造
建筑物改造一般指建筑物整体还能正常发挥作用,只是部分
结构发生破坏,影响了整体效益的发挥,这时就需要对破坏部分
进行拆除予以重新建设,是在维持原有结构状况下的局部新建工
程,施工中要求新旧结合牢固,稳定性一致.
3 建筑物修补加固
这类工程主要指渠系建筑物的老化病害防治施工,建筑物结
构基本能满足灌区运行需要,主要表现在裂缝,渗漏,剥蚀等形
式,只要做施工补强处理就能达到安全运行,这类工程的施工要
尽可能采用技术成熟的施工工艺以及先进的补强材料,并在施工
前一定要进行检测鉴定.
7.2.4 田间工程.田间工程改造施工包括斗渠及以下渠道的配
套,部分渠道的防渗衬砌,土地平整及田间喷灌,微灌等工程的
实施.
1 田间渠道配套及防渗衬砌
田间渠道的配套及防渗衬砌是保证灌溉水安全顺利输送至田
间,灌溉面积充分发挥效益的直接体现,骨干工程的健全必须有
相应的斗渠及以下田间取道才能保证灌溉效益的发挥.大型灌区
有效灌溉面积同设计灌溉面积的差距主要是田间工程的不配套所
致.田间渠道的防渗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不要全部采用防
渗,个别田间渠道的渗漏水可保证渠边林草等生长的环境需要,
防止的主要是跑水,漏水等水量较大的无效损失,所以田间渠道
的控制建筑物与骨干渠道建筑物同等重要,一方面直接控制灌溉
用水避免用水浪费,另一方面也是测水量水的重要设施,直接体
46
现同农民的利益关系.这类工程的施工一般由集体和农民自行建
设,但要灌区专管人员进行监督和控制运行,保持整个灌区运行
的一致性.
2 田间土地平整
土地平整由农民自身承担,避免灌溉水深浅不一的无效浪
费,使同一地块的作物享受同样的水量.目前多采用人工平整土
地,激光平地,机械平地等方法.
3 田间节水工程
田间节水除渠道防渗,土地平整外,目前许多地区采用喷
灌,微灌等田间节水措施,这些灌水技术不受地势太大高低制
约,省水,增产效果明显,灌水保证度较高.喷灌,微灌工程的
施工安装必须是专业队伍,且要针对灌溉的作物种类.这类工程
一般应用在经济作物灌溉区,以保证效益和成本趋于合理
7.2.5 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的重要手段,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要求全过程实施质量监
督和施工监理制度.
7.2.6 交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要自行检查验收,
业主对全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重点部位,完成工程量,工
程建设位置等进行逐一校核,完工的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施工单
位方可撤场,并同管理单位签定安全运行合同,保证运行1-2个
灌溉季节后正式办理验收移交手续,期间发生的一切有关工程质
量的建设内容由施工单位承担.
47
8 灌区管理
8.1 管理机构及管理范围
8.1.1 灌区管理机构应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机构规
格应与灌区管理范围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级别相适应.
新建或更新改造灌区,可参照8.1.1确定管理人员编制.
表8.1.1 灌区管理人员指标表
灌区规模(万亩) 管理人员指标(人/万亩) 总人数
1万亩~30万亩 2~8 8~60人
30万亩~100万亩 1~2 50~100人
100万亩以上 0.5~1 100~200人
8.1.2 灌区规划设计时,应根据灌区运行管理的需要,确定其管
理范围及工程保护范围.
8.1.3 灌区管理范围为灌区设计受益面积范围内的各项灌溉设
施,包括灌区工程设施及运行管理设施,管理人员(机构)办公
生活区等.
8.1.4 灌区工程保护范围应包括:灌区各项工程设施,运行管理
设施,通讯设施,生产生活设施及其相关场地.
各项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渠道保护范围:
渠堤坡脚边界线向外延伸不少于100m,渠道边坡开挖轮廓线
向外延伸不少于150m.
2 渠系建筑物边界轮廓线向外延伸不少于50m.
8.1.5 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得征用.
8.2 管理设施
8.2.1 管理设施主要指服务于灌区运行维护,管理职能的各项设
施及工具,包括灌区水管理及信息交换处理设施,灌区用水计量
设施,交通和通讯设施,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
灌区管理设施建设应与灌区工程建设(或更新改造)同时进
行,其投资应纳入灌区建设总投资的计划管理.
48
8.2.2 大型灌区和有条件的中型灌区应逐步建立灌区水管理信息
系统,逐步实现灌区供水,用水,调度,控制全过程(或部分)
计算机化管理,实现灌区运行管理办公自动化,提高灌区运行管
理水平.
8.2.3 大,中型灌区应建立或完善用水计量体系.干,支,斗渠
应分级,分段设立水量计量设施.
水量计量设施布局应结合灌区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并有利于水
费计收结算.
8.2.4 灌区内各级管理机构间应做到通讯畅通.大型或重要工程
设施附近,应有通讯设施,能随时有效地保持与各级管理部门间
的通讯联络.
8.2.5 灌区各级管理部门及大型,重要工程设施均应有专用公路
与县,乡级以上固定公路相连.
灌区管理单位应配备适量的交通车辆,标准可按表8.2.5选择.
表8.2.5 灌区车辆数量指标表
灌区规模 载重车辆小型客车砼车防汛专用车汽船
1万亩~30万亩 1 1 1
30万亩~100万亩 3 2 1 2 1
100万亩以上 6~8 3 3 3 2
8.2.6 灌区办公,生活用房可按以下标准
1 办公用房:按管理人员,人均10 m2~15m2计算.
2 住房,文化福利设施用房:按管理人员,人均35 m2~
40m2计算.
3 仓库等生产用房:根据实际需要兴建.
8.3 运行管理
8.3.1 灌区运行管理工作包括灌区供水和用水管理及工程和设施
的维护管理.
灌区规划设计时,应明确灌区水源调配原则,跨市县行政区
域灌区,应明确骨干水源灌溉水量对各行政受益区的分配比例,
必要时还应明确灌溉期干渠各渠段的流量分配比例.
49
8.3.2 灌区管理部门应充分分析未来一个灌溉期内的可供灌溉水
资源量,预测灌溉期需水量.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年度灌溉水量
调配计划,供有关部门审查认可后,作为本年度灌溉水量调配的
依据.
8.3.3 灌区管理部门应根据本灌区工程状况,按照有关规定,列
出专门经费,用于灌区年度工程及相关管理设施的维修,养护.
8.4 经营管理
8.4.1 新建灌区应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经营,财务管理.
已建灌区,应结合灌区技术改造,同步进行灌区经营机制改革,
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本灌区实际,有利于本灌区持续发展的经营机
制.
灌区规划,设计时,应提出一套符合上述原则的经营管理体
制.
8.4.2 灌区管理部门通过各种水利设施提供给农户的灌溉用水,
是"商品"水,应按照有关水价理论及政策规定核算其价格.
规划设计阶段,应根据灌区工程投资,费用测算灌区供水成
本水价.
运行管理中,管理部门应根据供水成本(费用)核算本灌区
或各级用水单位的成本水价,作为核定实收水价的依据.
灌区实收水价的确定应符合有关物价政策法规.
8.4.2 灌区管理部门应努力创造条件,建立一套适合本灌区实际
情况的水费计收制度,确保灌溉水费及时足额收缴.
8.4.3 灌区水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应符合有关财务政策,法
规.
8.5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
8.5.1 灌区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应符合SL《灌溉与排水工
程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8.6 灌区效益观测和调查
8.6.1 灌区内应建立若干效益观测和调查点,以监测本灌区运行
情况及投资效益,供灌区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修改)
灌区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参考.
50
8.6.2 灌区观测和调查的内容主要有灌区水质,生态环境,经济
效益,社会效益等.规划设计时应分别提出这些观测内容的观测
方法及观测点布局以及调查的选点,内容和方法.
8.6.3 观测点的布局应结合灌区地貌,水源作物布局及区域经济
等情况综合考虑,一般2~3万亩设立一个观测点.调查应选择相
对固定的样本进行长期调查.
8.6.4 观测和调查项目的实施,资料分析与发布由灌区管理机构
承担.
51
9 经济评价
9.1 一般规定
9.1.1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必须认真搜集现状技术经济资料和数
据,并分析无项目时的有关资料和数据.
9.1.2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经济评价,应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
务评价.以国民经济评价为主,也应重视财务评价.
9.1.3 经济评价都应采用有,无项目的增量费用和增费效益进行
计算.
9.1.4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经济评价时,计算期宜采用
20年,社会折现率可同时采用10%和7%.财务基准收盖章可采用
%.
9.1.5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如果由国家和集体共同建设,两部
分的财务分析要分开计算.
9.2 国民经济评价
9.2.1 费用计算
1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项目的增量费用包括新增的建设投
资,流动资金和年运行费.
2 建设投资应包括从技术改造准备工作开始到全部改造为
止,所发生的全部建设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
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
3 流动资金应包括维持正常运行新需购买燃料,材料,备
品,备件和支付职工工资等的周转资金.
4 年运行费应包括灌区运行管理中每年所支付的各项经常性
费用,包括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工资福利费,维护费,折旧
费,摊销费,水利工程的销售税金附加,利息支出等.
5 灌区灌溉设施的折旧费应根据不同工程分别计算.折旧年
限应按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的标准执行.见附录
9.2.2 效益计算
1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项目的效益应按有,无项目对比可获
得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计算.
52
1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项目效益应包括灌区改造后所增加的
灌溉效益,除涝效益,排水效益,治碱效益,城镇供水效益,小
水电效益,水质改善效益,水土保持效益及综合经营效益等.应
进行效益分摊.
2 效益计算中的产品价格:经济分析应采用影子价格或国际
市场价格,财务分析应采用当地市场价格.
3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项目的灌溉效益应计算向农,林,牧
提供灌溉用水而增加作物的产量和产值.该增产值应根据对比试
验资料或统计资料确定.如增产值为灌溉和其他农业技术措施的
综合效益,应由灌溉,农业合理分摊,其值应根据调查资料和灌
溉实验资料分析确定.资料不足时,灌溉效益分摊系数可取
0.4~0.6.农产品价格可按当年市场价格.
4 治涝效益应按该项目可减免的涝灾损失计算,以多年平均
效益和特大涝水年效益表示.
5 治碱和治渍效益应根据地下水埋深和土壤含盐量与作物产
量关系的试验资料或调查资料,结合降低地下水和土壤含盐量的
功能分析计算.
6 城镇供水效益应按该项目向城镇工矿企业和居民提供生
产,生活用水可获得的效益计算,以多年平均效益,设计年效益
和特大干旱年效益计算.如向乡村提供人畜用水也应计算可获得
的效益.
7 小水电效益应按该项目向电网或用户提供容量和电量所获
得的效益计算.
8 改善水质效益应按减少疾病可节省的医疗费,保健费用以
及提高生活质量等效益计算.
9 水土保持效益应按减少水,土,肥流失,增加农,林,牧
产品的产值以及减少山洪,泥沙造成的损失计算.
10 环保效益应按减少渠道水量渗漏损失,防止农田盐渍
化,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保持土壤的水环境平衡计算.
11 节水灌溉效益应包括:
节水的效益应该按节水设施可节省的水量,用于扩大灌区
灌溉的积或用于提供城镇用水等获得的效益计算.节地效益应按
节水工程节省土地面积,新增加的产品效益计算.节能效益应计
算抽水或提水灌区由于节省灌溉水量而节约的耗能量.省工效益
应按推广节水灌溉自动化而节省劳动用工.
9.2.3 国民经济平价指标和评价准则
1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可根据经济内
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及经济效益费用比等评指标和评价准则进
行.
2 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应以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效益现
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表示.其表达式为:
∑
=
=+
n
t
tCB
1i
0)EIRR1()( (9.2.1)
式中EIRR——经济内部收益率;
B——年效益,万元
C——年费用,万元
n——计算期,年
t——计算期各年的序号,基准点的序号为0;
(B-C)t——第t年的净效益,万元.
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应按经济内部收效率(EIRR)与社会折
现率(it)的对比分析确定.当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社会
折现率(EIRR≥it)时,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3 经济净现值(ENPV)应以用社会折现率(it)将项目计算
期内各年的净效益折算到计算期初的现值之和表示.其表达式
为:
∑
=
+ =
n
t
t
stiCB
1
)1()(ENPV (9.2.2)
式中ENPV——经济净现值,万元;
it——社会折现率.
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应根据经济现值(ENPV)的大小确定.
当经济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ENPV≥0)时,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合
理的.
4 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应以项目效益现值与费用现值之
比表示.其表达式为:
53
∑
∑
=
=
+
+
=
n
t
t
st
n
t
t
st
iC
iB
1
1
)1(
)1(
EBCR (9.2.3)
式中EBCR——经济效益费用比;
Bt——第t年的效益,万元;
Ct——第t年的费用,万元.
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应根据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的大小
确定.当经济效益费用比大于或等于1.0(EBCR≥1.0)时,该项
目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5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项目应按表9.2.3.5.1,表
9.2.3.5.2编制项目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增量投资)和项
目现金流量表(增量投资).根据项目评价的需要,还可编列其
他报表.
9.3 财务评价
9.3.1 财务支出
1 大中型关区技术改造的财务支出应包括建设投资,年运行
费,流动资金和税金等费用.
2 总投资应包括建设投资及建设期和部分运行初期的借款利
息.
建设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金属
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临时工程费,建设占地及水库淹没处理
补偿费,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应根据不同设计阶段的深度要
求,按有关规范进行编制.
3 年运行费应包括工资及福利费,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维
护费和其它费用等.
4 流动资金应包括维推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周转资金.
5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等税金应根据项目性质,按
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税目,税率进行计算.
54
6 借款应按年计息.建设期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正常运行
期利息应计入项目总成本费用;运行初期的利息可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或项目总成本费用.
9.3.2 总成本费用
1 总成本费用应包括项目在一定时期内为生产,运行以及销
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所花费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可按经济用途分类
计算,也可按经济性质分类计算.
2 总成本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应包括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应包括管费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
3 总成本费用按经济性质分类应包括材料,燃料及动力费,
工资及福利费,维护费,折旧费,摊销费,利息净支出及其它费
用等项.
折旧费应根据附录A,按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采用平
均年限法计提;也可参照已建类似项目的实际年综合折旧费率,
乘本项目的固定资产原值计算.
9.3.3 财务收入
1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的财务收入主要为通过灌区技术改造
所增加的收入.
2 年利润总额按年财务收入扣除年总成本费用和年销售税金
及附加计算.
9.3.4 财务评价指标和评价准则
1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的财务评价应包括盈利能力分析,清
偿能力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
2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的财务评价,可根据财务内部收益
率,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投资利润率等评价指标和评价准
则进行.
3 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应以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
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
=
=+
n
i
t
t
1
0)FIRR1()COCI( (9.3.1)
式中 FIRR——财务内部收益率;
CI——财务流入量,万元;
CO——现金流出量,万元;
55
(CI--CO)t——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万元;
n——计算期,年.
财务内部收益率可根据现金流量表中的净现金流量,用试差
法计算.当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
(ic)或设定的折现率(i)时,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4 投资回收期(pt)应以项目的净现金流量累计等于零时所
需要的时间(以年计)表示.从建设开始年起算.如果从运行开
始年起算,应予说明.其表达式为:
∑
=
=
tP
t
t
1
0)COCI( (9.3.2)
式中 Pt——投资回收期,年.
5 财务净现值(FNPV)应以用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ic)或
设定的折现率(i),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折算到计算
期初的现值之和表示.其表达式为:
∑
=
+ =
n
t
t
cti
1
)1()COCI(FNPV (9.3.3)
或 FNPV (9.3.4) ∑
=
+ =
n
t
t
ti
1
)1()COCI(
式中 FNPV——财务净现值,万元.
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应根据项目财务净现值的大小确定.当
财务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FNPV≥0)时,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
的.
6 投资利润率应以项目达到设计规模后的一个正常运行年份
的年利润总额或项目正常运行期内的年平均利润总额与项目总投
资的比率表示.
总投资的比率对生产期内各年的利润总额变化幅度较大的
项目,应计算生产期年均利润总额与总投资的比率.其表达式
为:
投资利润率(%)=年利润总额或年平均利润总额/总投资
X100%
56
7 借款偿还期是指在国家财政规定及项目具体财务条件下,
项目投资产以后可用作还款的利润,折旧及其他收益额偿还固定
资产投资借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时间.其表达式为:
∑
=
+′+=
dP
t
rpdtRRDRI
1
0)( (9.3.5)
式中:Id——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本金与利息之和;
Pd——借款偿还期(建设开始年计算.当从投产年算起
时,应予注明);
Rp——年利润总额;
D'——年可用作偿还借款的折旧;
Ro——年可用作偿还借款的其他收益;
Rr——还款期间的年企业留利;
(Rp + D'+ Ro + Rr)——第t年可用于还款的收益额.
8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项目财务评价,应按表9.3.4.8.1编
制现金流量表.必要时,还可以编制其他报表.
9.4 不确定性分析
9.4.1 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项目应进行不确定性分析,评价项目
在经济上的可性行,估计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供决策研究.
9.4.2 不确定性分析包括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
析.盈亏平衡分析只用于财务评价,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可同
时用于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项目,一
般只需进行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
9.4.3 盈万平衡点通常是根据正常生产年份的产品产量或销售
量,可变成本,固定成本,产品价格和销售税金等数据计算,用
生产能力利用率或产量等表示.其表达式为:
BEP(生产能力利用率)(%)=年固定总成本/(年产品销售收入
-年可变总成本-年销售税金)×100%
BEP(产量)=年固定总成本/(单位产品价格-单位产品可
变成本-单位产品销售税金)
BEP(产量)=设计生产能力×BEP(生产能力利用率)
9.4.4 敏感性分析应根据项目特点,分析,测算固定资产投资,
效益,投入物和产出物的价格,建设期年限等主要因素中,一项
57
58
指标浮动或多项指标同时浮动对主要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并列
表或用敏感性分析图表示.对最敏感的因素,应研究提出减少其
浮动的措施.
59
10 环境影响评价
10.1 一般规定
10.1.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包括工程直接影响的地区,邻近地
区,上下游及相邻流域.
10.1.2 环境影响评价应从灌区改造工程实施后可能引起的自然
环境及社会环境改变,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保护环境和维护生
态平衡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0.1.3 环境影响评价应作为大中型灌区技术改造规划报告的一
章,独立编写,并报送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0.1.4 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地面水环境,地下水环
境,工程影响和对人民生产生活影响等.
10.1.5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标
准的规定执行.
10.1.6 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应在定性分析
的基础上,做好定量评价,并对可能出现的负效应提出防止治理
的对策措施.
10.2 地表水环境评价
10.2.1 灌区引水量应以保持河流的合理流量和适宜水位,维持
河流水量自然循环和更新,保证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为原则
确定.
10.2.2 若灌区因引水造成河流下游水量减少,湖库水位下降而
影响水量水质时,应分析评价其影响程度,同时应根据灌溉土壤
改良和其他用水部门对水质的要求,提出补救措施.
10.2.3 针对工程建设对灌区内林木草地的影响,在改造工程施
工中和完工后,应恢复和保持天然植被,可在库,塘,渠,沟等
水域岸边种植有经济价值并对水源有良好保护作用的乔木,灌木
等.
10.2.4 应调查灌区内受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种类和物种,进行改
造工程建设时对被淹没和受影响的国家保护动植物应进行有效防
护或迁移.
60
10.3 地下水环境评价
10.3.1 应以灌区地下水监测和调查分析资料为基础,评价改造
工程实施对灌区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10.3.2 灌区利用污水灌溉,污水排放,有害废弃物(城市垃圾,
工业废渣,核废料等)的堆放和地下处置,应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
评价后方能施行.
10.3.3 应监测改造工程实施对灌区地下水位的影响.对地下水位
埋深小于2米的地区,应采取排水等措施维持地下水位的平衡.
10.3.4 应监测地下水含盐量变化等指标,并将其与评价标准值
进行对比,评价地下水质量,
10.3.5 灌区地下水适宜开采量应遵循采补平衡的原则确定.应
评价灌区地下水开采后的增补能力,对已达到采补动态平衡的灌
区,若无地下水回补措施,不应增加地下水开采量.人工回灌等
引起的地下水质量不应低于回灌前.
10.3.6 应监测耕作层土壤含盐量,土壤肥力等指标,将其与评
价标准进行对比,评价土壤环境质量尤其是土壤盐碱化趋势.
10.4 工程影响及居民生活影响评价
10.4.1 应对渠道衬砌后渠道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地下水埋深和
水质进行监测,评价确定衬砌对灌区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10.4.2 对井灌区和井渠双灌灌区利用地下水灌溉的,应监测地
下水下降漏斗区,评价土体承载能力和对地面沉降的影响.
10.4.3 灌区改造后的主要水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洪能力
不应小于当地规定的防洪标准.
10.4.4 灌区内有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源区不应有污染源存
在,并应按《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对水源区进行监测和评
价.
61
11 项目建设后评价
11.1 为了全面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决策,设计,施工,管理水
平,合理利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为改进管理,制定相关政策
等提供科学依据,灌区改造项目完成后应进行系统的项目后评
价.
11.2 项目后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
分析合理,评价公正.
11.3 进行项目后评价的必备条件为:
1 根据预定目标已全部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2 至少经过2~3年的运行实践.
11.4 项目后评价是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对建设项目决策,设
计,施工和运营各阶段工作及其变化的成因,项目实施后效益
等,进行全面的跟踪,调查,分析和评价.
11.5 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 过程评价: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令,制度和规定,分析
和评价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执行过程,从中找
出变化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2 经济评价:根据实际发生的数据和后评价时国家颁布的参
数进行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节水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同
时对技术进步等进行分析评价,并与前期工作阶段按预测数据进
行的评价相比较,分析其差别和成因.
3 影响评价:分析,评价项目完成并运行后对灌区的社会经
济,灌溉管理体制,文化以及自然环境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评
价一般可分为社会经济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4 目标与可持续性评价:根据国家方针政策,管理体制,投
资计划等外部条件和运行机制,内部管理,水费计收等的内部条
件分析,评价项目目标(社会经济效益,节水效益,财务效益,生
态环境保护等)的实现程度与可持续性,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
建议.
11.6 后评价报告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规程》
要求编写.
62
11.7 项目后评价报告必须以项目各阶段的正式文件和项目建成
运行2至3年内进行的各种调查及重要运行参数的实测统计数据
为依据.
1 项目运行后需要进行的调查主要有:总用水量变化,亩均
灌溉用水量变化,渠系与田间水利用系数,灌溉成本,工程质
量,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经济效果与生态环境等.
2 项目各阶段的正式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查意见,批复文件;施工
阶段重大问题的请示及批复;工程竣工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和审
计后的工程竣工决算及主要图纸等.
11.8 项目后评价的方法应采用综合比较法,即根据项目各阶段
所预定的目标,从项目作用与影响,效果与效益,实施与管理,
运行与服务等方面追踪对比,分析评价.
63
附录A 名词解释
1大型灌区是指根据《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
审定的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灌区.
附录B 灌区现状分析评价的基本内容与指标
项目 内容与指标 备注
社会经济 国内生产总值,农业产值比重,人口密度与结
构,农民人均收入,农业与工业结构等
水土资源状况 土地和耕地面积,耕地灌溉率,中低产田率,
可开发利用水资源量及现状开发利用程度,地
下水开发利用程度,灌区供用水结构等.
工程现状 枢纽建筑物状况,工程老化程度,工程(设
备)配套程度,田间节水灌溉面积,现状灌溉
控制面积,量水设施状况等.
农业水资源利
用效率
灌溉水利用效率,单位水量生产效益等.
管理体制改革 水价与水成本,用水户参与管理灌溉面积,万
亩灌溉面积管理人员等.
经营管理状况 供排水费实收率,供排水成本回收率,大修费
与折旧费提取率,综合经营收入等.
生态环境 灌溉水质,灌区河流和地下水水质评价,土壤
侵蚀程度与土壤环境,植被等
64
附录C
1,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增量投资,万元)
年 份
建设期 运行初期 正常运行期
序号 项 目
1 ……… … ……n
合计
1 增量效益流量
1.1
1.1.1
1.2
1.3
1.4
2
2.1
2.2
2.3
2.4
3
4
项目各项功能的增量效益
×××
×××
×××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回收流动资金
项目间接效益
增量费用流量
固定资产投资(含更新
改造投资)
流动资金
年运行费
项目间接费用
增量净效益流量
累计增量净效益流量
评价指标 经济内部收益率: 经济效益费用比(it= ):
经济净现值(is= ):
65
2,项目现金流量表(增量投资,万元)
年 份
建设期 运行初期 正常运行期
序 号
项 目
1 ……… … ……n
合计
1
1.1
1.2
增量现金流入
销售收入
提供服务收入
1.3
1.4
2
2.1
2.2
2.3
2.4
2.5
2.6
3
4
5
6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回收流动资金
增量现金流出
建设投资(含更新改造投资)
流动资金
年运行费
销售税金及附加
所得税
特种基金
增量净现金流量
累计增量净现金流量
所得税前增量净现金流量
所得税前累计增量净现金流
量
所得税后 所得税前
评价指标 财务内部收益率
财务净现值(ic= ):
投资回收期:
注:根据需要可在增量现金流入和增量现金流出栏里增减项目.
66
3,现金流量表(增量投资,万元)
年 份
建设期 运行初期 正常运行期
序 号
项 目
1 ……… … …… n
合计
1
1.1
1.2
1.3
1.4
2
2.1
2.2
2.3
2.4
2.5
2.6
3
4
5
6
现金流入量CI
销售收入
提供服务收入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回收流动资金
现金流出量CO
固定资产投资(含更新改造投资)
流动资金
年运行费
销售税金及附加
所得税
特种基金
净现金流量(CI-CO)
累计净现金流量
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所得税前累计净现金流量
所得税后 所得税前
评价指标 财务内部收益率
财务净现值(ic= ):
投资回收期:
4,各类喷灌与微灌设施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年限(年)
一,坝,闸建筑物
1,中,小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坝,闸
2,中,小型涵闸
3,木结构,尼龙等半永久坝,闸
4,泥沙淤积多的坝,闸
二,中,小型引水,灌排渠道
1,一般护砌引水,灌排渠道
2,混凝土,沥青等护砌防渗渠道
3,塑料等非永久性防渗渠道
4,跌水,渡槽,倒虹吸,节制闸,分水闸等渠系建筑物
三,机井
1,深井
20
40
10
30
40
30
25
30
20
67
2,浅井
四,房屋建筑
1,钢筋混凝土,砌石混合结构
2,永久性砖木结构
3,简易砖木结构
4,临时性土木建筑
五,机械,动力设备
1,轻,小型电力灌排设备,电动机
2,轻,小型机械灌排设备,柴油机
3,中,小型闸阀,启闭设备
六,输,变,配电设备
1, 铁塔,水泥杆
2, 电缆,木杆线路
3, 变电设备
4, 配电设备
七,水泵,喷灌与微灌机
1, 离心泵
2, 长轴深井泵
3, 潜水电泵
4, 大,中型喷灌机
5, 轻,小型喷灌机
6, 微灌机
7, 施肥装置
8, 过滤器
八,地面移动管道
1, 薄壁铝(铝合金)管
2, 镀锌薄壁钢管
3, 半软质塑料管
4, 塑料软管
九,地埋管道
1, 钢筋混凝土管,石棉水泥管
2, 钢管,铸铁管
3, 塑料管
十,喷头,微灌灌水器
1, 金属喷头
2, 塑料喷头
3, 微灌灌水器
十一,工具,设备
1, 生产工具,用具,勘测,实验,观测,研究等仪器设备
2, 其他常用用具
15
40
30
15
5
20
10
20
40
30
25
20
12
8
10
15
10
10
5
5
15
10
5
2
40
30
20
5
2
2
10
10
68
说明:水素,骨干工程折旧年限为40年,塘埧折旧年限为30年
附录D 灌区改造项目后评价报告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
第一章 概 述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置,项目立项,决策,设计,开
工,竣工,验收,运行等,突出反映项目的特点.
附图:项目竣工平纵面缩图(比例为1/10万~1/20万,内容
同初步设计文件要求).
二,建设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三,建设项目各阶段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主要结论.
第二章 建设项目过程评价
一,前期工作情况和评价
(一)前期工作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前期工作各阶段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
(四)前期工作各阶段主要指标的变化分析
二,项目实施情况和评价
(一)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实施情况:包括施工图设计单位及施
工单位的选择,建设环境及施工条件,施工监理和施工质量检
验,施工计划与实际进度的比较分析等.
(二)项目开工,竣工,验收等文件内容.
(三)工程验收的主要结论.
(四)实施阶段主要指标的变化分析:包括变更设计原因,施
工难易,投资增减,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的影响等情况分析.
三,投资执行情况和评价
(一)建设资金筹措及配套资金落实.若有变化,分析其变化
的原因及影响.
(二)资金到位情况及投资完成情况.
(三)工程竣工决算与初步设计概算,立项决策估算的比较分
析(按单项工程分析).
(四)工程投资节余或超支的原因分析.
四,运行管理情况和评价
69
(一)运行管理情况:包括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及水管单位内
部管理机制改革情况,供水成本变化及管理效率提高等. 项目
前期至实施全过程的各阶段各项制度,规定和程序的管理情况,
各种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功能,组织形式和作用,并对其管理效
果进行评价.
(二)运行管理评价:评价项目完成后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分析预期目标实现程度与差别以及其原因.
五,配套工程情况和评价
与骨干工程建设配套的田间工程建设及相关生态环境改善
工程建设情况,并对其必要性和适宜性进行分析评价.
第三章 建设项目效益评价
一,国民经济效益评价
参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根据实际产出效益,
经济成本等各项数据,评价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并与决策阶段
预测的结论比较,分析其差别及原因.
二,财务效益评价
(一)根据实际财务成本和实际水费等收入,进行项目的财务
效益分析,并与决策阶段预测的结论比较,分析其差别和原因.
(二)分析物价上涨,利率变化及水费标准变化对财务效益产
生的影响.
三,资金筹措方式评价
根据建设资金来源,投资执行情况及财务效益分析,对项目
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评价.
第四章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一,社会经济影响评价
分析项目对灌区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包括生产布
局,土地利用,地方社区发展,农民增收与扶贫,技术进步等方
面的影响和评价.
二,环境影响评价
对照项目前评估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从项目建设所引起的
区域生态平衡,环境质量变化及自然资源的利用和文物保护等方
面,评价项目环境影响的实际效果.
第五章 项目目标可持续性评价
70
一,外部条件对项目目标可持续性的影响:包括社会经济发
展,管理体制,配套设施建设,政策法规等外部条件.
二,内部条件对项目目标可持续性的影响:包括运行机制,
内部管理,水费计收,运营状况等内部条件.
第六章 结 论
一,结论
二,存在问题
三,经验与教训
四,措施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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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统一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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