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登记编码:C1030814001592 招商银行招银进宝之睿享1期15号理财计划 风险揭示书(代码:102241) 尊敬的客户: 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 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于信 托公司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聘任证券公司担任该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主 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品种.本理财计划的理财收益来源于理财计划 投资的信托计划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的变化、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 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由此产生的本金 和理财收益(如有,下同)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 整,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 托人(如有) 、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本理 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如因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和相关投资顾问违背相关 协议约定、处理事务不当,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本理财计划投资 于华润信托-卓越5号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华润深国投 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 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 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延期风险:如理财计划所投资的信托计划项下投资组合的资产因客观原因暂停交易或暂时 无法变现,造成本理财计划不能按时偿付,则本理财计划的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 6.再投资风险:如果招商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 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 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 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 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 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 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 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招商银行在需要联系投 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8.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若理财计划 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 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以及发生其他情形,且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 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的,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 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 低甚至本金损失. 本理财计划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计划期限为98天,风险评级为R3(平衡 型) ,适合购买客户为风险承受能力为A3(稳健型)及以上的客户.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 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银行并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应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投资者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 在市场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本金为100,000.00元,理财计划预期最高到 期年化收益率为5.50%.在理财计划所投资的信托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全部亏损的最不利情况 下,理财计划本金100,000.00元将全部损失. 在您签署本理财计划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理财计 划产品说明书和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本理财计划的其他相关信息,并 自己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理财计划的决定.您签署本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并将 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您已知悉并理解理财计划的全部风险,并自愿承 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本风险揭示书及相应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计划产品说 明书、客户权益须知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风险揭示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确认栏 本人确认购买该理财计划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认为该理财计划完全适合本人的投 资目标、投资预期以及风险承受能力,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本人确认招商银 行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限制本人权利、增加本人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招 商银行责任或招商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人予以说明,本人已完全理解并自 愿接受. 本人确认如下: 本人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A1 A2 A3 A4 A5 (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 确认人(签字) : 日期: 年月日招商银行招银进宝之睿享1期15号理财计划 产品说明书(代码:102241) (本产品只适合具有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者) 重要须知 ?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招 商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 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 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招商银行各营业 网点咨询. ?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 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 不构成招商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招商银行实 际支付的为准,且不超过招商银行公布的本产品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 ?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 本理财计划不保证理财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您的本金有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重大 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 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招商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 订.招商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一网通网站 (www.cmbchina.com)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 招商银行有权依法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解释. 风险提示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 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于信 托公司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聘任证券公司担任该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主 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品种.本理财计划的理财收益来源于理财计划 投资的信托计划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的变化、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 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由此产生的本金 和理财收益(如有,下同)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 整,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 托人(如有) 、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本理 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如因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和相关投资顾问违背相关 协议约定、处理事务不当,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本理财计划投资 于华润信托-卓越5号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为华润深国 投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 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 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延期风险:如理财计划所投资的信托计划项下投资组合的资产因客观原因暂停交易或暂时 无法变现,造成本理财计划不能按时偿付,则本理财计划的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 6.再投资风险:如果招商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 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 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 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 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 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 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 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招商银行在需要联系投 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8.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若理财计划 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 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以及发生其他情形,且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 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的,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 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 低甚至本金损失. 风险评级 R3 (本评级为招商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投资方向和投资比例区间 本理财计划将理财资金100%投资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受托人)设立的华润信托- 卓越5号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资金信托"或"信托计划" ) .在该 信托计划中,受托人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 )担任投资顾问,在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以及其他固 定收益类品种,具体如下: (1)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国债、各类金融债(含次 级债、混合资本债) 、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 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资产证券化 产品(资产支持证券、受益凭证、ABCP等) 、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类产品; (2)现金、银行 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逆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 (3)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要求的其他 投资范围.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 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 续持有本理财计划. 理财计划要素 名称 招商银行招银进宝之睿享1期15号理财计划(代码:102241) 理财币种 人民币 本金及理财 收益 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理财资金投资于信托计划,该信托 计划主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品种.招商银行收到受托 人扣除信托费用后分配的信托利益(如有,下同),再扣除理财计划相关费用 后,剩余部分为投资者投资于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本理财计划预期最高到 期年化收益率为 5.50%,否则将根据信托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实际变现情况,扣 除理财计划的相关费用后,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如有,下同)及收益(如有, 下同),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 理财期限 98天,但如发生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或者理财计划延期的情况,理财期限随之变 化. 认购起点 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100,000.00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0,000.00份的整数倍. 提前终止 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 申购/赎回 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认购期 2014年8月8日上午9:00至2014年8月12日下午 17:00.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 计划认购". 登记日 2014年8月12日为认购登记日,认购期内认购资金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该部分 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成立日 2014年8月14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如有,下同). 到期日 2014年11月20日,到期日如遇节假日不顺延.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 终止条款和延期条款. 发行规模 本理财计划规模上限为15.00亿元人民币,规模下限为5.00亿元人民币.详细内 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收益计算基 础 实际理财天数/365 本金及理财 收益支付 到期一次性支付.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销售费 销售费由银行收取,销售费率为0.30%/年 投资管理费 投资管理费由银行收取,投资管理费率为0.20%/年 收益计算单 位每10,000.00份为1个收益计算单位,每收益计算单位的理财收益以四舍五入的 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清算期 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到 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购买方式 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或招商银行财富账 户、个人银行专业版、大众版,办理认购本理财计划. 单笔认购 上限投资者单笔认购上限为1亿元和本理财计划规模上限(如有)二者的较小值,详 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节假日 中国法定公众假日. 对账单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本金及理财收益 1. 理财计划到期年化理财收益率 (1)本理财计划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资金投资于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主要投资 于债券、货币市场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品种.招商银行收到受托人分配的信托利益后并扣除 理财计划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为投资者投资于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本理财计划预期最 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5.50%,否则将根据信托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实际变现情况,扣除理财计划 的相关费用后,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如有,下同). (2)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 理财计划到期年化理财收益率= (信托计划财产市值或转让信托财产获得的收入-信托计 划相关费用-理财计划相关费用-理财计划本金) ÷理财计划本金*365÷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 数 理财计划预期最高到期年化理财收益率为5.50%. 2. 相关费用 本理财计划的相关费用包括理财计划收取的费用和理财计划所投资的信托计划收取的费用. 信托计划收取的费用包括信托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1)信托费.信托费由受托人在理财计划到期时收取,信托费率为0.10%.信托费计算公式如下: 信托费=信托计划本金*信托费率*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65 (2)托管费.托管费由托管人在理财计划到期时收取,托管费率为0.20%.托管费计算公式如下: 托管费=信托计划本金*托管费率*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65 理财计划收取的费用包括理财计划销售费、理财计划管理费等. (1) 销售费由招商银行在理财计划到期时收取, 销售费率为0.30%/年. 销售费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费=理财计划本金*销售费率*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65 (2)投资管理费由招商银行在理财计划到期时收取,投资管理费率为0.20%/年.投资管理费 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管理费=理财计划本金*投资管理费率*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65 银行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对本理财计划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 式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计划. 3. 投资者所得收益 (1)计算公式 每收益计算单位理财收益=10,000.00*理财计划到期年化理财收益率*理财计划实际存 续天数÷365 投资者理财收益=认购金额÷10,000.00*每收益计算单位理财收益 每收益计算单位理财收益金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如招商银行未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为自本理财计划成立日 (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如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为自本理财计划成立日(含) 至实际终止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如理财计划因所投资的信托计划项下对应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暂停交易或暂时无法变现等 原因而延期,则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为自本理财计划成立日(含)至原定到期日(不含) 期间的天数. (2)计算示例 示例A: 假设理财本金为100,000.00元,理财计划到期年化理财收益率为5.50%,理财计划实际存 续天数为98天,则: 每收益计算单位理财收益=10,000.00*5.50%*98÷365=147.67元 投资者理财收益=100,000.00÷10,000.00*147.67=1,476.71元 示例B: 假设理财本金为100,000.00元,理财计划的到期年化理财收益率为-20.00%,理财计划实 际存续天数为98天,则: 上述假设中,理财计划的到期年化理财收益率为负值,意味着理财计划到期时,信托计 划的投资情况不佳,信托公司将根据信托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实际变现情况扣除信托计划相关 费用后,将剩余金额返还给招商银行.招商银行扣除理财计划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不足以 偿还投资者的本金,该种情况下投资者将产生本金亏损,则: 每收益计算单位理财收益=10,000.00*(-20.00%)*98÷365=-536.99元 投资者理财收益=100,000.00÷10,000.00*(-536.99)=-5,369.86元 即理财计划到期时,投资者理财本金遭受金额为-5,369.86的亏损,实际本金返还为 94,630.14元. (以上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 并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数据. 测算收益不 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1.持有到期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理财计划到期日,招商银行收到受托人分配的信托利益后的3个工作日内,计算并扣除理 财计划相关费用后,将投资者本金(如有,下同)和理财收益(如有,下同)划转至投资者 指定账户. 2.延期情况下本金及理财收益的支付. 理财计划到期日,如因理财计划所投资的信托计划项下对应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因客观原 因暂停交易或暂时无法变现,信托计划受托人可将可供分配的现金资产先向委托人支付,待 暂时无法变现的其他资产恢复交易或通过其他途径变现后,信托计划受托人再就该部分资产 向委托人进行支付.在延期情况下,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为自本理财计划成立日(含)至 原定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如果出现延期支付的情况,理财计划将不对延长的期限向 理财计划投资者支付理财收益.招商银行收到信托计划扣除相关费用的变现金额后的 3 个工 作日内,计算并扣除理财计划的相关费用后,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 户. 3.提前终止情况下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 理财计划将在信托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变现并收到现金收入后的3 个工作日内,计算并扣除理财计划相关费用后,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 账户.理财计划本金及理财收益将根据提前终止时信托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实际变现的情况来 计算. 理财计划认购 1. 理财计划规模上限:15.00亿元人民币 2. 理财计划规模下限:5.00亿元人民币 3. 认购期:2014年8月8日上午9:00至2014年8月12日下午 17:00. 4. 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本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 若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 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 或发生其他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的情 形,则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如理财计划不成立,招商银行将于原定成立日 后2个工作日内将已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指定账户, 认购登记日至退回资金到账日期间不计付 利息.认购金额达到规模上限则本理财计划停止认购. 5.发售对象:本理财计划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购买本理 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6. 认购手续: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或招商银行财富账 户、个人银行专业版、大众版,办理认购本理财计划. 7. 认购登记:本理财计划于2014年8月12日进行认购登记. 8. 单笔认购上限:投资者单笔认购上限为1亿元和本理财计划规模上限(如有)的较小值, 招商银行有权拒绝超过单笔认购上限部分的申请.对于招商银行决定拒绝的申购申请,视为 申购不成功. 9. 认购撤单:认购期内允许认购撤单. 10. 风险示例:理财计划不成立. 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本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若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 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 发生其他情形,且经其他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 财计划的,招商银行有权宣布理财计划不成立,并于认购结束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发布该理财 计划不成立的公告.如理财计划不成立,招商银行将于原定的理财计划成立日后的 2 个工作 日内将已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指定账户,认购登记日至退回资金到账日期间不计付利息. 因此,如果理财计划不成立,投资者除无法获得本理财计划约定的投资收益外,还将影 响其投资安排. 理财计划申购和赎回 1.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 2.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赎回. 提前终止 1.本理财计划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理财计 划,且理财计划本金(如有)及收益(如有)将以提前终止时信托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实际变 现的情况来计算: 如遇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是监管机构要求,可能影响理财计 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时,招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将在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在"一网通"网站 (www.cmbchina.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并在理财计划将在信托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变现并 收到现金收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2.风险示例:本理财计划提前终止. 本理财计划成立后,招商银行如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则投资者持有该理财计划至提前 终止日.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将在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在"一网通" 网站(www.cmbchina.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并在理财计划将在信托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变 现并收到现金收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应得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 户. 因此,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将缩短,投资者将无法实现 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同时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的减少还将影响其投资安排. 信息公告 1.如招商银行决定本理财计划不成立,将在认购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在"一网通"网站 (www.cmbchina.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2.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在"一网通"网站 (www.cmbchina.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如本理财计划未能获得预期最高到期年化理财收益率,招商银行将在本说明书约定的理财 计划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一网通"网站(www.cmbchina.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如招商银行决定延长本理财计划理财期限,将在原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在"一网通"网站 (www.cmbchina.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5.若发生招商银行获知并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认为对理财计划本金及收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件,招商银行将在"一网通"网站(www.cmbchina.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6.在产品存续期内,招商银行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的,将提前2个工作 日以在"一网通"网站(www.cmbchina.com)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7.在产品存续期内,招商银行对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调整的,将 提前2个工作日以在"一网通"网站(www.cmbchina.com)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8.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 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招商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招 商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在"一网通"网站 (www.cmbchina.com)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相关事项说明 1.投资顾问简介:本理财资金投资于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聘请证券公司担任投资顾问,将资 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和货币市场,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品种等.证券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将对 本理财计划投资者是否能获得预期最高到期年化理财收益率产生重要影响. 本理财计划所投资的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托管人简介:本理财计划的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2002年,招商银 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12年6月,招商银行资产总额达 33227.01亿元人民币. 3. 受托人简介: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4. 本理财计划中示例均采用假设数据,并不代表客户实际可获得的收益. 5. 如投资者对本理财计划有任何异议或意见, 请联系招商银行的理财经理或反馈至招商银行 各营业网点,也可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 客户权益须知 尊敬的投资者: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 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 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三大类,请您充分认识不同类型产品的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首先,请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通过我行专门为您设计 的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了解您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和产品需求.其次,请认真阅读银 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销售文件,具体为《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 《产品说明书》 、 《风险揭示书》和本《客户权益须知》等,然后选择购买与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您在阅读时如有不 明之处,可及时向我行理财人员进行咨询.最后,请关注我行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与频率 以及我行相关联络方式,以及当您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时请及时向我行反馈. 我行将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一、购买理财产品三部曲: 第一部 了解您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在客户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必须对客 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以保障客户购买的理财产品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我行将从客 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 险损失承受程度等方面,协助您全面了解您的投资需求和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帮助您选择适合自 己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 我行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分为谨慎型 (A1) 、 稳健型 (A2) 、 平衡型 (A3) 、 进取型(A4) 、激进型(A5)五个等级.与此同时,根据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点、 流动性等不同因素,我行理财产品分为谨慎型产品(R1) 、稳健型产品(R2) 、平衡型产品(R3) 、 进取型产品(R4) 、激进型产品(R5)五个风险等级.我行根据风险匹配原则,在客户风险承受 能力等级和产品风险等级之间建立如下对应关系,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 能力的理财产品, 客户类型 风险特征描述 适合的产品类型 谨慎型 (A1) 您属于可以承担低风险而作风谨慎类型的 投资者.您适合投资于以保本为主的投资工 具,但您因此会牺牲资本升值的机会. 谨慎型(R1)产品 稳健型 (A2) 您属于可以承担较低及以下风险类型的投 资者.您适合投资于本金风险相对较小、具 有一定升值能力的投资工具. 稳健型(R2)及以下产品 平衡型 (A3) 您属于可以承担中等及以下风险类型的投 资者.您适合投资于能够为您提供温和升值 能力而投资价值有温和波动的投资工具. 平衡型(R3)及以下产品 进取型 (A4) 您属于可以承担较高及以下风险类型的投 资者.您适合投资于能够为您提供升值能力 而投资价值有波动的投资工具. 进取型(R4)及以下产品 为了准确地了解和评估您的投资需求,请您在首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到我行营业网点进 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客户评估流程: 为了及时更新您的财务状况,明确您的投资目标,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期,若您的风险 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 形,请您在再次购买理财产品前,通过我行柜面或网上银行方式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第二部 购买您选择的理财产品 您在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后,选择适合您风险承受能力的我行银行理财产品,可通过我行 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方式进行购买.具体认购流程如下: (一)营业网点 温馨提示:请您认真阅读《风险揭示书》中的风险提示部分,并充分知晓产品风险,自愿购 买我行理财产品,您一旦作出投资决策,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投资揭示风险,将由您自行承担. (二)网上银行 激进型 (A5) 您属于可以承受高及以下风险类型的投资 者.您适合投资于能够为您提供高升值能力 而投资价值波动大的投资工具.最坏的情况 下,您可能失去全部投资本金并需对您投资 所导致的任何亏损承担责任. 激进型(R5)及以下产品 查询 登录网上银行大 众版或专业版 投资管理 受托理财 首页 选择理财产品 点击产品名称 查看产品信息 返回界面 点击购买 当前持仓 阅读相关销售文件, 确 认风险揭示书抄录、 协 议书签署, 并按操作指 示输入相关信息 点击"确认" 委托购买成功 当前委托 阅读并签署《理财产品 销售协议书》 《客户权益须知》 《产品说明书》 阅读并签署 《风险揭示书》 交我行工作人员进行 购买操作 理财产品购买成功 理财产品购 买认真阅读销售文件 填写《个人投 资风险承受能 力评估表》 由我行工作人员录入系统 后自动生成相应的客户风 险等级评级结果 签名确认评估结果 客户风险评估 (三)电话银行 (四)手机银行 免费下载手机银行客户端软件,登录招商银行手机银行界面,理财产品购买流程请参照"网 上银行" . 第三部 了解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方式、渠道和频率 有关产品相关信息的披露方式、渠道和频率,您可根据《产品说明书》中所载明的"信息公 告"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 营业网点进行查询. 二、客户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诉方式和程序 如您对所购买的理财计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招商银行的理财经理或反馈至招商银行 各营业网点,也可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 .我行将及时受理并给予答复. 三、招商银行联络方式 (一)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 (二)境外服务热线:86-755-84391000,86-755-84391999. (三) "一网通"网站:www.cmbchina.com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选"1" 自动语音 "" 按照提示 完成购买 输入购买 理财产品代码 (查询按 "*#" 键) 输入银行卡号 选"3" 证劵、基金及 理财产品业务选择 6 受托理财 选"1" 购买 拨打95555 选择 2 人工咨询 选"1" 个人银行业务 输入查询密码 选"3" 证劵、外汇 及投资业务 转接人工服务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