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 统计机构用)
( 02年统计年报和 21 21 03年定期统计报表)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印制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二 ○ 一二年十一月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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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总说明 3 二、 修订内容 6 三、 报表目录 7 四、 调查表式 第一部分: 限额以上单位 ( 年报基层表 一) 1 财务状况( 13表) 1 . S0 0 2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14- . S0 1表) 1 2 3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 10- . S2 1表) 1 3 4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10- . S2 2表) 1 5 5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情况( 10- . S2 3表) 1 6 6 住宿业会展活动情况( 14- 2表) 1 . S0 1 7 7 信息化情况( 0 . 19表) 1 9 ( 定报基层表 二) 1 财务状况( 23表) 2 . S0 1 2 财务状况( 23- . S0 1表) 2 3 3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24- . S0 1表) 2 5 4 住宿业接待人数情况( 24- . S0 5表) 2 6 5 住宿和餐饮业分地区经营情况( 24- . S0 6表) 2 7 6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调查问卷( 20表) 2 . S1 8 第二部分: 限额以下单位 ( 年报基层表 一) 1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 18表) 2 . S0 9 ( 定报基层表 二) 2 限额以下住宿业样本单位调查表( 24- 1表) 3 . S0 4- 0 3 限额以下餐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 24- 2表) 3 . S0 4- 1 五、 附录 ( 指标 一) 1 财务状况 3 . 2 2 经营情况 3 . 8 3 信息化情况 4 . 5 4 样本单位调查 4 . 6 ( 若干问题处理办法 4 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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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连锁企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地区代码 4 . 9 2 国别( . 地区) 统计 表 5 1 (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 5 四) 3 (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 5 五) 6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5 六)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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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说 明
为了 市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整体情况, 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 实施 提供参考 依据,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 北京市统 理条例》 的规定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 结合北 京市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需求, 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是统计工作应遵守的技术规范, 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 真实、 准 完整、 及时地填 报统计资料, 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不得迟报、 拒报统计数据, 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 统计内容 一) 本报表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包括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 信息化情况, 连锁经营情 况, 住宿业会展活动情况, 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等。 ( 统计对象 二)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对象为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等。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 / 74- 01 中属于“ ( B T45 21 ) H住宿和餐饮业” 行业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指《 门类的活动。具体包括“ 1住宿业、2餐饮业” 6 6 两个行业大类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 承担负债, 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 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 的组织。 () 有自己的名称、 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 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成立, 2 独立拥有( 或授权使用) 资产或者经费, 承担负债, 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 具有包括资产负债 () () 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表在内的账户,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 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 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 相对独 () () 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 能提供收入、 () 支出等相关资料。 以个体劳动为基础, 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 个体经营户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 配的一种经营组织。 ( 统计范围 三) 1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 1 全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2 本市非 . () ()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在京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3 京外地区国民经济各行业法人单位 () 所属在京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4 星级饭店; 5 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 () 2 按照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划分标准, . 将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分为两部分: 1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是: () 住宿业: 星级饭店、 星级饭店以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法人单位、 0 年经营性单位 收入 2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产业活动单位、 0 年营业收入 2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个体经营户; 0 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 2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法人单位、 0 年经营性单位收入 20万元及以上的餐 0 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年营业收入 2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0 () 2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单位是: 住宿业: 星级饭店以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万元以下的住宿业法人单位、 0 年经营性单位收入 20万元 0 以下的住宿业产业活动单位和年营业收入 20万元以下的住宿业个体经营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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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 20万元以下的餐饮业法人单位、 0 年经营性单位收入 20万元以下的餐饮业 0 0 产业活动单位和年营业收入 20万元以下的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各表统计范围详见“ 报表目录” 三、 。 ( 统计原则 四) 1 本报表制度严格执行“ . 法人经营地” 统计原则, 即各法人单位按照实际经营地( 办公地) 向所在地政 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数据;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由其归属法人单位进行统计; 若一个法人单位有 办公地) 按法人总部所在地向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数据。 的, 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地( 2 本市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的同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由其所属法人单位进行统计。 . 3 京外地区国民经济各行业法人单位在我市兴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 按产业活动单位实 际经营地( 办公地) 向我市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数据。 4 本市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在京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 按产业活动单位实际经营 地( 办公地) 向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数据。 5 星级饭店按实际经营地( . 办公地) 向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数据。 6 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按实际经营地( . 办公地) 向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数据。 7 连锁经营情况由连锁总店( . 总部) 报送全部门店及配送中心数据, 包括连锁总店( 总部) 在外地的门 店及配送中心数据。 ( 具体要求 五) 1 为满足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管理的需要, . 确保统计资料按时汇总上报,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本报表制 度规定的时间报送统计数据, 遇节假日一律不顺延, 如遇特殊情况, 按当时规定时间报送。 2 按照《 . 统计法》 的要求, 为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做到数出有据, 各调查单位应当设置原始记录、 统计台账, 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 签署、 交接、 归 管理制度。统计台账是指可以体现调查单位上 报的统计数据与调查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记录之间数据来源关系的文 料。各调查单位 可以使用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台账, 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设计。 3 本报表制度采用全市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 .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不得自行更改。 4 上报内容必须完整, . 不得遗漏项目, 包括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等。 5 报送方式 . () 1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全部连锁总店( 总部) 通过北京统 计联网直报系统( 以下简称“ 联网直报系统” 网址:t : /w .j .o.n 填报统计数据。 , h p /w w b sgvc) t e () 2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报送方式由各区县统计机构 。 6 通过“ . 联网直报系统” 填报数据的调查单位, 一律免报纸介质报表, 但须按规定留存填报内容和填 报依据。 7 本报表制度规定了“ . 联网直报系统” 上调查单位报送数据、 区县统计机构验收数据及市统计机构向 国家统计局上报数据的截止时间,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网报单位报送统计数据的具体时间以“ 联网直 报系统” 规定的时间为准。 8 各单位有义务完成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布置的其他统计调查任务。 . ( 特别说明 六) 本报表制度在执行国家统计局《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21 ( 02年统计年报和 21 03年定期统计 报表) 的基础上, 结合北京市需求进行了补充, 统计范围由“ 全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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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调整为“ 全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 京外地区国民经济各行业法人单位和本市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在 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星级饭店, 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 京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本报表制度中标注“ ” 在国家统计调查内容之外增加 ● 的表示根据北京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需求, 的内容; 标注“ ” 01年年报和 21 02年定报增加的内容。 ▲ 的表示比 21 ( 联系方式 七) 联系单位: 商业经济调查总队 / 商业和投资建筑业调查处 6号 详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 3 邮政编码:004 105 联系电话:3420 8574 电子邮箱:j d js t c b d@b.ts n s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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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二、修订内容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度修订要求, 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 对本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 如下: ( 将原《 一)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制度 E 拆分为《 ( ) 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 表制度》 制度 E 和《 ( )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制度 S , ( ) 并对相关报表进行分拆。 ( 根据国家统计局报表制度修订要求, 二) 对相关报表的表名、 表号等进行调整。 ( 年报 三) 1 取消《 .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样本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E 0 3表) ( 13- 。 2《 . 财务状况》 S0 ( 13表) 取消“ 是否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 银行存款” “ ”“ 、 其中: 国有法人资 本” “ 、 主营业务利润” “ 、 其他业务收入” “ 、 其中: 股权投资收益” “ 、 应付利润” “ 、 境内股市本年筹资额” 和 “ 境外股市本年筹资额” 9个指标; 增加“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和“ 2个指标。 3《 .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 S2 1表) ( 10- 增加“ 单位所在地” “ 、 行政区划 ” “ 、 邮政编码” 和 4个指标; 连锁经营业务的行业代码” 3位改为 4位。 “ 由 “ 联系电话” 4《 .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S2 2表) ( 10- 取消“ 配送中心” 中的“ 非自有” 指 标。 5《 . 信息化情况》 19表) (0 改为问卷调查形式, 统计指标由 1 5个调整为 2 6个。 ( 定报 四) 1 取消《 .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企业主要指标》 E 0 7表) 《 ( 22- 、 非重点批发和零售业、 住 宿和餐饮业财 况》 E 0 2表) 《 ( 23- 和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样本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23- E 0 3表) 。 2 增加《 . 财务状况》 S0 ( 23表) 《 、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调查问卷》 S1 ( 20表) 。 3《 . 财务状况》 S0 1表) ( 23- 扩大统计范围; 取消“ 是否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指标; ” 增加“ 应 收账款” “ 、 本年折旧” “ 、 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和“ 4个指标。 4《 .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S0 1表) ( 24- 取消“ 床位数” 餐位数” 和“ 2个指标。 5《 . 住宿业接待人数情况》 S0 5表) ( 24- 增加“ 床位数” 指标。 6《 . 住宿和餐饮业分地区经营情况》 S0 6表) ( 24- 增加“ 营业网点个数” 指标。 ( 附录 五) 《 国别( 地区) 统计 表》 增加“ 南苏丹共和国” 中性包装原产国别” 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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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表目录
表号 报表名称 报告 期别 报送时间及方式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单位 区县报 市局、 总队 市局、 总队 报国家 页 码
第一部分: 限额以上单位 ( 年报基层表 一) 星 级 饭 店、 级 星 饭店以外限额以 上住宿和餐饮业 法人单位 星 星 级 饭 店、 级 饭店以外限额以 上住宿和餐饮业 法人单位和个体 经 营 户、 外 地 京 区国民经济各行 业法人单位和本 市非住宿和餐饮 业法人单位所属 在京的限额以上 住宿和餐饮业产 业活动单位 星 级 饭 店、 级 星 21 03年 2月 21 03年 3月 饭店以外限额以 21 03年 4月 2 8日 2 4时 2 日前完成 0 1 0 上住宿和餐饮业 1 5日 2 4时前 前网上填报 数据验收 法人单位 星 级 饭 店、 级 星 饭店以外限额以 上住宿和餐饮业 法人单位和个体 经 营 户、 外 地 京 21 03年 2月 21 03年 3月 21 03年 4月 区国民经济各行 2 8日 2 4时 2 日前完成 0 1 2 1 5日 2 4时前 业法人单位和本 前网上填报 数据验收 市非住宿和餐饮 业法人单位所属 在京的限额以上 住宿和餐饮业产 业活动单位
S0 13表
财务状况
年报
S0 1表 14-
住宿 和 餐 饮 年报 业经营情况
住宿 和 餐 饮 S2 1表 业 连 锁 经 营 年报 10- 情况
住宿和餐饮业连 住宿和餐饮业连 21 03年 2月 21 03年 3月 21 03年 3月 锁总店( 总部) 锁总店( 所 5 1 3 总部) 2 日前网上 1 日前完成 或 8 3 1日前 属的全部门店 填报 数据验收 核心店
住宿 和 餐 饮 业连 锁 门 店 S2 2表 10- 年报 及配 送 中 心 分布情况
住宿和餐饮业连 住宿和餐饮业连 21 03年 2月 21 03年 3月 锁总店( 总部) 所 21 03年 3月 锁总店( 总部) 2 日前网上 1 日前完成 或 8 5 1 5 属的全部门店及 3 1日前 核心店 填报 数据验收 配送中心
住宿 和 餐 饮 业连 锁 门 店 S2 3表 10- 年报 及配 送 中 心 情况
住宿和餐饮业连 03年 2月 21 03年 3月 住宿和餐饮业连 21 锁总店( 总部) 所 锁总店( 总部) 2 日前网上 1 日前完成 或 8 5 属的全部门店及 核心店 填报 数据验收 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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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 业 会 展 S0 1 14- 2表 年报 活动情况
星 级 饭 店、 级 星 饭店以外限额以 上住宿业法人单 位
星 级 饭 店、 级 星 21 03年 2月 21 03年 3月 饭店以外限额以 2 日前网上 1 日前完成 8 5 上住宿业法人单 填报 数据验收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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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表 0
信息化情况
年报
21 03年 2月 21 03年 3月 限额以上住宿和 限额以上住宿和 21 03年 4月 2 8日 2 4时 1 日前完成 5 1 9 餐饮业法人单位 餐饮业法人单位 1 5日 2 4时前 前网上填报 数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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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报送时间及方式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单位 区县报 市局、 总队 市局、 总队 报国家
表号
报表名称
报告 期别
页 码
( 定报基层表 二) 1 日 2 日 8 1 重点住宿和餐饮 重点住宿和餐饮 2 2日 1 2 2 时前网上 1 时前完成 4 2 2 1 业法人单位 业法人单位 时前 填报 数据验收 5 月后 1 日 前 网 上 填 月后 2 日 0 重点住宿和餐饮 重点住宿和餐饮 报, 、 、 、 前完 成 数 据 136 业法人单位 业法人单位 91 、2月月报 验收 免报 星 级 饭 店、 级 星 饭店以外限额以 上住宿和餐饮业 法人单位和个体 经 营 户、 外 地 京 区国民经济各行 业法人单位和本 市非住宿和餐饮 业法人单位所属 在京的限额以上 住宿和餐饮业产 业活动单位 星 级 饭 店、 级 星 饭店以外限额以 上住宿和餐饮业 法人单位和个体 经 营 户、 外 地 京 区国民经济各行 业法人单位和本 市非住宿和餐饮 业法人单位所属 在京的限额以上 住宿和餐饮业产 业活动单位
S0 23表
财务状况
S0 1表 财务状况 23-
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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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S0 1表 24-
住宿 和 餐 饮 月报 业经营情况
1月 月 后 2 1月 月 后 2 0 1 日, 3月月后 日, 3月月后 6日, 4月 月 8日, 4月 月 3月、 4月 月 9月 后 8日, 9月 后 9日, 9月 后 6日, 月 后 9 日, 月后 1 1日, 月 后 1 日, 2 1 月 21 1 月 21 1 2 04 2 04 2月 21 04年 2 5 年 1 月 7 年 1 月 9 1月 1 0日, 其 日,其 他 月 日,其 他 月 他 月 月 后 6 月后 3日 2 月后 5日 1 日 1 4 2 2时前 时前 网 上 填 时前 完 成 数 报 据验收
S0 5表 24-
住宿 业 接 待 月报 人数情况
星 级 饭 店、 级 星 饭店以外限额以 上住宿业法人单 位和个体经营 户、 外 地 区 国 京 民经济各行业法 人单位和本市非 住宿和餐饮业法 人单位所属在京 的限额以上住宿 业产业活动单位
星 级 饭 店、 级 星 饭店以外限额以 上住宿业法人单 位和个体经营 户、 外 地 区 国 京 民经济各行业法 人单位和本市非 住宿和餐饮业法 人单位所属在京 的限额以上住宿 业产业活动单位
1月 月 后 2 1月 月 后 2 0 1 日, 3月月后 日, 3月月后 6日, 4月 月 8日, 4月 月 9月 后 8日, 9月 后 6日, 月 后 9 日, 月后 1 1日, 1 月 21 1 月 21 2 04 2 04 年 1 月 7年 1 月 9 日,其 他 月 日,其 他 月 月后 3日 2 月后 5日 1 4 2 时前 网 上 填 时前 完 成 数 报 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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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 和 餐 饮 S0 6表 业 分 地 区 经 月报 24- 营情况
星 级 饭 店、 级 星 饭店以外限额以 上住宿和餐饮业 法人单位和个体 经 营 户、 外 地 京 区国民经济各行 业法人单位和本 市非住宿和餐饮 业法人单位所属 在京的限额以上 住宿和餐饮业产 业活动单位
星 级 饭 店、 级 星 饭店以外限额以 上住宿和餐饮业 法人单位和个体 经 营 户、 外 地 京 区国民经济各行 业法人单位和本 市非住宿和餐饮 业法人单位所属 在京的限额以上 住宿和餐饮业产 业活动单位
1月 月 后 2 1月 月 后 2 0 1 日, 3月月后 日, 3月月后 6日, 4月 月 8日, 4月 月 后 6日, 9月 后 8日, 9月 月 后 9 日, 月后 1 1日, 1 月 21 1 月 21 2 04 2 04 年 1 月 7年 1 月 9 日,其 他 月 日,其 他 月 月后 3日 2 月后 5日 1 4 2 时前 网 上 填 时前 完 成 数 报 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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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报送时间及方式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单位 区县报 市局、 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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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号
报表名称
报告 期别
市局、 总队 报国家
页 码
S1 20表
住宿 和 餐 饮 业 企 业 调 查 问卷
1 8 1季 度 季 后 日、 2季度季 1季度季后 9 6日、 2季 度 后 5日、 3季 日、 2季 度 季 部 辖 区 内 大 型, 辖 区 内 大 型, 3日、 部 3 度 季 后 1 后 6日、 1 3季 小 分 中 型、 型 和 分 中 型、 型 和 季 度 季 后 9 小 日、4 季 度 度 季 后 1 2 2 8 微型住宿和餐饮 微型住宿和餐饮 日、4 季 度 21 04年 1月 日、4 季 度 业法人单位 业法人单位 21 04年 1月 9 日 1:0 21 2 0 04年 1月 7日 2 : 0 40 前完 成 数 据 1 0日 1 2时前 前网上填报 验收
第二部分: 限额以下单位 ( 年报基层表 一) 限额 以 下 住 宿和 餐 饮 业 年报 样本 单 位 基 本情况 限额以下住宿和 餐饮业法人单位 和个体经营户样 本单位 限额以下住宿和 餐饮业法人单位 和个体经营户样 本单位 按所 在 地 统 21 03年 1月 21 03年 2月 计机 构 规 定 3 日前电子 2 1 8日 前 电 子 2 9 的时 间 和 方 邮件报送 邮件报送 式报送
S0 18表
( 定报基层表 二) 1季度季后 8 日、 2季 度 季 3季 后 4日、 按所 在 地 统 限额以下住宿业 限额以下住宿业 5 当月 2 日 度 季 后 1 0 计机 构 规 定 法人单位和个体 法人单位和个体 前电 子 邮 件 3 0 日、4 季 度 的时 间 和 方 经营户样本单位 经营户样本单位 报送 21 1月 8 04年 式报送 日1 2时 前 电 子邮件报送
限额 以 下 住 S0 - - 表 宿 业 样 本 单 月报 24 4 1 位调查表
限额 以 下 餐 S0 - - 表 饮 业 样 本 单 月报 24 4 2 位调查表
1季度季后 8 日、 2季 度 季 按所 在 地 统 3季 后 4日、 限额以下餐饮业 限额以下餐饮业 当月 2 日 5 计机 构 规 定 度 季 后 1 0 3 1 法人单位和个体 法人单位和个体 前电 子 邮 件 的时 间 和 方 日、4 季 度 经营户样本单位 经营户样本单位 报送 式报送 21 1月 8 04年 日1 2时 前 电 子邮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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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调查表式
第一部分: 限额以上单位
( 年报基层表 一)
财务状况
表 号: S 1 0 3 表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统 字 (2 1 国 0 2)8 4号 组织机构 单位详细名称: 指标名称 甲 一、 年初存货 二、 期末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货币资金● 现金● 其中: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 其中: 存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合计 固定资产原价 累计折旧 其中: 本年折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合计 其中: 应付账款 非流动负债合计 其中: 应付债券●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中: 实收资本 国家资本 集体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港澳台资本 外商资本 三、 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 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乙 11 0 — 21 0 B01 J0 B02 J0 B03 J0 22 0 25 0 B05 J0 B06 J0 B07 J0 B08 J0 28 0 29 0 20 1 21 1 22 1 B09 J0 23 1 24 1 25 1 26 1 B00 J1 27 1 28 1 29 1 20 2 21 2 22 2 23 2 24 2 25 2 — 31 0 32 0 37 0 38 0 39 0 填表人: — 21 02年 本年 1 有效期至: 0 1 3 年 2 计量单位: 指标名称 甲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中: 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 费用 税金 其中: 财产保险费● 差旅费 工会经费 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 其中: 利息支出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记) ”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号记) ”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补贴收入 其中: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应交所得税 四、 人工成本 应付职工薪酬( 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其中: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五、 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土地购置 房屋和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费用 六、 其他资料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 人) 七、 住宿业单位填报 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 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千 元 乙 30 1 31 1 32 1 33 1 34 1 B02 J1 35 1 36 1 37 1 38 1 39 1 30 2 31 2 32 2 33 2 35 2 34 2 36 2 37 2 38 2 — 41 0 B03 J1 B04 J1 42 0 43 0 44 0 51 0 52 0 53 0 54 0 55 0 56 0 — 69 9 — B05 J1 本年 1 6 月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说明:. 1 统计范围: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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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送日期及方式: . 调查单位 21 03年 2月 2 8日 2 4时前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21 03年 4月 1 5日 2 4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 验收、 上报。 3 审核关系: . ( ) 0 ≥22+ 0 ( ) 1 21 0 25 2 如果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则:0 29- 1 , 28= 0 20 () 3 如果未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则:0 ≥29- 1 , 28 0 20 ( ) 1 ≥21 4 20 1 ( 1 39 1 1 ) 0 ≥30 ( ) 1 27+ 1 ( ) 1 ≥21+ 0 ( ) 1 ≥25 5 23= 1 28 6 23 0 28 7 24 1 ( ) 0 ≥32 9 31 0 ( 0 37 0 1 ) 0 ≥38 ( 2 33> 1 35+ 1 1 ) 1 34+ 1 36 ( ) 1 20+ 2 22+ 2 24+ 2 8 29= 2 21+ 2 23+ 2 25 ( 3 51= 0 53+ 0 55+ 0 1 ) 0 52+ 0 54+ 0 56 4 根据北京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需求, . 本表统计范围调整为星级饭店、 星级饭店以外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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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表 号: 1 0 4 - 1 表 S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组织机构 单位详细名称: 指标名称 甲 营业额 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餐费收入和商品销售额中: 集团消费收入● 持卡消费收入● 补充资料: 1) 客房数( 1 单位负责人: — 21 02年 计量单位 乙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丙 0 1 0 2 0 3 0 4 0 5 — B0 J1 B0 J2 文 号: 统 字 (2 1 国 0 2)8 4号 有效期至: 0 1 3 年 2 本年 1 6 月
间 床位数( 2 1)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个 餐位数( 3 1) 联系电话: 分机号:
位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说明:. 1 统计范围: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 . 调查单位 21 03年 2月 2 8日 2 4时前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21 03年 4月 1 5日 2 4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 验收、 上报。 3 审核关系: . 1 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 ) 1= 2+ 3+ 4+ 5 2 0 0 0 0 0 ( ) 1 2 3 1 ≤1 () 4 根据北京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需求, . 本表统计范围调整为星级饭店、 星级饭店以外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 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京外地区国民经济各行业法人单位和本市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在京的限额以上住宿 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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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
组织机构 : — 表 号: 1 2 0 - 1 表 S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统 字 (2 1 国 0 2)8 4号 21 02年 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街( 、 村) 门牌号 行政区划 ▲: 邮政编码▲: 合计 本年 丙 0 1 0 2 0 3 0 4 0 5 0 6 0 7 0 8 0 9 1 0 1 1 1 2 1 3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1 上年 同期 2 联系电话▲: 直营店 本年 3 上年 同期 4 加盟店 本年 5 上年 同期 6 地( 市、 盟) 区、 州、 有效期至: 0 1 3 年 2 县( 市、 区、 旗) 6 月 总部) 名称( 签章) : 连锁总店( 连锁品牌( 商标或商号名称, 填写全部品牌) : 连锁经营业务的行业代码: 登记注册类型: 单位所在地▲:
乡( 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乙 个 人 平方米 间 个 位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填表人:
甲 一、 门店总数 二、 年末从业人员数 三、 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四、 客房数 五、 床位数 六、 餐位数 七、 连锁门店商品购进( 采购) 额 统一配送商品购进( 采购) 额 其中:
自有配送中心配送商品购进( 采购) 额 其中: 非自有配送中心配送商品购进( 采购) 额
八、 连锁门店营业额 其中: 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说明:. 1 统计范围: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 总部) 所属的全部门店。本表由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 总部) 或核心店填报。 2 报送日期及方式:03年 2月 2 . 21 8日前网上填报。 3 连锁经营业务的行业代码: . 住宿业 61 10旅游饭店,10一般旅馆,10其他住宿业 62 69 餐饮业 61 20 服务,20快餐服务,21茶馆服务,22咖啡馆服务,23酒吧服务,29其他饮料及冷饮服务 62 63 63 63 63 69 21小吃服务,22餐饮配送服务,29其他未列明餐饮业 69 69 4 审核关系: . 表内审核: 表内各项经济指标应大于等于 0 行关系: 1 0 ≥0 ( ) 8 9+ 0 ( )7 8 2 0 ≥0 1 ( ) 1 2+ 3 3 1 ≥1 1 列关系: 1 1= 5 ( ) 3+ ( ) 4+ 2 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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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间审核: 与S2 2表的关系: 10-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 ) 门店总数” 1“ 合计 = 10- S2 2表“ 门店” 合计 2“ S2 2表“ 直营店门店” 合计 ( ) 直营店门店总数”= 10- ( ) 加盟店门店总数”= 10- 3“ S2 2表“ 加盟店门店” 合计 ( ) 自有配送中心配送商品购进( 4“ 采购) 合计 > 额” 0时,10- S2 2表“ 自有配送中心” 合计 > 0 与S2 3表的关系: 10- () 1 本年“ 门店总数” 合计 = 10- S2 3表“ 门店性质” 1 和“ ” 为“ ” 2 的个数汇总 2 本年“ 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合计 = 10- S2 3表“ 门店性质” 1 和“ ” 营业面积” 为“ ” 2 的“ 汇总 () () 3 本年“ 连锁门店营业额” 合计 = 10- S2 3表“ 门店性质” 1 和“ ” 营业额” 为“ ” 2 的“ 汇总 () 4 本年“ 餐费收入” 合计 + 商品销售额” “ 合计 = 10- S2 3表“ 门店性质” 1 和“ ” 零售额” 为“ ” 2 的“ 汇总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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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表 号: 1 2 0 - 2 表 S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统 字 (2 1 国 0 2)8 4号 组织机构 : 连锁总店( 总部) 名称( 签章) : 门店 合计 上年 同期 2 直营店 上年 同期 4 加盟店 上年 同期 6 合计 自有 本年 甲 合计 乙 000 000 1 本年 3 本年 5 本年 7 上年 同期 8 本年 9 上年 同期 1 0 — 21 02年 有效期至: 0 1 3 年 2 计量单位: 配送中心 个 6 月
地 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1 统计范围: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 总部) 所属的全部门店及配送中心。本表由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 总部) 或 说明:. 核心店报送。 2 报送日期及方式:03年 2月 2 . 21 8前网上填报。 3 本表甲栏下按《 . 连锁企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地区代码》 填报。 4 审核关系: . 表内审核: 行关系: 1 合计 =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之和 + 港澳台及国外 ( ) 100= 111+ 2 100 100 …… + 129+ 280 102 210 () 3 各省≥其中各地市之和 2 2= 6 3 7 ( ) ≥1 48 0 列关系: 1 1= 5 ( ) 3+ ( ) 4+ ( ) ≥9 表间审核: 与S2 1表的关系: 10- ( ) 门店“ 1“ 合计 = 10- S2 1表“ 门店总数” 合计 2“ 合计 = 10- S2 1表“ 直营店门店总数” ( ) 直营店门店” ( ) 加盟店门店” 3“ 合计 = 10- S2 1表“ 加盟店门店总数” ( ) 自有配送中心” 4“ 合计 > 0时,10- S2 1表“ 自有配送中心配送商品购进额” 合计 > 0 与S2 3表的关系: 10- () 1 本年“ 门店” 合计 = 10- S2 3表“ 门店性质” 1 和“ ” 为“ ” 2 个数汇总 () 2 本年“ 直营店门店” 合计 = 10- S2 3表“ 门店性质” 1 的个数汇总 为“ ” () 3 本年“ 加盟店门店” 合计 = 10- S2 3表“ 门店性质” 2 的个数汇总 为“ ” () 4 本年“ 自有配送中心” 合计 = 10- S2 3表“ 门店性质” 3 的个数汇总 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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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情况 ●
表 号: 1 2 0 - 3 表 S 制定机关: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文 号: 统 发 〔2 1 京 0 2〕6 8号 组织机构 : 连锁总店( 总部) 名称( 签章) : — 21 02年 营业额 ( 千元) 5 零售额 6 批准文号: 统 制 〔 0 2 1 7 国 21 〕 1 号 有效期至: 0 1 3 年 2 分布情况 顺序号 门店名称 门店性质 门店业态 营业面积 ( 平方米) 7 区县 ( 外省市) 8 地区 9 6 月
1
2
3
4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说明:. 1 统计范围: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 总部) 所属的全部门店及配送中心。本表由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 总部) 或 核心店报送。 2 报送日期及方式:03年 2月 2 . 21 8日前网上填报。 3 门店性质: 1 直营店; 2 加盟店; 3 自有配送中心。 . “” “” “” 4 门店业态: . 餐饮业: 01 , 80 快餐 02 , 80 茶馆 03 , 81 咖啡店 03 , 82 酒吧 03 , 83 其他餐饮 04 80 住宿业: 06 填 60 5 分布情况按《 . 连锁企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地区代码》 填报。 6 审核关系: . 表间审核: 与S2 1表的关系: 10- ( ) 门店性质” 1 和“ ” 1“ 为“ ” 2 的个数汇总 = 10- S2 1表本年“ 门店总数” 合计 ( ) 门店性质” 1 和为“ ” 营业面积” 2“ 为“ ” 2 的“ 汇总 = 10- S2 1表本年“ 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合计 ( ) 门店性质” 1 和“ ” 营业额” 3“ 为“ ” 2 的“ 汇总 = 10- S2 1表本年“ 连锁门店营业额” 合计 ( ) 门店性质” 1 和“ ” 零售额” 4“ 为“ ” 2 的“ 汇总 = 10- S2 1表本年“ 餐费收入” 合计 + 商品销售额” “ 合计 与S2 2表的关系: 10- ( ) 门店性质” 1 和“ ” 1“ 为“ ” 2 的个数汇总 = 10- S2 2表本年“ 门店” 合计 2“ 为“ ” S2 2表本年“ 直营店门店” 合计 ( ) 门店性质” 1 的个数汇总 = 10- ( ) 门店性质” 2 的个数汇总 = 10- 3“ 为“ ” S2 2表本年“ 加盟店门店” 合计 4“ 为“ ” S2 2表本年“ 自有配送中心” 合计 ( ) 门店性质” 3 的个数汇总 = 10-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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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业会展活动情况 ●
表 号: 1 0 4 - 1 2 表 S 制定机关: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文 号: 统 发 〔2 1 京 0 2〕6 8号 组织机构 : 签章) : 单位详细名称( 指标名称 甲 一、 人员情况 会展活动期末从业人员人数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 其中: 其中: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二、 会展设施情况 拥有( 可出租) 会议室个数 座位数超过 50座的会议室 0 其中: 全部( 可出租) 会议室使用面积 全部会议室可容纳人数 全年各会议室白天使用天数总和 会议室年白天使用率 全年各会议室夜间使用天数总和 会议室年夜间使用率 全部展厅使用面积 全部室外可使用展览面积 全年各次展厅使用面积与展出天数的加权总和 展厅年使用率 三、 接待会议情况 接待会议个数 接待国际会议个数 其中: 其中: 接待参会人员超过 50人的会议个数 0 其中: 接待居住一夜以上的会议个数 接待会议人数 接待国际会议人数 其中: 四、 接待展览情况 接待展览个数 其中: 接待国际展览个数 展览面积 1万( 不含) 平方米以下的展览个数 其中: 展览面积 1 含) 万( 万( —5 不含) 平方米的展览个数 展览面积 5 含) 万( 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个数 接待展览累计面积( 含室外展览面积) 其中: 接待国际展览累计面积 接待展览观众人数 其中: 接待国际展览观众人数 五、 接待奖励旅游情况 接待奖励旅游项目个数 接待奖励旅游人数 其中: 境内团人数 境外团人数 六、 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 其中: 接待会展收入 接待会议收入 接待国际会议收入 其中: 接待展览收入 接待国际展览收入 其中: 接待奖励旅游收入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 21 02年 计量单位 乙 — 人 人 人 — 个 个 平方米 人 天 % 天 %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天 % — 个 个 个 个 人次 人次 — 个 个 个 个 个 平方米 平方米 人次 人次 — 个 人次 人次 人次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联系电话: 丙 — 11 0 12 0 13 0 — 21 0 22 0 23 0 24 0 29 0 20 1 21 1 22 1 25 0 26 0 27 0 28 0 — 31 0 32 0 38 0 39 0 30 1 31 1 — 41 0 42 0 43 0 49 0 40 1 41 1 42 1 44 1 45 1 — 51 0 52 0 53 0 54 0 — 61 0 62 0 63 0 64 0 65 0 66 0 69 0 分机号: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 统 制 〔 0 2 1 7 国 21 〕 1 号 有效期至: 0 1 3 年 2 本年 1 6 月
上年同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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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说明:. 1 统计范围: 星级饭店、 星级饭店以外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03年 2月 2 . 21 8日前网上填报。 3 审核关系: . 表内核审: 1 会展活动期末从业人员人数( 0 ) 11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 0 ) 12 () () 2 会展活动期末从业人员人数( 0 ) 11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0 ) 13 3 拥有( 可出租) 会议室个数( 0 ) 21 ≥座位数超过 50座的会议室个数( 0 ) 0 22 () () 4 会议室年白天使用率(1)= 20 全年各会议室白天使用天数总和(0) ( 29 /拥有( 可出租) 会议室个数(0) 6) 21 35 5 会议室年夜间使用率(1)= 22 全年各会议室夜间使用天数总和(1) ( 21 /拥有( 可出租) 会议室个数(0) 6) 21 35 () () 6 展厅年使用率( 0 )= 28 全年各次展厅使用面积与展出天数的加权总和( 0 ) 27 /全部展厅使用面积( 0 ) 6 ) ( 25 35 () 7 接待会议个数( 0 ) 31 ≥接待国际会议个数( 0 ) 32 () 8 接待会议个数( 0 ) 31 ≥接待参会人员超过 50人的会议个数( 0 ) 0 38 () 9 接待会议个数( 0 ) 31 ≥接待居住一夜以上的会议个数( 0 ) 39 1) 30 ≥接待国际会议人数( 1 ) 31 ( 0 接待会议人数( 1 ) ( 1 接待会议个数( 0 )> 1) 31 0时, 接待会议收入( 0 )> 63 0 ( 2 接待国际会议个数( 0 )> 1) 32 0时, 接待国际会议收入( 0 )> 64 0 ( 3 接待会议收入( 0 )> 1) 63 0时, 接待会议个数( 0 )> 31 0 ( 4 接待国际会议收入( 0 )> 1) 64 0时, 接待国际会议个数( 0 )> 32 0 ( 5 接待展览个数( 0 ) 1) 41 ≥接待国际展览个数( 0 ) 42 1) 41 展览面积 1万( 不含) 平方米以下的展览个数( 0 )+ 43 展览面积 1万( 含) ( 6 接待展览个数( 0 )= - 5万( 不含) 平方米的展览个数( 0 ) 49 + 展览面积 5万( 平方米及以上的展览个数( 1 ) 含) 40 1) 含室外展览面积) 41 ≥接待国际展览累计面积( 1 ) (1) 42 ( 7 接待展览累计面积( ( 8 接待展览观众人数( 1 ) 1) 44 ≥接待国际展览观众人数( 1 ) 45 ( 9 接待展览个数( 0 )> 1) 41 0时, 接待展览收入( 0 )> 65 0 ( 0 接待展览个数( 0 )> 2) 41 0时, 接待展览累计面积( 含室外展览面积) 41 0 ( 1 )> ( 1 接待国际展览个数( 0 )> 2) 42 0时, 接待国际展览收入( 0 )> 66 0 ( 2 接待国际展览个数( 0 )> 2) 42 0时, 接待国际展览累计面积( 1 )> 42 0 ( 3 接待展览收入( 0 )> 2) 65 0时, 接待展览个数( 0 )> 41 0 ( 4 接待展览累计面积( 1 )> 2) 41 0时, 接待展览个数( 0 )> 41 0 ( 5 接待国际展览收入( 0 )> 2) 66 0时, 接待国际展览个数( 0 )> 42 0 ( 6 接待国际展览累计面积( 1 )> 2) 42 0时, 接待国际展览个数( 0 )> 42 0 ( 7 接待奖励旅游人数( 0 )= 2) 52 境内团人数( 0 )+ 53 境外团人数( 0 ) 54 ( 8 接待奖励旅游项目个数( 0 )> 2) 51 0时, 接待奖励旅游收入( 0 )> 69 0 ( 9 接待奖励旅游收入( 0 )> 2) 69 0时, 接待奖励旅游项目个数( 0 )> 51 0 ( 0 接待奖励旅游项目个数( 0 )> 3) 51 0时, 接待奖励旅游人数( 0 )> 52 0 ( 1 接待奖励旅游人数( 0 )> 3) 52 0时, 接待奖励旅游项目个数( 0 )> 51 0 ( 2 营业收入( 0 ) 3) 61 ≥接待会展收入( 0 ) 62 ( 3 接待会展收入( 0 )= 3) 62 接待会议收入( 0 )+ 63 接待展览收入( 0 )+ 65 接待奖励旅游收入( 0 ) 69 ( 4 接待会议收入( 0 ) 3) 63 ≥接待国际会议收入( 0 ) 64 ( 5 接待展览收入( 0 ) 3) 65 ≥接待国际展览收入( 0 ) 66 表间审核: 61 S0 营业收入( 0 ) 31 ” 营业收入( 0 )= 13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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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情况
表 号: 1 制定机关: 国 组织机构 : 单位详细名称: — 21 02年 一、 基本信息 0 1 0 2 0 3 0 4 0 5 贵企业是否在生产经营中使用计算机? 截止 21 02年底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计算机数量 贵企业有多少员工在工作中每周至少使用一次计算机 贵企业是否有专职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 贵企业是否有局域网( A ) LN 1是 2否( 如选“ 2否” 转至问题 0 ) 4 台 人? 1是 2否 1是 2否 0 9 家 统 计 表 局
文 号: 统 字 (2 1 国 0 2)8 4号 有效期至: 0 1 3 年 2 6 月
贵企业在以下内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采用信息化 ( 可多选) ? 0 6 1财 理 5客户关系管理 0 7 0 8 2购销存管理 6人力资源管理 3生产制造管理 7其他 1是 2否( 如选“ 2否” 停止调查) 人? 4物流配送管理
贵企业是否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互联网? 贵企业有多少员工在工作中每周至少使用一次互联网 贵企业通过哪些方式接入互联网( 可多选) ? 1窄带( 固定拨号 / D ) I N S 2固定宽带 32平板电脑 .
3移动宽带 33手机 .
4其他 34其他 .
0 9
如果通过移动宽带上互联网, 通过什么手段( 可多选) ? 31笔记本 .
贵企业的互联网接入带宽是多少? 1 0 1网速 < M p 1 bs 21 bs M p≤网速 < 0 bs 1M p 43 M p≤网速 < 0 M p 510 bs 0 bs 10 bs 0 M p≤网速 < 0 M p 50 bs 31 M p≤网速 < 0 bs 0 bs 3M p 650 bs 0 M p≤网速 < G 1 7网速≥1 G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过哪些与以下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 可多选) ? 0 1收发电子邮件 0 3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0 5使用网上银行 1 1 0 7提供客户服务 0 9在线提供产品 1 1员工培训 1 3其他 1 2 1 3 1 4 贵企业是否有网站? 截止 21 02年底拥有网站数量 其中: 拥有电子商务交易网站数量 个 个●, 网站电子商务交易金额 千元● 1是 2否( 如选“ 2否” 转至问题 1 ) 4 0 2了 品和服务的信息 0 4与政府机构互动( 不包括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0 6使用其他金融服务( 网上交易 、 基金、 保险等) 0 8拨打互联网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 1 0发布信息或即时消息 1 2对外或者对内招聘
贵企业是否通过互联网对本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
1是 2否( 如选“ 2否” 转至问题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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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对本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时, 具体采取哪些形式( 可多选) ? 1 5 1独立网站( 自有网站) 5电子邮件 6微博 2互联网广告 7博客 3搜索引擎 8社交网站 二、 电子商务 贵企业 21 02年是否通过互联网接收商品或服务的订单( 电子商务销售) ? 1 6 1是 2否( 如选“ 2否” 转至问题 1 ) 7 如果选“ 1是” 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 , 不含增值税) 千元 其中: 销售给企业( 单位) B B (2) 千元, 销售给消费者个人( 2 ) BC 其中: 商品销售额 千元●, 其中: 2 B 品销售额 千元● 贵企业 21 02年是否通过互联网发出商品或服务的订单( 电子商务采购) ? 1 7 1是 2否( 如选“ 2否” 停止调查) 如果选“ 1是” 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 , 不含增值税)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千元 分机号: 2 年 月 日 报出日期:0 4电子商务平台 9其他
千元
单位负责人:
说明:. 1 统计范围: 辖区内大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 . 调查单位 21 03年 2月 2 8日 2 4时前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21 03年 4月 1 5日 2 4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 验收、 上报。 3 审核关系: . 1 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 = 销售给企业( 单位) B B 销售给消费者个人( 2 ) ( 2 )+ BC () () 2 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 财务状况” S0 ( 13表) 中的“ 营业收入( 0 ) 31 ” () 3 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 财务状况” S0 ( 13表) 中的“ 营业成本( 0 ) 37 ” 4 根据北京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需求, . 本表统计范围调整为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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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报基层表 二)
财务状况
表 号: S 2 0 3 表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统 字 (2 1 国 0 2)8 4号 组织机构 单位详细名称: 指标名称 甲 一、 年初存货 二、 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 应收账款●▲ 存货 固定资产原价● 本年折旧●▲ 其中: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三、 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 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 费用 其中: 税金 财务费用 其中: 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记) ” ●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号记) ” ●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应交所得税● 四、 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应付职工薪酬( 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 应交增值税 五、 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六、 其他资料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 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 21 03年 季 乙 11 0 — 21 0 22 0 25 0 29 0 21 1 23 1 27 1 28 1 — 31 0 32 0 37 0 38 0 39 0 30 1 31 1 32 1 33 1 34 1 37 1 38 1 39 1 30 2 31 2 32 2 33 2 37 2 38 2 — 41 0 42 0 51 0 — 69 9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0 1 4 年 2 计量单位: 1 —本季 1 千 元 上年同期 2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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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说明:. 1 统计范围: 大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 . 调查单位 1 8日 2 4时前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2 2日 1 2时前完成数据审核、 验收、 上 报。 3 本表“ . 上年同期” 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 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 本年新增的 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上年同期” 数据。 4 审核关系: . 1 21 0 ( ) 1 ≥21 2 23 0 ( ) 0 ≥32 3 31 0 ( ) 0 ≥25 ( ) 0 ≥38 4 37 0 ( ) 0 ≥30 5 39 1 ( ) 1 ≥34 6 33 1 本表统计范围调整为重点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 根据北京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需求, .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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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表 号: 2 0 3 - 1 表 S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统 发 〔2 1 京 0 2〕6 8号 批准文号: 统 制 〔 0 2 1 7 国 21 〕 1 号 组织机构 单位详细名称: 指标名称 甲 一、 年初存货 二、 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 应收账款▲ 存货 固定资产原价 本年折旧▲ 其中: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三、 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 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 费用 其中: 税金 财务费用 其中: 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记) ”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号记) ”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应交所得税 四、 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应付职工薪酬( 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应交增值税 五、 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六、 其他资料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 21 03年 月 乙 11 0 — 21 0 22 0 25 0 29 0 21 1 23 1 27 1 28 1 — 31 0 32 0 37 0 38 0 39 0 30 1 31 1 32 1 33 1 34 1 37 1 38 1 39 1 30 2 31 2 32 2 33 2 37 2 38 2 — 41 0 42 0 51 0 — 69 9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0 1 4 年 2 计量单位: 1 —本月 1 千 元 上年同期 2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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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说明:. 1 统计范围: 重点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 . 月后 1 5日前网上填报;、、、、2月月报免报。 13691 3 审核关系: . 1 21 0 ( ) 1 ≥21 2 23 0 ( ) 0 ≥32 3 31 0 ( ) 0 ≥25 ( ) 0 ≥38 4 37 0 ( ) 0 ≥30 5 39 1 ( ) 1 ≥34 6 3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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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表 号: 2 0 4 - 1 表 S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统 字 (2 1 国 0 2)8 4号 组织机构 : 单位详细名称( 签章) : 指标名称 甲 营业额 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餐费收入和商品销售额中: 集团消费收入● 持卡消费收入●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本月 乙 0 1 0 2 0 3 0 4 0 5 — B0 J1 B0 J2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1 1- 本月 2 本月 3 1- 本月 4 — 21 03年 月 本年 有效期至: 0 1 4 年 2 计量单位: 千 元 上年同期 1 月
1 统计范围: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说明:. 2 报送日期及方式: . 调查单位 3月、 4月月后 6日, 9月月后 9日,2月 21 1月 7日, 1 04年 其他月月后 3日 2 4时前网上 填报, 1月免报; 省级统计机构 3月、 4月月后 9日, 9月月后 1 2日,2月 21 1 04年 1月 1 0日, 其他月月后 6日 1 2时 验收、 上报, 前完成数据审核、 1月免报。 3 本表“ . 上年同期” 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 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 本年新增的 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上年同期” 数据。 4 审核关系: . 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1= 2+ 3+ 4+ 5 0 0 0 0 0 列关系: 1 1 ( ) ≤4 ( ) ≤2 23 5 根据北京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需求, . 本表统计范围调整为星级饭店、 星级饭店以外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 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京外地区国民经济各行业法人单位和本市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在京的限额以上住宿 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1月月报调查单位 1月月后 2 0日 2 4时前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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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业接待人数情况 ●
表 号: 2 0 4 - 5 表 S 制定机关: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组织机构 : 星级饭店标牌编号: 单位详细名称( 签章) : 项 目 甲 合计 国内 入境 按国别( 地区) 分 0) 补充资料: 客房数( 1 核定出租间天数( 3 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 21 03年 月 乙 00 0 00 1 00 2 — 间 公寓数( 2 0) 间天 填表人: 实际出租间天数( 4 0) 联系电话: 套 间天 床位数( 5 ▲ 0) 分机号: 个 文 号: 统 发 〔2 1 京 0 2〕6 8号 批准文号: 统 制 〔 0 2 1 7 国 21 〕 1 号 有效期至: 0 1 4 年 1 月 2 接待住宿者人天数( 人天) 2
接待住宿者人数( 人次) 1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说明:. 1 统计范围: 星级饭店、 星级饭店以外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京外地区国民经济各行业法人单位和 本市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在京的限额以上住宿业产业活动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 . 1月月后 2 0日、 3月月后 6日、 4月月后 6日、 9月月后 9日、2月 21 1 04年 1月 7日、 其他月月后 3 日2 4时前网上填报。 3 星级饭店标牌编号仅限星级饭店填报。 . 4 入境按《 . 国别( 地区) 统计 表》 填报。 5 住宿业法人单位数据中不包括本单位所属的外地产业活动单位的数据。 . 6 接待住宿者人数( . 人天数) 不包括小时房和常住一年以上的人数( 人天数) 。 7 审核关系: . ( ) 0 00+ 2 1 00= 1 00 ( ) 2 各国家和地区合计 2 00= ( )3 4 3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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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分地区经营情况 ●
表 号: 2 0 4 - 6 表 S 制定机关: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文 号: 统 发 〔2 1 京 0 2〕6 8号 批准文号: 统 制 〔 0 2 1 7 国 21 〕 1 号 组织机构 : 单位详细名称( 签章) : — 21 03年 月 营业网点 个数▲ ( 个) 1 营业额 零售额 本月 2 上年同期 3 本月 4 上年同期 5 有效期至: 0 1 4 年 2 计量单位: 千 元 1 月
地 区
甲 合计 北京市 东城区 西城区 朝阳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海淀区 门头沟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大兴区 怀柔区 平谷区 密云县 延庆县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外省市 补充资料: 限连锁总店( ( 总部) 填报) 期末连锁门店总数( 1 0) 期末直营店总数( 3 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乙 000 000 100 100 100 111 100 112 100 115 100 116 100 117 100 118 100 119 101 111 101 112 101 113 101 114 101 115 101 116 101 117 102 128 102 129 210 280 999 999
个 其中: 市外( 2 0) 个 其中: 市外( 4 0)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个 个 2 年 月 日 报出日期:0
1 统计范围: 星级饭店、 星级饭店以外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京外地区国民经济各行业法人 说明:. 单位和本市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在京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 . 1月月后 2 0日、 3月月后 6日、 4月月后 6日、 9月月后 9日、2月 21 1 04年 1月 7日、 其他月月后 3 日2 4时前网上填报。 3 法人单位填报的数据中包括本单位所属的全部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数据( . 包括外地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 单位) 。 4 审核关系: . 行关系: 1 000 100 999 ( ) 000= 100+ 999 ( ) 100= 111+ 112+ 115+ 2 100 100 100 100 …… + 119+ 111+ 112+ 100 101 101 …… + 117 101 + 128+ 129+ 280 102 102 210 列关系: 1 2 ( ) ≥5 ( ) ≥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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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调查问卷
表 号: S 制定机关: 国 组织机构 单位详细名称: 0 1 本季度企业经营情况比上季度 ①明显好 好 ③差不多 差 ⑤明显差 — 21 03年 季 2 家 1 统 0 计 表 局
文 号: 统 字 (2 1 国 0 2)8 4号 有效期至: 0 1 4 年 2 1 月
0 2
本季度企业用工人数比上季度 ①明显增加 ②有所增加 ③基本持平 所减少 ⑤明显减少
0 3
本季度企业流动资金情况 ①相当充裕 ②充裕 ③一般 张 ⑤相当紧张 本季度企业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可多选)
0 4
①用工短缺
②成本上升
③竞争激烈
他( 请注明)
本季度企业客房预定量比上 ( 限住宿业填报) 0 5 ①明显增加 ②有所增加 ③基本持平 所减少 ⑤明显减少 ⑥没有预订 预计下季度企业营业额增速比本季度 ①明显加快 ②有所加快 ③基本持平 所放慢 ⑤明显放慢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0 6
1 统计范围: 大型, 部分中型、 小型和微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说明:. 2 报送日期及方式: . 调查单位 1季度季后 6日、 2季度季后 3日、 3季度季后 9日、 4季度 21 1月 7日 2 04年 4时前网上 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1季度季后 9日、 2季度季后 6日、 3季度季后 1 2日、 4季度 21 1月 1 1 04年 0日 2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 验收、 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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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限额以下单位
( 年报基层表 一)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 S 1 0 8 表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统 字 (2 1 国 0 2)8 4号 有效期至: 0 1 3 年 6 月 2 0 4通讯号码 长途区号□□□□□ 电话号码□□□□□□□□ 分机号□□□□□□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分机号□□□□□□ 邮政编码□□□□□□
21 02年 0 1样本单位代码 □□□□□□□□□□□□□□□□□ 0 2样本单位详细名称 样本单位组织机构 ● □□□□□□□□ - □ 区划 ● □□□□□□ - □□□ - □□□ 0 6样本单位 所在地区 10城区 1 20乡村 0 0 3样本单位详细地址
区( 县) 乡( 镇) 村( 委会 居) 街( 、 村) 门牌号
0 5样本单位所属行业 6 1住宿业 6 2餐饮业 1栏) ( 如是餐饮业, 请填 1 □□ 1 0住宿业类别 0 1旅游饭店 0 2一般旅馆 0 3其他住宿
0 7登记注册类型 10国有企业 1 10集体企业 2 10股份合作企业 3 10联营企业 4 10有限 公司 5 10私营企业 7 10其他内资企业 9 2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30外商投资企业 0 40个体经营户 0 □□□
0 8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如是住宿业, 请填 1 ( 0栏) 10镇区 2
□□□
10股份有限公司 6 1 1餐饮业类别 0 1正餐 0 2快餐 0 3饮料及冷饮 0 4其他餐
人
□□ 1 3年营业额 单位负责人: 千元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说明:. 1 统计范围: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 . 样本单位按所在地统计机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 调 查队 21 03年 1月 3 1日前电子邮件报送。 3 个体经营户免填样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4 本表样本单位 一共 1 位, 1 位为区划 , 1 - 5 . 7 前 2 第 3 1 位为样本顺序码, 1 位为企业与个体经营户区分码 第 6 ( 1企业, 2个体经营户) 第 1 , 7位为域码( 住宿业为 3 餐饮业为 4 。 , ) 5 审核关系: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8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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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报基层表 二)
限额以下住宿业样本单位调查表
表 号: S2 0 4 - 4 - 1 表 制定机关: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样本单位 : 样本单位详细名称: 样本单位组织机构 ●: — 21 03年 月 指标名称 甲 接待住宿者人数● 国内住宿者● 入境住宿者● 营业额 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期末从业人员数●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计量单位 乙 人次 人次 人次 元 元 元 元 元 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丙 B0 J1 B0 J2 B0 J3 0 1 B0 J4 0 2 0 3 B0 J5 B0 J6 分机号: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文 号: 统 发 〔2 1 京 0 2〕6 8号 批准文号: 统 制 〔 0 2 1 7 国 21 〕 1 号 有效期至: 0 1 4 年 2 本月 1- 0日 2 1 1 月
说明:. 1 统计范围: 限额以下住宿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 . 样本单位按所在地统计机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 调 查队当月 2 5日前电子邮件报送。 3 个体经营户免填样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4 本表样本单位 一共 1 . 7位, 1 前 2位为区划代码, 1 1 第 3- 5位为样本顺序码, 1 第 6位为企业与个体经营户区分 码( 1为企业, 2为个体经营户) 第 1 , 7位为域码( 取值为 3 。 ) 5 审核关系: . 1 B0 B0 B0 ( ) J1= J2+ J3 ( ) 1= J4+ 2+ 3+ J5 2 0 B0 0 0 B0 ( ) J6> 3 B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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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以下餐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
表 号: S2 0 4 - 4 - 2 表 制定机关: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样本单位 : 样本单位详细名称: 样本单位组织机构 ●: — 21 03年 月 指标名称 甲 营业额 其中: 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乙 0 1 0 2 0 3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0 2 年 月 日 文 号: 统 发 〔2 1 京 0 2〕6 8号 批准文号: 统 制 〔 0 2 1 7 国 21 〕 1 号 有效期至: 0 1 4 年 2 计量单位: 本月 1- 0日 2 1 元 1 月
说明:. 1 统计范围: 限额以下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 . 样本单位按所在地统计机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 调 查队当月 2 5日前电子邮件报送。 3 个体经营户免填样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4 本表样本单位 一共 1 位, 1 位为区划 , 1 - 5 . 7 前 2 第 3 1 位为样本顺序码, 1 位为企业与个体经营户区分码 第 6 ( 1为企业, 2为个体经营户) 第 1 , 7位为域码( 取值为 4 。 ) 5 审核关系: . 0 ≥0 0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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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附 录
( 指标 一)
1 财务状况 .
《 财务状况》 S0 ( 13表、23表、23- S0 S0 1表)
流动资产合计( 0 ) 21 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归为流动资产: 1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 () 出售或耗用, 主要包括存货、 应收账款等; 2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 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 () () 现、 内( 含一年) 变现; 4 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 () 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存货等项目。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流动资产合计” 中“ 项目 价物。包括货币资金、 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货币资金( J0 ) B01 指企业的各种现金、 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中的 “ 货币资金”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现金( J0 ) B02 指企业的库存现金。根据会计明细账“ 现金” 科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交易性金融资产( J0 ) B03 指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 投资、 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 06 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中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未执行 20 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中的“ 短期投资”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收账款( 0 ) 22 指企业因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 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 项, 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 运杂 费等。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应收账款” 中“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存货( 0 ) 25 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 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 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 通常包括原材料、 在产品、 半成品、 产成品、 商品以及周转材 料等。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存货” 中“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其中: 年初存货” “ 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 表” 存货” 中“ 项目的年初余额数填报。注意: 存货” “ 具有实物形态, 不属于无形资产, 由于企业持有存货 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 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 单位) 购置的土地、 尚未销售的商品房等均计入“ 存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J0 ) B05 指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包括划分可供出售的股 票投资、 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中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免填。 报。未执行 20 持有至到期投资( J0 ) B06 指到期日固定、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且企业有明 图和能力持有至 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指企业持有的、 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 企业债券、 金融债券等。 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中“ 科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未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中的“ 长期债权投资”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长期股权投资( J0 ) B07 指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 含一年) 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根据会计 “ 资产负债表” 中的“ 长期股权投资” 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投资性房地产( J0 ) B08 指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包括已出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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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投资 中“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免填。 科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未执行 20 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合计( 0 ) 28 指企业为生产商品、 提供劳务、 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 建筑物、 机器、 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 经 营有关的设备、 器具、 工具等。固定资产合计是时点指标, 表示固定资产经过 折旧、 减值准备等后的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固定资产” 中“ 项目的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执行 20 数填报。 固定资产原价( 0 ) 29 指固定资产的成本, 包括企业在购置、 自行建造、 安装、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某 项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总额。根据会计“ 固定资产” 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折旧 指企业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 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累计折旧( 1 ) 20 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根据会计“ 累计折旧” 科目的 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本年折旧( 1 ) 21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可以根据会计“ 财务状况变动表” 中“ 固定资产折旧” 项的数值填报。若企业执行 20 01年《 企业会计制度》 可以根据会计核算中《 , 资产减值 准备、 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 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 内“ 项本年增加数填报。 在建工程( 1 ) 22 指企业在基建、 更新改造等方面发生的支出。根据会计“ 在建工程” 科目的期末借 方余额填报。 无形资产( J0 ) B09 指企业为生产商品、 提供劳务、 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 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无形资产” 中“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资产总计( 1 ) 23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 济利益的资源。资产一般按流动性( 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 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 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存货等; 非流动资 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资产总 中“ 计”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资产总计 = 流动资产合计 + 非流动资产合计; 未执行 20 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流动负债合计( 1 ) 24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归为流动负债: 1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 () 偿; 2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清偿; 4 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 () () () 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包括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等项目。 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流动负债合计” 中“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付账款( 1 ) 25 指企业因购买材料、 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根据会计“ 资 产负债表” 应付账款” 中“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非流动负债合计( 1 ) 26 指流动负债之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等。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根据会计“ 资 表” 非流动负债合计” 中“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未执行 20 产负债表” 中的“ 长期负债合计” 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付债券( J1 ) B00 指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中的 “ 应付债券”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负债合计( 1 ) 27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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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负债合计” 中“ 项目的期末 余额数填报。 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负债合计 = 流动负债合计 + 非流动负债合计; 未执行 20 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所有者权益合计( 1 ) 28 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 股东权益。包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等。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所有者权益 中“ 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合计” 实收资本( 1 ) 29 指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 或股本) 总额, 包括货币、 实物、 无形资产等各种 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 集体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港澳台资本和外商 资本。根据会计“ 资产负债表” 所有者权益” 中“ 项下“ 实收资本” 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国家资本( 2 ) 20 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对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根 据会计“ 实收资本” 科目 填报。 集体资本( 2 ) 21 指由本企业职工等自然人集体投资或各种机构对企业进行扶持形成的集体性质的 资本金。根据会计“ 实收资本” 科目 填报。 法人资本( 2 ) 22 指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根据会计“ 实收资本” 科目 填报。 个人资本( 2 ) 23 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 实收资本” 科目 填报。 港澳台资本( 2 ) 24 指我国香港、 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 实收资 本” 科目 填报。 外商资本( 2 ) 25 指外国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 实收资本” 科目 填报。 营业收入( 0 ) 31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合计包括“ 主营业 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和“ 。根据会计“ 利润表” 营业收入”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收入( 0 ) 32 指企业 的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等主营业 收入。根据会计“ 主营业务收 入” 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 结转前) 填报。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如未设置该科目, 营 以“ 业收入” 填报。 营业成本( 0 ) 37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包括企业( 单位) 在报告期内 从事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各种耗费。包括“ 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和“ 。根据会 计“ 利润表” 营业成本”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成本( 0 ) 38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根据会计“ 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的期 末借方余额( 结转前) 填报。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如未设置该科目, 营业成本” 以“ 填报。 营业税金及附加( 0 ) 39 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应从经营收入中抵 税金 和附加, 包括营业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会计“ 利润表”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 ) 30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 费附加等。根据会计“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 结转前) 填报。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 计准则》 的企业, 如未设置该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 以“ 填报。 其他业务利润( 1 ) 31 指企业经营除主要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 其他业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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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减“ 其他业务成本” 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 填报。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 。 的企业, 如果未设置该科目, 则在此处填 0 则》 销售费用( 1 ) 32 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 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保险费、 包装 费、 展览费和广告费、 商品维修费、 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 运输费、 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 设的销售机构( 含销售网点、 售后服务网点等) 的职工薪酬、 业务费、 折旧费等经营费用。根据会计“ 利润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根据会计“ 利润表” 表” 销售费用”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未执行 20 中“ 营业费用( 或经营费用)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 费用( 1 ) 33 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 开办费、 会和行政 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 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根 据会计“ 利润表” 费用”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税金( 1 ) 34 指企业按照规定从 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 印花税、 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根据 “ 费用明细账” 费用——税金” 中“ — 的期末借方余额( 结转前) 分析填报。 财产保险费( J1 ) B02 指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所支付的财产保险费用。根据会计“ 费用明细表” 或“ 业务及管理费明细表( 金融业) 中相关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分析填报。 ” 差旅费( 1 ) 35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差旅费, 包括市内公出的交通费和外地出差的差旅费。根据 “ 费用明细账” 费用——差旅费” 中“ — 的期末借方余额( 结转前) 分析填报。 工会经费( 1 ) 36 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 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 下同) 2 的 %计提并拨 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根据“ 费用明细账” 费用——工会经费” 中“ — 的期末借方余额( 结转前) 分 析填报。 财务费用( 1 ) 37 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 生的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汇兑损失( 、 减汇兑收益) 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根据会计“ 利润表” 财务 中“ 费用”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利息收入( 1 ) 38 指非金融企业存款业务所确认的利息金额。根据企业“ 财务费用明细账” 财务 中“ 费用——利息收入” — 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报。如果企业没有设置该科目, 此处可填“ ” 0。 利息支出( 1 ) 39 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 应付票据利息、 票据贴现利息、 应付债券利 息、 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根据企业“ 财务费用明细账”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中“ — 利息收入” 科目, 应填报利息支出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 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报。如果企业没有单独设立“ 息收入后的净额。 资产减值损失( 2 ) 30 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根据会计“ 利润表” 资产减 中“ 值损失”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未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可免填。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31 指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 衍生工具、 套期保值业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根据 会计“ 利润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或根据“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会计科目的 余额填报。余额在贷方, 则为净收益, 余额在借方, 则为净损失, 以“- 号记。未执行 20 ” 06年《 企业会计 准则》 的企业可免填。 投资收益( 2 ) 32 指企业 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根据会计“ 利润表” 投资收益”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如为投资损失以“- 号记。 ” 营业利润( 2 ) 33 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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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再加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 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未执行 20 去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后, 再减去销售费用、 费用、 财务费用后的 金额。根据会计“ 利润表” 营业利润”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营业外收入( 2 ) 35 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政府补助、 盘盈利得、 捐赠利得等。根据会计“ 利润表” 营业外收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未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营业外收入” “ 中不含“ 补贴收入” 。 入” 补贴收入( 2 ) 34 指企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 包括实际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 企业按销量或工 作量等, 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根 据会计“ 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 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 结转前) 填报; 未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根据会计“ 补贴收入” 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 结转前) 填报。 营业外支出( 2 ) 36 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 非常损失、 盘亏损失等。根据会计“ 利润表” 营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2 ) 37 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 各种耗费后 的盈余, 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根据会计“ 利润表” 利润总额”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 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 报。执行 20 额; 未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再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应交所得税( 2 ) 38 指企业按税法规定, 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缴纳的税金。执行 20 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根据会计“ 利润表” 所得税费用”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未执行 20 06年《 企 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根据会计“ 利润表” 所得税” 中“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应付职工薪酬( 0 ) 41 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 括职工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 医疗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 予的补偿, 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根据会计科目 “ 应付职工薪酬” 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 未执行 20 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 应将本年上述职工 薪酬包含的科目归并填报。 社会保险费( J1 ) B03 指企业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障部门和保险公司为职工个人缴纳的社 会保险费。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 年金) 基本医疗保险、 、 补充医疗保险、 生育险、 失业 险、 工伤险以及其他人身险。根据企业“ 应付职工薪酬” 项下的相关指标或会计成本、 费用中的相关项目 填报。 住房公积金( J1 ) B04 指企业在报告期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企业“ 应付职工薪酬” 项下的 相关指标或会计成本、 费用中相关项目计算填报。 应交增值税( 0 ) 42 指企业按税法规定, 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 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 不含期初未抵 额。根据会 关科目贷方累计发生额, 按下述公式计算填 报: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 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减免税款 +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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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 0 ) 43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 0 ) 44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0 ) 51 指用于土地以及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方面的资金支出。包括土地购 置、 房屋和建筑物、 机器设备等方面的支出。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企业为购 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 必要的支出。 土地购置( 0 ) 52 指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土地购置费包括: 1 通过划 () 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 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及土地征收 费等; () 2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 3 通过“ 拍、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 () 招、 挂” 资金。根据会 目“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土地购置) 期末借方余额( ” 结转前) 填报。 房屋和建筑物( 0 ) 53 指建造和购置房屋及建筑物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房屋和建筑物包括住宅、 生 产厂房、 仓库、 商贸楼等房屋及道路、 桥梁、 隧道、 堤坝等其他建筑物, 其支出包括对现有房屋和建筑物的 固定资产——房屋和建筑物” — 期末借方余额( 结转前) 填报。 扩建和改建支出。根据会 目“ 机器设备( 0 ) 54 指购置机器和设备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信息与通信技术设备、 通用和专用设 备, 以及工器具等的购置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根据会 目“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 期末借方余额( 结 转前) 填报。 运输工具( 0 ) 55 指运载人或物品的工具的支出。包括机动车辆、 拖车和半拖车, 船舶, 铁路及电车 航空器和航天器, 摩托车、 脚踏车等方面的支出。根据会 目“ 固定资 轨道使用的机车和其他车辆, 产——运输工具” — 期末借方余额( 结转前) 填报。 其他费用( 0 ) 56 指除房屋、 建筑物, 机器设备和运输工具以外的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9 ) 69 指报告期内( 年度、 、 月度) 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 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 得到, 不得用期末人数替 1 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 . 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 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月平均人数 =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 2求得。计算公 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 式为: 月初人数 + 月末人数 月平均人数 = 2 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 1 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 。 () () 2 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 月中或月末建立) 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 , 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 有人数之和, 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 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21- . 本季平均人数是季报基层表中应填报的平均人数是“ 本季平均人数” 以年初至报告 各 1- , 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报告季内月数求得。计算公式为: 1月平均人数 + 2月平均人数 + 3月平均人数 一 : 本季平均人数 =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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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平均人数 + + … 6月平均人数 二季度: 本季平均人数 = 1- 6 1月平均人数 + + … 9月平均人数 三季度: 本季平均人数 = 1- 9 或( 用本 均人数计算) 1- 1季度本 均人数 一 : 本季平均人数 = 1季度本 均人数 + 2季度本 均人数 二季度: 本季平均人数 = 1- 2 1季度本 均人数 + 2季度本 均人数 + 3季度本 均人数 三季度: 本季平均人数 = 1- 3 本季平均人数以报告季内三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 3求得。计算公式为: 报告 3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本季平均人数 = 3 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 1 2求得, 或以 4个 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 4 3 年平均人数是以 1 . 求得。计算公式为: 报告年内 1 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年平均人数 = 1 2 或: 报告年内 4个 平均人数之和 年平均人数 = 4 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 方法为: 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 1 2 个月。计算公式为: 开工之月平均人数 + + 2月平均人数 … 1 年平均人数 = 1 2 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J1 ) B05 指报告期内单位全部从业人员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人员的年平均人数。
2 经营情况 .
《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S0 1表、24- ( 14- S0 1表)
住宿业单位 指有偿为顾客提供临时住宿服务活动的单位( 含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 户) 。如旅游饭店、 宾馆、 酒店和旅馆、 旅店等。 餐饮业单位 指在一定场所, 专门从事对食物进行现场烹饪、 调制, 并出售给顾客主要供现场消费服 务活动的单位( 含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 。如各种饭馆、 中西餐厅、 酒馆、 茶馆和火车餐 车、 车站食堂、 飞机场餐厅等。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在填报经营情况报表时, 应包括其所属全部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分 支机构, 如分店) 的相应数据, 包括经营地在外省市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营业额( ) 1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全部收入, 包括: 客 房收入、 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含增值税) 和其他收入。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的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等各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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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收入( ) 2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法人企业附 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 3 指本单位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 经烹饪、 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各种食 品, 如主食、 炒菜、 凉拌菜等的收入。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 4 指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 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 含 增值税) 。在住宿和餐饮业中, 本指标反映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出售商品的销售总额( 含增值税) 不包括法 , 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 5 指营业额中除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含增值税) 以外的其他收入。 客房数 指本单位提供住宿服务的房间数, 该指标按报告期内 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床位数 指本单位供应旅客使用的床位数, 不包括临时加床和门店内部工作人员使用的床位。该指 标按报告期内 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餐位数 指本单位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时, 可同时容纳就餐人员的餐位数量, 不包括临时加的 餐位。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集团消费收入( J1 指住宿和餐饮单位直接对社会集团出售的各种酒水、 B0 ) 饭菜及商品的收入。 持卡消费收入( J2 指消费者( B0 ) 含集团) 使用银行卡( 包括外卡) 支付消费的全部收入。
《 住宿业接待人数情况》 S0 5表) ( 24-
接待住宿者人数( ) 1 指住宿业单位接待的住宿人数( 住宿者在住宿设施至少停留一夜, 最长不超过 1 2个月) 。不论其住宿夜数多少, 每接待一位住宿者只统计一人次。接待入境住宿者包括台湾同胞、 澳门 同胞、 香港同胞、 外国人。 接待住宿者人天数( ) 2 指住宿业单位接待的住宿人天数( 住宿者在住宿设施至少停留一夜, 最长不 超过 1 2个月) 。一个住宿者住宿几夜, 相应 几个人天数。接待入境住宿者包括台湾同胞、 澳门同胞、 香港同胞、 外国人。 客房数( 1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提供住宿服 房间数。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 0) 数统计。 公寓数( 2 指以接待常住客户为主的房间的套数。 0) 核定出租间天数( 3 指住宿业单位每一天能够出租的房间数之和。 0) 实际出租间天数( 4 指住宿业单位每一天实际出租的房间数之和。 0) 床位数( 5 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供应旅客使用的床位数, 0) 不包括临时加床和门店内部工作人 员使用的床位。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 S2 1表) ( 10- 《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S2 2表) ( 10- 《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情况》 S2 3表) ( 10-
连锁总店( 总部) 负责连锁企业资源( 商号、 商誉、 经营模式、 服务标准、 模式等) 的开发、 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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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 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店铺, 在同一总店( 总部) 的管理下, 采取统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 一采购或特许经营等方式, 实现规模效益的组织形式, 包括直营连锁、 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三种形式。 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铺由连锁公司全资或控股开设, 在总部的直接控制下, 开展统一经营的连锁经 营形式; 特许连锁是指拥有注册商标、 企业标志、 专利、 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特许人) 以合同形式 , 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 被特许人) 使用, 被特许人按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 营, 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连锁经营形式; 自愿连锁是指若干个店铺或企业自愿组合起来, 在不 改变各自资产所有权关系的情况下, 以同一个品牌形象面对消费者, 以共同进货为纽带开展的连锁经营 形式。 在同一个地区内, 同一家连锁企业如果有两个以上连锁总店( 总部) 表内所填报数据不得有重复或 , 交叉。 连锁门店 在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上, 按照总店( 总部) 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 承担日常销售 业务的店铺, 称连锁门店, 包括直营店( 控股店) 和加盟店。直营店( 控股店) 是指由连锁企业总部投资开 按连锁经营管理模式, 由总部统一 的店铺。加盟店是指在特许连锁中, 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 设, 后, 使用其商标、 商号、 经营模式、 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店铺, 也包括自愿连锁的成员店。系 统内企业如新华书店, 烟草公司、 石油公司等, 应注意是否具备连锁经营特征, 如果不具备连锁经营特征, 则不能纳入连锁统计范畴。 连锁总店( 总部) 名称 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 或按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使用的单位全称。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 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 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 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 同时 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括号内还应注明连锁商标或商号名称。 连锁品牌( 商标或商号名称) 指连锁经营使用的统一的商号或商标名称, 苏宁电器” “ 如“ 、 麦当 劳” “ 、 汉庭酒店” 拥有多个品牌的连锁总店应填写所属全部品牌。 等, 连锁经营业务的行业代码 指连锁经营活动所涉及的行业领域, 按表内所列四位行业中类代码填 列。 餐饮活动 01 , 80 快餐 02 , 80 茶馆 03 , 81 咖啡店 03 , 82 酒吧 03 , 83 其他餐饮 04 。 80 指提供各种中西式炒菜和主食, 并由服务员送餐上桌的餐饮服务。包括各种中式正餐和西式 。 快餐 指服务员不送餐上桌, 由顾客自己领取食物的一种自我服 餐饮活动。包括各种中式快餐 和西式快餐。 茶馆 以现场提供现场消费茶饮料为主, 兼卖各式点心和小食品。包括各种茶艺馆、 茶楼、 茶铺等。 咖啡店 以现场制作现场消费咖啡饮料为主, 兼卖各式点心和小食品。包括各种咖啡馆、 咖啡厅、 咖 啡屋等。 酒吧 以出售各种酒及酒精饮料为主, 兼卖各式点心和小食品。 其他餐饮 指上述业态未包括的连锁餐饮活动。 登记注册类型 ( ) 1 必须填写, 取值范围为 “ 1 30 ; 2 若机构类型填写“ 0机关” 应填写 10- 9 ” ( ) 3 , “1 10国有” 。 门店总数( 1 指该连锁企业所拥有的全部门店( 0) 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下同) 数量, 既包括本市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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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也包括外埠门店。其中, 总店( 如果总公司有门店的话) 作为一个直营店处理。此外, 控股店按直营店 统计。 直营店 由连锁企业总部投资开设, 按连锁经营管理模式, 由总部统一 的店铺。 加盟店 特许连锁中, 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后, 使用其商标、 商号、 经营模式、 专利和专有技术等 经营资源建立的店铺。也包括自愿连锁的成员店。系统内企业, 如新华书店、 烟草公司、 石油公司等, 应 注意是否具备连锁经营特征, 如果不具备连锁经营特征, 则不能纳入连锁统计范畴。 连锁门店年末从业人员数( 2 指在该连锁总店( 0) 总部) 或门店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年末实有人 员数。包括在岗职工、 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 在该企业工作的兼职人员、 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 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该指标按报告期末实有人员数统计。连锁从业人员 数包括总店和全部门店以及自有配送中心报告期末的从业人员数。 连锁门店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3 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对外提供就餐服 门店建筑面积和 0) 从事食品加工、 烹饪、 调制的厨房面积, 不包括办公用房和仓库等面积。该指标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 计。 连锁门店客房数( 4 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提供住宿服 房间数。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 0) 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连锁门店床位数( 5 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供应旅客使用的床位数, 0) 不包括临时加床和门店内 部工作人员使用的床位。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连锁门店餐位数( 6 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时, 0) 可同时容纳就餐人员 的餐位数量, 不包括临时加的餐位数量。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连锁门店商品购进额( 采购额) 0 ) ( 7 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从由连锁总店( 总部) 统一配送与自 主采购, 用于门店经营的商品金额之和( 含增值税) 。 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 采购额) 0 ) ( 8 是指由连锁总店( 总部) 统一购进后, 配送到门店的商品金额 ( 按购进价 ) 。 配送中心 是指从事配送业务且具有完善信息网络的场所或组织。配送是指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 内, 根据客户要求, 对物品进行拣选、 加工、 包装、 分割、 组配等作业, 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配 送中心应基本符合下列要求: 1 主要为特定客户或末端客户提供服务; 2 配送功能健全; 3 辐射范围 () () () 小; 4 提供高频率、 () 小批量、 多批次配送服务。 自有配送中心配送商品购进额( 采购额) 0 ) ( 9 指连锁总店( 总部) 通过自有配送中心配送到门店的 商品金额。 非自有配送中心配送商品购进额( 采购额) 1 ) ( 0 指连锁总店( 总部) 通过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配送 到门店的商品金额。 连锁门店营业额( 1 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所取得的全 1) 部收入。包括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含增值税) 和其他收入。 连锁门店餐费收入( 2 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因提供就餐服务( 1) 包括经烹饪、 调制加工后出售 的各种食品的收入) 取得的收入。 连锁门店商品销售额( 3 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因出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合计( 1) 含增值税) 。 门店性质 指按规定的连锁店门店性质对应 填写。“ ” 1 直营店( 控股店) “ ” ; 2 加盟店; 3 自有 “” 配送中心(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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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业态 餐饮业填餐饮活动编码( 80~ 80 ; 01 04 ) 住宿业填“ 60 。 06 ” 营业额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是指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总收入, 包括客 房收入、 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含增值税) 和其他收入。 营业额中零售额 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 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各种食品的收入, 如主食、 炒菜、 凉拌菜等; 以及伴随服务而出售商品所取 包括经烹饪、 得的收入( 含增值税) 包括商品部( , 小卖部) 出售的各种商品收入。 营业面积 指企业按建筑面积 的直接对顾客提供服务所占用的面积, 不包括办公室、 仓库等面 积。该指标按报告期末实有面积统计。其中: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营业面积, 指对外提供就餐服 门店建筑面积和从事食品加工、 烹饪、 调制的厨房面积, 不包括办公用房和仓库等面积。该指标按报告期 末实有面积统计。配送中心面积指的仓库面积和加工场地面积。 分布情况中“ 区县( 外省市) 要求填写门店经营所在地区县名称, ” 经营地在外省市的要求填写到地 市一级城市名称。 分布情况中“ 地区 ” 根据《 连锁企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地区代码》 填写。
《 住宿业会展活动情况》 S0 1 ( 14- 2表)
会展活动期末从业人员人数( 0 ) 11 指期末最后一日 2 4时在本单位从事会展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 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 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 系的人员, 是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 2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学生; . 3 本单位因劳 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0 ) 12 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 员。不包括肄业、 在读或辍学人员。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0 ) 13 具有国家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受聘高级技术职务报告期 末在本单位从事会展活动的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 含一级飞行员、 高级船长) 农业推广研究员、 , 高级农 研究员, 主任医师, 教授、 高级讲师、 中学高级教师, 高级经济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统 艺师, 计师, 译审, 研究馆员, 编审、 高级记者、 主任记者、 高级编辑、 主任编辑, 二级律师、 一、 公证 员,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高级工艺美术师,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 二级艺术人员, 一、 高级政工师。 拥有( 可出租) 会议室个数( 0 ) 21 指报告期末, 所有可对外出租使用的会议室个数。无论座椅摆放 形式是洽谈式、 教学式或剧院式。 座位数超过 50座的会议室个数( 0 ) 0 22 指报告期末, 能容纳 50人同座一室的所有会议室个数。 0 全部( 可出租) 会议室使用面积( 0 ) 23 指报告期末, 所有可对外出租的会议室使用面积的总和。 全部( 可出租) 会议室可容纳人数( 0 ) 24 指报告期末, 所有可对外出租会议室可容纳人数的总和。 全年各会议室白天使用天数总和( 0 ) 29 指在报告期内, 全年所有会议室白天使用天数总和。一个 会议室上午( 或下午) 使用一次应计 05个天, . 若同一会议室同一上午( 或下午) 使用多次仍计 05天。 . 会议室年白天使用率( 1 ) 20 指所有会议室全年白天的利用效率。计算公式: 全年各会议室白天使用天数总和 会议室年白天使用率 = ×0 10 拥有( 可出租) 会议室个数 × 6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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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各会议室夜间使用天数总和( 1 ) 21 指在报告期内, 全年所有会议室夜间使用天数总和。一个 若同一会议室同一夜间使用多次仍计 1天。 会议室夜间使用一次应计 1天, 会议室年夜间使用率( 1 ) 22 指所有会议室全年夜间的利用效率。计算公式: 全年各会议室夜间使用天数总和 ×0 10 会议室年夜间使用率 = 拥有( 可出租) 会议室个数 × 6 35 全部展厅使用面积( 0 ) 25 指报告期末, 专门用于对外出租作为举办各类型展览的室内场所的使用 面积总和。具有会议或展览混合功能的场所以其主要功能定位填报会议室或展厅个数, 不能重复填报。 即: 若会议室亦可用于展览, 则只需填报会议室个数、 面积等指标, 不要填报展厅个数、 面积等指标。 全部室外可使用展览面积( 0 ) 26 指报告期末展厅外可用于展览的使用面积( 有明确的功能定位的 方可填报) 。 全年各次展厅使用面积与展出天数的加权总和( 0 ) 27 指在报告期内, 各次展览的展厅( 不含室外场 地) 使用面积与展出天数乘积的总和。 展厅年使用率( 0 ) 28 指所有展厅全年的利用效率。计算公式: 全年各次展厅使用面积与展出天数的加权总和 ×0 10 展厅年使用率 = 35 全部展厅使用面积 × 6 接待会议个数( 0 ) 31 指报告期内, 接待各种类型会议的个数。 接待国际会议个数( 0 ) 32 指报告期内, 接待国际会议的个数。国际会议是指在我国境内举办的, 与 含港、 台地区) 澳、 的会议、 论坛、 研讨会、 报告会、 会者来自 3个或 3个以上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交流会等。 接待参会人员超过 50人的会议个数( 0 ) 0 38 指报告期内, 实际参加会议人数一次达到 50人以上 0 的会议个数。 接待居住一夜以上的会议个数( 0 ) 39 指报告期内, 参会人员办理住宿手续居住一夜及以上的会议 个数。 接待会议人数( 1 ) 30 指报告期内, 接待各种类型会议人次数的总和。 接待国际会议人数( 1 ) 31 指报告期内, 接待国际会议人次数的总和。 接待展览个数( 0 ) 41 指报告期内, 接待各种类型展览的个数。 接待国际展览个数( 0 ) 42 指报告期内, 接待国际展览的个数。国际展览指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 地区的参展商参展面积达到该次展出面积 2 %以上的展览个数。 0 展览面积 1万( 不含) 平方米以下的展览个数( 0 ) 43 指报告期内, 一次展览的面积在 1万平方米( 不 含) 以下展览的个数。 展览面积 1万( 含)- 5万( 不含) 平方米的展览个数( 0 ) 49 指报告期内, 一次展览的面积在 1万平 方米( 以上、 含) 5万平方米以下展览的个数。 展览面积超过 5万( 平方米及以上的展览个数( 1 ) 含) 40 指报告期内, 一次展览的面积在 5万平方 米( 以上的展览的个数。 含) 接待展览累计面积( 含室外展览面积) 41 指报告期内, (1) 接待展览的面积的总和, 包括展览在室外 部分的面积。 接待国际展览累计面积( 1 ) 42 指报告期内, 接待国际展览的面积的总和, 包括展览在室外部分的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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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展览观众人数( 1 ) 44 指报告期内, 接待参观展览的观众人次数的总和。 接待国际展览观众人数( 1 ) 45 指报告期内, 接待参观国际展览的观众人次数的总和。 接待奖励旅游项目个数( 0 ) 51 指报告期内, 接待奖励旅游项目个数的总和。奖励旅游指作为对员 工的奖励或鼓励单位通过全面或部分资助的任何形式的旅程安排。 接待奖励旅游人数( 0 ) 52 指报告期内, 接待进行奖励旅游人数的总和。 境内团人数( 0 ) 53 指报告期内, 接待中国大陆地区奖励旅游团队的游客人数的总和。不论旅游团 队成员的国籍是中国还是外国。 境外团人数( 0 ) 54 指报告期内, 接待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含港、 台地区) 澳、 奖励旅游团队 的游客人数的总和。不论旅游团队成员的国籍是中国还是外国。 营业收入( 0 ) 61 指企业( 单位) 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 中所形成的总收入, 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 利润表” 中对应指标计算填列。 接待会展收入( 0 ) 62 指报告期内, 因接待会议、 展览和奖励旅游等带来的全部收入。包括出租会议 室、 出租仪器设备、 提供客房、 餐饮、 娱乐、 商务等收入。 接待会议收入( 0 ) 63 指报告期内, 因接待会议带来的全部收入。包括出租会议室、 出租仪器设备、 提供客房、 餐饮、 娱乐、 商务等收入。 接待国际会议收入( 0 ) 64 指报告期内, 因接待国际会议带来的全部收入。包括出租会议室、 出租仪 器设备、 提供客房、 餐饮、 娱乐、 商务等收入。 接待展览收入( 0 ) 65 指报告期内, 因接待展览带来的全部收入。包括出租会议室、 出租仪器设备、 提供客房、 餐饮、 娱乐、 商务等收入。 接待国际展览收入( 0 ) 66 指报告期内, 因接待国际展览带来的全部收入。包括出租会议室、 出租仪 器设备、 提供客房、 餐饮、 娱乐、 商务等收入。 接待奖励旅游收入( 0 ) 69 指报告期内, 因接待奖励旅游带来的全部收入。包括出租会议室、 出租仪 器设备、 提供客房、 餐饮、 娱乐、 商务等收入。若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约定会议、 展览经费中部分用于奖励 旅游支出, 但在合同及有关单据中未单独列示奖励旅游经费金额, 则本指标不必填报, 但奖励旅游项目个 数、 人数等指标仍应填报。
《 住宿和餐饮业分地区经营情况》 S0 6表) ( 24-
零售额 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指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 包括经烹饪、 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各种食品的收入, 如主食、 炒菜、 凉拌菜等; 以及伴随服务而出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含 增值税) 包括商品部( , 小卖部) 出售的各种商品收入。 营业网点个数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提供临时住宿和饮食消费服务活动的单位或综合经营场所的个 数。营业网点包括连锁门店或分店、 分公司、 分支机构、 旅游饭店、 宾馆、 酒店和旅馆、 各种饭馆、 中西餐厅、 酒 馆、 茶馆、 饮料店等。 营业额指标参见《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S0 1 S0 1表) ( 14- 、24- 中指标解释; 期末连锁门店总数和 期末直营店( 控股店) 总数指标参见《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 S2 1表) ( 10-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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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信息化情况 .
《 信息化情况》 19表) (0
机( 指期末企业( 数) 单位) 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计算机数量, 包括台式机、 笔记本电脑和平板 电脑。 信息技术人员 指专职从事信息技术系统的制定、 设计、 开发、 安装、 操作、 维护、 和评估的人员。 局域网( A ) L N 指在局部区域, 如单一建筑物、 独立部门, 连接 机的网络, 可以是无线网络。 互联网 指在世界范围内的公共 机网络。它提供一系列通信服务( 包括万维网) 的接入, 并传送 电子邮件、 新闻、 娱乐和数据文件等。 窄带 包括通过模拟调制 器( 电话线拨号) ID ( 、S N 综合业务数字网) 速度低于 26 b / 的 D L 、 5 ki s t S 和移动电话以及表明下载速度低于 26 b / 的其他接入方式。请注意, 5 ki s t 窄带移动电话接入服务包括 C D ) G R 、 P和 i m d。 - oe M 1 ( A 版本 0 、 P S WA 固定宽带 指一个或两个方向速度至少为 26 b / 的技术, D L 数字用户线路) 电缆调制 5 ki s t 如 S( 、 器、 高速租用线路、 光纤入户、 输电线、 微型、 固定无线、 无线局域网和 Wi A 。 M X 移动宽带 指一个或两个方向速度至少为 26 b / 的技术, 5 ki s t 如宽带 C M ( -C M ) 可通过任 D AW D A, 如平板电脑、 笔记本电脑或者移动电话等) 接入。 何装置( 互联网接入带宽 带宽是指在固定的时间可传输的资料数量, 亦即在传输管道中可以传递数据的能 即网络可通 力。互联网接入带宽是指在单位时间内从网络中的某一点到另一点所能通过的最高数据率, 过的最高数据流量, 通常的单位是 bsb pr cn) p( i e eod 。 t s 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指企业( 单位) 通过浏览网站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获取与政府相关的信息。 与政府机构互动 包括企业( 单位) 通过互联网向政府机构采购或者销售、 在线支付以及在线填写或 者下载政府要求提供的表格等活动。 提供客户服务 包括企业( 单位) 通过网站或者电子邮件提供产品的规格、 价目表以及提供售后服务 ( 如产品维修咨询、 在线订单跟踪等) 。 在线提供产品 指企业( 单位) 通过互联网以数字形式交付产品( 如报告、 软件、 音乐、 视频、 电脑游戏 等) 以及提供在线服务( 、 如计算机相关服务、 信息服务、 旅游预订或金融服 ) 。 员工培训 包括企业( 单位) 基于内网或者外部网站开展的电子教学应用。 网站( 指以域名本身或者“ 数) WWW. 域名” + 为网址的 w b站点, e 其中包括中国的国家顶级域名. gL ) e 站点, 该域名的注册者位于中国境内。期末拥有网站数指报告期末 C N和类别顶级域名( T D 下的 w b 企业拥有和维护的, 在互联网上可浏览的网站数, 不包括企业内网。 搜索引擎 指通过一定的策略和计算机程序从互联网上提取各个网站的信息, 对信息进行组织和处 理后, 建立起数据库, 根据用户检索和查询条件匹配信息显示给用户的互联网服 统。 电子商务平台 是为企业( 单位) 或个人提供网上交易洽谈的平台, 可提供网上交易和 等全过程 的服务, 一般具有广告宣传、 咨询洽谈、 网上订购、 网上支付、 电子帐户、 服务传递、 意见征询、 交易 等 各项功能。一般分为 B B B C C 几种形式。 2 、2 、2 电子邮件 是一种通过网络实现相互传送和接收信息的现 通信方式。电子邮件账号( 地址)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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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上通常以“ B @域名” AC 的形式呈现, 这里的 A 以是字母、 B 符号、 或者文字。 微博 是一种通过关注机制分享简短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的社交网络平台。允许用户发布的内容一 般较短, 大多以 1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 4 并实现即时分享。 博客 是一种提供自主网络空间, 包括文字、 图片、 多媒体等服务的网站或频道。 社交网站 指的是狭义的社交网站, 即与人人网、 校内网等形态和功能类似的、 基于用户真实社交关 交流平台的社交网站, 这些网站一般鼓励用户尽可能提供真实信息。 系从而为用户提供一个沟通、 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 单位) 借助网络订单而销售的商品和服务总额。借助网 络订单指通过网络接受订单。付款和配送可以不借助于互联网。 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 单位) 借助网络订单而采购的商品和服务总额。借助网 络订单指通过网络发送订单。付款和配送可以不借助于互联网。 商品销售额 指报告期内借助网络订单销售商品实现的销售额。 B 品销售额 指报告期内借助网络订单实现的企业对消费者个人的商品销售额。 2 拥有电子商务交易网站数量 指报告期内企业拥有和维护的从事商品( 服务) 交易活动的网站数。 网站电子商务交易金额 指报告期内通过网站完成交易的商品和服务总额, 付款方式网上网下均可。
4 样本单位调查 .
《 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 S0 ( 18表)
填报范围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商品交易市场以外的限额以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填报。 样本单位 及名称 样本单位 ( 1 : 0 ) 单位标识 一共 1 7位, 1 前 2位为区划代码, 1 1 第 3- 5位为样本顺序码, 1 第 6 位为企业( 活动单位) 与个体的区分码( 企业为“ ” 个体为“ ” , 1 1, 2 ) 第 7位为域码( 住宿业为“ ” 餐饮业 3, 4) 基层单位免填。 为“ ” 。单位标识代码由所在区县统计部门统一编写, 样本单位详细名称( 2 : 0 )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 使用的单位详细名称。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 全称, 应与加盖的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样本单位组织机构 : 按照技术监 门颁发的《 法人 证书》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证书》 或《 上 的代码填写。未领取国家统一 或不属于国家统一 赋码范围的法人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 一律使用 由各级统计部门赋予的临时 。此项指标属于法人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指标, 个体经营户免填。 样本单位详细地址( 3 指样本单位所在的区( 、 镇) 村( 委会以及具体街( 的名称和 0) 县) 乡( 、 居) 村) 门牌号码, 不能填写通讯号码。区划代码由所在地统计部门统一填写, 样本单位免填。 通讯号码( 4 包括电话号码、 0) 传真号码以及邮政编码。填写时, 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 写在方框内。 样本单位所属行业( 5 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经营单位进行分类。 0) 样本单位所在地区( 6 按其所处地区填写。 0) 城区: 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 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委会和其他区域。 区、 镇区: 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 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 他区域。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 且常住人 30 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 开发区、 科研单位、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 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 是指城镇以外的区域。 乡村: 登记注册类型( 7 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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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8 指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包括: 0) 在岗职工、 再就 业的离退休人员、 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 台方人员、 澳、 兼职人员、 借用的外单位 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个体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经营 者和雇用人员。 住宿业类别( 0 根据样本单位主要经营活动的性质进行分类。此项指标限住宿业单位填报。 1) 餐饮业类别( 1 根据样本单位主要经营活动的性质进行分类。此项指标限餐饮业单位填报。 1) 年营业额( 3 指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各项经营业务收入, 1) 包括客房收入、 餐费收 入、 商品销售额( 含增值税) 和其他收入。
《 住宿业样本单位调查表》 S0 4- ( 24- 1表)
接待住宿者人数( J1 指住宿业单位接待的住宿人数( B0 ) 住宿者在住宿设施至少停留一夜, 最长不 超过 1 2个月) 。不论其住宿夜数多少, 每接待一位住宿者只统计一人次。接待入境住宿者包括台湾同 澳门同胞、 香港同胞、 外国人。 胞、 营业额( 1 指住宿业法人单位、 0) 个体经营户各项经营业 收入, 包括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商品 销售额( 含增值税) 和其他收入。 客房收入( J4 指住宿业法人单位、 B0 ) 个体经营户因出租客房或公寓而取得的收入( 包括公寓收入、 不含写字间收入) 。 餐费收入( 2 指住宿业法人单位、 0) 个体经营户因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经烹饪、 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各种食品, 如主食、 炒菜、 凉拌菜等的收入。 商品销售额( 3 指该单位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 0) 含增值税) 。包括商品部( 小卖部) 出售的各种商 品收入。 其他收入( J5 指营业额中除客房收入、 B0 ) 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含增值税) 以外的其他收入。包 括娱乐、 健身和商务服 。 期末从业人员数( J6 指报告期末拥有的从业人员数。 B0 )
《 餐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 S0 4- ( 24- 2表)
营业额( 1 指餐饮业法人单位、 0) 个体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收入。 包括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含增值税) 和其他收入。 餐费收入( 2 指餐饮业法人单位、 0) 个体经营户因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经烹饪、 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各种食品, 如主食、 炒菜、 凉拌菜等的收入。 商品销售额( 3 指餐饮业法人单位、 0) 个体经营户伴随服务而出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含增值税) 。 包括商品部( 小卖部) 出售的各种商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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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干问题处理办法 二)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具体情况, 对各区县统计局和有关单位在执行《 住宿和餐饮业 统计报表制度》 中出现的问题, 提出如下处理办法: 1 关于集团公司办餐饮连锁店的处理办法 . 非连锁企业( 集团) 开办的住宿和餐饮业连锁店, 如制造业集团、 批发商业集团和零售商业集团等开 办的, 其连锁总部( 或总公司) 是指该企业( 集团) 内直接管理连锁门店的子公司, 在统计时, 该子公司或职 能部门视同为总店处理。 2 关于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是否填报财务表中的应交增值税 . 如果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在进行住宿或餐饮经营活动的同时, 也进行商品销售或其他产生增值税的经 营活动, 财务核算中设立了增值税账目, 则应填报“ 应交增值税” 否则, ; 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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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分类目录 三)
1 连锁企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地区代码 .
本市 码 100 100 100 111 100 112 100 115 100 116 100 117 100 118 100 119 101 111 外省市、 港澳台及国外 码 100 200 100 300 100 310 100 400 100 410 100 500 100 510 200 100 200 110 200 120 200 200 200 210 200 300 200 310 300 100 300 200 300 210 300 300 300 310 300 320 天津市 河北省 石家庄市 山西省 太原市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辽宁省 沈阳市 大连市 吉林省 长春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上海市 江苏省 南京市 浙江省 杭州市 宁波市 省 市 码 300 400 300 410 300 500 300 510 300 520 300 600 300 610 300 700 300 710 300 720 400 100 400 110 400 200 400 210 400 300 400 310 400 400 400 410 400 430 400 500 安徽省 合肥市 福建省 福州市 厦门市 江西省 南昌市 山东省 济南市 青岛市 河南省 郑州市 湖北省 武汉市 湖南省 长沙市 广东省 广州市 深圳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省 市 北京市 东城区 西城区 朝阳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海淀区 门头沟区 房山区 区 县 码 101 112 101 113 101 114 101 115 101 116 101 117 102 128 102 129 210 280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大兴区 怀柔区 平谷区 密云县 延庆县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区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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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码 400 510 400 600 400 610 500 000 500 100 500 110 500 200 500 210 500 300 500 310 500 400 500 410 南宁市 海南省 海口市 重庆市 四川省 成都市 贵州省 贵阳市 云南省 昆明市 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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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
码 600 100 600 110 600 200 600 210 600 300 600 310 600 400 600 410 600 500 600 510 900 100 陕西省 西安市 甘肃省 兰州市 青海省 西宁市
省 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港澳台及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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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别( . 地区) 统计 表
国别( 地区) 名称 国别( 地区) 名称 国别( 地区) 名称 10 亚洲: 0 11 阿富汗 0 12 巴林 0 13 孟加拉国 0 14 不丹 0 15 文莱 0 16 缅甸 0 17 柬埔寨 0 18 塞浦路斯 0 19 朝鲜 0 10 中国香港 1 11 印度 1 12 印度尼西亚 1 13 伊朗 1 14 伊拉克 1 15 以色列 1 16 日本 1 17 约旦 1 18 科威特 1 19 老挝 1 10 黎巴嫩 2 11 中国澳门 2 12 马来西亚 2 13 马尔 2 14 蒙古 2 15 尼泊尔 2 16 阿曼 2 17 巴基斯坦 2 18 巴勒斯坦 2 19 菲律宾 2 10 卡塔尔 3 11 沙特阿拉伯 3 12 新加坡 3 13 韩国 3 14 斯里兰卡 3 15 叙利亚 3 16 泰国 3 17 土耳其 3 18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3 19 也门共和国 3 11 越南 4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 4 13 中国台湾 4 14 东帝汶 4 15 哈萨克斯坦 4 16 吉尔吉斯斯坦 4 17 塔吉克斯坦 4 18 土库曼斯坦 4 19 乌兹别克斯坦 4 19 亚洲其他国家( 9 地区) 20 非洲: 0 21 阿尔及利亚 0 22 安哥拉 0 23 贝宁 0 24 博茨瓦纳 0 25 布隆迪 0 26 喀麦隆 0 27 加那利群岛 0 28 佛得角 0 29 中非共和国 0 20 塞卜泰( 1 休达) 21 乍得 1 22 科摩罗 1 23 刚果 1 24 吉布提 1 25 埃及 1 26 赤道几内亚 1 27 埃塞俄比亚 1 28 加蓬 1 29 冈比亚 1 20 加纳 2 21 几内亚 2 22 几内亚( 2 比绍) 23 科特迪瓦 2 24 肯尼亚 2 25 利比里亚 2 26 利比亚 2 27 马达加斯加 2 28 马拉维 2 29 马里 2 20 毛里塔尼亚 3 21 毛里求斯 3 22 摩洛哥 3 23 莫桑比克 3 24 纳米比亚 3 25 尼日尔 3 26 尼日利亚 3 27 留尼汪 3 28 卢旺达 3 29 美和普林西比 3 20 塞内加尔 4 21 塞舌尔 4 22 塞拉利昂 4 23 索马里 4 24 南非 4 25 西撒哈拉 4 26 苏丹 4 27 坦桑尼亚 4 28 多哥 4 29 突尼斯 4 20 乌干达 5 21 布基纳法索 5 22 民主刚果 5 23 赞比亚 5 24 津巴布韦 5 25 莱索托 5 26 梅利利亚 5 27 斯威士兰 5 28 厄立特里亚 5 29 马约特岛 5 20 南苏丹共和国 6 29 非洲其他国家( 9 地区) 30 欧洲: 0 31 比利时 0 32 丹麦 0 33 英国 0 34 德国 0 35 法国 0 36 爱尔兰 0 37 意大利 0 38 卢 0 39 荷兰 0 30 希腊 1 31 葡萄牙 1 32 西班牙 1 33 阿尔巴尼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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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 地区) 名称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国别( 地区) 名称 国别( 地区) 名称
34 安道尔 1 35 奥地利 1 36 保加利亚 1 38 芬兰 1 30 直布罗陀 2 31 匈牙利 2 32 冰岛 2 33 列支敦 2 34 马耳他 2 35 摩纳哥 2 36 挪威 2 37 波兰 2 38 罗马尼亚 2 39 力诺 2 30 瑞典 3 31 瑞 3 34 爱沙尼亚 3 35 拉脱维亚 3 36 立陶宛 3 37 格鲁吉亚 3 38 亚美尼亚 3 39 阿塞拜疆 3 30 白俄罗斯 4 33 摩尔多瓦 4 34 俄罗斯联邦 4 37 乌克兰 4 30 斯洛文尼亚 5 31 克罗地亚 5 32 捷克 5 33 斯洛伐克 5 34 马其顿 5 35 波斯尼亚 - 5 黑塞哥维那 36 梵蒂冈城国 5 37 法罗群岛 5 38 塞尔维亚 5 39 黑山 5 39 欧洲其他国家( 9 地区) 40 拉丁美洲: 0 41 安提瓜和巴布达 0 42 阿根廷 0 43 阿鲁巴岛 0 44 巴哈马 0 45 巴巴多斯 0
46 伯利兹 0 48 玻利维亚 0 49 博内尔 0 40 巴西 1 41 开曼群岛 1 42 智利 1 43 哥伦比亚 1 44 多米尼克 1 45 哥斯达黎加 1 46 古巴 1 47 库腊索岛 1 48 多米尼加共和国 1 49 厄瓜多尔 1 40 法属圭亚那 2 41 格林纳达 2 42 瓜德罗普岛 2 43 危地马拉 2 44 圭亚那 2 45 海地 2 46 洪都拉斯 2 47 牙买加 2 48 马提尼克岛 2 49 墨西哥 2 40 蒙特塞拉特 3 41 尼加拉瓜 3 42 巴拿马 3 43 巴拉圭 3 44 秘鲁 3 45 波多黎各 3 46 萨巴 3 47 西亚 3 48 丁岛 3 49 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3 40 萨尔瓦多 4 41 苏里南 4 42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4 43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4 44 乌拉圭 4 45 委内瑞拉 4 46 英属维尔京群岛 4 47 茨 - 4 尼维斯 48 埃尔和密克隆 4 49 荷属安地列斯群岛 4
49 拉丁美洲其他国家( 9 地区) 50 北美洲: 0 51 加拿大 0 52 美国 0 53 格陵兰 0 54 百慕大群岛 0 59 北美洲其他国家( 9 地区) 60 大洋洲: 0 61 澳大利亚 0 62 库克群岛 0 63 斐济 0 64 盖比群岛 0 65 马克萨斯群岛 0 66 瑙鲁 0 67 新喀里多尼亚 0 68 瓦努阿图 0 69 新西兰 0 60 诺福克岛 1 61 巴布亚新几内亚 1 62 社会群岛 1 63 所罗门群岛 1 64 汤加 1 65 土阿莫土群岛 1 66 土布艾群岛 1 67 萨摩亚 1 68 基里巴斯 1 69 图瓦卢 1 60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2 61 马绍尔群岛共和国 2 62 帕劳共和国 2 63 法属波利尼西亚 2 65 瓦利斯和浮图纳 2 69 大洋洲其他国家( 9 地区) 71 国别( 0 地区) 不详 72 0 联合国及所属机构和 其他国际组织
99 中性包装原产国别 9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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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 四) 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
一、 调查目的 运用抽样调查方法, 系统地调查、 搜集和整理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有关资料, 限额以下住宿和 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统 数据来源问题, 为进行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以及国民经济核算提供 准 可靠的统计数据。 二、 调查对象 全社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指: ( 主要从事住宿业活动, 一) 星级饭店以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万元以下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0 ( 主要从事餐饮业活动, 二)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 20万元以下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0 按照《 民法通则》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和《 的规定, 在本地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以外实际从 事住宿和餐饮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具体包括: 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在营业的个 体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户; 或虽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但有固定的地址、 人员并常年从事住宿和餐饮活动的 个体经营户; 从事住宿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不包括以民俗游和农家乐形式经营的个体经营户。 三、 调查内容 1 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 . 详见 S0 18表) 2 样本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 详见《 能源、 水统计报表制度》 15- S0 1表) 3 样本单位经营情况。( . 详见 S0 4- 24- 1表和 S0 4- 24- 2表) 四、 抽样方法和样本量 ( 总体单元的划分 一) 各区县以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总体, 以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为抽样单 元。总体中的所有经营单位分成: 从事住宿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从事住宿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从事餐饮 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从事餐饮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等 4个调查域( 简称为域) 。 ( 各调查域抽样方法和样本量 二) 1 限额以下餐饮业法人单位及限额以下餐饮业个体经营户调查域, . 采用等距抽样。 () 1 抽样方法: 每个调查域按商品销售额( 营业收入) 大小进行排队, 进行系统抽样。 2 样本量: 调查域内的经营单位数在 20个以下的, 0 抽取 1 0个样本; 调查域内的经营单位数在 20 0 () 个以上的, 抽取比例为 5 最少不能少于 1 %, 0个, 最多不超过 5 0个; 调查域内的经营单位数不足 1 0个的 全数调查。 2 限额以下住宿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调查域, . 采用等距抽样。 () 1 抽样方法: 每个调查域按营业收入大小进行排队, 进行系统抽样。 () 2 样本量: 调查域内的经营单位数在 10个以下的, 0 抽取 1 0个样本; 调查域内的经营单位数在 10 0 个以上的, 抽取比例为 8 最少不能少于 1 %, 0个, 最多不超过 3 0个; 调查域内的经营单位数不足 1 0个的 全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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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五、 变动系数和目标量总额的推算 ( 变动系数 一)
^ 为本月( 每个调查域变动系数的估算方法是一致的。记调查指标的总量为 Y 其估计量为 Y y , , 本季)
y为上月( 上季) 调查指标值, 为变动系数; r 用下标 h 表示区、 县的编号, 表示单元的编号。 i 调查指标值,′ 1 各区、 . 县的变动系数: r= h
n y 1 i ∑ yi ni 1 ′ =
2 全市变动系数: .
L
r=∑ w r hh
h 1 =
其中: L是全市所辖区、 县总数, h 是区、 W 县相应指标占全市的比重, 该比重的 以上月( 上季) 资 料为基准。 ( 目标量总额的推算 二)
^r , 每个调查域目标量总额的估算方法是一致的。记调查指标的总量为 Y 其估计量为, 为变动系数;
下标表示区、 县的编号, 用下标 t 表示本期, 用下标 t 1表示上期。 - 用h 1 各区、 . 县目标总量估算:
^ h h t1 Yt =r ×Y(- ) h
若出现推算出的营业额小于零售额的情况, 则按照“ 本月( 本季) 推算出的零售额乘以上月( 上季) 营 业额与零售额的比率” 加以修正。 2 全市目标总量估算: .
^ ^ Y =∑ Yt t h
h 1 =
L
^ ×Yt1 或 Y =r (- ) t
六、 调查周期 1 样本单位基本情况为年报。 . 2 样本单位能源消费情况为年报。 . 3 样本单位经营情况为月报( . 对被抽中经营单位当月 1- 0日的经营数据进行调查) 2 。 七、 上报要求 ( 上报资料内容 一) 1 样本单位的基本情况( 18表) . S0 。 2 样本单位的调查数据( 15- 、24- 1 S0 4- . S0 1 S0 4- 、24- 2表) 。 3 各调查域的推算数据。 . ( 上报时间与方式 二) 1 年度数据 . 1《 ( 18表) 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 : ( )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 S0 调查队于 21 03年 1月 3 1日前电子邮件报送基层单位数据。 ( )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 2《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能源消费情况》 S0 1表) 各区县及北 ( 15- :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 调查队于 21 03年 1月 3 1日前电子邮件报送基层单位数据。 2 月度数据 .
— 5 — 5
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 调查队于当月 2 5日前电子邮件报送基层单位数据。 八、 其他有关问题 ( 样本单位的替换要求 一) 所有样本一经 , 除非样本单位关闭、 停业或转为其他行业, 原则上在整个年度中维持不变, 不得 随意更改。调查中遵循只对店面, 不对业主的原则。样本单位发生暂时性歇业、 转向经营但仍属住宿和 餐饮业时, 不替换样本。如果样本单位当月数据空缺, 可根据该样本单位前几个月的趋势测算本月数据; 经核实属于关停并转、 无法 填报报表的, 将情况上报市局、 总队, 经同意后, 可以在 对数据空缺单位, 同域同层中选择经营类别相同、 经营规模相近的单位予以更换; 新样本单位需同时加报样本单位基本情 况表( 18表) S0 和本 上一 各月历史数据。 ( 对变动系数极端值的处理 二) 当样本单位的调查指标变动系数出现极端值时, 应对其进行修 方法是: 当变动系数小于 0 7时, . 取值 07 当变动系数大于 13时, .; . 取值 13 .。 ( 基准月数据的确定 三) 21 03年 1月的基准月数据应以市局、 总队返馈的基准月数据为准, 其他月份以上月为基准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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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 五)
统计指标名称 行业类别 法人单位 住宿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 产业活动单位 年经营性单位收入 个体经营户 星级饭店和星级饭店 年营业收入 万元 0 以外 2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 年经营性单位收入 年营业收入 万元 20万元及以上 0 计量单位 限额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六)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从业人员( ) X 住宿业 营业收入( ) Y 从业人员( ) X 餐饮业 营业收入( ) Y 说明: 1 大型、 . 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 否则下划一 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 . 1 从业人员, 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 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 采用全年平均人 员数 。( ) 2 营业收入, 工业、 建筑业、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 的行业, 采用主营业务收入; 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 ; 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 替; 林、 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 农、 牧、 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 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 3 资产总额, 采用资 产总计 。 万元 Y 00 ≥100 20 ≤Y< 00 00 100 10 0 ≤Y< 00 20 Y< 0 10 万元 人 Y 00 ≥100 X 0 ≥30 20 ≤Y< 00 00 100 10 0 ≤X< 0 30 10 0 ≤Y< 00 20 1 ≤X< 0 0 10 Y< 0 10 X< 0 1 计量单位 人 大型 X 0 ≥30 中型 10 0 ≤X< 0 30 小型 1 ≤X< 0 0 10 微型 X<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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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s)(统计机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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