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谢感谢有关部门的领导;企业家国营九二厂厂长黄永刚先生、上海东风 家具厂二厂厂长王春华先生,以及《易》学学者张建智先生对《明史论丛》 的大力支持 主编 王春瑜 编委会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兆春 王春瑜 韦祖辉 李济贤 杜婉言 张国光 陈支平 顾诚姜纬堂 蒋祖缘 明史论丛 关于明末农民领袖李自成殉难通山县九宫山的一点补充说明 李文治 关于李自成殉难于通山县九宫山问题,我在 1940 年着手《晚明民变》写 作时即开始注意,在1944 年定槁时并申明自己的看法.大概在 1987 年,由 于当时文物方面的需要,我又撰写《明代农民领袖李自成归宿问题考实》, 对过去的看法作了进一步说明.以后通山县博物馆编辑《闯王陵志》,把初 稿送我审查,通过该稿,关于李自成殉难通山县九宫山问题补充了更多的文 物,如《程氏宗谱》所记更为具体.可以说自成殉难地点已确凿无疑.但在 这种情况下,关于李自成归宿问题仍有争议,我认为关于这个问题有进一步 加以说明的必要.现在湖北省和通山县政府为纪念李自成殉难 150 周年,进 行学术讨论会,我就这个机会再作一点补充说明. 关于李自成归宿问题,古文献记载分歧.我在 1940 年开始从事明末农民 战争问题的研究,一开始就遇到这个问题.一是自成到湖南石门县入寺为僧 论,如《虞初新志》、《甲申朝事小记》、《米脂县志》等书皆遵从此说. 一是自成在战争中遇害或自缢死,主要是被杀说,如《明史》、《罪惟录》 及何腾蛟奏报等皆谓自成战败死亡.关于有关自成战败死亡记载甚多,不一 一列举.关于自成死亡地点也有二说, 《明史记事本末》、《平寇志》、《明 季北略》、《明季遗闻》谓自成死于罗公山,按罗公山属湖北通城县境,但 当时负责作战的领导人何腾蛟、阿济格皆谓自成死于九宫山,九宫山属湖北 通山县境. 1940 年我从事明末农民战争一开始即遇这个极为复杂的问题.为解决这 个问题我曾多方搜集资料,经这几年探索,问题逐渐明朗,最后采取了自成 殉难于通山县九宫山之说.1944 年完成《晚明民变》一书,把我的探索的结 果写入书内. 一、李自成脱离队伍入寺为僧之说乃属虚构 当时经过多方考虑,认为李自成离开部队入寺为僧之说乃属虚构.当时 我是这样考虑的:李自成出生于明朝末年,于崇祯二年(1629)参加农民起 义,在漫长岁月里历经挫折,在当时几个主要农民军领导人中是唯一的一个 不曾屈服于各种压力始终坚持战斗的一员. 如崇祯六年,这时李自成在农民军中才是一个小的首领,一度被围困于 陕南车箱峡,局势甚危,人心惶惶,自成建议以伪降法脱险,李自成出峡后 马上又投入战斗. 崇祯九年,李自成因屡战屡败,长期处于被动局面,有时潜伏陕鄂交界 丛山中.崇祯十一年,其时农民军中的其他两个重要首领张献忠、罗汝才以 寡不敌众,相继投降明军.独李自成继续在陕南坚持战斗,身边甚至仅余刘 宗敏、田见秀等几位将领,妻子也被冲散.在这种情况下也不曾屈服. 崇祯十三年,李自成被围困在巴西鱼腹山中,所率部众多降明朝,明督 师杨嗣昌乘机招降.李自成对杨嗣昌的投降令"出漫语".李自成不但不屈 服,并且对招降令进行了讥讽.这时部下将领刘宗敏因形势危迫,发生动摇, 李自成设法把他安抚住,继续进行战斗.在这方面,李自成同当时其他农民 军领袖相比大不相同.这样一个斗争意志十分坚强的人,中途变节隐蔽是决 不可能的. 李自成坚持战斗的精神,还可从他的思想意识方面进行考察.李自成经 过十几年斗争,和封建文人接触机会渐多,逐渐形成一系列进步思想,如接 受李岩"均田免赋""贵贱均田"之说,在崇祯 13—14 年间占领河南时期没 收贵族庄田分给农民, 在洛阳时打开官仓赈济饥民; 大概在同一时期提出 "割 富济贫"之类口号等.当然,"均田"之说并未付诸实践,在当时条件下, 也不可能实行;但在赋税负担方面,相对明朝各种加派而言大为减轻,土地 兼并之风暂时停止,从而农民军得到广大农民拥护. 李自成为维护农民利益,对部队约束比较严格,如令部队不得私藏金银, 行军过程中不得强住民房,除妻子外不得携其他妇女.即使进北京之后仍发 布命令:"敢有擅掠民财者凌迟处死".对明朝官僚贪污腐化暴行一再进行 制裁,如发布檄文,指责明朝官吏"贪税敛""掳掠民财""吸髓剥肤"等等.李自成对自己要求则很严格,布衣蔬食,生活朴素,不贪财色,以身作 则(至于农民军进北京后,一些将官趋于腐化,是另一个问题).这样一个 舍己为人的农民军领袖,中途为保全自己性命脱离部队,也是不可设想的. 李自成在所领导的部队中,深得将官和士卒的爱戴,如他的部队听到自 成在九宫山遇害的消息时,"满营痛哭".自成死后,部队分成几大股,盘 踞在洞庭湖南北.清朝派人招抚,郝摇旗、田见秀及李锦、高一功等一再拒 绝,最后投明抗清.人数众多,或谓"高、李部号二十万,刘体纯、袁宗第、 张光翠、牛万才、塌天豹部各数万,不下数十万."不仅人数众多,而且又 衷心拥护李自成,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李自成尚在,有足够的力量割据一方 以图再起,抛弃部队入寺为僧也是不可能的,况且这时李自成原配高夫人尚 在,其子李来亨尚在. 总之,无论从李自成不屈不挠、坚持战斗的传统,舍己为人、艰苦奋斗 的革命精神,以及军事力量还相当强大等方面考虑,为了保存自己的性命, 脱离开自己的队伍并抛弃自己的妻子是决不可能的. 至于农民军中有的人到石门县入寺为僧事我不完全否认,他乃是李自成 原来统率下的将吏,而绝非李自成本人.显然,李自成到石门县入寺为僧之 说乃属虚构. 二、从李自成进军路线考查,他生前从未到过石门县 以上是从李自成一生为人处事和当时客观条件等方面进行考查,所谓李 自成入寺为僧乃属虚构.更重要的是历史事实,在他生前从未到过石门县. 我从 1940 年从事明代农民战争研究工作,在1940—1943 年从事农民战 争史长编的编辑,李自成、张献忠各为一编,其他起义群雄另为一编.长编 按年月日编排,对各路农民军攻占地点、战绩、提出纲领口号等都分别列入. 关于攻占路线,在我写《晚明民变》时并绘制成图表,一目了然.这时在四 川筑庄,长期住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该所图书馆藏甚多,所制图表 基本可靠. 按李自成于崇祯十七年 3 月19 日攻占北京城.四月二十六日放弃北京. 当时李自成所统义军系分兵南下.当时分成几路,一路由陕西经四川东部南 下;一路由李自成亲自统率,由陕西辗转至襄阳武昌.我根据当时所编辑的 《李自成纪事编年》绘制了图表,据表可以看出,李自成自武昌南下,所经 湖北省各地,有咸宁、蒲圻、保安、金牛、崇阳、通山等县镇,最后到通山 县九宫山.李自成在九宫山与地方乡勇相遭遇,战斗牺牲. 李自成死后,部将刘体仁、王进才等经过通城县向西南进军,到湖南巴 陵、平江、湘阴、浏阳、宁州等地. 三、关于李自成死亡事,何腾蛟、阿济格的奏报是最有凭藉的文献资料 明朝湖广总督何腾蛟、清朝督师英亲王阿济格是当时双方指挥军队同李 自成进行战争的主持人,他们关于李自成死亡的奏报属于第一手资料,应该 把他们的奏报作为主要依据,其它文献记载只能提供参考.何、阿二人关于 李自成死亡的记载虽不尽相同,但殉难于九宫山之说是一致的. 李自成死后不久,他的部下即援明抗清,何腾蛟奏报所说皆得自成将兵, 最为可靠.据何所奏《逆闯伏诛疏》: 为闯死确有证据,闯级未敢扶同,谨据实回奏事:……臣揣闯逆知 左兵南逞,势必窥楚,即飞檄道臣傅上瑞、章旷,推管赵庭壁、姚继舜, 咸宁知具陈鹤龄等,联络乡勇以待.闯果为清兵所逼,自秦豫奔楚…… 以二十八骑登九宫山为窥伺计.不意伏兵四起,截杀于乱刃之下.相随 将军张双喜,仅得驰马先逸.而闯逆之刘伴当飞骑追呼曰:"李万岁爷 被乡民 杀死马下,二十八骑无一存者."一时贼党闻之,满营聚哭. 及臣抚刘体仁、郝摇旗于湖阴,抚袁宗弟、蔺养臣于长沙,抚王进才、 牛有勇于新墙,无不众口同辞;营内有晋豫旧治之子衿氓隶,亦无不众 口同辞也.张参将久驻湘阴,郝摇旗现在臣标,时时道臣逆闯之死状. 何腾蛟是南明负责堵截李自成的重要领导,他预测李自成在北方失利, 势必率兵南下湖北,他以最高长官的身份下令各级地方官作好迎敌准备;二 是呈报李自成在九宫山遇害详情;三是李自成部下报告李自成死事,而且众 口一辞.这是当事人第一手资料,最为可据. 清方阿济格的奏报稍有不同,谓李自成为村民所困自缢死.但所说死于 九宫山同.阿济格也是当时人,所说也较可据. 与两人所奏相比,若《虞初新志》、《甲申朝事小纪》以及《米脂县志》 皆系传闻之辞,不可为据.《平寇志》、《明季北略》两书记事多错误,只 能供参考,不可尽信. 关于李自成殉难地址,就过去所接触的文献资料而言,何腾蛟和阿济格 的奏报最为可据,而以直接当事人何腾蛟的奏报最为真实而具体,湖北当时 是他们的驻防地. 这几年在通山县新发现的《程氏宗谱》所记正相符合,这是更有力的物 证. 总之,无论从李自成生前进军路线考察,或当时负责官吏奏报考察,更 参酌当地《程氏宗谱》所记,李自成殉难于通山县九宫山已毫无疑义.更从 李自成顽强坚定的斗争精神及当时所处的客观条件考察,入寺为僧说绝非事 实.因此我还坚持 1944 年我写《晚明民变》时所作论断,李自成在南明弘光 元年(1645)四月下旬殉难,死亡地点是湖北省通山县九宫山. 编者按:这是前辈史学家、明末农民战争史研究奠基人李文治先生于 1995 年5月在 《光明日报》 纪念李自成殉难 350 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稿. 从何璘观点、夹山文物看奉天玉和尚不是李自成——兼论李自成结 韦祖辉 奉天玉和尚是李自成吗?这是近十年来史坛内外热门话题.现在争论的 焦点,集中在通山说、夹山说两家.通山说,主要根据清顺治时靖远大将军、 和硕英亲王阿济格奏疏和南明隆武时湖广总督何腾蛟奏疏,以及费密《荒书》、康熙四年(1665)《通山县志》和《程氏宗谱》等较早的原始资料, 论证李自成顺治二年(1645)死于湖北通山县九宫山.夹山说,主要根据乾 隆十五年(1750)澧州知州何璘《书李自成传后》一文,以及近年湖南省石 门县夹山寺出土文物资料,论证李自成是奉天玉和尚,康熙十三年(1674) 死于夹山寺.两说论争激烈,无调和可言.历史毕竟是过去的事实,不允许 肆意歪曲,何况李自成结局是严肃的历史科学问题,是明清史研究的重大问 题,相信两家最终要在尊重史实基础上统一认识. 需要指出,两家发表的某些论文都有硬伤.不过,通山说论文硬伤较少, 不影响其立论.夹山说论文硬伤较多,较大,主要是由于其立论根据是错误 的,也就是说夹山说歪曲了何璘观点,歪曲了夹山寺碑文原意,其论点是根 本站不住脚的. 一、从何璘观点看夹山说之谬 早在 50 年代, 我国史坛申悦庐教授和戏剧界名家阿英曾提出奉天玉和尚 可能是李自成,他们是根据何璘《书李自成传后》对李自成九宫山遇害说法 提出疑问,本属正常现象.80 年代以后,夹山说升温,其所发表的论文,都 是以肯定性语气说李自成就是奉天玉和尚,而何璘《书李自成传后》是夹山 说所谓的文献根据,看来弄清何璘观点是非常必要的. 只要认真阅读《书李自成传后》,就会得知:何璘鉴于野史、《明史》 李自成通城罗公山死、黔阳罗公山死、通城九宫山死"所载不一"①,本着 求实精神,参阅《湖广通志》断定九宫山在通山县,罗公山在黔阳县,指出 《明史》、野史地名山名之误.何璘这种经过考证的观点,当然是正确的. 当时何璘筹划编纂《澧州志林》,而过去州志记载不完备,故"周谘遗事"、 "旁询故老",搜集到"李自成实窜澧州"、"独窜石门夹山寺为僧,今其 坟尚在"传闻②,使他产生了兴趣,特地去夹山寺考察.由于他有上述传闻 印象,所以在夹山寺见到野拂所撰《奉天玉和尚碑》碑文有"和尚不知何氏 子"句顿时产生疑问:"夫'奉天'岂和尚所称?"并推测:"曰'玉', 曰'何氏子',盖寓言之,亦讳言之也."③,并将大概是李自成的想法"遍 问寺僧,对不甚详"④,这是当时寺僧不认可何璘这种推测的铁证.但是何 璘据传闻和对"奉天玉"的"玉"字、碑文"何氏子"推测,再加上奉天玉 和尚遗像"则高颧深,鸱目曷鼻,状貌狰狞,与《明史》所载相同,其为 自成无疑"⑤,其实这不是何璘结论性意见.何璘从未见过李自成肖像, 《明史》描绘纯属恶毒丑化,这仅仅说明何璘据传闻、推测已经在脑海里形成了 可能是李自成的印象,遗像与《明史》描绘似乎吻合,故说"其为自成无疑" 是出于推理需要,并非由此排出疑问,所以紧接着就进入深一层试探:"自 成之构乱也,初僭号奉天倡义大元帅, 后复僭号新顺王. 其曰 '奉天玉和尚' , 盖以奉天王自寓,加点以讳之.而玉又玺质,为天子之所宝,殆讫死不去僭 号"⑥.李自成当初号称奉天倡义大元帅,"奉天玉和尚"大概以"奉天王" 自寓,大概"王"字加点以讳之,大概是到晚年还不去僭号,这是用非肯定 性语句推理假设.何璘是采用逻辑推理手段试探,但他没有把握断定奉天玉 和尚就是李自成.他沿着这条思路继续探讨:李自成"由襄阳分路南奔,时 何腾蛟在长沙,尚为明守,料其痛君父之仇,必不容己,故令妻侄乞降,而 已由公安别窜,盖欲走辰、沅,入黔入川,与张献忠兵合,而常德又为腾蛟 别将所扼,进退不能,乃舍骑入山,削发亡命,亦势所不得不然"⑦.其实 李自成九宫山遇害不久,李过等人就率大顺军驻入平江、浏阳、常德等地, 何璘对历史无知,而使推测走人歧途.显然,何璘这里用"料"、"盖"非 肯定性语气来推理,得出"削发亡命,亦势所不得不然"乃是假设性结论. "设疑代毙"⑧也是假设,其前提是"入山削发亡命",因而"以为缓追脱 身计"⑨,均属推测,是推理手段而已.走入歧途的何璘,实际心中无数, 才进而提出一系列问题:"贼匿迹方恐不深,安敢以奉天侈然自号?""自 成逭诛两朝,死灰焉敢偷焰?"并以反问、疑问并重语气说:"抑安知贼属 之不忘澧,非即以自己尚在夹山寺故耶?"⑩诚然,何璘治学有主观、片面 弊病,推理上犯了大错误,但他可贵之处是他与今天夹山说论者不同,他未 有足够证据敢于断定奉天玉和尚就是李自成,仅是对《明史》、野史质疑, 提出问题,"俾后之怪史传异词者,亦有所参考云"(11). 何璘《书李自成传后》当然不是有史料价值的文献资料,但从讨论问题 角度讲,却是一篇非常普通的推理质疑文章.后来某些野史直接引用,错当 史料流传,结果以讹传讹,断定李自成就是奉天玉和尚,乃至民间传说盛行. 到清末民初时,囿于章太炎对南明史并未深入研究的局限性,武断说"自成 之死竟无诚证"(12),开了近代夹山说的先河.尽管《书李自成传后》未 作出李自成是奉天玉和尚的肯定性结论,仅是提出怀疑,认为李自成可能是 奉天玉和尚,但是不能不看到,其所产生的负面历史影响是不能低估的. 诚然,《书李自成传后》是用推理手法论述奉天玉和尚可能是李自成, 不属结论性意见.正因为何璘认为是属于他个人讨论性的文章,所以他才把 《书李自成传后》编排在《澧州志林》艺文志中"辨"的部分,这意味着何 璘没有否定李自成九宫山遇害说法.正因为何璘修纂《澧州志林》态度严肃, 他才在卷十九"祥异志·兵难"中正面记载:顺治二年(1645)"清兵英王 追自成于通城九宫山,伏诛.伪将高益恭(一功)、李锦、袁宗第、刘二虎、 塌天保(豹)、马缺子、罗汝侯、刘小田,与一只虎一时路绝无主"云云, 这条记载很重要.它表明何璘能够怀疑李自成遇害说法,但还未有确凿证据 证明奉天玉和尚就是李自成,因而他就不能够推翻九宫山遇害说法.显然, 章太炎等人忽视了这条记载.离开了这条记载,就不能够完整理解何璘观点. 离开了何璘完整观点,或歪曲《书李自成传后》讨论奉天玉和尚身份的观点, 来研究李自成就是奉天玉和尚,只能徒劳无功.不幸的是,夹山说确确实实 歪曲了何璘观点,这是任何人想改变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夹山说有种论调,说澧州、石门县、米脂县方志给李自成为僧说法提供 了文献证据.是这样吗? 道光安佩莲、同治何玉棻相继修纂的《澧州志》,完全沿袭何璘《澧州 志林》,乃至"兵难"李自成死的内容和《书李自成传后》的卷位,都与何 璘雷同,根本没有李自成为僧的记载.张霖于康熙十九年(1680)任石门知 县,他支持野拂重兴夹山寺,但他于二十二年(1683)修纂《石门县志》无 奉天玉和尚丝毫记载,更谈不上有李自成为僧的记载.石门县当在乾隆十五 年(1750)何璘州志刊行后,民间才渐有李自成是奉天玉和尚的传说,对编 修县志当有影响.故嘉庆二十三年(1818)苏益馨修的县志,鉴于民间传说 盛行,就专门增加卷数写"僭窃志",全卷全志全文如下:"卷四十八僭窃 志无:夹山奉天玉和尚墓,传为闯贼,然已窜伏灭殁矣.至五雷山下所称秦 虢三王,系元季酋长,亦未详.窃据本末,故从阙焉."全卷全志只有四十 六个字,为地方志所不多见.志题尾字"无"是小号字体,等于今天括号里 说明意思的字,意在说明石门县志没有僭窃志,而文内"传为闯贼"的"传" 字指民间传说,寓意其不可靠,连李自成名字都不点出,可见修志者相当严 肃认真.传说元末五雷山下有秦虢大、二、三王负嵎为寇,徐侍郎列屯置戎, 但详情无从考证.嘉庆县志以此为例,证明民间传说李自成为奉天玉和尚也 是无从考证的, "故从阙焉".值得注意的是,嘉庆县志艺文志不收何璘 《书 李自成传后》,显然是修志者不希望以讹传讹.同治七年(1868)林葆元修 的县志,才将《书李自成传后》收入艺文志中,但"方技释"载夹山寺无奉 天玉和尚, 更无李自成为僧的记载. 再看陕北 《米脂县志》 , 康熙二十年 (1681) 宁养气修的县志根本没有这方面记载,也没有介绍李自成.直到光绪三十三 年(1907)高照煦修的县志,才记载李自成兵败"不知所终.有传其削发五 台山为僧者,有僧徒数人,皆猛恶不类沙门,居尝趺坐,不诵经卷.死后共 瘗之,树碣曰'奉天玉和尚'.自成初为奉天王,犹隐寓其意也"(13). 虽然光绪志相隔年代久远,但仍未作肯定性结论,只是根据前人史籍记载和 民间传说为主结合何璘推理的观点记载下来,并多出了"五台山为僧"之说. 还应看到光绪志"释道"部分根本不载奉天玉和尚,表明不认定李自成是奉 天玉和尚,相反却下面记载李自成"至通城,窜于九宫山",或"自缢死", 或被村民击死(14).民国时期高仲谦修的县志,将"五台山"改为"夹山 寺",沿袭光绪志说,并在卷十"轶事志"中"新顺"正面记载李自成死于 通城县九宫山.可见,从何璘《澧州志林》到民国时高仲谦《米脂县志》, 都未肯定李自成当了和尚,夹山说论者不认真阅读方志,断章取义,妄下断 语,是与其歪曲何璘《书李自成传后》讨论问题的观点有关.尽管何璘认为 "通城九宫山"地理概念错了,但他不能推翻李自成遇害的传统说法,仍沿 袭旧说,承认李自成死于通城九宫山,反映了其治史方法局限性,这对后来 《澧州志》、《石门县志》、《米脂县志》均产生影响.总之,从《澧州志 林》以及其后有关澧州、石门县、米脂县方志,均找不到李自成为僧的证据. 夹山说论者的谬误所在,是将何璘《书李自成传后》错误的推理质疑的 疑问句、 反问句当成既成的史实, 大做文章, 其论点岂能站得住?如果说 1981 年韩长耕、向祥海先生最初发表的合撰文章《李自成死地、终年问题考》硬 伤难免,但论述尚较严谨,结论也只说"奉天和尚很大可能是李自成",可 不久以后一系列文章就大大不同了.如熊越群先生《关于李自成隐居夹山的 探讨》说何璘"是第一个发现李自成在石门夹山祝发为僧","何氏因此否 定李自成死在九宫山",还说夹山寺碑文"是揭开李自成死地问题这谜的重 要线索";穆长青先生《试揭李自成隐终夹山之谜》说李自成九宫山遇害说 "源于虚证,漏洞百出","设疑代毙"是李自成"在武昌就决定下来"的 策略,"奉天玉"隐意"奉天主"亦正是李自成;覃道荣先生《李自成的归 宿问题》认为李自成未殉难九宫山,奉天玉和尚"是退隐闯王";杜晓岚先 生《澄清李自成的死地决不是荣辱之事》说李自成以"设疑代毙"迷惑清军, "最终完成联明抗清的统战决策";杨杰先生《论李自成的归宿》认为"李 自成假死隐身,是后来联明抗清战略实现的决定关键","奉天玉就是李自 成",等等.但是,在夹山说的声浪中,也有头脑冷静者,如张瑞洁先生 《夹山、通山、通城——李自成究竟终于何处》的论述就比较客观,说"李自成 禅隐夹山,在文献资料上,没有新的发现",还说夹山"文物的发现,还不 能直接证明李自成本人曾经来过或最后归宿于夹山",说明他读懂《书李自 成传后》,理解了何璘观点,对历史、对今人、对后人是有责任感的.必须 指出,在夹山说论者中,韩长耕、穆长青等人文章有迷惑力,影响面大,当 是夹山说主流派,但他们却歪曲了何璘观点,在方志、史籍、碑文上断章取 义,挂一漏万,主观臆断,因而他们的结论与历史实际相距太远.由于本文 容量有限,现谨就他们如何歪曲夹山碑文原意,予以剖析. 二、从夹山文物看夹山说之谬 夹山文物被夹山说论者视为重要证据,然而夹山文物恰恰证明夹山说乃 无稽之谈. 诚然,夹山文物为研究奉天玉、野拂和尚提供了珍贵的史料,但与李自 成、李过毫无干系.因而,剖析其歪曲文物史料价值颇为必要. 近年在夹山寺西侧挖掘奉天玉和尚墓时出土明遗民刘瑄撰写的塔铭,这 里不妨先看看夹山说论者是如何歪曲刘瑄撰写的塔铭.塔铭全称"中兴夹山 祖庭弘律奉天大和尚塔铭",韩长耕等先生认为其"中兴"有政治色彩,并 举例说"中兴"是南明对高一功、李过"忠贞营"常用词语,而"忠贞营" 以此自许,"视中兴为己任","中兴"二字"用到奉天和尚头上,能不发 人深思"(15);穆长青先生认为大顺军残兵隐化,"中兴"带有政治色彩, "兼指地方中兴与事业中兴" (16).是这样吗?其实从塔铭全称即知, "中兴"是指奉天和尚恢复、重兴夹山寺,正如塔铭序文说:"师于大清壬辰年 六月,受石邑魏侯请书,领徒开山,历尽请要,卧风餐水二十年,丛林大举, 门弟子数千众"(17),这是"中兴"唯一的历史内涵. 离开了这个,其他解释都是错误的.佛门"中兴"是不能随意解释的, 而是专指衰颓的寺院名刹得以恢复兴盛,振兴禅风,如明代高僧憨山德清 (1546—1623),生前修复曹溪寺,死后由吴应宾撰写《前中兴曹溪嗣法憨 山大师塔铭》就是例证.可见夹山寺"中兴"与李自成或"忠贞营"根本联 系不上.塔铭序文云:"澧阳无是高僧邪!非澧阳无是高僧耶,即两湖亦无 是高僧耶!"(18)对这一句,熊越群先生解释成"这位大和尚的来历便有 些奇特了"(19),言外之意就是李自成;覃道荣先生说,"奉天和尚既非 佛门高僧所颂其高,即指身份非凡,在澧阳之内也无与类比者,就是在两湖 之外,也没有类比的"(20),言外之意也是李自成.虽然奉天玉和尚不是 高僧,但他重修夹山寺,改变荒废状况,故塔铭序文才赞美云澧阳、两湖 "无 是高僧",与所谓李自成"奇特"、"非凡"、"无与类比"身份毫无关系. 塔的铭文最后一句"补之为铭",野拂所撰碑铭残文最后一句也有"补之为 铭"(野拂所撰碑文部分当另有论述),而李过表字补之,夹山说则据此认 为野拂就是"补之","补之"就是李过."补之为铭"的"补之"是李过 吗?穆长青先生回答说,"野拂即李过,'补之为铭'即'李过为铭,", 还说"署名'刘瑄'的铭文根本不是刘瑄所作"(21),而是李过假托刘瑄 所作.这种说法太不符合情理,不用说李过早在永历三年(1649)病死于南 宁,就是依照我国传统书写格式,撰者一般应在墓志尾部,署上带有身份或 与墓主关系的姓名,如塔铭刘瑄署名就是这样.如果李过活着,其署名也不 能违背这种格式.依照穆长青先生说法,"补之"即李过、李过即野拂逻辑, 用"补之为铭"前后押韵的句子署名在铭文内,又不显示身份,能说对墓主 即所谓李自成尊敬吗?这种缺乏常识的论调,不值得一驳.本来"补之为铭" 是铭文最后半个语句,完整句子是:"假以玉色,补之为铭",意思是说奉 天和尚圆寂火化后不能入塔,火化三年后入塔,补写塔铭刻在"玉色"即砖 石上,这才是唯一完整含义.与其连接的上句"西岗有坞,永韵佳城"意思 是说奉天玉和尚骨灰入塔,塔在夹山寺西侧山坡.尾句含义就在于说明刘瑄 所写的塔铭与奉天和尚骨灰同时入塔,"补之"是动词,与作为名词的补之 (李过)能联系得上吗?可见,将动词当作名词纯属误解.塔铭是刘瑄所撰, 确凿无疑. 现在再看野拂撰写奉天玉和尚碑铭.碑原本立在塔前,当年何璘见到碑 文有"和尚不知何氏子"句,引起了他研究的兴趣.现碑文残缺严重,语句 不贯通,残碑最后一行有"补之为铭"四个字,下一行与其平行刻有印章形 篆文"野拂"二字,这是夹山说有关野拂即李过的重要根据.如韩长耕先生 指出,塔铭"最后一句是'补之为铭'","碑铭结局也是'补之为铭', 从镌石印章看,补之就是野拂,那是无疑的","补之、野拂既是李过, '侍 和尚甚谨'的和尚奉天玉乃李自成,那就昭然若揭、无可争议"(22);穆 长青先生又进一步说,"李过字补之,是'野拂'即李过的前提.而李过字 补之,即是'补之为铭'的谜底"(23).应该指出,"补之为铭"虽然是 残碑尾句,但决不是原碑结局.残碑破坏严重,有很大局限性,所以不能以 残碑为准.残碑为原碑上部,长40 厘米,宽76 厘米,能读碑文十五行,除 第一行五字、第二行八字、最后两行各四字外,各行均有九字清晰可读.但 从每行上有字体偏旁痕迹,残碑每行似有十字.已阙下部碑文每行有多少字, 是可以推测的.最后两行"百炼精金"、"补之为铭"有内在联系,均为刘 瑄撰写铭文残存之字,得知残碑第十四行"百炼精金"以下缺五字,而原碑 下部第十四行应有二十二个字,才能与残碑第十五行"补之为铭"联接起来. 完整的原碑,每行应有三十二个字,碑长 140 厘米左右,第十五行以后的整 体空间大,当有许多文字,诸如标示撰者野拂身份和年月日等,不然何璘当 年焉能知道该碑是由奉天玉门徒野拂所撰呢?可见"补之"不是野拂,"补 之为铭"不是原碑结局,韩长耕、穆长青先生说法没有道理.需要指出,湖 南李自成归宿研究会编《李自成禅隐夹山考实》文物资料部分编辑是不严肃 的,有意删改原貌.本来残碑原件篆刻"野拂"在"补之为铭"下一行, "百 炼精金"、"补之为铭"与前一行九字之前四字并齐,即: 井永祈万安本师之录 (此行本有字,残碑空白) 百炼精金 补之为铭 野拂(篆刻)却被《李自成禅隐夹山考实》篡改成: 井永祈万安本师之录 野拂(篆刻)百炼精金 补之为铭 这种篡改,实际为韩长耕先生"碑铭结局也是'补之为铭'"错误说法提供 了所谓的文物佐证,为"补之"即李过(野拂)错误说法提供了所谓文物佐 证,偏离碑铭原意更远,有一定的迷惑力.可见这种篡改非属偶然,具有鲜 明倾向性,这是有悖文物编辑出版原则的. 穆长青先生还歪曲野拂残碑"况值戎马星落雨泪天",说:"'戎马星 落'显然指起义军的失败与散落,点明了奉天玉的身世——起于兵戎,败于 军阵. '雨泪天'是对起义军败亡的感叹" (24),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本来奉天玉和尚"殁于甲寅三月"(25),当即火化,为何不能及时入塔, 时隔近三年才入塔并由刘瑄补写塔铭呢?这与吴三桂叛清有关,"(康熙) 十三年甲寅正月,吴三桂自辰州白马渡遣伪前锋吴国贵、马三保寇澧.…… 诸伪将十余万众屯澧城内外,旋移营顺林驿,依山掘壕,纵兵劫掠,山村湖 堧游哨殆遍,所遇男女累系载路"(26),并且吴三桂"亲赴常、澧督战" (27).澧州是战乱重灾区,石门县夹山当在吴三桂军队"依山掘壕,纵兵 劫掠"范围内,不久奉天玉圆寂,哨兵横行,岂能为奉天玉建塔?岂能骨灰 入塔?这正如夹山寺康熙碑云"奉老人辞世后,未及二年,则罹滇黔之变, 亦每遭回禄",因而这一史实完全与"况值戎马星落雨泪天"吻合."星落" 是指奉天玉和尚在"戎马"即吴军横行下圆寂,"雨泪天"是指野拂对奉天 玉骨灰不能入塔而抒发出来的悲伤感情.奉天玉和尚骨灰直到康熙十五年 (1676)十月入塔安葬,是因为吴三桂军队在陕西连败,清兵加紧对湖南攻 势,如九月清廷"命穆占佩征南将军,统陕西、河南诸军,赴湖广讨吴三桂" (28),迫使吴三桂将澧州兵力调援长沙,使澧州气氛有了松动,这就是当 时骨灰和刘瑄补写的塔铭同时入塔背景.可见野拂残碑丝毫没有李自成、李 过大顺军痕迹,韩长耕、穆长青先生的说法根本不能成立. 奉天玉和尚塔墓左侧有穴,出土符箓碑.夹山说论者认为符箓碑文字及 图面含"闯王陵"三字,故奉天玉和尚塔墓就是"闯王陵".中国社会科学 院历史所研究员、中国明史学会执行会长刘重日先生,特意为奉天玉和尚墓 地书写"闯王陵"三字.然而历史事实究竟如何?他们井未深入研究,却率 尔表态,能说这样的学风是实事求是的吗?必须指出,穆长青先生为"闯王 陵"定的调子,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给予驳斥.穆先生声称 "'护碑'上的图象中,是'马'字;''显然是曲'门'和'吞' 两个字组成.图象和字加起来,'门吞马'是'闯王'的'闯'字.古代行 文先右后左.右边'头戴三台'是'王寇'的'王'字.左边'寿山永远' 的'寿山'即'寿冢', '寿冢'是预先造好的'坟墓','寿山'即'陵'" (29),他说这是"十七世纪的甲骨文",这种"科学破译是任何人也驳不 倒的"(30).我们虽然看不懂符箓图诀,但依据一般常识所获得的理解, 就足以看出穆先生说法毫无根据,表明他对道教基本常识根本不了解.被穆 先生认为"闯"字,是夹山符箓中部即符腹:,其实符腹与其上部即符头: 不可分开,不能断章取义.符与"马"字无关,系与右侧"身披北斗" 相合,图文并茂.符头与"王"字无关,系与右侧"头戴三台,'相合, 图文并茂.这是道教东西."唵"读ǎ n 音,是道、释常用的例语,本为婀、 乌、莽三字合成,为佛教密宗真言.道教借用"唵"字,增加吽、吒、唎三 个真言,意"超度亡灵,祭炼幽魂"(31)."三台"本星名,象征三台星神, 主宰人间禄寿."生养护"三字,是祈求三台星神生我、养我、护我,此即 "头戴三台"含义.即北斗七星,道教崇拜北斗,寓意护命超生、直入天 庭.无论人实物还是从拓片看,或与其他各地出现的道教符箓对照起来看, 夹山型符腹中心是由"开"、"口"两字组成,而非由"门"、"吞"合成, 在道教则"意味着仙洞天门为亡者开放,亡魂可在三台、北斗神真的引导下 直入福地寿域"(32).非常遗憾,穆先生偏离道教符篆图诀原意太远了. 不难看出,夹山福寿图诀是明清时代道教宣扬养生、养形、养气、养寿或超 度亡灵的符篆碑,但是夹山说论者却带有浓厚玄学色彩,在所谓"闯王陵" 三字上大做文章,把农民战争杰出英雄人物李自成结局说得玄之又玄,并且 与道教符箓图诀联系一起,有忤史实,是非常不严肃的.当然符篆碑种类繁 多,夹山型各地都有,如台湾隆泉书局 1986 年版《符咒施法全书》第117 页、台湾满庭芳出版社 1992 年版《灵符神咒全书》第39 页所收的符箓与夹 山型一模一样就是例证.夹山型渊源于明代福建、江西地区,对台湾、陕西 等地亦有影响.如陕西省子州县张效嗣先生提供的符箓资料(33),与夹山 寺西坡出土如同一辙.其唯一不同是"三台"图型,夹山是,子州县是 其实二者没有区别,都符合三台六星含义,"生养护"与"护养"都是一个 意思.穆长青先生当然知道子州县符篆,如果依照他的说法,岂不又多了一 个陕北子州县"门吞马"的"闯王陵"吗?可见这种把历史当成儿戏的"科 学破译"未免太荒诞了. 夹山说论者为了证明奉天玉和尚是李自成,连康熙四十四年 (1705) 《重 兴夹山灵泉禅院功德碑》中"奉天老人"、"老人"、"奉老人"的称法都 不放过,可谓用心太细了.如熊越群先生说,"奇怪的是和尚为什么称'老人'呢?既称'奉天玉和尚',又称'奉天老人',其中奥妙可能是'奉天 王'的隐讳词,因为李自成称为'奉天倡义大元帅'"(34).本来名高望 重的老和尚称为"老人"极为平常,如明清之际福建黄檗山名僧隐元隆奇, 比其师费隐通容年长一岁,可是费隐致隐元信落款就用"费隐老人"(35), 以"老人"自居.可见夹山寺康熙碑中"奉天老人"等称法,与李自成联系 不起来,没有任何奥妙、隐讳可言,熊越群先生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夹山寺贮藏的《支那撰述》,纯属野拂和尚语录,其中有"炉中供养今 上皇帝圣躬万岁万岁"句,穆长青先生说,"当时除对崇祯、顺治能称呼为 供养'皇帝圣躬万岁万岁'外,只有李自成可当此呼.而所供养者当然绝非 崇祯或顺治,剩下的只能是'大顺皇帝圣躬万岁万岁李自成'了"(36); 杨杰先生说,这"正好是对李自成的怀念"(37).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 然而也不能怪他们,因为他们对佛教史不太熟悉,接触佛门语录不多,否则 他们就不会那样说.本来这句话是和尚开堂说法例语,故和尚语录常有此语. 如明德等人重梓《通天逸臾禅师语录》云:"师至座前,震威一喝,便升拈 香,云:'此瓣香爇向炉中,端为祝延今上皇帝圣躬万岁,万万岁.伏愿尧 日与佛日齐辉'."逸臾行高,乃福建兴化府仙游陈氏,费隐通容弟子.重 梓者明德为行高法孙,其史料价值绝对可靠.兹据《支那撰述》"次拈香炉 中,供养重开夹山之恩"句,参照夹山寺《重兴夹山灵泉禅院功德碑》中"至 辛酉秋,大兴土木,极力重修"句,当是康熙二十年(1681)事,时石门知 县张霖参与此事,而《支那撰述》开头有"辛未夏月"句,得知"炉中供养 今上皇帝圣躬万岁"是康熙三十年(1691)为康熙帝"祝延",从而得知野 拂和尚政治上是忠于清朝的.试问:野拂有何理由、胆量敢称奉天玉和尚是 "今上皇帝"呢?何况奉天玉和尚早已圆寂入塔,更不用说与李自成毫无关 系. 湖南慈利县野拂墓碑中"战吴王于桂州,追李闯于澧水"句,成为夹山 说论者热门话题.韩长耕等先生认为,"战吴王"的"吴王"指平西王吴三 桂,说:"古无以本姓称王","盖此一墓碑文乃骈体,'吴王'、'李闯' 为文人有意润色之偶句" (38).此说非常正确.然而,韩长耕等先生对 "追 李闯"之"追"字,说是"非追赶、追击之意.'追'可训'随',即跟随、 追随之义"(39),这就不敢苟同了.既然承认两句是骈体偶句,"吴王" 与"李闯"对偶,难道"战"与"追"就不能整齐对偶吗?"追"古文有训 追随意思,但此"追"与"战"对偶,只能是追击之意,这是骈文写法规则. 韩先生等人将"追"释为追随意思,意在美化野拂是李自成武将,为野拂即 李过打下伏笔.所以,后来韩长耕先生说野拂是"曾经'拔剑登坛'、'翻 江捣海'、'叱咤中原'并追随李闯于澧水的武夫"(40),并以《永定县 乡土志》中"野拂为闯贼余党"资料为佐证,论述"补之"即野拂、李过, 乃至不惜违背骈文"追"的字义.实际上,这恰恰是歪曲了野拂本人历史. 从墓碑上看,野拂是"武夫",生于明代,死于清代.天启年间,痛恨魏阉 专权,故有"久恨权阉"(41)句.崇祯年间,积极参与镇压农民起义,故有"乘捣海翻江之势,敢逐寇林"句.南明时期降清,参与清兵追击大顺军 行列来到澧水地区,故有"追李闯于澧水"句.澧水流域的永定县(今大庸 市)、慈利县、石门县均属澧州管辖,是大顺军"忠贞营"南下北上必经和 必争之地.如南明永历二年即清顺治五年(1648)春,江西金声桓反正,清 廷从湖南调兵以加强长江要地武昌兵力,四月"马进忠复常德,王进才复桃 源、澧州、石门"等地(42),而王进才则是"李自成别部之偏将","自 成殪,其营主帅亦死,部贼无所统附,以进才长大多髯,推之为长"(43). "忠贞营"重要将领牛万才、张光翠率所部驻屯永定县山中,亦于当年出击 常德.李过、高一功亦于当年从湖北率部经过澧水出击南下,围常德,趋湘 潭.清兵又乘虚占领石门、慈利、永定等县,控制澧水流域,后来大顺军刘 体纯、张光翠、王进才部又在此地区与清兵激战,这就是野拂"追李闯于澧 水"的背景.至于《永定县乡土志》标明"相传"并用小字记载"野拂为闯 贼余党",表明了修志者就不认为是信史,故不能成为根据.再说,该志是 光绪年间编撰,乾隆、嘉庆以来民间就流传奉天玉和尚是李自成,野拂是老 和尚门徒自然成为"余党",试问这能算是史料吗?康熙时吴三桂叛清,野 拂以和尚身份在慈利县"战吴王",故有"战吴王于桂州"句."桂州", 秦晖先生认为是省去"阳"字的"桂阳州";韩长耕先生认为是"桂川"之讹,指陕北、宁夏一带;杨杰先生认为是慈利县甘堰乡桂州塌,当地有"吴 王坡".综合当时历史背景,笔者认为杨杰先生说得有道理,故本文取杨说. 本来吴三桂叛乱时亲赴澧州督战,"驱土司苗、倮助军锋;伐黔、楚山木, 造楼船巨舰,铸滇铜为钱,文曰'利用';转川、湖之粟以饷军,广饵贼党, 号召天下"(44),慈利县难逃厄运,而且慈利县亦是吴三桂"伐黔、楚山 木"、"转川、湖之粟"必经之地.不难看出,野拂在此重要战略地区发挥 其"武夫"特长,"战吴王"即与吴三桂军队交锋.正由于野拂对清朝忠心 耿耿,墓碑冠称"皇清临济正宗"云云也就可以理解了.对这样一个曾经镇 压农民起义有过罪恶并且已经投靠清朝的和尚,夹山说论者为何非要美化成 是追随李自成的大顺军武将或李过呢?试问爱憎在哪里?另外,从夹山寺葬 区野拂塔文"康熙壬午年四月吉旦"看,康熙壬午年当为公元 1702 年,也就 是说野拂于 1701 年冬或 1702 年春夏间死去,如果是李过年近百岁,历史能 那样简单吗? 总之,夹山文物,无疑为研究奉天玉和尚提供了珍贵的史料,但奉天玉 和尚不是李自成.不管何璘如何怀疑奉天玉和尚身份,不管民间如何传说云 云,澧州、石门县、米脂县方志都未承认李自成就是奉天玉和尚,从夹山文 物看奉天玉、野拂和尚与李自成、李过也根本对不上号.这里应该指出,中 国明史学会与湖南省李自成归宿问题研究会于 1996 年3月21 日、22 日(有 的文章说 22 日、23 日)在石门县联合召开了所谓的"李自成归宿问题学术 研究成果评议鉴定会",没有邀请通山说学者参加,有悖学术讨论原则,反 映出当前学风不正常现象.会后有人在当年 4 月9日《光明日报》发表《石 门夹山说——史学界再探李自成归宿问题》,该文说会议肯定"夹山说有着 十分丰富的文物佐证",说夹山及附近地区文物"分别从不同角度为李自成 以'奉天玉,之名禅隐夹山提供了物证",从而"更进一步缩短了奉天玉与 李自成的距离",与尚未公开发表的《评议鉴定会议综要》论调一致.这显 然是对历史极不负责的说法,因而其所产生的影响不好,引起了学术界批驳 (45). 三、关于李自成结局 韩长耕先生曾经说过,通山说既无文献根据,又无文物佐证.而何璘讨 论性的论文《书李自成传后》能算是文献根据吗?非常遗憾,现在只能用韩 长耕话奉上:夹山说既无文献根据,又无文物佐证,而这恰恰是夹山说的悲 剧.奉天玉和尚根本不是李自成. 应该懂得,"奉天玉"的"奉天"不是法名,而是地名.已故史学大师 陈援庵先生,生前曾开门见山指出:"僧人同名者多,故名上悉冠地名、寺名,此僧传例也."(46)这应是解开"奉天玉"之谜的一把钥匙.和尚不 同年代相同法名,同年代相同法名,往往以 对其影响大,或其对佛门影响大 的地名、寺名标在法名前,便于区分,这是撰写高僧传的一个原则.然而, "奉天"难住了何璘,他才犯了大错误,说什么"盖以奉天王自寓,加点以 讳之",硬要将"奉天倡义大元帅"当作大前提错误推理下去,贻误后学, 夹山说论者也深受其害.其实,"奉天玉"的"奉天"是指南明永历政权奉 天府.史籍均有记载,如蒙正发《三湘从事录》载,永历元年(1647)"改 武冈为奉天府".方志如道光年间黄宅中等修《宝庆府志》卷五"大政纪", 亦载永历元年"五月甲寅,明桂王改武冈州为奉天府".当时瞿玄锡正在探 视瞿式耜,所撰《稼轩瞿府君行实》云"上自全州移跸武冈州",亦有类似 记载.武冈邻近贵州、广西,是三省通衢要地,并且武冈与宝庆 (今邵阳市)、 衡州是湖南东西连接地区,是南明、清廷双方兵力南下北上必经之地,所以 武冈地理位置重要,对明、清双方政治、军事、经济都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从永历元年到七年(1647—1653),明、清双方争夺武冈异常激烈(限于篇 幅,战情从略),属拉锯战性质,使奉天玉在武冈事迹未能保存下来.清廷 不承认南明奉天府, 才改称武冈州, 属宝庆府管辖. 特别是顺治十四年 (1657) 清廷将盛京改为奉天府治,以后人们逐渐忘记武冈是南明奉天府,如何璘就 属这种情况.必须指出,高僧传中也有一个奉天和尚,其事迹如下:"奉天 般若古林智禅师,湖广长沙李氏子.幼失怙恃,颠沛万状.六岁至峨嵋脱臼, 侍双桂十数年,屡遭毒打.后困木墩,打中腿肚,遂有省焉.历参诸方,未 与德山语嵩裔机契,而受记莂.出住奉天般若、辽阳建宁如来诸刹.……师 于康熙乙亥冬十月十六日夜间坐逝"(47)."奉天般若"指奉天府般若寺, 据《沈阳县志》云般若寺建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而"师于康熙乙亥冬 十月十六日夜间坐逝"当指康熙三十四年(1695)冬圆寂、足证古林智和尚 是晚年来到奉天府般若寺开堂说法.不难看出,清朝顺治、康熙年间,中国 佛教史上出现了两个奉天和尚,即一个是奉天玉和尚,另一个是奉天古林智 和尚.据夹山寺道光年间《重修夹山灵泉寺碑志》云"和尚字明玉",是有 根据的,因而"奉天玉"全称应该是:奉天明玉和尚. 奉天明玉和尚不是李自成,是显而易见的.而进一步研究李自成结局就 能有效排除夹山说的干扰,有益于澄清史实,还历史以本来面貌. 本文认为,李自成遇害于通山县九宫山是确凿无疑的.阿济格奏疏、何 腾蛟奏疏,分别向清廷、南明隆武帝上报李自成已死是可信的.阿济格是本 着他在前线掌握的情况,据大顺军降卒言李自成死于九宫山,但由于"尸朽 莫辨",故"或存或亡,俟就彼再行察访"(48).他经"再行察访"后, 第二次奏疏则确认李自成"身死是真"(49).他第三次奏疏虽云"闻自成 逃遁,现在江西"(50),实际却是李自成"余党走湖广、江西"(51), 当然打着李闯旗号,何况李自成骁将王得仁当时仍在江西北部南昌府、瑞州 府(今高安、宜丰、上高等县),仍然打着李闯旗号,所以"闯自成逃遁, 现在江西"是不能成为李自成未死的根据的.何腾蛟是在李自成九宫山遇害 后,据闯将刘体纯、郝摇旗、袁宗第、王进才等言如实奏疏,并透露大顺军 将士"悲号"和"自悔、自艾亦自失"情景(52),其史料价值非常珍贵. 另外,文秉是明代正德、嘉靖文坛名流文征明玄孙,其父文震盂先忤魏忠贤 意,后与温体仁不协,是天启、崇祯时名臣.文秉家传影响较深,熟悉明末 遗事,故撰有《烈皇小识》、《先拨志始》、《定陵注略》等书,都具有重 要史料价值.关于李自成结局,文秉在《烈皇小识》书结尾说:"逆成屡败 之后,每行军大队在前,己率数十骑在后.一夕,大风飞沙,对面不相睹, 逆成同二十八骑趋通山,登九宫山, 乡兵遇之, 乱刃交加, 遂剁逆成于马下" , 为当时人记当时事,是野史有关李自成死于通山县九宫山较早记载,故其史 料价值是可靠的,应该值得重视.当时史事另一见证者蒙正发,他生长在崇 阳县,曾在崇阳县举兵抗清,与通山县相距不远,他在回忆录性质史书《三 湘从事录》跋中亦云:"闯逆授首于九宫山村民之手",与文秉记载基本吻 合,足证阿济格奏疏、何腾蛟奏疏史料价值之可靠. 大顺军是否从武昌东下,曾是通山说、夹山说两家争论焦点.夹山说认 为大顺军是从武昌南下,进入湖南,九宫山李自成假死隐身,是李自成早在 所谓武昌秘密会议时决定的,是所谓联合何腾蛟抗清的策略手段.这种说法, 关系到史实真伪,故不可不澄清. 阿济格奏疏云李自成"声言欲取南京,水陆并进,我兵亦分水陆两路蹑 其后" (53),这本是当时史实.为何要这样说呢?从当时历史背景看, "声 言欲取南京"体现了李自成的战略思想,然而这种思想决非是一天之内形成 的.早在大顺军从北京西撤、弘光帝登基南京时,"闻南京立天子,欲归附, 不知所介绍"(54),表明大顺军有意联合南明共同抗清,李自成已经意识 到联明抗清的重要战略意义.但是,当时弘光朝是以"报君父仇"、"联清 讨贼"为举朝大纲,史可法也积极推行这个政策,所以李自成一相情愿落空, 这当然是历史悲剧.顺治元年(1644)十月清廷定鼎北京不久,即命阿济格 为靖远大将军,由绥德取延安、鄜州,断李自成西去后路,命多铎为定国大 将军,由河南赴潼关夹攻李自成.当史可法《请讨贼御敌以图恢复疏》流传 到北方,李自成阅读后,就特意给史可法写信,对史可法过去镇压农民起义 进行批评,指出:"孤(指李自成本人)虽死罪万,亦由众公激云也',希 望史可法"奏之朱天子,得孤无异心,彼此两休",能够联合抗清(55). 结果当然被史可法拒绝.潼关之战,迫使李自成退走西安,北又有阿济格兵 逼进,使李自成腹背受击,故最后李自成退出西安,南下至商州入豫,这是 顺治二年(1645)月间事.值此之际,清廷命多铎转师直取南京,将追击李 自成任务完全交给阿济格.当时史可法重要部将高杰,被叛将许定国计杀, 使南明黄河防守遭受重大打击,这是清廷果断命令多铎移师南下原因之一. 当李自成率军直趋湖广时,对多铎欲直取南京早有风闻,中土形势非常严重, 因为李自成对南明弘光朝腐败、史可法抗清不利因素了如指掌,才为东南地 区深感忧虑,从民族大义和中上前途着眼,说出"西北虽不定,东南诓再失 之?"(56)故"声言欲取南京". "声言欲取南京",是指大顺军在多择未过江前直趋南京地区,以增强 东南地区抗清实力,但是李自成不会轻易占领南京城,不排除遣兵过江增援 孤守扬州史可法联合抗清的可能.这种战略思想的前提,是一年来中土形势 的变化,使东南地区即将成为南明、清廷主要战场,而且这是关系到捍卫江 南、恢复中原的全局战略利益,当然也包括大顺军本身利益,李自成对此有 预见和清醒认识.所以,大顺军从武昌东下决策,是切合当时中上形势变化 的实际情况,也是李自成晚年战略思想可贵之处.退一步来说,假如大顺军 是在多铎过江后抵达江南地区,我们今天回顾清兵占领扬州、南京后江南人 民激烈抗清史实,就不难预料大顺军必然会得到江南人民支持,南明政权和 大顺军历史都将会改观,因为东南地区反清的政治、军事、文化、经济潜力 远比两湖、两粤深厚.可见,当时李自成"声言欲取南京"是大顺军事关恢 复中土全局的主动的战略行动,这是自甲申之变一年来清廷、南明、大顺军 相互错综复杂矛盾演变后的结果,体现了历史发展本身的复杂性.当时南明 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这种错综复杂矛盾的恶果,如袁继咸曾经上疏弘光皇 帝,说"闯为清败虽可喜,实可惧.清未及谋我者,闯在耳;闯灭,非江南 虽事者?长江上、下(游)宜早为备",故建议做好抵御清兵过江的防守准 备,但是"马、阮益不悦"(57).显然,阿济格奏疏言称"我兵亦分水陆 两路蹑其后,追及于邓州、承天、德安、武昌、富池口、桑家口、九江等处" (58),这是三至四月即多铎移军南下后由阿济格率军单独进行,然而大顺 军东下的伟大战略行动,却被阿济格和南明叛贼左梦庚给夭折了. 本来甲申之变以后中土形势的变化,李自成早把全部精力用在对付清军 上,只要左良玉不主动攻击,李自成不会夺取武昌.左良玉虽拥兵八十万, 但大多由农民军降卒组成,所谓 "后五营为降军", "法令不复相慑" (59), 何况左良玉在农民战争时期多次被李自成击败,畏惧大顺军,故驻军武昌的 左良玉对大顺军没有构成威胁.所以,李自成以民族大义为重,绕过武昌, 即在武昌西南沙湖渡江到鄜州,想从金牛、兴国州(今阳新)方向东下,避 免与左良玉交锋.左良玉、袁继咸、何腾蛟等人不理解李自成军事行动,故 "武、岳大震"(60),非常恐惧,而左良玉"于三月二十二日,起全营水 陆俱下" (61),即以"清君侧"名义撤离武昌东下.武昌成为空城,李自 成才回身占领武昌,为东下江南再做必要准备.后来清兵追至,双方展开激 战,大顺军受些损失,于四月初旬突围,水陆东下.当大顺军行至富池口, 又被清军追上,富池口之战使大顺军船、马损失较大,对李自成战略行动是 致命打击,因为后继部队被割断,先行部队变成为孤军.特别是四月二十七 日左梦庚降清(62),清兵控制九江,使清兵士气旺盛,并且清军兵员大为 增多,所以李自成从富池口突围赶上先头部队,终在九江西被清兵击败,大 顺军战船全部丧失,从此大顺军东下之路被断绝,"声言欲取南京"成为泡 影.本来,大顺军水战经验不多可在实战中积累,水陆联合作战经验不多可 在实战中积累,但在清兵追击下流动作战是其战术上致命弱点,是当时客观 条件下形成的,因而若没有阿济格富池口大捷,若没有左梦庚降清,大顺军 完全可能在多铎过江前抵达南京地区,收复中原进取北京大有希望.偶然性 也会起到事关成败的必然性作用,而大顺军伟大的东下战略行动的失败就是 例证. 大顺军东下失败,使其许多重要领导人物刘宗敏、宋献策、左光先等不 幸被俘被杀,或失踪,损失惨重.大顺军被迫沿九江西南方向撤退,而李自 成率数万人由瑞昌西上兴国州境,结果于五月初四日在通山县九宫山被地主 武装程九伯等人杀害.这个不幸消息,很快被跟随李自成进入通山县的数万 名大顺军将士获悉,他们当即"毁戮四境"(63),进行猛烈反击和报复. 而李过率领的大顺军,四月间由陕北转战经四川进入湖北,在荆门、当阳一 带抗击清兵,于四月底或五月初在洞庭湖东北处与刘体纯、袁宗第等人会师, "自白螺山至城陵矶百余里间,截江求渡"(64),准备配合李自成战略行 动.李过等人很快知悉大顺军东下失败,"走湖广、江西"(65),寻找李 自成下落.当大顺军将领得悉李自成在通山县九宫山遇害消息,"悲号"不止,"自悔、自艾亦自失",其悲咽痛苦难于言表,大有一时路绝无主的悲 郁零落之感,连何腾蚊奏疏都如实反映出来.李过等人出于悲愤,就以十倍 的暴力对地主反动武装发泄报复情绪,故"引贼众由通城入巴陵,分掠乡村, 所至为墟"(66),"闯贼余党散入岳州,大掠属县"(57).后来,李过 所部及东下的大顺军进入湖南平江、浏阳、常德地区,最终与何腾蛟、堵胤 锡联合抗清.如李过率所部"骤入常德"(68),何腾蛟、堵胤锡"往常德 招抚一只虎"(69),魏源《圣武记》也有类似记载.六月间,李过返兵北 渡,驻屯湖北松滋草坪地区.闰六月,李过"侵抢沙市"(70),所谓"屯 公安、江陵间,连营百里"(71).七月,李过与高一功会师,破荆门州、 当阳等地.八月间,堵胤锡以隆武朝湖广巡抚身份亲赴草坪,馈劳李过、高 一功"忠贞营".大顺军其他将领与何腾蛟联合情况,恕不赘述. 李自成虽然死了,但他的东下战略思想,对后来何腾蛟、堵胤锡有影响. 如何、堵与大顺军联合后,"腾蛟任湖南,守湘阴,图岳、武;胤锡任湖北, 守常、澧,图荆州"(72),想依靠大顺军以岳州、荆州攻取武昌,"进而 长驱直捣,孝陵在望"(73),与李自成东下战略思想吻合.但两湖、江南 乃至全国形势时过境迁,结果只能是何腾蛟、堵胤锡的幻想.历史就是这样 无情. 总之,奉天明玉和尚不是李自成.李自成结局是悲壮的,他是可歌可泣 的历史英雄人物. 注释11)何璘: 《澧州志林》卷23,《艺文志·辨》 中《书李自成传后》. (12)章太炎:《李自成遗诗存录》(《太炎文录续编》卷6之上). (13)高照煦:《米脂县志》卷12,《拾遗志·轶事》. (14)高照煦:《米脂县志》卷12,《拾遗志·僭窃》. (15)韩长耕、向祥海:《李自成死地、终年问题考》(见《李自成禅 隐夹山考实》). (16)(21)(23)(24)(36)穆长青:《试揭李自成隐终夹山之谜》 (见《考实》). (17)(18)(25)刘瑄:《中兴夹山祖庭弘律奉天大和尚塔铭》(现 藏湖南石门县博物馆). (19)(34)熊越群:《关于李自成隐居夹山的探讨》(见《考实》). (20)覃道荣:《李自成的归宿问题》(见《考实》). (22)(40)韩长耕:《关于李自成归宿的若干问题》(见《考实》). (26)何璘:《澧州志林》卷19,《兵难》. (27)(44)魏源:《圣武记》卷2,《藩镇》. (28)蒋良琪:《东华录》卷11,康熙十五年九月条. (29)(30)穆长青:《评'九宫山说'》(见《考实》). (31)(32)王家祐、李运国为李自成结局课题组提供《关于湖南石门 县道教符箓的说明》. (33)见湖南李自成归宿研究会编《李自成禅隐夹山考实》书后图三. (35)陈智超、韦祖辉、何龄修:《旅日高僧隐元中土来往书信集》, 壬辰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费隐致隐元信影印件. (37)杨杰:《论李自成的归宿》(见《考实》). (38)(39)韩长耕、向祥海:《关于〈甲申岁弋闯志〉和新得〈野拂 墓碑〉》 (见《考实》). (41)本文此间均引自湖南慈利县博物馆藏咸丰时野拂墓碑碑文,下不 再标注. (42)冯苏:《见闻随笔》卷下,《堵胤锡传》. (43)王夫之:《永历实录》卷9,《王进才传》. (45)学术界反响强烈,如《湖北社会科学》1996 年第 8 期刊登张国光 《〈光明日报〉应弘扬真学术,摒弃假报道——纠〈石门夹山说——史学界 再探李自成归宿问题〉一文之谬》就是一例. (46)见陈垣《释氏疑年录》,"凡例". (47)超永:《五灯全书》卷105,"补遗". (48)(53)(58)见《清实录》,顺治二年闰六月阿济格疏报. (49)(50)见《清实录》,顺治二年七月摄政王谕中引文. (51)(65)(66)严鸣琦:《巴陵县志》卷10,《武备·兵事》. (52)文秉:《烈皇小识》附何腾蛟《逆闯伏诛疏》. (54)(64)(71)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3,《高李列传》. (55)此信原件早佚,中土史籍失载.但顺治六年由明遗民抄录,名为 《李贼复史军门书》,流传到长崎,由日人编入《华夷变态》书内.辗转流 传,舛处难免,无损全信重要史料价值. (50)吴伟业:《绥寇纪略》卷9. (57)(60)(61)袁继咸:《浔阳记事》. (59)《明史·左良玉传》. (62)据袁继咸《浔阳纪事》云:"清追闯至浔,诸镇将甘负国恩,遣 使投降",时在四月二十七日. (63)余廷志:《通山县志》卷8,《杂志·灾异》. (67)孙炳煜:《华容县志》卷6,《兵事》. (68)余良栋:《桃源县志》卷6,《兵刑志·兵制》. (69)蒙正发:《三湘从事录》. (70)顺治二年十一月三十日郑四维揭帖,《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 (72)王夫之:《永历实录》卷7,《堵胤锡传》. (73)蒙正发:《三湘从事录》引章旷因东征失败向何腾蛟哭泣之话. 韦祖辉,1934 年生,江苏金坛人. 1960 年开封师院历史系毕业. 1981 年调入中国社科院历史所, 为谢国桢先生助手.同时从事明清史研究.副研究员.主要著作有:《王恭厂大爆炸——明末京师奇 灾研究》(合著),《中国历代清官传》(合编译),《旅日高僧隐元中土来往书信集》(合编注), 《中国考试史资料(清朝部分)》(合编).主要论文有:《(明太子、福王亡命在日本)献疑》、 《浙东义军抗清运动与鲁监国兴亡》、《朱舜水思想剖析》、《豹房与明武宗——兼与盖杰民、叶祖 孚先生商榷》、《朱舜水与日本德川时代惺窝学派分化》、《"和尚"和"隆武入粤"——对朱纪 敦同志〈晚明两大迷案〉之质疑》、《明清社会变动和明遗民东渡日本》等. "李自成夹山禅隐说"之我见 苏同炳 一1989 年,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了 《李自成禅隐夹山考实》一书,系由 "湖 南李自成归宿研究会"编,收集在此书中的学术论文、历史资料、文物资料 等为数甚多,并附有相关图版多幅,洋洋洒洒,蔚为大观.只因此书出版时 笔者已由原服务单位退休,其发行量又只有 3000 册,在大陆书销售极为狭隘 的台湾市场上并不容易见到,所以一直到去年,我才有机会在中研院近代史 研究所的图书馆中见到此书,至感惊喜.但在读毕全书之后,又觉得心中存 有疑窦甚多,必需一吐为快.因撰此文,以就教于当世之专家、学者. 关于李自成之死,《明史》卷三九李自成传记中本来已有记载,说: 顺治二年……秋九月,自成留李过守寨,自率二十骑掠食山中,为 村民所困,不能脱,遂缢死.或曰:村民方筑堡,见贼少,争前击之, 人马俱陷泥淖中,自成脑中 .剥其衣,得龙衣金印,眇一目,村民乃 大惊,谓为自成也.时我兵遣识自成者验其尸,朽莫辨…… 这种既云"缢死"而又说是被通城县九宫山村民所击杀的两存之说,本已令 人发生疑惑,更何况在满清官方遣人前往九宫山实地查验时,所看到的又只 是一具 "朽莫辨"而难以知其真伪的腐尸呢?由于有这种不确定的记述存在, 所以怀疑此事的历史学者乃根据了《清世祖实录》中的有关记载提出异议, 以为《明史》中所记李自成死于通城九宫山之说并不可信,其实际真相如何, 正复大有可疑.亦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使后来的"禅隐夹山"说有其发展之 余地. 《清世祖实录》卷十八,记有顺治二年闰六月靖远大将军和硕英亲王阿 济格所奏,李自成已于逃入九宫山后"为村民所困,不能脱,遂自缢死", 惟因尸朽莫辨之故,"或存或亡,俟就彼再行察访"云云之奏.但在顺治二 年七月阿济格班师回京时皇帝所颁之诏谕训示,则与前奏之内容显有不同. 《清世祖实录》卷十九记此诏谕之内容说: 此次遣人迎劳,原以兵丁远行劳苦故也.至于王及行间大臣,本应 遣官特迎.但尔等先称流贼已灭,李自成已死,贼兵尽皆剿除,故告祭 天地宗庙,宣谕中外.后又言自成身死是真,战败贼兵凡十二次,则先 称贼兵尽歼者,竟属虚语.今又闻自成逃遁,现在江西.此等奏报情形 前后互异,以此谕众,已骇听闻,况经祭告天地宗庙,岂有如此欺诳之 理?…… 由于皇帝有此谕旨,所以阿济格等班师回京之后,不但未蒙奖叙,反因 欺诳等罪遭削爵之惩处,则阿济格前次奏报李自成已死于九宫山之说,显然 亦是不可信之诳语了.阿济格是当时奉命前往征讨李自成的清军主帅,主帅 的报功疏如此诳言欺蔽,有关李自成的生死存亡问题,岂不成了难解之谜? 但是,尽管阿济格因报功不实而遭到削爵降黜之罚,满清的官方文书中,却 从此不再看见有关李自成生死存亡的记载.这其中的道理何在,就是一个很 大的疑窦了. 二 满清入据中原,为了巩固其政权,自入关以后,即无时不注意防范可能 危害其统治基础的反对力量.当时的反对力量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汉人因 不甘受其统治而勃兴的反清复明运动,二是曾经颠覆明朝统治的全国性革命 运动——农民叛乱,亦即是明、清两朝官书记载中所称之"流贼".因反抗 满清统治而兴起的义军,必以拥戴故明遗裔为兴复之号召力量;所以清政府 当时不但全面搜捕故明的藩王、宗室,更特别查缉最具有号召力量的崇祯诸 皇子.自顺治朝至康熙朝,明朝的宗室胤裔惨遭搜捕杀戮殆尽,能获幸免者 只有靠遁迹空门或以改名换姓的方式藏匿偷生.至于李自成张献忠被剿灭后 所残留的余党,若非与反清义军合流,在最后同为清军所灭,亦难逃根株追 捕而斩薙无遗之命运,其下场与明朝宗室同样地极为悲惨.要知道其实际情 形如何?在明清档案中的顺治朝残余档案里,可以看到很多有关的文书奏 报.不暇备述,姑举在历史上有鼎鼎大名的"朱三太子案"为例,即可见其 一斑. 孟森先生所撰《明清史论著集刊》上册第 28 页至 77 页,收录其《明烈 皇殉国后记》一文,其第二篇《清圣祖杀故明皇四子及其眷属》部分,所记 即是俗称之"朱三太子案".其中之主角人物,乃是明思宗崇祯帝之第四子 慈焕,在辗转逃亡藏匿六十余年之后,最后仍为清政府所缉获,并其妻妾子 孙皆遭屠戮之始末经过.由孟森先生此文所考证之史实,即可窥知满清政府 如何跟踪追捕明室遗裔,虽历时数十年之久而仍毫不松懈之事实. 根据孟森先生大文之所考,慈焕原封定王,于北京城破时藏匿民间,旋 为李自成所获.李自成为入关清军所败,余党各自奔逸,慈焕亦逃出北京, 为一名为"毛将军"之人带往河南,弃马买牛,种地为生.一年多以后,因 "清朝查捕流贼紧急",毛将军弃慈焕而逃生,其时慈焕年方十三,自往南 行.至凤阳,为一王姓乡绅所收留,从此改姓为王,名士元,与此乡绅之子 同学读书.数年后王绅病故,慈焕无可倚靠,乃渡江而南,至一寺庙中削发 为僧.后游方至浙江,为一胡姓宦裔所收留,蓄发还俗,更以女妻之.自此 久居于浙江之湖州,有子有孙,俨然可以安居乐业.此后数十年中,他在浙 江各地教读为生,其子改名为王子则的,则到山东河北各地处馆.一家人向 来谨慎小心,只图苟全性命,从不敢有兴复之想.但因其出身来历毕竟是收 留之人所知道的,而这些人又不免因言语不慎而泄漏了消息,以致外间逐渐 有人知道慈焕未死的秘密,于是慈焕之名居然被野心亡命者所利用,藉"朱 三太子"之名号在各地结党起事,所掀起的动乱规模居然不小.这就使各省 的地方官吏大为震动.经由捕获乱党所供出的线索,直隶、山东、安徽、浙 江等省巡抚按"顺藤摸瓜"的方式辗转查缉,直到康熙四十七年,才在浙江 长兴、山东饶阳等县将已改名王士元、王子则的慈焕父子六人俱皆拿获,其 后皆问拟斩罪,其余姚家中另有一妻二妾三女一媳,闻事变捕捉,举家投缳, 同时毕命.孟先生大文中引《鸡林旧闻录》所载此案爱书之判语有曰:"朱 某虽无谋反之事,未尝无谋反之心,应拟大辟,以息乱阶."这就是说,不 管朱慈焕有无谋反之事,只要他是崇祯皇帝的子孙,就非死不可.孟森先生 因此很感慨他说: 朱三其时,一教书谋食之寒士耳,而犹不共与戴天,圣祖之万不令 明有后,意灼然矣. 满清皇帝为什么不能令明室有后?其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具有被野心人士拥戴 利用的资格,为了巩固满清皇朝的统治基础,非将他们斩刈无遗不可.由朱 三太子案可以知道,满清皇朝对于可能危及其统治基础的危险人物,决不会 轻易放过;即使竭数省之力,历十余年之久,亦必要将此人查获为止.由此 更可知满清皇朝的查缉能力甚强,即使如改名换姓、隐匿民间已数十年之久 的慈焕一家人,最后亦仍难逃出其查缉之网.慈焕之事例如此皎然明白,如 果是李闯王,又当如何呢? 假如闯王李自成果如民间传说所云,确实是在通城九宫山一带乘乱失去 了踪影,站在满清政府的立场,必然因震慑于李自成号召能力之强的缘故, 必不敢丝毫放松其明查暗访的缉捕工作;而只要满清政府不放松其缉捕工 作,以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毗邻地区面积之小,应该没有查缉不获之理由. 然则我们不禁要怀疑,如果李自成真的是在九宫山一带失去踪迹的话,满清 政府岂有不大举搜捕,而且居然搜捕不获之理?更何况所谓石门县夹山寺并 非僻处荒陬的野寺破庙,李自成又如何能在寺中藏匿而不被察觉呢? 三 论述至此,应该先回过头来看看所谓李自成禅隐夹山之说究竟从何而 来,然后再根据此一传说剖析其能否成立之理由,即不难察见其中之是非真 伪. 传述李自成"禅隐夹山"的文字纪录,始见于何璘所撰之《澧州志林》. 何璘曾于清乾隆时出任澧州知州,石门即为其属县.此书卷二十二中有《书 李自成传后》一文,其主要内容云: 闯贼李自成之死,野史所载不一.《明史》载为我兵所迫,部众多 逃降,走咸宁蒲圻,窜于通城之九宫山.秋九月,留李过守寨,自率二 十余骑略食山中,为村民所困,不能脱,遂缢死.又载有"或曰村民方 筑堡,见贼少,争前击之,人马俱陷泥淖中,自成脑中锄死",说各不 一,其以为死于村民之手,一也.野史则载,村民不知为自成也,截其 首献何腾蛟,验左颧伤镞,始知为自成.《明史》则云"剥其衣得龙衣 金印,眇一目,村民乃大惊,谓为自成."虽死于缢与死于锄说各不一, 其以为果死,亦一也.余以澧志不备,周谘遗事.有孙教授为余言,李 自成实窜澧州.因旁讯故老,闻自成由公安奔澧,其下多叛亡.至清化 驿,随十余骑走牯牛坝.后弃骑去,独窜石门夹山寺为僧,今其坟尚在, 云.余讶之.后至夹山,见寺旁有石塔,覆以瓦屋,塔面大书"奉天玉 和尚".前立一碑,乃其徒野拂所撰文,载"和尚不知何氏子."夫"奉天"岂和尚所称?曰"玉",曰"何氏子",盖寓言之,亦讳言之也. 遍问寺僧,对不甚详.内一老僧年七十余,尚能记夹山旧事.云和尚顺 治初年入寺,是律门,不言来自何处,其声似西人.复有一僧来,是其 徒,乃宗门,字野拂,系江南人,事和尚甚谨.和尚殁于康熙甲寅岁二 月,年约七十.临终有遗言于野拂,彼时幼,不与闻.奉天和尚为其自 号,野拂即以名其塔.寺尚藏有遗像,命取阅之,则高颧深额,鸱目蝎 鼻,状貌狰狞,与《明史》所载相同,其为自成无疑.自成之构乱也, 初僭号曰"奉天倡义大元帅",后复僭号新顺王.其曰"奉天玉和尚", 盖以"奉天王"自寓,加点以讳之;而玉又玺质,为天子所宝,殆迄死 不去僭号.自成受我兵追蹙,由襄阳分路南奔,时何腾蛟在长沙,尚为 明守,料其痛君父之仇,必不容己,故令妻侄乞降,而已由公安别窜, 盖欲走辰州,由黔入川,与张献忠合.而常德又为腾蛟别将所扼,进退 不得,乃舍骑入山,削发亡命,亦势所不得不然.而我师与何腾蛟彼时 皆以得自成为首功,因而设疑代毙,以为缓追脱身计.此又其腹心谋臣 之所共为,安知后夹山之野拂,非即其逸党耶?《明史》于九宫山锄死 之自成,亦言:"时我兵遣识者验其尸,朽莫辨".而老僧亲聆惊咳, 其东西音又异焉也.爱胪异闻.备书传后,俾后之怪史传异辞者,亦有 所参考云. 何璘此文,举李自成可能隐遁于石门县夹山寺为僧的各种理由,甚为详尽, 而通观全文,以"奉天玉和尚"系陕西人,其相貌狰狞,与《明史》所载相 同;其僭号奉天,殆至死犹不忘其曾为皇帝之意等等证据来加强他的说法, 虽似言之成理,其实经不起实际证据的查验.如以《李自成禅隐夹山考异》 中所收集的各种实物证据来逐一查证其可信程度,以上种种说法,就会出现 太多的罅漏.何璘曾以澧州知州的地方长吏身份亲至夹山寺考查,何以竟对 现存于寺中的各种实物证据视而不见,如不存在,却仍要在这一篇《书李自 成传后》中鼓其如簧之舌,恣为异说,其用心实在大有可疑之处. 被何璘隐指为李自成削发隐遁的这个"奉天玉和尚"究为何许人?这个 问题,应先从奉天和尚之来历及夹山寺之名称与历史沿革说起.《李自成禅 隐夹山考实》页310"文物资料"一,《夹山寺的地理位置及沿革》云: 夹山,在澧水之南,东沿澧水入洞庭,西距石门县城十五公里. "夹 山寺"为"灵泉禅院"的俗称,座落于夹山之麓,山环水绕,环境幽美, 为楚南名刹.该寺创建于唐懿宗咸通十一年,宋神宗元世祖先后敕修, 故有"三朝御修"之盛名.因山门两庑与正殿相距甚远,有"骑马关山 门"之说.迨明末清初,成为废墟.幸赖奉天大和尚来此住持,率领弟 子修茸开拓,渐复旧观. 读何璘的《读李自成传后》,使人想像"李自成禅隐夹山"的夹山寺, 似乎只是一座僻处山陬而且十分简陋敝败的乡野小庙;惟其如此,所以才能 让一个语音难晓而面貌狰狞的野和尚一住几十年而无人知晓.但在读此沿革 简介之后,这种观念显然应该大加改变.第一,夹山寺原来是距石门县城并 不太远而规模颇大、历史悠久,有"楚南名刹"之称的著名佛寺,其正式名 称是"灵泉禅院",始建于唐懿宗咸通年间,至明朝末年,因兵火而几沦为 废墟,至顺治年间,赖有奉天大和尚前来主持,方才重获复兴之机运.至于 这奉天大和尚的来历及修复夹山寺之经过,则康熙四十四年《重兴夹山灵泉 寺功德碑》中说: 迨明末兵火,几至邱墟.独赖奉天老人从西蜀南游,恐祖庭之芜没, 于焉骑锡,思复旧观……时顺治壬辰夏月也.有本邑魏侯讳绍芳,钦老 人开拓行力,捐俸而给牛种,并赎取附近田亩为常住供众之本.是年冬, 则野拂大和尚由鼎州而来,投老人披剃.…… 此碑文中明白指出,夹山寺遭明末兵燹后几成废墟,至顺治壬辰年后始重获 兴复.按,顺治壬辰即顺治九年,此与石门知县魏绍芳在石门任职之时间相 吻合.由魏绍芳之捐俸买牛给种,又赎取附近田亩为寺中僧众的耕种之资, 夹山寺始能重获兴复.然则这位"奉天大和尚"并非潜踪匿迹,不为官府所 知的情形,显然十分明白.而由另一篇夹山文献《夹山说》中之所见,这位 奉天和尚不仅为官府所熟知,而且曾远赴华容县敦请当地文士严平子为之撰 写记文,则其并非不敢在社会大众间公然露面的事实亦十分明显.严平子所 撰《夹山记》云: ……百年来天下梵刹竞盛,多位大山乔岳,往来名公矩卿,借富商 大贾为檀越.独某师安住石门郡,人迹稀阔,建场其中.而予友旧为华 令者,一日掷版出家,归依兹山,予年近八旬,躬耕岩端,称在家僧, 可四十年矣,三者皆有隐意.忽一日,某不远五百里,一盂一笠,来濑 园属予为纪.予色然如入欢喜地,曰:"此同心之言也",爰盥手燃炷 而纪之曰:"古石门郡今为县,薄近溪洞,有夹山,古所称'猿抱子归 青嶂岭,鸟鸣花落碧岩泉',盖最胜也.《燃灯》《指月》诸录及《高 僧传》所载,善会祖师说法于此.唐咸通十一年,奉旨指州邑赋建道场, 铜钟象鼓,为吾楚大观,师塔至今有.迨宋神宗朝,丞相张无尽奏请园 悟禅师住持,著《碧岩集》.元世祖特赐敕修,爰有"三朝御修"之敕, 勒石题额.明三百年钟鼓不替,丁乱灰烬,赖兹兴复.众六十人,甘苦 与共,皆令力耕自食.释氏云:"苦行莫如力田",则僧家南州高士 乎?…… 由严平子此记,更可知道,由奉天大和尚主持兴复的石门夹山寺,在顺治九 年草创规模时,由于原来的庙宇毁圯殆尽,兴复之初,只有僧众六十人,完 全依靠力田耕食,不恃外来香火之济助.这与前引 《重兴夹山灵泉寺功德碑》 中所说,知县魏绍芳捐俸购买牛种,及赎取附近田亩,俾寺中僧众可以躬耕 给食的情形,亦完全吻合.草创兴复的夹山灵泉寺,在奉天大和尚的督率领 导之下,有僧众六十人之多,他们除了奉经礼佛之外,还须要勤恳力田,过 着苦行僧一般的生活.这样的光景,岂能有李自成藏身潜踪其中,完全逃出 官府监视的可能?应当是很容易了解的问题. 据嘉庆二十二年重修的《石门县志》卷三十五《职官志》之所记,石门 县归清以后第一个来做知县之人,是山东曲阜县人孔尚标,以后的第二、三 任则是魏绍芳与邵元玺.魏绍芳于顺治七年到任,至顺治十年,改由邵元玺 接任.这魏绍芳与邵元玺,与重建兴复的夹山寺都有甚为密切的关系,其情 形可由另一篇夹山寺文献中见之.建立于清道光三十年的《重修夹山灵泉寺 碑志》云: ……噫,兵燹之余,古迹湮没者多矣,独兹也乎哉?我朝顺治壬辰 岁,有和尚字明玉者,飞锡来兹,实繁有徒,丛林大启.癸巳年,明府 邵公,莅我石邑,公余之暇,游心净界,广种福田.兼有杨君道义昆仲, 丁君朝轮等解囊勷事,而庙貌一新.孔长史剃草开林,蔡安西崇基表刹, 殆复见如昔日矣.二百年来,香火如旧…… 由这篇文章可以知道,在历经石门县前后两任知县魏绍芳、邵元玺的提倡, 及当地绅士杨道义兄弟、丁朝轮的努力捐献之下,夹山寺在兵燹之后又复渐 具规模,几如昔日之旧.这其间所经历的时间似乎并不太久,至其建制规模 如何,则在康熙四十五年来任石门知县的许湄所撰游记中大致看到其轮廓. 嘉庆《石门县志》卷四十九《艺文志》所载此记云: 邑之清泉、福田及花薮、花山诸寺,山中之名胜也,巉岩荆棘中得 此憇息而眺览,亦曰:苟如是足矣.而山之奇特,僧阁之幽峻,门径之 迂回,两山相夹,别有天地,则以夹山为称,非亲履其地而得诸传闻仿 佛间,其与耳食何异?戊子春,以公事息肩于此.屡折委迤,引人入胜. 寺南清池,广二亩许,澄波洒然.入山门,登大雄殿,考之碑褐,知创 于唐,为善会禅师卓锡于此,其题句有:"猿抱子归青嶂岭,鸟鸣花落 碧岩泉",亦足想其磊落风致,能会上乘法者,青嶂岭南,即碧岩泉, 泉极甘美.遂登大悲殿,层级而上,至方大地,过涌泉亭,不啻司空图 白马观之游,令人心地清凉也.乃知天造地设,自然之真境常在人间, 而卤莽灭裂者不能历其藩翰,况阃奥乎?故佛氏以入山而知性之至空, 儒家以入山而悟理之至实.后之游览者,请高著眼,均作夹山可也.是 为记. 许湄的这篇《游夹山灵泉记》,不仅写出夹山灵泉寺的山水形胜,也大致勾 勒出此寺之规模轮廓,在山门及大雄宝殿之外,尚有大悲殿及历级甚高之方 丈地."屡折委迤,引人入胜."参以康熙《重兴夹山灵隐禅院功德碑》中 之所云,"至辛酉秋,大兴土木,极力重修.首圆通殿,次大雄殿,以及钟 楼鼓楼.山门两廊,依次毕举,咸修无缺.虽不知视宋、元为何若,而雄峙 西南,应为今日之仅见也."可知在顺治、康熙间一再修建的夹山灵泉寺, 其大致规模,在康熙晚年时犹能保持原来的状态,"雄峙西南",堪称为楚 南之名刹.奉天和尚于顺治九年壬辰来主此寺,于康熙十三年甲寅三月病殁, 其卓锡于此之时间,首尾凡二十三年.在这二十三年之中,夹山灵泉寺由 "几 至邱墟"的颓败情况重新兴复至如此规模,皆奉天和尚的经营掌画之功.为 了筹募经费,他必须广结善缘,与当地知县及绅士们交结往来;为了请名人 作记,他也曾远赴华容县亲自向当地名士严平子请求.像这样抛头露面、奔 走往来的住持大和尚,岂是由流贼首领藏身匿迹,惟恐为人察觉的李自成所 能担任?更何况李自成的面貌狰狞而一目已吵的特殊形象十分惹人注意,他 又怎有此可能在众目睽睽的情形之下与各方面交际往来而不畏人知呢?凡此 都已是无法解释的矛盾,即使是撰写《书李自成传后》的何璘亦无法解答, 如果再以后面的问题向他提出考询,恐怕更将使他膛目结舌,哑口无言的吧! 四 夹山寺文献中有一篇《弘律奉天大和尚塔铭》,乃是近代发掘奉天和尚 墓穴所得的随葬文物.此塔铭说: 师于大清壬辰年六月,受石邑魏侯请书,领徒开山,历尽清要,卧 风餐水二十年,丛林大举,门弟子数千众…… 清朝的顺治九年壬辰,即南明永历朝廷的永历六年壬辰.考之史籍,此时的 湖南石门县,正是明清两军征战频繁的军事前线.据王夫之《行在阳秋》所记,南明军于此年三月克复沅州,又复平遂卫、蓝田县等地.五月廿一日, 平东王孙可望自靖州率大军进攻湖南,清将沈永忠发兵迎战,败绩.七月初 一日,明军克宝庆.初四日,安西王李定国进攻广西的桂林城,激战多日后 终将桂林克复,守城的清定南王孔有德自刎死,其部将曾盛、祖秘希、孔承 先等皆伏诛,明军大获胜捷.李定国率大军乘胜追击,广西州县皆闻风降附. 至八月十八日,孙可望军更进抵长沙附近的善安县,深入湖南腹地.清军在 湘、桂各地的连串败绩,使清政府大感震恐.而这一段时间内的石门县,也 正是知县魏绍芳远从四川延请奉天和尚来到夹山灵泉寺,筹画兴复此一"楚 南名刹"的时候.石门县位处湖南省的北境,隔洞庭湖与常德湖相对,虽然 尚未成为明清二军的战场,毕竟仍是接近前敌的军事戒严地区.在军情紧急 之时,接近前敌的州县地方官以筹措军需粮秣及绥靖地方为首要之务.在这 个兵荒马乱的动乱时刻里,石门知县魏绍芳在应付紧急军务尚且不遑暇晷之 时,居然还有这一分闲情逸致,远从四川去请来这个奉天和尚,还捐俸银, 积极进行夹山灵泉寺的兴复工作,这种举动看起来是不是很不寻常呢? 清代制度,州县官的成绩考核最看重钱粮征收及盗贼缉捕这两大项目. 所谓钱粮,就是现代所称之田赋,如在战时,还包括紧急征用的军需粮秣及 夫马供应.钱粮征收不能达到规定的分数,或地方发生盗贼人命而地方官不 能在限期内获盗破案,轻则参罚降处,重则革职.这种奖惩处分的"功令" 在平时就很严格,在战时如因此而延误军情,罪名更重.顺治年间,清政府 对南明及明郑的战争始终未能停止,军费及粮秣的供应调度十分紧张.而大 乱之后,人口大量死亡,地方凋残,田亩抛荒,无论是征银征粮及佥派夫马, 都十分困难.石门县位处前敌,支吾应付之不暇,身为知县的魏绍芳、邵元 玺却可以抛撇钱粮短缺的困难,拿出银子来做修寺置产的"不急之务",实 在教人不可思议.这其间如果没有更大的政治目的与作用,魏绍芳、邵元玺 的作为,就未免背悖情理.这一层,应是了解当时环境后应有的认识. 由前引何璘所撰《书李自成传后》一文已可知道,早在何璘未到澧州之 前,当地就已流传着各种有关李闯王的说法,以为"李自成实窜澧州",及 "独窜夹山寺为僧"云云.魏绍芳、邵元玺来到石门的时间更早,所听到的 这一类传闻当然更多.他们二人身为石门县的知县,听到这种传说后当然要 十分关心,而且有责任要在查明事实真相之后设法将藏匿在夹山寺中的李自 成缉捕到案,奏报朝廷.查明事实真相的方法至少有两种,一是派军前去搜 查,二是责成负责缉捕工作的差役广布眼线,明查暗访,以求达到目的.但 派遣军队不免惊骇地方人民,而且也不可能持久;则责令捕役访拿缉捕的办 法应该比较妥当.但这里也不无问题存在,因为寺庙乃清净佛地,一再上门 搜查,未免迹近骚扰;则以帮助兴复寺庙为名,表面上热心赞助而暗寓亲身 体访之实,应该是最不动声色的查访缉捕之法.相信魏绍芳、邵元玺等人在 当时之所以热心帮助夹山灵泉寺展开兴复工作,此应是其真正的动机所在. 如其不然,何以前后两任的石门知县都如此热切关心夹山灵泉寺的兴复工作 呢?在邵元玺之后来任石门知县之人,在嘉庆《石门县志》卷三十五《职官 志》中可以考见其姓名的,尚有翟桧、张国纪、郭世纯、程光札、金璋、王 兴宗、张霖等人.翟、张、郭、程四知县之任职时间不详,金、王、张霖三 人之到任时间则分别在康熙十三年、十八年及十九年.由夹山文献中可以考 见,在邵元玺以后的七任石门知县中,只张霖亦曾有捐款兴寺之功,其余六 人并皆缺如.康熙夹山碑记中有一段相关文字云: 于时四方归依者云集,苦其供奉不给,前任邵侯讳元玺、张侯讳霖、 九溪守府袁讳,相继捐俸、置田数处,免其租徭,永为供奉接众之 费…… 由此更可知道,在顺治、康熙之间来做石门知县的这些地方官吏之中,魏绍 芳与邵元玺虽然对兴复夹山灵泉寺最为出力,其继任者应翟桧、张国纪、郭 世纯、程光礼、金璋以至王兴宗六人,几乎都不闻不问,只有最后的张霖才 是热心赞助之人,其来任石门知县的时间则已是康熙十九年了.在这一段长 达二十余年的时间里(自顺治九年至康熙十八年),为什么只有魏绍芳与邵 元玺这两个前后任的知县对兴复夹山寺最为积极,而其余诸人并皆不闻不 问?很可能与他们在任时间的军事、政治环境有关系. 由于夹山灵泉寺距离石门县城只有 15 公里的路程,由县城前往此寺,当 日可以往返.在魏绍芳、邵元玺来做石门知县之时,地方上既有李自成窜身 夹山寺削发为僧的谣传,他们当然有责任要将此事查理清楚.既然魏绍芳所 采取的是柔性处理的暗中察访之法,而且还远从四川请来奉天明玉和尚担任 住持,积极从事夹山寺的兴复重建工作,则他无论是真的热心兴复佛教或只 是藉表面上的赞助以便于实际上的监督控制,他都必须积极地为此庙筹集经 费以为兴寺购田之需.魏绍芳于顺治十年去任,邵元玺继任知县,如果对查 缉访寻李自成的工作还不能停止,他当然也必须继承魏绍芳之作为,以表面 赞助暗中监控之法继续执行对夹山灵泉之注意.在经过魏、邵二任历时数年 的访查监控之后,如果已可确定李自成决不可能匿迹遁身于此寺之中,则对 夹山灵泉寺的监控工作显然已可证明其全无必要,以后来任石门知县的翟 桧、张国纪等人,还有什么理由需要对此事继续捐钱出力,纯粹只是扮演宗 教赞助者的角色呢?由此所显示的事实则是:到了顺治朝的最后一段时间 里,李自成禅隐夹山寺的传说,在经过魏绍芳、邵元玺、翟桧、张国纪等一 连串当地长吏的实地了解之后,已证实其根本无此可能,所以在以后来任石 门知县之人,似乎已完全放弃对此寺的注意.由此所显示的另一项事实则是: 所谓李自成禅隐夹山的传说,已经可以证明它只是一项无稽之谣传而已. 五 基于以上的论述,照笔者的管见,石门知县魏绍芳之所以要在顺治九年 远从四川请来这位奉天明玉和尚担任夹山灵泉寺之住持,又多方设法捐款购 赎田产,积极帮助此寺的灾后重建工作,其目的显然是为了便利对此寺的监 督与控制,防范其潜藏奸宄之可能.这奉天明玉和尚既然是魏绍芳从四川所 延请来湘的来历分明之人,则他的面貌是否狰狞可畏而吵一目、面有箭镞伤 痕等等特征,岂不是魏绍芳所深切了解的?这样一个当家大和尚居然便是藉 薙发出家以便遁迹方外的李自成,而魏绍芳亦居然视若无睹,这种说法未免 迹近天方夜谭.所以,在魏绍芳、邵元玺这前后两任石门知县严密监控下的 夹山灵泉寺,其不可能有李自成藏身匿迹其中的事实,应该十分明显,而奉 天明玉大和尚之不可能是李自成的理由,更是十分明显不过.何璘轻易相信 不可靠的传说更加以附会,便编织出了这一段荒诞成分太多的故事,其态度 实嫌轻率.《李自成禅隐夹山考实》页141 载有穆长青先生所记录的另一则 故事更说:"据夹山民间传说,闯王削发于夹山寺后,清军曾先后搜捕过三 次,其中一次情况很危急,幸赖李过负之过墙而逃,方免于祸"云云.这大 概便是何璘来做澧州知州之前流传在当地的故事,所以他才会特别相信"程 教授"与寺中老僧之所说,认定此奉天玉和尚即是削发禅隐的李闯王.由上 文所举各项理由可以知道,这些故事显然都忽略了一些基本事实,即夹山灵 泉寺并非僻处山陬的村野破庙, 而且是在石门知县魏绍芳手中重新兴复的 "楚 南名刹",在魏绍芳与邵元玺这前后两任知县的监控之下,不 仅寺中的动态可以一一掌握,甚至连当家大和尚都是魏绍芳所远 道延聘前来的亲密友人,故事中所传说的种种事实,怎么有可能在当时 发生?实在是笔者心中最大的疑窦.管见如此,不敢自秘,特地写出来请求 指教. 苏同炳,1925 年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审退休.于明清史 之涉猎较为深入,著有《明代驿递制度》、《明史偶举》、《明清史事丛谈》、《中国近代史上的关 键人物》、《沈葆桢传》、《刘璈传》、《台湾史研究集》、《台湾今古谈》、《清代史事与人物》、 《人物与掌故丛谈》、《历史广角镜》等书,及其他学术论文. 《甲申戈闯志》实系伪作 张国光 笔者攻治文史,首重"修辞立其诚",对于弄虚作假现象,一向勇于纠弹;例如近年我在《水浒》与《红楼梦》研究领域相继发表的一些辨伪(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打假")的文章就不免得罪过 一些人.今年九月,我由沈阳南返途中在京与明史专家、杂文家王春瑜研究员畅谈李自成研究中的一 些问题,彼此颇为契合.春瑜同志对于 1977 年湖北通山朱**其人所谓的由他珍藏了多年的《甲申弋 闯志》抄件之不真实的问题己有所体察.据他说:王戎笙研究员也疑此件为伪作.为此我把 1985 年打 印在湖南举行的李自成讨论会上交流过的辨析《戈闯志》之伪的未刊稿,一字不改地再打印出来请他 们分析,并供读者"赏鉴"! 一、缘起 1977 年7月《湖北文艺》(即今之《长江文艺》)编辑部组织了几位高 等学校教师和文学研究工作者到湖北通山县高湖公社座谈和撰写评论姚雪垠 先生的长篇历史小说《李自成》第一、二卷的文章.笔者亦列名其间.明末 农民领袖李自成的墓地就在我们的住所附近.主持其事的是《长江文艺》编 辑部副主任刘岱同志.我因事迟去了几天.去后听说当地民办小学的朱** 同志交出了他根据记忆录出的所谓原由明末人写的关于李自成死难经过的文 章.当时由通山县文化馆和《湖北文艺》编辑部合编的《通山县关于李自成 之死的资料和传说故事》油印本,刻印了朱**交出的该文的全文,慈抄录 于下: 乙酉岁弋闯志 顺治二年乙酉春,西平王吴三桂奉摄政王命,引先锋阿济格、多铎 统尚可喜、孔有德部,分兵击西安.李闯率部自武关出关中.旋战,闯 不利,东入襄阳.清军衔纵追击,闯猝退武昌.未几,武昌城陷,迫闯 南奔,倍道咸宁,与部分兵.闯自率一股,径取黄沙,渡富水,走横石, 谋占九宫.遁李家铺饮马炊烟际,清军突至遭遇,闯旗麋,从者多败亡. 单骑脱突进黄土洞,得樵夫助.饥疲转涉,误走葫芦造,求程氏九百兄 弟午食.百不允,闯怒夺.由是百越岭追闯是时,吾寨勇百余人放铳鸣 锣以助.闯腹背受胁,急趋林内而避之.百恃强与闯徒搏,百力怯,闯 弋之.须臾,闯立欲夺路,猝遭吾寨勇之强弩火铳击毙.当有庄人怜者 草葬之,呜呼!闯命该绝也!时顺治二年乙酉五月癸未.未,闯余股几 欲犯吾庄,幸清庭屯军护守,方得安宁,渐如山岳之稳矣. 逾岁,九百君与胞弟俱浩赏荫封受爵,此乃理有固然者也. 余度成败利钝系天命,恤九百君在命.虑后世之变,故撰文以纪之. 谕嗣裔,诵圣贤书,安分无为得天地自然焉.愿传吾手迹者秘也! 顺治二年乙酉腊 (光注:文中标点均据油印件抄录,"清庭"之"庭"应作"廷") 以上就是当时大家所看到的《弋闯志》的全貌.朱**还写了一个《说明》, 被编排在此《志》之前,兹亦抄录如下: 关于我看到的朱万年的手稿的说明 朱万年是明末时期的庠生,高湖当地的地主豪绅.他的大儿子住山 里朱,即李自成牺牲的地方,现为高湖公社高湖大队长二生产队.李自 成死的时候正是朱万年的晚年.由于当时所处环境动荡不安,他对李自 成之死作了记载.稿纸是腊黄的,很坚韧.手稿用文言文叙述,文章不 长,主要从李自成兵败武昌、南下咸宁前记叙起,一直讲到李自成死止. 据稿中所言,其意图有二:一、维护正统;二、怕李余部复回报仇,不 求有功,但求无过."功"不要,赏不领,讨个安宁.此稿是 1960 年时,我从家传的古书堆中翻到的.以后,我一直把它放到身边,经常翻 阅,并综合当地群众历代口传,私自进行了解、调查,对证手稿中一些 内容.可惜手稿未能保留至今,因为 1966 年破"四旧"时烧毁了.下 面是我回忆的原文,仅供参考. 高湖公社高湖大队山里生产队 民办教师朱型邈(现年三十二岁) 1977 年7月20 日 (光注:此油印件我保存至今,就是为了要弄清它的真伪) 二、为什么《乙酉弋闯志》又变成了《甲申弋闯志》? 当时,由于先到高湖公社的一些同志,大都不是学历史的,因而颇有信 此《志》真出明末人之手者.但我看了以后就认为这是伪作,我的同事王陆 才、李悔吾同志大体支持我的看法,我就找来朱**当面质询,但朱矢口说 这是真的.我要他交出原件,他说原件"扫四旧"时烧了.由于他很喜爱此 件,"文革"前常带在身上不断拿出来读,因而背得一字不错、不漏.他还 发誓不惜以任何代价"担保"此《志》不伪云云.但我明确指出:此《志》 很不可信,其理由大致如下: 其一,多铎、阿济格系清朝的亲王,怎么反而由降清的吴三桂指挥?且 吴三桂并未到湖广,何必在《志》中提他? 其二,此文作于乙酉岁腊,而当时通山已归清朝统治,朱万年何敢对清 军不称"大兵"而目之为"清军"? 其三,李自成当时明明是顺江东下,其前锋已到九江,因为被清军阻击 失败才折而回军,由江西西北部入兴国(今湖北阳新县)境转道通山被杀害 的.而此《志》却说李自成是直接由武昌南奔,这方向就不对. 其四,明明是程九百杀害了李自成,怎么说反而是李自成杀了程九百? 且程九百之任德安府经历见于府志和通山县志,作《弋闯志》者何以反而不 知?其实所谓程九百为李自成所杀,乃当地民间的错误传说. 其五,说:幸得清朝屯军护卫,朱姓才免于殃及云云,尤为无识,身居 九重的清统治者,会特下诏谕派军保护一个乡僻小县的村落吗?再说程九百 得到的奖赏只是一个经历职衔,何得谓之"封荫爵显"? 其六,既然此《志》并未犯清朝忌讳,何需于文末切嘱子孙"保密"? 其七,也是为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在手头无参考书的 情况下, 故意说我查了书, 顺治乙酉年五月并无癸未日 (实则癸未即初二日) , 只有四月才有癸未日,或者说甲申年五月才有癸未日.而此《志》却作五月 癸未,足证其不可信. 其八,我还质问朱**:你说原件你发现后常带在身上,不断拿出来读, 因此一直能背诵,但三百几十年前的纸张经得起你这样折迭、磨损吗? 我除了举出这些"反证"以外,又多方开导要朱**交出原件,并说党 政机关会给他以应有的鼓励的,希他不要"保守".但朱仍然矢口保证自己 交出的材料一字不错(我和朱几次谈话的基本内容李悔吾同志是知道的). 但是在我们离开通山后不一月,编辑同志告诉我说,朱**交出了《弋闯志》 的原件,并把"原件"的照片给了我.我一看和原来油印本大为不同,而且 (有些地方)简直是照我的质询改了的,故判断此件更不可信.因此我在由 我执笔与李悔吾同志合撰的《李自成在湖北抗清牺牲经过及其墓葬问题》一 文中,未提《弋闯志》一字.此文发表于 1977 年年底出版的《武汉师院》校刊1—2 期,次年元月八日武汉师院专为此文请湖北各院校、博物馆及文化界 专家举行了一次座谈会.《湖北日报》、《长江日报》均有报道.当时尚未 调来武师的童恩翼同志就质问我们为何在文中不提《弋闯志》?我答:因为 已判明它是伪作;我们既明知其伪,又何必把它引来淆乱视听呢?同年,湖 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李自成)评论集》(共发行十万册),《墓葬问题》 也经我们修订补充收入此集,仍然未提《弋闯志》一字.为了便于读者"欣赏"和辨析这一篇"奇文",特将所谓《甲申志》原件的全文抄录如下,请 读者以之与《乙酉志》对勘,即思过半矣. 甲申岁弋闯志 顺治元年甲申仲春,清大将阿济格、多锋奉摄政王命,引平西王吴 三桂,统尚可喜、孔有德部,分兵击西安.李闯率众自武关出关中.旋 战不利,东入襄阳.清师衔纵追击,仓促退武昌.未几,南奔流,占九 江,图金陵未遂.折洞庭,倍道宁洲,径取横路,与部分兵,自率一股, 谋占九宫.湘勇合剿,遁李家铺饮马,清军突至遭遇,从者败亡.单骑 脱突,进黄土洞,得樵夫助,饥疲转涉,误走葫芦造,乞者食.时源口 寨首勇程九百闻,遂领寨勇剿逐至牛迹岭下.吾寨百余众亦放弩铳,闯 趋林内而避.诸勇奋力,犹未能近.须臾夺路,犹遭弩铳击毙.九百 其酋,尽得剑、骑、缨盔、龙袍、佩玉,献于督宪军门佟.翌日,有庄 人怜者草葬之.时顺治元年甲申五月癸未.呜呼!闯之殄灭盖时命蹙焉. 未,余股几欲犯吾庄,幸本县奏议戌守,方得安宁.秋,督宪军门诰赏 札封九百君德安府经历,此乃理有固然者也. 余度成败利钝系天命.观今世渐如山岳之稳,虑后世之变,恤诸被 剿殒命者,故撰文以纪之.谕嗣裔,诵圣贤书,敦厚周惧,安分无为, 得天地自然焉.昔汉丞以慎成事,吾谨愿传《志》者秘也. 顺治二年乙酉腊,万年拙录 民国元年仲秋,八世孙麟安移录 (光注:文中标点,系我加的,原文是繁体字) 三、辨《甲申岁弋闯志》之伪 像这样一篇《甲申岁弋闯志》即使粗粗一看也会知道它漏洞百出.不料 通山的某些同志却信以为真,并把它陈列到 1979 年建的李自成生平陈列馆 中,而在展览时他们又有意避开如下关键问题:就是朱**于1977 年7月交 出的《弋闯志》本作《乙酉岁弋闯志》,而这次交出的所谓"原件"则作《甲 申岁弋闯志》,而且彼此内容大相径庭这两点而不加说明. 像这样明显的赝品被作为重要史料陈列,自然要引起非议.恰好 1981 年突然流行了李自成退隐至湖南石门夹山为僧寿至七十而终之说,这种本来 就是伪作的《弋闯志》,自然就成了持"夹山说"者讥评的对象.《求索》 1981 年3期发表的陈俊武等三同志写的《九宫山闯王陵观后质疑》一文即其 代表.但我以为: 他们指出的所谓展览馆"陈列甚少"这个意见很是,而且所陈列的 文献资料也确如所评,不免真伪杂陈.例如陈俊武等所引的《弋闯志》, 我在七七年就已觉得它来历不明,曾经当面向那位自称在朱氏家谱中发 现此资料的同志询问,他初言原件已烧,仅凭记忆录下原文,当时我曾 指出他所谓的原文不合理. 我们走后, 他才向当地主管部门交出题为 《弋 闯志》之件.我看其内容与原文所交代的颇有差别,有些话与我提过的 诘问意见相似,更值得注意的是,此件后署民国元年过录,它的价值自 然更要大打折扣了.不料这一《弋闯志》也被作为重要史料陈列.…… 这就是以伪为真,并以伪乱真了.(《求索》1982 年1期所载拙文《湖 北通山李自成墓应非伪托辩》) 事情本来可以到此止步.但出乎意外的是:正当我在《求索》揭露《甲 申岁弋闯志》之伪的同时, 《武汉师院学报》1982 年1期发表了童恩翼同志 的《李自成败亡及余部降清到联明新探》一文,同时制版发表了《甲申岁弋 闯志》还由童同志标点并夹注,且对它作了高度评赞.接着《光明日报》又 报道了它被"发现"的消息.由于学术界不解此件出笼的经过,加上童恩翼 同志又把它吹得神乎其神,这样就使人不由得不相信井引用它.更巧的是天 壤间也许只有我了解此事的部分真相,如果我不出来说清楚,这一学术公案 将永无澄清之日,因此我不得不作如下的说明和辨析: 童文为了耸人听闻,特安一个《天壤遗文志"弋闯"》的小标题,又夸 大其词地写道:"这是天壤唯一的一份当事人记李自成死情的材料,它对于 研究此段历史——特别是李自成之死这个问题——的价值,不待本文赘言 了".其实应该说:这根本不是当事人对李自成牺牲经过的纪录.它不仅无 史料价值,而且出于迷信它,还会造成李自成之死和明末历史研究中的混乱. 当然,学报如此郑重其事地发表这一伪《志》,以致弄得史学界争论不休, 这是不妥的,但是这却不能怪编辑,其主要原因是童文略去两个重要的环节 未曾交代,即该文只字未提朱**在1977 年7月交出的《弋闯志》与他后来 交出的所谓原件颇为不同;又不提朱**在交出《乙酉志》时,曾指天誓日, 作了绝对无误的保证;而后来交出的《甲申志》则与《乙酉志》大不一样, 仅由此即可见朱**之话不大可信也. 童文也不讲当时我曾找朱谈过几次话,并当面指出朱交出的"默录件" 有许多错误,因而可能导致朱后来交出的所谓"原件"比《乙酉志》从总体 来说,要合乎历史一些的原因,据我的分析:因为朱**略读过私塾,能读 写简短的文言文.由于从 60 年代起,见到当地对李自成就很重视,井要为之 修墓;他才谎称自己看到过什么李自成之死的第一手材料的.但当干部动员 他交出"原件"时,他因无原件可交,只好诡称是在"文革"中连同家谱一 起烧了,仅背得原文,这明是搪塞人耳目之词.不料当时遇到我当面指出了 该文破绽百出.他虽口强而心虚,故在我走后不到一月,他又称自己找到了 "原件",意图用它来掩盖前件之漏洞,其实不过是利用旧帐本的纸张写了 一段不通的文言文而已.如果我们的史学工作者提高鉴别能力,对它不轻信, 不妄传,这个《弋闯志》本来就不值得一谈,却不料童同志如此看重它,并 为它打了"包票"并特予高度评价,这是《弋闯志》之幸乎?不幸乎? 读者也许要问:我何以知道童同志肯定是了解朱**前后交出的两 《志》 的内容大不相同的呢?君不见童文明说 1977 年夏评论《李自成》活动时,他也"躬逢其盛"么?他总不会没有见过刊登在油印《资料》上又发到所有撰 稿者手中的《乙酉弋闯志》吧?既然见到了为什么不同时把它发表出来(至 少是应向编辑同志说明),以便读者比较前后两《志》的不同而判断其真伪 呢? 不仅此也,童文还称此《志》是朱**珍藏的"一件祖传的目击李自成 之死的宝贵文献.但他坚不肯以原件示人,伪称在'破四旧'中已烧毁,在 我们离开半年以后,经县委有关领导作工作,终于献出原件"云云.试问在 1977 年 7月之前县委领导、 公社、 文化馆的同志不是已对他做了许多工作么? 为什么那时他不交出"原件"?难道他当时交出来,还会有什么大祸不成? 又童文说朱**交出《甲申志》在半年以后,意即在 1978 年3月以后,这也 不对.——回忆起来:我和李悔吾同志由于要调查李自成文物并参阅有关方 志,就在八月底回武汉了,而在九月间就接到《湖北文艺》同志给我的《甲 申岁弋闯志》照片.次年元月八日开座谈会时,湖北省博物馆的同志就曾从 我们这里把它索取去复制.这都说明童文把朱**交《甲申志》的时间拉后 许多,是不合事实的. 再说,作为一个吏学研究者,童同志不会不了解一件顺治初的史料和这 一史料二百十年以后的抄录本比较,其价值是有天渊之别的.而且他已承认 朱**交出的是"民国元年移录"的《弋闯志》,可仍然不假思索地称之为 "宝贵文献" . 设想真的出现了顺治初年的手稿, 那他又会怎样地抬高他呢? 也许是由于 《求索》发表的拙文引起了童同志的兴趣吧?他于 1982 年春 就重去通山作过一次调查, 并于 1983 年3期的 《武汉师范学院学报》 发表 《李 自成通山之死实地考察记》一文,其中的一大段话其实是针对我否定《弋闯 志》的意见作的驳答,他写道: 民国元年移录《弋闯志》的朱麟安,系一位念过私塾的中农,一生 足未出乡里.朱型邈为麟安之孙,亦即《弋闯志》撰者朱万年的十世孙. 乡居的朱万年虽然对于全国斗争形势不甚了解,但是李自成是从武昌往 "南奔流",先顺江而下,在九江附近受挫后转入通山,欲取道江西宁 州"折洞庭"(即入湖南)这个总的动向和经过,还是知道得相当清楚 的. 民元移录件《弋闯志》和《程氏宗谱》均把"顺治二年乙酉"讹为 "顺治元年甲申".这大概是因为"顺治元年甲申岁"为"鼎革之年" 在历史上太著名、太重要,事隔百年后,《弋闯志》的移录者与宗谱的 续修者这些山村的老冬烘们,由于历史知识缺乏,遂行妄改.然而涂鸦 痕迹还是明显的.如李自成遇害之日为"五月癸未",系于乙酉年,为 五月二日;改于甲申年,便成了五月五十六日,不仅完全不合乎干支纪 日,古今中外亦无此历法.这又是朱麟安辈知识所未能及的.对童文如 上这段话,我的驳议如下: 其一,他说查到了朱万年家谱,证明此人是邑庠生,而朱麟安是其八世 孙, 1951 年始去世云云.却不想想,朱万年、朱麟安真有其人是一回事,而 他们写没有写、抄录没有抄录《弋闯志》则是另一回事呀! 其二,它说:朱万年在乙酉时方二十二岁,志中"喻嗣裔"一语不类青 年人口吻,因此拙录之录, 当 "训代记录" 云云.这不知是哪一家的 "训学" ? "拙录"明出于朱**的杜撰,但其意等同于"拙笔"实甚明显.怎能解为 "记录"?童文推算朱万年甲申、乙酉之际才年过弱冠,因此不可能老气横 秋地"喻嗣裔"云云,这不正是发现了朱**作伪的又一证据吗? 其三,《弋闯志》之尾说"以愤成事,谨愿传志者秘也"云云,简直是 词不达意.作为邑庠生的朱万年当不至如此不通.而且此《志》又没有说出 到底为什么要子孙对此事保密的缘由.对此,童文又曲为之词,说什么源口 寨勇程九百本是"一条横行乡曲的凶恶地头蛇,此时已因杀害李自成有'功' 官封德安府经历,气焰更是炙手可热,他是一心要独占全'功'的……朱姓 地主武装……不敢染指". "乡下人怕是非的心理应是《弋闯志》作者要 '以 慎成事,谨愿传志者秘也'的原因".其实朱**曾经对我讲,当时朱万年 要子孙保密是怕李自成余党的报复.不料童同志又别出心裁,把问题扯到程 九百头上.试问说程九百是"一条横行乡曲的凶恶的地头蛇"有何根据?即 使他是"地头蛇"而又"凶恶得很"的话,那山里朱寨的朱姓地主武装又何 需惧怕他到那样的田地?何况若据《甲申志》中"吾寨百余众亦放弩铳"一 语来分析,朱氏既有百余名寨勇,又有"先进"的武器,而掌握这一支武装 的族长不正是更为凶恶的大地头蛇么?怎么反而会拜倒在"寨勇"程九百名 下呢?据我看:高湖一带地瘠民贫,人口稀少,哪里有什么拥有百余名掌握 弩铳等武器的乡勇的大地主呢? 其四,童同志在前文说《甲申岁弋闯志》题中"甲申"是误改,现在又 申述云:"有清一代漫长的岁月里,《弋闯志》在当地朱姓族人中秘密传抄, 历时既久,遂不免有以下几处讹夺:如将宁州写作"宁洲".乡勇写作"湘勇",将顺治二年乙酉,改"顺治元年甲申"云云,童同志虽然指出《弋闯 志》中的阿济格和多锋非清初的译名,但仍以为这乃是《弋闯志》的传抄者 据后一规范化的译名而窜改的.其实这明显是朱**因为缺乏历史常识在作 伪时露出了马脚.由于 1977 年8月我对朱**分析《弋闯志》不可信时,并 没有指出这一点.如果那时我指出了阿济格与多铎的译名原应如何写,估计 他在《甲申志》中是会改过来的.至于"湘勇"、"宁洲"乃是后来出现的 误写.并未见于《乙酉志》.因此我在分析《乙酉志》之伪时并未涉及这两 个问题. 要问朱**为什么要把《乙酉志》改为《甲申志》呢?据我看:这是由 于我对他讲过乙酉年五月无癸未,除非甲申年五月才有癸未.又因为朱原来 伪作《乙酉志》时,并未读《通山县志》,以致说什么程九百是被李自成杀 的.到1977 年8月他才看到《通山县志》,而该志恰好把李自成的死难之年 误为甲申年,于是朱**遂以为找到了可靠证据,因而弄巧成拙地又把《乙 酉志》改为《甲申志》了. 由此可见,只要我们冷静、客观地分析一下,就会通过《弋闯志》的诸 多谬误,判断它是伪作.而童文却诿之于"辗转抄写致误"云云,这是毫无 说服力的.再说:童文既然承认了这篇《弋闯志》是辗转抄的文字,而且一 而再、再而三地抄错了,那它又怎么配得上称之为"天壤遗文"、"宝贵文 献"并予制版发表呢? 更应辨明的是?童同志为了钳制批评者之口,却讲了这样一番"大道 理",他说:"古人著述一经改窜,每滋后世之疑,然而涉猎了一点校雠学 和古籍版本学的人不会对这种现象大惊小怪."这无异于指责怀疑此件的人 连起码的校雠学、版本学也不懂.但是我们倒要反问一句:像这样十分拙劣 的赝品——《甲申岁弋闯志》却被他尊之为"宝贵文献",这到底是哪一家 的校雠学、版本学呢? 四、怪事!"宝贵文献"的"发现"者,并不重视自己的"发现" 读者如果认为我对待《弋闯志》的态度未免过于严峻了些的话,那就请 看看原发现者朱**又是怎样看待自己"发现"的这一"宝贵文献"的吧: 1981 年4月11 日的《光明日报》史学版在《对明末农民起义领袖李自 成结局的不同看法》的总标题之下,发表了两篇文章,而其第一篇即是朱* *写的《李自成通山之死的真相》一文.论说这该是作者大肆宣传《弋闯志》 的一个好机会吧;可怪的是通观此文,作者总共只引用了《弋闯志》中的两 句话,而且是很不重要的两句话;一、"适李家铺饮马";二、"翌日有庄 人怜者草葬之",如此而已.作者为什么这样轻视《甲申岁弋闯志》呢?主 要原因当是由于这两年开展李自成之死难问题的讨论,已经使许多史实的细 节在群众中一目了然.这样,《甲申志》的破绽也就暴露了出来.如果还要 把它吹作"宝贵文献"而一一引用,那反而会使人抓住把柄.为此,朱文就 尽量引证其他的材料,而把《弋闯志》放在无足重轻的地位.但他其实并没 有看到多少文献,朱文中所引用的史料大都是从拙撰《墓葬问题》和童恩翼 同志的《考察记》,以及驳"夹山说"的拙文中转引来的.例如朱文写道: "有降卒言李自成败走时才二十人,杂于军中,随即突围了(见阿济格《奏疏》)";这明是从拙文《驳所谓李自成"退隐湖南石门夹山为僧"说》中 转引来的.拙文写道: "阿济格根据投降的和被擒的大顺兵俱言自成窜走时, 随身步卒仅二十人,为村民所困,又不能自脱,遂自缢死"上奏……(《武 汉师范学院报》 1982 年1期) 这当是朱文之所本. 但朱**却不注明引见 《清 世祖实录》某年,而迳注云:"见阿济格《奏疏》"似乎真有这样一本书, 这不是弄巧反拙吗? 且不谈朱**历史知识之疏,只谈他这篇大作.实际上等于承认了《弋 闯志》是自己拙劣的杜撰.他写道: (李自成)撤退到湖北时为了侦察九宫山的地形,试图商洛再起, 便上了九宫山……"势孤人稀,兵源难筹,即罢念,下了山.正当他适 李家铺饮马时,殊不知清军阿济格部从山阴处捷足先登,……清将瑚沙 猛以大师薄山下,直捣中坚入贼垒,贼俯首就歼,独索自成不得 (见 《记 灭闯、献二贼事》)……有降卒言:自成走时才二十人,杂于军中便服 突围了.李自成的确突围进了'皇躲洞',……三家姓李的人在清兵撤 围后,才引李启成西行,……会合了参将张双喜、亲兵刘伴当等五六个 人来到了小源堡,……李设法冲过源口寨往牛岭方向,上大仰山,过余 家巷,到宁州然后入平江、浏阳.在途中与土匪程九百交手被李自成打 败.程又喊来了程可善、可南、可厚三兄弟助战(《程氏宗谱》).这 伙人一直把李自成……追上了牛迹岭小月山,前面张家寨里的张里正、 程华楚、程湘楚、余学试 《思》等人堵死了寨门,并放弩、铳相助.…… 李自成等人被包围了, ……李自成被困小月山下, 左冲右冲不得脱, …… 张双喜仅得驰马先逸,刘伴被冲散了.(见《烈皇小识》)李自成身临 绝境.……李自成夺路突围中流矢,程九百乘机扭住李自成……金华生 猛扑了上去,从李自成的身后猛击其后脑勺,李自成头破血流,……众 狂徒一拥而上按自成于地,这位……豪雄至此……长眠在牛脊岭小月山 下,翌日有庄人怜者草葬之(见《弋闯志》).……" 我不厌其烦地引用了朱文中这些话,是想说明朱文虽然是七拼八凑地成 篇,但是由于作者毕竟正视了事实,引用了驳"夹山说"的拙文中充分强调 为"非常重要的史料"的张玉书的《纪灭闯、献二贼事》和明末人写的《烈 皇小识》,以及当地陆续出现的家谱,因而朱**此文毕竟片断地反映了一 点史实真相.但此文说李自成打算如商洛之再起,乃系据姚雪垠先生的长篇 历史小说《李自成》而产生的附会.其实据我的考证,李自成在崇祯十一年 四月被击溃后,并未在也不可能在商洛练兵,以图再起也(此别有论列). 不过本文所要指出的则是由这篇 《真相》 联想到它的作者不是别人, 正是 1977 年秋交出了那份《甲申岁弋闯志》的朱**呀.这篇《甲申岁弋闯志》,自 从被史学研究工作者童恩翼同志称之为"天壤遗文"、"宝贵文献",予以 制版发表以后,已引起史学界广泛的注目.但奇怪的是它的"发现"者却很 不重视这一"宝贵文献",竟至在自己写的谈李自成死难真相的文章中很少 提到它呢?为了弄清事实,且让我们把童恩翼同志于 1982 年1期的 《武汉师 范学院学报》公布的朱交出的所谓《甲申岁弋闯志》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自成)仓促退武昌,未几南奔,流占九江,图金陵未进,折洞庭、 倍道宁洲,径取横路,与部分兵,各自率一股,谋占九宫,湘勇合剿, 遁李家铺饮马, 清军突至遭遇, 从者败亡, 单骑脱突……误走葫芦造…… 时源口寨勇程九百闻,遂领寨勇剿至牛脊岭下,吾寨百余众亦放弩 铳,……须臾夺路,猝遭弩铳击毙……九百 其首,翌日有庄人怜者草 葬之…… 不言而喻,这个《弋闯志》和前引的朱文一对比,有极大的矛盾: 其一,朱文说:李自成是被清朝劲兵攻击,失败后才下山的,而且由 "直 捣中坚,入贼垒"等句,可证李自成曾在九宫山筑垒布阵,进行抗战.他是 失败后才带二十人突围,又会合了参将张双喜和亲兵五六人到小源堡的.而 《志》则说李自成只是"谋占九宫"但并未上九宫山,也未遇清的劲兵,只 是被乡勇(按《志》误为"湘勇")打败,才遁往李家铺的. 其二,朱文说自成被包围时带有二十人,又有参将及亲兵五六人追随; 而《志》则说李自成是"单骑脱突". 其三,朱文说程九百是土匪,而《志》则说程是源口寨首勇(按"土匪" 之称,显然不符合事实). 其四,《志》文说李自成是在朱万年的寨子前牺牲的.童恩翼同志从而 作了如下的描写: 此时……山里朱寨"百余众亦放弩铳相助.李自成在占绝对优质的 敌人的围攻之下惨烈牺牲,翌日有庄人怜者草葬之"(《弋闯志》)于 山里朱寨墙外,时在一六四五年五月二日(《李自成通山之死实地考察 记》,《武汉师范学院学报》1983 年3期). 其五,朱文说,李自成是与程九百搏斗时,程外甥用铁铲猛击其后脑勺 而死;但《志》则说是因为朱寨百余寨勇放弩铳,自成猝遭铳击毙,于是程 九百" 其首"的. 其六,朱文未说李自成死难的年、月、日,而《志》文则云:时为顺治 甲申五月癸未.童恩翼同志以为"甲申"系乙酉之误,而乙酉五月壬午朔故 以癸未为五月初二,因而断言自成死难于 1645 年5月2日.实则所谓 《弋闯 志》根本不可信也. 通过如上的对比,我们会得出什么结论呢? 其一,朱文有某些内容,尚属可信;而《志》则全系伪托. 其二,既然《弋闯志》已被原来的"发现者、珍藏者"自我否定,足见 我在《湖北通山李自成墓非伪托辨》一文(《求索》1982 年1期)中指出的 此《志》系伪作的判断,已得到充分证实. 至于朱文中所引"适李家铺饮马"及"翌日乡人怜者草葬之"二语,乃 当地民间传说,是我们 1977 年7月去通山调查时就听到了的.朱**原来未 看过历史文献,所以只能据当地传说,写入《弋闯志》中.但当地人是说李 自成并未上九宫山,他只是在九宫山麓之李家铺饮马,而朱文却把此一语移 来说明了自成在九宫山失败之后下山来饮马.如此张冠李戴,更可见他思路 是如何的混乱. 这里还要指出一点,朱文所谓李自成"设法冲过源口寨往牛岭方向上大 仰山,过余家巷到宁州,然后入平江、浏江"云云.这段话并未见于任何文 献,也非当地传说,又未见于《弋闯志》.它是从何处引来的呢?试一覆按 就知道这是从童恩翼文章中抄来的.童恩翼同志的《考察记》写道: 显然李自成是在富池口大溃败后,为了迷惑清军……自率一股人马 数不多的轻骑……趋九宫山下……打算翻……山抄近道先期进入赣西 宁州地区的. 这段话明是为《甲申岁弋闯志》中"折洞庭,倍道宁洲(按"洲"应作州) 径取横路,与部分兵,自率一股谋占九宫"云云作的注疏.但童同志如此苦 心孤诣地为《甲申岁弋闯志》弥缝补漏,是徒劳的.因为朱**在1977 年7月20 日交出的《乙酉岁弋闯志》明明写作: 武昌城陷,迫闯南奔,信道咸宁,与部分兵.闯自率一股,径取黄 沙、渡富水、走横石、谋占九宫…… 这段话基本与当地的传说一致,这也说明《弋闯志》是根据当地传说伪造的. 但是《甲申志》的写法为什么又不与此相同呢?这是因为我于 1977 年7月在通山当面驳了朱**,指出《清实录》明记大顺军是向九江方向进发, 李自成是由东下折而西上南行, 才死于九宫山的. 显然朱**知道他交出 《乙 酉志》已被看出漏洞,于是就在《甲申志》中改为"南奔,流占九江,图金 陵未逞,折洞庭,倍道宁州,径取横路,与部分兵,自率一股谋占九宫"了. 不难看出此《志》作者头脑十分冬烘,连九江在东,洞庭在西,都距离通山 很远这一点也不清楚.至于"倍道宁州"一语,明是说李自成曾经赶到宁州, 然后才由宁州到横石.其意谓李自成先占了宁州,然后才入通山境,其谬误 更为明显.正是这样一个连东南西北方位也搞不清楚的《甲申岁弋闯志》, 竟被我们的史学研究者称之为"宝贵文献",并且要根据它来确定李自成的 殉难月日,岂不太可怪了吗? 1985 年3月于湖北大学中文系 附记 已有湖南同志从抄写方式上看出《甲申岁犬闯志》系伪作.理由是:从 该影印件可见此文开头低了两格,这显然是"五四"以后的新式抄写法,民 国元年的人写文章,决不会如此抄写也.又我认为如系顺治初的人的原作, 其标题必为《殖闯贼志》,决不会写作"弋闯".朱**不会写"殪"字, 故而错用"弋"字代替.他心目中的李闯已不再是"流寇"、"元凶",因 此遂不敢以"贼"目之耳. 张国光 1996 年10 月28 日 节录湖南《求索》杂志 1985 年6期所刊张端洁先生文 持通山说的同志找到了一篇:"天壤遗文",即所谓《甲申弋闯志》. 它不仅制版附刊于童恩翼《李自成败亡及余部降清到联明新探》(《武汉师 院学报》1982 年第 1 期),而且《光明日报》报道了它被"发现"的消息, 姚雪垠在《文汇》月刊上发表文章也以此作为新证.值得指出的是,湖北大 学张国光虽然笃信通山之说,但他对这种以伪乱真的情况十分不满,特别在 石门会上作了说明和辨析.他以当事人的身份叙述道:1977 年第一次去通山 时,他看到当地民办小学教员朱某根据记忆录出的所谓由明末人撰写的关于 李自成死难经过的文章(油印件),题为《乙酉弋闯志》,其中谬误百出, 如说"吴三桂奉摄政王命,引先锋阿济格、多铎统尚可喜、孔有德部,分兵 进击西安"等,当即提出八点质询,朱某都无言以答.但质询时,张在未查 典籍的情况下,贸然说顺治二年乙酉,可能是顺治元年甲申之误.不料以后 朱某交出的所谓珍贵资料《甲申岁弋闯志》,内容通通按张的质询作了改定, 其中虽然也改正了一些史实和逻辑上的谬误,却将原来正确的年代"乙酉" 错误地改成了"甲申".这就是《甲申岁戈闯志》的炮制出笼经过,其实, 在此以前,包括张国光,已有好几位同志曾经指出其为伪作,不过因为通山 说者仍然据为宝贵文献和新证,张国光在会上的这番辨证就不是不必要的 了. 张国光,湖北大学中文系教授,湖北李自成研究会执行会长,中国农民战争史学会顾问.著有 《(水浒)与金圣叹研究》、《古典文学论争集》、《文史哲学新探》、《金圣叹学创论》等书,及 学术论文多篇. 文秉与李自成结局 裘实 杨业进《明末农民战争史重要史实探微》(下简称杨文),被湖南李自 成归宿研究会所编的《李自成禅隐夹山考实》一书收入.其论述硬伤较多, 如文秉死于吴易之难就是一例. 杨文说 《烈皇小识》作者文秉死于吴易之难,断定附在该书的何腾蛟 《逆 闯伏诛疏》(下简称何疏)"纯系伪造".治明清史者皆知,何疏是研究李 自成结局的重要史料,不可不辩明是非. 杨文唯一根据,是计六奇《明季南略》卷四载:"文秉,长洲诸生,相 国文震孟仲子.隐居山中,有告其与吴易通者,执至官.秉不辨,曰:'不 敢辱吾父,愿速死.'遂见杀."然与《明史》文震孟传"二子秉、乘.乘 遭国难,死于难'相抵牾.显然,"二子秉、乘"是以长幼为序,文秉是长 子,文乘是仲子;"乘遭国难,死于难"不是文秉,而是文乘死于难中.李 聿求《鲁之春秋》吴易传弥补《明史》记载之不足,云文乘为"震孟仲子", 清兵下江南时"隐居山中.居久之,或言与易通者,大吏伪为易书招乘,乘 欣然纳之.拘至询之,曰:'不敢辱吾父,愿速死',遂见杀."《明史》、 《鲁之春秋》记载有据,如文秉《甲乙事案》自序云:"予自遭仲氏之难, 列在官府者,幸荷宽政,而托在至诚者,反罹密网,孑然数口,屏迹深山, 吸风茹霜,莫可诉语.""仲氏之难",乃指其弟文乘死于吴易之难,亦告 示读者文秉在文乘死后"屏迹深山",足证计六奇记载舛谬, 《明史》、《鲁 之春秋》记载可靠.而杨文却以与史实相忤的材料,武断何疏"是别有用心 者塞进文秉书中"的所谓作伪说法,堪称是少见多怪,难以成立. 文秉在文乘死难后隐居不出,撰成《烈皇小识》、《先拨志始》、《甲 乙事案》、《定陵注略》等书,流传至今.《烈皇小识》从崇祯帝即位起叙 述,直至李自成破京师、崇祯帝煤山自缢,全书以李自成九宫山死难告终, 故书尾附何疏,浑然一体.诚如该书自序云"年来屏迹深山,间有客相过从, 询及旧事"、"又承同志或一人一事相示,因纂抄成册",这就是文秉抄录 何疏并附在书尾的背景.试问有何伪可造呢? 何疏作为史料,不同观点有不同评价是正常的,但不应有忤于史实.遗 憾的是,杨文没有辨别史料真伪,乘冠秉戴,将文乘死事误为文秉,从而得 出何疏"纯系伪造"的结论.如此捉襟见时之谈,除了说明作者学风的浮躁 外,又能说明什么呢? 沈万三与蓝玉党案 陈高华 明初巨富沈万三秀是个传奇人物.小说《金瓶梅》第33 回,潘金莲对陈 敬济说:"你还捣鬼?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树弯,人的名儿,树的影儿." 第72 回,潘金莲与孟玉楼说:"'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柳树,人的名儿,树 的影儿'.怎么不晓得?雪里埋死尸,自然消将出来".《金瓶梅》是明代 后期产生于山东的作品,书中一再提及沈万三的这段话,显然是当时流行的 民间谚语,可见沈万三在当时大江南北已是无人不晓的人物了. 作家余秋雨的名篇《江南小镇》①,对周庄的风物人情以及沈万三的事 迹作了生动的描写,引人遐思.沈万三当年的住宅("沈厅")至今仍存, 借人凭吊.但是,有关沈万三的记载,大多出于稗官野史,类多传闻之词. 陈学霖先生说:"沈万三亦是明初名人,但是生平事迹不详,流传的都是神 异的野史稗闻.万三原名沈富,又称三秀,是太祖朝传奇的苏浙富户,一说 是苏州吴县人,一说是浙江吴兴人".②可见这一传奇人物的生平,仍是未 解之迹.可幸的是,近年出版的《逆臣录》③,为我们了解真实的沈万三, 提供了很好的线索. 《逆臣录》5 卷,是朱元璋敕命翰林官员辑录的蓝玉党供状,研究蓝玉 党案的珍贵原始资料.该书第 5 卷收"豪民顾以成等"的供状,现转引顾以 成供状如下: 一名顾以成,即学文,系苏州府吴江县北周庄正粮长.状招:因见 凉国公总兵多有权势,不合要得投托门下.洪武二十五年十一月内,央 浼本官门馆先生王行引领,前到凉国公宅内,拜见蓝大舍之后,时常馈 送礼物及异样犀带,前去往来本府交结,多得意爱,洪武二十六年正月 内,有凉国公征进回还,是学文前去探望.本官正同王先生在耳房内说 话,言问:"这个是谁?"有先生禀说:"是小人乡人沈万三秀女婿." 本官见喜,赐与酒饭吃饮,分付常来这里说话.本月失记的日,又行前 到凉国公宅内,有本官对说: "顾粮长,我如今有件大勾当对你商量." 是学文言问."大人有甚分付?小人不敢不从."本官又说:"我亲家 靖宁侯为胡党事发,怕他招内有我名字,累了我.如今埋伏下人马要下 手,你那里有甚么人?教来我家有用."是学文不合依听,回对一般纳 粮副粮长金景并纳户朱胜安等说知前因,俱各喜允,前到本官宅内随从 谋逆.不期败露到官,取问罪犯. 按,从《逆臣录》记载可知,吴江粮长顾以成是蓝玉案的犯人之一,而 这个顾以成正是沈万三秀的女婿.王行向蓝玉介绍时,特别强调他是沈万三 秀的女婿,由此亦可见沈在当时的影响.《逆臣录》所载各犯罪状,大都是 牵强附会之词,实不足信.顾以成之所以被牵连入蓝党案,实际上是一起风 流事件引起的,民事纠纷发展成为政治事件.具体情况,在明代中期地方志 《弘治吴江志》卷12《杂记》中有详细的记载: 吴江有陈某者,同里镇人,洪武中为序班.一子,呆呆无取,妻梁 氏,国色也,且知书善吟.时沈万三家赘婿顾学文,同邑周庄人,知而 慕之.因充粮长,舟行往来,常泊其家河下,时或声妓豪饮,或乘凉浩 歌,或假道登厕,梁每窥视焉,顾乃厚赂恶少数人,诱其夫昼夜饮博, 计嘱卖婆持异样首饰往货于梁,梁虽酷爱而以无力偿价辞,卖婆曰: "不 必言价,顾官人只要娘子一首诗便了."梁问故,则示以顾意,谓少年 俊美,德性温良,娘子若肯相容,更有美于此者.梁笑而无言,竟以手 柬答之.顾即酬以诗章,遂成私约. 时序班有兄号陈缩头者知之,乃谕意稚子,日造其室嬉焉.顾适以 诗至,以松月图书署尾,梁览毕,撦成纸燃置灯檠下,随被稚子窃去. 缩头补辏成幅.封寄序班.序班沉思,以为辱及门户,且不足以致其死, 因循久之.乃洪武二十六年春,适梁国公蓝坐事在拿,序班从旁面奏: "臣本县二十九都正粮长顾学文出备钱粮,通蓝谋逆.咋听置谕,不出 城,见在勾栏某娼家宿歇."诏捕之,果于娼家获焉.连及其父常,弟 学礼、学敬,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父规、沈文矩、沈文衡、 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皆万三子孙.顾小指其仇殷子玉等七十 二家,其七十二家之中各互相扳指莫阿定、莫宴、张é、侍郎莫礼、员 外郎张瑾、主事李鼎、崔龄、徐衍等,不下干家.由此党祸大起,蔓延 天下,俱受极刑,至三十一年方息,梁亦被父逼令缢死焉. 《弘治吴江志》,莫旦纂.刊行于弘治元年(1488).莫旦是成化乙酉 (1465)举人.此书自序中称,早在天顺丁丑(1457)成书 10 卷,中举后再 加编辑,日积月累,成22 卷.蓝党案发生于洪武 26 年(1393),与此书初 稿成书相距不过五十余年,与此书正式刊行相距亦不到百年.从时间上看, 《弘治吴江志》无疑是明确记述沈万三事迹的较早文献之一.莫氏亦是吴江 大姓,洪武年间, "[莫]礼任户部侍郎,方有宠,又与沈万三诸大族通婚姻." "丙子年,坐蓝党,其祖(莫礼父——引者)与侍郎俱死于法,余谪戍幽闭, 一家无能免者"④.莫家与沈家同为吴江大姓,又结为婚姻,同遭蓝党之祸, 关系非同一般.莫旦称莫礼为"先恃郎",又称莫轮为"先伯祖"(见下), 莫轮是莫礼之侄,故莫旦应为莫礼四世孙.莫轮的兄弟莫辕在沈家"谪戍边" 之后,还曾设法"收养"沈文度(沈万三之孙或曾孙)之女于家,并为之婚 配.从时间上说,莫旦能够接触到亲身经历过蓝党案的人物;从身份上说, 莫旦完全有可能了解沈家的情况.因此,他在《弘治吴江志》中的记述,对 于研究沈家与蓝党案的关系,是极有价值的.况且,将他的记述与《逆臣录》 的记载,完全是可以相互印证补充的. 《弘治吴江志》传世甚少.台湾中央图书馆藏有初刻本,收入学生书局 印行的《中国史学丛书三编》内.上引顾以成案,在《嘉靖吴江县志》卷28 《丛谈志》中亦有记载,内容基本相同,但较简略,显然是根据《弘治志》 而加以删节的. 上引《弘治吴江志》记载说,陷害顾以成的陈某任序班.明初,序班是 殿延仪礼司的职事人员,掌殿廷行礼侍班、齐班、纠仪及传赞之事,从九品. 序班地位不高,但在殿廷行走,有可能接触到皇帝.蓝党案发生后,仪礼司 中亦有人受牵连⑤.在人人自危的情况下,陈某出来揭发顾以成,既可以泄 私愤,又可以此表白自己,与蓝党划清界限,正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上引《弘治吴江志》记载说,此案涉及顾、沈两家多人.其中顾常、顾 安保均有供词,收在《逆臣录》卷5.顾常是吴江县二十九都粮长,顾学文 的父亲.他们供词中涉及的有沈旺、沈德全、沈海、沈昌年、沈德嘉,都应 是沈万三的子孙.沈万三家就在二十九都(见下).顾安保"系顾常次男", 顾以成之弟,与顾常供词中的"次男顾学礼",应是一人.其供词说: 至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十三日,有表兄沈德全与家人倪原吉,沈子良 回家言说:"你兄顾以成在京,因见我家门馆王先生在蓝玉府内教书, 我与你兄央他引见,就送乌犀带一条与本官接受,赐与酒食.吃罢,言道:"你四分沈家是上等大户,我如今要行些寿,正要和你商议.你可 准备些粮米、银子、段正前来,我要赏人."又说:"见有钞一万五千 贯,你可就船顺便前去苏杭收买段子."各人依允,收讫在已. 顾安保与沈德全是表兄弟,而顾以成又是沈万三的女婿,可见顾、沈两 家,同住一处地方,世代姻亲,关系十分亲密."四分沈家"的"四分", 疑指当地沈氏有四房而言.顾、沈两家关系既然如此,顾氏出了事,沈氏首 在株连之列,这是很自然的事. 《逆臣录》卷5又有倪原吉供词,自称"系沈父矩家人",所供均为沈 父矩与蓝玉父子勾结的罪行.沈父矩应是沈万三的孙辈或曾孙辈.顾以成供 词中,只涉及顾沈两家关系;而在顾常、顾安保、倪原吉的供词中,浓家子 孙已成为蓝玉谋反的积极参与者了.值得注意的是,几起供词中都没有提到 沈万三有什么活动,很可能,此时他年事已高,支撑门户的事,改由子孙辈 承担了.但是,既沈氏家庭已卷入蓝党案,沈万三逃脱不了抄家灭门的下场. 《弘治吴江志》卷7《居第》又载:"沈万三秀宅,在二十九都周在之 上.万三长洲人,富甲江南,名闻天下,田宅跨于各邑,故吴江有是宅也. 洪武末年,坐蓝党籍没家产,父子兄弟俱坐极刑而死.今六世孙洪字雄仲, 仍居旧址,工书法,士林重之."这段文字下注. "万三曾孙女归先伯祖轮, 而先侍郎之女又归其六世孙宴.洪武二十三年,先侍郎赐告归省,乃过访焉. 其家屏去金银器皿,以刻丝作铺筵,设紫定器十二卓,每卓设羊脂玉二枚, 长尺余,阔寸许,中有沟道,所以置筋,否则筋污刻丝作故也.行酒用白玛 瑙盘,其斑纹乃紫葡萄一枝,五猿采之,谓之五猿争果,以为至宝.其赘婿 顾学文设宣和定器十二卓,每汤一套则酒七行,每一行易一宝杯.两家僮仆 皆衣青罗里翣,其他珍异肴果不言可知.乌乎!一钗七十万钱,前辈以为妖 物,与祸相随,今观沈氏之富,岂止一钡七十万而已哉,其受祸宜也".此 条显然出于纂者莫旦手笔,所述亦较可信.总之,沈氏豪富,为世人所侧目. 朱元璋制造蓝党案,其用意主要是铲除飞扬跋扈的元功宿将,同时也乘机打 击江南豪族的势力.江南特别是浙西一带的豪门富户,与张士诚关系密切, 朱元璋一直心怀疑虑,曾将他们大批迁谪凤阳,此时又利用蓝党案,株连蔓 延,加以清洗.《逆臣录》卷5涉及的吴江粮长,"豪户"、"豪民"即有 四十余人之多,《弘治吴江志》则云"不下千家",这一打击是十分沉重的. 苏州一带许多"豪户"从此和沈家一起没落了.沈万三的六世孙在弘治初年 能够"仍居旧址",应是遇赦放回的,但他已厕身"士林",改换门庭,不 再经商了. 上面所述,说明了沈万三确是明初吴江的豪富,其家族因受蓝玉党案牵 连而毁灭.至于沈万三的其他事迹,如致富的原因,平日的活动,仍是不清 楚的,希望能有新的可靠的资料发现.顺便可以提及的是,论述沈万三者, 常以《明史》卷113《后妃传》为据:"吴兴富民沈秀者,助筑都城三之一, 又请犒军,帝怒曰:'区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后(太祖马皇后— —引者)谏曰:'妾闻法者诛不法也,非以诛不祥.民富敌国,民自不祥, 不祥之民,天将灾之,陛下何诛焉'.乃释秀,戍云南".马皇后死于洪武 十五年(1382 年),而蓝玉案发生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 年),相隔十余年. 因此,上述《明史》记载,显然是不可靠的.有的论者以为沈万三经营海外 贸易致富,恐怕也是值得怀疑的.元、明之际,社会动荡,兵乱频仍,大规 模海外贸易很难进行.入明以后,朱元璋很快便实行禁海政策,不许百姓出 海贸易,走私是海外贸易的唯一途径.沈万三所居周庄,位于长江口内,离 海甚远要想出海走私,很容易被发现捕捉.因此,沈万三经营海外贸易之说, 揆之当时情况,是讲不通的.还可以提到的是,《逆臣录》指责沈、顾等参 与蓝党叛乱,显然是冤案,但这并不是说沈、顾等江南大姓与蓝玉毫无关系. 这些大姓为了求得政治上的庇护,奔走于权臣门下,完全是可能的.也许, 正因为平时与蓝玉一类权臣有所往来,才引起朱元璋的猜忌,并将他们一网 打尽. 注释①此篇收于《文化苦旅》一书内. ②《明北京城建造传说故事索隐》,《庆祝王锺翰先生八十寿辰学术论 文集》,第465—466 页,1993 年. ③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 年. ④《弘治吴江志》卷9.《乡贤·莫辕》. ⑤《逆臣录》卷5,《达达指挥乃儿不花等》. 论明初议礼 罗仲辉 明太祖在登极前后,曾征召数十位在野儒士进京,会同朝中儒臣考礼、 议礼,修纂了被称之为"一代皇皇巨典"的《大明集礼》,为恢复明朝初期 的封建秩序和巩固明朗的封建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议礼、修礼的过程中, 明太祖竭尽全力对于天下在野士人进行笼络、收买,销靡其对明朝政权的抵 触和敌视,使其中多数人参予明朝的政权建设,达到了"征辟四方,宿儒群 集阙下,随其所长而用之"的目的. 一据《明实录》记载,洪武二年(1369)八月,明太祖以"国家创业之初, 礼制未备"为由,敕中书省传令全国各地举荐"素志高洁、博通古今、练达 时宜之士年四十以上者,礼送至京,参考古今制度以定一代之典".于是, "儒士徐一夔、梁寅、刘于、周子谅、胡行简、刘余弼、董彝、蔡深、滕公 琰至京"入局参修礼书①.当时恰逢《元史》馆第一次散局,被征入史局的 新淦名儒曾鲁"将乞身还山",在宋濂等人的举荐下,明太祖"因命与诸儒 同纂修"礼书②.到洪武三年(1370)九月,礼书修成,明太祖赐名曰《大 明集礼》.同时,"授曾鲁、徐一夔、周子谅、董彝以官,惟梁寅等六人以 疾赐还乡里,俱赏赐有差"③.据此,这部包括吉、嘉、宾、军、凶五种礼 仪,共分 50 卷、26 子目的"一代皇皇巨典",似乎由梁寅、曾鲁等十名儒 士用一年时间就修成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朱元璋虽然"以游丐起事,目不知书"④,但在参加起义军并独树一帜 以后,曾认真总结元朝政权倾覆的原因,其中一条就是元朝统治者缺少严格 的礼仪制度,致使"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使 天下骚动".就连郭子兴等各股起义军队伍的先后失败,朱远璋也认为是由 于"皆无礼法,恣情任私,纵为暴乱,由不知驭下之道,是以卒至于亡"⑤. 他认为,若想推翻元室,建立起稳固的新政权,就必须有详备、严格的礼仪 制度.因而,当群雄割据、干戈扰攘之际,他就做好了制定礼仪制度的思想 准备.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正月,朱元璋初登吴王位,便立即告谕群臣: "礼法,国之纪纲.礼法立则民志定、上下安.建国之初,此为先务."⑥ 但当时朱元璋的淮右集团正处于陈友谅、张士诚的左右夹击之中,东征西讨, 无暇顾及议定礼仪.到了吴元年(1367),陈友谅集团彻底覆灭,困守于苏、 杭、嘉、湖地区的张士诚已力渐不支.朱元璋在即将统一江南半壁时,一边 准备北代中原彻底推翻元朝政权,一边做着正式登极称帝的各种准备. 为了标榜自己"奉天承运"、"顺天应民",宣扬朱明王朝"天命所归" 的正统地位,朱元璋称帝改元必须举行隆重的登极大典,还要祭告天地山川、 追封祖先、册封皇后及太子、分封开国功臣、派遣使臣告谕邻邦,等等.这 些活动都必须按照严格的礼仪程序一丝不苟地举行.因此,议定礼仪就成了 朱元璋登极前后的当务之急.同年五月,设置翰林院.同时命令朝中儒臣依 照儒家经典,参考唐宋诸代的有关典制,根据元明之际的时代特点,讨论拟 定明朝的礼仪制度.并命翰林学士陶安充任议礼总裁官,自此便拉开了明初 议礼的序幕. 由吴元年(1367)五月到太祖登极为议礼的第一阶段.这时期由礼曹主 事崔亮与翰林学士陶安等"援引故实",参照唐宋以来历代典制议定了登极 礼、追赠祖先尊号徽号礼、册封皇后太子礼及大宴群臣礼等.这几项礼仪于 吴元年(1367)十二月由中书省臣李善长进呈朱元璋,以备太祖登极大典之 急需.从太祖登极到洪武二年(1369)八月诏开礼局为议礼的第二阶段.由 《明史》及《明会典》等历史文献可以看出,明代礼仪制度绝大多数议定于 这一时期.明太祖对议礼十分重视,登极前后曾多次下令催促儒臣议定礼仪 制度.其原因一是强调改朝换代,清除元朝统治的影响,整饬社会风气,敦 促教化.洪武元年(1368)有朝臣进言"京师人民循习旧俗,凡有丧葬、设宴、会亲友、作乐娱尸、竟无哀戚之情,甚非所以为治.乞禁止以厚风化" ⑦.当时,京师内外百姓日常生活中多沿用元蒙旧习,明太祖下令禁止.同 时谕令礼部官员:"尔札部斟酌先王之典,复中国旧(习)."⑧元蒙习俗 基于游牧民族的淳朴率直,嫁娶丧葬、饮食起居及亲友交接,往往因礼仪简 略、姿情任真,缺乏严格的等级伦序和礼仪章程,与明朝统治者所推崇的理 学教义多有不合.消除元代旧习,强调封建等级制度,是明太祖制定礼仪制 度的第一个用意.再一个用意是尽快恢复由于元末农民战争而被削弱的封建 秩序,强化朱明王朝的统治地位.明太祖认为,要使天下民众名安其位,各 守期序,各尽其职, 仅靠严刑峻法是不够的, 必须辅以礼仪教化. 即所谓 "刑、 政二者不过辅礼乐为治耳,苟徒务刑改,虽有威严之政,必无和平之风.故 礼乐者治平之膏粱也"⑨.当天下平定之后,作为最高统治者,必然要尽快 把全国臣民的思想言行规范在严格的礼仪制度之下,使之接受新政权统治者 的控制.因此,议定礼仪就成了朱元璋登极之初的一件头等大事. 明太祖登极后一年之内,曾数次诏令朝臣议定各项礼仪.仅见于《明太 祖实录》的记载,元年(1368)闰七月,诏定军礼."命中书省会诸儒臣议 古者天子亲征、遣将、出师告庙、奏凯献俘,及论功行赏诸礼仪.历考旧章, 定为成法以进."⑩九月,定正旦朝贺之仪,又定中宫朝贺之仪.十一月二 十六日,议耕耤礼.二十七日,定皇后、太子妃嫔、百官命妇冠服之制.二 十九日,定太子及品官庶人冠礼.十二月初五日,"诏中书省会礼官定官民 丧服之制"(11)及"三师朝贺东宫仪"(12).初七日,诏令礼部及翰林 诸儒臣议定皇太子、亲王及士庶婚制(13).十七日,诏令礼部尚书崔亮等 议定中外官员亲属冠服之制,"凡内外官员父兄伯叔、子孙弟侄等所用冠服 均有定制,不得僭越"(14).二十三日,颁社稷坛之制.在明大祖的诏令 催促之下,当时朝中博通经史、谙习历代掌故的儒臣,如李善长、刘基、钱 用壬、崔亮、朱升、陶安、詹同等人,几乎都参加了议礼工作.其中崔亮出 力最多.崔亮于朱元璋称帝前任礼曹主事,"即位、大祀(15)诸礼皆其所 条画",再由陶安裁定后进呈朝廷.洪武元年(1368)月初一日丞相李善长 进呈朝廷的郊社宗庙礼即为崔亮所议定,太祖按此礼仪于是月初七日亲临宫 城西南社稷坛举行了祭礼大典.十二月,崔亮出任礼部尚书,"议上仁祖陵 曰英陵","又依《周礼》定五祀及四时荐新、裸礼、圭瓒、郁鬯之制", 以及旗纛祭祀礼仪、建制天天神祇坛."自郊庙祭祀外,朝贺山呼、百司笺 奏、上下冠服、殿上坐墩诸仪及大射军礼,皆亮所裁定"(16),"时礼制 草创,而亮引证考据多本经典" (17).洪武朝首任礼部尚书钱用壬,除"与 陶安等协议郊庙、社稷诸礼"外,又援引汉魏以来典制议定了释奠、耕耤礼. 在洪武元年(1368)十二月致仕离朝前,曾奉诏与其他儒臣议定了乘舆以下 冠服诸式,对名种仪注、祭祀、宴享诸礼仪,引经据典,考证颇为详确.此外,翰林学士朱升议定了宗庙时享、斋戒之礼,刘基议定了百官朝会礼,詹 同议定了裕禘礼. 综上所述,明初的议礼工作到洪武二年(1369)八月诏开礼局前已由朝 中儒臣基本完成.清代学者总结明初议礼时指出,"大祀专用(陶)安议, 其余参汇众说,从其所长.袷禘用詹同,时享用朱升,释奠、耕耤用钱用壬, 五祀用崔亮,朝会用刘基,祝祭用魏观,军礼用陶凯.皆能援据经义,酌古 准今,郁然成一代休明之治"(18).这就是说,"郁然成一代休明之治" 的明朝礼仪制度,主要是由陶安、崔亮等开国儒臣"援据经义,酌古准今" 议定完成的. 有一点值得注意,在明朝开国儒臣中,宋濂以学识赡博、熟知历代朝章 国故而蜚声中外.但在诏开礼局前的议礼活动中,却不见其有一言进献朝廷. 宋濂不仅是元明之际朱学的重要代表,更是明代朱学统治地位的主要奠基 人.他的学术"受之其乡黄文献公(溍)、柳文肃公(贯)、渊源先生吴莱、 凝熙先生闻人梦吉."而这四人的学术,并出自何基、金履祥之传递,"上 溯勉斋(黄干),以为徽公(朱熹)之世嫡"(19).更兼其文章、诗作为 世人"籍籍咸称",被当时学者称之为"一代宗工".又因其在朝中"处事 诚谨,随事纳忠",深受明太祖的眷顾.因而,参加议定礼仪制度,并领衔 主修《大明集礼》,宋濂当是最合适的人选.《实录》载,吴元年(1367) 五月朱元璋下令儒臣议礼时, "以宋濂方家居, 乃令陶安充议礼总裁官" (20) . 看来朱元璋在选派议礼总裁官时,首先考虑到了宋濂,只是因其不在朝中而 不得已由陶安充任.文献记载,濂于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月乞请归省金 华家中,朱元璋"赐金币遣之"(21).乞归的原因是有病,朱元璋准其回 乡"燮治".归家后一年左右,恰逢其父亲去世,便在家中守孝.直到洪武 二年(1369)月明太祖诏令开局修纂《元史》时,"时宋濂方服阕,召还京 师",与王祎一起充任史馆总裁(22).这就是说,宋濂自元至正二十五年 (1365)月到洪武二年(1369)月之间家居养病、守孝,不在朝中.被召还 京师时,议礼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所以,他对礼仪制度的议定也就"默无一 言"了. 二 洪武二年(1369)八月,《元史》馆散馆.是月二十八日(23),就在 史馆原址南京天界寺内诏开礼局(24).关于应召入局的儒士,各种文献虽 有不少记载,但彼此歧异,我们不能不稍作考证. 《实录》载,洪武三年(1370)九月,礼书修竣,"授曾鲁、徐一夔、 周子谅、董彝以官,惟梁寅等六人以疾赐还乡里"(25),说明入局修纂礼 书共有十人.这十人据《实录》所载是徐一夔、梁寅、刘于、周子谅、胡行 简、刘宗弼、董彝、蔡深、滕公琰和曾鲁(26).而《明史》所载,先是"徐 一夔、梁寅、周子谅、胡行简、刘宗弼、董彝、蔡深、滕公琰至京,同修礼 书"(27).继而又是"(徐)一夔及儒士梁寅、刘于、曾鲁、周子谅、胡 行简、刘宗弼、董彝、蔡深、滕公琰并与焉"(28).前后不一,自相矛盾. 其他史料所记,又多语焉不详. 经过考证,我们发现入局者还有徐尊生和宋讷,而刘于和刘宗弼二人并 来入局. 徐尊生,字大年,淳安人,以理学闻名,"载籍兼该而辞藻丰缛,有声 于浙河东西".据宋濂、高启等人记载,徐尊生于洪武二年(1369)月被召 至京参修《元史》,八月"书成上进,诏择纂修之士官之",徐尊生以年老 辞官不受,要求还乡.经好友宋濂挽留并奏请太祖,又被召入礼局参修礼书. "未几,其书又成,先生固申前请.大臣知其声,不欲烦以事,乃命有司具 礼传送以归其乡,都之大夫士相与祖饯幕府门外"(29).宋、高二人与徐 尊生曾同在史局与修《元史》,且情谊深厚,二人所记应该无误.宋讷,字 仲敏,滑县人,以经学和诗文闻名于时.《明史》、《明通鉴》及《南雍志》 等多种史料均记载其被召入礼局参修礼书,"事竣不仕而归". 刘于,字允慕,江西永丰人.自幼渊敏嗜学,深得大儒虞集之器重.元 末出任泰和州学正, 元亡前归隐. 据宋濂为其所撰墓志铭载, 洪武元年 (1368) 刘于被征召至京参与考证历代礼制,太祖欲援以官职,刘于"以疾辞". "越 三年溶至",洪武四年(1371)月再次被召至京,得到明太祖两次召见,曾 向太祖"敷绎圣贤经传".太祖"欲授以州邑之职",刘于以"犬马之齿既 衰,颠毛种种,自度不能有所为",坚辞不受.其实,刘子当时只有 54 岁, 所谓年高体衰不过是个借口,真正原因是不愿出仕朱明王朝.太祖不好强迫, 只好"放之还山".次年三月,刘于病逝于永丰家中(30).宋濂与刘于交 情较厚,所写墓志铭当不会错.据此可知,入明以后刘于两次被召至京,一 次在礼局开设之前,一次在散局之后,虽曾参与考礼、议礼,但并未入局与 修礼书. 刘宗弼,字丞直,江西赣县人.弱冠即有文名,"学赡而文雄",至正 间进士.陈友谅集团覆灭以后,南昌、九江等地尽归朱元璋所有,刘宗弼等 江西儒士被陆续征召至金陵.至正二十六年(1366)春,朱元璋初见刘宗弼, "奇其才识,即除国子博士".吴元年(1367)秋,升国子司业.洪武二年 (1369),"拜浙江道按察司佥事.时方国珍初降,人情汹汹.丞直按部, 惩其尤梗法者,一道肃清"(31).当时,"承元乱后,国法严重.丞直按 浙三年,遂以疾乞归",隐居家中,"竟以寿终"(32).据此,当礼局开 设之前,至迟在开设之初,刘宗弼已离京出任地方官职.三年后,即洪武五 年(1372)辞官归隐.可见其不可能入局与修礼书.但是,文献又记载"先 是丞直与刘秩、熊鼎、朱梦炎皆出江西,以文学知名当世,且气谊相许". 太祖即位前征召各地儒士进京议定即位、郊祀诸礼, "丞直与秩辈皆与焉". 这就是说,吴元年(1367)刘宗弼任职于国子监时,曾与江西名儒刘秩、熊鼎、朱梦炎等人协助朝臣陶安等讨论、议定过即位礼和郊祀礼.到礼局开设 时,刘宗弼已改授地方官职离开京城了.再者,明太祖诏开礼局的用意,与 半年前诏开史馆一样,利用修纂招徕"山林隐逸"出仕朱明政权(33).为 了造成一种在野士人竞相出山服务于明朝政权的气象,明太祖在诏开史馆时 曾下令"凡文儒之在官者勿与于是"(34),诏开礼局时又令"遍征在野道 德文章之士"参修礼书(35).因而,凡已出仕明朝的儒士可在局外参与考 礼、议礼,而入局修礼者必须是未出仕的在野之人.刘宗弼于至正二十六年 (1366)就已归附朱元璋,并被授以官职,至礼局开设时早已不再是在野之 人,而是朝廷命官,当然也就不可能入局了. 这就是说,入局的十位儒士,曾鲁、徐一夔、周子谅、董彝四人接受了 官职,梁寅、胡行简、蔡深、滕公琰、徐尊生和宋讷等六人 "以疾赐还乡里".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这十位儒士在礼局内究竟议定了哪些礼仪,史无记 载,在这些人的私人文集中也无记录.据《明会典》等文献所载,明代礼仪 制度除少量补议、修改于永乐、嘉靖等朝外,绝大多数议定于洪武一朝,计 一百多条.而洪武三年(1370)议定只有十多条.假如这十多条全由礼局诸 儒所议定,也仅占洪武朝所定十分之一左右.可见礼局诸人在一年多的时间 里只是对陶安、崔亮等朝臣所议定的礼仪作少许补充,然后厘分附丽,编纂 成书.史料载,当时礼局诸儒讨论礼制时"有如聚讼.(曾)鲁当群言沸腾 之中,扬言曰某礼宜据某书则是,从某说则非.有不服者争相辩诘,乃历举 传记答之,各心醉而去"(36).这段文字虽意在喧染、夸大曾鲁的渊博和 雄辩,但也让人了解到礼局诸儒的主要任务是从儒家经典和历代典故中为开 国儒臣们所议定的明朝礼制寻找理论依据和历史借鉴.从学术水平上看,礼 局诸儒中的绝大多数人无法与陶安、朱升、詹同、刘基等人相提并论.从政 治地位上看,这些白衣入局的"山林隐逸"也不可能与开国儒臣们相匹比. 因此,他们对开国儒臣们议定的礼制不可能轻喙一词.更何况这些人在思想 上对朱明政权尚存不同程度的疑虑和抵触情绪.所以,礼局内议定礼仪数量 不多是情理中事. 以议礼为由征召进京的儒士远不止这十人.有的史料记载,应召至京议 礼的儒士"凡十八人"(37).其实先后被召进京参与议礼、考礼和修纂礼 书者, 至少在三十人以上. "自吴元年至洪武三年, 无岁不召诸儒考礼" (38) , 来自江西的有刘永之(39)、陈谟、熊鼎、刘秩、朱梦炎、刘宗弼、刘于、 梁寅、周子谅、胡行简、滕公琰、蔡深和曾鲁.来自三吴和浙东地区的有钱 宰、唐肃、刘俨、陈世昌、钱逵(40)、周南老(41)、张翨(42)、杨维 祯和舒征士(43).来自金华地区的有鲁渊(44)、徐尊生和朱右.此外还 有江阴张宣、龙溪林弼、滑县宋讷,以及地籍不详的王锜和董彝等. 这三十多儒士,有一半以上来自江西和金华地区,有近三分之一来自三 吴和浙东地区. 朱元璋"当于戈扰攘之时,所至征召诸儒,讲论道德,修明治术,兴起 教化,唤乎成一代之宏规"(45).他明白,若要建立并巩固自己的封建政 权,除了强大的武装力量以外,还须"修明治术,兴起教化",用儒家思想 制定礼仪制度,使之成为维护封建秩序、巩固君主专制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 对全国臣民的思想言行进行有效的控制. 自南宋以来,朱学兴起,并逐渐在学术界占据了统治地位.浙江的金华 地区,经过何基、金履祥、许谦、吴莱、柳贯等人的传播和发展,到了元明 之际已成为朱学思想传播的中心.在江西,经南宋的饶鲁和元代的吴澄、虞 集和黄泽等人的大力传播,朱学也得到蓬勃发展.从南宋晚期到元末,饶、 吴等人以接续朱学道统为已任. 他们当中许多人一生 "不事科举, 一意经学" , 有的虽曾踏人仕途,但并不热衷于官场, 多半时间 "僻居乡陋, 孜孜于理学" . 尤其是元末政治黑暗、社会动荡,知识分子鉴于仕途凶险,遂埋头治学,更 促进了理学的发展.到了明初,金华、徽州、江西等地出现了一大批卓有成 就的理学家.明太祖征召这些人参与议礼,不仅表示对理学的推崇,使之成 为显学,同时也可使理学思相渗透到各项礼仪制度之中,以期达到"讲道道 德,兴起教化"的目的.这就是明太祖大量征召金华、江西儒士进京参与考 礼、议礼的主要原因. 如果说征召金华、江西知识分子参与议礼是基于政治上的笼络和学术上 的推崇双重目的,那么征召三吴和浙东地区知识分子参与议礼则主要是侧重 于政治上的需要. 明太祖把开局修纂作为"牢笼群士的手段"(46).元明之际,三吴和 浙东地区的文人论经学造诣虽不如金华、徽州、江西等地儒士深厚,但却多 以诗辞文章见长,且在全国享有很高的声誉.其中有些人在元末群雄割据时 曾出仕张士诚, 对朱元璋的淮右集团抵触情绪较大. 朱元璋利用江东文人 "以 文墨相尚"的特点,以开局修纂作为拉拢、羁縻的手段,意图逐渐销靡其对 自己的抵触和敌视,培养他们对明朝政权的思想感情.尤其是对名望高、影 响大的文士,朱元璋以极大的虚心和耐心进行笼络和收买.山阴名儒杨维祯, 元泰定四年(1327)进士,曾任天台县尹、江西儒学提举.因避兵乱徒居钱 塘、松江等地.他于文学、史学、诗辞均有较深的造诣.所作史论 《正统辨》, 被明人誉为"万世公论"(47).所作诗"隐然有旷世金石声,又时出龙鬼 蛇神,以眩一世之耳目",被时人称之为"铁崖体"(48).他"狷直忤物" 名满三吴,"虽武夫悍卒,识与不识,皆知得其文为重"(49),"海内荐 绅大夫与东南才俊之士,造门纳履无虚日",许多文士拜倒其门下.在东南 地区的士绅阶层中,杨维祯的依违顾盼,具有极大的影响.因而,他自然成 了明太祖重点笼络、争取的对象.洪武二年(1369)礼局初开时,杨维祯已 经73 岁.太祖派遣翰林詹同"奉币诣门",殷勤召请其进京参与修纂礼书. 但杨维祯回答说老妇行将就木不忍再嫁,以元朝遗臣自居,拒绝为明朝服务. 次年,明太祖再次派人相召,他竟以蹈海自杀相抗.对此,明太祖再次让步, 答应不"强其所不能",准其"不受君王五色诏",不以臣子的身份接受征 召,而是以客人的身份接受邀请.杨维祯不好再拒绝,只好启程进京.但在 礼局内仅居留 110 天,"所纂叙例略定,即乞骸骨".既然不能强迫他出仕 新政权,明太祖就干脆送个人情,"成其志,仍给安车还山".本来,明太 祖以议礼、修礼为名征召开下诸儒,意在扩大朱明政权在士夫缙绅中的影响, 争取在野士绅对明王朝的承认与支持,而杨维侦已年近 75 岁,已不能指望他 担任官职有所作为,只要他进入礼局作出一个与朱明政权"合作"的姿态, 其影响也就足够了.所以,当他坐着明大祖赏赐的安车离京时,"史馆胄监 之士祖帐西门外",又是把盏饯行,又是赋诗相赠,场面煞是热闹.恃才傲 物的杨维祯被朱元璋君臣捧碍飘飘然时,大约没有想到,真正获得最大收益 的是明太祖而不是他杨维祯.因为这样做的直接效果固然显示了杨维祯的所 谓"气节",但更使明太祖为天下士人树立起一个思贤若渴、屈己待人、恢 廓宏度的"圣主"形象,其社会效益远比一个行将就木的"老文学"接受一 官半职要大得多. 三 应召进京参与议礼、修纂礼书的儒士,到洪武三年(1370)九月礼局解 散时,已有二分之一接受明朝的官职,参加了朱明政权. 江西名儒刘宗弼、刘秩、熊鼎和朱梦炎四人以议礼为由召至京师以后, 尚未参与议礼就先授以官职.刘宗弼被授以国子博士,寻升司业.刘秩于 "吴 元年授典签,寻除检阅,出为徐州同知"(50).熊鼎先授以德清县丞,又 召回京师参与议礼,除中书考功博士,迁起居注(51).朱梦炎初授国子博 士,迁翰林修撰,参与议礼."未几,补浙江按察司经历.洪武二年转山西 行省员外郎,召入为礼部员外郎.寻陟礼部侍郎、本部尚书"(52).山阴 唐肃,"通经史,兼子史百家,为文简法雅奥",与上虞名儒谢肃齐名,时称"会稽二肃"(53).元末依附张士诚,任杭州黄冈书院山长,迁嘉兴路 儒学学正.吴元年(1367)张氏败亡,唐肃"例起赴南京"归降朱元璋.但 未及授职就丁优回家,洪武三年(1370)春守孝期满,"用近臣荐,召至京 师"参与议礼,是年夏"擢应奉翰林文学承事郎兼国史编修"(54).龙溪 林弼,以理学闻名,元末任漳州路知事.洪武元年(1368)应召入京议礼, 三年(1370)四月授吏部主事,奉诏出使安南,归国后改丰城知县(55). 钱塘陈世昌,元末任翰林院编修.明初以议礼征召进京,授太常博士(56). 钱塘刘俨,以议礼被召进京,"授广东市舶司令,之官未几而卒"(57). 江阴名儒张宣,以考礼征召,洪武三年(1370)诏开史局时,入局参修《元史》.史成,授翰林院编修(58). 除上述诸人外,还有礼局中曾鲁等四人.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实录》 所载《大明集礼》修成后明太祖"授曾鲁、徐一夔、周子谅、董彝以官", 这段记载极不准确.曾鲁入局仅四个月,即洪武二年(1369)十二月就被授 以礼部主事(57),而不是在礼书修成之后.董彝授何官职,史载不详.周 子谅于洪武四年(1371)首开科举时考中进士,授工部主事(60).至于礼 局解散时是否授官、以及授何官职,文献缺征.徐一夔,据清人朱彝尊记载, 洪武二年(1368)八月被召入礼局,"草创既就而还",仅参与草拟礼书体 例与提纲就回家了.所以洪武三年(1370)二月第二次诏开史局续修《元史》 时,总裁王祎曾举荐其进京修史,徐氏作书谢绝,并不顾"有司见逼",拒 不就道.直到洪武五年(1372)才"试职杭州府儒学教授,六年复就职.命编《日历》成,得实授官"(61).官修《明史》载,徐一夔"用荐署杭州 教授,召修《大明日历》.书成,将授翰林院官,以足疾辞"(62).印证 上述史料就会发现,徐一夔虽曾入局修礼,但为时甚短就离京回家了.散局 时并未授官.或欲授官而坚辞.直到洪武五年(1372)因朝臣举荐而代理杭 州府儒学教授.凭徐一夔的学识及名望.任一府学教授当会绰绰有余.所谓 "试职"、"署理",大约是徐氏本人不愿出任官职碍于举荐者的情面及太 祖的厚意,才不得不挂名代理,而且一年之后才到廷.不久又被召进京参修 《大明日历》,书成之后朝廷欲授以翰林院官,徐一羹以足疾坚辞不受,归 隐乡里.这样说来,徐一夔两次应召参修《集礼》和《日历》,均以白衣人 局,且从未正式接受明朝的官职,以故元遗臣终老.因此,《实录》载其因 参修礼书而"授以官"是不确切的. 议礼、修礼结束, 有近一半左右的应召儒士拒不接受官职, "坚辞还山" . 这对明朝政权确实有些不恭,但明太祖并未加以罪.朱元璋基于对当时国内 政治形势的正确分析和对知识分子思想感情的充分理解,表现出了一位杰出 政治家所应有的宽宏大度.他清楚,思想感情的转变要有一个比较缓慢的过 程,必须假以时日,不可能一蹦而就.尤其是朱明政权刚刚建立二、三年, 元朝政权的残余势力尚未消灭,因为战乱而遭到严重冲击的封建统治秩序尚 未得到完全恢复,在这种形势下,要求广大知识分子立即转变其对旧政权的 依恋、对新政权的疑虑、观望及抵触的思想情绪,是不现实的.所以明太祖 对应召诸儒的态度十分宽容,不论是否愿意出仕明朝,均尊重其本人意见. 愿意参加明朝政权的,"随其所长而用之",授以适当官职."坚辞还山" 的,礼送还乡,绝无强迫之举.朱元璋的这种做法,受到了朝野士人的欢迎, 为天下在野儒士留下了宽厚长者的好印象,也为进一步的拉拢和收买打下了 基础. 洪武六年(1373)九月,明太祖诏令修纂《大明日历》.自朱元璋"起 兵临濠,至即位六年癸丑冬十二月,凡征伐次第、礼乐沿革、刑政设施、群 臣功过、四夷朝贡之类,莫不具载"(63).如果说在野诸儒应召议礼主要 意图是恢复和巩固封建秩序,那么编纂《日历》则是进一步歌颂朱元璋翦灭 群雄、推翻元室、建立明朝政权的"丰功伟绩"了.在野儒士应召参修《大 明日历》,说明其思想感情有了一定程度的转变.次年(1374)五月,《日历》修成,参修者徐一夔以病辞归,朱右授翰林院编修.徐尊生虽以年老辞 归淳安,但不久又"又宋濂荐授翰林应奉文字,草制悉称旨.寻以老疾辞还" (64)."后十余年,大臣论荐复召入京","出为陕西教授,未行而卒" (65).徐尊生在十多年间反复四次被召进京,终于受到感化,由"坚辞还 山"到出仕明朝.虽然一次任职时间很短,一次因去世而未到任,但毕竟说 明其对明朝政权的态度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对于其余仍未出仕明朝的儒士,明太祖并未停止争取、拉拢的工作.会 稽钱宰"学有原本,在元末已称宿儒",明初征入京师议礼,不受官职,以 病辞归."洪武六年,授国子助教"(66).尽管他不久就"上疏乞归", 但毕竟接受了明朝政权的官职,说明其对朱明王朝的态度有了很大程度的改 变."二十三年(按:疑为'二十四年'之误)召为会试考官".二十七年 (1394)钱宰已近 60 岁,奉召"校书翰林",得到明太祖的常识, "每进见, 必赐侍食"."再三乞骸骨,加博士,赐敕致仕,遣行人护归"(67). 对于某些坚决不接受官职的名儒,明太祖虽不强迫他们接受官职,但却 屡次委派他们以白衣充任会试、乡试考官,为明朝政权选拔人材,使其间接 地参加朱明政权.如陈谟于洪武初征至京师议礼,"学士宋濂、待制王祎交 章请留为国子师,引疾归家,隐居教授"(68).后多次被朝廷委派为考官, 主持江浙等省乡试.刘于两至京师均不受职,固辞还乡.当科举制度恢复后, 他多次接受朝廷委派,"历考福建、广东二行省乡试,得士多人"(69). 由于明太祖不懈的努力,对知识分子的争取和笼络产生了预期的效果, 使绝大多数在野文人逐渐减轻甚至放弃了对明朝政权的疑虑和抵触,由甘当 遗民转而参加明朝政权.有的还为明朝统治的巩固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 的贡献.宋讷就是一个典型. 宋讷,滑县人.其父为元朝侍御史,"惕厉中外四十余年,五持宪节, 逮事七朝",死后"赠通奉大夫、江浙等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魏 国郡公,谥忠肃"(70).宋讷本人"濡染家教.动以矩彟,雅性持重,不 妄言笑.读书记问该博"(71).元至正间进士,曾任盐山县尹,元末因社 会动乱, 弃官归家, 虽隐居不出, 在中原地区却 "文名益昌" . 洪武二年 (1369) 被召到南京参修礼书,"事竣不仕归".五年(1372)秋,宋讷被明廷委派 以白衣充任北行省乡试考官.他借机望拜元朝故宫,"衋然伤之,作诗以寓 黍离之感".其中一首云:"清宁宫殿闭残花,尘世回头换物华.宝鼎百年 归汉室,锦帆千古似隋家.后宫鸾镜投江渚,北狩龙旗没塞沙.想见扶苏城 上月,照人清泪落胡笳."又一首云:"事事伤心乱若丝,宫前重咏黍离诗. 百年礼乐华夷主,一旦干戈丧乱师.凤诏用非麟阁老,雉门降是羽林儿.行 人莫上城楼望,惟有山河似旧时."(72)宋讷诗句凝重典雅,情感深沉, 在追述元朝统治者荒淫误国的同时,又抒发了亡国遗民的彻骨之痛.我们从 诗中可以看到宋讷对元朝政权的依依眷恋,也看到他对江山易主的无可奈 何. 但是,宗讷通过几年的认真观察,发现明朝统治者采取"宽慈爱民"的 措施,发展社会经济.又尊儒重教,"明纲纪,笃教化,劝风俗",逐步恢 复了封建统治秩序,使社会局势日渐稳定.因而,他的思想感情逐渐发生了 变化,对明朝政权由抵触变为服从,进而竭诚地为之服务.洪武十三年 (1380),由朝臣举荐,明太祖将宗讷"敕符召至京师",授以国子助教. 十五年(1382)超拜翰林学士,寻改文渊阁大学士,时宋讷已年逾七十.次 年又"转朝列大夫、国子监祭酒"(73). 元代统治者对学校教育不够重视,官办儒学有名无实.又由于元末战乱, 从国子监到各州府县学几乎全部瘫痪.朱元璋率兵渡江以后,所到之处祭拜 孔庙,兴办学校,改元集庆路儒学力国子学,选派教官,招收监生,采取一 系列措施恢复和发展教育.但当时的政治形势还不允许朱元璋把更多的精力 用到教育上,加上初期的教官对明朝政权心存疑虑,不能尽职,洪武初期的 国子监教学工作并没有步入正轨.文献记载,明初功臣子弟多入太学,这伙 人依仗权势不守监规,加之"中外岁贡生徒日伙","适选懦者掌之,师生 相奸,教尼不行".宋讷充任祭酒之后,决心改变这种混乱状况."请于上, 严立学规".宋讷本人"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暑,夜恒止学舍".有违犯监规 者,虽功臣子弟,也照样"朴罚",故"诸生皆知敬畏,肃然受教".在宋 讷的努力之下,终于使国子监的教学工作步入正轨,成为培养人材的重要基 地.宋讷对明朝政权的再一重要贡献是建议在西北边境地区屯田戍守.洪武 十八年(1385)二月,宋讷向明太祖上《安边策》,建议选派将帅,效法汉 代名将赵充国,在西北边境地区分屯戍守.平时耕种练兵,有警则以逸待劳 迎击来犯之敌.这样既节省内地转输粮饷之费,又免去军人往返奔波之苦. 明太祖对宋讷的建议十分欣赏, "遂令边军皆屯田, 且耕且守, 著为令" (74) . 宋讷对于明太祖的眷顾十分感激.在国子监的职守上十几年如一日,兢 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80 岁时死于祭酒任上,对明朝政权做到了"鞠躬 尽瘁". 明太祖将议礼作为一种笼络、收买的手段,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终 于使参加议礼的在野名儒有三分之二左右参加了明朝政权,这些风云一时的 理学家和文坛领袖,由拒绝出仕,经过"合作"终于被明太祖的"恢廓宏度" 所感召,放弃了故元遗民的立场,出仕明朝,其中有的人还为朱明政权的巩 固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对于朱元璋来说,这些在野名儒的出山入仕, 不仅仅扩大了明朝的官僚队伍,充实了各级统治机构,更大的意义还在于通 过这些缙绅阶层中的上层分子的归附,使朱元璋进一步获得了地主阶级的承 认与支持,扩大了朱明政权的社会基础.这说明明太祖知识分子政策的成功, 议礼工作发挥了巨大的政治作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注释 ①③⑨(13)(14)(20)(25)(26)(63)《明太祖实录》卷44、 56、162、37、23、56、44、89 ②(59)宋濂:《宋学士全集》卷18,《大明故中顺大夫礼部待郎曾公 神道碑》. ④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2,《太祖文义》. ⑤⑥(11)(21)《明通鉴》前编卷 3,前编卷 3,卷1,前编卷 3. ⑦《明太祖实录》卷34;《明史》卷60,《礼一四》. ⑧(41)《罪惟录》志卷 7,《礼志总论》;列传卷 7,《周南老》. ⑩《明太祖实录》卷33;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 (12)《国榷》卷3. (15)唐宋诸代以祭把圆丘、方泽、宗庙、社稷、朝日、夕月、先农为 大祀,而明初大祀只祭圆丘、方泽、宗庙、社稷,不含日、月及先农. (16)(27)(45)《明史》卷136,《崔亮》;卷47,《礼一》;卷282,《儒林一》. (17)雷礼: 《国朝献征录》卷33, 《奉议大夫礼部尚书藁城崔公亮传》. (18)《明夫》卷136 赞语;《罪惟录》志卷 7,《礼志总论》. (19)《宋元学案》卷82,《北山四先生学案》. (22)郑楷:《潜溪先生宋公行状》,《皇明名臣琬琰录》,卷8. (23)礼局开设的具体日期, 《明太祖实录》和《国榷》等只记 "是月", 不载具体日期.唯有《明通鉴》标明"庚寅",是为八月二十八日. (24)(38)(39)(54)(61)朱彝尊:《曝书亭集》卷64,《徐一 夔》;卷63,《唐肃》;卷64,《刘永之》. (28)(58)(62)(64)《明史》卷285,《文苑一》. (29)宋濂:《宋学士全集》卷8,《送徐大年还淳安序》:高启:《凫 藻集》卷2,《送徐先生还严陵序》;《乾隆淳安县志》卷10,《理学》. (30)(69)宋濂:《宋学士全集》卷21,《故泰和州学正刘府君墓志 铭》. (31)(48)(67)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甲集,《刘佥事丞直》; 甲前集,《铁崖先生杨维祯》;甲集,《钱博士宰》. (32)(73)(74)黄佐:《南雍志》卷21,《刘丞直》;卷19,《宋讷》. (33)见拙作《明初史馆和(元史)的修纂》,载《中国史研究》1991 年第 1 期. (34)赵汸: 《赵征君东山先生存稿》卷2, 《送操公琬先生还鄱阳序》. (35)谢肃:《密庵集》卷6,《送朱伯贤赴京考礼序》. (36)(71)过庭训:《明分省人物考》卷62,《曾鲁》;卷10,《宋讷》. (37)《明史》卷137,《宋讷》;《罪惟录》列传卷 8,《宋讷》;《明 通鉴》卷2. (40)张其淦:《元八百遗民诗咏》卷4,《钱伯行》. (42)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3,《张翨》;陈田:《明诗纪事》 甲签卷 14,《张翨》 (43)舒征士,不知其名.高启《高太史全集》卷12《送舒征士考礼毕 归四明》:"寄语关门吏,休轻尚布衣.叔孙聊应召,周党竟辞旧.赤日京 城远,苍烟梅树微.送君还自叹,老却故山薇."是以知舒征士为宁波人, 曾应召至京参与考礼,事毕归隐,未受官职. (44)张其淦:《元八百遗民诗咏》卷4,《鲁道源》;《嘉靖淳安县 志》卷9,《忠义》. (46)参见罗炳锦:《明太祖的文字统治术》,载《明史研究论丛》第2辑,台湾大立出版社 1984 年7月版. (47)叶盛:《水东日记》卷24,《正统辨》. (49)贝琼:《清江贝先生集》卷2,《铁崖先生传》. (50)《同治丰城县志》卷12,《仕绩》. (51) 《明史》卷289, 《忠义一》;廖道南: 《殿阁词林记》卷8, 《起 居注熊鼎》. (52)廖道南:《殿阁词林记》卷8,《修撰陟礼部尚书朱梦炎》. (53)苏伯衡:《翰林应奉唐君肃墓志铭》,附唐肃《丹崖集》卷末. (55)(56)陈田:《明诗纪事》甲签卷 14,《林弼》,《陈世昌》. (57)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甲前集,《刘司令俨》;朱彝尊: 《静 志居诗话》卷3,《刘俨》. (60)《光绪吉安府志》卷32,《文苑》. (65)《乾隆淳安县志》卷10,《理学》. (66)《四库全书总目》卷169,集部别集类,《临安集》提要. (68)沈佳:《明儒言行录》卷1,《陈谟海桑先生》. (70)刘三吾:《坦斋刘先生文集》卷2,《国子祭酒宋先生墓志铭》. (72)宋讷:《西隐集》卷3,《壬子秋过故宫十九首》. 罗仲辉,河北人,1943 年生.1981 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 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著作有专著《中国史学发展史》(尹达主编,负责撰写明代及清初的史学)、 《珠玑校筹二千年——中国古代印刷史》,论文《谈迁及其〈国榷〉》、《谈迁〈国榷〉散论》、《我 国史学中的爱国主义》、《民族英雄问题浅议》、《明初史馆和〈元史〉的修纂》、《中国现存古籍 中关于韩国历史的记载》、《李贽史学思想散论》等,大型历史资料集有《千年徽州契约文书》(合作,任副主编)、《历代殿试朱卷》(合作,任主编). 王鏊年谱 张海瀛编 明景帝景泰元年庚午(1450) 一岁 是年八月十七日甲寅,王鏊出生于洞庭东山震泽乡胥母界陆巷口王氏三 槐堂王琬旧第.母叶氏,其年 32 岁.祖母周夫人,52 岁. 三槐堂,王氏堂号,形成于唐宋之际.相传周朝时宫廷外面有三株槐树. 每天朝见天子时,三公都面向三槐而立.《周礼·秋宫·朝士》云:"面三 槐,三公位焉."后来,就以"三槐"比喻三公之类的高级官员."三槐" 作为王氏的堂名,始于王祐(亦作王祜),字景叔,大名莘人.生于后唐同 光元年(923),卒于宋太宗雍熙四年(987).祐生逢五代战乱,历事后晋、 后周和宋朝,以文武忠孝而显名.宋太祖时,王祐任监察御史,后代符彦卿 镇守大名府.其时传说原大名镇守符彦卿图谋不轨,宋太祖责成王祐查处此 事,并许诺事成回朝升他做宰相.王祐经过认真考察后,竟以一家百口担保 符彦卿无罪.此举惹怒了宋太祖,黜他为护国军行军司马.但王祐名声大振, 世人称赞曰:"王氏有德,后嗣必昌."王祐亦将希望寄托于子孙后代,遂 在庭院中亲手种植了三株槐树,并预言:"吾之后世,必有为三公者,此其 所以志也."后来,王祐的次子王旦,果真官至宰相,进位太保,居三公之 首.王氏族人为纪念王祐,遂以"三槐"为其堂名.王祐之孙王素,为宋仁 宗时工部尚书.王素之子王巩,字定国,号清虚居士,文采风流,为时尚所 宗,与大文豪苏轼为文章道义之友.苏轼守滁州,王巩前往访之,并同游泗 水、登魋山、吹笛饮酒,乘月而归.苏轼为之作《三槐堂铭》.从此,三槐 王氏,扬名天下.王巩之子王皋,随宋高宗南下,成为三槐王氏南渡始祖. 王鏊,字济之,别号守溪,学者称他为震泽先生.谢世后,谥曰文恪. 《洞庭王氏家谱》称其为文恪公.本年谱沿用家谱之称谓,在行文中称"文恪"或"文恪公".《洞庭王氏家谱》由文恪之父首先倡修,其后文恪公继 之,文恪公之子孙后代又于清乾隆年间、嘉庆年间、道光年间,光绪至宣统 年间,曾先后多次续修印刷.宣统辛亥铅印本,收录了有关文恪公的大量珍 贵资料, 本年谱就是依据这些资料编修的. 该铅印本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家 谱资料研究中心"收藏,巴蜀书社 1995 年出版发行的《中华族谱集》王氏族 谱第 16 至第 17 册,全文收录了该谱. 《洞庭王氏家谱》28 卷,首末各一卷,光绪末年王熙栏等修,宣统辛亥 铅印,原装 30 册.该谱以百八公为洞庭王氏一世祖.宋高宗南渡,百八公徙 居洞庭东山,是为洞庭王氏始迁祖.溯其渊源,乃太原王氏后裔.故《洞庭 王氏家谱》之封面题名为《太原家谱》,在扉页上才题名《洞庭王氏家谱》. 百八公十传至文恪.文恪曾祖名彦祥,字伯英,元末经商淮西,家业日兴. 后以文恪居官,赠光禄大夫、柱国、少傅、太子太傅、户部尚书、武英殿大 学士.文恪祖父,名逵,字惟道,宽厚好学.曾为明初粮长,颇有盛名.后 以文恪居官,赠少傅、太子太傅、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文恪父,名琬, 字朝用,号静乐.23 岁始入乡学,发奋读书,累举应天乡试不第,以贡入太 学.久之谒选得湖广光化县尹.成化初,刘通领导的荆襄流民起义失败后, 府州官员惧怕流民再次聚众起事,遂下令焚烧其住处,驱逐出辖境.朝用因 招安流民,著籍当地,并选俊秀子弟入学,背离府州旨意,得罪顶头上司, 无奈弃官还乡,编修家谱.后以文恪居官,加封中宪大夫、詹事府少詹事、 翰林院侍读学士.静乐公生有四子:长曰铭、次曰鏊、三曰铨、四曰镠.文 恪排行第二,但事业有成,高风亮节,为王氏三槐堂中之佼佼者. 景泰二年辛未(1451) 二岁 景泰三年壬申(1452) 三岁 景泰四年癸酉(1453) 四岁 景泰五年甲戍(1454) 五岁 景泰六年乙亥(1455) 六岁 景泰七年丙子(1456) 七岁 是年就读于乡师翁君,翁君学规甚严.公以聪明端重称于群弟子中,初 露头角. 明英宗天顺元年丁丑(1457) 八岁 是年石亨、徐有贞等发动"夺门之变",英宗复辟,于谦被杀害. 天顺二年戊寅(1458) 九岁 天顺三年己卯(1459) 十岁 天顺四年庚辰(1460) 十一岁 天顺五年辛巳(1461) 十二岁 是年,公以赋诗闻名.有以吕纯阳渡海像索题者,公援笔书曰:"扇作 帆兮剑作身,飘然直渡海阳秋.饶他弱水三千里,终到蓬莱第一洲."得诗 者大奇之,赞不绝口. 天顺六年壬午(1462) 十三岁 天顺七年癸未(1463) 十四岁 天顺八年甲申(1464) 十五岁 是年,明英宗崩,太子即帝位,是为宪宗,以明年为成化元年. 明宪宗成化元年乙酉(1465) 十六岁 是年,随其父静乐公北上入京师,习业于国子监. 成化二年丙戌(1466) 十七岁 是年从昆陵陆怡(举人)肄举子业,有作即超流辈,言简意赅,文笔流 畅.国子监诸生争诵其文. 成化三年丁亥(1467) 十八岁 是年受经学于翰林编修陈音,七日即了大义,太学生张用光极弥公于叶 文庄公所(叶文庄公,名盛,昆山人,时为礼部侍郎),出《时雨论》示之, 文庄公惊异不已,遂以所业荐于礼部,厢房奖励备至,名盛一时. 成化四年戊子(1468) 十九岁 是年别叶文庄公,南归应试.县、府、乌台,俱为第一.县尹樊瑾、郡 守贾奭,咸以国士待之.提学御史天台陈公批其卷曰:"他日当名重天下, 非止一乡一国士已也." 成化五年己丑(1469) 十岁 是年,公阅"三苏"文,爱不释手,忘寝废食,才思益涌,滚滚数千言, 援笔立就. 成化六年度寅(1470) 二十一岁 是年娶武山西金之吴氏为妻.读书于吴城天王寺.遇积雪连阴,逾时家 信不通,厨中绝粒.有一老仆,辄典衣借贷以给之,公亦略不介意.居官后, 过此辄兴感徘徊不忍去,遂作《过天王寺诗》和《吴子城赋》. 成化七年辛卯(1471) 二十二岁 公在学每为部使褒赏,试必居首选.文成,后进者争传仿效. 成化八年壬辰(1472) 二十三岁 一日,公读程氏遗书曰治惧为难,治怒为难.明理可以治惧,克己可以 治怒.恍然有得,乃作治惧、治怒箴言,列置为座右铭. 成化九年癸巳(1473) 十四岁 成化十年甲午(1474) 十五岁 是年乡试.乡场试官谢一夔、郑环阅卷得公文大惊,曰东坡复出矣!名 列榜首,名声大振. 成化十一年乙未(1475) 十六岁 是年礼部会试,主考官徐溥、丘濬,复列公于榜首.廷对列名第一甲第 三名,授翰林院编修,由此踏入仕途.其弟铨至京邪赋诗志喜.公亦赋诗送 行. 成化十二年丙申(1476) 十七岁 是岁吴夫人生女儿,盖首生也. 成化十三年丁酉(1477) 十八岁 是岁吴夫人卒于京邸,不数日归葬. 成化十四年戊戌(1478) 二十九岁 是年考满,进阶文林郎.封父光化公如其官,母叶氏,封孺人(孺人系 明代七品官之母或妻的封号).已故吴夫人,追赠孺人.8 月,上疏乞假还 乡.公抵家三月,其母叶孺人于 11 月27 日谢世,遂守制居家. 成化十五年己亥(1479) 十岁 成化十六年庚子(1480) 十一岁 公守制在家,闭门读书,远避权贵.与其弟铨自相师友,诗兴至,则相 倡和之.时人因有二苏之目. 成化十七年辛丑(1481) 十二岁 是岁续娶继室张氏. 成化十八年壬寅(1482) 十三岁 是岁还朝,复职翰林. 成化十九年癸卯(1483) 十四岁 公在翰林,自朝参公事外,惟闭户读书,致力于六经诸子史书,刊落浮 华,力追古作.其文为之一变.成为弘治、正德间,文体变革的先行者和楷 模. 是年二月初六日,张夫人生长子延喆. 成化二十年甲辰(1484) 十五岁 公年资例当同考会试.先期有举子以千金为赠,欲通关节.公怒却之. 其人曰"当国者已许矣"(时刘吉当国).公曰:"当国者可,吾固不可." 自是公以勤政廉洁扬名天下. 成化二十一年乙已(1485) 十六岁 成化二十二年丙午(1486) 十七岁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1487) 三十八岁 是年二月,同考会试. 是年九月,宪宗崩,皇太子即位,是为孝宗.诏赦天下,任用贤能,被 誉为"中兴之令主". 是秋,继室张夫人卒.十年间,两失伉俪.续聘李夫人,李夫人生有二 女.因李夫人多病,再娶胡氏以相之.按明制,五品官妻封宜人.未几,李 夫人卒,胡宜人遂主家务.胡宜人生二子一女. 明孝宗弘治元年戊申(1488) 十九岁 孝宗起用王恕为吏部尚书,掌铨选.王恕以身任国事,黜陟进退皆秉公. 致使吏治一清.是时,公侍经筵.三月,其弟铨至,六月离去.其时公有事 史馆,日不暇,夜归对饮,赋诗联句,以抒情怀. 弘治二年己酉(1489) 四十岁 预修宪宗实录,列馆分坐义有未妥者,公率众争于其时当国者文穆公刘 吉面前.众无敢言者,唯公直言不讳.文穆公刘吉词色俱厉,公不少屈.刘 吉知公清节无他,与之修好.以公德才,进侍讲学士. 是冬十二月,葬张夫人于洞庭东山嘶马坞之原. 弘治三年庚戌(1490) 四十一岁 三月,以公事朝陵游京城西山.作游西山诸诗. 弘治四年辛亥(1491) 四十二岁 八月,宪宗实录成,擢右春坊、右谕德、侍讲经筵官.自是,公每进讲, 必分天理、人欲、君子、小人、治乱、得失,讲到治乱用舍之际,尤为语重 心长.宦官导帝游西苑,左右无人敢劝阻.公以周文王不敢盘于游田规谏, 孝宗动容,乃罢游西苑.太子出阁,大臣请选正人为宫僚,遂令公以本官兼 谕德.不久转少詹事兼侍读学士.吏部缺侍郎,尚书韩文力荐,遂为吏部右 侍郎.在吏部,凡有贪昧求进者,必加裁抑;凡属清正恬退者,必予重用. 弘治五年壬子(1492) 四十三岁 七月,主考应天乡试.得祝允明卷,赞不绝口,置列优等.祝允明 (1460 —1526),长洲人,后来果然成为明代著名的书法家、文学家.与唐寅(伯虎)、文征明、徐祯卿并称为"吴中四子",俱出公之门下. 是年六月十八日,胡宜人生子延素,排行第二. 弘治六年癸丑(1493) 四十四岁 是岁作怀山诗,诗中已有归田之思.组织同年会,凡九人,分韵赋诗, 公为之作序.其余八人有:云间顾惟庸、锡山莫日良、吴江叶文粹、宜兴宗 廷威、云间朱汝承、昆山张济民、海虞周民则、歙具洪克毅. 弘治七年甲寅(1494) 四十五岁 是年考满,进阶奉直大夫右春坊右谕德,封公父如其官,母叶氏加赠宜 人,妻吴氏、继室张氏,皆追赠宜人. 公索爱西洞庭山水.此地徐家出一神童,名叫徐缙,字子容,仪表端秀, 才华超群,公极器重,以长女妻之.并令就读于京邸,请经学大师亲自传授. 既成年,一举中式,年仅十八.后丁父忧三年.于弘治十八年成进士,才二 十三岁.入翰林,成为世宗朝侍讲学士,是明世宗最宠信的文学侍从官,名 噪一时.文恪公极爱其婿.在当时浊浪朝政中,翁与婿一前一后致仕回籍. 文恪公致仕在籍十四年,竟有九年居于西洞庭徐缙家.翁婿两人日夕荡漾于 包山山水间,互磋文学.实际上,徐缙就是文恪公思想与学术的继承者. 弘治八年乙卯(1495) 四十六岁 三月改侍读学士,充日讲官. 弘治九年丙辰(1496) 四十七岁 二月与学士谢迁主考会试. 是年其父光化公修王氏家谱氏.此乃洞庭东山第一部王氏家谱.十一月 十六日,文恪公代父作序,即《光化公家谱旧序》,该序全文收录《震泽集》 中. 弘治十年丁巳(1497) 四十八岁 三月,孝宗敕令修大明会典,由大学士徐溥任总裁,文恪公任副总裁. 弘治十五年修成,正德四年(1509)由李东阳重核刻印,总计 180 卷.嘉靖 时续修,万历时重修刊行,此即今通用的 228 卷本. 是年长子延喆始冠,行冠礼. 《礼记·曲礼》曰: "男子二十,冠而字." 即是说,男子到了 20 岁,行加冠礼,同时起个字(别名),表示已为成人. 弘治十一年戊午(1498) 四十九岁 是岁七月初十日,公父静乐翁八十诞辰.公欲告归,未准.馆阁诸公咸 赋诗祝贺,献寿乡里. 弘治十二年己未(1499) 五十岁 是岁正月,加封公父为中宪大夫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母赠 恭人(恭人,按明制为四品官之妻的封号),赐白金一锭. 弘治十三年庚申(1500) 五十一岁 是岁进吏部右侍郎,仍兼日讲官. 弘治十四年辛酉(1501) 五十二岁 公在吏部,清廉正直,为人所敬仰.马文升称赞文恪公曰:"王公者, 当于古人中求之,今世鲜其匹也."又曰:"王公,真宰辅器也." 是岁,其父静乐公始治第西城.公书切谏勿令高大华侈.故今西城旧第, 一仍古朴之风. 弘治十五年壬戌(1502) 五十三岁 是岁会试,文恪公为知贡举官. 时,北虏入寇,公上边议八事(御虏方略):一曰定庙算,二曰重主将, 二曰严法令,四曰恤边民,五曰广召募,六曰用间(虏有内隙可间也),七 曰分兵,八曰出奇.议论切中要害.全文收录《明经世文编》卷120. 弘治十八年癸亥(1503) 五十四岁 是岁三月,公父卒于家,享年八十有五,公痛器奔丧,有旨著驰驿归. 弘治十七年甲子(1504) 五十五岁 公居夏吴城新第.撰《震泽集》成,南峰先生为之作序. 是年八月,重修《姑苏志》成,此乃郡守林候所嘱也.祝允明等七人阅. 姑苏,苏州府古称.全志六十卷,分沿革、疆域、山水、风俗、户口、城池、 寺观、古迹、纪事、杂事等,共三十一门.该志采用纲目体.《四库全书总 目提要》评该志"繁简得中,考核精当". 弘治十八年乙丑(1505) 五十六岁 是年五月,孝宗崩,皇太子即位,是为明武宗.以明年为正德元年.明 武宗"好逸乐",不问政事,大权旁落,导致太监刘瑾专权,吏治大坏. 明武宗正德元年丙寅(1506) 五十七岁 是年吏部移文召文恪公回朝,四月公应诏入阙,以原职供部事.修孝宗 朝实录.公充副总裁.九月,武宗召公至左顺门,赐金带一束. 时武宗信任他当太子时早夕侍奉他的刘瑾以及马永成、谷大用、魏彬、 张永、邱聚、高凤、罗祥等八人,谓之"八虎".他们整日诱导武宗游戏取 乐,不理朝政.顾命大臣刘健上疏极谏,武宗不纳.给事中陶谐、御史赵佑 等,交章论劾"八虎"罪恶,武宗遂将奏章下内阁议论.刘健等持之甚力. 户部尚书韩文和文恪公合九卿诸大臣又上疏声讨"八虎"罪恶,指明其严重 后果.武宗看了"警泣不食",一日三次派司礼太监陈宽、李荣、王岳等至 内阁商讨处理办法.值此关键时刻,吏部尚书焦芳将情况密报刘瑾.刘瑾大 惊,率马永成等连夜去见武宗,跪哭不起,以头撞地,武宗心动.刘瑾乘机 告司礼太监工岳的黑状,云:"害奴等者王岳.岳结阁臣欲制上出入,故先 去所忌耳.且鹰犬何损万几!"武宗听后大怒,立即命刘瑾掌司礼监,马永 成掌东厂,谷大用掌西厂,并连夜逮捕王岳,发落南京充净军.从此,大权 悉归刘瑾,刘健、谢迁等除"八虎"活动,彻底失败.刘健、谢迁,相继去 位.刘瑾欲引焦芳入阁,廷议只推文恪公.刘瑾迫于众议,遂命文恪公以吏 部侍郎兼翰林院学士,与焦芳一起入阁.逾月,进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 国史总裁、同知经筵事. 是年七月十七日,胡宜人生延陵,排行三. 正德二年丁卯(1507) 五十八岁 八月,遣祭先师孔子.敕升少傅兼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学士,尚书仍旧. 追封三代祖考皆如其官,祖妣、故妻并赠一品夫人. 十一月,通鉴总类成,有白金文绮之赐. 又奉命往景陵题汪后神主. 曲阜重修颜子庙成,复奉命撰碑文. 正德三年戊辰(1508) 五十九岁 二月,被命主考会试,学士梁储为副.公在翰林主乡试者一,会试者二. 凡刻程文录,四方士子皆传诵之. 是年,恩荫次子延素入国子监. 正德四年己巳(1509) 六十岁 正月初三日郊祀,公为分献官. 时,刘瑾专权乱政,打击迫害带头上疏论劾"八虎"罪恶的户部尚书韩 文.不仅将韩文罢官,又创"罚米法",令韩文输米千石至大同,欲置韩文 于死地.公据理抗争,韩文得免. 又郎中张玮、副使姚祥、尚宝卿崔璿,皆以途中乘轿被逮,枷于东西长 安街,荷杖几死.公愤而谓瑾曰:"士可杀,不可辱.今辱且杀之,吾尚何 颜居此."由是乃得免死,遣成. 又刘瑾攻击三边总制杨一清,诬陷其筑边墙是劳民伤财,逮其下狱.文 恪公据理抗争,言于瑾曰:"一清有高才重望,为国修边,可以为罪乎!" 李东阳亦力救,乃得释. 又兵部尚书刘大夏,刘瑾恨之,欲加兵变罪处死.公挺身而出,为之鸣 冤,大夏得以幸免. 正德初年,刘瑾因根基未稳,文恪公借助他在朝多年的巨大影响,因而 保护了一批正派官员免遭刘瑾迫害.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刘瑾与焦芳相 互勾结,狼狈为奸.文恪公则独木难支,寸步难行,曾三次上疏辞职.而刘 瑾对文恪公,既恨又怕.遂怂恿武宗准其归去.是年五月,公辞朝东归.诏 驰驿还乡,敕有司月给禄米五石,岁给人夫八名,以示优礼. 正德五年庚午(1510) 六十一岁 是年,孝宗实录成,英国公张懋上其事,班赏有差.赐公白金 50 两,纻 纱罗六表里,鞍马一匹副于私第登受. 正德六年辛未(1511) 六十二岁 公祖居洞庭东山之后,至是始创新第于山之前.其规模颇卑狭,仅相当 中人之家. 正德七年壬申(1512) 六十三岁 公初归乡里,长子建城西第适成.公嫌其宏丽,不乐居之.长君乃别建 一室于第左,规制稍卑,相当中人之家,公乃入城喜居之. 正德八年癸酉(1513) 六十四岁 是年,公撰《震泽纪闻》成. 正德九年甲戌(1514) 六十五岁 正月十日,晴天而雷,二月十二,大雪盈尺. 正德十年乙亥(1515) 六十六岁 是岁公撰《震泽长语》成. 正德十一年丙子(1516) 六十七岁 长子延喆为中书舍人.二月,侧室万氏,生子延昭,排行第四.八月十 五日,次子延素得子,公得孙,即有辅.公赋诗志喜. 正德十二年丁丑(1517) 六十八岁 是岁,公撰《震泽文集》成. 正德十三年戊寅(1518) 六十九岁 四月,长子延喆得子,公再得孙,即有壬,公甚喜.公撰《山居杂著》 成. 正德十四年己卯(1519) 七十岁 七月,飓风大作,公赋诗一首. 正德十五年庚辰(1520) 七十一岁 七月,飓风再大作,公赋诗纪两年之异. 正德十六年辛巳(1521) 七十二岁 四月,与门下士祝允明等八人宴于怡老园之池亭,赋诗唱和.公居官以 清高自持,归田后仍不改.公位虽高,而家则贫寒.非相知深,者莫能信, 故谓之穷阁老.著名画家唐寅(1470—1523)深知文恪公其人,赠他一副楹 联.上联为"海内文章第一",下联是"朝中宰相无双".这是对文恪公一 生的学位与官爵的真实写照和高度概括.是年三月,明武帝崩.四月朱厚熄 入继大统,是为明世宗,以明年为嘉靖元年. 明世宗嘉靖元年壬午(1522) 七十三岁 世宗即位,遣行人柯维熊至家存问,并赐羊酒以示优眷.公上疏陈谢, 附奏献《讲学篇》和《亲政篇》(收于《王文恪公文集》).帝嘉纳之.降旨,特荫一子(延陵)为中书舍人,公上疏恳辞,不允. 七月,公居乡目睹吴中重赋之苦,与巡抚李司空致书论之,遂有《吴中 赋税书与巡抚李司空》(见《明经世文编》卷120)之作.该作精辟剖析了 吴中重赋之形成、发展、现状及对策,成为不朽的名作,为其后学者研究明 代吴中重赋的权威依据. 嘉靖二年癸未(1523) 七十四岁 帝复遣有司至家存问. 嘉靖三年甲申(1524) 七十五岁 公于正月上旬,自山入城,忽重病.三月十一日,卒于里第.讣闻,上 辍朝一日,赐麻布 50 匹,赙米 50 石,谕祭九坛.诏工部遣官营葬.加赠太 傅,谥曰文恪. 嘉靖四年乙酉(1525 年),正月初一庚申葬洞庭东山梁家山之原. 文恪公有四子五女:长子延喆字子贞,恩荫大理寺右寺副;次子延素, 字子永,官至南京中军都督府都事;三子延陵,郡学生;四子延昭,中书舍 人.长女嫁徐缙,次女嫁都事朱希召,三女嫁生员卲銮,四女嫁中书舍人靳 仁,五女嫁生员严濡.长孙王有壬,延喆子,字克长,号文峰,以祖荫授尚 宝司丞,升太常寺少卿,掌尚宝司事.重孙王禹声,字遵考,号闻溪,万历 戊子举人,历官湖广承天府知府.后因为民请命落职.昭雪后,擢湖广提督 学政,未赴任卒于家. 张海瀛,男,1933 年生,山西盂县人.曾拜师吴晗教授,研治明史.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前任副 院长兼家谱资料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著有《张居正改革与山西万历清丈研究》.牵头主编《中华 族谱集成》.主持主编《傅山全书》、《太原王氏》、《汾阳王郭子仪谱传》.合作主编《中国十大 商帮》、《三晋历史人物传》、《中国古今名书大观》.另有论文近 100 篇. 明代重臣王琼 张正明 有明一代,决大疑,定大难,为重臣者,有于谦、王琼、张居正等,对于、张学界多有论述,惟琼缺少.王琼(1459—1532),字德华,号晋溪, 别署双溪老人,太原县人(今太原市南郊区晋源镇).琼出身于仕宦家庭, 其祖先,元初有子实居并州.子实生高祖王良,元时官居潞州(今长治)知州.元末明初,曾祖伯聚由蚕石(在今太原南郊姚村乡)迁汾东柳州(今太 原南郊刘家堡)居住.祖父安生二子,长子永寿,永乐二十一年(1428)举人,明英宗天顺年间(1457—1464),宦至南京工部尚书;次子永亨,即王 琼之父,字延庆,曾受业于明代理学大师薛瑄门下,天顺三年(1459)乡试 中举,明宪宗成化时曾任昌黎知县、隆庆知州,建新第于太原县城东街(今 太原南郊晋源镇).王琼母亲任氏,太原县人,生子四:长子名瑶,次子即 王琼,三子名玠,四子名佩.王琼家庭世系如下表①: 王琼从小受到父辈理学熏陶,读书务明体实用,不喜老生常谈,慨然有 志当世之务.成化二十年(1484),琼26 岁登进士.次年,官授工部主事. 弘治六年(1493),升任主管水利的都水郎中,出治漕河三年.从弘治九年 (1496)到十八年(1505)的10 年中,又先后升任山东、河南参政、河南市 政使.正德元年(1506)擢右副都御史,治盐两淮.次年,入为户部右侍郎. 三年(1508)春,廷推吏部侍郎,前后六人,皆不允,最后以琼上,许之. 于是改任吏部左侍郎.当时,正是宦官刘瑾专权,所有官员入奏,都须先具 "红本"拜谒刘瑾.琼为官正派,不愿阿谀,未具红本谒瑾,被瑾借故排挤 到南京任职.后刘瑾受诛,琼回京复任户部左侍郎.七年(1512),补户部 右侍郎兼左金都御史.八年(1513)进户部尚书.十年(1515),改兵部. 十五年 (1520) 转吏部. 十六年 (1521) 为言官交动, 谪绥德. 嘉靖七年 (1528) , 起复兵部尚书.十年(1531),改吏部.次年,卒于北京任所,赠太师,谥 恭襄.长子朝立扶灵柩回籍,安葬蒙山脚下.十二年(1533),诏建专祠于 晋溪园之西,即今存王琼祠.琼前后仕宦计 48 年. 二 王琼一生为官,勇于任事,敏练果决,居官所至有声,其政绩主要是: (一)理财精练有方.王琼很善于理财,表现为:其一是能体恤民困, 节俭从事.明代中期由于吏治腐败,漕河事务管理混乱.如埽草是河防要料, 但埽草新陈混杂,堆积腐烂而无人过问,地方官却每年摊派,并趁机从中渔 利,人民深受其害.王琼主持漕政后,针对漕务混乱状况,加强管理.首先 通过核实人员编制,革除地方兼差,责令专司河道本职,使漕政整肃一新. 其次是建立"稽核资财,杜绝贪耗"的法规,将各州县所积埽草数量统计核 实,然后量用而征,并严加管理,做到草不积腐,民不困征.数年后,河防 储备充足,每年所征埽草量比过去减少十分之七,两年节储银 3 万余两.一次,都御史议将漕务费用移补军粮,琼不畏权贵,据理力辨,称:"河漕重 务,费缺孰供?急征之民,民益病"②,坚持不给.后来,御史又挪移河防 木材修葺学校,琼得知后又立即传檄县官,令其速将材料追回漕司,以保证 清务之需.王琼主持漕政,尽责尽力,使漕务管理得到改善,并能注意减轻 人民负担,实是难得. 其二,能重视调查,明习国计.《明史·王琼传》载:"琼为人有心计, 善钩校,为郎时悉录故牍条例, 尽得其敛散盈缩状, 及为尚书, 益明习国计. " 琼任户部尚书时,总管天下钱粮.一次,有一边镇总兵官企图向户部冒领粮 饷马草,琼屈指计算:某仓储粮多少,某场储草多少,各地每年输送粮草多 少,边疆士兵每年采集青草多少.曰:"足矣,重索妄也."③那位边镇总 兵官非常惊奇,佩服琼对边疆粮草收支状况了如指掌,只好对求索粮草事作 罢.琼督漕务时,对漕河河段长度、水闸远近高低、所用木材漕舟状况等, 都进行过实地勘察,于弘治八年(1495)编著成《漕河图志》八卷.后来, 继任官吏按志核查,竟毫厘不差,对其前任官吏之干练精细佩服之至. 其三,能结合实际,改革体制.弘治十年(1497),王琼任户部郎中时 针对各省财粮事务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提出了"四科十三司条例",建议 各省布政使司设立四科,即:民科,主管所属省府州县地理,人物图志,古 今沿革,山川险易,土地肥瘠宽狭,户口物产多寡登耗之数;度支,主管会 计夏税秋粮存留起用及赏赍禄秩之费;金科,主管市舶鱼盐茶钞税课及赋罚 之收折;仓科,主管漕运军储出纳科粮.王琼主张对上述事务分而治之,明 确职责.王琼主持盐政时,针对私盐行、官盐壅的问题,在要津设官巡检, 盐弊为之一清.又议"输粟法"、"量课中盐法"、"商人买盐法"等,惜 朝廷未予采纳实施. (二)运筹平定宸濠之乱.明中期社会动荡,封建统治集团内部权力斗 争十分激烈.正德十四年(1519)发生的宁王朱宸濠叛乱事件就是这一斗争 的集中表现.在这个关键时刻,如果处置稍有不当,将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动 乱.王琼在平定宸濠之乱的紧急关头,定大疑,决大难,发挥了突出作用. 朱宸濠(?—1520)是太祖朱元璋第 17 子宁王朱权的五世孙,封地在江 西南昌.朱宸濠见武宗皇帝整日游嬉,朝政荒废,认为有机可趁,便图谋夺 取皇位.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朱宸濠先是通过向宦官刘瑾行贿,得以恢复王 府护卫.刘瑾被诛后,护卫也随之取消.正德八年(1513)陆完出任兵部尚 书.宸濠与陆素有交往,便请他相助复卫.同时,勾结武宗所宠伶人臧贤与 幸臣钱宁,辇载金,室于臧家,分馈诸权要.宸濠在陆、臧、钱的帮助下, 终于在正德九年(1514)四月又恢复王府护卫.复卫后,宸濠更加恣意行事, "尽夺诸附王府民庐,责民间子钱,强夺田室子女,养群盗,劫财江湖间, 有司不敢问,日与致仕都御史李士实、举人刘养正等谋不轨"④.宸濠见武 宗无子,"冀其子入嗣可得大统,又不受悖逆名,故蓄谋不发".宸濠又通 过贿钱宁"求取中旨,召其子司香太庙",武宗用"异色龙笺,加金报赐". 按异色龙笺是"所赐监国书笺",宸得之大喜.时有太监张忠依幸臣江彬, 与钱宁、臧贤等相倾轧.张忠暗中向武宗密奏:"(臧)贤称宁王孝,讥陛 下不孝耳;称宁王勤,讥陛下不勤耳."⑤武宗听后大怒,立即下诏驱逐宁 王府派到京师之人.正德十四年(1519)御史萧淮奏宁王不轨.武宗派驸马 都尉崔元、都御史颐寿等前往宁王府收其护卫,令还所夺民田.宸濠得知消 息,知其子入嗣已经不可能,不轨事迹败露,遂决定立即叛乱.六月十四日 以庆寿为名,宴请地方官.次日,地方官来道谢,宁王府侍卫数百人包围了 来谢官员.宸濠伪称:"奉太后密旨,令我起兵监国."⑥巡抚江西都御史 孙燧、江西按察副使许逵等不从,皆被杀.参政王纶,企事潘鹏、师夔,布 政使梁宸,按察使杨璋,副使唐锦等同附.宸濠遂以李士实、刘养正为左右 丞相,王纶为兵部尚书,集兵号称 10 万,自帅舟师,蔽江而下,攻安庆.宁 王宸豪叛乱消息传到京城,举朝震惊.朝中百官,见宸濠势大,以致"朝士 归心濠十之七,且曰濠必成"⑦.甚至有的官员,阴卜成败来定从违.而屹 屹不惧,满朝文武中独王琼一人.琼对众大臣言:"诸君勿忧,吾用王伯安 赣州,正为今日,不过日夕,贼成擒耳."⑧ 王伯安,即王守仁,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正德初以忤刘瑾谪贵州 龙阳驿丞,累官鸿胪寺卿.琼素奇守仁才,以为"朝廷有此等人,不与以柄, 又将谁用?"⑨在琼的举荐下,守仁得以提督南赣汀漳等处军务.王琼主兵 部后,早已度宸濠必反,乃申军纪,督责抚臣修武备以待不虞.宸濠反,琼 从直房顷刻拟十三疏,对平定宸濠之乱,作了严密部署.如请下诏削藩属籍, 正贼名;命南和伯方筹祥督操江兵防南京;命南赣巡抚王守仁、湖广巡抚秦 金各率所部趋南昌;应天巡抚李充嗣据镇江;许庭光镇浙;淮扬巡抚丛兰扼 仪真.七月二十四日,王守仁率军便攻克南昌.王守仁擒宸濠正如王琼之策. 据《王阳明(守仁)年谱》载:"先是,先生平贼擒濠,俱王晋溪(琼)先 事为谋,假以便宜行事."结果,朱宸濠之乱,仅用 43 天就得以平定.在宸 濠叛,举朝慌乱的情况下,惟有王琼定大疑,决大难,镇静自若,指挥得宜, 得以迅速平乱.试想:如果当时处置不当,社会将发生大的动乱,而人民更 将遭受涂炭之难.诚然,朱宸濠之叛乱不得人心是其失败的重要原因.但王 琼在平定朱宸濠叛乱中发挥的突出作用,不可忽视. (三)抚拒西北边疆地区.有明一代,在如何处理与西北边疆少数民族 关系问题上,一直困扰着明政权,而王琼在总制三边时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 题. 琼世家太原,青年时见秦晋之民用于防边,父子离散,深痛惜之.正德 十年(1515),琼叨掌兵部,徐知务兵得失.嘉靖七年(1528)月,明廷因 西北边事吃紧,由阁臣桂萼推荐,起用已 70 岁之王琼,以兵部尚书兼右都御 史提督三边军务.琼二月接旨,三月登程西进.为国安边定疆之雄心,不减 当年.琼赴任后,巡视险要,考察古今,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防边之策. 琼指出:既曰设险,而又曰以守者,守不可无险,险不可不守,以前失险不 守,致屡遭侵扰.琼主张"御戎之道,以守备为本,不以攻占为先,且吾聚 兵三万,用费千金,利于连战.若潜师以待,贼或不来,久之师老食尽,兵 悉罢散,而贼仍拥至,岂不失策乎!"他针对宁夏延绥等地边镇士马各守其 地,不相及,致鞑靼诸部往往能窃入,拒之则无人,党而逐之则不易的问题, 提出了将各镇士马在鞑靼诸部可入地分布,用"摆边"法,以拒其入.所谓 "摆边",即王琼操练之"摆墙拒战法".他经过调查,了解到河套地方千 里,鞑靼诸部平时四散畜牧,若大举南下,则须传示各部,晒干肉,收乳酪, 约日聚集而后进,既聚众至二三万,夜宿火光,连亘数十里,明军了望先知, 可先至墙设备.又鞑靼部临墙止宿,必就有水泉处安营饮马,而水泉仅花马 池墙外有锅底湖、柳门井,兴武营外有虾蟆湖等泉,定边营墙外有东柳门等 井,余地多无井,故鞑靼诸部大举南下,必定由花马池平坦道路,有水草处, 结营而入,或自兴武营、清水营入者间而有之.王琼还将历年鞑靼部南下地 区做了统计,了解到自弘治十四年(1501)以来,无不自花马池边入,故花 马池为要冲.于是将重兵安置花马池,并严明军纪,以墙为明军障蔽,教演 墙下战敌之法.鞑靼部见明军有备,未敢由此南下,改趋灵州.灵州守将遵 照王琼军令: "以拒贼出境,保障居人为上策,不以多斩首级为奇功" (11) , 并用火器神枪大炮弓箭等,将鞑靼部击退,灵州屯堡悉得保安.王琼又率军 从花马池出兵袭击."万马夜出,嘶啼之声闻十余里,贼遂起营北遁……二 百里之外无贼踪"(12).此后,王琼又命明军东自定边营,西至横城堡, 东西三百余里,一齐出境.鞑靼各部见"南朝人马硬,不比往时,俱移营往 黄河南岸"(13).琼见鞑靼兵营已远徒,于是班师,所过城堡,百姓迎拜 路旁曰:"凶荒二岁矣,今秋颇成熟,赖公摆边,得收入盖藏矣."(14) 不过王琼认为北拒鞑靼南下,仅用"摆边"法还不够,还需修筑合适的防御 王事.他遵用《易经》重门御暴之理,提出了在守边地区挑沟挖堑法.此法 不仅设险守边,而且能节省劳费.所谓挑沟挖堑,就是按照地理形势设险修 筑工事守边.具体办法是:从定边营南口起往西北至宁夏横城旧墙止,开堑 210 里,筑墙 18 里;宁夏城平虏所五岔渠起,西至贺兰山枣儿沟开堑 34 里, 皆临边设险,谓之"防胡大堑".南自黄河大坝起,西北至贺兰山嘴墩止, 开堑斩崖 84 里,以断鞑靼部自河西入夏州之路.自环县西北响石沟起,西以 靖虏卫花儿岔止,636 里铲崖砌垒,临河设险.由于王琼的挑沟挖堑工事, 具有良好的防御功能,自此鞑靼部难以从西北地方长驱直入,实现了王琼北 拒鞑靼计划,内地人得以安堵息肩. 明代成化、弘治以来,西域土鲁番日益强盛,先后强噬诸番,夺哈密, 逐其君,积60 年,渐不可制.明孝宗皇帝曾命明军捣其巢穴,而王师北还, 又骄悍如故.赏之不厌其心,威之不致其畏,成为明政府久不能解决之难事. 王琼出任三边总制后,在解决这一问题上也有独到之处.琼认为:"国土之 于夷狄,固不可过抚以纳侮,亦不可深拒以穷兵.唯顺则抚,故赏斯恩焉; 唯逆则拒,故威斯恩焉."(15)他上疏说:"制御西戎,即今土鲁番哈密, 沙洲之地,自汉以来,悉通中国.我朝自洪武、永乐通贡不绝,臣愿皇上远 法舜禹,敷德格苗,近守祖宗怀柔远人成法,以罢兵息民便."(16)琼一 方面于洮、岷、河、兰之地,缮城堡,远斥缑,广储蓄,严谨防备,当土鲁 番派虎力纳咱儿引瓦刺二千余骑犯肃州时,予以沉重还击,并将斩首示之. 另一方面,释放土鲁番马黑麻、虎力你翁等,责以大义,并开禁了关闭多年 的不许土鲁番入贡的西域关隘,恢复了边疆地区民族之间的正常往来与贸 易.王琼的防卫和怀柔并举方针很快见到了成效.嘉靖七年(1528),土鲁 番速坛满速儿,派人求贡,书词颇逊.明廷按照王琼推行的怀柔政策,允准 土鲁番通贡.后来,土鲁番出印献城,牙木兰、帖木耳、土巴等土鲁番心腹 爪牙,皆望风归顺.西域地方在王琼的苦心经营下,终于避免了战争,使这 个地区的汉族和少数民族得以过上安居生活. 由于王琼总制三边以来,"西服土鲁番,率十国奉约入贡;北捍俺答, 经岁无烽警.及是,诸番荡平,西陲无事"(17).河西四郡百姓,旧苦土 鲁番侵暴,恐一旦琼去,夷患复作,咸诣抚按镇守,乞为奏留.于是,甘肃 巡抚都御史唐泽、巡按御史胡明善奏称:"土鲁番哈密六十余年矣,先后经 营诸臣,持文署者未效安辑之迹,仗节钺者未伸挞伐之威,是启戒心,酿成 边祸.幸皇上特起王琼而委任之,琼奉命驱驰,殚厥心力,息兵固圉,克状 其猷……兹甘肃阖镇军民,久居危苦之地,赖以少安,合辞恳臣,欲久留琼 兹土,民情如此,臣等谨具实以闻."(18) 王琼所以能在边务上取得较大成功,可以说基本上是他所奉行的"抚拒 适当"方针符合当时实际的结果.王琼认为:"于夷狄,顺则抚之,然抚之 过则纳侮;逆则拒之,然拒之甚则黩兵.天下事,唯有是非两端.夫苟知其 为是而必可行,又计后来之成败而不果于行,未有不误国殃民者也."(19) 由于王琼存心立论若此,又敢于任事,行人所难,故能安抚边陲,康济一方. 三 明代党争严重,首辅杨廷和与王琼不和,在杨廷和主持的《武宗实录》 中不仅尽隐王琼功事,且多诬之词.但在张居正主持的《世宗实录》中,对 王琼功事记录较详,前后成显明对照. 由于王琼在平定朱宸濠之乱的非凡才能与功绩引起大学士杨廷和的嫉 妒,故在杨廷和主持的《武宗实录》中不仅不提及琼平定宸濠之功,且诬称 "琼亦与宸濠交通者"(20).事实如何呢?正德三年(1514)九月,宁王 宸濠辇白金数万,遍赂朝臣,奏请复还所夺护卫,唯琼毫无所染.李凤石 《王 恭襄公立朝辨》称:"濠初辇金长安,结识大臣之有望者,辄数千金寿,无 不腹果,公台无所染,其淡于名利者若此."(21)对于宁王宸濠行贿诸大 臣,大学士费宏知之,准备揭发时,"(杨)廷和与(陆)完惧宏发其状, 乃谋去宏","传旨令宏致仕,宏南归,舟至清源,濠党阴遣人入舟中纵火, 行李皆为煨烬"(22).当宁王图谋反叛,御史萧淮等上疏揭露时,"(杨) 廷和恐祸及,欲濠上护卫自赎"(23).杨廷和等在对宁王宸濠问题上特别 是当宸濠反象暴露时,躲躲闪闪,态度不明朗,倒是一种不正常现象.所以 《明书》载:"今考当时举朝大臣各怀二心,不肯动心,而倡言兵讨者,独 一琼耳,言官反诬为贿,不也冤乎?" 正德十五年(1520)月,武宗暴死.为立嗣事,琼率九卿在左顺门曾当 面质问杨廷和.不久,杨廷和指使同党诬陷琼"交结内侍",治成死罪,经 琼力辩,改戍绥德.那么,杨廷和与王琼二人究竟因何生雠隙的呢?这个问 题此较复杂;涉及朝政利害,个人性格等多方面.不过,从史书上看,这二 人失和倒有些引发之事.王琼在兵部时, "天下士马多少强弱,及关塞夷险, 一兴辄记,有所察奏,悉中相宜,而大学士杨廷和以琼所诛赏,多取中旨, 弗能堪."后来,"王守仁上平寇功,又率归美琼,廷和益不悦".(24) 对于内阁大臣与六部尚书之间的关系,王琼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居内 阁者存心正大,不招权纳贿,与六部官相处,自无矛盾.六部事有违失,内 阁官密裁抑之,六部自然畏服.惟欲招权自专,遂生雠隙."(25)看来, 这应该是造成廷和与琼不和的一个重要原因. 后人对王琼的评价,褒贬差异很大.如明人王世贞说:"(王琼)贪财, 好睚眦中人,为吏部大不称."(26)但明人李贽反驳王世贞说: "弇州(王 世贞)谓晋溪公贪财,好睚眦中人.夫满朝皆受宸濠贿,独晋溪公与梁公 (深储)亡有也.杨廷和为首相,擅与护卫,乃驾祸于梁公,而梁公不辩,率被 劾去.又嫁祸于晋溪公,晋溪公又不辩,率被下狱论死.是孰为贪财乎?熟 为好睚眦人乎?呜呼!晋溪公不贪宸濠之贿,而明用守仁,使居上流以擒濠. 明知守仁不以一钱与人,不与面相识,而故委心用之,何也?少具眼者,自 当了了,何况弇州素读书作文人耶?彼不拒江彬者,欲以行彼志耳,是以能 使守仁等请大豪杰士,徐为朝廷用也."(27)清人全祖望也说:"明正德 间,大臣晋溪之才伟矣,故能默用阳明.以宸濠之难,其人虽兼机数,然三 代以下,盘根错节,亦有非机数不成者,必墨守迂腐道学之言以格之,此愚 人也.明人论晋溪,褒讥各半,非知晋溪者.晋溪为敬轩(薛瑄)再传弟子, 其太公即敬轩弟子也.然则晋溪之心术,何尝不粹?特事有经有权,则所以 处之者,亦有体有用.以是知敬轩、阳明之学,亦未尝不合."(28)明人 吕沃州则对王琼筹边之才,大加赞誉.他说:"若论晋溪筹边之才,不知韩 魏公范文正元在西夏,果能过之否也?"(29)还有一位明人霍韬,是正德 九年(1514)进士,正德十六年(1521)入京,时王琼已置狱,不识琼.韬 问人:"晋溪何罪?"或曰:"结交官幸,滥封爵,乱朝政,罪一也;咸伤 善责,罪二也;军功滥升,罪三也".韬说,若如此,琼当戮.越月,韬任 主事,阅旧牍,叹道:"古有冤诬,其王公类乎!"韬指出:"宦者张永之 弟张富、张容冒安化功封伯,彬、泰冒应州功封伯,内阁画敕,兵部填纸尾, 惟曰:'如敕行'而已矣,无溢辞.故事边功封侯伯,兵部上论功奏,内阁 据以拟敕,富、容、彬、泰等奉敕自内阁,无关兵部,如曰:佞幸滥封乱政, 内阁宜坐,乃坐晋溪,诬一也.凡献军捷,巡抚拟奏,巡按纪功,兵部请核 实,御史复核,乃曰赏典,如曰军功滥升,抚按宜坐,乃坐晋溪,诬二也. 都御史彭泽以哈密叛黜,都御史范镛擅用赃黜,官握兵符逮问.彭泽先效河、 淮、川、蜀之大勋,兴议惜焉,哈密叛衅,不得不黜,法也;范镛擅用军职, 罪在无将.御史高公韶极诋公,公使吏部还公韶秩.乃曰:公贼善责,诬三 也."(30) 综观王琼一生,他是位很有心计,很有才干,勇于任事,敏练果决,所 至局面大开,政绩显著的历史人物.他治河、理财从利民利国着想,很有成 绩.他运筹平定宁王宸濠之乱,顺应了历史潮流,使人民免遭战乱之祸.他 北御西和边陲,使当地人民得以安居生产生活.明代党争严重,政局混乱, 王琼能在政敌处处作梗,甚至被诬陷的状况下,能有所作为,是很不容易的. 笔者以为,评价历史人物要把所评价的历史人物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考 察,评价历史人物的基本标准,是看其在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道德方 面所起的作用.而王琼作为历史人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理财、平定 宸濠之乱和安定边陲人民生活等方面是有突出政绩的,应予肯定.当然,王 琼也有不少缺点.例如,他对武宗皇帝的荒诞行径,未见谏疏之举;他与首 辅杨廷和之不和加深了党争的严重性.但这些,又不能离开当时的历史环境 而去苛求古人.总之,王琼可谓明中期一位倜傥多大略,居官所至有声,遇 事敢为,应机立变,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治世重臣. 附:王琼职官年表 明英宗天顺三年(1459) 王琼生. 成化十六年(1480)琼22 岁,举于乡. 成化二十年(1484)26 岁,举进士. 成化二十一年(1485)27 岁,授工部屯田主事. 弘治六年(1493)35 岁,署都水郎中,治漕河. 弘治九年(1496)38 岁,改户部陕西司郎中. 弘治十二年(1499)41 岁,迁山东参政. 弘治十四年(1501)43 岁,父丧忧归. 弘治十六年(1503)45 岁,起复河南参政. 弘治十八年(1505)47 岁,迁河南右布政. 正德元年(1506)48 岁,擢右副都御史,督漕运. 正德二年(1507)49 岁,升户部右侍郎. 正德三年(1508)50 岁,改吏部右侍郎. 正德七年(1572)54 岁,起复户部右侍郎兼左佥都御史. 正德八年(1513)55 岁,升户部尚书. 正德十年(1515)57 岁,改兵部尚书. 正德十四年(1519)61 岁,加少师兼太子太师,兵部尚书. 正德十五年(1520)62 岁,转吏部尚书. 正德十六年(1521)63 岁,武宗崩,世宗入继,琼谪戍绥德. 嘉靖十七年(1528)70 岁,起复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提督陕西 军务. 嘉靖十年(1531)73 岁,改吏部尚书. 嘉靖十一年(1532)74 岁,琼卒,赠少保,谥恭襄. 注释 ①《太原王氏通谱》. ②《王恭襄公年谱》,引自单锦珩辑校 《王琼集》,山西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 ③《明史·王琼传》. ④《明史》卷117. ⑤《明史》卷117. ⑥《王恭襄公年谱》,引自《王琼集》. ⑦《王恭襄公年谱》,引自《王琼集》. ⑧《明史稿·王琼传》. ⑨《王恭襄公年谱》,引自《王琼集》. ⑩王琼:《北虏事迹》,《王琼集》. (11)王琼:《北虏事迹》,《王琼集》. (12)王琼:《北虏事迹》,《王琼集》. (13)王琼:《北虏事迹》,《王琼集》. (14)王琼:《北虏事迹》,《王琼集》. (15)康海:《贺少傅兵部尚书晋溪王公平土番序》. (16)《明世宗实录》,嘉靖五年八月癸亥. (17)《明世宗实录》,嘉靖九年六月庚辰. (18)《明世宗实录》,嘉靖九年六月庚辰. (19)《明世宗实录》,嘉靖九年六月庚辰. (20)《明武宗实录》,正德十五年十月庚戌. (21)《王恭襄公年谱》,《王琼集》. (22)《明史纪事本末》卷47. (23)《王恭襄公年谱》,《王琼集》. (24)《明史稿》. (25)王琼,《双溪杂记》,《王琼集》. (26)王世贞:《名卿绩记·王琼传》. (27)李贽:《续藏书》卷17,《经济名臣》. (28)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34,《跋明王晋溪尚书传》. (29)何良俊:《四友斋丛说》. (30) 霍韬: 《赠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恭襄前少师王公神道碑铭》 , 《王琼集》. 张正明,又名润祠,1938 年12 月生,山西省太原市人,郑州大学研究生毕业,历史学硕士.现 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副院长,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等.著有《山西 工商业史拾掇》、《山西商帮》(合著)、《晋商兴衰史》,并发表论文《清代丁村田契研究》、《明 代的乐户》、《明代北方边镇粮食市场的形成》等60 余篇. 丙辰京察与嘉靖后期党争 郑克民 孙卫国 京察,即京官考察,是明代考核京官的一种重要制度.明代考核文官的 制度有京察和外察,外察即考核地方官吏."京官六年一察,察以巳、亥年, 五品下考察其不职者,降罚有差;四品上自陈,去留取旨.外官三年一朝, 朝以辰、戌、丑、未年."①其实,京察、外察并非一开始就如此规范.最 初考察之时,并无一定之规,多是临时考察.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命工 部尚书朱守仁廉察山东莱州诸郡官吏,六年命御史台御史及各道按察司察举 有司官有无过犯,奏报黜陟,此为考察之始.洪武十四年(1381)定京察之 法:五品以下听本衙门正官考察行能勤惰,四品以上及近侍、御史等则由皇 帝自裁.但一直到天顺年间多是临时考察.天顺八年(1464)方定每十年举 行一次,凡现任、带俸、丁忧、公差、养病、省察等官皆由本衙门堂上官考 察.弘治十七年(1504)南京史部尚书林瀚以为"京官十年一察,法太阔略, 始定六年一考察之例."②以后即成定制.而主持考察的官员先是由朝中派 官,皇帝指定大臣担当此责,后则转变为各部堂上官主持.成化年间,方定 为吏部会同都察院及各堂上掌印官主持.弘治以后则变为吏部会同都察院主 持,考功司郎中参与,吏科给事中、河南道御史咨访协助,共同完成对五品 以下官吏的考察,四品以上的官员依然是自陈,去留取自上裁.嘉靖年间, 制度更为完备.嘉靖三十四年(1545)与三十年(1551)进一步规定:1.各 衙门所属官员,六年之内未经考察者,不拘升迁、见任,行各堂上官开注事 迹、揭帖,亲携赴吏部,以凭参酌去留.如有遗漏,听科道连名纠劾.2.京 察在巳、亥年二月举行,五品以下听吏部与都察院共同考察,四品以上自陈 取旨.同时,考察若有疏漏,科道官理当拾遗,拾遗若有不当,允许科道官 互相纠举.而外察依然遵循辰、戌、丑、未三年一考之例,亦由吏部与都察 院主持,制度越发趋于健全.考察理当是督促官吏清廉称职的一项重要措施, 但主持考察之官员往往借机党同伐异,打击政敌.更有甚者,非考察之年行 考察之事,以达到其清除异己的目的,嘉靖丙辰京察就是这一典型事件. 一 嘉靖丙辰,即嘉靖三十五年(1556),是例行的外察之年,而非京察之 年.二月,吏部尚书李默主持外察,三月,却由大学士李本主持了一次非同 寻常的京察.要认真透彻地分析此次京察,还是让我们从京察背后的关键人 物严嵩谈起吧. 严嵩自嘉靖二十一年(1542)以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一直就 深得世宗器重.虽然嘉靖二十四年(1545)夏言的再度入阁,曾使严嵩一度 有被冷落之感.二十五年(1546)至二十七年(1548)年间,内阁只有夏言 和严嵩两位大学士,夏言以其凌人的气势使严嵩惴惴不安,但严嵩以柔克刚, 终以高人一筹的战略将夏言挤出内阁,夏言竟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十月 被弃市.在这次生互攸关的斗争中,严嵩取得了彻底的胜利.随后入阁的两 位大臣南京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张治与少詹事兼学士李本皆唯严嵩之命 是从,严嵩以其善撰青词与善揣摩世宗心态而深得世宗宠信,他本应高枕无 忧,但他对朝臣间斗争之激烈深有感触,因而仍一如既往地侍奉世宗,同时 对政敌保持着高度警惕.二十九年(1550)十月,张治病逝,内阁只有严嵩 与李本二人.三十一年(1552)月,礼部尚书徐阶遂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徐 阶与夏言的关系不疏,夏言曾举荐过徐阶,因而严嵩对徐阶不免有些提防, 但从威望与朝中势力对比来看,徐阶远不是严嵩的对手,随后虽有过几次小 小的试探,但徐阶终不敢公然与严嵩为敌,只得谨慎处事.内阁之中倒也相 安无事.但嘉靖三十年(1551)月京察,吏部尚书夏邦谟致仕,三月,李默 接任吏部尚书,却在朝中引起了一些波澜. 李默,字时言,瓯宁人,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为官较为刚直,任 吏部验封郎中时,真人邵元节贵幸请封诰,他执不予.夏邦谟致仕时,李默 以吏部侍郎升为尚书,"自正德初,焦芳、张彩后,吏部无侍郎拜尚书者, 默出帝特简,盖异数也."③可见,颇受世宗重用.但李默对严嵩多有不满, "严嵩柄政,擅黜陟权,默每持己意,嵩衔之."④他并不依附严嵩,遇事 坚持己见,故而引起严嵩的不满.吏部为六部之首,官员升迁进退皆决之于 吏部,这关系到各派在朝中之任职,因而是各派争夺的焦点.地位如此重要 的吏部,严嵩当然决不容许异己存在.嘉靖三十年(1551)十月,李默主持 会推辽东巡抚,推选了布政使张臬、谢存儒以作候选人.世宗征求严嵩的意 见,严嵩表示异议,并进而说李默不堪此任.于是,李默当即被罢职为民. 遂以严嵩的同年生万镗接任尚书.万镗既为严嵩故旧,又系其推荐,于是 "每 事委随,又颇通馈遗"⑤.遂成严嵩死党.但好景不长,一年以后,万镗因 事免职.世宗又特旨起用李默,"命入直西内,赐直庐,许苑中乘马.寻进 太子少保.未几,复命兼翰林学士."⑥李默复职是嘉靖三十二年(1553) 八月间事,李默的再起,对严嵩产生了威胁,一场激烈的斗争又将展开. 丙辰考察还未开始,就已山雨欲来风满楼.嘉靖三十四年(1555)闰十 一月,兵科给事中梁梦龙秉承严嵩意旨上疏弹劾吏部尚书李默"废法行私, 负国失职,乞加戒饬,以清仕路"⑦,李默亦上章自辩.世宗安慰李默"安 心供职,以副简任",但对梁梦龙之"轻率进言"亦未加处置.李默虽有过 得罪严嵩被免职的教训,但他并未屈从,此次再起,且得世宗如此恩典,李 默很想借考察官员之机杀杀严党的威风. 嘉靖三十五年(1556) 正月,由李默主持的吏部会同周延主持的都察院 考察天下诸司官,是为例行的外察.得年老,左布政使岑万等十人;有疾, 副使牟朝宗等人;罢软,右参政王教等人;不谨,按察使刘玺等三十九人; 才力不及,左布政使吴惺等三十人;贪酷,副使崔宦等四人并各司杂职共二 千余人.得旨,致仕黜调如例.随后,六科给事中王鹤、十三道御史霍冀等 以考察拾遗论劾布政使王桥、按察使余勉学,参政陈光华、周大礼、刘汀等 人不职状,吏部依情处理,或降职调用,或致仕闲住,李默主持外察时,秉 公办事,"戒门下,谢宾客,同直大臣亦不得燕见."⑧不为严党徇情,故此,许多严党人物受到处置,或调用,或闲住,矛头直指严嵩,"嵩甚恨" ⑨.外察使严嵩势力受到冲击和削弱.明年了巳京察,如果依然由李默主持, 严党势力势必损失更大.严嵩对此当然不会善罢干休.恰在此时,李默与严 的心腹赵文华的矛盾亦更加激化. 嘉靖三十四年(1555)十二月,督察浙江工部侍郎赵文华疏乞还京,次 年正月抵京.赵文华曾在嘉靖三十三年(1554)请祷海神抵御倭寇,因为当 时江浙一带倭患极为严重,在严嵩的举荐下,世宗遣赵文华赴浙江视师.但 赵本无军事才能,至浙江只是一味欺凌官吏,大肆搜刮财物.总督张经对赵 文华极为鄙视.时广西田州土兵刚至浙江,即锐意请战,赵文华不分敌情, 竟听其言,且趣张经进兵,张经不听,赵文华遂以不听军令,上疏弹劾张经. 不久,张经在王江泾大败倭寇,但竟以赵文华的谗言使张经被捕,后随即被 杀.以后代行总督的人周珫、杨宜皆庸驽无远略,由是各兵漫涣,贼势益炽, 致使江浙前线一片溃败.不久,明兵在苏州击败倭寇,俞大猷又有海洋之捷, 赵文华见机想抽身回京,"遽言水陆成功,江西清宴.臣违阙日久,请归供 本职."而事实上江浙倭寇更为猖獗,"是时海洋回倭,泊浦、东川沙旧巢 及嘉定、高桥皆为倭据,而新倭来者日众,浙东西破军杀将羽书沓至."⑩ 然赵文华竟以倭寇几灭上闻,欺骗朝廷. 赵文华的谎言虽一时蒙骗了世宗,但朝臣大多不以为然.还在嘉靖三十 四年(1555)十一月时,兵科给事中夏栻与吏科给事中孙濬就上疏弹劾赵文 华玩法误国.孙濬在疏中对赵文华请罢应天巡抚曹邦辅,明白表示不妥.疏言:"今苏松民士谓邦辅实心任事,称不容口.其前流劫留都之倭又为邦辅 所灭,功能独然,遽请斥罢,文华之意殆不可晓."(11)夏栻则言:"浙 直官兵会剿陶宅逋寇,屡遭陷败, 诸臣奏报不实, 且赵文华欺诞, 大负简命. " (12)但由于严嵩曲意回护,赵文华未受到处置,世宗也误听赵文华言江浙 仅留残寇而甚为高兴.但江浙一带的战报依然纷至沓来.嘉靖三十五年 (1556) 二月,巡按直隶御史周如斗以正月间明军败于四桥事闻,且参劾总 督侍郎杨宜"轻率寡谋",致使参将尚允绍,指挥李田、鲍东莱等阵亡,于是,杨宜被免职.世宗亦怀疑赵文华以前谈"零寇将灭"为不实之词,屡以 此询问严嵩.严嵩委婉庇护,终未使世宗释疑,赵文华大惧,遂企图通过告 讦,将罪名栽到其他大臣身上. 当时,朝中大臣对赵文华的"恣睢暴戾",多不敢与他公开对抗,唯独 李默"以盛气折之"(13).李默既不阿附严嵩,对严党亦很鄙视,更对赵 文华在浙江的所作所为,嫉之如仇.张经是李默的同乡,对张经的屈死,李 默深表同情.赵文华对李默颇有些忌惮.杨宜被罢职,严嵩、赵文华想以胡 宗宪代行总督职权,但李默主持会推,推选南京户部侍郎王诰而不推胡宗宪, 再一次令严嵩与赵文华失望.严嵩与赵文华对此切齿痛恨.为了清除异己, 亦为解救自身,赵文华遂上疏弹劾李默,罪名有二: 其一,谤讪世宗.李默曾主持部试入选,策目有"汉武、唐宪成以英睿 兴盛业,晚节乃为任用匪人所败"等语(14),赵文华疏中摘录此语,指责 李黩这是有意讥谤世宗,罪莫大焉. 其二,干扰江浙督抚用人,致使所用非人,东南涂炭,倭寇猖獗.将倭 寇未灭的罪责推到李默身上.他说: 臣受皇上重托,为人所嫉.近奉命还京,臣计零寇指日可灭,乃督 抚非人,今复一败涂地,皆由默恨臣前岁劾逮其同乡张经,思为报复. 迨臣继论曹邦辅,则嗾给事中夏栻、孙濬媒孽臣及宗宪,党留邦辅,延 今半年,地方之事大坏.昨浙直总督又不推宗宪,而用王诰抵塞,然则 东南涂炭,何时可解?陛下宵旰之忧何时可释也!默罪废之余,皇上洗 瘢录用,不思奉公忧国,乃怀奸自恣,敢于非上如此,臣诚不胜愤愤, 昧死以闻.(15) 这两条罪名,均可置李默于死地.世宗一向刚愎自用,容不得大臣有半点异 议,讥谤之人又岂能轻易放过!而东南倭患一向是世宗的心病,正想探询倭 患久炽未灭的原因,恰在此时,赵文华以"督抚非人",主持会推的李默自 然罪责难逃.世宗览疏大怒,当即下李默镇抚同拷讯,并判处斩刑.未及行 刑,李黩已瘐死狱中. 李默两度入主吏部,依己见行事,不党附严嵩,然最后仍成为朝中党争 的牺牲品.他能执掌吏部,一则赖世宗之倚重;二则得陆炳为门生.陆炳当 时为锦衣卫都指挥,颇受世宗宠幸.虽然陆炳与严嵩关系甚洽,但李默并不 因之而听命于严嵩,一直坚持己见.《明史》称之为"博雅有才辨,以气自 豪","然性偏浅,用爱憎为轩轾,颇私乡旧,以恩威自归,士论亦不甚附 之."(16)谈迁则认为"默性卞急,不能容人过,接士大夫少愉色,援引 才俊,不使人知之,得大臣体."(17)评价较高.可见,李默在激烈的党 争中,尚多能秉公行事,能做到此,已属不易. 赵文华经此一疏,既清除了李黩,又为自己洗清了罪名,消除了世宗的 疑心,重新赢得了世宗的信赖,而且使严党在京察中争取了主动. 李默下狱为二月二十九日,当日即罢王诰,进胡宗宪兵部左侍郎兼左佥 都御史,总督浙直福建军务.次日,又以大学士李本兼掌吏部事务.李本掌 管吏部数日,即提出要对京官进行考察.在正月进行的外察中,由于李黩坚 持原则,不依从严嵩旨意,致使严党受到打击.而京察较之外察更为重要, 现李默已下狱,主持京察之大学士李本秉承严嵩旨意,想借此机会再除异己, 培植党羽. 二 李本主持吏部事务只有十日,他二月三十日掌管部事,三月十一日,工 部尚书吴鹏就改为吏部尚书,李本即离开吏部,虽只有短短十日,然李本却 主持完成了当年的京察事宜.其实,丙辰并非法定的京察之年,按理应于下 巳(即次年)举行,但李本却迫不及待.李本不过是临时掌管吏部,且只有 数日,对吏部事务还不甚了解,却要主持临时京察,这本身就很耐人寻味. 李本,本名吕本,字汝立,号南渠,冒姓李.余姚人,嘉靖十一年 (1532) 进士.他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在夏言弃市后入阁的,而对首辅严嵩则俯 首贴耳,丝毫也不敢懈怠. 三月初四日,李本上疏,请求考察两京九卿、长贰府寺等衙门堂官及各 总督巡抚,将"朴 不称者稍易之,尚堪驱策者留之".他还有一套冠冕堂 皇的大话,曰: 近者当事之臣,内外用人,不论贤否,动以爱憎为用舍,徇私纳贿, 祗取充位,是以庶绩日隳,南北多故,陛下焦恩,屡更数易,即有龊龊 自保之士,鲜能分主优者.臣闻琴瑟不调,必解而更张之;狼莠不除, 嘉谷不生.故用人在去不肖.夫大臣者,小臣之倡也,大臣不职则小臣 靡然从之,故去不肖者先大臣矣.(18) 世宗览疏,以为李本是忠诚报国,遂命李本全权办理.于是,李本将朝中大 臣一百一十三人划分为三等.上等二十八人,吴鹏、赵文华、严世蕃等;中 等七十人,鄢懋卿、徐履祥等;下等十五人,即理当斥罢者则是南京吏部尚 书杨行中、南京礼部尚书葛守礼、南京刑部尚书陶尚德、户部右侍郎艾希淳、 刑部右侍郎郑大同、工部左侍郎郭鋆、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何云雁、南京鸿 胪寺卿王楠、太仆寺少卿张秉壶、南京太仆寺少卿陈邦修、光禄寺丞丘乘文、 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烜、郝维岳、汪尚宁,右佥都御史张鹗翼十五人. "得旨,行中、守礼、尚德、鋆致仕,希淳、云雁调外任,大同等闲住." (19)这些被斥罢的官员除个别人是疲软老疾外,多是不附严嵩,甚至与严 嵩为敌者,但多可大用. 本来,借京察与外察而清除异己,乃统治者固有之伎俩,这一点,严嵩 亦不例外,但如此大规模而公开地铲除异己,则实属少见.《明史》称严嵩 对其所不悦者,"假迁除考察以斥者甚众,皆未尝有迹也."(20) 三天后,李本又主持对两京科道官进行考察,一共罢免了两京科道官三 十八人,分为不谨、浮躁、不及三类.其中,都给事中乌从善等十八人为不 谨,左给事中李幼滋、给事中孙濬、夏栻等十四人为浮躁,都给事中王鸣臣 等六人为不及.得到世宗首肯,于是皆降调.而其他"御史留用者仍各杖四 十"(21).这样,对两京科道官进行了一次大更动,目的是,杀尽科道官 之威风. 此次临时京察,大臣之中凡是严党骨干人物皆得推为上等和中等,如吴 鹏、赵文华,严世蕃、鄢懋卿等.反之,异己则以各种罪名斥罢,科道官中 反严人物亦大都被清除,严党势力在朝中更加膨胀,严嵩在朝中的地位也更 加巩固,在政治斗争的漩涡中,严嵩牢牢地控制着主流,掌握着着主动权. 随之,即以此次京察结果选拔官吏.京察一等的工部尚书吴鹏于三月十 一日改为吏部尚书,不久,赵文华亦由工部侍郎升为工部尚书,世宗对吏部 推赵文华为尚书,大悦,且曰:"文华斋诚祭海,受命督察,宜有恩奖,此 推甚为得人."(22)其意在于"以赏讦发不臣之功".且加太子太保.吴 鹏对严嵩言听计从,"凡内外要职,皆奉嵩指授.""自是选人惟严氏指, 政以贿成,益不可问."(23)朝中用人大权为严嵩所控制.至此,满朝文 武,皆听命于严嵩. 李本由于主持京察之"功",不久,即晋升为少保兼武英殿大学士.事 实上,此次京察不过是李本的一次瞒天过海的欺诈行为. 三 京察本应由吏部会同都察院共同主持,考察若有不公,允许科道官拾遗, 拾遗不当,科道官理当互相纠举,都察院和科道官在其中担当了极为重要的 角色.自成化年间以来即是如此.嘉靖初年,世宗出于对政权之巩固,对此 亦极为重视. 嘉靖六年(1527)南京考察,六科无一人去职,礼部侍郎桂萼遂攻击吏 部尚书朱希周"以为畏势盘据而不敢去之者",并言京察旧有科道拾遗, "其 在忤道官宁独无遗漏乎?"(24)世宗当即下谕令科道拾遗并互纠. 嘉靖十二年(1533)京察后,世宗又谕吏部曰: 部院考察京官及科道拾遗,事既竣,独科道互纠劾,业有成命,今 数日未见题请,显有畏附之私,姑置不究,宜遵例令两京科道,从实互 举,以听去留.(25) 科道拾遗之后,没有科道互纠之事, 世宗特下诏督责, 认为 "显有畏附之私" , 于是吏部尚书汪鋐上疏引罪,科道当即互相纠劾,科臣劾御史张相、郑洛书、 汪似、李循义、苏信,道臣劾给事中张润身、饶秀、商大节、曹汴、戴儒等 各不职,世宗再下谕: 科道官系朝廷耳目,顷大臣多畏避奸邪,以致考察宽纵不公,兹互 相举劾,不过苟且塞责,为首者姑宥不治.(26) 其他被劾之科道官或闲住,或致仕,或降调外用. 嘉靖二十四年(1545)二月,吏科给事中卢勋等陈慎考察五事:集众见 以昭大公;核众职以昭大法;体考察以清冒滥;除暖昧以全人材;禁奔竞以 正士风.对考察的有关具体事项阐明了意见,得到世宗的批准. 嘉靖三十年(1551)京察后,科道拾遗,吏部尚书夏邦谟、南京刑部尚 书傅炯等被免职,刑部尚书顾应祥、户部侍郎骆颙等改南京. 由此可见,京察后,科道拾遗乃维护考察之公,科道互纠乃督责言官拾 遗之正与尽职尽责,皆是科道官在考察中的职权. 但丙辰京察显然与以前之行事大不相同,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时间上来遵六年一考之例,对京官考察亦未按程序办事.京察理 应是六年一次,察以巳、亥年,且吏部与都察院只掌管五品以下的官员考察, 四品以上自陈取旨.丙辰年并非京察之年,例行的京察理应在次年即丁巳年, 但李本接管吏部后就迫不及待地上疏世宗,请求考察,且无论是五品以下, 还是四品以上,一概听李本决定去留.这种情况在明代实属少见.只是正德 年间,刘瑾专权时,为了铲除异己,刘瑾遂"矫诏行吏部,不时考察两京及 在外方面官."(27)显然是打击报复. 其次,主持京察事务的仅是兼掌吏部事情的李本一人,而当时掌管都察 院的左都御史周延并未参与,李本亦根本未同周延商量,升降进退,全凭李 本一人定夺.他上疏世宗得到世宗的同意后,遂将大臣分为三等,末等十五 人与科臣三十八人罢斥了结.十五年后,大学士高拱掌管吏部,主持京察, 他还指责李本之擅权,他说: 京官六年考察,皆吏部、都察院同行,惟丙辰春,大学士李本掌院 事,考察科道,奉旨专行,都察院不与焉.臣愚以为耳目贵广,宜与考 察院同事.(28) 可见,此次京察不符合惯例. 其三,既无科道拾遗,也无科道互纠.李本既不与都察院商量,也不允 许科道官插手,京察拾遗是弥补考察不公的重要手段,而科道互纠也是维护 言路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此次京察,李本一概全免,而世宗亦随之照办. 由于严嵩之异己皆被清除,虽然朝中评之不公,但终无人弹劾. 其四,清除科道官中异己成为此次考察的主要目标.大臣考察后三日, 即对科道官进行考察,不容科道官提出异议,遂又罢黜三十八位言官.仔细 分析一下嘉靖朝的言官,我们或许可以明白李本这样做的奥秘. 世宗一朝,科道官一直很活跃."大礼议"中,科道官曾为弹劾杨廷和 为首的元老派,力世宗争取"议礼"得以如愿,曾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世宗 亦希望科道官担当起"风宪耳目"之责,故而采取一些措施以使科道官尽为 其用.京察拾遗与科道互纠就是其中两项措施.而科道官对大臣的弹劾亦屡 见不鲜.严嵩自嘉靖二十一年(1542)入阁以来,屡屡受到言官弹劾,先后 被谢瑜、叶经、童汉臣、赵锦、王宗茂、何维柏、王晔、陈垲、厉汝进、沈炼、徐学诗、杨继盛等人弹劾,是故严嵩对科道官颇有戒心,"畏科道之多 言也."(29)因之,他一方面设法笼络一批言官,同时对敢于弹劾他的言 官严惩不贷.嘉靖三十二年(1553),巡按御史赵锦以应天变,弹劾严嵩, 赵锦被削籍为民.不久,兵部员外郎杨继盛上疏论严嵩十大罪、五奸,三十 四年(1555)十月,严嵩借机将杨杀害.虽然弹劾严嵩的朝臣屡屡受到打击, 甚至被处死,但在朝中激烈的党争中,科道官总是无所畏惧,充当各派斗争 的急先锋.而每次考察,科道官亦首当其冲.嘉靖二十一年(1542)吏部、 都察院奉圣谕考察科道官,七十三人被降级或调外任,居科道官半数.三十 年(1551)京察,"严嵩父子恫愒吏部,中伤善类甚众."(30)亦有一批 科道官被免职.严嵩视不附已的科道官为眼中钉.而李默主持吏部事务时曾 支持一批言官弹劾严党赵文华等人,现李默既已倒台,势必对科道官要进行 罢黜.现将三十八位被罢调的科道官列表说明,以使问题更加清楚.其中表 一以《明清进士题名碑录》材料为主,表二以《兰台法鉴录》和《南垣论世 考》(31)材料为主. 表一 续表 姓名籍贯中进士之时间 丙辰京察时任职 史料出处曹光浙江平湖 29 年 御史 同上徐栻直隶常熟 26 年 南京御史 同上边毅江西峡江 26 年 南京御史 同上王鸣臣 江西泰和 23 年 都给事中 同上谢莆山西代州 29 年 给事中 同上林应箕 福建莆田 17 年 御史 同上朱木直隶常熟 23 年 御史 同上张守蒙 山东滕县 23 年 御史 同上表二 姓名籍贯中进士之时间 任言官 前职务 其它情况备注朱文汉 福建莆田 嘉靖 26 年 不详 字章卿,号可山.三十三 年选南京户科都给事中, 三十五年免. 《南垣论世 考》卷九 蔡朴 直隶沦州 23 年 阳武知县 字子祁,二十六年选山东 道御史, 巡抚宣大、 河南. 《兰台法鉴 录》卷十六 刘应熊 陕西陇西 20 年 嵩县知县 字体阳.二十六选广东道 御史,二十七年巡盐河 东,二十九年巡按四川, 三十二年巡按山西,三十 四年以劾总兵李贤逮系, 三十五年京察闲住.隆庆 元年诏准致仕. 同上 郑铨 福建闽县 25 年举人 助教 字道启.选四川道御史, 三十四年巡盐河东,旋忧,三十五年坐李默党, 罢归. 《兰台法鉴 录》卷十七 续表 姓名籍贯中进士时间 任言官 前职务 其它情况备注 黄正色 河南光山 26 年 抚州推官 字子征.二十九年选山东道御史, 降无为州判官,升河间府推官,累 升山东副使. 同上 段锦 山东恩县 26 年 壶关知县 字奚中.三十年选陕西道御史,后 巡仓巡按四川.丙辰京察降深州判 官.三十六年升大名知县,累升陕 西参议,疏请致仕. 同上 陈观冲 山东东平 州26 年 汉中府推 官 字情愿静. 三十一年选广东道御史, 巡盐两浙,三十三年丁忧.丙辰京 察卫生条件汝州判官. 同上 郭文周 福建福安 23 年 中书 字景复.二十七年选云南道御史, 二十八年南畿屯马,后巡广东.丙 辰京察,忤严嵩勒令致仕. 同上 李正彝 湖广巴陵 29 年 富顺知县 字葱懿.三十年选福建道御史.京 察降州判官,后升赣州府同知,四 川佥事. 同上 君庭 山东肥城 29 年 郏县知县 字子绍.三十年选湖广总之御史, 丁忧卒. 同上 詹理 浙江遂安 29 年 中书 字燮理.三十三年选陕西道御史, 丙辰京察闲住. 同上 陈九成 广东高要 19 年举人 国子监助 教 字子韶.二十六年户山西道御史. 巡按甘肃、罢归. 同上 高镛 四川内江 23 年 平阳知县 字景甫.二十八年选陕西道御史, 后巡盐两淮,巡按江西,京察降布 政司都事,升南兵部员外. 同上 续表 姓名籍贯中进士时间 任言官 前职务 其它情况备注阴秉旸 河南汲县 26 年 曲沃知县 字子寅.二十八年选广西道 御史,督理屯马,京察降同 州判官,升馆陶知县,累迁 陕西参议. 同上张云路 山西高平 26 行人 字伯登.二十八年选四川道 御史. 巡视两关, 巡按应天, 致仕. 同上李应时 山西平 26 年 历城知县 字际可.二十八年选湖广道 御定州史,三十三年巡视两 关,三十四年巡按陕西,京 察致仕. 同上庞俊 陕西泾阳 26 年 镇江推官 字时英.二十九年选广东道 御史,三十三年巡视两关, 三十四年巡按河南,京察致 仕. 同上蔡朴 直隶沧州 23 年 阳武知县 字子祁、二十六年选山东道 御.史、巡按宣大、河南. 《兰台法鉴 录》卷十六 刘应熊 陕西陇西 20 年 嵩县知县 字体阳.二十六年选广东道 御史.二十七年巡盐河东, 二十八年巡按四川,三十二 年巡按山西,三十四年以劾 总兵李贤逮系,京察闲住. 同上由上表可知,被罢黜的科道官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除两位举人外, 其余 36 位皆是进士出身.其中嘉靖十七年(1538)、二十年(1541)进士各 一人,二十三(1544)进士八人,二十六年(1547)进士十五人,二十九年 进士十一位.嘉靖二十六年(1547)与二十九年(1550)的进士共二十六位, 几乎占了百分之七十.他们大多年青,仕途时间还不长,保持着新科进士那 种敢作敢言的精神.其中吏科给事中孙濬、兵科给事中夏栻、巡按直隶御史 张云路、吏科左给事中马如松、刑科右给事中王鸣臣、福建道御史曹光、南 京御史徐栻、兵科右给事中黄元白、南京户科都给事中朱文汉等,在当时都 极为活跃,他们公开弹劾赵文华或其他严党人物,故而被罢或贬.其二,他 们多来自知县、推官等中小地方官任上.嘉靖年间,不少进士授与知县或其 它地方官,故而成为科道官来源.科道官原先多是进士直接选补,嘉靖九年 (1530)经当时吏科给事中夏言奏明,"给事中额五十八人,旧进士选补, 弘治间始及行人、博士,正德间及推官、知县,今旋行旋废,乞复旧制通选." (32)于是行人、知县、推官、博士等皆可选补.从《兰台法鉴录》和《南 垣论世考》所载的十七人中可知,来自知县的有八人,来自推官的有三人, 两人拔自国子监助教,两人拔自中书,一人来自行人,另一人情况不明.由 此可见,科道官来自知县和推官的占了多数.当时形成了进士为知县,知县 升科道的惯例.嘉靖三十四年(1555)十二月,吏科都教给事中王鹤上言: 今天下奔竞者莫甚于方面,而骑横者莫甚于进士之有司.……顷以 地方多事,奏请多选进士充守令.初至率矫情饰欺诳监司,而监司辄荐 扬之.既得荐扬,贪酷并作,无复顾忌.兹遇考察大典,乞敕该部痛惩 前弊.(33) 所谓进士知县矫狂,亦牵扯到由知县而拔擢的科道官.但反观此疏,却可见 这批科道官在朝中之活跃程度.活跃,由对立面而言,也可视为浮躁,因之 而被黑黜的科道官占了大多数. 纵观此次京察,既非京察之年,考察又不合旧制,纯属李本个人操纵, 得到世宗首肯,从而达到李本与严嵩清除异己,箝制科道官的一次清洗行动. 而且直接动因在于吏部尚书李默与严嵩为敌,以及他主持的外察削弱了严党 势力. 四 嘉靖三十六年(1557)即丁巳年,方是例行的京察之年.正月末,南京 吏科给事中张师载等疏陈考察事宜: 君子小人之辨,其几甚微,君子孤立寡合,未免取忤于俗,小人阿 谀软熟,足以弥缝于人.考察大典要当辨心术之微,审是非之真,以为 去留.毋分崇卑,毋间远迩,毋拘常数,毋追既往,及欲开陈事迹,昭 示贤否.(34) 二月,京察时,四品以上的官照例自陈,世宗或优诏褒答,或降调他用,个 别的令致仕闲住.吏部尚书吴鹏会同都察院左都御史周延主持考察五品以下 官吏.得老疾者二十五人,贪二人,罢软二人,不谨一百零二人,浮躁浅露 十九人,才力不及二十六人.随后科道拾遗又论罢十余人.但朝中对此次京 察的反映似乎很平淡,远没有三十五年(1556)京察时那么多不平与义愤. 比较而言,其原因主要有三点: 其一,丙辰京察与丁巳京察目的不同.丙辰京察主要是李本操纵,其意 在于清除异己,党同伐异.丁已京察虽亦不免有庇护同党之嫌,但总体而言, 有条文可循,重在对官员称职与否的考察. 其二,丁巳京察一切都按制度办事,即便主持京察的人依然是严党,但 有科道拾遗和科道互纠,京察之时也就得维持大体.而丙辰京察则全凭李本 一人操纵,官员升降进退全凭李本决断,故而不公. 其三,丙辰京察范围较小,主要是"两京九卿长贰、府寺等衙门堂官及 总督巡抚"与科道官(35),全是身居要职之官员,并不涉及一般的中下级 官吏,而丁巳京察是针对在朝的所有官员.且其做法亦不同,丁巳京察四品 以上官吏自陈,由世宗决定其去留,但丙辰京察不论品位高低一概听李本纠 劾.由此可见,丙辰京察是何等的不公正! 《明世宗实录》对丙辰京察如斯评论: 是时,严嵩子世著专恣贪婪,政以贿成.赵文华一出,江南之公私 匮竭,刑赏倒植.由是士论恶此三人已甚.嵩虑有他故,欲锄排异己以 慑众志,本毅然承其指授,亦借以行其私,所黜虽多茸阘不称,然凡疏 远不附严氏及文华所不悦者,一切屏斥无遗,故公论为之不平云. (36) 其所论甚为公允. 丙辰京察之所以如此,固然是党争的结果,但与明世宗也不无关系.是时,明世宗已是多年不朝,但对朝臣及朝中之事都很敏感,范守己对世宗有 一段评价,曰: 臣于徐少师阶处,盖捧读世庙谕札及改定旨草,云人赏谓辅臣拟 旨,几乎擅国柄,乃大不然.见其所拟,帝一一省览窜定,有不留数字 者.虽全当帝心,亦必更易数字示明断,有不符意,则驳使再拟.再不 符意,则谯让随之矣,故阁臣无不惴惴惧者.自古英明之主,亡不受成 事,相臣街上裁声名而已.揽乾纲如帝者,几何人哉!国朝中亦惟高、 文及帝数君耳.以故大张弛,大封拜,大诛赏,皆出独断,至不可测度. 辅臣欲有所与,亦从臾之,或揣摩捭阖之耳,而能代有天工哉!(37) 世宗既揽权纲如此,又长年不上朝,他所接触的只是身边的内阁大学士. 严嵩作为内阁首辅大臣随侍世宗左右,颇为世宗倚重,他几乎从不逆世宗之 意而行,极善揣摩世宗心思,"欲有所救解,嵩必顺帝意痛诋之,而婉曲解 释以中帝所不忍.即欲排陷者,必欲称其微而以微言中之,或触帝所耻与讳, 以是移帝喜怒,往往不失."(38)故而在历次党争中他总能巧妙地利用世 宗的支持,从而赢得胜利.丙辰京察即是一典型例子. 丙辰京察清除了异己,丁巳京察不过是一次例行考察,无损于严党的实 力.当时,严党人物占据朝中各要害部门,朝中相对平静,而严嵩的地位也 更加巩固.两辰六月,即京察三月后,严嵩一品九年再满,他疏言:"国家 考课旧典,群臣历俸九年者例不引奏复职,况臣忝居廷臣之首,再历九载, 无尺寸之功,以年以例俱当引避."请求引退归山.世宗优诏褒答,称赞他" 忠诚勤慎,辅赞年久,勋绩茂著."不允其辞,且赐宴于礼部,荫其一子为 中书舍人.(39)足见世宗对他的倚重.内阁中另还有李本和徐阶.李本固 然是严嵩的心腹,而徐阶则屡想取严嵩之位而代之,但慑于严的权势,亦只 得谨慎事之.六部尚书中,吏部尚书吴鹏、工部尚书赵文华系严嵩的心 腹, 而兵部尚书由老将许论接替丁忧离职的杨博,"论时年老,重自顾念,一切 将帅黜陟,兵机进止,悉听世蕃指挥."(40)都察院左都御史周延虽"砥 节奉公,权臣用事,政以贿成,延未尝有染,然居台端七年,无谏诤名." (41)都不过是雷同附和,明哲保身罢了.户部尚书方钝、礼部尚书王用宾 以及随后继任者吴山、欧阳必进、高耀皆"惴惴事嵩".一时"士大夫辐辏 附嵩,时称文选郎中万宷,职方郎中方祥等为嵩文武管家."(42)由此可 见,通过丙辰京察后,严嵩的势力达到最为显赫的时期. 注释①张廷玉:《明史》卷72,《职官志》,中华书局 1974 年4月版(下同). ②徐学聚:《国朝典汇》卷38,页3114.宋祥瑞主编《北京大学图书馆 藏善本丛书·明清史料丛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3 年8月版(下同). ③④⑥⑧⑨(16)《明史》卷202,《李默传》. ⑤《明史》卷202,《万镗传》. ⑦《明世宗实录》卷429,嘉靖三十四年闰十一月丁亥,台湾中央研究 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下同). ⑩《明世宗实录》卷430,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乙巳. (11)《明世宗实录》卷428,嘉靖三十四年十一月甲寅. (12)《明世宗实录》卷428,嘉靖三十四年十一月丙申. (13)(15)《明世宗实录》卷432,嘉靖三十五年二月戊午. (14)同(13).《国榷》卷61 载与实录记载稍有不同,其语为:"汉 武征伐四夷而海内虚耗,唐宪功成淮蔡而晚业不终." (17)谈迁:《国榷》卷61,页3870.张宗样校点本,中华书局 1958 年12 月版. (18)(19)(35)《明世宗实录》卷433,嘉靖三十五年三月癸亥. (20)(38)(42)《明史》卷308,《奸臣传·严嵩传》. (21)《明世宗实录》卷433,嘉靖三十五年三月丙寅. (22)《明世宗实录》卷433,嘉靖二十五年三月癸未. (23)《国榷》卷61,页3872. (24)(25)(26)(27)(28)(29)(30)《国朝典汇》卷38,页3115,页3199,页3120,页3114;页3132,页3125. (29)《明史》卷209,《杨继盛传》. (31)何出光、陈登云等撰,喻思恂续《兰台法鉴录》.徐懋学撰,卢 大中续《南垣论世考》.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十六本,书目文献出版 社影印本. (32)《国鹤》卷54,页3423. (33)《明世宗实录》卷430,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戊戌. (34)《明世宗实录》卷443,嘉靖三十六年正月壬午. (36)《明世宗实录》卷433,嘉靖三十五年三月丙寅. (37)《国榷》卷64,页4038. (39)《明世宗实录》卷436,嘉靖三十五年六月丙辰. (40)《明史》卷186,《许论传》. (41)《明史》卷202,《周延传》. 郑克晨,1931 年9月生,北京市人.1955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后在中国科学院(现中国 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明清史.1963 年至南开大学明清史研究室工作至今.现为明清史教授. 1989 至1993 年兼任该校古籍与文化研究所所长.主要论著有:《明代政争探源》,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8 年出版;《李自成出兵山东及"德州事件"》,载日本汲古书院《纪念山根幸夫退休"明代史论 丛"》,1990 年;《郑成功海上开拓及清朝的封闭政策》,荷兰莱登大学汉学研究院英文版,1990 年;《王阳明与嘉靖朝政治》,台湾《明史研究专刊》第11 期,1994 年.另有明清史及其他方面论 文70 篇.此外,尚主编及编辑明清史教材等多种. ]孙卫国,男,湖南衡东人.1988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系,同年考入南开大学历史所,师从郑 克晟先生攻读明清史,1991 年获硕士学位.现为南开大学古籍与文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南开大学历 史系、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博士生.主要从事明清政治史、明清中朝关系史和明清史学史的研究. 现已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要有《明代宦官与中朝交往》(台湾《韩国学报》第11 期,1992 年)、 朝鲜入明贡道考》(北大《韩国学论文集》第2辑,1994 年)、《论明初的宦官外交》(《南开学报》 1994 年第 3 期)、《试论明代监察官的考选制度》(《中国史研究》193 年第 2 期)等. 晚明南京教案新探 万明 明万历末年的南京教案,作为基督教入华后第一次大规模中西文化冲突 表象化的标志,载入史册.我们所熟悉的,是天主教与儒、佛的冲突,也即 中西文化冲突的结果,导致了南京教案的发生.对此,应是没有疑义的,然而,除此以外,特定的时空关系,也向我们昭示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从史 的发展角度而言,有必要追寻万历末年政局演变的脉络,将南京教案这一晚 明重要政治事件,置于当时广阔的政治社会背景之中,进行历史性考察.揭 示政局与教案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这一事件的认识.至于对教案史事 的考述,以1930 年张维华先生主要根据中文史料所撰《南京教案始末》一文 最为详尽,本文仅以南京教案亲历者、葡籍耶稣会士曾德昭的记录,与中文 史料相互参证考察,作出简论,就教于学界. 一 明代万历年间,继唐、元代基督教两次传入中国之后,基督教第三次传 入中国,从而导致了佛教以后,外来文化的第二次大规模输入,与中西文化 的直接接触,这无疑是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自16 世纪中叶沙 勿略(Trangois Xavier)开始,西方传教士为进入中国传教,进行了坚持不 懈的努力.直至万历十年(1582),意大利籍耶稣会士罗明坚(Michele Ruggieri)才首次得到明朝地方官员允准,进入中国内地居留传教.次年, 他与同籍耶稣会士利玛窦(Mattio Ricci)同到广东肇庆,建立起中国内地 第一座西式天主教堂.此后,经过近 10 年努力,万历二十八年十二月(1601 年1月),利玛窦终于盼到"上令方物解进,玛窦伴送入京"①的一天.从此,西方传教士在华居留传教得到了中国最高统治者皇帝的默认.利玛窦开 始公开在帝都建立教堂,传播天主教.利氏逝世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 自其至京,又是几近 10 年时间,当时,天主教在中国内地的传播之地,先后 己有 7 处:肇庆、韶州、南昌、南京、北京、上海、杭州.史载:"在京硕 彦翕然景从"②,"授其学者遍宇内"③.作为学术传教方式成功的体现, "当时看起来,或者可以说是一种基督教和儒教的混合体,很有希望在不久 以后成为中国的宗教."④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利玛窦逝世后仅 6 年,万历四十四年(1616)发 生南京教案,西方传教士受到沉重打击,他们传入西学的过程一度被阻.事 件的发生,固然有中西两种不同质文化的相互冲撞,以及利氏死后,传教士 中有突破他生前谨慎地多在上层传教的做法,向民间扩大传播的缘故,但也 与当时朝中政局变化有密切关系.换言之,万历年间政局的波谲云变,对天 主教与西学的传入,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和作用. 万历自冲年登极以后,依靠首辅张居正,锐意整饬吏治、改革经济,颇 见成效.但张居正死后,万历亲政,这种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便戛然而止, 朝事日益向不堪滑去.中叶以后,万历不理朝政,政治腐败日甚,经济搜刮 日厉,统治危机迭现.到此时,不同于列朝的末世危机,由于社会经济的迅 速发展,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变化,处于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过渡的 前夜,社会内部各层面都涌动变革激流,而西方传教士入华适逢其会. 当社会面临深刻变动之际,明朝政坛中代表变革的政治派别也就应运而 生,这就是被反对派指为东林党的士大夫清流派.万历中叶以后,两种政治 势力形成并展开激烈的斗争,一是以东林党为核心的士大夫清流派,秉承时 代气息,坚决主张改革腐朽政治;另一则是以浙党为首的,包括浙、楚、齐、 宣、昆党在内所有东林的反对派,他们以因循守旧为特征,坚决维护腐朽政 治,反对改革.明末党争剧烈,是非巨细难以全部加以定性分析和判断,因 此我们难有跳出党争的框架,从时代特征上把握封建士大夫中的清流和浊 流,区别改革和保守,判断进步和倒退.以东林为核心的清流派与以浙党为 核心的反对派之间的斗争,在万历中叶以后持续不断,根本上是改革还是守 旧的斗争.当时政局虽然多变,但万变未离其宗,士大夫改革派和保守派两 大政治势力间你消我长,斗争始终贯穿其间,使危机迭现的朝局波澜起伏之 余,却也有规律可寻. 士大夫清流派的核心是东林党.是以万历二十二年(1594)因争国本被 革职的吏部文选郎中顾宪成在革职后 10 年,于家乡无锡东门建立东林书院, 讲学会友,评论时政,因而被命名的士大夫政治力量.实际它的形成还可上 溯到万历十五年(1587)丁亥京察,由此开了清流派澄清吏治的先河.他们 的特点是反对神宗不理朝政,宠信郑贵妃,久不立太子;反对神宗派出矿监 税使,四出搜刮民财;反对内阁专政,要求整饬吏治,制止腐败.他们充满 矫正王朝倾危的政治理想,无论是对社会的批判,还是经世致用的主张及其 忧患意识,都证明他们代表的是变革时代的进步趋向. 与此同时,封建士大夫中的一些人,也在面对现实苦苦寻求挽救社会危 机、政治腐败、道德沦丧的出路.他们与东林一样关心国事民瘼,政治生涯 也大多随东林党在朝起伏升降而波折,应当属于以东林党为核心的士大夫清 流派.这些人中有成为明末天主教三大柱石的徐光启、李之藻和杨廷筠.三 人之中,徐光启往往在政见上与东林不谋而合;杨廷筠曾出资筹建东林书院 ⑤;李之藻更曾名列于《盗柄东林伙》的黑名单⑥. 反对以东林为核心的清流派的保守派,则以浙党为核心.史载: "自万 历以前,未有党名.及四明为相,以才自许,不为人下.而一时资者,如顾 宪成、孙丕扬、邹元标、赵南星之流,蹇谔自负,每相持.附四明者,言路 亦有人.而宪成讲学于东林,名流咸乐趋之.此东林、浙党所自始."⑦四 明指沈一贯,浙江鄞县人,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也即顾宪成革职归里 的同年五月,由礼部尚书入阁.万历三十年(1602)升为内阁首辅.以其为 首形成的非东林党保守派曲意逢迎神宗,对其种种倒行逆施也千方百计加以 维护,反对东林党澄清吏治的主张,开门受贿,结党营私,是腐朽政治的代 表. 西方传教士入京传教前后,正是万历朝政局中代表改革和保守的两派士 大夫各自形成对立政治势力,展开斗争之时.从利玛窦入京那一年的大事记 中,我们可以得到启示.同年载入史册的是:万历册立皇长子常洛为皇太子; 东林党人冯应京因支持反税监斗争而被捕入京,武昌再次发生反税监民变, 苏州民变发生.前者册立太子,表明士大夫清流派争国本政治斗争取得成功; 后者则体现他们反对矿监税使得斗争与民间呼声融汇在一起,斗争正持续发 展.将二者结合起来,可以说明以东林党为核心的士大夫清流派是当时政坛 上的主角,他们在与保守的反对派的斗争中占有一定优势,表现出充分的活 力.在政坛这一背景下,利玛窦入京,他得到反对税监的吏部尚书李戴的大 力帮助,使礼部上疏题请其延留在京择地居住;⑧而他请求居留的奏稿,是 通过东林党人吏科给事中曹于汴的斟酌修改,呈给万历皇帝,最终达到了居 留帝都传教的目的⑨. 二 利玛窦以学术传教方式,开展他的传教活动.在京期间,他大量结交士 大大,广泛传播西学,这使明朝一些士大夫清流派中开明人士开始打开了眼 界,认识到吸收西学,特别是先进的科学技术,有助于挽救国家存在的多重 危机.由此出发,对传教士持友好态度的,不仅有后来成为天主教徒的徐光 启、李之藻、杨廷筠,而且有著名东林党人曹于汴、邹元标、以及叶向高等 人.在徐光启看来,西方事天之学,可以 "补益王化,左右儒术,救正佛法", 更重要的是"数年之后,人心世道,必渐次改观".⑩这是典型的吸纳西学 以改革社会的主张.利玛窦《畸人十篇》第二编《人于今世惟侨寓耳》记述 了东林党人、礼部尚书冯琦向利玛窦问学的经过,而冯琦正是满怀对现实社 会乖乱的种种疑惑,去请教利玛窦的.以反矿税监使著名的冯应京甚至曾将 基督教推崇为"救世良方",个人出资翻刻利民的《天主实录》(11).从 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士大夫清流派为挽救国家颓败局面而寻求西学的心路历 程.至于出自对西方科学技术的钦佩,发出由衷赞叹,更是在士大夫清流派 为传教士所撰所译书而写的序文中,所见多有.例如曹如汴《泰西水法序》 (12)、李之藻《浑盖通宪图说目序》(13)、叶向高、杨廷筠、瞿式耜等 为《职方外纪》所作序文(14),等等. 利玛窦去世后,那一年年底钦天监预报日食发生严重失误,招致了朝中 官员严厉指责.于是钦天监五官正周子愚提出:"大西洋归化远臣庞迪我、 熊三拔等携有彼国历法,多中国典籍所未备者,乞视洪武中译西域历法例, 取知历儒臣率同监官将诸书尽译,以补典籍之缺".(15)东林党人,时为 礼部侍郎的翁正春也奏请推荐徐光启、李之藻与传教士庞迪我、熊三拔以西 法修历(16).这无疑是改革历法的大胆建议.后来,李之藻又上《请译西 洋历法等书疏》,言西方传教士庞迪我、龙华民、熊三拔、阳玛诺等"俱以 颖异之资,洞知历算之学,携有彼国书籍极多,久渐声教,晓习华言,在京 仕绅,乐与讲论,其言天文历数,有我中国昔贤谈所未及者",请求万历 "亟 开馆局","译出成书"(17).然而,历局尚延误未开,朝中政治气候却 开始转换了. 正是在李之藻之疏请开史局、译西书的同年,万历四十一年(1613), 浙党首领人物方从哲入阁参预机务.在浙党为首的反东林清流派的斗争中, 保守派的砝码由此加重.次年,叶向高致仕,方从哲成为内阁首辅.这实际 标志着以东林党为核心的士大夫改革派与以浙党为核心的保守派的互持阶段 宣告结束.从此,浙、齐、楚、宣、昆党势力日盛,政治力量对比上,保守 派占据了优势.四十三年(1615)挺击案发生,随后不久,李三才落职为民. 浙党人物沈 已是在政治氛围的变化中相机而动,发动了南京教案.次年, 即万历四十五年(1617),保守派在京察中尽斥东林.教案与东林失势先后 发生,并非是时间上的偶合.在明末士大夫改革派和保守派的政治斗争中, 南京教案是一个插曲,是保守派反对改革的又一具体体现.发生在东林完全 失势前夜的南京教案,是以东林为核心的士大夫改革派在政治斗争中全面失 利的征兆. 三 有关南京教案的史料,中文方面重要的有崇祯十二年(1643)徐昌治订 正印行的《圣朝破邪集》,现所见为日本翻刻本.其中收入沈 、晏文辉等 人奏疏,以及当时会审西方传教士的案牍告示,均为原始材料;外文方面, 葡萄牙籍耶稣会士曾德昭(Alvá ro Semedo 是南京教案的亲历者,在《中华 大帝国志》,又译名《中国通史《(Relacǎ o da Grande Monarqaia da China) 一书中,叙述了教案全过程.这是来自传教士一方的第一手材料. 曾德昭,1585 年出生于葡萄牙阿连特茹省尼撒(Nisa)(18).1658 年在中国广州去世.他17 岁加入耶稣会,入埃武拉大学学习神学,不久来到 东方.在果阿结束学业后,1613 年前来中国(19).同年到达南京.当时, 他中文名谢务禄.南京教案时,他与王丰肃是同遭逮捕的两名西方传教士, 又同被押回广东,驱逐至澳门.后来,在重回中国内地传教时,他改名曾德 昭. 《中华大帝国志》一书部分完成于 1638 年在果阿时,在派往欧洲请求增 派传教士来华时全部完成(20).原文为葡文,1641 年首次出版于马德里, 很快译为多种文字,在欧洲一版再版,流传广泛,成为继利玛窦、金尼阁 《基 督教远征中国史》之后,一部有关中国的最著名的书籍.难得的是,这位曾 在中国饱受囹圄之苦的西方传教士,在书中展示了他对中国的总体知识,向 欧洲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中国历史文化,而且称赞备至.他对南京教案的叙述, 包括在书的第二部分.这一出自当事人的记录,虽于 1641 年已于欧洲出版, 但因至今没有中译本,国内论著鲜见引用,故有必要以此与中外其它史料相 互参证,进一步考察南京教案. 考察教案的发生,首先需要对此前西方传教士在南京传教情况有一个基 本了解.利玛窦入京前,曾三次到过明朝的陪都南京.在万历二十七年 (1599),他曾"购买城西螺丝转湾户部刘丰墟的房屋以居.在厅中建立一 个祭坛,奉天主圣像于其中".(21)这便是南京初创天主教堂之始.明人 沈德符言利玛窦传教中国,"今中土授其学者遍宇内,而金陵尤甚"(22). 意大利籍耶稣会士王丰肃(Alfonso Vagnoni)于万历三十二年(1604) 前来中国澳门,次年,被派往南京(23).初到之时他专心研习中国语言文 字,两年以后,万历三十五年(1607)主持南京教务.三十九年(1611), 他在南京建起中国又一座大型天主教堂,其壁刻有: "一六一一年五月三日, 耶稣会诸神甫在中华古国之南京建筑之第一教堂."(24)教堂建起后,王 丰肃于堂中公开举行弥撒,影响日渐扩大,教徒骤增至 200 余人.他甚至打 算上书明廷,公开要求传教自由,为杨廷筠等所劝止(25).据继任利玛窦 为中国传教区会长的龙华民(Niccoló Longobardo)证明,南京传教所"乃 当时中国全国最发达的传教所之一"(26). 曾德昭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派至南京,他在开始时是学习中国语言 文学,随后协助王丰肃进行传教活动.教案发生后,他被捕受审,供称来中 国"约有三年六个月"(27). 显然,南京教务的迅速发展,是教案发生的直接导火线.新任南京礼部 侍郎的浙党人物沈 ,以其特殊的政治嗅觉,适应政治需要,很快将矛头指 向了西方传教士和西学. 南京教案的发难人沈 ,是浙江乌程人.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改 庶吉士,授检讨,步入仕途.此后,他长年在北京任官,曾为国子监司业, 翰林院侍讲,又曾被贵州道御史徐鉴弹劾,不得不连上八疏乞归,奏疏中云: "盖臣蒙皇上作养在词林者十七年"(28).在万历四十二年(1615),他 被派往南京,任南京礼部侍郎,掌部事.南京,自明成祖永乐迁都北京后, 在有明一代始终作为陪都存在.明代南北两京制的设置既有历史的继承性, 又有其特殊性.这特殊性就表现在南北两京各设有一套中央机构.事实上, 随皇帝转移到北京,政治中心也迁之而去,南京的中央机构只能是有名无实. 因此,南京官员设置的特点是一闲二简.不仅人数少,且大多为赋闲之职. 这使一般来说由北京派往南京的官员,往往带有贬官出京的意味.沈 任官 南京礼部,虽说南京国子监乃至南直隶教化问题尽在其掌理之中,但实际除 掌管南京国子监事外,就是逢年节庆典向北京送达庆贺表文,负责明太祖孝 陵、懿文太子东陵祭祀活动,以及吸纳南直隶和南方等地每年贡品,送至京 师等. 沈 在京任官多年,出京委以南都赋闲之职,心中自是不甘寂寞.到达 南京后不久,也就注意到西方传教士王丰肃等种种"不轨"行为,于是,在 上任次年五月,向万历皇帝上疏,对西方传教士发难.此后,根据中文材料, 于同年八月上第二疏,十二月上第三疏(29);而根据曾德昭的记述,奏疏 尚不止此数(30).章奏数上,教案由此引发. 万历四十四年(1616)五月,沈上《参远夷疏》(31),题云"奏为 远夷阑入部门,暗伤王化,恳乞圣明申严律令,以正人心,以维风俗事". 开篇便充满维护封建道统的保守论调:"职闻帝王之御世也,本儒术以定纪 纲,持纪纲以明赏罚,使民日改恶劝善,而不为异物所迁焉.此所谓一道同 风,正人心而维国脉之本计也."以"夷夏之防"说,驳传教士以"大西洋" 与"大明""相抗","诡称天主",是将"驾轶"在"天子"之上.接着 提出了开局翻译西书之事,指斥"则亦不思古帝王大经大法所在,则不知彼 之妖妄怪诞,所当深恶痛绝者,正在此也".认为"是举尧、舜以来中国相 传纲维统纪之最大者,而欲变乱之",是"暗伤王化".又言传教士用天主 教"诳惑小民",不祭祀祖先,"是教之不孝也"."由前言之,是率天下 而无君臣,由后言之,是率天下而无父子".于是,所有都归结到了政治问 题上. 第一道奏疏呈上以后,传教士很快就得到了消息.但三个月中,沈没有得到皇帝批复.曾德昭记载:于是沈 通过北京礼部尚书又呈上第二道奏 疏.在8月15 日(七月四日),两道奏疏,一是沈 的,一是礼部尚书的, 都呈给了皇帝.据曾德昭说:还有第三道奏疏,那是传教士们事先所不知道 的一道秘密奏疏.在8月20 日(七月九日)与北京礼部尚书逮捕传教士的命 令一起,通过驿站快速通往南京公布.(32) 曾德昭记述道:8 月30 日(七月十九日)午夜时分,北京的邸报和命令 传送到南京,立即有人跑到教堂报告,并且打算为教而牺牲.后来他们包起 圣像和属于教堂的圣器,把它们收藏到一个教徒家中,希望那么做可保护这 些物品的安全.就在那一天的白天,中国传教区会长龙华民和艾儒略动身前 往北京寻求帮助,而留在南京的只有王丰肃和谢务禄.不久,南京巡城御史 派来 3 名官员,通知代表巡城御史和沈 向他们宣布实行驱逐. 夜间,沈 派兵包围了教堂.大约 9 月1日(七月三十一日)黎明时分, 官兵们搜索了教堂的每一个角落.当时,王丰肃以购物为借口,派一名叫杜 那托(Donato)的教徒去向龙华民报告发生的一切(33).随后,官兵把当 时正在生病的谢务禄关入另一室内,而先带走王丰肃,把他带到沈 那里去 (34). 第二天早上,沈 下令官兵搜查了南京城外传教士的花园住所,并从教 堂带走了谢务禄和 4 名为教堂服务的人,4 名到教堂的教徒,还有钟鸣仁及 澳门来的 1 名学生.把谢务禄等人都投入了监狱(35). 中外史料互证表明: 1.发生时间:南京教案的爆发,是在万历四十四年(1616)七月二十一 日.查沈 八月疏中:"顷该巡视东城御史孙光裕查照会题事理,行令兵马 司拘留彼夷候旨"(36)的时间,虽未明言,然以疏中行文与曾德昭记述对 照,可知无误. 2.奏疏之数:沈 八月疏云:"先该臣于本年五月间,具题前事,候音 未下.顷于七月二十九日,接待邸报,又该礼部覆题,亦在候旨间."(37) 似五月至七月间,并无奏疏再上之事.然同疏中又云:"臣疏向未发抄,顷 七月初才有邸报,而彼夷即于七月初旬具揭,及至二十一日,已有番书订寄 揭稿在王丰肃处矣.夫置邮传命,中国所以通上下而广宣达也,狡焉丑类, 而横弄线索于其间,神速若此,又将何办乎?"反映出传教士信息确实很灵 通.曾德昭记述中所言礼部尚书,即当时身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的方从 哲,沈氏第二疏通过方从哲,并与方氏疏一同呈上,不是没有可能的.曾氏 所言第三道密疏,大约即沈疏中所提到的"礼部覆题". 3.拘捕之令:据曾德昭记述,可知沈 对传教士进行拘捕,是在收到北 京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方从哲的命令后采取的.不是由于"复有订寄揭稿 之书,在丰肃处,事为 等所知."(38). 4.拘捕人数:查曾德昭所见当时拘捕人数是 12 人. 沈 八月疏中言孙光 裕"拘留彼夷候旨"后,犹有愚民手执小黄旗,自言愿为天主死者,幸而旋 就拘获".故其疏云:"见在本所搜获者一十三名."(39) 拘捕传教士以后,沈 于八月给万历上一疏,疏中谈到西方传教士的具 体活动,并力图以南京的特殊地位撼动万历之心:"若南京则根本重地高皇 帝陵寝在焉,……所以讥防出入,而杜绝异言异服者,尤不可不兢兢也.而 丰肃神奸,公然潜住正阳门里,洪武冈以西,起盖无梁殿,悬设胡像,诳诱 愚民.……尤可恨者,城内住房据洪武冈王地,而城外又有花园一所,正在 孝陵卫前.夫孝陵卫以卫陵寝,则高庙所从游衣冠也,龙蟠虎踞之乡,岂狐 鼠纵横之地,而狡夷伏藏于此,意欲何为乎?"此疏中报告了拘捕之事, "复 请速咨臣等将夷犯从法依律拟断,……庶乎明旨昭然,而人心大定;道化归 一,而风俗永清.不仅臣部职掌得申,而国家之隐忧亦杜矣."(40) 曾德昭还记述了此前徐光启在北京上《辨学章疏》(41),极力为西方 传教士和西学辩护;而杨廷筠在通过一个为官的朋友,那人也是沈 的朋友 而得知沈 上疏之事后,马上给传教士出主意,建议他们怎么做.他写信给 与传教士有交往的官员们,甚至直接给沈 写信,驳斥了他对传教士和天主 教的所有攻击.最后,他还邀请传教士到他杭州家中躲避,等待风暴过去. 而后来,有的传教士又转到距离杨廷筠家两天路程的李之藻那里避风,他们 拿出杨廷筠的辩护书给李之藻看,同时请他帮助(42).据外国学者研究表 明,由于南京教案的发生,到1617 年底,北京和南京的传教所都被关闭,而 杭州成为最大的耶稣会士居留地,计有 13 人曾在那里居住过,后来王丰肃、 谢务禄在从南京被押至澳门的路途中,也在那里停留过很短时间.(43) 沈 在拘捕了王丰肃、谢务禄以后,于同年八月二十四日,又逮捕了钟 鸣礼、张寀等人,他们是因刊印揭稿而被捕的.这在沈 十二月疏中讲得很 清楚:"尤可异者,各衙门参彼之疏,尚未得旨,而庞迪我、熊三拔等亦造 疏揭,差其细作钟鸣礼、张寀等贾持前来,诈称已经奏进,刊刻投递." (44) 实际从北京带揭稿至南京的只有张案,钟鸣礼是从杭州到南京设法营救传教 士的(45).曾德昭对此事的记述是:龙华民到京见到庞迪我(Giacomo pantoja)和熊三拔(Sabatinod'Orsi)、徐光启后,和他们商议办法,在 考虑到沈 已 经封闭了正直的言路,章奏不可能到达皇帝手中的情况下,他 们才决定写辩护揭稿散发,揭露对传教士的不公正待遇.(46) 教案发生,沈 一方面逮捕关押审讯传教士和教徒,另一方面急切地等 待着皇帝下旨处理此事.曾德昭记述他因重病在身,免予受刑,但也曾连续 受审达 6 小时之久(47).同年十二月,沈 又一次上疏,重述"以清重地, 以正人心事",报告钟鸣礼、张寀等事后,又将王丰肃的来历说成"的系佛 郎机人","先年同其党类,诈称行天主教,欺吕宋国主,而夺其地,改号 大西洋".最后,表达了他候旨的急切心情:"伏乞皇上即下明旨,容臣等 将王丰肃等依律处断,其煽惑徒众,在本所捕获钟鸣仁等,及续获到细作钟 鸣礼、张寀等,或系勾连主谋,或系因缘为从,一面分别正罪,庶乎法纪明 而人心定,奸邪去而重地亦永清矣.臣兔任激切待命之至."(48) 据《明实录》记载,当时,"南府部台省会疏参之,北科道诸臣参之, 故南科臣安文辉有速赐处公之请,而迪我等亦利揭逞辩,千里之远数日可达, 人益疑丰肃等为佛郎机夷种."礼部复言:"此辈左道惑众,止于摇铎鼓簧, 倡夷狄之道于中国,是书所称蛮夷猾夏者也,此其关系在世道人心,为祸显 而迟.但其各省盘踞,果尔神出鬼没,透中国情形于海外,是书所称寇贼奸 宄者也,此其关系在庙谟国是,为祸隐而大."而"阁臣亦力言之".可是, 在满朝弥漫保守、排外的氛围中,万历终在十二月二十八日下旨:"王丰肃 等立教惑众,蓄谋叵测,可递送广东抚按,督令西归.其庞迪我等,礼部曾 言晓知历法,请与各官推演七政,且系向化来,亦令归还本国."(49) 曾德昭认为是沈 贿赂宦官, 才得到此令. 于是在 1617 年4月30 日 (万 历四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他们被关在木笼中押往广东.经过 30 天,到达 广州.一些天后,与北京的庞迪我、熊三拨一起被送往澳门.(50) 南京教案就这样拉下了帷幕. 在曾德昭的记述中,提到沈 为何发动教案,耐人寻味.他的看法可以 归纳为四点(51): 1.沈 是一个崇拜偶像的佛教徒,他的亲密朋友,也是一个和尚,曾受 到徐光启有力驳斥,他忌恨在心. 2.南京的和尚仇视天主教,因此曾给沈 行贿,按葡币计达 10000 士姑 度,以此达到驱逐西方传教士的目的. 3.明廷重要官员的建议打动了皇帝的心,传教士将被任用翻译欧洲书 籍,参与历法改革,沈 却认为传教士不应受到这样的尊重,他们具有很大 危险性. 4.沈 怀有个人野心,他希望由于他对中国传统礼仪宗教的热忱,使他 能够得到阁老的位置. 实际上曾德昭已经揭示了沈 发动教案的全部原因.沈 早年曾拜在明 代著名的袾宏和尚门下,有以佛教排斥西方宗教的思想基础;而更主要的是 他从思想根源上因循守旧,把一切变化都指斥为非,反对改革,并有严重的 排外心理;联系到当时官场中贪污受贿极为普遍,东林党反对派人物大多墨 迹斑斑的状况,沈 的受贿是可能的;在行为动机上,为求进身之阶,投合 政治需要,这不仅揭示了沈 的个人政治野心,而且点出了教案与当时政局 的关系.沈 是浙党人物,且"与大学士从哲同里闬,相善也",此人"素 乏时誉",在教案后,保守派甚嚣尘上,他凭此青云直上,由方从哲荐为礼 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因遭遇神宗、光宗二帝崩逝,故于天启元年 (1621 年) 方到任.在任仅一年,但他勾结宦官魏忠贤,举内操,斥正人,成为阁臣附 阉党第一人,对阉党势力的形成起了铺垫作用.以致刑部尚书东林党人王纪 再疏弹劾,"比之蔡京"(52). 从个人政治生涯上说,通过南京教案,沈 如愿以偿;从明末政局发展 来看,万历四十五年(1617),尽逐西方传教教士和尽斥东林先后于这一年 发生,以浙党为首的保守派占尽风流,在与以东林党为核心的改革派斗争中 大获全胜.直至天启初年,东林为首的改革派东山再起时,西方传教士才得 以卷土重来.明末政局中改革派和保守派的斗争始终存在,西方传教士和西 学输入的命运也随之沉浮.将明末政治大事加以排比,不难得出这一结论. 南京教案的发生,除了从根本上说是中西文化冲突的结果以外,它还是 中国社会内部士大夫改革派和保守派矛盾斗争的产物,追寻明朝末年政局演 变的脉络,这一点清晰可见.注释①《明神宗实录》卷354,万历二十八年 十二月甲戌.西方传教士来华尝试过程,可参见拙作《明代后期西方传教士 来华尝试及其成败述论》一文,载《北京大学学报》1993 年5期. ②黄伯禄:《正教奉褒》,第5页. ③(22)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30,《大西洋》. ④C.H.Robinson,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pp. 176—177. ⑤高嶐:《东林书院志》卷17,杨廷筠《上孙柏潭少宰书》. ⑥佚名《酌中志余》. ⑦《国榷》卷80. ⑧⑨(11)利玛窦、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下册, 第421、422、430 页. ⑩《徐光启集》下册,第433 页. (12)曹于汴:《仰止堂集》卷2. (13)《天学初函·浑盖通宪说》. (14)《天学初函·职方外纪》. (15)《明史》卷31,《历志一》. (16)陈鼎:《东林列传》卷11,《翁正春传》. (17)《皇明经世文编》卷383,《李我存集一》 (18)Encyclopedia Portuguesa Illustrada Dicionario Universal, Vol. 10, p38. (19)Luis de Albuquerque etc., Dicionario de Historia dos Descobrimentos Portogue-ses,Ⅶ,p998. (20) [法]费赖之著,冯承钧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上册《曾 德昭传》言其 1638 年在果阿完成此书.然查此书中记载有他回欧洲后的情 况,故必全部完成于回欧洲后. (21)徐宗泽:《中国天主教传教史概论》第304 页. (23)[法]费赖之著,冯承钩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上册, 《高一志传》.王丰肃后改名高一志重回中国内地传教. (24)(26)巴尔托利《中国耶稣会史》第551、554 页,转引自[法] 费赖之著,冯承钧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上册,第89 页. (25)杨振锷:《杨淇园先生年谱》第32 页. (27)《圣朝破邪集》卷1,《南宫署牍·会审王丰肃等犯案》. (28)沈:《尊生馆稿》,清抄本,不分卷,第三册. (29)《圣朝破邪集》卷1,《南宫署牍》. (30)(32)(33)(34)(35)(46)(47)(50)(51)A.Semedo, Relacǎ o da Grande Monarquia da China,pp351—352,352,353,354,355, 356,358,366—367,369,349—350. (31)《圣朝破邪集》卷1,《南官署牍·参远夷疏》. (36)(37)(39)(40)《圣朝破邪集》卷1,《南宫署牍·再参远 夷疏》. (38)张维华:《南京教案始末》,见《晚学斋论文集》第530 页. (41)《徐光启集》下册,第431—437 页. (42)A.Semedo, Relacǎ o da Grande Monarquia da China, p351. 李之藻时任官于高邮. (43)N. Standaert,Yang Tingyun:Confucian and Christian in Late Ming China,p92. (44)(48)《圣朝破邪集》卷1,《南官署牍·参远夷三疏》. (45)[法]费赖之著,冯承钧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上册, 《钟鸣礼传》,第127—128 页. (49)《明神宗实录》卷552,万历四十四年十二月丙午. (52)《明史》卷218,《沈传》. 万明,女,1953 年生.北京大学历史系研究生毕业,历史学硕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 究所副研究员.发表《明代两京制度的形成及其确立》、《郑和下西洋与明初海上丝绸之路》、《傅 安西使与明初陆路交通的畅达》等论文 20 余篇,著有《明太祖本传》. 明代塘长述略 李济贤 以盛产金灿灿稻子而著称的苏、松、常、镇、杭、嘉、湖地区、枕江依 海,著名的京杭大运河贯通南北,36000 顷的太湖东西跨越苏、松、嘉、湖 四府.吴淞江纵贯吴县、吴江、昆山、青浦、嘉定、上海五县之地.其间浜、 港、泾、港、汇、漕、沟、洪、渎等细微支流,纵横四出,水利资源十分丰 富,灌溉之区非常广泛,仅吴淞江流域的灌溉面积,就约占"二千五百九十 平方公里(合七千八百平方里)"①.所以明人吴尔成说:"吴中之财赋甲 天下,而财赋之源在农田,农田之源在水利."②陈仁锡也说;"吴中水利 乃国家财赋之源,生民衣食之本."③归有光更说: "天下之利莫大于水田, 水田之美无过于苏州."④因此,历代统治者对江南水利都十分重视.明太 祖朱元璋特谕工部:"凡天下陂塘湖堰可蓄泄,以备旱潦者,皆因其地势修 治之,乃分遣国子生及人材,遍诣天下,督修水利."在朱元璋的积极推动 下,一年之后,仅江南地区,"凡开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⑤.永乐以 后各帝对于苏松七府的水利都是非常重视,"或设郎中,或命都御史,或工 部尚书,或专敕巡抚官,或督巡盐巡江御史"⑥.如永乐时户部尚书夏原吉、 平江伯陈瑄,正统时巡抚工部侍郎周忱,天顺间巡抚都御史崔恭,成化时巡 抚毕亨,弘治时工部侍郎徐贯,正德时工部尚书李充嗣、工部都水郎中林文 沛,嘉靖时巡按吕光洵、浙江水利佥事黄光昇,隆庆时巡抚都御史海瑞,万 历时巡江御史林应训,崇祯时松江知府方贡岳等,都对江南地区的水利建设 做出过不小的贡献.与此同时,对于历受艰辛的治河民工和直接负责修浚田 塘、疏决河道的塘长们,《明史·食货志》中对塘长一词却只字未提,因而, 对塘长的产生、性质、职责等等方面,都有着研究的必要. 一、塘长的由来 明人沈说:"塘长、圩长之说,即周官土均稻人之意.尝观稻人以瀦 蓄水,以防止水,以沟荡水,以遂均水,土均为掌其平,水土之政而率以治 水."⑦而塘长一词始见于明初.正德《松江府志》徭役志中云:"今制, 以里长、老人主一里之事,如宋之里正耆长;以粮长督一区赋税;以塘长修 理田围,疏决河道.其余杂役,并于均徭点差."又说:"里长一万四千三 百五十人,俱从黄册编定,岁轮一千四百三十五人为见役,其余为排年(华 亭八千二百一十人,见役人百二十一人,上海六千一百四十人,见役六百一 十四人);老人一千四百三十五人,选高年有行止者充(华亭八百二十一人, 上海六百十四人);粮长二百九人,选丁粮相应有行止者充(华亭一百十六 人,上海九十二人);塘长二百九人(华亭一百十七人,上海九十二人)." ⑧万历《上海县志》说:"国朝旧制,以里长老人主一里之事,以粮长督一 区赋税,以塘长修田围疏决河道."⑨万历《青浦县志》则说:"国初,建 设有乡有保有区有图有甲,以相统摄.以里长、老人主一里之事;以粮长督 一区之赋,而粮长之中有收有解;以塘长修疏河道,而塘长之中有总塘长, 有塘长,制甚设也."⑩康熙《嘉定县志》很明确:"明初,塘长每扇止点 丁粮多者一二人,后改每里一人." (11)以上数志表明,写的虽有 "今制"、 "旧制"、"国初"、"明初"之别,但基本文字几乎完全一致.光绪《嘉 定县志》可能鉴于前志时间不明确的缺点,特设有"役目"条,把明代洪武、 嘉靖、万历三个时期及清朝的役目都清清楚楚地记录如下: 明洪武间:里长、甲首、膳夫、斋夫、馆夫、弓兵、禁子、库子、 马夫、富户、斗级、祗候、夫隶、钟鼓夫、铺司、铺兵、防夫、巡拦、 县总、总书、书手、粮长、塘长、老人、坊长、小甲、火夫、解户、检钞. 嘉靖时:里长、库子、斗级、禁子、粮长、解户、老人、塘长. 万历时:里长、粮长、塘长、解户. 国朝(清):保正即里长、里书、粮长、耆民、经催、塘长、排年. (12) 崇祯《常熟县志》说的更清楚:"高皇帝编氓之制,一百一十户为里,里又 名图.县凡九乡,曰感化、曰崇素、曰南沙、曰端委、曰开元、曰思政、曰 双凤、曰积善、曰归政.乡统都,都统图,都之大都复为扇,以分辖各图. 扇又名区.每里差其丁粮上户十家编为里长,次百家为甲首,轮年应役,里 中催征勾摄书算之事皆责焉.又岁佥老人一名以断乡曲,按区拨粮长以收税, 扇书以稽出纳.塘长以修水利."(13)塘长设于明初是确定无疑的.甚至 长江以北的兴化县也设置了塘长.《兴化志》云:"至我国初,陈恭襄公瑄 洞悉不利.……每塘甃石以为斗门,而塘长塘夫是设,故洪武、永乐间军需、 商盐、皇木三政,资塘之便."(14)但是,法久弊生,沿江濒湖的势要之 家霸占水道,围筑成田,围池养鱼,栽植芦菱,以至河道日浅,"旧塍高六 七尺者或与田平,水无所限,遇潦已不足言.……塌土成滩,水不可到.畎 戽无资,禾亦就萎,饥莩盈途,率由于是,又况塍坍浪洗,田亩日亏,不免 以亏,不免以亏田粮而加之见田,粮愈重而民逃,又不免以逃户差而加之见 户,赋役日繁,民斯辗转,良可叹息,"无怪乎有人慨叹地说:"自正德末 水利全废,塘长人役不复知水利为何事."(15)从洪武元年到正德十六年 才仅仅 153 年.这时的"塘长人役",都"不复知水利为何事"了,证明塘 长的设置是很早很早的事.综合以上史书所载,要确定塘长具体创于何人具 体设置在哪年哪月哪日,确实需要新史料的发现,但塘长设立于明初洪武、 永乐时期是确定无疑的.而有人说:"国初无塘长之名"(16),是不能成 立的. 二、塘长的性质 明代徭役名目繁多,总括起来可分三大类,即以户计的曰里甲,以丁计 的曰均徭和上命非时的曰杂泛.正统以前无均徭法,只有里甲与杂泛两类. 塘长属于哪一类呢?万历间嘉定知县韩浚说:"粮、塘、老人皆杂泛,唯里 长为正役."(17)是重役还是轻役呢?嘉靖《江阴县志》曰:"重大役次 曰粮长(催征解运税粮),曰解户(转输各项赋料);其次曰塘长(浚筑河 道岸塍),曰鱼甲(征解船料课钞).寻常细役有排门夫,有巡更夫,有上 宿夫."(18)康熙《松江府志》则云:"每区五年一编大役,充布解、北运、南运、收兑、收银等差.每图十年一编小役,充总催、经催、总甲、塘长、该年等差."(19)再从各地府县志中里长粮长塘长的排列次序,和粮 长、塘长的人数看,如正德《华亭县志》为里长、老人、粮塘长.万历《嘉 定县志》为粮长、塘长、里长、老人,正德《松江府志》粮长、塘长都是二 百九人,万历《无锡县志》每区粮长、塘长都是二人.由此观之,塘长既非 重(大)役,也不是轻(小)役,而是"十年轮当一次"(20)的中役.但 又不是一般的差役,而是与里长正役及杂役粮长关系非常密切的一种特殊的 徭役. 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是明太祖的基本国策,设置塘长就是为了保证基本 国策的顺利实施.江南地区的赋税是明统治者财力的重要支柱.而水利又是 江南地区农业的命脉,为了保证江南农业丰收,设置塘长是十分必要的.但 塘长有时不得力,或随设随革.因而,用里长粮长代行塘长之责也是必要的. 在明代里长粮长治水浚河的事屡见史载. 1.里长治水.早在永乐初年,松江府一带大水成灾,堤岸冲塌,田畴决 裂,居民没溺无数,大批的粮头里长亲临灾区,户部尚书夏原吉《踏车叹》 中曰:"东吴之地真水乡,两岸涝张非寻常…粮头里长坐击鼓,相催相迫惟 嫌迟."(21)正统九年,英宗皇帝听说嘉兴、湖州及苏州等地通往江海的 河港被人占种,水不流通,淹没田稼,漂荡民居,溺死人畜,而敕谕工部右 侍郎周忱,命令他"会同巡按御史严督各该府县拘禁耆民里老人等,询访踏 勘各处原通江海河港故道,果被豪强之人筑塞为田,即令退还"(22).周 忱即"岁开挑塘河里长户并下力细户,各一夫充役"(23).弘治七年工部 侍郎徐贯开浚吴淞江及白茆等港,采纳了吴江县生员金藻的建议:"圩岸沟 洫分任排年而兼之里长,浦渎河港择委老人而兼之粮长",又"一圩沟岸任 在排年,一图沟任在里长,此法之经也,百夫河港任在老人,千夫河港任在 粮长,此法之纬也."(24)嘉定知县王福徵也规定说:"塘长有开浚督责 之烦,里长有起夫戽水之累."(25) 2.粮长修河.弘治间吴江人史鉴说:"永乐间凡兴建水利皆责成粮长, 而官为节度之".(26)水利工程主要是修理田围,疏浚河道,但要计算出 总的工程量,每区需负担若干里,每图又需承担多少丈.这些工作没有塘长 粮长等参加是很难搞好的.成化十年,钦差督理苏松等处水利浙江提刑按察 司佥事吴做过详细规定:"申饬所属官吏、粮、塘长人等,各遵守毋违", "每三百余步为一工,选素熟挑河道或耆老或粮、塘长一名分管".(27) 关于塘长与粮长公同定工,眼同分段的事当时是很普遍的,并有较详细的规 定.万历间华亭知县聂绍昌颁有"冬日兴工法",文曰:"今将一区之内高 乡则计应浚河渠若干,低乡则计应修塘岸若干,长短阔狭,逐一丈明造册, 每区绘一总图,并该区图田亩数一览昭然.本县亲令各区图塘长、该年,会 同本区粮长、排年,从公酌量,先分水利缓急,次计工分多少,均匀搭配, 分为五工,如甲巳年应兴某工,乙庚年兴某工,丙辛丁王戊癸五年为事,周 知复始."在"分段算土法"中又说:"冬月塘长赴县照分定每年工册具认 状领工后,随该本县酌系大工,即日亲诣勘段派工,余则或行水利衙门,或 委别官减从亲行,而勘派之日,塘长、该年会同该区粮长、该图排年,眼同 分段,各在至公."(28) 从上面二点来看,里长、粮长、塘长关系如此密切,不仅是因塘长与农 业生产及赋税征收、钱粮解运密不可分,就是在组织上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 系.明人范濂说的好:"十排年者即所谓里排,司一里之事.第一年为总甲, 第二年为该年,第三年为催力,第四年为塘长."(29)万历间上海知县颜 洪范规定:"每里设里长十人.岁轮一人为总甲,管里中杂事,一人为小塘 长,管起夫浚河,一人为里长,听候差解,一人为分催,管办钱粮."(30) 万历《青浦县志》也说:"每一里长辖十排年,或为分催,或为总甲,或为 塘长、老人,皆按甲递充."(31)明人陈仁锡更说: "塘长原编审于粮长." (32)这就是塘、粮、里、老时合时分、相互配合的重要原因. 三、塘长的条件 塘长虽然没有里长、粮长、解户繁累,但塘长是水利事业的尖兵,塘长 得力与否直接影响农业的丰歉,影响着明政府的财赋收入,所以明统治者对 塘长人选非常重视,大致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止端正.正德间工部郎中林文沛在《治田条约》的第二条就规定: "每区图选有行止者为塘长,田多者为图长、圩甲,俱听塘长调度."(33) 嘉靖中工部郎中朱兖的《水利兴革事宜条约》第二条中也规定:"每区都选 有行止者为塘长."万历间巡按御史林应训也说:"塘长之设……务要佥编 殷实有行之人充当."(34)也就是说品行端正、不谋私利者是充当塘长的 首要条件. 2.家道殷实.塘长的勤情直接影响着水利工程和农业的丰歉,有田产的 殷实之家,农业丰收与否与他本人利害相关,佥派这些人户充当塘长,为了 "各保身家",多是"视如己业"(35).所以佥编塘长,都是"计当金举 殷实之家充之"(36).有时条件更高,如娄县"塘长,每区一人,于每图 该年中佥充"(37).嘉定县也是:"起夫之数一准于田,而该甲排年中以 丁粮多者一二人充塘长,督一扇之排年."(38)嘉靖间,海盐县额设塘长 42 名,竟然"今以见年里长充之",并"分任修筑沿海,贴帮土塘及各乡堰 坝等役"(39).可是自明代中叶以后,水利事业每况愈下,殷实大户不堪 勒索,想方设法尽量脱逃,塘长重担往往落在小民之家.明人陈仁锡曾一针 见血地指出: "所可恨者业主坐享田中之利,而至于修筑之费茫然不加之意, 仅使区图塘长小民为之.夫塘长之不过二十亩之家充之".(40) 3.率众兴事.开河筑堤非一人所能从事,要集众始能完成,为塘长者必 须能率众兴事.万历间巡接直隶监察御史林应训曰:"塘长之设,盖以率众 兴事,若非诚实之人,势必方命生事,各川举一区而言之也.一区之中,各 有数圩,若不立甲,何以统众而集事也."(41)"各州县掌印官务要佥编 殷实有行之人充当,责令及时唤集圩内人夫修浚水道,增筑径塍,不许滥用 豪猾从而怠玩,或武断乡曲,侵索细民,以滋扰害.各掌印官仍将编过塘长 姓名缘由书册送阅."(42)万任也说:塘长的佥编必须"公忠勤干、庶几 压服众心,河夫有所畏惮."(43)简而言之,当塘长必须有组织领导群众 的才能. 四、塘长的职责 1.工期职责 (1) 工前查勘.这是水利工程的基本点.成化七年要浚修吴淤江,当 时钦差督理苏松等处水利浙江提刑按察司佥事吴在给苏松二府命令时指 出: "该府着落当该官吏即行委官,督上海县委官及会彼府县委会,各带粮、 耆、塘长人等,亲诣本(吴淞江)将浅狭应挑去处丈量,计要见共该丈若尺 干,合用人夫若干,某县分该某处至某止若干丈尺,共该用夫若干,每夫凡 给粮米若干,期在某月某日兴工挑阔."(44)万历间吴淞江已被塞阻异常, 江水为患,吴江知县王一言即指出:"随经督同水利县丞吕品并塘长画一算 手人等亲诣查勘."(45)华亭知县聂绍昌也说:"其逐段中或一户自浚若 干,或数户朋浚,或一甲朋浚若干,各认工次,公同塘长、该年丈量". (46) (2)出车戽水.排除积水是水利工程施工前的必要手段,塘长的首要任 务就是紧急排除积水,所以,康熙《嘉定县志》说"明初塘长",就是"专 任戽水".万历五年,吴淞江急侍施工,当时钦差整饬苏松常镇兵备兼理粮 储水利湖广提刑按察司按察使冯叔吉指示说:"戽水人夫前议昆山县塘长并 沿江业户出车戽水,每夫每日量给米一升未免遍累.今除车辆仍令昆山塘长 出办外,其车水人夫就于各县分定段内责令开方,人夫一并在戽量加工食一 节,看得此段之兴,惟戽水为难.前议塘长并得业之家戽水,日给米一升于 势难行,于事难济."(48)万历七年又修浚白茆港,冯叔吉命令说:"本 塘四十五里, 每十里用水车二百部, 共该九百部车, 议令塘长督同图长出办" , 又说:"看得开河之工水为先,车夫日给米二升,亦不可少,但恐人心不齐, 以致玩愒旷日,合责限六日戽完. 如出六日之外, 罚令塘图自戽, 不复给米. " (49) (3)督率开工.工程既定,塘长督率人夫开赴工地,塘长督率得力与否 是如期完工的关键.嘉靖元年,钦差协理江南水利工部署郎中事员外郎颜如 环说:"各地水利官务要亲诣所属,严督各塘图长圩甲人等,督率得力人户 将各圩岸并力兴工."(50)统治者最怕劳动人民聚众,把成千上万的民众 聚集在工地上,是当权者最伤脑筋的事.塘长是最基层的负责人,官府有着 严格的管理办法.华亭知县聂绍昌颁有严格的规定,"当分段造册之后,逐 段丈尺燎然目中,然后将该区应浚河身共该若干,逐段折算应挑土方若干, 次将该区本年就役田地算该每田几十亩派开土一方,如不系亲身赴工者,应给4田户及做工人夫每方工食该若干,每亩应米若干,逐一算明,大书告示, 张榜工所.塘长、该年细算逐段土方,计该若干,遵照告示法则逐一开注工 册送县复验无弊,给与印信遵守.然后同该年至河公同轮役.五甲业户分定 夫桩.桩上明书土方丈尺及业户姓名,各人认桩赴工,不得躲避.其各图该 年又将本图初浚夫桩河工一段填写工毕一纸,给与应役人夫,以为什工支米 之据,每日塘长执官给白牌,督率一区之役,该年鸣锣催捡一图人夫,俱要 常川在河,不得少懈.至晚该年各就夫桩将一日浚河人夫填注工毕,该年又 将一日内该图浚河人夫总数报之塘长,填注工册,以俟比较.自兴工为始, 每半月为一限,至期塘长该年将册送县查比,工小赴水利衙门查比.区工不 及分数责塘长,图工不及分数责该年.若有顽户抗拒不行赴工,又不给与佃 户人夫工食,又或人夫支领工食用力不齐,许令塘长该年禀究一二以警其余, 若遇风霆雨雷,塘长开报定以晴天帧日为一限,三限完工."O 御史林应训 规定也很严格:"兴工之日,各塘长、圩甲务要在圩,时时催督开浚",而且"一圩不完责在圩甲,一区不完责在塘长,轻则惩戒,重则罚治",又说: "兴工之日,塘长责令圩长躬圩倡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某日起工,某 日完工,庶几有所统领而无泛散不齐之弊"②. (4)修治圩岸.万历间江南巡抚周孔政说: "大凡田之周遭际水处沿河 筑岸,中为圩田,小者数十亩,大至数千亩,名为一圩,所为圩岸是也." @圩岸如何修治呢?工部主事姚文顾说:"应修圩岸,该管排年量田高下, 照依五等岸式督率圩户,各就田所修筑,假如田头阔五丈者即修岸五丈,阔 十丈者即修十丈.或有贫难并逃绝人户,田头及沟头岸侧众共修筑,其圩心 田户,若有径塍者自修径塍.凡径塍者同修逃户及沟头岸侧.排年则管修一 图圩岸,塘长则管修一区圩岸.各县治农官则提督一县,各府治农官则提督 一府.若一图圩岸不修坐排年,一区圩岸不修罪坐塘长."(54)巡按御史 林应训说:"各县即令塘长,备开某圩周围若干丈,外环沟洫若干丈,不论 官民士庶,随田起役,各自施工,如横阔一丈者筑岸一丈,横阔十丈者筑十 丈."(55)若塘长督率有方,各圩如期俱完工,还有奖赏. (5)挑浚河道.浚河治塘是塘长的主要职责之一.江南河道如网,哪河 急修,哪河缓浚,对某一个地方来说,关系甚大,因而也有一些比较具体的 规定: "旱乡支河限定每年一开,干河则五年一开;低乡围岸限定每年一筑, 界岸则三年一筑,克定程期,永为遵守.一家之工不完责在业户,一圩之工 役不完责在圩甲,一图之工役不完责在该年、总甲,一区之工役不完责在塘 长.一县之围岸界岸支河干河俱不及期修浚,责在水利官."(56)苏州水 利通判根据工部主事姚文灏治河经验做出一些具体规定:"近河得利区分三 十亩一名,稍远者五十,再远者一百.如娄江之南,七浦之北,不利本河水 利者百五十亩,不足数者朋当.当夫派五尺.造册既定以木牌立界限.塘长 惟令督办,以近河服众大户分界, 总督处置得宜, 人心自服, 大小皆无怨言. " (57)有的人说的更干脆: "轮值开河,名为塘长,原为本图浚河筑堤之计." (58)同时,江南地区海域辽阔,海塘遍布,从明代中叶起就时坏时修,到 嘉靖年间浙江水利佥事黄光昇更创造了"五纵五横鱼鳞塘式",对海塘的建 设起了不小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黄光昇利用"塘长,率塘夫若干人,负 责管理"海塘(59).对维护海塘起了很好的作用. 2.平时职责 (1)踏勘隐匿.明代中后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兼并的手段也远非飞洒 诡寄或投献之类,明抢明夺,肆无忌惮,沿江、湖、海之处更甚.巡按直隶 监察御史林应训指出: "近来豪家适已便,于上流要害广种茭菱,稍有淤垫, 即谋佃为田,所司不察,轻付执照.亦有居民贪图小利竭泽而渔,沿流置断 及有挑出田内泥土增广田圩".(60)镇江府也是如此,"邑(镇江)西北 有巨浸,旧名练湖,水势冲激荥回,下生鱼鳖,上壅陂田,每为势家所侵. 宋贾似道得之,贾败旋归诸民.自元迄明,往往利归豪势,去民复争之,死 于讼者不知几人,案牒梦如,官弗胜理."嘉靖四十四年,巡按侍郎舒汀 "理 札杨、靳、欧诸姓所争田,通计该二千三十二亩有奇.嘉山寺民争斗田地计 四百八十二亩有奇" , 而 "顽民王可所争丹徒县江涨洲田九千余亩不入版图. " (61)万历六年按察使冯叔吉看了吴江县丞吕品勘查滩田数目文册之后说: "若止凭塘长圩甲开报,未免挂一漏万",所以,"本道已示谕该县滩田人 户自行开报,仍于各区内佥报殷实知事耆民,公同塘长、圩甲逐户清查.掌 印官亲诣各区沿坵履亩覆核,道调委隔属官员覆核呈道.如有欺隐,罪坐耆 民塘长,庶奸弊厘而工费易办,财用足而水利可兴"(62).以后土地兼并 更烈,一县之内,到底有多少有田无粮、有粮无田的人和户,连知县都不清 楚.嘉定知县王应鹏说,每遇放告日期,因田产争讼告状的都不下千余,最 后只得将"概县田地责成塘长,协同里老圩书,逐一丈量"(63).有的官 员甚至规定:"今后各府县水利官责令各塘长、圩甲,凡有侵截之家,即使 报告,姑令改正免罪.""若塘长、圩甲通同漏隐,事发一体究罪,决不轻 贷."(64)塘长成了查勘匿隐土地的马前卒. (2)绘制图册.曾发挥过很大作用的鱼鳞图册到明代后期也大大失去了 光泽,可是,有些官员仍把图本看作救命稻草,想利用塘长绘制什么河道圩 岸等图本.嘉靖四年,钦差督理浙江等处水利提刑按察司佥事蔡乾就是一个, 他说:"浙江水利为重,莫不皆知,奈何有司督理无方,使古人遗法荡无复 存,甚至官称治农水乡之高下莫办,役充塘长圩岸之至到莫分,今若不严加 点视,岂可望水利兴修".于是,"著令各塘长备将该管河道圩岸等逐一开 写出装册,内送州具印铃,面写'水利须知'四字,给与带讲究,候按临 查考."(65)有的地方还要将"一区之中共有几圩,一圩之中共有几亩, 具数在官,仍差公正官员,覆量无弊,申请详奇,然后画成图本,编造流水 号段文册,筑定圩界,监立石碑,开刻本圩田地数目,其量出有田无粮者即 与起科,有粮无田者随与分豁,其田边岸塍泾水或听起至依实数纳粮,或通 融责今田户包补.如此则不惟大户不得以兼并多取,而小民亦无赔纳虚粮之 患矣".(66)利用塘长绘制图册成了挽救明王朝危亡的良方,岂不悲哉! (3)维护堤岸.水利工程来之不易,尤其是海塘圩岸,修好之后,应时 加维护.如镇江府水利通判就督令丹阳县水利县丞要时常"沿堤巡视,稍有 渗漏即加补塞.遇山水泛涨悉启闸口,以防灌溃."秋冬水泉微细,水源更 为可贵.应"督令塘长,多方疏导归湖,无令他泄,或湖水尽涸.""亦不 许奸民乘机佃种,违者重治以罪"(67).同时,塘长要时时"修岸栽树", 但要"禁种豆麦,以致浮土淋河".(68) (4)督种救荒.无锡县共二十二乡,以税之多寡分为十三区,每区设粮 长二人,塘长二人.塘长的任务除修筑圩岸外,还要"督民务农"(69). 崇祯末年,湖州知府陆自严还给塘长增加了新任务.陆知府说:"余必鼓励 争先,拟照区分给空白印册一本,令铺总,塘长举区内廉能公正素所钦服一 二人掌之,集公所会议,劝各宦殷亲填赈数,分别差等,量力由衷,福报匪 浅.首事者类收册报定朝,设立粥厂,附近就食一餐之饱,一口之生寄焉". (70) (5)奇异职能.上述可见,塘长大大小小的事真不少,然而还有奇者. 明季松江诸生吴履震说:"吾松土产绫布最著.许周翰守郡逾五载,不受一 缣,升任之后,织造塘长以其不除常例,织精绫二百余尺,至京口送之,卒 不受."(71)"织造塘长"职责是什么,何时所设等等,都应深入探究. 嘉定县塘长的职能更为奇特."沿海一带,有桥梁、马路、土堡、烽墩,地 方责令塘长修筑",而且证明这些都"不在开浚之列"(72). 五、塘长之苦与忧民 1.塘长之苦 塘长本来是"所统之细户,一图不下百人,一区不下千人,小民朝夕营 生,不离场亩"的中等差役.但承担此役者也苦累不堪,甚至倾家荡产.塘 长之苦大致有以下几种: (1)胥吏需索.充当塘长的重要条件,就是殷实的有产之家.所谓殷实 只不过是有些家资不愁饥苦,他们既非家资万贯的缙绅大地主,甚至也没有 大官僚做后台.他们有时也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多是衙门胥吏敲索的 对象.《阅世编》作者叶梦珠指出:"塘长之初,原以备公家之兴作,事关 阖郡,万不得已之工,则量拨塘长,或修筑、或疏浚.苟地居僻壤,工非切 要,则有数年而不扰一夫者,非若他役之不能空过也.其后吏胥视为鱼肉, 势豪视为私人,河因傍墓则令之疏浚,塘因近宅则令之修筑,巧借名色以请 官,官亦明知其为私而情以拨之,经承因而作奸役十派百,挟求贿免.其或 无筑无修,则倡为旷役之说,每名纳银二、三十两,官吏豪蠹,假公分润. 至于有事到工之害,则地棍、土豪为之原呈,临之以府佐,督之以委员,各 有衙役,莫不需索,傍河保歇,表里为奸.官蠹原呈之役既饱,虽无工而作 完,开疏挑筑之力徒劳.纵有工而不准,故往往有工未竟,而塘长之室已罄 者.况塘长之身,即是分催之身,身在工次,或误正供,则身家性命殉之者 比比也."(73)后来承塘长者不过廿亩小尸之家,家资不丰,根本承担不 了"水利衙官需其常例,衙门书皂索其酒赀,所费已不能堪"(74).需索 赔贴,百弊丛生,以致"承是役者破产毁家,害犹不已".塘长之苦累累, 就连华亭知县章允儒也承认:"塘长轮年承充,往往独称苦累,何耶?盖以 上役之后,工房吏胥,有按季需索之例,水利衙门有顶区之例,大区五两一 图,小区二两一图,以概县计之下下几百金矣".又说:"塘长之苦,悉由 衙蠹之所致也"(76). (2)拨调远区.塘长之役本来是工役不出区,但有一种市棍刁滑之徒号 曰泥头,与胥吏朋谋合为一体,将各区各图水利纷然散派,令不得守其本乡, 以开泥头包揽之门."如高乡之塘长、里长则自舍其久涸之沟渠而编派以隔 区窎远之圩塘,低乡之塘长、里长则自舍其久倒之圩岸而编派以隔区窎远之 河",于是,"塘长派之里长,里长敛之人户,人户多卖子鬻身以供包役, 包役馈银于塘长,塘长干没再输于泥头,而泥头入己,夫银入泥头之时则已 为河工行工比事之日矣"(77).明人万任说,由于胥吏捣鬼,"以一都之 塘长开十都之河,以十都之塘长开二都之河"(78).其塘长之苦最苦者拨 调远区,"其开河动经数十里,工费动及数十金"(79).塘长们当然不愿 做这赔本买卖,经过三转两转,如此巨资就转嫁到老百姓的头上,"塘长派 之该年,该年敛之人户."而且是"今岁不已而复明岁,此河不已而复彼河, 有名无实,劳费不赀"(80).这种累民弊政直至明代末年不已. (3)杖毙塘长,崇祯末上海人徐思诚说:"叩阍请浚,下其事于抚、按 两台,责成郡倅,檄行该县,佥派塘长,鸠徒赴役,其如工费浩繁,里役不 堪其苦,中人之家,莫不破产丛事,甚有逃亡相继,连累波及,思诚亦因而 毁家,逾半载始获告成."(81)崇祯二年华亭知县郑友元也说:"塘长贫 不能给督率番民以应力作.则催僭之委官,督押之衙役,肆行索勒,费且无 算.总计上下出役皂快以至委官泥头诸人,多途掊客,皆报其厌饫者,而八 十名塘长安能给之,不得不分给各甲,各甲细户鬻田房,鬻子女以应之,犹 以为未足也",而劳费横出,朘削民生,所以,人们都称当 "塘长为小充军". (82)崇祯十四年松江府更发生了特大奇闻.史载:"一塘长开挑不力,疁 令谢即秦家桥上北岸予杖三十,顷之亡.其妻抚尸坐道旁,日夜惨哭,行路 凄恻,令亦悯之."(83)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 2.塘长扰民 塘长本来是中等徭役,但由于塘长的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或故作威 福,或与胥吏为奸,也给当地人民带来了不小的扰害与灾难. (1)玩忽职守.江南地区水利为重,州县既有正官,又各设水利官相佐, 但明中叶以后水利大坏,正官不理职,却滥受词状,怂恿胥吏科扰诛求.塘 长欺上瞒下,害国害民."只图速递满呈,纵容夫役,堆泥滩边岸,或以浮 土帮岸补缺,甚有挑浅填深.如官来看河,只见岸新水平,便说工完,一遇 浑潮大雨,冲洗新土复归旧河,名开实塞"(84).这是明目张胆地损害国 家,坑害百姓,沿江沿河的无数生灵往往毁于这些玩忽职守者手中. (2)受贿免差.江南水利最关民命,高则浚河,低则筑岸.塘长本应督 业主租户出夫修圩、治河,但有些塘长与泥头、胥吏勾结,受贿免差.以华 亭县为例,"概县塘长八十名,受贿免差则应役者少,役少而费益增,此点 差之弊也"(85).明人万任对塘长受贿免差做了很深刻的揭露.万任说: "塘长受贿则究法滥免,当赋五夫者止赋二赋三,当赋三夫者止赋一赋二. 于是,人少工多,不容不浮派乎贫人.当升一丈者暗加五、六尺,人心不甘, 益藐塘长,虽强事畚锸不过苟且塞责,此水政之大病也."(86) (3)胥吏为奸.塘长与胥吏朋比为奸,在明代后期是司空见惯的事.万 历间华亭知县聂绍昌揭露说:"往年之弊,坐在法无画一,或差或停,任意 行止,或轻或重,任意派拨.于是,奸胥窟穴其中,塘长该年精神不用之于 浚筑,而用之布置百姓之脂膏,不尽之于河岸而尽之使费,此一大弊也." (87)明人钱允治也说:"近年穷苦救死不赡,不遑修理,故田圩尽坏而水 灾加甚.国家额设塘长正为圩岸计也,今则水利官于塘役则常例是急,塘役 于田户则科敛需索为务."(88) (4)贿买虚设.塘长是一种徭役,但也有人愿意当.工部郎中朱衮揭露 说; "有等营充之人,或指馈送农官,科敛图圩,或假开河筑塘,卖索夫役." (89)松江府同知孙应昆也说:"豪有力者讨塘长自为用."(90)花钱买 差徭,能获多大利?有什么好处,尚不清楚,但无利是没有人干的.有的地 方既无官塘,也无圩岸,塘长之役也裁革已久,但塘长所费依然需要支付. 塘长完全成了虚设,此等"以遗民害,久宜裁革"(91).明代塘长虽然时 兴时革,但作为一种徭役制度,还是贯穿了有明一代,就是到了清代,塘长 仍然发挥着它应发挥的作用. 注释①吴静山:《吴淞江》第1页. ②吴尔成:《水田修浚议》,见张国维《吴中水利全书》卷22,《议》. ③陈仁锡:《围田议》,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2,《议》. ④归有光:《三吴水利录》卷1. ⑤《明史》卷88,《河渠志·直省水利》. ⑥吴尔成:《水田修浚议》,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2,《议》. ⑦沈《塘长圩长论》,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1,《论》. ⑧正德《松江府志》卷6,《徭役》. ⑨万历《上海县志》卷4,《赋役志·徭役》. ⑩万历《青浦县志》卷2,《里甲》. (11)康熙《嘉定县志》卷4,《役法沿革》. (12)光绪《嘉定县志》卷4,《役目》. (13)崇祯《常熟县志》卷3,《赋役志》. (14)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30,《江南十八·兴化县水利》. (15)吴韶:《水利修圩说》,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0,《说》. (16)(17)万历《嘉定县志》卷6,《田赋考中·徭役》. (18)嘉靖《江阴县志》卷5,《徭役》. (19)康熙《松江府志》卷13,《徭役》. (20)聂绍昌:《浚筑成规工册工草式》,见康熙《松江府志》卷16, 《水利下》. (21)夏原吉:《踏车叹》,见康熙《松江府志》卷51,《祥异》. (22)张内蕴:《三吴水考》卷1,《诏令》. (23)弘治《常熟县志》卷3,《差役》. (24)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5,《江南三·历代水利》. (25)王福徵:《详定役米碑略》,见万历《嘉定县志》卷6,《田赋 考中·徭役》. (26)史鉴:《吴江水利说》,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0,《说》. (27)吴:《开挑吴淞江禁约》,见张内蕴《三吴水考》卷13,《水 移考》. (28)聂绍昌:《条上浚筑事宜中》,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6,《公移》. (29)范濂:《云间据目抄》卷4,《赋役》. (30)万历《上海县志》卷4,《赋役志下·徭役》. (31)万历《青浦县志》卷2,《里甲》. (32)陈仁锡:《无梦园初集》劳集一,《钱粮积弊》. (33)林文沛:《治田条约》,见《三吴水考》卷14,《水田考》. (34)张内蕴:《三吴水考》卷13,《水移考》. (35)陈秉忠:《开浚吴淞江事宜经费条议》,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2,《议》. (36)林应训:《治田六事》,见《三吴水考》卷14,《水田考》. (37)乾隆《娄县志》卷7,《徭役》. (38)万历《嘉兴县志》卷6,《田赋考中·徭役》. (39)天启《海盐县图经》卷6,《食货篇·塘长修筑事宜》. (40)陈仁锡:《围田议》,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2,《议》. (41)徐光启:《农政全书》卷14,《水利》. (42)张内蕴:《三吴水考》卷13,《水移考》. (43)万任:《嘉定县开河说》,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0,《说》. (44)吴瑞:《浚吴淞江苏、松二府牒》,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5, 《公移》. (45)王一言:《请浚吴江长桥两滩详》,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6, 《公移》. (46)聂绍昌:《条上浚筑事宜申》,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6,《公移》. (47)康熙《嘉定县志》卷4,《役法沿革》. (48)冯叔吉: 《开浚吴淞江呈文》,见《三吴水考》卷13, 《水移考》. (49)冯叔吉: 《开浚白港条约》,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6, 《公移》. (50)颜如环: 《分理水利条约》,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5, 《公移》. (51)聂绍昌:《条上浚筑事宜申》,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6,《公移》. (52)林应训:《治田六事》,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6,《公移》. (53)周孔政:《浚筑河圩公移》,见康熙《松江府志》卷16,《水利 下》. (54)姚文灏:《治田条约》,见《三吴水考》卷14,《水田考》. (55)林应训:《治田六事》,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6,《公移》. (56)张内蕴:《东南水利议》,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2,《议》. (57)毛节卿:《水利议》,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2,《议》. (58)光绪《奉贤县志》卷3,《赋役志》. (59)姚汉源:《中国水利史纲要》,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第364 页. (60)林应训:《治田六事》,见《三吴水考》卷14,《水田考》. (61)徐门肇:《建练湖公庄记》,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5,《记》. (62)冯叔吉:《长桥滩工完疏》,见《山吴水考》卷12,《奏疏考》. (63)王应鹏: 《申议四事》,见万历《嘉定县志》卷6, 《田赋考中·条议》. (64)林应训:《治田六事》,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6,《公移》. (65)蔡乾:《申饬水利须知案验》,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5,《公移》. (66)王应鹏: 《申议四事》,见万历《嘉定县志》卷6, 《田赋考中·争议》. (67)《修复练湖疏》,见《三吴水考》卷11,《奏疏考》. (68)朱衮:《朱郎中条议》,见《三吴水考》卷13,《水移考》. (69)万历《无锡县志》卷8,《食货志二·役法》. (70)陆自严:《救荒八议》,见康熙《归安县志》卷9,《条奏纪》. (71)吴震履:《五茸志逸随笔》卷1. (72)康熙《嘉定县志》卷4,《役法沿革》. (73)叶梦珠:《阅世编》卷6,《徭役》. (74)陈仁锡:《围田议》,见《吴中水利圭书》卷26,《议》. (75)同治《上海县志》卷7,《役法》. (76)章允儒:《议略》,见康熙《松江府志》卷13,《徭役》. (77)吴尔成:《水田修浚议》,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2,《议》. (78)万任:《嘉定县开河说》,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0,《说》. (79)顾炎武: 《天下郡国利病书》卷21, 《江南九·松江府志·塘长》. (80)乾隆《奉贤县志》卷4,《徭役》. (81)叶梦珠:《阅世编》卷1,《水利》. (82)郑友元: 《塘长议》,见《天下郡国利病书》卷21, 《江南九·松 江府志·塘长》. (83)汪永安,《紫堤村志》卷2,《疏浚》. (84)毛节卿:《水利议》,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2,《议》. (85)郑友元: 《塘长议》,见《天下郡国利病书》卷21, 《江南九·松 江府志·塘长》. (86)万任:《嘉定县开河说》,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0,《说》. (87)聂绍昌, 《条上浚事宜中》,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6, 《公移》. (88)钱允治: 《长洲县水利议》,见《吴中水利全书》卷20, 《公移》. (89)朱衮:《水利兴革事宜条约》,见《吴中水利全书》卷15,《公移》. (90)孙应昆:《条议略》,见康熙《松江府志》卷13,《徭役》. (91)陈仁锡:《无梦园初集》劳集一,《开河修塘》. 明代福建的户籍失控与民间私例 陈支平 中国历史上土田与赋税的不实与人口的失控,已经引起史学界的普遍重 视.自明代以来,中央政府想尽办法试图有效地控制民间的土田与丁口,以 保证赋税与徭役的征收.明初朱元璋制定了以黄册和鱼鳞图册为基础的户籍 土田管理制度,所谓"鱼鳞册为经,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 焉."①故一般研究者多认为朱元璋推行里甲、黄册制度,全国户口基本都 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 学者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其所依据的研究资料,是以"官书"的记载为 主.笔者近年来因研究地方家族社会史的关系,翻阅了许多福建族谱,获见 了一些有关明代福建民间户籍的资料,这些资料虽然比较零散,却反映了自 明初以来福建的民间户籍管理始终是十分松散的.下面,笔者便根据这些族 谱的资料,对明代福建民间户籍的登记管理与转移这两个问题,作一区域性 的探索. 一 从福建地方志的记载看,明初福建地方政府对于民间户籍的登记及黄册 制度的推行,主要是采取两种办法:一是沿袭宋元旧册,二是由民间自报. 如《晋江县志》云:"晋江县宋分五乡统二十三里,元分在城为三隅,改乡 及里为四十二都,共统一百三十五图,图中各十甲.明因之."②《古田县 志》云:"县在宋置四乡领十三里,元析为四十八都,城内五保,外四十三 都,统图五十有九.明因之."③《龙溪县志》云:"邑户口登耗史志无考, 国(明代)初定闽中,即令民以户口自实."④《海澄县志》云:"明初定 闽中,令民以户口自实,洪武十四年始颁黄册之式."⑤相类似的地方志记 载很多,不赘引. 由于明初福建在进行户籍登记时采取了沿袭宋元旧册与民间自实的办 法,这就使明初福建地区的户籍管理及黄册制度,在其施行之初便己产生了 两种弊端:一是把宋元时期某些户籍不实的现象保存了下来;二是"令民自 实"的户籍登记办法,为民间隐瞒户口提供了方便之门. 正因为如此,明初福建的许多家族,便利用"户口自实"的机会,想方 设法隐瞒户口,一个偌大的家族,往往仅以一户、二户上报,编入黄册,应 役当差.先举漳州府南靖县庄氏家族的情景为例. 南靖奎洋庄氏开基于元代,始祖为三郎公,原为广东大埔县人,27 岁时 入赘于南靖永丰里长安保下龟洋(奎洋)村朱氏,生儿育女.至明代洪武年 间,地方政府"令民以户口自实",庄氏家族即以一户入籍登记,随意起用 "守全"为户名,族中并无"守全"其人.族谱记云"龟洋者,吾宗桑梓之 乡也,自始祖三郎公从广之狮子口乔居此地,室朱家故男妇何氏,遂肇基 焉.……必文公之初,治属大明洪武即位,立籍为南胜县永丰宰,后改南靖 县,应当五甲里役,……为守全户."⑥传至明万历年间,庄氏家庭已传衍 十一代,族众已达数百人,俨然奎洋一大族,但其在政府中的户籍,依然是 "守全"一户,"自必文而下十代,户籍无异".⑦ 万历初年,大学生张居正在全国范围内清理田地赋役,南靖知县曾球看 到庄姓"丁多族大",始把庄姓另分出一户,顶替同里的一名外姓逃亡户, 该族谱《龟洋庄家世代居处贯籍异同记》载云:"至万历元年(1573),半 县知县曾球审本族丁多族大, 遂拨长房良茂派望宾, 顶替陈士昭四甲里役 (为 望宾户),其第二房良盛派、塘后房、垅头房仍旧承当本户五甲里役(为守 全户),盖自是户籍已分矣."⑧族谱《宗族大事》亦纪云:"万历元年, 知县曾球,以庄姓丁多族大,派三世阳平公派下,长房良茂为望宾户,顶替 陈士昭第四甲里役,其余二、三、四、五房仍为守泉(全)户."⑨ 永安余氏家族在明代仅承担一甲的户役,"只充六甲",一直到清代康 熙年间整顿赋役,县令袁植才把该家族中的另一部分族众"金户丁余明等充 八甲黄显镇一半",并共同使用"户名余安隆".⑩一直到清代后期,余氏 家族人口多达数千人,仍然是以这一甲半的花户名称与官府发生联系,整个 家庭的田地人了均在这一甲半在册的地丁花户掩护下,逃脱于官府的控制之 外. 永春荣华郑氏家族,在明初编定黄册制度时,亦仅以一户入籍,"有明 之初,朝廷编定民间户口赋役,……我仁六公充当四五都一甲(甲首),值 壬年策应公务",一直到清代鼎革,依然如故,"依明制编户籍,吾族仍一 甲之班".其间虽然户役策应屡有变故,赋役负担也随着政治局势的变更而 轻重不一,但该家族在官府户籍上的名字,则始终是一个伪托之名,并无实 人,"自古及今,大造编审,未有增减,户头易名,难以详载.……户名今 称郑泰矣,嗣后又再易郑雄."(11) 邵武县黄氏家族,在明初入户籍时,也是一个甲首户,所谓"我祖富五 公始去建阳、家邵武,户籍四都一图十甲,于是里役起矣."传了五世以后, 子孙众多,有裔孙"康七公徒勋潭,产寄五都龚氏户,其子黄恭保遂又在五 都八甲入籍,"这样到了明代后期,黄氏家族分别在四都一图四甲和五都八 甲入籍了两个甲首户,从而包办了整个家庭对于官府的各种联系.入清以后, 官府试图对户籍赋役进行某些整顿,黄氏家族则自行调整,把迁移至五都八 甲的一部分族人又庇荫于四都一图十甲之内,"(康七派下)黄应相等承本 宗黄隆旺、得九、康富扯入一图十甲进户,五都勋潭依旧有四房承顶一图八 甲蓬下丁差."(12)官府对于家族内部户籍的调整毫无办法. 南靖张氏家族,自宋末由闽西迁至南靖,繁衍至明代,子孙已经分居于 石桥、河坑、校溪等村落,但在明初入籍时,"以户名张世聪隶籍永一图九 甲,世应门户,唯渠是问",其后族众子孙虽然仍然不断有人迁进迁出,但 共守这一户役,却是始终不变,"吾族通同承差,向无异言".由于族人分 居各处,应役承差颇为不便,于是该家族又把本族迁居于不同地方的族人又 分成若干"分户","盖因住居星散,里役拖累,乃各分户石桥长南,分户 万南坑,分户万河桥溪."(13)从这分户的情景,我们可以窥见该家族在 官府入籍的户名掩护下,有众多的族人逃脱于官府的管理之外. 闽东霞浦陈氏家族,东晋时从中原迁浙江,宋末从浙东迁福建,至明代 时已枝分四房,分称杨梅、东山、英川、斜滩四祠,即一族分居四处.明初 立籍,仅立一户曰"永户",族谱称"自祖宋开创以来,不知几经播迁,栉 风沐雨,立成万代规模,户开永户,排列九甲,境号圭峰."因该族人多势 众,历任九甲里长.至明代后期,闽东霞浦一带官籍中的户口不但未能增加, 反而有所递减,一些里甲进行合并应役.本来陈氏家族处于明代太平之世, 族人仍有发展,但里甲合并后,陈氏家族的"永户"与缪姓明充九甲里长, 反而比明初的户役负担更加减少,故族谱称"为之后世须念先世功勋,而缵 成勿失以无忘本始焉."(14) 有些家庭在官府册籍中登记的户名,不仅荫庇了家族内部的许多族人, 而且还可以荫庇一些外姓的依附人口,如惠安骆氏家族,自宋末元初迁入该 地,在迁移之时,有随迁仆人黄来保、杨成安、朱长安等,依附于骆氏家族. 明初编定里甲黄册时,骆氏家族入籍二十二都玉埕里、云头村等地,黄、杨、 朱三姓奴仆便荫庇于骆氏家族的户籍之下,"随迁养男黄来保、杨成安、朱 长安,俱收入籍,共支户役."(15) 再如龙岩县的谢氏家族, 明初入籍十四都二甲, 官册上的户籍名称为 "阳高"户,三世祖谢秉诚先妻早逝,续娶林氏,带来两个外姓(先夫)之子, 成年后附籍于"阳高"户.数传之后,这两个林姓后裔渐次发达,子孙不少, 但终明之世,这些林姓子孙依然附寄于谢氏的"阳高"户之下,共承门役. (16) 明代福建民间各地家族、乡族对于户口的隐瞒,自然使官府里甲黄册里 的人口数量大大少于民间的实际人口.嘉靖、万历之际,广东人叶春及在福 建惠安县任知县,编写了《惠安政书》一书,书中详载惠安县各都图里甲的 位置、自然村落以及在册的户口人丁数字.根据这里的资料,我们可以惊奇 地发现,明代惠安县各自然村落与人口的数量是何等的不协调.下面,我们 把有关数字列表如下:(17) 续表 都里村落 原管户数 绝户 现管户数 平均每个村落现有户数 十六、 十七都 62 144 16 128 2.1 十八都 14 130 6 124 8.9 十九、二十都 139 131 15 116 3.0 二十一部 17 140 26 114 6.7 二十二都 24 124 14 110 4.6 二十三都 14 l47 19 128 9.1 二十四都 14 143 24 119 8.5 二十五都 27 128 11 117 4.3 二十六都 31 128 16 112 3.6 二十七都 33 135 13 122 3.7 二十八都 35 132 10 122 3.5 二十九都 33 139 30 130 3.9 三十都 27 157 26 127 4.7 三十一都 28 147 12 121 4.3 三十二都 21 25 16 113 5.4 三十三都 35 124 5 119 3.4 三十四都 38 140 16 124 3.3 合计809 3682 517 3165 3.9 从上表可以看出,明代福建惠安县除城厢外,共有自然村落 809 个,原 管户数 3682 户,扣除绝户,至嘉靖年间还剩 3165 户,平均每个自然村落的 居民仅 3.9 户.这个数字殊难令人相信.实际上,一个自然村落的居民户数 仅为 3—4 户,那么就失去了这个自然村落存在的心要性.更何况自然村落有 大有小,如果某一部内有几个居民比较集中的自然村落,那么其他自然村落 的居民就只能是负数了.因此,以常理推论,每一个自然村落的平均居民数, 至少应当在 10 户人家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笔者曾经把《惠安政书》中所载的明代惠安的自然村落 与现在惠安的自然村落作了对照,竟然发现现在惠安县的自然村落分布与明 代的自然村落分布基本相同,大部分明代自然村落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这 也就是说,至少到了明代,惠安县已经形成了比较固定化的居民聚居村落, 而比较固定化的居民聚居村落的存在,就意味着居民的繁衍安居已经形成规 模,绝非那种随时迁移的临时居住点那样变化不定. 笔者曾经到过上表所示的自然村落平均居民户数较少的惠安北部十一、 十二、十三都作过实地调查,根据所搜集到的这一带的几种族谱记载看,则 官府记载的户口数字与族谱记载的族人数字相差很大.十一、十二、十二都 现属惠安县南浦乡,居民以陈、林、潘、吴、柯、王诸姓为多.笔者翻阅了 当地的《玉湖陈氏族谱》,系宋代由莆田迁入此地,至明代嘉靖、万历年间, 陈氏族人分布在添奇铺的东陈、东张、南庄、大路、岭头、前涂等自然村落, 共分七大房,户数(男丁)二百余.(18)仅此一姓,其户数就与十一、十二、十三都官府在籍的户数相等.其他如龙兴铺的东吴、海尾村,为吴姓聚 居地,至明代嘉靖、万历年间约有户数六十余;添奇铺的潘盾,为潘姓聚居 地,嘉、万年间有族人六十余户.龙兴铺的磁窑、上仓、下窑等自然村,为 林姓的聚居地,嘉、万年问有族人百余户.(19)而在《惠安政书》中所载, 十一、十二、十三这三都的原管户口仅 157 户,而自然村落达 58 个,平均每 个自然村落仅 2.2 户.公、私文献中关于户籍记载的差异实在专人吃惊. 惠安县其他地方也都有类似的情况,据笔者所见到的族谱,如十都仙塘 铺的沙格村,是明末兵部左侍郎王忠孝的家族,明亡,王忠孝随郑成功入台, 是当时著名的忠愤之士.沙格王氏亦是自宋代迁居的,至明代后期王忠孝时 已传十四代,族人已达百户,且有不少入泮出仕者.(20)九都峰前村,是 刘氏家族的聚居地,也是宋代迁入的,明末清初战乱时,该家族被迫迁界而 分移各地,据云有族人数百.(21)二十二都埕边的骆氏家族,宋末迁居入 闽,至明代万历年间已繁衍十余代,并分居云头、下洋、张坂、前埔、文笔 山等自然村落,族众已达二百余户.(22) 从这些族谱的资料看,民间文献与官府在籍的户口数字差别很大,当然 以上这些姓氏可以算是惠安县的大族,敌人口比较兴旺,情况可能比较特殊, 但由此可以推见民间在官府登记的户籍与民间的实际户口有较大的差距.根 据笔者比较保守估计,明代惠安县各个自然村落的平均居民数至少应在 10 户以上,而官府在册的户藉仅 3.9 户,则明代福建民间的实际户口可能是里 甲黄册户口的三倍以上. 二 由于明代福建的里甲户籍与民间实在户口差距甚远,里甲户籍实际上变 成了民间向政府纳税应役的一种代号而已,政府册籍中登记的名字,或者根 本没有其人,或者已经去世几十年以至数百年,他们的子孙依然沿用着祖先 的名字.因为这些所谓户名的作用,仅在于与地方官府产生赋税徭役的联系, 是否真实姓名并不重要.再者,民间百姓与官府打交道,总是麻烦者多,获 益者少,这样的联系,自然还是淡薄模糊些好.在册的名称越是脱离现实, 反而对于摆脱官府的束缚更为有利.在这种社会环境和实际利益的驱动下, 自明代以来福建民间的在册户籍自然日益虚假化.在册户籍名称,可能是姓 张,但实际纳税人可能是姓李、陈、王以及其他什么姓氏;在册户籍是一个 家庭单位,但其纳税人往往是两个以上的家庭,甚至整个家族或整个乡村. 同一个姓氏的若干个家庭可以合用一个户籍名称,几个不同姓氏的若干个家 庭也可以合用一个户籍名称.从而导致里甲涣散,户口不清,地方官府赖于 征收赋税徭役的依据变得越来越模糊,赋税徭役难以落实,正如地方志所记 载:"纳户无花名清册,田赋无鱼鳞底簿,惟任诸里班自催自纳,有司官但 凭总簿征粮,差催里班而已,并不见纳户为谁,其中包揽、诡寄、侵占、告讦、以巧欺愚、那重躲轻、奸弊百出."(23)"里甲未均,每一甲为一姓 所据,实在界田完整者不下数十人,而册开花户殊寥寥也."(24)这种情 况一直沿袭到清代后期依然如此,并有加剧的趋向.道光年间任诏安知县的 陈盛韶在《问俗录》中记云:"国家维正之供,全重鱼鳞实征册一书.诏邑 不然,官陂廖氏、附城沈氏,及为许、为陈、为林,田不知其几千亩也,丁 不知其几万户也,族传止一、二总户名入官,如廖文兴、廖日新、许力发、 许式甫是也.更有因隐避役徭,数姓合立一户,如李、林等户合为关世贤, 叶、赵等户合赵建兴是也."(25)另一位在清代后期担任过漳州地方官的 张集馨亦指出福建的纳粮之弊:"府属地丁收纳,总不过六分数.余细按其 故,民间买卖田土,向不过拨;衙门粮册,皆是虚名,多系前明人名字.如 今税契,则民间转为奇.官若据案核办,必有殴差拒捕诸患.……是以每年 交纳分数,有减无增."(26) 正因为明代以来官府在册的户口田地与民间的实际情况有很大差距,官 府无法对民间户口田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清理, 只能对各地的赋役采取维持 "原额"的办法.于是,民间的户籍和赋役日益呈现世袭化和定额化的趋向.地 方家族或乡族为了统筹安排本家族的纳税应役,往往必须对本家族、本乡族 所承担的赋税徭役重新摊派.如上述南靖县奎洋乡的庄氏家族,明初阖族在 官府登记入籍一户为守全户,明万历年间又分发一户为望宾户.于是该家族 又把望宾户的应役分为元、亨、利、贞四催,由长房派下子孙轮流承当, "本兴、本道共当元催户役;本隆长子、次子二房共当亨催户役;本隆四于、六 子二房共当利催户役;敬义派下与本隆五子、七子合为贞催共当户役.夫星 罗宿布,枝派虽蕃而根源同出,类聚群分,户籍纵异而谱系皆同.后之览者 宁不历历可考乎."(27)《永安余氏家谱》记载该家族明万历年间分配各 房轮充应役的情景云: (万历)四十年邑令王公良臣详请上司每户额派十丁, 不论故绝,永为定式.吾族祖里六甲,……六甲现役祖制分作三股轮充,仲 荣公与子信公房一次,仲敬公与均禄公房一次,仲达公房与九公房一次,周 而复始."(28) 南靖和溪张氏家族,至明代时族人已经分成好几个聚居村落,但在官府 的册籍中却仍然是"一图九甲"的甲首,数年轮充一年户役,为了使这一年 户役均平分摊于该家族的各房各地族人,他们不但把各房各地的族众又分成 几个"分户",同时对于各分户应承担的户役进行重新分配,"石桥、河坑 二房共坐二百三十七日,校溪一房坐七十日" , 另外他们还拥有一些 "附甲" , 也根据人口情况分摊部分户役,"奎坑船场璩姓坐二十四日,清水塘上南丘 姓坐二十四日,半天罗姓坐五日."(29)有些家族则在族内设立公役田、 门户田,以这些公役田、门户田的租钱收入来支付官府的赋税差徭.如泉州 梅溪陈氏家族,明代中叶设五班里正公田,"一班二班之田各百余亩,三班 四班之田各六十余亩,五班之田则八十余亩,大约诸子姓所以充里正一岁之 费者,皆是物也."(30)邵武四都黄氏家族,在明代购置祭祀田产时就规 定,"陈祭祀外,其余为赡十甲里役之用,……而管年岁有豁谷,料理厅、 县图差新班之事.……凡安粮之户,概不用钱."(31)家族内部对于赋役 应纳的统筹安排和再摊派,使得官府的钱粮户口册籍与民间实际人口、田土 之间的距离更加遥远. 明代福建户籍与民间实际户口的日益脱离,反映了民间家族、乡族对于 官府纳税应役等社会责任的抗拒与推卸,但在另一方面,官府户籍又是一种 社会地位的体现,如果一个家族或乡族未能在官府的册籍上入户,那也就意 味着这个家族或乡族并没有取得社会上的合法地位.因此,官府户籍对于民 间家庭、家族来讲,既是一种责任,同时也是一种权利.当官府苛征暴敛时, 沉重的赋税可能给户籍上的"花户"及其背后的家庭带来难堪的负担,但在 平常的日子里,家族在地方上的声誉与行为,居民们的入泮应试,以及赈济 蠲免等等,又无不与户籍相联系,尤其是那些丁多族众或者有权有势的大家 巨族,甚至可以利用自己的户籍来荫蔽和压迫其他没有取得户籍的弱族贫 民.在这种情况下,福建民间与户籍的关系,不仅仅只是与官府的关系,在 家族与家族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往往出现对于官府户籍进行私下交易的 现象.先看永春县成化年间的"承当甲首合同字": 安溪感化里民人康福成,因本处田土稀少,后来永春县六部住耕田 土.今蒙造册,情愿供报六七都九甲里长陈宅班下甲首.三而言议,将 伊洪山门口拢秧蔗等段计田粮八十亩,该年租一百二十硕,载米四硕二 斗,并废寺地山林,一尽送与康福成兄弟承管.或是现当,约定协当两 个月日;或差遣远近长解,路费依照班下丁米科贴;若间年杂唤使费, 约贴银八钱;不敢反悔.如是出办不前,或子孙不能承当粮差,累负里 长,将田业退还,不敢变卖,如有变卖,执合同当官告理,甘当情罪. 恐口无凭,立合同一纸付里长收执者. 成化七年十二月 日 承当甲首人康福成 作中人谢智明 代书人欧尾发(32) 这是安溪人康福成兄弟投充于永春县六七都九甲里长陈贵二班下为甲首的合 同书.从官府的制度上说,甲首入籍应当与官府发生关系,但在这里,却是 陈氏家族的里长私下让外地人康氏兄弟顶替"陈佛成户额",并规定"永为 子孙理纳户役".(33) 由于民间对于户籍可以私下交易,这一方面虽然使官府的册籍更加混 乱,另一方面则又难免在民间引起户籍问题的纠纷,如连城县四堡乡的《邹 氏族谱》记载该族的户籍,"礼崇公于正德七年原在本里本图,分出承立邹 叶文公原顶四图十甲内班甲首、同姓异宗小邹军户里长.……后因小邹绝军 (勾补),几累倾家.叶嵩伯公父子袖手旁观,不用半文,曾言永当十甲甲 首,誓不当十里里长.至嘉靖二十一年,廷槐兄弟有违父命,复言十里(里长)伊亦有分,要得顶当,挽生员马怀芹、马肖乐编立合同,冒名篡顶三番. 至隆庆六年,方换廷梅名字顶户,吾家自顶四图四甲里长也."(34)这是 里长被同姓异宗所篡顶的例子.华安良村《黄氏族谱》的例子则相反,黄氏 与当地柯姓在明初立籍时,原先二姓合为一甲, "承当粮差、 理纳户役无异" , 到明代后期,柯姓子孙日渐衰微,"累负里长赔纳",双方争执多年,后经 "公亲蔡良官等,今两违俱系亲谊,从中调处,息事宁人,由黄继宗边承充 本甲里长,柯麻极边认为附甲,帮同策应公务,的是两厢情愿,永无反悔, 今欲有凭,立合同字二纸各执为照."(35)永春《荣华郑氏族谱》也有关 于户籍纠纷的记载,"洪武初年,……我族产米视他甲倍多,乃列我郑姓四 五都一甲,"其后景山李姓、大帽刘姓及溪头张姓均为附甲."继后李姓灭 亡,柯姓接缺,……大帽刘姓亦遂不亡,张姓不能胜任.我郑正甲自为秋祭, 张姓帮办."后来冒名顶充的柯姓逐渐发达,意图反客为主,自称正甲.郑 氏族人不得不诉诸公堂,终于保住了正甲的地位.(36) 南靖《张氏族谱》收录一组有关户籍的文书亦饶有意味.张氏家族有几 户族人原附在李姓里甲内,屡遭李姓苛待,不得已只好从李姓里甲内脱离出 来,回到自己家族内归宗入户.该族谱载其事由云:"溯公与廷清,为人不 避强横,不畏势利,惟义之所在可行则行而已.昔因德聪公迁移大高溪,住 居星散,里役拖累,合户于油坑甲首李余旺,屡被刁难,不堪其苦.公等兄 弟思石桥得系亲族,引得九甲里长张祖鉴公备询本县主报告归宗合户.李盛 深乃是奸狡之徒,思我德聪公父子收报在册年久不愿改还,各执告争不能归 结.后对城隍炉前明誓,琛心因此悔悟,知非情愿,将户口丁米改还本宗兴 鉴公,共当正役,随立退批,完了此案."因为张氏族人附在李姓里甲内, 李姓可以利用户籍刁难苛索张氏族人,故张氏族人要脱离该里甲,影响了李 姓的一些利益,双方经过多方交涉,许诺补偿,最后请出神明,立誓签约: 嘉靖二十九年八月十六日,是日请得石桥丰稳堂蛇岳王公、高溪本 境髻石民主公王,大作证明,祝愿门户三股照坐,无敢抵推.日后子孙 如敢忘背,众神谴责.若私改此愿者,烛大似松,果大如山,同心协力, 忧患相恤,天神庇佑,富贵昌盛. 李盛琛退批 永丰里油坑住人李盛琛等因张德联男普寿移居大高溪,收报李余旺 户内甲首,张养仔合户当差.同张荣鉴编替余梯里长,各词到县具告张 廷旺归宗.琛等思父子收执在册,年久不愿改还,各执告争.今因本县 官出不候未及归结,各自悔心.李盛琛自愿写立誓章,看令廷清、荣鉴 就对城隍炉前盟誓得系亲族愿将户口丁米退还,荣鉴收执入户,共当里 长正役,免致互争.荣鉴、廷清思无凭证,李盛琛等随立退批付荣鉴为 照.随李盛琛写立誓章付廷清等城隍炉前果盟,琛等无言.自今以后, 户籍丁田还荣鉴收回,凭此定规.如有琛子孙刁难阻档,执批告官,甘 受前罪.今人难信,立退批一纸付以为照. 嘉靖三十年七月 日 立退批字人 李盛琛 盛兴 盛俊 中人 陈智结 林甫承 吴国相 张廷旺、廷清等人虽然与李姓里甲脱离关系,认祖归宗,但要在本族入户, 同样也会影响到族内户籍责任与权利的再分配,所以在与李姓签立退批字之 后,张氏族内又签订了张廷旺、廷清入户及帮同承当户役的合同,该合同文 如下: 立合同字人张廷旺、张廷清等,租出居住高溪,数世迷失,现当李 盛琛户内甲首,屡被刁难.旺、清兄弟引得石桥张祖鉴一图九甲里长, 告断回祖共宗.鉴户内有张廷辉逃移外出久年,清等情愿与鉴结立发誓 本县官公衙门外告状,使用银两二家平出.鉴户内军民二役官丁十八 丁,鉴当二股官丁十二丁,清等应当一股官丁六丁,不管兴旺,俱作三 股,门户在县主人与福洲镇衙军籍来乡以作三股科取,十年大役日子均 派共事,鉴子孙日后不得多派较加,清子孙不敢背义忘恩等情.李盛琛 相告,恐后廷长,要二股平出,不得反悔,今人难信,恐口无凭,立合 同一样贰纸,各执为照. 证见公人:陈智结、丘高 立合同字人:张廷清、张廷旺、张祖鉴(37) 明代福建民间对于政府户籍赋役的私下交易和处理,并且形成习惯,从 某种意义上讲,比政府的黄册赋役册籍更具有约束力,而这种私例的流行, 又更进一步使政府的赋税徭役失去有效的控制.明清时期,尽管有不少官员 屡屡提出整顿户籍清理田土的呼吁,有些官吏还付诸实施,但从总的趋向而 言,官府对于户口田土的整顿清理是失败的,官府对于民间的隐瞒户口田地 是无能为力的,在保证赋役"原额"征收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官府对于民间 户籍的私下管理、交易及转移等现象,只能是听之任之.而从福建民间士大 夫的立场,也大多认为官府征收赋役,还是维持现状为好.万历年间晋江县 令彭国光曾认真遵奉大学士张居正的"方田之令",切实丈量最终导致加赋, 结果为许多福建官吏士民引以为戒,《福建通志》载云:"万历十年朝廷下 方田之令,泉惠安、安溪二邑第均拥浮粮于业户而已.晋江令彭国光励精集 事,履亩定则,一概丈量洒派,计溢额一千四百八十顷有奇,而产米亦增五 分之二,即洒浮粮而均摊之,不至是也.人始谓惠安、安溪之士民有远虑先 见焉."(38)明末清初时人李世熊在编修《宁化县志》时,也引述前人所 谓在籍人口减少固然不好,但搜增人口亦属不智,应当以基本保持现状为妥 的议论,他说: 顾自洪武以来,虽兵凶时有,未如西北之惨也,乃生养三百年,终 不能望元季兵烫之余,而盈于洪武二十四年之数者,何也?岂逋移脱漏 不可举欤?抑消长相因,死生相胜,人事不能胜气数欤?夫王成增饰户 口以希封爵,史臣颂未终而谴随之.盖税意求增,在王博赫名,而民间 之诒累也以世.即云实数,害且与虚冒者等,此固仁人所为搁笔也.岂 晚近有司,宜鉴于此,稍补凋耗即已欤.十年编审,但验粮多寡,为丁 之损益,虚籍姓名,皆非实数矣.(39) 地方士绅的这种言论,也反映了明代以来政府对于民间户口田地赋税徭 役的控制能力日益下降的趋势.然而这一趋势的形成,无疑是中国自宋元以 来的国家管理制度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所致,因此笔者一贯认为,所谓"中 国封建社会的国家政体是一个中央高度集权专制的国家政体",但至少从宋 元以来,特别是明清时代,国家的财政与经济是松散与无序的,国家政权无 法对经济实行集权专制. 注释①《明史》卷78,《食货志二》. ②乾隆《晋江县志》卷1,《舆地志·都里》. ③乾隆《古田县志》卷1,《乡都》. ④嘉靖《尤溪县志》卷4,《田赋》. ⑤乾隆《海澄县志》卷4,《赋役上》. ⑥、⑦、⑧《南靖县庄姓源流》,载瘴州市氏族渊源研究会、地方志编 纂委员会编:《漳州氏族源流汇编》第1辑,第7—8 页,1992 年元月印行. ⑨《奎洋庄氏族谱》不分卷,复印本现藏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 ⑩民国永安《重修余氏族谱》,《赋役志》. (11)(36)永春《荣华郑氏族谱》,不分卷手抄本. (12)光绪邵武《黄氏族谱》,卷15,《户役志》;附录《归户合约》. (13)南靖《张氏族谱》,不分卷手抄本,复印本藏厦门大学台湾研究 所. (14)民国《霞邑英川陈氏族谱》卷首,《迁播源流考》. (15)崇祯《惠安龙山骆氏族谱》,《忿词》,不分卷手抄本. (16)龙岩《阳高户谢氏族谱》卷首,《源流》. (17)叶春及:《安惠政书》四至八,福建人民出版社 1987 年版. (18)《颍川玉湖陈氏族谱》,《世系图》,1991 年重修本. (19)以上见东吴《吴氏族谱》,《世系》,1990 年修;《九牧林氏宗 谱》,《世系图》;《潘氏族谱》手抄本不分卷. (20)《沙格王氏宗谱》卷4,《王氏谱系》. (21)《峰城刘氏族谱》卷首,《迁居考》. (22)惠安玉埕《龙山骆氏族谱》,《世系》. (23)康熙《平和县志》卷6,《赋役》. (24)道光《尤岩州志》卷3,《赋役志》. (25)陈盛韶:《问俗录》卷4,《诏安县》. (26)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华书局 1981 年月版. (27)庄吉星:《龟洋庄家世代居处贯籍异同记》,载《漳州氏族源流 汇编》第1辑,第8页. (28)《永安余氏家谱》,《赋役志》. (29)南靖《和溪张氏族谱》,不分卷手抄本. (30)泉州《梅溪陈氏族谱》卷下,《里正公日记》. (31)邵武《勋潭黄氏族谱》卷13,《祀恩志》. (32)(33)引自厦门大学历史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1990 年增刊,《闽南契约文书综录》第81、80 页. (34)连城《邹氏族谱》卷34,《行实十二世》. (35)华安《良村黄氏族谱》附卷,《契约》. (37)以上合同文书均引自南靖《和溪张氏族谱》,不分卷手抄本,复 印本现藏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 (38)道光《重纂福建通志》卷49,《田赋志》. (39)康熙《宁化县志》卷3,《户口志》. 明代漕船考 封越健 漕运制度是明代的一项重要财政制度,由水路转运南方粮赋供应京师百 官俸禄、军饱和宫廷消费.舟船是它的基本条件之一.运送漕粮的舟船,明 代史籍中称为漕船、粮船或运船,也有与民船相对而称为军船,又把运粮北 上的称为重船,归返的称为回空船只,或简称回空;或因其船式称为浅船、 遮洋船.漕船由漕运衙门统一管理,有一些专门规章制度.本文仅就有关问 题作一些考证. 一、漕船的种类和式样 明初曾从太仓海道运粮至辽东、天津,永乐十三年(1415)停止海运, 实行河运,但还保留了由海道运粮到蓟州等仓.隆庆、万历之际又短暂地实 行过淮安到天津的海运.因此,明代的漕船有海船和河船两种. 1.洪武、永乐时期的海运船 洪永时期的海运船有一千料海船和四百料铅风海船两种(料为船只载重 单位、若干料船即为载重若干石),除明初《诸司职掌》记载了修造这两种 船所需物料外,其它史籍中对它缺少记载,大约不久就失传了.万历《明会 典》卷二"船只"中既不把它归入海运船,也不归入粮船,而且无以名 之,只将它别为一项,列于各种船只之首.但它又说:"永乐初,漕江南粟, 一由海道至直古[沽]口,入白河,抵通州,……海运用遮洋船."《天工 开物》卷九则记载:"凡海舟,元朝与国初运米者曰遮洋浅船,次者曰钻风 船(即海鳅)."这两种说法略有不同,但都说洪永时期的海运是用遮洋船. 而实际上永乐十八年(1420)遮洋船才开始专用于蓟州海运①,并非洪水时 期漕运江南粮食的海船. 明前期登州曾专设海船运送布花、钞锭至辽东赏军.登州卫原设海船一 百只,因罢海运,至(正统)十三年(1448)减八十二只,止存一十八只, 岁拨五只装运辽东赏军花布、钞锭.②这里所说"罢海运",即是永乐十三 年停止洪武以来漕运江南粮食的海运.因此登州卫的海船即是洪永时期海运 所用的海船.嘉靖中龙江提举司主事李昭祥撰《龙江船厂志》卷二载:"按 海船者,即元之运船也.元都燕,挽东南之粟由海道入直沽.国初因之,永 乐十二年会通河成而海运罢,然犹用之以输辽东之花布,以备倭夷之侵扰", 也说明"输辽东之花布"的海船即是"挽东南之粟"的海船.《名山藏》卷 五亦说:"海运罢,其海船以运布花于辽,及改为遮洋船通蓟(州)、永 (平)运".可见,运布花于辽东的海船就是原来漕运东南粟的海船,而遮 洋船是经过改造的另一种海船.这样,我们大致可以推定,洪武到永乐十三 年运送江南粮食到辽东、天津的海运船,即是后来登州卫输送辽东布花钞锭 之海船.这种海船正德四年(1509)一度以布花折价陆运停罢,五年复造, 嘉靖三年(1524)奏罢,到李昭祥时(嘉靖三十年任龙江主事)已经"尺度 无考",李昭祥以"海船之不可废,……因访其遗制,图以俟考焉",为我 们留下了这种海船的图样(见《龙江船厂志》卷二). 关于明初海船,另一可知的情况是永乐时工部尚书宋礼提到过一千料海 船需用 100 人驾驶②,其它情况便一无可知了. 2.隆庆、万历之际的海运船(附两头船) 隆庆五年(1571)因徐、邳一带黄河淤阻,运河不通,海运之议纷起. 山东巡抚梁梦龙在淮安买米 2000 石,雇淮安海雕船五只,每只装米 400 石, 用12 人撑驾③,又在胶州买小麦二批各 600 石,分别雇灵山岛船三只、四只 装载④,从海道运往天津.次年正式奏准实行海运,因海船未及打造,在淮 安雇船 300 只,运漕米 12 万石,以平定宁静安全为号分为六小总,每号运正 粮2万石,每船 400 石,运至天津⑤.这次所雇淮船,应也是海雕船,属于 沙船类型,其船形,据当时直隶巡按李栻说:"今岁海运皆雇募滨海地方捕 鱼船及沙船,其制尖首阔腹,深舱高舷,上无棚楼,平安镇板,与南方河船 大略相似.惟其尖首阔腹而上无棚楼,可以破浪而不鼓风,惟其高舷深舱而 平安镇板,可以重载而不近水,且掌驾无有隔碍而帆樯便于转旋,河海俱为 便利."⑥ 隆庆六年(1572)经漕运总督王宗沐奏准,从次年起每年海运淮、扬二 府漕粮 20 万石,造船 436 只(内有把总座船 10 只),每只载粮 600 石,并 装水、什物等约 200 石,最大装载量估计可至 1000 石,每船用 12 人,分别 于湖广、仪真打造,15 年改造一次⑦.万历元年(1573)这种海船初次海运, 漂没 6 只,海运随即停止.经王宗沐奏准,这种海船改用于河运⑧.但因 "海 船重而浅船轻,彼此并壅",不便航行,万历二年直隶巡按萧泮建议将它改 作战船或变卖,但未获批准⑨,次年经户部题准,"改海船以疏河道"⑩, 这种海船才退出了河运. 弘治时大学士丘濬提到过一种用于海运的两头船,他说: "臣家居海隅, 颇知海舟之便.舟行海洋,不畏深而畏浅,不虑风而虑礁,故制海舟者必为 尖底,首尾必俱置柁,卒遇暴风,转帆为难,亟以尾为首,纵其所如",又 "置长篙以料角,定盘针以取向,一如蕃舶之制"(11).这种两头船"未 之前闻也,其说始见于丘文庄公"(12),但丘璿提出后,许多书都提到这 种两头船,并都画出了图样,如《筹海图编》、《武备志》、《三才图会》、 《龙江船厂志》等.这种两头船未见实际使用,只有嘉靖时一度议行海运, 协助筹备海运的崔旦提出要用两头船(13),但那次海运最终未实行,这种 两头船也始终未成为实物. 3.遮洋船 遮洋船用于从天津到蓟州的海运.现将万历《明会典》卷二所列遮 洋船和浅船的式样列为下表,以便比较. 续表 项目遮洋船浅船备注龙口梁 阔1太尺,深4尺8寸阔1丈深 4 尺 使风梁 阔1丈5尺,深4尺8寸阔1丈尺,阔3尺8寸后断水梁 阔6尺,深6尺阔9尺,深4尺5寸遮洋船《漕船志》作阔 9 尺5寸两厥 各阔 4 尺5寸,共9尺共阔 7 尺6寸从上表可知,遮洋船长(头、底、梢长之和)共8丈2尺,阔(使风梁 阔) 1 丈5尺,较浅船长 1 丈1尺,阔1尺,各部分都较浅船为大,其船 式介于洪永时期的大海船和浅船之间. 早期的遮洋船"南京并直隶各卫岁运蓟州等仓粮三十万石,驾船三百五 十只,用旗军六千三百人"(14),每船载重量在 800 石以上,需用 18 人, 有较多的海船特征,"旧设遮洋船以从海运,船大人众,载米亦多"(15), 而且"梁阔底深,闸河水浅难行"(16),不适于内河航行,因而成化二十 三年(1487)十月奏准:"悉改为潜船而均派其人米之数"(17).这里所 谓漕船,即是浅船,嘉靖时漕运总督俞谏说:遮洋船"成化间又因海道不便, 始自小直沽开通新河一道. 当将遮洋海船每二只该旗军三十六名,改造五百二十五只,旗军六千三 百名.时船只、运道虽改,卫所官军俱仍旧役"(18),《通漕类编》卷二 亦载:遮洋船"原系火船三百五十只,后改作中样浅船五百二十五只".经 过改造,巨船载重五百余石,用十二人,后来称为五百料遮洋船 (19). 《明 会典》所载遮洋船式样,即是经过改造后的式样,它仍较内河浅船为大. 《明 会典》卷二七又载:"(成化)二十三年,令改造遮洋运船为浅船,从新河 趱运,其运粮并人夫,亦照浅船例均派,每船旗军十名","该造遮洋运船, 照依浅船里河木料一例打造",把经过改造的遮洋船当作与浅船一样了.但 实际并非如此.《明会典》同卷即载嘉靖时"遮洋一总,每船额设旗军一十 二名",它的造价、木料也与浅船不同.遮洋船完全改为内河浅船是在万历 二十三年(1595),这年题准:"遮洋海船照依山东总下浅船规式改造,每 船减去运军三[二?]名,止用见军十名领总."(20) 4.浅船 明代漕运主要实行河运,用于河运的是一种四百料浅船,它的式样已见 前表.这种浅船"阔欲承载之多,浅欲盘剥之易.原定漕式,过越洪闸,涉 历江河,最为轻便"(21),其船式适应运河水浅的情况,万历初河道总督 万恭说:"祖宗时造浅船近万,非不知满载省舟之便,以闸河流浅,故不敢 过四百石也.其制底平仓浅,底平则入水不深,仓浅则负载不满,又限浅船 用水不得过六拿, 伸大指与食指相距为一拿, 六拿不过三尺许, 明受水浅也. " (22)《天工开物》卷九载有这种浅船的图样,并说它可载米 2000 石,按它 的大小,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23)但这种四百料浅船最大装载量远超过 400 石,实际运输中,正额漕粮加上各种附载,可超过七八百石,它的最大 装载量很可能达 1000 石,天启时工部尚书王佐曾说: "漕规每船正粮不过五 六百石",而"装载私货不啻数倍",要"今后造船定以千石为限"(24), 可以作为一个证据. 虽然四百料浅船有规定的式样大小,但各地浅船仍有大小之别.湖广、 江西的浅船因为要涉历长江,比别处为大.万历元年(1573)督漕参政潘允 端曾以湖广、江西漕船"深大坚固,二船可抵三船",建议以此改造别省漕 船,可以节省造船经费(25).万历后期虎贲右卫浅船曾"奉例改造大船由 长江径抵江西水次领兑"(26).万历中遮洋船改为浅船还特地指明要照山 东浅船式样,可见山东浅船与别地也是不一样的. 四百料浅船每船用军十名,但浙江都司运船"每船或军十名,或十一名, 或十二名"(27),内选一名"身家有力者"为旗军,又"推一老成者纲领 之,谓之纲司;次纲司者又有拦头、扶柁二人,相协持之;旗甲则管领之. 凡出纳必周,悉于纲司籍记之,余则共利,少则共偿,其赢缩利害亦同也" (28).这种分工也存在于遮洋船. 早期河船并未统一为四百料浅船.永乐无年(1403)河运北京的船有三 种:"自淮安用船可载三百石以上者运入淮河、沙河至陈州颍岐口跌坡下, 复以浅船可载二百石以上者运至跌坡上,别以大船载入黄河"(29),这次 河运所用系是民船,尚非官府统一打造.永乐十年(1412)工部尚书宋礼打 造浅船 500 只系二百料船,每船用 20 人(30).《通漕类编》卷二载:"永 乐至景泰,船料大小无定,其数比今多三之二.天顺以后始定船一万一千七 百七十五艘."船式大小何时规定史无明载.正统、景泰时船数达二万余只 (详后),远多于天顺额数,因运粮总数大致固定,天顺前船式必定较小. 天顺五年(1461)漕运总兵徐恭要求改建运河诸闸,因为"近造粮舟高大, 闸殆不能容"(31),可见天顺时船式已较以前为大.天顺时大量减少船数, 并加以额定,一定规定了一种较大的船式.因此,四百料浅船式应该是天顺 时确立的. 这种四百料浅船船式后来遭到运军破坏.《天工开物》卷九载:"后运 军造者,私增身长二丈,首尾阔二尺余".《漕船志》卷三指出:"近来各 船身长阔,多添梁头,运军利于私载,运官敢于公占",运军加大船式只 是为了增加私货带运.万历四十七年(1619)直隶巡按毛一鹭说:每船所载 漕米加以允许附带的土宜最多不过五六百石,"乃今各总船无不可容千石 者",而其中"江、广粮船体式愈大,令人骇目",原因"皆由旗军帮造, 每船变产揭债,有贴至数金者,有贴至百余金者,遂放样长大,恣所欲为", 以多装私货,沿途贩卖,谋取厚利,"盖彼捐本既重,价利必奢"(32). 江西、湖广船式的破坏较之他省更甚.天启六年(1626)户部尚书郭允厚亦 说:"浙、直、江、广船之广狭同而载米之多寡异,此皆为私货地也",要 将江、广船"比照浙、直规式改造"(33).这是因为各地船只都是统一成 造,而江西、湖广漕船是由旗军自行设厂成造.运军私增船式,加重了"揽 载之弊"、"胶滞之虞",(34)运军"每于兑粮完后即满载私货以行,船 重如山,势不得不滩浅起剥;移船如移山,势不得不前脱后壅"(35),严 重影响了漕运.明政府多次下令如式打造,但令行不止,反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些史籍中说永乐时工部尚书宋礼最早使用浅船,但正如日本学者薮内 清所说:"现在,内河航行的民船,大多数是平底的船,恐怕是自古以来就 曾使用的.因此,在陈某(漕运总兵陈瑄——引者)以前,宋礼就使用了平 底船,决不能说这就是宋礼发明的."(36)即使在明代,洪武年间也已经 由官府打造这种浅船用于河流,"太祖既得燕都,专设大河等卫打造二百料 匾浅船,每一船载米二百石,经由黄河入济宁闸河,至临清下卫河以达北京" (37). 这种四百料浅船的来历,明代人又通常有这样的说法: "永乐中改海运, 遂改四百料(海船)为浅船,浅船因海船得名"(38).这种说法仅出于载 重相同的推测,从上文可见,显然是错误的.浅船之名乃是因其船式而来. 5.其他用于运粮的船只 在通州、河西务钞关等处还设有剥船以备剥浅搬运,通州石坝设 180 只, 土坝 90 只, "自二坝至张家湾为外河,每粮船起剥,接至里二泗以便浅船抵 坝"(39),通州庆丰等五闸设 300 只(后增至 330 只),属通粮厅;河西 务、杨村等处设 600 只(后增至 800 只),属河西务钞关.通州剥船长六丈, 阔一丈二尺,河西务剥船长五丈,阔八尺五寸(40),通州剥船"每船船头 一名、撑夫四名"(41).剥船由官府出银在清江提举司打造,发经纪或船 户领用,船价逐年从脚价内扣除(42),万历七年(1574)规定:"剥船十 年一造"(43).剥船为官造民用,与其他漕船官造官用不同.但当官船不 敷使用时,"每至雇觅民船"(44),河西务未设剥船时也"俱雇民船起剥" (45). 属于剥船性质的还有昌平镇和密云镇的泓船, 昌平设 384 只, 密云设 400 只(船数偶有增减)(46),粮船到通州后再由泓船将其中的边粮运至昌平、 密云.泓船在通州草厂打造,也由经纪领用,船价六年内在脚价中扣还. 万历二年(1574)直隶巡按萧泮题准: "置脚船以备不测",他说: "江 南巨舰各有小艇随之,号曰脚船,以备缓急",要动支粮价余银打造,每浅 船20 只备脚船 1 只,每只用军 4 名(47).这种船的具体情况不得而知,此 外也未见其它记载. 明初用于运粮的还有三板划船.永乐二年(1404)"今海运粮到直沽, 用三板划船装运至通州等处交卸"(48),也属于剥船.《龙江船厂志》卷 二载有三板船和划船的尺寸和图样,并说"二船名异而制同",是一种"极 小而最捷"的战船. 二、漕船的数额 1.漕船的数额 明代漕船的总数,据《漕船志》卷三载:明初"当时船数、船式未经定 议,每年会议粮运合用船只,临时派造,以为增减",天顺以后定为 11775 只.《明史》卷七九载为 11770,盖举其整数. 天顺以前的船数多少不一,也无明确记载.我们只能大体推测,洪武时 的海运船数,《明史》卷八六载:"江、浙边海卫军大舟百余艘,运粮数十 万",这个记载似乎偏低.洪武十三年(1380)一次就"造船一百六十六艘 以备海运"(49).洪武时海运辽东粮初每年 60 万石,后因海船增加,增至 70 万石,如以一千料海船运,需船 700 只;如用四百料船,需1750 只.洪 武时的海运船数应在两者之中,不应仅有百余艘.永乐时海运船数比洪武时 有所增加,从永乐元年到十三年,《明太宗实录》中每年都有一、二次打造 海运船的记载,永乐元年(1403)就二次造海运船 388 艘(50),五年曾一 次将海运船 249 艘改为出使的洋船(51).永乐时海运最高曾达 100 万名, 一千料船需 1000 只,四百料船需 2500 只.永乐十三年(1415)户部曾说: "每岁海运船约有一千一百余只,运粮八十余万石到于北京"(52),而永 乐四年(1406)浙江观海卫百户杨茂说当年"随总兵官平江伯率领粮船一千 三百只,欲往北京交卸"(53). 永乐十三年(1415)初行河运时的里河浅船数额,"以浅河船三千只支 淮安粮运至济宁,二千只支济宁粮运赴通州仓,……其天津并通州等卫官军 于通州接运至北京"(54),当时京通间河道狭隘,通州至京可能是陆运, 因此当时运船共 5000 只.宣德四年(1429)从各地抽调民船,八年又增造 3000 只,那时总数已达万余艘.右副总兵吴亮曾"督粮船万余艘"(55), 正统时超过二万只(56),景泰时"其数比今(万历时)多三之二"(57), 也有二万只以上. 天顺额定船数后仍有变化.成化时为 12114 只,正德时为 12000 余只, 嘉靖初为 12140 只,后一度降为 12104 只(58),嘉靖时又额定为 12143 只, 这个数额一直保持到崇祯时期(59).但实际船数以后有所减少.嘉靖二十 九年(1550)以"遮洋船多造无用,宜额定二百八十艘,余悉停造"(60). 后来每有漕粮永折,漕船也就减造.万历五年(1581)山东、河南漕粮定额 折色 14 万石,山东总因此每年减造 32 只;湖广每年折色 37000 石,也如例 减造;二十三年(1595)江北永折 43000 余石,将原派中都、淮大二总各卫 每年额造运船 13 只4分俱免打造,并"以后如有永折悉照今例一体减造" (61). 2.漕船的减存与短缺 漕船并非全部在运,常有一部分处于停运状态,这种空余粮船称为减存 运船. 减存运船按例 "每十船减留一只" , 另外 "因浚河放回" 也属减存 (62) . 造成减存的原因还有: (1)漕粮改折.如弘治七年(1494)河南巡抚徐恪议准漕粮改折四分之 一,可省漕船 2700 余只进行修理(63);嘉靖二年(1523)折江南等处漕粮 90 万名,"所余漕船听令修艌"(64);万历四年(1576)张居正奏准折漕 三分之一共 114 万石有奇,省船 3755 只(65).(2)漕船冻阻在北,不能 南返领运次年漕粮.如嘉靖十八年(1539)冻阻运船 2900 余只,免予下次装 运,该运粮 96 万余石以灾伤地方漕粮折银上纳(66).(3)运军停运.如 正统十四年(1449)以江西、浙江运粮官军勤劳已甚,下令次年漕粮由粮长 及大户代运(67).土木之变后相当一部分运军留在北京操守,漕粮由民自 运,漕船因而停运.但这种情况较少见.减存运船运军须出办造船料银, "先 年议准,凡遇灾免之年,粮改折色,各卫所运船空闲者令歇役,运军每名办 减免料银二两四钱"(68).减存运船必须妥善保管,由各总掌印官、委官 督军看守,彼此取结,"如有损失,委官缺十只者照例降一级,掌印官缺至 十只以上者问罪降一次,每十只加一等,降至三级而止,船军照例问罪追赔" (69).但减存运船有时也被派运其它卫所漕粮.如正德二年(1507)湖广、 江西、浙江等处因卫所缺军疲弊改折漕粮 14 万石,减运空船改运遮洋总缺船 漕米(70),嘉靖十五年(1536)将"江北、中都三总兑运山东粮内每年量 拨五、六万石派与遮洋总下德州、天津等卫空开[闲?]军船运赴京、通二 仓上纳"(71). 与漕船空置相反,更多的是漕船短缺.所谓"缺粮百无一二,缺船则十 处而九矣"(72),如正德八年(1513)缺3200 只,十六年(1521)缺2044 只,嘉靖二年(1523)缺2109 只,三年(1524)缺2266 只,天启时"无卫 不缺,无帮不少"(73),崇祯时"运船多缺,运事大坏,持筹者蒿目焦思, 无能为计"(74).漕船短缺的原因为:"运船有被流贼烧毁者,有被河水 暴涨漂流者,有在江湖沉溺者,又有经过洪闸磕损拆卸无存者,加之官军亏 损正粮因而盗卖以致运粮缺船(75),另外补造不及时也加重了漕船短缺, 仅万历四十年(1612)清江造船厂历年积缺未造就达 2016 只(76),万历四 十七年(1619)直隶巡按毛一鹭也说:漕船"任其废缺不行查造"(77). 漕船短缺有时会造成漕粮改折.如正德八年(1513)缺3200 只,漕运总 督张缙建议改折 96 万石,户部议准改折 60 万石(78);万历十三年(1585) 因浙江漕船料价不敷不及成造,而改折杭州府新城、于潜、易化三县漕粮 (79). 漕船短缺的漕粮更多是"非雇觅民船入运,则洒派军船加带"(80). 雇募民船脚价隆庆时"每船费水脚银七八十两,少亦不下四五十两"(81), 崇祯时"每只费价大者伍陆拾金,小者参肆拾金"(82).这笔费用无一定 来源,先时从原备盘剥的轻赍银内动支,"倘有不敷,借倩累军"(83), 一度以所缺运船上的运军行、月粮支给,后来则由地方有司支给,如万历三 十九年(1611)雇民船二千有奇,"脚价尽属有司设处"(84).船户应得 脚价常被克扣,"民弱军强,文驯武悍,有司、粮长每为运粮官旗所迫胁而 雇募浸失其初意,于是有军民平出其值者;有军认三、四,民认六、七者; 甚至有独出于民者",不仅如此,"漕船过关犹或免税,至应募民舡则无一 获免者,锁吊拷勒,数且倍之"(85),受雇运粮对民船实是一场灾难,每 遇雇募,"船户有扬帆走者,有弃船者,有沈河者"(86),避之惟恐不及. 缺船漕米也常由其他运船附载,每船所带数量不等,此即所谓洒派搭运. 雇募民船、洒派搭运给漕运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万历元年(1573)总理 河道万恭曾指出:"雇船有三害:民船底尖,入水深而易胶,牵挽不前,一害;运官勒掯水脚,携妻子泣告者踵踵矣,累及民船,二害;一民船胶则千 浅船皆阻闸,漕不能速进,三害.此雇船之病河道也.搭运有五害:今年全 运四百万石,江南粮多船少则搭三十石、五十石甚至一百石,彼仓浅者水甚 近,江河巨流压之即沉,往往见告矣,一害;以十卒而挽四百石犹惧不胜, 今挽五百石,其艰苦若之何,二害;搭运重则浅船入水有八拿以上者,臣熟 察之,亡有旧制矣,是困河道也,三害;搭运多,即幸不胶,抵湾必迟,安 能早运,四害;抵湾迟必回空迟,直守冻耳,胡以待新运,五害.此搭运之 病河道也."因此他呼吁将"雇船、搭运坐困之弊一切痛革"(87),但因 为明中期以后始终存在大批缺船,也就不可能消除雇船、搭运的现象. 三、漕船的运载 漕船专载漕粮,明政府严禁其它衙门调用,宣德二年(1427)因"近年 工部及诸衙门辄均载诸物运赴南京,致军士疲劳,道途淹延月日,馈运不 足,……遂下令严禁,违者治罪"(88).此后因公挪借漕船的情况很少见, 仅在战时偶一为之.万历二十年(1592)因防倭曾"议留运船以充战船", 结果将遮洋船 400 余只留用(89),二十六年(1598)因支援朝鲜拨漕米十 万,"或加修清江见船或改造限满洋船"发往义州交卸(90).因私挪用漕 船也不多见.成化二十二年(1486)刑部右侍郎侣锺供漕船运母柩,为漕运 总兵王信劾奏下狱,结果降二级调为云南曲靖知府(91),弘治时有"高通 政者与戚里有连,贷运舟以规厚利,其豪奴怙势",为漕运总督张敷华"廉 得之,痛加捶挞不可容"(92).明代这一规定执行得较为严格,无论公私 挪借漕船的情况都比较少见. 每只漕船额定运载正耗潜粮 472 石,此外还有一些别的公私物的附载. 1.漕粮之外明政府的附载物品 (1)芦席板木:系备各仓铺垫之用.芦席"山东等总应纳斜席,浙江等 总应纳方席,俱照题准式样",斜席长 6 尺4寸,阔3尺6寸,方席长阔俱 4 尺8寸;松板每片长 6 尺5分,阔1尺3寸5分,厚5寸5分,楞木每根 长1丈4尺9寸,围2尺5分,不如式者不得上纳 (93).正统十三年 (1448) "令各处兑运民粮每二石与新芦席一领,其淮安等处仓支运者每二石领垫仓 旧席一领,至京、通二仓每百领除损坏止纳七十领"(94),共运 200 万领. 嘉靖八年(1529)议准:"兑军民粮交纳芦席以三分为率,二分纳本色,一 分折银"(95),十二年(1533)又题准:"改兑米二石该席一领,本色五 分随粮进仓交纳,折色五分交纳太仓银席"(96),共有 127.5 万领,为数 相当可观. 芦席随粮交纳, 板木则由有司出价, 运官自买上纳. 每兑运米 2000 石纳楞木 1 根,松板 9 片, "亦以三分为率,二分纳本色,一分纳银" (97) , 共木 1110 根,板9700 片,为数亦不少. (2)城砖:明朝在仪真、临清设有砖厂,由军民船只带运.漕船带砖始 于天顺时, 初每只带砖 40 块. 嘉靖十四年 (1535) 曾达 192 块, 隆庆二年 (1568) 起每船带临清砖 48 块(98).此外弘治十八年(1505)还曾带张家湾诸厂砖 随粮转运,以铺京、通各仓晒米场. (3)酒瓶:原南京光禄寺每年运送细酒 10 万瓶,嘉靖七年(1528)起 解仪真由漕船及官员船只顺带,各省粮船由仪真闸者每只带 30 瓶.(100) (4)布花:由遮洋船每年带运德州常盈库布 10 万匹、绵花 3 万斤至蓟 州给军. (5)修河材料:由有关官员随时题请带运.如永乐时漕运总兵陈瑄于淮 安西湖中筑堤十余里为挽舟路,"令漕卒顺载小木暨上,积之堤上,遇堤坏 即修",正统时续修,所需杂木由邳州等州县采集,"候漕舟还,令载以往; 若土则令漕舟及商舟皆载以输"(101).万历五年(1573)河道总理万恭修 高邮、宝应湖诸闸采石于徐州,"而今回空粮船顺载之"(102).天启七年 (1627)修筑骆马湖堤岸,因骆马湖沙土难筑,而"邳土坚凝",也令回空 粮船带取(103). (6)每船额定漕粮外的粮米:前期主要是带运上年寄囤在沿途的漕粮, 如景泰四年(1453)沙湾河决,漕运不通,湖广都司所运漕粮 36 万余石寄放 天津,除陆续顺带支放外,82000 石在六年由运船带至通州(104).弘治七 年(1494)河决张秋,将"运船势不能至者姑以次收受地水次仓,以俟明年 分船带运"(105).另外前期曾令运粮官军犯罪者于淮安常盈等仓支米,另 行雇船运至京仓,后"支米者并载于原运粮船",天顺七年(1463)改为纳 米赎罪,运船不再附载(106).至天启元年(1621)起在辽饷内扣一部分买 米30 万石,责成浙江、直隶、江西、湖广每运漕粮 10 石,带买 1 石(107), 通于头帮或尾帮漕船内在天津截留.天启五年(1625)又准纳级纳监可以输 米,令"凡有漕运省直产米处所","随时定值,悉照银数输纳本色于临近 水次仓口收贮,各以漕船带解"(108). 除上述物品外,偶尔还有其他物品附载,如正统四年(1439)将南京宝 船厂木材及油麻等物料"令军船顺带赴临清、淮安二提举司交收",修造漕 船(109),万历元年(1573)要给各仓置斛,由"漕运衙门查将造解木料分 给各帮头船顺赍送东官厅"(110).这种附载在洪、永海运时就有了,洪武 七年(1374)太祖"令太仓海运船附载战袄及裤各二万五千副赐辽东军士" (111). 这些附载给漕运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第一,增加漕船载重,使漕船阻 滞难行.隆庆时漕运总督张翰就因带砖增多,指出:"驯至载重难行,频年 又因河流变迁,水道浅深不一,船重则转动不快,趋避既难;水浅则阻阁多 虑,干系尤大.察彼疲军之力,委有所不堪矣"(112).第二,增加漕运官 军负担.崇祯时陕西道御史谢三宾说:运年诸费繁多,"以至领砖交砖,领 瓶交瓶之赘役莫不有费",使运军负担过重.盗卖漕粮势所必至(113).又 如遮洋船带布花,"初欲便民今实累军",成化二十三年(1487)令每布一 匹、绵花二斤给军人脚价一文(114),但"监收者往往以不如式责令陪偿, 为累特甚".嘉靖十八年(1539)改令有司随船自解,如不如式与运军无关 (115),不数年仍以"该仓验收勒军陪补,情殊不堪",再次下令"本总出 船装带,不领脚钱,仍责有司经收人员自管交纳"(116).所带板木虽是有 司出价,运官买纳,但价银一律,而板木各地贵贱不一,运官仍不免赔补. 第三,明末带运辽粮给漕运带来了极大混乱.辽粮 30 万石,后来毛文龙又截 留漕粮 10 万石,都在天津交卸,海运至辽东等地,使得"近年有等奸弁利天 津近便,故意包揽客商,延捱过洪过闸,每周截津,争与殿后,虽前途竭力 至津,亦伏蛙步不前"(117),以致"应截者在津,不应截者亦在津,致岁 暮守冻,太仓所入大亏旧额"(118).不仅如此,漕粮必须晒扬干洁,而辽 粮不须晒扬,"官旗遂盗卖插和",漕粮与辽粮相混后,"未几糠变为尘灰, 潮润竟成腐朽"(119),使漕额亏损,又因不堪食用,导致军士不满. 2.土宜和违禁私货 明朝还允许运军附带一定数量的自用什物或土产,称为土宜.这种附载 始于洪武时期,仁宗曾下敕: "洪武中有令许运粮官船内附载己物以资私用, 今后准此,令官府无得阻当[挡]."(120)土宜限额,成化十年(1474) 定为每船 10 石(121),大约在正德时增为 20 石,嘉靖元年(1522)户部已 称旧例每粮船一只许带土宜 20 石(122),嘉靖时为 40 石(123),万历七 年(1579)定为 60 石(124).土宜在各关免予抽税.但明前期官吏常借盘 验为名掠夺运军土宜,正德时漕运总督臧凤说:"近年所司罔肯体恤,运船 但带柴菜竹木等物经过瓜、仪抵京,大小官司俱要拦阻搜盘,求索虐苦,虽 流涕哀气,终不悯恻.至于空船回还,又假以盘盐为由,每处拘留三五日或 十数日,勒取执结,不容放行,虽咸菜鱼腥之物亦皆搜去,甚至有将官军行 李衣鞋公然挟制盗取,不敢言喘.如斯之害,已非一日."(125)明后期因 运军日益骄横不羁,已无这种情况,只是偶尔有"榷关者不谙故典,勒其纳 科,以致运艘稽迟",引起"军旗喧哄"(126). 明朝规定:"凡漕运船只除运军自带土宜货物外,若附带客商、势要人 等,酒、面、糯米、花草、竹木、板片、器皿货物者,将本船运军并附载人 员参问发落,货物入官,其把总等官有犯降一级,回卫带俸差操".万历十 八年 (1590) 总理河道潘季驯题准,运军土宜中禁载 "竹木沉重等物" (128) . 这些物品以及超过限额的土宜,均属违禁私货,对此明政府历来严加盘查. 万历十二年(1584)规定:"运军土宜,监兑、粮储等官水次先行搜检,督 押司道及府佐官员沿途稽查,经过仪真听趱运御史盘诘,淮安、天津听理刑 主事、兵备道盘诘,六十石之外俱行入官,前途经盘官员徇情卖法,一并参 治."(129)检查不可谓不严密,但禁而不止,私货带运日甚一日.万历十 八年在济宁查获南昌卫、饶州所漕船带竹木达 136.5 万余斤,所带木筏挤塞 河道,除折合每船可带 60 石外,超载 28.5 万余斤,而"未盘之先,沿途开 厂发卖已多,该道所报仅及其半,船内磁、铁等器又不知其几何矣" (130), 回空漕船也常有"有等奸旗于卸粮之后延挨揽载以致舟重凝滞".(131)违 禁私货除运军借以补充生计外,多系运官所为,潘季驯指出:"究其来由, 运军一贫如洗,乌得有此巨货?尽系运官通目把总贩卖营利,势压旗军,分 派装载" (132),把总往往"沿途派搭私货,责令各船包认发卖,名曰货钱" (133).弘治时总督粮储户部尚书王继也提出:"江南、北运船各把总不恤 军士,往往为势家附私货,盘滩剥浅,所费不资"(134),这又加重了运军 的负担.运官附载私货造成很坏影响, "把总运官亦或因公济私,带货觅利, 总分于卫,卫分于所,所又分带于旗军,遂致旗军乘机夹带"(135),使私 载更为严重. 另外需要一提的是漕船带盐的问题.唐宋时都允许漕船带一定数量的 盐,但明朝虽有多人题请,只在很短的时间内允许带盐.弘治十三年(1500) 曾奏准:"德州至扬州关隘勿诸回船军带盐五十斤以下者"(136),十六年 即以带盐"遂致私贩公行,盐法阻坏",而'罢前例,运军食盐止许旋买旋 用"(137).漕船夹带私盐也是禁而不止.成化时"回还船只广载私盐,阻 坏盐法"(138).明末"北来各船动多夹带私盐,而回空粮船为甚,船舻百 千,扬帆冲关,倘搜缉消息,持挺放火,群拥拒捕,莫可呵阻"(139).在 查盐上各处盐政官与漕运官常发生矛盾,盐政官总要严查私盐维护盐课,漕 运官又担心查盐会阻滞漕运. 万历时巡仓御史赵文炳申饬漕政九事之一要 "禁 搜盐以安回军",竟得报可(140),崇祯时直隶巡按何可及亦说:"津关借 搜盐以留难诚宜禁止"(141).盐课是明政府重要财政来源,对运船带盐仍 是一贯严格检查禁止的. 漕船附带土宜及违禁私货促进了南北物资交流、商品流通,明朝的税收 因而减少.但明朝的漕运受到的冲击更为严重.运船所带私货载重难行,又 沿途发卖,致使航行缓慢违限,运官附载还使运军更为困弊;为了带运私货, 谋取厚利,甚至"今多以原总耗米尽卖轻赍,置买私货于沿途发卖,以致稽 迟,及至来京反买仓米补纳,多不足数"(142),漕粮也遭到损失. 注释①星斌夫:《遮洋漕运的起源》,载(日)《史学研究》卷53, 第8期,页38,1942 年. ②⑤(16)(48)(54)(121)(127)(129)万历《明会典》卷200、 卷27. ③④⑥梁梦龙:《海运新考》卷上、卷上、卷下. ⑦王宗沐:《乞广饷道以备不虞疏》,《明经世文编》卷343. ⑧王宗沐:《海运疏》,《明经世文编》卷344. ⑨⑩(25) (47)(65)(76) (84)(89)(90) (110)(124) (140) 《明神宗实录》卷33、41、15、33、52、493、493、249、323、9、91、291. (11)丘濬:《漕运之宜》,《明经世文编》卷71. (12) 李昭祥:《龙江船厂志》卷2,《舟楫志》. (13)崔旦:《海运考》卷上,《船舶考》. (14)(31)(56)(67)(101)(104)(106)(109)《明英宗实 录》卷298、325、50、176、64、63、358、59. (15)(17)(105)(114)(134)(136)(137)《明孝宗宗实录》 卷5、5、84、92、5、143、167、203. (18)俞谏:《漕例疏》,《皇明疏钞》卷42. (19)(21)(52)(68)(75)(80)(83)(122)席书、朱家相: 《漕船志》卷4、3、6、4、6、6、6、6. (20)(38)(43)(44)(57)(61)(69)(93)(96)王在晋: 《通漕类编》卷3、2、3、3、2、3、3、3、3. (22)《明史》卷85,《河渠》三,《运河》. (23)据计算,浅船排水量不可能达到 100 吨,因此载米不可能达 2000 石之多.见钟广言《天工开物》注释本,页237 注③. (24)(33)(34)(103)(108)(119)(131)(139)《明熹宗实 录》卷20、78、78、87、55、81、63、41. (26)(40)周一龙:《漕河一瞥》卷2、3. (27)陆容:《菽园杂记》卷2,页150. (28)孙承泽:《天府广记》卷14,页173. (29)(50)(51)《明太宗实录》卷21、22、24、71. (30)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46. (32)(35)(72)(77)毛一鹭:《题为转饷竣事敬佐末议等事疏》, 《神庙留中奏疏汇要》户部卷 4. (36)薮内清:《关于粮船》,载《天工开物研究论文集》页192,商 务印书馆 1959 年. (37)刘辰:《国初事迹》,页22 下,《金声玉振集》本. (39)(41)(46)(98)(100)周之翰:《通粮厅志》卷8、12. (42)吴仲:《通惠河志》卷下,《明世宗实录》卷89. (45)马卿:《趱运粮储疏》,《明经世文编》卷170. (49)(111)《明太祖实录》卷129、87. (53)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上编,卷3,太宗六年 七月己酉,第1册,页220. (55)(88)《明宣宗实录》卷111、130. (58)以上数字分见:《漕船志》卷4、《明武宗实录》卷85,《国朝 典汇》卷6. (59)郑晓:《今言》卷3;谈迁:《枣林杂俎》卷上. (60)(64)(66)(71)(115)(116)《明世宗实录》卷366、31、 231、191、232、329、236. (62)(91)(142)《明宪宗实录》卷268、285、84. (70)王琼:《漕例疏》,《皇明疏钞》卷43. (73)天启六年十二月初六日漕运总督苏茂相《疏为再陈漕抚事宜》, 李长春纂:《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页746 上. (74)(85)(113)(118)(141)《崇祯长编》卷32、32、58、3、 5. (78)(92)(99)《明武宗实录》卷106、39、8. (79)温纯:《恳乞天恩俯赐议处漕粮以苏运务以拯民困疏》,《温恭 毅集》卷3. (81)王宗沐:《条为议单款目永为遵守疏》.《明经世文编》卷344. 据《明神宗实录》卷2,此疏上于隆庆六年六月辛末. (82)张彝宪:《严剔漕弊等事》,《崇祯存实疏钞》卷4. (86)郑三谟: 《厘漕弊裕关课疏》,《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180. (87)章潢:《图书编》卷53;《明史》卷85. (94)(95)(97)王圻:《续文献通考》卷37. (126)《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182. (102)万恭:《治水筌蹄》卷下. (107)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21,《江南》九《松江府志》、 《田赋》一. (112)张翰:《暂免带砖以恤运军疏》,《明经世文编》卷300. (117)天启六年三月十四日河南道御史王业浩《疏陈切要以饬漕规》, 李长春《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页665 下. (120)《明仁宗实录》卷6下. (125)张萱:《西园闻见录》卷37. (128)(130)(132)(135)潘季驯:《官旗挟带私货疏》,《河防 一览》卷12. (133)郑钦:《条陈六事疏》,《伯仲台谏疏草》卷上. (138)谢肇淛:《北河记》卷6. 封越健,男, 1965 年4月生于浙江绍兴. 1982 年9月入杭州大学历史系学习, 1986 年7月毕业. 同年 9 月考入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师从郑克晟教授学习明史.主攻明代中期政治史及明代财政史. 1989 年6月毕业,获历史学硕士学位,同时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从事清代经济史研究. 现为该所助理研究员.主要论文有:《明代名将谭纶的抗倭功绩》(《明清史论文集》(二)、天津 古籍出版社 1991 年)、《明代京杭运河的工程管理》(《中国史研究》1991 年1期)、《论明代京 杭运河的管理体制》(《明史研究》第五辑)、《论清代商人资本的来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 年第 2 期)等. 古典兵学的百科全书《武备志》 王兆春 我国古代兵学典籍,卷帙浩繁,如汗牛充栋.由军事家和兵书著述家茅 元仪编纂的《武备志》,则是兵学宝库中一部规模最大,篇幅最多,内容最 全面的兵学巨著,被史家誉为古典兵学的百科全书.它是在明代后期,东南 沿海外患丛生,北方游牧民族不断向明廷挑战的严峻军事形势下,由编著者 在总结历代兵学成就的基础上,针对当时军事斗争的需要编纂成书的. 一、《武备志》的作者茅元仪 茅元仪,字止生,号石民,又署东海波臣、梦阁主人、半石址山公等. 明末归安(今浙江吴兴)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茅元仪出生于一个书 香门第.祖父茅坤是著名的文学家,父亲国缙(一作晋)官至工部郎中.在 家庭的熏陶下,茅元仪自幼勤奋好学,博览群书,尤其喜读兵、农之作.成 年后又熟谙军事,胸怀韬略,对长城沿线的"九边"①之关隘、险塞,都能 口陈手画,了如指掌. 正当茅元仪立志报国之时,东北建州女真族崛起,其首领努尔哈赤于万 历四十四年(1616),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建立后金政权,自称金国 汗,建元"天命".两年后以"七大恨"为借口,兴师攻明,辽东战火纷飞, 战乱屡起.明廷阉党弄权,国运衰落,军队战斗力低下,战败的消息纷纷传 来,举国为之震惊.茅元仪于焦急忧愤之时,发奋著书立说,刻苦钻研历代 兵法理论,将多年搜集的战具、器械资料,治国平天下的方略,辑成《武备 志》,于天启元年(1621)刻印.自此以后,这位年轻学子声名大振,以知 兵之名被任为赞画,随大学士孙承宗督师辽东,与同僚鹿善继、袁崇焕、孙 元化等人一起,在山海关内外考察地形,研究敌情,协助孙承宗作战,抵御 后金的进攻,并到江南筹集战舰,加强辽东水师,提高明军的战斗力.在孙 承宗指挥下,明军在辽东收复九城四十五堡,茅元仪也因功荐为翰林院待诏. 由于阉党魏忠贤专权,孙承宗被排挤去职,茅元仪也随之被削籍,于天 启六年(1626)告病南归.次年十月,朱由检即帝位,随后杀魏忠贤,阉党 势力大落,茅元仪即赶赴京城,向新帝进呈《武备志》,因被权臣王在晋等 中伤,以傲上之罪,被放逐到定兴(今属河北)江村.崇祯二年(1629)冬, 后金骑兵直扑北京,孙承宗再度受命督师.茅元仪等数十骑,护卫孙承宗, 从东便门突围至通州(今北京通县),击退了后金军的进攻,解了北京之危. 茅元仪因功升副总兵,督理觉华岛(今辽宁兴城菊花岛)水师.不久又被权 臣所忌而解职,又受辽东兵哗之累,遣戍漳浦(今属福建).之后,辽东军 情复又紧急,他请求效死勤王,遭到权臣阻挠,于崇祯十二年(1640 年)悲 忿纵酒而亡. 茅元仪文武双全,时人称道他:"年少西吴出,名成北阙闻.下帷称学 者,上马即将军."②茅元仪一生著述宏富,有《武备志》、《督师纪略》、 《复辽砭语》等六十多种,数百万言.但因屡遭禁毁,散佚较多,对后世影 响最为深远者,当首推《武备志》. 二、《武备志》的版本及编纂特点 《武备志》共240 卷,200 多万字,有738 幅附图.其版本 甚多. (一)《武备志》的版本源流 《武备志》的版本主要有六种.其一是明天启元年(1621)初刻本,因 书中"多悖碍字句"而被清代列为禁书,现仅在北京图书馆、中国科学院图 书馆、浙江省图书馆有其藏本.其二是钱塘(今杭州)人汪允文据天启刻本 的复刻本.汪氏在对明天启刻本进行重印时,作了挖改和修补,删去了卷首 李维桢、顾起元、张师绎、郎文焕、宋献、傅汝舟等六人的序言,并挖去了 茅元仪自序中的"东胡"等字,因汪允文室号莲溪草堂,故此种刻本被称为 "莲溪草堂"本.其三是清初据明天启本复刻而有删改的版本.其四是日本 须原屋茂兵卫于日本宽文四年(清康熙三年,1664),据明刻本复刻的《武 备志》,增刻有日本假名注音,对序言和正文未作删改,保留了明刻本的原 貌.其五是清道光年间公开刊印的木活字本《武备志》.其六是清末时期, 湖南据日刻本而复刻的版本,对序言和正文未作删改,保留了明刻本的原貌, 全书最后一页刻有"宽文四年甲辰凉月洛阳隐士石斋鹈子直训点"等字.在 上述六种版本中,以天启元年的竣刻本为最善版本,它保留了茅元仪辑著本 的原貌. (二)《武备志》的纲目结构 茅元仪在编纂《武备志》时,把搜集到的资料,按古典兵学的逻辑联系, 分为《兵诀评》、《战略考》、《阵练制》、《军资乘》、《占度载》五大 门类. 《兵诀评》18 卷,选录了明朝以前的著名兵书《孙子》、 《吴子》、 《司 马法》、《三略》、《六韬》、《尉缭子》、《李卫公问对》等兵书的全文, 以及《神机制敌太白阴经》、《虎钤经》等兵书的部分内容.他对这些兵书 的要点,都作了精彩的评点,借以阐述自己的兵学观点.如他对《孙子》作 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先秦之言兵者六家,前孙子者,孙子不能遗,后孙子 者不能遗孙子,谓五家为孙子注疏可也"③. 《战略考》33 卷,按年代顺序,选录了春秋、战国至元等 16 个朝代中 有价值的战争、战例,从战略上评论作战各方的得失.他认为"良工不能离 规矩,哲士不能离往法,古今之事,异形而同情,情同则法可通;古今之人, 异情而同事,事同则意可祖",故作《战略考》,"以为今之资"④.此话 说明了他的编纂意图.《战略考》选录了 600 多个战争和战例,它们都在历 史上以奇谋伟略取胜而被兵家所称道.如勾践的卧薪尝胆,乘虚捣隙的吴越 争霸,孙膑减灶示弱而诱敌入伏的齐魏马陵之战,孙剂联合破曹的赤壁之战, 李世民据险扼要、疲敌制敌的虎牢之战等. 《阵练制》41 卷,分"阵"和"练"两部分.前者要求详细周全,后者 侧重深入浅出,切合实用."阵"下分列 94 个细目,附有多幅阵图,全面论 述了明朝以前各代的阵法内容和阵的图形,诸如诸葛亮的八卦阵,李靖的六 花阵,戚继光的鸳鸯阵等.他对每一种阵法都有记述和辨证.在阐述古阵时, 既注重突出其优长,又澄清后人的伪托和牵强附会之说."练"下分选士、 编伍、悬令、教旗、练艺等五个细目,详细论述了士卒的选拔,车、步、骑、 轻重兵的编伍、赏罚、教习、训练等内容. 《军资乘》55 卷,分营、战、攻、守、水、火、饷、马八类内容.类下 有子目,子目下又分细目,内容非常广泛和全面.如营类内容就有营制、营算、营地、营规、夜营、暗营等子目.战类内容也有战、军行、渡险、赍粮、 寻水、候探、烽火、向导、审时、布战、料敌、应战、设险、入伐、符契、 旌旗、器械、祭等子目.其他各类内容也都采用类似的方法,分为若干个子 目.《军资乘》所记载的内容,包括军队所需各种物资的筹集、制作、使用 等各个方面,从攻守器械、火药、火器、战车、战马、战船,到粮草、米, 几乎无所不包,堪称古代军用物资、后勤给养的大全. 《占度载》93 卷,由"占"和"度"两部分组成.占即占验,企图通过 占验以推断吉凶,有占卜天、日、月、星、云、风、雨、雷、电、雾、霜、 雪、五行、太乙、奇门遁甲、六壬等项目,虽有不少迷信荒诞之说,但也反 映了当时人们对天文、气象的一些朴素认识.度即度地,主要是论述兵要地 志,有方舆、镇戍、海防、江防、四夷、航海等项目,对明代的地理形势、 关塞险要、海陆敌情、卫所部署、督抚监司、将领兵额、军饷财赋等内容都 有论述. 《武备志》不但涵盖宽广,包容全面,而且在编纂方法上也有独到之处. (三)《武备志》的编纂特点 《武备志》具有下述编纂特点: 其一是全书所用的军事资料做到了广采博收,丰富而翔实.其中既有茅 坤家藏图书中的军事资料, 又有茅元仪到处访求名家时所获得的 2000 多种秘 图珍本;既有中华民族在数千年中创造的优秀成果,又有当时最新鲜的珍品; 既凝聚了前人的智慧,又倾注了编纂者的心血.可谓贯通古今,包举宇内而 纳百川于大海的古典兵学大系. 其二是对搜集的资料进行了严选精取,去伪存真,收良剔莠,沙里淘金, 强调所选的资料必须紧扣武备之主题,适合于当时之急用.如对《战略考》 所选录的战争战例,做到了"非略弗录","略非奇弗录"的要求⑤.在《占 度载》中,也只收对行军作战至关重要的内容,否则便略而不取. 其三是全书体系完备统一,在继承《武经总要》编纂体例的基础上,又 把古典兵学各门类及其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大加扩展和延伸,几乎囊括了明 代以前所创造的成果.全书逻辑严密,结构合理,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按 古典兵学的内涵分门别类地排纂史料.每类之前冠以小序,考证源流,说明 史料之藏存;概括要义,阐述内容之主旨.每个门类之下有分类,分类之下 视需要设立要目和细目.文中有夹注,解释难懂的字、词和典故.文上有眉 批,写出编纂者褒贬得失的评论,并分别用圈、点、线等不同符号,标示出 内容的奥妙和紧要之处,具有给后人引路和导读的作用.在论述每一门类的 内容时,茅元仪采取由大要至细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方法,按事物发 展的层次和顺序,次第落笔,逐层深入,如剥笋壳,直至里层.以《军资乘》 门类为例,编者按营、战、攻、守、水、火、饷、马等八个子目次序,逐一 展开,写出军队作战部署的全过程:"三军既聚,必先安其身,身安而后气 可养,身安而后患可防,故首以营.营具而可以战矣,故次之战.地有异形, 时有异势,不可徒恃其野战,故次之攻.可攻人,人即可攻我,故次之守. 五兵之用有时穷,则必济之水火,水火之资生者大,故其为杀也亦暴.智伯 曰,吾知水之可以亡人国也,故次之水.水待于地,火待于天,地有定而天 无常移,是以火之效居多,故次之火.明乎六者而思过半矣,然民以食为天, 故次之饷.士以马为命,故次之马.于兹八者,核其详,辨其制,是为军资 乘."⑥从这段阐述中,可见编者的逻辑思维是井然有序,有条不紊的. 其四是全书文图并茂,异彩纷呈,除《兵诀评》和《战略考》外,其他 三个门类共配有 738 幅附图,这些附图虽说古朴,但却生动形象地反映了古 代军事技术、阵法、操法、军事地理等方面的发展概貌,便于读者理解书中 的文字说明.更为可贵的是书中收录了极为罕见的图绘,诸如"郑和航海图" ("自宝船厂开船,从龙江关出水直抵外国诸蕃图")、"过洋牵星图"、 "神火飞鸦"、"火龙出水",以及各种兵器、战车、战船、军事筑城图等, 为后人留下了珍贵的资料. 三、《武备志》反映了茅元仪的军事思想 《武备志》虽系辑录历代兵学成果之作,其主要内容也侧重于展示历代 兵家的成果,并非系统阐述茅元仪的军事思想,但从全书的框架结构、编纂 的主旨,以及书前的自序、各门类的分序、旁批和点评中,也可以看出茅元 仪军事思想的主要方面. (一)主张文武并重 茅元仪针对当时重文轻武的现象,提出了文武并重的主张.他以史后例, 认为"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此三代之所以为有道之长也.自武备弛,而文事 遂不可保"⑦.茅元仪所说的文事就是指的政治,武事就是指的军队和国防 建设.当时明廷暗弱,朝政为阉党所左右,政权为阉党所把持,他们网罗诵 经学理、擅弄权术、昧于武备的人为党羽,终日纵情享乐,陷害忠良,打击 抗敌保国之士,视武备若儿战.遇有战事,他们便相顾惶骇,一筹莫展,只 能驱无律之师,挥不训之军,徒遭丧师辱国之祸.为此,茅元仪建议朝廷整 军经武,训练士马,从各方面作好御敌作战的准备. (二)倡导学习军事和研究兵法 茅元仪认为,武备之事甚多,而将帅学习军事和研究兵法则是第一要务. 因此,他在编纂《武备志》时,把《兵诀评》和《战略考》两大门类排列在 书前,意在倡导兵法研究,让统兵将领钻研《孙子》、《吴子》等兵学经典, 熟谙兵法理论,提高军事才干.他要求统兵将领要能"上顺天时,下得地利, 中应人和",能"知彼知已,以仁为心法,以义为军声,以明为赏罚,以信 为纪律,因时而制宜,设奇而料敌".他认为"器贵利而不贵重,兵贵精而 不贵多,将贵谋而不贵勇",以智谋之将,统精练之兵,操锐利之器,则可 以无敌于天下⑧. (三)强调军事训练 茅元仪认为,"言武备者,练为最要","兵之有练,圣人之六艺也. 阵而不练,则土偶之须眉耳".他指出,士卒不练则不可以营,不可以阵, 不可以攻,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战时号令不齐,"不归于战而归于练"⑨. 要使训练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必须要以良好的兵员素质为基础,没有经过严 格挑选的士兵,便不能训练成劲旅.因此,茅元仪说"选即所以练也"⑩. 兵员的选拔条件要视需要而定,车、步、骑、轻重和水兵的要求不同,其选 拔条件也要有相应的差异,不可一概而论.不同兵种的士兵,要"分材而授 之器"(11),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训练时要注重实战的需要,不要 采用华而不实的"花法".茅元仪关于强调军事训练和注重兵员选拔的思想, 实际上是戚继光关于练兵、选卒、教战、用器、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对于纠 正当时轻视军队训练和不注重兵员选拔的种种弊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注重边海江防的建设 明代后期,西北边防、东南海防和江防,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这些 地方的守备设施,又因多年失修而罅漏百出.为此,茅元仪在《武备志》中 多处阐述了加强国防建设的建议,主张实行边、海、江防并重的国家防御战 略.他认为,国防建设的重点有三:"曰边、曰海、曰江"(12).边防的 重点在广袤曲折的西北,绵延数千里,应当"选将练兵,时谨备之",要随 地建堡,坚壁清野,人自为守,以保护边民生命财产的安全(13).海防的 重点在东南沿海,对日本窥伺我国的野心要严加防范,预作充分准备,务必 要将入侵之敌"拒之于海"(14).与此同时,他还针对当时忽视江防,认 为江防可缓作防备的思想,特别强调了加强江防的重要性.他指出:"迫海 而亘中区,外溃则为门户,内讧则为腹心,故江之要与边海均"(15). (五)强调足饷足食富国强兵 茅元仪认为,民以食为天,军以饷为重,故军队"足饷尤先务".为保 障粮饷供给,使民无缺粮之苦,军无乏食之虞,国家应大力兴修水利,发展 屯田,畅通水陆运输,开采矿产,发展经济.使国家富足起来,以便满足强 兵所需要的军费,也就是茅元仪所说的"唯富国者能强兵"的思想(16). 四、《武备志》是古典军事技术集大成之作 《武备志·军资乘》在阐述营、战、攻、守、水、火、饷、马等八个方 面之要义时, 全面记载了战争所赖以进行的全部军事技术条件, 书中从卷 102 至134,把古典军事技术按野战、攻城战、守城战、水战、火攻等五个部分, 进行分门别类的论述,对各种武器装备的制造和使用,对军事工程的构筑和 使用,都作了概要而全面的反映,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学术性,既 囊括了明代以前所创造的军事技术成果, 又融汇了当时的新鲜内容, 共有 600 多种,具有浓厚的时代特色,堪称集中国古典军事技术之集大成的兵学巨著. (一)钢铁兵器 我国自西周晚期出现人工冶炼的钢铁锋刃器后,到战国时期已大量使用 块炼铁固态渗钢法制造钢铁兵器,到明代脱碳法、炼炼法、灌钢法等先进炼 钢法运用后,为钢铁兵器的制造提供了大量精良的钢材,钢铁兵器已发展到 了高级阶段.射远兵器的弓体更为坚韧,箭镞更为锋利,刺扎力和穿透力都 超过了往昔的箭镞,有些已成为火箭的战斗部.长柄格斗兵器除常见的刀、 枪、斧、叉外,又增加了多叉多锋的镗、钯、扒、狼筅,以及飞鎚、飞挝等 索系兵器.在攻城器械方面,明初又创制了高层攻城器械吕公车,车身高大, 内分五层,宽大坚实的底座下安四对车轮.底层可容多名士兵推车而前,使 之抵近城墙;二三层士兵手持兵器和掘凿器械进行掘城作业;四层士兵持长 柄格斗兵器进行抑攻;五层士兵持刀、枪、火铳,可直接从城顶攻入城内. 另有形如覆船的半截船和用竹篷制成的厚竹圈篷两种中型遮挡式攻城器械, 可掩护三五名士兵抵近城墙.在军事筑城和守城器械方面,除保留既往的内 容外,又根据攻城器械的发展和城防设施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增加了大型城 郭所需要的骑城铺和五星池,另一方面又收录了抗倭名将戚继光,在隆庆年 间(1567—1572)于蓟镇练兵时,改建和扩建的墩堠和空心敌台,充分反映 了火器大规模用于城防后,在军事筑城技术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与之相应的 守城器械也增加了许多新鲜的内容. (二)新型战船 《武备志》除刊载历史上的各型战船资料外,几乎囊括了嘉靖年以后新 创造的各种大中小型和特型战船. 大型战船有广东船、大福船、蜈蚣船和车轮船等海上主力战船.其中广 东船以坚硬的铁力木为船体,船首安有大型船首炮铜发熕,舷侧安有多门佛 郎机炮,既能在较远的距离上炮击敌船,又能在近战中撞击敌船.车轮船因 两舷侧安有多对用人力驱动的轮桨而具有较快的航速,是在宋代车轮船的基 础上作了改进的大型快速战船.大福船除因船体较大而能在近海作战中撞沉 倭寇小船外,还可与海沧船、苍山船等中小型福船混合编队,协同作战. 中小型战船有广东的尖尾船、大头船、海沧船、叭喇唬船、苍山船、草 撇船、开浪船、艟船、八桨船、鹰船、鸟咀船、网梭船等.它们的形体较 小,具有良好的机动性,便于调头、转弯,航速较快,既能在近海作战中配 合大型战船攻击敌船,又可对闯入内河的敌船实施追击国歼.有的小型战船 还可进行水上哨探和实施游击. 特型战船是明朝后期创造的战船,设计巧妙,具有特殊的战斗作用,主 要有两头船、鸳鸯桨船、子母船、联环舟等.两头船无船头船尾之分,两头 都安有木舵,可根据风向的顺逆而改变航向,节省了调头、转弯的时间,便 于快速转移阵位,投入战斗.鸳鸯桨船由两船平行扣联,般内装备兵器,平 时只用两船外侧所安的摇桨划船航行.遇有敌船时,两船迅速分开,内侧的 桨同时张开划行,夹攻敌船.子母舟由母舟和子舟构成,母舟前半截安置狼 牙钉,装备火攻药料和船具;后半截的外侧有船帮板,内里空虚无舱,尾部 系一小船.作战时,母船快速航行,待接近敌船时,以船头猛撞敌船,狼牙 钉便将船头钉连于敌船上;船上士兵即纵火焚烧敌船,敌船欲逃不能;士兵 纵火后乘子船返航,脱离被焚之敌船.联环舟由两个半截船用大铁环相连, 前半截占船长的三分之一,内装各种燃烧和致毒性火器;后半截占船长的三 分之二,内载士兵.作战时,士兵乘风驾船,用船首大铁钉钉撞在敌船上, 待火器点燃后即松开铁环,乘后半截船撤离战场.这些设计巧妙,构造特殊 的各型战船的建造和使用,充分反映了当时设计者和工匠们的聪明才智. (三)火药 《军资乘·制火器法》所刊载的火药配方有 50 多个,其中枪炮所用的火 药配方只含硝、硫、炭三种成分,其他各种慢燃烧物质已完全剔除.除火线 火药方外,其他两种配方中的含硝量都在 70—75%之间,是燃速快、发射力 较大的发射火药,与当时欧洲所用的枪炮发射火药相接近.在其他火器所用 的40 多个火药配方中,有的用硝、碗、炭不同的组配比率(17)组成,有的 是在硝、硫、炭中加入其他原料组成.它们都是我国宋、元、明三代的火药 研制者,在对火药学、本草学、动物学、矿物学长期研究的基础上,利用硝、 硫、炭和各种植物、动物、矿物、油料的特性,经过反复试验后配制而成的, 是我国古代所特有的火药配方. 明代后期火药配方的异彩纷呈,与当时火药配制工艺的严密细致是分不 开的.《军资乘·制火器法》中,详细记载了硝、硫、炭的提炼与火药配制 的多种工艺规程.在按规定的工艺规程,将硝、硫、炭提炼和精选后,再由 工匠进行细心的配制.工艺规程主要有四:其一是把硝、硫、炭三种原料分 别碾成粉末;其二是按所配火药的要求,把三种粉末秤准分量,配好比例, 放入木臼中混合拌和,再加入少量的淡水或烧酒,将混合物拌和成湿泥状态, 并用木杵反复捣碾成千上万次,使之充分均匀细腻,尔后取出晒干;其三是 对成品进行取样检查,对不合格的制品再反复捣碾,直到合格为止;其四是 用不同网眼的箩筛,筛选不同规格的药粒,分别供各种火器使用.这种选炼 原料和配制火药的工艺规程,是自宋代以来经过不断改进后形成的,一直沿 袭至 19 世纪中叶. 《武备志》不但记载了众多的火药配方及其配制工艺,而且还对有关火 药的发火机制和组配原理,进行总结,使之上升为理性的认识,形成中国古 代火药的理论体系.基本内容有三: 其一是用君、臣、佐使的关系,比喻硝、硫、炭在火药中的地位.《火 药赋》中说:"虽则硝、硫之悍烈,亦藉飞灰而匹配,验火性之无戒,寄诸 缘而合会.硝则为君而硫则臣,本相须以有为……亦并行而不悖,唯灰为之 佐使."(18)其意是说,硝在火药的三种成分中起主导作用,因而称其为 君,硫黄性活泼,被称为臣.木炭粉在火药中起助燃作用,被称作佐使.这 种喻理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它们各自在火药中所处的主次地位,又说 明它们之间必须组配得当,才能在点火燃烧后得火攻之妙. 其二是用文武二臣辅君之理,比喻硝、硫、炭在火药中的配比关系. 《火 药赋》把硝、硫、炭分别比作君主和文臣、武臣,以论述它们之间的不同配 比关系所产生的不同结果,认为在正常组配的情况下,文武二臣协力辅君, 能充分发挥火药的燃烧或爆炸作用.如果组配不当,硝材提炼不纯,则君主 地位不突出,火药性能不佳;若火药中硝和炭的含量偏少而硫过多,即君主 和武臣偏弱而文臣势大,则火药虽能速爆,但发火不猛;若硝和硫的含量偏 少而炭过多,即君主和文臣偏弱而武臣势大,则火药虽能燃烧,但燃速慢而 火力弱;若缺少硫或炭,即君主失去文臣或武臣的辅佐,则火药就会因为不 能爆炸或充分燃烧而失去作用(19). 其三是论述了硝、硫、炭在火药中的火攻特性和作用.《火药赋》中所 说的"硝性竖"而能直击的现象,是由于火药中的硝在点燃后能产生巨大的 推力,将弹丸射至远方,命中目标,所以硝是火药能够直击即射远的关键. 所谓"硫性横"能爆击的现象,是由于火药中的硫黄能迅速迸爆炸裂,所以 硫黄是火药能够爆炸的关键(20).上述关于火药理论的研究成果表明,当 时的研究者虽然受时代条件和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还无法摆脱古代的"阴 阳五行化生"和君臣伦理学说的束缚,因而对某些问题的论述还不免带有牵 强附会之处.但是他们对火药诸成分之间的定量和定性分析,对火药的发射、 爆炸、燃烧等基本性质的认识,已经敲扣近代火药化学的大门了. (三)火器 茅元仪在《武备志·军资乘》门类下的"火四"至"火十六"的十三个 分类之下,有"火器图说一"至"火器图说十三"的十三个要目中,对宋、 元、明三代火器的研制、构造、性能和作战用途,进行了分门别类的论述, 其中有火铳、火绳枪、新型火炮、火箭、爆炸性火器 (爆炸弹、地雷、水雷)、 火球、喷筒等各种类型的火器,几乎应有尽有. 火铳中的手铳,则从元代的单兵手铳,到为提高射速而创造双管至三十 六管的多管铳,以及能发射十发弹丸的单管十眼铳、发射百弹的十管子母百 弹铳.还有火器与冷兵器并用的夹把铳和飞天神火毒龙枪等,盏口炮和碗口 炮等较大的火铳,到较大的攻戎炮、千子雷炮和各种车载火炮.从中可以看 出明代传统射击火器的发展状况. 火绳枪炮则有单管鸟铳、多管迅雷铳,以及各种佛郎机炮,反映了明代 嘉靖年以后,火器研制者对火绳枪炮制造的概况. 利用火药反冲力推进的火箭,在明代后期有飞跃性的发展.茅元仪对其 成果的收录甚多.其中有:架射式的飞刀箭、飞枪箭、飞刽箭等单级单发火 箭,飞空击贼震天雷和神火飞鸦等有翼式火箭,三只虎钺、一窝蜂、群豹横 奔箭等几十种从三发到百发的单级多发火箭,火龙出水和飞空沙筒等二级火 箭.它们既反映了明代火箭技术的发展概况,又可看出现代火箭得以发展的 渊源. 爆炸类火器有:用于城防的石炮、击贼神机石榴炮等爆炸弹,万弹地雷 炮、无敌地雷炮、伏地冲天雷等地雷,既济雷、水底龙王炮等水雷.它们的 外壳大多用石、木、陶、瓷、土、铁,以及其他特殊材料制成.点火引爆方 式有火绳点火、触发、拉发、定时爆炸、钢轮发火等.其中钢轮发火是机械 式引爆装置,由戚继光于万历八年(1580),组织其部下修筑石门寨时创制 而成,是地雷进入机械式引爆装置的重要标志.爆炸类火器既是除枪炮以外 的大威力杀伤和摧毁性火器,又造价低廉,是明代火器研制者的重大贡献之 一. 燃烧性和致毒性火器有:火球、火砖、火桶等火球类火器,满天喷筒、 毒药喷筒、神水喷筒等火筒类火器.它们由宋代的火球与喷火枪发展演变而 来,由于造价低廉,使用方便,所以在明代仍受到统兵将领们的重视,得到 较大的发展,被广泛用于各种样式的作战中. (四)火器战车 明代后期的战车又有较大的发展,除装备冷兵器的战车外, 《武备志·军 资乘》还记载了大量火器与冷兵器并装的战车,其中有万全车、架火器车、 火龙卷地飞车、铁斗油车,以及装备各种火箭的冲虏藏轮车、火柜攻敌车, 装备各种火炮的攻戎炮车、千子雷炮车、叶公神铳车、灭虏炮车、将军炮车, 装备轻型火器的屏风车,综合装备各种兵器的万胜神毒火屏风车等.其中有 些装备火器的战车,四周用坚厚的大木作木甲为屏障,实为古代的装甲车, 它们为后世铁甲战车的创制启发了思路.明代这些战车的创制与使用,充分 说明了当时的军事技术家,在创制把兵器的毁杀作用,与车辆的机动作用相 结合的攻击性战车方面,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和新的发展阶段. 五、《武备志》反映了茅元仪的制器用器思想 《武备志》不但是集古典军事技术大成的著作,而且也反映了茅元仪制 器用器的思想. (一)从战略高度倡导军事技术的发展 茅元仪在当时倡导军事技术的发展,在于改善明军的装备,改善国家边 海防设施,提高明军的战斗力,达到在东南沿海抵御日本的侵略,在北方抵 御后金挑战的战略目的.为此他强调要制器械,备火器,修城堡.他认为: "器械者,所以御侮也",器械备,则国家便有所倚恃."有所恃则神全, 有所倚则力张.神全力张,稚子可以驱虎豹"(21).在各类武器装备中, 又以火器的威力为最,"五材并用,火德最灵.……锋利镞,力尚有穷,而 火焰之精,无坚不溃"(22)."本朝之得天下也,藉于火为多"(23). 可见茅元仪把火器列为发展军事技术之首位的思想.为了抵御北方游牧民族 的挑战,他主张在通都大邑要建城郭,在西北之边地要随地筑堡.有城郭方 可以安,"有堡始可以清野","有堡始可以人自为守"(24). (二)坚持创新的观点 茅元仪对兵器的制式,坚持创新革故,合于时用.如他要求制弓的匠人 不要沿袭《武经总要》所列弓的制式,而要创新.因此制成了适于"九边" 使用的开元弓,适于内地使用的槽稍弓、槽欛弓、陈州弓、小稍弓等. (三)坚持精益求精的思想 茅元仪要求工匠在制造兵器时必须精益求精.他以制枪为例指出,枪杆 以稠木为上,要细心劈开而不要锯开,锯开的枪杆纹斜易析.北方枪杆不可 用竹,东南方则竹木均可用.枪杆后部要粗细适中,过细不便把握.枪杆腰 部不可过硬或过软,过硬不可拿,过软则无力.杆过粗而腰过硬,则应作为 废枪抛弃,决不可用(25). (四)御敌保国必须善于使用火器 为了充分发挥火器的作用,达到御敌保国、克敌致胜的目的,茅元仪对 使用火器的基本原则、技术和战术,都作了深入的论述,并要求官兵在作战 训练中,熟悉各种火器的性能,要善于因时、因地、因敌、因器、因战而使 用火器. 所谓因时而用,是指统兵将领要善于根据风候、天象等天时情况,指挥 部队处于上风,选用火箭、火球、喷筒,因风纵火,杀伤处于下风的敌军人 马,焚毁敌军的战具和城防设施,夺取作战的胜利(26). 所谓因地而用,是指统兵将领要善于利用地利情况,指挥军队使用火器 战胜敌人.在旷野平川,要用射远的火器射击敌军;在丛林隘道,要用火器 夹击敌军;在居高临下之城上、山上,要用重型火炮击敌;在城下山下仰攻 高处,要用火铳与喷筒射弹、喷火,实施仰攻;在水上作战,要指挥部队占 据上风有利阵位,以火器攻敌(27). 所谓因敌而用,是指统兵将领要善于因敌情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火器. 在守城时,则用火器轰击攻城之敌的坚卖之处,坚处一破则其围自解;在攻 城时,则用火器轰击守城之敌的瑕隙之处,瑕隙一破则乘机攻入城内;在同 使用火器的敌人突然遭遇时,则乘其立足未稳,阵形未固的混乱之时,用重 炮轰击,乘乱而胜之;在敌人已扎营时,则乘风高月黑之夜,于要道埋伏重 兵,并派侦探混入敌营作内应,尔后四面吹号,并以火器四下轰击,劫其粮 草轻重,敌必溃败;在驻营时,则于四周布设多道火器守备阵地,以防敌人 前来劫营(28). 所谓因器而用,是指统兵将领要善于因性能与用途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 火器.战器(指单兵使用的鸟铳等火器)比较轻便,易于携带,可装备单兵 使用;攻器(指便于机动的中小型火炮)利于机动,可用于随军进行机动作 战和进攻城堡;守器(指重型守城炮)利于远击齐飞,火长而气毒,则用于 坚守城郭;埋器(指地雷)利于爆击,则用于封锁要隘通道,炸杀来犯之敌 (29). 所谓因战用器,是指统兵将领要善于因不同的作战样式而使用不同的火 器.在陆战时,要火器与冷兵器并用,轻重型火器并用,燃烧与爆作性兵器 并用,长柄与短柄冷兵器并用,射远的弓弩与近战兵器并用;水战时,要用 大发烦与佛郎机等舰首炮迎头直轰敌船,用神枪与火铳从侧翼夹射敌船,用 火箭与火弩焚烧其桅帆篷索,殿后则以火炮、火弩、火箭射敌(30). 《武备志》问世后,在清代虽屡遭禁毁,但仍能几经翻刻,在国内外广 为流传.在日本,除宽永年翻刻外,又在 1974 年翻成日文出版.《武备志》 在中国乃至世界军事学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堪称中国古典兵学之百科 全书,它所集纳的丰厚资料,对科技术、交通史、军事地理的研究,也都有 重要的参考价值. 注释①九边:明代后期对长城沿线自东至西的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山西、延绥、宁夏、固原、甘肃等九个军事重镇的简称. ②方以智:《流寓草》卷7,《酬茅将军》. ③茅元仪:《武备志》卷1,《兵诀评·序》,解放军出版社、辽沈书 社1989 年版, 《中国兵书集成》27,第185~186 页.以下引此书时简称 《集成》. ④⑤《武备志》卷19,《战备考·序》,《集成》28,第801~802 页. ⑥《武备志》卷93,《军资乘·序》,《集成》引,第3755~3756 页. ⑦《武备志》卷首,《自序》,《集成》27,第88 页. ⑧(26)(27)(28)(29)(30)《武备志》卷121,《军资乘·火三·用火器法》,《集成》32,第5151~5161 页. ⑨⑩(11) 《武备志》卷68, 《阵练制·练·序》, 《集成》30, 第2695~ 2696 页. (12)(15)《武备志》卷219,《占度载·江防·序》《集成》36, 第9555~9556 页. (13)《武备志》卷204,《占度载·镇戍一·序》,《集成》35,第8815 页. (14)《武备志》卷209,《占度载·海防一·序》,《集成》35,第9036 页. (16)《武备志》卷135,《军资乘·饷·序》,《集成》32,第5685 页. (17)组配比率:硝、硫、炭在火药中所占的百分比. (18)(19)(20)(22)《武备志》卷119,《军资乘·火一·制火 器法》,《集成》32,第5081~5084 页. (21)《武备志》卷102,《军资乘·器械一·序》,《集成》31,第4199 页. (23)《武备志》卷119,《军资乘·火一·序》,《集成》32,第5072 页. (24)《武备志》卷114,《军资乘·堡约一·序》,《集成》31,第4851~4852 页. (25)《武备志》卷103,《军资乘·枪(矛附)》,《集成》31,第4289 页. 王兆春,祖籍江苏高邮,1937 年生于上海,1963 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核物理专业并从事科 研工作,现任军事科学院战略部研究员.主要研究中国军事技术史和明代军事史,对明代火器的研制 和使用、神机营和戚继光合成军的创建、明代军事的重大变革等问题,有独到的见解,所著"七五" 规划重点课题《中国火器史》,被学术界视为填补空白之作.已出版的专著还有《中国古代乒器》、 《聂士成》,译著有《中国历代名将传》,合著有《中国近代战争史》,合编有《中国科学技术典籍 通汇》、《中国近代化大辞典》等五种工具书;即将出版的专著有"八五"规划课题《中国军事技术 史》、《中国军事史·明代卷上册》、《中国历代的兵书》等四种;参加撰写的有《中国军事百科全 书》、《中国古代科学家传记》等十多种书籍;发表论文 40 多篇. 影印本《万历起居注》主要底本的初步研究 南炳文 1988 年10 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影印出版了《万历起居注》一书.如所周 知,《万历起居注》是现存大部头历代起居注中最早的一部,是《明神宗实 录》撰写时依据的重要文献之一,内容丰富,对研究明代历史具有重要价值. 以前,此书只有抄本传世,一般读者甚难利用.现在该书被影印出版,诚如 北京大学出版社在其"出版说明"中所说:它"为明史研究又提供了大量稀 见史料","无疑是海内外社会科学学者和广大读者盼望已久的福音".但是,为了充分发挥该书的作用,该书的体例、版本源流等一系列问题是应该 研究透彻的,而过去由于条件的限制,这方面的研究进行得极为有限.随着 该书影印本的问世,这一研究到了提上日程的时候了.有鉴于此,笔者近几 年围绕这方面的问题读了一些书,从而获取了若干心得,本文所记即这些心 得中的一部分. 一 北京大学出版社影印《万历起居注》的"出版说明"称:"这次出版的 《万历起居注》是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明末清初抄本、民国抄本补配而成." 据查,这里所说的"明末清初抄本",系指内容为万历元年记事的一个抄本. 它在 1958 年12 月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善本书目》中记为 "明抄本",在1991 年5月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中也记为"明抄本".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出版说明"何以改"明抄本" 为"明末清初抄本"?其原因不得而知.笔者椎想,当是为了加大保险系数、 避免出现误断而故意把时间范围扩大了一些.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说明" 中所说的"民国抄本",据查系指内容为万历二年至四十二年(中间有残缺) 记事的一个抄本,1958 年12 月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善本 书目》中也曾将它收集其中,注明共 37 册.由上述可知,在影印本《万历起 居注》的两个底本中,民国抄本的内容远较另一种抄本(即明末清初抄本) 为多,所以民国抄本是影印本《万历起居注》的主要底本. 作为影印本《万历起居注》主要底本的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民国抄本《万 历起居注》,来自何处呢?查该抄本原书有一条署名"兼山"的识语(北京 大学出版社在影印该书时删掉了这条识语):"明《万历起居注》五十册, 藏天津河北省立图书馆,系蓝格棉纸抄本,原缺元年、十三年、三十三年、 四十年、四十二年五年事迹.按:万历三年二月,翰林院编修张位请复起居 注官,下部议.张居正疏言,明初设起居注官,日侍左右,后详定官制,设 翰林院修撰等官.自职名更定之后,遂失朝夕记注之规,累朝以来史官阙略. 嗣后今日讲官日轮一员,专注起居,并令追录二年以前事迹付史馆.此明诸 帝皆无起居注文、而万历一朝独具之由来也.千顷堂及澹生堂书目皆载为二 十卷,但未言起迄年月,此未分卷,当非一本.以海内各图书馆目录均所不 载,希见秘笈,爱佣胥四人抄成别本,合装三十七册.兼山识"按查遍有关 资料,没有发现关于天津设置过称为"天津河北省立图书馆"的图书馆的记 载,而据《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60 辑所载刘鸿志《天津图书馆的变迁》一文,今天津图书馆在 1928 年至 1937 年名为"河北省立第一图书馆".因此, 识语中的"天津河北省立图书馆"当即指今天津图书馆,所谓"天津河北省 立图书馆"当即"(天津)河北省立第一图书馆"的略称.如此说来,影印 本《万历起居注》的主要底本,当是自今天津图书馆所藏的《万历起居注》 转抄而来.据现在尚任职于天津图书馆历史文献部的谢忠岳先生介绍,天津 图书馆原有一任职多年的老职工,名叫拟兼山,死于"文化大革命"时期, 他也是有名的藏书家.由此看来,上述识语的作者"兼山"当即这位姒兼山. 换言之,今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的影印本《万历起居注》的主要底本,当为 拟兼山雇人据今天津图书馆所藏《万历起居法》转抄而成. 今天津图书馆所藏《万历起居注》共9函53 册,前7函50 册系明抄本, 内容包括万历二年至四十二年(中间有残缺);第8函为 1 册,内容仅万历 元年,系民国间抄本,其底本为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旧抄本万历元年起居注, 即影印本《万历起居注》"出版说明"所说的"明末清初抄本";第9函为 民国年间所写《万历起居注校勘记》稿本,共2册.据谢忠岳先生介绍,第8函和第 9 函最初与前 7 函并未合在一起,而是单独存放于普通图书书库之 中,至本世纪 50 年代末至 60 年代初,工作人员在整理藏书时,才将它们与 前7函合在一起,编为第 8 和第 9 函,改存于善本书库中.以上所说的影印 本《万历起居注》主要底本当为"据今天津图书馆所藏《万历起居注》转抄 而成"一句话中,其"今天津图书馆所藏《万历起居注》"并不包括今天津 图书馆所藏该书的 9 函全部,而只包括其前 7 函.以下为了叙述方便,这7函书将简称为"天津明抄本",而据之抄出的影印本《万历起居注》的主要 底本将简称为"北大抄天本". 天津明抄本第 1 函第 1 册附有旧书签 1 个,上有"天津图书馆藏五十册 蓝丝阑抄本不分卷本馆自购"字样.据谢忠岳先生介绍,这一书签是天津图 书馆建馆初期之物;而又据上述刘鸿志《天津图书馆的变迁》一文,今天津 图书馆在历史上曾两 度以"天津图书馆"为馆名,一为 1908 年建馆至 1913 年改名"天津直隶省图书馆"之前,一为 1982 年至今.由此推断,这一旧书 签表明,天津明抄本乃为 1908 年至 1913 年期间天津图书馆通过采购而入藏 该馆的.该书第 1 函第 1 本首页有"天津图书馆藏"印文,这一印文为天津 图书馆建馆之初使用的藏书印,它也说明了该书入藏天津图书馆的时间,应为1908 年至 1913 年之间. 最早介绍天津明抄本的著作,为已故版本学专家谢国桢先生完成于 1931 年、出版于 1932 年的名著《晚明史籍考》,其中说明,该书不分卷,50 册, 河北省立图书馆藏,不知编者名氏,旧佚万历元年、十三年、三十三年、四 十年、四十二年诸册. 继《晚明史籍考》之后介绍天津明抄本者为 1944 年10 月出版之《文史 杂志》第4卷第 7、8 期合刊发表的陶元珍《万历起居注》一文.这是作者根 据其在 1937 年4月春假于天津图书馆 (当时名为河北省立第一图书馆)阅读 该书所获心得而写出的.该文通过与《明神宗实录》作对比,论述了该书的 价值. 另外,在日本 1934 年出版的 19 卷4号《史林》上发表的今西春秋《关 于明起居注》一文,通过介绍《晚明史籍考》对天津明抄本的著录,也向日 本学术界说明了天津图书馆藏有该书的事实. 二 推断北大抄夭本抄自天津明抄本的证据,除去上述姒兼山的识语之外, 还有如下两个:第一,两者包括的内容完全一致;第二,天津明抄本的错误 之处,北大抄天本一般都继承了下来. 天津明抄本所记内容涉及的时间范围,过去的说法皆遵从谢国桢先生在 《晚明史籍考》中的介绍.而细查原书,发现谢先生的介绍不甚准确.笔者 根据原书统计,得知其确切的时间范围是:万历二年正月至三年十二月、四 年四月至八月、四年十月至九年十二月、十年四月至十二月、十一年闰二月 至十二年十二月、十三年四月至五月、十四年正月至十五年三月、十六年正 月至十七年十二月、十八年九月至二十五年九月、二十五年十一月至二十七 年闰四月、二十七年六月至三十二年十二月、三十四年正月至三十五年十二 月、三十六年五月至三十八年四月、四十一年七月至十月、四十三年七月至 十二月,由此可知,天津明抄本所记内容涉及的时间范围,笼统说来是万历 二年至四十三年;其中缺载者为四年一至三月和九月、十年一至三月、十一 年一至二月、十三年一至三月和六至十二月、十五年四至十二月、十八年一 至八月、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七年五月、三十三年一至十二月、三十六年一 至四月、三十八年五月至四十一年六月、四十一年十一月至四十三年六月. 再查北大抄天本,可以发现其所记内容涉及的时间范围,完全与天津明抄本 相同,并且各年、月、日之下的记事,除特殊情况(如误抄、漏抄、改误等) 外,也与天津明抄本完全相同.可见,从内容上看,北大抄天本与天津明抄 本是完全一致的. 天津明抄本存在的错误包括漏字、误字、格式不当、记事次序错乱等; 对比天津明抄本和北大抄天本,便会看到,前者的这几种错误,后者皆同样 存在,并且其发生错误的具体处所,也彼此相同.例如关于漏字错误,笔者 发现的北大抄天本与天津明抄本相同者,可举下列 8 例: (1)万历二年十月 十七日记事中有"以动心忍性"一句,其"以"字前应漏一"所"字.(2) 万历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记事中有"臣等不胜倦倦愿望至"一句,其"至" 字前应漏一"之"字. (3)万历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记事载有大学士王锡 爵等所上关于纂修本朝正史的题本一个,其末尾为"计开纂修官"字样,这 里应是在"纂修官"三字后漏掉了纂修官的具体名单.(4)万历二十五年八 月九日记事中载有大学赵志皋请求举行皇长子冠婚大典的奏疏, 其末尾为 "巨 无任"三字,语句不通,三字之后应有漏文. (5)万历二十七年正月十七日记事中有"臣偶有愚"一句,其"愚"字 后应漏一"见"字. (6)万历三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记事载有大学士沈一贯 等关于纂修玉牒的题本一个,其中有"合将本官(指大理寺左寺副章伯辉— —笔者注)量升部主客司员外郎"一句,其"部"字前应漏一"礼"字. (7) 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记事的开首为"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戊申"字样,按此 日为该月之朔,而该书凡遇朔日皆在干支后加"朔"字,这里显然应为在 "戊申"二字后漏了"朔"字.(8)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记事载有给宗 人府的敕文一道,其中有"自万历二十六年以前已经修辑,至十一年未及增 修"之语,语意不通;查《明神宗实录》卷465 也载有这一敕文,其于该语 "至"字之后有一"今"字,因而读之语意甚明;这说明天津明抄本及北大 抄夭本子此应漏一"今"字. 关于误字之误,笔者发现的北大抄天本与天津明抄本相同者,可举下列 18 例:(1)万历二年五月八日记事中有"各赐金箱牙筯一双"一句,其中 "箱"字应为"镶"字之误.(2)万历八年正月四日记事中有"岂独近代臣 人之所稀觏"一句,其中"臣人"二字应为"人臣"之颠倒致误. (3)万历九年三月十六日记事中有"遣官奏告郊庙"一句,其中"奏" 字应为"祭"字之误. (4)万历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记事中将该日千支记为"壬辰",而查陈 垣著《二十史朔闰表》诸书,其干支当为"壬戌",可知这里的"壬辰"应为"壬戌"之误. (5)万历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记事中有 "今又责令各官写完太祖高皇 帝实禄"一句,其中"禄"字当为"录"字之误.(6)万历十九年十二月二 十五日记事载有大学士王家屏等人题本一个,其中有"亦各照例遵行"一句, 这里的"各"字,据上、下文意当为"合"字之误.(7)万历二十年十二月 二十五日记事载有大学士赵志皋等题本一个,其中也有"亦各照例遵行"一句,这里的"各"字,据上、下文意同样应为"合"字之误,(8)万历二十 二年正月二十八日记事中有"太寺少卿兼司经局正字马继文等"字样,其中""字当为"仆"字之误.(9)万历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记事中载有 大学士赵志皋等关于纂修本朝正史的两个题本, 其中皆有推荐翰林院编修 "史 继阶"堪任纂修官的内容;而按之清人怀荫市所修《泉州府志》卷44"明列 传"10,这里的"史继阶"当为"史继偕".(10)万历二十六年七月记事 中出现了"四月丁亥"一条记事,其实这里的"四月"乃为"四日"之误. (11)万历二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记事中有"臣切照李桢籍系陕西人"一句, 其中"切"字当为"窃"字之误. (12)万历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记事载有大学士赵志皋的一个奏 疏,其中有"东征事之"一句,它当为"东征之事"之误,"事"字与"之" 字颠倒了位置.(13)万历二十七年正月十七日记事中有"罔违道以千百姓 之誉"一句,其中"千"字当为"干"字之误. (14)万历三十年闰二月十六日记事中有 "庶汗清有期" 一句, 其中 "清" 字当为"青"字之误.(15)万历三十年四月十五日记事载有大学士沈一贯 题本一个,其中有"合理题请"一句,其"合理"二字当为"理合"二字颠 倒而致误. (16)万历三十七年十一月八日记事载有大学士李廷机、叶向高关于纂 修玉牒的题本一个,其中有"制敕两房官员"一语;按之《万历野获编》卷9"两殿两房中书"条,阁臣掾属有"制敕、诰敕两房",因而这里称"制敕 两房官员"实有不妥,当为"制诰两房官员"之误;叶向高著《编扉奏草》 卷7也载有这一题本,其中此语确作"制浩两房官员",这为笔者的上述推 论提供了佐证.(17)万历三十八年二月十四日记事有"先该臣等具题,将 万历三十七年以后玉牒照例续修"之语,按之该书上、下文,此处之"三十 七年"当为"二十七年"之误.(18)万历三十八年四月十七日记事载有大 学士李廷机等为纂修玉牒所上的题本一个,其中有"先该臣等具题,将万历 三十七年以后玉牒照例续修"之语,按之该书上、下文,此处之"三十七年" 亦当为"二十七年"之误. 关于格式不当的错误,笔者发现的北大抄天本与天津明抄本相同者,可 举下列 2 例: (1)万历三年三月四日记事中包括两条记事,一为记明神宗在 文华殿讲读时,读《帝鉴图说》发出感慨,面对大学士张居正等讲了一段感 想,一为记大学士张居正因议处史职而上了一个奏疏.按照全书体例,这两 条记事之间应留一空格,但这里没有留下空格,而是将两条记事紧接书写. (2)万历三十四年七月十九日记事中包括两条记事,一为大学士沈一贯的一 个奏疏,一为大学士朱赓的一个奏疏.按照全书体例,"十九日丙戌"(这 一天的干支为丙戌——笔者注)字样只应出现在第一个奏疏之前,后一个奏 疏前应用"是日"字样.但是这里全是写上了"十九日丙戌"字样. 关于记事次序错乱的错误,笔者发现的北大抄天本与天津明抄本相同 者,可举下列 2 例:(1)将万历七年九月仅有一条关于明神宗"御文华殿致 斋"并赏赐三个大学士的记事,误置于同年十月的记事之后.该年十月记事 共四条,一条为明神宗"御文华殿讲读",一条为大学士张居正等上奏答复 明神宗因土蛮大举进攻辽东而要求兵部讨论对策的指示,一条为明神宗又一 次"御文化殿讲读",一条为张居正等上言要求明神宗收回"今年暂免行刑" 的意见.关于这一处记事次序错乱应予说明的是,北大抄天本的抄者在抄写 时,大概因为发现这里的有关各条记事所系的日期相互间存在矛盾,曾武断 地将它们作了更动.其一为没有照抄天津明抄本关于明神宗 "御文华殿讲读" 的第一条记事所系的时间:天津明抄本在这里仅"七日己卯"四字,北大抄 天本在其前加上了"万历七年九月"六字,从而使之成为"万历七年九月七 日己卯".其二为没有照抄天津明抄本关于明神宗"御文华殿致斋"并赏赐 三个大学士的记事所系的时间:天津明抄本中原为"万历七年九月甲辰朔、 二十八日辛未";北大抄天本将之改为"万历七年十月甲辰朔、二十八日辛 未";北大抄天本的抄者在北大抄天本上作了这一改动后,可能自认很高明, 又进而将天津明抄本中的"万历七年九月申辰朔、二十八日辛未"改为"万 历七年十月甲辰朔、二十八日辛未";细审现存天津明抄本此处的"十月" 中的"十"字,是在"九"字之上加写的,这正是北大抄天本抄者对天津明 抄本进行上述改动的有力证据.经过北大抄天本抄者的种种改动,单从各条 记事所系时间的表面顺序看,此处记事次序错乱的错误,可说是能被遮掩过 去了.然而细读内容仍可发现矛盾(如在所谓的九月七日记事中,竟以回顾 的口吻谈及"十月初二日"的事情),这不能不引起读者的怀疑;倘进而查 对年表中关于有关日期的干支的记载,以及《明神宗实录》等文献中关于有 关史事的记载,事实的真相即可水落石出;笔者之发现北大抄天本和天津明 抄本共有的这一处记事次序错乱的错误,即是由此而实现的. (2)在万历二 十七年闰四月十七日记事之后和十八日记事之前, 插进了六条记事: 一为 "十 二日"关于御史邓炼、大学士申时行等请求停减江西烧造瓷器的记事,一为 "十七日"关于明神宗徒步至南郊致祭祈雨的记事,一为"十八日"关于大 学士申时行等要求议处带征钱粮的记事,一为"二十六日"关于申时行等要 求尚宝司少卿羊可立说明其本章中"奸党"字眼所指为谁的记事,一为"五 月九日" 关于明神宗应大学士申时行等之要求减少婚礼费用的记事, 一为 "十 九日"关于明神宗于暖阁召见辅臣申时行等、就陕西巡按董子行的本章商量 政务的记事.经查阅《明神宗实录》等文献,可知这六条记事所记史事的前 4 件发生在万历十三年四月,后2件发生在万历十三年五月.可见,这一处 记事次序之错乱,是将万历十三年四月和五月的记事误放在了万历二十七年 闰四月十七日记事和十八日记事之间. 三 北大抄天本是何时抄写的呢?其入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又在何时呢?细 审有关资料,这两个问题是可以大体搞清的. 如前所述,姒兼山在抄写北大抄天本时所写的识语,称收藏其底本即天 津明抄本的今天津图书馆为"天津河北省立图书馆",而"天津河北省立图 书馆"当为"(天津)河北省立第一图书馆"的略称,今天津图书馆之馆名 叫作"(天津)河北省立第一图书馆"的时期为 1928 年至 1937 年.由此来 看,北大抄天本的抄写时间应当即为 1928 年至 1937 年之间的某一年或某几 年. 北大抄天本万历三年正月记事部分的首页,有"姒兼山藏"印文,为阴 文篆字;万历三十五年正月记事的首页,也有这一印文;并且这两个印文占 据的皆是该页的右下角,是加盖藏书章的最佳位置.在万历三十五年正月的 首页,在"姒兼山藏"印文之上,还盖有"国立北京大学藏书"阳文篆字图 章.这些现象说明,这一抄本最初当是姒兼山为自己转抄的,其入藏北京大 学图书馆乃为后事. 北大抄天本上在若干页写有眉批.如万历二年正月九日乙酉记事(内容 为"上视朝")部分有眉批为: "隆庆六年,定以三、六、九日视朝,见《明 会典》."万历二年六月七日庚戌记事(内容为"以皇考穆宗庄皇帝升祔禫 除",明神宗"于宫中设晏,奉两宫圣母")部分有眉批为:"《明史·后 妃传》:旧制,天子立,尊皇后为皇太后,若有生母称太后者,则加徽号以 别之.冯保欲媚贵妃,因以并尊.风张居正下廷臣议,尊陈皇后曰仁圣皇太 后,生母贵妃李氏曰慈圣皇太后,始无别矣."万历二年七月十七日己丑记 事(内容为大学士张居正因《明穆宗实录》纂修完毕,上奏明神宗为有关编 纂人员等请赏)部分有眉批为:"故事,日讲率以翰林大僚充之,至是赵志 皋、陈于陛、沈一贯、张位、于慎行均以修实录 功,进修撰,直日讲,盖属 异数.见《明史》."这些眉批的笔迹皆与姒兼山为整个北大抄天本所写的 识语完全一致.这说明这些眉批皆为姒兼山所写.能在书上任意书写批语, 只有在该书属于本人的条件下,才可办到.由此看来,北大抄天本上留有姒 兼山的多则眉批这一现象,为该书入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前确曾归姒兼山所 有,提供了又一证据. 北大抄天本入藏北京大学图书馆的具体时间,从已知的资料看,可推定 为1946 年秋季之后、1958 年12 月以前.在该书万历三年记事和四年记事两 部分之间, 有一则共 14 个字的校记: "丙戌秋, 寂居津门, 取此书校读一过. " 这一校记的笔迹,与该书的识语和各则眉批完全一致,它肯定为姒兼山所写. 其中的"丙戌秋",当指 1946 年秋季.这一校记表明,直到 1946 年秋季, 该书仍归姒兼山所有:因为这时倘他对之无所有权,他便不可能在其上信意 书写校记了.这样,该书之入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必在 1946 年秋季之后,便 找到了充分的证据.至于该书之入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必在 1958 年12 月以前 的证据,则为 1958 年12 月北京大学图书馆所编的《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善本 书目》;因为如前所述,这个书目中已把该书收了进来. 四 书籍被传抄一遍,难免出现错误之处,加之姒兼山所用抄书者无一是著 名的学者,所以北大抄天本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不同于底本即天津明抄本 的抄写错误.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北大抄天本不同于天津明抄本的抄写错误, 包括三类:字误、漏文和装订错乱. 关于北大抄天本不同于天津明抄本的抄写过程中出现的字误现象,可举 如下数例:(1)天津明抄本万历二十年十二月记事中,有一条时间系于"九 日乙未"的记事,而在北大抄天本中这个 "九日乙未"被抄成了 "九日己未". 查陈垣著《二十史朔闰表》诸书,可知北大抄天本误而天津明抄本不误. (2) 天津明抄本万历二十一年正月记事的末尾,署有撰写该月起居注的各位记注 官的姓名,其中之一的姓名为"萧良有",而在北大抄天本中这个"萧良有" 被抄为"萧良有".查《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等书,可知当为 "萧良有". 北大抄天本同样地误将"萧良有"中的"萧"字误抄为"萧"者,还存在于 万历二十一年八月记事的末尾所署记注官名单之中以及万历二十二年六月十 九日的记事之中. (3)北大抄天本万历二十一年五月和六月两个月的记事的 末尾,在所署记注官名单之中,皆有"盛纳"之名,而在天津明抄本的相应 部分,皆作"盛讷".查《明史》卷243"盛以弘传"等文献可知,又是北 大抄天本搞错了. (4) 天津明抄本万历二十五年七月十七日证事部分所载大学士赵志皋等 所上关于正史纂修工作停止后善后事宜的题本中,有"原系玉牒遗叙人数" 一句,其在北大抄天本的相应部分,被抄成了"原系王牒遗叙人数".如所 周知,"玉牒"是封建社会中皇族的家谱的名称,"王牒"则是没有意义的 不可能存在的词语.无疑在这里北大抄天本是又一次发生了误抄. (5)天津 明抄本万历三十年六月七日记事所载大学士沈一贯等所上关于纂修玉牒的题 本中,有"再照诰敕房亦属缺员,合无将周秉忠、刘尚宾改补浩敕房办事" 两句话;而在北大抄天本的相应部分中,这两句话被抄成"再照诰敕房亦属 缺员,合无将周秉忠、刘尚宾改制诰敕房办事",两本有一字之差.细读其 文,可知天津明抄本意思连贯,而北大抄天本前后互不照应,这只能使读者 判断为北大抄天本在这里仍是抄错了. (6)天津明抄本万历三十二年八月二 十二日记事所载大学士沈一贯等关于要求明神宗勤政爱民的题本中,有"昔 麦丘邑人谓齐桓公"一句,而这句话在北大抄天本的相应部分被抄成"昔夏 丘邑人谓齐桓公".按,古代地名中有"麦丘"而无"夏丘";另外,《明 神宗实录》卷399 也记有这一题本的要点,并且保留了这句话,其中所记为 "麦丘"而非"夏丘".如此等等皆说明,北大抄天本抄为"夏丘"实为错 抄. 关于北大抄天本不同于天津明抄本的抄写过程中出现的漏文失误,可举 如下 5 例: (1)天津明抄本万历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记事载有右谕德田一 的事迹,北大抄天本相应部分将"田一 "抄为"田".查《明史》卷216 有田一 的传记,可证北大抄天本在这里是抄漏一"一"字.(2)北大抄天 本万历二十二年六月十六日记事中有"原任詹府事刘虞夔"一语,语意欠通, "詹"字之后应缺一"事"字,"府"字之后应缺一"詹"字,经查对天津 明抄本得知,天津明抄本的相应部分确有"事"字和"詹"字.(3)天津明 抄本万历二十八年四月十六日记事中载有大学士赵志皋等人的一个题本,其 中一段文字为:"先该臣等题前事,推得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敖 文祯、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唐文献等专管纂修玉牒,迄今在籍,尚未 到任.照得纂修事重,难以久虚,臣等推得见在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读 范醇敬堪充玉牒纂修官,合将范醇敬量升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 令其不妨原管讲读事务,兼管前事."在北大抄天本中的相应部分,这段文 字少了共 46 字(自"唐文献"三字始,"至翰林院侍读"五字止).由于有 此漏文,北大抄天本的这一记事因而变得语意不明,并且"范醇敬"其人的 原任官职被变成"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与《明神宗实录》卷346 的相应记载("左春坊左庶子")存在矛盾. (4) 北大抄天本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记事载有大学士李廷机等 关于纂修玉牒的题本一个,其中一段文字为:"照得旧例纂修该用翰林官二 员,查有原任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郭正域,升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 侍读学士、掌詹事府事,方从哲升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协理詹事 府事,行取来京,令其专管纂修玉牒事务."读这段文字,令人甚感语意不 清;找到天津明抄本的相应部分加以查对,即知原来它在"郭正域"三字与 "升吏部左侍郎"五字之间抄漏了共 19 字: "原任国子监祭酒方从哲,俱堪 起用,合将郭正域".《明神宗实录》卷465 的相应记事有"拟以原任礼部 侍郎郭正域、原任国子监祭酒方从哲为玉牒纂修官"一句话,这为证实北大 抄天本在这里有漏文提供了佐证. (5) 北大抄天本万历四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记事载有大学士方从哲等请 求明神宗批发本章的题本一个,其末尾一句为"臣等又不胜仰望之至,谨", 语意不通.查天津明抄本的相应部分,乃知天津明抄本于"谨"后有一"题" 字,而北大抄天本将之抄漏了. 关于北大抄天本不同于天津明抄本的装订错乱之处, 可举如下 2 例: (1) 北大抄天本自万历二十八年五月二十日记事的第 134 字起至同月二十四日记 事的第 137 字止,错装于同年四月记事的末尾与五月记事的开头之间. (2)北大抄天本自万历三十年七月十九日记事的第 37 字起至同一日记 事的倒数第 120 字止,错装于同年同月十六日记事的倒数第 3 字与倒数第 2 字之间.由于以上错装的存在,使其涉及的有关部分无法读通,而对照这一 部分没有错装的天津明抄本,找出其错误所在并加以纠正,语意即立刻变得 清清楚楚. 五 从总体上讲,北大抄天本的可靠性不如天津明抄本.这从一般规律讲, 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上文(特别是第四节)所谈及的一些事例,也为相信这 一点提供了根据.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在任何记事中,北大抄天本皆不如天 津明抄本.天津明抄本在抄写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北大抄天本可说是将之大 部分承袭下来了;但北大抄天本也改正了其中的一部分,或纠正误字,或补 进漏文,或更正装订顺序之误,其总量虽然并不太多,而其价值却是不可忽 视的. 关于北大抄天本改正天津明抄本误字之处,可举如下 7 例: (1)天津明 抄本万历二年三月十五日记事中有"乃嗣服之始,尤斤斤焉"之语,语意不 通;而北大抄天本在相应部分也有这 9 个字,但又将其中"斤斤"二字抹去, 旁边另写"兢兢"二字,从而使语意通顺清晰.(2)天津明抄本万历三年四 月十四日记事中有"辅臣张居正等持绎疏奏请上裁"之句,根据这个记事的 全部文字以及《明史》卷307"陆炳传",句中的"绛"字应为"绎"字之 误(陆绎是陆炳之子).而在北大抄天本的相应部分,这一 "绛"字已被 "绎" 字代替.(3)天津明抄本万历三年五月三日记事中有"上未必即点,而且博 誉于一时"之语,从上、下文意来看,其中"点"字当为"黜"字之误;而 在北大抄天本的相应部分,此语虽照天津明抄本的样子抄了下来,但又将 "点"字(原文为繁体字"点"——笔者注)涂改为"黜".(4)天津明抄 本万历三年五月六日记事中有"不务学者业"一语,按照上、下文意来判断, 它当为"不务学业者"之误.查北大抄天本相应部分,正是做了这样的变动: 它先照天津明抄本的样子抄下此语,而后在"者业"二字上加了颠倒符号. (5)天津明抄本万历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记事有"叨蒙起召,再点朝行"之语,以上、下文意可知其中"点"字当为"玷":无照天津明抄本抄下这八 个字,而后抹去"点"字,在其旁另写"玷"字.(6)天津明抄本万历二十 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记事中共有两条记事,其第二条记事的开头语为"陛国子 监祭酒曾朝节为詹事府少詹事",其中的"陛"字无疑为"升"字之误.在 北大抄天本的相应部分,此字正是改写为"升"了.(7)天津明抄本万历三 十七年五月九日记事中有"未有署阖虚无一人者"一句,从文意上讲,其"署阖"二字当为"阖署"二字之误.在北大抄天本中,先照抄了天津明抄本的 原文,而后在"署阖"二字之上加了颠倒符号. 关于北大抄天本补进天津明抄本漏文之处,可举如下 2 例: (1)天津明 抄本万历四年十二月记事,自"二日庚申"始,这四字之前漏写"万历四年 十二月"七字.北大抄天本在相应部分加写了"万历四年十二月"七字. (2) 天津明抄本万历四十三年十二月八日记事所载大学士方从哲等所上 关于纂修玉牒的题本中,有"而管孙汝游又蒙钦命回部管事"一句,从上、 下文意看,"管"字前漏一"代"字.而北大抄天本的相应部分加上了"代" 字. 关于北大抄天本更正天津明抄本装订顺序错误之处,可举如下 2 例: (1)天津明抄本的万历十二年八月记事,误装于同年九月记事的第 2 页和第 3 页之间;北大抄天本中纠正了这一错误,将之改在了同年七月记事和九月 记事之间. (2)天津明抄本的万历三十六年五月记事,误装千万历三十四年 十二月记事之后、三十五年正月记事之前;北大抄天本将之改装于三十六年 六月记事之前,纠正了天津明抄本的错误. 了解北大抄天本的来源、缺点和优点,对于更充分、更正确地利用该书 无疑是有帮助的.然而更重要的在于,这有益于更充分、更正确地利用当今 流传最广、以北大抄天本为主要底本的影印本《万历起居注》.本文对这一 问题的探索仅是初步尝试,期望能有同行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论著陆续问世. 南炳文,男,1942 年1月生.河北省广宗县人.1966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1968 年5月分 配至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工作.1971 年调回南开大学工作.现任南开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历史 研究所所长.著有《明史》(上、下册合著)、《南明史》、《明清史蠡测》、《清史》(上册合著)、 《清代苗民起义》、《清代文化》(合著)、《中国古代史》(合著)、《中国古代图书事业史》(合著)、《天津古代人物录》(合著)等.译有《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六卷清代部分) 等. 万历官修本朝正史对清朝明史馆的影响 李小林 过去认为万历年间陈于陛主持的官修纪传体本朝史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仅存焦竑撰《国史经籍志》和《国朝献征录》,其实还有多篇志书、传记留 存于世,笔者已将其现存部分志、传撰文进行了介绍.而更应重视者还有, 这次修史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对后世史学史曾发生重大影响.笔者最近发现关 于明史的许多重要史籍如《明书》、《罪惟录》、 《国榷》以及清代官修《明史》过程中所形成的《明史稿》(王鸿绪)、《明史》等,都抄袭沿用或参 考了这次修史活动所形成的成果的文字.全部介绍这一影响,没有相当长的 篇幅是无法完成的;这里仅就这些成果对清代明史馆所发生的影响,略举几 例,加以叙述. 清朝官修明史时,曾下令要求各地进献有关史料,这使陈于陛主持的官 修纪传体本朝史活动所取得的部分成果也进入了清朝的明史馆中,成为其可 资参考的材料.如朱国祚的《孝宗大纪》,据《曝书亭集》卷45《孝宗大纪 书后》载,在陈于陛主持的官修纪传体本朝史活动中,朱国柞"分撰《孝宗 大纪》","康熙己未(十八年)"明史馆开馆后,这部《孝宗大纪》被"送 (明史)馆"中. 陈于陛主持的官修纪传体本朝史活动所取得的一些成果在清朝开明史馆 前,已被一些史书所袭用,当清朝明史馆开设后,这些袭用了陈于陛主持的 官修纪传体本朝史活动成果的书籍,也被献进了明史馆,这当视为陈于陛主 持的官修纪传体本朝史活动成果对清朝明史馆的一种间接影响.如对史继偕 《兵制志》(该书现存北京图书馆藏清抄本《皇明修文备史》之中)多有抄 袭的傅维鳞《明书》即为一例,它在康熙十八年清朝重开明史馆后,被征入 馆中①.史继偕曾于万历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出任正史纂修官,分工负责 撰写"兵制志"②.经过笔者对《明书·戎马志》和史继偕《兵制志》(以 下简称"偕志")的比较,发现《明书·戎马志》直接整节抄袭或大体抄袭 "偕志"的部分有"四卫营"、"侍卫上直官军"、"皇城守卫军"、"应 城巡捕官"、"班军"、"江防"、"杂兵"(偕志"称"十三省兵")、 "郡县民兵"等八部分.为了节省篇幅,这里只将其中的有关情况,简述如 下:"四卫营"部分,两志的文字基本一致,只是个别用字有差别,这恐怕 是由于传抄致误而引起的."侍卫上直官军"部分,完全抄自"偕志",只 有个别段落文字略异,另有删去的史实一件."皇城守卫军"部分,完全抄 自"偕志",只有极少文字略有差异,另有删去的史实二件."京城巡捕军" 部分,完全抄自"偕志",只有极少文字略有差异,另外在末尾部分用近四 十字加叙了崇祯时期的情况."班军"部分,完全抄自"偕志",只有个别 地方文字略异或作删节,另外在末尾部分用近九十字加叙了天启、崇祯时期 的情况."江防"部分,完全抄自"偕志",只有个别字句略异,另外在末 尾有几十字涉及明末的情况."杂兵"部分,抄自"偕志"者约六百余字, 只是结尾处的近二百字两书完全不同."郡县民兵"部分,抄了"偕志"的 前半约七百多字(个别文字有差异或删节),删去了其后半亦约七百余字, 代之而用一百六十余字来叙述明末情况.在这八节中,其中的"江防"、 "四 卫营"、"皇城守卫"、"京城巡捕"、"班军"等五节在《明史·兵志》 中也没有专节,而且其文章结构和所记历史事实的内容范围大体与"偕志" 相同,这不能不使人产生这样的看法,《明史·兵志》的撰写者在撰写时通 过征入史馆的《明书》而间接地参考了"偕志". 清朝明史馆的纂修官在纂修《明史》时,实际上也直接利用了陈于陛主 持的官修纪传体本朝史活动的成果.如在雍正元年至乾隆四年清朝明史馆中 据王鸿绪所呈 310 卷《明史稿》改定成《明史》时,金门诏任纂修官.这时, 他认为焦竑在陈于陛主持的官修纪传体本朝史活动中所写的《国史经籍志》 信而可征,因为其所载皆明代之所见存③,因而据之撰写艺文志,增其所未 备,更定了叙录.虽然金门诏撰写的这个艺文志最终没有收入乾隆四年出版 的《明史》之中,但其曾据之撰写艺文志,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陈于陛主 持的官修纪传体本朝史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对清朝明史馆的影响(金门诏所撰 写的艺文志,今收于《金太史全集》之中).更为明确地反映了清朝明史馆 受到陈于陛主持的官修纪传体本朝史活动成果直接影响的是该馆写出的《明史》及其初稿(如王鸿绪《明史稿》等),往往整段地袭用其文字,或将其 文字当作参考资料之一,部分吸收其词语.吴道南撰写的《河渠志》即是典 型的一例.吴道南在参加陈于陛主持的官修纪传体本朝史活动中,负责撰写 《河渠志》,并完成了这一部分的任务(该书现存《吴文恪公集》中).他的《河渠志》(以下简称"吴志")对王鸿绪的《明史稿》(以下简称"史稿")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史稿"对"吴志"的记事,既有基本上照抄文字之处,也有在写作之 时将之当作参考资料之一之处. "吴志""通惠河"部分的小序,是被"史稿"基本上照抄的一例.兹 将两者的原文分上、下行抄在一起,以作对比,上行为"吴志"的文字,下 行为"史稿"的文字: 河发源昌平州白浮村 通惠河,即大通河,源出昌平白浮村 神山泉,过榆河,会一亩、马眼、玉泉, 神山泉,过榆河,会一亩、马眼、玉泉, 绕出瓮山后,汇为七里泺,东入都城西水 绕 瓮山后,汇为七里泺,东入都城西水 门,贯积水潭.积水潭者,即禁内西海子 门,贯积水潭.潭,禁城西海子 也.又稍东,从月桥入内府,环绕宫殿, 也.又稍东,从月桥入内府,环绕宫殿, 南出玉河桥水门,东行,会南北城河二流, 折而南出玉河桥水门,东行,会南北城河二流, 从大通桥而下,抵通州高丽庄,入白河, 由大通桥东下,抵通州高丽庄,与白河合, 袤一百六十余里. 至直沽,会卫河入海,长百六十里有奇. 元初郭守敬所凿,每十里一闸,蓄水通舟 元初郭守敬所凿,十里一闸,蓄水 以济运,赐名通惠.我朝所引惟玉泉诸水 济运,名曰通惠.又以白河、榆河、浑云.④ 河合流,亦名潞河.⑤ 对比两者,可知其文字基本一致.而查阅有关资料,又可知"吴志"的这段 文字,乃是综合了万历《大明会典》卷196"河渠","大通河"条的记载、 《通惠河志》卷上"通惠河源委图"的按语以及《通惠河志》卷上"通惠河 考略"一节的记载,而撰写出来的.如其"绕出瓮山后"、"东入都城西水 门,贯积水潭"、"又稍东,从月桥入内府,环绕宫殿,南出玉河桥水门, 东行,合南北城河二流"数语,是摘自《通惠河志》卷上"通河源委图"的 按语,其第一个"玉泉"字样以及"郭守敬"字样,是根据《通惠河志》卷上"通惠河考略"一节补入的.其其余文字,皆出自万历《大明会典》卷196 "河渠"、 "大通河"条的记载;只有"积水潭者,即禁内西海子也"及"我 朝所引惟玉泉诸水云"二语未见出处,当为吴道南根据自己的知识而独自撰 写出来的."吴志"的这段文字既然是根据若干种文献记载并融进了自己的 知识才撰写出来的,比之晚出而用语又与之基本相同的"史稿"的上述一段 文字,看来只能是抄自于"吴志"者("史稿"这段文字的首尾两句在"吴志"中未见;据查乃出自万历《大明会典》卷196"河渠"、"大通河"条". 这说明"史稿"的这段文字在撰写中除基本上照抄"吴志"外,还参考了万 历《大明会典》). "吴志""桑干河"部分嘉靖三十三年五月戊午记事,是被"史稿"基 本上照抄的又一例.这段的原文是: 巡按山西御史宋仪望言:桑干河出金龙池,下瓮城驿古定桥,会众 水,东入卢沟,约可千余里.大同则卜村稍有乱石,宣府则黑龙湾有石 崖颇险,第二处仅四、五十里,其水即浅处亦二、三尺许.抚臣侯钺尝 驾小舟至怀来,过卜村,逾黑龙湾,皆坦行无虞.更自怀来载米三十石, 逆水而上,竟达古定桥,则河足便漕明甚.又都御史赵锦,尝使人从桑 干河水行千里,直抵大同城下.诚令疏凿以漕,而河水深广,又可得以 捍胡虏,乃两利.部议:远河重役,俟详计举行.已而报罢.⑥ 这段话的资料依据是《明世宗实录》卷410 嘉靖三十三年五月戊午条记事. 《明世宗实录》的原文是: 巡按山西御史宋仪望,请疏桑干河,以通宣大粮饷,言:桑干河发 源于金龙池,下瓮城驿古定桥,会众水,东入卢沟桥,一千余里.在大 同则卜村稍有乱石,在宣府则黑龙湾有石崖颇险,其险与乱石不越四、 五十余里.水浅处亦深二、三尺.诚疏凿之,为力甚易.当时抚臣侯钺 尝驾小舟至怀来,过卜村,逾黑龙湾,坦行无虞.又自怀来载米三十石, 逆水而上,竟达古定桥.则河足便漕有明征矣.时朝廷新行穵运之法, 山谷崎岖,率三十石而致一石,部臣谋所以易之,未得其便,及仪望疏 下,兵部任其可行,且称:都御史赵锦尝使人从桑于河水行千里,直抵 大同城下,若稍加疏凿,不惟通漕,且因可以捍虏.诏会工部计之.工 部谓远河重役,请俟详勘举行,遂报罢. 将《明世宗实录》的这段文字与"吴志"的上段文字对比可知,后者的内容 完全没出前者的范围,只是文字与之有所不同(主要是作了简化),这是判 断后者根据前者而来的主要理由.不过,根据《明世宗实录》,"吴志"中 "都御史赵锦,尝使人从桑于河水行千里,直抵大同城下.诚令疏凿以漕, 而河水深广,又可得以捍胡虏,乃两利"几句话,本为兵部的意见,而"吴志"中将之合进了宋仪望的话中,这当为吴道南改写之时因疏忽而致误. "吴志"的这条记事,在"史稿"中稍作改变而转抄了下来,其转抄后的样子是: 御史宋仪望尝言:桑干河出金龙池,下古定桥,会众水,东入卢沟, 可千余里.惟大同卜村有乱石,宣府黑龙湾有峻崖,二处仅四、五十里. 其水虽浅,亦二、三尺.抚臣侯钺尝驾小舟,自怀来至黑龙湾,更自怀 来载米,逆水上达古定桥.都御史赵锦亦尝使人从桑于河水行千里,直 抵大同城下.诚疏凿以漕,通宣、大粮,河水深广,又得捍戎马,两利 之道也.时不能行.⑦ 审读这段文字,可知其内容也没有超出《明世宗实录》卷410 嘉靖三十三年 五月戊午条记事的范围.但它不是直接抄自《明世宗实录》,而是抄自"吴志".其理由在: (1)有些语句,"史稿"与"吴志"相同或基本相同,而与《明世宗实 录》有所差别或相差较大,如其"桑干河出金龙池"一句,在"吴志"中作 "桑干河出金龙他",两者完全相同,而在《明世宗实录》中作"桑于河发 源于金龙池",两者有所差别;其"可千余里"、"二处仅四、五十里"、 "诚疏凿以漕"三句,在"吴志"中分别作"约可千余里"、"第二处仅四、 五十里"、"诚令疏凿以漕",两者基本相同,而在《明世宗实录》中分别 作"一千余里"、"其险与乱石不越四、五十余里"、"若稍加疏凿",两 者差别较大. (2)有些语句, "史稿"与"吴志"皆有,而《明世宗实录》没有使用, 如"河水深广"、"两利之道"("吴志"中作"乃两利"). (3)"吴志"中将兵部的意见误入宋仪望的话中,"史稿"也有此误. "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水乐九年五月甲戌记事,是被"史稿"基本 上照抄的另一个例子.这段的原文是: 陕西鄜州言,洛水横流,决而西,冲塌州城东北隅,请浚故道,令 循州东山麓南流.可其奏.⑧ 这段话的资料依据是《明太宗实录》卷115 永乐九年五月甲戌条记事.《明 太宗实录》的原文是: 陕西延安府鄜州言:洛河旧循州东山麓南流,不及城下.近山水骤 发,河决西流,冲塌州城东北隅,渐及州治.请浚故道,引水南流,复 筑城垣.从之. 将《明太宗实录》的这段文字与"吴志"的上段文字对比可知,后者的内容 完全没有超出前者的范围,只是行文的次序有所改变,文字作了简化.这是 判断后者根据前者而来的十分有力的理由."吴志"的这条记事,在"史稿" 中是基本上照抄下来的,其在"史稿"中的样子是: 鄜州民言:洛水横决而西,冲塌州城东北隅,请浚故道,循州东山 麓南流.从之.⑨ 将这段文字与"吴志"、《明太宗实录》的以上两段文字作对比,可以看出, 三者内容虽完全一样,用语也基本相类似,但"史稿"的行文次序及用语的 数量,几乎完全同于"吴志",而有别于《明太宗实录》.因此,"史稿" 的这段文字,只能说是抄于"吴志",不能说是抄于《明太宗实录》. 笔者发现的"吴志"基本上被"史稿"照抄的记事,上述三例之外,还 有四条,为了节省笔墨,下面只将其基本情况作一简叙,不再征引原文,详 细分析: (1) "吴志" "诸湖"部分的序言⑩,系据万历《大明会典》卷197"河渠"二"明泉"的记载而撰写出来,但内容有简化、有小增,行文次序略有 调整."史稿"在"河渠志"五中,将"吴志"的这个序言基本上照抄下来. 连其误"仓基湖"为"含基湖"的错误,也原封不动地承继下来(判断"仓 基湖"为正确的根据,一为万历《大明会典》卷197 作"仓基湖",一为成 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清严型等修 《宿迁县志》卷3"山 川志"明确地记载:"仓基湖,在县东南三十里,周四十五里,相传石崇建 仓之所,有闸曰石崇闸").不过,"史稿"在照抄时,文字上有小变动, 并根据万历《大明会典》卷197 增补了"马踏下为伍庄坡湖"、"诸县之水 汇焉,湖口置石闸"等数量不多的语句.此外,"史稿"在转抄的过程中, 还出现了四个误字:"开新河于湖东"误为"开新河于河东";"蛤蟃二十 里"误为 "蛤鳗河长二十里"; "黄墩湖杀三之二"误为 "黄墩湖杀三之一". (2) "吴志" "郡国水利"部分景泰四年十一月癸亥(原误为"癸酉") 条关于云南水利的一则记事(11),系根据《明英宗实录》卷235 景泰四年 十一月癸亥条的一则记载改写而成,而"史稿""河渠志"六中将"吴志" 的这则记事基本上照抄下来.因此,在这里凡"吴志"行文与《明英宗实录》 有不同处,"史稿"往往是与"吴志"一致,而不同于《明英宗实录》.如 "吴志"中的"源发邵甸"、"抵松花坝"、"一绕金马山麓入滇池"、"一 从黑窦村流至云泽桥"、"旧于下流筑堤堰,灌军民田不下数十万"等语句, 在《明英宗实录》中分别作"其源发自邵甸"、"至松花坝"、"一绕金马 山麓流入滇池"、"一从瓦窑村流至云泽桥"、"其间军民田亩不下数十万, 旧于水之下流筑堤堰蓄水以灌田",相互间稍有差异;其在"史稿"中分别 作"源发邵甸"、"抵松花坝"、"一绕金马山麓入滇池"、"一从黑窑村 流至云泽桥"、"旧于下流筑堰,溉军民田数十万顷",皆与"吴志"相同 或相近,与《明英宗实录》不同或相差较大. (3)"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成化二十年九月乙酉条关于下令修嘉兴 等六府海田堤岸的记事(12),系根据《明宪宗实录》卷256 成化二十年九 月乙酉条记事改写而成.《明宪宗实录》的叙述方式是先写地方官关于此事 的奏请,而后写皇帝批准其奏,"吴志"则是直接记述皇帝下令修堤,未提 地方官奏请之事."史稿""河渠志"六基本上照抄了"吴志"的这则记事, 只是稍有简化.其基本上照抄"吴志"而非直接根据《明宪宗实录》而写的 表现,主要有二点:在叙述方式上同"吴志"而不同于《明宪宗实录》,即 直接记述皇帝下令修堤,未提地方官奏请之事;"吴志"中的"特选京堂官" 一语,系改写《明宪宗实录》的"宜选在京堂上官"一语而来,两者用字有 所区别,在"史稿"的相应部分,用的也是"特选京堂"一语,而未用"宜 选在京堂上官". (4)"吴志""郡国水利"部分嘉靖十三年五月庚寅条关于保定巡抚周 金奏请保留蔺家口决口的记事(13),系根据《明世宗实录》卷163 嘉靖十 二年五月庚寅条的一则记事改写而成的."史稿""河渠志"六基本上照抄 了"吴志"这一记事的文字,只有些微简化.这便造成了"史稿"的这一记 事的一些用语同于或大体同于"吴志"而不同于《明世宗实录》的情况.如 "史稿"中的"塞之则东溢病河间"、"病保定"、"浚广新河,使水东北 平流,无壅涸患"等语句,在"吴志"中分别作"塞之则东溢病河间"、"病 保定"、"浚广新河,使水东北平流,无壅涸之患",两者完全相同或基本 相同;在《明世宗实录》中则分别作"塞之则东流暴涨,而河间之民不堪"、 "而保定三患不息""将新河浚阔,使东北平流,以免旁滥之患",与"史稿"的差距颇大. "史稿"在写作时将"吴志"的有关记事当作参考资料之一者,笔者共 发现有八处.以下按其在"吴志"中的先后次序,叙述于下: (1)"吴志""卫河"部分嘉靖六年十月壬申条所记詹事霍韬向皇帝介 绍山东佥事江良材关于"通河于卫"的主张的奏疏(14),系摘录于霍韬的 《议处黄河疏》原文(15),并作了简化和些微改写."史稿""河渠志" 四也有同样内容的一条记事,其详细程度大体同于"吴志"而稍简.细读其 原文可以发现,"史稿"的若干用语同于或大体同干"吴志"而与《议处黄 河疏》的原文差别加较大.如其"导河入卫"、"不独徐沛患息,而京师形 势百倍"、"陆运抵淇门"、"夏秋水迅,仍从徐沛达临清"、"益起直隶、 河南富强之势"等语,在"吴志"中分别作"导河入卫"、"不独徐沛患息, 而京师形势壮且百倍"、"陆运抵淇门"、"夏秋水迅,仍从徐沛达临清"、 "益起河南、北直隶富强之势",两者相同或大体相同;而它们在《议处黄 河疏》的原文中则分别作"引河水注于卫河"、"不惟徐沛水患可杀一半, 京师形势亦壮一倍也"、"陆运一百八十里,至于淇门"、"夏秋水迅,仍 由徐沛达干临清,至于天津"、"山东、河南、北直隶郡县且转瘦敝为富饶 矣",与"史稿"相差不少.这说明在这里"史稿"之撰写,肯定参考过"吴志".但"史稿"并非全部照抄"吴志",因为细读它们的原文还可发现, "史稿"的有些用语有同于《议处黄河疏》的原文,与"吴志"则有所不同. 如其"(今卫河)至临清、天津入海"一句,在《议处黄河疏》原文中也作 "(今卫河)至临清、天津入海",在"吴志"中则多了一个介词"于", 作"(今卫河)至临清、天津入于海".可见,在这里"吴志"只是"史稿" 撰写时的参考资料之一,《议处黄河疏》的原文也是"史稿"撰写时的一种 参考资料. (2)"吴志""海运"部分永乐十年十月(原误为九月,据《明太宗实 录》卷133 纠正)戊午条记载了嘉定县青浦宝山筑成的史事(16),这是根 据《明太宗实录》卷133 永乐十年十月戊午记事撰写的.在"史稿""河渠 志"五中也记了这一史事,其文字比前两者皆稍少.细读它们的原文,可以 发现"史稿"的用语有的同于《明太宗实录》而与"吴志"有所不同(如"史稿"的"或值风涛"、"高三十余丈"二语,在《明太宗实录》中也作"或 值风涛"、"高三十余丈",而在"吴志"中却作"时或值风涛"、"高三 十丈余"),又有的同于或大体上同于"吴志"而与《明太宗实录》差别较 大(如"史稿"的"海舟停泊"、"触坚胶浅辄败"二语,在"吴志"中作 "海舟往往藉停泊"、"触坚胶浅辄败",两者相同或大体相同,而在《明 太宗实录》中作"漕舟于此"、"触坚胶浅辄致倾覆",与"史稿"差别较 大).另外,在"史稿"中此事也被误记在永乐十年九月,与"吴志"同. 由上述情况来看,在这里,"史稿"之撰写,既以《明太宗实录》为依据, 同时也参考了"吴志". (3)"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洪武二十二年九月条,记载了疏浚四川 永宁河的史事(17),这是根据《明太祖实录》卷204 洪武二十三年九月记 事撰写的,"史稿""河渠志"六也有这一记事.细 读它们的原文,可以发 现,"史稿"的用语有基本上同于《明太祖实录》,而与"吴志"差别较大 (如"史稿"的"诏景川侯曹震往疏之"一句,在《明太祖实录》中作"诏 景川侯曹震往疏凿之",在"吴志"中作"诏令景川侯曹震往理",显然前 两者更相近),有的基本上同于"吴志",而与《明太祖实录》差别较大(如 "史稿"的"江门大滩八十二"一句,在"吴志"中作 "江门大滩八十二处", 在《明太祖实录》中作"其江门大滩等八十二处",显然前两者基本一致, 与后者区别甚大).这些情况说明,在这里, "史稿"在撰写时,除参考《明 太祖实录》外,还参考了"吴志". (4)"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洪武二十四年四月辛巳条记事,记载了 "修浙江宁海、奉化二县海堤,共四千三百四十丈,作者八万一千六百余人" 这样一件史事(18).这是根据《明太祖实录》卷208 洪武二十四年四月辛 已条记事撰写的,但内容有所改变,即将《明太祖实录》中原本宁海、奉化 两县分别叙述其工程数字的内容,改为将两县的工程数字合在一起,笼统叙 述.这只要读一遍《明太祖实录》的原文即可明白: 修筑浙江宁海、奉化二县海堤成.宁海筑堤三千九百余丈,用工凡 七万六千,奉化筑堤四百四十丈,用工凡五千六百. 查"史稿""河渠志"六,也有关于这一史事的记载: (洪武二十四年),修宁海、奉化海堤四千三百余丈. 将"史稿"的这段文字与上述《明太祖实录》和"吴志"的文字相对比,可 知所述内容虽一致,但用语不同,因而不能说"史稿"抄袭了《明太祖实录》 和"吴志"的文字.但"史稿"将两县的工程数字合在一起、笼统加以叙述 的处理办法,与"吴志"完全一样,这表明"史稿"在写作过程中,当为参 考了"吴志". (5)"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洪武二十九年九月丙辰条,所记为复修 兴安灵渠一件史事(19),其撰写依据为《明太祖实录》卷247 洪武二十九 年九月丙辰记事.查"史稿""河渠志"六也有这一史事.而"史稿"的用 语,或接近于《明太祖实录》而与"吴志"差别较大(如其"图渠状以闻" 一句,《明太祖实录》与之相近,作"图其状以闻",而"吴志"中仅作"图 状以闻",差别较大),或与"吴志"相同在而与《明太祖实录》有别(如其"饷道果通"一句,在"吴志"中也写作这四个字,而在《明太祖实录》 中却写作"于是可通漕运矣",差别甚大).由此看来,"史稿"的这一记 事在撰写中又是把"吴志"当作了参考资料之一. (6)"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永乐元年八月戊申条记载有户部尚书夏 原吉兴修浙西水利的史事(19),其撰写的依据为《明太宗实录》卷22 永乐 元年八月戊申条的一则记事和王鏊的《夏忠靖公传》 (20).在"史稿" "河 渠志"六中,也记载着这一史事.若将"史稿"与"吴志"、《明太宗实录》 三者的这些有关记载互相对比,即可发现, "史稿"的有些用语同于 "吴志", 而与《明太宗实录》差别较大(如其"旋疏旋塞"、"庶几复《禹贡》'三 江入海'之旧"、"水道既通,乃相地势"等语,在"吴志"中与之相同, 也作"旋疏旋塞"、"庶几复《禹贡》'三江入海'之旧"及"水道既通, 乃相地势";而在《明太宗实录》中作"沙泥淤积,屡浚屡塞,不能经久"、 "此即《禹贡》'三江入海,之迹"及"俟既开通,相度地势",相互间差 别相当明显),又有另外一些用语,大体上或完全与《明太宗实录》相同, 而与"吴志"有较大区别(如其"涨溢害稼"、"各置石闸,以时启闭"等语,在《明太宗实录》中作"江流涨溢,伤害苗稼"、"各置石闸,以时启 闭",两者基本相同或完全相同;而在"吴志"中分别作"汇流涨溢,伤农 稼为甚"及"置石闸,以时启闭",与"史稿"有明显的区别).这些事实 说明,在这里"吴志"的有关文字虽不能说被"史稿"全部或基本上抄袭去 了,却可说是被"史稿"当作了写作时的一种参考资料. (7)"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正统五年六月辛未条记有改筑溧水县广 通镇坝的史事(21),《明英宗实录》卷68 正统五年六月辛未条的一则记事 为其依据的重要资料.在"史稿""河渠志"六之中这件史事也有记载.审读"史稿"等三书的原文,可知"史稿"中"县地稍洼,而(固城)湖纳宁 国、广德诸水,遇潦即溢"一段话,在《明英宗实录》中与之相对应的文字 为"后水溢为灾"一句,两者相差甚远;而在"吴志"中却有与之基本相同 的一段话:"第县地稍洼,而固城湖纳宁国、广德诸水,遇潦即注县境." 另外,"史稿"中的"改筑坝于叶家桥"一句,在《明英宗实录》中有与之 完全相同的一句话,而在"吴志"中与之相对应的文字却是相差颇大的"复 于叶家桥改筑焉".这些都说明,在这里"吴志"又一次被"史稿"当作了 撰写时的参考资料之一. (8)"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成化十二年三月丁巳条,记载了陕西巡 按许进建议在河西十五卫设置水利专官而遭到否决的史事(22),这是根据 《明宪宗实录》 卷151 成化十二年三月丁巳条的一则记事撰写出来的. 在 "史 稿" "河渠志"六中也能见到这一记事.而"史稿"的这一记事同样是把"吴志"当作了撰写时的参考资料之一,其根据是从它的用语中既可看出"吴志" 的影响,也可看出《明宪宗实录》的影响.如"史稿"中的"所资水利,多 夺于势豪"一语,从全句的句式来说,是从"吴志"袭用而来的("吴志" 与之相应的语句为"所籍水利,多规夺于势豪"),而句中的"资"字则又 是参考了《明宪宗实录》的用语,才能写出的(《明宪宗实录》与之相应的 语句为: "所种田苗,全资灌溉,近年水利,多为势豪所夺,所司不能禁"). 如所周知,《明史》是对"史稿"稍加修改而形成的,这使《明史》不 会直接抄袭或参考"吴志"的文字,但是,《明史》在撰写时如果没将"史稿"抄袭或参考"吴志"的文字之处删改掉,那么,它就等于是间接抄袭或 参考了"吴志"的文字.经过校对《明史·河渠志》和"史稿"的有关部分, 笔者发现,上述"史稿"基本上抄袭 "吴志"文字的七例之中,只有三处 (基 本抄袭"吴志""通惠河"部分小序的一处、基本抄袭"吴志""桑干河" 部分嘉靖三十三年五月戊午记事的一处,以及基本抄袭"吴志""诸湖"部 分小序的一处)被《明史·河渠志》删掉了,或被删改得面目全非,其余四 处被《明史·河渠志》一字不变地保留下来;上述"史槁"把"吴志"文字 当作参考资料之一的八例之中,有三处被《明史·河渠志》只变动一个字, 从而不影响基本状况地保留下来,其余五处则被《明史·河渠志》原封不动 地保留下来.这样,《明史》之中间接地基本上抄袭"吴志"文字的至少有 四处之多,它们是:(1)"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水乐九年五月甲戌记事 (23),(2)"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景泰四年十一月癸亥(原误为"癸酉")条关于云南水利的一则记事(24),(3)"吴志""郡国水利"部分 成化二十年九月乙酉条关于下令修嘉兴等六府海田堤岸的记事(25),(4) "吴志""郡国水利"部分嘉靖十三年五月庚寅条关于保定巡抚周金奏请保 留蔺家圈决口的记事(26);《明史》之中间接地参考了"吴志"文字的至 少有八处之多,它们是:(1)"吴志""卫河"部分嘉靖六年十月壬申条所 记詹事霍韬向皇帝介绍山东佥事江良材关于 "通河于卫" 的主张的奏疏 (27) , (2)"吴志""海运"部分永乐十年十月(原误为九月)戊午条关于嘉定县 青浦宝山筑成的记事(28),(3)"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洪武二十三年 九月关于疏浚四川永宁河的记事(29),(4)"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洪 武二十四年四月辛巳条关于修筑浙江宁海、奉化二县海堤的记事(30), (5) "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洪武二十九年九月丙辰条关于复修兴安灵渠的记 事(31),(6)"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永乐元年八月戊申条关于户部尚 书夏原吉兴修浙西水利的记事(32),(7)"吴志""郡国水利"部分正统 五年六月辛未条关于改筑溧水县广通镇坝的记事(33),(8)"吴志""郡 国水利"部分成化十二年三月丁巳条关于河西十五卫是否设置水利专官的记 事(34).《明史》中上述间接地基本抄袭或参考"吴志"文字之处,读者 可以很容易地翻检《明史》和"史稿"的有关部分加以验证,为了节省笔墨, 恕笔者不再赘引原文以作证明. 以上所述的陈于陛主持的官修纪传体本朝史活动成果对清朝明史馆的影 响,尚不是其全部,但仅仅这些事实,就已经使我们可以初步看到这次修史 活动的重大意义.现在对这次修史活动的研究,尚不深入,这不能不说是明 史研究中甚应克服的一个缺陷. 注释①《四库全书总目》卷50,《明书》. ②《明神宗实录》卷275;《万历起居注》第四本,北京大学出版社影 印本;《泉州府志》卷44,泉州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1984 年据泉山书社民 国十六年乾隆版补刻本影印本. ③金门诏:《金太史全集·明史经籍志总序》. ④吴道南:《吴文恪公文集》卷4. ⑤王鸿绪:《明史稿》,"河渠志"四. ⑥吴道南:《吴文恪公文集》卷5. ⑦王鸿绪:《明史稿》,"河渠志"四. ⑧吴道南:《吴文恪公文集》卷10. ⑨王鸿绪:《明史稿》,"河渠志"六. ⑩吴道南:《吴文恪公文集》卷6. (11)吴道南:《吴文恪公文集》卷10. (12)吴道南:《吴文恪公文集》卷10. (13)吴道南:《吴文恪公文集》卷10. (14)吴道南:《吴文恪公文集》卷5. (15)《明经世文编》卷186. (16)吴道南:《吴文恪公文集》卷10. (17)同上. (18)同上. (19)同上. (20)朱国桢订、董其昌阅:《王文恪公集》卷23. (21)吴道南:《吴文恪公文集》卷10. (22)同上. (23)《明史》,"河渠志"六. (24)同上. (25)同上. (26)同上. (27)《明史》,"河渠志"五. (28)《明史》,"河渠志"四. (29)《明史》,"河渠志"六. (30)同上. (31)同上. (32)同上. (33)同上. (34)同上. 李小林,女,1956 年7月生,江苏省宿迁县人.1978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分配至南开大 学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室工作.1989 年获硕士学位.1990 年至 1991 年赴日本东京立教大学学术访 问一年.现为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室副主任、副教授、在职博士生.先后发表《〈四库全 书总目〉未被发现之一误》、《〈明通鉴〉之一误》、《明代明史学》、《清代明史学》、《陈于陛 倡修"国史"的几个问题》、《陈懿典及其所撰三种明人传记》等论文,合著有《中国封建王朝兴亡 史》(明史卷)、《清代文化》、《清史》(上)等著作,主编有《明史研究备览》等工具书,参加 了《明清史资料》的编写.近期除参加《明史大辞典》的编写工作外,主要研究明朝万历年间官修正 史的存世成果及其在史学史上的影响. 明代宫廷绘画 单国强 一、明代宫廷绘画发展概况 明代宫廷绘画主要活跃在明代前中期,大致经历了初创、繁盛、衰落三 个阶段. 1.初创阶段(洪武、永乐时期) 明太祖朱元璋建国之初,百废待举,凡事以朴实节俭为准,禁奢侈华靡. 京城金陵的三殿、六宫建成,亦不施图画,而令博士熊鼎类编古人行事可为 鉴戒者,书于新殿厢壁,命侍臣书《大学衍义》于厅堂走廊,并曰:"前代 宫室,多施绘画;予书此备朝夕观览,岂不逾于丹青乎?"①然而,出于政 治教育、树碑立传、宫殿装饰等需要,他也征召天下善画之士,入内廷供奉, 绘制历代孝行图、开国创业事迹、御容、功臣像等.有的长期供事于内府, 如沈希远、赵原、王仲玉、盛著、周位、陈遇、陈远等人;有的临时召入, 事毕遣回,如相礼、孙文宗;也有少数画家因画御容称旨,被授官职,供奉 于翰林,如沈希远被授以中书舍人,陈远授予文渊阁待诏. 洪武时供奉内廷画家地位较低,赏赐不算优厚,惩罚却相当严厉.由于 明太祖好用峻法,猜疑心太重,画家因不称旨而被斥、处死之事屡有发生. 赵原因画历代功臣像应对失旨,被赐死;盛著初入宫时很受重视,太祖曾赞 赏他的圈补古画技艺高超,特作《盛叔彰全画记》勉励,但后来他在画天界 寺影壁时,因绘了水母乘龙背,不称旨而弃市被斩;周位画艺精湛,宫掖山 水画壁多出其手,侍奉皇帝又十分谨慎,"太祖一日命画天下江山图于便殿 壁,元素顿首曰:臣粗能绘事,天下江山,非臣所谙,陛下东征西伐,熟知 险易,请陛下规模大势,臣从中润色之.太祖即援毫左右挥洒毕,顾元素成 之,元素从殿下顿首贺曰:陛下江山已定,臣无所措手矣.太祖笑而颔之." ②其应对机敏如是,然后来为同业所忌,也卒死于谗.在此严酷的专制统治 下,画家惶惶不可终日,作画多承上意,画风亦很为拘谨,无甚创新意. 明成祖朱棣也少谙文墨,然他已开始重视书画艺术的功用.迁都北平后, 所营建的宫殿、寺观,需要大量负责装饰布置殿门官壁、室内画屏、窗根楣 枋的艺匠,因此曾遍征天下知名画士至北京服务,其中包括画匠、裱工、木工、漆工等技艺之士.为书写诏敕、史册、文翰,也需要大批善书之士,如 明黄佐《翰林记》卷十九云:永乐 2 年始诏吏部简士之能书者,储翰林给廪 禄,使进其能,用诸内阁,办文书.一时翰林善书者,有解缙之真行草,胡 广之行草,滕用亨之篆、八分,沈度、王汝玉、梁潜之真,杨文定之行,皆 知名当世.而三杨用事,各举所知,以相角胜." 明成祖曾试图仿效宋代翰林书画院体制,建立明代的翰林书画院,据黄 淮《黄介庵集》"阁门使郭公墓志铭"记载:"太宗皇帝入正大统,海寓宁 谧,朝廷穆清,机务之暇,游心词翰.既选能文能书之士,集文渊阁,发秘 藏书贴,俾精其业,期在追踪古人.又欲仿近代设画院于内廷,命臣淮选端 厚而善画者充其任."后因几次亲驾北征而未能实施.然他对能书善画的入 选者也作了安排,外朝华盖、谨身、文华、武英、文渊几处殿阁中,各有因 艺事称旨而挂职者,翰林院、工部营缮所和文思院也有隶属者,官衔则有各 殿阁待诏、翰林待诏,营缮所丞、文思院使等,如文渊阁待诏陈运、翰林待 诏腾用亨、翰林编修朱芾、工部营缮所丞郭纯等人.有的不授官而仅称供事 内府、内廷供奉.其时的组织机构和职称升迁还不很完善,仍属初创阶段. 2.繁盛阶段(宣德至弘治时期) 明宣宗宣德年间,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人才辈出,画坛也 十分活跃.宣宗朱瞻基雅好诗文书画,尤擅绘事,经常将御作书画赏赐臣下. "宣德初,上尝亲御翰墨,作春山、竹石、牧牛三图,题诗其上,以赐大学 士杨荣,并赐端砚、御用笔墨,及白瓷酒器、茶钟、瓦罐、香炉之类.翰林 恃读陈粲尝获赐御笔竹菊图."③"帝天藻飞翔,雅尚词翰,尤精干绘事, 凡山水人物花竹翎毛,无不臻妙."④皇帝的爱好与倡导,使明代院画日趋 昌盛.宣宗以恢复两宋画院盛况为目标,除永乐时入的供奉的画家边文进、 谢环、郭纯等人继续留任外,还从江浙一带广泛征召民间高手如周文靖、李在、马轼、倪端、商喜、孙隆、石锐等人,一时名家云集.供奉内廷画家除 少数安排原机构外,大多隶属于仁智殿和武英殿.所授职衔也有所提高,尤 其授以锦衣卫武官名衔,领薪俸而不司军职,有都指挥、指挥、千户、百户、 镇抚等级别,官位都较高. 嗣后的成化朝朱见深、弘治朝朱祐樘,均擅长绘画,"宪庙、孝庙御笔, 皆神像,上识以年月及宝"⑤.当时画院内名家也很多,主要有林良、吕纪、 吕文英、殷善、郭诩、王谔等人.隶属和授职治袭宣宗,院画创作题材丰富, 风格多样,并形成明"院体"的时代特色,宫廷绘画遂达到鼎盛时期. 3.衰落阶段(正德以后) 明武宗正德以后,随着朝廷的日趋腐败,以及画坛上"吴派"文人画的 崛起,宫廷绘画日见衰败,至明中期后即销声匿迹.画院机构虽存,但各家 寥落,大多属于滥以充数者.由于明代画院主要靠荐举选召人才,无严格考 试制度,前期荐举循规蹈矩,若徇情滥举便加惩罚,如宣德元年边景昭受贿 荐举了陆悦、刘生两人,经检发,"悦尝为御史,以受贿发戍边.圭极刑刘 诚之子,专事结交时贵.文进受二人金,故荐之."结果,边景昭被罢为民, 陆、刘二人交刑部治罪,上还"命吏部揭榜,示中外,以威荐举之徇私者." ⑥然自正德以后,徇私荐举入院者不计其数,如正德时张健上疏所曰:"画 史滥授官职者多至数百人,宁可不罢."⑦由于宫廷画家升迁无定制,多凭 君王及主管宦官的好恶授官,自宪宗朝始,出现了命中官传旨而得官的"传 奉官","一传旨,姓名至百十人,谓之传奉官,文武僧道滥恩者以千数." ⑧以后数罢数复,正德后即不可收拾.太监刘瑾专权时,文华殿书办张骏, 骤擢至礼部尚书,连装潢匠役,亦授官秩;"世宗时,匠役徐果,以营造擢 官工部尚书,其属冒太仆少卿、苑马卿以下职衔者,以百数.又工匠赵奎等 五十四人,亦以中官请愿授职."⑨滥以充数和滥授官职,使许多有真才实 学的人耻与为伍,画院杰才日稀.所知稍有名气者惟正德朝朱端、万历朝吴 彬、崇祯朝文震亨,但他们的取材和画风都已游离于"院体",个人面貌也 殊少新意,在画坛几乎不起影响. 二、明代宫廷书画的机构和职衔 明代虽未正式建立类似宋代翰林书画院的机构,但确有不少画家入内廷 供奉,并安置在有关机构;虽在考核、升迁、授职等方面无衡定制度,但也 有专门的挂职机构.因此,应该承认明代有画院组织.据史籍记载,明初已 有"画院"称谓出现,永乐至弘治年间的丘濬(1418—1495 年)在一首题林 良《画鹰图》的诗中即曰:"仁智殿前开画院,岁费鹅溪干匹绢."⑩同时 期的徐有贞(1407—1472 年)在"题肖节之所藏张子俊山图"诗中亦说: "先皇(明成祖朱棣)在御求名画,画院人人起声价."尔后的画史更屡次提及 画院,如朱谋至《画史会要》记:"周元素,太仓人,高庙取入画院."钱 肃乐《太仓州志》记:"范暹,字启东,画翎毛花竹.永乐中入画院."诚然,明代的画院在机构、制度、授职等方面均不同于宋代,也不及宋代正规 和完备,故画院也不如宋代兴盛.对此,前人亦已明察,明于慎行在《谷城 山馆文集》中即曰:"宋徽宗立书画学,书学即今文华殿直殿中书,画学即 今武英殿待诏诸臣.然彼时以此立学, 有考校, 今只以中官颂之, 不关艺院. " 1.明代宫廷书画的活动机构 明代供奉内廷的书画家,在多活动在文华、武英、仁智三殿,此三殿可 视为与宋代翰林书画院同等性质的机构. (1)文华殿 文华殿为皇帝与皇太子讲读之所.内阁阁臣为皇帝讲解经史,或陪皇太 子读书、召见大臣,皆御文华殿.由翰林院典藏的内府图书,亦存于文华殿 内阁史馆.另外,它亦是皇帝祀典之前,在宫内斋戒期的寝室. 文华殿设中书房,有掌房官一员,散官十余员,"系司礼监监工年老资 深者挨转,专管文华殿中书所写书籍、对联、肩柄等件,承旨发写,完日奏 进御前."(11)可见其管理机构为司礼监.文华殿中书为能书之中书舍人, 值于文华殿,备皇帝宣写门联、年帖之类,东房中书舍人,另职掌奉旨书写 书籍.他们又称"文华门耳房书办",其地位稍次于两房阁臣中书(即文渊 阁和内阁中书舍人).书办是官名,掌文书善事,从事翰墨,为皇帝近臣. 书办的选用和晋升,有一定制度,《明会典》卷五"吏部四"记载:"凡文 华殿书办,例以善书监生儒士选补,食粮三年,司礼监题送吏部授职.凡武 英、仁智殿书办,旧例于御用监食粮办事,十年给冠带,又五年授鸿胪寺序 班(从九品,掌宾客吉凶仪礼),仍旧办事."但以艺事供奉的书办,如文 华、武英殿中书,通常可先期乞恩免考核.到明代后期,入直文华、武英殿 的中书舍人,多因祖先官职恩荫,无甚技艺,有的甚至以钱财买爵,考核徒 有虚名,水准日益下降,此职也为人所轻. 文华殿以善书者供职为主,但也有少数画家供奉此殿,如纪镇为直文华 殿锦衣都指挥,刘节为直文华殿锦衣指挥. (2)武英殿 武英殿是君臣讨论政事之所,也是朝廷储存书画之处,还负责制作提供 御用礼仪物品,"一应本监刊刻书箓,并屏障攘角,以及鞭扇、陈设、绘画 之事,悉以委之."(12)其管理机构为御用监.依此职能,供奉此殿者多 为画士,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一一记述:"文化殿有直殿中书,择能书 者居之;武英殿有待诏,择能画者居之,如宋之书画学是也."可知明代的 文华殿和武英殿职能,相当于宋代的翰林书画院. 武英殿画士的职责,刘若愚《酌中志》"内府衙门职掌"中有具体记载: "御用监武英殿画士所画锦盆堆,则名花杂果;或贷郎担,则百物毕陈;或 将三月韶光、富春山、子陵居等词曲,选整套者,分编题目,画成围屏,按 节令安设."可知画家创作多属装饰御用器物和殿壁的图画,包括花鸟、人物、山水等题材. 明代画士的来源,一为推荐,二为世袭或荫举;三为师徒相传.一般都 因一时之需而由民间征召,先由朝廷近臣或地方官吏推荐,入宫后通过考核 再予以录用.画士、艺匠被分配在各殿服务,经常轮番而不固定一处.通常 称为"直某某殿待诏",授官者则另有职衔,如锦衣卫指挥、千户、百户、 镇抚,或营缮所丞、文思院副使等. 武英殿也安排少数的中书舍人,即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职掌奉指录写 册皇、图书、册页等,与文华殿中书合称"两殿中书舍人". (3)仁智殿 仁智殿在武英殿北,为明代皇后受朝贺及列帝列后棺梓未葬前停置之 所,也是画家、艺匠事创作活动的场所,如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九"仁 智等殿官"所记:"凡杂流以技艺进者,俱隶仁智殿,自在文华殿、武英殿 之外."故此殿也类似宋代翰林书画院机构. 仁智殿亦属"御用监"管辖,刘若愚《酌中志》记:"仁智殿有掌殿监 工一员,掌管武英殿中书承旨所写书籍、画扇奏进御前,亦犹中书之于文华 殿中书也."永乐至成化年间,宫廷画家多直于仁智殿,如永乐时的上官伯 达、边景昭,宣德时的谢环、石锐、周文靖,正统、景泰间的王臣、安政文, 成化朝的黄济、詹林宁、许伯明等. 2.明代宫廷书画的管理机构 明代宫廷书画的主要活动机构文华殿、武英殿、仁智殿,分别隶属于司 礼监和御用监管理,"若文武两殿本自有别,文华为司礼监提调,与提督本 殿大珰(宦官)相见,但用师生礼.武英殿中书官,先朝本不曾设,其在今 日,则属御用监管辖."(13)司礼监和御用监,均为内官署宦官十二监之 一,也就是说,明代宫廷书画家是在太监管理之下为皇帝服务的. (1)司礼监 该监为十二监之首,职权较大,负责监督、管理皇城的仪礼、刑法、关 防门禁,并掌理内外奏章、照阁票批朱等,还控制东厂、锦衣卫,为宦官的 总管所,相当于外廷的内阁,人称为"内相".它也是宫廷里管理内府书画 的主要机构,吕宓《明宫史》"司礼监"记:"司礼监提督一员,秩在监官 之上,于本衙门居住,职掌古今书籍、册叶、手卷、笔、砚、墨、绫纱、绢布、纸札,各有库储之.选监工之老成勤勉者,掌其锁钥."监工中年老资 深者,亦任文华殿掌房官. (2)御用监 该监是负责帝王御用器物的部门,《明史》"职官志"记载:"御用监 掌印太监一员,里外监把总二员,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凡御前所 用围屏、床榻诸木器,及紫檀、象牙、乌木、螺甸诸玩器,皆造办之."直 武英、仁智殿的宫廷画家,均隶属御用监管辖. 3.明代宫廷画家所授锦衣卫武职 明代宫廷画家和艺匠,在宫内三殿从事创作活动,月给俸粮,各司其事. 但要授以官职,则另有安排,宣德以后主要安排在锦衣卫任武职,然仅领俸 禄,不师其职. 锦衣卫是皇室的禁卫军,据《明史》"职官志五"记载,"锦衣卫掌侍 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威都督领之,恩荫寄禄无常员.凡朝会、巡幸, 则具卤簿仪仗,率大汉将军等侍从扈行.宿卫则分番入直."所属有南北镇 抚司十四和各地所设卫所,卫所军官分世官和流官两种,世官指世袭出身的 军官,官职分九等,即卫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 事(正四品)、正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卫镇抚(从五品)、 实授百户(正六品)、试百户(从六品)、所镇抚(从六品).宫廷画家的 职衔基本上都属于世官之类,由皇帝和内阁大学士亲自决定,若祖孙、父子、 兄弟能书善画,也可以世袭,清胡敬《国朝院画录》即指出:"明多假以锦 衣卫衔,以绘技画工概授武职,经准袭替,其失也滥." 锦衣卫由于"恩荫寄禄无常员",故皇帝可以随时授宫廷画家以锦衣卫 武职,画院鼎盛时期,许多著名画家均任此职,如宣宗朝授商喜指挥,谢环 千户,周鼎、郑时敏镇扰;宪宗、孝宗朝,授吕纪、林良、林郊、张玘指挥, 王谔千户,吴伟百户,马时旸镇抚.这种授官制度虽提高了宫廷画家的地位, 但由于名实不符,也引起了朝臣的不满,曾多次上疏直谏,如弘治朝兵部尚 书马文升言:"祖宗设武阶以待军功,非有临战斩获者不得轻授.今传奉指 挥张玘辈,特画工耳,岁有俸,月有廪,亦既可偿其劳,或优宠之,赏以金 帛,荣以冠带足矣.今竟概铨武秩,悉注锦衣,准其袭替,则介胄之士,冲 冒矢石,着绩边陲者,陛下更何以待之?幸门一开,恐不足为天下劝." (14) 正德以后因滥加封赏,厂、卫名声又狼藉,宫廷画家更被人们鄙夷,有识之 士耻与为伍,如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九记载:"正德初,逆谨用事,时 有工部主事徐子照者,亦起家进士,挟册与杂流并试,得升光禄少卿,供事 于文华殿之中书房,士林贱之,不齿之缙绅焉." 4.宫廷画家其它任职机构 明代宫廷画家除授以锦衣卫武职外,也有分属工部管辖的营缮所、文思 院等行政机构,以供职领薪. 工部为六部之一,掌理天下百工山泽之政令,下设五小厂,其中营缮所 为木工,文思院为丝工,官职有营缮所丞 (正九品)、文思院大使 (正九品)、 文思院副使(从九品).由于品级较低,一般都由艺匠担任,多数画家初人 宫廷也授以此职,受皇帝宠渥后再改授官阶较高的锦衣卫武职.如郭纯永乐 初诏至宫中,任工部营缮所丞,仁宗时升翰林院阁门使(正六品),宣德间 改锦衣卫镇抚(从五品);林良于弘治时技授工部营缮所丞,后转升锦衣卫 指挥. 三、明代宫廷绘画的艺术特色 历代宫廷绘画作为"御用美术",都带有明显的政教功能,并适应帝王 的好尚.明代宫廷绘画也不例外.在明朝特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背 景制约下,"院画"的题材内容和"院体"的风格样式,也呈现出不同于前 朝的时代特色.概括而言,题材比较广泛;画法主宗两宋院体,呈融合或多 元风貌;审美意趣则在皇家气息中掺入世俗格调,具较多故事性、趣味性和 装饰性.具体说来,人物画强调宣教功能,富故事情节,画风多样而少新创; 山水画兼取南宋马、夏和北宋李、郭,呈南.北宋融合趋向;花鸟画承绪黄 筌、徐崇嗣、崔白及宋元水墨花鸟画等不同流派,在工笔重彩、设色没骨、 水墨写意等画法上都有所创新变格. 1.人物画 明代宫廷人物画为政治服务,主要借助古代历史故事,宣扬武功文德, 藉古人之业绩来讴歌当朝,或以示鉴戒,最流行的题材为前代知人善任的明 君、高风亮节的贤达、勇武忠贞的将臣.另外,为皇帝服务的帝王肖像画和 宫中行乐图也颇为盛行;随着宫殿庙宇的大量兴建,道释神仙画也相当普遍. 其它则是沿袭传统的题材,如传说故事、文人逸事、风俗世情画等. 历史故事画中,颂扬前朝知人善任的明君,旨在表彰当朝选贤任良的德 政,代表作有刘俊的《雪夜访普图》轴(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描绘宋太祖 赵匡胤雪夜拜访赵普、共商一统大业的历史故实;倪端的《聘庞图》轴(北 京故宫博物院藏),刻划三国时期荆州刺史刘表礼贤下士、亲躬聘请隐士庞 德公出山的故事.褒扬高风亮节的贤达,主要是指历代才华出众、品德高尚 的仁人志士或隐逸名流,藉此来表露当今皇上对贤才的渴求,代表作有王仲 玉的《陶渊明像》轴、朱瞻基的《武侯高卧图》卷(均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等.表彰勇武忠贞的将臣,则寓有勉励臣民仿效古人竭尽臣节、建功立业之 意,代表作有商喜《关羽擒将图》轴(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南薰殿历代贤 臣像等. 帝后肖像画主要用于留影、纪念和奉祀,为显示出帝王超群不凡的相貌, 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威慑天下的气势,大部分帝后像都带有一定的美化或神化 成分,如诸多明代帝后朝服像,均正面端坐,衣冠整肃,笔法工细,敷色华 丽,画幅巨大.有些帝王的外貌特征具较强写实性,如诸多明宣宗像均体态 壮实,面相半润,虬髯短须,气宇英武.至于开国皇帝朱元璋出现相貌截然 不同的两种肖像,即"端庄"之像和怪异"猪相",则属于一种特例,后者 被称为"疑相",或是为神化自己,以图谋天下,或有意丑化自己,以混淆 视听,它与朱元璋为获取政权的政治需要和生性多疑的性格特点有紧密关 系,随着其时、其人的逝去,这类疑像再也不曾在画史上出现. 帝王行乐图既反映皇室宫廷生活,又兼具帝王肖像画性质.由于展现一 定的生活情景,旨在抒写生活情趣,因此,手法比较写实,具一定情节性, 帝王形象也较为活跃生动.其折射现实的历史价值较高.存世的主要是宣宗 时期作品,按题材可分为行乐、出猎两类.行乐图代表作有商喜的《宣宗行 乐图》轴、明人《宣宗行乐图》卷(均北京故宫博物院藏)等.出猎图代表 作有周全的《射雉图》轴(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明人《宣宗射猎图》轴(北 京故宫博物院藏)等. 现实题材的人物画中,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不多,然描写臣僚聚会的雅 集图却盛行一时,其艺术表现也改变了以往着重渲染雅集气氛和文人情趣、 不甚注意人物形貌刻划的格式,而带有浓郁的肖像画性质,不仅真实地描绘 了与会者的不同外貌特征,还细微地描画出官服纹饰,并按官阶加以组合和 定位,鲜明地表达了各人的身份、地位和气质,使雅集图成为形象的史实记 载.创此样式的为谢环《杏园雅集图》卷(镇江市博物馆藏),作品具体再 现了正统二年(1437)春三月朔,内阁大臣杨士奇、杨荣、杨溥等人在杨荣 府邸杏园聚会情景,具重要历史价值.继此样式者尚有吕纪、吕文英的《竹 园寿集图》卷、明人《五同会图像》卷(均北京故宫博物院藏)等. 明代宫廷人物画的艺术形式,偏重于以写实的手法,精确地表现物象的 外在体貌,追求情节的趣味性和画面的装饰性,而在披露人物的内心世界、 针砭现实的思想深度、倾注画家的真实感情等方面,却显得比较表面、肤浅, 缺乏像宋画那样激动人心或发人深思的力作.其画法风格主要承继两宋"院体",也受前代诸名家影响.有取自唐代吴道子传统的,如商喜《关羽擒将 图》中的铁线描和菜描;有宗北宋李公麟白描法的,如王仲玉《陶渊明像》 中的兰叶描;有仿元代颜辉风貌的,如黄济的《励剑图》.南宋"院体"最 盛行,宗李唐、刘松年比较工整谨严.繁复缤纷的有刘俊《雪夜访普图》、 商喜《宣宗行乐图》、史文《松荫抚琴图》;而马远、夏圭比较劲健奔放、 疏简清淡一路的,则见之于朱见深《岁朝佳兆图》、朱端《弘农渡虎图》等. 2.山水画 明代宫廷山水画,随着画院制度的变迁,呈现较显明的阶段性,分为初 创和鼎盛两时期. 明初,应征入宫的画家多由元入明,元代盛行的文人画对他们影响很大, 并带入明初画院,如赵原、盛著、郭纯、朱芾、卓迪等人,多宗法元四家、 盛懋,并上追五代董、王.赵原存世作有《临董源夏山读书图》轴、《合溪 草堂图》轴(上海博物馆藏),均宗董源;盛著的《秋江独钓图》页(台北 故宫博物院藏)极似其叔盛懋画风;郭纯的《赤壁图》轴(首都博物馆藏) 在盛懋画法中兼具北宋李、郭树石;卓迪的《修禊图》卷亦主宋元人. 北宋李、郭山水派系在元代占一席之地,故明初宫内也有追随者,如茹 洪、郭纯.而元代销声匿迹的南宋马、夏山水,在明初亦遭排斥,明成祖即 "辄斥之曰:是残山剩水,宋僻安之物也,何取焉."(15) 宣德至弘治画院鼎盛时期,一大批江浙地区擅长南宋马、夏画法的画家 进入画院,如戴进、倪端、王谔等,他们技艺精湛,遂使南宋"院体"画风 很快得以传播和流行,其中代表画家为王谔,明孝宗曾赞曰:"王谔,今之 马远也."(16)存世的《江阁远眺图》轴(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对角线 的构图、虚实相生的境界、精严的结构造型、劲健的用笔、洗练的大斧皴、 浓淡有致的墨色,均深得马远遗韵.同时北宋李、郭流派也获得进一步拓展, 如朱端是正德年间画家,风格很接近北宋郭熙,所作《烟江远眺图》轴(北 京故宫博物院藏),全景山水兼具三远(高远、深远、平远),呈李、郭派 气势.蟹爪树枝、赠嵯山石、劲利笔锋、精细勾染,更带郭熙体貌.他堪称 宫廷山水画家中主宗李、郭的代表.进而形成融南、北宋于一体的画风,代 表画家为李在,其"细润者宗郭熙,豪放者宗夏圭、马远"(17),《阔渚 晴峰图》轴(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即极似郭熙,以至被挖去原款添上"郭熙" 名款而冒充宋画;《圯上授书图》页(台北故宫博物院藏)作特写取景,运 大斧劈皴,施折芦描,又近似马远;《山水》轴(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则融 南、北宋于一炉,高远的景致、突兀的山势、蟹爪的树枝,具郭熙体貌,粗 壮的用笔、劲健的皴法,又取自马远.这种融合趋势,在诸多宫廷画家山水 中均可窥见,然两者的结合尚未显成熟,故新意不足. 3.花鸟画 明代宫廷花鸟画的艺术成就最引人注目,不仅形成多种风格样式,还对 后世产生较大影响,代表画家有边景昭、孙隆、林良、吕纪. (1)边景昭的工笔重彩花鸟 边景昭是永乐、宣德时画家,任武英殿待诏,工花鸟,主要继承宋代 "院体"传统,宗黄鉴的工笔写生法,并有一定新创.其花鸟,精微而不失于工 板,优美而不流于柔媚,在工谨妍丽之中传达出雍容浑朴的气质,被誉为 "当 代边鸾". 存世代表作有《三友百禽图》轴(台北故宫博物院藏),以松、竹、梅 为背景,布置各类禽鸟百只,隐喻百官朝拜天子,呈现顺承天意之象,属吉 祥瑞应装饰画.画面百禽刻划细致入微,品类一一可辨,情态又生动活泼; 松竹梅则较洗练,用笔亦劲健,并以水墨为主,使全幅在艳丽之中兼具清雅 之韵. (2)孙隆的设色没骨花鸟 孙隆在宣德年间入宫供奉,后任新安知府."画翎毛草虫,全以彩色渲 染,得徐崇嗣、赵昌没骨图法,饶有生趣."(18)他的设色没骨法,既渊 源干徐崇嗣、赵昌,又吸收了南宋梁楷、法常的水墨写意法和元代王渊、张 中的设色写意法,遂形成了墨色相兼、没骨写意的新画风,在宫廷花鸟画中 自成一派. 孙隆运用没骨法,还富有多种变化,或侧重用墨,或主要敷色,或纯作 写意,或兼施勾勒,然都具野逸之趣.如《芙蓉游鹅图》轴(北京故宫博物 院藏),以设色没骨法为主,芙蓉湖石施以阔笔写意,游鹅在没骨中稍加勾 勒,工写结合,饶有生趣.《雪禽梅竹图》轴(北京故宫博物院藏)以水墨 写意法为主,略施淡彩,天空用花青入墨晕染,留白呈积雪,梅枝作粗笔勾 皴,山石坡陀施泼墨法,白鸽则依仗暗色背景显出轮廓,略加勾勒.这种写 意兼没骨的画法,也有别于一般水墨写意画而自具特色. (3)林良的水墨写意花鸟 林良是成化、弘治年间宫廷画家,官锦衣指挥,所作花鸟有工笔设色和 水墨写意两种,而以水墨画著称,并自成一派.他的画法源自宋代"院体", 但更多吸取南宋放纵简括的画风,也受劲健狂逸的"浙派"一定影响,还兼 融草书.取材多为雄健壮阔或天趣盎然的自然物象,如苍鹰、芦雁、寒鸦、 麻雀、雉鸡、喜鹊等禽鸟,以及苍松、古树、芦荻、灌丛等野生草木.以道 劲纵逸、气势雄阔的笔墨,来表现富勇猛、野逸之趣的生物,两者结合恰当 完美,生动传神,如姜绍书《无声诗史》所曰:"取水墨为烟波出没、凫雁 唼容兴之态,颇见清远.运笔遒上,有类草书,能令观者动色."然而, 他的水墨写意法,亦非逸笔草草,不求形似,所绘物象的造型仍很准确,类 属品种一一可辨;在一抹阔笔之中,也时时补以较细的勾勒,以显现结构. 因此,他的写意花鸟,迅捷而不失沉稳,纵放之中寓法度,求神韵亦不离形 似,野逸而不入粗俗,故得以在画院内流行. 林良的存世作品以水墨写意画居多,代表作品有《双鹰图》轴、《松鹤 园》(均广东省博物馆藏)、《芦雁图》轴、《灌木丛禽图》卷(均北京故 宫博物院藏)等.这些画中,禽鸟一般都用劲笔重墨勾画出结构轮廓,间以 淡墨渲染,显得形体坚实,羽翼丰满,真实而又生动.树石背景多用阔笔泼 墨勾皴点染,自由飞动,粗简泼辣.这种粗中有细、放而有度、劲健中含工 秀、气势雄强又各具秉性的画风,反映了他的典型面貌. (4)吕纪的工写相兼花鸟 吕纪是弘治年间宫廷画家,官至锦衣指挥.他的花鸟,"初学边景昭, 后摹仿唐宋诸家,始臻其妙."(19)综合有关记载,他入宫前主宗边景昭 的工笔重彩花鸟,至画院初曾仿效林良的水墨写意法,后临摹唐宋名画,遂 形成自身风格.作品有粗细两种面貌,而以工笔设色法著称.所绘多为凤、 鹤、孔雀、鸳鸯之类色泽斑烂的珍禽,作精细勾勒和艳色晕染,背景则补以 悬崖古木、坡岸巨石、滩诸流泉等壮景,并施以雄健笔法和淋漓水墨.绚丽 与清雅、华贵与野逸有机地融为一体,工笔和写意,色彩和水墨和谐地结合, 使作品在精丽之中别具雄阔气势,创立了新的体格,有"独步当代"之誉. 吕纪的工笔设色花鸟画代表作,有《桂菊山禽图》轴(北京故宫博物院 藏),山禽、花卉勾勒精细,形体准确,敷色鲜丽,树干、湖石用线劲健, 皴染粗犷,墨色浓重.粗细结合,笔工而文,色缛而雅,反映了他的典型风 格.《秋鹭芙蓉图》轴、《秋渚水禽图》轴(均台北故宫博物院藏)亦属于 工整一路花鸟. 吕纪另一路水墨写意画,在简练奔放中,亦时见精细的勾勒和严谨的造 型,放逸而不离法度,形与神、质与势兼备,如《残荷鹰鹭图》轴、《鹰鹊 图》轴(均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寒雪山鸡图》轴(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等. 注释①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14. ②陆深:《金台纪闻》. ③黄佐:《翰林记》卷16. ④姜绍书:《无声诗史》卷1. ⑤韩昂:《图绘宝鉴续编》. ⑥《明宣宗实录》卷23. ⑦《明史》卷181,《刘健传》. ⑧(14)《明会要》卷49. ⑨赵翼:《廿二史札记》,"吏役至大官". ⑩丘官:《重编琼台稿》卷6. (11)刘若愚:《明宫史》卷2. (12)(13)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9. (15)叶盛:《水东日记》卷2. (16)朱谋垔:《画史会要》卷4. (17)何乔远:《闽书》卷135. (18)(19)徐沁:《明画录》卷6. 从写实到写意的明代人物画 余辉 明代人物画的发展经历了明代前期院体浙派的写实风格和纪实主题,有 宋代院体的艺术风貌.至中期,吴门(今江苏苏州)一带的文人画家文征明、 唐寅等把对人物画的兴趣集中到仕女画上.唐寅和仇英的工笔人物可称之为 吴门写实人物画的绝响.明末人物画流派纷呈,徐渭的大写意人物和造型奇 异的"南陈北崔"及注重写真的"波臣派",是明末最具个性的人物画风. 一、院体和浙派的人物画 院体是明代宫廷画家和浙派共同追求的来自宋代翰林图画院的写实画 风.明代历史画的创作活动先后在明廷的武英殿和江南地区展开.其成就以 前者蜚然.武英殿、仁智殿是明成祖朱棣定都北京后设置的宫廷绘画机构的 所在地.宣德、成化、弘治年间分别达到了明代宫廷人物画的鼎盛时期,明 宣宗朱瞻基、景宗朱祁钰、宪宗朱见深、孝宗朱祐樘等皆喜好作画,促进了 当时宫廷绘画的繁荣,画家们被授予"锦衣卫"的武职官衔,安心于描绘宫 中的各种活动和历史故事. 历史画是这些宫廷画家最主要的绘画题材,其内容集中于描摹历史上特 别三国时期求贤访士的故事.单国强先生就此曾撰文进行深入剖析.宫廷画 家们热衷于这一题材缘起明代政权的创建历史.元末,朱元璋为获得贤良以 佐帝业,"令有司每岁举贤才及武勇谋略、通晓天文之士,其有兼通书律, 吏亦得荐举,得贤者赏,滥举及蔽贤者罚."立国后,当年建立了科举制来 选拔官吏.洪武七年(1374),朱元璋深感科举制尽得庸才,有碍于发掘耻 于科举之道的贤才,于是他下诏吏部求得天下贤才,有力地巩固了明初王朝 的统治,明代的后世几代帝王以太祖用贤尚能力楷模,尤其是仁宗和宣宗的 统治时期,就是因为得到贤良们的辅佐,仁宗在尚才的同时,积极平反冤狱, 以正视听;宣宗在政治上采取惩治贪官、厚待贤臣的举措.这一良策使当时 国力走向盛极,史称"仁宣致治". 恰恰在仁宣时代是宫廷画家绘制历史画的高峰时期,必定是武英殿为适 应朝政的宣教需要采取的绘画题材的倾向性,既表达了仁、宣二帝求贤若渴 的殷殷之情,又在客观上淡化了朱元璋于国初杀戳功臣的行径给后世仕宦者 心头留下的阴影. 明宣宗朱瞻基亲临墨池,挥写了《武侯高卧图》,画诸葛亮隐居南阳时 仰卧竹丛中的潇洒之态.可以说,正是宣宗垂青于三国的求贤题材,才引导 了这个时期历史画的选题.戴进作有《三顾茅庐图》轴、倪端的《聘庞图》 轴等三国故事和刘俊的《雪夜访普图》轴,皆为求贤类题材.倪端还作过 《严 陵钓叟图》、《南阳卧龙图》等隐士生活的图卷(已佚).周文靖的《雪夜 访戴图》卷也是表现隐士情趣的故事画. 在此基础上出现了歌颂贤良的历史画,如朱端的《弘农渡虎图》轴和商 喜的《关羽擒将图》轴. 明代发达的小说插图和戏剧艺术开辟了宫廷画家的历史画新题材,如商 喜的《关羽擒将图》轴不免有些戏剧性的色彩. 以戴进为首的浙派画家构成了宫廷画家的重要部分,他们舍元而直追南 宋院体画风,也影响了宫中其他画家如倪端、朱端等人的历史画,他们笔下 的人物、树石都有南宋马远、刘松年等名手的遗韵. 戴进(1388—1462),字文进,号静庵、玉泉山人,钱塘(今浙江杭州) 人.他早年师承叶澄,画艺日进,名传京师.明宣德年间(1426—1435)被 宣宗朱瞻基召入仁智殿作画,后因画红衣官人垂钓,中谗言,遂放归,死于 穷途. 他的《三顾茅庐图》轴是以罗贯中的小说《三国演义》描绘刘备在春日 里第三次请孔明出山时的情节为据,甚至卧龙岗的自然环境亦如同小说所 述:"高冈屈由压云根,流水潺湲飞石髓;势若困龙石上蟠,形如单凤松阴 里."又有"柴门半掩"、"修竹交加"等,刘备在荆州依附刘表,虽任豫 州牧,但欲图天下,唯缺谋略.此时的刘备经历前两次拜见孔明未成之后, 选择吉日,斋戒三日,薰沐更衣,携张飞、关羽来到卧龙岗,画中的刘备躬 身询问小僮孔明在否,当得知孔明昼睡未醒,便侍立等待,张飞急不可待, 欲纵火惹醒孔明,关羽摆手劝止.远处草庐里的孔明正聆听柴门外的动静. 大凡画刘备三顾茅庐故事,多取这一情节,以揭示各种不同个性的人物精神, 增强画的戏剧性和可"读"性. 戴进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明,殷切的刘备、鲁莽的张飞、持重的关羽和多 谋的孔明,人物线条劲利爽快,疏密分明.山石、松竹尽得马远笔意.富有 诗情的自然环境使观者在赏心悦目中读通历史故事,这是明代宫廷画家创制 历史画的共同特征. 倪端,字仲正,楚江(今属四川)人,被明宣宗召入内廷,与商喜一并 供奉朝中.他专工山水、人物,得南宋院体之法.他的《聘庞图》轴取典于 《后汉书》卷八十三,画三国荆州刺史刘表聘请南郡襄阳人隐士庞德公出山 未成的历史故事.倪端通过表现动态对人物的内心活动刻划得尤为精到,庞 德公坦然扶锄,刘表虔虔有礼,随从急不可待,耐人寻味.画风宗法南宋院 体,人物线条顿挫有致,树石、高岭细密秀润,精劲苍厚,以特定的野外环 境和特定的历史人物构成的历史画往往将山水和人物结为一体.在这里,有 情节性的人物活动已不是一般山水画中的点景人物,虽然山水、林木占据了 画面的大部分,但人物的活动处在构图的中心位置,其构思与戴进的《三顾 茅庐图》轴相近. 刘俊,生卒年、籍里不详,字廷伟,明宪宗朱见深、孝宗朱祐樘朝供奉 内廷,其山水、人物、界画各擅胜场,官锦衣都指挥,达到明代宫廷画家的 最高地位. 他的《画夜访普图》轴的典故出自《宋史·赵普列传》.乾德年间(963 —968),赵普为宋相.一夜,大雪封门,太祖赵匡胤来访赵普,赵普嘱妻烧 炭煮肉和斟酒,帝、相二人在深夜里商定了削平诸国的大计.绘者取二人议 计的情景,歌颂了宋太祖在立国之初、创业之际礼贤下士的美德.这是明代 宫廷画家绘制的构思最细腻的历史画.为突出雪夜的特定环境,画家从户外 画到室内,摈弃了自然主义的置景手法,扩大了赵宅的门框,以便强调该画 的中心——内景:赵匡胤居主座,与赵普谈兴正浓,毫无倦意,送夜点的侍 女已是昏昏欲睡,意在已是深夜,守护在大门外的侍卫们正呵气取暖.画家 借一片寒寂的严冬景色衬托出画中的热点.作者置景极精炼,大片留白以显 出雪意,人物的衣纹劲健求方,转折有力,屋宇作界画,规整工细. 当时还出现了一些描绘古代功臣的画家,如朱端的《弘农渡虎图》轴. 朱端,生卒年不详,字克正,钦赐"一樵"印,遂自号一樵.朱端少时贫寒, 以渔樵为生.明孝宗弘治十四年(1501)登进士等,武宗正德年间(1506— 1521 年)官锦衣卫指挥.他画艺广博,山水、人物、走兽等无所不涉,为他 的历史故实画奠定了基础. 该画典出《后汉书》卷七十九.东汉光武帝刘秀朝,刘昆在弘农(今属 河南)任太守;当时的崤黾驿道多虎灾,行旅不通,刘昆"为政三年,仁化 大行",猛虎皆渡河而逃.画中的刘昆立马江畔,眼见猛虎驮仔浮水远去. 构图饱满而不迫塞,中心留空,别具一格.杂树乃有北宋李、郭笔意,坡石 仅画外轮廓,略加皴擦,显出雪意,是一幅山水构图、人物故事点景的历史 画.人物用笔圆转自如,随意天成. 除了精绘历史画外,宫廷画家还记述了朝中以皇帝为中心的游猎活动, 甚至宣宗朱瞻基也热衷于此道,在绢上再现了他的狩猎活动. 商喜的《宣宗出猎图》轴是这类题材中场景最宏大的群体性肖像画.商喜,字帷吉,一作恒吉,会稽(今浙江绍兴)人.作者画明宣宗朱瞻基率众 文臣和宦官在近郊射猎的壮观场景.立马高坡者即朱瞻基,其形略大于众臣, 表明这个时期的宫廷画家已注意到通过构图来突出君像,而下偏面地强调 君、臣之间脱离实际的比例关系.构图饱满而不雍塞,四周略疏,突出主像. 人马富有动静变化,互有联系,形象生动,树石画法属浙派一路,但趋于谨 细、繁密. 二、富有情韵的吴门人物画 以"明四家"(沈周、文征明、唐寅、仇英)为代表的明中叶吴门画家 群,除漆工出身的仇英外,他们把文人的写意花鸟画粗放清逸的笔墨生动地 转化为意笔人物.唐寅、仇英的工笔人物画追仿了宋代院体画风,使吴门人 物画呈现出多种艺术画貌.他们的绘画题材涉及仕女画较多,修长消瘦的造 型代表了那个时代的审美趣味. 唐寅(1470—1523),字伯虎,号六如居士等,吴(今江苏苏州)人. 少有才气,弘治十一年(1498)中式应天府第一名解元,次年,因科场舞弊 案受牵累,遂绝于仕途,悉心于画.他与张灵、文征明友善,其画初学周臣, 后远取南宋李唐、刘松年之法和元代文人画家的意趣,融合为一体,其画艺 广博,精擅诸科,为"明四家"之一,在人物画科中特擅仕女. 唐寅笔下的仕女常作持扇状,如《秋风纨扇图》轴,表达了作者对世态 炎凉的感慨,将仕女与秋日纨扇相比,取意于唐代的宫怨诗句,实为作者自 况.画中的仕女背风而立,衣裙拂起,衣带掀动,双手持扇,神情怅然,双 勾竹叶似凝白霜,点出秋意.线条简劲方硬,极富动感,右下角的湖石在构 图上起到了压角的作用,使画面沉稳,与题诗均衡. 唐寅的仕女画既有宋代院体的写实功底,又有文人气格和情思,因此, 其作在江南有着广泛的欣赏群体,加上民间流传着关于唐寅的风流韵事,给 他的仕女画更增添了奇异的色彩,引得明、清吴门地区的画家们纷纷效法其 迹. 文征明(1470—1559),初名壁,字征明,后以字行,改字征仲,号衡 山,长洲(今江苏苏州)人.他擅长山水、仕女等,画法有工细和粗笔两种, 为"吴门四家"之一. 他的《二湘图》轴画传说中的湘君湘夫人,构图十分简洁.空阔如天水 一色,使观者觉得二人在江上凌波而起,飘然欲仙,人物的造型和衣纹描法 取韵于东晋顾恺之的《洛神赋图》卷,画家用淡墨作游丝描,行笔飘洒自如, 匀细秀劲,非写意所能达意,勾描之后,再施以淡朱色,浓墨画头发,使人 物形象十分鲜明.二人在行进中的姿态富有变化,前者持扇回首状,后者尾 随迎上,人物的衣带迎风而飘,特别是纨扇上的纤毛随风而展,增强了人物 的运动感. 仇英(生卒年不详),字实父,号十洲,太仓(今属江苏)人,早年为 漆工,后在苏州一带卖画为生,得到一些收藏名家的赞助,并饱览了他们的 藏品.他擅摹仿历代名迹,有唐代画风和宋代院体的遗韵,画风工致,以人 物、山水为长. 他的《修竹仕女图》轴绘主仆二女,高耸的翠竹支撑起竖式构图,使得 场景开阔.在古代仕女画中,竹子和仕女常常是固定的图象组合,又如梅花 与仕女、芭蕉与仕女等,各有不同的寓意.竹子与仕女的组合,象征着女主 人高洁的品性和情操,其身份必定是高人雅士之妻或女.图中的女性形象取 来人的造型程式,丰颐瘦体,神情安然,线条方折与圆劲并用,和谐统一. 高竹作双勾白描后,略染汁绿,生机盎然.坡石亦以花青或淡赭微染.仇英 用添加了暖色的白粉敷染出人物的脸面和服饰,使其色彩亮丽,在灰黄的底 色上显得十分突出. 三、明代肖像画与"波臣派" 肖像画朝着普及的方向发展是以一定的社会经济为条件的.明代商品经 济达到了空前的发展,市民阶层不断扩大,他们必然需要适合于他们的艺术, 表现他们的真实形象——肖像画盛传在他们中的富有阶层和平民百姓.画家 大都是带有行会性质的民间画工群和具有独特风格及文化修养的流派,一种 被称为"波臣派"的肖像画流派即属后者. 该派的开创者是明末曾鲸 (1564—1647),字波臣,故称其为 "波臣派", 莆田(今属福建)人,寓居江、浙一带,以写像为生.他主要出入于文人士 大夫间,为他们传神写照.曾鲸画过明末书画家董其昌、王时敏和具有爱国 叛逆精神的画家陈洪绶及抗清名臣侯峒曾等人的肖像,也为著名思想家黄宗 羲和名士黄道周、葛一龙及医学家张卿子等造像,从他所选择的表现对象来 看,可以窥察到他的思想倾向于进步. 《葛一龙像》卷是画家进入艺术成熟期所精绘的代表作,是图无款,钤有"曾鲸之印"、"波臣父"二白文印.葛一龙,号震甫,明末名士,擅长 诗、书、画.在此画中,可领会到作者的"波臣画法",这是在吸取前人的 肖像画技法的基础上,融汇了西方绘画明暗法的表现技巧.明代万历年间, 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曾三次来南京传教,展出带来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 肖像画,如《圣母圣婴像》和《耶稣基督像》等,轰动了当时的南京城,长 期流寓南京的曾鲸不可能不受到感染.在为葛一龙所绘的肖像上,其轮廓线 用细笔勾勒后,以淡墨层层烘染出面部的凹处,使形体结构产生立体感,虽 渲染达十多遍而墨色不脏不腻,这就是后人所说的曾鲸作画"善墨骨"的特 点,这需要娴熟地掌握解剖知识,染后再施淡彩,透过色彩看到隐隐的墨韵, 更显肌肤如生.画家并不满足于形象上的逼真,更悉心于传达对象的精神风 貌:葛一龙身着白袍,犹如一团白色的闲云飘落人间,他斜倚着一函书,姿 态怡然,双目凝视,紧抿嘴唇,生动地描绘出文人学士超然的风韵.清人姜 绍书在《无声诗史》里评述了曾鲸的传神之妙:"写照如镜取影,妙得神情. 其敷色淹润,点晴生动,虽在楮素,盼睐频笑,咄咄逼真,虽周(昉)之貌 赵郎,不是过也.若轩冕之英、岩壑之俊、闺房之秀、方外之踪,一经传写, 妍媸唯肖."作者继承了东晋顾恺之的传神理论,对点睛之节十分慎重,他 点睛如漆、目光炯炯,又留出高光,目光深邃,一扫呆滞混浊之气,体现出 一个智者情高志洁的心灵,一开始就把欣赏者的注意力吸引到对象的面部. 其衣纹行笔则无顿无棱,洒脱如云,线描构成十分精简而得体.深色的帽、 鞋、书相互呼应,构成一个直角三角形,使淡雅的画面产生稳定感,也带来 了丰富的墨色变化. 曾鲸的肖像画,一般都画全身,选取对象处于轻松自如的状态,借此表 现出对方的个性特征.曾鲸常把对象置身于布有道具的自然环境里,衬托出 人物的精神面貌,而独此《葛一龙像》卷则一反常规,仅作一函书点出主人 公的身份,除此之外,全凭人物本身的艺术感染力来唤起欣赏者对主人身居 环境的遇想,充分调动了欣赏者在观赏时的再创造能力. 四、明末意笔人物画 浙派的粗笔人物画和吴门的写意花鸟画在技法上趋向于朝着意笔人物画 进一步成熟,其特点是有别于梁楷《泼墨仙人图》轴的没骨画法和怪异的造 型,强调线条的写实作用,行笔劲利迅捷,有如行、草书.明代的徐渭及活 动到清初的方以智皆长于此道. 徐渭(1521—1593),明文学家、书画家.初字文清,改字文长,号天 池、青藤、天池山人、青藤道士,山阴(浙江绍兴)人.自幼博览群书. 20 岁为生员.屡试不中.曾与家乡的陈鹤、沈炼等交往密切,故有"越 中十子"之称.中年作过闽浙总督胡宗宪的书记.嘉靖间,他积极参加了浙、 闽一带的抗倭斗争活动.后一度精神失常,因杀妻坐牢七年.出狱后仍从事 文学创作.晚年生活贫困,以卖画度日.善诗文,其诗自然、真实而豪放. 所作戏曲论著、杂剧颇多,作品表露出对当时政治现实的不满.工书法,行草"笔意奔放","苍劲中姿媚跃出".早年学画于陈鹤.绘画以写意为主, 以狂草笔法入画,横涂竖抹、乱头粗服,抒发内心感情.创笔墨简练、大胆 泼辣之风. 徐渭的人物画皆为大写意,粗笔湿墨,意趣自然,如他的《寒山拾得图》 册、《渔舟破荻图》册和《人物图册》等.传为他的《驴背吟诗图》轴画一 老儒骑驴吟诗,笔法皆出自狂草,放达而得神韵,老儒神情专注,陶醉在侍 句里,衣袍用简笔勾划,有仙风道骨之韵,阐示了画家纵逸不羁的生活态度. 驴的蹄腿用笔起落迅捷,表现出富有节奏的运动感. 五、"南陈北崔" 明末最为出众的人物画家是"南陈北崔",南方是浙江诸暨的陈洪绶, 北方是北京的崔子忠,两人皆忠于明朝,反对清朝的统治.陈洪绶的画风奇 崛古拙,造型夸张变形,崔子忠则上追唐宋画风,描法细致、设色清丽. "南 陈北崔"奇异的人物造型反映了明末绘画的一些特点,讲求造型怪异新奇成 为时尚,如花鸟画家米万钟,山水画家黄白坚,人物画家还有吴彬等,反映 了明末画家造型讲求变异的共同趋向,折射出晚明失意文人内心的创痛和桀 骜不驯的艺术个性. 陈洪绶(1598—1652),明末画家.字章侯,号老莲、老迟、弗迟、老悔、悔迟、云门僧、莲水弥、九品莲台主者等,浙江诸暨人.少时喜绘画, 师蓝瑛,深受赞许;又求理学于刘宗周.后应乡试不中.崇祯十五年被召至 京入宫廷作画,临摹历代帝王图象,得以纵观内府藏画,后南返.入清以后, 入云门寺为僧,改号悔迟、悔僧、云门僧等.晚年迁至绍兴、杭州,以卖画 为生.擅画人物、仕女,取法北宋李公麟和元代赵孟 、钱选,人物形体奇 异夸张,神情含蓄,手法简洁质朴,衣纹线条圆长细劲,笔力刚健古拙,用 线具金石味,章法不落俗套,大胆突破了前人陈规.亦工山水、花鸟,钩勒 精细,设色淡雅清丽,富装饰味. 《调梅图》轴代表了陈洪绶的典型风格,画二女仆为女主人调制梅汤. 陈洪绶的仕女画不重人物个性和形象之别,只有衣裙和发饰之异,画中的女 性造型颇为怪谲纤瘦,古拙却不乏灵巧.诸女全无表情并不是作者不善此道, 而是通过塑造仕女的外部形象反映出作者孤傲不驯的个性和与众不同的审美 观.人物的线条作行云流水描,流畅如水,湖石的描法则圆劲稳健,意趣高 古.陈洪绶的变形仕女对清末海派仕女画产生了范本作用. 崔子忠(约1574—1644),字道毋,号北海、青蚓等,莱阳(今属山东) 人,寓居北京,生员.李自成攻破北京后,他走入士室至饿死.他曾师从董 其昌,取法晋、唐,以仕女、人物为胜.他曾作《云中玉女图》轴,画一玉 女立于云中,呈美女面容,是现存崔氏仕女画中的一幅.值得注意的是,崔 子忠和陈洪绶一并为晚明变形主义人物画风的代表画家.与陈洪绶相比,崔 子忠的人物画造形少怪异之态,形体纤瘦,但内骨坚挺.崔子忠特好追仿五 代南唐周文矩的颤笔(一作战笔),玉女的衣纹线条系凝重的弧线,十分精 炼,四周的浮云用笔繁密,以密衬疏,突出了玉女的身姿.盘旋而上的曲云 亦反衬出玉女冷观风云的娴静心态. 整个明代人物画是明代社会的生活画卷,参与者首次形成了相当规模的 文人画家群、稳定的宫廷画家群和无处不在的民间艺匠画家群,从各个方面 展示了他们不同又相通的审美意识和绘画主题.最根本的相通之处是明代人 物画家较前人更注重反映社会现实,与明代关注社会的民间文学合为一流, 为清代人物画艺术的直接渊源. 明代书法艺术概论 肖燕翼 明代书法是中国书法史上继宋、元以来的帖学书法的发展阶段;即是以 效仿晋、唐法帖书法,来创造本时代的新的书法艺术风貌. 一 自北宋以来,特别是苏轼、黄庭坚、米芾等代表宋代书法艺术最高成就 的艺术大家出现以后,标志着中国书法在彻底脱离开原来"附丽"于汉文字 演变的重要艺术依据后,将朝着在原有的书法传统基础上,化陈为新,演变 出个性鲜明,并由个性群体以集中反映时代的艺术新风,以这样的一条艺术 途径来发展书法艺术.在晋、唐时代,尤其在魏晋时,对人物价值的认识曾 导致"文人的自觉",并出现了许多伟大的艺术家,创造了书法艺术的百代 楷模.尽管如此,但由于书法艺术在中国各门类艺术中早熟,书法艺术的意 识成熟必然落后于艺术创作实践的成熟.而且,魏晋时代还在完成着隶而楷 的过渡,形成的阶段,即便是唐代,也还有完善、规范楷体的任务,至五代、 宋之前,伴随着汉文字演变、发展的终结,不仅各书体俱已齐备,还表现出 异常的成熟和风格的丰富性.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失去了文字演变的依藉后, 书法艺术该怎样获得生命力而继续发展呢?宋代的苏、黄、米等人的艺术实 践就是开辟了这条艺术之路,并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因此,可以认为唐末以 前和五代、宋以后,是中国书法史上划时代的分界,是继魏晋以后书法艺术 的第二次自觉和再认识;其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不仅元、明是沿续的发展 阶段,即便是清代中期以后产生的碑学书法,为扩大艺术视野,效法自三代 鼎彝文字,而至魏碑、摩崖、造像书法,仍是为推陈出新,挽长期效法晋、 唐法帖而出现的颓势,其本质也没有根本的不同.因此,当论及明代的书法 艺术时,我们首先将其置于中国书法史发展的长河中加以考察,便会得出上 述的总体结论. 二宋、元以来的贴学书法发展到明代后,便又纳入了明代的社会轨道.书 法艺术的发展,从来是沿着双轨的道路前进的,即一条是艺术自身发展之轨, 一条是社会历史变迁之轨.社会历史因素对艺术发展的影响,只有强、弱之 分,不存在互不干涉的现象.就此而言,明代社会对书法艺术的影响和制约, 较以往的历史时代显得尤其突出.一方面因明初统治者曾对艺术发展进行过 强力干涉,迫使书法的演变按照他们的意图来形成某种模式;而且当这种强 力干涉削弱后,其后的艺术家因此产生了长时间的逆反心理,使书法的发展 反其道而行之,也仍然可以认为是艺术受到社会制约后的别种反映.不仅如 此,后者逆反心理中,还渗入了后来社会的复杂历史因素,使艺术现象显得 尤其丰富复杂,饶人兴味.另一方面,随着宋、元以来帖学书法的发展,长 期的艺术实践、揣研和总结,对书法的艺术形式,以及特定形式与特写艺术 内涵的表里关系,自书法艺术自觉化以后,从来也没有被剖析得如此清楚, 原来仿佛听凭魔力驱使般的艺术表现,现在可以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了.于是, 欲表达某种心情意绪、艺术意境、审美理想,不仅能了然于心,而且能应之 于手.于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艺术家,便自觉或不自觉地、一如人意地反映 着社会的内容. 正因为如此,明代的书法便呈现出不同时期有不同表现,不同的代表人 物,这样一个鲜明的阶段性特点.公元 1368 年,朱元璋在南京即帝位,建立 了统一的明王朝.从政权建立之始,统治者鉴于元朝被推翻的历史教训,一 面采取一些减轻剥削,恢复发展生产的措施,促成了明初社会暂时的安定和 经济繁荣局面;一面在政治上建立起高度皇权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洪武三 年(1370),明朝政府设科举,规定以八股文取士.书写试帖的特殊体格的 书法,也是士人必习的课目.并且,出于统治阶级点缀升平和歌功颂德的需 要,文学艺术,也包括书法艺术在内,便成了统治者的御用工具,使书法艺 术的装饰性作用迅速膨胀起来.经过洪武年间的奠基阶段,在永乐年间就形 成为"台阁体".这种特殊体格的书法,特别注意表现书法的形态美,表现 为字形端庄雍容,笔法婉丽遒美,规范性特强的诸特点.这就要求书法家必 须具备娴熟的技艺,但又不得任意发挥,而流露出较多的个性.值得注意的 是,台阁体书法并不仅限于御用书家的作品.由于科举制度对士人的羁魔, 更由于明初文化政策的专制,台阁体书法曾流行于明初的朝、野间,而且还 不仅指楷书一体,也包括能够反映其基本特点与艺术风格的各体书法的作 品.这就是说,台阁体书法是明初书法的主体,因而体现了明初书法发展的 总趋势和明初书法的基本特点. 从成化、弘治年间以后,直到嘉靖年间,我们把它看作为明代书法的第 二阶段的发展,即明代中期的书法艺术.在这一阶段中,社会的政治、经济 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明初以来的文化高压政策日渐松弛,是由于统治者 日益腐败,只知荒淫享乐,不愿也无暇再顾及许多.对于整个社会来讲,随 之便产生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不可治愈的两大通病,就是疯狂的土地兼并和宦 官专政、党争纷立所引起的内忧外困的黑暗政治局面,结果都使得社会矛盾 异常尖锐.与此同时,在江南一带,城市经济相对地繁荣、发达起来.商品 经济的发展,使得资本主义萌芽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因素开始出现.虽然以其 出现之日起,就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榨取,也仍旧在社会生活中立即产生 了它的影响.于是,台阁体书法衰微了,一些因政治黑暗而不愿步入仕途, 或宦场失意的士大夫文人,则趁时重新焕发起对艺事的浓厚兴趣.其开始时, 首先表现出对台阁体书法的不满,并力图重创新风,而纷纷返回到古代的优 秀艺术传统中寻找可资借鉴的改革凭藉.这是发生在成化、弘治年间的艺术 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实践,终于在正德、嘉靖年间出现了明代中期 的书法艺术代表——吴门派书法.吴门派书法是活动于江苏苏州一带的文人 书法家所创造的,他们中间的领袖人物是比较艺术成就高低后自然形成的, 彼此间或称师友,或称子弟门生,尽管其中也不乏达官贵人,却没有因位尊 爵显而在艺坛上占居显要地位.这是市民意识对封建秩序的一种冲击,是资 本主义萌芽在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反映.活动于当时城市经济重心苏州的吴门 书派,其艺术家们蔑视权力地位,只较艺术成就的高低,不难从中找到社会 因素的作用.由于书法艺术不长于对社会现实作直接的反映,所以吴门书派 的书法家们在返回书法传统中寻求再创作的凭藉时,他们首先注重于纠正台 阁体的弊病,同时为了抒发书者的思想情绪,更为强调个性风格的体现,这 就使他们与魏晋书法发生共鸣.其结果,最终认识到宋、元的书法家已经进 行过长时间的努力和实践,处处显得与宋、元的文人书法家息息相通,尤其 感到与宋代的苏轼、黄庭坚、米芾等人的书法更贴近.这样,明代书法在经 历了明初台阁体书法的特殊表现,又复归于宋、元帖学书法发展的轨道上来, 所以说,明代中期的书法,是文人书法取代台阁体书法,重新抬头,再度表 现,获得了强烈的艺术生命与广泛影响的一种结果. 从万历年间至明王朝的灭亡,是明代书法的第三个发展阶段,即明末的 书法表现时期.自明代中叶以来的社会危机愈演愈烈,张居正的改革也没能 挽回明王朝的颓势.内扰外困的局面一触即发,终于导致李自成领导的大规 模农民起义的爆发,和满清贵族的入侵.处在这个时代中,清醒者无可逃避, 浑噩者醉生梦死,都面临着血与肉的抗衡.社会凝聚力的散失,再也无复明 初的一统艺术,和明中期的结社艺术,而呈现出艺术家纷争林立的繁复现状. 归纳起来,基本上有两种不同的表现:其一是欲图表现一种超然物外的意境, 其二则无意或有意地反映出社会现实中力量的抗衡,心灵的扭曲.超然物外, 本是中国封建士大夫文人"达则兼善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两种心理准备 中的一种表示.其实,真正的"超然"者,大多是无可奈何者,否则只是标 榜超然而已.明末的一些书法家就是这样的,他们身居高位,拥有腴田万亩, 家多姬妾,却偏偏摆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清心寡欲的样子.他们的艺术代 表了当时大地主阶层的审美要求.绝对地占有了社会物质利益的大地主阶层 其审美要求有日金日银、富丽堂皇、炫耀财富的表现;也有日淡日雅,似乎 超然物外的表现.对于大地主阶层中的官僚文人来说,标榜"清高",与占 有财富的贪欲,好像不是矛盾的,他们一面利用和发扬了文人艺术的传统, 一面借以逃避由他们的贪欲而引起的社会尖锐矛盾,因此比较以往的文人艺 术,显得更加"文"化.此外的另一些书法家,也是人数更多的人,其身世 经历,社会的政治、经济地位,虽各有所不同,但他们的书法艺术却可以反 映出是在追求力量、气势的表现.这是耐人思索的一种艺术现象.因为在明 代初、中期时绝少这种现象.纵观其书法的粗拙笔法,欹侧险劲的结构,使 人仿佛感到一种受到压抑,而又欲挣脱羁绊的潜在力量.对于某些书家来说, 可以用他们的身世经历和能够较清晰地把握的思想情感,来解释他们的艺术 现象.但远不是所有的书法家都能这样解释的.而当成为一种较普遍的艺术 现象时,我们就不能不用社会的现实来说明问题了,即这是社会现实的阴影 印在一些艺术家心头的折射. 明末的两种艺术表现是对立的,因为在人们的直观中它们是殊别的;也 因为在其中的一些书法家的言论中,已经表明他们是在对立中创造自己的艺 术作品的.在对立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其相互联系与统一之处.其一即共同 的或类似的艺术渊源,基本上没有逾越帖学书法传统的范围;其二即共同地 追求一种朴拙的艺术风格,当然前者是朴拙而秀,后者是朴拙而茂的同中之 异的表现.因此,明末的书法也仍是帖学书法在继续发展中,随着不同时代 变化而有所不同的表现.与以往时代、时期所不同的是,正是由于明末社会 现实促使书坛上出现了两种不同风格的艺术表现,暗示着帖学书法愈来愈糜 弱而衰微,又暗示着挽此颓势,必将寻找到新的艺术力量以振兴,这些趋势, 可以在清代的书法中得到证明. 三 带着所有上述的印象,我们就可以具体他说明明代书法的不同时期和各 种书法艺术现象了.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中指出:"国初诸公尽有善书 者,但非书家耳."所谓的"法书家"主要指以书法为职业的人,其次指其 书法形成的一套固定的模式和体格.由元末而跨入明代的书法家,大多数是 兼善书法的文人,他们基本上沿袭着帖学书法的道路,或者直接笼罩在赵孟 书法的影响下.例如危素、宋濂、俞和、张羽等人,就是这样的书法家, 尽管他们已身入明代,并且有的还做了明王朝的高官,但他们的书法仍是元 代的风轨.明王朝政权建立后,几乎立即对书坛上的情况产生了使之变化的 影响.其一使书法家中出现了朝野之分,其二在朝的书法家不能不俯就朝廷 对书法的要求,即由宋元以来书家多擅行草书,而变成一部分明初书法家多 擅楷书和篆、隶等规范性书体.于是,开始有人被征召入宫做御用书法家, 如体兼欧阳询、虞世南、颜真卿、柳公权楷法、善署书大字的詹希元;号称 小篆之工为"国朝第一"的宋璲;以及以楷法精严而齐名的杜环、揭枢,先 后任中书舍人一职,承担缮写诰敕、典册、碑匾等.此时书法的朝野之分还 不十分明显,因为在洪武年间最著名的书法家"三宋",就有在朝的宋璲, 也有在宫廷之外的宋克和宋广,其中还以宋克的艺术成就最高.对"三宋" 的书法,昔人曾分别作过这样的评价:"克书出魏晋,深得钟王之法,故笔 精墨妙,而风度翩翩可爱.或者反以纤巧病之,可谓知书者乎?"①"仲珩 书兼得文敏、子山二公之妙,而加以俊放;如天骥奔行,不蹑故步,而意气 闲美,有踧蹋凡马之势,当今推为第一".②"昌裔擅行草,体兼晋唐,笔 势翩翩".③他们的书法有着明显可鉴的共同特点,即表现出的娴熟技艺, 健美形态和闲雅的风韵.相比之下,擅署大字的詹希元则表现出端重严整的 苍劲.看来太祖朱元璋并不喜欢詹书的风格,因为 "詹孟举尝作太学集贤门, 字画遒劲,第用趯,太祖见怒曰:'安得梗吾贤路'!遂削其趯".④他喜 欢的是宋璲一类"如美女簪花"的遒媚之字.帝王的好恶不一定有什么道理, 但帝王的好恶会产生很大的作用.结果"三宋"的书法成为时尚,也成为当 时书坛的代表者,因为统治者的审美要求在手段,同时用官禄来抚拢、羁縻 善书者,于是,统治者的意图愈来愈明确地、深刻地在中书舍人的书法中留 下了烙印,造成了台阁体的出现. 所谓的台阁体书法,主要指在宫廷中供职的中书舍人们的书法.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洪武七年始设直省舍人,隶属中书省,秩从八品.九年 改中书舍人,并改为正七品.以后在洪武、建文、永乐、宣德几朝中,对统 治机构屡有变更,除在建文年间革除中书舍人一职,改为侍书外,始终没有 废除过中书舍人的设制.由于中书舍人在洪武初曾隶属中书省,后来才主要 承办内阁或皇帝直接分付的缮写事务.而唐、宋以后中书省曾取代尚书省, 汉代称尚书为台宫,这样中书省的官员也兼有台官的职能.又由于明代中书 舍人书写的文字,有一定的体格、风貌,所以人们就用中书舍人所在的官署, 合称其书法为"台阁体".检清代康熙时官修的《佩文斋书画谱》,有记载 的中书舍人在洪武朝有十余人,至永乐朝骤增至三、四十人,宣德朝以后逐 渐锐减,但至崇祯时仍有中书舍人的设置.虽然有明一代从未间断过,而永 乐年间则是最盛的时期.这段时间,台阁体书法不仅占据了当时书坛的主要 地位,而且产生了其书法的代表者,即号称"二沈"的沈度、沈粲兄弟. 沈度的书法深受成祖朱棣的喜爱, "日侍便殿,凡金版玉册,用之朝廷, 藏秘府,颁属国,从命之书"⑤,每称他为"我朝王羲之".他擅长楷、隶、 行、草诸书,尤工楷书,其楷书是台阁体的典型.没有准确的记载说明他的 书学渊源,但从其书法作品的规范中可以看出他受到过虞世南的影响."虞 书气色秀润,意和笔调,外柔内刚,修媚自喜".对此沈书所具有的闲婉遒 劲,落落大方的风致,和动辄合矩的法度,尤其书法形体上表现出的修媚遒 润,显然是十分接近的.所以杨士奇曾以"婉丽飘逸,雍容矩度"八字来概 括其书法风格、特点.原来在宋克、宋璲、宋广等洪武年间书法代表者,所 表现出的健劲、婉畅、修美、从裕等书法艺术特点,部分地被继承和发扬了, 主要是书法形体美的强化,和利用书技的娴熟,来控制书法的不激不厉、不 糜不颓,以求得健劲而遭和,婉畅而雍容,修美而飘逸.举凡大小、长短、 方圆、正奇、疾徐、刚柔……种种艺术表现中的对立因素,均被调节为均衡、 和谐、允中.就艺术的反映论而言,归根到底不能不说这种书法典型是中庸 思想的外现,虽然"岂物类之能象贤,实则微妙而难名".但这也正是书法 可玩味之处,只不过台阁体书法让我们回味的不是沈度其人,而是一代社会 与一代书法中间的微妙契机. 沈度也能写隶、行、草书,并有这样的作品,较其楷书就不那么典型了. 因为有这样的说法,"民则(沈度)不作行草,民望(沈粲)时习楷法,不 欲兄弟间争能也"⑥.沈粲因其兄的推荐,才得任中书舍人,沈度为让弟弟 出名,故意藏拙,让沈粲的行草书得以专卖,所以"二沈"中的沈粲有许多 行草书的作品.《明史·文苑传》称:"度书以婉丽胜,粲书以遒逸胜", 所谓"遒逸",应是指其书法的用笔瘦劲,并能随形婉转,灵活自如.这种 艺术表现,就要求书家能提得起笔,灵活地执笔、运笔,在迅疾地书写中把 握字型布置及全篇章法.所谓意居笔前,先有成竹在胸,才能一挥而就,他 的书法,还常常在撇笔出锋,采用章草书的波笔画,尤其显得健美秀发, 可见他曾受到"三宋"书法的启示,反映出沈粲的行草书与明前期书法的联 系,也反映出其与沈度楷书的异曲同工.如果只就行草二体来比,"二沈" 的书法是十分接近的.这就说明,台阁体书法的主体虽然可以楷书为代表, 其它书法也有一定的规范.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即台阁体书法也并不囿 于中书舍人中,一些官僚文人,甚至包括在野的书法家,他们或因在朝供职, 或因欲取科举,或因流风所致,也曾受到台阁体书法的制约和影响.比如胡 广、胡俨、黄淮、解缙等人的书法,就不能因居高官尊位,而排除于台阁体 之外.再如陈登、滕用亨等中书舍人,他们所擅长的篆、隶书,同样体现着 台阁体在不同书体上的表现.当然,上述还只能是就一些代表人物的书法来 略作说明.据记载,曾在永乐朝所编纂的《永乐大典》,参加缮写者达二千 余人,我们只要看《永乐大典》的文字书写,与沈度楷书的接近程度,就可 以想象出台阁体书法曾是怎样的盛行了.既然它是强权政治的产物,既然它 有着泯灭艺术家个性的保守性,那么在强权政治稍微松驰之时,一些艺术家 便会出来冲破其窠臼,明代书法便进入了中期的发展阶段. 从成化、弘治两朝开始,书坛上便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一面是台阁体书 法的衰微,只出现了姜立纲一人,还能以其书法获得一些赞誉,而知名于中 书舍人间.但其楷书方整已趋刻板僵化,昔日雍容遒丽的风轨扫地,使他成 为台阁体中知名人物的殿军,此后再无名家现出现.另一方面,一批或官或 民的文人书法家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他们不约而同地返回到古代的艺术传 统中去,去汲取艺术营养,找寻改革台阁体的依据,并发动起一场猛烈的攻 势.他们中间,有师法苏轼的吴宽,师晋人的王鏊,师法黄庭坚的沈周,师 法张旭、怀素的张弼、张骏,师法怀素、米芾的徐有贞…….广泛师古的现 象如此普遍,说明当时书坛正在酝酿着一场大变革,新兴的艺术力量即将崛 起.在其出现之前,有一位人物起着很大的启示作用,便是从台阁体营垒中 杀出,最先表示不满和力图改革的苏州书家李应祯.他曾任中书舍人,弘治 中又官太仆少卿.及至晚年,自悔学书四十年无所得,可是多阅古帖,深诣 三味,"尤妙能三指尖搦管,虚腕疾书".⑦台阁体书法有一定的体格,学 书者往往转近相习,而昧于笔法,且为求书字工整,必著腕谨书.因此李应 祯的自悔,应当是对台阁体习弊的不满,并试图加以改进.然而由于他年事 之高,已经来不及有更大的作为了.这位吴中的先贤人物,与徐有贞、沈周 等人一起启示了下一代人,其中就有明代中期代表书法家祝允明、文征明. 李应祯是祝允明的岳父,是文证明之父文林的好友,由于这种关系,祝、文 二人都曾受到李应祯的教诲.他们接受了李应祯的书学指导:"俱令习晋唐 书法,而宋元时帖殊不令学也."⑧特别是祝允明,青年时的书法极类李书, 可见还曾直接学习过李应祯的书法.于是,李应祯的憾事被祝、文二人继续 完成了,他们实现了李应祯等人的艺术理想,成为吴门书派的领袖人物. 吴门书派以祝允明、文征明、王宠三个著名书法家为主,也包括聚集在 他们周围的师友、门生子弟.他们有着共同的艺术理想,也表现出共同的艺 术特点,但其代表者又各自创造了独特的艺术风貌.首先表现为对古法的追 求.清代的钱咏曾认为:"前明祝京兆、文衡山俱出自松雪(赵孟 )". ⑨这种看法是较普遍、又是错误的,因为无论其作品、其自述的书学经历, 都表明他们是遵循李应祯的教导,一开始即从晋唐法帖入手习书的.比如祝 允明的楷书学钟爵;文征明学王羲之的《乐毅》、《黄庭》以及欧阳询的楷 法;王宠学虞世南等.总的看来,他们的楷书并不以整齐划一、笔法整肃为 旨归,相反却主要突出字本身的形体特征,大小、长短、疏密、方圆,一惟 字态.虽然大字小字相问、点画参差不齐,通篇看起来却浑然一体,和谐自 然,气势充沛.即使最善写小楷书的文证明,仔细观察他的真迹作品,也莫 不皆然.之所以强调他的真迹作品,是因为文书的伪迹太多,那是千字一同, 缺乏变化的文氏小楷,绝大部分是伪迹.祝允明、王宠的作品中也有这种现 象,这就可以从反方向来证明我们的认识.再加他们的行草书,一般来说绝 少两三字笔画连属的现象,即使如祝允明所书的狂草,也是这样的表现.所 以看似通篇散乱纵横,实则点画分明.表面看来,他们的努力是为恢复"各 尽字之真态"和以真作草的艺术传统,实则是为了纠正台阁体书法的流弊. 所谓字有真态,不假修饰,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以此来外化书者的性情.因此,他们的书法既有共同的艺术特点,又各具风格,充分表现出书如其人. "不无野狐"的祝允明书法,其批评者的用语中又包含着极欣赏的成分.他 那纵横散乱的书法,掩饰不住其他人难以企及的精彩之处.对于这位才华横 溢,不拘小节,纵酒放浪的诗人、艺术家来说,其书法表现恰是绝好的写照. 而为人谨慎笃实,用功甚勤的文征明,则与祝允明大相径庭.因此文氏书法 向以法度严谨、遒劲和雅致的特点而突出.当然也有人指出其书法用笔嫌过 尖刻,法度有余,神化不足,对于书者来说,也依然是统一的."疏拓秀媚, 亭亭天拔"的王宠书法,表现出更多的晋人风神,因为他的书法没有祝、文 那样的广博书学基础,但他却挖掘的相当深刻.所以如此,大约其为人有着 类似晋人的风度,"风仪玉立,举止轩揭",读书石湖之上,"偃息长林丰 草间;含曛赋诗,倚歌而诗,逸然有千载之恩".⑩他从王献之书法"用笔 外拓而开廓,故散朗而多姿"的特点中获得启迪,着意于书法的萧散、朴拙 表现,其实在他未采用某家书法之前,已经存在着他必然会仿佛某家笔法、 风韵的先决个性因素了.如此类察,我们会发现吴门书派中其他书家也有类 似的写照,当然表现的没有祝、文、王这样的充分.书如其人,在吴门书派 中有特定的意义,那就是他们借复归于古代艺术传统中,重新发扬文人书法, 以纠正台阁体流弊,把泯灭于台阁体书法中的个性,解放并深刻地表现出来. 除却吴门书派外,当时还有许多知名的书法家,如王守仁、丰坊、陆深、徐 霖等.他们也较广泛地学习过前人成法,并取得了可喜的艺术成就.如果我 们加以仔细体悟,在他们的深切功力之后,好像缺了一点什么,使人感觉有 些寡味.究意是什么呢?其原因是复杂的,如对传统艺术的理解,个人的多 方面修养,书学的广博程度等.总之,造成书法的浅薄,这种现象在吴门派 的一些书家中也存在,甚至更有甚者,因此王守仁等人也能知名于当时的书 坛,并与吴门书派一起创造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明中期书坛形势.经过一段发 展,最后又终于流于形式,出现了衰微势头,其时已开始进入明末的阶段了. 明代后期的书法发展,是以诸家纷争并立的局面为表现形态的.曾先后 出现了并称四家的邢侗、张瑞图、董其昌、米万钟;傲然卓立的徐渭;创草 篆的赵宧光;宗汉隶的宋珏;以及最后出现,并称"黄倪"的黄道周、倪元 璐等许许多多的知名书法家.其中,董其昌书法曾对其后的三百年的书法发 展产生过重要影响,但他不能代表明末的整个书坛,这是因为,帖学书法的 滥觞,造就了一大批书法家,又愈来愈明显地衰微了;因此他们都有所创造, 又都不能做到一呼百应.这还因为,明末的社会是个即将分崩离析、现象复 杂的社会,没有谁能执艺台牛耳,领携一代.但是,相比较而言,对于后代 影响最大的书法家是董其昌.从当时来讲,他的影响并没有立即产生董其昌 的书法派系,相反却有一些书法家瞄准他,走上了别辟蹊径的艺术道路.在 他之后,至清康熙年间,董书身价百倍,于朝野间影响颇著.其原因,一方 面因清初的书法发展仍是帖学书法的继续,另一方面则因为董其昌书法是帖 学书法的集大成.因此,董其昌是明末众多书法家中的一个,但同时他又是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最重要的书法家之一. 董其昌是帖学书法的集大成者.从宋、元帖学书法发生、演变以来,以 书学广博的帖学书法家并不少,例如宋代的米芾、明代的祝允明等.他们所 临习的书法艺术传统,举凡历史上的书法大家,大都均有所涉猎.但是,他 们的书法作品表明,这种涉猎往往流有浓厚的古人书法气息,甚至古人书法 的形模.所以米芾书法有"集古字"之诮;祝允明则书法面貌特多,不熟悉 者艰难辨认那不似祝书面貌的"祝书",也确是出自祝允明之手.董其昌则 不然,他很早就形成了自己的书法风貌,似乎学谁最终都能只象他.他曾临 过一整套的《淳化阁法帖》,打开一看就是董其昌所书,仿佛他是在抄帖, 而不是临帖.但是,他一生的书法都在变化,从来没有停止过其艺术的上下 追索.举其一生不断研习颜真卿书法一例而言,他从 17 岁学颜书 《多宝塔》, 初"得其皮耳";至中年临颜真卿《画赞碑》,才感到对颜书有了进一步的 认识,"犹似伽叶起舞",表现出一种得道般的喜悦和兴奋;晚年再反复临 习颜书,专务古拙平淡,悟透"以平原(颜真卿)《争座位帖》求苏、米, 方知其变,宋人无不写《争坐位帖》也"的道理.可见,他通过临书,不断 地觉悟,终于复归于苏轼、米芾等帖学书法大家那里了.这一复归,不在于 他对帖学书法传统多所涉猎,最重要的是他实现了文人书法家的艺术理想. 犹如中国绘画史上的文人绘画,画家们看重的不是绘画的形似之工和画家的 技艺之能,而在于画外之意的传达.正因为如此,文人绘画的出现曾导致了 绘画艺术形式的变革,以"写"代画是必然的趋势.书法不能不写,但书法 之写同样也有工能的意味,如欲泯去工能的意味,必须先从古人书法的形模 脱缚出来,因此,"书不求工"几乎是文人书法家必达的目的.在这里,文 人书法家就像文人画家一样,他们共同地遇到了一个障碍,不工又何谓书家、 画家呢?即使如米芾那样天才的艺术家,其实也没有完全解决这个难题.董 其昌的艺术实践与艺术特点表明,他对传统书法的临习,说得准确一些,应 当称作"临悟",是以悟代习,正如他所讲的:"盖书家妙在能会,神在能 离.所欲离者,非欧、虞、诸、薛诸名家伎俩,直欲脱去右军老于习气,所 以难耳."(11)妙会即妙悟,能离即脱化,最终他想从古人或成法中脱化 出来.所以他赞成米芾所言的:"如撑急水滩船,用尽气力,不离故处", (12)不过米芾没做到,却被他实现了. 董其昌书法的艺术特点,是围绕创出平淡天真风格而表现的.在中国封 建社会后期,推崇艺术的平淡天真风格,越来越是一些标榜超然物外的文人 艺术家的风尚,董其昌也不例外,并作出了许多努力.他认识到"诗文书画, 少而工,老而淡,淡胜工,不工亦何能淡?"(13)并提出"字须熟后生" 的解决矛盾的办法和见解.写字不能不先求工能,工则熟,即单纯呈现出技 艺娴熟的表态.为实现"渐老渐熟,复归平淡"的宗旨,董其昌在实践上以 "生拙"之态来破书法之熟.所谓生拙,与董其昌同时的顾凝远在《画旨》 中言:"生则无莽气,故之,所谓文人之笔也;拙则无作气,故雅,所谓雅 人深致也."莽气指书画创作中的纵横习气,作气则指刻意求工的匠气.为 避免其弊,董其昌的书法非常注意不落前人熟套中,在广学博采的基础上, 尽量出以新意;其二则讲究含蓄秀雅,不故作姿态.所以他吸收了颜真卿书 法的朴拙恢谲,王羲之的灵秀姿媚,虞世南的遭润圆劲,米芾的凌厉峭劲, 柳公权的瘦劲古淡,杨凝式的雄健朗宕…….经他的体悟,按照他的本来面 貌,加以融汇贯通.所以,他创造的书法风貌,虽然貌似无奇,却隽永无尽, 以体现"素处以默,妙机其微"的"冲淡".又能不露痕迹地兼融诸家,寓 "俯拾即是,不取强邻"的"自然",(14)从而表现出平淡天真的艺术境 界. 董其昌书法的平淡自然,可以以为是明末大地主阶级标榜清心寡欲的一 种折射.所以,对于董书,褒者称空灵,贬者称寒俭,其实都是指其书法的 枯淡秀雅的艺术风格和特点.说他的艺术有复古倾向,或专作笔墨形式游戏, 我们认为还未能切中董书本质.主要的问题在于,他在集成帖学书法时,把 帖学书法引向了社会中极少数的审美趣味中,即创作了符合大地主阶层趣味 的艺术作品.其书法是秀雅的,又是糜弱的;格调是朴拙的,又是人为勉成 的;终于把帖学书法引进了难于再获发展的牛角尖.所以,他的书法当时没 有众多的从学者,却被清初康熙皇帝所看中. 董其昌是明末的书法家,更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书法代表者之一,而 与他同时的其他明末书法家,才是实实在在的"明末书法家",因为过此一 时,他们的艺术便基本告歇了.从这点意义上来讲,他们更能体现明末书坛 的主势,而且有着较一致的艺术特点.所谓一致,不是指他们有着共同的书 学渊源和艺术风貌,而是他们书法的屈曲倔强与董其昌古拙秀雅的书法形成 的殊观.综观他们的书法,我们可以看到专师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书法的邢 侗,其书"雄强如剑拔弩张,奇绝如危峰阻日,孤拙单枝";(14)承袭米 芾书法的米万钟,擅署书大字,笔画丰沉浑劲,令人如观其悬时运腕,饱墨 浓烟地挥洒之时;于"钟、王之外,另辟溪径"(15)的张瑞图,书态奇逸, 转折方劲,绝去媚妍;"八法之散圣,字林之侠客"(16)的徐渭,其书狂 怪至不见字际行间,惟见满纸云烟,笔走龙蛇;追踪钟繇书法的黄道周,于 清健中显出笔意的高奇超妙; 与黄道周齐名的倪元璐, "新理异态尤多" (17) , 此外,还有取法秦篆汉隶的赵宧光、宋珏等等.昔人评明人书法"尚态", 是指明代人的书法注重形态的表现.但明代早、中期,也包括董其昌的书法, 都是一种流便秀美的形态.明末众多的书法家则不然.他们的书法形态往往 很奇怪,乍看并不能使人产生美感,甚至觉得是丑怪的样子,而且笔法也不 追求流畅婉便,并表现为涩劲倔强,因而与前此的明代书法大相径庭.从明 末诸家的书学来讲,除赵宦光、宋珏等人以篆、隶书体为主外,一般都走的 是帖学书法的老路,但在这一老路中,又显示出他们的新意.比如师法二王 书法的邢侗,其书法的丰劲浑厚并不似王羲之书法的空灵秀媚,和王献之书 法的流便洒脱.也有些书法家更多地师法钟繇、索靖书法,如张瑞图、徐渭、 黄道周等.中国书法史上并称"钟、王"的钟繇、王羲之,他们的书法虽然 被崇为最高典范,其实是两种不同艺术风格的典型.钟繇书法保留了较多的 隶意,以古朴浑厚为胜;王羲之为构新体,尤其在其中、晚年,已完成由隶 而楷的过渡,以妍媚多姿为胜.正因为如此,钟书表现为外向的东西较多, 王书则为内向的艺术典型.实际上王羲之书法的影响作用要大于钟繇,但在 元末明初的动乱时期,钟繇书法也曾发生过很大的影响,明末又再次为较多 的书家所师法,其中的奥妙是很耐人寻味的.至少从表面现象看,当书家们 的心境意绪不能再沉稳于书斋中,而需要向外突出、夸张时,他们便会找寻 恰当的艺术典型来师法、借鉴.因此,追求以古朴浑厚风意的书法,成为明 末书法的主势,作为帖学书法中坚的二王书法,或被改其意趣,或被置于次 要位置,也体现了帖学书法的衰微.同时,由于钟繇、索靖等书法,与其后 的六朝碑刻书法,无论渊源、艺术特点,都有一脉相承之处,就使得如黄道 周、倪元璐等人书法贴近了六朝碑刻书法的风貌.所以说,清代的碑学书法, 其端肇于明末,不过是到了清代中期演为大势,并且有代表者,有完整的理 论而已.括而言之,明末的书法形势是很复杂的,社会历史与艺术历史的各 种因素错综其间,足以与董其昌书法抗衡的诸家书法,就其中某个书家不能 与董书相匹,但他们代表的书法发展趋势,却是在中国书法史上具有重大意 义的. 最后,我们从中国书法发展的历史来把握明代书法,就可以得出这样的 印象:明代书法继宋、元帖学书法,获得了再发展的艺术生命力,其表现是 丰富的,并产生了集大成者.同时又日益表现出帖学书法的衰微,使明代书 法的总成就逊于宋、元书法.结果必然出现另辟蹊径的艺术旁门,惟其时间 短暂,来不及演为大势,即便在明代书法的发展中,也只在尾声中开始肇其 端.然而,在书法艺术发展史中,这些环节是必然会发生的,也是不可缺少 的. 注释①吴宽:《匏翁家藏集》. ②方孝孺:《逊志斋集》. ③杨士奇:《东里续集》. ④李文凤:《月山丛谭》. ⑤杨士奇:《东里集》. ⑥陆深:《陆俨山集》. ⑦文证明:《甫田集》. ⑧故宫博物院藏祝允明《千字文、常清净经》自题. ⑨钱咏:《履园丛话》. ⑩《文证明集·王履吉墓志铭》. (11)(12)(13)董其昌:《画禅室随笔》. (14)司空图:《诗品》. (15)史孝先:《来禽馆集·小引》. (16)秦祖永:《相阴论画》. (17)袁宏道:《中郎集》. 永乐、宣德朝青花瓷器的独特风格 王健华 青花瓷以其洁白细腻的胎体、晶莹透明的釉色、幽靓浓艳的纹饰、华美 丰富的造型而闻名于世,它清新雅丽,质朴率真,最能代表中华民族含蓄而 豪迈的民族风格,因而素有"国瓷"之誉.1975 年在江苏省扬州市的唐城遗 址中首次发现了一些青花瓷枕残片,1982 年又陆续出土了青花盘和盌的残 片.经古陶瓷学界用现代科学技术对残片的测试和分析,证明这种釉下钻兰 画彩的残片就是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唐代青花.钴是一种矿物质,经高温烧 成后呈现一种深兰色,在我国战国以前流行的陶胎琉璃珠上就已经出现;唐 三彩中的蓝彩也是钴料的呈色.青花瓷中钴的呈色是在釉下,这在技术处理 上要较釉上的钴兰复杂的多.宋代青花经历了缓慢的发展,浙江省龙泉县金 沙塔塔基、绍兴县环翠塔均曾出土过十几片青花盌的残片,是宋代青花瓷的 遗存.青花瓷的蓬勃兴起应是在元代的中晚期,江西省高安、乐安二处元代 窖藏的青花瓷器,高大完整,瑰丽丰富,使人们眼界大开.明代始,青花瓷 一跃而起,开始成为景德镇彩瓷生产的主流,是我国瓷业生产历史上产量高、 应用广,最特殊也最平实的彩瓷品种,它的精品御用于宫廷皇室、达官显贵 及祭坛庙宇之中;而一般的产品遍及穷乡僻壤,"进入寻常百姓家",可以 说对内通行于全国上下,对外行销世界各地.上至天子,下及庶人,雅俗共 赏,"贵贱通用之". 纵观青花瓷烧造近千年的历史,明永乐、宣德两朝(1402—1436)烧制 的青花瓷堪称一流,富丽堂皇的纹饰,如同水墨画般晕散的青料呈色,千瓷 百态的造型,恢宏雄奇,动人心魄,具有不可替代的振撼力.它无比独特的 艺术魅力早已超越地域与民族的界线为全世界瓷器爱好者所痴迷.永宣青花 瓷代表了中国青花的最高品质,在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博物馆中都脐身于最负 盛名的展品之列,"发前古之未有,开一代之奇葩"!清人朱琰所云:"按 此明窑极盛时也,选料、制样、画器、题款无一不精,青花用苏泥勃青,至 成化其青已尽,改用平等青料,故论青花,宣德为最." 永宣青花瓷所展现出来超凡脱俗的艺术风格是显而易见的,它既不同于 元代青花的豪迈奔放,又有别于明中后期青花瓷典雅拙朴,更不同于清前期 青花瓷的华美亮艳.永宣青花展现出一种博大宽容、神圣崇高的美好意蕴, 迄今为止,没有哪一时期的青花瓷能够逾越永宣青花的发展高度以及模式与 范畴. 本文将综合分析明初社会状况兼及经济文化背景,试对永宣时青花瓷高 度发展的社会基础及独到之处的成因做几点分析. 一、青花瓷器发展的黄金时代 中国瓷器自东汉创烧成功以来经历了将近 2000 年的漫长岁月, 其发展速 度时快时慢,但总是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密切相关.瓷业烧造,作为 重要的手工业生产门类,它的兴衰也是遵循着社会经济发展、市场需求的轨 迹.尤其是入明以后的官营手工业,对于封建王朝的依附性表现得愈益明显. 明洪武、永乐时期是明王朝创业之初,宣德朝继承永乐朝余绪,政局稳 定,国力进一步加强,对内休养生息,对外守土保境,特别注意发展农业生 产,扶植工商,使社会经济空前繁荣,出现"吏称其职,政得其平,纲纪修 明,仓质充羡,闾阎乐业……蒸蒸有治平之象"①的局面.实际上在洪武、 建文、永乐、洪熙、宣德五朝共七十余年中,元末战争中的农奴和奴婢都成 为自食其力的自由民.洪武十八年(1385)就"设抚民之官,颁宽恤之条, 令天下郡邑,拓而抚之.天下之民,感戴宏恩,扶劳携幼,竟返桑梓"②. 在政府发展农业生产的号召下,大量的人口纷纷回到生息劳作的土地上,原 有的耕地不敷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明政府提倡移民屯田,就是把人口密集 地方的农民有组织地迁移到荒芜人少的地方开垦荒地. 在大力发展农业的同时,明政府将发展手工业生产提到了重要地位,并 采用了一系列保护手工业者利益的措施,提倡"工技专于艺业"③.其中一 项重大的变革是放宽了对手工业匠人的限制,部分地解除了元代以来手工业 者与封建主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洪武十九年制定了工匠的轮班和坐住制 度,将工匠成年累月地为官府生产变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为官府服务.轮 班匠三年一班,每班为官府服务不超过三个月;坐住匠每班不超过 10 天.工 匠们在应役之外,余下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如是轮班各匠,无工可造, 听令自行趁作".这种对手工艺匠人较为宽松的政策,比起元代那种永世为 奴的匠籍制度,无疑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允许个人自由从事商品生产,刺激 了匠师们的生产热情,激发了努力提高技艺水平的愿望,同时也吸引了更多 的人加入手工业者的队伍.永乐时,全国在册的官匠已由洪武时的 23 万人增 加到 30 万人.在矿冶、纺织、造船、造纸、制瓷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陶 瓷业的发展最为迅速显著,并很快地形成了景德镇这样的全国瓷业中心.在 这种大背景之下,永宣两朝的官窑青花瓷也正是以强大的封建经济基础为依 托,凭借着御窑厂完备的组织系统和雄厚的技术力量以及被垄断的生产材 料,进入了青花瓷业史上的黄金时代. 洪武二年,明政府在江西景德镇正式建立御窑厂后,即投入大批量的生 产.《大明会典》载,"(洪武二年)祭器皆用瓷."洪武七年,明廷为答 酬琉球入贡,赐瓷 7 万件.十六年赠占城真腊瓷器 19000 件.洪武二十六年 规定,六品至九品官除酒器用金、银等金属外,余皆用瓷器.由此可见当时 国内对官窑瓷器的需求量之大.永、宣时官窑业有进一步发展,窑炉由原来 的20 座猛增到 58 座,而民营窑炉"近三千所",如此庞大的生产规模为历 代所仅见.在政府的消费导向下,官窑青花瓷的制作愈发不惜工本,精益求 精.至此,树立了官窑青花瓷正统、高贵、豪迈、富丽的总体风格,代表了 瓷器烧制的最高水平. 永宣两朝的官窑是自有官窑以来(我国官办窑业始于北宋徽宗时期)最 发达最兴旺的官营窑业,并以绝对的优势独步瓷坛.中国瓷业在宋元以前, 往往名窑辈出,各具特色,各有千秋.永宣两朝景德镇官窑的制作水平明显 地超过以往各地窑厂,因而形成了"天下窑器所聚"的制瓷中心.所谓的 "官 搭民烧"、"官民竞市"的情形都是发生在明中晚期官窑衰落、民窑崛起的 时期.而在官窑业无比兴旺的永宣两朝,其烧造实力无可比拟,它虽然与民 窑同处一个时代,但产品的形制、胎釉、青料、画工诸方面都大相径庭,存 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异. 概言之,永宣时期由于一系列的休养生息政策的实施和比较宽松的社会 生产环境,综合国力在当时的亚洲乃至世界范围内均首屈一指,这短暂的繁 荣迎来了中国青花瓷烧造史上最辉煌、最活跃的"黄金时代". 二、郑和下西洋与青花瓷器的对外传播 明成祖朱棣是一位极有作为的封建君王,为扩大明王朝在海外的政治影 响,以明初强大的封建经济为后盾,以先进的造船工业和航海技术为基础, 把中国与亚非国家的友好关系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 从永乐三年(1405)至宣德八年(1433),大监郑和奉命率领万人以上 的使团和数百艘船队先后七次远航西洋, "浮历数万里,往复几三十年"⑤. 郑和每次出使都准备了大量的丝绸、铁器、金属货币,而瓷器是主要的品种, 通过万里海路向西域远国传播着东方文明.大量的瓷器出口极大地刺激了国 内瓷器的生产,更由于国外普遍喜爱青花瓷而使景德镇开始改变 "宋瓷尚雅、 元瓷尚白"的传统而全力地投入到青花瓷器的生产之中."青花"一词也是 在此时正式出现于文献记载.虽说元代青花已经相当成熟,但没有见诸文献. 随郑和出使的随员马欢将途中见闻写成《瀛涯胜览》一书,此书记载"(爪哇)国人最喜用中国青花瓷"、"船队到彼,开读赏赐毕,其王差头目遍谕 国人,皆将乳香、白竭、芦芩、没药、安息香、苏合油、木别子之类来换易 纻丝、瓷器等物".郑和的另一随员费信的《星槎胜览》中多次提到各国购 买瓷器的情况,其中购买青花白瓷器的国家有暹罗、柯枝、忽鲁谟斯、榜葛 利、大嗅南、阿丹等."青花"一词在上述游记中首次出现,稍后的《明英 宗实录》正统三年十二月丙寅条载有"禁江西瓷器窑厂烧造官样青花白地瓷 器于各地货卖及馈送官员之家"的记录.此后在明清各类文献著录中才统一 了青花瓷的名称. 据史料记载,郑和船队每次所带大批货物一部分代表明政府馈赠给诸国 君王,并向他们宣扬明朝的共修睦好愿望,同时邀请各国派使节来华;另一 部分货物则是与当地人民进行平等的交换贸易.宣德五年(1403)明宣宗为 筹办出洋货物颁诏:"敕南京守备太监杨庆、罗智、唐观保、大使袁诚:今 命太监郑和前往西洋忽鲁谟斯等国公干,大小缸六十一只,该关领厚交南京 入库各衙门一应正钱粮并赏赐诸番王头目等彩币等物,以厚阿丹之国,贡方 物给赐价钞买到纻丝等件,并厚下西洋官员买到瓷器、铁锅等人情物价,及 随舡合用军火器、纸扎、油烛、柴炭、并内官办使年例酒烛等物.敕至,尔 等即照数放支与太监郑和……等,关领前去应用,不得稽缓."当时占城对 "中国青花瓷盘、碗等品、纻丝、绫绢、烧珠等物甚爱之,则将淡金交易." 锡兰国对"中国麝香、纻丝、色绢、青瓷盘碗、铜钱、樟脑甚喜,则将宝石 珍珠换易"⑥.每当船队到达一国后,并不限于只在国都和大码头进行交易, 而是派遣随员的小船分别深入到各国的内地与当地人们贸易. 《郑和航海图》 上所标注的地名极多,在许多偏僻的地方注明"有人家"字样,可见当时贸 易范围之广.郑和出使把中国瓷器推向国外市场,随之而来的是海外市场对 青花瓷的大量需求.由于当时民间窑厂受官窑的限制,上等的生产资料被官 府垄断,所以制品相当粗劣,即不能作为礼品,也无法作为贸易用瓷,由郑 和船队开辟的广阔市场完全由官窑生产来支撑.那么,当时官窑生产能力又 是怎样呢?仅举一例:"尚膳监题准烧造龙凤纹瓷器,兼本部官员关出该监 式样往饶州磁器四十四万三千五百件"⑦,一年中一次就计划烧制 40 余万件 精美瓷器,其生产规模和生产速度的确十分惊人. 明初的对外开放政策使海外诸国对于中国瓷器的需求量超过历史上任何 时期,所以说,永宣时青花瓷的大发展与郑和船队远航有直接关系.现代科 学考古发掘也证明, 凡是郑和船队到过的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或多或少地都有 明初青花瓷残片出土,完整无缺的传世品大多集中在伊朗、伊拉克、土耳其 等中东国家.日本古陶瓷学界曾多次提出过这样问题:为什么与中国一衣带 水的近邻日本境内没有出土过一件永宣时期的高档青花瓷?而明以前及明中 晚期瓷片则出土很多,而且分布范围也相当广泛.我个人认为,这一现象与 明初外交侧重和郑和的航海路线有关.我国古代关于西域的概念,多指甘肃 敦煌以北、葱岭以东以至亚洲中部、西部、印度半岛、欧洲东部和非洲北部 的广大地区,郑和的航海活动始终没有超出西域这一范围.整个活动分为两 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第一次到第三次远航,途径主要是东南亚和南亚各国; 第二阶段是第四次到第七次远航,活动范围主要是阿拉伯半岛和非洲东部的 国家.主要航线是由江苏太仓出发,经越南中部、泰国中部,穿过印度半岛 西南部海岸到达波斯湾的霍尔木兹岛,以至再往前行至非洲东部海岸.根本 没有到过日本、朝鲜等国,虽说是近邻国家,没有高品质的永宣青花瓷的出 土也就比较能够理解了.同时,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了,在明初"海禁"政 策的高压下,民间的海外贸易是不可能的,官窑瓷器的海外输出几乎都是由 郑和船队来承担,这一史实是由明初政府的经济、外交方针使然.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郑和下西洋不仅极大地刺激了永宣青花瓷的生产能 力,同时对提高这一时期青花瓷的品质、使之达到历史巅峰的水准也起到了 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在郑和带回的诸国土产中与明初青花瓷烧造有直接关 系的是"苏泥勃青"这种优质的瓷绘原料,而这种青料是此时所独有的.明 人王世懋《窥天外乘》中说:"永乐、宣德间内府烧造,迄今为贵.其时以 棕眼、甜白为常,以苏麻离青为饰,以鲜红为宝."张应文《清秘藏》则说: "我朝宣庙窑器质料细厚,青花者用苏泥勃青,图画龙凤、花鸟、鱼虫等形, 深厚堆垛可爱."高濂的《遵生八笺》、唐秉钩的《文房肆考》都认为苏麻 离青即苏泥勃青,是多由南洋传入的舶来品,或来自西域的青料. 按 《明会典》载: "苏门答腊国, 永乐三年 (1405) 遣使来贡.五年 (1407) 至宣德六年(1413)屡遣使来贡.十年(1435)复请封其子为王,贡物石青、 回回青."回回青,即苏麻离青,只是这个名称的译音在明代人温处叔《陶记》中,便被"苏泥勃青"所替代,清人的有关文献中也称为苏泥勃青,此 后一直延用至今.正是这种进口青料的使用使永宣青花的发色有别于历代青 花.当然,永宣两朝所有的青花瓷也并不是全部使用这种珍贵青料,但绝大 多数高品质的青花瓷确是使用进口的苏泥勃青料来发色.由 于它亮泽、浓丽、 深邃而晕散,具有传统水墨画的韵味,其审美趣味为其他瓷类所不及,堪称 青花之最.西方国家学术界将此种青料称之"Smaltum",这个英文名字的发 音与南洋群岛中苏门答腊岛的发音十分贴近,中国古籍《明会典》也有确切 的记载,苏泥勃青产于苏门答腊岛似应没有什么问题.苏门答腊,明代时称 作苏门答刺,是郑和船队航行时重要的转运中心,同时也是控制马六甲海峡 的门户,具有根重要的战略地位,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与阿拉伯、印度等国进 行海上贸易的中心,在双向贸易活动中,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商船都聚集在 此等候季风过冬,其间的相互交易异常频繁.学术界也有这样一种观点,即 苏泥勃青的原产地是波斯湾附近的中东地区,是由穆斯林商人带到中转站苏 门答腊岛与中国商人进行交易的.笔者认为,苏泥勃青产于苏门答腊的说法 较为妥当.查阅《明史》可以了解到,苏门答腊和渤泥入贡是在永乐三年、 七年、八年、九年、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六年、十八年、十九年、二 十年、二十一年共 12 次;宣宗元年、六年、八年、九年,共4次.以后的成 化十六年有一次,而后终明一代不再贡.苏泥勃青的输入是随着郑和船队的 启程而始、停航而终,其间诸国贡方物中的青料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而绝大 部分用于官窑生产的青料是由郑和船队带回的.宣德以后青花瓷品质急剧下 降,产量锐减,随即转入瓷业史上令人窒息的"黑暗时代"也就是所谓正统、 景泰、天顺三朝的"空白期".当然,空白期的形成有多方因素,最主要的 是明政府三令五申罢烧瓷器的禁令所致,但郑和船队的停航、海外销路的断 绝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之一,可以这么说,永宣青花瓷独特的发色是与明初 政府对外开放的外交政策有最直接的关系,郑和是忠实的执行者,他以毕生 的精力贡献于这一伟大的壮举,为当时中国与海外的文化交流作出了不可磨 灭的贡献. 三、浓郁的伊斯兰文化风格 阿拉伯人以伊斯兰教的名义征服了远东、中东和北非,伴随着政治疆域 的不断扩大,便产生了影响深远的伊斯兰文化,而这种新文化又赋予其艺术 以特殊风格. 在谈及永宣青花瓷在造型和纹饰的特色时,不能不谈到它无所不在的伊 斯兰文化风格.诚然,这种特殊的风格在当时也吸收了蒙古游牧民族的雄健 粗犷和藏族文化的神秘执着,同时了保持着宋以来汉族文化的一贯传统,但 这一时期青花瓷在追求形制变化、呈现丰富多彩的式样美感以及花纹装饰表 现最为突出的还是它从形式到内容浓郁的伊斯兰文化韵味.这些鲜明的风格 特色与阿拉伯伊斯兰世界生产的各种质地的工艺美术品如出一辙,有百分之 七十的永宣青花瓷在造型方面可以在西亚地区的金银器、铜器、玻璃器、陶器、木器中窥寻到渊源范本. 事实上,在大量的青花瓷随郑和船队远销近东、西亚等国时,他们的王 朝也频繁来中国朝贡,带来了异域精美的工艺品.据统计,永乐朝 21 年中各 国来华 79 次,平均每年近 9 次.这一时期来华使团不仅数量多而且规模大. "永乐九年七月甲申满刺加国王拜里迷苏刺率其妻子及陪臣五百四十余人入 朝"⑧;永乐二十一年九月"西洋古里、忽鲁谟斯、锡兰、阿丹、祖法儿、 刺撤、不刺哇、木骨都束、柯支、溜山、喃勃利、苏门答刺、阿鲁、满刺加 等十六国千二百人贡方物到京"(文献同上).外国使团进献的精美绝伦的 金银器、铜器使明帝欣喜异常,命令宫廷画师参照设计成青花瓷器的装饰画 样提供给景德镇烧瓷艺人,烧成大量的成品再回赠给各国贡使和国王.一部 分随使团来华的穆斯林商人更精明,他们根据海外市场的需求,亲自携带画 样,大批定烧青花瓷后直接在港口装船运往西亚各国,于是便有了在中国本 土生产的带有伊斯兰文化风格的青花瓷在西亚和中东地区风靡一时的热潮. 目前在伊朗、土耳其等国出土和传世的永宣青花瓷数量很多;在美国、英国、 日本等著名的博物馆也有少数收藏,其总数甚至超过我国本土的收藏.最著 名最集中的收藏是伊朗的阿迪比尔神庙博物馆和土耳其的伊斯坦堡托普卡 匹、萨拉依博物馆,这里的收藏品都是质量上乘的高档官窑制品,绝大部分 是明政府赏赐给国王的礼品.在造型和花纹上完全采用阿拉伯式样,即使是 描绘中国传统的花卉也采用伊斯兰人图案格局,比例完美,节奏起伏,紧密 交织中具有规律性变化,艺术感染力很强. 由于永宣两朝推行的开放政策,当时又是伊斯兰文化的鼎盛时期,异常 频繁的友好往来加深了与各族人民的理解,包括审美品味、生活习俗、图案 造型、人文地理、服饰装束等诸多方面.这种文化倾向反映在青花瓷的烧制 上,我认为,首先是为了迎合伊斯兰社会的消费市场,以瓷器的流通为纽带, 加强了与外界的联系,从而达到"以我为主,万国来朝"的政治局面,最终 实现明初皇帝建立不朽基业的大明帝国的目的.其次,海外巨大的市场需求 又反作用于国内的生产能力,极大地促使青花瓷在数量上和品质上空前地提 高,这种高效的良性循环又是与明初的社会环境分不开的. 我国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指出:"世界上历史悠久、地域广阔、自成体 系、影响深远的文化只有四个:中国、印度、希腊、伊斯兰,再没有第五个." ⑨《中国陶瓷史》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明人对于瓷业,无论在意匠上、形 式上,其技术均渐臻至完成之顶点.而永乐以降,因波斯、阿拉伯艺术东渐, 与我国原有艺术相结合,于瓷业上更发生一种异样之精采." 明政府出于经营西域的目的,对于伊斯兰教采取了比以往朝代更加宽容 的保护政策,当时虽然禁止使用胡服、胡语和胡姓,但仍然重用回回人担任 政府要职.明朝开国功臣常遇春、胡大海、沐英、蓝玉、冯胜、丁德兴等都 信回教,郑和、铁铉也是穆斯林.洪武初年,敕修礼拜寺于西安、南京、滇 南及闽、粤等地,并御书《百字赞》褒颂伊斯兰教和穆罕默德."洪武二十 五年(1392),召赛哈智赴内府,宣谕天经于奉天门.奉旨每户赏钞五十锭, 绵布百匹,与回回每分做二处,盖礼拜寺两座.如有寺院倒塌,随时修,不 准阻滞,与他住坐,凭往来州县布政司买卖,如遇关津渡口,不许阻滞,钦此!"⑩明永乐五年(1407)成祖颁保护伊斯兰教的敕令:"谕米里哈之: 朕惟人能诚心善者,必能敬天事上,劝率善类,阴翊皇度,故天锡以福,享 有无穷之庆.尔米里哈之,早从马哈麻之教,笃志好善,导引善类,又能敬 天事上,益效忠诚,脊兹善行,良可嘉尚,今特授尔以敕谕,护护所在,官 员军民一应人等,毋得慢侮欺凌,敢有故违朕命慢侮欺凌者,以罪罪之." 该敕谕碑在泉州清凉寺、福州清真寺、苏州太平坊清真寺均有保存. 为了加强与西域诸地的往来,明政府从新制定了或比年、或间一年、或 三岁辄入贡的新条例,并提高西域商旅的贡使待遇.中原市场广阔,利润半 厚,一斤回回青可卖二两白银,六把普通的回回木梳可换一匹绢.高额的商 业利益发挥了意想不到的作用.《明史·西域传》记载:"由是西域大小诸 国莫不稽颡称臣,献琛恐后.又北穷沙漠,南极溟海,东西抵日出日没之处, 凡舟车可至者,无所不届,自是,殊方异域鸟言保雔之使,辐辏阙迁." "其 载货之车,多至有余辆"(11).永宣二朝往来道路无虚日,开创了与西域 诸国"贡赐"贸易的新局面.曾以游牧为主的回回民族,以天幕为帐,大漠 为床,在他们长期的游牧生活环境中唯一需要拥有的是日用物品,这些物品 受到珍视.他们擅长制作便于携带的精致的手工艺品,如地毯、陶器、玻璃 器、金银器、水晶、牙雕等随着东来的回回大量涌入我国,精于此道的手工 艺匠人以他们精湛的艺技给予明初在染织、制瓷、镶嵌、铸造等行业注入了 新的生机活力,永宣青花正是在这种开放交流的社会大环境之下,融合了吸 纳了大量的伊斯兰手工艺品的造型和纹样而展示出浓郁的异域风格. 就瓷器的装饰而言,自汉唐以来在与外域文化的相互融合中一直是以汉 族文化为主体,完全模仿的装饰多是局部或点缀,惟独永宣青花瓷器由于历 史的、社会的、文化的诸多方面的原因,在与伊斯兰文化的相互融合中,出 现了短暂的以外来文化为主体的倾向.道理很简单,当时在与西方文化交往 的主要对象是伊斯兰世界,而白地兰花的装饰效果寓意着纯洁和高尚,深受 帖木耳帝国和伊斯兰世界的喜爱,广泛地使用这种装饰为迎合伊斯兰巨大的 消费市场则成为必然.永宣青花在明政府的外交政策中充当了"和平使者". 与此同时,它那高雅不俗的格调和动人心魄的形式美在赏赐、外销的同时也 深受明朝皇室和贵族士大夫的称颂.这种以外来文化为主的倾向与长期奔波 于阿拉伯与中国之间的商人也有很大的关系.回回素以精明练达、吃苦耐劳 的商业民族而著称于世,在与各地区人民的交往中深知他们的需求,于是出 现了为适应出口而采用大量的伊斯兰风格的造型与纹样的装饰时尚,这种情 形在大量的传世品和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中得到了印证.许多永宣两朝独有的 形制和花纹能都在伊斯兰古代文物中找到它们的渊源踪迹.下以故宫藏品为 例: 宣德青花缠枝花双系带盖大扁壶,高54、口径 6.5 厘米,壶小唇口,短颈,腹面一侧隆起,另一侧平坦,呈遍圆形,也称"卧壶",外唇口单侧安 一小孔系,肩下安双环耳,叠插式圆盖.此壶气魄宏伟,造形奇特,特别是 腹面满绘的缠枝花卉婉转起伏,富于节奏,带有典型的西亚特征,腹正中凸 起的圆圈线内环套的八角星形装饰运用了和谐对称的几何学原理,使人耳目 一新.中国传统的壶形尽管千恣百态,但最终是以储水为实用功能,此壶无 法直立,平放水就会从口部流出,所以尚不清楚它的实用功效.美国的佛里 尔美术馆收藏一件伊朗 12—13 世纪的黄铜嵌银扁平大壶,形制与此十分相 似,据说是贴挂在清真寺墙壁上用于供奉真主的器物. 宣德青花折枝花卉大执壶,高36、口径 7.8、足径 15 厘米,直口、长颈、 平肩,壶身圆筒式出八棱,圈足内施白釉,长形流,宽扁曲柄.通体纹饰分 为五层,以折枝的卷叶花为主,平伸的方流与大跨度的曲柄以及几何形面的 壶身均具有波斯风韵.水壶是回教寺院必备的器物,每当举行朝拜仪式时, 每人都要用水壶来沐浴净身,在美索不达米亚、伊朗和阿富汗十分流行腹壁 出棱的式样.英国的维多利亚博物馆收藏一件伊朗的黄铜嵌银出棱水壶,壶 身上用银丝嵌出阿拉伯文"神将降福拥有此壶者".青花执壶的出棱装饰完 全源于黄铜壶,其蓝本历历可循. 永乐青花缠枝花龙柄花浇,高14.7、口径 8、足径 4 厘米.粗颈、垂圆 腹、卧足,单侧安首尾相接的龙头柄.通体以海水江崖及缠枝花为装饰.在 葡萄牙里斯本古本江博物馆陈列一件 12 世纪初的白玉龙柄花浇形制与此相 同.花浇实际上是回教徒在做礼拜时的净水器物,造型源于黄铜鼓腹带盖的 盛水器,除去玉质的以外,大多为铜质,在伊朗和叙利亚从 12 世纪就开始生 产,13—14 世纪的帖木耳王朝十分流行.永乐青花花浇外口下及肩部凸起的 弦纹还可以见到金属器制作的遗风. 宣德青花花卉纹八方烛台,通高 38.5、口径 9、足径 13.5 厘米,由蜡台、 支柱、底坐三部分组成,呈八方形,底坐内凹中空,是模仿西亚清真寺中的 铜烛台烧制的.铜质的烛台在古代的埃及和叙利亚十分汉行,美国佛里尔美 术馆就收藏有一件黄铜嵌银烛台与此酷似. 宣德青花缠枝花折沿盆,高12.2,口径 26、足径 19 厘米,撇口,折沿, 直腹,平底,细砂无釉.里外满绘青花纹饰,里心以变形朵花纹为圆心,依 次向外展开多层环形装饰带,口沿处绘汹涌翻卷的海水浪花纹;外壁绘柔婉 的缠枝花.这种折沿盆的造型起源于回教徒的净手盆,曾流行于埃及等地, 但是铜质的占绝大多数,瓷质折沿盆往往失去了它实用的意义而被作为陈设 品. 青花缓带耳扁瓶,高28 厘米,蒜头口,圆轮腹,肩颈处安缓带耳.腹绘 多角轮花,此种形制在中国传统的瓶式中未见,叙利亚博物馆收藏一种出土 于本土拉斯、夏姆遗址距今 2000 年的红陶多耳罐与此瓶十分接近,陶瓶扁腹 正中以黑彩描绘的涡轮状花朵视为青花缓带耳瓶装饰的滥觞. 此外还有青花龙纹天球瓶、象耳折方瓶、龙凤罐、带盖高足豆、鱼篓尊、 十菱高足盌、无档尊、镂孔香薰、菱花口托盘、大钵盌、卧足盌、鸡心盌等 三十余种形制,与伊斯兰文化的古代文物有着血肉联系.在诸多的器物中数 量最多的是一种直径在 30cm—60cm 之间的菱花口大盘,这种折沿阔底的大 盘,多以满密的缠枝花装饰,内壁随菱花口而分格,并且十分注重盘里的装 饰,显然是符合人们俯视的习惯,这种巨型盘是穆斯林人们盛放食物的器皿, 大家席地而坐,首先祈祷感谢真主的恩赐,然后取食.这种独特的饮食习惯 必须配合硕大的餐具,完全是为了适应伊斯兰的民族习俗. 伊斯兰教反对偶像崇拜,它的艺术是吸纳了古希腊、波斯和基督教的艺 术精华,并结合自身的特点而产生的影响整整一个时代的典型艺术,表现在 图案方面其主要的艺术形式是植物花卉.山脉纵横、黄沙遍野的伊朗高原上, 映入人们眼帘的是如火的骄阳和闪耀的群星,穆斯林渴望蓝天碧水和绿色的 生命,他们对于植物有着特殊的感情,甚至在伊斯兰的理想天国里也有植物 的一席之地,绿洲上的植物象征着永恒的生命.公元 10 世纪的美索不达米 亚,最早采用了椰子、谷物等生活所必需的植物为装饰,并且把它们描绘成 无限的延伸、卷曲、缠枝、变形,按照自己意愿从新加以组合,使之充满旺 盛的生命力和梦幻之美.阿拉伯花纹是指那些以柔美的曲线为主,有规律地 展开蔓延状的花、果、叶、藤等植物图案.叙利亚的沙漠古都帕米拉的石刻 建筑上,有10 世纪葡萄藤叶纹图案是连续性植物图案的代表作.永宣青花瓷 上所绘的花卉、瓜果,一反传统的写实技法,多采用二方连续、四方连续的 图形,使枝叶延伸、无穷无尽布满整个空间,花叶枝条交织缠绕,有机地婉 延迂回,比例完美、节奏起伏,充满了无限生机. 除去缠绕的花卉以外,还有一种很常见的放射性排列画法,在折沿盆、 盘心、盌心上大量使用.它是以器物里心正中为同心圆,花纹图形依次展开, 向外扩展,进行多层次的描绘作为装饰,很典型的例子是宣德青花鸡心盌, 盌里心以一六瓣朵花为中心,依次向外是十字花、回纹、缠枝安克架("" 环柄十字,古埃及的象形文字,意为生命的钥匙,读作 ankh,汉译作"安克 架")、卷草纹、环形装饰带,精美而华丽,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圣殿上凸出 的穹窟. 伊斯兰的几何、数学极为发达,他们创立的几何形装饰体系显示出对于 数学抽象思维的喜好.从青花窑的造形到纹饰,几何形的排列几乎无所不在, 这是一个适应万物的变形体系,如宣德象耳折方瓶、十菱花口洗、瓜棱水注 等器形都十分成功地运用了对称和谐的几何原理.在图形方面常见有八角星 系列、变体图形、六角、五角、三角、棱形、圆形、八方、六方、棋盘格、 工字形等.经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一件器物上划分出若干个对称的装饰区域, 用条带或环带边饰分割,产生对立统一的美感.回纹、忍冬纹、碎浪纹、卷 叶纹、水涡纹、圈点纹、朵花纹组成的边饰则更多地受到波斯地毯图案的直 接影响,更有些是受益于清真寺中圣龛和门楣边饰的启发.此外一些附加的 装饰如鼓钉、凸雕花卉、弦纹等都保留了金属器的遗风.小系一般十分单薄, 安在盖钮外侧或壶柄的顶端,我们称之为"盲系",是一种失去实用功效的 纯装饰.阿拉伯书法也是永宣青花瓷上装饰题材之一.12 世纪阿拉伯文纷繁 的各种书体已形成为独立的艺术门类通过点、线的搭配和变化无穷的组合, 布局严谨规范,起伏跌宕,具有无比流畅的韵律美.青花卧足盌、青花无档 尊等器物上均以阿拉伯文作为装饰,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品. 一般而言,永宣青花瓷中带有伊斯兰风格的器物上所描绘的花纹多为抽 象的夸张和变形,大多数采用源于西域地区的植物和花果.在广泛使用的缠 枝花中西蕃莲十分常见,这是一种大朵密瓣介乎于我国的荷花与菊花形态之 间的花卉,在古波斯地毯上常见这种纹佯,痕都斯坦(今阿富汗东部、巴基 斯坦北部)12 世纪玉质盘上描绘的就是缠枝的大朵西蕃莲.再有一种椭圆形 的扁菊花 (一种长年盛开在西亚沙漠边缘地带的野花, 当地叫做 "延命菊" ) 、 苜蓿花(由于引进阿拉伯良种马而随之在我国广泛种植的精饲料)、葡萄、 石榴(安石榴)、西瓜、蕉叶(棕榈叶)、核桃(胡桃)、芝麻(胡麻)、 没食子(一种药材)、黄瓜(胡瓜)等等,上述花果许多早在汉代即由西域 传入我国,但是大量出现在青花瓷上却是自永宣时期最为流行. 综上所述,在明帝国最为昌盛的年代,永宣两朝青花瓷器在与伊斯兰艺 术相互碰撞、相互融合中以伟大传统文化的包容精神,吸收了域外优秀文化 中的精髓,并有机地结合,冲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跨越了种族和地区的 区分,产生了一种动人心魄的艺术感染力.开放的社会是进步的社会,开放 的文化是伟大的文化,正是成祖、宣宗时的开放政策浇灌了此时青花瓷这朵 美丽的奇葩!虽然那个时代过去了,但所留下的文化遗产在中国乃至世界各 地深深地扎下了根,成为中华民族历史上国家昌隆、社会进步的历史见证, 同时也是传统文化兼容吸纳异域文化的光辉典范,它所产生的一切,特色鲜 明、永不枯竭,经历了 500 余年的沧桑岁月依然光采夺目. 注释①《明史·宣宗本纪》. ②《昭代经济言》卷2. ③《明太祖实录》卷177. ④《大明会典》卷189. ⑤黄省曾:《西洋朝贡典录》,自序. ⑥马欢:《瀛涯胜览》. ⑦《大明会典》卷194. ⑧《明成祖实录》卷77. ⑨季羡林:《敦煌学吐鲁番学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⑩《清真先正言行略·赛哈智传》. (11)《明仁字实录》卷5. 明清北京城风水 姜舜原 在清代,每逢新年,紫禁城各宫殿都张挂春联.太和殿的春联是:"龙 德正中天,四海雍熙符广运;凤城回北斗,万邦和谐颂平章."①"龙德正 中天"是一句风水中的语言,说的是太和殿地处中央龙穴,是风水中最高境 界、最佳选择. 中国古代都城、宫殿的选址,特别注意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务必使其 在全国的地理位置、京畿的外局大势、城市内局布置等诸方面,都臻于尽善 尽美.风水上认为,国都的西北要有龙脉.所谓龙脉,就是连绵起伏的青山. 龙脉的中心为祖山,是王气郁积之处.以此起始,引入京城,到达宫殿背后 的靠山即"主山".主山两翼,左以河流为青龙,右引道路为白虎.主山之 前、青龙白虎之间的最佳选点,是万物精华的"气"的凝结点,为龙穴,明 堂就应座落此处.紫禁城处于北京城最佳位置,三大殿所处即明堂所在,它 居天下中心,与天空中央天皇大帝所居紫微宫对应. 一、北京城的大势与外局 北京是从元代起作为全国的首都的.据《元史·巴图鲁传》记载,元世 祖忽必烈的近臣巴图鲁建议忽必烈定都燕京,其理由称:"幽燕之地,龙蟠 虎踞,形势雄伟;南控江淮,北连朔漠;左环沧海,右拥太行;北枕居庸, 南襟河济,形势甲于天下."忽必烈的谋士、太保刘秉忠说:"上都(开平 府,在今内蒙古正蓝旗)国祚近,大都国祚长."②这里指的都是北京城在 全中国版图上的地理条件,是从大势着眼的.作为地方政权或割据政权,限 于其范围,其大势的选择余地不大;但要成为"天下"共主的泱泱大国的首 都,大势的选择必须从全国着眼.明代王析将全国龙脉归纳为三支,称北干、 中干、南干,北京位于北干,燕山是其来龙. 在经历了数百年的人工开发,特别是近代以来的人为损害之后,当我们 乘上飞机,俯视京畿地区的时候,还是能体会到这座神京的钟灵神秀:城西, 巍巍太行山山脉婉蜒逶迤,由南向北奔腾而来;城北,浩浩燕山山脉罗列簇 拥,拱卫着京师.两股山脉交会、聚结,形成风水上所谓龙脉.森林覆盖着 山峦,山色苍茫,云气郁积.就在这青山之中,来自黄土高原的桑干河与来 自蒙古高原的洋河会合为永定河.永定河汹涌澎湃,穿行于深山老林之中, 到京西三家店,陡然冲出山谷,在北京小平原的西缘伸展流淌.甘冽的河水 透过石灰岩渗滤,形成了西山诸泉,把那里滋润得林丰树茂,鸟语花香,并 造就了北京小平原形同蛛网的河水、溪流,星罗棋布的湖海、淀泊.山川襟 带之间,北京城温润丰饶,土肥人美,遂成天府.这符合风水上要求的"藏 风聚气"、利于生态的最佳风水格局.这是北京城和紫禁城的宏观环境,即 风水上所称"外局". 二、元代的堪舆工作 北京古城原在现北京城西南广安门外莲花池一带.元世祖忽必烈建造大 都城,命刘秉忠和他的弟子郭守敬、赵秉温等负责城市和宫殿的规划设计. 为解决大都城水源和防范永定河水患,舍弃了金中都城旧址,改用高梁河水 系,将城址移至中都城东北郊外.关于风水堪舆,元代史书《析津志》记载 道:大都城"内外 城制与宫室、公府,并系圣裁,与刘秉忠率按地理经纬, 以王气为主,故能匡辅帝业,恢图丕基,乃不易之成规,衍无疆之运作…… 盖地理,山有形势,水有源泉.山则为根本,水则为血脉.自古建邦立国, 先取地理之形势,生王脉络,以成大业."③ 记述赵秉温生平事迹的《赵文昭公行状》也记载道:公"与太保刘公 (秉温)同相宅,公因图上山川形势、城郭经纬,与夫祖、社、朝、市之位,经 营制作之方.帝(世祖忽必烈)命有同稽图赴功."④这说的是元大都城营 建时,由刘秉忠一班人士进行风水堪舆.刘秉忠所取"地理形势",从"大势"来说,是燕山山脉的聚结,具体而言,是西山玉泉山方面,即把玉泉山 作为"祖山",王脉从此生发. 北京西山诸泉以玉泉山的泉水水质最佳.提供优质的地上地下水源,是 都城选址的主要内容,所谓王脉,实际上就是这股地下水流经的路线.当时 是这样引入京城和皇宫的: 地上,将玉泉山的泉水用人工开凿的河道引进京城,经今太平桥大街南 行、东转,再经今西四南大街的甘水桥、太液池南池(今中、南海之间), 流到大内正门崇天门前的围桥"周桥",然后东流并入今南、北河沿即当时 的通惠河.这条河流按五行中西方"金"的方位,称为"金水河".金水河 的水是十分神圣的,不准洗灌、不准饮马,不准民间引用.元朝海子(包括 今什刹海、积水潭及附近地域)自京北白浮泉引水,经瓮山泊(今昆明湖) 下注高梁河入城.海子水由海子桥流出,经今南、北河沿,出文明门水关, 一直通向通州张家湾,连通大运河的漕运,所以称"通惠河".这条河流从 实用上说,比金水河更为重要,但却没有"生王脉"的重任,只能作为大内 东侧的青龙水,不如金水河神圣. 大都宫殿地下脉络的引用更是匠心独运. 位于紫禁城内东南方传心殿院内的大庖井,是宫中数十口水井中年代最 久远的.和其他水并不同的是,在北京城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的今天,这口 井仍泉水充足,不升不降.明清两朝宫中祭祀"龙泉井神"就在此处.朝隆 帝曾测试天下名泉⑤,玉泉水斗重一两,塞上伊逊河(在承德木兰围场内) 水亦一两,而济南珍珠泉一两二厘,其余则更重.明代黄谏作京师泉品,谓 玉泉第一,大庖井第二.利用地上、地下水源解决城市用水,是城市选址的 基本要求,而提供优质的地上、地下泉水为皇家服务,则是皇宫选址的要求. 乾隆皇帝指出,玉泉水一部分在山中"山势中豁"处"喷跃而出",成为地 上泉水,另一部分则继续"洑流"地下.刘秉忠、郭守敬都深诸天文、地理、 水文,他们以地下袱流的玉泉水为线索、脉络,把它作为"王脉",来选择 皇宫地址,确定"龙穴"位置.现在可以推定,这条水脉由故宫西北方而来, 穿过中、北海之间,由故宫西北角向东南曲折穿行,先后洑流经过慈宁宫、 中和殿、文化殿与文渊阁之间、传心殿大庖井、东华门外至东安门大街少南、 王府井的井,然后向东南斜插,经今协和医院正楼,投古观象台北邻而去. 中、北海在元代为皇宫中央的太液池.太液池西畔处于这条水脉上游,建造 隆福、兴圣二宫区,分别供太子、太后居住.太液他东畔建皇宫大内.忽必 烈与刘秉忠商定,以丽正门(京城正门)与门外第三桥南一树为两点,确定 南北纵向轴线,轴线与王脉的交接点,即为"龙穴",建大明殿(相当于现 太和殿)于其上.王府井的井故址在今王府井十字路口以南 100 多米处,可 能即当时堪舆时留下的.故宫传心殿大庖井可能也是当时的遗留,忽必烈建 元大内时将此放在大内南门崇天门外东侧御膳亭内,供皇家饮食使用.近年 来故宫博物院实施地下工程,在慈宁宫东山墙下挖方时,发现柏木桩筏形基 础并渗出泉水;在箭亭西南开挖时,发现同样情况;在文华殿西侧开挖时, 地下很浅便水出不止.这股"王脉"因此进一步揭示出来. 如果说大都城范围是依高梁河水能够达到的范围确定的;那么,元皇城 的位置,则是根据玉泉水袱流路线即王脉来划定的.汉、唐、宋各代皇宫都 安置于京城北部,元大都则因上述原因改变了历来传统. 三、明代的沿与革 明太祖朱元璋推翻元朝之后,对元大都城和元代宫殿是保护的,但对元 朝的王脉还是做了一些破坏,把周桥上的御道盘龙石凿掉,把金水河废除. 所以,刚过四年,奉派到北京的翰林学士宋讷,就看到"御桥路坏盘龙石, 金水河成饮马沟".经过这番破坏,大都城黯淡失色,"黄叶西风海子桥, 桥上行客吊前朝.凤凰城改佳游歇,龙虎台荒王气消." "郁葱佳气散无踪, 宫外行人认九重."⑦ 明成祖朱棣为燕王时,以元西宫为燕王府,在此养得羽翼丰满,在其父 朱元璋死后仅四年时间里就一举夺取皇位.朱棣对元朝宫殿很有感情,登基 后先是以元大内为北京宫殿,永乐十四年决定就元皇宫改建自己的皇宫.改 建时完全继承了元代规划设计的科学体系,充分利玉泉洑流.元代的西宫, 明朝辟作西苑,又称西内、西宫.由于开挖护城河等新规划的需要,大内需 向东推移,但要使明堂仍在龙脉上,同时就要向南推进,所以紫禁城较远大 内向东南推移.明朝一向将三大殿作为一个整体,以"奉天三殿"称之,故 将三大殿中心的华盖殿(即中和殿)置于龙穴正中.在元朝大明殿故址附近, 永乐帝建造了自己的别宫"仁寿宫"(现慈宁宫的前身).又将原本在元大 内南门外的大庙井纳入宫中,在其附近建造皇太子正殿文华殿及太子宫.这 条水脉出紫禁城后即元代东苑,永乐帝辟为皇太孙宫,后代发展为"南内". 元代哈达王府(故址即今协和医院)则辟为"十王邸",作为亲王晋京朝宗 时居住的馆邸. 终明之世,对玉泉洑流的上游一直注意保护.《明英宗实录》中有"禁 京城外掘土治窑者."原因是"武骧诸卫擅于西直门外河次掘窑,御史劾罪 之,以为京城外自永乐来置陶冶俱有定方,其西北俱堪舆家当忌."于是 "上 命行在都察院(当时北京称"行在")出榜禁约:京城西北俱不得掘土.其 东南许出城外五里,天地、山川坛(当时天地山川合祭,均在现存天坛)许 去垣外三里,违者罪之."⑧成化十四年,朝廷重申"禁人于西山凿石", 并指出:"西山形势,天地设,环拱京师,千万载灵长之气,会聚于此", "再犯者杖八十,依律拟罪如旧例"⑨.西山关乎京城水源和环境,采取保 护措施绝对必要.但山上的石材为建筑所需,山中煤藏更是生活、生产所急 需,所以"军民人等往往投托内外势要,或开窑取煤,或凿山取石",朝廷 便又不得不三令五申禁止. 按照风水理论,主山——基址——案山——朝山,是宫殿、陵寝中心建 筑的基本格局.元代皇宫分散在太液池东西两岸,太液池中琼华岛,是皇城 的主山,像皇帝陵寝的后靠山一样.琼华岛在金朝曾经大规模经营,传说当 时蒙古境内有一座小山,山石玲玫秀峭,金代有望气的人发现山上王气郁积, 就奏请皇帝将此山运到中都城,以搬掉蒙古的王气,这就形成了琼华岛.但 此举并未能阻止蒙古发展壮大,反而把蒙古人引到了金中都.元朝建立后, 忽必烈把这座山命名为"万岁山". 明成祖朱棣营建紫禁城,特在北门外堆筑镇山,即景山,作为后靠山. 景山是一座东西伸展、两端略向南拢抱的五峰形笔架山,这是后靠山中最高 级别的形体.清代乾隆时五峰之上各建楼亭一座,其中供奉佛教造像,其作 用即民间的"风水楼".镇山、五亭及亭中佛像,作用相同,都是坐镇都城 的. 北京风景名胜从金代起就有"燕京八景",八景中有六景在上述地理形 势中,是紫禁城环境格局的组成部分."居庸叠翠"、"西山积雪"在后龙 上,"玉泉垂虹"在祖山上,"蓟门烟树"在城头,"琼岛春荫"、"太液 秋风"在皇城中心,只有"芦沟晓月"、"金台夕照"与紫禁城关系不大. 现代社会经济规模扩大了,很多建筑比故宫豪华,但给人的审美感受,都不 如故宫完美,其重要原因就是它们没有故宫那么完美的环境. 注释①吴振拭:《养吉斋丛录》卷19. ②《日下旧闻考》卷5,《形胜》. ③《析津志辑佚》,朝堂公宇,天师宫. ④苏天爵: 《滋溪文稿》 卷32,台北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 《四库全书》 . ⑤《日下旧闻考》卷8,《形胜》. ⑥《日下旧闻考》卷35,《宫室》. ⑦《日下旧闻考》卷32,《宫室》. ⑧《明英宗实录》卷23,正统元年十月庚辰. ⑨《明宪宗实录》卷180,成化十四年七月戊子. ⑩《明宪宗实录》卷263,成化二十年三月乙未. 姜舜源,男,1962 年4月生于山东省龙口市(原黄县),1983 年7月山东大学中文系毕业,在 故宫博物院供职至今,从事明清史、宫殿建筑、博物馆学等研究,有《故宫建筑揭秘》、《紫禁城珍 闻秘录》、《紫禁城秘闻》等专书三种,《故宫断虹桥为元代周桥考——兼论元大都中轴线》、《元 明之际北京宫殿沿革考》、《论元明清三朝北京宫殿的继承与发展》、《论东朝、东宫对紫禁城建筑 演变的影响》、《故宫博物院简史》等论文 20 余篇,其它文章有百余篇.有人曾笑称他为故宫学术界 "野生动物". 湖南的抗清复明活动与陶汝鼐案 何龄修 一 湖南抗清复明活动稍后于江浙,但一开始便具有鲜明的特点:以军事、 以战争为主,并且最早开创出明军与农民军联合作战抗清的局面.随着清军 历次进征湖南,湖南的抗清复明活动明显表现出它的跌宕起伏. 明弘光政权覆灭前后,湖广(今湖北、湖南)全省明朝力量空虚,局势 混乱.原驻武昌的强镇宁南侯左良玉东下"清君侧",死在半路,军事上失 败,其子梦庚率部降清.而自陕西败退湖广的李自成农民军,新遭因李自成 被害痛失领袖巨创,余部"号三十万"①,群龙无首,散在澧州(今湖南澧 县)等地.明湖广总督何腾蛟、署湖北巡抚堵胤锡丧败之余,慑于清军强大, 深感势孤力单.明隆武元年(1645)九月,督师何腾蛟、湖北巡抚堵胤锡把 眼光转向农民军,觉得"击之则众寡不敌,收之则可得其用"②,于是主动 与李自成军李过、高一功、郝摇旗等部接触,逐渐实现联合.隆武号李过、 高一功等所部为忠贞营,赐李过名赤心,高一功名必正,郝摇旗名永忠.清 顺治二年(1645)十一月,清廷因李自成军余部仍集结湖广,便命平南大将 军多罗贝勒勒克德浑等率众进征.顺治三年正月,清军抵达武昌.两湖的战 争形势骤然紧张起来. 此时,何腾蛟、堵胤锡猛增数十万军队.堵胤锡升任总督恃郎.何腾蛟 开府长沙,请于朝廷,以监军道章旷为湖北巡抚,在湘阴筑垒为营,力扼强 敌,又以长沙兵备道傅上瑞为偏沅巡抚,扩编明军黄朝宣、张先壁、刘承胤、 马进忠等为九镇,缩编农民军李过、郝瑶旗、袁宗第、王进才部为四镇,合 十三镇以拱卫湖南."资、邵间土豪峒首多举族以应."③清军在武并没有 休整.勒克德浑分遣护军统领博尔辉等马不停蹄南下进军临湘.湖南地方抗 清复明活动从此揭开序幕. 何腾蛟、堵胤锡自觉兵力充实,不想被动挨打,采取南北两路应敌.北 路在堵胤锡督导下,驻守洞庭湖北面公安、澧州一带的忠贞营主动出击,进 攻荆州,攻围 12 天后,几乎破城.但清军在临湖一战得手,随后就直趋岳州 (今岳阳市).因荆州危急,清军折向西北,攻击洞庭湖北忠贞营的根本重 地.他们取石首后,派出尚书觉罗郎球等偏师轻骑潜袭公安草坪,打破李过、 高一功部老营.郎球等率部乘夜疾驰,分两翼冲击围攻荆州的李过等军营, 李过、高一功等迅速渍败.南路攻防兼备,何腾蛟调游击吴学等率亲军帮助 章旷增强湘阴守御,又指挥章旷、郝摇旗等进至岳州,迎击清军,在岳州、 潼溪(在今岳阳县东)、湘阴连续三次大败清军,"江楚间民兵皆结寨固守 以应."④北南两路初期的胜利,导致一种明显的新的进取目标:收复荆州 后继续东下,收复岳州后继续北上,两面合捣武昌.然而荆州的失利使实现 这种目标的意图严重受挫.北路李过等军退回澧州.福建隆武政权也由于弃 守仙霞关,被清军长驱直入,面临崩溃的危险.在这种形势下,章旷等在岳 州已难以前进,加以后援不继,被迫退回湘阴.清勒克德浑班师. 这是湖南抗清复明战争的第一次起伏,双方可说打成了平局.这种结局 保障了湖南地方短时间的安宁. 二 明清双方都没有忘情于湖南. 顺治三年八月,清廷改派恭顺王孔有德为平南大将军,偕怀顺王耿仲明、 智顺王尚可喜等率满、蒙、汉大军征湖广.顺治四年二月,清军已进至湖南 作战,军锋甚锐.总兵王进才弃守益阳.何腾蛟亲军副将满大壮与王进才部 迎战清军于湘阴,王进才部先溃,焚湘阴城南走⑤.章旷、满大壮被迫退往 湘潭.接着何腾蛟、章旷又在清军威胁下分别逃往衡州(今衡阳市)、宝庆 (今邵阳市),长沙、湘潭相继陷落."初,腾蛟建十三镇以卫长沙,至是 无一足恃,时人恨之."⑥四月,衡山失陷,明总兵陈四明降清,满大壮战 死.吴学屯兵湘邵间坚持抗清作战,后失败被俘遇害. 与此同时,在广东肇庆即位,随后流亡广西梧州、平乐、桂林、全州等 地的永历政权,也争取湖广.顺治四年二月,明廷派遣中书、副将资捧永历 手敕,"谕楚五臣,仍著地方官敦促赴召."⑦楚五臣包括原来任礼部尚书 湖广夷陵州(今湖北宜昌)人文安之、原户部尚书湖广宁乡人周堪赓、原江 西巡抚湖广益阳人郭都贤等.三月,在从湖南增援桂林的总兵刘承胤扈卫下, 永历自桂林移跸武冈,改武冈为奉天府,以原岷王府为行宫.南明政权的关 注,对湖南的抗清复明活动是一种新的推动力.但军事形势大气候对南明仍 然不利,一时还不能扭转. 何腾蛟单骑到衡州.在衡州的明总兵黄朝宣、卢鼎并没有急当时军务所 急,齐心协力准备抗清,而是全力内讧,举兵相攻.腾蛟约束不住.自长沙 失陷后,明总兵张先壁、马进忠和王进才等溃败,在各地大肆淫掠.张先壁 先使邵阳、新华、新宁等处遭到涂炭,四月,转到衡州劫掠.卢鼎不能抵御, 败走.何腾蛟辗转亡命祁阳、辰州(今沅陵)、永州、东安白牙市等处.孔 有德乘衡 州空虚,出兵占领,斩黄朝宣及其四子.八月,孔有德率前锋统领线国 安,与署湖广总督佟岱取道祁阳攻占宝庆,进薄武冈.刘承胤降清.章旷忧 病死于永州.永历偕何腾蛟匆忙逃往桂林.明大学士吴炳护永历世子走城步, 但城步被清兵所占,吴炳被俘.永州也被清兵占领.九月,孔有德等三王奉 诏班师回京.十一月,清军又占领沅州.明偏远巡抚傅上瑞投降,后与刘承 胤都被清人所杀."时湖南北六十余州县望风靡走,无一守者."⑧清军占 领各州县,设官分治. 顺治五年(1648),全国性抗清形势好转,湖广邻省江西、广东相继发 生重大的反正投明事件.正月,清江西提督金声桓等首先举义.四月,清广 东提督李成栋步其后尘反正.清朝在两个大省的军事首脑反正,改变了明清 两方在前线的力量对比,"天下欣然有中兴之望."⑨而孔有德等南征大军 班师,使湖南清军守御薄弱,不能巩固它的统治.这就促进了湖南抗清复明 活动的第一个高潮到来,表现在湖南的军事、政治形势出现了重要变化: 清军在正面战场上退缩,自湖南暂时回驻武昌.堵胤锡、何腾蛟在北、 南两面同时转向反攻."胤锡传檄诸镇俱出湖南"⑩,乘机收复失地.四月, 马进忠复常德,王进才复桃源、澧州、石门,忠贞营也克复湖北州县荆门、 宜城.五月,马进忠部与清军激战于牛皮滩、麻河,大获全胜,杀清军七千 余人.七月,郝摇旗率兵在湖南南部作战,收复靖州、道州(今道县)、临武、蓝山等处.何腾蛟利用赣粤反正之势集结散亡,"身先士卒,大战日月 桥,遂复全州.进攻东安,克之"(11),又进取宝庆.于是,一些原总兵 各率兵出山来会.何腾蛟攻围永州,故明御史刘兴秀"心在故国","为内 应,事觉,死亡."攻围三个多月,城中清军"无援饷匮,兵食城中居民殆 尽","并取兴秀尸烹啖之."(12)十月,何腾蛟终于占领永州.随后, 他乘胜收复衡州、衡山,继续北上,堵胤锡招忠贞营渡江分道趋常德.马进 忠与忠贞营不和,"尽焚刍粮、庐舍走湘乡."(13)十一月,堵胤锡与忠 贞营在常德无所得食,于是帅部攻长沙,不克,转至湘潭.忠贞营与明军共 "数十股,分头攻陷湖南各府州县"(14).何腾蛟"单骑免胄,入湘潭视 师"(15),与堵胤锡等"相见甚喜.时大镇聚湘潭者数十家,军声大振" (16). 反正事件产生连锁反应.顺治五年三月,清辰常沅道戴国士剪发辫、去 满冠、戴乌纱,预先联络张先壁军到沅州(今芷江),即行反正.四月,清 贵州黎平守将陈友龙(原刘承胤部,后降清)又反正投明,随后他攻入湖南, "由会同、黔阳、沅州入[贵州]思州"(17),又克复城步、新宁、武冈, 进攻宝庆,后为郝摇旗所杀.清辰州守将马蛟麟(原左良玉部,后降清)在 马进、明原监纪推官郑古爱策动下准备反正,期以十一月,"整军归也." (18)在此前后,"功名之士自拔来归,问关辐辏."(19)这种情况反映 出,明清间在湖南的斗争异常激烈. 士民抗清复明活动蓬勃兴起.顺治五年,"当明师势盛,湖湘民士三百 余人起兵.应腾蛟、胤锡,所谓戊子江上之师也."(20)当时"湖南北义 旗"遍地(21),烽火连夭. "顽民起应明者自号义兵,用永历年号."(22) "湖南、湖北百姓尽裹网巾,白布缠头,擒杀县佐,公文阻隔,音信不通." (23)"革泽不逞之徒假前朝宗室以号召四方."(24)少数民族土司、民 人也积极参加, "其界在司峒者强半蓄发裹网",清军陷入困境,明军声 "势 因而愈张"(25).当年,明监察御史余鹍起、职方主事李甲春起兵,攻克 宝庆.九月,耒阳士民起义,衡阳举人夏汝弼救出被清军俘擒起解的明楚王 宗室、原光禄少卿、衡州府同知朱蕴金,"会耒兵起,遂推为主."(26) 十一月,永历政权行人王夫之与举人管嗣裘、夏汝弼、南岳僧性翰等在衡山 起义.外省义军也进入湖南活动.冬,"江西土蓬饥民相聚亡命数千人,横 行浏[阳]邑."(27)当然,戎马戒途,战乱不息,也有泥沙俱下的情况. "里中土鬼假兴义名放火劫财,鱼肉乡井,文武官衔皆空头扎子,或并扎付 亦无者."(28)朱蕴金所部后来就毫无纪律,率众大肆剽 掠,茶毒乡里. 但官民起义配合了明军的反攻,加速了清朝在湖南的失败. 湖南抗清复明活动第一次高潮的战果,没有保持下去.顺治五年九月, 清廷召回孔有德等三王南征军,又派出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为定远大将军征 湖广.六年正月,济尔哈朗率军由安陆府渡江抵长沙.当时,何腾蚊离开在 衡州的军队到湘潭,而在湘潭的忠贞营正随堵胤锡出发援江西金声桓,马进 忠原奉命攻长沙,至此惊避.济尔哈朗侦知湘潭空虚,令顺承邵王勒克德浑、 都统阿济格尼堪前驱进袭;十九日,他亲统万骑"自岳麓潜师至潭"(29), "生擒腾蚊,拔其城."(30)济尔哈朗诱降多日,腾蛟不屈,被拽至流水 桥岸杀害.堵胤锡东行刚抵攸县,江西南昌已破,金声桓等败死.堵胤锡赴 援已没有意义,南走广西,于十一月二十六日病死.济尔哈朗分兵取辰州、 宝庆、衡州等府六十余城.顺治七年(1650)正月,济尔哈朗班师回京. 这是湖南抗清复明战争的第二次起伏. 三 从顺治六年初夏起,经过约两年的交涉,张献忠大西军余部孙可望接受 永历的封号,与永历政权实现联合恢剿.顺治九年(1652)月,孙可望把永 历帝迎到贵州安隆(改名安龙).永历政权搬到贵州,邻近湖南,给湖南抗 清复明活动增加了活力.而湖南实际上成了贵州永历政权和大西军余部的侧 翼,战略地位更加重要.自济尔哈朗班师后,洞庭湖沿岸岳州、常德等府一 些州县由王进才、袁宗第等继续占据,马进忠则仍伺机活动.湖南的局势还 是动荡不定的. 清政府已把战略进攻的重点转移到西南,打击和消灭永历政权、大西军 余部.顺治八年(1651)八月,平西王吴三桂、都统李国翰奉旨征四川.九 年春,三桂分兵取成都、嘉定、叙州、重庆等地,窥伺贵州.定南王孔有德 以精骑出河池州向贵州,命"将军、续顺公沈永忠拨重兵驻防沅州,以扼楚 粤门户"(31),大军驻扎柳州接应,与吴三桂形成夹击贵州之势.秦王孙 可望以抚南王刘文秀为帅,白文选、王复臣为副,自成都攻川北,抵敌吴三 桂;安西王李定国为帅,马进忠、冯双鲤为副,自贵州出黎平、靖州,抗击 孔有德,即以强劲的兵力进攻清军南北两翼中较脆弱的一环.五月,李定国 军大破清靖州守军,连下武冈、沅州、宝庆后,自东南下,兵锋直指广西桂 林.七月,李定国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袭破桂林,孔有德举火自焚.李定 国军的胜利,激起湖南抗清复明活动的第二次高潮. 当时,清廷正加派敬谨亲王尼堪为定远大将军征湖南、贵州.桂林为李 定国破后,清廷"敕王毋往贵州,取湖南宝庆后入广西"(32).李定国在 桂林没有停留,就回师北伐,取永州,进拔衡州,停驻休整.孙可望乘李定 国胜利,也出兵至沅州,取辰州,斩清总兵徐勇.十一月,李定国分遣马进 忠、冯双鲤等北征,"下长沙,略地岳州."(33)张光翠也出宁乡.张胜 国等统兵次湘阴.而尼堪大军抵湘潭,两军决战不可避免.李定国故意示弱, 命马进忠等全部南撤,诱敌深入,伏兵蒸水两岸等待.尼堪领兵逼近衡州, 进到李定国的伏击圈,伏兵奋起歼灭清军,击毙尼堪.半年之内,李定国在 桂林、衡州连续获捷,"两蹶名王,天下震动."(34)湖南抗清复明活动 第二次高潮至此达于极点. 李定国"军声大振,湖湘士绅纷纷起义师,逐清吏以应"(35).醴陵 诸生廖志灏积极进行复明运动."志灏尝与衡湘遗民往来谋光复.顺治间何 腾蛟、李定国先后据衡州,各地纷起响应.志灏于山中秘造兵器,畜鹅鸭数 千头于池以乱其声."(36)顺治九年十二月,桃源人印象鼎接受南明"安 化伯莫宗文牌委团练兵马",以作为"声援",于是招集二、三千人,"屯 聚安阳山、香山、川过峒等处,乘间思逞"(37),并于次年二月攻破桃源 县城,杀清朝知县、典史、巡检等官.湘东南桂东、桂阳、兴宁等县有红头 军结聚.湘北慈利山民则组成白缠头军,与朱三为首的逃兵联合, "扰县境" (38),攻入安乡,"劫库毁公署."(39)少数民族也乘机蜂起,常德府 有苗民活动,永州府瑶民"出没无常"(40).清军军纪败坏.九年,他们 "两至宝庆,自三月至十一月以邵阳及武冈、新宁、零陵、东安为粮薮,民 遭蹂躏,多藏匿山峒,其被掳杀及冻饿死者无算"(41).尼堪死后,"元 戎新丧,纪律顿弛,众兵以牧马为名纷至各处,居民逃匿."(42)这就必 然加剧清朝与湖南士民的矛盾,使士民起义更加发展.但永历政权本身很脆 弱,无力利用时机,进一步反攻,扩大战果. 其后,明清双方在湖南有较短暂的相持.北面有川楚交界山区以李来亨、 郝摇旗、刘体纯等为首的夔东十三家军,拊湖南地区之背.南则孙可望及其 所部常在湖南的西南部宝庆、武冈、靖州、新宁、城步一带活动.地方也不 时发生抗清复明起义.李定国大军退往广西.清朝虽统治湖南较广大地区, 实际上处在"腹背受敌"的危险地位(23).战争的相持状态,已是湖南抗 清复明战争的第三次起伏了. 清廷必须稳固地控制湖南,才谈得上解决永历政权的问题.经过缜密的 研究,清廷认为"必得夙望重臣,晓畅民情,练达治理者假以便宜,相机抚 剿,方可敉宁"(44).而遍察廷臣,只有内院大学士洪承畴可当此重任. 顺治十年(1653)五月,清廷命洪承畴经略湖广、广东(后改江西)、广西、 云南、贵州等处地方,特晋太保兼太子太师、兵部尚书、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闰六月,清廷颁给敕命.与此同时,清廷又为他增加辅翼.六月,清廷命川 湖总督祖泽远专督湖广,而以陕西总督孟乔芳兼督四川,仍设广东广西总督, 以洪承畴举荐的原任大学士李率泰出任.十一年(1654)月,洪承畴率军到 湖南,以此为基地,在长沙开府. 四 相持阶段最大的政治事件,是发生了震惊一时的大案——陶汝鼐案. 相持阶段政治上的动荡,使湖南地方的清朝官吏很注意镇压和清算,社 会上弥漫着告讦的风气.比如严首升,字平子,湖广华容人,"读书万卷, 未博一第."(45)顺治九年"六月抄,连有非常事,无妄勿药","爪蔓 在门","坎坷应来了."(46)这是暗示牵连进政治案件,身入罗网.罗 人琮,字宗玉,号紫罗,桃源人,崇祯时举人.父其鼎,崇祯十二年(1640) 进士,官行人,后"间关就何腾蛟于长沙,请为犄角".其鼎不久病死,临 终时认为"国家破坏难收,九泉犹有余憾", "属其子人琮固常澧以通滇黔, 为长沙声援."(47)于是人琮练团,其仆从实、张六、守义、李大宏"襄 举义旅",协助、配合王进才,"每战必先驱陷阵."王进才南走后,"人 琮蓄发匿山中.捕事张英芳捧檄收进才兵所遗辎重.细民吴虎儿为芳乡导, 投刺人琮,逼索四百金饷军.有顷,虎儿就县告人琮从明.县令逮人琮、鲁男、胡维祺等数十人入狱."(48)从实等四仆也下狱.人琮"家破犹存舌, 身余几剥肤"(49),从实、张六被监毙.陶汝鼐案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发 生的. 陶汝鼐,字仲调、燮友,湖广宁乡人,拔贡生,崇祯六年(1633)举人. 弘光时,他由翰林待诏改职方郎,任监军,后又授检讨.弘光亡后,汝鼐回 乡,组织武装护村,积极从事复明运动,明大学士何吾驺比之为张良报韩, 称"张良终是报韩人"(50).顺治九年,李定国在克复衡阳、湘潭后,派 遣石见五串约汝鼐、周堪赓、郭都贤等见面.十月尽,他们同在南岳衡山寺 庙中晋谒李定国,商讨"起义兵逐清吏".李定国军与湖南士民联络、配合 的各项活动,"汝鼐皆颇预闻."(51)十年二月,长沙府胥役潘正先向清 朝方面"首叛","逮百余人,汝鼐在列."(52)或说"湖湘名士被系者 三百余人"(53),堪称大案. 现存顺治十年六月清偏沉巡抚金廷献上报此案的一份揭贴,可以看到案 发初期的一些情况,其中列举的案犯共二十余人.金廷献说,当时局势不稳, "人人纷传,士民作祟,情甚于贼.适有长沙府役潘正先,先为伪官胁从跟 役,后自行首出所属绅衿百姓与伪官刘知府书札、塘报一束.""当行所属, 勒限密拿."(54) 陶汝鼐被关押在长沙府狱.金廷献进行敲诈,从刘知府书札中检出汝鼎 "与前郡守启,索重贿".所谓"刘知府"、"前郡守"应是南明时长沙知 府.汝鼐的书信显然没有多少把柄可抓,金廷献也只能泛泛地指摘"语句狂 妄毁讪,自列翰林,中藏又不可测".因此,汝鼐拒绝讹诈.金廷献便加倍 残酷惩处,"夜集鞠于真武庙","遽命杖",严刑逼供③.汝鼐"临鞠呼 佛"(56),只好仍将他囚禁.四月,"当事列诸反状以闻",汝鼐等罪名 "罗织成,命贱不可鬻","法当死."(57) 同时被捕百余人(或三百余人),还有逃脱者,今都已难考.掇拾丛残, 得数区区,简介如下: 王二南,号放叟,湖广茶陵州人,明末贡生.明亡后,他"遁迹穷谷, 自号顽民"(58).金廷献说他"自称全发","又有通贼禀贴,媚求伪职, 见过伪王,联络义士之举.""被逮,绝粒七日不死."(59) 朱之宣,字子昭,湖广湘阴人,隆武二年(1614)解元.明亡后,他"隐 于樵,自号砍柴行者"(60).金廷献说他有私通南明的书札,"条陈之策, 望贼之殷,怨恨[清朝]之情,盈盈纸上,不轨之心,包藏非小."金廷献 强调朱之宣、陶汝鼐,"此二逆者留之终非我有,养之实为祸胎,又不可不 重处以靖根株者也." 石开云(依名与字相关之义,应即前述之石见五,见五为字),湖广湘 潭人,岁贡,隆武时荐举.父万程,曾任常州、杭州知府,官至浙江按察司 副使温处兵备道.开云为万程庶子,"顺治初以故臣子为怨家所告,诬其与 宁乡陶汝鼐有异谋,逮省考掠."(61)金廷献说他"见受贼票贼示,更有 方巾、网子凿凿可据之",认为王二南、石开云"二人者合应重处,以正厥 辜者矣". 赵而忭,字友沂,湖广长沙人,隆武二年举人.父开心,崇祯七年 (1634 年)进士,官至兵部员外郎,降清后官监察御史,因就明太子案疏称"太子 若存,明朝之幸"论死(62),说明其尚有心于故明,后免死,官至都察院 左都御史.而忭有文名,与钱谦益等交游.陶汝鼐案发,朱之宣、赵而忭 "两 君皆于事有连","赵而忭《虎鼠斋集自序》亦云:甲午放归淮泗.正谓顺 治十年狱解后事也."(63) 胡衷愉,字和子,祖居江西新涂,占籍湖广宁乡,明选贡士,具文武才. 明末,他遭祸乱很酷烈,入清后"湖南乱益甚","又数年复乱,大狱滋起, 家复破."(64)可知他也是陶汝鼐案的案犯. 葛长芳、邹世胄、司马台,金廷献说他们"乃湘阴县生员也","代贼 塘报侦探". 罗宿、黄永年、徐世浒,金廷献说"又湘阴县百姓也.窥我大兵虚实, 探我大兵进止,是倾心从贼,已为贼心膂之托矣.置之重法,毋容再议." 何应凤,金廷献说他是"差役","实心事贼,往为通线,煽惑人心, 纠联叛党." 徐天意、吴兴家,据金廷献说是"伪报内有名二犯",看来是经过缉查 还没有落实的案犯. 蒋之棻、胡跃龙、郭金城、郭金台、陈所闻、龙起霞、陈昂、邓凯等, 金廷献指他们为"潜避逆党","皆受贼职,俱有伪迹可据."其中蒋之棻, 字天植,湘阴人,隆武时举人."幼善属文,有罗江才子之目".他显因陶 汝鼐案发而避祸去两广,"间关两粤从事戎幕,终不一遂其志."(65)郭 金台,字幼隗,湘潭人,本姓陈,名湜,字子原,"年十三,遭家难,匿中 表郭氏得脱,遂冒郭氏."他在崇祯时两中副榜,隆武二年中举.隆武朝廷 授职方郎中、监司佥事,都以母老辞.陶汝鼐案发,"金台遭遇坎懔,国家 之际有难以显言者."(66)"忌者侧目,中以危法."他"负母匿南岳万 峰间"(67),后辗转逃往宝庆等处.其余诸人待考. 以上是可以确定的陶汝鼐案犯.此外,还有周堪凑,字仲声,宁乡人, 无启五年(1625)进士,崇祯时官至尚书,未任乞归.弘光、永历时都以尚 书召,堪庚不出.郭都贤,字天门,号顽石、些庵,益阳人,天启二年 (1622) 进士,崇祯时官至江西巡抚,永历时以兵部尚书召,都贤已祝发出家.他们 是与陶汝鼐一道在南岳衡山会晤李定国的人,但没有在陶汝鼐案中被捕.原 因何在?从金廷献揭贴可以看出,潘正先首告时因不了解而不能揭发、金廷 献审讯时又没有究出衡山会晤的事实.所以郭都贤等没有卷入,还能在外活 动营救. 当时,金廷献严查此案,加紧迫害,并不符合清廷的政治意图.清廷在 军事上连遭重创后,认识到既要起用老谋深算的元老故臣,还必须缩小攻击 范围,孤立和集中打击永历朝廷与李定国、孙可望等军事将领,因此需要争 取和稳定湖南士民、官员.有几件事值得注意:一、与敕命洪承畴经略五省 同时,清廷出于笼络湖南乡绅的目的,以原官起用一年半前"坐夺职永不叙 用"的左都御史赵开心,开心一到京就弹劾湖广三巡抚即巡抚湖广迟日益、 偏沅金廷献、郧襄赵兆麟"剿抚无能",疏论"江南诸行省每因捕治叛逆, 株连无辜,……久铜狱中,虚实未辨,就一方一事可推之他省".赵开心两 炮这样有针对性,可谓前所未有."上命确察以闻"(68),显然还要追究. 二、南明一贯策反绿营将领.早的如策反马蛟麟.九年,孙可望、白文选又 在辰州临阵以书招降清朝总兵徐勇.这种斗争很激烈、很残酪.十年,清徽 州总兵胡茂祯奉调为经略后标总兵官.十一年初,他驻扎常德.明援剿左将 军卢明臣认为胡茂祯"有归顺之意",便命游击薛崇士派其侄曹宗伯携秦王 令旨,潜入常德,"伊侄曹宗伯前捧旨密交与胡茂祯标官刘应祥,系曹宗伯 侄婿,有应祥交旨后,随送薛崇士白马骚马一匹,转托曹宗伯来回话,备述 胡茂祯云:他不会写字,不便回本,若叫人写,恐泄漏机关,又蹈当日申家 黄大厅的故事,只待大师到常德,我不打仗就顺,只叫薛副总莫误了我的性 命,等语."杨鹤、杨嗣昌旧部也跟策反者联系,"常德城内杨家名下有两 个姓张姓王的官,托唐乡官说,大师一到,我就将布吊下城来归顺,只不要 杀我就好了.如今城内愿来者多,且下面乡绅士庶皆有思汉之念."(69) 乡绅、将领还泄露了城内清兵军情.后来有关的文件被清方缴获,但胡藏祯 等、杨氏乡绅等并没有遭惩处.三、金廷献查办陶汝鼐案时,又续有抄缴. 十年四月,清廷接到他的奏报,"查获故明福清王嫡子朱由札井伪刘知府所 遗文卷一箱,内载故明宗族废绅往来书札."刘知府书札即潘正先交出的陶 汝鼐案重要证据.谕旨处理办法实际上已提示了结此案的政策,"得旨:朱 由札著即就彼正法,文书即行焚毁.若翻阅穷究,必至扰害地方.所首文书 内有干连者,即行释放."(70)居然只杀一人!若对比究办李之椿案情况, 告发者领头捕人,集中杀害,就特别出人意料外.联系这几件事看,可知这 绝非偶然.中间贯串一条线:稳定湖南,加强湖南士绅官民对清朝的向心力. 金廷献不能理解清廷的战略,到十年六月还在喋喋不休他说"相应一一 惀R好M纱蠰絖咨 佬内有\靲黐M霯 穸郧宄/- 濵 L麫XY 0 媳靼紝 疣 磕谫 显误. ⑦邓显鹤:《沅湘耆旧集》卷28,《些庵先生郭都贤》,《被命五首》 按语. ⑧杜贵墀:光绪《巴陵县志》卷28,《人物志》1,《列传》,《明》, 《李兴玮》. ⑨(19)温睿临:《南疆逸史》卷21,《列传》第17,《瞿式耜》,页145. ⑩徐秉义:《明末忠烈纪实》卷15,《殉桂传》,《堵胤锡》,浙江古 籍出版社 1987 年版,页295. (11)温睿临:《南疆逸史》卷21,《列传》第17,《何腾蛟》,页149. (12)刘沛:光绪《零陵县志》卷9,《人物》,《忠义》,《刘兴秀》; 卷12,《事纪》,《寇变》;卷15,《杂记》.鲁可藻:《岭表纪年》卷2谓: "乡官刘兴秀痿痹已久,尚降求活,亦在围城,竟为所杀,争相割取". (浙江古籍出版社 1985 年版,页79)实误. (13)王夫之: 《水历实录》卷13, 《高李列传(牛万财附)》,页128. (14)张雄图等:乾隆《长沙府志》卷37,《灾祥志》,《兵难》附. (15)(29)郭金台:《石村文集》上,《黎平公小传》. (16)徐秉义:《明末忠烈纪实》卷15,《殉桂传》,《何腾蛟》,页293. (17)(25)《马进忠堵胤锡等在辰州附近活动情形及清军请援事(顺 治五年四月线缙揭帖)》,载《清代农民战争史资料选编》第1册(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4 年版,页91. (18)王夫之:《永历实录》附录一,《箨史》,《金都御史郑公》, 页225. (20)(33)(35)刘宗向,民国《宁乡县志》,《故事编》等6,《兵 备录》上,《兵祸》. (21)邓显鹤:《沅湘耆旧集》卷28,《些庵先生郭都坚》,《午日》. (22)(53)(60)(63)郭嵩焘:光绪《湘阴县图志》卷32,《人物 传》上,《明》,《朱之宣》. (23)《马进忠等攻入常德城(顺治五年闰四月线缙揭帖)》,载《清 代农民战争史资料选编》第1册(上),页94. (24)邓显鹤,《沅湘耆旧集》卷40,《朱岷宗企》. (26)王夫之, 《永历实录》附录一, 《箨史》,《孝廉夏公》,页233. (27)张雄图等:乾隆《长沙府志》卷37,《灾祥志》,《兵难》附. (28)邓显鹤:《沅湘耆旧集》卷29,《些庵先生郭都贤》,《曹石岚 茂才为余老友兼缔新姻一别五年几不复见矣戊子九秋下浣戎马戒途间道相访 感叹而得三十韵》. (30)《清史列传》卷2,《宗室王公传》2,《济尔哈朗》,中华书局 标点本,册1,页63. (31)《清史列传》卷78, 《贰臣传》甲, 《孔有德》,册20,页6418. (32)《清史列传》卷2,《宗室至公传》2,《和硕敬谨亲王尼堪》, 册1,页74. (34)黄宗羲:《水历纪年》. (36)刘谦:民国 《醴陵县志》卷8, 《人物志》中, 《人物传》3, 《清》, 《廖志灏》. (37)《官兵闻警急趋阵擒渠党等事揭岵(顺治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到)》,载《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页78—82. (38)吴恭亨,民国《慈利具志》卷18,《事纪》第12. (39)曾国荃等:光绪《湖南通志》卷88,《武备志》11,《兵事》3, 《国朝》. (40)《清官员陈述湖北湖南各抗清势力情形(顺治九年十一月二十八 日洪承畴题本)》,载《清代农民战争史资料选编》第1册(上),页119. (41)黄文琛:光绪《邵阳县志》卷10,《杂志》《兵事》. (42)宋世煦等:光绪《耒阳县志》卷4之一,《兵燹》. (43)《清史列传》卷78,《贰臣传》甲,《洪承畴》册20,页6449. (44)《清世祖实录》卷75,顺治十年五月庚寅. (45)严首什, 《濑园文集》卷9, 《尺牍》,《答闯贼伪令江一洪书》, 《又》. (46)(75)严首什:《濑园诗后集》,《壬辰诗》,《江上古意(有序)》;《甲午诗》,《饭牛三章童六句(投谢岳司李刘石芝)》. (47)(48)(76)刘凤苞,光绪《桃源县志》卷8,《人物志》上, 《仕迹》,《明》,《罗其鼎》;《国朝》,《罗人琮》;卷9,《人物志》 中,《尚义》,《明》,《从实张六守义李大宏》. (49)罗人琮:《最古园集》卷2,《阅钟伯敬五言律有家破犹存舌身 余几剥肤之句似为余发也感而成诗》. (50)邓显鹤:《元湘耆旧集》卷31,《密庵先生陶汝鼐(近体诗一百 一十七首)》,《给事中丁斗生年丈奉使至潭致香山相公书兼承饷遗老母》. (51) (52)刘宗向:民国《宁乡县志》,《故事编》第10, 《先民传》, 《陶汝鼐传》11. (54) 《湖南生员举入翰林等投靠农民军进行抗清斗争及其失败情形 (顺 治十年六月金廷献揭帖)》,载《清代农民战争史资料选编》第1册(上), 页242—244.以后凡引自本篇者,但标明金廷献所说,不另出注. (55) (71) (73)邓显鹤: 《沅湘耆旧集》卷30, 《密庵先生陶汝鼐》, 《日华歌(有序)》,附录略引陶汝鼐手写自订年谱. (56)郭金台:《石村诗集》卷上,《陶仲调奉赦出狱侯命长沙寄怀三 首(附予就馆衡山)》,《二》. (57)同注(55),并陶汝鼐:《荣木堂诗集》卷2,《五言古》,《暮 春陈长公来郡城联床夜话感涕有述》. (98)(59)谭钟麟等:同治《茶陵州志》卷18,《人物》,《儒林》, 《王二南》. (61)王闿运等:光绪《湘潭县志》《人物》8.《列传》,《石万程列 传》第14. (62)(68)《清史稿》卷244,《列传》31,《赵开心》,中华书局 标点本,册32,页9605—9606. (64)陶之典:《冠松岩文稿》卷2,《传》,《胡文毅公传》. (65)郭嵩焘:光绪《湘阴县图志》卷32, 《人物传》上, 《明》, 《蒋 之棻》. (66)邓显鹤:道光《宝庆府志》卷126,《传》11,《胜朝耆旧传》 16,《迁客》,《郭金台》. (67)郭金台:《石村诗集》,陶妆鼐:《石村初刻序》. (69)《抄白伪恢讨左将军等伪启》,载《明清史料》丙编等第 9 本, 页894. (70)《清世祖实录》卷74,顺治十年四月未来. (72)陶汝鼐:《荣木堂诗集》誊4,《五言排律》,《郡城五月友人 设蒲薄征眺矜予再生书此志叹(甲午)》. (74)郭嵩焘:光绪《湘阴县图志》卷31, 《名宦传》, 《国朝》, 《韩 有倬》. (77)他们拒绝降清做官,但多脱离政治.陶汝鼐、郭都贤等隐于僧. 陶汝鼐:《荣木堂诗集》卷7,《七言律》,《放还贻别诸同难者》云:"好 着袈裟安钓耕."又卷 2,《五言古》,《其三》云:"开颜说时政,城中 好官府,今年赋役轻,官军不掠取."这是一些带刺的好话.郭金台"晚归 隐衡山,著书授徒,绝口不谈世事."(同注(66)).余人多此类. (78)龙顾山人,《十朝诗乘》卷2. 何龄修,湖南湘乡人,1933 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已退休.与人合著《中 国史稿》(第七册)、《封建贵族大地主的典型——孔府研究》、《太平天国运动史》等,与张捷夫 主编《清代人物传稿》上编第二、四、六卷,论文有《<柳如是别传>读后》、《明清的隔壁戏》、《李 之椿案与复明运动》、《中国近代清史学科的萌生》等. 日本应郑成功请求大举出兵新证 宁生 南明永历十二年,即清朝顺治十五年、日本万治元年(1658)六月间, 郑成功派遣桂梧、如昔和尚东渡日本长崎,递交了郑成功致德川幕府等四代 将军德川家纲的书信.郑成功在书信中首先称赞颂了幕府将军,接着结合自 身经历,说:"成功生于日出,长而云从,一身系天下安危,百战占师中贞 吉",并以唐将徐世积赐姓李自喻,以颜真卿气节自励,以示抗清决心①. 郑成功希望发展与日本的友好关系,但关键是书信的结尾,指出:"中兴伊 迩,敢望僧桂梧、如昔重来.文难悉情,词不尽意",暗喻南明将兴师北伐, 乞兵曲笔之隐将由桂梧、如昔去长崎面叙②.结果如何呢?据日本平凡社编 《大百科事典》第十八卷云,幕府拒绝了郑成功借兵请求,粟田元次郎《日 本近代史》第四章亦云幕府未允出兵.但是,事实上德川家纲这次是用实际 行动响应郑成功乞兵,这是迄今中日两国史坛所忽略的问题.历史是复杂的, 我们应该感谢朝鲜史籍留下了有关记载. 根据朝鲜手抄本李《漂人问答》援引明遗民曾胜供词云: "庚子夏初, 日本大举兵,随汉人之客于日本者以向北京矣.洋中忽遇狂风,舟不得前, 乃回师."这就是说,"庚子夏初"系当南明永历十四年即清顺治十七年、 日万治三年(1660)夏初,日本大兴出兵,在寓居日本的"汉人"向导下 "以 向北京矣",意味着日本在中国明清交战中已公开站在南明一方,与清廷单 方面处战争状态.然而,途中"忽遇狂风,舟不得前",显然日军海中遇难 者不少,才使这非同寻常的"大举兵"以"回师"了之,与清廷安宁如故. 李当时为朝鲜济州特使,所撰《漂人问答》是据他亲自讯问曾胜等明遗民 而成书,是书现藏干日本天理图书馆,1982 年《关西大学东西学术研究所纪 要》第十五辑附该书影印照片全文.曾胜上述供词的史料性,是绝对可靠的. 曾胜何许人?乃福建人,生于明崇祯四年(1631),成长在明清动荡年 代.而据朝鲜史籍记载,清康熙六年即李朝显宗八年(1667)六月,朝鲜地 方官员报告:"唐船一只漂泊(济)州境,而所乘船片片破碎,所载物尽皆 沉没,所余无几.漂到人九十五名,今方接置,俱不剃头.观其服色,听其 言语,则的是汉人.招致其中为首者林寅观等,书问其居住及漂到之由,则 以大明福建省官商人将向日本商贩,洋中遇风以至于此云"③,而此 95 人为 首者乃林寅观、曾胜、陈得.据朝鲜史籍记载李朝译官问语,林寅观等人答 云"藩王与郑经之物也"④,足证此 95 人乃台湾郑氏官商.他们是当年五月 初十日从台湾起程,不料海洋中中遇风,二十三日漂到济州岛时船体破碎, 为朝方收留.曾胜身份清楚了,那么他为何在"日本大举兵"事隔七年后才 吐露历史真情呢? 首先看看林寅观、曾胜、陈得为首的 95 人此次去长崎的背景,据《漂人 问答》援引林寅观的话说,"今年四月末,清朝差使孔姓名孟章,共文武四 位,欲与我藩议和.而我藩即欲启闻(日本)国君,寅等欲乘风开缸.此书 预先寄来,寅等未知后事"."孔姓名孟章",案"孟"、"元"两字同义, 故当时人亦称孔元章.孔元章⑤,于康熙六年(1667)春前往台湾招抚,而 同年十一月清朝闽水师提督施琅《边患宜靖疏》指出 "总兵孔元章招抚回归" ⑥,足见上引林寅观"今年四月末"孔元章"欲与我藩议和"的资料是可靠 的."此书预先寄来",系指郑经致日本国王书是东渡前即五月初十日之前 交给林寅观、曾胜等人,虽然《漂人问答》又援引林寅观等人的话说此书信 由于船体破碎"失于漂沉之时",但蔡政致寓日明遗民的三封书信犹存并让 朝方阅览,显然"失于漂沉之时"是出于保密需要的推托之词.不过,林寅 观等人在答复朝方询问中,仍然透露出索取郑泰长崎存银和"会聚兵马"机密,使朝方留下了"汉人行中有请兵日本文书"的印象⑦.不难看出,孔元 章往台湾议和时,郑经正谋求借兵日本.当时,李氏朝鲜与清廷有外交关系, 故朝方对郑氏乞兵日本非常敏感,细心盘洁,林寅观回答时顺便说出"前年 日本王许兵相助"、"先王之借兵于日本久矣"⑧,而曾胜不禁就将"庚子 夏初日本大举兵"的历史秘密说了出来. 本来德川幕府在中国明清交战中是同情南明,将清兵入主中原视为"华 变于夷之态也"⑨,但对南明多次乞兵一直冷淡,可见其所持的态度是非常 慎重的,所谓冷淡,并非等于不愿出兵,何况当时日本还"颇有经略中国的 雄心"⑩,但因为此事关系到与清廷的两国关系,所以不能不权衡明清战事 演变和得失利弊,慎重对待之.如南明隆武二年(1646)郑芝龙遣使乞兵, 据栗田元次郎《日本近代史》第四章记载,德川幕府"以拒绝为耻,纪州、 尾州、水户之藩更竟欲出任总大将",只是获得郑芝龙降清和隆武亡的消息, 才使出兵成为泡影.结合当时明清斗争形势,不难看出,"庚子夏初日本大 举兵"是经过德川幕府慎重考虑后决定的.郑成功派遣桂梧、如昔和尚乞兵 日本,当时永历方面李定国已与郑成功约定北伐,李定国还约定李来亨在湖 北配合郑成功北伐出击,魏耕等人积极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活动迎接北伐,从 某种意义上说,南明永历十二年即清顺治十六年(1659)郑成功北伐是关系 到明清双方命运的决战,关系到清廷能否实现一统局面的决战.郑成功深知 此举重要战略意义,所以北伐前他在厦门积极练兵,筹足军饷,遣桂梧等人 去日本乞兵,与张煌言会师,邀请海外遗民如朱舜水回国参战,说明他非常 重视北伐,充满必胜信心,因而他在致德川家纲信中说"中兴伊迩".这个 非同寻常的复明计划,引起了日本重视.尾张、纪伊、水户三藩侯都主张出 兵,对德川幕府决策影响甚大,经过一年多的准备,终有"庚子夏初,日本 大举兵,随汉人之客于日本者以向北京矣",表明日本希望明清交战中出现 "夷"变于华之态.诚然,有明一代倭患不绝,实际是与当时日本长期内乱 背景有关,与日本执政者不相干,有明一代日本执政者从未向中国出兵,而 这次"日本大举兵"尽管是在郑成功北伐败后,且途中遇暴风而"回师", 对明清交战没有实际性战略影响,对当时中日关系也没有产生复杂化的消极 影响,但这毕竟是明清史和中日关系史上的重大事件. 为何中日两国史籍没有记载呢?因为此事关系到德川幕府与清廷的两国 关系,问题复杂,何况是日本单方面不宣而战,纯属德川幕府绝对机密,不 会轻易公开暴露,更何况未与清兵交锋就"回师",日军未在中国登陆,自 然没有引起两国史家注意.李氏朝鲜与清廷有着特殊关系,但林寅观、曾胜、 陈得等 95 人被押送回国惨遭清廷杀害使李氏朝鲜震惊, 故以后处理漂来明遗 民就格外慎重.李氏朝鲜虽然从曾胜供词中知道此事,但李氏朝鲜与明朝有 旧,不忘记万历壬辰年援朝抗倭之恩,故没有张扬此事,仅见于私人实录性 《漂人问答》中的只言片语,不易被中日史家发现.不过,郑成功北伐檄文 中声称"不期而会者海外一十四国"(11),则吐露出日本将要出兵信息. 日本素有其小国数十之称,德川幕府控制诸藩,统一日本,故郑成功"海外 一十四国"实指日本,而"不期而会"则表明德川幕府与郑成功就日本出兵 之事已有默契.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后的德川幕府与郑成功外交活动中已经 正式提及到了此次日本出兵之事,如永历十四年(1660)七月,郑成功命总 兵官张光启去日本乞兵,十一月张光启回称德川幕府"以其前出兵损失,坚 意不允"(12)."其前出兵损失",即曾胜供词说"庚子夏初,日本大举 兵"、"洋中忽遇狂风,舟不得前",日军死于海难者不少,成为德川幕府 "坚意不允"的表面理由,亦可证张光启出使日本是日本出兵几个月后之事. 为何德川幕府对郑成功乞兵态度前后不一呢?联系当时背景就能看出其 原因所在. 本来郑成功北伐战争初期形势不错, "四方响应, 皆谓中兴" (13) , 三吴地区人民都希望郑成功北伐告捷.当时清兵处劣势,江宁指日可下,全 国震动,清廷"欲出京兵"援江宁(14).但郑成功在此关键时刻犯了骄傲 轻敌的严重错误,如围江宁而不攻,军纪松弛,不夺取江宁所属咽喉要地, 使清廷从沿海调兵得以增援江宁守军,使清兵实力增强,并且后来战法又不 当,如江宁外围之战大败就从镇江扬帆而去,错过化被动为主动的机会,北 伐终因郑成功的原因而失败.北伐失败,使李来亨、刘体纯、郝永忠大顺军 余部受到不利影响,不能在湖北荆州、襄阳打开局面,"遂屯巫山巴东之西 山"(15),并意味着南明最后一次的复明希望破灭了.不难看出,日本出 兵洋中遇狂风而回师,德川幕府已得知郑成功北伐败后兵力严重削弱,永历 朝行将灭亡,清朝基本上控制了全国内陆,德川幕府对南明复明已不抱有希 望,岂能不顾中日两国关系,而再次出兵甘愿与清廷矛盾复杂化并冒势必失 败的风险呢?所以,张光启奉郑成功命出使日本失败是注定了的. 总之,曾胜供词值得中日两国史坛重视.当然,研究历史不能离开史料, 也不能盲目依赖史料,重在广泛搜索,去伪存真.曾胜供词一字干金,可弥 补中日史乘记载之不足,充实了明清史和中日关系史有关日本应郑成功请求 出兵的内容.本文意见如有不妥当,欢迎中日两国史学专家指正. 注释①②见林恕编《华夷变态》卷1,《朱成功献日本书》. ③见《李朝实录》,显宗八年六月乙未条. ④《李朝实录》,显宗八年十月甲戌条. ⑤计六奇《明季南略》卷16"台湾复启"称孔元章为孔文举. ⑥见施琅:《靖海纪事》上卷. ⑦见朝鲜手抄本李《漂人问答》引林裨兴业云. ⑧见朝鲜手抄本李《漂人问答》. ⑨林恕:《华夷变态序》. ⑩ 栗田元次郎:《日本近代史》第四章,"锁国". (11)见计六奇:《明季南略》卷16,"檄". (12)江日升:《台湾外纪》卷5. (13)娄东无名氏:《研堂见闻杂记》. (14)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定本》卷1. (15)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大行皇帝纪》. 北京地区新出明代宦官墓志零拾 任昉 北京地区旧出明代宦官墓志,王春瑜先生、杜婉言女士曾经加以整理并 作研究①.近年来,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北京地区又新出不少明代宦 官墓志,却尚未见人进行专门探讨.这些墓志材料,虽然难免溢美不实,但 作为原始记录,去粗存精,不仅对于研究明代宦官,即使对于研究明代政治、 军事、经济、文化,也应很有裨助.为此,特选录数方,略作考释.另附全 部释文,以供研究者选用.不妥之处,尚祈方家教正. 一、张端墓志 宦官张端墓志,首题"大明赠内宫监太监张公墓志铭",次刻"赐进士 第资政大夫太子少保户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知制诰经筵官兼修国史玉牒青 斋刘珝撰"等撰文、书丹、篆盖人名.志呈方形,铭文三十二行,满行三十 八字,正书.无盖.现藏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 按:张端,《明史》无传,亦不见记载.撰文刘诩,《明史》卷一六八 有传.据载:珝字叔温,号古直,寿光人.正统进士,初授编修.成化中, 进吏部左侍郎,充讲官,旋以本官兼翰林学士,入阁预机务,帝每呼东刘先 生而不名.后进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有《古直先生文集》传世.珝平 生应人之邀,撰写过不少墓志,张端墓志为其中之一.但该墓志,刘珝文集 不载②.是有意不收,还是编选时漏略,不详.总之,该墓志是刘珝的一篇 佚作,亦是有关明代宦官的一份新资料. 据墓志记载:张端,号怡春居士.嘉兴平湖人.生于永乐十七年(1419) 二月二十一日.宣德九年(1434),选入禁庭.仕宣(宣德)、英(正统)、 代(景泰)、英(天顺)、宪(成化)五朝,官至典玺局丞.卒于成化十八 年(1482)九月二十四日,享年六十四岁.赠内官监太监.主要事迹有四: (一)正统中参与修建香山永安寺.志记: "时范太监建永安寺于香山, 其山水环回襟带,他匠作所图皆不惬范意,惟公经画规模,某宜居,某宜门, 一一合矩,寺乃成,遂大有贤誉干时."按:范太监即范弘,《明史》卷三 四有传.据载:弘初名安,后改今名.宣德中,累官司礼太监.正统中, 极受英宗恩宠.关于香山永安寺,传云:"(正统)十四年(1449)从征, 殁于土木,丧归,葬香山永安寺,弘建也."万历二十一年(1593)沈榜撰 《宛署杂记》卷一九香山永安寺条云:"正统六年(1441),太监范弘建." 崇祯八年(1635)刘侗、于奕正著《帝京景物略》卷六载:永安寺,原名香 山寺,金大定时建,明正统中,"太监范弘拓之,费矩七十余万",为京师 观寺之首.据此可知,香山永安寺,主要为正统六年太监范弘所拓建.史籍 均未提到张端,盖张端当时年仅二十一,入宫未久,职任卑微,尚不足与范 弘比肩也.但张端颇具设计才能,对营建香山永安寺,曾经起到非常重要的 作用.香山永安寺后遭英法联军和八国联军焚毁,仅存石阶、石坊柱等遗迹. (二)天顺、成化间外掌秀怀王府.志记:"英庙复辟,升奉御.未几, 典主于秀府,升承奉,凡府中一切事,咸公可否之,务不失王国体统.后奉 王国于汝宁,沿水陆之用,取给而已,一毫不以扰民."按:秀府,即秀怀 玉府.秀怀王,《明史》卷一一九《诸王四》有传.据载:秀怀王,名见谢, 英宗第五子.天顺元年(1457)封.成化六年(1470)就藩汝宁.典宝、承奉,均为王国官号.明制:亲王府设承奉司,掌王府诸事.首长为承奉,秩 正六品.下有三所:典宝、典膳、典服.张端以承奉掌管"府中一切事", 与明制符合.前引秀怀王传,记王就藩汝宁时,"虑途中扰民,令并日行", 亦可与志中记载相印证. (三)成化中整治京城道路房屋.志记:成化八年(1472),秀怀王薨, 被召回京,升内官监左监丞.当时,"都衢大小,何啻千百,军民室庐傍午, 致俾狭隘,车马艰于来往.有司奏请内外大臣,督工整饬,命公.公不亟不 徐,弗刻弗纵,在在定为例,而人大称便."我们知道,北京的人口,经元 末兵燹之后,曾一度大减.明成祖朱棣即位后,曾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措施, 促进了北京人口的增长.史称,至成化五年(1469),"京师居民,不下数 十百万"③.人口膨胀,而城区不变,为了容身,军民自然把住房向街道上 扩展.但如此一来,交通势必受到阻碍.张端早年修建香山永安寺,已显露 不错的设计才能,自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合适人选.可惜的是,只知道他解决 了问题,不知道他采取的是什么方法. (四)成化中后期辅佐太子.志记:成化十一年(1475),"建储,转 署前秩.公益淬励,悉心辅导."按:建储,指立太子.此太子即后来的孝 宗.前秩,据志,指典玺局丞.太子之典玺局,相当皇帝之尚宝监,掌太子 玺印,职任甚重.张端辅佐太子竭尽心力.故志记端卒,不仅宪宗哀悼, "皇 太子痛念老成,亦赙文绮、白金各若干". 二、钱义墓志 宦官钱义墓,首题"大明御用监太监钱公墓志铭",次刻"光禄大夫柱 国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兼华盖殿大学士知制诰经筵官眉山万安撰"等撰文、书志、篆盖人名.志呈长方形,铭文三十七行,满行三十八字,正书.有盖, 铭文四行,满行三字,篆书.现藏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 按:宦官钱义,《明史》无传,仅同书卷三七《李孜省传》云:"时 宪宗好方术,孜省乃学五雷法,厚结中官梁芳、钱义,以符箓进."提到其 人.撰文万安,《明史》卷一六八有传.据载:安字循吉,眉山人.正统进 士.成化中,以礼部左侍郎入阁,参知机务.安素无学术,惟谄事万贵妃及 诸宦官以自固.宪宗久不视朝,诸臣要求召见,始出;奏事未尽,安已顿首 呼万岁,诸臣不得已而退.一时传笑,谓之"万岁阁老".后进吏部尚书、 华盖殿大学士.无著作传世.本墓志作为万安扶作,记钱义生卒、仕历甚详, 也是有关明代宦官的一份新资料. 据墓志记载:钱义,其先河西巨族.生于宣德九年(1434)十二月二十 七日.正统二年(1437),选入禁庭.仕英(正统)、代(景泰)、英(天顺)、宪(成化)四朝,官至御用监太监.卒于成化二十年(1484)七月二 十日,享年五十一岁.身世及事迹,有三点值得注意: (一)钱义出身女真,为宦官钱能之弟.志记:义先世为"河西巨族", 正统二年(1437),"与其兄太监喜、福、能,同被选入内垣,时公年才四 岁.三代祖考妣,莫知其详."按:钱喜、钱福,《明史》无传,钱能, 《明史》卷三四有传,但亦仅记宪宗时,与太监梁芳结党,镇守云南,恣纵尤 横.于其身世,殊少涉及.唯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镇滇二内臣》载: "太监钱能,女真人.兄弟四人俱有宠于成化间,曰喜、曰富者,俱用事先 死.能号三钱,出镇云南."据此可知,钱义与钱喜、钱福(一作富)、钱能,为四兄弟.钱氏于明,从无"河西"之望;此"河西",疑为"海西" 之讳改.明朝前期,分女真为三部:一为"海西女真",一为"建州女真", 一为"野人女真".此钱氏四兄弟既出身女真,则应为女真三部之一,属于 "海西"的可能性较大.撰文万安,以谄事宦官著称,为避讳计,改"海西" 为"河西",也不是没有可能.不像《万历野获编补遗》,为清康熙间沈德 符后人沈振所辑,年代已久,直称诸钱为"女真人"而无需顾忌.又,钱为 汉姓,应该也是伪托.钱义入宫,年仅四岁,其诸兄也不可能太大.从志称 "三代祖考妣,莫知其详"来看,可能均为掳掠所得.当然,这都是推测, 尚须验证. (二)成化中曾奉敕修建真觉寺.志记:"公尝奉敕建真觉寺于都城西 香山乡."又记尝语太监郭润、柯兴曰:"身后务瘗我于斯,使体魄有依. 尔等识之."按:真觉寺,明万历二十一年沈榜撰《宛署杂记》卷一九、明 崇祯八年刘侗、于奕正著《帝京景物略》卷五、清于敏中等编纂《日下旧闻 考》卷七七均有记载.后者还收有一篇《明宪宗御制真觉寺金刚宝座记略》, 中云:"永乐初年,有西域梵僧曰班迪达大国师,贡金身诸佛之像,金刚宝 座之式,由是择地西关外,建立真觉寺,创治金身宝座,弗克易就,于兹有 年.朕念善果未完,必欲新之.命工督修殿宇,创金刚宝座,以石为之,基 高数丈,上有五佛,分为五塔,其丈尺规矩与中印土之宝座无以异也.成化 癸巳(1473)十一月告成立石."④均未提及钱义.这是因为,钱义建寺与 前述范弘建寺不同:范弘是自己出资,为自己建寺;钱义是朝廷出资,为宪 宗建寺.真觉寺实际为宪宗所建,钱义不过是一个奉命干具体工作的监工而 已.但尽管如此,知道钱义为真觉寺的具体承建人,对于了解真觉寺的建置 沿革,也还是非常有价值的.真觉寺今名"五塔寺",在今北京海淀区北京 动物园后长河北岸,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内.钱义墓志即为馆内出土,与志 中记载亦相吻合. (三)成化中曾以善道术和精文物固宠邀誉.志记:"通释老经典,命 祈祷,累有感应."又记:"凡古今奇异器物,名公书画,人所不识者,一 目悉知其详,且能品题其高下."钱义通释经缺少证据,善老典与史载吻合. 如前引《明史·李孜省传》即谓宪宗好方术,钱义与梁芳,勾结妖人李孜省, 以符篆进奉.钱义善品题亦少证据,精文物似有"家学".如其兄钱能亦好 文物,镇守云南时,曾以七千余两银子,强行从沐府收买了价值四万余两银 子的文物. 明陈洪谟 《治世余闻》 下篇卷二曾记钱能展玩书画场景, 云: " (能) 令守事者异书画二柜至公堂,展玩毕,复循环而来.中有王右军亲笔字,王 维雪景,韩滉题扇,惠崇斗牛,韩干马,黄签醉锦卷,皆极天下之物.又有 小李、大李金碧卷,董范、巨然等卷,不以为异.苏汉臣、周防对镜仕女, 韩滉班姬题扇,李景高宗瑞应图,壶道文会黄筌聚禽卷,阎立本锁谏卷,如 牛腰书,如顾宠谏松卷、偃松轴,苏、黄、米、蔡各为卷者,不可胜计.挂 轴若山水名翰,俱多晋、唐、宋物,元氏不暇论矣,皆神品之物,前后题识 铃记具在."⑤志称:钱义以善道术,"用是,渊衷简在,蟒衣玉带,禄米 金币,宝镪、图书、玩器,不一赉予也";以精文物,"朝廷凡有制造,必 经与工艺者商榷,然后称旨".可见钱义是以善道义和精文物作为固宠邀誉 的手段. 三、张永墓志 宦官张永墓志,首题仅存前"大明故司礼"五字,次刻"特进光禄大夫 左柱国少师太师华盖殿大学士知制诰经筵官石淙 撰"等撰文、篆盖、书志人名.志呈方形,铭文五十八行,满行六十字,正书.无盖.现藏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 按:原志首题后缺,据正文,知志主为宦官张永.原志撰者缺名,据所 记官衔,以及史籍记载,知为宰相杨一清.宦官张永,《明史》卷三四有 传.宰相杨一清,《明史》卷一九八有传.据载:杨一清与张永交好,二人 曾经同征朱寘鐇,又一同铲除大宦官刘瑾.张永在明代宦官中尚有清誉.如 明焦竑《献征录》卷一一七论曰:"张永,武宗青宫时,与刘瑾等并在八虎 中,其后,渐自振拨,遂为善,亦爱惜善类,忠于国家,发瑾奸,功最大." 但杨一清为张永撰志,仍受到非议.如清谈迁《国榷》卷五四世宗嘉靖九年 四月前大学士杨一清追免条云:"一清尝荐太监张永,受金器,永没,作墓 志,其家复遗金器.事发,夺官闲住,追所受金."又《明史·杨一清传》 云:"明年,(张)璁等构朱继宗狱,坐一清受张永弟容金钱,为永志墓, 又与容世锦衣指挥,遂落职闲住."因而,本志虽为杨一清所亲撰,但杨一 清个人著作却不敢收录.本志仅明焦竑《献征录》卷一一七著录,名为《司 礼监太监张公永墓志铭》,然而亦仅为节本⑥.由此可见,本志作为有关张 永生平事迹的完整资料,仍然具有很高的价值.只是关于张永的大事伟迹, 如本志所说:"公之信行历履,正德间馆阁名臣,多有纪述."本志没有更 多的记录.如武宗(正德)至世宗(嘉靖)初,张永除宦官刘瑾、江彬,平 宗王朱寘鐇、朱宸濠,本志记录与史传大同小异.因此,这里不拟对本志详 加介绍.仅比照《明史·张永传》(简称本传)及《献征录》著录《司礼监 太监张公永墓志铭》(简称旧志),对本志所记张永的家世及早年仕宦和晚 年卒葬,进行三点简单评述: (一)家世.本传没有记载,旧志亦多删略.本志云:"公名永,姓张 氏,字德延,别号守庵,保定新城人.其上世居湖湘,谱逸,无所于考.元 有宽福者,习武尚义气,死事石岭关.曾祖胜,业举子,兼通六艺.国朝洪 武初,来居新城.至宣德间,年八十六乃卒.祖讳林,以孝敬闻.考讳友, 性谨信,爱人好施.子四人:长即富,次公,次即容,次寰."据此,知张 永先世原居今之湖南,明初始徒保定新城.仅曾祖曾习举子业,祖、考以下 均为白衣.张永兄弟四人,后来贵显,全因永入宫为阉之故. (二)早年仕宦.本传没有记载,旧志记载亦简.本志云:"公生成化 元年七月二十六日.十一年,选入内廷,宪庙简侍乾清宫,历升内官监右监 丞.二十三年,龙驭上宾,孝庙命茂陵司香.弘治九年,简侍武庙于春宫. 十八年,以登极恩,改授御马监左监丞,进御用监太监.赐蟒衣玉带,许乘 马及肩舆禁中,岁给禄米十二石,命统显武营兵马.寻命提督三千、神机二 营,兼十二团营,掌乾清宫及本监事,兼提督尚膳、尚衣、司设、内官诸监, 整容、礼仪、甜食诸房,并豹房、浣衣局、混堂司、南海子事.政务填委, 悉心综理,供应充牣,而不私毫末.武庙日见亲信,众亦倾心饮德无间言." 据此,知张永十一岁入宫,在仕武宗前,还曾仕宪(成化)、孝(弘治)二朝.后来权势高涨,是因为曾侍奉武宗于太子位九年.武宗初,张永不仅统 督禁军,还同时兼管众多监、司、房、局,特别兼管武宗最为重视的豹房. 这是张永能够名列"八虎"之一,与刘瑾、江彬分庭抗礼,并能最终铲除刘 瑾、江彬的重要基础. (三)晚年卒葬.本传没有记载,旧志记载亦简.本志云:"(公)积 劳既久,而疾乘之.方在内直,疾作,急归官寓而卒,七年冬十二月三十日 也,得年六十有四.上闻之悼惜,谕祭三坛,予棺椁,命有司营葬事,建造 享堂.……卜卒之明年三月初七年,奉柩葬于阜城门西香山乡祖茔."据此, 知张永实因劳病而卒.也正因如此,世宗才予厚葬.我们以前仅知,张永曾 在北京城西香山乡一带,建筑过云惠寺和昌运宫.如明沈榜撰《宛署杂记》 卷一九云: "云惠寺,在香山乡,古刹.正德初,太监张永重建,敕赐今名." 又清吴长元《宸垣识略》卷一四云:"昌运宫在广源闸之南,三虎桥西里许, 初名混元灵应宫,明正德六年,司礼太监张永建."却不知张永为何要在这 里建筑寺、宫.据本志,始知这里为张氏祖茔所在.本志云:"公笃于伦理, 事亲曲尽孝诚."可以推测,张永入宫之后,曾将父母从新城迎到这里居住, 父母卒后即葬于此,故张永卒后亦葬于此.但据明王世贞撰《弇山堂别集》 卷一记载:"嘉靖十年,都察院章源所奏查勘过太监秦德、张永、张忠 坟茔在瓮山、广源闸等处,俱系山陵来龙过脉及环拱处所,且奢丽逾制,俱 宜改正."又载世宗曰:"秦德等坟墓越礼奢侈,俱改正拆毁."⑦似乎两 年后,张永的墓又遭改毁.当然,是否如此,尚难断言.因为,清于敏中等 编纂《日下旧闻考》卷九九昌运宫条仍云:"宫之后则张永墓在焉."是至 清张永墓仍在原地.又,清查慎行有题昌运宫诗,云:"老鹳巢古枝,虚廊 交冷翠.凄凉前代冢,传是张常侍.煌煌元老文,苔蚀仆碑字.赐域满西山, 斯人或无愧."⑧也兼咏张永墓.本志也是在该地出土.大概世宗仅仅毁坏 墓外"奢丽逾制"的建筑,并未触及墓的本身吧. 附录一、张端墓志释文 大明赠内官监太监张公墓志铭 赠进士第资政大夫太子少保户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知制诰 经筵官兼修国史玉牒青斋刘珝撰 奉天翊卫推诚佐理守正文臣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傅威宁 伯黎阳王越书丹 奉天翊卫推诚宣力佐理武臣特进光禄大夫右柱国太子大傅保 国公睢阳朱承篆盖 成化壬寅九月二十四日,署典玺局丞张公卒于正寝.讣闻,上恻然,赠 今官,赙宝镪万缗,遣官谕祭于第,工部官营葬域于都城西香山之原.仍遣 司设监太监刘公广襄事.皇太子痛念老成,亦赙文绮、白金各若干.内自怀 (恩)大监而下,咸往致祭.噫,公可谓死无遗憾矣.其生则永乐己亥二月 二十一日,得寿六十四,以甥锦衣千户庆为后.前此,珝偕官僚进讲,每春 坊前揖公,见其动静有节,绪论合理,又质干魁伟,毅然不苟,佥曰:"斯 人宜乎东宫处供事,朝廷委用当矣."至是卒,罔不叹惜.庆来征志铭,不 得辞,乃志曰:公名端,怡春居士其号也.浙之嘉兴平湖人.上世以来,代 有显者.中经兵燹,谱牒莫存,无可逆考.考讳真一,乡善士.母舒氏.公 儿时俨如老成人,喜读经史,通其大意.稍长,克励于行,不为他予弟绮丽 之习.宣德甲寅,选入禁庭,即自树立,慎言进学,习知古今典故,老宿咸 奇之,曰:"此予可用."时范太监建永安寺于香山,其山水环回襟带,他 匠作所图皆不惬范意,惟公经画规模,某宜居,某宜门,一一合矩,寺乃成, 遂大有贤誉于时.景泰庚午,柬司兵仗,庶务一新.英庙复辟,升奉御.未几,典宝于秀府,升承奉,凡府中一切事,咸公可否之,务不失王国体统. 后奉王国于汝宁,沿水陆之用,取给而已,一毫不以扰民.王暨薨,取回, 升内官监左监丞,叠沐恩宠.公感上知遇,多所建明.都衢大小,何啻千百, 军民室庐傍午,致俾狭隘,车马艰于来往.有司奏请内外大臣,督工整饬, 命公.命不亟不徐,弗刻弗纵,在在定为例,而人大称便.功就,绪升右少 监.成化乙未,建储,转署前秩.公益淬励,悉心辅导.退则手不释卷,惟 事简古,傍通内典,一时咸以远大期之.讵意,遂不起也.是宜铭.乃铭 曰: 生于江浙,长于禁苑.弗图侈靡,惟嗜古简.供奉,十霜.荐 升重职,贤誉诞彰.颂德在人,遗行在己.晚事,修经史.众方期公, 逾远愈隆.奄乘大化,内外忡忡.,粤葬粤祭.粤赐厚赙,畴其若 丽.香山之麓,郁郁兹丘.埋玉泉室,万古千秋. 二、钱义墓志释文 大明御用监太监钱公墓志铭 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兼华盖殿大学士知制诰经筵 官眉山万安撰 赐进士及第通议大夫礼部右侍郎兼修玉牒前翰林院学士豫章 谢一夔书 奉天翊卫推诚宣力武臣特进荣禄大夫柱国前征夷将军太子太 保襄城侯历阳李瑾篆 初,公以足疾,乞假调摄.一日,痰忽作,上命医诊疗,至,则不可复 治,急异出禁城西私第,已瞑目矣,实成化甲辰七月二十二日甲时也.距其 生宣德甲寅十二月二十七日,得年五十有一.上闻,悼借再四,赐白金百两, 纻丝六端有副,楮币万缗,为殡葬资.皇太后、中官、皇太子俱有赙.命礼 部谕祭者再,遣太监郭润、柯兴二公襄事,恤典稠叠焉.公尝奉敕建真觉寺 于都城西香山乡,语润、兴曰: "身后务瘗我于斯,使体魄有依.尔等识之." 至是,润、兴卜以是岁八月十八日,扶柩葬于寺侧,从夙愿也.乃具状介公 诸子,锦衣指挥钱通征铭纳诸幽,予弗获辞.按状:公钱姓,讳义,其先河 西巨族.正统丁巳,与其兄太监喜、福、能,同被选入内垣,时公年才四岁. 三代祖考妣,莫知其详.赋性警敏,嗜学.稍长,动静每取法于监局前辈. 前辈见者咸奇之,且曰:"是子将来必大显贵."天顺丁丑,英庙复辟,日 见近幸.升奉御.寻选侍今上于东宫,夙夜执事,罔敢少怠.有暇,辄取儒 书读诵,或有诮之者,答曰:"不犹愈于闲坐乎?"闻者韪其言.甲申,上 嗣统,超升御用监左监丞.明年成化乙酉,进太监.公仪观瑰伟,言动详雅. 自是,宴四夷,简命主席;聘王妃,命与司礼监掌礼,且通释老经典,命祈 祷,累有感应.用是,渊衷简在,蟒衣玉带,禄米金币,宝镪、图书、玩器, 不一赉予也.盖公宅心醇厚,事上恭谨,与诸兄处,爱敬交至,犹善礼待贤 士,宽驭仆役,人有见侮,略不与校,有私谒,悉拒不纳.矧操履廉介,每 令评物价,纤毫无所私.凡古今奇异器物,名公书画,人所不识者,一目悉 知其详,且能品题其高下.朝廷凡有制造,必经与工艺者商榷,然后称旨. 其生而累荷宠遇之厚,没而重承恤典之颁,岂偶然哉.据状备述于右,且系 以铭曰: 公性警悟,公资瑰伟.自人禁御,业习勤只.瘁力供奉,皇用载熹.晋 升既崇,赐予曷已.近臣遭逢,伊谁堪比.岁嗟在辰,大造阏止.皇恤以恩, 士吊以诔.佛祠之旁,营魂实倚.为勒墓铭,传示千祀. 三、张永墓志释文 大明故司礼 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少师太师华盖殿大学 士知制诰经筵官石淙撰 荣禄大夫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侍经筵奉敕提督十二 团营军务嘉鱼李承勋篆 奉敕提督神机营兼督十二团营诸军事总兵官掌左军都督府印前节制 陕西等处地方兵马太子大傅惠安伯永城张伟书 嘉靖五年夏,上采公议,召前御用监太监张公永还京师,复其旧职,养 疴私第.六年冬,上念团营戎务,督理非人,又纳廷臣奏,召公见,仍令掌 御用监印,提督神机营并十二团营兵马,供事乾清宫,岁增禄米三十六石. 公感恩遇,夙夜在公,经理庶务,而出阅武训戎,铲奸革弊,不遗余力.积 劳既久,而疾乘之.方在内直,疾作,急归官寓而卒,七年冬十二月三十日 也,得年六十有四.上闻之悼惜,谕祭三坛,予棺椁,命有司营葬事,建造 享堂.又追录遗功,升其弟锦衣千户容为指挥佥事,本卫堂上管事官,其兄 富为锦衣副千户,皆特恩也.容偕其诸昆弟,卜卒之明年三月初七日,奉柩 葬于阜城门西香山乡祖莹,乃持太常卿魏君境所述状,谒予请铭.公督师西 征,予实与同事,请乌可辞.公生成化元年七月二十六日.十一年,选入内 廷,宪庙简侍乾清宫,历升内官监右监丞.二十三年,龙驭上宾,孝庙命茂 陵司香.弘治九年,简侍武庙于春宫.十八年,以登极恩,改授御马监左监 丞,进御用监太监.赐蟒衣玉带,许乘马及肩舆禁中,岁给禄米十二石,命 统显武营兵马.寻命提督三千、神机二营,兼十二团营,掌乾清宫及本监事, 兼提督尚膳、尚衣、司设、内官诸监,整容、礼仪、甜食诸房,并豹房、浣 衣局、混堂司、南海子事.政务填委,悉心综理,供应充牣,而不私毫末. 武庙日见亲信,众亦倾心饮德无间言.正德五年夏四月,宁夏贼臣何锦等挟 宗室寘鐇,戕役镇巡重臣,传伪檄,召调各路兵马,伪铸印章,封拜其党, 僭称大将军都统总管名秩,将渡河窥窃神器.守臣以闻,武庙下诏征讨,命 公总督军务,统京营兵三万,暨诸镇军马,往正其罪,赐金关防,金瓜,钢剑,许便宜行事.驾亲出东安门送之.予时致仕,居江南,召起总制陕西各 路军务,兼提督西征师旅,与公偕往.会边臣擒斩诸贼,道得报,公即谴京 兵归朝,帅诸部曲,往抚其地.险不乘舆,暑不张盖,与士卒同甘苦,而申 严纪律,所过秋毫无犯.凡有赏犒,或出家赀佐之.夏人始共为乱者,逸未 就法,心怀惧疑,构危言相恐喝,众兀兀不自保,裹粮出走,官司莫能制. 公道闻之,出榜数百言,宣布德意,谕官兵农贾,各安职业.六月,至灵州, 会予鞠诸逆犯,释其胁从,第列情罪,传之槛车.比入夏城,耕锄不废,市 肆如故.公又谓手刃镇巡重臣者,造伪命伪符者,破人庐室、污人子女者曰: 是不可赦.悉遣人掩捕之.其受贼赏赉、听指使者,悉置不问.自是帖帖, 莫敢复有言者,而藩镇威令,渐复其旧矣.公又偕予奏言,庆王当变故时, 给贼纛仗,虽出迫胁,顾尝率宗室行朝谒礼,事关名节,恐不可但已.朝廷 乃革其护卫,削岁禄三之一.公又请改其侍卫百户所,备兴武营要害,禁诸 王府交通宾客,及召诱邪术左道之人,并见采纳.献俘之日,武庙亲慰劳之. 是夜独见,乃出一疏,称刘瑾负恩估势,窃弄威权,积衅酿患,以致大变. 幸赖天地宗庙之灵,悉底平定.而瑾包藏祸心,不亟诛戮,无以谢天下.因 条列其十有七罪.又言寘鐇以讨瑾为名,伪出榜示,为边臣所缴奏者,瑾不 以闻.武庙震怒,下瑾诏狱,命廷臣鞠之,具得其交结内外官符,同奏启, 矫托诏令,紊乱祖宗成法,私制兵甲,伪造宝印,刻期为变,诸不法状,置 诸极典,并诛其党数人,窜黜者数十人.凡诸司条令,为所纷更者,悉加厘 正,再赦天下,廷臣皆上表称贺.诏录公功,赐金牌银币,累岁禄至三百石, 赐敕褒谕,至再至三.复以枢机事重,特命改司礼太监掌监事,诸所领监局 兼督如故.公知无不言,仇怨有所不避,门无私谒,一切利弊,以次奏请罢 行.会山东、河南、北直隶寇盗充斥,公以为优.内赞帷幄,遣将出师,协 谋剿捕,多出指画.他如录遗才,省浮税,谨出纳诸奏,皆关大政.又奉敕 会三法司录囚,原情议法,所活若干人.节被宝镪、羊酒之赐.时近幸多怙 宠干纪,公多所匡谏,不复顾忌.群小共媒蘖之,几中奇祸.壬申,力辞解 任.越二年,乾清宫灾,仍起公掌御用监印,内董大工,外督营务.宣大边 报告争,命公与都御史丛公兰,总制诸路兵马,提督战守.兵势既扬,虏贼 远遁,具奏班师.嬖幸钱宁、江彬辈,招窃威权,诱乘舆亲督王师,远涉沙 漠.公扈驾,日切优惧,寝食不自安.十四年,宸濠反,诏督师亲征,公随 行.命先往江西,核勘反叛始末事情.至,则开释胁从若干人.驾驻南都, 留几一年.枭雄在内,逆犯泊江滨,众虑不测.公独任防卫之责.还至通州, 逆彬握边镇重兵,留驻四十余日,召文武百官,胥来会集.贼濠尚在,人心 惶惑,莫知所为.彬卒有所避,而不敢萌异志者,公之力也.次年春,宫车 晏驾,公以计擒彬.督视京城九门,防奸制变,中外倚之而安.今上既嗣宸 极,众方议其宜有褒赏,而其时权臣有忌嫉之者,嗾言官一二人,劾之南去, 留滞五年,始蒙召还.上既谅其忠荩,眷注方隆,而造物者遂夺其年以殁. 惜哉!公平生勋绩,可述者固多,而奏诛逆瑾之功为大.瑾之窃柄四五年间, 中外士夫,侧目重足,噤不敢出一语.货贿公行,剥民膏脂殆尽.至其僭谋 肘腋,祸且不测,公不动声色,一言悟主,消大变于呼吸间,复祖宗之旧章, 脱斯民于水火,此岂寻常建立一事功,讨平一寇贼者之可比哉.公之信行历 履,正德间馆阁名臣,多有纪述,予独识其大且重者云.公名永,姓张氏, 字德延,别号守庵,保定新城人.其上世居湖湘,谱逸,无所于考.元有宽 福者,习武尚义气,死事石岭关.曾祖胜,业举子,兼通六艺.国朝洪武初, 来居新城.至宣德间,年八十六乃卒.祖讳林,以孝敬闻.考讳友,性谨信, 爱人好施.子四人:长即富,次公,次即容,次寰.公笃于伦理,事亲曲尽 孝诚,处兄弟真如手足,忧喜恒关情焉.正德间,尝论公勋绩,阴受富、容 至伯爵,寰至右都督,今革于例,然亦非公之心也.又尝命兄之子连曰: "汝 今嗣我,亦可伤其志矣."铭曰: 有玉在璞,至和韫藏兮.追之琢之,亶珪璋兮.有木在山,饱风霜兮. 匠石采之,以栋明堂兮.古有金台,今之甸服兮.千里之驹,匪伯乐其谁瞩 兮.供事内庭,帝嘉其忠兮.以谏见斥,遑恤我躬兮.将命于外,奔奏御侮 兮.以功见忌,匪臧仓莫我躬兮.晚际明皇曰:我事尔襄兮,诘我戎兵,我 武其扬兮.能夺之人,不能夺之天兮.谓天难谌理,固有或然兮.阜城之西, 山水秀明兮.,公之佳城兮. 注释①参阅王春瑜、杜婉言《明朝宦官》,紫禁城出版社,1989 年. ②按:北京图书馆藏明嘉靖间刻本《古直先生文集》,是目前所知刘珝 文集的最早版本,其中卷 14、15 均为墓志,但没有宦官张端的墓志. ③《明宪宗实录》卷74,成化五年十二月条. ④清于敏中等编纂 《日下旧闻考》 卷77, 北京古籍出版社, 1985 年, 1290 —1291 页. ⑤引自王春瑜、杜婉言《钱能传》,《明朝宦官》,紫禁城出版社,1989 年,165 页. ⑥见明焦竑《献往录》卷117,上海书店,1987 年,5147 页. ⑦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100,《中宫考十一》,中华书局,1985 年,1895 页. ⑧清吴长元辑《宸垣识略》卷14,北京古籍出版社,1981 年,283 页. 任昉,女,1956 年出生,汉族,北京市人.1983 年获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学位.现为中国 文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新中国出土墓志》大型丛书副主编.发表论文二十多篇,主要有《明代的 乡绅》、《明代的民间结杜》、《河南出土明回回买凤墓志考释》、《毕昇与湖北英山出土的<毕昇碑 >》等. 明代契约文书考释选辑 陈学文 明代自中叶以来,社会经济在急遽演化,在具有法律约束力或社会舆论、 道德规范监督的契约文书中也得到反映.这些资料分散在明代善本书或一些 图博部门珍藏室中,读者不易得见.笔者经多年搜集、收藏,经考释择其要 者先披露于世,以飨学界同仁. 一、农村土地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契约文书 明中叶以后土地买卖十分频繁,为了防止买卖发生纠纷,确立土地所有 权,必须立契为据. 买田契 某里某人,为因无银用度,情愿将自己受分田一段,几址该几, 载米若干.东西至某人田,南北至某处.托中引就某宅,三面言议,实 值时价若干两,其人即日交足,其田听从买主掌管,召佃收祖.至造册 之日,除割收户当差,不得刁蹬勒贴赎回等情.其田的系已分物业,与 叔伯兄弟无干,亦不曾典挂外人财物不明等事.如有此情,卖主承当, 不干买主之事,所买所卖皆是二家情愿,不得反悔.今欲有凭,立契存 照. 此件为《订补全书备考》所收,崇祯十四年郑尚玄订梓,醉花居士鉴定, 人瑞堂藏板,34 卷,版面为 25*15cm,分上下二层(栏)刊刻,日本京都大 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和蓬左文库收藏.此为活套形式,用者采取此格式填上数 据买卖双方姓名等即成.明代日用类书中是类活套大量编纂在内,以供时人 采用.今见田契原件如式: 田契 十都七保住人张孟威同侄张玉,今因缺少军装盘缠,自情愿将承祖 父买业朱永清、朱永成、朱永坚、周原二百伍拾玖号地九厘,土名弯里, 今将出佃程锐真等盛物种菜递牟叫土使用,其地东西四至自有保簿在开 写,今自情愿挽中尽行立契出卖与同都胡相.三面议作时值价 银贰两正,其钱当面收足,其地今从出卖之后,一听买人自行听之管业. 如有内外人占拦及重复交易,一切不明等事,尽是卖人之当,不及买人 之事.所有税粮造册之年,听从本户收割无词.今恐人心无凭,立此契 永远为照. 嘉靖四年三月十一日 立契人 张盛威等 同侄 张玉中见人 李文付 程税真 奉书侄孙 张焯今就契内领去价钱并收足讫,同年月日再批. 藏浙江省图书馆. 这是一份完整的买卖田契,契中载明买卖双方姓名、田地坐落、数量、田界 (四至)、附属物、价钱、税粮过户,以及与买卖相关之事,如无重复交易 等不明之事,还需有立契人、中见人画押,载明立契时间,最后须有政府官 印验证. 另有一种情形,土地买卖时不再重立新契,只是将原田契加上新买卖双 方姓名,原契仍具法律效应,如: 浙江省图书馆收藏明代一份转契 九保住人汪铉,承父有竹山壹号,坐落土名土头山,系卑字九百八 十五,计山四亩另.新立四至,东至吴舍后山,西至东坑口,南至人行 大路,北至降,四至内该身叁分之一.自情愿凭中将前项山骨苗尽行立 契出卖与本都李宗明名下为业.面议价银陆两贰钱五分正,其价契当日 收讫,契后再不立,领卖后一听买人管业.未卖之先即无重复交易,如 有来历不明等事,尽是卖人之当,不及买人之事,其税粮造册起割,其 来脚契未付,要用当照.今恐无凭,立此为凭. 前项山骨并苗竹照价转与用业人汪正名下为业. 万历廿年七月二十日立转契人 李体仁 见人李应奎 嘉靖三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立契人 汪镃见人朱文贵 这是一份嘉靖时的买契,经36 年后再由李体仁转卖给汪正,连同山林苗 竹一并出卖,此为一次卖绝契,即将"骨"买尽. 农村土地关系中还存在租佃关系,租田者亦须立契为凭,表示土地使用 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分离. 承佃批式 某里某人,为无田耕种,今就某宅佃田若干亩,递年约纳租谷若干 石,早六冬四理还,依凭本宅量秤,不敢少欠.如若少欠,即另召佃, 不敢执占,今恐无凭,立承佃为照. 录自新刻艾先生天禄阁采精便览《万宝全书》卷六《文翰门》.日本蓬 左文库藏,35 卷,分上下二层刻,版面为 13.5*23.7cm,页12 行,有长洲 陈仁锡序. 按此契式有三点值得注意:佃户交租按早六晚四交纳;租谷要按业主量 秤为准;业主拥有召佃权,佃户必须遵守上述条约,如违,业主就可撤佃另 佃予他人.但另一佃田契则更详细明确. 佃田文约 某里某人,置有晚田,某坐落某里地名某处,原系若干亩,年该苗 米若干桶,乡原有四至分明,今凭某人作保,引进某人,出赔价细丝银 若干,当日交收足讫明白,自给历头之后,且佃人自用前去掌业,小心 耕作,亦不得卖弄界至移位换段之类.如遇冬成,备办着一色好谷,挑 送本主仓所交纳,不致拖欠,过限年月佃种不愿耕作,将田退还业主, 接取前银两相交付,不致留难.今给历头一扇,付与执照. 录自余象斗纂《新刻天下四民便览三台万用正宗》卷十七《民用门》. 该书题为三台馆主人仰止余象斗纂,明万历己亥(二十七年)孟秋书林 余文台梓, 43 卷,分上下二层刻.该书为明日用类书中最具权威性的一部①. 日本东京大学和蓬左文库收藏. 按:此契明确规定佃户需交业主一定量的"赔价丝银",实为押佃金, 此银待退佃时需交还给佃户,还规定佃户不许扩界移丘换段,只能在原址上 耕种.值得注意的是立此契必须有担保人.但是久佃之后,有些佃户则享有 永佃权,可以将原所佃之田转让给其他人佃种,自己则可再收取一定的租谷, 长久以往,就形成了佃户享有永佃权.浙闽一带常有"一田二主"或"一田 三主"情形,出现了田底权与田面权的分离,将土地所有权实施分割.万历 《南靖县志》卷四《赋役志,税粮》:"同此田也,买主只收税谷,不供粮 差,其名曰业主.粮差割寄他户,收田之税配之,受业而得租者,名大租主. 佃户则出资佃田,大租业税皆其供纳,亦名一主.此三主之说也."这种现 象的出现,则表明明代农业经济商品化的发展和封建土地所有权有所松懈. 但是,后来的一些租佃契约则加上了不许佃户自行转佃的契约内容,如: 某宅有田一段若干亩,坐某处落.今有某人前来承佃,年约干圆租 谷若干石,早六冬四理还,依凭本宅量秤,不许拖欠,及转佃他人.如 有此色,即时召佃,不得执占.今欲有凭,立田批付照. 接受佃户,亦须立契付给业主为照. 承田批 某里某境某人,为因无田耕种,今就某宅佃田若干亩,递年约纳干 圆谷若干石,早六冬四理还,凭本宅量秤,不敢少欠.如是少欠,即时 召佃,不敢执占.今欲有凭,立承佃为照. 上列二佃文书出自《新刊翰苑广记补订四民捷用学海群玉》,23 卷,万 历三十五年刊,题为便用学海群玉种德堂刊,潭阳熊冲字梓,而卷首题为京 南武纬子补订,闽建熊冲宇刊行.日本仁井田陞藏,转引自仁井田陞《中国 法制史研究》.有了上述佃契与承佃契,手续较完备,并明确订立不许"转 佃他人",如违则可"召佃",虽有明文订立,但有时执行起来仍有许多留 难之处. 业主是田地所有者,可以是地主、富农,也可以是仅有少量田地的自耕 农等,一些田地多而劳力不足者,除了把土地出租召佃外,也有雇用长工短 工来经营,所以农村中雇工现象是十分普遍的.雇用农工亦须订立契约. 雇工帖 立雇工人某,今因家无生理,情愿将己身雇与某人名下一年杂工使 唤,当议工价白银若干整,其银陆续支用.自雇之后,不许东西躲闪, 务要尽心做活,恐有不测祸患,皆系天命,与家主无干,如或误工,照 日除算工银.今恐无凭,立此雇工文约为照. 录自《增补较正熊寅几先生捷用尺牍双鱼》卷七《契帖类》.卷首题高 斋主人识,金阊叶启元梓,云间陈继儒眉公题.共九卷,崇祯间刊,日本东 洋文库收藏. 这种雇工雇佣年限至少一年,属于长工范畴,虽然契约订明年限佣金等, 在这一年内应按契约不得随便离开雇主家,按明律在身份上是不自由的雇工 人,只有计日月短期雇佣者才作凡人处理, 《明史》卷九三《刑法志》:"万 历中左都御史吴时来,申明律例六条.……无论官民之家,立契用值,工作 有年限者以雇工人论,受值微少,工作计日月者,以凡人论."根据吴时来 的奏章,万历十六年颁布新题例则明确曰: "今后官民之家,凡倩工作之人, 立有文契,议有年限者,以雇工人论;只是短雇月日、受值不多者,以凡人 论."②从明万历以后至晚明,雇工的身份有所变化,而短雇者身份上是自 由的,与主人无人身隶属关系,主人只能用"劝"的办法以促雇工为之效力, 《沈氏农书》:"非酒食不能劝,比百年前大不同矣."张履祥《补农书》: "做工之人要三好:银色好、吃口好、相与好.作家之人要三旱:起身早、 煮饭早、洗脚早.三好以结其心,三早以出其力."就是雇工人与主人关系 亦有所变化,也不能完全用法治.庞尚鹏《庞氏家训》就说:"雇工人及僮 仆,除狡猾顽情斥退外,其余堪用者,必需时丰其饮食,察其饥寒,均其劳 逸.……欲得人死力,先结其欢心,其有忠勤可托者,尤宜特加周恤,以示 激劝."雇主与雇工关系随着农业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日趋松解,到了乾隆五 十三年又颁布了《新题例》,进一步明确制订: "若农民佃户雇情耕作之人, 并店铺小郎之类,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素无主仆 名分者,亦无论有无文契年限,俱依凡人科断."在这漫长(1588—1788) 200 年间(即万历十六年至乾隆五十三年),封建关系的松解,雇佣劳动者 的身份也趋向较自由了. 二、乡规民约 乡规民约对于维护农村社区的生产发展,维持生活和社会秩序都是有一 定意义的,它虽不是官方颁布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措施,但由于公众的舆论 压力和道德的规劝,使之在一定范围内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乡约 夫国以民为本,本固则邦宁;民以食为天,食足则信孚.此农事至 重,实王政之首务也.切照本乡居民稠密,别无经营,惟资耕种,以充 岁计,是以既殚东作,庶有以望西成,兹当禾苗盛长之时,不许纵放牛 马践伤,鹅鸭啄食,各家务宜牢固关闸.爱自某月某日会众议约,以后 倘有无籍者,不依条约,照例惩罚,如有抗拒不遵,定行呈首官府,众 共攻之,以一科十,纵律无正条,其情可恶,必敬必戒,故谕. 录自《新刻天下四民便览三台万用正宗》卷十七《民用门·文契类》. 地方契约 立禁约地方某等,为严申大禁,以一风俗事.窃见乡设禁条,原非 私举,事有明征,法无轻贷,岂强者依势横行,弱者缄口畏缩,或徇情 以容隐,或贪和以偏获,卒至禁令败坏,风俗益颓,人畜交相为害,不 暇悉数.某等目击斯祸,痛惩厥奸,为此置酒会立条,以做后患.如有 犯者,与众共罚,若有拒抗不服,会同呈官理论,但不许避嫌徇私,受 钱卖放,又不得欺善畏恶,挟仇排陷,有一于此,天日鉴之,神雷击之. 凡我同盟,至公罔私,庶乡邻不至受害,而风俗自此淳厚矣.谨以各项 禁条开具于后,决不虚立. 录自《云锦书笺》卷六. 禁盗田园果菜蔬约 某都为禁约事,切照本都民居四散,业在田园,故于东作方兴之时, 雨露澹濡之际,其于蔬果等物四时靡不种栽于中,预备急济日食方全, 蔬菜成熟,不亦禁戒.因离家遥远,巡顾不周,却被附近居民多有鼠窃 狗偷之辈,辄起贪心,擅入田园偷盗蔬菜,以为己有,甚于强徒扰掠乡 村,人人无不被害.然此惟图一时之小利,以顺口腹之所欲,损物害理 不仁孰甚.理合给约通禁,各宜洗心涤虑,中间再有仍前偷盗者,即许 被告之人缉过擒拿赴亭,从公审治,仍罚某物若干,入于本境某处充会 (公),以禁其余,的不虎(虚)示. 上节录自《类聚三台万用正宗》卷五下层(栏)《体式门类》,万历三 十七年刊本, 35 卷.卷未题为鼎锓崇文阁汇纂士民捷用分类学府全编,万历岁次丁未 (二十五年)潭阳余文台梓,卷首又有"题万用正宗不求人全编引".所以 该书书名、刊刻时间都不统一.书藏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蓬左文 库亦有收藏,但无序文.该书卷还有《禁赌博约》、《坟山禁约》、《禁盗 鸡犬约》、《禁盗笋竹约》、《禁六畜作贱禾苗约》、《禁田园山泽约》. 这些乡规民约,对保护山林水泽和庄稼农作物、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社会治安都是有意义的. 此外,有些民约文书也反映出明代社会习俗的变化,透示了封建束缚有 所减弱或松解,如离婚、寡妇再嫁亦有文书规约.如: 离婚书 某里某人,先年娶妻某氏,因家贫反目,妇有二志,已告明亲长. 今凭媒说合,情愿再出与某为妻.平(本)日纹(收)银若干,并无债 弄强逼奸娶等情.某择日成婚,并无异说,立离婚书,手印为照. 录自《云锦书笺》卷六.该书六卷四册,明刊本,书全名《新刻陆鲲庭 先生纂辑云锦新联》,醉云阁杨居理道卿父订,有金坛介生周钟序.又名 《新 锓陆林二先生纂辑士民便用云锦书笺》,仁和陆培鲲庭甫汇编,明州林时对 殿飏甫音辑,潭阳杨居理道卿甫较辑.版面 13.5X23.5cm,页10 行,上有眉 批.日本内阁文库藏,上有浅草文库、兼葭堂藏书、日本政府图书三个印. 服书式 主婚房长某人,有弟侄某人近故,弟孀妇自愿守志,奈家贫日食无 措,兼以弟侄棺裳银两无可计划理还.凭媒某人氏议配某人为婚,本日 受到聘银若干两,分还棺衾及买地砌完葬某人外,即听从某宅,择吉过 门成婚,此系两愿,再无言说.今欲有凭,故立婚书存照. 录自《新刊翰苑广记补订四民捷用学海群玉》. 离婚、寡妇再嫁在封建社会总被认为是不合情理的,从封建道德观伦理 观来看,寡妇再嫁好像没有遵循三从四德之道,但是在明中叶以后,由于商 品经济的发展,社会风俗已有了巨变, "自嘉隆以来,士风险薄,民俗奢侈." ③"自嘉靖中叶以至于今,流风愈趋愈下.……"④社会在前进,不合时代 发展的东西总会被冲击、淡化,这正表明晚明社会在巨变中,新的因素在社 会经济文化各个领域里萌发出新的气息.离婚自由、寡妇再嫁,从人道主义 来看却是符合人性的,社会在演变中,这毕竟为人们所认可.龚自珍则认为 明中叶以来的社会演化是正常的,他道:"有明中叶嘉靖及万历之世,朝政 不纲,而江左承平.……俗士耳食,徒见明中叶气运不振,以为衰世,无足 留意.其实尔时优伶之见闻,商贾之气习,有后世士大夫所必不能攀跻者. 不贤识其小者,明史氏之旁支也夫."⑤我以为透过这些婚姻文书的研究, 也会折射出晚明社会经济文化的演变.⑥ 三、社会治安 明代中叶以后因商品流通频繁,商人远程长途贩销活跃,适应商人流动 的需要,政府部门规定路引为凭证.凡商人出门,必须先办路引的申请手续, 然后由政府发给路引以作身份的证明. 《三台万用正宗》卷二十一《商旅门》 收录一篇经商规范性文献 《客商规鉴论》 开宗明义就曰: "凡远出先须告引" . 所谓路引,究竟如何?今收录在该书卷十七《民用门》有一段引的活套. 客商引状 某县某都某图某,为告给文引事.今因前往某处买卖,恐为路途阻 滞,理合告给文引,庶免关津留难.为此给引是实. 路引相当于通行证,表明着商人活动已十分频繁,从这一侧面也反映出 明中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业的繁荣. 赌博是任何社会都曾发生的丑恶现象.赌博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随之 而来家庭失和,诓骗偷盗抢劫乃至谋财害命都会发生.为保一方平安,禁赌 是很重要方面.明中叶以来,赌博很是猖獗,据生活在明嘉万间浙江海宁许 敦俅目击记:"赌博之事,当初止有市中丛人之处,间有不良落此陷中.今 (万历三十八年)乡村旷野,无处无之."⑦经济繁荣的苏州,"夜聚晓散, 在在成伙",赌博则不足为奇⑧,就连僻处浙闽山区的泰顺县,也是"赌博 群起"⑨. 禁赌博约 为禁约赌博事,切惟业农务本者,固无博戏之为游手好闲者,乃有 赌博之病,伤风败俗,荡产倾家,皆基于此.奈本乡生齿日众,礼义之 教不明,游逸之风愈炽,中间有等无籍之辈,生理不务,惟图招群结党, 专为赌博之事,或投钱铺牌,以兢输赢,或掷色局戏,以争胜负,终日 忘餐,彻夜失寐,仰事父母之无赖,俯育妻子之无依,盗心从此而渐生, 奸谋由是而辄起.小则穿穴逾墙,无所不至,大则鸣火持刀,靡所不为, 若不禁革,深为未便.为此会议禁革,今后务要洗心涤虑,痛改前非, 守义守仁,各遵本业.如有长恶不遵者,定行惩治,轻则会众加禁,重 则送官发落,为此俱陈,的不虚示. 录自《鼎镊崇文阁汇纂士民万用正宗不求人全编》卷五.该书收藏于日 本内阁文库,35 卷,12 册,序于万历三十七年,而刊刻于万历三十五年,署 名龙阳子辑,潭阳余文台梓. 这篇禁赌文告从各方面劝诫、陈说赌博的害处,利用民众力量加以监督, 而背后又有"送官发落"作为支撑,到底效果如何则很难说了. 近有机会看到一份信票,这是很难得实物文书. 信票 闻喜县 为 追销批文事 计开 甲首三名 张偕偕、卫喜喜、宋锁 火速赴县充蕃(番),毋违. 万历元年十二月初二日 到 票止差一人,敢有带领挂络诓骗拷打等情,犯人口禀容忍者,一体 重究. 右差 牌头 准此 万历元年二月初一日 刑行 县字 爱字六十一号 限次日 缴 至限一日,重责五日. 此信票藏浙江图书馆.此信票有似逮捕令,带紧急秘密性质,用后立即 收回,在明代文书中很少见到,足为弥珍,至于具体内容分析尚待深入. 上引十六份契约文书来自二个方面,一是明代日用类书,这种日用类书 内容很庞杂,但很重日用.汇编了民间许多实际资料,而这些资料在正史、 典章或名臣名人文集、别集,乃至笔记、方志等都未收集,当时人并未注意, 可是编纂者为了实际应用作为活套(规范性框架)而编入,为我们提供了非 常生动、具体的文献资料.为今天研究社会史、经济史、法制史、文化史提 供了翔实可靠的文献资料.这一文献宝库在我国尚未很好开发和利用.这一 方面因受文献学传统观念的影响,对日用类书史料价值重视不足,另一方面 这些日用类书大都是明刻本,属于今之善本书,一般读者很难见到,而更多 的这些明刻本日用类书收藏在国外,有的已成为存世罕见的孤本.笔者 1993 年应日本学术振兴会之邀,在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库等讲学,得以有机会 在内阁文库、蓬左文库等大型藏书极其丰富的图书馆阅览,如获至宝,细心 抄录,现将加以考释以供史学界研究参考.二是收藏图博部门的实物,如契 约文书图表等,这些资料大都没有专人整理,存放在书库、仓库或珍藏室中, 平时没有对读者开放,束之高阁,与世隔绝,如果没有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 专家发现,将无法发挥它的文献资源作用.我之所以择其要者十数件予以披 露,以期引起文博图书界的重视,让这些尘封多年"废纸堆"发挥作用. 研究社会史、经济史、法制史、文化史很需要开发新史料资源,切忌作 过大过空的推论,现在这种学风尚很时髦.一鳞半爪的资料就可架空分析, 甚至"创造"出一种新模式、新框架、新理论、新观点,竟有"学者"为之 喝采,报章刊物为之鼓吹.哗众取宠、华而不实的文风必须抵制.我国老一 辈学者如王毓铨、李文治、傅衣凌诸前辈学者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们严谨 的学风,苦、勤发掘史料,不作空头大部头著作和文章.我认为重视史料, 特别是淹没在民间杂书文书契约的资料亟待开发,是目前学界的一桩要事. 这是我写这篇小文的感想. 注释①按:《三台万用正宗》为明代日用类书中最有代表性的一部,日本蓬 左文库收藏的为 43 卷8册本,为宽永未年买本,盖有尾阳内库印记.日本仁 井田陞认为是"十六世纪具有代表性的日用百科全书之一,……对于研究十 六七世纪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史是非常珍贵的."有关该书及明代日用类 书的研究,请参见拙著《明清时期商业书及商人书之研究》,台湾洪叶文化 事业有限公司出版,1997 年版. ②《明神字实录》卷191. ③乾隆《榆次县志》卷9,《风俗》. ④《博平县志》,转引自吴晗《灯下集》. ⑤龚自珍:《定庵文集》卷4,《江左小辩叙》 ⑥按:有关晚明社会的演变,请参见拙著《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 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9 年版. ⑦许敦俅:《敬所笔记》,民国十年手抄本,全文已录入拙著《中国封 建晚期的商品经济》318—323 页.这是一篇很珍贵的明中叶社会史文献. ⑧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20. ⑨崇祯《泰顺县志》卷1,温州图书馆珍藏兰格抄本. 陈学文,1934 年生,浙江温州人,1957 年山东大学历史系毕业.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兼任中 国经济史学会、海交史学会、商业史学会等理事.浙江省经济史学会会长. 自1955 年发表学术论文以来约有 150 余篇论文刊于国内(含港台)外(美、日)报刊上.出版 专著《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明清时期商业书及商人书之研究》 等五部.主编、合著、合编过学术著作资料集等十部. 应邀在东京大学、京都大学、东洋文库等和丹麦哥本哈根大学讲过学. 早年师从张维华、郑鹤声、王仲荦,私淑傅衣凌、李文治诸教授习史.从事明清史、中国经济 史、中外关系史(含海交史、华侨史)的研究. 明刻本史料二种要录 陈太史无梦园初集不分卷 [说明]《陈太史无梦园初集不分卷》系明末陈仁锡撰. 陈仁锡(1578 或1579—1634),字明卿,号芝台,又号澹退居上,江苏 长洲人.夭启二年(1622)进士,授翰林编修,直经筵,典诰敕,以不肯撰 魏忠贤铁券文,削籍归家.崇祯初,召复故宫.累迁南京国子祭酒.崇祯七 年(1634)卒,谥文庄.《明史》卷二八八《焦竑传》中附传,谓其"讲求 经济,有志天下事.性好学,喜著书."现存著作除本书外,尚有由他辑录 或评正、评选、评纂、参订的著作《羲经易简录》八卷、《系辞十篇书》十卷、 《京口三山志选补》、《皇明世法录》等二十多种.所著 《陈明卿别集》、 《陈明卿集》及本书,乾隆时皆定为全毁书. 本书曾被收入数种书目中, 《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载此书十四卷. 《北 京人文科学研究所藏书目录》载此书三十四卷.《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图书 总目》载有残卷一部,存二十八卷,遗集八卷.《贩书偶记》载谓四十二卷. 《中国善本书目提要》载《无梦园初集三十五卷遗集八卷小品二卷家乘文一 卷》,现藏于美国国会图书馆,系陈仁锡死后次年(崇祯八年,1635)由其 弟陈礼锡辑刻,张一鸣叔籁梓行.我们现在刊印标点则是根据现藏于中国社 会科学院历史所图书馆善本室的崇祯六年(1633)张叔籁刻本. 上述各个版本均不同,我们认为后两个版本关系最直接,崇祯八年《初集》这版本,是崇祯六年版本的完备本.其根据是:第一,崇祯八年本《初集》以"岂、有、文、章、惊、海、内、漫、劳、车、马、驻、江、干"十 四字分集,收三十五卷书的内容分成十四类.崇祯六年本不分卷,却以"岂、 有、文、章、惊、内、劳、马、驻、江、干"字分成十一集,比八年本少了 海、漫、车三集,但内容仍系十四类.两书均收有陈仁锡写于崇祯六年的 《初 集自序》.第二,从陈仁锡的《征文自引》中,可看出收辑时稿子比较零散, 计划性亦不是很强,很可能有遗漏,至陈礼锡辑刻时才加以补完. 本书十四类内容为:大廷对策、讲筵入告、主考进呈、制科应试、登第 直讲、扈从郊祀、成均解经、 轩采访、咨询酬对、情事揣摩、叙述今古、 编纂杂记、游览探奇、山水纪迹.作为咨询酬对的劳集,收有 《答咨访赋役》、 《答咨访盐法》、《荒政考》三篇,共列小目八十余条,约十万字.其内容 具体,议论实在,在研究明代赋役、盐法、荒政时可资参考.由于篇幅关系, 这里只选用了盐法这部分. 《无梦园初集自叙》 忆余读书焦山,年四十矣,有客过之,请古文辞行世,余迟之十年.居 亡何,承匮中秘,而客亦列庶常,修后辈礼谒.坐定,曰:"记江上约乎?" 曰:"忘之矣."为理前诺,余无以应桐封.予假莳花种竹之余,略简旧帙, 成若干卷,多得之僧舍山寮,破瓮败壁间,且以谢客请也.其文目凡十有四: 一、大廷对策之文.一、讲筵入告之文.一、主考进呈之文.一、制科应试 之文.一、草莽臣恭谒定陵、庆陵,登第直讲,除名策蹇之文.一、扈从郊 祀、幸学陪祭、太庙宣诏、出关持节入洛之文.一、成均解经之文.一、 轩采访之文.一、咨询酬对之文.一、情事揣摩之文.一、叙述今古之文. 一、编纂杂记之文.一、游览探奇之文.一、山水纪迹之文.大都三十年来 存稿千百之一二耳.唯制诰代言与腐儒析理、读史漫评未敢遽出,亦藏拙之 初念也. 刻成,系以无梦园何?海内知余好居园,不知余居园之无梦也.沈石翁 诗:"浮云以外梦俱无."园既成,有赠余衡山先生砚者,其铭云:"良宵 恐无梦,有梦即同游",亦一奇也.主人不得已,再出山,不逾年即归,故 其诗云:"家临葑水绝尘喧,常住萧萧无梦园,怪底出门太多事,梦梅梦竹 梦分莲." 崇祯癸酉(崇祯六年,1633)季春朔日 长洲陈仁锡书于白松堂 《征文自引》 海内证文于吴门,滥及予者,间亦不少.然随构随发,别无副本,更苦 记忆.《初集》多出友人觅寄,而至者甚少.伏恳续发.他如游客假序以自 媒,贾客伪书而滋蔓,不在此集,其赝明矣. 澹退居士启 陈太史无梦园初集·劳集二 答咨访盐法 九边盐法 嘉靖初年改行小盐,每引止四百八十五斤.淮南纳余银五钱二分五厘, 淮北三钱七分三厘.候堆盐掣尽,然后挨掣小盐. 关中数多,商人附带余盐倍屣.盐多则消遣不尽,引多则支掣不及. 存积专为边警,多开历年引盐接济,故自宣德至成化,递年有支商未尽 之盐,闻有差官查盘之例.今查嘉靖九年(1530)止于延、宁、甘肃、宣、 大、辽东六镇议发引盐,四分开边,六分存积.其后又增陕西、固原、山西 三关,渐以主客二兵加增军饷,遂将各运司岁办之盐尽数开边.又至三十七 年(1558)蓟警无盐可开,始将水乡折布等盐亦查开中.则尽四运司之岁煎, 无一毫存积矣.于是边盐比常过半. 又,两淮一引,兼掣余盐二引.斤重掣多,盐法犹带. 南京户部坐委司官专管盐引,每年计各运司合给引目,预行该科将铜版 尽数给发.铜版在内府惟印刷,本部督视刷完,会同该科计张(原注:有二 十四片)封存内府.遇该运司请给,刻期印给. 引目必照勘合,勘合一道,定一万引,近减为三千引.每引一张,用印, 年月一、号印一,尽是力可得七八万颗.两淮共九十万引,以日计之,亦不 胜久矣. 运司预请关引,即呈巡盐御史移文该部,依期给发,仍具四文查验,迟 误查参. 穷灶全赖余盐,若商人收买不尽,其势必归诸私贩.须逐户面审剩数, 官为收买.盐价交割没余银内.上场佥四名,中下场各二名,免其总催等役, 责令管买余盐,给以见银,添设仓夫看守.每百斤或加五分三分,使灶丁乐 于官买. 国初,边商难于守支,故卖引于内商.内商难于开中,故买引于边商. 一专报中,一专守支.引可速卖,盐可速掣.今内有支盐上堆数年不得掣者, 则不乐于买引,而边商困.在边,有中引到司数年,而不得卖者,则掣河盐, 而内商困.故调停淮盐掣五单,河盐掣三单.不然边商捐资于一二年之前, 输粟于数千里之外,又苦内商抑勤(勒),非超掣河盐不可. 然边人中纳粮草,利在卖引.朝入淮而暮还家,情也.今大不然,告掣 河盐,坐规厚利,多系截买之人,于沿边中者无与焉.河盐既行,内商堆盐 守支年久,若分拨引目,必八年以上方得掣卖,故边商至此,引既不能贱售, 盐复不能亲支,亦困矣. 内商利重则趋,利轻则散.盐斤非价重不卖,余盐非价轻不收,是专利 者,内商也. 国初,正盐之外,原无余盐,随到随支,随支旋掣,故引目疏通.今超 掣河盐,所得无几,利仍归称贷之家,边商何乐为此.惟引价一定(原注: 淮南九钱,淮北八钱以上,分拨见引.淮南八钱,淮北七钱以上,分拨起纸. 官引,淮南七钱,淮北六钱以上,分拨到司勘合.)则停河盐于边商,不为 摧抑,行淮盐于内商,不为偏利.又不许边上管粮衙门,以商人得息,于五 钱之外复令加纳粮草. 边商执仓钞勘合到司,责内商照原价承买,以便即日回边,仍报内商的 名于官册.如遇支盐到桥坝,俱行令白(塔)河、安东坝各巡司验放盐船. 如该掣盐一百引,亦要见有新引一百引,方许造单呈掣.验毕,印记.如无 新引,不许过桥入单. 割没余盐.商掣正余斤数外,凡有多余,谓之割没.令其每斤纳银一分, 照常问罪发落.近有积盐斤多寡以为罪名轻重,有一人问徒,数名纳银至百 余两者,二千斤以上,即引例发遣者,舛矣. 今议,照原数追罚,止拟一罪,不得累徒.坐割没盐斤积至五百五十斤 者,照引价等银给与官引,以便照盐发卖,无非宽商通行之意.余盐六十万, 酌量分派各省,革原设拆盐铺户,以免负累.其近场二府,作收买贮官余盐, 巡盐御史给与官票,责铺户按季纳值在官,随照支出官盐市卖. 各边开中盐粮,务量彼处米价及道路远近险易具奏,召商中纳.迩来边 纳多不依时估,及转运交收,领给勘合,私费尤多.以劝借为词,阴行科罚, 粮草涌贵,商人规避.遂督沿边有司或报殷实富户,或提原商驱逼上纳,如 捕重囚.商人招之不来,而逼勒富民代之,视往年权贵嘱托愿充,果何如也? 今议,于商人报纳草粮减斤重,宽斗头,计时估若干,量减数目若干, 以补仓钞勘合不逾时. 盐引开边,本欲商人获利,募垦塞下.又各运司额盐存积,不尽开边, 故盐法盛行,复有召商籴买.其盐法沮滞,屯种荒损,致边饷不足,又岁增 年例银,召商桑买.故有盐买、银买二商之别.其输纳粮草在边,无异银商, 上纳在仓场,即得领价.盐买远涉到司投报,赴场支盐,候掣经年.故欲于 时估、斗头之中,量为宽减. 南赣借行广盐,以资赣州军门兵饷.今淮盐愿纳军饱,亦何以异于广盐 哉!盖淮盐利甲天下,其所行之地广也.若吉安行广盐,则袁州、临江皆非 淮商所乐就. 往于峡江设浮桥, 为杜绝广盐之路, 盐徒尽行毁灭. 湖广衡 (州) 、 宝庆、永(州)、郴(州)亦行广盐,必待淮盐卖尽,方许广盐发卖.河南 南阳府,亦淮北引盐故地,初因淮盐少到,暂许解盐兼行.其后解盐专行于 一府十二州县,惟舞阳仍行淮盐,易铜版之旧制.初云暂许兼行,今则全夺. 且郡人喜淮盐,惟恐其不至.试思镇江何不食淮盐而食浙盐,法制所限,不 容越也. 两淮自开中七十万五千一百八十引外,又有余盐解部济边六十万,以行 盐地方之广也.至河东盐课,止宣府八万;广东额解止一万一千余两,其余 存本处军饷,亦无报部数目.二处盐引皆无请发、勘合,引目听其自行,恶 得不与淮盐争利.宜照两淮、长芦、山东,通给勘合,查填引目. 正盐以本色开边,余盐以折色解部,此不易之论也. 九边供额以民运为主,屯粮次之,盐粮补其不足六千百一十斤.先年运 屯不乏,故中盐纳粮草,多在缺时.开中不常,引价腾涌,此盐法所由疏通 也.先年盐课开中,各边上纳粮草,填注勘台,赴各运司开报引目,赴各场 支盐掣卖,原无边商、内商之名,而常积、存积未分,亦无余盐名色.自正 统四年(1439),始令运司以十分为率,八分给守支客商,二分另为存积, 候边警,有中,以所积见盐人到即支,谓之存积.其分挨次与守支者,谓之 常股.存积价重,常股价轻,或分三七,或分四六,混为一矣. 其初,掣盐皆边商也,后因守候,始转而分拨引目于附近之商支盐候掣, 而内商之名始分.其后盐法不过堆盐河岸,内商欲行贱买,边商不肯贱卖, 故告行赴场亲支出河兼掣.而内商又以年月后光、引目多寡为词,且借口六 十余万余盐之课不清,搭配之斤不重,割没之价则岁掣过半而难售. 嘉靖十一(1532)至十七(1538)等年,尽行开中.二十二年(1543), 有预开盐引之例(原注:旧例正月). 以三千引为一道,多给勘合,自隆庆六年(1572)始. 上纳粮草委官查验,过于搜求,数年后责赔补.宜改委查盘,以防监收 通同之弊. 私盐未到之处,莫先于设法以行官盐.官盐未行,欲禁私盐,不可得也. 官盐行到之处,莫急于严法以禁私盐.私盐不禁,而欲官盐盛行,不可得也. 商人利割没,以纳价轻耳.若每割没盐一斤,令纳价银二分,虽赏之不 割. 尽行开中又不足,益以两淮工本三十一万余引,每引搭掣余盐二引,自 此边、内商两困.洪武初年,引纳八分,永乐二斗五升,商之利甚厚.及查 各边仓钞,每引五钱,所纳粟米多者五六斗,少者不下三斗以上,至解部六 十万,又正德以前所未有也. 各边官价五钱,甘肃四钱五分,尽令中纳本色,决不可更. 淮盐一引,实搭余盐二引,兼掣斤重,且加于正盐之半,则岁出盐斤不 啻四倍.商人必欲取利,民间苦食贵盐,所以两淮盐引至价一两以上,人犹 争中.后减至七钱六钱而止.今止以五钱,又以时估定斗头上纳粮草,犹不 乐趋也. 川盐、辽盐、广盐、闽盐、滇盐、秦盐议 川井大者皮袋汲,小者竹筒汲.各井有水涌,水咸,汲即可煮者.水淡, 而泼灰洒土,然后可煎者. 钟主事文杰议:大宁为上上场(原注:一引一两五钱),郁山渰井,福 兴华池为中场(原注:一两二钱),新罗、罗泉、永通、通海、富乂、上流、 贡市、广福为下场(原注:九钱).又上场有下井,下场有上井,势难定课. 井眼坍塌,共课七万有奇.灶丁既摊丁粮,又苦新井委查,则许多开小井, 以补塌井之课,而月给小票三百,俾分发保宁、重(庆)、夔(州)、嘉(定)、 潼(川)等处领引遥远之商,此何给谏议也. 辽东二十五卫,每卫额设盐场一处.每处百户领百兵,专管煎办盐触给 赏官军户口食用.后因有余积,召商兴贩.在河东地方,则于海州抽分.在 河西则于十三山抽分.每盐计车银五钱. 广东、海北二盐场,靖宁、博茂、临川等二十九场,大引正耗七万二千 有奇.正统七年(1442),一大引纳米一石,输琼州府,其廿三场生熟二分, 自设总府,资以饷兵十万有奇,故输京者不及一万. 上里等七场,岁办大引盐十一万五千有奇,小引二十一万有奇.大引二 钱五分,小引一钱二分五厘.惠安、浔梧一引七分,似伤贱.岁入课三万而 解京一万二千,岂经制有阔略,抑留不尽于地方欤! 滇盐,黑(盐井)、白(盐井)、安(宁盐井)、五(井)四提举司及 鹤庆、武定、丽江三府各井,除兰州井作丽江官吏俸钞,其各井实计车四万 九千二百三十四引,银三万七千六百有奇.遇闰,车为加益. 陕西河东司,原额四十二万引,正德未年添二十万引,以致逋负.且盐 花以天时生结,盛暑捞采,淋雨倏散.行盐之地有限,消者难补,补者复消. 河东盐池一百计里,投以各色杂物,皆化为盐.解冻花生,各丁苦寒, 居民因窃以为利,故有东、西、中三场,而中场专利尤甚. 池南盐花比北岸颗粒更胜,路远弃置. 灵盐大池渐增,加卧引以供买马客兵之用. 河东盐虽行于西(安)、延(安)、凤(翔)、汉(中),而私贩甚众. 盐法 淮、浙四时掣,以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为期.长芦、山东春秋掣, 以三月,八月为期. 四分派边,六分存积.甘肃十五万引,延绥、宁夏、宣府、大同、辽东 各七万引.正月内南京户部领勘合,刷引目转发各巡抚,会同管粮郎中,秋 成召商.本色粮草专备动客兵支用,不许科扰商人,违者巡按纠劾治罪.以 上嘉靖九年(1530)例. 两淮宫荡八万一千四百七顷八十一亩,分给各灶蓄草煎盐.然供煎外, 尚堪耕种备赈济.当时灶户以分司为州县,视判官为父母,事皆可为.以二 万三千灶丁供办一百二十万之银,是以有办银一引,赈济五分之例. 弘治三年(1490),彭侍郎韶议立仓备赈,惜乎未行.周尚书忱因淮扬 被灾巡视,给食米收买私盐.官得积聚,灶得安生,上下赖之.边方报中五 钱,淮南余盐每引尚有七钱.然报中以收成之时,故五钱而有余.奏讨当急 遽之会,故七钱而不足.且报中则商任挽费在五钱之外,而坐收其全.发银 则官任籴买,费在七钱之中,而止获其剩.军马食粮不食银,惟割没余盐照 旧解部,则商人一意输边.此嘉靖三十年(1551)高御史奏也.奉有既该御 史具奏,如何又要行查,著归一定议之旨. 于是将两淮余盐七十万五千一百八十引,照依正引每余盐二百斤,定价 开派宁夏、延绥、宣府、大同、辽东、固原、蓟州,并山西神池等堡,共八 镇,照旧五钱.甘肃一镇照旧四钱五分,俱召商,与同正引上纳本色粮草, 俱准作各边年例银两之数,又总在正引包内赴掣.此外若有多余盐斤,照例 掣割,银两解部济边.有旨是之. 国初,灶户余盐二百斤为一引,给米一石.缘钞法不行,米无所出,遂 至工本之制尽废.今议:原课外添复工本盐三十五万引,不分额课工本,照 旧二百六十五斤.淮南七钱,淮北五钱,正余连包索,共五百五十斤为一包. 若夹带多余,割没如例.淮南至一百六十斤,淮北至二百斤,各追一两以备 工本之用,余者解部,系本年准例. 淮扬有劝借之费,有修城之苦,有商兵之役.或曰:工本兴,必添单、 添引,加以割没,以虚包斤数,又苦矣. 查各场未掣盐一百五十一万三千二百五十一引有奇,乃议一年征一百五 十余万解京,而商愈困矣.四十年(1561),此鄢懋卿事.故曰:必自小人. 两淮行盐地方日加削去,盐虽有支,实无卖处,徒加勤(勒)掣,终为 无益. 灶户私置仓房,名曰"便仓".便仓一立,私窦遂开. 自宣德至成化,皆有商支未尽之盐.嘉靖九年(1530),六镇四分开边, 六分存积.自增陕西、固原、山西之灾,遂尽数开边. 三十七年(1558),蓟镇有警,无盐可开,将水乡布等盐亦查开中,一 引兼掣余盐二引,斤重加倍,虽革工本淮盐三十五万,而其滞如故.于是有 停止三分存积,而暂以额解承运库抵补之议. 淮南安丰诸场,盐出于煎烧,必藉用盘铁.淮北白驹诸场,盐出于摊晒, 必借用(渟)池.今家家增锅,户户开池.有家置五锅十锅者,每锅一伏 火,可得火盐一大桶.一伏火,一昼夜也.一桶,可二百余斤也.莫什其算 数矣,其官为铸造,运司花押乎! 自粮草贵,而商人规避,督沿边有司或报殷实富户,或提原日商人,如 捕重囚,非法也.又岁增年例,召商籴买,故有盐买、银盐二商之别,更非 法也. 江西之南赣、吉安,湖广之衡州、永州、宝庆、郧阳、郴州,河南之南 阳,皆两淮行盐故地.惟下流东南行盐之地宽,则上流西北飞挽之势疾.且 两淮又有余盐解部济边,岁六十万,惟行盐广阔耳. 自河东每报岁涝,而广东止解一万一千,余留本处军饷,亦无报部数目. 二处盐引皆苦请发勘合,引目听其自行. 运司缺,择知府、郎中异等升授.六年称职,升按察司、布政使或京卿. 其同知、运厂(司)判官,悉于科甲择人.三年之后一体行取考选科道. 有中纳之名,无收支之实,皆起于棍徒代商包揽,革之便. 以上俱隆庆二年(1568)庞都御史奏准例. 国初至成化,两淮每一边商引盐,派定一运司,未有搭配别处之例.亲 中亲支,随支随掣.淮南岁掣八单,淮北四单,亦无内商、边商之别.弘治 间,开中长芦山东、运司盐引,连年无商,开中议行配搭,一商而走六运司, 故边商渐次卖引于近淮富民,照引支盐,始有边商、内商,然引盐未壅也. 自嘉靖惩正德积弊,停止额外夹带.廿八年(1549),余盐六十万,而 皆自内商出办.边商中引,内商守支,不相妨害.三十一年(1552),行工 本盐,淮壅甚,边商因营求告掣河盐,谓其在河径自超掣也.庞都御史革之, 淮盐始通. 及万历初,张国用奏复行.河盐御史劾奏,若再掣河盐,盐价必贱,水 商承买既少,六十万之额课将焉取诸?且盐法之患,不在假引而在老引.引 源是真引,但系远年违例没官之数,更易年余,国用(此处残缺三个 字)掣,引目四十余万,正老引也. 巡盐御史戴金一岁积银百万两,遂为定例.投引未毕,即追余银.于是 减正盐之价,卖银纳官.而恐其去不复来,执留三分之一以为质,召商不至, 行文捉拿,恐非侍御本意,奉行者过耳. 昔有尽收余盐归官一说,此法未可行之两淮,且行之长芦、山东.与其 私带私鬻,不如自公蓄之,佐一紧急边需,亦飞挽遗意也. 设商学,示鼓舞大都商人.有一分之利,即国家受十分之利.游客居间 裹足而不入淮,则朱提白镪贯朽而皆归帮,勿夺两淮行盐之地先增一切额外 之课,总正大公平,不近务财用一路,尤见大经济耳. 刘晏充盐铁等使为转运、为江淮转运使、为河南转运使,使身在江淮, 积累岁月,始能成功.正统以来,累差大臣经理选择而使,莫如盐官云. 长芦之盐,止行于顺天、大名、卫辉、彰德四府.山东之盐,止行于东 昌、兖州二府,徐、宿二州.其余地土多咸,刮土煎熬,商本坐困,由此, 故两淮之余盐悉以利商,多取不如少取.长芦、山东之积盐,权用官买,私 贩不如公贮,唯有识者权之.而闽、广、滇、蜀诸盐臣各上便宜图裨家公家 万分(注:原文如此),但勿预为定额,以近见小欲速,尤荩臣远虑也. 嘉靖间有盐法之坏,起于多取余盐银两,失朝廷飞较大计,以致各边粮 草不充. 两淮余盐令商人收买则可,纳价必开边,不失盐法初意.若运司纳价解 部,必量减余盐官价,犹之可也.乃有正课未派,而先估余盐之价者,有盐 未出场,而先定余盐之数者,有掣盐未及卖,而先称余盐之银者,使升斗米 粟不得输边申纳,而朘削至尽,忍乎哉! 嘉靖十七年(1538),给事中吕应祥疏:各边惟大同银亿库四壁萧然, 仅余扃钥.查引盐大同,止得九万,较之辽东,未及其半,于是请特加数万, 依拟.尔时山西拖欠已不下六十余万,盖以来久矣. 两淮每引仓钞五钱,余盐银八钱,加辽饷一钱,共一两四钱.例一引盐 重五百七十斤.袁世振立纲法,减去一百四十斤,以减数三引凑一引,共增 二十二万引,悉兔引价、余盐银,使带行无课之盐,以销积引.积引有真赝, 编入纲者真也.今度其期,积引俱销尽.即有之,乃不准入纲之赝引耳. 梁垛场大盗王虎子被擒,余党未殄,灶勇一营,可移镇,可分练,而不 可革也. 淮盐第一在去浮课,如行辽、行黔之等,又有底马私填,吏书包揽,计 斤罚分,反开夹带.池中四六、三七陋规,入官不过二钱,私囊不可复问. 何不紧于五百斤之外,而私贩浮课不得窜入派纲,使旧窝不出,而食盐之人 渐众.水商利掣多,内商利引多,边商利中多,可以资飞挽也. 嗟乎!盐法、屯法相表里,而在今日有不尽然者,不如速理钱法.今天 下行钱所在,仅十之四,而不能遍通天下者,皆由变旧制,不令布政司铸钱, 不能遍行州县.惟复旧制原著布政司铸钱,钱照炉数验收,除该地方散用外, 散诸各州县,配发兵粮及杂项钱粮.许民间纳银亦配纳铜铅,不必差官置买, 只平买平卖,铜商望风而至矣.鼓铸益多而利益厚,然则加派可议缓也. 两淮盐政 海内有运司五,其利足管海内之半.而运司推两淮为首,其利又足管五 运司之半,课虽煎办自灶,而实征解自商.商有三项,一边商,一内商,一 水商.边商者,在边给粮草而中盐引.内商者,在内买边引,而支额盐.水 商者,又买内商盐行江广,而公贩卖. 祖制编单,淮南十二单,每单八万五千引.淮北四单,每单五万五千引. 内商支额盐不足,复令添买余盐,掣卖历久,掣卖不前,余银预借.每年一 巡盐御史出京,余银六十万两,春秋两解,解完,复命.于是始而借商,商困.既而借库,库竭.不得已,乃设疏理道.袁世振往扬革单,编做圣、德、 超、千、古、皇、风、善、九、微十纲.商人占窝,争先上纳三十万余银, 一月而完.迫今七八年后,浮课乱入,辽盐日加.课入三年之前,盐行三年 之后,而商困.且其私贩成行,官盐日壅,而商愈困.因而亏损额课,而国 亦困.甚至私贩不已,加以私囤,乘急高招,利不在商、不在民、并不在国, 徒以饱奸宄之腹,而国与商民俱困.他不具论,即如食盐一弊,王府夹带, 奸商私掣,官船多带,所售之地有限,所发之盐数增.无惑乎纲盐之掣卖不 前,余银之预借莫措也. 向来科甲视运司为膻地,避嫌不选,司官皆铜臭纳级备员,谁顾盐法沮 坏.商灶之病,靡日可苏矣.今日急务,唯于甲科中择数辈才优操洁者任之 耳. 一、革食盐以疏官课. 扬属高(邮)、宝(应)、江(都)、仪(真)、泰兴五州县,其行食 盐一万八千五百五十引,内除高、宝旁湖近淮,虽有夹带,不碍正课.惟江 都、仪真、泰兴三县,滨临大江,一帆直抵江广,每藉官盐为名,巨艘装载, 从瓜洲、瓜步等处大肆通江兴贩,纲盐安得不阻.更有势豪之家,钻立士商 名色,贩卖致富,蠹国病商,莫此为甚.合照通、泰、兴、皋等五州县概食 功迹盐斤,尽革铺商,弗使千引食盐致丛万金巨蠹. 又江南溧阳、溧水、高淳、句容食盐,曾刊榜永革,后有奸商规利告开, 亲至各场买筑大包,一引千有余斤,及过桥、所,重贿放行,积弊已极.合 遵祖制,于仪真盐所内商掣过纲盐中,抽点千引,分发彼处铺商运卖,其价 一照水商,则非惟正课行,而私弊亦寝矣. 一、趱纲盐以储余银. 余银每年六十万两,两季解京,何故愆期,盖不特私贩行也.又有一等 内商,观望江广价高,方行赴掣,否则故意迁延不售水商,水商银迟,则余 银何以上纳.须得执法直指慎委廉官急掣,按期趱运,并请明旨勒碑仪、淮 二所,如一商逾期,累至十数万斤者,不必依前例问罪,只将本纲盐照数没 官.商思救本,不敢迟延、夹带,则行盐数窄,正额自疏. 一、除积引以趱纲盐. 商有奸良之别,引有新旧之分,挂掣商人每择地之远近,近盐支而远盐 积,至有念年不放,消折无存.穷灶虑赔,掣家远遁.合无请旨严革不准, 买补,同今掣纲盐解困贩卖,仍注立版榜运司永为遵守,则货本为重,支放 难羁,三商流转,九塞饱腾,而军政与盐政俱饬矣. 一、核藩府以绝私贩. 王府亲领食盐,阉竖钻文运司,串同奸商,下场自买,画舫楼船,蜂屯 蚁聚.令旨悬牌,号旗闭日,更带领打手、参谋人等,到处明买,不下千百 万引.官兵莫谁稽查,从江挂帆竟达楚中,恣意发卖,渔利瓜分.水商不得 售其经营,王府不遑烛其奸伪.崇祯四处(1631),盐院张《访将奸商许起 拟戍题》.旨:今后合令道臣于仪真盐所纳盐内,查照王府来文应支盐斤之 数,抽商分给,客商买补.严谕兵快巡缉,不许舟人登岸收买私盐,正课岂 犹壅滞. 一、清衙虎以裕边需. 边饷半需于盐法,盐法半蠹于衙虎,如巡盐直指,兵盐道运司、库房、 书吏员缺,胜如郭家金穴.查盐院书吏一名,顶首一万余两.又讨缺私通关 节,传递盐政消息,每随官一任,囊积万金,出入乘舆,子孙绳继.盐灶靡 不切齿.盐道书办顶首八千两, 广盈库顶首二千两.其他房科,最轻亦四五百两.静想此辈重赀钻入, 诚为何意? 今后凡巡盐御史出京,请于在京三考官吏中,简选善书算者数名随役, 不用土著积书.复命之日,仍带回京.次岁再差,再选.则关节难通,弊窦 旋塞.兵盐道书办止许一班,不许上下两班.别衙门坏事者,不令躲闪充役. 运司书办,许一年一换.每房科止用十名,多即裁革.宽商裕灶,渐可充给 边需,司农何烦仰屋. 一、诘漕船以清夹带. 皇都取给于漕政非缓,比来各船动多夹带长芦私盐,而回空粮船为甚. 舳舻千百,扬帆冲关,搜缉稍严,持挺相向,甚至烧毁漕船,杀伤人命,诬 赖官兵,莫敢呵止. 夫百万淮课,九边急需,而粮艘敢公然搀贩,目中尚有三尺哉!况回空 原取轻便,若夹带太重,不惟害盐,亦且害漕,此皆缘押空无官至此.合无 申饬各官遇船交卸,必亲自押空回南,迨到淮进闸,瓜仪出口,仍严行盘诘, 违者依律.更取押运官结状,如前途有犯,一并连坐.私贩路绝,何愁国课 不宽然有余. 盐政之坏,人皆谓坏于改折,而不知坏于掣盐之官与小贩之商.掣盐之 官非得贿若干不掣,小贩之商利其不掣也,而任意长价.旧时江南诸郡,盐 止七八厘一斤,今至二分有奇矣.谷之贵贱,由于年之丰歉,海水不涸,盐 何缘腾涌至此?皆因延捱不掣,引商困于积久则赴边者少,灶丁苦干无货, 则私售者多.以致私盐行,则官盐益滞,朝廷不得盐利之入,小民不得食盐 之惠. 宜特任一精明清正官往董其事,盐必一月一掣,其小贩之商,本不必以 万计以千计,即以百计,以十计,皆得投牙买卖. 两淮煮海输课灶,为本商为标迹者三十盐场,屡因旱涝不常,民多为盗, 不事耕煎,哨聚亡命,千百为群,白昼劫掠,富户奔窜,总催逋亡,以致盐 课羁縻.即如梁垛场大寇王虎子,杀人焚劫,倡乱年余,在有司不敢请纛剿 除.幸天败灭,渡江被擒,目今已服天刑矣.而余党千人,尚虎视眈眈,盘 踞一方,分布劫掠.丁美舍虽有把截,不过二百人,一闻贼警,兽惊鸟散. 合无移扬州灶勇营于场,以备御之.灶勇营,新设之营也,曾议裁革, 未果.今在城既在大营可卫国课,又焉用此兵坐食城外,以供其游闲哉!所 当今议抚按不必裁革,令其驻节盐场,如安丰一场,地方冲繁,商灶愿请保 障,即以各场灶勇听其操练,分哨别场,巡缉报功. 淮南盐利 南正盐每一引值价银五钱五分矣,余盐银今定为八钱矣,又加饷银一钱 矣.而正盐一引之斤数,只有四百三十斤,是正商之输课重,而得盐恒轻也, 此朝廷之利也.食盐每引只值价银二钱五分耳,余盐银正五钱耳,而食盐一 引之触数,则有五百八十触,是奸商[课]轻而得盐反重,此盐政中之最不 平者. 谓宜请于食盐之课薄者,量议增加课银,抑奸商以扶正商.各运司俱照 此例行,每岁可增数万金之入矣.如欲清其本源,则待淮南纲引行完之后, 新纲另起之初,查出食盐之每岁若干数,照增入新纲正引,凡所输之引课, 所掣之盐触,一体施行,每岁三次引掣. 两淮纲法 一、两淮额引,每年共七十三万引有奇. 一、两淮每引仓钞,该价银五钱. 一、两淮每引纳余盐银八钱. 一、两淮每引加辽饷银一钱. 以上三宗共算一两四钱一引. 一、两淮旧例,每引盐重五百七十筋.自疏理道袁世振创立纲法,将每 引减去一百四十筋,止得四百三十筋.遂以减出筋数复三引凑成一引,共增 二十二万引有零.既免其征引价五钱,又免其征余盐银八钱,使带行无课之 盐,以销积引.所谓积引者,先年壅滞未行之引也.积引有真有赝,袁疏理 准编入纲内者,真也.不准编入纲者,即赝也.今日皆不准入纲之赝引耳. 一、两淮纲法,以每年七十三万引有奇销行本年新引,而以增出二十二 万引销行先年积引,所谓新旧兼行也.淮南编十纲,用十个字,圣、德、超、 千、古、皇、风、扇、九、微,使每年行一字,自戊午年始,迄丁卯年止, 而淮南积引俱销完矣.淮北编十四纲,用十四个字,天、杯、圣、寿、齐、 南、岳、帝、藻、辉、光、动、北、辰,亦使每年行一字,自戊午年始,迄 辛未年止,而淮北积引俱销完矣. 此后纲法已完,更无积引可销.当时立纲,有前任大堂李汝华原疏可复 按也. 两淮父老谈盐法 两淮运司盐课以三十盐场灶户,官给草荡,岁输常股盐课七十余万引, 每引二百筋,报九边听派. 设立边、内、水三商.一曰边商,在边上纳粮草,兑给仓钞,勘合到司, 领引发卖.一曰内商,买边引下场支盐,重纲,过坝、过桥、过关,抵仪真 盐所掣卖,上纳余盐银两.一曰水商,买内商之盐,解綑,七筋小包,认定 江西、湖广、河南地方发卖.此周而复始,极变通良法. 何谓余盐?除灶户应纳二百筋之盐输边报中为正课外,因江广生齿日 盛,所支之盐不足彼处民食,题请许内商下场买灶户纳剩余盐,添入正盐之 内,并计包索酬商、募兵、挑河等项,共盐五百五十筋一大引算,纳余银六 十万两,分为春秋两季解京济边.每一巡盐御史驻扬(州),即将此盐编作 单盐,前往江广发卖必听京掣. 何谓京掣?水商承买内商单盐,解綑,小包,挑上江船.盐院委官一查 放行,故名京掣. 余银额定春秋二季解部,方许复命.后因商人嗜利,筑打千筋大包,又 兼鲁盐添行存积盐五万五千引,夹带十倍,壅积,以致行盐地方发卖不前. 存积者,预备边需而设,逢迎开中,病国病商.但余银催征不起,年复 一年套搭.套搭者,预借下单有窝商人之银凑解.此例一开,则灶户盐无所 售,商人银无所完,王课反为未务.鲁监搜括司库盐引,卖至七八两一张, 盐法大坏.幸某御史革去存积,削没夹带,有大包者加罚,许退贵卖引价. 后部议设疏理盐法道袁,除单立纲十字,圣、德、超、千、古、皇、风、 扇、九、微,谕商人先完余银,占窝者就编入某字纲引盐,不十数日,三十 万余银通完,后季亦然.及兵道兼摄,其纲行完,商人依旧观望,添困夹带, 掣卖壅滞.今又编新纲十字,调、和、参、化、育、羹、鼎、裕、盐、梅. 巡盐御史急于差内银解,又行借灶、借商之例,已逾三年,仍是套搭之弊. 且浮课又多,食盐夹带又盛,院道司官惟恐商人闭户改业,且迫于功令森严, 不敢绳之以法,先完行赏,姑将夹带未掣大盐宽不加罚,许商人割作下呈纲 盐,此亦权宜引诱之术. 今具疏通盐法如左: 一、禁夹带.每引除正盐二百触外,又余盐三百五十触,若能遵法掣卖 江广,售尽,余银如期完纳,何预借之苦.惟是夹带多,掣卖不前,是自愚 之术,事皆掣时.官吏通同验放关桥,抵所掣挚,商人本利尽是苞苴援纳, 谁顾官箴. 宜责商盐过坝高邮、泰州、海安三处,委廉能官秤盐上船,到扬州桥秤 上盐场另綑,再上船抵关,此运司专设关桥同知验收,如五百五十触之外, 即罪坝上官.赴仪真盐所,委廉能正官秤掣,多出者除割没外,罪坐关桥官. 割没者,五百五十筋之外许余五筋也.如解綑,官抽小包多者,罪坐掣官. 设立院印号票一张,填写过坝、关、桥、盐所掣官、下河解綑官各科甲官衔、 姓名,画结无弊字样,听院道亲临下河秤掣抽验.如上下河船户明知有数纲 盐筋两,希图水脚,替商装载大包者,事发罪同. 一、革食盐.夫食盐者,乃正纲之大害也.近指献纳兵饷为食盐之余银, 巧立名色,钻准行盐.如江南溧阳、溧水、高淳等县,略与淮商纲盐隔别, 虽夹带亦无大碍.惟上元、江宁、滁和、全椒、含山、江都、泰兴、高邮、 宝应等州县,皆临江临河,私盐出没之所,藉官盐恣行夹带,重綑,六十筋 小包,惟据州县一票闯关由闸,昼夜公行,通江兴贩.是以土商日富,而纲 商受困矣. 痛革食盐,土商不许自行支卖,即不能尽去,或照例于仪真盐所掣过内 商纲盐内抽买,不许自行下场买补,以图夹带.此外,如王府食盐,必从盐 院照筋兑给,勿通商人下场自买,亦救时一义.而南监计人月给四筋,运动 银二百两买盐赴解.已奏户部札司将前项济边,或可省重复乎! 一、革兵饷.今灶勇营官兵六百员名,其初因虏警,添设神武营,后遂 改灶勇营名色.又,某道新添标下官兵,某道添忠义一营,俱食运司钱粮. 第食盐上商谋行食盐条,陈食盐内余银输纳充饷名色,而正课原无此项.且 扬营与兵道标营近议.商盐每引多带六触,改食司饷,尚有可裁者乎!除去 食盐之余银,则食盐无从设法再行矣.三营有膂力弓马者,灶勇、疏理二营, 听补扬营,其忠义营听补泰营,各备地方缓急,盐场多精勇可使也,但无碍 于盐政可. 一、革顶首.衙门跟随、贴办、书吏七名之缺,号为金冗,顶首多至千 万.至运司六房书手,每房二三十名,顶首亦侈.昔年御史蔡时鼎以纳银农 民考选,每科止许三名.白役不准收考.一年一换.又因知衙书手自称关桥 厅名目,副使衙目(自)号督捆厅,顶首皆可观.至于运判首领,场巡等衙 门,皆有顶首.用此一班,咀嚼商灶,假引假印.倘如差御史一员出京,听 本官即于异途选官内或见役及未拨京考吏典内,考取能文善书七八名,不许 当地人考.考中时,责令每名上银三百两济边,跟随到任,既无在外亲识, 又除私通关节等弊.差满随官复命,再差,再选.如此,则无术容其奸矣. 商人能勾引作弊耶! 一、清火耗.灶户每引上纳折价二钱,类解运司,扣兑商人割没银两, 此袁道臣所议,商灶咸服.迩遭场官指倚上司使用,每两加三火耗监比.不 知运司解京钱粮,部颁法焉,每五十两加银四钱,其余一切支销钱粮,止照 原数.刊刻盐法事宜书册,备照运司库吏加耗而收,场官苛征交纳,应痛革 秤头火耗,以苏灶命.至于灶户上纳民间田粮,州县重收到库,及金点灶里 解银到府时,轻出每五十两借官茶果刺银二三两.又搀搭成色低银府库倾销 使用,火耗计领解百两,灶里赔银二十余两,是亦不可以已乎! 一、变官地.运司所属盐场,额丁草荡,分析既明.后因傍海涨出淤沙, 蔓生柴草,如庙湾周四数百里,皆豪灶霸占为业.其别场皆有亩数,尚气悍 恶,用强咀利,小灶未沾实惠.市井官地仓基,悉归横占,既不升租,又不 办课.宜委官诣场沿海、沿灶清查,除额荡之外,但系新涨或无用空地,通 报估价输官,任其管业.若止升租,徒费纸笔行催. 又查祖制给与灶户煎盐铁角,或有年久爆碎,或因草贵改铸锅鏉( ), 前项煎铁抛弃河内,深辜给铁初意.如安丰、富安、丰利、庙湾等场犹盛. 应委官查核,到官,作废铁变价济边.或灶户愿煎者,作价给与,通计造册 见斤.则国家涨出之草,抛弃之铁,不为无用. 纪盐粮 兰州之有盐粮也, 召州之民充焉. 原额引共九千三十四引一百二十七 . 在淮者四千四百一十九引四十斤,每引定价银五钱.在浙者四千六百一十五 引八十七斤,每引定价银三钱五分,共该折价银三千八百二十五两.引至户 部,发之饷司.饷司于每年秋成时会同本道,转行管粮厅及州县正官,将米 斗价值博访城市时估,呈详定夺,即督各仓上纳粮料,以为军士双月之饷, 年终通完,报道转移饷司取给盐引,载在令甲. 旧制,本处召商,即于本州上粮,至便也.自万历二十五年(1597)展 复新疆,故设常裕仓于红水、三眼二处,去州五六百有余里.商人始病飞挽 之苦,而报攀零星百姓承纳矣,遂至告帮、告贴,纷纷不已.后议立为四十 五会,每会有三四十人者,有五六十人者,量其身家,派其引数,有一二引 者,有纳十数引者,各会所于年前十二月,照依见年时估斗头,预置次年盐 粮,运至红(水)、三(眼)二堡仓上纳,已失秋估督买之法矣.然每会贴 商头脚价银一十二两,亦众擎易举,两利之术也.而奸商惮苦拽运,穷军图 顾目前,厅肯仓役惟贿是闻,乃有易本色为银钱,以布帛抬价值,无乃军与 商两累乎! 今议者条其事曰:秋估之制宜复.每年八月,新谷既升,籴价颇贱,宜 及时是买运上仓.或遇荒年,则姑分为两运,其一运亦于本年八月照时估籴, 以备次年上半载之粮.其一运亦于次年六月内,当二麦之皆熟,亦新谷之既 登,乃买运下半载之粮,诚便计也. 又曰:各商既窭人子,上粮之后,即将已纳过引数转卖他人,以图近利, 而不思籴粮、运粮所费不赀,所得卖钱十不二三,又未几而复催次年之粮矣. 既已剜肉医疮,何堪擢筋洞髓.撑持甚苦,困惫何休.议将各商上过引数, 不许转卖,就内择稍殷实者,得三四人焉.总领至扬州,卖引得银四日, 以给散四十五卫作为粮本,以买次年之粮,少苏屡年之困. 又曰:浙引原价三钱五分,商人止卖银一钱七分,然虽折本,而犹随到 随给.若淮引原价五钱,可卖银五钱五分,乃甲年之引,至乙年四月赶赴投 入勘合,谓之入纳.旧例,每一引见发银二钱五分,其余三钱留至丙年四月, 方始给之,已为濡滞矣.而近日则并二钱五分概不之发.嗟!此穷商何堪骨 髓骨枯哉.此宜调其利害,一为痛言之耳. 虽然,商之苦于粮,为军也.苦干引,为国也.而此外乃复有无艺之征, 责之以市帛,责之以金玉,诛求不少贷焉. 淮扬道中纪盐法 仪真、淮安二所,掣盐费缴截角引目不如期.于是,改三年一次进缴为 一年,弘治二年(1489)例也. 总催之写木牌,以恣那移也.每场分东西,东堆存积,西堆常股,先 存积,方收常股.一年盐课既完,方许征收下年.查盘只称斤数,不许丈量 堆垛,亦本年例也. 先因灶丁逃亡,定为分数,准其折色.赔本色多出贫灶,赔折色多出富 丁.于是弘治十年(1497)起至十八年(1505)止,罢免拖欠盐课二百万八 斤余引. 天顺、成化年间,盐引或不填年月,又不剪角,影冒甚众,惟限期迫, 则必急于掣卖.掣卖速,则必急于报中. 掣盐之法,莫良于御史张祯.该制盐船俱令在扬州河下次第摆帮,亲为 抽盘,如某盐商三五只,令自抽签,只验一船,每船只抽一仓,秤掣斤数, 明书在簿后,赴批验所秤掣斤数相符,斯为无弊. 殷实灶丁纳银候缺,专累贫灶.倚官为奸,又有提革之弊.如淮南至白 塔河,淮北至安东坝,各巡司次第开单送巡盐御史放过,扬州者,钞关迤东 上堆; 淮北者, 支家河迤北上堆. 而提单一出, 搀越犯禁. 正德十二年 (1517) , 两革之. 商人添包盐斤本场买补,正德间,势要减价报中,不次换单,盐法大坏. 支本场买补以恤勤灶,嘉靖五年(1526)例也.奉有各边开中,近年定价太 多,今后每引以六钱为例之旨.盖永乐间淮盐每引二斗五升,成化以后不过 三钱五分或四钱二分,正德末年,渐至四钱五分,嘉靖二年(1523)加至七 钱五分,转增脚价逾一两有奇.且既搭两浙,又搭长芦,与淮、浙搭中二八、 三七之例,亦非其旧矣. 嘉靖间,有一御史秤收、倾销,俱令商人自经手,运司官吏不得干预, 而是年盐利大倍. 两淮运司遇有运使员缺,或于名望著者,先举推用,或于六部郎中越级 超迁,此嘉靖戴御史(金)奏也. 两淮三十盐场,国初立判官三员,降以印信,各守地方,统率场官,抚 恤灶丁,责任正与州县司牧之意同.自衙门倾圯,遂群处运司,并职守而亡 之,数万生灵悬于场官、吏肯之手矣.愚意,盐法不必拘以功令,但选举得 人,令盐官自陈,利弊但从商人之便,绝去请托,而利自归于公家耳. 常股以收成之时开中,粮草价贱,故一引之盐,得二引之用.以为利不 厚,则商人不趋,而边储不足,何暇计锱铢之利哉.今开盐不时,粮草艰贵, 复有处置科罚名色,且昔年不许夹带余盐,余必割以入官,未有余盐纳价之 说.其后所割余盐日积,权豪指官买为名,始将余盐听商纳价,此一变也. 然亦未有余盐反多于正额者. 淮盐七十万引, 添引一百四十余万, 支盐何所? 往时在边,中引一引,运司当时支给,今每引之外,必加二引,是欲通余盐 反滞正盐,纳价腹里而缺储边方,可不可也? 先年存积、常股积有数年,至正德年来,中支始尽,又预开下年之课. (又,劳集一《答咨访赋役》中"松江赋役议"条,记有借"巡盐"之 名阻截船只抢掠之事,现附录于此,以资参考. 松江自柳湖、淀湖、白蚬港、吴淞江一带,日中摇驾飞跳快船,插扬稍 旗,大书"巡盐捕盗"四字,侦知厚橐行商,或以自载私盐撒撇商船,喊叫 搜盐,捉锁本商,抢夺银钱.或伪锁一人在船,指扳本商同盗,一口咬定, 假扮捕快,手执广批,同贼连锁,执称解官.愿罄资求释,复拷究真正姓名, 勒写甘责,扎认盐盗,乃得脱放为幸. 间有捕党怪贼布置不周,偶尔发觉.止因过路水中无失主认执,遂得轻 拟.且多积财泼手,贿买投托贵族,援结豪仆,承顶宦奴,称差往某处买办、 某地取租,倒换真赃,扛捉失主,反坐原捕为诬盗者有之.) (杨凤兰曹江红标点) 濯缨亭笔记 [说明] 《濯缨亭笔记》十卷,明中叶戴冠著. 戴冠(1442—1512)字章甫,自号濯缨,江苏长洲人.《明史》无传, 《献征录》卷八五及《莆田集》卷二七有文征明撰的《戴先生冠传》,称"其 学自经史外, 若诸子百家、 山经地志、 阴阳历律与夫稗官小说, 莫不贯总. …… 议论高远,……务出人意".但八次应举不中.弘治四年(1491),"始以 年资贡礼部",授浙江绍兴府儒学训导,后罢归.所著有《濯缨亭笔记》、 《礼记杂说辨疑》、《读史类聚》,《气候杂解》、《经学启蒙》、《通鉴 纲目集览精约》以及诗文若干卷. 本书前有陆粲的《序》,介绍了戴冠的事迹.陆粲字子余,是戴冠同乡, 嘉靖五年(1526)进士,补工科给事中,后任永新知县.《明史》有传.当 代著名明史学家谢国桢刚主先生撰跋,载于《明清笔记谈丛》中. 本书记述明朝正德以前朝野遗事,有一定史料价值,如成化初,给事中 王徽等因疏谏被谪,《宪宗实录》载谓"言四事",《明史·王徽传》亦谓 "陈四事",而且只略叙最后一事,但本书中则明载系五事,内容详细,可 资对照参考.又如桑冲一案,近于人妖,但实有其事,案牍详见于陆粲的 《庚 已编》.弘治时少妇弃婴全节一事,反映了明中期贞节观念的僵化.无锡华 允昭之事,显示了明中叶微雕这种工艺已达到很高的水平.苏人诸役之害条, 则具体指出了明朝驿传之弊.等等. 本书见载于《四库全书总目》,但不见于《中国善本书提要》和北京图 书馆以及一些主要大学图书馆的善本书目.此次刊印标点是根据明嘉靖间华 氏刊,白棉纸印本.印本刊刻精工,现存一至五卷,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 史研究所图书馆善本室. 由于篇幅关系, 对书中个别内容与它处所载相同 (如 卷一载洪武时关于岳镇海渎之封的诏令, 与 《太祖实录》 只有个别文字出入) , 或与明史研究直接关系不大的,在标点时作了删除. 《濯缨亭笔记·序》 故绍兴郡学训导戴先生著书一编,曰《濯缨亭笔记》.余为绪正伪阙, 除其复重,离为十卷.华学士子潜取而刻之. 戴先生名冠,字章甫,吴之长洲人也.少颖敏笃学.始游乡校,已刻意 为古诗文.博览,无所不通.而伉爽负气,高自许与,不能诎折徇物.八举 不中,以贡上札部,人试内廷,奏名第一,然例只得学官. 王三原自巡抚江南时,则爱重先生.及是方掌铨,先生贻之书,条刺十 事,皆经国大务,语不及私.三原为敛容降叹.李长沙为学士,亦奇其文, 皆不及荐也. 在绍兴久之,与贵人语不相下,弃官归.年七十一终于家.濒终犹歌吟 不辍.既而叹曰:"天梦梦乎,世掝掝乎,仳倠拥楹娵奢斥乎,矫虔驷驾随 夷路乎,已乎,已乎,豪杰者废死乎!"闻者悲之. 先生早有志用世,自兵、农、水利之说,靡不论究,既连蹇弗试,益泄 其感愤于文.词廉峭精确,多所风切.平生未尝一日废书不观,得奇文奥义, 为抵掌自喜,辄命笔识之.是编所存,仅十二三,盖非其至者.然其扶树教 道,绳枉黜邪之指,亦略可睹矣.君子曰:"夫士苟有以信于千载,虽长陨 沟壑,不为辱也."太史迁有言:"俶傥非常之人,意有所郁结,则退论书 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若戴先生几是耶! 余少则知慕先生,感风流之日遐,惧遗文之泯坠,爰叙列大校,今后来 者得考览焉. 先生尝作《礼记集说辨疑》,未竟,今掇其存者若干章,附之编末.他 所纂述,若诗文集尚数十卷,藏其家. 嘉靖丁未(二十六年,公元 1547 年)秋七月望前进士邑人陆粲序 《濯缨亭笔记》卷一 太祖高皇帝于中都皇陵四门悬金字牌各一,其文曰:"民间先世尝有坟 墓在此地者,许令以时祭扫.守门官军阻挡者,以违制论."呜呼,此圣人 一视同仁,以四海为家之心也.今世少有富贵权力者,每得墓地,有旧冢在, 必恩去之,以为福荫子孙之计.至有发掘尸枢而焚毁之者.其视圣祖之度量, 相越岂不远哉! 元主忽必烈用西僧嗣古妙高及杨琏真加之言,尽发宋诸陵之在绍兴者及 大臣冢墓,凡一百一所,窃其宝玉无算,截理宗顶骨为饮器.胡主吞灭中国 之初,即行此盗贼不仁之事. 我太祖即位之元年戊申(1368)正月戊午,即御札丞相宣国公李善长, 遣工部主事谷秉毅,移北平大都督府及守臣吴勉索饮器于西僧汝纳监藏深 惠,诏付应天府守臣夏思忠,以四月癸酉瘗诸南门高座寺之西北.明年己酉 (1369)六月庚辰,上览浙江行省进宋诸陵图,遂命藏诸旧穴. 时开国之初,庶务方殷,而首求先代帝王之遗骸,若救焚拯溺之不暇, 往返数千里,首尾不逾三月,即得旧物归瘗中土;又仅逾年,而即返诸故穴, 其敏于举义如此.英明刚果之志,慈祥恻隐之心,虽尧舜汤武,不是过矣. 于乎休哉! …… 诚意伯刘基初见太祖,太祖曰:"能诗乎?"基曰:"诗,儒者未事, 何谓不能."时帝方食,指所用斑竹筷使赋之.基应曰: "一对湘江玉并看, 湘妃曾洒泪痕斑."帝颦蹙曰:"秀才气味."基曰:"未也."复云: "汉 家四百年天下,尽在张良一借间."帝大悦,以为相见晚. 洪武中,绍兴日铸岭有宋侍郎者,尝恃上燕语.上曰: "汝有子读书乎? 谁为之师者?"宋曰:"臣妻弟某来谒,臣留于家以教臣子."上曰:"可 令见朕." 明日,宋与其人俱入见.上谓曰:"汝作字师谁?"对曰:"学智永." 上曰:"何故学和尚字.汝能诗乎?宜为朕赋一诗."某请题.上曰:"任 汝意为之."某应声曰:"臣本山中一布衣,偶依亲旧住京畿.丹心冉冉如 云气,常绕黄金阙下飞."上曰:"汝欲依朕耶!"即日拜刑部主事. 国初用人如此. 刘政,字仲理,吴县人.洪武己卯(1399)南畿乡试,方孝孺为考官, 以"论语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君子人与君子人也"为题策问,文 武并用.孝孺得政卷,赏许甚至,遂为解首. 政为人慷慨,尚气节,尝以豪杰自许.忽得隐疾.值太宗渡江,愤愤不 食,力疾起行,以足顿地,意呕血死.可谓不负方公之知矣. 王景,字景章,处州松阳人,草太宗即位诏.或云无锡王达善所草,未 知孰是. 宋末沈敬之逃占城乞兵兴复,占城以国小辞.敬之效秦庭之哭而不得归. 占城宾之而不臣,敬之竟忧愤发病卒.其王作诗挽之,曰:"恸哭江南老矩 卿,春风揾泪为伤情.无端天下编年月,致使人间有死生.万叠白云遮故国, 一杯黄土盖香名.英魂好逐东流去,莫向边隅怨不平." 我太宗初承大统,诏谕海外诸国,朝鲜王芳运作诗以献,曰:"紫凤衔 书下九霄,遐陬喜气动民谣.久潜龙虎声相应,未戮鲸鲵气尚骄,万里江山 归正统,百年人物见清朝.天教老眼观新化,白发那堪不肯饶." 夫占城以岛夷知重节义如此,朝鲜乃箕子之国,然世远教衰,三仁之风 泯矣,悲夫! 永乐间,苏人有沈景肠者,精于卜,用钱三枚,掷以成卦,言无不验. 太宗闻其名,遣内侍乘传来召之.景旸就道,豫卜一卦,语使者曰: "若 上得此卦,则无不利矣." 既至,入见趋急,俯伏喘不能言.上令少休,乃引问曰: "汝术何所本?" 对曰:"《周易》."上曰:"亦不过《周易》."乃取钱向天默祝,今年 竖授景肠.卜之,正得向卦,因具述前语以对,曰:"此卦最利行师,战无 不克."上大悦,令出就舍,需其验而官之.已而师果克捷. 他日,又召景旸卜,卦成,景旸挽首不语.良久,上曰:"何如?"景 旸对曰:"不可用."上不悦,趣令引出,诏有司具驿舟送归,只给楮币、 衣帽而已.景旸语人云,"上初筮者,殆匈奴之大部落,后筮者,其小种耳. 上意大者既克,于小者何有.然卦实有凶咎,不敢言."上竟亲征出塞,至 榆木川而宫车晏驾矣. 余友华思淳者,无锡人,弘治戊午(1498)岁卒,时年九十.自言少时 尝从景旸卜,戒思淳诘旦早来.思淳如期往,道逢故人,同于针肆少憩.既 至其家,景旸掷钱成卦,问曰:"汝晨餐未?"思淳诡对曰:"已饭."曰: "若此则卦不灵,须明早更卜."思淳谢曰:"实未食."又曰:"汝安得 入铁肆中坐?"曰:"无之."曰:"若此则卦不灵,须明早更卜."思淳 乃复以实告.景旸曰:"若然,则汝还家三日,汝室必生一男子.汝仆怀钱 三百,将以遗吾,吾不受.俟生子后来谢未晚也."越三日,果得男.他奇 验多类此. 景肠死,无子,其术不传. 己已(1449)之变,英庙北狩,郕王居摄,寻即真.先是京师旱,童谣 曰:"雨弟雨弟,城隍土地.雨若再来,谢了土地."明年,北虏奉还上皇. 后七年而复辟.人谓:"雨弟者,与弟也.城隍土地者,言郕王者有土也. 雨若再来,谢了土地者,土(上)皇还,而土地复归也." 景泰间,欲易太子,不爱官爵以悦臣下,一时名器太滥.时人为之语曰: "满朝皆太保,一部两尚书.侍郎、都御史,多似境山猪." 前史所记:更始时,"灶下养,中郎将.烂羊头,关内侯."唐武后时, "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之谣,与此相类. 天顺八年(1464)宪宗初即位时,南京刑科给事中王渊等上言五事,其 疏传布四方,冠得而录之,谨识其略如左: 一曰览史书. 史书之有益于天下国家尚矣,求其明白切妥,可为万世之法者,莫如 《通 鉴纲目》一书.近年以来,经筵唯以五经四书进讲,而不及此,盖恐其间有 所触犯故尔. 昔唐仇士良尝语同列曰:"人主慎勿使之读书.彼见前代兴亡,心知忧 惧,则吾辈疏斥矣."今日之事,殆亦类此?乞命讲官兼讲《通鉴纲目》其 中所载治乱兴亡,不得避讳.仍取一部置于便殿,万几之暇,朝夕观览.或 时召儒臣与之从容讲解,必欲见古之君德何为而明,何为而暗.政治何为而 得,何为而失.群臣何者为贤良,何者为邪佞.然后以其善者为法,恶者为 戒.仍观左右大臣孰可比古之贤良而当亲,孰可比古之邪佞而当黜.如此则 德无不修,政无不善,臣无不良,而天下治矣. 二曰开言路. 皇上嗣登大宝之初,屡下求言之诏矣,然给事中、御史所陈之言,事体 不一.其有当行者,大臣以不便己,私托以它故,妄奏不行.或有施行,亦 不过苟应故事,致使言为虚文,事无实效.言者见其然,皆曰:言既不行, 不如不言.此言路所以不能常开者,一也. 至有权奸在位,于进言之人多方箝制,或指为轻薄,或目为狂妄,或索 其瑕疵.凡有更张,则曰变乱成法;凡有荐举,则曰专擅选官;凡有弹劾, 则曰排陷大臣.或明加谴罚,或阴为中伤.言者见其然,皆曰:非徒无益于 国,适足自祸其身.此言路所以不能常开者,二也. 乞敕所司,凡言有当行者,即为之施行,务臻实效,不为虚文.有言不 当理者,尤望宏天地之量,宽斧钺之诛,置之不问.如此则言路常开,事无 壅蔽,大平可计日而待矣. 三曰重大臣. 所谓大臣者,非才德纯全,心术正大,宽平而识大体,廉洁而不顾己私 者,不足以当之.是故未用之先,当重其选.既用之后,当重其人.乞敕吏、 兵二部,自今如尚书、侍郎、都御史、大理寺卿、五府都督及在外布政使、 按察使、镇守、总兵等官有缺,宜会同内阁大臣、六部、都察院等诸司正官, 以公推举,各荐所知,较其优劣,不限资格.公举即定,然后本部具奏定夺. 其有荐举不公,许科道纠劾,治以欺妄不忠之罪.盖选用文武官员,固吏、 兵二部之事,但大臣非群臣可比,一非其人,则为害不浅.是故一人所知, 不若众知者广;一人所举,不若众学者公. 然选文既重,待之尤不可不重.近年以来,大臣有犯公罪者,辄系累下 狱,褫衣受刑.不数日,寻复其任.彼方为群僚之表率,使之何施面目以处 人上乎!要当视为一体,加以礼貌,其有小过,置之不问;若有大罪,则或 黜之为民,或赐以自尽,不可辱于市朝.必元恶大奸然后戮之无赦.然此非 为其人惜也,所以重朝廷之名器也.如此则为大臣者,必皆知所以自重,竭 力效忠,以酬千载之遇矣. 四曰选良将. 近年以来,在京在外总兵者,或以外戚至亲,或以内官姻党,或以贿赂 而得,或以奔竞而进,率多庸碌鄙夫,粗鲁悍卒,不识韬略,罔知筹算.在 内者训练无法,在外者守备无方,卖放军士,办纳月钱,差占军丁应当私役. 致使士卒内怨,夷狄外侵,皆由将不得人之所致也. 然选举将官皆由兵部.今兵部尚书马昂,庸才下品,素不知书,怙宠恃 思,矜已傲物,既无素定之策,又无应变之才.方且拓贤嫉能,张威作福, 边方奏请者,则不问言之当否,而妄行参驳,使巡抚等官不得行其职.出征 报捷者,则不审功之有无,而妄奏升赏,使冒报功次者得以售其奸.至于总 兵缺官,正当广询博访,豫求真才,顾乃任情徇私,苟且塞责.致使仗钺者 多驽骀之才,搴旗者乏熊罴之士,猝有警急,委任何人? 伏望先将马昂黜退,别选忠良以充是任,俾兵部得人,则总兵者皆得其 人.总兵得人,则战胜守固,而朝廷无回顾之忧矣. 五曰保全内臣. 自古人君禁廷侍御,未有不用内臣者.内臣出入左右,能勤谨顺承,奉 迎意旨,多为人君之所亲爱,遂委以国政,授以大权,操舍与之询谋,刑赏 任其憎爱,致使坏乱大事,几败国家,然后治以重刑,戮于市朝.远览赵高、 李辅国之徒,近观王振、曹吉祥之辈,皆始爱之,而终杀之,非所以为保全 之道也. 今之内臣有管军者,则私役军丁.管匠者,则私役人匠,放闲在外,办 纳月钱.乃其事迹发露,未免治以重刑,此不能保全之一也. 又有起造房屋,置立田产,乃无籍之徒投为义男家人,或总兵等官,送 与小厮伴当,俱各悬带匠人牌面出入内府,在外则假借声势,放肆百端,虐 害小民,甚[至]有不轨如曹钦者.及其事迹发露,未免治以重刑,此不能 保全之二者. 其在京文武官员、僧道人等,多与之交结.甚[至]有无耻大臣,或行 叩头之礼,或有翁父之称.内臣因而嘱托,鬻狱卖官,擅作威福.及其事迹 发露,未免治以重刑,此不能保全之三也. 伏望悉遵太祖旧制,今后内臣不许在外管军管匠,亦不许置立田产房屋. 其家人义男,悉令所司究其来历,发回原籍当差.亦不许文武官员、僧道人 等,与之私相交接.凡朝廷事,无内外,政无大小,悉断自宸衷,及与馆阁 大臣计议,不可使内臣得与其谋.然此非欲疏之也,正欲保全之耳.至于侍 奉左右,亦惟择谨厚者为之,厚其赏责,使之丰足有余,无复外望.如此, 非惟天下睹清明之政,蒙至治之泽,而宦官亦享悠久之福,无诛夷之患矣. 保全内臣之道,岂有加于此哉! 渊字志默,绍兴之山阴人.后复与同官王徽等疏论太监牛玉,因极言内 臣与政之害,谪四川茂州判官.(王渊,《明史》有传) …… 成化间,无锡杨璇巡抚荆襄,恐流民为变累己,因为危言以动朝廷.诏 遣大臣往察其变.自巡按御史及藩臬守巡官,皆附璇议,遂迁发诸流民还其 故土. 流民居楚地已生子及孙矣,官司迫遣上道.时夏月酷热,民 皆聚于舟中, 不能宿处,气相蒸郁,疫病大作,死者不可胜纪.弃尸水道,塞碍舟揖,哀 号之声动天地. 时有作《大明平荆襄碑》以纪大臣之功者,或曰:"此亦坠泪碑."问 其故,曰:羊祜以善政及民,而民为之泣;今以虐政毒民,而民亦为之泣. 其坠泪虽同,而情则异矣. 其后杨璇坠马得疾死,御史薛承学病疽死,守巡官以下,一时死者数人. 论者谓天实诛之也. 呜呼!重富贵而轻民命者,盍亦知所戒哉! 成化十三年(1477),浙江镇守太监李义、巡按御史侣钟各奏,据绍兴 府山阴县民夏瑄状告称:今年二月二十五日酉时,有本村杨广兄弟,令其家 佣工夏全驾船来家,邀瑄弟夏珪饮酒,坐待于门.忽见门外有鲜血如雨点, 射着夏全脚上及门壁,不知所从来.阶下积血约高尺许,时有十人走集看之, 俱被血溅污衣.既而杨广等下船归家,血亦随人直至水滨.其人以蓑笠置船 上,被雨冲湿,亦有红色如血.次日,但见船中有血,凝定可斗余,人皆惊 异. 时礼官复奏,以所在灾异叠见,请遣官祭祷岳镇海渎诸神.诏从之. 臣冠私议曰:血者,阴属也.班史《五行志》谓之赤眚赤祥.汉惠帝时 雨血于宜阳,刘向以为诸吕用事之应.京房《易传》曰:"佞人禄,功臣僇, 天雨血."是后妖人王臣依附貂珰,所至刮索珍玩,民间骚然.诸以左道进 者,内侍梁方、韦兴,方士李孜省,髠徒继晓等,皆滥窃宠幸.已而王臣败, 枭首于市,孜省等亦相继伏诛.孰谓天道谴告之不豫哉! 成化二十年岁次甲辰(1484)九月乙酉朔,越二十六日庚戌,皇帝遣南 京守备司礼监太监黄赐致祭于东岳上卿司命太元妙道冲虚圣祐真应真君,定 录右禁至道冲静德祐妙应真君,三官保命微妙冲慧仁祐神应真君,惟神清虚 冲澹,秉正存忠,灵妥三茅,功施社稷.朕自即位以来,二十年矣,四海奠 安,万方宁谧,惟赖神之灵贶以致于斯,今特谕祭神,其不昧尚冀鉴之. 臣冠窃惟皇祖酌古准今,定为祀典,其山川称号,不过曰: "某山之神" 而已.百年以来,治定功成,文日滋盛,至山之称号至于如此.又以奠安社 稷之功,皆归于神,意者其时词臣著作考据益精,而万、刘诸公辅相参赞, 又别有道?非愚儒所知也. 尚书三原王公恕巡抚南畿时,尝以书抵东刘阁老,其词云: "某薰沐再拜太保尚书学士寿光先生阁下,辱赐诗,奖与太过,感愧无 已.仆岂好为此哉,诚以责任在己,不得已也. 夫公孤任天下之责者也,巡抚任一方之责者也.任天下之责者,天下之 休戚不可以不言,任一方之责者,一方之休戚不可以不言.公孤居天子之左 右,于其事之初,皆得而可否之.可者将顺之,不可者救正之.是以天下阴 受其福而不知其功.巡抚处千里之远,有所言,非奏疏则不能达,言非切直 则不能尽其情,是以逆耳而难入,无益于成败,得罪于左右者多矣. 当今天下一统,如金瓯之完,无纤毫之缺,诚能以仁义道德为城郭以居 之,立纲纪法度为甲兵以守之,使人不得而窥瞰,物不得而搏击,则斯器可 以千万世为国家之所有.若置之通衢之中,无城郭以居之,无甲兵以守之, 使人得瞰之,物得搏击之,万一有损,不能无费大匠陶熔之力矣.近观时政, 如置新器于通衢而不之顾也,仆窃为国家忧之.是以言之至再至三.即不见 从,又不得去,而徒为是凛凛也.声名之有无,岂暇计哉! 执事为国家之元老,居论道经邦之地,苟以嘉谟嘉猷入而言之于内,出 而顺之于外,使国家置斯器于安,固保斯器于无穷,其功岂不伟哉!保之之 道无他,惟在乎节用爱人,进贤退不肖而已.噫!非执事不敢为此言,亦非 执事不能容此言,惟察其愚而恕之.幸甚." 成化末年,中外争进奇玩以邀恩泽,幸门大开,爵赏狠滥.又广营寺观, 帮藏虚竭,内阁诸大臣无一言正救.独王公连上疏谏诤,寿光盖作诗以誉公, 实则讽其言之太直,欲使缄默,与己同流,不至于泾以渭浊耳.公复以此书, 词直气昌,略无畏沮之意.其未云"节用爱人,进贤退不肖",在当时尤膏 盲之箴贬也. 宪庙时,德王之国,欲迎养母妃,疏请于上.诏报曰:"汝母即朕母, 朕养即汝养.汝以一国养,孰若朕以天下养."王遂不敢复请. 一时中外传诵,无不称叹.盖数言之间,上不违祖宗家法,中不失天子 之孝,下不伤兄弟之情.而其词温厚简当,得王言之体,可以为万世法矣. 安成彭公礼巡抚南畿时,命苏郡立周、夏二尚书祠于胥门之西岸,岁时 祀之.周则文襄公忱, 夏则忠靖公原吉. 后有人题诗于胥口之伍相庙云: "周、 况曾蠲百万租,二公遗爱在三吴.乡人近日祀冯道,为问将军合义无."盖 指忠靖也.(原注:忠靖先事建文朝,故有冯道之目)殊不知三吴减额之议, 实由忠靖发端,周、况二公特收其成功耳.以此而血食于吴土,固宜,不暇 论其他也.吾苏陆全卿为御史时,尝亲见户部旧牍中减粮额事,因知皆本于 忠靖云. 卷二 胡穆仲,婺之永康人也.至元中,与弟汲仲并寓于杭.穆仲尝风雪高卧, 午不启户.道士黄松瀑悯其清苦,言于真人杜南谷,南谷馈以酒米薪炭,皆 不受.赵文敏尝求汲仲撰罗司徒父墓铭,赠遗甚厚.汲仲曰:"吾不能为宦 官父作铭,请辞."时绝粮已一日矣. 予观世有通显而贪昧者,不问人之贤愚,但视其赠遗之厚,则为之作铭 诔表传或庆贺赠送之文.又有为郡县者,欲货取津要而无从,乃假求修庙学 碑或刻书序,因以纳贿.与者意在求人之庇己,受者意在掩己之苟得,各自 以为有术也,不知明者视之若掩耳盗铃,何益哉!闻汲仲之风,亦少知愧矣. 黄乾亨,闽之莆田人,成化乙未(1475)进士,授行人,与给事中林荣 俱奉使满刺加.渡海,舟复,二使及舟中之人咸溺焉. 凡海舶必以小舸自随,下碇登陆,非此不可.时有数人附舸随流,至一 岛.众皆馁,无所得食,其中黠者相与扣石出火,聚岩下枯翳燃之,使烟浮 于空.并海逻戍望见之,意其寇也,来迹捕之.问知其由,因载以返. 初,乾亨将行,祈梦于九仙山.神告曰:"飞龙亭下过,方始问前程." 出海经一所,忽见亭中匾"飞龙"二字,行未远而没.信知人之死生有定数 也. 武功伯天全先生徐公,博学,无所不通,尤好相地,每自神其术,以为 郭景纯复生.按察副使冯士定父丧,将卜葬,求先生相地.历吴中诸山殆遍, 罔有惬意者.既而得一地葬之,以为最吉.后士定起复至京,自投宗人府井 中死,吉安在乎? 又,武功之婿蒋廷贵将葬其祖,发引之日,亲宾填门.先生谓其地不吉, 遂不克葬.复择地,逾时而始葬,曰:"此地必出魁元."己而廷贵果中南 畿辛卯经魁、戊戌进士,人皆诧先生之术验矣.不三年,而廷贵以乐亭令卒 于官,遗腹一子曰焘,至十七而夭,吉又安在乎? 大抵地理之说,不可谓尽无,但吉凶祸福,则岂必系乎此.昔罗大经云: "郭璞谓本骸乘气,遗体受荫.夫人之生,贫富贵贱禀赋已定,岂家中枯骨 所能精移乎?如璞之说,是上天之命反制于一杯之土也."杨诚斋亦云: "郭 璞精于风水,宜妙选吉地以福其身,利其子孙.然璞不免刑戮,子孙卒以衰 微,是其术已不验于身矣.后世方且诵其遗书而尊信之,不已误乎!"伟哉, 二公之论,足以破世俗之惑矣. 昆山张副使节之,吵一目.尝游虎丘寺,见千眼观音像,戏题曰:"佛 有千眼,光明皎皎.我有两目,一目已眇.多者太多,少者太少."一时传 为雅谑. 成化间,巨珰黄赐丧母,有词臣衰绖持杖而哭焉,以孝子自处,为言官 所论. 予尝读史云:北齐和士开母丧,附托者咸往奔哭.富商丁邹、严兴,并 为义孝.有一朝士,号哭甚哀.乃知古亦有是矣. 呜呼,义孝之士,千载复见,亦云异哉. 天顺间,琼台邢公宥守苏时,岁侵民饥,公具疏闻于朝,乞行赈贷.都 御史韩公雍时家居,语之曰:"公必须极可而后行,民已为沟中瘠矣.旦擅 发之罪不过收赎,以数斛赎米而活百万生灵,何惮而不为哉!"语未毕,邢 公大悟,即日发官廪以赡民,所全活者甚众. 尝读晋史《外戚传》,王蕴为吴兴太守,郡饥,蕴开仓赡恤,主簿执谏 请先表上待报.蕴曰:"百姓嗷然,道路饥馑,若表上须报,何以救将死之 命乎.专輙之愆,罪在太守.且行仁义而败,无所恨也."于是大赈贷,赖 蕴全活者十七八焉.后蕴于大(太)元九年(384)卒,追赠左光禄大夫开府 仪同三司. 太平之世,人皆志于富贵,位卑者所求益劳,位高者所得愈广.然以利 固位,终不能保其所有.故时人为之语曰:"知县是扫帚,太守是拼斗,布 政是叉口,都将去京里抖."语虽粗鄙,而切中时弊云. 成化丁酉(十三年,1477),山西石州有男子曰桑冲,美姿貌,伪为妇 人饰,善刺绣烹饪.出入人家,女妇与同处者,多为所污. 至真定,一士人延冲于家.其婿欲私焉,夜往强拥之就榻,其奸始露. 执送于县,讯之,具得其实.械送京师,磔于市. (成化)时,又有男子诈为宦者,至闽中,藩臬二司皆伏谒,宦者不为 礼.福守唐珣独觉其伪,私戒馆人入内觇之.数日,馆人已熟察其状,乘间 仆之地,探其胯下,则男子也.二司官初骇珣之所为,已而大惭服.械至京, 以尝在中贵汪直门下,释不问弘治间,京师有少妇,出城一舍许归宁父母. 明日侵晨,抱哺一儿骑而入城,道遇一僧控其马,令之下.妇拔一钗与之, 冀释己.僧曰:"但欲汝下,不须物也."妇知其意,乃出怀中儿与之,曰: "第持此,伺吾下."僧方抱儿,妇亟跃马去不顾.僧手裂儿为二.妇行里 许,见行道数人,驻马谓之曰:"前去一僧,盗也,行劫我,赖马壮得脱. 持我儿去,汝辈可救之,当重赏汝.我京中某家妇也."众前追及之,果见 儿死道上,僧方就水旁浣衣上血.众执送官,论死. 呜呼!怜爱儿者,妇人之情也.此妇独割其至爱以全节,亦烈矣.独失 其姓名为可恨耳. 寒月有三人渡钱塘江,覆舟溺水,既而皆登陆.一人忍寒至酒肆中,食 汤饼且饮酒,独无恙.二人急入浴室中求浴,越明日,俱死. 盖寒入腠理未深,内食热物,故生.外用热汤沃之,则逼寒气入内,故死.此正与旧说三人雾中行者相类,故录以戒后人. 卷三 苏长公书《醉翁亭记》真迹,在绍兴小儿医方氏家,后为士人白麟摹写 赝本以售于人,见者不能辨,往往厚值市之.或以一本献工部侍郎王佑,佑 奇之,自云家藏旧物,以夸视翰林诸老.方共唶唶叹赏.学士王英最后至, 熟视之,曰:"艺至此,自出其名可矣,何必假人哉!"众愕然,问其说. 英曰:"宋纸于明处望之,无帘痕.此纸有帘痕,知其非宋物也."众方叹 服其博识. 陈暹季昭为南京刑部郎时,见司务分俸钱独少,其人色颇不怡.季昭戏 赠一绝曰:"俸钱三百意如何,日计虽廉岁汁多.内帑莫言成贯朽,皇家涓 滴是思波." 杜宏,字渊之,河南临颖人,弘治庚戌(三年 1490)进士.为阜城令时, 北方常有群盗共谋杀人以诬人求贿.(原注:此人谓之"贩苦恼子",又曰 "打清水网".)杜令廉知其事. 会有数商人来邑中,与人交易而斗.明日,其徒一人死逆旅中.令遗坊 甲追捕.顷之,一人至庭,牵二骏马,鞍勒皆饰以银. 出符以示令,指符中姓名曰:"张鉴即我,张庆即今死者,吾弟也. 我张都御史从子,鬻鹾淮上,索逋直来此.昨令吾弟出外,以黄金易钱, 与人斗而死耳."令使人捡其橐,有新衣数事.诘其余资安在,曰:"吾所 挟银,途中遇盗劫去矣."令笑曰:"汝诈也,银且被劫,安得黄金独存, 又余美衣骏马耶!"其人词穷色动,欲逸.令乃絷其马,封其橐,使卒守之. 适景州逸他盗,逻者获一人,自言:"我商也,有同侣在阜城,与人斗 而死,我避官府来此耳."州吏移之至阜验之. 令得之甚喜,乃移景州,并逮其人至,严刑讯之,盗皆具伏,曰:"某 实杀人求贿者,于某地杀某,于某地又杀某,计凡杀九人.今死者非吾弟也, 乃途中行焉者.吾衣食之,令饲马,复令其与人交易而斗,乃杀之耳."令 犹恐有遗情,复再三汛之.中一人杨杰吐实曰:"初与交易者斗,乃杰也, 非死者也.杰等五人于此夜杀饲马者.杰恐斗者识我,即逃往景州耳." 令乃具白巡抚大臣,下属郡核盗所陈往事,皆符合,遂闻于上.内批: "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枭首示众.仍著为令."远近称快. 后杜令以内艰去,服阙补山阴,召为监察御史. 成化间,牟俸为江西按察使,夜梦在舟中有虎,身被三矢,登舟而咆哮. 噩而悟,意殊不乐,明日以告僚佐.有胡佥事者,颇廉明,知牟之行事多躁 急,乃曰:"公治狱得无有冤乎?"牟艴言曰:"吾有冤狱,汝何不纠之?" 胡唯唯而退.既而闻牟尝断吉安一女子杀夫事有疑. 初,女子许嫁一庠士,女富而夫贫,女家恒周给之.其夫感激,每告其 同学友周彪.彪家亦富,尝闻其女美而欲求婚. 后贫土亲迎时,彪与偕行,谚谓之伴郎.途中贫士遇盗杀死,从行者惊 散.贫土之父疑女家疾其贫而杀之,冀欲他适也,遂讼于牟.牟乘怒不察, 因按女有奸而谋杀其夫,盖恶其家之不义,故被以污名耳. 胡移文逮贫士之父问之,具得其颠末.但问女与何人奸,则不得其主名. 使媪验其女,又处子.乃谓贫士之父曰:"尔子与谁交最密?"曰:"惟周 彪耳."胡沉思曰:"虎带三矢而登舟,非周彪乎?牟之梦是矣." 越数日,移檄下吉安,取高才生修郡志,而周彪之名在焉.既至,觞之. 酒半,独召彪于后室,屏去左右,引其手叹曰:"牟公廉知若事,欲置若干 极典.吾怜若才,且劝牟公以狱既成,不容反异.若当吐实勿欺吾,则相救 耳."彪错愕战怵,即跪,悉陈之. 胡录其词,潜令人擒其同谋者,具狱以白牟.牟即日欲杖杀彪.胡止之 曰:"须众证以出其女,然后杀之未晚也.不然恐有异词."牟愧谢,从之. 一郡称胡为神明焉. 邢部郎中李玺,成都人,在京娶一妾,极妬悍.玺目忽不能见其妻,若 病盲然.僚友闻而怪之,共诣其家,掘地得木人,用针刺其目,去之,玺目 复明. 乡人顾参政天锡云,为刑部郎时,亦曾鞠一事.有千户娶妾后,与其妻 如仇,不欲相见.妻族疑其妾之咒诅也,讼于官.天锡召千户讯之,千户亦 不讳,但云我亦不知何故,见妻则仇恶之,不欲视其面.乃盛陈狱具以恐其 妾,妾辞不知,曰:"恐是吾母所为."即引其母讯之.母具吐实云:"在 千户家土炕及卧褥中."令人发之,果得小木人二枚,相背,用发缠之.裂 其褥,中置纸金银钱,面幕相背,复有彩线及丝连络其间,不知何术也.遂 论置于法.而千户与妻欢好如故. …… 顾天锡为刑部郎中,奉玺书录囚山西.时大同天城卫刘千户之子安,娶 于指挥之女,有殊色,出则人皆属目焉.安性豪荡不检,一日与弟富从外醉 归,其弟语安曰:"吾嫂与木工王文美通."安闻之愤怒,抵家,见于熟睡, 即解佩刀截其首.复至王所,并取其首.明旦,诣巡按御史以二首献. 巡按以委属吏讯鞠,终不明,仅拟安以罪人已就拘执而擅杀者绞.累经 刑官审录,不决. 天锡至,用意询访,亦不得其实,即草奏,欲以疑狱请谳;又欲奏请驳 行巡按御史再问.其词略云:王文美、于氏,既非奸所捕获,亦非罪人已就 拘执.只因兄弟乘醉之言,一时戕害二命,实力非辜云云.天锡已具二稿, 意尚未定. 是夕三鼓,梦一妇以发蒙面,于马首称冤.遂惊寤.毛发棘竖.至明, 召藩臬守巡官皆会,即依后驳稿为奏上之. 呜呼!观此则治狱者其无以民命为可忽,以幽冥为易欺,而徇情上下其 手哉! 绍兴一妇,为所私者杀其夫.事觉,妇虽不知情,准律当绞.分巡金事 某,恶其淫荡而贻祸于夫,遂坐以知情律.狱成,剐于市. 是后,佥事所至,夜辄有鬼随而称屈,或抛击砖石,或寐中被其曳掷床 下.乃问曰:"尔鬼何冤?当明以告我."空中忽语曰:"我某妇人也,我 罪只当绞,尔何置我于极典邪?"佥事曰:"坐尔极典我实为过,然尔亦不 过一死.况我非私意杀尔,尔何为者!"叱之去,后鬼乃不至. 嗟乎!绞与极刑,均之死也.况此妇淫荡,以致死其夫,可谓微贱如虫 鼠者矣,然犹有灵如此.彼酷吏滥杀无辜,独无报耶! 无锡华允昭常畜一鬼,工象齿,葫芦大如龙眼,中藏杂器数十事,皆象 齿所造,微细不可数.用黑角小盆一枚,如当三钱大,然后倾葫芦中物于内, 则黑白分明.盘上有字曰某年某月某人造,字皆隐起,其大仅如芝麻,非少 年明目之人不能读.中有浮图一,长如粒米,亦有七级,每级就上斫一环束 之.一水桶,上有连环作铁索状,每环固转相交,如麻粒大.其他如剪刀、 琴、琶、烛台、镜奁、炉、瓶之类,悉如麻粒,而规制俨然.人玩时,鼻息 稍粗,则触而飞起.一象齿杖,上刻鹤喙,凡物重叠不分,则以此挺拨之. 韩非子言,燕王集巧士,有自言能以棘刺之端造沐猴者.今观此,则此 技信有之邪! 苏人诸役之害,无如驿传、马头、借债为甚.其始自永乐间.文皇帝以 北方民买马当役艰难,暂令南方百姓代之,三年而复.故其后因循不改,至 今百余年.南人非土著,不谙马性,皆转雇土人代役,马死,则为之买以偿 官.驿吏及代役者,规买马之利,多盗减刍粟,马日赢饿死,所费不货,于 是称贷以继之.山东诸处民之狡猾无赖者,立券取数倍之息,先以贿结津要, 约追得所负,则以其半奉之.故贪墨者争为作书抵郡邑,每县动以万数.守 令望风督责,民破产以偿,无所控诉. 翻阳贺公霖守郡时,有都御史边某者,先下札郡县,云:"子弟皆居家 读书务农, 并无出外经商放债者, 如有假托干扰, 所在官司即捕执送京治罪. " 既乃以手书取债,令子侄赍诣有司,其为计亦狡矣.贺公悉力与追,民不胜 捶楚,如伪卷偿之.未几,贺公卒于郡而无子,边公亦竟以贪罢云. 夫居台省者,当兴利除害以报国.任专城者,当奉公守法以惠民.今也, 反之,斯获罪于天甚矣.其及此也宜哉. 弘治壬戌(十五年,1502)以后,人帽顶皆平而圆,如一小镜.靴、履 之首皆匾如站鱼喙,富家子弟无一不然.云自京师倡始,流布四方.衣下壁 积几至脐上,去领不远.所在不约而同,近服妖也. 山东鲁桥,相传有灵哥者,乃老猴精也.云能知人祸福及未来事. 弘治壬子(五年,1492),予以岁贡上京,与二友同往.先有一妇人出 迎,问予三人出处,盖饴之也.诡言今日大圣出游不在,方遣人迎之来矣. 须臾,顾左右如有所言,闻壁间索然有声,又有声鵙鵙,若鸣鼠,然妇人自 能辩其语云云.其物盖灵哥所役使,妇使往迎之也. 已而灵哥来,止室中床上.床有帷,帷外又设幕.妇人先入幕中坐,若 为神所依者.帷中忽作声,俨如老人,警咳其言,无绝殊者,亦不能如未来 事,不过甘言求索耳. 及去时,则空中隐隐如鸽铃声.然盖所传灵异者,皆妄言也. 《史记》言:汉武致神君,闻其言不见其人,时去时来,来则风肃然, 居室帷中,时昼言,然常以夜,因巫为主人关饮食所欲,言行下与灵哥之事 绝相似.传云:妖由人兴,谓此类也夫! …… 卷四 …… 吴节,眉州人,景泰甲戌(五年,1454)进士,历知岳州府.岳有盗亡 命,其妇坐系,有娠当娩身.节命于狱户外设苇箔蔽风,使蓐媪视之.己而 妇以产难死.节出俸资,命狱吏买棺付其家人瘗之. 后岳州江中盗起,势甚猖獗,藩臬以闻于朝,诏命府卫合兵讨之,兵甲 犀利,士卒精悍,自谓贼不足灭.不意陷入贼伏中,悉为所戕,无脱者.贼 中一人忽大呼曰:"恩主吴太守安在?"已而登舟,见节叩头,自言姓名, 则前瘗妇之夫也.亲护节登陆,舟中之人皆得全.节后仕至都御史. 呜呼!节之加恩贼妇,亦古罪人不孥之意,初无心于望报也.特以一念 之仁,终险危而获济,岂可谓非天道哉.然以盗之不道,犹知感恩而不忘报 如此.莫强如人心,而可以仁结,讵不信夫! …… 沈洪济,乌程人,有姊入宫为女官. 洪济登乡荐,小录进御,其姊见洪济之名,作诗寄之,曰:"一自承恩 入帝畿,难将寸草答春晖.朝随御辇趋青琐,夕奉纶音侍禁闱.银烛烧残空 有泪,玉钗敲断恨无归.年来喜子登金榜,同补山龙上衮衣."一时多传诵 之. 郡邑城隍之神,当用木主.今为土木之偶,被以衣冠,又求一入以实之, 且立后殿,设像为夫人.世俗可笑事大率类此. 附城之邑,令长初莅任祭祀,或旱潦祈祷,皆当就郡祠行礼.今往往别 立祠,亦非也. 绍兴府城隍神,初设土偶,尝为太守白玉撤去.后有通判于某,贪鄙无 识,乃复设像,更立六曹,若郡邑官府之制.其年朝觐幸不黜免,遂自谓神 庇.后竟以贿败.而土偶至今承讹,莫有能去之者. 会稽山神词,建自隋开皇十四年(594),累代加封王爵,本朝只称南镇 会稽山之神.予分教绍兴日,尝陪祀至祠下.其地两山分脉,自南而北.两 水夹流,至祠下而合.祠南面山,山巅香炉一峰,正对祠门.其正殿中有石 笋一支,高可丈许,后人从其上加土为衣冠之像.闻故老云:石笋疑有所长, 土像项下时并裂,岁加修葺,既而复然.郡守岭南彭公谊,命塑工设像多空 其中,乃得不坏. 彭公固贤守,有方略,惜其未明鬼神之情状耳,盖石笋乃山之灵气所钟, 故前人于其处建祠.今妄加土偶,只以渎之,又建后殿设夫人像,不知当以 何山为妇而作配乎! 考之洪武礼制,祭社稷仪式云:神牌二,以木为之.至岳镇海渎帝王陵 庙下,则云:其牲物祭器仪注,并与社稷同.此其当设主而不为像,貌亦明 矣. 我高皇帝厘正祀典,实万世所当遵守.有民社者,于此类宜亟正之,不 可安于陋习而不反诸经也. 正统间,有谭禧者,为绍兴府推官.会修庙学,禧见大成殿材皆良木, 乃以他木易之作器.又铸新铜爵易古爵.后禧罢官,过大庾岭,为盗所杀, 人以为圣人之灵阴加谴罚也. 予曰:禧为人好贿,既挟厚货,慢藏诲盗,故取杀身之祸.圣人在天之 灵固无不在,岂若是之屑耶!然亦足以为贪昧无礼者之戒矣. 成化丁未(二十三年,1487),自六月不雨,至于八月,溪港皆不通舟 揖.先是嘉兴诸邑船尾率画锄钁之属,不约而同,莫知所起.意者水道枯涸, 藉此器以疏浚,此其兆之先见者欤! …… 卷五 成化间,湖广旱,襄王欲得祈雨者.或云黄州有人善此术,王使召之. 其人与三人俱来,入山,遍求龙,见一石上有青绿晕,曰:"此有龙矣,恨老."乃以锥抉石上,果有一穴.久之,穴渐大,复以一竹筒探入穴口,穴 中水随溢出.须臾云气四合,雷电交作,风雨骤至.其人以瓶罂负石穴中水 入城,雨方可五里许,城中皆遍,惜所及不广.其人云:某处有龙年少,可 多得雨.王恐龙怒,致水患难制,遂厚赐其人而遣之. 吾苏夏御史玑知大庾县时,岁旱,邑人云:大庾岭下有龙湫,祈则有雨, 但山谷深险不可入.昔有主簿往祈,以绳缒入,雨骤至,从者或溺死,自后 人不敢入. 夏公从数人以往,以索自缒下,出则令从者先登,复以索援引而上.其 地有水洞,方可半里许.水皆玄色,沸涌流出溪涧.古木大可数抱,蔽翳天 日,山箐深密,幽僻可怖.以器绕水求龙,但得一生物,则龙至矣.或虾、 或鱼、或蜥蝎之类,得则疾出,仍以笔志岩下一小石.得雨后,乃令人送龙 至故处,而取石以为信.否则人从中道弃龙,不至故处,后祈雨则龙不应矣. 夏公为人诚笃,龙出,雨降,送之,一如故事云. 张士诚据姑苏日,开宾贤馆廷纳诸名士.慕杨廉夫名,欲致之不可得. 闻其往来昆山顾阿瑛家,潜令人伺人于道中,强要之. 既至,适元主遣使以上尊酒赐士诚.士诚设宴以飨使者,廉夫与焉.即 席赋诗云:"江南处处峰烟起,海上年年御酒来.如此烽烟如此酒,老夫怀 抱几时开." 士诚得诗,甚惭.既而廉夫辞去,士诚亦不复留也. "介马驮驮百里程,青枫后夜血书成.只应刘阮桃花水,不似巴陵汉水 清."此杨廉夫《题临海王节妇》诗也.宋亡,节妇被元兵掳至嵊县青枫岭, 啮指血题诗石上,投崖死.廉夫责其不即死,故诗云云. 尝闻故老言:廉夫无子,一夕,梦一妇人谓曰:"尔知所以无后乎?" 曰:"不知."妇人曰:"尔忆题王节妇诗乎?尔虽不能坏节妇之名,而心 则伤于刻薄.毁谤节义,其罪至重,故天绝尔后."廉夫既寤,大悔,遂更 作诗曰:"天荒地老妾随兵,天地无情妾有情.指血啮开霞峤赤,苔痕化作 雪江清.愿随湘瑟声中死,不逐胡笳拍里生.三月子规啼断血,秋风无泪写 哀铭."视前诗,予夺大不相侔矣. 梦之有无不可知,予考宋景濂作廉夫墓铭,有一子一孙,则无后之说亦 非也.或别一人尔?夫士君子论事,不当于无过中求有过.节妇被掳欲死, 而无便可乘,迨临险而后行其志,既杀身以全节,则他非所论矣.廉夫之评, 诚过刻哉! …… 邓卿,字志夔,蜀人,为户部主事.妻甚悍戾,尝捶楚婢妾,足指皆坠, 弃粪草中,家人畚出开道上.邻家儿以线系足指,曳竿上引鸱鸟,为西厂逻 卒所执,间所从得,儿指示邓处,卒以闻.诏下锦衣狱讯鞫,具得其实,卿 坐削籍为民. 今世淫祠如观音堂、真武庙、关王庙、文昌祠之类,皆愚夫细人所为. 至于迎神赛会,渎礼不经之举,非但糜费民财,亦奸盗所由起.为世道虑者, 力加禁遏可也.顾今之从政者,于此等事多阔略不省.间有愚懦不学之徒, 怵于祸福之说,反从而助之.故邪妄之习日新月盛,可为叹息. 大抵建祠赛会,必有首事之人,乘时渔猎民财.宜痛惩以法,没其所敛 之物于官司,以备赈济之用;取土木之像投诸水火,而以应祀神祗或名宦乡 贤神位改奉于中,以塞其妄源,则祷张为幻之人,知警畏而自息矣. 天台陈公选督学南畿学政,凡学校中有文昌祠像,皆移檄郡县撤毁之. 公去后,有谄读以冀非望者,稍稍复之.长洲邑学有生徒,复舍财塑像,庄 严逾于昔.后其人病疽死,亦竟无闻于科目云. …… 故事,每秋后于阙下录囚,公卿咸在.一岁,汛及一劫盗.盗抗声曰: "若辈何必问吾,吾为贫,故行盗耳.若辈位高禄厚,非贫也,罔不贪黩货 贿,较诸白昼劫夺者为甚,尚不知愧乎?"诸公无以应.事在成化间. 时新昌俞公钦为礼部侍郎在列,尝为人言之.此颇与岳氏《桯史》中郑 广诗相类. …… 仕宦者至京师,赂遗津要,或有厚薄,津要之人报之亦不同.故京师语 曰:"十两银,到处寻.一匹缎,看一半.一匹纱,没处查." 辇毂之下,民物繁众,而风俗之浇薄为甚.会城大府亦然.古者取士于 田野,管子曰: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呢,其秀民之能为士者,必足赖也. 人能力田务本,置身山林之间,非惟足以养心畜德,至其子孙,亦自有朴雅 之风,为学亦深潜缜密,与寻常市井入不同.出而仕宦,必多风节清介之士. 立家业为子孙谋者,盍亦择所处哉! (杜婉言标点) 跋 我曾在一本拙著的序中,感谢海内外几家报刊的女编辑,赞扬她们是巧 妇;没有她们的辛劳,我提供的米——也就是文章,是难以煮成饭,端给世 人品尝的.现在当我们编完这本《明史论丛》,不才——当然是拙夫,首先 要感谢的,是提供"燃料"、"炊具"的朋友们,好在已于扉页中标出,兹 不赘.其次,要感谢明史学界的同道,不弃菲薄,送来好"米",使我们能 与出版社共同努力,"煮"出"饭"来.味道如何?学界任意品尝可也. 本集《论丛》涉及明代政治、经济、文化,但重在政治、文化.特意发 表故宫博物院五位学者的大作,倒不是因为这些文章已无可挑剔,而是想强 调一下研究明代艺术史的重要性.这是传统明史学人的薄弱环节. 今后,如各方面条件成熟,我们将争取编辑《论丛》二集、三集.也衷 心希望得到朋友们的继续支持. 王春瑜 牛年三月十七日 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