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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公综〔2009〕376 号 关于印发《泉州市公安局防洪防台风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分、县(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应急管 理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泉政办明传〔2009〕185 号) 要求,市局研究修订《泉州市公安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 1 - 泉州市公安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3.预警机制 3.1 机制建设 3.2 预警级别 3.3 预警发布 4.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2 应急响应 4.3 防洪响应 4.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2 防洪响应 4.2.1 Ⅳ级响应. - 2 - 4.2.2 Ⅲ级响应. 4.2.3 Ⅱ级响应. 4.2.4 Ⅰ级响应. 4.3 防台风响应 4.3.1 Ⅳ级响应. 4.3.2 Ⅲ级响应. 4.3.3 Ⅱ级响应. 4.3.4 Ⅰ级响应. 4.4 处置流程 4.4.1 准备工作 4.4.2 Ⅳ级响应. 4.4.3 Ⅲ级响应. 4.4.4 Ⅱ级响应. 4.4.5 Ⅰ级响应. 4.4.6 响应结束. 5.保障措施 5.1 组织保障 5.2 后勤保障 5.3 通讯保障 6.培训和演练 6.1 培训 6.2 演练 7.附则 - 3 - 7.1 奖惩 7.2 预案管理 7.2.1 预案制定 7.2.2 预案修订 7.3 预案实施时间 7.4 附件 7.4.1《泉州市公安局防汛指挥部编成表》 - 4 -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规范防汛抗灾程序, 提高公安机关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 害损失,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 省防洪条例》 和 《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 性文件,编制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常备不懈, 以防为主, 防抗结合. 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洪水、 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 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 在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 成立市公安 局防汛领导小组, 洪水、 台风等灾害发生后转为防汛抗旱指挥部. 由局长任组长 (总指挥) , 其他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 (副总指挥) , - 5 - 各分、县(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和武警、边防、消防支队、 警卫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设在市局指挥中心,洪水、台 风等灾害发生后,先由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指挥部运作后, 由指挥部统一指挥. 各分、县(市)公安局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市公安局防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预案》 ;统一 领导、 指挥、 组织、 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向省公安 厅和市政府指挥部报告防洪防台风工作进展情况. 2.2 办事机构 市公安局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十一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 办公室牵头. 办公室、政治部、装财处、指挥中心、监管处、国保、治安、 巡特、刑侦、交警、武警、消防、边防支队为成员.主要任务是 发布台风等级、备勤力量及备勤的解除,收集汛情、台风信息、 灾情、社会治安情况和抢险救灾、治安保卫工作进展等信息,供 指挥部决策参考;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持与省公安厅和市政府 指挥部联系,及时将各级领导决策、指令传达到各个单位;协助 领导指挥协调防洪防台风工作,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做好公 安机关内部灾害损失情况评估、汇总、上报工作;办理指挥部交 办的其他事项. (二)情报信息组 - 6 - 国保支队牵头. 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处、网安处、外联办、国保、治安、 行动技术、边防支队和各分、县(市)公安局为成员.主要任 务是收集各类情报信息,全面掌握社会动态,尤其注意收集不 法分子借机造谣生事蛊惑人心等情况,及时研判供指挥部决策 参考. (三)安全保卫组 治安支队牵头. 治安支队、巡特、武警、消防、边防支队、警卫处和各分、 县 (市) 公安局为成员. 主要任务是加强对首脑机关、 重点单位、 要害部位、 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尤其是事关国计民生的水 电油气等单位的安全保卫.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对易燃易爆、爆炸、剧毒、放射源等危爆物品加强管理,并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 范工作. (四)治安防范组 巡特支队牵头. 户政处、治安、巡特、边防支队和各分、县(市)公安局为 成员.主要任务是加强巡逻防范,动员群众加强自我防范,组 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社区、机关、单位、企业治安防范工作, 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稳定,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顺利进行. (五)消防管理组 消防支队负责. - 7 - 主要任务是扑灭火灾,处置可燃、有毒液体(气体)泄漏引发 的次生灾害;组织力量对进水后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事故的重点 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排险,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协同有关部门 进行工程抢险. (六)港口管理组 边防支队牵头. 边防支队和有关分、县(市)公安局为成员.主要任务是负 责渔船停泊海域和相关港口的安全保卫; 协助有关部门转移危险 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做好台风暴雨来临时的船只 进港避风工作. (七)交通管理组 交警支队负责. 主要任务是做好交通的疏导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修复道路交 通,及时制订交通管制和分流方案,设置交通标志,必要时实施 交通管制,保障应急救援道路的畅通无阻. (八)监所管理组 监管处牵头. 监管处、看守所、收教所、戒毒所、治安拘留所和各分、县 (市)公安局为成员.主要任务是加强关押人员场所的安全警戒 工作,拟定看管、转移、押解方案,防止关押人员脱逃、暴狱、 自杀等事故的发生. (九)打击处理组 刑侦支队牵头. - 8 - 网安处、法制处、劳教办、刑侦、经侦、禁毒、行动技术、 边防支队和各分、县(市)公安局为成员.主要任务是及时受理 防洪防台风中发生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 动,尤其是严厉打击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 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管控,依法过滤、封堵、删除 网上有害信息,对网络传播谣言落实查证,依法打击. (十)应急机动组 武警支队牵头. 巡特、武警、消防、边防支队和各分、县(市)公安局及市 局机关各单位为成员. 主要任务是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 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组织群众开 展抢险自救,处置人民群众的各类紧急求助. (十一)督查宣传组 纪委牵头. 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处、政治部、法制处、网安处和 各分、县(市)公安局为成员.主要任务是对防洪防台风工作 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广大干警防洪防台风中义 务、职责教育;收集、宣传抢险救灾先进事迹;做好防洪防台 风时参战人员思想政治和心理疏导工作;向群众宣传治安防范 注意事项;宣传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情况,震慑违法犯罪. (十二)后勤、通讯保障组 装财处牵头. 装财处、信通处为成员.主要任务是负责救灾所需车辆、 - 9 - 油料、装备器材、食品等供给,医疗救护,通信等各项保障. 3.预警机制 3.1 机制建设 与市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了解 灾情信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早处置;根据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 部指令,研究部署全市公安机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 3.2 预警级别 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3.3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由市局指挥中心根据紧急和危害程度,及时 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4.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1.1 坚持依法防汛、 科学防汛、 合力防汛, 坚持统一领导、 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 进入汛期,市局防汛指挥部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跟踪掌握雨情、水情、风情和灾情, 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 市局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 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 10 - 4.2 防洪响应 4.2.1 Ⅳ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a、 晋江干流控制站发生 5-10 年一遇(洪水频率值含下限,不含上 限,下同)的一般洪水;b、晋江东溪、晋江西溪、大漳溪、九 十九溪、洛阳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 10-20 年一遇的中小洪水;c、 其他流域面积 2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 20-50 年一遇的 大中洪水;d、晋江干流及晋江东溪、晋江西溪、大漳溪、九十 九溪、洛阳江出现险情;e、大中型、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 即发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时, 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 准内. 4.2.2 Ⅲ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a、 晋江干流控制站发生 10-20 年一遇的中等洪水;b、晋江东溪、 晋江西溪、大漳溪、九十九溪、洛阳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 20-50 年一遇的大洪水;c、其他流域面积 2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 一发生 50-100 年一遇的特大洪水;d、晋江干流及晋江东溪、晋 江西溪、大漳溪、九十九溪、洛阳江出现重大险情;e、大中型、 小(一)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即重点地区已接近防御标准,一 般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4.2.3 Ⅱ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a、 晋江干流控制站发生 20-50 年一遇的大洪水;b、晋江东溪、晋 江西溪、大漳溪、九十九溪、洛阳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 50-100 年一遇的特大洪水;c、其他流域面积 2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 之一发生 100 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d、一般河流的重要堤段 - 11 - 发生决口;e、城区发生内涝.即大部分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4.2.4 Ⅰ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a、 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 50 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b、晋江东 溪、晋江西溪、大漳溪、九十九溪、洛阳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 100 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d、 晋江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 e、 城区发生严重内涝;f、水库发生垮坝.即发洪地区大部分已大 大超过防御标准. 4.3 防台风响应 4.3.1 Ⅳ级响应:台风生成,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即热带 气旋经中央气象台编号 4.3.2 Ⅲ级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未来台风可能影 响我市. 4.3.3 Ⅱ级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 风力 10 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 48 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或者 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 8-9 级(含9级)的台风在未来 24 小时内 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4.3.4 Ⅰ级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 最大风力 10 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 24 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4.4 处置流程 接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后,启动应急响应. 4.4.1 准备工作 (一)组织领导与部署 市局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对各地公安机关、 各单位防洪防台风 - 12 - 应急工作进行检查. 进行全体宣传发动, 增强全体民警预防汛情、 台风等自然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洪防台风的思想准 备. (二)警力准备 根据应急处置程序,市局启动《紧急召人计划》 ,调集警力 值班备勤;各单位由领导带队,加强值班,做好应急梯次调集的 准备. (三)保障准备 调集、筹备抢险救灾和后勤保障所需物资;做好有线、无线 通信的维护和保障. (四)安全保卫 采取紧急安全措施,实行特别社会治安管制的宣传,加强对 首脑机关、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危险品仓库等安全保卫工作, 稳定正常的社会秩序,打击扰乱民心、制造混乱的不法分子. (五)内部安全检查 加强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公安机关 内部安全. 4.4.2 Ⅳ级响应:市局防汛指挥部开始工作,各成员单位、 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值班,传达贯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精 神和上级领导指示,适时启动《预案》. 4.4.3 Ⅲ级响应: (一)市局防汛指挥部开始工作,适时启动《预案》.召开 成员单位防洪防台风部署会. - 13 - (二)各成员单位、各级公安机关进行动员教育,部署各项 工作,加强值班备勤,抢险救灾装备物资到位. (三)加强社会面控制,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加强对 在押人员的看管,防止暴狱、集体逃跑事件的发生;加强重点单 位、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协助有关部门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 众,组织群众开展抢险自救,处置人民群众的各类紧急求助. 4.4.4 Ⅱ级响应: (一)市局防汛指挥部全体人员和物资装备到位,启动《预案》.召集全体成员单位召开防洪防台风紧急会议,提出具体工 作要求和措施.指挥中心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汛情、台风 的实时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全 体成员单位. (二)各成员单位、各级公安机关值班人员严守岗位,各级 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尤其加强对办公区域、仓库、码头、车辆、 抢险救灾器材等重要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加强社会面控制,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加强对 在押人员的看管,防止暴狱、集体逃跑事件的发生;加强重点单 位、要害部位安全保卫. (四)市局防汛指挥部各工作组全体集结到位,听候指令. 全市公安机关参加备勤人员一律到位待命. (五)市局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各自 职责投入抢险救灾. 4.4.5 Ⅰ级响应: - 14 - (一)市局防汛指挥部全体人员和物资装备到位,启动《预案》,实施不间断的指挥,组织全体人员积极抗击台风.指挥中 心有关部门保持实时联系,定时发布汛情、台风和各地灾情的最 新消息,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全体成员单位. (二)市局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级公安机关全力投入 抢险救灾.随时向市局指挥中心报告各地受灾情况、抢险救灾工 作进展情况和社会治安动态. 4.4.6 响应结束: 汛情、台风警报解除后,各级公安机关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 灾的各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 治工作,积极做好灾后自救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 序,保持社会稳定.市局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抗灾救 灾经验教训,并将防洪防台风工作、受灾损失情况和抢险救灾工 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个人报告市局政治部和指挥中 心. 5.保障措施 5.1 组织保障 政治部负责梯次应急队伍的安排、调集.全市公安民警、公 安现役部队是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置主要力量, 承担防洪防台风应 急救援任务. 如因紧急情况通讯中断, 指挥不畅, 应自觉按 《预案》规定的职责主动实施抢险救援和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5.2 后勤保障 装财处负责做好抢险救生物资、器材的充实、保管和调配, - 15 - 购买储备一定数量的冲锋舟、橡皮艇和救生衣,确保抢险救灾所 需的救灾器材和生活必需用品的应急供应. 5.3 通讯保障 信通处负责做好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通讯保障, 协助有关部门 对受损通信线路、设施开展抢修和临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加强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体系.必要时,可紧急征 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 确保灾情信息和公安机关抢险救灾 信息传递畅通. 6.培训和演练 6.1 培训 各单位要加强防洪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和 抢险救灾等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6.2 演练 各单位应按照预案, 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 模的防洪防台风应急演练和训练,使全体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 握处置方法.巡特警、交警、武警、边防、消防支队的专业抢险 队伍必须针对各类险情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市局适时组织多 警种合练,并根据演练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 7.附则 7.1 奖惩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 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 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 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 16 - 7.2 预案管理 7.2.1 预案制定 有关单位应根据《泉州市公安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制 定与预案相衔接、配套的分预案,报市局指挥中心备案. 7.2.2 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市局治安支队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并负责解释.报 市水利局备案.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5 年制定的《泉州市公安局 关于中心市区防洪(抗台风)应急工作预案》(泉公综〔2005〕 293 号)同时废止. 7.4 附件 7.4.1《泉州市公安局防汛指挥部编成表》 - 17 - 泉州市公安局防汛指挥部编成表 总指挥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陈加瑶 副总指挥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林林黄丽水 谢永强 林水湖 陈昌明 柳新群 林冰办公室主任 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兼) 傅崇豪 情报信息组组长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兼) 杨文辉 安全保卫组组长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兼) 侯英林 治安防范组组长 市公安局巡特支队支队长(兼) 陈万兴 消防管理组组长 消防支队支队长(兼) 陈建华 港口管理组组长 边防支队支队长(兼) 许国强 交通管理组组长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王宏面 监所管理组组长 市公安局监管处处长(兼) 庄振明 打击处理组组长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兼) 卓庆忠 应急机动组组长 武警泉州支队支队长(兼) 宋晓峰 督查宣传组组长 市公安局监察室主任(兼) 林国耀 后勤通信保障组 组长 市公安局装财处处长(兼) 郑庆奎 泉州市 公安局 防汛指 挥部 成员各分、县(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和武警、边防、消防支队、警 卫处主要负责人. - 18 - 主题词:公安 防汛 预案 通知 抄送:省公安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政法委、市水利局, 武警泉州支队,本局领导. (共印 20 份) 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 年12 月4日印发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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