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桂会职办?2014?6 号 关于开展 2014 年度会计系列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职改办、会计系列职改办,区直各主管部门、中央驻桂有关 单位职改办(人事、干部处) :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4 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 43 号),结合我区会计系列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我区 2014 年 度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 (一)申报评审 2014 年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 取得 2013 年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自治区级成绩合格证 — 2 — 或取得 2011-2013 年全国成绩合格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 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以下简称?评审条件? )的人 员. (二) 申报评审 2014 年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 须已经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正高级会计 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 (以下简称?评审条件? )的 人员. (三)在广西境内从事财务会计、财税、审计等工作的在职 会计人员(包括会计实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以及分管会计 工作的单位负责人、会计教育工作者、会计理论工作者等) . (四) 2013 年12 月31 日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 人员, 不再评审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除外).2014 年1月1日至 12 月31 日期间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会 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模范遵守和执行?会 计法?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 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政、财会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积极推动 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任现 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期间,各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三、相关条件 (一)有关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 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破格申报等条件对照?评 审条件?的相关条款执行. — 3 — (二)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要求及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 定? (桂职办?2004?4 号) 、 ?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 问题的通知? (桂职改?2007?1 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模块数要求及免试范围等, 应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 知? (桂职改?2001?1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 (桂职办?2004?4 号) 、 ?关于调整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 (桂职办?2009? 42 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 (桂职办?2009?93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自2014 年开始,全区将试运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 能力考试成绩核查系统.除因系统建设原因及符合免试条件的申 报人员外,申报人应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 格通知单或网络成绩查询证明材料.申报人必须在提交申报材料 前,登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核查系统(通过广 西人事考试网 www.gxpta.com.cn 登陆)对本人职称外语、计算 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合格成绩进行核查, 确认是否达到 ?评审条件? 的要求,并将生成的核查代码填入申报系统. (五)根据?关于开展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公需科目继续教 育活动的通知? (桂人社函?2014?180 号)的规定,参加今年会 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应参加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公需 科目学习并提供合格证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实施办法? (桂财会?2008?22 号)的规定,申报人应完成 2013 年继续教育并完成登记. — 4 — 四、申报程序 2014 年广西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通过广西 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实行全程无纸化操作.申报人员 可通过互联网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系统(个人 申报版)?,自行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摄) 录入相关附件材料(必须保证提供的电子材料清晰可阅读),再 由所在单位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单位 版)?,经审核汇总后上报各市(或区直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 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单位版)? 可从南宁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免费下载,网址:www.gxzr.com.cn. 自治区会计系列职改办接收各单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 信息化申报系统(单位版)?下载的送审电子材料的地点:财政 厅会计管理处(南宁市桃源路 69 号811 室),联系电话: 0771-5331602,传真:0771-5318020. 五、推荐、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人的身份性质原则上应根据申报时所在工作单位 确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应提供申报前连续 3 个月以上个人社保缴费证明,还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 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证明材料,以证明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单位 性质.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以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支 机构作为申报单位报评. (二)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应当按照要求准备申报 — 5 — 材料,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向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提出申请.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基本情况 进行初步审核,对审核项目内容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按自治 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暂 行办法?的通知? (桂职办?2000?48 号)的规定进行公示,公 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对公示的申报材料有实名书面提出异议的, 由公示单位负责核实并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公示结束 后,公示单位要在评审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内填写公 示时间和结果.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 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 职办?2000?49 号)的规定组建审议推荐小组,组织审议和答辩, 对申报人的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等写出推荐意见. (五)各市县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地级市会计系列职改办 审核、地级市职改部门确认同意,由地级市职改部门统一汇总生 成电子材料,报送自治区会计系列职改办;自治区直属单位申报 人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自治区会计系列职改办. (六)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评审和面试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 25 分钟. (七)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本通知和?评审条件?的 要求,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 好审核、公示、推荐和评审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 备,严肃处理申报材料造假行为. — 6 — 六、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 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桂价费?2006?359 号) ,申报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收取 380 元,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费每人收取 450 元,申报人在向自治区会计系列职改办报送电子 材料时缴付. 七、时间安排 2014 年5月20 日-7 月25 日为个人准备和申报,各单位、 各市职改部门、各市会计系列职改办以及区直各主管部门收集、 审核材料和组织答辩、公示、审议阶段;7 月26 日-8 月1日为 市和区直各主管部门职改办汇总呈报材料阶段;自治区会计系列 职改办接收材料时间截至 8 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8 月1日-11 月31 日为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评委会、正高级评委会评审阶段. 广西会计系列职改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5月20 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报:自治区职改办. 抄送:自治区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5月2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