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学?? 单独招生简章 依據教育部 100 ?3月31 日台技(二)字第 1000052416 号函核定之招生规定订定 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委员會 印 地址:新?市新店区安忠? 99 号 电话:(02)8212-2000 转2110 或2137 传真:(02)8212-2119 网址:http://www.just.edu.tw 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 重要招生工作日程表项目时间备注网?输入报名资?103 ?6月9日(一) 10:00 至103 ?7月23 日(三) 15:30 止 书面资?於报名时缴交 详?简章第 4 页报名缴费时间103 ?6月9日(一) 10:00 至103 ?7月23 日(三) 15:30 止 详?简章第 5 页报名表收件日期103 ?6月9日(一) 10:00 至103 ?7月23 日(三) 15:30 止, 以邮戳为凭. 详?简章第 6 页 现场报名日期及时间 103 ?7月25 日(五)14:00~20:00 报名地点於本校公告 寄发成绩单103 ?7月30 日(三) 详?简章第 11 页复查成绩接获成绩单起至 8 月5 日(二)20:00 止,周一至周五 17:30~20:00 接受 办?. 详?简章第 11 页登记分发报到103 ?8月8日(五) 依成绩单上所?时间办?报 到,请?阅简章第 11 页补登记分发报到103 ?8月26 日(二) 请?阅简章第 12 页 *注意:本日程表如有变动,以相关通知为准. 目?壹、招生系别 1 贰、报名资格 1 ?、网?报名作业?程 3 肆、通讯报名暨现场报名日期、地点 4 伍、报名应缴资?及注意事项 5 ?、评分项目、配分及计分内容 8 柒、寄发成绩单及复查成绩 10 捌、登记、分发、报到 10 玖、缺额补?登记分发 11 ?、招生申诉处?办法 11 ?壹、健康检查 12 ?贰、教学资源与生活环境 12 ??、?取公告 12 ?肆、申请延期徵集入营及缓徵注意事项(摘?)12 ?伍、其他 13 ??、空袭及台风警报注意事项 13 附件一 报名表填表?明 14 附件二 考生毕(肄)学校代码表-15 附件三 考生毕(肄)业科(组)代码表-16 附件四 出生地代码表 17 附件五 特种身分考生享受升学优待申请书-18 附件? ?享受升学优待申请书-19 附件七 复查成绩申请表 20 附件八 登记分发委托书 21 附件九 考生申诉表 22 附件十 应届毕业生报名?结书-23 1 壹、招生系别 招生?别 招生系别班级 ? 一般 生 退伍 军人 原住民 境外 子? 备注 商业? ?游管?系 1 55 1 1 1 上课时间:周一至周五 企业管?系 1 42 1 1 1 上课时间:依实际课程需 要安排 餐饮管?系 1 50 1 1 1 ??管?系 1 35 1 1 1 资讯管?系 1 40 1 1 1 上课时间:周?、日 企业管?系 1 50 1 1 1 应用外语系英文组 1 60 2 2 2 ?游管?系 1 40 1 1 1 ??管?系 1 35 1 1 1 餐饮管?系 1 50 1 1 1 商业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系 1 40 1 1 1 备注: 一、修业?限以二?为原则,修业期满成绩及格者,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系别之?取人?未达本校每班最低开班人? 15 人时,则该系停止招生.已?取 者处?方式如下: (一)成绩达他系最低?取分?时,得辅导递补他系缺额. (二)他系皆无缺额时,或成绩未达他系最低?取分?时,则?予分发?取,并退还 报名费. 三、学杂费收费标准:二技进修部依实际授课时?收费. 查询网址:http://acc.just.edu.tw/files/11-1010-751.php 贰、报名资格 凡取得下?学?(?)资格之一者,始具报名资格;符合?种以上报名资格者,仅能择一资格 报名. 一、一般学? (一)国内公私?专科以上学校毕业或经教育部认可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毕业者. (二)公私?专科进修(补习)学校毕(结)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或结业证明文件者. 二、同等学? (一)二?制专科学校及进修学校肄业学生有下?情形之一: 1.修满规定修业?限最后 1 ?之上学期,因故休学或退学 2 ?以上,持有附??成绩 单之修业证明书、转学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2.修?规定修业?限最后 1 ?之下学期期间,因故休学或退学 1 ?以上,持有附?? 成绩单之修业证明书、转学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3.修满规定修业?限,且已修毕毕业应修学分 80 学分以上,因故未能毕业,持有附? ?成绩单之修业证明书、转学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二)三?制专科学校及进修学校肄业学生有下?情形之一: 1.仅未修习规定修业?限最后 1 ?,因故休学或退学 3 ?以上,持有附??成绩单之 2 修业证明书、转学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2.修满规定修业?限最后 1 ?之上学期,因故休学或退学 2 ?以上,持有附??成绩 单之修业证明书、转学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3.修?规定修业?限最后 1 ?之下学期期间,因故休学或退学 1 ?以上,持有附?? 成绩单之修业证明书、转学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三)五?制专科学校及进修学校肄业学生有下?情形之一: 1.仅未修习规定修业?限最后 1 ?,因故休学或退学 3 ?以上,持有附??成绩单之 修业证明书、转学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2.修满规定修业?限最后 1 ?之上学期,因故休学或退学 2 ?以上,持有附??成绩 单之修业证明书、转学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3.修?规定修业?限最后 1 ?之下学期期间,因故休学或退学 1 ?以上,持有附?? 成绩单之修业证明书、转学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4.修满规定修业?限,且已修毕毕业应修学分 220 学分以上,因故未能毕业,持有附 ??成绩单之修业证明书、转学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四)大学学士班(?含空中大学)肄业,修满二?级下学期,因故休学或退学 1 ?以上, 持有附??成绩单之修业证明书、转学证明书或休学证明书. (五)自学进修学?监定考试及格,持有专科毕业程?及格证明书. (?)下?国家考试及格,持有及格证书: 1.公务人员高等考试或一等、二等、三等特种考试及格. 2.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或相当等级之特种考试及格. (七)技能检定合格,有下?资格之一,持有证书及证明文件: 1.取得乙级技术士证或相当於乙级之单一级技术士证后,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4 ?以上. 2.取得甲级技术士证或相当於甲级之单一级技术士证后,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2 ?以上. 备注: (1) 本项所称技术士证系指?政院?工委员會所发之技术士证;所称相当於甲级、 乙级之单一级技术士证,其技能检定及格之程?,依據?政院?工委员會之规 定相当於甲级、乙级技术士证. (2)非?政院?工委员會所核发的技术士证,?得作为同等学?资格认定之用. (3) 考试院专技人员普考及格满 4 ?,?得比照取得乙级技术士证工作经验 4 ?, 以同等学?报考二技. (八)?满 22 岁、持有高级中等学校毕(结)业证书或已修业期满者,修习下??同科目 课程?计达 80 学分以上,持有学分证明: 1.大学或空中大学之大学程?学分课程. 2.专科以上学校推广教育学分班课程. 3.教育部认可之非正规教育课程. 专科以上学校推广教育实施办法中华民国 100 ?7月13 日修正施?后,入学大学同 等学?认定标准 102 ?1月24 日修正施?前,已修习前述课程学分者,?受 22 岁? 龄之限制. (九)持国外或香港、澳门专科以上学校毕肄业学?: 1.持国外或香港、澳门专科以上学校毕肄业学?,其毕肄业学校经教育部?入?考名 册或为当地国政府权责机关或专业评监团体所认可,且入学资格、修业?限及修习 课程均与我国同级同?学校规定相当,并经各大学招生委员會审议后认定为相当国 3 内同级同?学校修业?级者,得准用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 2.持前目香港、澳门学校副学士学位证书及?? 成绩单,或高级文凭及??成绩单, 得以同等学?报考科技大学、技术学院二?制学士班一?级新生入学考试. 3.国外或香港、澳门专科以上学校毕肄业学?证件及成绩证明、前目香港、澳门副学 士学位证书及??成绩单,或高级文凭及??成绩单,应经我国驻外使??、代表 处、办事处或其他经外交部授权机构,或?政院在香港、澳门设?或指定机构验证. (十)曾於大学校院担任专业技术人员、於专科学校担任专业及技术教师,或於职业学校 担任技术及专业教师,经大学校级招生委员會审议通过,得以同等学?报考. 注意事项: 一、?加当??二技技优入学、二技甄选入学及其他相关考试获?取且已办妥报到之考生,? 得再报名?加本招生,违者取消?取资格,并?得要求退还报名费,报名考生?得?议. 但?考生能於登记分发前缴交原?取学校之「放弃?取资格声明书」正本者,则准予?加 登记分发.考生分发?取后,经发现与登记资格?符或持伪造证件者,一?取消其?取及 入学资格,考生?得?议. 二、考生自毕业或取得有关报名资格学?(?)证件之?资采计,计算至 103 ?9月30 日止. 三、用於同等学?报名之证照,得再享有相关专业技能证照加分之优待. 四、以国外学?(?)报名者,必须自?将其学?(?)证件及??成绩证明经我国驻外单位 验证. 五、依據「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及「香港澳门居民?台就学办法」之规定,侨生及港澳 居民?得就?仅於夜间、?假日授课之班别,故?得报名?加本次招生. ?、凡辨色能??常者,?得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系. 4 5 二、网?登?资?系统注意事项 网?系统提供??捷的报名程序,使用本系统须备妥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浏览器(建议 使用 Internet Explorer6.0 以上,解析? 1024*768)及印表机. (一)网?登?资?注意事项 1.登?缴费及报名资?网址:http://DeanApp.just.edu.tw/Enroll/RegFlow_A.aspx 2.缴费时间:103 ?6月9日(一)10:00 起至 103 ?7月23 日(三)15:30 止. (1)先?登??印缴费单(报名费:新台币650元整),持缴费单至各地华南银?柜 台缴交现?,或?用缴费单上之华南银?帐号跨?(ATM)汇款方式缴费. (2)缴费完成后,?用ATM转帐一个工作日,?柜缴费三个工作日,方可进入报名系 统. (3)登?报名资?时间:103?6月9日 (一) 10:00起至103?7月23日 (三) 15:30 止. (4)学?(?)证明文件正本於登记分发时缴交,?经发现与登记资格?符或持伪 造证件者,一?取消其?取及入学资格,考生?得?议.请详细审阅报名资格, ?资格?符请勿报名. (5)?在输入资?时,有任何需造字的特殊文字或因系统问题而导致无法输入正确 资?,请先在该?位预?空白,并於报名表?印后再自?以红笔?正. (6)预览输入结果,并详细核对无误后送出报名表,才算完成登?资?程序,同时 请务必?印报名表. (7)登?资?一旦确认送出后即?能自?线上修改,??慎输入错误,请於?印网 ?报名表后以红笔?正并在旁边盖上私章之后再寄出.输入报名表各项资?时 请谨慎小心,报名资?核对无误后签名再寄出,以免权?受损. (8)网?登?资?程序完成后 1 网?登?资?者一?采取通讯报名,自?上网登?相关基本资?后,并?印 报名表. 2 所有报名手续完成后,亦可随时上网查询?态. (9)登?资??与书面资?有?一致时,概以寄送的书面报名资?为准. (二)自「我的 e 讯息」(http://DeanApp.just.edu.tw/Enroll/RegFlow_A.aspx)可查 询下?资?:1.报名表?印 2.缴费?态 3.书面资??况 4.其他招生公告. 肆、通讯报名暨现场报名日期、地点 一、通讯报名 (一)缴费日期:103 ?6月9日(一)10:00 起至 103 ?7月23 日(三)15:30 止. (二)登?报名资?日期:103 ?6月9日(一)10:00 起至 103 ?7月23 日(三)15:30 止. (三)收件日期:103 ?6月9日(一)起至 103 ?7月23 日(三)止,以邮戳为凭. (四)地址:23154 新?市新店区安忠? 99 号 (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委员 會收). 6 二、现场报名日期暨地点: (一)103 ?7月25 日(五)14:00~20:00. (二)地点:景文科技大学 备注:?於上述日期截止之报名人?低於招生人?时,在?影响已依原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之考 生权?下,得延期报名至 8 月25 日(一)止. 伍、报名应缴资?及注意事项 一、应缴交资? (一)缴纳报名费: 1.报名费新台币 650 元整.通讯报名缴费方式如第 5 页,现场报名缴交现?;报名缴 费后,?得以任何?由申请退费. 2.具有中低收入户或低收入户身份者采现场报名.凡属直轄市、县市级政府、?建? ?门县、?建??江县等所界定中低收入户或低收入户之考生,於报名时缴交各县 市政府审核通过由各乡、镇、区公所所开具之低收入户证明文件(非清寒证明)者, 报名费全免;缴交中低收入户证明(非清寒证明)之考生得减免报名费 30%(即报 名费新台币 455 元整).请出具报名期限内有效之证明文件,正本验讫发还. (二)报名表: 请黏贴本人最近三个月内二寸脱帽半身正面相片 1 张,相片限用光面相纸;请将国 民身分证正、反面影印本黏贴在报名表黏贴?内,未黏贴者或学经?证件上所载姓 名、出生日期与国民身分证?符者,均?得报名;?报名表内容与所缴验证件?符, ?予受?报名.填表?明请?阅第 15 页. (三)缴交学?(?)证件影本: 缴交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影本;如报名考生?遵照规定,邮寄毕业证书或毕业证 明书正本至本會,嗣后遗失,责任由考生自负;现场报名者,需携带学?(?)证 件正本查验,验毕后当场发还;持其他同等学?(?)证件报考者比照办?;以专 业技能合格证书资格报名者须另检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文件正本;所缴交之学? (?)证件需与报名资格相符并於?取报到时缴交正本. (四)缴交专科以上毕业在校??成绩单正本: 1.应届毕业生因暑修或其他原因未能於报名时检附毕(结)业证书(证明文件)者, 得同意填妥「应届毕业生报名?结书」后先?报名(附件十,第24 页),惟专科以 上毕业在校??学业成绩总平均以 60 分计. 2.未缴交专科以上毕业在校??成绩单正本者,在校??学业成绩总平均以 60 分计 算. (五)缴交书面资?: 1.?书计画(商业?):以一千字为原则. 以上资?请以 A4 纸张打字?印,内容词?以简洁、通畅为主;?有附件,纸张规格 一?统一为 A4 大小. 2.作品集(商业设计?) :将?书计画及相关作品集结成册缴交. (?)缴交专业技能证照影本: 持有?政院?工委员會所发之技术士证照或专技高普考技师证书,?符合专业技能 7 证照加分之规定者,现场报名时,请携带证照正本(验毕后当场发还)及影本;专 业技能证照加分之规定,请?阅第 9 页. (七)现役军人应另缴交证明: 1.服义务役之现役军人,如於入学日期前(103 ?9月30 日前)退伍,得凭各部隊长 出具之「退伍日期证明」正本报名;103 ?10 月1日以后退伍者?得报考. 2.服志愿役之国军官士兵:国防部 98 ?6月24 日国?培育字第 0980001827 号?修 颁「国军军职人员公余进修实施规定」:?加各项进修或训?之人员均需先经服务 单位权责主官核定后,始得报名?加或进修,核定权责如下: (1)少校级(含)以下军士兵:由上校或少将级单位主官(管)核定. (2)中、上校军官:由中将级单位主官(管)核定. (3)将级军官:由上将级单位主官核定. 依上开规定,尔后服志愿役国军官兵报名时应持上开权责单位主官核准之「准予报 名证明书」正本,得以报考. (八)凡以特种身分考生报名时未缴交各该项证件者,事后?得以任何?由申请补缴或追 认其身分要求加分优待;特种身分应缴证件如下: 身分?别应收缴证件备注退伍军人1.退伍?或退伍证明书. 2.除役?. 3.解除召集证明书(限?时召集者). 4.服役五?以上退伍军官,其退伍时军阶为上 尉以下者,应附缴任官人事命?、初任官任 官?或军事校院毕结业证书等足资证明其 服役起始时间之文件. 5.伤残退伍军人应附缴抚恤?. 6.前三项证件遗失者,应检送权责单位出具之 证明书. 7.证件已缴送另一招生单位报名尚未退还 时,得以该收據送验,但仍应补送原证件检 验. 1.以上各该证件均应?同影印本(以A4 纸正反面正中影印) 一并送验,原 始证件验毕发还,影印本黏於报名表 附表黏贴?内. 2.99 ?11 月24 日教育部台?字第 0990196251C 号?修正发布第3条、第4条、第8条条文. 台湾地区原住民应缴本人之全户户口名簿影本,户口名簿上未 记载「原住民」身分戳记或户口名簿记载?详 者,仍应缴交三个月内有效之户籍誊本证明. 1.非原住民族籍之养子?,?得以本项 身分报考.生父母为原住民之养子 ?,应追缴其生父母之户籍誊本或除 籍誊本,以确认其原住民身分. 2.户籍誊本记事?应全部誊?,如未与 其生父母同居一户,或生父母已死亡 者,应加缴其生父母户籍誊本或除籍 誊本一份,并须盖有「山地原住民」 或「平地原住民」戳记. 3.乡镇公所核发之族籍证明?予承认. 蒙藏生1.蒙藏委员會核发之族籍证明. 2.户籍誊本正本. 3.缴交教育部委托学校或团体组成之甄试委 员會出具之蒙语,藏语等语文合於报考本项 考试予以优待之成绩证明. 1.非蒙、藏族籍之养?,?得以本项身 分报考. 2.无语文甄试合格证明书者,?得以本 项身分报考. 外交人员子?1.外交部出具之证明文件. 2.护照影本或入境证副本. 1.本?所称派外工作人员子?系指经 我国政府派遣在驻外使?及其他机 关办?外交事务之工作人员子?. 2.返国时间超过三学?均?予优待. 境外优秀科 学技术人才 子?1.原核定分发就学文件. 2.申请人子?就?学校成绩单. 3.申请人变?工作地点之证明文件. 8 备注: 1.以上各特种身分证件均限定於报名时缴交,凡证件?齐全或?合於规定者,均?予优待,事后亦?得以 任何?由申请补缴或追认身分. 2.护照影本应包括姓名、个人全部资?及入境日期. 3.退伍军人身分考生如志愿放弃享受升学优待者,则以一般身分报考,可经申请后由招生委员會发给「考 生?享受升学优待」证明书(附件?). 4.具多种特种身分者,限择一身分加分. 5.完成报名手续后,?审查结果?符特种身分资格,将改?为一般生身分. 6.凡申请退伍军人加分者,如经教育部委托逢甲大学电算中心核管单位查出兵役已加过分,本會将自动 取消其退伍军人加分之申请. (九)通讯报名邮寄报名资?: 报名表及书面资?等相关报名文件,依通讯报名专用信封袋封面所载顺序,由上而 下整?齐全,以回纹针固定左上角,置入信封袋内,於103 ?7月23 日(三)前(邮 戳为凭)以限时挂号邮寄至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委员會收 (23154 新 ?市新店区安忠? 99 号)完成报名.寄出前,请详细检查报名相关文件是否齐全, 如表件?全因而无法?加报名者应自?负责,所缴报名费,概?予退还.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完成报名手续后,?得以任何?由申请变?报名表之内容. (二)完成报名手续后,经发现报名资格?符合者,一??予退费. (三)各项应缴证件,必须於报名时缴交,事后?得以任何?由申请补缴或追认;同时, 无??取与否,报名资?概?退还,相关资?请自?影印?存. (四)应届毕业生因暑修或其他原因未能於报名时检附毕(结)业证书(证明文件)者, 得同意填妥「应届毕业生报名?结书」后先?报名(附件十,第24 页),登记分发 时,需当场缴验学?(?)证件正本(持影本加盖学校印信及与正本相符者,均? 予采认),未能提出学?(?)证件正本者,一?取消其分发资格.?未能於登记 分发时取得毕业证书者,但符合报名资格二、同等学?第(五)款规定之报名考生, 得以原校修业证明书正本及成绩单正本?加登记分发.为维护其他?与现场分发之 考生权?,未能提出相关证明者取消其分发?取资格,且?得以任何?由要求退还 报名费,报名考生?得?议. (五)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委员會(以下简称本會)主办本招生,需依个人 资?保护法规定取得并保管考生个人资?,在办?招生事务的目的下,进?处?及 ?用;本會将善尽善?保管人之义务与责任,妥善保管考生个人资?. 考生个人资?蒐集、处?及?用告知事项: 1.本會於报名表中对於考生资?之蒐集,系为考生成绩计算、资?处?、登记、分发 及报到等招生作业必要程序,并作为后续资?统计及考生报到注册作业使用,考生 资?蒐集之範围以本會报名表所?各项内容为限. 2.本會蒐集之考生个人资?及相关成绩资?,因招生、统计与考生注册作业需要,於 考生完成报名作业后,即同意本會将相关资?及成绩予考生本人、本會招生考试各 项试务、景文科技大学办?新生报到或入学资?建置使用. 3.考生依个人资?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使之权?,将?因报名作业而抛 弃或限制,完成报名作业后?得要求修改或替换,未附证明文件或证明书中各?填 写?全者,所缴报名费用及相关证明文件亦?退还.考生??提供前开各项相关个 人资?,本會将无法进?考生之登记分发作业,请考生特别注意. 4.完成报名程序之考生,即同意本會对於考生个人资?蒐集?别、使用範围、方式、 目的、对象及使用期间等相关规範,并同意本會对於考生个人资?进?蒐集或处?. 9 ?、评分项目、配分及计分内容 评分 项目 配分计分内容 在校 ?? 成绩 100 分1.学业成绩总平均(100分),以??成绩单所载学业成绩总平均为实得成绩. 2.报名时未缴交??成绩单正本者,学业成绩总平均以60分计. 3.各项成绩计算至小?点后第二位,第三位以下四舍五入. 书面 资? 成绩 100 分1.?书计画(商业?)(100 分):以一千字为原则. 以上资?请以 A4 纸张打字?印,内容词?以简洁、通畅为主;?有附件,一?统一为 A4 大小. 2.作品集(商业设计?)(100 分):将?书计画及相关作品集结成册. 3.?经审查发现有抄袭之嫌者,一?以 0 分计. 毕 (肄) 业? 资加 分20 分毕(肄)业?资加分标准: 项目 毕(肄)业?资 加分 备注 1 未满 1 ? ?予加分 1. 以一般学?报名者,以 毕业证书上所载之日 期起算;以同等学?报 名者,以取得报名资格 之日起算.?资计算至 103 ?9月30 日止. 2. 本项加分至配分成绩 满分 20 分为止. 2 满1?未满 2 ?2分3满2?未满 3 ?4分4满3?未满 4 ?6分5满4?未满 5 ?8分6满5?以上者 每增加一?,再加2分. 专业 技能 证照 加分 20 分 专业技能证照加分标准: 代码 专业技能证照 加分 备注 A 专技高考及格证书 15 分1.同时具有相同项目之专业技能证 照者,限择一最高级项使用,非 相同项目者,可合并计分. 2.所有相关专业技能证照影本,应 於报名时一并缴验,日后?得以 任何?由申请追认. 3.本项加分至配分成绩满分 20 分 为止. ?加考试院所举办之各项考试,? 仅取得公务员资格者?予采用. B 甲级专业技能证照 15 分C专技普考及格证书 10 分D乙级专业技能证照 10 分10 特种 身分 加分 加分 代码 身分 名称 特种身分考生 加分 优待比? A1 退伍军人(一) 在营服役期间五?以上,退伍后未满一?者. 加计原始总 分25% A2 退伍军人(二) 在营服役期间五?以上,退伍后一?以上未满二?者. 加计原始总 分20% A3 退伍军人(三) 在营服役期间五?以上,退伍后二?以上未满三?者. 加计原始总 分15% A4 退伍军人(四) 在营服役期间五?以上,退伍后三?以上未满五?者. 加计原始总 分10% A5 退伍军人(五) 在营服役期间四?以上未满五?,退伍后未满一?者. 加计原始总 分20% A6 退伍军人(?) 在营服役期间四?以上未满五?,退伍后一?以上未满二?者. 加计原始总 分15% A7 退伍军人(七) 在营服役期间四?以上未满五?,退伍后二?以上未满三?者. 加计原始总 分10% A8 退伍军人(八) 在营服役期间四?以上未满五?,退伍后三?以上未满五?者. 加计原始总 分5% A9 退伍军人(九) 在营服役期间三?以上未满四?,退伍后未满一?者. 加计原始总 分15% A10 退伍军人(十) 在营服役期间三?以上未满四?,退伍后一?以上未满二?者. 加计原始总 分10% A11 退伍军人(十一) 在营服役期间三?以上未满四?,退伍后二?以上未满三?者. 加计原始总 分5% A12 退伍军人(十二) 在营服役期间三?以上未满四?,退伍后三?以上未满五?者. 加计原始总 分3% A13 退伍军人(十三) 在营服役期间未满三?,已达义务役法定役期者(?含服补充 兵役及国民兵役者),且退伍后未满三?者. 加计原始总 分5% A14 退伍军人(十四) 在营服现役期间因作战或因公成残?堪服役而免役或除役,? 有抚恤证明,於免役、除役后未满五?者. 加计原始总 分25% A15 退伍军人(十五) 在营服现役期间因病成残?堪服役而免役或除役,?有抚恤证 明,於免役、除役后未满五?者. 加计原始总 分5% B1 台湾地区原住民 (一) 原住民族籍 (依教育部台?字第 1000049946C 号?修正发布「原住民学生 升学优待及原住民公费?学办法」第3条规定办?.) 加计原始总 分10% B2 台湾地区原住民 (二) 原住民族籍且持有原住民【文化及语言能?合格证明书】 加计原始总 分35% C 蒙藏生 蒙藏生 加计原始总 分25% D1 外交人员子? (一) 派外人员子?(返国未满半?者) 加计原始总 分25% D2 外交人员子? (二) 派外人员子?(返国半?以上未满一?内者) 加计原始总 分20% D3 外交人员子? (三) 派外人员子?(返国一?以上未满二?内者) 加计原始总 分15% D4 外交人员子? (四) 派外人员子?(返国二?以上未满三?内者) 加计原始总 分10% E1 境外优秀科学技术人 才子?身分(一) ?台就?未满一学期以下者 加计原始总 分25% E2 境外优秀科学技术人 才子?身分(二) ?台就?一学期以上未满一学?者 加计原始总 分20% E3 境外优秀科学技术人 才子?身分(三) ?台就?一学?以上未满二学?者 加计原始总 分15% E4 境外优秀科学技术人 才子?身分(四) ?台就?二学?以上未满三学?者 加计原始总 分10% 总成绩 1. 一般生=在校??成绩+书面资?成绩+毕(肄)业?资加分+专业技能证照加分 2. 特种身分=在校??成绩+书面资?成绩+毕(肄)业?资加分+专业技能证照加分+特种身分加分 11 同分?酌 商业?:考生登记分发总成绩相同时,以「?书及就业计画」成绩较高者优先分发,如成绩又 相同,以在校??成绩总平均较高者优先?加登记分发.如遇同分?酌至最后一项仍 相同时,则同额?取?加登记分发. 商业设计?:考生登记分发总成绩相同时,以「作品集」成绩较高者优先分发,如成绩又相同, 以在校??成绩总平均较高者优先?加登记分发.如遇同分?酌至最后一项仍相 同时,则同额?取?加登记分发. 柒、寄发成绩单及复查成绩 一、成绩单订於 103 ?7月30 日(三)寄发,考生未接获成绩通知单或遗失者应於 8 月5日(二) 前,周一至周五 17:30~20:00 至景文科技大学进修部办公室申请补发 , 或以电话 (02) 8212-2000 转2110、2137 查询分?,逾期?予受?. 二、复查成绩: 时间:自接获成绩单起至 103 ?8月5日(二)20:00 止,周一至周五 17:30~20:00 接受 办?. 方式:考生对成绩有疑义时可申请复查,请填妥「复查成绩申请表」(附件七,第21 页) 以传真方式办?,传真后并以电话确认,复查以一次为限,逾期或未依规定申请者, 概?受?.复查成绩时考生?得要求影印,亦?得要求重新阅卷.本校於考生提出 申请日(含)起二日内以传真回覆考生.传真:(02)8212-2119. 三、已注册之?取生,经查其成绩单有窜改情事者,即予??退学. 捌、登记、分发、报到 一、日期:103 ?8月8日(五) 二、地点:景文科技大学(新?市新店区安忠? 99 号) 三、时间:详细时间以成绩单上之通知为准. 四、登记作业: (一)考生之登记分发作业,采分?高低排序名次为主,依名次顺序选取系别. (二)考生请亲自办?登记分发及报到,?需委托他人代办,请携带登记分发委托书(附 件八,第22 页)及考生本人及受委托人之身分证件,以为证明. (三)考生收到成绩单后,应依照本會所规定之时间及地点前往登记;未依本會规定之时 间内至指定地点办?登记者,得於登记分发工作未结束前补?登记分发,但以?加 登记现场当时正在办?之登记梯次最后一人为限,考生?得?议. (四)考生申请登记时,应携带下?证件,证件未备齐者依规定?得?加登记、分发及报 到. 1.成绩通知单正本 2.身分证明文件正本(具有相片、身分证字号) 3.学?(?)证件正本(持影本加盖学校印信及与正本相符者,均?予采认,未能 提出学? (?) 证件正本者,一?取消其分发资格,?得?加登记、分发及报到.) 12 备注: 1.有关登记、分发、报到等详细资?将随同成绩单一并寄发予考生. 2.如?加其他各?入学考试并已获得?取者,?考生能於登记分发前缴交原?取学 校之「放弃?取资格声明书」正本者,则准予?加登记分发,?加本招生之分发 报到须缴交学?证件正本,请慎予抉择. 3.如发现有人冒名顶替或资?内容与事实?符者,取消其?取资格,?准报到;注 册入学后发现者,取消入学资格;毕业?校后发现者,开除学籍,并专案报请教 育部备查. 4.以上各项内容如有变动或未尽事宜,以成绩单内所载之本會「登记分发报到时间 之注意事项」为准. 玖、缺额补?登记分发 ㄧ、补登记分发:本项补登记分发系办?分发后,仍有缺额且有意愿办?补登记分发之系时, 得进?补登记分发作业. 二、补登记分发时间:103 ?8月26 日(二);办?报到时间 18:30;分发时间 19:00 开始. 三、延期报名考生待原报名考生皆分发后,始得补登记分发. 四、补登记、分发地点:新?市新店区安忠? 99 号 景文科技大学. 五、补登记作业程序: (一)考生应於补登记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登记手续后,始具备?加补分发之资格. (二)凡合於补登记规定之考生应凭报考证明及成绩通知单至本會办?. (三)办?补登记时缴验学?(?)证件正本,报考证明及成绩通知单. ?、补分发作业程序: (一)分发: 1.补分发?取考生需达最低?取分?以上. 2.分发时按考生成绩及志愿顺序,以补足缺额人?为限. 3.已接受分发?取之考生?得以任何?由申请改分发. (二)报到:经完成补分发?取之考生,随即办??取报到手续,并?取学校注册通知, 依规定时间完成注册程序,逾时或未完成手续者,视同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七、本會补登记分发作业至各系满额即?停止(届时??是否已办妥补登记手续,均?再给予 分发). ?、招生申诉处?办法 考生如对招生事宜有疑义,应於申诉事件发生后 3 日内,填具考生申诉表(附件九,第23 页) 向招生委员會提出?议申请,申诉书内应叙明疑义之具体?由并提出佐证资?供招生委员會? 考,以双挂号邮件向本會提出申诉.本招生如遇有招生纠纷时,得由业务承办单位依权责处? 或由招生委员會开會决议处?办法后正式答覆. 13 ?壹、健康检查 一、?取考生皆需?加本校健康检查,办法另?公告. 二、???常或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法定传染病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卫生情形者,或聽觉、 视觉有严重障碍影响上课者,考取后本校得依学籍规则规定?其办?保?入学资格、休学 或视实际情况处?. ?贰、教学资源与生活环境 本校各系之课程依據学生背景专长及技职教育需求设计,相关教学资源皆充分提供.暑假洽询 时间另?公告於进修部网页. 招生系别?络电话洽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资讯管?系(02)8212-2000 分机 2300、2335 09:00 ~ 16:00 企业管?系(02)8212-2000 分机 2400、2401 财务?融系(02)8212-2000 分机 2250、2251 应用外语系英文组(02)8212-2000 分机 2890、2891 视觉传达设计系(02)8212-2000 分机 2848、2849 ?游管?系(02)8212-2000 分机 2500、2526 ??管?系(02)8212-2000 分机 2680、2681 餐饮管?系(02)8212-2000 分机 2650、2652 进修部(02)8212-2000 分机 2110、2137 16:00 ~ 21:00 ??、?取公告 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取名单开学前公告於景文科技大学进修部网页. 备注:以上各项所?日程,如遇特殊?况,请注意本會发布之紧急处?措施公告. ?肆、申请延期徵集入营及缓徵注意事项(摘?) 一、延期徵集入营 适用?政院 96 ?4月24 日?公布之徵兵规则第 28 条 「应徵役男在收受徵集?后,徵集入营前, 合於延期徵集入营事故表(如下表)所?原因者,得由本人或其有?为能?之家属填具申请书, 检附有关证明,向乡(镇、市、区)公所申请转直轄市、县(市)政府核准延期徵集入营」. 应徵役男延期徵集入营事故表第九?、第十?规定 区分 役男?别 申请延期徵集入营原因 应缴证明 准予延期徵集入营时限 九20 岁以前或高级中等学校毕业之?学生, 须?加专科以上学校或军警学校入学考试 或招生者.?逾 20 岁已取得当?招生准考 证或登记分发报名证者,亦同. 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明或同 等学?证明或准考证或报名 缴费证明. 至当? 11 月15 日止 十 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当毕业之?或已取 得当?大学以上学校招生准考证,须报考 大学以上学校或军警学校者. 学校毕业证明或准考证或报 名缴费证明. 至当? 11 月15 日止 14 二、缓徵 依據?政院 100 ?10 月31 日修订「免役禁役缓徵缓召实施办法」第15 条「应受徵集之在学学 生,有下?情形之一者,?得缓徵: (一)肄业学校未经主管教育?政机关?案者. (二)入学学籍未符合主管教育?政机关规定者. (三) 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生未经内政部核定,再就?相同等级或低於原等级之学校者. (四)就?大专院校以下进修学校?龄逾 28 岁仍未毕业者. (五)就?前款以外学校?龄逾 33 岁仍未毕业者. 前项学生应徵服役入营后,学校依兵役法等相关法?之规定,保?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伍、其他 一、考生应據实上网填写报名表,?所缴交报名之相关证明文件,经查如有伪造、假借、冒用、 ?实者,未入学者取消?取资格,已入学者开除学籍,并应负法?责任. 二、本简章暨通讯报名专用信封封面,请自?下载使用. 三、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或试务纠纷,悉依據本校学则、招生委员會决议及招生规定等相关规 定办?. 四、本项考试之招生委员會及其?与作业之工作同仁,?有配偶、前配偶、四亲等内血亲或三 亲等内姻亲关系者,应主动回避. 五、本简章所?之日期?有?动时,以实际书面或本校网页上之通知为主. ??、空袭及台风警报注意事项 一、登记分发时遇有空袭警报,由试场负责人宣布后,考生应即停止分发. 二、警报解除以后之分发作业,仍照规定时间举?,其时间由招生委员會统一规定. 三、因台风影响?能依照原定时间或办法举?登记分发时,由招生委员會统一发布紧急处置措 施消息,俟台风过境后再由招生委员會统一规定登记分发处?办法,并在媒体及网页公告. 本简章?有未尽事宜,依本招生委员會會议决议之. 15 附件一 报名表填表?明 考生登?相关资?时,请?阅本填表?明,并详细登?报名资?. 一?一般注意事项: 1. 考生登?资?所需软体IE6.0版本以上、Acorbat Reader. 2. 登?资?完成后,须检查报名资?是否正确,然后於考生签章处签名或盖章,?同相 关资?依序以回纹针夹於报名表左上角一起邮寄. 3. 各?登?时,如有错误请用红笔修正并加盖私章,以免影响考生自己权?. 二?各?登?资?注意事项: 01 报考证明 号码:考生请勿填写. 02 身分证字号:身分证字号之英文字母及所有?字,按顺序由左至右登?. 03 姓名:请依身分证上记载之姓名登?. 04 出生地:请依身分证上记载记之出生地登?. 05 生日:请依身分证记载之出生?月日登?. 06 通讯地址及电话:请登?日后确实可?络之电话及地址,并附加正确之邮递区号(?勿 填写补习班之地址). 07 报考资格:限择一种资?. 08 学?:请?阅附件二(第16页)「毕(肄)业学校代码表」填写毕业学校代码 及全名. 请?阅附件三(第17页)「毕(肄)业科(组)代码表」填写毕业科(组) 代码及全名. 同等学?者,请依证书登载日期及?科填写. 10 专业技能证照加分:请?阅简章第8页专业技能证照加分标准之代码登?,缴交影本并 黏贴於报名表(副表)黏贴?内. 11 申请特殊服务之身心障碍考生:依报名表之规定勾选. 12 相片:依简章第5页之规定黏贴於报名表(正表). 13 缴交(验)证明文件:请确实登?,并将相关证明文件黏贴於报名表(副表),报名表件 及书面资?等文件,请依通讯报名专用信封封面所载之顺序排?, 使用回纹针固定左上角,以?审核. 14 签章:请亲自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 15 紧急?络人姓名、关系:请确实填写紧急?络人姓名、?络电话、?动电话及监护人 与考生之关系. 16 身分证正反面影本:请将身分证正、反面影印本分别黏贴於报名表(正表)黏贴?内. 17 (1)学?(?)证件影本:请将学?(?)证件影印本黏贴於报名表(副表)黏贴?内. (2)在校??成绩单正本:请将在校??成绩单正本黏贴於报名表(副表)黏贴?内. (3)专业技能证照正反面影印:请将专业技能证照正、反面影印本分别黏贴於报名表 (副表)黏贴?内. (4) 中低收入户或低收入户证明:请将中低收入户或低收入户证明正、反面影印本分别 黏贴於报名表(副表)黏贴?内. 16 附件二 考生毕(肄)业学校代码表 考生毕(肄)业学校?无代码者请填选「999 其他」 代码 校名 代码 校名 代码 校名 台?市 352 亚太创意技术学院 756 高美医护管?专科学校 100 国?台?科技大学 台中市 101 国?台?商业技术学院 400 国?台中科技大学 澎湖县 102 国?台?护?健康大学 401 国?勤?科技大学 800 国?澎湖科技大学 103 中国科技大学 402 中台科技大学 104 中华科技大学 403 弘光科技大学 屏东县 105 台?城市科技大学 404 修平科技大学 850 国?屏东商业技术学院 (原?台湾科学技术学院) 405 侨光科技大学 851 大仁科技大学 106 德明财经科技大学 406 ?东科技大学 852 永达技术学院 107 国?台湾戏曲学院 408 静宜大学 853 美和科技大学 108 台?海洋技术学院 854 慈惠医护管?专科学校 (原中国海事商业专科学校) 彰化县 109 马偕医护管?专科学校 450 中州科技大学 花?县 110 康?医护暨管?专科学校 451 建国科技大学 900 大汉技术学院 111 中华大学推广教育中心 452 明道大学 901 慈济技术学院 902 台湾观光学院(?锺商业专科学校) 新?市、基?市 南投县 150 亚东技术学院 500 南开科技大学 台东县 151 明志科技大学 920 国?台东专科学校 152 东南科技大学 云?县 153 致?技术学院 550 国?虎尾科技大学 ?门县 154 景文科技大学 551 环球科技大学 930 国??门大学 155 圣约翰科技大学(新埔工商专科学校) 156 德霖技术学院(四海工商专科学校) 嘉义县(市) 同等学?(含肄业生) 157 醒吾科技大学 600 吴凤科技大学 (仅供报名时填写使用,报名资格请考生 158 崇右技术学院 601 大同技术学院 於报名前自?向各招生主办单位查询) 159 华夏技术学院 602 国?嘉义大学 951 持有高等考试及格证书者 160 经国管?暨健康学院 603 崇仁医护管?专科学校 952 持有乙级技术士证书工作后四?以上或 (德育医护管?专科学校) 持有甲级技术士证书工作后二?以上者 161 ?明技术学院 台南县(市) 953 专科学?监定及格者 162 耕莘健康管?专科学校 650 南台科技大学 954 ?计修满大学程?学分达 80 学分以上者 651 崑山科技大学 955 二专修毕日间部二上或夜间部三上课程 宜?县 652 嘉南药?科技大学 ,并休学二?以上者 200 国?宜?大学 653 中华医事科技大学 956 二专日间部二下或夜间部三下肄业, 201 ?阳技术学院 654 台南应用科技大学 并休学一?以上者 202 圣母医护管?专科学校 (原台南家政专科学校) 957 五专修毕四下课程,并休学三?以上者 655 南荣技术学院 958 五专修毕五上课程,并休学二?以上者 桃园县 656 远东科技大学 959 五专五下肄业,并休学一?以上者 250 ?华科技大学 657 国?台南护?专科学校 960 三专修毕日间部二下或夜间部三下 251 桃园创新技术学院(南亚技术学院) 658 敏惠医护管?专科学校 课程,并休学三?以上者 252 健?科技大学(清云科技大学) 961 三专修毕日间部三上或夜间部四上课程, 253 万能科技大学 高雄市 并休学二?以上者 254 长庚科技大学 700 国?高雄应用科技大学 962 三专日间部三下或夜间部四下肄业, 255 新生医护管?专科学校 702 国?高雄海洋科技大学 并休学一?以上者 703 国?高雄餐?大学 963 专科肄业,惟二专修满 80 学分或 新竹县(市) 704 文藻外语学院 五专修满 220 学分者 300 大华科技大学 705 育英医护管?专科学校 964 大学肄业,修毕二下课程并休学一?以上者 301 元培科技大学 750 正修科技大学 302 明新科技大学 751 和春技术学院 其他 752 高苑科技大学 163 国?空中大学 苗?县 753 辅英科技大学 164 真?大学(淡水工商管?专校) 350 国??合大学 754 东方设计学院 659 国?成功大学 351 仁德医护管?专科学校 755 树人医护管?专科学校 999 其他 17 附件三 考生毕(肄)业科(组)别代码表 考生毕(肄)业科(组)别?无代码者请填选「999 其他」 . 代码 毕业科(组)别 代码 毕业科(组)别 代码 毕业科(组)别 代码 毕业科(组)别 艺术学? 236 银?管? 417 建筑设计 518 农田水? 100 室内设计 237 ?融与风险管? 418 建筑绘图 519 农产品加工 101 美术工艺 238 ?融保险 419 飞机工程 520 农场管? 102 音? 239 商务科技管? 420 核能工程 521 农业化学 103 视觉传达设计 240 国际商务 421 气象电子 522 农业经济 104 舞蹈 422 海河工程 523 农业经营 105 京剧 423 海洋环境工程 524 农艺 106 歌仔戏 ?学及电算机科学? 424 纺织工程 525 渔业(渔捞) 107 传统音? 300 商用?学 425 纺织工业 526 兽医 108 综艺舞蹈 301 商业资讯 426 航空工程 527 食品技术 109 剧场艺术 302 商业?学 427 航空机械 110 ?位设计 303 资讯工程 428 动?机械工程 111 时尚设计 304 资讯管? 429 造纸工程 家政学? 305 电子计算机 430 造船工程 550 化妆品应用与管? 306 电子计算机工程 431 陶业工程 551 幼儿保育 人文学? 307 电子资?处? 432 景观设计与管? 552 服装设计 150 日本语文 308 电脑应用工程 433 塑胶加工 553 ??事业经营 151 西班牙语文 434 资源工程 554 美容 152 法国语文 435 农业土木工程 555 美容造型设计 153 英国语文 医药卫生学? 436 农业机械工程 556 食品营养 154 商用外文 350 工业安全卫生 437 ?达工程 557 家政 155 商用英文 351 公共卫生 438 电子工程 558 家庭工艺 156 德国语文 352 公害防治 439 电子材? 157 应用外语 353 放射技术 440 电子测? 158 应用英语 354 物?治? 441 电工技术 运输通信学? 159 其他语文 355 保健药学 442 电机工程 600 交通管? 160 应用日语 356 食品卫生 443 制衣工程 601 航海(航海专修) 357 病?检验 444 制造工程 602 航运管? 358 ?健(技术) 445 仪表工程 603 船务 商业及管?学? 359 卫生勤务 446 模具工程 604 船舶电讯 200 (公共)?政 360 应用(医药)化学 447 ?机工程 605 通信电子 201 人事管? 361 应用放射线 448 机具冲模 606 电子通讯 202 工商管? 362 医事工程 449 机械工程 607 电讯工程 203 工业管? 363 医事技术 450 机械材?工程 608 电脑与通讯(工程) 204 ?动产经营 364 医事检验 451 机械设计工程 609 ?机专修 205 休闲事业管? 365 医科 452 机械制造(工程) 610 驾驶(船舶驾驶) 206 企业及资讯管? 366 医务管? 453 机械垦植 611 航空管? 207 企业管? 367 医器制造 454 营建技术 208 事务管? 368 医学工程 455 营建管? 209 物?管? 369 药学 456 环境工程 观光服务学? 210 物资管? 370 护? 457 环境工程卫生 650 ?运管? 211 保险 371 牙体技术 458 环境与安全(技术) 651 ??管? 212 建筑贸? 372 视光 459 矿冶工程 652 海洋休闲观光 213 ?通管? 373 检验 460 矿业及石油工程 653 航空服务 214 秘书事务 374 职业安全卫生 461 纤维工程 654 餐?管? 215 财政税务 375 影像医学 655 餐饮管? 216 财务?融 656 餐饮厨艺 217 财务會计 农?渔牧学? 657 观光事业 218 财务管? 工业技艺学? 500 木材工业 658 观光宣导 219 财税?政 400 土木工程 501 水土保持 659 国际观光企业 220 财税?融 401 工业工程 502 水产食品工业 660 观光资产管? 221 商品设计 402 工业工程与管? 503 水产制造 222 商业文书 403 工业设计 504 水产养殖 223 商业推广 404 工业电子 505 ?产工业 大众传播学? 224 商业设计 405 工业制图 506 食品工程 700 大众传播艺术 225 商业會计 406 公共工程 507 食品工业 701 公共关系 226 商业经营 407 化学工程 508 食品加工 702 报业?政 227 商业管? 408 水?工程 509 食品科技 703 新闻专修 228 商业广告 409 光电工程 510 食品科学 704 图书资? 229 国际贸? 410 自动化工程 511 食品制造 705 广播电视 230 产业经营管? 411 兵器工程 512 畜牧 706 编辑采访 231 税务會计 412 ?冻空调 513 畜产 707 视讯传播 232 贸?管? 413 材?及资源工程 514 森? 233 會计 414 材?与纤维科技 515 森?资源管? 234 會计统计 415 ?辆工程 516 植物保护 其他 235 银?保险 416 建筑工程 517 园艺 999 其他 18 附件四 出生地代码表 出生地代码出生地代码台?市01 花?县24 高雄市(高雄县) 02 台东县25 新?市(台?县) 11 澎湖县26 桃园县12 基?市27 新竹县13 新竹市28 苗?县14 台中市(台中县) 29 彰化县16 嘉义市30 南投县17 台南市(台南县) 31 云?县18 ?建??江县32 嘉义县19 ?建??门县33 屏东县22 其他00 宜?县23 19 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 特种身分考生享受升学优待申请书 姓名性别出生?月日?月日报考?别商业?商业设计?身分?别1、退伍军人 3、蒙藏生 5、境外子? 2、原住民籍学生 4、外交人员子? 退伍军人请详填下?各项资?服役军种兵籍号码实际在营服役期间?个月 入营?月日?月日?月日退伍?月日?月日?月日备注此致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委员會 申请考生: (签章) 中华民国103?月日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 特种身分考生享受升学优待申请书 姓名报考?别商业?商业设计?身分?别1、退伍军人 3、蒙藏生 5、境外子? 2、原住民籍学生 4、外交人员子? 注意事项本证明书正本请考生自?妥善保存,嗣后如遗失,考生自?负责,本會一? ?予补发. 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委员會 中华民国103?月日附件五 20 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 考生?享受升学优待申请书 姓名性别出生?月日?月日报考?别商业?商业设计?身分?别1、退伍军人 3、蒙藏生 5、境外子? 2、原住民籍学生 4、外交人员子? 退伍军人请详填下?各项资?服役军种兵籍号码实际在营服役期间?个月 入营?月日?月日?月日退伍?月日?月日?月日备注1、本申请书祇供具有退伍军人考生以普通身分申请?加本??考试外,其他无任何效用. 2、凡未加盖本?合招生委员會章戳者无效. 此致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委员會 申请考生: (签章) 中华民国103?月日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 考生?享受升学优待申请书 姓名报考?别商业?商业设计?身分?别1、退伍军人 3、蒙藏生 5、境外子? 2、原住民籍学生 4、外交人员子? 注意事项本证明书正本请考生自?妥善保存,嗣后如遗失,考生自?负责,本會一? ?予补发. 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委员會 中华民国103?月日附件? 21 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考生复查成绩申请表 (正表) 报名姓报名电公?别名证号话?手机 申请复查项目原始成绩*复查后成绩***附注打*记号者,由招生委员會填写. 1. 复查方式:请传真至本會办?,传真后并以电话确认. 2. 复查成绩应於规定期限内办?,逾期?予受?. 3. 本申请表之正副表?可撕开. 4. 电话:(02)8212-2000 分机 2110、2137 传真:(02)8212-2119 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考生复查成绩申请表(副表) 报名姓报名电公?别名证号话?手机 申请复查项目原始成绩**复查后成绩***附注打*记号者,由招生委员會填写. 申请日期:接获成绩单起至 103 ?8月5日(二)20:00 止,周一至周五 17:30~20:00 受?. 答覆日期:收到申请(含)二日内 附件七 复查成绩申请表 22 附件八 登记分发委托书 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 登记分发委托书 本人 身分证字号 报考证号因故无法?加 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之登记分发, 兹委托以下人士代为?加. 姓名身分证字号 与考生关系 此致 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委员會 委托人 (签名) 受委托人 (签名) 中华民国103?月日23 附件九 考生申诉表 103 学??景文科技大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 考生申诉表 考生姓名 报名?别 报名证号 通讯地址 ?络电话 申诉事由: 期望建议: 申诉人 申诉日期 103 ?月日24 附件十 应届毕业生报名?结书 应届毕业生报名?结书 本人 确实为 102 学??日间部进修部夜间部 专科进修学校应届毕(结)业生,?分发、报到时无法缴交毕业证书正本或符合同 等学?报名资格之原学校修业证明书正本及成绩单正本,愿依 贵會规定丧失? 加登记分发、报到资格,且?得以任何?由要求退还报名费,本人绝无?议. 此致 ??结书人: (签章) 身分证字号: 就?学校: 学校 ?制 科组中华民国103 ?月日景文科技大学103学??二技进修部单独招生委员會 景文科技大学交通指引 本校地址:新?市新店区安忠? 99 号(地图如下) 洽询电话:(02)8212-2000 转2110 或2137 传真:(02)8212-2119 网址:http://www.just.edu.tw/ 搭乘客运者: 新店客运:(凡经过安康?之新店客运皆可搭乘) ?10 及安康线 F701(直达景文科技大学)、643、648、909、?7、?8、 ?15 台?客运:624、779、?1、棕7指南客运:202、248、905(副)、橘1、橘9注:以上各班?皆在安康派出所站下?,需步?约二十分钟,或在安坑国小转搭 ?10 公?直达本校门口 搭乘捷运者: 捷运新店线:在新店区公所站转搭新店客运(?10 及安康线 F701)直达本校. 自?开?莅校者: 由国道三号 31K 处下交?道,直?上高架桥衔接(安一?),继续?驶 2 分钟,遇安忠?左转, 即可到达本校. 由台?市环河快速道?新店区出口直?,上中安大桥衔接至?和?,继续?驶 5 分钟,继续 直??子?,至安一?左转,遇安忠?右转到达本校. 由新?市新?快新店区出口直?或经由新?市中和南势角接新店安和?,遇中安大桥后衔接 ?和?,继续?驶 5 分钟,继续直??子?,至安一?左转,遇安忠?右转到达本校. 由三峡方向经新店区安康?二段,遇?子?右转,至安一?左转,遇安忠?右转到达本校. 景文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