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公费医疗制度改革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保险管理科
2010年12月
主要内容
- 改革的必要性
- 改革的基本原则
- 改革的人员范围
- 改革后的医疗保障制度
- 报销流程
改革的必要性(一)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
---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
改革的必要性(二)
- 公费医疗享受单位及享受人员的要求
---现行公费医疗制度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 一是就医不方便
● 二是报销周期长
● 三是单位经费负担重
改革的必要性(三)
- 北京市的统一要求
---我市在6月份召开了公费医疗改革启动大会,要求各区县要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区县公费医疗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1年1月1日起实现制度的平稳启动。
改革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