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王立兵主编
第 一 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 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 经济法产生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之交,即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过度到垄断时期,是国家针对市场经济的固有缺陷通过立法适当但全面干预市场的产物,是对传统民商法的矫正。通说认为,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经济法产生的标志。二战后发展迅速。
- (一)经济法的词源
- ■1755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在其所著《自然法典》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 (二)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 1.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 自由竞争-垄断;战时经济法与和平经济法
2.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从计划到市场经济
- 二、经济法的概念
-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基于公共利益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1.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
- 2.经济法是追求公共利益之法。
- 3.国家干预并不仅限于强制性干预,也包括非强制性干预。
- 三、经济法的特征
- (一)经济法的综合性
- (二)经济法规范的相对易变性
- (三)经济法表现形式多样性
- 四、经济法的地位
-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1.市场主体关系
- 2.市场监督关系
- 3.宏观调控关系
- (二)经济法的地位
- 1.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