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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藝教育改革方案宣導
張晉昌 教授
綜合規劃 組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工業教育學系
中華民國9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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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告 大 綱
- 技藝教育緣起與辦理現況及成效
- 改革需求與問題分析
- 技藝教育改革方案的內涵
- 技藝教育改革方案的執行
- 結語--預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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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一) 沿革
- 民72,推動「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實施計劃」設立三年段的「延教班」
- 民82,修正為「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邁向十年國教目標」。
- 民84,修訂職業學校法第四條、十四條,將「延教班」更名「實用技能班」,其修業年限分一年段、二年段、三年段,得分年修習,並正式納入學制。
- 擴大於國二下辦理「職業試探與輔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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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二) 技藝教育目標
- 提供學生適合其能力、性向及興趣之技藝
教育,重建學習信心,導引適性發展,以
充分發展其潛能。
- 輔導學生習得行(職)業基礎知能,並為
繼續升讀職業學校實用技能班等奠定基礎。
- 培養學生的職業興趣,並涵養其勤奮、耐
勞、敬業樂群的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