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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ltitle : 孙志刚案:公民权利史上的里程碑
    Title : 孙志刚案公民权利史上的里程碑
    CreateTime : 2011-09-03T13:45:00Z
    LastModifiedTime : 2011-09-03T13:46:00Z
    Author : qinhongling
    孙志刚案:公民权利史上的里程碑
    收容 制度废止,是孙志刚的年轻生命换来的。   当年,人们就说:“孙志刚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一个象征公民权利的符号。”“孙志刚事件已经成为一个里程碑,一个公民权利史上的里程碑。”   五年过去了,孙志刚悲怆的命运与受难的形象依旧震撼人心。死去的孙志刚,依旧与活着的中国公民同在命运中,同在问题中。相比2003年,中国的社会转型不是快要结束了,而是愈发深入展开了。单是昔日孙志刚案后出现的两种反应模式:“领导批示”和“学者上书”,也仍然潜行于我们的制度与生活当中。由官员和学者而不是由人大 出面,进行临时性的高调监督,依旧是当下的政法惯例。   死去的孙志刚以生命为法律献祭,活着的中国公民以生活为历史献力。   2003年3月17日晚,时年27岁的孙志刚外出上网时,被治安人员带走。   3月20日,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天时间中,他在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 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留下了足迹。   其时,孙志刚才来广州20多天,他应聘于广州一家服装公司。没来得及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   他曾在《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填写了身份证号码,他有正当工作——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平面设计师,他有合法的住处——暂住在朋友家里。正因为没有“暂住证”,结果被收容,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是被殴打致死的。   并没有一条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暂住证就要被收容。但是,恰恰因为一张暂住证的缺失,他就成为了“收容者孙志刚”。   报社的热线被打爆了   孙志刚的死,就像一个酝酿已久的火山的爆发。   国内首个报道孙志刚事件的记者叫陈峰。起初,他是在论坛里发现了一个帖子,后来却感受到这个帖子的沉重。随后,这个案子开始进入陈峰的生活。   “做了记者很多年,见过很多急需帮助的人,但孙志刚家属的绝望和无助还是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他们一家人,从家乡来广州,人生地不熟,不知法律程序,只是四处奔走,想为志刚讨回公道。”陈峰说。   陈峰当时认为,要报道出真相,报社的力量无法忽略。从报这个选题开始,报社主任到主 领导都极为支持,并告诫“采访要做扎实”。报社给了陈峰信心和勇气。陈峰由此展开了深入的调查报道。   为了使报道更加符合事实,陈峰历时一个月,往返孙家十余次,多方采访多方核实。陈峰还曾暗访广州市收容 中转站。看到几十个人挤一个房间,地上的水泥板是床,破败的棉絮夹杂着异味。收容站外的墙上,密密麻麻贴着寻人启事。   第一篇报道刊发后,就影响到了全国,网络跟帖留言评论难以计数,报社的热线也打爆了。   “违宪审查”开始广为人知   事发50多天后,许志永和另外两位法学学者以公民的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要求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违宪审查”这一法律语汇,因此为公众广泛知晓。   几天后,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等5位学者再次联名上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启动特别调查程序。他们期待通过法律手段,用两年时间,各界合力逼退这一法律。   事实并没有那么坎坷。著名法学家李步云对本报记者回忆说,在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正坐在他对面,吴身边是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之前,李步云和法学家王利明聊天时,王曾劝李,如能参加会议,一定把这个事好好提一提。   吴邦国听完报告后,与曹康泰私下讨论了一会。“那一个时刻,印象深刻,他们所说,应该是对这个事情讨论出了一个好结果”李步云说。   6月16日下午,北京大学行政法教授姜明安等五位国内著名法律专家,受邀走进位于西城区文津街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这是一场关于收容遣送制度的废存的论证会,国务院法制办几位主要领导均到会。   “这项政策不再是修改的问题,而应该立即废止”,对学者们提出的意见,国务院法制办的领导们非常重视,并逐条做了记录。   李步云在会上说,现在有3位公民写信,要取消《收容遣送办法》,“这个问题既然现在提出来了,就必须回答人家,不回答不行,因为它是违反《立法法》的,看来不取消不行了”。会上,专家们的态度惊人相似。立法的主导思想应该是救助,被救助者应出于自愿而非被强制,救助机构不得收费。   废止   收容 制度   事情的发展速度让专家们感到吃惊。4天后,即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废止收容 制度, 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这一天, 孙志刚离世3个月。   新法出来后,“收容”变为了“救助”;在主观的意义上,当初的“强制”变为了“自愿”;与此同时,相关的专项财政预算出台,救助工作有了经济保障。   一种新的救助站开始取 收容所”。陈峰因此获得中央电视台评选的“八大风云记者”称号,他说,“其实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记者,今天我能够当选,就说明这个社会肯定了我的报道,承认了其中的事实”。   由孙志刚事件引发的收容遣送办法存废问题,激发李步云去研究“第一个违宪审查案例”。“这是一次尝试,孙志刚事件,也正好给2004年宪法修改、人权入宪提供了典型素材,有着重大意义。”李步云说。   事实上,翻阅史料,收容遣送制度在孙志刚案前就已引发诸多争议。相关法学专家也对此表示过质疑、进行过呼吁。   1998年前后,关于收容 问题的会议也多次召开。问题出现后,解决之道在哪儿?其时,中国一些著名专家就开始指出,一项本意是社会救助的制度, 着一个可怕的方向发展。收容遣送的问题也频频暴露出来。   2000年7月2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虽然结婚证、外出务工证和暂住证俱全,但未带身份证的湖南女苏萍,欲去广东省增城打工,在广州火车站被巡警盘查,巡警将其证件当面扔掉后又强行将其推上警车,送进一家收容性质的精神病医院待遣,因 混乱,男女混住,她被投进关有数十名男人的屋子,在几天内遭众多暴徒轮奸。”   在此情况下,苏萍有什么办法和渠道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她被收容后又有什么监 构来审查她是否受到了不公 收容?问题开始逐渐得到重视,反思也逐渐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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