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海淀医院教学办 2014.7 填写项目申报表要求项目申报公布时间举办项目要求2015年项目申报相关提示 一、填写项目申报表要求 1. 基本要求项目填写齐全,避免漏项申报新项目打印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须请授课教师签字举办地点详细填写(北京市海淀医院**地点)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如相同内容举办多期须在"多期举办"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地点 各单位管理部门(行政用户单位)要检查申报单位的填写,要填写单位名称,如* *医院 申报单位要填写单位名称 项目类别选项录入(基础训练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非试点学科) 技术职称填写准确 要填写**省(市) 进入"多期举办"填写每一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填写负责人联系电话 同一内容 2. 项目举办学时、学分要求申报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按规定每3小时授予1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最多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要求 市级项目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一天以上,市级项目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教学总学时数为理论+实践学时之和,报到、开、闭幕式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不计入总学时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要求 3. 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担任授课任务项目负责人当年申报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分别不超过2项授课教师应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担任,护理项目可有部分中级职称人员担任授课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要求 4. 举办期数要求每个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同一名称项目只能申报1次(国家级或市级)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要求 二、项目申报公布时间 批准项目次年1月上旬公布第一批市级项目次年3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市级项目未批准国家级项目转市级项目 1天授予2学分 批准学分≠授予学分项目举办时间截止到年底,不能跨年度举办 三、举办项目要求 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不得任意更换授课教师和增删内容 项目举办减少天数,学时、学分应相应减少 三、举办项目要求 三、举办项目要求 参加各类学习班、培训班、研修班要逐日考勤,按实际参加学时授予学分 卫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应按规定记录学分;学习结束后, 须本人持 IC 卡刷卡 三、举办项目要求 按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将举办项目的活动日程、学员通讯录、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等通过CME系统进行网上汇报学员实名查询将作为年度学分审验重要依据之一 各主办单位主动接受督查项目举办2周前将举办日期、地点通知市继教委办公室市继教委办公室派专职督查员现场检查 三、举办项目要求 四、2015年项目申报相关提示 提示一:1. 项目申报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2. 2015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等项目3.国家级项目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4.北京市级项目分三个层次:基础训练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 四、2015年项目申报相关提示 提示二:申报新项目时间:2014年7月16日—8月20日 评审国家级、市级CME项目不同意主要原因(2014) 项目级别 未通过项目数 未通过率 国家级 82 12.17% 市级 154 19.62% 本地区已有类似项目,且水平优于此项目; 不属"四新"内容,体现"三性"较差;内容一般、陈旧、杂乱、缺乏实质性内容,先进性不强;题目与授课内容不符;主办单位无举办项目的实力,外请专家过多,师资力量弱;本项目未达到国家级继教项目水平,建议做为市级继教项目. 2014年评审市级项目不同意原因分析(154项) 不同意原因 数量比率师资力量弱 79项51.30% 一人主讲 39项49.37% 中级职称授课 36项45.57% 外请专家多 4项5.06%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3.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4.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请见北京医学教育协会网站"继续医学教育"栏目 网址 http://www.bame.org.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