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
與駕駛行為的互動關係
屏東縣私立96駕訓班製作
什麼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
標誌
3
台
南里
港3
高
雄標線
號誌(紅綠燈)
60
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定義
一、標誌:
凡繪以規定體形符號、圖案或簡明文字之一定牌面,安裝於固定或可移動之支撐物體上,裝置於適當地點,用以提供前方路況或其他注意事項,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注意或遵守之交通管制設施,稱為標誌。
二、標線:
凡用以線條、圖形、標字或其他導向裝置設於路面或其他設施,上用以管制交通,稱為標線。
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定義(續)
三、號誌:
在路口或其他必要地點,以紅、黃、綠三色燈號、聲音或圖文等方式指示車輛、行人「行」
、 「止」或 「注意」, 用以控制及分配各方向道路使用權而達到促進交通安全,提高交通容量及服務水準之目標。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之法源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樣式、標示方
式、設置基準及設置地點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目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共有235條規定
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之目的→
在於提供車輛駕駛人及行人有關道路狀況之警告、禁制、指示等資訊,以便利行旅及促進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