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益,有可能
inicio
城市公共照明系统
节能减排优化方案
前
言良好的城市道路照明有助于改善道路交通条件,提高道路通行质量,保证交通安全,同时也有利于改善城市夜间社会治安环境。
另外一方面,作为市政道路照明工程,首先是一座城市的门面,一个对外展示城市建设的窗口。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道路照明也有了新的要求,那就是节能。
国家城市照明节能改造的有关文件精神
1、根据建设部在2007年6月颁布的《关于贯彻“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实施细则》中第三条提出了“优先发展城市功能照明,科学设置景观照明”的原则,即道路照明为主、景观照明为辅的发展原则。《实施纲要》中第十四条指出高压钠灯仍然是城市道路照明的主要光源;第四十二条提出“采用集中控制‥‥‥达到节能的目的” 。
2、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要求,城市道路照明的光源应以功能性为主、装饰性为辅的原则。《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4.1.1中规定:“光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采用高压钠灯”;4.1.2中还规定:“
道路照明不应采用自镇流高压汞灯和白炽灯。”因此,城市道路照明的灯具应坚持采用高压钠灯作为主要光源的原则。
3、国务院在2008年8月发布国务院令(第531号),公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第26条:“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城市路灯照明属政府公共机构节能的范围。
中国公共道路照明系统的现状:
1、公共照明领域中能源使用概况
据来自建设部《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提供的数字显示,通过对718个主要城市进行统计,截止到2007年底:城市照明路灯总盏数为1372.16万盏;总功率197万千瓦,年总路灯经费为86.45亿元。按每天照明时间11小时计算,年总耗电79.1亿KWH。按全国平均电价0.65元/KWH计算,其中年直接电费约为51.4亿元人民币(折合约296万吨标准煤)。
2、我国电网供电情况
目前我国公共照明(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电网系统大部分因电压偏高且不稳定,无法实现按需用电,不仅造成大面积的耗电量的浪费,并且对光源的寿命影响极大,加大了后期维护成本(更换灯具费用和人工成本)。
在各种光源当中,当属高压钠灯作为路灯的光源主体。 这是符合国际和国内技术标准的。目前正在采用的还有其他金属卤化物灯、气体放电灯、节能灯、LED灯等其他光源。其他在使用中的还有属于淘汰的汞灯、白炽灯等耗电严重、效率不高的光源产品。
目前在我国采用的照明节能常见类型
目前国内照明节能主要的途径有两种:
1、采用高效的节能型光源,也就是使用发光效率高的灯泡或灯管
2、在现有照明系统上加装节能控制设备
第一种方案适用于新设计的照明回路。对于已有的照明系统,因需更换所有灯具,初期投入资金和人力比较大,在不能分批分次更新灯具的照明场所,这样做一次性投入太大,使许多单位望而却步。
同时,高效节能光源(灯管、灯泡)是传统光源价格的5~10倍,如果采购的节能型灯具本身质量有问题或是电网供电质量不好,节能型灯具使用寿命很短,这样就可能造成使用单位出现“节能不节钱”的不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