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料年报
授课人:韩旭
2009年9月17-18日
填写报表内容的时间要求:
- 填写的《年度报表》的内容是各单位首轮志书的下限至2008年的资料情况
- 根据《暂行规定》中对地方志资料收集的主要范围的规定,我们将这些资料分为四部分:
- 第一部分为书刊类。这部分包括各单位已经出版的正式及非正式的出版物,如年鉴、大事记、资料汇编、地情资料书等等,同时也包括有修志资料价值的期刊。
- 特别需要说明:像年鉴、期刊,有些单位已陆续出版多年,登记时只需登记创刊号即可,但在备注上要注明已出版几部或几期,不用逐年登记。如:
已出版
47期
1989
内部
北京市
地方志办
北京地方志
已出版
19部
北京
年鉴社
1990
公开
中国城市出版社
北京年鉴(1990)
备注
编著者
出版时间
公开或内部
出版或编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