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软件许可协议
第一部分 ― 通用条款
一旦下载、安装、复制、访问或使用软件,即表明您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如果您代表他人、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接受此类条款,则您须声明并保证您拥有完全的授权以使该人员、公司或法律实体受此类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此类条款,
- 则请勿下载、安装、复制、访问或使用软件;并且
- 及时将软件和权利证明退还至软件和权利证明的提供方,以便获得您所支付金额的退款。如果您下载了软件,请与软件提供方联系。
"IBM"指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 或其任一子公司。"许可信息"("LI")指提供专用于软件的信息的文档。http://www.ibm.com/software/sla/
上提供软件的"许可信息"。也可以通过使用系统命令在软件目录下的某个文件中找到"许可信息"。"许可信息"还可作为手册与软件一起随附。"软件"指下列各项,包括原件及其所有的完整的或部分的复制件:1)机器可读的指令或数据;2)组件;3)音像内容(例如图像、文本、录音或图片);4)相关的许可资料以及
5)许可使用文件或密钥和文档。"权利证明"("PoE")指您以指定级别使用软件的授权证明。该级别是可以度量的,例如,通过处理器数或用户数。PoE
也是您享有保证、将来的升级价格(如有)和可能的特别机会或促销机会的资格证明。如果 IBM 不向您提供 PoE,则 IBM 可接受已付讫的收据正本或软件提供方(IBM 或其转售商)的其他销售记录,但此类收据或记录必须说明该软件的名称以及所获得的使用级别。"您"和"您的"指个人或单个的法律实体。
本协议包括第一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国家或地区特别条款)(如有)、许可信息和权利证明,为您与
IBM 之间有关软件使用的完整协议。本协议替代您与 IBM 之间有关软件使用的任何先前的口头或书面通信。第二部分和"许可信息"中的条款可能替代或修改第一部分的条款。如果本协议条款和 IBM International Passport Advantage Agreement 的条款间存在冲突,则 IBM International Passport Advantage Agreement 的条款优先适用。1. 权利
许可
软件由 IBM 或其供应商所有,受版权保护。软件系许可使用,而非出售。
IBM 在您合法获得软件时授予您使用该软件的非专属性许可。
您可以 1)在 PoE 中规定的使用级别内使用软件,并且
2)制作和安装其复制件,包括备份复制件,以支持此类使用。本许可证的条款适用于您制作的每一份复制件。您须在软件的每一复制件或复制件的一部分上复制所有的版权声明或所有其他所有权说明。如果您是通过软件升级而获得软件的,则在安装升级之后,您不得使用升级前的旧软件或将其转让至其他方。
您须确保使用软件的所有人员(不论是本机或远程访问)都仅在您被授权的范围内如此使用软件,并遵守本协议中的条款。
您不得 1)使用、复制、修改或分发软件,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2)反汇编、反编译、或以其他方法解译软件,但法律特别许可且不得以约定放弃者除外;3)再许可、出租或租赁软件。
如果您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则
IBM 可以终止您的许可。如果 IBM 终止了您的许可,则您必须销毁软件的所有复制件及其 PoE。退款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