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论
审计署发布2011年上半年审计情况统计结果资料来源: http://news.hexun.com/2011-07-19/131567419.html审计署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审计情况统计结果显示:2011年上半年,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48540个单位。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189.8亿元,其中已上交财政118.8亿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6.1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44.9亿元;帮助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73.8亿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或结算额235.6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268件,涉及人员278人。
全国审计机关共完成对10205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后,8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60名其他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各级审计机关共出具审计报告46194份,报送专项审计调查报告2671份,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398篇;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共59820篇,其中被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批示、采用34813篇次,占58.2%。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78314条,其中已被采纳54068条,占69%。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2993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277项。
启示: 审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节 审计的产生与发展一、 审计产生与发展的基础 审计的起源正如会计史学家理查德·布朗的直观描述: “审计的产生可以追溯到比会计产生稍晚的时期……当社会文明发展到某个人托付财产的阶段时,对前者的忠诚进行某种检查的合理性就显而易见了。”这里实际隐含了受托经济责任的含义,简言之,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就产生了委托和受托的关系--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它就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基础。财产所有者为了实现自身的目标,雇用人员进行管理。这些管理人或代理人要对委托人承担保管、运用、报告受托资源情况的责任。而为了监督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行为和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财产所有者就授权或委托专职机构与人员(独立的第三者)代替自己进行监督检查,于是审计就产生了。
审计学第一章 总论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财产所有者一般是审计的授权人(委托人),财产的经营管理者是被审计者,专职机构与人员是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者。这三个方面的关系人形成的审计关系如图1-1所示。
图1-1 审计关系
可见,审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形成的受托责任关系下基于经济监督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
二、 我国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审计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早在西周,我国就有了审计的萌芽。当时朝廷在天官之下设有“小宰”一职,小宰之下设有“宰夫”,他们负责对各级官府财物收支进行稽查,有“考其出入,而定刑赏”的职权,监视群吏执行朝廷法令。“宰夫”标志着我国国家审计的产生。
秦汉时期,是我国国家审计的初步确立阶段,其标志是“上计”制度的建立和日趋完善。所谓“上计”制度,就是皇帝亲自听取和审核各级地方官吏的财政会计报告以确定赏罚的制度。秦还设御史大夫,由他掌管国家政治经济监察大权;三十六郡设监察御史,形成全国性的监察系统。汉承秦制,仍由御史大夫掌管审计监督大权。
隋唐至宋时代,是封建经济的鼎盛时期,我国审计也随之进入日臻完善的阶段。隋刑部下设比部,使审计成为国家司法监督部门的组成部分。唐除设比部外,还将稽查职能划归御史台,使比部和最高监察机关配合。宋设“审计院”,成为中国“审计”一词最早的来源。这一时期,不仅有独立行使经济监察职权的专门审计机构,如比部、审计院等,同时也出现了较为完善的监察制度和专职经济监察人员。
元明清三代,封建经济渐趋衰败,与此相对应,国家审计也逐步衰退: 专门的审计机构被撤销了,户部自己行使“审计”权力,审计监督流于形式。这一时期审计停滞不前。
中华民国时期,封建帝制被推翻,审计进入了近代演进时期。1912年北洋政府在国务院设立审计处,1914年颁布了《审计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审计法典。1928年国民政府成立审计院。审计院后改为审计部,隶属监察院,并引进了西方的审计制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国家审计体系。与此同时,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有所发展,注册会计师审计(民间审计)应运而生。1918年北洋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注册会计师法规--《会计师暂行章程》。著名会计学家谢霖先生成为我国第一位注册会计师,他创办了中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正则会计师事务所”。随后在一些大城市中相继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得到了发展。但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终因政治动荡,经济发展缓慢,审计工作没有长足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国家没有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20世纪80年代以后,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全面开展了审计工作。1980年重建了注册会计师制度,1981年成立“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1986年发布的《注册会计师条例》,成为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步入法制化道路的重要标志;1988年成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93年发布了《注册会计师法》。与此同时,我国把建立政府审计机构、实行审计监督载入我国1982年修改的《宪法》; 1983年成立了我国国家审计的最高机关--审计署,在地方设置了各级审计机关;1985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 198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 1994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并于2006年做了较大修订,从法律上进一步确立了国家审计的地位。2010年9月,审计署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部门、单位内部经济监督和管理,我国于1984年在部门、单位内部成立了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1985年、1995年、2003年先后几次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规范了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制度。财务审计已经逐步成为企事业单位日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普遍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积极开展了专项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物资采购审计等形式内容各异的经济效益审计,探索并开展了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加快了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
至此,我国形成了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体系。三者各司其职,在各自的领域实施审计,审计工作进入了振兴时期。审计监督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从审计的产生与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到: 审计的产生与发展和经济环境密切相关,经济越发展,审计越重要。现代科学技术为现代审计的发展提供了方法和手段。这不但表现为审计领域的不断扩展,而且表现为审计方法的不断发展。同时,在审计过程中,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原理对审计事项进行总体的全面验证和综合分析,使审计结论朝着更加精确、可靠和卓有成效的方向发展。特别是计算机应用在管理和会计系统使传统的手工数据处理系统转变为电算化处理系统后,审计的对象发生了重大变化,对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审计方法的研究,形成了一门与会计、审计和计算机交叉的边缘学科--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审计。随着网络技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广泛运用,网络审计和即时审计也应运而生。
第二节 审计的含义
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审计的实践活动历史悠久,但人们对审计的定义却众说纷纭。公认的具有代表性且被广泛引用的是美国会计学会1972年在其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给出的审计定义,即“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
我们认为: 审计是指由独立的专门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或根据授权,依法对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的过程。
审计的含义可以从审计的特征、审计的职能、审计的作用、审计的主体和审计的对象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 审计的特征
根据审计的概念,可以概括出审计的两个基本特征: 独立性和权威性。
(一) 独立性
审计的独立性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审计的独立性体现在审计关系之中。审计关系必须由委托审计者、审计者和被审计者三方构成,缺少任何一方,独立的、客观公正的审计将不复存在。这是由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决定的。财产所有者对企业拥有所有权但不亲自参加经营管理,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他们迫切希望了解与自己有经济联系的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和经济状况,这就需要对负有受托经济责任的经营管理者进行审查,而这种审查只有由独立于他们之外的第三者进行,才能得到正确、公允、可靠的结果。审计主体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组织上的独立、人员上的独立、工作上的独立和经济上的独立。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并避免对独立性可能造成损害的各种情形。
(二) 权威性
审计的权威性是审计组织的工作过程具有法律保障,且审计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的特征。审计监督的权威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审计组织是根据宪法规定建立,宪法对审计组织赋予了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的权力;二是审计组织按照授权人的委托依法行使职权时,有权要求被审计人提供有关资料,政府审计机关还有权追究违法乱纪的原因和经济责任等;三是审计组织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还可以依法定性、处理和处罚。
二、 审计的职能
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的职能。
(一) 经济监督
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是指通过审计,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正常的轨道上进行。审计工作的核心是审核检查,通过审计,了解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相,然后衡之以一定的标准,就能作出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的结论,就能促使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二) 经济评价
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是指通过审核检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决策、计划和方案等是否先进,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是否切实执行,评价财政财务收支是否按照计划、预算和有关规定执行,评价各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效,评价经济效益是否较优,评价会计资料是否真实、正确等。
(三) 经济鉴证
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能,是指通过鉴别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和有关资料的性质,作出书面证明。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体现审计鉴证职能最典型的例子。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委托,对投入资本进行验资后出具验资报告、对年度报告审查后出具查账报告、对解散清算事项进行审核后出具清算报告等,都具有经济鉴证的职能。再如,政府审计机关对厂长(经理)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承包经营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对国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项目、联合国专门机构援建项目的审计,也都属于审计鉴证的范围。
需要指出的是,审计的职能客观地存在于审计之中,但审计的职能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审计的职能将逐步被人们所发现、所认识。
三、 审计的作用
审计的作用是指在审计实践中履行审计职能所产生的客观影响。审计的作用是由审计的职能决定的。
(一) 制约作用
制约作用是指审计工作在执行批判性的监督活动中,通过监督、评价和鉴证,来制约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消极因素,有助于受托经济责任者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和保证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 促进作用
促进作用是指审计工作在执行指导性的监督活动中,通过监督、评价和鉴证,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与意见,从而使其经营管理水平与状况得到改善与提高。
四、 审计的主体
审计的主体,是指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审计第一关系人。审计主体包括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审计组织一般分为三类: 政府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组织。相应地,审计人员也分为三类,即政府审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和内部审计人员。
关于审计主体相关知识将在第三节详细介绍。
五、 审计的对象
审计的对象是指审计监督的客体,即审计监督的内容和范围的概括。审计对象可以概括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营管理活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 ②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一) 政府审计对象
根据我国《宪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具体规定,我国政府审计对象的实体--被审计单位是指所有作为会计单位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级财政部门、中央银行和国有金融机构、行政机关、国家的事业组织、国有企业、基本建设单位等。审计对象的主要内容包括上述部门的财政预算、信贷、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和决算以及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二) 注册会计师审计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章的规定,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对象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接受政府审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委托而承办的财务收支的审计查证事项、经济案件的鉴定事项、注册资金的验证和年检,以及会计、财务、税务和经济管理的咨询服务等。
(三) 内部审计对象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我国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部门、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会计账目、相关资产以及所反映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活动。同时还包括本部门、本单位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的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目等的合同执行情况,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
第三节 审 计 主 体一、 政府审计组织和人员 政府审计,也称做国家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代表政府依法进行的审计。政府审计主要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目前世界各国政府审计组织因领导关系不同而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①由议会直接领导并对议会负责; ②在政府内建立并对政府负责,政府则对议会负责; ③由财政部门领导,在财政部门内部设立,并兼管财政监督,实行财政、审计合一制度。我国的国家审计机关属于行政模式,由政府领导,分中央与地方两个层次。
(1) 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审计署。它隶属于国务院,受国务院领导。它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国家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2) 地方审计机关。它受双重领导,在业务上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在其他方面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它负责本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对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我国政府的审计人员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且单独设置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这些需通过全国统一的职称考试获得。
二、 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和人员
注册会计师审计也称做民间审计或社会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是指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并从事审计、咨询等业务的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业务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两种形式。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审计、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此外,注册会计师还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从事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其中审计业务是注册会计师的核心业务,而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一般合称鉴证业务。
(1) 审计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业务。具体包括审计企业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等。
(2) 审阅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阅业务,如财务报表审阅等。相对审计而言,审阅程序简单,保证程度有限,审阅成本低。
(3) 其他鉴证业务。是指除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之外的鉴证业务,如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系统鉴证等。这些鉴证业务可以增强使用者对审计的信任程度。
(4) 相关服务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除鉴证业务之外的其他相关服务业务,包括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税务服务、管理咨询以及会计服务等。
要想成为注册会计师必须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在我国考试一般分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两个阶段,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综合测试1个科目。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三、 内部审计组织和人员
内部审计组织,也称做内部审计机构,是指本部门或本单位内部建立的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①受本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总裁领导; ②受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 ③受本单位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领导。从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来看,领导层次越高,内部审计工作就越有成效。相对外部审计而言,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弱。
在我国,内部审计的从业人员要取得岗位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的取得采取资格认证和考试两种办法。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通过认证发给资格证书: ①具有审计、会计、经济及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②具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的人员; ③具有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证书的人员; ④审计、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两年以上以及大专学历工作满4年以上的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者,须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资格证书。资格证书考试内容有内部审计原理与技术、有关法律法规与内部审计准则、计算机基础知识与应用。
第四节 审计的分类一、 审计的基本分类(一) 按审计主体分类1. 政府审计
政府审计,又称国家审计,是指由政府审计机关代表政府依法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国有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公共资金的收支与运用情况所实施的审计。其突出特点表现为审计的法定权威性和强制性。
2. 注册会计师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又称独立审计或民间审计,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依法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计单位进行的审计。委托审计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显著特点,其审计意见具有法律效力和鉴证的作用。
3.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由组织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种监督活动。
与内部审计不同,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均是外部审计。
(二) 按审计的目的与内容分类1. 财政财务审计 财政财务审计是指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为审计内容,以查证财政财务收支是否合法、相关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正确为目的而进行的审计。
2. 经济效益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是针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实施的审计,其目的是进一步协调管理职能、提高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效益并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
3. 财经法纪审计
财经法纪审计是指以被审计单位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为审查内容,以保障国家与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国家与集体的经济利益、保证国家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为目的而进行的审计。
(三) 按审计技术模式分类1. 账项基础审计 账项基础审计是指顺着或逆着会计报表的生成过程,通过对会计账簿和凭证进行详细审阅,对会计账表之间的钩稽关系进行逐一核实,来检查是否存在会计舞弊行为或技术性措施的审计方法。适合专门的舞弊审计。
2. 制度基础审计
制度基础审计是从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和评价出发进行的审计。当评价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健全且运行有效、值得信赖时,可以在随后对报表项目的实质性测试工作中仅抽取小部分样本进行审查;否则,则需扩大实质性测试的范围。该审计模式能够提高审计的效率并保证抽样审计的质量。
3. 风险基础审计
风险基础审计是从对被审计单位委托审计的动机、经营环境、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出发,利用审计风险模型,规划审计工作,积极运用分析性复核,力争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上的审计方法。该审计模式代表了现代审计发展的方向。
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审计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信息技术是指利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手段实现获取、传递、存储、处理、显示、分配信息等的相关技术。伴随着会计信息化的成熟,以ERP为代表的企业信息系统的高度集成逐渐兴起。这时的企业信息系统已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而是集财务、人事、供销、生产为一体的综合系统,财务信息只是这个系统所处理信息的一部分,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在规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对企业信息技术进行全面考虑。
二、 审计的其他分类(一) 按审计实施的时间分类1. 事前审计 事前审计是指在经济活动开始以前实施的审计,如决策可行性审计。
2. 事中审计
事中审计是指在经济活动正在进行中实施的审计,如期中审计。
【案例1-1】 审计署于2011年5月发布,从2008年9月起,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派出7000多个审计组、2万多人次,对规划总投资6900多亿元的22500多个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经过两年多的跟踪审计,没有发现重大问题;但仍有个别项目没有如期开工建设,一些项目超标准、超规模建设、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截至2010年年底,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2900多个项目加快了建设进度,节约重建资金或挽回损失59.17亿元。
【分析要点】 事中审计可以做到“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能够充分发挥好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
3. 事后审计
事后审计是指在经济活动结束以后实施的审计,如财务报表审计。
(二) 按审计的间隔周期分类1. 定期审计 定期审计是指审计组织按照预先规定的时间进行的审计。
2. 不定期审计
不定期审计一般都是由于特殊需要或临时任务而进行的审计,如发现某部门或单位有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而对其实施的专案审查。
(三) 按审计的范围分类1. 全面审计 全面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和资料进行的审计。
2. 局部审计
局部审计是指针对被审计单位的部分经济活动、财务收支、资料进行的审计,如对某企业的长期借款的审计。
3. 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某一特定项目所进行的审计,如对国债资金使用的审计。
(四) 按审计的执行地点分类1. 就地审计 就地审计是指由审计人员直接到达被审计单位进行的现场审计。
2. 报送审计
报送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单位将有关资料送达审计组织而进行的审计。
(五) 按审计是否具有强制性分类1. 强制审计 强制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审查权而进行的审计。政府审计即属于强制审计。
2. 委托审计
委托审计是指审计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的审计,一般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审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审计的种类与形式也将日益繁多。
思考与实训一、 拓展思考题 1. 什么是审计?审计的主体、对象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2. 按照审计主体、内容和目的分别可以将审计分成哪些类别?
3. 简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业务范围。
二、 实训题(一) 判断题 1. 审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因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形成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下基于经济监督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 )
2. 西周是我国审计制度初步形成的阶段,民间审计与政府审计都在那时产生。( )
3. 审计就是对财务会计资料的检查。( )
4. 审计业务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承办注册会计师的法定审计业务。( )
5. 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业务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 )
6. 注册会计师审计、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均表现为双向独立。( )
7. 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可以提高财务信息的可信度。( )
8. 审计的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 )
9. 审计按其内容与目的分为政府审计、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 )
10. 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各自的审计对象没有分别。( )
(二) 单项选择题
1. 我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是( ).
A. 高威会计师事务所B.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C. 正则会计师事务所D.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2. 审计的最基本职能是( ).
A. 经济监督B. 经济鉴证
C. 经济评价D. 建设性
3. ( )是指审计的执行者。
A. 审计主体B. 审计对象
C. 审计委托人D. 被审计单位
4.下列提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
A. 政府审计是独立性最强的一种审计
B. 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都具有强制性
C.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政府审计均是外部审计
D.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政府审计在审计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5. 我国政府审计组织的模式属于( ).
A. 立法模式经济监督B. 司法模式
C. 行政模式D. 独立模式
6. 下列不属于注册会计师可以经办的业务有( ).
A. 审计企业财务报表B. 财务报表审阅
C. 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D. 税收征管
7. 按审计主体的不同,审计可分为( ).
A. 财务报表审计、合规性审计、经营审计
B. 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
C. 法定审计、任意审计
D. 全面审计、局部审计、专项审计
8. ( )主要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和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
A. 政府审计B. 注册会计师审计
C. 内部审计D. 独立审计
9. ( )审计模式代表了现代审计发展的方向。
A. 账项基础审计B. 制度基础审计
C. 风险基础审计D. 以上都不对
10. ( )是指在经济活动结束以后实施的审计,如财务报表审计。
A. 事前审计B. 事中审计
C. 事后审计D. 全面审计
(三) 多项选择题
1. 我国政府审计经历了萌芽、( )几个发展阶段。
A. 初步确立B. 日臻完善
C. 停滞不前D. 近代演进
2. 审计的职能包括( ).
A. 经济监督B. 经济鉴证
C. 经济评价D. 制约性
3. 审计作用通常包括( )作用。
A. 监督B. 保护C. 制约D. 促进
4. 下列关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有偿审计
B. 注册会计师审计可根据审计结果作出审计决定
C.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强制性审计
D. 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独立性上体现为双向独立
5. 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组成内容包括( ).
A. 专项审计B. 政府审计C. 内部审计D. 独立审计
6. 审计组织包括( ).
A. 政府审计组织B. 内部审计组织
C. 公司经理D. 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
7. 鉴证业务按照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象的不同,可分为( ).
A. 审计业务B. 审阅业务
C. 其他鉴证业务D. 相关服务业务
8.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有( )等形式。
A. 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B.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C.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D. 无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9. 审计主体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 )等方面。
A. 组织上的独立性B. 人员上的独立性
C. 工作上的独立性D. 经济上的独立性
10. 按目的与内容,审计可分为( ).
A. 财政财务审计B. 经济效益审计
C. 财经法纪审计D. 政府审计
(四) 综合题
资料: ABC公司为上市公司,设有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其公司的机构设置,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首席执行官任命并负责向管理层直接定期报告。另外,随着ABC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的加深以及公司业务增长的需要,内部审计部门计划招聘更多的内部审计人员。
要求:
(1) 判断ABC公司上述有关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2) 假设你是ABC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你在招聘内部审计人员时将从哪些方面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所需的要求?
第二章
审计准则和审计依据
不争与不幸: ST圣方审计案资料来源: 张连起. 左数字 右人文.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ST圣方前身为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牡石化),主营业务为制造石油化工及橡胶产品,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1999年“牡石化”更名为“圣方科技”. ST圣方2005年4月16日公布2004年年报,宣布扭亏为盈;4月26日公司公告称: 我公司部分高管人员、董事、监事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及其他犯罪行为被牡丹江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受牵连的还有2004年年报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刘某,他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刑事拘留。
身陷囹圄后,刘某醒悟了,并对出现的审计失败进行了反思: 这一次的“失算”是因为自己没有抵抗住公司方面部分领导的诱惑和压力;是因为自己当时的贪欲太强,怀着极大的侥幸心理;更重要的是自己对已出台的审计准则没有认真地执行。
启示: ①会计师事务所要与正直客户打交道; ②注册会计师应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等操作规范,提高执业技能,并且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为利益所诱; ③会计师事务所要切实加强分支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
第一节 审 计 准 则一、 审计准则的含义及作用(一) 审计准则的含义 审计准则,又称审计标准,或称执业准则,是专业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必须恪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它是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判断标准。
① 审计准则是由政府审计机关或会计师职业团体制定的具有权威性的专业性文件。
② 审计准则是审计实践经验的总结。审计准则是从理论上对审计实践的总结,是审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审计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同时,它又反过来指导审计实践,成为审计工作的原则和标准。
③ 审计准则是对审计人员行为的规范和要求。它对审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资格作了明确规定,并对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予以规范和指导。
④ 审计准则是衡量、判断审计工作质量的专业标准和依据。因为审计准则提出了审计工作应达到的质量要求,所以,衡量审计质量的优劣就有了客观尺度;如果审计与被审计双方在某些问题上发生了分歧意见,审计准则就为审计人员的意见提供了客观上的保证。
审计学第二章 审计准则和审计依据(二) 审计准则的作用
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使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有了工作规范和指南,对审计质量的提高和整个审计事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 实施审计准则可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人员的任职条件及其在执业时应保持的态度、审计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以及审计报告的撰写方式和要求等,这就可以促使审计人员谨慎工作、依照准则办事,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2) 实施审计准则可以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审计准则是权威性的审计工作专业标准,是备受信赖的。只要审计工作是按审计准则进行的,其质量就有了保障,审计结论就会是可靠的,就能取信于经济利益各方,比如向委托单位的股东、债权人、未来投资者、银行、税务部门等有关方面表明审计工作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标准。
(3) 实施审计准则可以维护审计组织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人员的职责范围,审计人员如果按照准则谨慎办事,就算尽到了职责。当审计委托人与审计人员就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发生纠纷、审计组织与审计人员受到不公正的指责和控告时,就可以援引审计准则来证明自己的意见是对的,从而免除这种指责和控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实施审计准则可以促进国际审计经验交流。审计准则是审计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已成为审计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各国都很重视审计准则的研究,国际间的相互交流是发展与完善审计准则的重要途径。实施审计准则,既促进了审计科研的发展,也有利于审计事业的国际化。
二、 我国审计准则的体系
我国审计准则体系包括政府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一) 政府审计准则
中国政府审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始于20世纪90年代。审计署1996年发布了38个审计规范,2000年修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一系列通用审计准则、专业审计准则,2004年颁布了《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这一时期,政府审计准则从内容上看分为基本准则、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则、审计指南三个层次。
2010年9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第8号令”,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包括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附则,共七章。修订后的国家审计准则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将原有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通用审计准则规范的内容统一纳入国家审计准则,形成了一个完整单一的国家审计准则;并在国家审计准则下研究开发国家审计指南,进一步细化相关审计业务操作的具体要求。
(二)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准则是有关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内部审计发展的准则。内部审计准则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
(三)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1995年我国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经过十几年的建设,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48项《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这些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2009年,根据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我国又启动了对38项审计准则的修订,2010年11月正式发布,并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充分借鉴了国际审计准则最新成果,修订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将实现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
三、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包括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如图2-1所示。
图2-1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一) 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
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各类业务所应遵循的行业标准。
1.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起统领作用的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是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
第二层次分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1)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所谓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作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初步了解业务环境,考虑承接该业务是否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同时,注册会计师还应考虑拟承接的业务是否具备下列所有特征: 鉴证对象适当;使用的标准适当且预期使用者能够获取该标准;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结论;注册会计师的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表述,且表述形式与所提供的保证程度相适应;该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鉴证业务按照保证程度的不同分为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与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对象信息的方式不同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
鉴证业务要素,是指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和鉴证报告。
(1) 三方关系
三方关系分别是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是否存在三方关系人是判断某项业务是否属于鉴证业务的重要标准之一。如果某项业务不存在除责任方之外的其他预期使用者,那么该业务不构成一项鉴证业务。鉴证业务还会涉及委托人,但委托人不是单独存在的一方,它通常是预期使用者之一,也可能由责任方担任。
①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就是执行鉴证业务的主体。
② 责任方
对责任方的界定与所执行鉴证业务的类型有关。责任方是指下列组织或人员:
第一,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第二,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是指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并可能同时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责任方可能是鉴证业务的委托人,也可能不是委托人。
③ 预期使用者
预期使用者是指预期使用鉴证报告的组织或人员。责任方可能是预期使用者,但不是唯一的预期使用者。如企业向银行贷款时,银行要求企业提供一份与贷款项目相关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报告,那么银行就是该鉴证报告的预期使用者。
(2) 鉴证对象
鉴证对象具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如财务或非财务的业绩或状况、物理特征、系统与过程、行为等。在鉴证业务中,存在着不同类型的鉴证对象,相应的鉴证对象信息也具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同样,不同的鉴证对象也具有不同的特征。
鉴证对象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
其一,当鉴证对象为非财务业绩或状况(如历史或预测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时,鉴证对象信息是财务报表;
其二,当鉴证对象为非财务业绩或状况(如企业的运营情况)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反映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
其三,当鉴证对象为物理特征(如设备的生产能力)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有关鉴证对象物理特征的说明文件;
其四,当鉴证对象为某种系统和过程(如企业的内部控制或信息技术系统)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关于其他有效性的认定;
其五,当鉴证对象为一种行为(如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对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或执行效果的声明。
适当的鉴证对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其一,鉴证对象可以识别;
其二,不同的组织或人员对鉴证对象按照既定标准进行评价或计量的结果合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