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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序:让教育回归常识,回归人性
    
        近些年来,媒体报道过很多大大小小发生在学生身上的悲剧性事件。这些事件既是触目惊心的,又是发人深省的。然而,由触目惊心到发人深省,还必须听者有心。曹保印就是这样一个有心人。在本书中,他选择了相当数量的典型个案,从教育的角度对之进行认真分析。我读了以后,觉得值得向教师、家长和所有关心教育问题的人推荐。正如他所警告的,倘若人们仅仅把这些事件当作“新闻”看待,过眼即忘,不予重视,就难保自己的孩子有一天不会成为这类“新闻”中的主角。为了我们的孩子,是到全社会关注教育的时候了。    
        中国现行教育的弊端有目共睹,事实上已成为民众受害最烈、怨声最大的领域之一,这也引起了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忧思。根本的症结当然是在体制上,举其大者,一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和市场化名义下的高收费、乱收费,导致大量贫困家庭子女实际上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应试教育变本加厉,三是教育目标和过程的急功近利。在这三种因素交互作用下,滋生了种种教育腐败现象。体制问题的解决,一方面要靠民意充分表达,另一方面要靠政府痛下决心。自今年两会召开以来,我们在这两个方面都看到了一些积极的迹象。    
        但是,体制的改革非一日之功,我们不能坐等其完成。我们应看到,即使在现行体制下,老师和家长仍拥有相对的自由,可以为自己的学生和孩子创造一个尽可能好的小环境,把大环境对他们的危害缩小到最低程度。当然,这就要求老师和家长站得足够高,对于现行体制的弊端有清醒的认识,对于教育的理念有正确的理解。可以想像,这样的老师和家长多了,不但其学生和孩子受益,而且本身就能成为促进体制变革的重要力量。说到底,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制度。    
        事实上,发生在学生身上的悲剧,虽可追根溯源到体制的弊端,但基本上都有小环境的直接导因。比如说,现在学生自杀事件频繁而且呈低龄化趋势,其中有一大部分,学生的老师或家长难辞其咎。在本书所分析的个案中,就有多起初中学生因为不堪教师的虐待和羞辱而自杀的事例,有的学生在遗书中明言,自杀是为了以死证明他的老师没有资格做老师。因为学习成绩不好或未完成作业,家长对孩子体罚,逼死甚至打死孩子,这样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死亡事件只是冰山一角,不知还有多少孩子生活在极端非人性的小环境中,身心遭受着严重摧残,我为所有这些孩子感到悲伤和愤怒。    
        当然,最后仍无法回避体制的问题,因为在现行应试教育和急功近利的体制下,中国孩子的成长环境在总体上就是非人性的,普遍承受着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功课负担和功利期待,其恶果是童年被无情地剥夺,人性遭到扭曲。本书所分析的对生命冷漠和残忍、为小事自杀或杀人、校园暴力等事例说明,相当一些孩子在人性上存在着缺陷。这些事例也只是冰山一角,今日孩子们的心理问题一定是很普遍的,在非人性的总体环境中仍能生长出健全的人性,这只能是幸运的例外。    
        教育的基本道理并不复杂,其主要使命就是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受教育者所固有的人性特质得到健康的生长,成为人性健全的人。毫无疑问,一个人惟有人性健全才可能真正幸福,也才可能真正优秀。毫无疑问,一个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社会才能够是一个真正和谐和生机勃勃的社会。如同作者所说,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我们所需要做的只是听从常识的指引,实践这个常识。令人震惊的是,我们的教育在做着与常识相反的事情,这么多的家长和老师在做着与常识相反的事情,而大家似乎都停不下来,被一种莫名的力量推着继续朝前走。当此之际,我愿借本书呼吁:本书所涉及和未涉及的无数悲剧事件早已敲响警钟,应该结束这种大规模的愚昧了,让教育回归常识,回归人性,回归教育之为教育。也许,我们还来得及。    
        周国平    
        2006年4月10日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守住人性底线
    
        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的心是柔软的、温暖的、善良的、仁慈的,而由此引申,人的品质是高贵的、道德是高尚的、风范是卓越的、胸怀是宽容的。只有精心守住人性底线,人的才华才会有益于人的平安、人的进步、人的幸福、人的完善;而与人有关的一切,人的亲属、人的朋友、人的社会、人的国家,也才能平安、进步、幸福、完善。否则,失去了人性的人,将会比野兽更可怕,比魔鬼更残忍,进而严重损害人本身,损害与人有关的一切,人也就不成其为人了。    
        教育的力量,正是要使人做人,使人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理性而公正的人、一个胸怀宽广的人、一个爱心博大的人。在现代文明社会之中,身为一个人,可以没有辉煌的人生业绩,而只做一个平凡的人、一个普通的人。这没有什么。尽管精英们领导着这个世界,但是,绝大多数人依然享受着平凡人的幸福、普通人的乐趣。假如人不成其为人,那么,所有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平凡与普通,对牢狱中的囚徒来讲,是遥不可及的。    
        守护人性底线,就是在守护孩子身为人的根本。    
        守住人性底线,就守住了孩子未来的幸福希望。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培养健全的人性
    
        俄罗斯著名思想家别林斯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会成为木匠,会成为钳工,会成为工厂主,但会不会成为一个人还是个问题!”    
        2002年9月26日中午,湖北省某市年仅12岁的黄某和同班的4名同学,私自到距离学校200米远的一处鱼塘里游泳。期间,黄某因体力不支,无法游回河岸,在水中挣扎,生命垂危。    
        已上岸的4名同学看到后,其中一名哭着要喊救人,而另一名则制止说:“如果现在喊人,老师会知道我们私自游泳。”4名学生正在犹豫时,黄沉入水底,不幸溺水身亡。因为害怕老师和父母责备,他们将黄某的衣服藏在离水塘300米远的一块南瓜地里,随后一同返回学校。直到黄某的家人报案,警方才将其尸体打捞上来。    
        《三字经》上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对这个传之广远的朴素而又古老的道理,我以为,即便是目不识丁的乡野村夫,也不难理解和接受,更不必说本性纯朴善良,并且已经在接受着现代文明教育的这4个孩子了。    
        可恰恰就是这些孩子,对同伴生命的毁灭,采取了置之不理甚至藏衣灭迹的态度。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沉痛反省:是什么东西扼杀了孩子“性本善”的天性?针对这起让人耳不忍闻的事件,我们又应该怎样检讨教育的责任?    
        俄罗斯著名思想家别林斯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会成为木匠,会成为钳工,会成为工厂主,但会不会成为一个人还是个问题!”    
        我对它的理解是:尽管教育可以传授给人改变自己命运的知识,但这种看似有无穷力量的、单纯的知识教育,能否使人成长为有博大的慈悲心、高尚的道德的真正意义上的人,还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事实上,纵观那些在人类历史上留下过哪怕是一丝痕迹的“名人”,无论其是流芳千古的所谓“英雄豪杰”,还是遗臭万年的所谓“奸臣贼子”,哪一个没有汲取过知识的力量?从这个角度说,知识既可以让人上升为普渡众生的天使,也可以让人堕落成荼毒生灵的魔鬼。    
        正是基于知识的这种双刃性,不管是主张“人之初,性本善”或“人之初,性本恶”的中国先贤,还是奉行“知识就是力量”的西方哲人,无不把培养高尚的人性作为教育的最低标准。他们认为,只有当人具备了高尚的人性,并将其时刻实践于自己的行动之后,知识才能变成创造而不是毁灭美好世界的力量。前苏联伟大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就指出:“我们所创造的一切都是为人着想的。如果人不能给人以幸福,那么任何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不会给人带来幸福。”正是认同了这种教育观,近年来,我们才高高举起了人文主义的旗帜。    
        然而,文首提到的这起事件,却以其不容置疑的悲剧性,警示当前广大的父母和教育工作者,在传授知识与培养人性方面,我们的教育还存在严重的失衡。而这,正是我们应该认真检讨,并且必须承担的教育责任。是什么样的东西扼杀了孩子“性本善”的天性?不是别的,正是这种教育的失衡!未成年的孩子犯下的错误,是可以被原谅的,可担负着“百年树人”这个神圣职责的教育工作者,却必须从中汲取沉痛教训,并且从此自觉地以百倍的热情和努力,更加尽职于工作、尽责于孩子。如果我们再犯下类似的错误,那就将永远不会被原谅。    
        教育指南    
        只是因为害怕一点点责备,就无视同伴的生死,如果这4名孩子中,其中一位是你的孩子,或者你的学生,亲爱的家长和老师,你会怎么想?而假如那位死去的孩子,恰恰就是你的孩子或学生,亲爱的家长和老师,你又会怎么想?    
        你以为这只是假设吗?不,不是的。也许某一天,它就会无情地变成现实。我知道,你肯定不希望它变成现实,既然如此,那就要认真反省自己:自己的教育方法到底错在哪里,竟会让孩子变得如此害怕承担责任?又该怎样纠正,才能让孩子敢于面对错误,勇于承担责任,而不是千方百计地推脱、甚至掩盖责任?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一旦孩子的人性有了缺失,无论他们有多少才华,都将化为弹指一现的飞灰,而留给教师和家长的,就只能是无限悔恨的泪水。因而,无论教师还是家长,都必须努力健全孩子的人性。在这一点上,大学生马加爵残酷杀害同学的例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个案。    
        明白了这些,你也就会思考:是不是每当孩子犯错误时,我不是耐心教育、细心引导,而只是粗暴地训斥他、甚至打骂?是不是在日常生活中,自己只是让孩子单方面享受来自成人的爱,而没有考虑到让孩子也试着去付出爱、与别人分享爱?比如,当同伴哭泣时,知道主动为他擦去眼角的泪水;当亲人生病时,懂得递上一杯亲情的水;当看到柔弱的生命遇到威胁时,明白承担救护责任的重要……    
        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孩子具有健全的人性;只有有了健全的人性,孩子才能成长为一个健全的人,才能既经得起风雨的考验,也懂得奉献爱、享受爱的真正价值。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感人的一跪
    
        面对运动员感人的一跪,或唐僧将蚂蚁从掌中放生的一幕,谁能否认没从中看到人性的真善美,没看到精神信仰对人性不可低估的塑造力量。    
        在2002年年初的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上,一只忙于捕捉飞蛾的小鸟,不小心飞进了赛场。由于这只小鸟过于集中精神,竟没发现赛场上正进行着激烈的比赛。结果,悲剧在瞬间发生了:一个高速飞行的网球子弹般击中了它,它当即坠地。照理说,接下来的事很简单,赛场上的工作人员或运动员把它捡起扔掉就是,比赛当然继续进行。但我却看到了戏剧性的一幕:击中小鸟的运动员马上停止比赛,快步跑到小鸟跟前。当他发现小鸟已经死亡时,随即双膝跪地,双手合拢,同时低头祈祷,接着又在胸前划了个表示忏悔的十字,然后才起身离开。    
        慈悲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就是这感人的一跪,在我心中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当网球击中小鸟时,该运动员做出这一系列动作的速度之快,几乎没有任何思考余地,而完全是在无意识中完成的。惟其是无意识,才弥足珍贵。从该运动员的忏悔动作来看,他应是一位基督徒。据我所知,在基督教信仰中,但凡花草虫鱼、飞禽走兽,都拥有与人一样神圣的生命尊严,一旦这种尊严受到无端侵犯,对侵犯者来说,都可视为一种罪过,因而必须通过忏悔等宗教仪式,请求神灵的宽恕。这种精神信仰,在佛教徒中也同样存在,而且更加严格。在动画片《西游记》中,唐僧摊开手掌,将一只蚂蚁从其掌中放生的行为,即是最典型的证明。    
        面对运动员感人的一跪,或唐僧将蚂蚁从掌中放生的一幕,不管是信仰宗教的唯心主义者,还是崇奉科学的唯物主义者,谁能否认没从中看到人性的真善美,没看到精神信仰对人性不可低估的塑造力量?    
        行文至此,忽然想起2002年1月21日《羊城晚报》上的一则新闻:在广州市沙面大街附近,近千只相思鸟因天寒冻饿而死,环卫工人说,一早上就能扫几箩筐鸟的尸体。记者称,如果气温再降下去,聚集在此地的数千只相思鸟,可能就会全部死亡。面对鸟儿们的惨剧,附近的居民非但无动于衷,反将其视为世间奇景美美地欣赏,而根本没人向这些可怜的生灵伸出援助之手———只需搭建些人工鸟巢、撒些碎米面屑即可(某生物学教授意见)!    
        一只小鸟的意外死亡,即能让紧张比赛中的运动员双膝下跪,而数千只鸟儿的生命竟无人挂心,甚至还被当做奇景把玩。两相对比之下,即不免让人疑问:他们对待生命的态度,为何竟这般不同?    
        不错,为小鸟下跪的运动员是位基督徒,他的宗教信仰在潜意识中要求他那样做,因而,这个下跪动作对他以及对所有的基督徒来说,都是自然而然、不值得骄傲甚至必须如此的,否则便是亵渎神灵。但我们那些对数千只小鸟的死亡持观望甚至把玩姿态的同胞,他们不但没跪下来,而且连手也懒得一伸的行为,又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    
        我无意贬低自己的同胞。在对待生命、对待大自然的态度上,类似这种“与我何干”、无动于衷的表现,我们已是司空见惯,许多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但是,我认为,一个对信仰不知道敬畏,或者没有真诚信仰的人群,是危险的,也是没有希望的。    
        教育指南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事:为了满足孩子的好奇心,不少城市家长为孩子买来小鸡、小鸭、小鹅,任由他们把这些小生灵当成玩具,绝大多数小生灵常常被虐待致死;而目的仅仅是为了反复证明一些生理常识,不少老师把小青蛙、小白鼠、小兔子抓来,自己演示,或者强迫学生对他们做活体解剖。    
        我们早已经习惯了这样做,似乎这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其实,我们并不知道,这些小生灵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害怕、也会流泪、也会因痛苦而大声喊叫。如果孩子耳闻目睹,甚至亲身参与了太多这样的事情,他们的人性就会发生扭曲,他们就会对所有的小生灵,进而对所有的弱者,失去应有的敬畏之心。    
        更为重要的是,一旦不再敬畏弱者,一切所谓庄严的生命,就会在他们眼里变得一钱不值。多少次,我们从新闻报道,或者从现实生活中了解到,年纪轻轻的孩子,因为小小的不如意,就通过各种方式加害亲人;因为和别人发生了一点点小矛盾、小冲突,就动手打人、举刀杀人。    
        我们常说,要让孩子富有爱心,只有这样,孩子才能健康成长。那么,爱心从什么地方来?依我看,最起码,先要让孩子知道敬畏所有的生命,向所有需要自己帮助的弱者主动伸出满怀爱意的手。而这一切,成年人必须从自我做起,为孩子做出好的表率。但愿数千只相思鸟惨死的故事永远不再发生。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第二颗太阳”的味道
    
        童年的经历对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童年的经历往往是奠定一个人心理和品质基础的柱石。如果这个柱石歪了或倒了,这个人终生的天空,很可能由此而布满阴云,甚至完全坍塌;相反,如果这个柱石风雨不动安如山,满天的阴云就会慢慢散去,美丽的星星将依然如宝石般,在夜空中快乐地闪光。    
        2001年6月6日上午,从小患有神经性尿频(该病是越紧张越要尿)的哈尔滨市某小学学生李燕(化名),在上课时向老师王某举手示意要去厕所。王某嫌其扰乱课堂秩序,就把她的文具盒摔在地上,并拿着教具刀恐吓:“你再提上厕所,我就割下你的舌头。”李燕吓得再不敢举手。    
        此后,李燕一上王某的课,就控制不住要去厕所,情绪也变得焦躁起来。经医生诊断,她患了恐惧症。事发后,王某在全校做了检查;新任老师在全班宣布,今后李燕要上厕所不必再举手。可这些都已经太晚了,李燕从此不敢上学,并把自己关在家里,拒绝与外界接触,失去了一个孩子应有的正常生活。    
        以往,我们形容对孩子的过分疼爱,最爱说:“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言外之意是,孩子并非易化的糖,或易碎的玻璃,对待他们的态度,大可不必如此小心翼翼,完全可以放心大胆的让他们经受磨练,以利于锻造出顶风驰骏马、逆水行飞舟的筋骨。然而,读完这则新闻后,我却发现,虽然让孩子经受磨练有一定的道理,但它必须有一个限度,且这个限度还应限制在孩子就是“糖”和“玻璃”之内。毕竟,孩子的心理承受力非常有限,稍许的超重就会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把他们真的像糖一样“化了”,像玻璃一样“碎了”,此后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也都将无济于事。    
        以这则新闻为例,当伤害发生后,即使王某做了检查,新任老师也采取了补救措施,但李燕却很难走出心理恐惧的阴影。我甚至还担忧,这件事会不会影响李燕一生的幸福,使其永远无法克服恐惧症和神经性尿频。因为据心理学研究,童年的经历对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童年的经历往往是奠定一个人心理和品质基础的柱石。如果这个柱石歪了或倒了,这个人终生的天空,很可能由此而布满阴云,甚至完全坍塌;相反,如果这个柱石风雨不动安如山,满天的阴云就会慢慢散去,美丽的星星将依然如宝石般,在夜空中快乐地闪光。    
        我想起了一个故事。    
        孤儿院的阿诺有个秘密:他有夜尿症。他每次睡觉都会先缩进被子,并轻轻脱去睡衣,然后用身体的热量,把昨夜尿湿的床单暖干。早晨起床后,再用摊得平平整整的被子,盖住又尿湿的床单。    
        某天晚上,当阿诺像往常一样钻进被窝时,却发现床单异常干燥,并散发出一股特别好闻的味道。这一夜,阿诺睡得很甜。第二天,起床铃刚响,新来的老师白瑞得就推门而入,他喊道:“宝贝们,今天的太阳好极了!我们都把被子和床单晒到操场上去,给它们洒上点太阳的味道!”    
        阿诺终于明白那股好闻的味道源于何处了,而且从此再也不必担心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了,因为从这天起,只要不下雨,操场上就会晒满所有孩子的被子和床单。随后,阿诺主动向白瑞得老师坦白:“老师,最初我不叠被子是因为……”“是因为你没发现,我们心里还种着第二颗太阳。”白瑞得老师说。    
        多年后,法国出现了一家名叫“第二颗太阳的味道”的著名诊所,主人就是阿诺。他把白瑞得老师对自己的爱继承下来,奉献给了他人。    
        两相对比,不用我再多说,你也已明白应怎样对待最易受伤的孩子了。是的,如果我们想使孩子愉快地度过童年时光,向着成龙成凤的阳光大道阔步前进,就必须使其在童年时多闻“第二颗太阳”的味道,而不是多尝“教具刀”的血腥。禅语有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愿我们的某些老师和家长,能够尽快放下手中形形色色的“教具刀”,早日升起心里的“第二颗太阳”,既让自己“立地成佛”,也使孩子“修成正果”。    
        教育指南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每个孩子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他们总是会有或大或小、这样那样的小毛病、小缺点。文中李燕的“小缺点”,是神经性尿频;阿诺的“小毛病”,是患了夜尿症。而你的孩子,或者你的学生,也可能有的胆小怕事,有的调皮捣蛋,有的爱睡懒觉,有的好做小动作,有的贪吃贪玩,有的不爱学习,甚至有的爱小偷小摸,有的爱撒谎说大话……那么,你该怎么办呢?    
        显然,像老师王某那样,用“割舌头”的办法吓唬孩子,是肯定不行的。李燕的遭遇,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可事实上,不少家长和老师,却就是这样做的,他们甚至会动手打孩子。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做法,已经严重伤害了孩子,孩子的缺点不但很难因此而改正,甚至会进一步加重。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像白瑞得一样,用爱心去一点点感化孩子、抚慰孩子、引导孩子,使他们在爱的感召下,慢慢地克服自己的缺点。如果孩子胆小怕事,就可以有意识地培养他的阳刚之气;如果孩子调皮捣蛋,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引导他,转向更富创造力的领域,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要知道,爱的阳光更容易让孩子的心充满光明,就像不再因尿床而恐惧的阿诺那样。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孩子心狠谁之错
    
        一个人只有学会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敬畏生命,才能努力去恪守正义、捍卫良知、维护道德、热爱真理,也才会使自己的生命焕发光彩。    
        2003年11月11日,《大连晚报》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为了看看猫到底是不是真的像动画片中说的那样有九条命,三个八九岁的孩子,残酷玩弄一只瘸腿病猫。他们一会儿用手拎着猫尾巴抡圆圈,一会儿抓起猫往地上摔,一会儿又用脚踏在猫肚子上揉搓。可怜的小猫被玩弄了两个多小时,直到脑浆迸裂后凄惨死去。    
        无独有偶。我曾在河南省开封市的清明上河园里,亲眼目睹了这样一幕:斗狗场上,两条狼狗在疯狂地嘶咬,血腥的场面令不少成年人目不忍视,纷纷要求斗狗人停止斗狗,说:“太残忍了,要这种节目干什么!”没想到,一位七八岁的孩子却看得津津有味,并回应他们道:“不残忍,不残忍,斗狠一点儿更好看!”    
        古人说:“人之初,性本善。”可是,这些孩子的心为什么这样狠?生命在他们眼里,竟变得一钱不值,可以肆意玩弄、甚至无情践踏,而依然开心快乐!照此发展下去,等长大成人后,谁能保证他们的生命价值观不被严重扭曲乃至异化?一旦如此,那么,当面对真善美与假恶丑的价值判断时,谁又能断定他们不会弃真从假、弃善扬恶、弃美取丑?    
        “小时偷针,长大抢金”,习惯的力量常常会使人因心态麻木,而无视甚至丧失最底线的良知、最基本的常识。    
        孩子的心狠,并不是孩子的错,是成年人让他们目睹了太多的残酷现象酿成的,是成年人片面刺激他们追求所谓的“知识”,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对他们的爱心培育造就的。    
        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成年人对当着孩子的面虐待和杀害动物的现象习以为常,并不去想这样做是不是文明,会不会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无形的伤害,会不会对孩子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在学校教育中,教师对让孩子做动物活体实验的事,也视为正常,很少去想它必然会产生的负面影响。    
        在对待生命的态度上,我们必须明白,一个人只有首先学会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敬畏生命,才能努力去恪守正义、捍卫良知、维护道德、热爱真理,也才会因此使自己的生命焕发光彩,使自己的事业发扬光大。    
        如果一个人以蔑视、侮辱和践踏生命为快乐,试想,他除了会给别人包括他自己带来灾难,还能做出多少有益于社会的事呢?这样的人能量越大,带给社会的危害也就越大。到头来,往往是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孩子的世界,是万物有灵的,一花一草、一虫一鸟,对他们来说,都是可以对话、可以交流的知心朋友。呵护孩子的世界,使它永远纯真和善良,不但会使孩子成长得更健康,也会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教育指南    
        “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是三国时候的刘备在教育自己的孩子时说的。相信很多家长、老师都知道,它的意思是:不要因为坏事很小就去做,也不要由于好事太小就不做。    
        可是,知道这样的道理,是一回事;去不去这样做,又是另外一回事。在生活中,不少家长、老师,恰恰就犯下了这样的错误:明知道有些事情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好,却根本不在意,甚至纵容孩子去做。也许,这其中就有你的身影。可是,你想过吗,这样做等于是在把孩子往人生陷阱里推!    
        那位对血腥的斗狗场面如此津津乐道的孩子,如果不是家长领着,他进得了斗狗场吗?恐怕不能吧。而那三个以虐待小猫为乐的孩子,如果家长、老师平时严格教育他们,一定要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敬畏生命,尤其是对待弱者,无论是一只小猫、一条小狗、一只小鸟,还是一个比自己小、比自己穷、比自己柔弱的孩子都只能更加爱怜,而不能落井下石,他们还会那样做吗?    
        可以想像,一个以残忍杀害小猫为乐的孩子,一个对血腥场面津津乐道的孩子,将来长大成人后,也许对人也会这样做。要知道,残忍的种子已经在他们心里种下,只要时机成熟,早晚有一天,会开放出恶之花。对此,亲爱的家长、老师,难道你还不该及时警醒吗?至少,不要对孩子虐待小生灵、欺负弱势者的事情,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童言可畏
    
        今天,如果在孩子心中,埋下了真善美的种子,那么,这些种子将来所要结出的,决不会是假恶丑的果实。假如,今天在他们心中生长了假恶丑的跳蚤,那么,明天他们所能收获的,当然也不会是真善美的龙马。    
        “你们还不滚开?”    
        2002年1月31日,一百多名民工为讨要工资,堵住了河南省烟草公司的大门。在警方和有关单位处理此事时,两名小学女生“表现积极”:她俩不但撕毁民工讨要工资的字牌,还不断当众呵斥他们,要他们快滚。    
        民工告诉两个孩子,城里的高楼大厦就是他们辛辛苦苦盖起来的,他们是饿极了才来的,试图以此让她们体恤自己的痛苦。    
        不料,此言一出,又遭到两个孩子的冷嘲热讽:“我们才不可能受这罪,你们没本事,就该干这活!”有一位民工冷得哆嗦,恳求她们回家给大人说说,看能不能给件御寒衣服。其中一位女孩说:“我家要扔的裙子你穿不穿。”而后大骂对方是流氓。不少民工被气得当场两眼含泪。    
        读罢这个故事,我的心情极度悲凉。    
        1月31日,离过春节没有几天了,当城里人都在热热闹闹、欢欢喜喜采购年货时,那些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的民工们,还在寒风中为讨要自己应得的工资而四处奔波。    
        生活的艰辛刻在他们满面泪痕的脸上,世道的炎凉痛在他们伤痕累累的心里。望着他们在寒风中抖立的身影,每一个富于正义感、有良知的人,都会潸然泪下,都应该伸出手来,尽己所能地帮助他们,哪怕仅仅只是一句关切的问候、一缕深情的目光。    
        毕竟,他们是我们正在遭受着不公正的欺凌与侮辱的兄弟姐妹。面对他们,所有的城里人非但不能扬起高傲的头,反而应该弯下身来,向他们深深而又深深地鞠躬!可是,不料,他们竟受到了这般“礼遇”,而且实施如此行为的还是两名城市的小学女生!    
        童言无忌却如匕。我以为,两个孩子“放肆”的言行,不但深深伤害了众民工,也深深刺痛了我的心,使我几欲拍案而起,但又随即黯然神伤:两个孩子的言行固然不对,可这又怎能完全怪她们?须知,她们毕竟还是小学生,对她们来说,真善美与假恶丑,界限还比较模糊,是非观念也比较淡化,所以出此恶言恶行,应是整个社会大环境影响的结果。    
        久在芝兰之室而不闻其香,常在鲍鱼之肆而不觉其臭,是整个社会大环境长期以来对民工们不正常、不公正的歧视,甚至凌辱的姿态,潜移默化了世界观和价值观尚未定型的孩子,使其在潜意识中认为民工都是从事着低级劳动,可以随意打骂、驱赶甚至凌辱的“下等人”,而过着暖衣饱食甚至锦衣玉食生活的自己,则俨然是居人之上的“上等人”。正因如此,她们才不仅不知体恤民工的痛苦,反而出言不逊。    
        耳听两个孩子如匕的童言,民工们被伤害了,我被刺痛了,但我以为,最该被这如匕的童言刺激得猛然惊醒的,应是我们这个社会已经麻木得有些过分的神经。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须知,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他们的身上,寄托着我们太多的梦想。今天,如果在孩子心中,埋下了真善美的种子,那么,这些种子将来所要结出的,决不会是假恶丑的果实。假如,今天在他们心中生长了假恶丑的跳蚤,那么,明天他们所能收获的,当然也不会是真善美的龙马。    
        所以,我在此要大声疾呼:让我们这个社会的神经敏感起来吧,敏感到熄灭掉任何一点假恶丑的星星之火,以此来高贵我们的民族气质,升华我们的精神信仰!否则,如匕的童言不但会刺向民工,还会刺向我们民族的心脏,使其最终因流泪过多而衰竭,因流血过多而死亡!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教育指南    
        如果你就是一位孩子的家长,那么,当你在街头看到有弱者需要帮助时,你通常会怎么做?当有衣着破旧、浑身灰尘的农民工,从你身边走过,或者和你坐在同一辆公共汽车上时,你通常会怎样评价他们?当身体残疾的乞丐向你伸出破旧的碗,而且他们的确需要你口袋里的那一张零票时,你通常又会有什么表现?    
        或者,当你的孩子面对街头需要帮助的弱者时,通常你会让他怎么做?当你的孩子与农民工擦肩而过,而脸上却呈现出看不起的神情,甚至直接表示出对他们的厌恶时,通常你会怎样回应他?当你的孩子,不但不给乞丐施舍,反而恶作剧似的朝他们吐唾液时,通常你又会如何评价他?    
        不要小看这些生活中的细节,每一个细节里,都有着真善美的龙种,也都隐藏着假恶丑的跳蚤。而它们之间的跨度,小得只有一点点。所以,这个时候,不管你是否与孩子在一起,都必须认真思考:我的言行举止,是在种下真善美的龙种,还是在捧出假恶丑的跳蚤。    
        文章中的这两位小女孩,之所以会说出如此伤人的话,在很大程度上,与她们在日常生活中受到的影响有关。也就是说,在这件事情上,她们的父母以及这些父母背后的社会,负有极大的责任。    
        不要以为孩子这样说、这样做,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事实上,这种伤害既是对弱势者的,也是对这两位小女孩自己的。蔑视、侮辱弱势者的结果,只能使她们的心胸更狭隘、处世价值观更庸俗,进而难成大器。对此,为人父母者,不可不查,不可不警惕。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正视死亡教育
    
        在很多情况下,青少年之所以自杀,并不是因为不懂得生命的宝贵、害怕面对挫折,而是不知道也从没想过,死对他们自己和他们的亲人意味着什么。    
        2003年11月7日的《潇湘晨报》报道说:“5日清晨,沅江市11岁的郭玲因为无法将用于购买计算器的5元钱交给老师,受强烈的自尊心的影响,喝下一瓶敌敌畏自杀身亡。”    
        同年11月8日的《现代快报》又这样报道:“就在全校学生忙于期中考试的时候,江苏宜兴铜峰中学初二一班的15岁女生小丽同学却服毒自杀。据记者调查,小丽的英语老师此前在全班同学面前骂小丽是猪,而且是‘猪中极品’。”    
        时间相隔这么短,两名花季少女就为自己宝贵的生命划上了句号。这无论如何都是让人深感悲愤和痛苦的。不少人对这两件事的反应是:呼吁对青少年加强挫折教育、生命教育,谴责个别教师职业道德的沦丧。    
        但我觉得,仅仅这样做,还不足以将死神从青少年身边赶走,在很多情况下,他们之所以自杀,并不是因为不懂得生命的宝贵、害怕面对挫折,而是不知道也从没想过,死对他们自己和他们的亲人意味着什么。    
        存在主义哲学家帕斯卡尔说,人是世界上最脆弱的一棵苇草,但却是一棵高贵的苇草,因为人知道自己要死亡。的确,人对死亡是有着明确的自我意识的,也正由于这种意识,才使人对生命备加珍惜,因而能在积极的生命意识的作用下,努力成就自己的一生。可作为非正常死亡的自杀,却并非肉体生命发展的自然结局,而是人的自由意志的断然抉择。    
        话虽这么说,可对青少年而言,长期以来,由于死亡教育的缺失,他们对于“死”意味着什么,缺乏最常识的了解和思考。    
        据我了解,国外很多学校开设有死亡教育课程。如在英国小学的课堂上,殡葬行业的从业人员或护士,对小学生谈人死时会发生什么事情,并让学生轮流通过角色替换的方式,模拟一旦遇到如父母因车祸身亡等情形时的应对方式,体验一下突然成为孤儿的感觉。英国教师认为,这门课程将帮助学生体验遭遇损失和生活方式突变时的复杂心情,学会在非常情况下对情绪的控制,因为很多人自杀都是以情绪失控为起点的。    
        然而,由于我国特有的忌讳死亡的文化传统,使死亡教育很难得到认同。《半岛都市报》曾报道,某学校老师在讲完课文《生命生命》后,要求每位学生为自己做一篇悼词:先假设自己死了,然后再用悼词的形式,追忆一生。老师的初衷是让学生以此加深对生命的体验,感悟人生的不易和生命的珍贵。可此举立即引起家长的强烈反对,国内不少媒体也借机炒作,认为有违社会风俗。    
        但在我看来:我国青少年亟待普及死亡教育,其目的是让其了解死意味着什么,并体会死给亲人带来的巨大悲痛。开展死亡教育的最佳时期是青春期萌动前,其内容应包括:介绍死亡知识,让青少年亲自扮演死者、伤者、孤儿等,从情感上体验与死相关的情景,对各种与死相关的打击、挫折、损失有准备;对青少年加强情感教育,培养其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人性。青少年只有在情感、人格、人性等各方面都得到了健康发展,才能自然体验到做人的尊严和生命的可贵。    
        总之,生命教育是教育的永恒主题,死亡教育则是生命教育的重要内容。让死亡教育尽快在青少年中得到普及,是刻不容缓的事。    
        教育指南    
        死亡教育?对这种说法,你是不是觉得太过夸张,或者,会不会觉得实在没有必要?而如果你的孩子回到家里,对你说:妈妈(爸爸),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让写父母死了之后我该怎么办?这时,你会怎么想?也许你肯定会被气得火冒三丈,恨不得立马拉着孩子找老师算账: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又没有什么地方得罪你,你凭什么咒我死啊!    
        可是,我想告诉你的是:别急,先听孩子说完,然后坐下来认真想一想,老师这样做,是不是有他的道理。看了上面的文章,我想,不管你是家长,还是老师(老师的另一个社会角色,也是家长),都会恍然大悟:噢,老师这样做,原来是为我的孩子着想,是在“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突然灾难发生时,告诉他如何正确地处理自己的情绪,如何咬紧牙关,闯过生活的风雨。    
        实际上,生活中的很多事情,谁都难以预料,如果能让孩子早一点儿学会应对生活的突发变动,这不是留给他们的一份最好礼物吗?毕竟,谁也不希望孩子因为遭遇亲人的突然离去,而在难以控制的悲痛情绪中,去做什么傻事。    
        当然,要对孩子进行死亡教育,不一定全部靠老师,作为家长,你也完全可以。而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和孩子一起,回忆你自己逝去亲人时的伤痛,品味从痛苦中艰难抬起头来,继续努力前行的人生经验。一旦明白了这些,他们就会更加珍惜生命,不会轻易走上那条让人伤心的不归路。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珍惜美好的事物
    
        对身处险境的人出手相助,不但是对人基本的道德要求,更是人最起码的社会责任。正确的“心灵的选择”只会使未成年人对生命更加珍爱,提升他们的道德观。    
        有一位登山者,在途中遇上暴风雪。他深知不尽快找到避风处,非冻死不可。他走啊走啊,腿已经迈不开了。就在这时,脚碰到一个硬梆梆的东西,扒开雪一看,竟然是个快冻僵的人。    
        登山者犯难了:是继续向前,还是停下来援救这个陌生人?心灵深处翻江倒海之后,他毅然做出决定,脱下手套,给那人做按摩。经过一番按摩,陌生人可以活动了,而登山者也因此暖和了自己的身体。最后,两个人互相搀扶着走出了困境。    
        也许不是人人都会碰上这种生死抉择,但是每个人却常常遇到、见到、听到一些触动心灵需要做出选择的事情。那时,我们大家是怎样选择的呢?又应该如何选择呢?请以“心灵的选择”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以上内容是2002年高考全国统一卷的作文题。对此,我本没什么想法,认为它只是一道普通的试题而已,其目的仅在于检验学生的写作水平,至于隐含在其中的“道德指针”,并没认真推敲。    
        在不足以自救的情况下,我也不主张让未成年人,对身处险境的人贸然相助,因为这样极有可能酿成自救者与被救者同归于尽的悲剧。事实上,这样的事例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可这并不就是说,未成年人可以没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高尚信念。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他们还是应该通过积极的努力,对身处险境的人出手相助。这不但是对人基本的道德要求,更是人最起码的社会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讲,让考生们就“心灵的选择”做出理论上的回答,又有什么错呢?如果考生们从理论上做出了应该救人的回答,又怎么算是“伪道德”?要知道,正是有了“真道德”标准在心中的校正,才使考生们明白什么是“真”、什么是“伪”。由此,我认为,正确的“心灵的选择”只会使未成年人对生命更加珍爱,并且因此提升他们作为社会人的道德观。    
        也许有人会说,理论指导行动,当未成年人在理论上做出选择时,他也一定会在行动中有所表示,这样,一旦发生类似的事情,未成年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害便在所难免,所以,这种“心灵的选择”还是不可取的。    
        对此,我的意见是,理论固然指导着行动,但绝不决定着行动,如果未成年人在行动之前多动一下脑子,则行动的方式将很可能由“勇救”变成“智救”,从而既帮助了别人,也高尚了自己。以高考作文题本身而论,那位登山者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既救了陌生人,也救了自己———虽然这个故事本身是虚假的。    
        美好的东西应该永远珍惜。对生命如此,对高尚的信念也同样如此。试想,如果考生们都在“心灵的选择”中做出了放弃救人的“明智”选择,那么,我们是该欣喜,还是该悲哀呢?未成年人总有一天要长大,又有谁希望长大成人的他们,拥有一身的才华,却惟独缺少一颗善良的心?    
        教育指南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所谓美好的东西,对每一个人都是有益的。不管你是家长,还是老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都一定要明白,让孩子拥有一颗金子一般的心,将要比教会他们多少知识、留给他们多少金钱,都更有价值。    
        那么,怎么样才能使孩子拥有这样的一颗心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孩子心中有爱,知道爱自己,也知道爱别人。在这里,“别人”包括自己的亲人,也包括亲人以外的所有人。这就需要家长和老师时刻注意,如果孩子表现得过于自私,比如,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去考虑问题,那么,就要及时对他说“不”,明确告诉他:只知道爱自己的孩子,并不是好孩子,好孩子必须知道与别人分享。    
        其次,要教会孩子一些最基本的生存技能。之所以需要这样做,是为了让孩子身处困境时,能够处变不惊,沉着应对。就像这位身处暴风雪中的登山者,如果他缺少自救和救人的基本常识,即便他愿意奉献自己的爱心,恐怕也会心有余而力不足。而有了这些常识,就可以成功地自救和救人。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教孩子懂得,当他与人分享爱时,他才能享有更多的爱,也才能从这种爱的分享中,慢慢地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作为家长和老师,如果你不想让孩子成长为一个平庸、自私的人,那么,你就应从即刻做起,告诉孩子什么是最美好的东西,又该怎样做,才能使自己拥有这些东西。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学会宽容
    
        学会宽容    
        “我希望‘天才的’的子尤,能进一步深化自己对‘天才’的认知,在享有‘所有人的宽容’的同时,也能够去‘宽容所有人’。惟其如此,他才能不折不扣地成为一个健康的、阳光的、快乐的‘青春狂人’”。    
        2005年9月22日《新京报》报道,9月21日中午,台湾著名作家李敖,在北大办公楼礼堂演讲完毕后,到北大校医院看望了一位特殊的“小朋友”———《谁的青春有我狂》的作者,15岁少年作家吴子尤。    
        这使子尤又一次成为“热点人物”。此前,子尤于2005年7月7日,在《南方周末》发表《让我心痛的妞妞和〈妞妞〉》,对“周国平哲学”提出质疑,曾令其倍受关注;2005年8月15日,《三联生活周刊》也曾出版了封面故事《子尤的健康生活》,全面报道了子尤的生活。    
        在见面时,子尤赠给了李敖一首诗:“你也曾青春似我,我也会快意如你。谁敢说虽千万人吾往矣,谁又将两亿年握在手里。”从中,我们看到了子尤横溢的才华。然而,在我看来,在子尤的才华之外,还有一层很难让人看透的东西,正是这层东西,让阳光的子尤笼罩在了生活的阴影之下。    
        在《子尤的健康生活》中,有这样一段话:“会有很多人爱他们,但他们更需要所有人的宽容。”这是子尤针对天才的第二个特征说的。对此,报道者朱正琳说:“他显然是在说张爱玲,但也是在说自己,而且说得很坦白很诚实。一个更多关心自己内心的人确实最需要的是宽容(所有人的宽容!)。”    
        从报道上看,子尤的确享有了来自家庭、老师、同学的宽容,而这种宽容,“至少有一部分是‘特别待遇’”。从这个角度看,子尤无疑是阳光的、幸福的。然而,与此同时,子尤是不是也要学会宽容他人?否则,他真实的内心世界,是不是真的会写满健康、快乐和阳光?    
        在这里,我想讲一讲关于子尤的、另外的故事。    
        在《让我心痛的妞妞和〈妞妞〉》发表的当天,我给著名哲学家周国平先生打电话。谈到这篇书评时,周先生表示,他不会立即写文章回应子尤。原因很简单,就是希望让子尤平静走完自己也许并不太多的生命时光。在《子尤的健康生活》出版当天,我再次致电周先生。周先生平静地表示已知道此事,并说已针对子尤的书评,写了一篇5000字左右的文章,不过,并不准备拿出来发表。至于其中的原因,我想,应该和他7月7日的想法一样。    
        显然,周先生给了子尤很大的宽容。而就在这种宽容的背后,还有另外一个故事。从这个故事里,可以看到子尤的不宽容。这种不宽容,指向他的父亲、一位和周先生一样,也可以称之为“哲学家”的学者。    
        在《让我心痛的妞妞和〈妞妞〉》发表前,我曾到著名社会学家、法学家邓正来先生家做客,时为2005年7月1日。邓先生告诉我,在他所看到的子尤关于《妞妞》的“足本书评”中,有数十处“哲学家父亲”的表述。关于这一点,周先生也如是说。    
        子尤之所以要特别强调作者是“哲学家父亲”的身份,从字面上看,是指周国平,实际上也暗指着他自己的“哲学家父亲”。因此,子尤对周国平对待妞妞的生命态度的批评,也就同时指向了自己的父亲。如此激烈的批评,无疑是一种“指桑骂槐”的恨。而无论是邓先生还是周先生,都告诉我说,不愿子尤带着这种恨生活,更不愿他带着这种恨“上路”,所以,他们不赞成子尤发表这篇书评,以免进一步“渲染”对父亲的恨,从而影响他的心情。    
        然而,书评最终还是发表了。只不过,在发表时,那数十处“哲学家父亲”的表述不见了。尽管如此,子尤对书作者周国平、对父亲不宽容的一面,还是在书评中显露无疑。事实上,在提到父亲时,子尤常说,“我们不是父子”、“我没把他当爸爸”(《子尤的健康生活》)。这不是对父亲的恨,又是什么呢?    
        子尤所享有的宽容,使他的生活并不缺少健康、阳光和快乐。然而,子尤的不宽容,却又使这种健康、阳光和快乐打折。因而,我希望“天才的”的子尤,能进一步深化自己对“天才”的认知,在享有“所有人的宽容”的同时,也能够去“宽容所有人”。惟其如此,他才能不折不扣地成为一个健康的、阳光的、快乐的“青春狂人”。    
        而要做到这一点,他的母亲就必须首先很好地带起头来。毕竟,婚姻的失败不太可能只是某一个人的错,即便是某一个人的错,也不应该将它转化成恨,更不能将这种恨,潜移默化地传递给孩子。恨是一把双刃的剑,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自己所心爱的孩子,以及永远也割不断血缘亲情的、孩子的父亲。    
        遗憾的是,在几乎所有关于子尤的报道中,我始终没有读到妻子对前夫的宽容。这是不是最终导致子尤不愿宽容父亲的原因之一呢?    
        教育指南    
        失败的婚姻,谁都不愿拥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婚姻还是走向了破裂。对成年人来说,承受这样的痛苦尚且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适应,何况是生活在这种阴影之下的孩子?因而,在生活中,很多人为了不让孩子受伤害,而勉强维持着并不幸福的婚姻生活。然而,这种婚姻生活,是不是真的有益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呢?我想,可能每一个这样的父母,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子尤的父母选择了离婚,子尤和母亲生活在一起。类似的故事,可能也在很多家庭发生过,或者正在发生、将要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父亲或者母亲,是该在孩子面前损害对方的形象,还是应维护对方的形象?这种选择对成年人来说,也许并不困难,但在选择怎样做的时候,你却一定要考虑:我这样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更好,还是更坏?    
        宽容是一种美德,这种美德不但成年人需要,孩子也需要,甚至更加需要。因为孩子正处在成长的过程中,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还都处在变化之中,而拥有一颗宽容的心,会使长大后的孩子,更容易与周围的世界相处。而婚姻的成功或者失败,更多的和婚姻双方有关,它与孩子的直接关系不大。    
        也许爸爸、妈妈离婚了,分开了,但是,在孩子眼里,爸爸永远是爸爸,妈妈也永远是妈妈。这种来自血缘的亲情,是很难彻底割舍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对婚姻中的另一方宽容一些呢?这也是在呵护孩子本来就已受伤的心灵。    
        至于怎么样去实施这种宽容,也许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办法,但是,这其中也有一个最基本的规律,那就是:不要在孩子面前故意诋毁他的父亲或母亲。我们必须明白:孩子恨那位不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父亲或者母亲,并不能给孩子带来幸福;相反,这样做的结果,只会使孩子的心灵更痛苦。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对生命负责
    
        教师这种职业的特殊性就在于,他们不仅要用渊博的知识,帮助青少年开启神秘的智慧之门,更要用高风亮节的情操,引导其锻炼人性之光,而且后者比前者的价值更大、意义更深远。    
        据《中国教育报》2002年7月7日报道,2002年6月9日晚,云南省寻甸回族自治县羊街镇三元庄小学,发生了一起火灾,住校的8名男生全部被烧死,他们中年龄最大的14岁,最小的只有7岁。究其原因,简直令人震怒!    
        其一,8个学生是被反锁在一间火患四伏的“黑屋子”里寄宿的,锁人者的理由是,怕他们晚上“出去玩”和“起夜”时“不讲卫生,污染了四合院”;其二,当火灾发生时,在场的6名教师(2女4男)只顾拼命抢救自己的财产,甚至连拖鞋都抢了出来,却没一个人想到去给学生开锁!尤其令人发指的是,当村民们闻讯赶来救火时,这些教师竟全部逃离了火灾现场!    
        新闻事实转述至此,我的泪水已经夺眶而出。我实在无法想像,在当今文明社会里,在这些“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身上,竟会发生8条人命不如一双拖鞋的事!    
        新闻媒体对师德问题的关注,一直比较激烈,但所报道的内容,绝大多数带有批判性。对此,我曾很不以为然。我当过6年教师,随后曾在《教育时报》做过3年新闻记者、编辑。在此期间,我亲身体会了当教师的辛苦,尤其是部分贫困和偏远地区的农村教师,其艰难的生活状态,不只一次让我心痛如割,而他们不计得失、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又让我敬爱。    
        在这种感情影响下,我对他们偶尔犯下的错误,如体罚、侮辱、歧视学生等,都自找理由地给予了原谅。我怕自己的“口诛笔伐”,伤了他们的心。毕竟,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是有意为之的。人非圣贤,谁能无过,教师也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啊———虽然他们从事的,是天底下性质最特殊的工作。    
        然而,这个新闻故事,却让我无法原谅!愤怒之火烧醒了我。八条人命不如一双拖鞋,它无疑表明,这6名教师并非堕落了师德,而是完全丧失了人性。    
        惺惺惜惺惺,即便在动物界,同类也知道应在危难时刻相互救助,这是一种同类相亲相爱的本能。作为高级动物的人,尤其是接受过系统的现代文明教育,并担负着传播现代文明、塑造人类灵魂责任的教师,就更应如此。    
        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这种职业的特殊性就在于,他们不仅要用渊博的知识,帮助青少年开启神秘的智慧之门,更要用高风亮节的情操,引导其锻炼人性之光,而且后者比前者的价值更大、意义更深远。所以,身为教师,恪守善良的人性,并使其发扬光大是极为重要的。    
        事实上,不管是佛教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还是基督教的“博爱”,以及儒家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其学说最基本的出发点都是尊重并且升华人性。没有人性的学说是邪说,没有人性的直立行走者是魔鬼。    
        就此而言,这6名将一双拖鞋置于8条人命之上的教师,不但配再做教师,还应接受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审判。    
        身为教师,他们可以为抢救自己的一双拖鞋奋不顾身,却视学生的生命为无物,“其身不正”到这种程度,他们教育人的资格已经完全丧失。同时,他们完全有能力也有责任和义务,对大火中的学生伸出援手,但他们偏偏见死不救。对这种行为,我认为有着故意杀人的嫌疑。    
        天下教育,苍生功业。我真心希望广大教师,能从这件事上汲取沉痛教训,努力提高自己的师德、完善自己的人性,使自己真正成为最值得尊重的人。否则,不但这8个学生在九泉之下难以瞑目,而且还将会有更多的学生,成为下一幕悲剧的牺牲品。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教育指南    
        如果你是一位老师,那么请问:你是不是曾经因为失去了耐心,而将屡教不改的“后进生”赶出过自己的课堂,或者干脆将其开除了事?你是不是曾经因为控制不住愤怒,而将犯了错误的学生狠狠地打了一顿,进而一直歧视他?你是不是曾经因为对一些学生丧失了信心,而彻底对他们不管不问,放任自流?    
        如果你是一位家长,那么请问:你是不是曾经由于过分失望,而把时常给自己“惹事”的孩子,打得见了你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你是不是曾经由于特别烦恼,而彻底不再过问孩子的事情,任凭他由着自己的性子,跌跌撞撞地自走自的人生路;你是不是由于非常生气,而把孩子犯过的所有错,诉苦似地向亲戚朋友一遍遍地倾吐,而从不考虑孩子的感受?    
        假如你曾经这样做过,或者正在这样做、准备这样做,那么,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和文中那些不负责任的老师一样,已经使孩子置身于危险四伏的“黑屋子”里,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悲剧就会在他们的身上重演!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神童难当
    
        王大可的父亲既不愿承认儿子是“神童”,也没有大谈建立在反对现行教育体制基础上的“育儿经”。相反,他认同现行教育体制,觉得这一切都是出于“无奈”,“孩子能到学校受教育是最好的选择”。    
        2004年1月15日,《新京报》报道了这样一件事:就只在学校上过1个月小学的13岁的王大可,报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一事,他的父亲说:“我的孩子很平常,不是神童,我认为所谓的神童和天才都是不存在的。我到现在还认为,孩子能到学校受教育是最好的选择,让他待在家里是很无奈的事情。”    
        只在学校上过1个月小学,年龄仅13岁,如今报考的却是国内最著名大学的硕士研究生,这三个条件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一般看来,这个人绝对是“神童”。新闻媒体就此“炒作”一番,挖一些“神童”之所以成为“神童”的“猛料”,以吸引读者的眼球,自在情理之中。毕竟,国人的“神童”情结还是很重的。    
        然而,出乎大家的意料,王大可的父亲既不愿承认儿子是“神童”,也没有大谈建立在反对现行教育体制基础上的“育儿经”。相反,他认同现行教育体制,觉得这一切都是出于“无奈”,“孩子能到学校受教育是最好的选择”。    
        从王大可父亲的这些话里,我品出了一个父亲幸福与痛苦兼而有之的内心滋味,也看到了一个平常人弥足珍贵的一颗平常心。这一切,对那些迷信“神童”,以及试图借“神童”之手推行“神童理论”和价值观念的人,无疑是一副清凉药。    
        和王大可的父亲一样,我也始终认为,“所谓的神童和天才都是不存在的”,而只相信爱迪生曾说过的话:“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业精于勤,荒于嬉。”一个人,不管其智商有多高,如果不付出辛勤努力,让汗水滋润理想之苗,他是不可能“笑傲江湖”的。    
        然而,不只是国人有很重的“神童”情结,其他各国的不少人,也对“神童”情有独钟。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家对超常规的东西充满好奇,而又有着盼望通过捷径迅速实现某种愿望的企图。在这种心理驱使下,大家都希望“神童”横空出世,以便通过对他们的“解剖”,摸索出“神童”之“神”的“秘诀”,进而达到“人造神童”的目的。    
        不过,特别有趣的是,据我所知,除了中国古史书上鬼画符般记载的帝王将相的“神迹”,从娘胎里一落地就具有“天赋异秉”的“神童”,好像从未真正光临过我们的世界。    
        “神童”有没有光临过我们的世界是一回事,大家想不想和会不会“制造神童”是另一回事。虽然这种“制造”往往仅限于“发现”后的大肆“炒作”。在我看来,如果大家把“制造神童”当做一种心理自慰的游戏,倒也未尝不可,怕就怕“真做假时假亦真”,把“发现”当“发明”,然后再炮制出一套“神童理论”,一边忘乎所以地“指导实践”,一边自以为是地全盘否定优良传统。因为一旦这样做了,很可能会两败俱伤:“神童”没造出来,“人童”深受其害。    
        我国的现行教育体制固然有不足之处,也的确需要做进一步的改革,但要改革也必须建立在已知科学规律的基础上,用古今中外成功的教育实践作指导,而不能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所谓“神童理论”,更不能用“神童”的“神光”取代“人童”的“人光”。    
        王大可的父亲不愿让儿子这个“神童”承受“神童”之重,只想用一个平常人的一颗平常心,看待他人送给孩子的“神”帽。我以为,这也许恰恰是王大可之所以能“神”的重要原因。    
        教育指南    
        如果你是一位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那么,你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神童”呢,还是更多地希望他(她)能够健康成长,做一个正常的孩子?    
        假如你的回答是:希望孩子成为“神童”。我就不妨这样告诉你,对“神童”本人而言,幸福往往小于痛苦;而且,根据现有统计,在世界上已知的绝大多数所谓“神童”中,最终成就了与其“神童”的高智商相应的人生功业的,迄今为止还是零。不但如此,“神童”们的最终人生结局,要么是“泯然于众人”,要么是痛苦不堪,甚至因为无法与其他人很好地沟通,而陷入自闭状态。    
        相反,绝大多数最终成就了辉煌事业的人,在童年的时候,偏偏并不是所谓的“神童”,而只是平平常常的孩子。后者之所以能够做得比“神童”更好,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从来都是用脚踏实地、艰辛探索的精神,去对待自己所要追求的事业。以王大可为例,他虽然能够在13岁就参加北京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但却不是依靠他超出常人的高智商,而是他的父亲全身心培养的结果。而王大可在学习过程中所经历的艰辛,是一般孩子难以承受的。    
        然而,由于媒体的影响,以及个人心理习惯的原因,依然有不少家长对“神童”情有独钟,有的家长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神童”。虽然个别家长的确使自己的孩子,在一些“竞争”技能上略胜普通孩子一筹,但与此同时,在生存能力方面,却又往往落后于普通孩子很多。而为了给孩子补上不得不补的生存能力这一课,“神童”的家长又常常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因此,如果你是一个明智的家长,我希望,你最好能够先培养孩子的自信心、自制力、独立生存能力,以及做事情脚踏实地、坚韧不拔的精神。这要比任何“神童”培养计划,都更为实际,也更为有效。至少,你会拥有一个健康的孩子。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做人生的“信天翁”
    
        信天翁是传说中最有主见的鸟,它喜欢在自己选择的高度上飞翔。我们是不是也要信任、理解和支持青少年做自己人生的“信天翁”,让他们在自己选择的高度上飞翔?    
        2003年8月,重庆青年刘立早中断清华大学化工反应工程专业的硕博连读,重新参加高考,被该校建筑系录取。刘立早说,这样做是为了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专业和职业。    
        刘立早的选择,很快在社会上引发了疑问:付出如此高的成本,去追求一个有风险的梦,值吗?兴趣和能力倾向,在一个人的专业和职业选择中,究竟有多重要?每个人无论对待学习、工作还是生活,都会有感到不喜欢的时候,这时是应调整自己努力适应,还是该果断放弃?对此,每个人固然都能从不同角度和立场做出回答,但刘立早只选择自己最中意的一个,他要追求自己的梦想。    
        泰莱是纽约曼哈顿教区的神父。有一天,教区里有位病人生命垂危,请他去主持临终前的忏悔。他听到病人这样说:“仁慈的上帝!我喜欢唱歌,音乐是我的生命,我的愿望是唱遍美国。作为一名黑人,我实现了这个愿望,我没什么要忏悔的。现在我只想说,感谢您,您让我愉快地度过了一生,并让我用歌声养活了我的孩子。现在我的生命就要结束了,但我死而无憾。仁慈的神父,我只想请您转告我的孩子,让他们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吧,他们的父亲会为他们感到骄傲。”    
        一个流浪歌手,临终时说出了这样的话,让泰莱非常吃惊,因为这名歌手的所有家当,就是一把吉他。他的工作是每到一处,把头上的帽子放在地上,开始唱歌。40年来,他用苍凉的歌声感染听众,从而换取应得的报酬。黑人的话让泰莱想起了另一个人的临终忏悔。那是位富翁,他对神父说:“我喜欢赛车,我从小研究、改进、经营它们,一辈子都是如此。这种爱好与工作难分、闲暇与兴趣结合的生活,让我很满意,并从中赚了大笔的钱,我没什么要忏悔的。”    
        黑人歌手和富翁的话,让泰莱感慨良多,他立即提笔给一家报纸写了篇文章。他在文章中说:“怎样度过自己的一生才不留下后悔呢?我想也许做到两条就够了:第一条,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第二条,想办法从中赚钱。”后来,这两条就成了美国人公认的最不后悔的活法。    
        再回过头来看刘立早:他付出了如此大的成本,虽然去追求的是一个有风险的梦,但这个梦对刘立早来说,却是最渴望得到和最喜欢的。在多元文化日趋蓬勃的今天,刘立早的选择理应受到尊重,而不是质疑。这是他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其之所以还会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就因为在一些人的思想观念里,功利永远是第一位的,所谓幸福、兴趣、爱好等,只能建立在功利之上。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刘立早放弃硕博连读,是对国家利益的侵害,因为国家培养他的成本高于他本人支出的求学费用。依照这种逻辑,所有接受过国家教育的人,都只能无条件服从国家安排,假如谁在国内学业有成后出国定居,他岂非祖国的罪人?我不禁要问:一个年轻学生的职业选择,能如此上纲上线吗?谁能说刘立早攻读化工博士是为国家做贡献,学习建筑就不是了?谁又能说出国定居者,统统对不起自己的祖国?看一看我们身边的人,所学非所用的还少吗?他们的劳动价值和对社会的贡献,能因所学非所用而一笔抹杀吗?    
        信天翁是传说中最有主见的鸟,它喜欢在自己选择的高度上飞翔。在生活中,我们是不是也要信任、理解和支持青少年做自己人生的“信天翁”,让他们在自己选择的高度上飞翔,从而成就理想?要知道,让青少年在最不后悔的精神状态下活着,最能激发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向困难作斗争的勇气,从而更见生命价值。而后者,无论是对青少年,还是对所有人,都应该是最重要的。    
        教育指南    
        “第一条,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第二条,想办法从中赚钱。”    
        泰莱神父的这两条建议,看似简单,却蕴藏着无数深意,即便是此时此刻刚刚读完这篇文章的你,现在请停下来静静地想一想,你是否做到了这一点?    
        如果你已经做到了,那么,恭喜你,你将会幸福地度过自己的一生,而不会后悔;如果你还没有做到,那么,你是不是应该试着改变一下自己?如果由于种种原因,暂时难以改变,至少,也应该去鼓励、支持孩子这样做吧?因为这样一来,也许就可以不让自己的无奈人生,在孩子身上再次重演。    
        回过头来看刘立早的故事。在我看来,那些不理解他这样做的人,很可能就是没有做到,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人生还可以这样过的人。要不然,他们肯定不会不理解刘立早,更不用说,找这样那样的理由去反对他了。可是,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人,却往往占据着大多数。    
        也正因为是这样,希望孩子按父母、老师的想法做事,而反对按孩子自己的想法做事的现象,十分常见。比如,孩子喜欢当医生,而父母却偏偏希望他当演艺人士;孩子喜欢唱歌跳舞,有艺术兴趣,希望将来从事演艺事业,可父母却恰恰让他去当医生。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到头来,在很多时候,尽管孩子在父母为自己设计的人生道路上努力了,可还是既难以在工作上有所成就,又常常生活得不够快乐。这岂不正是害了孩子吗?相比之下,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又能想办法从中挣钱,不是更好吗?因而,我十分欣赏刘立早的做法,但更欣赏他的父母的态度。作为父母,你是不是也应让自己的孩子向刘立早看齐,同时,自己也向刘立早的父母学习呢?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天才生”不是培养出来的
    
        人迟早要进入社会,与其将来交给社会的是不谙世事的书呆子,让他们为适应社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不如适时培养其识别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能力,使其具有真正的生存本领。    
        2002年,北京市某中学开始了一项志在培养“天才生”的教学实验,即让来自全国的80名智商在120分以上的学生,与普通生的学习和生活彻底分开,在一个几近真空的环境中,完成中学学业。    
        读完该报道,我的第一感觉是:这开的是什么玩笑!所以如此,是因为我认为该中学的做法,违背了如下常识:    
        第一,任何打破客观规律的行为,都必将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请看这个故事:在加拿大,人们为了羊的安全,杀死了境内所有的狼。刚开始,人们得到了好处,因为羊不再被狼吃掉。然而,不久,早已绝迹了的“羊瘟病”竟又幽灵般地回来了,并造成羊群大批死亡。直到这时,人们才明白,没有了狼的威胁,羊变得十分慵懒,体质下降了很多,这就给“羊瘟病”以复发之机。于是,他们再次引进了狼。不久,羊就变得活跃起来,体质也增强了,而“羊瘟病”又奇迹般地消失了。    
        在这里,如果把“天才生”比作羊,把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必须吃的苦,喻为狼的威胁与伤害,其道理是不是一样?要知道,客观规律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要成功做事,单靠激情不行,必须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羊没有了狼的威胁,不能健康生存,而“天才生”没有了风雨的洗礼,又怎能见到人生中最美丽的彩虹?    
        第二,在真空环境中成长的生物,抗体较在正常环境中成长的同类弱。    
        科学家发现,过分讲究卫生,每天洗手5遍以上的儿童,其哮喘病发病率比那些“脏”一点的孩子高出5倍以上,原因是平时很少接触到致病微生物,机体不能产生相应的抗体,导致免疫力下降。    
        同理,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如果人为地替他们制造了一个无菌环境,一样不利于其成长。人迟早要进入社会,与其将来交给社会的是不谙世事的书呆子,让他们为适应社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不如适时培养其识别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能力,使其具有真正的生存本领。    
        第三,对所有人来说,成就可以不同,但做人的标准必须相同,否则,动物界弱肉强食的法则,将代替扶弱济贫的传统。    
        我始终忘不了这样一段小学生作文:“20年后,我开着高级轿车,抱着漂亮的女秘书,回到了母校。校长跑来为我打开车门,把我迎进了贵宾室。在这里,我见到了班主任某某。对他,我很讨厌,所以,还没等他把茶送到我面前,我就摆手让他走了,只让同桌某某陪我聊天。这家伙很有眼色,所以,我一高兴,就给他撕了张支票,顺便又把女秘书给了他!”    
        我们的学生竟树立了如此的理想,是何原因?其中暗含着的各种腐朽思想,又从何而来?难道不是成人影响的结果吗?如今,当该中学把“天才生”奉为珍宝,甚至不惜损害普通生利益,以宝贝“天才生”时,各种腐朽思想是否已潜移默化进了“天才生”们的脑子?果真如此,它所培养的将很可能不是造福国家的栋梁之材,而是为祸社会的害群之马。    
        综上所述,我的观点是:捧得高,则摔得狠。对智力超常的“天才生”而言,进行某些方面的特殊照顾虽然有一定的必要,但绝不应在如此特殊的环境下进行“洗脑”式的培养。要知道,对任何人的教育,最关键的是要教会他们做人,而不只是为了单纯的“制造”一个生产知识的机器。    
        教育指南    
        北京市这家中学的做法,其荒谬性显而易见,这一点,在文章中说得很清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做法却又比比皆是,尤其是在一些“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家长那里,就更为明显。可以说,它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式的教育方式,由此而出现的一些教育后遗症,也因此而层出不穷。    
        对中国的家长和老师来说,让孩子成才,尤其是能够成为“天才”,是他们所迫切盼望的。然而,他们眼中的所谓成才,大多数仅仅只是指学习成绩的突出。这一点,从该中学单纯选择所谓高智商的学生来进行培养,就是一个典型。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人才竞争力的加剧,这种片面的成才观,害了很多孩子。    
        家长和老师必须认识到,学习成绩也好,专业技能也好,都只能代表一个方面,孩子如果想在未来的社会竞争中占据优势,同时也使自己的生活品质能够得到不断提升,那么,就必须使他拥有多方面的能力。毕竟,你并不愿意让孩子在将来只能做一个单纯工作的机器。因为孩子毕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需要成功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也需要成功的过好自己的生活。    
        这样,在你的所谓“天才”观里,就必须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孩子可以创造出一项科学发明来,也可以创造出一道美味的菜肴;可以拼搏出一番辉煌的人生业绩,也可以打造出一个幸福的家庭;可以拥有无数象征成功和荣誉的奖牌、证书,也可以拥有遍及四海的志同道合、趣味相投、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可以在谈判桌前激情飞扬、舌战群儒,赢得谈判对手的敬佩,也可以坐在KTV的包厢里潇洒自如地快乐高歌一曲,博得阵阵掌声……    
        既然如此,那么,你到底该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学生,让他们成为既工作优秀,又生活幸福的“天才”,恐怕就不用我再多说了吧。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歧视孩子是最大耻辱
    
        最瘦小的花草只有得到最体贴的照顾,才能茁壮成长,犹如最可怜的孩子只有得到最温柔的呵护,才能幸福如归。心灵本已受伤的孩子更应得到最安全的保护、最优质的教育、最幸福的生活。    
        有这样一个故事,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和佛印禅师在一起饮酒,席间佛印问苏东坡:“我在你眼中是什么?”苏东坡对他开玩笑说:“是一堆牛粪。”佛印则笑着对苏东坡说:“你在我眼中是一朵鲜花。”回到家中,苏东坡对苏小妹讲起了这个玩笑,以为自己占了大便宜。没想到苏小妹却说了句令东坡先生大为惭愧的话:“心中有牛粪,则眼中所见皆为牛粪;心中有鲜花,则触目之处皆为鲜花。”    
        我之所以要讲这个故事,源于2001年一所民办外国语学校拒收并驱赶离异家庭的孩子在本校就读的报道。据这所学校的负责人讲,他们这样做的原因在于,离异家庭的孩子多有心理问题,不好管,而作为有自主招生权的民办学校,为了保证自身较好的教育质量,以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这是最好的途径。    
        当时,即便全国上下一片谴责之声,他们依然坚决表示要走自己的路,大有虽千万人唾骂,我独往之的气慨。    
        在这里,且不说他们是否真有这样的权力,也不说离异家庭的孩子是否真的心理问题多多,不好管,但就其出发点而言,他们就已经丧失了作为教育者的最起码的道义与资格,也已经明白无误地表明了他们的无能、悲哀与耻辱。    
        就像苏小妹所说的,“心中有牛粪,则眼中所见皆为牛粪;心中有鲜花,则触目之处皆为鲜花”。当这些披着教育者外衣的商人惟利是图时,教育在他们眼中已不再是培养人、塑造人的伟大而神圣的灵魂工程,而完全成了挣钱于一时的工具。正因如此,离异家庭的孩子才会被他们拒之于门外。很明显,这些孩子在他们眼中都成了毫无教育价值的“牛粪”。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挖掘人的内在潜质,培养与塑造真、善、美和谐统一的人,而教育者的任务便是从这一根本目的出发,通过科学而富有爱心与耐心的手段,使各种各样的人都尽可能达到这一目的。所以,孔夫子才会说“有教无类”,才会讲“诲人不倦”。    
        对教育者来说,他可能没有渊博的学识,但必须有超越庸俗与平凡的爱心;可能没有卓越的思想,但必须有“水滴石穿,绳锯木断”,让天含愧、地蒙羞的耐心;可能没有“得天下英才而育之”方为乐之极的高尚境界,但必须有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缺少了这些,非但不能成为桃李满天下的教育家,即便做只会照着葫芦画瓢的教书匠也不配。从这所视离异家庭的孩子为“牛粪”的民办学校那里,我们似乎找不到这些对教育者的最基本的素质要求。这就无怪乎他们会做出虽千万人唾骂,我独往之的事了。    
        最瘦小的花草只有得到最体贴的照顾,才能茁壮成长,犹如最可怜的孩子只有得到最温柔的呵护,才能幸福如归。对心灵本已受伤的离异家庭的孩子,包括罪犯的孩子、精神病人的孩子、无家可归的孩子、身心残疾的孩子等诸如此类的弱势群体来说,更应得到最安全的保护、最优质的教育、最幸福的生活。这不但是社会的责任,更是最基本的人性。    
        在这方面,教育部门只有比别的行业做得更好,才能体现其神圣与非凡,而作为教育工作者,更应身体力行。惟其如此,教育工作者才能真正赢得人们的尊重,而教育部门也才能最终获取人们的信任。如果连教育这一最初也是最后一道防线的人类的灵魂工程都被铜臭污染,成了“豆腐渣”工程,那么,由此引发的一连串恶性影响将是巨大的,其最终后果也将是可怕的。    
        教育指南    
        鲜花与牛粪的故事,是十分耐人寻味的。学校歧视孩子的做法,是教育的耻辱,关于这一点,我在文章中说得很清楚。在这里,我想再对家长说,也许在你教育孩子的方式中,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问题。    
        你的心中有鲜花,你的眼中也才会有鲜花。现在,不少家长在对待孩子的态度上,往往会陷入两个极端,要么觉得自己的孩子好得不能再好,哪怕是这样那样的毛病,也成了区别于别的孩子的优点;要么觉得自己的孩子哪儿都不好,尤其是和别的所谓“好孩子”比起来时,更是没有一点值得骄傲的地方。    
        事实上,这两种做法都是不科学的,因而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拿第一种极端来说,你是在心中把孩子当成了鲜花,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孩子都完美无瑕。这种出发点自然很好,因为你首先珍视了孩子,但是,如果时时处处都这样看待孩子、教育孩子,那么,你很可能会陷入自我麻醉的困境之中。即便是真正的天使,也一样会犯错误,更何况还在成长之中的孩子呢?    
        因而,你在教育孩子时,既要放大他的优点,还要关注他的缺点。放大他的优点,是为了使他更有自信心,更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点,以便在竞争中占据优势;而关注他的缺点,是为了使他在前进的过程中,能够不断修正自己、完善自己,这样,一旦他的缺点得到了适时的改正,他就会更具竞争力。    
        拿第二种极端来说,你是在心中把孩子当成了牛粪。一般来说,绝大多数家长不会这么做,而之所以这样做了,是因为孩子犯了比较多的错误,让家长感到特别失望,觉得这样的孩子无论如何教育,都不再可能“有出息”。因而,不少家长只好放弃对孩子的教育努力,甚至让孩子破罐子破摔。    
        这实际上犯了和那所民办学校一样的错误。孩子之所以需要教育,正是因为他可能会犯错误,还需要修正、塑造与引导。因此,不管孩子犯了多少错误,犯了多大的错误,放弃对他的教育都是极其愚蠢的做法。    
        其实,越是这样的孩子,越需要家长用“鲜花的目光”去看待他,也就是说,他们越需要正面的鼓励。所以,有人就说:批评孩子一千次,会使天使变成魔鬼;鼓励孩子一千次,会使魔鬼变成天使。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够歧视,而必须用全部的爱心,去温暖孩子,教育他,引导他,塑造他,不管他出身于什么样的家庭,不管他身体健康状况如何,也不管他的智商是高还是低。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珍视生命
    
        无论是什么样的道德,如果它不能以尊重生命、爱护生命、珍视生命为前提,那么,它就是非人性的、不道德的,恪守它不但不会给人们带来幸福,反而将酿造灾难。而我们的学生现在所缺少的,正是一个美好的道德观。    
        2003年12月28日下午,“福州大中专生下跪募捐”出现成都版。大学毕业生刘祥被诊断为晚期尿毒症,为了挽救他,其小学和大学同学十多人集体下跪募捐。对此,一位市民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下跪是封建社会的遗毒,就算是为了救人,这样做还是有损尊严。”但另一位市民却说:“为了挽救别人的一条命,而牺牲自己的尊严,这是一种高风亮节。”    
        同年7月6日,为了给同学小林筹集治疗白血病的费用,二十多名福建建材工业学校及福州大学的学生,曾在福州市当街集体下跪募捐。经媒体报道后,此举不但在当地,而且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争议,争议的焦点与成都版基本一致,即为了救人或从事其他善举募捐,是否应该采取牺牲个人尊严的做法。    
        大中专生集体下跪为同学募捐事件,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关注并引发争议,我认为,这是因为它触动了中国人特别讲究维护个人尊严的传统道德观的神经。对传统的中国人来说,个人尊严高于一切。古人宁愿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的故事,是其经典文本。对膝盖这一人体的生理部位,中国人更是赋予了它特别的道德含义,除天地父母外(封建社会的政府官员被认为是“父母官”,也算是特殊意义上的“父母”),谁都没资格接受双膝着地的下跪礼。    
        尽管时代走到了今天,可讲究个人尊严的传统道德观不但没有弱化,反而随着西方现代文明的输入日益强化。对中国的大中专生而言,一方面受着传统的社会文化的影响,深谙下跪的道德含义;另一方面又沐浴着现代文明的阳光,熟知个人尊严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依然选择下跪这一有损个人尊严的方式向公众募捐,而目的只是为了拯救同学的生命,其代价之大,是下跪者完全明白的。既然明白却还要去做,他们的理由只能有一个,那就是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做法,虽然并不一定值得肯定和提倡,但却必须给予应有的尊重。毕竟,它是一曲让人备感温暖的爱心奉献之歌。通过它,我们看到了人性善的张扬、人性美的光芒。故此,类似这样宁愿自己下“地狱”,也要把他人送上“天堂”的故事,也许并不完美,却十分珍贵。    
        要知道,无论是什么样的道德,如果它不能以尊重生命、爱护生命、珍视生命为前提,那么,它就是非人性的、不道德的,恪守它不但不会给人们带来幸福,反而将酿造灾难。而我们的学生现在所缺少的,正是一个美好的道德观。    
        另一方面,这两起大中专生集体下跪募捐事件,也暴露出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机制的不完善。不管是刘祥还是小林,包括那些暂时还没有进入公众视野,但却和他们一样陷入类似困境的弱者,单靠他们自己和同学、亲友的力量,往往并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即使采取集体下跪募捐这样有损个人尊严的极端做法,也只能消一时之痛。    
        在此情况下,社会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各种办法,进一步完善针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机制,使他们在大难临头之后有庇护之所、脱困之途。何况,对一个现代社会来说,这也正是它的文明底线。否则,即便争议继续进行下去,集体下跪募捐事件也必定有重演的可能,而且下跪者将不再只是大中专生。    
        教育指南    
        大中专学生集体下跪为同学募捐事件,尽管引起了一些争议,但是,这种做法以及学生们的精神,还是值得敬重的。所以,如果你是这些学生的家长或者老师,那么,你更应该为孩子的这种做法感到骄傲;不但如此,你还应该适时引导孩子。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利用各种方式,尽可能多地奉献自己的爱心。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这是孩子们表达爱心的一种形式,尽管它也许并不是那么完美。如今,我们常常说,孩子们越来越表现得有些自私,不懂得爱别人,也不知道该如何爱别人。其实,这主要是因为我们没有理解孩子,也没有引导他去学习如何理解爱、奉献爱,并不是说,孩子们真的只需要索取爱,不需要奉献爱。    
        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奉献爱比索取爱更幸福。所以,孩子们才会选择集体下跪,目的只是为了尽可能帮助病中的同学。在这种爱的奉献中,他们并没有感到耻辱,相反,正是爱的力量在支撑他们,把双膝跪倒在了城市的土地上,跪倒在了来来往往的人流面前。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因此,作为家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努力培养孩子的爱心,既让他们感受到自己享受爱的幸福,更体验到奉献爱的可贵。而这样的事情,往往只需要从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而并不一定非要去做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    
        比如,在你劳累时,不妨让孩子分担一些家务;在你的邻居需要帮助时,不妨让你的孩子主动去敲门;在遇到饥饿的流浪动物,如小猫、小狗时,不妨鼓励孩子喂给它们一片面包、一根火腿肠,或者为它们做一个温暖的小窝……    
        时间长了,孩子的爱心意识,就会慢慢地积累起来,也会懂得,什么样的方式才能够使奉献爱的功效最大化。而拥有一个既懂得如何享受爱心,又懂得如何奉献爱心的孩子,是不是也更能让你感觉到生活的幸福与快乐呢?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为什么要让孩子上大学
    
        学习的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但在“为上大学而上大学”的短视目标的引导下,青少年自由学习的权利被剥夺了,所谓个性特点、个人兴趣等纯属个人发展需要的东西,也统统不存在了。至于上升到关乎人性尊严、国运兴衰的理想化高度,更只是苍白的口号了。结果,我们的教育生态越来越恶化。    
        3年前,《中国青年》杂志曾刊登了一封14岁少年的遗书:“那天我看电视,见记者采访一个放牛娃。放牛娃说,他的理想是放好牛,然后卖牛挣钱盖房子,盖了房子娶媳妇,娶了媳妇生孩子,生了孩子再让他放牛。事后,我想到了自己———我为什么读书?考大学。考上大学又为什么?找份好工作。有了好工作呢?找个好媳妇。然后呢?生孩子,让他考大学、找工作、娶媳妇……”最后,他得出结论:“这样的生活没意义,这样的生命没价值。”于是,在与父母一墙之隔的房间里,这位连续3年都是校级三好学生的优秀少年,服毒自杀了。    
        我之所以在文章开头就摆出了这份陈年的旧材料,源于读《中国青年报》2002年6月13日发表的《我为何逃出大学》的感受。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小路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作为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的孩子,他非常懂事,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好学生,最后也顺利地考入了重点大学。然而,一年后,他却告诉父母要主动退学,因为依然被压抑的个人兴趣和大学里令人沮丧的学习方式,使他实在无法忍受。事后,虽经父母劝说,他转入了另一所重点大学,但也仅读了一年零三个月,就又一次地离开了。他说:进了大学我才发现犯了一个错误,这里的一切都让我失望。    
        两个不同的故事,同一个主题:为什么上大学?14岁的少年说,是为了找一份好工作,娶一个好媳妇,生一个好孩子,再让好孩子考个好大学;曾经的大学生小路说,是思维的惯性运动,也是为父母的面子和荣耀。然而,他们的答案没有使自己的生活洒满阳光,相反,满天的阴云覆盖了他们的心灵。于是,14岁的少年走上了不归路,曾经的大学生逃离了校园。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上大学呢?我们又为什么要求孩子上大学呢?    
        搜索一下理由,仿佛很多,其中也不乏伟大、高尚之类,但真正放眼现实时,大多数人可能只有一个,即:为上大学而上大学。    
        于是,年年复年年,我们的孩子从幼儿园即开始箭上弦、刀出鞘,从重点幼儿园到重点小学、重点初中、重点高中、重点大学,一路遍体鳞伤、筋疲力尽地杀将过来,直至金榜题名,方可稍有放松。    
        这一放松,问题就出来了:目标已然达到,今生更复何求?这样,沮丧、失落、苦闷、空虚、茫然、彷徨等灰色情绪,就渐渐笼罩了大学生的心灵。这种现象在许多大学生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且以重点大学的优秀学生最为突出。    
        学习的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但在“为上大学而上大学”的短视目标的引导下,青少年自由学习的权利被剥夺了,所谓个性特点、个人兴趣等纯属个人发展需要的东西,也大多不存在了。至于上升到关乎人性尊严、国运兴衰的理想化高度,更只是苍白的口号了。    
        结果,虽然我们的教育生态越来越恶化,但“教育环保”的呼吁依然无人理睬;虽然素质教育的口号越来越响,但应试教育的鼓乐依然声震四方;虽然大学扩招的比例年年增大,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形势依然惊心动魄。我不禁担心:长此以往,这种“为上大学而上大学”的自杀式短视读书目标,会把教育引向何方,会把青少年引向何方?    
        教育指南    
        每一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考上大学,特别是名牌大学;每一位老师也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考上大学,当然也最好是名牌大学。这是无可非议的,也的确在情理之中。在现实的严酷竞争之下,这样的选择,真的不失为一条很好的、让孩子迅速成才的捷径。    
        然而,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有一个问题必须弄明白;否则,我们的一切努力也许都将白费。关于这个后果,上述两个故事就是最好的例子。而实际上,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毫不夸张地说,它们只是冰山的一角。这个问题就是这篇文章的标题:为什么要让孩子上大学?    
        对此,家长和老师的想法,很可能是统一的,那就是:给孩子的未来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可是,怎么样才能够做到这一点呢?显然,如果只是单纯的让孩子上大学,那是很不够的。因为这样一来,类似小路的问题就会出现:由于个人兴趣被压抑,致使他对大学生活充满了悲观与失望;再加上不少大学死板的教育模式,更使他觉得人生没有快乐,也没有了继续奋斗的目标。这样,即便考上了大学,但依然不能够使孩子顺利打开未来生活的幸福之门。    
        在我看来,不管孩子能否考上大学,或者能够考上什么样的大学,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作为家长和老师,都需要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兴趣。    
        关于这一点,实际上绝大多数家长、老师是明白的,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或者做得不够好,是因为一个习惯性的观念始终在左右着自己,那就是:兴趣能够给孩子带来幸福吗?于是,在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兴趣逐渐被压抑,而为上大学而上大学,成了许多家长、老师的惟一选择。    
        在这里,我想问一下家长、老师:人生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对你的孩子来说,你更希望他的人生能够轰轰烈烈呢,还是希望能够快快乐乐?这个选择,可能并不会很难: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快快乐乐度过一生呢?尤其是当这种快乐,建立在人生成功之上时。    
        弄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要这样做:    
        首先,充分尊重孩子的兴趣,培养孩子的兴趣,引导孩子的兴趣,提升孩子的兴趣,让他的一生能够永远不失去自己的兴趣,并且在这种兴趣中享受人生的快乐。这样,也许他不能使自己的人生轰轰烈烈,但却一定能快快乐乐。    
        其次,从孩子的兴趣之中,发掘促使他成功的潜质,然后引导孩子朝这个方向努力,把他的兴趣与他的人生成功结合起来。这样的顺水推舟,将会使舟行的速度更快,前进的路程也会更远。    
        事实上,因为有了兴趣的力量在激励着自己,孩子努力的程度与毅力,将会让你刮目相看,而结果也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孩子不再厌烦学习,也不再惧怕压力,更不再拒绝大学生活,他知道,所有这一切,只是为了使自己更加快乐。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把儿童当儿童
    
        如果我们对儿童乞讨这样的人间悲剧熟视无睹、充耳不闻,甚至纵容一些人公开践踏“为了孩子”的道义底线,这不但是社会的耻辱,而且是对《儿童权利公约》的挑衅和践踏。    
        2004年1月1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了这样一件事:    
        在广州市北京路、中山四路、中山五路附近的三十多个小残乞,竟都来自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并集中在该县宫集镇宫小村、坟台镇王大村等地。记者在宫小村发现,该村是镇上出了名的富裕村,很多家庭的门脸上还挂着镇上颁发的“小康达标人家”的牌子。    
        更令人惊讶的是,大多数村民的富裕,居然是靠压榨在全国各地租来或买来的小残乞得来的。当地人说,宫小村人的致富门路,不用说在宫集镇,就连在太和县也是有名的。    
        把儿童当儿童看待,是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一直以来,成年公民将关怀和保护儿童,视作自己的天职,并把“为了孩子”作为道义底线严格恪守。然而,这一切如今正受到来自人们被扭曲的道义观、价值观的挑战和践踏。上述新闻事实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和成年公民一样,儿童的生命权、人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但如此,鉴于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他们还是有赖于成年公民哺育、培养的特殊生命体和社会成员,接受教育、避免劳动、避免成年人侵犯等,也是儿童的天然权利。    
        为培育理想的孩子,以便使明天的社会变得更加文明、美好,在西方现代国家,社会建立了复杂而完备的保育、教育系统,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以此来保障儿童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免受劳动之苦,免受成年人社会的侵犯,免受成年人法律的处罚,等等。事实上,在十九、二十世纪交接时,“童年”的概念已经被视为每一个人天生的权利,一种超越社会和经济阶层的权利。    
        早在1990年8月29日,我国就已经成为《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约国。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其基本原则,即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尊重儿童基本权利的原则,所有儿童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无歧视原则,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儿童不应因其本人及其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财产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尊重儿童观点的原则,任何涉及儿童的事情,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    
        但对照宫小村、王大村这样公然借压榨小残乞发财的现象,我不能不说,“保护儿童”、“救救孩子”这样的呼唤,在一些地方已经变得越来越无力了。    
        乞讨作为一种特殊社会现象,成年人参与其中,也许各有各的目的,各有各的原因,但儿童参与其中,尤其是当他们被成年人胁迫时,那就只能是为了在暴力阴影下挣扎着求生存了。如果我们对这样的人间悲剧熟视无睹、充耳不闻,甚至纵容一些人,公开践踏“为了孩子”的道义底线,那么,这不但是社会的耻辱,而且是对《儿童权利公约》的挑衅和践踏。    
        教育指南    
        文中的新闻故事,虽然是关于残疾乞童的,但是,“把儿童当儿童看待”这个观念,却需要每一位中国的家长、老师认真思考。为什么呢?就因为长期以来,我们似乎一直没有把儿童当儿童看待,而只是把他们当成了成年人的影子。    
        比如,任何涉及儿童的事情,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对照一下,亲爱的家长、老师,你做到了吗?恐怕没有吧。要知道,常被我们挂在嘴上的话是:小孩子懂什么,不听大人的话,怎么行?于是,我们看到的经常是:不管小孩子做什么事情,总需要对成年人言听计从,如果稍不如成年人的意,就会被成年人及时纠正,有时甚至会因此而遭到训斥、责打。    
        可是,反过来想一想:既然是关于小孩子的事情,为什么就不能听一下他们的意见?尽管他们的观点,可能不是特别成熟,可那毕竟是他们的观点啊!作为成年人,如果我们不尊重他们的观点,他们就永远也不会自己独立思考问题,更不会独立处理问题,时间一长,所谓独立生存能力,无论如何就都培养不出来了。    
        试想一下:有多少孩子长大后,甚至到上了大学后,却无法照顾自己,有的更因此而退学;有多少孩子走上社会以后,由于总也没有自己的主见,结果很难闯下自己的一片天空;还有多少孩子,就是因为被家长宠爱得特别厉害、管治得特别严格,结果永远失去了自我,连婚姻大事都得家长操心;更有多少孩子,对家长起而反叛,结果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了正确的方向……    
        对此,难道我们还不该及时醒悟吗?
    
    
    第一辑 守住人性底线悲剧源自人性缺失
    
        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对人来说,能否具有向善、行善、扬善的人性,直接关系着他理想的设定、价值的取向、人生的走向。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的最低标准和终极目标,就应该是培养人具有健全的人性,使人用人性善的光辉照亮理想、温暖生活、美化社会。    
        2003年5月6日晚,陕西省洋县郊区42岁的女乞丐李文兰在寻亲途中,因饥饿难耐,向城固县二里镇中学3名在烧烤店内过生日的学生乞讨。没想到,李文兰不但没被施舍,反而遭到辱骂和殴打。8日,这3名中学生再次殴打了李文兰。在这次殴打过程中,他们强行扒下李文兰的裤子,用木棍戳她的下身,手段之残忍、下流,令人震惊。10日,李文兰因伤势过重,含愤忍辱离开人世。李文兰去世1个小时后,3名中学生被批准逮捕。(《华商报》2003年6月4日报道)    
        为了寻找失散的亲人,贫穷的李文兰沦为乞丐,其悲苦的命运本已值得同情和帮助,不曾想竟然遭遇奇耻大辱的夺命劫难。无论如何,这都是令人目不忍视的惨剧。给李文兰带来劫难的不是天灾,而是由3名正在读书求知的中学生直接制造的人祸,这更是让人耳不忍闻的悲剧。从3名中学生残忍、下流的作案手段看,人性之善的阳光在他们身上是极其黯淡的,至少,对李文兰是这样。那么,是谁让他们变得如此残忍,面对弱者不是伸之以援手,而是加之以拳脚?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来看李文兰死前的一些情况:7日5时许,二里镇中心医院值班医生李××在医院外发现了呻吟不止的李文兰后打电话报案,却拒绝对李文兰进行医治,派出所也未出警。7日7时许,二里村村支书刘××在家门口发现了伤势严重的李文兰,但也只是给她指明回家的路,并未救助。8时许,派出所内勤魏××派不具执法资格的司机鲁××去“看一看”,鲁××找到李文兰后,仅做了简单询问便离开现场,回所后也未向负责人汇报。    
        8日14时许,见李文兰还在自己家附近躺着,刘××两次给派出所打电话称,“街上有一很脏的女人受了伤,已在街上停留好几天了,是不是送去。”鲁××在既未“出警”、又没报告负责人的情况下,同意刘××将李文兰拉到邻县南郑县白土岭一带。9日16时许,有群众第四次给派出所报案称,在二里镇苟家湾村发现“女尸”。派出所负责人尚××这才带干警随同刘××一起赶到现场,并将李文兰送到医院抢救。10日7时许,李文兰经抢救无效死亡。    
        从这些情况,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尽管李文兰的死和3名中学生的殴打、凌辱有直接关系,但她所处的社会环境的不尽如人意,也加速了她的死亡。正是由于社会悲悯弱者、救护弱者的“人性善”风气的缺失,才使成长在其中的这3名中学生因耳濡目染而由“人性善”转向“人性恶”,从而敢于无视甚至挑战公序良俗,公然欺凌弱者,直至将其残忍虐杀。在这种情况下,单纯的学校教育往往已经不足以用知识的力量抵挡不良社会风气的洪流。    
        “一人有难,八方支援”,这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由于种种原因,在某些地方、某些人那里,这种美德却日益沦丧。它所造成的恶劣后果之一,就是在潜移默化中毒害了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使他们眼中无“人”、心中无“人性”。当李文兰含愤忍辱,撒手人寰后,3名中学生也同时为自己招来了牢狱之灾,自此以后,不管是法律的严惩,还是良心的谴责,都必将会给他们未来的人生路留下永远难以抹去的阴影。从这个角度上讲,他们又何尝不是受害者?    
        教育指南    
        如果你是家长,那么,当你读这段文字的时候,我想向你提出一个对你来说也许是最简单的问题:在你的心目中,什么样的孩子,才是你认为的最健康的孩子?或者说,你希望自己的孩子,是文明的人,还是野蛮的兽?    
        如果你是老师,那么,当你翻到这一页的时候,我也想向你提出几个性质类似的问题:在你自己看来,你是一个合格的教师吗?对你来说,什么样的老师,才是合格的教师?或者,更具体一些说,你觉得,自己身上缺少人性的东西吗?    
        是的,这些问题有些简单了,也许你根本不屑于回答。然而,当你完完整整地读过这篇略微有些长的文章,当文章中那些不忍入目的故事刺激着你的神经时,你还会认为这些问题真的很简单吗?最简单的,有时候,恰恰是最复杂的。    
        而我之所以想写这篇文章,目的很明确,那就是要告诉我们的家长、我们的老师:人性教育,是最重要、最关键,也是最基础的教育,假如你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好,或者做得很不好,那么,你所有的努力都将白费。    
        作为家长,你将会在某一天痛心地发现:自己的孩子,忽然之间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野兽,他的双眼里,放射出的是冰冷的绿光。他不再是一个文明的孩子,而堕落成了杀人的野兽。    
        作为老师,你将会在某一天悲哀地发现:自己创造的所有教学成绩,都因为自己的一个丧失人性的行为,而变成了一张被野蛮污染的废纸。因为你的这种行为,你不但要永远离开神圣的讲坛,还要永远背负沉重的心灵之压。    
        毕竟,我们是人。既然是人,就一定要讲人性,不但对自己,也要对孩子、对学生、对每一个人。学习成绩好自然值得骄傲,教学成绩好自然值得自豪,但是,如果在你的身上缺乏人性的东西,那么,这样成绩反而会使你更深地堕入黑暗的深渊———正是这些表面的东西,掩盖了你的缺陷,甚至代替了你的缺陷。    
        还是让我们静下心来,听听这样的话、想想这样的话———    
        思想家别林斯基说:“我们会成为木匠,会成为钳工,会成为工厂主,但会不会成为一个人还是个问题!”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我们所创造的一切都是为人着想的。如果人不能给人以幸福,那么任何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不会给人带来幸福。”    
        这时,你可能要问:我该怎么办?    
        我这样回答你:请回到文章开头,认真去读,答案就在其中。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倡导法制精神
    
        一个人文明习惯的养成,不是来源于无拘无束的自由,而是来自于有所禁忌的约束。就像没有堤坝的江河,一旦泛滥开去,无穷尽的灾难,就会伴着汹涌的波涛,席卷而来,奔腾而去,无数幸福之花、希望之光,就会随之而凋零、黯淡。在一个人的奋斗历程中,法制精神犹如无形的堤坝,时刻约束着、保护着、推动着人,去追求人生理想、创造人生功业、谋取人生幸福、提升人生高度。只有法制精神的堤坝坚不可摧,人的奋斗才能步伐坚定,而不会南辕北辙。    
        对人来说,良好的法制精神,还是一面坚固耐用的盾牌,可以最有力、最适宜地保护自己,使权利不被侵犯、公平不被践踏、幸福不被掠夺、正义得到伸张;必要的时候,它还可以化身为一柄利剑,通过主动出击,斩断正在伸向人的魔爪,以更好地维护人的权利。人一旦具备良好的法制精神,一生的平安幸福,将不再只是一种希望的祝福,而成为真真切切的现实图景。可以说,法制精神是从成功之门上走下来的“活门神”,永远忠诚守护人的利益。    
        倡导法制精神,就是为孩子筑起现代文明的堤坝。    
        实践法制精神,就能让孩子领略人生的壮丽风光。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他为何杀死母亲
    
        对辍学贫困生来说,转变“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成才观,奉行“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人生观,敢于直面磨难,在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鼓舞下创造条件积极自救,非常重要。    
        2004年1月13日,河南省《大河报》报道了一件令人震惊的惨剧。    
        2004年1月8日上午,因贫困辍学的河南省灵宝市17岁少年谢翔,发现自己的10元钱不见了,就去问父亲,父亲说没看见。他又去问母亲,母亲也说没看见,还劝说他丢了就算了。    
        谢翔怀疑母亲拿了钱,非要她说清楚。母亲说,没拿就是没拿,拿了还能不给你说?话刚说完,谢翔突然抽出砍刀向母亲砍去。母亲倒下后,他非但没害怕、没后悔,反而又朝她连砍数刀,直到母亲身首分离。随后,他将这一切平静地告诉了父亲和办案民警。    
        是什么力量促使花季少年犯下了弑亲重罪?在这起人间悲剧背后,又隐藏着哪些需要人们认真反思的问题?    
        谢翔的父亲说,谢翔本是个学习用功、成绩也不错的孩子。2000年,他考上了一所重点中学,一年后,因家庭贫困辍学。从此,他整天闷闷不乐。其姑母说,娃天天都想着上学,有一次,恨得把自己的裤头都撕烂了。其姨母说,去年麦收期间,她与谢翔说话,不知是哪一句话刺激了他,竟被他在肩膀上砍了一刀。当时,亲人们谁也没报警,怕传出去影响谢翔的名声。    
        透过这些信息,我们不难看出,谢翔之所以弑亲,和他因辍学而形成的心理障碍有直接关系。长期以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一直是国人成才观的“主旋律”。在它的影响下,青少年把上学读书视为至高无上的事情,而且认为只有上学这一条路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实现自己的理想。孩子想上学,当然是对的,而且应该得到鼓励和支持。实际上,绝大多数家长也正是把孩子的幸福、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孩子的学业上。    
        为了筹集孩子上学的费用,不少家境贫寒的父母甚至做出了乞讨、卖血等严重损害个人尊严和身体健康的事。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和许多学校采取种种措施,不少社会团体和公民纷纷伸出慈善之手,尽可能满足每一个贫困生上学的愿望。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迄今为止,“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并非现实,而只是一个美好愿望。这样,如何让辍学后“赋闲”在家的青少年,顺利度过心理危险期,平静面对并且接受已经开始的新生活,就显得尤其重要。    
        在这方面,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有责任。学生因贫困辍学后,学校应本着对这些苦孩子终生负责的精神,适当延伸对他们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制定新的学习和生活计划,直到其基本走上充满希望的人生新路;家长应在理解孩子的前提下,多和他们亲切交流,让他们理解家长的苦衷;社会应给他们更多的关爱,至少做到不歧视、不羞辱、不轻蔑、不嘲讽,在条件许可时,通过其他合适的方式,帮他们重圆上学梦。    
        美国女作家斯陀夫人,在其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里曾说:“你能自救,上帝才能救你。”我觉得,对辍学贫困生来说,转变“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成才观,奉行“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人生观,敢于直面磨难,在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鼓舞下创造条件积极自救,也非常重要。要知道,知识固然就是力量,但性格才是命运。如果一个人视风霜雪雨为人生洗礼、搏击大波大浪如闲庭信步,那么,又有什么可以阻挡他向理想攀登的脚步呢?    
        教育指南    
        因为10元钱,辍学的谢翔就将母亲杀死,这样的事情也许是极端的个案。不少家长可能会觉得,类似的事情,永远也不会在自己身上发生。然而,他们错了。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杀害家长的案件时有发生。    
        比如考试成绩不理想,怕被家长埋怨;过早地交往了异性朋友,怕被家长责怪;偷拿了家长的一笔钱,怕被家长发现;甚至仅仅为了不想听家长的唠叨话,想耳根清静一点儿;再不然,只是为了能够自由自在、无人管束地打电子游戏,就将家长杀害,或者加害于家长的新闻故事,时不时就会在媒体上出现一回。    
        当然,这些发生在别人家庭里的事,和你是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下面类似的事情,你可能就应该很熟悉了吧:    
        当你告诉孩子,因为家里的资金暂时紧张,不能为他买他希望得到的东西时,他会非常生气,甚至会因此而暴怒得摔东西、打人、绝食。    
        当你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比如沉迷于电子游戏,而严厉批评、教育他时,他也会因此而大发脾气,或者对着家里的宠物、玩具,残忍地发泄自己的情绪,或者干脆离家出走。    
        当孩子的考试成绩不够好,你虽然没有打他、骂他、埋怨他,但却通过一遍又一遍的唠叨,在他耳旁强行灌输上了大学前景多么好,不上大学人生多么无望的观念;甚至通过自虐的方式,给孩子施加无形的心理压力。结果,在孩子的眼里,上大学就是生活的一切;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所有这些,都在点点滴滴地损伤着孩子健康的心理,一旦这种损伤超过了他们所能承受的极限,上述的悲剧就随时可能会发生。因而,你需要做的就是,用科学的方式教育孩子!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当心败类教师的性侵害
    
        青少年遭受教师性侵犯的案例,在最近一些年来,一直层出不穷。对此,家长必须高度警惕。要知道,一旦这样的悲剧发身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其后果之大,可能会伤害了孩子一生的幸福。毕竟,这种伤害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体罚,它更多的是对孩子心灵上的伤害,而这种伤害将是深入骨髓的。    
        2002年9月,吉林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猥亵幼女罪一审判处通化市某小学教师栗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父栗福臣以包庇、窝藏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栗峰在任班主任期间,利用其班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学校教室、水房及自己的家中等处多次强奸、猥亵19名女学生,其中有9名女学生被栗峰强奸,10名女学生受到栗峰的猥亵、污辱。其父栗福臣在明知其子栗峰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然资助栗峰4000元人民币,帮助栗峰逃跑。    
        2003年11月24日,波阳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一审判处江西省波阳县高家岭镇站前小学教师董衣生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现年53岁的董衣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已有30余年。在此前短短3个月内,他以要学生背书和检查作业为由,频频将班上的女生带到办公室或教室旁边的空房间内,先后13次对5名三年级女生实施猥亵、强奸,其中年龄最小的仅9岁。    
        实事求是地说,类似栗峰、董衣生这样的教师性犯罪案,在今天海量的新闻信息中,已经很难再吸引公众的眼球,更不用说激起大家愤怒的情绪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教师中的败类被揪出来绳之以法。新闻好像变成了一版再版的旧故事。    
        然而,这恰恰是最让我深感不安甚至恐惧的地方,感觉的麻木正日益使公众对此类事件放弃关注,放弃思考。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不但是必将会有更多的青少年深受其害,而且还将严重影响教师职业的整体形象,进而酿造更大的教育悲剧和社会悲剧。    
        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教师与青少年的日常直接接触机会很多,青少年对教师的爱戴、畏惧和崇拜心理普遍存在,戒备意识十分淡薄甚至根本没有。在此情况下,一旦个别教师心怀叵测,那么,青少年就会成为极易受侵害的、不设防的无助羔羊。更可怕的是,因为青少年性教育的长期缺失和不到位,一些人即便受到了性侵害,也常常意识不到或者羞于、惧于告发。这就更加助长了个别败类教师的凶焰。时间一长,他们就必然逐渐蜕变成恣意嚣张于羊群中的恶狼。    
        为了预防和制止教师性犯罪,很多人提出了诸如对教师加强师德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对青少年加强性教育、自我保护教育、法制教育的解决办法。这当然都是对的,也的确很有必要。但是。这些解决办法并不能为青少年构筑起滴水不漏的安全防线。因为它所加固的只是教师和青少年的主观思想阵地,而不是客观制度壁垒。如此一来,假如个别教师没有或不愿积极主动地守好自己的主观思想阵地,而面前又没有客观制度壁垒阻挡,青少年遭受性侵害的悲剧就会不可避免地一再上演。    
        基于这种认识,我认为,在上述解决办法的基础上,还必须立即全面建立教师性犯罪预防和报告制度,用制度的砖石为青少年,同时也是为教师在主观思想阵地的外围筑起安全壁垒。这是刻不容缓的事。这样,既可以确保青少年不被或少被个别败类教师性侵害,也可以对教师起到保护作用,使他们不能轻易迈出性犯罪的脚步。    
        在教师性犯罪预防制度方面,其内容除包括常规教育外,主要应考虑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其核心是避免异性师生的单独接触、身体敏感部位的接触等。在教师性犯罪报告制度方面,学校发生教师侵害青少年的性犯罪案件的,要立即向上级公安部门报告,对败类教师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凡是隐瞒不报的,学校负责人要被严肃追究责任,涉案教师要被坚决开除,永不录用。只有内外两部分形成合力,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教师性犯罪。    
        教育指南    
        青少年遭受教师性侵犯的案例,在最近一些年来,一直时有发生。对此,家长必须高度警惕。要知道,一旦这样的悲剧发生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其后果之大,可能会伤害了孩子一生的幸福。毕竟,这种伤害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体罚,它更多的是对孩子心灵上的伤害,而这种伤害将是深入骨髓的。    
        在此,我想告诉家长的是,除了上述制度防范和法律惩处,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至少,要在这些方面注意细心观察,并且及时提醒孩子注意防范。    
        培养孩子的权利意识。目前,很多家长教育子女的核心精神是:“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这种教育理念无形中帮助教师树立了绝对权威地位,使孩子们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老师,都是不可反抗的。    
        权利意识的缺乏,使师生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平等,形成了教师对学生的支配地位。尤其是那些年龄幼小身心发展还不成熟的小学生,更是惟老师的命令是从,不敢说一个“不”字。当他们在受到同伴攻击时,会选择各种方式来保护自己,但对于来自老师的侵害却茫然无措,不敢反抗,当老师对之进行精神恐吓时便只能选择逆来顺受。    
        而一旦孩子树立起了师生平等的权利意识,那么,对于来自老师的各种侵害,包括性侵害在内,他就会起而反抗。至少,孩子会把这种事情及时报告给学校、报告给家长,从而有效避免这种侵害的再发生。    
        教给孩子一定的性知识,提醒他们加强对性的保护。教师强暴、猥亵学生的案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对青少年的性教育和自身保护上存在着问题。由于受传统观念和封建思想的影响,学校和家长忽视了青少年性心理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关怀,对性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受侵害的女孩更是在性知识上存在认知盲点,她们意识不到自己受到了侵害。遇到诸如此类问题时,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多半采取保密态度,即使受到了侵害,由于心存恐惧,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告诉家长,这就给长时间犯罪提供了机会。假如孩子掌握了一定的性知识,他就会警惕教师的一些异常言行,及时告诉家长和学校,从而减少性侵犯发生的可能性。    
        多与孩子交流,了解孩子的心理动向。有的学生家长平时忙于工作和家务,对子女在校的情况疏于过问,以为把孩子送入学校就不用操心了。多数人往往看中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少与孩子推心置腹地交流,对孩子发生的异常情况极少关注,对孩子被侵害的情况难以知晓,这也是女孩子经常遭受侵害的原因之一。    
        为此,学生家长尤其是女学生家长要多与孩子沟通,随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各方面情况,不能仅仅关心学习成绩。事实上,不但女孩子的家长需要这样做,男孩子的家长也一样要这样做。因为现在的有些性侵犯,也会在同性之间发生。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大学生为何变成杀人犯
    
        1764年的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图书馆,那些书只有一本侥幸存了下来。因为它被一名学生私自带出了图书馆。大火发生后,这位学生经过思想斗争,将书交还了学院。院长深深感谢了他,但随后,又立即下令将他开除!院长的理由是:他违反了学院的规定。    
        2003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一份有3671人签名的请求书,请求二审法院给“嘉兴4·3凶杀案”主犯、大学毕业后求职的周一超重新生活的机会。此前,嘉兴学院法律系和科协为此事曾向社会发放了1000份民意调查表,结果显示,有83.4%的人认为应给周一超“留一条生路,判处死缓,以观后效”。    
        所谓“嘉兴4·3凶杀案”,情况是这样的:周一超是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当年,他参加了浙江省国家公务员的招录考试,而且成绩不错。然而,在体检的过程中,他被查出携带有乙肝病毒,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小三阳”。于是,根据《浙江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他没有被录用。在这种情况下,他认为自己之所以没有被录用,是因为一位女性经办人从中作梗。2003年4月3日,周一超冲进这位女性经办人的办公室,用携带的刀具将她刺死。    
        周一超杀人案发生后,包括一些法学家在内的民众,纷纷对《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提出质疑,认为全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占总人口的近10%,而“小三阳”只能通过血液、性激素和母婴进行传播,与日常工作和生活接触无碍,因而把“小三阳”患者排除在正常择业范围外不合理、不合法。    
        对这些质疑,我深以为然,但如果就此认为周一超杀人事出有因,应被减轻刑罚,我却不赞同。《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固然有不公正之处,可这并不能成为周一超杀人的理由。作为一名大学生,周一超不可能不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道理,既然知道却还要杀人,就显得过于不理智和蔑视法律与秩序了。尽管周一超值得同情,但同情代替不了法律,否则,法律就不成其为法律,秩序也就可以任意被破坏和践踏了。    
        从另一方面说,那位被杀死的经办人何罪之有?她只不过是在执行政府制定的工作标准。当民意纷纷为杀人者周一超鸣冤叫屈,请求法律宽恕他的罪行时,被害者又找谁去鸣不平?谁又会考虑她的悲愤和她的亲人的痛楚?应该说,周一超报复错了对象,他杀死的只是一个无辜的人,而不是一项有瑕疵的标准。由此,如果服从民意,那么,将置被害者的死于何地?又将置法律与秩序于何地?    
        关于这个道理,不妨看一个故事:从前,有位名叫哈佛的牧师将拥有的一块地皮和250本书赠给了一所学院,就是后来的哈佛大学。为珍藏这批书,学院规定,学生只能在图书馆内阅读,不许携带出馆。1764年的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图书馆,那些书只有一本侥幸存了下来。因为它被一名学生私自带出了图书馆。大火发生后,这位学生经过思想斗争,将书交还了学院。院长深深感谢了他,但随后,又立即下令将他开除!院长的理由是:他违反了学院的规定。    
        假如这件事发生在中国,那么,这位学生很可能不但不会被开除,反而会成为英雄。否则,民意就会站出来说,尽管这位学生犯了错,可他功大于过,并且他犯错的动机是出于追求知识,目的高尚。对周一超,民意正是这么看的。然而,哈佛人却从不这样认为,在他们心中,法理永远第一。事实上,将法理与秩序作为整个社会的基石,一直是西方社会的传统。    
        我希望,对周一超的二审判决,应本着惟事实是从、惟法是从的原则,决不能因民意的压力而有所屈从。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法律至高无上的神圣。否则,就既是对被杀者的不公,又是对法律和社会秩序的破坏和扭曲。也许周一超的死,更能激起人们对某些不公平、不公正制度的质疑,由此形成的思想潮流,岂不比救活一个周一超更有价值?    
        教育指南    
        大学生周一超杀人案发生后,曾经在当时的社会上引起巨大的反响,然而,周一超最终还是因为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死刑。透过周一超的案子,我们可以看到很多问题,作为家长,我想,你所需要看到和想到的,应该是这样一个问题:受过高等教育的周一超,为什么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杀人?类似的悲剧,怎样才能避免在自己的孩子身上重演?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在我看来,周一超的杀人,从情绪上来讲,完全是一种暴力的冲动。也就是说,在遇到了问题之后,周一超冲动的情绪超越了他的理性,以至于使他变得疯狂;而且,这种冲动的情绪表现为诉诸暴力。实际上,案件发生以后,周一超很快就冷静了下来,极其后悔自己的举动。然而,已经发生的一切,无论如何也无法挽回,他自己也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从周一超的悲剧之中,我们不难发现,要想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一个最重要的预防措施,就是从小教育和培养孩子,当他们遇到事情之后千万不能冲动,更不能用暴力的方式去以暴易暴,一定要冷静再冷静,然后再去寻找最适宜的解决办法。而要做到这些,一个首要的任务,就是培养孩子健全的心理,使孩子习惯于用智慧去化解问题,习惯于尊重生命、尊重法律、尊重别人的利益和感受,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三思之后才去行动。    
        在这里,我想讲另外一个故事:2005年7月5日《京华时报》报道说,6月25日晚上7点左右,居住在北京市长辛店杜家坎的贾先生带着爱犬回家,走到楼下单元门前时,看到邻家女孩正牵着一条大狗在门前。由于贾先生家的狗特别淘气,所以,他便想趁机逗一下自家的狗,于是便冲着大狗,向自己的小狗说了一句:“你不是淘气吗,你倒是去咬它呀!”小狗由于胆小,看到大狗之后,径自跑回家了。约一个小时后,邻家那位女孩,手里拎着菜刀闯到了贾先生家,把贾先生家的狗砍了三刀。事后,双方达成和解,女孩家赔偿贾先生5000元钱作为精神损失费和狗的治疗费。    
        这样的事情,在这位女孩的家长看来,也许只是一件小事,所以,在事情发生之后,她才会说“事情该怎么解决,孩子该怎么教育是我们自己的事情”,而基本上没有任何表示歉疚的意思。而类似的事情,以及类似的家长表现,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有的孩子打了别人之后,其家长往往袒护孩子,并不以为孩子打了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甚至像这位女孩,拿菜刀残忍地砍了别人家的狗(要知道,那也是一条生命!),家长依然不觉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这些家长其实并不知道,如此袒护孩子,最终只会更加增长孩子的暴戾之气,只会刺激他们的情绪冲动。到头来,很可能会有类似周一超这样的事情在他们的孩子身上重演。而一旦如此,恐怕花再多的钱,也挽不回悲剧的严重后果。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教育孩子勇于承担责任
    
        考试作弊是不诚信、违犯校规的行为,受到严肃批评甚至合理惩罚是理所应当的,作弊者因此而有一定的心理压力,也是正常现象。只要这种心理压力不超过他们的承受能力,或者将他们过大的心理压力及时疏导,悲剧是不会轻易发生的。    
        2004年1月4日下午,甘肃省兰化三中高二男生小叶,自缢在该校教学楼的铁门上。这是他为自己的考试作弊行为付出的惨重“代价”。在当日上午的考试中,小叶趁监考老师不在,将老师放在讲桌上的标准答案“公布”给了同学。考试结束后,小叶被同学举报,他也承认了作弊行为。就在校方请来其母亲和老师谈话时,小叶用衣服把自己吊在了铁门上,随后气绝身亡。    
        无独有偶,还是在兰州市。2002年5月22日,某中学一初二女生,也是因考试作弊被老师发现后自杀。《中国妇女报》报道说,老师在发现她的作弊行为后,采取了极为宽容的做法,并未对此事声张,只希望下不为例。然而,该生在遗书中却说,此事被发现后,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死,另一条则是在别人面前永远抬不起头做人。她选择了第一条路,跳楼自杀。考试作弊是不诚信、违犯校规的行为,受到严肃批评甚至合理惩罚是理所应当的,作弊者因此而有一定的心理压力,也是正常现象。只要这种心理压力不超过他们的承受能力,或者将他们过大的心理压力及时疏导,一般来说,悲剧是不会轻易发生的。然而,在处理考试作弊事件时,不少人偏偏忽略了这一点,而只一味强调作弊者所应承担的后果。这样,在超强的心理压力下,心理脆弱的青少年往往会觉得自己被投进了无路可走的深渊。    
        在这种情况下,理智一些的人会通过合适的心理压力释放渠道排解痛苦,而性格敏感的人则会偏向于采用极端的方式,如自残、出走、自杀等逃避痛苦。很明显,后者对青少年的伤害很大。有时候,一个鲜活的生命就会因此而匆匆终结。这就提醒广大教师和家长,一定要努力把握好青少年,特别是犯了错误的青少年逆反心理强、自尊心强的特点,尽可能采取科学的、人性的方式批评教育他们,而不要人为地增加他们的心理压力,甚至将他们“逼”向绝境。    
        实际上,即使考试不作弊,青少年日常的心理压力也很大。调查显示:当前,我国有20%~36%的中学生、16%以上的大学生有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10%~20%的青少年犯罪由心理障碍引起。可以想像,一旦他们犯了这样那样的错误,而又必须接受严厉惩罚,所要承担的心理压力又会有多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青少年心理问题的产生,与其教育环境、家庭环境和自身素质有很大关系。这就更需要广大教师和家长,把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    
        一个人犯了错误还有改正的机会,如果生命逝去,那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够挽回的。在学校的一些重大考试,如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中,实事求是地说,不管我们采取什么样的监督手段和多么严厉的惩罚措施,考试作弊现象都不可能完全避免。这就势必产生出一批由于种种原因而考试作弊,并被抓获者。鉴于已经发生的悲剧,我以为,教师在批评甚至惩罚他们时,一定要兼顾及时、有效的心理疏导,使学生既能知错改错,又能坦然面对明天的生活。    
        教育指南    
        考试作弊之后,因为害怕承担相应的后果,而通过自杀一了百了,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发生在兰州市的这两起悲剧,实际上只是青少年自杀问题的冰山一角。在考试作弊之外,还有其他很多事情,也会让孩子走上自残、自杀之路。比如,考试成绩不好,害怕家长的责难;犯了错误,害怕家长的惩罚等。    
        那么,怎样做才能避免这类悲剧的发生呢?至少,降低这类悲剧的发生率,使尽可能少的家庭,不会因为孩子的自杀而陷入悲恸欲绝的境地。    
        在我看来,除了文章中所说的心理疏导,培养孩子勇于承担责任的意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之一。因为这些自杀的孩子,正是因为害怕承担责任,才选择走上了这样一条不归路。而要培养孩子的这种意识,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从日常小事做起,绝不无原则地袒护孩子,更不能无原则地批评和惩罚孩子。    
        假如孩子做错了事情,比如和别人打架了、偷了别人的财物、毁坏了什么东西、偷偷吸烟喝酒等等,那么,你首先应该要做的,不是情绪激烈地批评和责备孩子,而是坐下来,和风细雨、认认真真地与孩子谈心,了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原因到底是什么?事实上,孩子的很多错误,往往是在无意识中犯下的,有时犯错误常常是为了发泄一种情绪。    
        然后,你要告诉孩子,犯了错误并不可怕,但是,犯了错误以后不敢承担相应的责任,才是可怕的;而犯了错误以后,不但不敢承担责任,反而千方百计地回避、掩盖自己的责任,那就更加可怕;犯了错误以后,不但不敢承担责任,反而放任自己去犯同样的或者另外的错误,这是最为可怕的。犯了错误以后,只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并且努力不再犯同样的错误,那么,就依然是一个好孩子。    
        当孩子明白了这些道理以后,他就会知道,即便是犯了错误,也并不是说整个天就塌了,自己就无可救药,变成是一个坏孩子了。相反,只要改正了错误,他还是一个好孩子。而事实上,好孩子并不是永远不犯错误的孩子,而是犯了错误之后,知道错在哪里,更知道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何改正错误的孩子。这样的标准一旦在孩子的心中建立起来,那么,孩子就不会再害怕承担责任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从过去的错误中汲取了经验和教训,慢慢的,他犯错误的时候就会越来越少。当然,永远不犯错误是不可能的,即便他是天上的神。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消除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具有复杂的社会心理背景,它对青少年的伤害,远不只是皮肉创伤,更严重的是会扭曲他们的心灵。如果任由校园暴力发展下去,那必将会给青少年造成思想误导,即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以暴易暴是解决问题的惟一有效手段。    
        2003年12月22日,武汉市汉阳区一学校附近,惊现多张名为“征友”,实则“买凶”的广告。广告称:“本人与某校初三学生有矛盾,欲寻求几个朋友帮忙教训他一下。(不超过18岁,学生最好)价格面议。”(据《楚天金报》2003年12月23日报道。)    
        近几年来,虽然校园暴力的暗潮此起彼伏,可像“公开买凶”这样明目张胆的并不多见。它的出现,实际上是拉响了校园暴力已日益严重的警报。在有些人看来,校园暴力只是个别、简单的社会现象。其实不然。校园暴力具有复杂的社会心理背景,它对青少年的伤害,远不只是皮肉创伤,更严重的是会扭曲他们的心灵。如果任由校园暴力发展下去,那必将会给青少年造成思想误导,即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以暴易暴是解决问题的惟一有效手段。无疑,这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一个危险信号。    
        弱肉强食的社会现象是产生校园暴力的直接诱因。我们正处在社会结构急剧变动的时代,曾经有的道德理想主义不断被解构,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正走向多元。在此前提下,青少年世界中的暴力倾向在很大程度上是现实世界的投影。试想,如果成年人的世界奉行的是{被屏蔽的关键词},那么,凭什么要求孩子温良谦让呢?毕竟,道德不能靠灌输,而必须靠成年人的身体力行影响、教育青少年。    
        在校园暴力滋生过程中,暴力文化是“帮凶”。现在,暴力文化已成为部分成年人重要的文化享受。在影视文学作品、电子游戏、新闻传媒中,青少年接触暴力场面的机会很多。有些成年人还因一些影视作品描写的是正义行为,而主动让青少年观看,即使其中的暴力场面十分恐怖。他们并不知道,对这些作品的价值,青少年并不一定能完全理解,相反,他们欣赏的很可能只是其中的暴力行为。    
        校园暴力的公开化,学校教育也难辞其咎。这不仅仅体现在对学生管理不严、教育不力上,它还表明学校教育没有彻底摆脱应试模式。虽然素质教育已开展多年,但不少学校还是只盯着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淡化了对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审美习惯的培养。有时,即便设立了相应的课程,也很少真正在研究教材和教学方法上下功夫,以致流于形式。    
        在校园暴力中,身心健康受到伤害的青少年自然是受害者。但据我了解,不少施暴的青少年也是受害者,他们的家庭多有不幸,或家境贫寒,或暴力不断,或父母离异。由于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加上平时缺乏关怀、帮助、引导和管教,他们便成了造就校园暴力的生力军。    
        一旦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就可以对症下药,将施暴者转化成积极向上的孩子。由此,校园暴力就会因失去执行者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和。至于转化办法,我认为,主要是倡导人生活在社会中,应该秉持平等的、公正的、相互之间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非暴力思想。换句话说,就是培养孩子建立一种朴素的、人性化的道德情感。毕竟,人们使用暴力是后天形成的,而不是天生的。    
        教育指南    
        一位家长曾经对我说,他的孩子小亮读小学四年级,班上有4个孩子结成一伙,号称“四大金刚”,整天欺负同学。有一次,他们又威逼小亮当“老五”,不然就得拿钱买一个人给他当“替身”。他邻居的孩子才刚上小学二年级,高年级的学生就敲诈他的钱,不给就打,逼得他只好偷了家里的钱交“保护费”……    
        还有一名男生告诉我,他们学校经常有学生被强行收取20元到100元不等的“保护费”,仅仅在他告诉我那个学期,就有100多人被强行“保护”。收“保护费”的主要是校外的社会青年和校内高年级的学生“老大”。    
        那么,该怎样处理这种事情呢?    
        在我的调查中,有不少学生、家长、老师这样说:遇到这种事儿,给他们(指施暴者)一点儿钱就是,犯不着挨顿打;对他们这种人,惹不起躲得起,少理他们就是;躲避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转学;宁愿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对他们这号人,还是顺着点儿好,不必和他们计较太多……    
        然而,事实证明,这样做的效果并不明显。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讲究策略,坚决斗争。你要告诉孩子,遇到这种事情后,一定要讲策略,学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别是要尽可能避免正面的直接搏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伤亡。根据这个道理,在自己势单力薄,不满足施暴者的某些欲望便不能脱身,甚至还要受皮肉之苦时,给钱也是缓兵之计,但事后一定要把对方的体貌特征看清楚,以便协助学校、家长或警方把他们抓获。如果只是给钱却不举报,自己还是会受到伤害。    
        与此同时,也要教育孩子树立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要学会说“不”。当有人尤其是陌生人约自己到较偏僻的地方去时,一定要坚决拒绝;当侵害到来时,一定要想办法逃脱,并积极寻求帮助。此外,还要自觉增强法制意识,在侵害发生后,要能够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要知道,施暴者永远只是极少数人,而任何人,不管他是同学、老师、校长或家长,只要他们违犯了法律,就都必将要受到惩罚。    
        同时,还要培养孩子的非暴力情感,使孩子不会因为崇尚暴力,而加入校园暴力团伙。在家里,应推行清楚而不是模棱两可的原则:不要伤害他人!这对全家人都适用。当孩子对他人使用暴力时,家长不应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家长应首先给受害者密切的关注和亲切的照顾,而不给攻击者。然后,使攻击者清楚意识到受害者是怎样感受暴力的:“这样做真的伤害了别人。如果有人这样对你,你也不会高兴的。”这是培养孩子具有同情心,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能力。随着孩子的长大,当他变得很少以自我为中心,并有了更强的语言能力时,他就会开始理解攻击别人将会怎样的伤害别人,并且伤害自己。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这个问题真的没有答案吗?
    
        当这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提出时,我们曾经慷慨激昂指点江山的自信,尴尬地消失了;曾经红光满面浩气荡漾的神情,难堪地冻结了;曾经壮怀激烈笑傲江湖的勇气,羞辱地早谢了。    
        最近,我读到了一篇题为“最后一个问题”的文章,作者是北大法学院的学生。文章说,入学之初,他参加了学院某位经常参加央视“社会经纬”“今日说法”嘉宾讨论的教授举办的“正义与司法建设”讲座。在讲座就要结束时,一位旁听的女孩争取到了提最后一个问题的机会。    
        她说,自己的哥哥只因为和一位售货员争吵了几句,竟“惨死在有权有势的人的手中”,而她走遍了所有她认为能“申冤”的地方,也没任何人给她一个明确的答复。于是她问:“老师,您能不能告诉我,我要到哪里才能找到您所说的那种正义?”    
        在女孩和作者的共同期待中,教授回答说:“很抱歉,我很难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因为这样的事实在太多了……”女孩流着泪走了,而这一幕留给作者的印象却是:“这就是我在法学院听的第一场讲座。我真的希望它不是我变得麻木、习惯与熟视无睹的开端。”    
        精粹的理论、高尚的理想、真诚的信仰,在无情的现实面前碰得粉碎。这固然是这位教授的无奈、难堪与悲哀,也固然使这位学子感到震惊、疑惑和痛苦,但更重要的是,它像一把闪着寒光的刺刀,直直地逼向所有施教者的良知,冷峻中不乏讽刺的喝问:三尺讲坛,是否是真理与正义的源泉?    
        在这丝毫不容置疑和回避的喝问声中,我相信,纵然有许多人包括这位教授,能找出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解释,却永远也不会有人能给出一个毫不含糊的标准答案———即使从理论上说,这类问题本身非常简单。    
        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孔子“述而不作”的教诲,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或“莫偏乎左,莫激乎右”的中庸思想影响的结果,使这些“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们收敛了张弓射虎的勇气、投鞭断水的豪情,而只知道当这个也许在现实中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提出时,我们曾经慷慨激昂指点江山的自信,尴尬地消失了;曾经红光满面浩气荡漾的神情,难堪地冻结了;曾经壮怀激烈笑傲江湖的勇气,也羞辱地早谢了。    
        英国学者卡莱尔在《文明的忧思》一书中说,逻辑之箭相对于耐久的皮肤和粗糙的事实是无能的。其中传达出的无奈的凄凉,曾使我陷入了久久的沉思。而今,在本文开头提到的这个关于最后一个问题的故事,和由此而联想开来的、无数发生在我们三尺讲坛上的、似乎同样没有答案的问题,更让我感到了身为教师和学者的悲哀———而这些恰恰是学生非常感兴趣,且经常向教师提出,并最能在思想品德上给予其深远影响的东西。    
        比如对社会上种种违法、不道德、不公正现象的看法,在现实生活中教师自身的种种实际作为,对所讲授理论尤其是思想政治理论的亲身实践情况等。当这些问题提出时,我相信,所有教师都真心愿意说出理论上的所谓“标准答案”,但当他们将目光投向现实或者自身行为时,随口而出的答案又往往是隔靴搔痒,甚至如这位北大教授一样难堪地回避了。    
        数千年来,“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一直是为师者的基本原则;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更替为师者圈定了具体可行的标准。然而,对照我们在现实中有意无意地回避诸如此类的、似乎没有答案的问题时的言行,我不能不说,“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原则和“传道、授业、解惑”的标准,已远远不够。因为在现实面前,学与德和单纯学识上的传道、授业与解惑,都并非实际的作为。而没有实际作为的理论,即不敢实践的理论,永远也不能成就它真正客观、公正、伟大的真理性和正义性。    
        从这个意义上说,学高不足为师,行高才可称范。所谓师者,非言行一致者不能为。惟其如此,为师者的无奈、难堪与悲哀才会不再出现,而学子们的震惊、疑惑和痛苦,也才会逐渐减少,从而在三尺讲坛上,没有答案的问题,最终蜕变成没有问题的、标准而完美的答案。    
        教育指南    
        在我们的实际教育生活中,类似的故事,实在是太多了,也许多得难以计数。作为老师,可能你也不只一次有过这样的遭遇,并且像那位北大教授一样尴尬。而其实,即便你是一位家长,你又何尝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只是,向你提问的不是学生,而是你自己的孩子。    
        那么,当遇到这类事情时,又该怎么办呢?是像这位北大教授一样,选择回避还是直面问题,即便自己拿不出可以让提问者满意的答案,也不妨与他一起讨论,为什么自己拿不出答案?也许,讨论进行到最后,一样找不到所谓“真正的答案”,但是,至少你敢于面对了,至少让提问者知道,他的提问为什么很难找到答案。这样,你其实是引导着提问者,去思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    
        可是,遗憾的是,很多家长、老师,却都像这位北大教授一样,回避了提问者的目光,像鸵鸟一样,把头羞辱地埋进了沙子里。当你这样做时,你可能并不知道,你可能把提问者最后的一丝希望轻易地抹杀了。每一个人,只要有希望在,就总会有继续探寻答案的信心、勇气、动力;假如希望不在,或者完全破灭了,那么,他所能够得到的,将只有痛苦的眼泪。    
        因而,如果你作为被提问者,假如再一次遇到了类似的事情,不妨像我说的,坐下来,与提问者一起讨论,哪怕讨论的结果并太不理想,也一定要做。因为这样,你至少给了他一点点继续寻找答案的信心、勇气和动力。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勇告教育部的高中女生
    
        栾倩、姜妍、张天珠们,已经开始成长为一代正在发出自己声音的新人,她们的所作所为,也正在化成一种看得见也摸得着的力量,开始影响着社会的前进方向。    
        2001年8月23日,3名当事人,青岛一中高三年级4班应届高考生栾倩、青岛铁一中高三年级4班应届高考生姜妍、青岛十五中高三年级9班应届高考生张天珠,在她们的代理律师李强、杨培银的陪同下,依照法定程序,直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状告教育部在高考问题上的地区歧视政策。可是,鉴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她们的申请被驳回,教育部的地区歧视政策依然继续,北京、上海等地的高考录取分数,依然远远低于山东、河南等内地省份。    
        尽管如此,认真思考这起由3名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女生直接引发的案件,我还是认为,在她们身上呈现出的五种精神,值得关注和思考。    
        精神一:敢于“第一个吃螃蟹”。    
        就本案来说,全国考生的受教育权不平等是客观存在的。教育部根据不同地域范围对招生人数的限定,使不同地域的考生被划分成了不同的等级,而各等级间差别之大,令考生感觉不公。可以说,自1978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这种不公就一直存在,但并没人敢站出来说“不”,而全部是“打掉牙往肚里吞”。现在,青岛市的3名女生不但站了出来,喊了出来,更付之以寻求公正的行动,这种精神自然弥足珍贵。    
        精神二:追求平等权利已不限于思想意识,而是付诸行动。    
        追求人人平等的权利,是所有崇尚自由、民主、文明的人的必然理想。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诸多社会领域中,的确还存在着一些被平等遗忘的角落。高考的等级制就是其中之一。从前,对平等权利的追求,大多停留在思想意识层面,很少有人直接付诸行动。3名女生终于打破了僵局,实在可喜可贺。    
        精神三:拿宪法论理。    
        在西方发达国家,拿宪法论理,是公民们常用的依法维权办法。因为作为国家第一大法,宪法的精神是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违背,且必须无条件遵守的。这样,即便现行法律没对某一方面做出认定,也一样可以遵照宪法的精神作法理上的推论,并以此为据,采取行动。3名女生正是拿宪法赋予的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权这一精神,作自己的法理依据的。这种拿宪法论理的精神,正是国人所欠缺的素质,尽管在现实国情下,这种做法有着一些阻力。    
        精神四:要管他人的“瓦上霜”。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种观念在很多人脑海中根深蒂固。而一向被认为索取多于奉献、自私多于合作、嬉皮多于实干的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一代,更以其新新人类的形象,被认为只会“自扫门前雪”。然而,3名女生明知自己即使胜诉,也无法享受由此带来的利益,却依然不屈不挠地寻求公正的行为,却又以铁的事实证明,她们要管的正是他人的“瓦上霜”。    
        精神五:对成败坦然面对。    
        在3名女生状告教育部的有关报道中,我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细节:对此次诉讼,3人均表示无论成败与否,她们都将尽全力争取。栾倩说:“我们勇敢地站出来提起诉讼,就是一种胜利。”如果败诉了,张天珠的态度是:“成才之路千万条,我们会选择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去发展。”很明显,这是一种对成败坦然面对的精神。十七八岁的少年思想如此深刻,行动如此理性,值得我们高兴。    
        综合呈现在3名女生身上的这五种精神,我认为,栾倩、姜妍、张天珠们,已经开始成长为一代正在发出自己声音的新人,她们的所作所为,也正在化成一种看得见也摸得着的力量,开始影响着社会的前进方向。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成年人的我们最需要做的事情是,尽我们的最大努力帮助她们更强、更好地成长,引导她们更快、更有力地前进。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以“长江后浪推前浪”的良好态势,实现“一代新人换旧人”的目标,才能保持恒久的生命活力,使青春常在,红颜永存。    
        教育指南    
        对栾倩、姜妍、张天珠的做法,如果你是她们的家长、老师,你是会支持她们,还是会反对她们?即便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家长、老师,面对这样的事情,你又会持什么样的态度?而实际上,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生活中时有发生,也许你的一个不经意的观点,就会影响到一个孩子的远大前程。    
        比如,你的孩子遇到了一件不公正的事情,希望你能够帮他,或者他自己通过正当的途径,去寻求自己所希望得到的正义。这时候,如果你说,算了吧,世界上不公正的事情多了,我们管不了那么多。那么,孩子可能先是会感觉委屈,进而会感觉失望,最后,会对寻求正义的想法产生怀疑……于是,一旦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而孩子又经常失望,等他长大以后,他同样就会习惯于忍辱负重,既不会也不愿意去维护、主张自己的权利。    
        反过来,就像栾倩、姜妍、张天珠这样,不平则鸣,积极维护、主张自己的权力,而又会得到家长、老师的鼓励和支持,那么,也许由于种种原因,最后并不一定能够主张到自己的权利,但是,这种不平则鸣的精神,却深入了她们的心灵,化作了她们的精神品质。在21世纪的今天,在各行各业都在与世界接轨的今天,她们的这种精神品质,将会扶助她们创造一个远大的前程;至少,不会任人欺凌,而难以或者根本就不懂得权利自保。    
        所以,我十分欣赏这三位女生的做法,但更为她们家长的态度而高兴———他们支持孩子们的做法,为孩子们敢于站出来维护、主张自己的权利而自豪,不必设想就可以知道,这件事情会在这三位女生的人生经历中,占据一个多么重要的位置。作为家长、老师,你是不是也需要思考一下:如果是我的孩子、我的学生,我该怎么做?而我的意见是:鼓励孩子,支持孩子!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当心好花结出恶果
    
        乡村基础教育的现状日益困窘,大家不关心,却只对大学失学者异乎寻常地热情。这不能不说是教育关怀的本末倒置,也不能不说是社会不正常的教育心理走向畸形与病态的反映。    
        在高考放榜的日子,有人欢喜有人忧,还有人喜而复忧。欢喜者是那些十年寒窗终于熬出了头,大学梦已圆的幸运儿;忧伤者当然是一群凉桌子热板凳,铁砚磨穿地苦了十年,可最终还是名落孙山的不幸者;喜而复忧者则就是“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最后果然天公不负地荣登“黄榜”的穷苦学子。    
        此时,欢喜者无人管,忧伤者少人顾,倒是这些喜而复忧的穷苦学子,受到了大家不约而同的关注。试看眼下的大小媒体,有哪一家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呼吁自己的受众向他们献爱心?没有行政命令,也没有统一组织,但大家都以最整齐的步调行动起来了,其热情程度之高,实际效果之好,着实令人感动。    
        然而,感动归感动,理智归理智,我们绝不能因为涟涟的泪水打湿了衣襟,就忘记还应该用理智的头脑去审视更为深远的道理。否则,泪水模糊双眼之时,就是陷入绝境之际。    
        就眼下大家响应媒体号召,对穷苦学子慷慨解囊,大献爱心这件事来说,我觉得由于其过于注重感情的投入,而没有绳之以理智的法则,造成的影响将很可能会既使穷苦学子本人受到精神与思想的误导,又使整个社会已经很不正常的教育心理走向畸形与病态,进而将国家试图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努力付诸东流。如果将这些影响与穷苦学子个人所获得的那一点经济益处作对比,大家就会很明显地发现,这种没有任何机制管理和约束的放羊式爱心奉献,是多么地得不偿失。    
        对穷苦学子个人来说,考上却上不了大学固然是人生一大痛事,而能及时得到社会帮助终圆大学梦自是不幸中之万幸。然而,如果他们就此以为这是社会对自己理所当然地尽义务,则他们就滑进了自私的阴井。因为如此一来,他们就会心安理得地花这些钱。如果捐款的数目较大,他们又不愿将多余的部分返还社会,而只盘算着自我享用,那么试想,以这样的精神境界与思想水平,即使上了大学,有了本事,又能怎样?要知道,有才无德,比无才有德更可怕。中央电视台不就报道过一起学校希望将某生剩余的捐款所得设立基金会,以帮助其他贫困生,结果却被其告上法庭,最后索回的事吗?虽然法律肯定了这个学生的做法,但道义却将其推上了永难抬头的审判庭。    
        虽然现在的高考录取率已经很高,并且还将逐年增大,但社会还是对上大学情有独钟。于是,乡村基础教育的现状日益困窘。大批小学及初、高中学生在破屋烂棚里读书或因贫困大量失学,大家不关心,却只对大学失学者异乎寻常的热情。这不能不说是教育关怀的本末倒置,也不能不说是社会不正常的教育心理走向畸形与病态的反映。    
        本来,依照国家的有关精神,上不了大学的高中生可以先进行职业培训,待就业自立后再通过自学考试等途径圆大学梦,也算是“曲线运动”。但结果是,这个正确的思路不仅不为考生本人接受,也不为社会认同。于是,职业学校的招生形势一年年恶化,企业的工人素质一年年降低,技术工人日益缺乏。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本是良好的社会风尚,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并不反对大家慷慨解囊,圆穷苦学子的大学梦,但在做这件事时,也应多考虑考虑可能会由此引起的负面影响。事实上,在国家已经对这些学生推出了非常优厚的助学贷款政策之时,大家即便想对他们有所表示,也要多在使其用好国家政策,或建立良好的捐献金管理机制上做文章。    
        这样,既能使其因有了经济的压力,因而无形中增强了对个人与国家的责任感,又能使其认识到学习机会的来之不易,因而更加珍视大学时光。如果不注意这些,而只单一地献爱心,则这种爱心往往就会背离它最初的方向,从而产生出对个人与国家皆不利的负面影响,也即好花结出了恶果。    
        教育指南    
        穷苦孩子考上了大学,却又因高昂的学费门槛,迈不进大学校门,对此,我们应不应该奉献爱心?回答无疑是肯定的,如果你力所能及,助人为乐有什么不可以?而且,这样还可以影响你的孩子、你的学生,做一个善良的、有爱心的人。    
        如果穷苦孩子得不到外来的捐助,最终没有能够及时迈进大学校门,是不是他就永远失去了上大学的权利和机会?回答无疑是否定的,除非他自己不愿意,没有人也不可能有人会向他关上大学校门。    
        所以,对穷苦的孩子来说,能够得到一些爱心奉献,顺利步入大学校门固然好;但如果得不到这些,也没有必要自暴自弃。成才之路千万条,只要你努力,就总有一条属于你;大学校门随时打开着,只要你努力,总有一天会昂首阔步走进去,找到那一间属于自己的教室。    
        作为家长、老师,我们也要这样教育孩子,在自己困难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外来的帮助,固然是好事;但同时,自己也要恪守“受人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的诺言,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时候,也及时向需要自己帮助的人奉献爱心。如果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帮助,那么,也要咬紧牙关,自己努力探索出一条光明之路。而后者,对一个人的成长来说,在很多时候,往往比前者更有意义。    
        如果你是一个爱心奉献者,那么,也请你记住:奉献爱心是一回事,怎么让奉献出来的爱心发挥最大的作用,也很重要。比如,把你的爱心奉献给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穷苦孩子,是不是一样有意义,甚至更有意义?通过你的爱心奉献,让接受这种奉献的孩子,不但因此提升了受教育的水平,更因此提升了道德品位,这种奉献的结果,是不是更让你感到欣慰?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权力和义务对等
    
        政府的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你动用了一份权力,就必须不折不扣地同时承担一份义务。否则,无论动用权力的出发点如何,它都将会受到抵触甚至反抗。    
        2003年6月24日,《教育时报》刊发了《郑州市金水区流动人口子女可就近入学》的消息。文章说,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府6月23日发出通知,要求辖区内未经审批的民工子弟学校在本月底前自行解散。对于取缔后师生的安置问题,该区教文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在公办学校设立流动人口子弟附属教学班、租用校舍建立流动人口子弟学校等途径解决,民工子弟学校原有的教职工可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重新在这些岗位就业。    
        动用政府权力要求未经审批的民工子弟学校自行解散,以便从根本上理顺流动人口子女求学体制,提高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质量,保证其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郑州市金水区政府此举值得肯定。然而,政府的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也就是说,你动用了一份权力,就必须不折不扣地同时承担一份义务。只有这样,权力才能受到拥护和取得预期效果。否则,无论动用权力的出发点如何,它都将会受到抵触甚至反抗,而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将是权力的失效与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在这一点上,历史与现实均可提供大量实证。    
        作为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民工子弟学校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大力提倡人文关怀的现时代,身为弱势群体的民工子弟,理应受到公正对待,这是他们和社会大众一起公平享受社会发展果实的重要前提,因为这些果实里也有他们作出的贡献。由此出发,政府在作出解散未经审批的民工子弟学校的决定之前,就要预先考虑好如何更加妥善地安排这里的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坚决做到不让一个孩子因此而辍学、失学,不让一个优秀教师因此而下岗,不让一个家长因此而额外加重经济负担。    
        实事求是地说,在金水区政府出台这项措施之前,全国已有不少地方进行了这方面的实践,其做法与金水区政府基本相同,但结果却并不一致:有的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拥护,有的遭到了群众的坚决抵制和激烈反对,还有的是“雷声大,雨点小”,最终以恢复原貌了事。    
        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在动用权力的同时,是否严肃认真地承担了相应的义务,做到了公正对待任何一个弱势的个体。做到了权力和义务高度统一的,改革实践就会成功,否则,必将以失败告终。    
        教育指南    
        你动用一份权力,就必须同时承担一份义务。这是一种常识。这种常识无论是对政府而言,还是对公民来说,都是如此。当然,作为家长、老师,你也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否则,权力与义务之间的不平衡,将会导致一个严重的后果。    
        就像文章中说的,郑州市金水区政府动用了权力,强行解散未经审批的民工子弟学校,那么,与此同时,它就必须妥善安置好这样学校的师生。那么,如果你是一位家长、老师,使用了管教孩子、学生的权力,可是,与此同时,你是否也尽了自己作为一个家长、老师的义务?    
        比如,你可能会有自己的一些想法,不允许孩子做这样那样的事情,那么,你接下来是否这样做了:第一,在充分尊重孩子意见的基础上,平等与孩子交流自己之所以这样的理由;第二,你不允许孩子做这样那样的事情,此后,你是否允许孩子自由地做另外一些他自己比较喜欢,又对身心健康成长有利的事情?也就是说,你堵住了孩子“这样做”的出口,你是否给了孩子“那样做”的路?    
        比如,在紧张的考试前夕,作为老师,你可能会缩减学生进行课外活动的时间,让他们更多地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学习上。这是你在行使自己的权力。那么,当你这样做的时候,你是否像前面说的那样,与孩子平等地交流了意见,听取了他们的想法?你是否在此之前或之后,把缩减了的课外活动时间补回来,或者安排一些更能够让学生喜爱的活动?如果你不这样做,那么,你所使用的权力,就不会被学生很好地承认,而如此一来,权力的效果自然就大打折扣。    
        然而,遗憾的是,不管是政府行使自己的权力,还是家长、老师行使自己的权力,都很少或者从来不去想与权力并行的义务。这样,从社会上说,权力的行使,就带来了这样或那样的负面效果,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引起民众与政府的对抗;从家庭和学校上说,就使孩子反感家长、老师。这样的结果,显然都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既然如此,那就从现在开始,努力保持权力与义务的平衡吧。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课本要设“防火墙”
    
        如今,校园暴力的日趋严重,已经引起社会的严重关注。假如再放任此等鼓吹血腥暴力的内容进入课本,后果可想而知。从另一个角度讲,即便阎婆惜真的“该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在今天的时代背景下,也不宜不加批判地直接拿来教育学生。    
        也许,这是一则“小新闻”。在扬州部分中学初中语文自读课本《亲近母语》第3册《宋江怒杀阎婆惜》中,出现了如下评述:“阎婆惜真是该杀!明明穿的、吃的、用的都由宋江供给,却偏偏在外偷情养汉;明明是自己的不是,却偏偏拿招文袋来要挟宋江。阎婆惜真是刁钻之至,泼辣之至,狠毒之至,真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为此,有家长提出质疑,“该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出现在初二学生的课本中,简直是“教唆犯罪”。(2005年9月22日《今日安报》)    
        阎婆惜是不是该杀,但凡看过《水浒传》的人,自然各有想法。依小说中宋江的思考逻辑,这个小女子是确实该杀的。否则,一旦被她告到官府,人头落地的就是宋江自己了。但阎婆惜此人,是否真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其实,即便回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中,好像也看不出有什么“民愤”在,所“愤”的只是彼时惶惶然自保的宋江而已———“民”并不知阎婆惜对宋江而言的诸般罪过,又何来“愤”呢?    
        依此而来,“民”既无“愤”可据,阎婆惜是否“该杀”,就很成问题了。在我看来,假如真的由“民”来做判断,就其所掌握的有限信息来说,阎婆惜最多错至被“休”,决不会被判死刑。要知道,除了阎婆惜的“偷情养汉”,宋江断不敢自曝“招文袋”之事。所以,所谓“该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完全是评述者头脑发热写下的“昏文”,用它“让学生加深对名著的理解”(《亲近母语》主编语),无疑于缘木求鱼。    
        不过,在这里,对阎婆惜是不是“该杀”等具体问题,我并不想做过多评析,而只想指出这则“小新闻”背后的一些“大问题”:此等明显鼓吹血腥暴力、有悖现代法治与人文精神的内容,为什么竟能堂而皇之、一路绿灯进入课本?谁应该为此承担责任?怎样才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现?须知,课本决不同于普通印刷品,它对青少年的综合影响力之大,甚至远超我们的想像,因为它常常对人起着决定性的导向作用。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课本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等,正逐渐向公开竞争的社会化过渡;学校对课本的选用,也有了很大自主性。这本是社会多元化演进的必然结果,它对教育多元化的逐步形成、对青少年思想健康的操练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开放决不等同于放任,自主也决不等于同自流。鉴于课本的特殊性,不管是政府主管部门、出版单位,还是学校自身,都应对课本承担把关责任。也就是说,必须为课本设立“防火墙”,杜绝不良信息侵入其中。    
        从这则“小新闻”反映出的问题看,这堵“防火墙”是缺失的,或者很可能是“虚设”的。否则,涉嫌“教唆犯罪”的不良信息,就不可能进入课本;即便进入了课本,也到不了学生手上。如今,校园暴力的日趋严重,已经引起社会的严重关注。假如再放任此等鼓吹血腥暴力的内容进入课本,后果可想而知。从另一个角度讲,即便阎婆惜真的“该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在今天的时代背景下,也不宜不加批判地直接拿来教育学生。    
        复旦大学教授、著名历史学者葛剑雄曾指出,道义不能超越应有的尺度。他举例说,旧时代对“大逆不道”者可以处凌迟的刑罚,家长打死不孝的子孙不受法律追究,犯人理应下跪,小偷挨揍活该。今天就是有天大的义愤,要这样做也是违法的。然而,诸如葛先生所说的这类现象,今天依然并不少见。由此来看,要使课本的“防火墙”真正起到“防火”作用,需要深刻反省的,除了课本的编写者、把关者、选用者,还要包括整个社会。    
        教育指南    
        目前,校园暴力已经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无论是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是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对此,家长、学校、社会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并对之保持高度警惕。否则,校园暴力一旦蔓延起来,受害者首当其冲的就是孩子。    
        那么,该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出现呢?    
        作为家长来说,就是首先要教育孩子向善。不管和同龄人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最好不要采用暴力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以暴易暴的结果,只能会激起更强烈的暴力。但同时,也要教育孩子勇敢面对来自外界的暴力伤害,敢于和善于与暴力行为实施者斗智斗勇。    
        再一个,就是要给孩子营造出一个没有暴力的环境。比如,家长之间发生矛盾时,不论孩子是否在自己面前,都不要用暴力去解决问题。否则,就会给孩子形成误导,以为暴力是解决矛盾和冲突的好办法;再比如,对于宣扬暴力的影视作品和图书,要引导孩子正确欣赏,或者干脆采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教育方法,给孩子进行作品分级,适合孩子看的,就不妨鼓励;不适合的,则必须制止。    
        作为学校来说,也同样存在这样一个问题。事实上,与家庭相比,学校发生暴力冲突的事情更多,而且这种暴力并不只是发生在学生之间,有时,在师生之间也会发生。这样,在对待校园暴力的问题上,学校就必须格外慎重,既不能草率处理,如简单地进行处罚,也不能上纲上线,甚至干脆就将学生开除了之。这样做的结果,只会对学生形成误导,甚至将学生推向更深的深渊。    
        同时,对于引进的一些教材和课外读物,也必须慎重。诸如在校园里出现《宋江怒杀阎婆惜》这样的语文自读课本,就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对于这类自读课本,学校必须付起责任来,而决不能够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任由这些东西流进校园。即便是对国家统一教材的讲授,老师也必须有意识地对涉及暴力的内容,进行理性和有建设性的批判,切忌盲目颂扬暴力。否则,就会在学生心中,潜移默化地埋下暴力的种子。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商业广告误导教育
    
        对于教育,它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高度重视,哪怕有些环节具体而微到一句口头禅、一件生活中的琐事、一个不经意的故事。对儿童来说,为他们设计好科学的宏观教育方向固然重要,但微观的教育实践却更为关键。    
        新华社2005年3月17日报道,为规范中小学作业本的使用,南昌市中小学校在新学年里统一发放了作业本。可其中英语作业本的封二、封三竟出现了整版彩色的“e百分”学生英语掌上电脑的商业广告。在封二广告中除了“英语要学好,快用e百分”的字样,还在页面下栏标有经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位姓周的家长说,为了与同学攀比,孩子哭着闹着向家长索买“e百分”。无形之中,这些还没走向社会的孩子滋长了一种畸形的消费观念。    
        孩子毕竟是孩子,他们对商业广告的理解和认识,还停留在极其感性的水平上。一句动听的话,或者一幅好看的画,都会对他们产生难以抵御的诱惑。大量的事实已经证明,商业广告对儿童的影响力,从某种意义上说,丝毫不亚于学校和家庭教育———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会大于学校和家庭教育的作用。“e百分”学生英语掌上电脑之所以选择中小学生作业本做商业广告,其商业目的是显而易见的,而这种目的恰恰是建立在利用儿童心理的基础之上的。    
        能否针对特定的人群,用合适的形式,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载体将广告内容发布出来,是广告成功的关键。正因如此,首先作为经济人的商业广告主,莫不千方百计寻求三者的最佳结合。毕竟,广告最大程度的成功,就意味着商业利益最大程度的获取。因而,从纯粹商业角度上说,商业广告主选择中小学生作业本作为发布商业广告的载体无可厚非。然而,由于中小学生作业本的特殊性,它又必须被严格禁止。否则,就极有可能误导正常的学校和家庭教育。    
        “英语要学好,快用e百分”,这是“e百分”学生英语掌上电脑的广告语。尽管成年人会对这种广告性质的说法保持最大理性,但儿童却不会如此理性,所以才会出现孩子哭着闹着向家长索买的事情。这也正是“e百分”的广告主最想达到的广告效果。可是,儿童不理性是正常的,成年人不理性就不正常了,对这些作业本的综合质量负有监督责任的成年人,如工商管理人员、学校管理者、教师等视商业广告而不见,就更不正常。    
        之所以说他们更不正常,是因为他们明知商业广告“入侵”作业本是不可行的,而且这种商业广告打出的广告语,并不一定真的符合科学教育规律,最终可能导致家长和学生受害———家长损失钱财,学生迷信工具,但却出于种种自利目的放弃了自身的职守,对其大开绿灯。实际上,这种伤害还是表面上的,更深层次的伤害是:一旦商品没有广告宣传中所说的那么有效,儿童就会对通过由作业本等表现出来的正规教育体系丧失信任感,认为商品和作业本都欺骗了自己。    
        对于教育,它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高度重视,哪怕有些环节具体而微到一句口头禅、一件生活中的琐事、一个不经意的故事。对儿童来说,为他们设计好科学的宏观教育方向固然重要,但微观的教育实践却更为关键。如果只顾及前者而忽视了后者,所谓的宏观教育方向,也就只能通向梦中的海市蜃楼。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津津乐道于前者,而偏偏把后者置于脑后。“e百分”的商业广告在中小学生作业本里出现,只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教育指南    
        作业本刊登商业性广告,却又能一路绿灯,直奔校园。这就说明,很多人包括政府管理部门在内,对教育过程中的细节问题不够关注;或者说,在一些利益的驱动下,“出卖”了细节教育。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孩子的终生教育问题,竟然不如一点点金钱更为重要。    
        教育的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就如上面所说的,一句口头禅、一件生活中的琐事、一个不经意的故事,都可能会给孩子造成影响。这些,作为家长、老师,以及整个社会,都必须高度重视。比如,如果你习惯于说一些带有不文明性质的口头禅,那么,在潜移默化之中,孩子也就会把这些口头禅“移植”到自己身上,连带“移植”的还有一些不讲文明的坏习惯。    
        家长、老师,总希望自己的孩子、学生能够健康成长,甚至能够创造出一番人生的功业。这是正常的心理,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然而,要想让这种希望化为成功的果实,就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努力完善修养,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能够对孩子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比如,当你领着孩子站在十字路口时,也许红灯亮处并没有来来往往的车辆,这时,如果你毫不在意地闯红灯而去,并且的确没有发生什么危险,那么,你就会给孩子留下一个可以不守交通规则的印象,甚至会让他养成这样一个坏习惯。从表面上看,你也许会认为这是一个小缺点,或者根本不会认为这是什么缺点,但实际上,你已经在孩子未来的人生道路上,埋下了一枚危险的地雷。很可能就会有那么一天,当刺耳的刹车声响起时,一个令人遗憾的悲剧,就永远定格在了你的孩子身上。    
        只有注重每一个良好细节的培育与完善,才能够使一个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进而,也才能够全面提升孩子的文明素质,从而为孩子的成功人生奠定良好的基础。细节成就人生,从一定意义上说,是非常有道理的。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铲除旧思想
    
        大学理当是开风气之先的地方。先进的文化、创新的思维、宽容的气度等借此生发,然后流播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惟其如此,才能成就大学之大,才能成就大学之美。    
        《南方都市报》2003年10月28日曾报道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近日向学生发放了一张“学生不文明行为的十一类基本表现”宣传单,“公共场所男女勾肩搭背、拥抱接吻”等被列入其中。该大学发放宣传单的目的,是要学生“认真学习,对照自己的行为举止,互相监督,告别陋习,改掉学习、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及其他的不良习惯和作风,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这不是特例。《羊城晚报》同年6月10日曾报道,深圳大学在试行校规中规定“校园内禁止男女学生拉手、挽手臂、搂腰、搭肩、拥抱、接吻等行为”。校方称,如果不约束这种行为,学生就会过分强调自我和自由,要整顿学校的精神风貌,维护学校的公众形象,就应倡导公共道德。在暨南大学2001年修订的《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中,有“在校园公共场所内男女学生交往举止庸俗、亲亲搂搂,经劝告不听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的条文。    
        身为成年人,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由于情感需要,谈情说爱,有亲密行为是必然的。这是自然美的流露、人性美的张扬、文化美的展现,理所当然是文明的。既是文明的,就可以在公共场所出现,只要这样做对他人的利益无损,人们就不能也没必要对此说三道四。这是大学生的权利,也是他们的自由,更是我们制定现代社会公序良俗的基本准则。把文明说成不文明甚至陋习、庸俗,并且用规章制度的形式加以约束甚至处罚,本身就是不文明的表现。    
        因职能所在、性质所系,大学理当是开风气之先的地方。先进的文化、创新的思维、宽容的气度等借此生发,然后流播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惟其如此,才能成就大学之大,才能成就大学之美。如果大学不但没这样做,也不敢这样做,反而还要乐此不疲地充当旧思想最顽固的堡垒,那么,它和中世纪欧洲国家一味残害社会进步力量的宗教裁判所,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一旦大学堕落到了这个地步,它在社会中的作用和价值就不是孕育、催生、推动,而是阻碍、消灭社会进步力量了。    
        避孕套自动售卖机已进入大学校园了,人们上大学的年龄也不受限了,新婚姻法规定只要成年男女双方同意,无需单位证明就能领结婚证合法养儿育女了,可一些大学还在认真扮演旧思想卫护者的角色,借业已腐朽的所谓公序良俗之名,不惜公开卖力打击成年大学生的亲密行为,连男女生拉手都要禁止,更不必说怀孕了!重庆邮电学院的那对大学生情侣,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被开除的。这是大学既不自知,也不自省的悲哀与耻辱。    
        岂不知,这类事情深究起来,说大了,是大学下位的校规违反了上位的国法;说小了,是大学背弃了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真正的大学精神。    
        教育指南    
        如今的中国个别大学把大学生之间的“谈情说爱”,当成了不文明的、丑陋的、甚至是罪恶的东西!可是,如今的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如今的世界,又已经进入了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呢?爱情,这个自古以来无比神圣、美好、纯洁的精神珍宝,在今天的个别中国大学里,怎么就如此不堪入目?    
        对此,我只能说,在我们的身边,封建思想观念的残余,依然在兴风作浪,既戕害着高贵的人性,也阻碍着思想的进步。而这一点,又由于偏执的、扭曲的思想影响而变本加厉,以致出现了文章中所说的种种荒谬之举。在这里,我想通过这样一个故事,来告诉大学当政者,也告诉我们的家长和老师:爱情,从来就没有像一部分人想像的那样污秽不堪。    
        嘟儿是著名学者、吉林大学教授邓正来先生的女儿,在我于2005年7月1日访问邓先生时,她还只是一个十几岁、刚上初中的小姑娘。和天下绝大多数父亲一样,一提起女儿,邓先生就喜形于色,骄傲、得意、幸福之情溢于言表。即便与他最痴迷的治学相比,嘟儿的魅力也要远远超过治学。这一点,从邓先生的言谈举止上,完全可以一眼看穿,想掩饰都掩饰不住。而实际上,邓先生对嘟儿爱的痴迷,是毫不掩饰的。    
        有多爱,就有多珍惜。对嘟儿,邓先生给了她最充分的自由。比如,在处理嘟儿“早恋”的问题上,邓先生的做法就很值得深思。“早恋”这种事情,对中国几乎所有的家长,都无异于洪水猛兽。只要见到或者只是道听途说孩子有“早恋”迹象,往往非“堵”即“杀”,绝不允许它在孩子生活中有半点儿停留。然而,邓先生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但不干涉嘟儿的“早恋”,谈起它时,反而津津乐道,就像在讲美丽的童话一样开心、快乐。    
        “我们家嘟儿,在上初中前,就‘恋’过好几回了。”邓先生笑着对我说,“要说‘早恋’,嘟儿不知早到哪儿去了。”    
        在得知嘟儿“早恋”后,有朋友也曾劝过邓先生,让他好好“教育教育”孩子。但邓先生却对他们表示,孩子们的“恋爱”没有成年人想的那么坏、那么肮脏,而完全是一种美丽的情感表达。“恋”与“爱”都是孩子们的一种美好天性,只能健康发展,不能随意扼杀。    
        为此,邓先生给嘟儿算了这样一笔账:在全中国13亿人中,你认识的不会超过3000人;在这3000人中,你熟悉的不会超过300人;在这300人中,你的朋友不会超过30人;在这30人中,真正爱你、愿意拿生命去交换这种爱的人,不会超过3个人。这3个人,就是你的爸爸、妈妈、和那个将来与你共同生活的男孩子。    
        算完账后,邓先生就向嘟儿讲了这样一番道理:既然爱你的只有不超过3个人,你为什么不去珍惜这种爱?爱你,就是喜欢你;而喜欢你,又有什么错?所以,你要学会接受别人的爱,也要学会去爱别人。爱就是爱,并没有什么真假之分。把爱过的爱珍藏起来,就是一笔财富;把未来的爱珍惜起来,就是一笔幸福的资源、一种前进的力量。    
        对邓先生的这种教育方式,也许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接受,但是,邓先生的这种教育理念和恋爱价值观,却值得所有人去认真思考。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监督课本
    
        任何事物都不完美,教材也一样。但由于教材的特殊性,我们又必须考虑如何使它尽可能减少错误,以及在发现错误后,及时予以修正。检讨教材问题应立即成为全社会,尤其是教育界、出版界、学术界必须高度重视的事情。    
        2003年11月,因杨利伟之说,从太空中究竟能不能看到长城的问题,又被提了出来。其实,这是画蛇添足。宇航员威廉·博格早在1991年出版的《在太空中如何盥洗》一书中就说,在那样的高度上已无法用肉眼看到长城。    
        2000年,宇航员奥尔德林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也说:“在月球上是看不到万里长城的,那是电视对答上产生的误解,和人们对事实不了解所造成的。长城是狭窄而且不规则的,在轨道上,很难看到不规则的事物,如果是从机场通往城市的宽大直路,那会比不规则的长城更容易被看见。”    
        尽管如此,小学《语文》教材依然如故,声称从太空中能看到长城。令人震惊的是,这种十分不严肃的做法已经成了教材的“通病”。《工人日报》2003年11月25日报道说,在2000年以来全国通用的4个版本的初中《中国历史》教材中,文物知识的差错更多。一本教材列举了半坡时期原始农耕生活的9张图片,有5张与半坡不搭界;一幅现代人创作的战国时废井田开阡陌的图片,被当成汉砖画像印进教材;北京周口店发现的1.8万年前的古针,被说成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缝纫工具”,其实,辽宁还出土了2.5万年前的古针;等等。    
        教材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大家都非常明白。可为什么在这样极其严肃的事情上,教材的编写者、出版者、审定者屡次三番地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对教材的不严肃,就是对教育的极端不负责。由此引起的严重后果,对使用它的广大青少年来说,完全可以用“一失足,成终身恨”来形容。    
        鉴于此,我呼吁,检讨教材问题应立即成为全社会,尤其是教育界、出版界、学术界必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的事情,决不能一错再错,让谬误广为流传。    
        我以为,教材问题的形成有四种原因:一是虚荣作祟。长城现象是其典型,此外就是“最早”“第一”情结。虚荣心理的作祟使理性被轻易埋藏。二是金钱至上。如今,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市场已经放开,经济效益成了一些相关利害人衡量教材质量的标准,社会效益被束之高阁。三是审定存在缺陷。教材的审定权在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但从教材出现的这些错误看,该委员会的专家结构及审定办法、责任追究制度等,是有缺陷的。四是暗箱操作。为打开市场或达到其他目的,有的出版社和地方政府用金钱公关、人际关系铺路,任意影响教材。    
        任何事物都不完美,教材也一样。但由于教材的特殊性,我们又必须考虑如何使它尽可能减少错误,以及在发现错误后,及时予以修正。基于上述原因,我主张:第一,在涉及“最早”“第一”等问题时,编写者、出版者、审定者一定要多方论证,决不可轻易下结论;第二,编写者和出版者要坚决树立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的观念,在此基础上谋求“双赢”;第三,进行审定制度改革,让更多、更优秀的专家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并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第四,厉行阳光政策,让教材的编写、出版和审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力避暗箱操作。    
        教材问题事关重大,任何一个失误都会导致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我希望以此为契机,全社会共同努力,切实提高教材质量,使其真正成为广大青少年学习的指南针、人生的铺路石,而不是人生的绊脚石。    
        教育指南    
        对于教材中出现的错误,在很多时候,家长和老师是无能为力的。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们可放任这些错误的存在。为了我们的孩子不被误导起见,有时候,我们也一样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尽可能减少这些错误对孩子的伤害。    
        我们不妨试采用这样一种方法,它既可以帮助我们尽可能多地找出教材中的一些错误,从而最小限度地减少它对孩子的伤害;还可以帮助孩子培养出一种极其可贵的习惯,这就是使孩子通过研究性学习,习惯于对任何问题对打上一个“?”号,从而慢慢具有强烈的质疑和批判意识。    
        千万不要小看这种习惯,更不要小看这种意识,事实上,我们平常所强调的创新精神和创新素质,正是由此而来。而一旦具有了创新精神与创新素质,你的孩子就会因为善于创新,而慢慢走向成功之路。而这一点,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成功教育的常识。    
        那么,这种方法是什么呢?说来,也非常简单,就是针对教材中所说的每一个知识点,尤其是社会科学,如语文、历史、政治、地理等,都尽可能多地查找其他更为全面的相关知识,以此来对照教材上的知识点。而查找的途径,则可以多种多样,比如通过网络检索、图书馆查阅材料、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等,或者这些途径都可以综合运用。    
        这种查找材料,以验证某一个知识点的技巧和能力,恰恰是中国孩子最为缺少的。其实,不但是孩子,家长在这方面也常常十分欠缺。所以,在做这项工作时,家长完全可以和孩子一起来做。这样既可以使家长与孩子的关系更加亲密,也可以使家长与孩子同步成长。当然,你完全可以想方设法把这种有些枯燥的事情,变得富有无限乐趣,比如,你可以把这种工作设计成一种“抓特务”、“捉虫子”、“查病毒”的游戏等,从而寓教于乐。    
        此外,这种工作的整个过程和结果,都可以指导着孩子整理、记录下来。这样,又可以训练孩子的写作能力,以及整合材料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事实上,你还可以让孩子把整理的结果,投寄于相关媒体,或者公布于网络媒体。这样,你就是对教材的建设,做出了一份不小的贡献;与此同时,你还可以收到一些稿费,这不又是一个不错的收获吗?    
        既然如此,家长和孩子就马上行动起来吧,去为教材“捉虫子”去!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警惕虚假民校
    
        随着高校招生工作的全面展开,许多民办高校纷纷“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千方百计为自己找生源。他们中当然不乏货真价实的名校,但谁敢否认这里没有“打肿脸充胖子”的货色?不说别的,仅从街头散发及墙头树上张贴,甚至小报发布的五花八门的招生广告,即可查知一二。    
        1997年6月5日,武汉大中专学生服务中心(后该中心与武汉农业科技进修学院合并为武汉信息科技专修学院)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签署协议,联合开办“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助学辅导班”,规定每生每年收学费2200元,考务、书籍费380元。在《招生简章》中服务中心承诺:学生学完全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者,由湖北省自考委与主考院校联合颁发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大专或本科学历,并由服务中心推荐工作;学生入学后,可办理农转非户口,户口迁至武汉市。    
        然而,当400余名持着盖有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和服务中心公章的入学通知书的学生到学校报名时,才发现自己并不是政法学院经济法系,而是武汉信息科技专修学院的学生。令学生气愤的是,专修学院不但办学条件极差,承诺的“转户口”是骗局,开的课也很少。当意识到上当受骗的学生到湖北省教育厅等教育主管部门上访时,却被其一拖4年,既不查办相关责任人,也不对焦急的学生作任何交待。    
        虽然近几年内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不仅快而且火,已经创设出多层次、多形式发展的良好局面,但也凸显了不少问题。出现在武汉市的这起国家名牌学校招生、社会性服务机构收钱、民办专修学院上课的带有欺诈性质的案件,即是其中的例证之一。    
        据我调查,民办教育在近几年内之所以发展快而且火,其中除了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的客观原因,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打肿脸充胖子”式的“逐利”重于“求义”的不良社会风气。在这种风气下,许多人看重的只是民办教育背后的巨大利润,而非民办教育所必须承担的国民教育任务。这就像一种刚上市的商品,大家看它很赚钱,于是纷纷加入它的经营,而不管社会效益到底如何。    
        随着高校招生工作的全面展开,许多民办高校纷纷“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千方百计为自己找生源。他们中当然不乏货真价实的名校,但谁敢否认这里没有“打肿脸充胖子”的货色?不说别的,仅从街头散发及墙头树上张贴,甚至小报发布的五花八门的招生广告,即可查知一二。    
        在这些广告中,无不充斥着诸如发文凭、转户口、荐工作,乃至包出国等刺激人的噱头。虽然它们对大多数成年人来说没有吸引力,但对那些名落孙山的青少年而言,却像救命稻草般魅力无穷。正因如此,一些别有企图的民办学校才能年年有猎物可获,而不谙世事的青少年也才不知前车之鉴地一批批落入陷阱。    
        就拿文首所引的“打肿脸充胖子”的案例而言,当130多名学生在2002年到有关部门上访时,该校竟又招来了70多名学生。    
        事实上,从大的范围讲,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民办教育事业仍走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轨道上,基本处于一种无序竞争的状态。其系统结构内部的不稳定、不安全、不健康因素,仍然危害着它的发展速度和稳健度。    
        这就需要有关教育管理部门本着对民办学校负责、对民办学校的学生负责的精神,对相关问题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查一查到底有多少民办学校在玩“打肿脸充胖子”的违法游戏;切实制定真正适合市场经济和新世纪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民办教育的“游戏规则”,使其在“游戏规则”的正确引导下,更加健康地成长。否则,在某些地方愈演愈烈的“打肿脸充胖子”的不良社会风气,最终将熄灭我国正热热闹闹的民办教育之火,将伤害无数渴望求学的孩子。    
        教育指南    
        就目前来说,民办高校确实存在着不少问题,武汉信息科技专修学院的做法,只是一个被暴露出来的典型罢了。对此,政府有关部门自然要加强管理,但是,家长更需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以免上当受骗,耽误了孩子的前程。    
        就选择让孩子读民办高校而言,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认真审查所选择学校的资历。这种审查不只是听信校方的“一家之言”,而是通过走访政府相关部门、调查求证网络资料等方式,多方面了解学校的情况,比如办学规模、办学时间、办学质量、师资配备、硬件设施、毕业人数、学校信誉等,以做到心中有数。如果连这些都没有充分了解,就贸然报名,往往容易上当受骗。    
        在做完这些资料调查工作之后,一个更重要的事情,就是亲自到学校所在地实地考察。这一点十分重要。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而现在,由于一些民办高校骗术的高明,有时即便是眼见,也未必全部为实。所以,就更需要实地考察,对材料上的东西一一证实。    
        在做完这些实地调查工作之后,如果你对学校还比较满意,那么,接下来就需要与学校签一份尽可能详尽的教育培养合同。此时,你可以寻找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忙或者协助,也可以向有经验的高校教师咨询,力求从合同上保护自己的权益。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学校招生广告上的内容,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凭合同说话。    
        然而,即便做完上述工作,也还是有可能上当受骗。这时,你就需要从法律支持、媒体监督、教育监察等多个方面,努力为自己维权。事实上,只要你有了与学校签署的合法的合同,一般而言,就可以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同时,惩治那些骗子学校,以免有更多的孩子上当受骗。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公决的滥用和伪用
    
        遵循“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思想原则的“公决”,有着非常久远的历史,它在“文革”的十年浩劫期间,曾一度上升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然而,真理并非只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在有些情况下,少数人可能更是真理的守护神。    
        一个违犯校规的学生是否应该被开除,让全校师生举行“公决”,这件新鲜事儿2002年12月30日发生在昆明市的东方联合学院二院。    
        据校方介绍,被“公决”的学生叫李洪华(化名)。2001年9月,李因酗酒闹事受过警告;去年9月,打了同学王某一个耳光;12月21日,殴打校学生会副主席;同月26日,将一位郑姓老师的眼镜打碎,嘴唇打破;本学期已旷课96节;等等。鉴于李的种种不良表现,该院决定给予他勒令退学处分。决定作出后,为教育其他学生,便让全校师生举行“公决”,结果,90%以上的师生赞成学校决定。院长杨福湖说,他们对师生的处理决定作全校“公决”的意义在于:一是可以在校内发扬民主,二是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如果校方的介绍属实,那么,李洪华得到勒令退学的处分也不为过。这是他自己酿成的苦酒,理应由他自己喝下去。同时,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有权力和义务清除校园里的“害群之马”。    
        然而,在实施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时,是否有必要假之于“公决”之手,以及怎样进行“公决”才最符合现代社会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从而达到发扬民主的真正目的,却必须严肃思考,谨慎从事。否则,“公决”就会被滥用甚至伪用。这就不但会有损于“公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还会使一些别有用心者混水摸鱼、金蝉脱壳的企图得逞。    
        冷静解读“李洪华事件”,我以为,东方联合学院二院的做法,应是对“公决”的一种滥用和伪用。理由是———    
        第一,对严重违犯校规校纪且屡教不改者进行勒令退学处分,是学校的权力。既然如此,就没必要再节外生枝。把李洪华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学生的方式很多,并非必须“公决”不可。而一旦进行“公决”,就意味着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力。这种做法本身就是对自身权力的不尊重、不珍惜,也是对公共民主资源包括“公决”的滥用。    
        第二,对李洪华进行是否应被开除的“公决”,是在校方已经作出开除决定的情况下进行的,所谓“公决”也只是为了对学生进行教育,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决”。这种有“公决”之名,无“公决”之实的做法,不是对“公决”的伪用,又是什么?不敢想像,假如“公决”的结果是大多数人不主张开除李洪华,校方又该怎么办?要知道,的确有10%以下的人对开除李洪华持异议。对这部分人的做法,校方又会有什么感想呢?    
        作为民主的形式之一,遵循“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思想原则的“公决”,有着非常久远的历史,即便在新中国,也并非只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事物。事实上,它在“文革”的十年浩劫期间,曾一度上升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然而,真理并非只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在有些情况下,少数人可能更是真理的守护神。正因如此,现代社会的管理者是将“公决”当成“双刃剑”看待的,使用起来慎之又慎。因为稍有不慎,就可能会既伤了自己,也害了他人。    
        奇怪的是,偏偏有些人对“公决”情有独钟,似乎只有这样才最能体现民主。结果,“公决”来,“公决”去,不但把自己手中的权力给“公决”掉了,也把“公决”给“公决”成了令人啼笑皆非的游戏。前段时间,东北某市“公决”一只伤人的老虎是否该判死刑,就是很好的例子。“公决”的滥用会使其严肃性、权威性严重受损,而伪用则会给别有用心者制造漂亮的害人借口。    
        教育指南    
        对开除学生这样的事情,尽可能征求大多数学生的意见,甚至进行全校师生的“公决”,在当前的学校管理作风下,好不好,有没有必要?关于这一点,我在文章中说得很清楚:好自然好,也很有必要,但却必须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决”,否则,不但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其实,关于“少数服从多数”这个问题,不但是学校的管理者,即便是家长自己、学生自己,甚至整个社会,都要有十分清醒的理解。从民主的意义上来讲,“少数服从多数”固然有很大的道理,但是,从真理本身的标准上讲,却也不尽然。事实上,这种形式只能算是一种不算太坏,但也不算最好的多数人民主。    
        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就应该知道,小到家长对自己孩子的教育,大到政府管理整个国家,在处理一些事情的时候,必须充分尊重少数人的意见,绝对不能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幌子之下,形成一种“多数人的暴力”。    
        在一个家庭里,一般而言,家长往往是占多数的,而孩子是占少数的。这时,如果要决定一件关于孩子的事情,那么,是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公决办法好呢,还是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大家平等协商,寻找出一个最佳的方案好呢?我觉得,还是后一种比较合适。这会使孩子感到,自己是受到充分尊重的。    
        所以,家长也好,学校管理者也罢,对于公决这种事情,还是应该十分慎重的。否则,不恰当的公决给自己带来的,很可能会是两败俱伤,而不是双赢。
    
    
    第二辑 倡导法制精神法治最有力
    
        如果一个人不违法,即便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磨房主人,皇帝也无奈他何,因为即便皇帝也不敢与法律抗衡。这并非德国人精于遵守秩序的民族气质使然,实在是因为他们坚信:只有法治的力量才是绝对的力量。    
        2001年3月14日,《教育时报》刊登了一封题为“这样的保证书合理吗?”的读者来信,反映某乡要求新分配教师,在上岗前必须填写以“工作期间,不向党委和政府要工资、福利、待遇”,“若因工作、工资问题导致不稳定现象,后果自负”等为内容的保证书。    
        此前,虽然我对教师工资拖欠之类的事已感麻木,但像这种把“丑话”说在前头的写保证书的事,还是闻所未闻。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闹饥荒。”我不知道该乡要求教师写保证书的领导们是否也要吃饭,他们怎么会把这种事做得如此理直气壮?    
        在文明社会中,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自是常理。即便在某些社会制度下,它们并不能完全划等号,但至少也会“春种万粒粟,秋收一粒子”吧?可这份保证书,却向我们透露了一个悖论:万分耕耘,零点收获。教师们兢兢业业地耕耘,却无权收获,这算什么道理?    
        然而,就像苍蝇、蚊子虽然惹人讨厌,但自有其存在的道理一样,据我调查,保证书的出笼竟也有它的一套逻辑。该逻辑是:某些乡镇的财政经费捉襟见肘,而每年要求在教育单位上岗就业的各类毕业生数量却日益增多,这就出现了僧多粥少的现象。为了把较少的粥分给较多的“僧”,身为“方丈”的乡镇领导们,自然要给他们念不要工资、福利、待遇的“金箍咒”了。因为如此一来,不但分粥的问题解决了,还白添了不少只干活不吃饭的劳力。    
        这些乡镇领导们“一箭双雕”的手段,真是高明极了。然而,他们是否知道,这样做已经严重违背了“劳者有其食”的基本精神。也许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是知道的,所以,当该读者的来信刊登之后,有关部门马上给报纸写信,承认自己的做法不妥。报纸随后又以“回声”的方式将来信发表,以示问题的解决。但是,另外却还有部分乡镇的领导不知道或不愿知道。    
        在此之后,该报又连续收到了几封性质与此类似的读者来信,而最近我在农村的一次调查中也发现,即便某些乡镇的领导读到了报上刊登的这两封来信,却依然我行我素,毫无改过之意,有的甚至变本加厉,更添上上岗要先交数千到上万元上岗费的条款,并美其名曰“捐资助学费”。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但知错不改甚至明知故犯,就是恶莫大焉了!我以为,他们之所以敢把“土政策”凌驾于国法之上,就在于在他们的眼里,“权”即是“法”,而不是与之相反。    
        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有一次到波茨坦市巡视,当他远眺该市全景时,发现许多美景都被一座破烂的磨房挡住了。威廉于是命人找到了磨房的主人,准备买下磨房后即行拆除。谁知磨房主人坚决不卖。威廉在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后,威胁磨房主人说,如果不卖,他就要强行拆除。没想到磨房主人干脆利落地说:“只要你敢这样做,我就会到法院告你。”威廉听完,非但消了怒气,不再拆除磨房,反而感慨地说:“没想到我的人民竟如此信任法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人不违法,即便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磨房主人,皇帝也无奈他何,因为即便皇帝也不敢与法律抗衡。这并非德国人精于遵守秩序的民族气质使然,实在是他们坚信只有法治的力量才是绝对的力量。    
        任何社会都必须依靠这种力量,才能维持长治久安,保障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幸福平安。如果我们能学会时时事事都把法律的“丑话”,而不是权力的“丑话”说在前头,那么,不要说类似性质的“保证书”不会出现,恐怕比它更有来头的东西,也只能望法而退,自行了结。    
        教育指南    
        作为家长或者老师,如果你身在城市,特别是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那么,你可能会觉得这样的事情很荒唐。是的,它的确十分荒唐,但是,却实实在在地发生着,而且发生的地方还非常普遍。这就是我们的社会,这就是我们的国情。面对这样的国情,不知道你将作何感想。    
        那么,类似的荒唐事,是不是就一定不会在你的身上,或者你的孩子、你的学生身上发生呢?在我看来,并不一定,或许还正在发生着,或者已经发生过。只不过,当它表现出来的时候,从表面上看,不像不要工资和待遇的保证书这么明目张胆地荒唐罢了。    
        比如班费。可以说,在现在的绝大多数学校,尤其是城市学校中,班主任都会组织向学生收取班费。至于为什么要收取班费,理由往往很充足:班级组织活动如举办晚会、郊游等需要钱,添置卫生用品如扫帚、字纸篓等需要钱,购买学生的饮用水、水杯需要钱,订阅公共报刊需要钱……总之,班级里要花的所有钱,都要由学生来出。这似乎成了多少年的惯例,一学期又一学期地收着。    
        然而,这种收费真的合理、合法吗?说实在的,无论国家的哪一条法律法规,包括直接与学校收费有关的,都没有规定过这项收费;不但没有规定过,反而明令要求取消向学生收取除学杂费以外的任何费用。根据国家规定,从2007年起,全国农村学校将免除一切学杂费,届时,我不知道农村的学校,还会不会继续向学生收取班费。那么,城市学校呢?我想,肯定还会一直收。    
        明明是违法违规的收费项目,却还在冠冕堂皇地一年年收着,而且收者收得心安理得,交者交得自觉自愿,这是不是很荒唐的事情呢?如此荒唐的事情,却又被家长、老师都看得十分正常,这是不是特别荒唐呢?那些被迫签了不要工资和待遇保证书的农村老师们,还会通过各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这些自愿交钱的家长,又该怎么办呢?那些组织学生收班费的老师,更该怎么办呢?    
        只有法治的力量,才是绝对的力量。而要培养孩子们的法治意识,并不是说一定要从大事抓起,从身边的一件件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抓起,有时候更有意义。毕竟,很多大事孩子们是不经常碰到的,而生活中的无数小事,却可能经常陪伴着他们。既然如此,我们能不能从老师主动取消班费、家长拒交班费做起呢?然后,以此为出发点,去发现更多的违法违规小事,去启蒙孩子的法治思想。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提升品质高度
    
        品质对一个人的成长,是极其重要的。它的高度,往往决定着人的文明素质的高度,因而也决定着人的理想高度。因此,努力培养良好的品质,不断提升它的高度,就成为教育的一种规律、一种常识。只有严格遵循、善于遵循这种规律,才能创造性地挖掘人的各种潜能,最大程度地将人塑造成一个成功的、杰出的,却又不失平常心态的、真正文明的人。否则,人的所有才能,反而会成为一种反作用力,加速人的堕落甚至“死亡”。    
        那么,去哪里寻找提升品质高度的途径?去生活中。而所谓生活,就是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我们周围的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通过这些事,尤其是典型故事的分析,你将会发现,提升品质高度并不像你想像的那样难。只要你把握住了其中的规律,严肃认真地实践它们,以其规范、引导或者校正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在不知不觉中,品质高度就会有自然而然的提升。而如果以此教育孩子,效果也一样好,甚至会更好,因为孩子是最可塑的。    
        具备品质高度,就是让孩子站在人生的高跳台上。    
        提升品质高度,就能使孩子一览众山时再攀高峰。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厨房是培养天才的第一起跑线
    
        任何一种教育方式,孩子在其中越少感觉到教育者的意图,它的教育效果就越大。下厨是教育者意图最弱的教育方式,它不但可以提高孩子的动手动脑能力,更能因此而保证孩子今后的生活质量,锻炼其生存能力。    
        近日,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朱棣文发表文章:“我在研究工作之余,最大的嗜好就是下厨做菜,与妻儿、亲友一起享用。之所以喜欢下厨,可能是因为自己喜欢动手做一些组合、操作的事情。小时候我很喜欢玩积木,除了建房子,我跟一般人不一样,(我)会到库房找零件,将玩具改装成机器人。改装的过程,让我的机械、物理常识更加丰富,更重要的是,我养成了自己动手做的习惯,也让我的双手更灵巧。我认为应该让孩子从小学会下厨。”    
        读完该文,我立即想起了英国经济学家约翰·贝勒斯的一句话:“劳动给生命之灯添油,而思想把灯点燃。”    
        然而,不知怎么回事,很长一段时期以来,人们似乎忘记了“劳动”这个词,即便是教育工作者,好像也在课堂内外对它失去了昔日的热情,有时偶尔向青少年宣传劳动的意义和价值,也常常流露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思想观念。再加上不少家长让孩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用学习成绩对孩子“一票否决”,更加弱化了其劳动意识。    
        在此情况下,青少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便成了比较普遍的现象,至于其中“上得学堂,下得厨房”者,更是鲜见。这种现象非常值得我们警惕。    
        青少年劳动意识的弱化,将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成才。朱棣文指出:“我曾在选拔优秀生入大学时,淘汰了一些被称为非常优秀的孩子。当时,孩子的父母很不理解与不满。但我说:‘这些只会念书的孩子,连煎蛋、煮蛋都不会,怎么可能懂实验?’”    
        的确,如果一个孩子只会读书,不会日常劳动,甚至连煎蛋、煮蛋都不会,真的无法想像他所谓的“天才”,到底能有多少得到发挥。要知道,“变为学生习惯的日常劳动活动越多,他们新的道德品质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新的兴趣、要求和需要的形成的前景越广阔。这样一来,教育者面前便展现出发挥每个受教育者个人才能和天赋的无限可能性”(苏霍姆林斯基)。否则,“天才”们很快就会江郎才尽。    
        由此而言,让天才从厨房起跑,就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以朱棣文为例,他该是“天才”了吧,可就是这个“天才”,依然将成功归之于从小“养成了动手做的习惯”,因而大力提倡“让孩子从小学会下厨”。而下厨的意义之大,用苏霍姆林斯基的话作理论上的解释,就是“儿童在年岁小的时候,所掌握的技能和技巧越复杂,他到中学毕业的时候,在智力发展上达到的水平就越高”,并且人“并非一定要在非常环境下,才能检验自己的意志力,人可以经过积极的努力,在平常的生活条件下,创造不同寻常的事迹,可以在平凡的劳动中、在克服困难中、乃至在同自身弱点的斗争中,成为意志坚强的人”。一个意志坚强的人,又往往是无坚不摧的。    
        事实上,任何一种教育方式,孩子在其中越少感觉到教育者的意图,它的教育效果可能就越大。而下厨是教育者意图最弱的教育方式,它不但可以提高孩子的动手动脑能力,更能因此而保证孩子今后的生活质量,锻炼其生存能力,而后者将是所有父母的最终教育目的,只要你是真心希望孩子幸福。    
        行文至此,我想起了一个故事:11岁的小姑娘刘元菁是开封市县街小学五年级学生。有一次,她手里拿着一根擀面杖,书包里背着菜刀,站到了河南省首届少儿综合素质大赛复赛的赛场上,和众多选手争夺特等奖。对刘元菁要靠擀面杖和菜刀赢得大奖的做法,评委们格外赞赏。    
        虽然刘元菁最终是否拿到了大奖我不知道,但我却敢这样肯定,她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理由很简单,就是“教育所追求的目的,就是让人不仅今天而且将来都能领悟到劳动的幸福”(苏霍姆林斯基)。刘元菁达到了这个目的,她的生命之灯已经被劳动添满了油,敢于创新的思想又使这盏灯发出了光亮。    
        教育指南    
        “厨房是培养天才的第一起跑线”,这个观念对现在的很多家长来说,可能已经显得十分陌生。    
        也许是考虑到现代社会竞争的加剧,很多家长千方百计让孩子学习各种“竞争”技能;相应地,摸透了家长心理的市场,也推出了花样翻新的、各种旨在培养孩子“竞争”技能的学习班:钢琴班、奥数班、英语班、舞蹈班、书画班、武术班、体操班……除此之外,各种旨在获得各种证书的考级,也在冲击着孩子们的童年,不少孩子甚至与大学生一起,在英语等级考试中一比高下。    
        如此一来,孩子的“竞争”技能,也许是真的有所提高,然而,与此同时,孩子们最日常、最必须的“生存”技能,却逐渐退化,甚至完全不具备。结果是什么呢?可能不少家长也发现了———    
        有些孩子虽然考上了大学,却根本照顾不了自己,要么需要家长继续陪读,要么只好退学,更有个别孩子甚至在压力之下选择了自杀;有些孩子虽然出国了,好像前程似锦,但由于缺乏最基本的生存能力,比如,不会自己做饭、洗衣、购物,甚至不知道该如何与人相处,而压力倍增,以至于很多人只好放弃留学,还有一些孩子则沉迷于金钱的“服务”,最终在人生的歧路上越走越远。    
        所以,家长们必须明白,“竞争”技能固然重要,但“生存”技能却是最基本的。如果一个孩子连生存都成了问题,还谈什么竞争呢?相反,如果孩子的生存能力很强,风雨不惧,那么,还有什么样的挑战他们不能应对?何况,就像朱棣文所说的,如果你连一顿简单的饭都做不好,比做饭更为复杂的科学实验,又怎么能够很好地完成?    
        这样,家长们就需要记住:不要包办孩子的一切,一定要让他们从日常劳动中,学会一些最基本的“生存”技能,比如洗衣、做饭、扫地等等,以便孩子们走出家门以后,能够独立面对人生的各种挑战。毕竟,你不可能照顾孩子的一辈子,最终,孩子还是要自己走出自己的人生路。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嚼得菜根,做得大事
    
        对年轻人敢于破旧立新的精神风貌,只有真诚地送上鲜花和掌声,才能准确表达我们内心的激动。“嚼得菜根,做得大事”。希望每个人都能记住这句话,并且认真实践它。    
        有这样两个有关高学历人才涉足餐饮业的故事,曾经一度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江南时报》2003年10月18日报道,先后去过20多个国家的留德博士戴富祥归国后,在江苏省扬州市开设了一家名为“阿里郎韩国料理馆”的餐馆。由于该餐馆的菜肴风味正宗、环境设计充满情调,开张不久就成了扬州及周边县市韩日商人的定点聚餐地。《华西都市报》同年10月21日报道,西安交通大学3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学校附近开了一家连锅汤店,因为汤店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生意做得颇为红火。    
        有趣的是,两家媒体在报道时,不约而同下了“引起争议”的价值判断:对戴富祥,“一些市民认为,留德博士开餐馆是人才的浪费,如果要开餐馆根本不需要去留学。而另一些市民认为,博士放下架子去经营小餐馆,对高素质人才改变就业观念是一个触动”。对3名硕士生,“有的人认为他们3个学工科的研究生开连锅汤店,简直就是大材小用。有的人却很羡慕他们在读书期间,就能有一个创业的机会”。总而言之,反对者的理由是“大材小用”,支持者的动力是“新就业观”。    
        两种意见谁是谁非暂且不管,先看被报道对象自己的想法:戴富祥表示,他在外面学了不少东西,想为积累的知识找一个“试验田”,检验一下自己的能力。此次开店的全过程由他一个人“包揽”,目的是尝尝艰苦创业的滋味,为自己将来涉足食品制造业积累经验。3名硕士生则说,他们现在所做的一切是为将来的发展建立人际网络,做餐饮只是未来发展计划的很小一部分,是在进行原始积累,大家的终极目标是搞一个含地产、软件等为一体的跨国实业集团。    
        很明显,无论博士还是硕士,都并非目光短浅的“井底之蛙”,他们胸中的广阔天空之所以被反对者缩小成了一个井口,只是因为反对者自己困在了井中。今天的社会环境早就不同于从前,理解、尊重和支持人的自主生存与发展权,作为一种新的文化价值观念,正成为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实践证明,恰恰是这种充分张扬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价值观念,打碎了长期以来束缚在人身上的各种枷锁,从而强有力地推动了个人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    
        事实上,在高学历人才涉足餐饮业这件事上,我们理应感到高兴而不是扫兴。我们是一个有着很长封建历史的国家,封建文化的糟粕曾长期毒害过国人,且至今余毒未尽。以知识分子为例,“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缺乏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的实践精神,一直是不少人难以彻底革除的“劣根”,并且学问越高,这方面的问题似乎越严重,好像“勤四体,分五谷”很丢人似的。由此造成一些人以“扫天下”为荣,以“扫屋”为耻,全忘了“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常识。    
        在3名硕士生开的连锅汤店里,有八个字随处可见,那就是“嚼得菜根,做得大事”。硕士老板们说,这八个字是他们永远的创业理念。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新一代知识分子正在以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姿态,努力摆脱旧文化、旧观念的束缚,信心满怀地开拓自己的美好未来。我以为,对年轻人这种敢于破旧立新的精神风貌,只有真诚地送上鲜花和掌声,才能准确表达我们内心的激动。“嚼得菜根,做得大事”。希望每个人都能记住这句话,并且认真实践它。    
        教育指南    
        “嚼得菜根,做得大事”。实际上,这是很古老的一句话,并不是3名开汤店的学生的“发明”。要说熟悉,可能做父母、当老师的比孩子们更胜一筹。    
        然而,熟悉是熟悉,实践归实践,再熟悉的常识,如果不去实践,也毫无用处。有意思的是,尽管绝大多数父母、老师知道这个道理,可真正脚踏实地的实践者,却并不是很多;更有意思的是,一旦孩子们去这样做了,有时候还会遭到反对。留德博士戴福祥和3名硕士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如果做父母的不讳疾忌医,那么,是不是就应该承认:现在,自己给孩子设计的目标多了,也高远了;同时,提供给他们的各种生活、学习条件,也比自己成长的年代好多了。这固然很好,但是,当父母们这样做的时候,却恰恰忘记了最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没有培养孩子脚踏实地做一件事情的精神。    
        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呢?不少孩子好高骛远,却又眼高手低,大事做不来,小事做不了,经常是一事无成,而又骄傲自大。与之相比,那些善于从小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做事情的人,看似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宏大的理想,可最终却成就了一番人生的功业。对此,家长不能不有所反思。    
        既然要有所反思,当然还要有所行动,那种“语言的巨人,行动的侏儒”,是万万要不得的。这种行动落实在日常生活中,就是尽可能培养孩子的吃苦精神,以及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脚踏实地的劳动态度。    
        留德博士开餐馆、硕士生开汤店,这是大材小用吗?恐怕不能这样说吧,要知道,他们的理想,并不只是一家餐馆、一个汤店,而只是以此为锻炼自己的第一起跑线,体验创业的艰辛。在餐馆、汤店的背后,还有着更宏大的事业前景。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谁剥夺了孩子说真话的权利
    
        孩子迟早要成为社会的主人,其思想感情是否真正健康,人格是否不被外界压力强行分裂,不但对他们本人,而且对整个民族的素质而言,都极其重要。一个不会说、不愿说、不敢说真话的孩子,很难想像他会做出多少真善美的事情。    
        “春天细菌繁殖旺盛,夏季蚊虫都在这时孳生;春天易流行感冒;春天雨水淅淅沥沥下个不停,很烦人,像个爱哭的小姑娘总也止不住;春天冷热不均,忽冷忽热……”    
        这是一位名叫王聪(化名)的小学生,写的一篇名为《春天》的作文中的一部分。作文交到老师那里后,王聪挨了批评。老师对着全班同学说:“有的同学不停地在作文中写春天不好,是不听老师讲解,胡思乱想,跑了题的结果。古往今来,文人们都夸春天好,说春天不好是动错了脑筋。”    
        2002年5月3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这件事。随即,它便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6月4日,该报又发表了它的后续《作文里为什么不能说真话》。在这篇后续中,记者列举了不少例子,其中一个是一位参加过作文大赛的女生谈自己的经历:作文大赛的题目是“我最想生活的时代”,“我开始写的是,我最想生活在苏格拉底时代,因为那时候思想非常自由。可带队老师告诉我这样写不行,太消极,不乐观。应该让人从你的文章中看到对未来的希望,要有一个光明的结尾”。    
        春天到底好不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并非“古往今来,文人们都夸春天好”,春天就一定好得成了颠覆不了的真理。这一点,恐怕无人怀疑。因为春天的确有其不好的地方,王聪就说出了这方面的不少事实。可王聪却因此而被老师批为“胡思乱想”“动错了脑筋”。与王聪挨批一样,那位“最想生活在苏格拉底时代”的女生也被老师叱责为“太消极,不乐观”。    
        在此,我们且不管他们出于何种想法,写出了这样令老师不满意的作文,但我们至少可以看出,他们都在作文中说了真话,也正是这些真话,刺激了老师的神经,使其马上条件反射似的,“修正”学生,以保证其不越规、不逾距。    
        针对老师的这种言行,我忍不住要问:他们为什么要剥夺孩子说真话的权利?答案在《作文里为什么不能说真话》中是现成的:    
        小贺是个初二男生,有一次,他看到几个税务人员戴着墨镜,对在集市上卖东西的农民又打又骂地要钱,十分生气,就写在了作文中。结果作文被老师批得一无是处,老师说:“那么多好事,你为什么不写?要是毕业考试时这样写,你就完了!”原来,不让学生在作文中说真话的主要原因,在于说真话将影响考试成绩。看来,老师这样做是为学生好。    
        那么,又为什么学生在作文中说了真话,就会影响其考试成绩呢?我想,很可能是阅卷老师不喜欢、不接受由真话暴露出来的某些社会阴暗面,或部分学生“不健康”的思想感情,认为它们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然而,新的矛盾又来了:强迫孩子说假话,分裂自己的人格,就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吗?“不健康”的思想感情通过教育可以扭转,但分裂了的人格,是很难再矫正的。    
        那么,就这样把板子全打在阅卷老师身上吗?显然也不行。因为他们头上也戴着“金箍咒”,这“金箍咒”就是评分标准,而这个标准,却是由更高一级组织制定的。这样说来,老师和学生其实都是受害者。既然如此,谁又是剥夺了孩子说真话权利的“真凶”呢?我认为,这个“真凶”应是某种不良社会风气,正是它们把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当成了“洪水猛兽”,从而竭力压制,老师只不过是被其操纵的工具而已。    
        孩子迟早要成为社会的主人,其思想感情是否真正健康,人格是否不被外界压力强行分裂,不但对他们本人,而且对整个民族的素质而言,都极其重要。一个不会说、不愿说、不敢说真话的孩子,很难想像他会做出多少真善美的事情。    
        我们再不能用假大空的思想和行为模式,培养或者影响孩子成为任人“奴役”的“隶民”了。把说真话的权利还给孩子,这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使命。虽然为此要走的道路还有很远,要做的工作也还有很多,但所有关心中华民族前途和命运的人们,还是应该奋发努力。    
        教育指南    
        在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中,有一个十分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既不愿意让孩子对自己全部说谎话,又不愿意让孩子对别人全部说真话。    
        绝大多数家长会这样想:如果孩子对自己全部说谎话,那么,他就一定会变成坏孩子:满嘴“跑火车”的孩子,能做出什么好事来?如果孩子对别人全部说真话,那么,他就一定会受到伤害: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你把真话全告诉了别人,万一哪天别人想伤害你,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    
        所以,家长们会这样教育自己的孩子:逢人要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也就是说,要防着别人一手。也许,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尤其是不能和陌生人说真话吧!    
        可是,如此一来,孩子们会怎么想,又会怎么做?尤其是在当前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说真话更是存在着很大的困难,短时期内也的确可能会使孩子受到伤害。但是,从长远来看,让孩子养成说真话、至少不说假话的习惯,是非常重要的,这会使他们成长为真正值得信任,也能够创造出一份人生业绩的人。而家长们需要做的,老师们需要做的,就是绝对不要在孩子说真话时,批评他们、打击他们,更不能讽刺、挖苦他们,而必须在教会他们明辨是非的前提下,鼓励他们说真话、做真事、当真人。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反思流氓现象
    
        谁是流氓我爱谁。现在看来,年轻人的这种观念也许暂时只停留在“流氓”玩具上,但是,谁敢说它不会在某个时候、某个地点集体爆发,向其他领域大举进攻?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历史教训并不少,也并不远。    
        最近一段时期,以网络明星“流氓兔”玩具为首,市场上开始刮起一股“流氓”风。据媒体报道,在四川成都染房街的玩具礼品市场上,记者发现了大批身着“三点式”泳装的“流氓猪”玩具,它们的造型动作无不与“性”密切相关。比如其中一个的造型是,神情陶醉的猪小弟骑在猪小妹身上,猪小妹双目微闭,表情暧昧。同时,在广州市荔湾广场、一德路国际玩具城、状元坊等玩具批发零售市场上,记者发现的“流氓”玩具系列更加匪夷所思,它们干脆就是用男女生殖器和女性乳房翻版的钥匙扣。据说,这些玩具的流行买主是年轻人,其中又以学生居多。    
        “流氓兔”学名Mashimaro,源自英语marshmallow(棉花糖),中国人之所以叫它“流氓兔”,是因它一肚子“坏水”,不声不响地做了许多“流氓”事。不过,它被冠以“流氓兔”的名头,是源于一个熊口夺食的“壮举”:当时,为了从熊妈妈那里夺取食物,它操起酒瓶就往自己头上砸。这种敢拿自己开刀的典型“流氓”行为,果然吓住了熊妈妈,最终夺食成功。这个情节从此被视为动漫版的“我是流氓我怕谁”,而“棉花糖”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流氓兔”。至于“流氓猪”,则完全是“色情猪”的克隆。而把玩于学生手中的“流氓钥匙扣”,更是不言自明。    
        在分析这种“流氓”时尚时,有关人士认为,“流氓兔”大行其道,并非坏事,反而是人们追求个性解放、摆脱传统束缚的象征,等同于为了成功不择手段的我行我素;而“流氓猪”和“流氓钥匙扣”在年轻人中的流行,更是对他们进行寓教于玩的早期性教育的绝好手段,它们的出现应是现代文明的表现,表示人可以正视“性交”这种美好的事物,以及自己和他人身体的任一部分。    
        在此,我并不否认“流氓”时尚对年轻人起的这部分积极作用,但同时我还要指出,它带来的消极影响更大。    
        拿“流氓兔”来说,它在年轻人中迅速走红,与其凡事都爱用流氓手段解决的处世态度密切相关,而有些流氓手段甚至已经越过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如它在屁股上画狗脸诱骗猪警察,然后将猪警察推下悬崖。    
        这样,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就出来了:现在的年轻人为什么对这种处世态度如此热情?他们这样做是否仅仅只是为了追求个性解放、摆脱传统束缚?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先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干柴不遇烈火不燃,烈火不遇干柴不烧”。在这里,不管我把“流氓”玩具比作“干柴”,把年轻人比作“烈火”,还是相反,都将揭示出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答案:年轻人羡慕或渴望“流氓”式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至于他们又为什么会有这种心态,恐怕就是一言难尽了。    
        谁是流氓我爱谁。现在看来,年轻人的这种观念,也许暂时只停留在“流氓”玩具上,但是,谁敢说它不会在某个时候、某个地点集体爆发,向其他领域大举进攻?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历史教训并不少,也并不远。所以,反思并批判“流氓”风的流行,应成为目下我们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上的重要任务。    
        “流氓”风不止,思想的“沙尘暴”不停,愿我们慎思之。    
        教育指南    
        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是,进行性教育的手段,完全可以是科学的、认真的、严肃的;这种通过“流氓玩具”的形式,对孩子进行性教育的性启蒙,却是很不足取,而且是有害的。因为,这种所谓的性启蒙,完全是建立在色情的、直接的“性交”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对性的全面科学认知上。这种基于“性交”的性启蒙,只会使孩子在性问题上迷失。更重要的是,“流氓风”的盛行,会从思想品质、道德观念、文明素质上,对孩子造成全方位的伤害。这一点,是最为可怕的。对此,家长、老师以及整个社会,都必须高度警惕。因为一旦“流氓”作风在孩子身上埋下了种子,那就很可能会毁灭掉孩子一生的美好前程。    
        这样一来,作为家长,你就应该时时处处留意孩子的言行举止、兴趣爱好。一旦发现孩子有这方面的动向,就要及时纠正,并且引导他向好的方向发展。比如,在看动画片或者动画图书时,如果孩子流露出对“流氓”作风的欣赏态度,你就应该及时与孩子交流,明确告诉他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只可以作为艺术夸张付之一笑的。    
        不过,在与孩子交流的时候,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你的思想观念,不能太过陈旧。比如,在性的问题上,你就不能武断地把性认为是坏东西,否则,就可能会使孩子对性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这同样会害了孩子。在这个时候,你就要告诉孩子,性虽然并不是坏东西,但是,它对未成年人来说,却是不适宜接触的。不但如此,你还要教育孩子,在性这个方面,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作为老师,你一样需要像家长这样,注意学生这方面的动向,在适当的时候,也可以组织一些活动,让学生更好地了解、看待类似“流氓兔”这样的行为。比如,开展辩论会,让学生在辩论中,逐渐理解为什么流氓行为是不可取的,但是,它又为什么会受到一些青少年的喜爱。事实上,辩论这种形式,是最好的教育手段之一,因为它既可以让学生多角度地看待一个问题,又可以通过这种生动形象的形式,更深地理解一些问题;同时,还可以充分培养学生的演讲能力与辩论能力。这些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不要让孩子成了透明人
    
        一旦成为“透明人”,个人的所有隐私都将面临被曝光的可能。在这种生活状态下,人的精神压力常常很大,哪怕是个人的鸡毛蒜皮事,都有可能会被闹得满城风雨。对此,作为家长,应该有一个最起码的警醒。    
        2003年10月份,“神舟五号”的成功发射,使无数中国人特别自豪,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酒馆茶肆,人们谈论最多的是飞天故事。中国首位宇航员杨利伟,也随之一夜成名天下知。中国人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书写了载人航天事业的辉煌,国人激动不已是难免的,杨利伟成为无数青少年心目中的偶像,也是必然的。我们巴不得杨利伟这样的人多些再多些。    
        然而,《京华时报》2003年10月16日的一篇报道,却使我对“杨利伟热”的另一种表现担了心。该报道说:“昨天,中关村一小整个校园沸腾了。对全校师生来说,‘神五’的成功发射还有着一种更为亲切的自豪感,航天员杨利伟8岁的儿子杨宁康就是该校三年级四班学生。小宁康顿时成为同学们的偶像,有学生家长给他送来祝福的玫瑰花。”在新闻导语后,杨宁康“做事很快,写作业老是第一个交,班上布置什么任务他也总是争着抢着干”等“事迹”被详尽报道。    
        在中央电视台报道“神五”时,曾提到杨利伟在太空中对妻子和儿子说的话,话虽简短,却很感人。杨利伟对妻子说,在太空感觉很好,太空的景色非常美;对儿子说,好儿子,我看到我们美丽的家了!我把我看到的都记录下来了。    
        那一刻,我曾想:生为中国首位宇航员的妻儿,真是幸福。可当杨宁康的“事迹”大篇幅出现在媒体上后,我却觉得,此举可能不但不会给杨利伟的家庭带来幸福,反而会使它因高度透明化而陷入“玻璃罩困境”。这对杨宁康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    
        众所周知,在当今热点新闻人物中,绝大多数人不愿让自己的“灿烂星光”普照家人,特别是未成年的孩子。为此,他们常常会给新闻媒体划定报道界限,敢于越界者,惟法律是问。其理由很简单:怕孩子也像自己一样变成“玻璃罩”下的“透明人”。要知道,一旦成为“透明人”,个人的所有隐私都将面临被曝光的可能。在这种生活状态下,人的精神压力常常很大,因为对“玻璃人”来说,哪怕是个人的鸡毛蒜皮事,都有可能会被闹得满城风雨。这种背离常态的生活,即便成年人也常会感到难以忍受,何况心理承受能力本就有限的孩子?对此,作为家长,应该有一个最起码的警醒。    
        杨宁康是位好孩子,他的一些做法也值得同龄人看齐,但对他进行表扬与鼓励的范围,却不可借杨利伟的名气任意扩大。否则,就会对这个孩子造成许多意想不到的伤害。毕竟,小小年纪的他,承受不起那份本来就与他个人的努力关系甚微的巨大荣誉。    
        我以为,如果我们真想对杨利伟表达尊敬与爱护之情,那么,最好的方式莫过于让他的工作由于我们的热情支持而更加出色,让他的家庭因为我们的审慎关注而依旧平凡,让他的孩子在我们的悉心呵护下默默成长。    
        教育指南    
        身为航天英雄,杨利伟的事迹当然属于特例,这一点应该是无人质疑的。然而,出现在他的儿子杨宁康身上的“事迹”现象,却并非特例;事实上,这种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甚至在你的孩子身上,就有类似事情发生。    
        比如,如果你在工作单位拥有一定的职位,或者,你在社会上拥有一定的地位,那么,在你的孩子身上,就会出现一些看似平常,实则十分奇怪的现象:    
        在别的孩子面前,他会因为你的成就,而有意表现得格外骄傲,有的时候甚至是“狐假虎威”,经常把一些炫耀性的话挂在嘴边,或者会做出一些炫耀性的事情,像大手大脚地花钱等;    
        还有的时候,他会借助于你的优势,而有意无意地蔑视甚至欺负一些家长地位不如他的孩子,回到家里,他还会自豪地告诉你,自己在这些孩子面前,做了多少让他感到高兴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大部分建立在别的孩子痛苦之上;    
        更有些时候,连作为家长的你自己,也会有意无意地让自己的孩子,与别的家庭地位不如自己的孩子做比较,然后,对这些孩子做出一些带有歧视性甚至蔑视性的评判,你这样做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告诉孩子,要好好上进……    
        也不排除一些时候,身为“名人”的你,会故意夸耀自己孩子身上的种种优点,并且有意隐瞒孩子的一些缺点,让孩子也沾上一些自己身为“名人”的光,你之所以这样做,也许只是为了给孩子一种幸福感、一种快乐感……    
        然而,你也许并不知道,作为孩子,他们更需要为通过自己的奋斗而取得的成功而自豪,哪怕这种成功只是微不足道的。如果他们没有这样做,而是寄所有的自豪、骄傲、快乐、幸福等,在身为家长的你的身上,那么,这种想法就是危险的,它会给孩子造成致命的伤害。    
        关于这一点,在现代文明较为发达的国家里,体现得最为明显。在这些国家里,无论家长有多么高的社会地位,他们总是告诉孩子,这些东西只是属于家长,而与孩子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孩子也想为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而骄傲,那么,惟一的途径,就是你自己去努力获得。事实上,即便家长逝去时,也往往把绝大部分遗产,捐赠给慈善和公益事业,而并不像我们这样,惟恐给孩子留下的财产少。    
        他们这样做,看似是对孩子“没有感情”,有点儿“冷血”,但实际上,这才是对孩子最大的热爱、最大的珍惜。理由很简单,他们怕孩子因为不劳而获而养成好逸恶劳的品质,从而坐吃山空,害己甚至害人。毕竟,只有孩子自己具备了创造幸福的能力,这样的幸福才是永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对照他们,我们的一些家长,是不是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呢?当然,需要反省的,并不只是我们的家长,我们的整个社会,也都需要认真思考一下:对待孩子,我们是不是需要“狠”一点儿心,让他们多吃些拼搏的苦?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别让孩子在官声一片中醉倒
    
        可以想像,一旦所有的孩子都为当官而痴迷,而且这种官并非是出于为民众服务的目的,那么,我们今天的校园、我们明天的社会,又将会出现一幅怎样的景象;而我们的孩子,将来长大之后,又将会面临怎样一个庸俗不堪,甚至于危险四伏的人生前景。    
        “学而优则仕”,历来是大多数中国人不变的求学情结。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诸如“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等思想,遂成为大家心中的金玉良言和追求的人生理想。时代发展到新的世纪,这种情结非但没有随着专制制度的消亡而湮灭,反而越发生机盎然。    
        最近,因为河南先锋学校推出了给“学生官”发工资的所谓教学改革,不少媒体又掀起了新一轮的关于“学生官”问题的讨论。在讨论中,无论是赞成学生当官且有工资可挣多多益善,还是认定坏处大大,其最终的出发点及目的地都无外乎:好当官、当官好、当好官三种。这样,思路实际上已在不知不觉中异曲同工,即完全醉倒在了“官”上,在实质上遂表现为大家的官性奇强,而民性甚弱。    
        在官为主子、为父母、为天地,而民为奴仆、为孙子、为草芥的专制社会中,人人因当官好而好当官,自在情与理之中。然而,时至民众心智已开,兼人性独立的新时代,在官为公仆、为儿女、为马牛,而民为主人、为父母、为天地的社会背景下,人人依然循惯性运动,热情不减地好当官,就显得可悲可哀可怕了。    
        因为它一则说明现在的某些官清白有问题,多少有“吃夜草”的嫌疑;二则说明现在的某些民思想有问题,朦朦胧胧有想“吃夜草”的心理;三则说明我们整个的社会文化有缺陷,给“吃夜草”和想“吃夜草”者提供了机会。如此一来,从社会波及到校园,大家心往一处想,劲朝一处使,千方百计追官、求官、羡慕官,所谓的“讨论”,实际上早已变成表面热火朝天,内里死水一潭的黑色幽默。    
        我曾看到过这样一幅漫画:一群绵羊以一头老虎为首领,而另一群老虎则以一头绵羊为首领,当两军对垒时,以老虎为首领的绵羊群奋勇冲锋,竟吓得以绵羊为首领的老虎群四散而逃。    
        在漫画家以为,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群众,所以老虎式的领导即便率领的是一群绵羊,也可以击败绵羊式的领导率领的一群老虎。在这里,漫画家的思想,依然停留在非常肤浅的层面上,他并不知道假如真有这样的对垒,失败的绝不是老虎群而恰恰是绵羊群。要知道,什么样的文化背景,构成什么样的社会基础,什么样的群众组织成什么样的政府,而绝非与此相反。    
        这样,当某些文化背景依然在专制思想的阴影控制之下时,社会基础无疑就会成为病菌的温床;当群众素质停留在“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层面上时,某些政府官员自然就津津于“治人”,而处在“治于人”地位上的群众也就以官为宗了。而以官为宗,却正是民主思想严重缺失的重要表现形式。    
        由此说来,在当今时代,我们缺少的不是领袖群伦的个别之官,无论他昏庸或清廉、英雄或混蛋,而是个性解放、人格独立,既乐于服从,又敢于斗争,既能与众同醉,又绝不盲从的群众。有了这样高素质的群众基础,官们就会“蓬生麻中,不扶而直”,就会“涅在白沙,与之俱洁”,甚至昏庸变高明,混蛋成英雄。    
        具体到“学生官”,自然就是思考如何教育孩子当好学生的问题,而不是醉倒官声一片了。可以想像,一旦所有的孩子都为了当官而痴迷,而且这种官并非是出于为民众服务的目的,那么,我们今天的校园、我们明天的社会,又将会出现一幅怎样的景象?而我们的孩子,将来长大之后,又将会面临怎样一个庸俗不堪,甚至于危险四伏的人生前景?毕竟,我们已经在逐步进入一个法治的社会,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是不允许官们为所欲为的。    
        教育指南    
        让孩子在学校里当“官”好不好?好。这一点没什么可说的。为什么呢?一个最简单的原因是,这样可以更好地培养孩子待人接物的能力。比如,因为“学生官”要配合老师做一些工作,所以,可以培养孩子的组织能力、演讲能力、协调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等。同时,因为当“学生官”有一种荣誉感,所以,也会从另一个侧面激发孩子的上进心和对学习的热情。    
        因此,如果孩子有当“学生官”的愿望,就不妨放手让孩子自己去做,作为家长,要积极鼓励。但是,也要记住一点,家长不要试图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帮助孩子当“学生官”。一来,这会给孩子一个错误的暗示,让他从小埋下靠不正当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危险思想;二来,即便孩子通过这样的手段当成了“学生官”,也很难服众,结果反而会害了孩子,使他在同伴面前难堪。    
        实际上,孩子之所以想当“官”,他们的目的与成年人所想的完全不同,他们并不在意是否会有“工资”,是否会得到多少额外的好处,而主要是可以通过当“官”,显示自己的才干。然而,当成年人的世界被严重污染以后,一些不健康的思想观念,自然而然地会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河南先锋学校的做法之所以会受到争议,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在客观上使当“官”与“金钱”划上了等号。这等于是把成年人世界的污水,导向了孩子的纯洁世界。    
        而要想让孩子从小树立起正确的当“官”价值观,不管是家长还是老师,都必须首先认清“官”在现代民主社会中的正确含义: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官”的准确定位,其实应该是“服务”。而这服务,体现在社会上,就是为民众谋利益;体现在校园里,就是为同伴做好事。假如不是这样,而只是像过去的专制时代那样,一心一意为自己谋私利,那么,终有一天,会身入牢狱。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不主张校园里“官声一片”。这样只会害了孩子。所以,如果是反思,那么,真正该反思的,并不是争着当“官”的孩子,而是我们这些把当“官”与谋取个人私利划上等号的家长和老师。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学会感恩
    
        国人一向主张施恩不图报。国人以为,一旦图报,就有了图谋私利的因素在内,至少不那么光明磊落。这种文化心理固然弥足珍贵,但它只是对施恩者言,而绝非对受恩者语。    
        最近,全国不少地方的新闻媒体,又在大造帮助贫寒学子圆大学梦的声势,有的在报纸显要位置开辟专栏,有的在黄金时段发布公益广告,还有的与有关单位合作举办活动,旨在通过这些形式,激发人们恤贫济弱的感情,使人们尽可能多地献爱心。    
        这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风尚,既反映了新闻媒体高尚的操守与良好的职业道德,也是现代社会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与此相应,“受人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这句有着誓言风格的民谚,更凝聚着中华民族知恩必报的传统美德。两相对照,所有受到了帮助的贫寒学子都应该扪心自问:今后,我拿什么做回报?    
        对这个问题,可能所有人都会立即毫不犹豫地作出回答,有的甚至还会说些豪言壮语。假如把这个问题设计成高考作文题,我相信所有的作文者都不会无话可说,更不用说交“白卷”了,至于能写满分者,恐怕也决不会少。然而,书面的考试并不是生活的现实,也许你能在书面考试中得满分,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很可能会交“白卷”。    
        在我的剪贴本中,就有多份这样的“白卷”。其中的一份来自《中国青年报》:哈尔滨市有一位靠拉板车为生的七旬老人,老人家含辛茹苦,省吃俭用,十几年来,先后用挣来的钱资助了二十多名大学生。然而,让老人寒心的是,不但这些大学生从未看望过他,甚至在他们毕业后,也没人再与老人有任何联系,更不用说寄片言只语的问候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老人悲愤地说,虽然他并不要求这些大学生知恩图报,但至少总该礼节性地表示感谢吧?可是,连这点最起码的礼节都没人向他表示。    
        记得我在刚读到这份“白卷”时,也曾像老人一样悲愤,大有抓住这二十多名大学生一一狠揍其耳光的气慨,但冷静下来后,却又大泄气了:一则根本不可能抓住他们;二则即使真的抓住了,又有何资格揍人家;三则这般忘恩负义之人揍了也白揍,干脆不揍;四则凡事并非一顿拳脚所能解决的,要促其猛醒,还需从心入手。    
        然而,每读到社会组织和民众向考上却上不起大学的贫寒学子献爱心的新闻时,我又总会在脑子里转这么一个圈:怎样让这些接受爱心帮助的贫寒学子更好地利用那一笔笔来之不易的财富,并将其化作培养他们高尚操守与文明素养的精神之源,使他们更加健康、文明地成长?    
        我认为,要使接受帮助的贫寒学子们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培养他们知恩必报的思想。我这么说,也许不太符合国人的传统文化心理,因为对这类事情,善良的国人一向主张施恩不图报。国人以为,一旦图报,就有了图谋私利的因素在内,至少不那么光明磊落。这种文化心理固然弥足珍贵,但它只是对施恩者言,而绝非对受恩者语。施恩不图报,是施恩者的良善,而受恩不回报,却是受恩者的耻辱与不道义。    
        故此,即便在今天,知恩图报的思想和行为,依然代表了人的基本道德操守与文明素养,而绝非某些人认为的,它是落后的封建思想的一种。    
        当然,在接受帮助的众多贫寒学子中,愿意以涌泉之水,回报滴水之恩的毕竟是绝大多数,那种忘恩负义者毕竟很少,而且他们也必定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越来越重地受到逐渐觉悟的良知的谴责。    
        与忘恩负义者背负的沉重的心灵之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知恩图报者却将会因自己如涌泉之水的高回报率,使心灵的负荷越来越轻,并且由于逐渐完成了从人人助我到我助人人的角色转变,从而能越来越快地拥有高尚的道德操守与良好的文明素养。如此,恤贫济弱的爱心之花常开,助人助己的文明之果常在。    
        教育指南    
        知恩图报,应该说这是一种生活的常识,也是一种道德的常识,更是一种最起码的文明素养。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都应该教育孩子,哪怕是接受了别人滴水之恩,也要以涌泉之水的姿态,去回报别人。哈尔滨市这位老人的遭遇,也许只是特例,但是,我们无论如何也要避免让类似现象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    
        其实,一般来说,生活中是没有多少所谓的“大恩”需要报的,而所谓的“小恩”,有时候也只是一些点点滴滴的小事。在这个时候,你就需要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也要注意培养孩子在这方面的言行。比如,别人帮助了你,至少,你应该满怀感激地说一声“谢谢”。    
        不要小看这一声“谢谢”,它实际上是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你的文明素质与道德品质。因为它会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种习惯,而习惯的力量却是巨大的,良好的习惯会推动你迅速朝着人生的目标迈进,而坏的习惯则会产生反向的推动力。人们平时所说的“一个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这里的“自己”,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不好的习惯。    
        所以,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你一定要记住:如果别人帮助了你,你也一定要努力去帮助别人;如果别人有恩于你,你也一定要去努力回报别人。这种回报可以表现为实际的行动,也可以表现为言语上的感谢。这样,不但你的文明素养与道德品质会得到提升,而且,由于你知恩图报的习惯,也会形成一个非常好的人缘。而一个好的人缘,是非常有利于你的成长的。说实在的,好人缘是千金万金也买不来的宝贵财富。也就是说,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    
        然而,遗憾的是,这种知恩图报的美好传统,却正在现代社会中慢慢迷失,以致出现了不少类似哈尔滨市老人这样的故事。对此,我们应该保持警惕。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做文明的家长
    
        对我们的某些国民而言,之所以不以当众脱鞋袜为耻,在无烟区吸烟为丑,纵容小孩子当街小便为羞,正是缺乏自制精神,习惯成自然使然。在做这些不雅之事时,我们并没有低头想想:在某一个窗口,是否有一双孩子的眼睛在看着我。    
        2005年9月,因为在香港迪士尼乐园开业首日,一部分内地游客出现了不雅行为,比如当众脱鞋袜、在无烟区吸烟、纵容小孩子当街小便等,一场关于国民素质的大讨论,霎时间由网络媒体传播开来。在这场大讨论中,这种不雅行为“给中国人丢脸”,再次成为一个附着于国民性之上,甚至缠绕着民族情绪的话题。事实上,在历次有关国民素质的讨论中,某种行为是不是“给中国人丢脸”,非常容易成为讨论的核心。    
        这种讨论国民素质的思路,是很值得反省的。当众脱鞋袜、在无烟区吸烟、纵容小孩子当街小便等,却常常被某些国人习以为常。只要是这些行为没有“给中国人丢脸”,换句话说,只要是“脸”没有丢到“外”面,那么,不管这种行为有多么不雅,甚至还可能涉嫌违法违规,似乎都可置之一笑,见怪不怪的。如果有人对此类不雅行为提出质疑,那就极可能会由此受到被质疑者甚至围观者的嘲笑,以为质疑者是“没见过骆驼以为马背肿”。    
        而其实,正是这种“在家里丢人不为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逻辑,逐渐造成国民公共意识的缺乏和公共道德的偏失。家之小者为家,家之大者为国。设若健康我们的国民性,增进我们的国民素质,其关键之途,就是要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做起。也即,非“修身”不足以“齐家”,非“齐家”不足以“治国”,更不足以“平天下”。这就需要在国人中倡导自制之精神:惟其自制,方能自新;惟其自新,方能自信、自强、自立。    
        对于“自制”的好处,古希腊学者色诺芬在《回忆苏格拉底》一书中,这样记载号称希腊三杰之首的苏格拉底的话:“只有能自制的人,才会重视实际生活中最美好的事情,对事物进行甄别,并且通过言语和行为,选择好的,避免坏的。”苏格拉底本人,也正是严格的自制,才成为对人类思想影响深远的著名哲学家,成为一个几近于完美的人。这种自制精神,并非只运行于宏大的历史叙事之中,而恰恰融化在生活的点点滴滴里。    
        苏格拉底的思想,尤其是他教导人“认识自己”,对西方世界文明影响极大。在某种程度上,他倡导的自制精神和“认识自己”的思想,深刻启蒙并推动了视守律法为恪守底线正义的现代西方社会。在德国,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可以很通俗地解释自制精神的美好:深夜,在一个极少人走过的十字路口,一位老人默默等待绿灯亮起。有人问他:“反正也没有人监督,你为什么非得等绿灯亮?”老人回答:“在某一个窗口,有孩子的眼睛在看着我。”    
        “有眼睛在看着我”,这正是自制精神的灵魂所在。对我们的某些国民而言,之所以不以当众脱鞋袜为耻,在无烟区吸烟为丑,纵容小孩子当街小便为羞,正是缺乏自制精神,习惯成自然使然。在做这些不雅之事时,我们并没有低头想想:在某一个窗口,是否有一双孩子的眼睛在看着我。而实际上,当一部分内地游客在做这些事情时,根本连想都不用想,因为孩子就在自己身边,他们的眼睛正看着“我”。    
        每一次关于国民素质的讨论,都会引发出种种各不相同的话题,有的甚至曾让国人“羞怒”不已。若干年前,台湾作家柏杨先生的一本《{被屏蔽的关键词}》,就引发了国人对国民劣根性的反思。而今,这种反思尚未过去,我们就又开始重蹈这种覆辙。这不能不说,是某些国人难以自制的悲哀。    
        “丢脸丢到迪士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国人只把脸“丢到迪士尼”视为“丢脸”,而不把无论脸丢到任何地方都视为“丢脸”。    
        教育指南    
        习惯成自然,这是一种生活常识。“小节”成习惯,这也是一种生活常识。而习惯既可能会成就一个人,也可能会毁灭一个人,这还是一种生活常识。因此,你要想让孩子健康成长为一个讲文明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能够成就人生理想的人,你就应该从生活中处处可见的“小节”入手,去慢慢培养他形成良好的习惯,进而在习惯的强大推动下,如虎添翼地朝着美好的人生理想进发。    
        当众脱鞋袜、在无烟区吸烟、纵容小孩子当街小便等,这些在迪士尼乐园出现的事情,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可以说是随处可见的。而之所以没有引起国人的议论,一个最显而易见的原因就是,大家都习惯于这样做。既然是一种习惯,所以,就无所谓也意识不到何为美、何为丑了。    
        然而,在今天这样一个全球化的时代,在现代文明的潮流席卷中华大地的背景下,这些不文明的习惯,却日益彰显其丑。而这种丑不仅仅是不文明的问题,它还会严重影响孩子良好文明习惯、思想品质与公共道德观念的养成。而假如没有了这些,那么,孩子的成才便会受到最直接的影响。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优秀的孩子是不愿意也不屑于和素质低下的孩子打交道的。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作为父母,你就必须注意生活中的“小节”。比如,像当众脱鞋袜、在无烟区吸烟、纵容小孩子当街小便、随地吐痰、在公共汽车上不注意给身弱者让座等事情,你完全可以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以便给孩子做出表率。当然,在孩子面前做表率是一回事,你自己也需要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只有这样,你的所谓“表率”才能够流露得自然而然,你自己也可以因为拥有了良好的习惯,而使自己的生活有更大、更好的改变。    
        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儿女;有什么样的老师,就有什么样的学生;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公民。这种常识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必须付之于实际的行动。假如你只是这样想了,而并没有这样做,那么,即便你懂得很多道理,也未必能教育出一个好孩子、一个好学生。所以,你所需要做的就是,从此时此刻开始,马上行动:为了更好地改变自己,为了更好地教育孩子,从生活中无数个小节做起,首先使自己成为一个文明的、高素质的家长和公民。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鼓励比惩罚更有效
    
        教育可以没有惩罚,即便有,也应该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提醒和启发。这种建立在让受教育者自省、自悟、自新基础上的教育方式,是最有效也是最阳光的。    
        2002年10月,青少年教育专家孙云晓,提出了“教育不能没有惩罚”的观点。他说,虽然“惩罚是个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弄不好会伤害人”,但“我们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应该是让孩子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为此,他举了个例子:“前段时间,我去内蒙古呼和浩特的一所学校讲课,说到教育不能没有惩罚,老师们眼睛都直了,瞪大眼睛惊讶地看着我,说现在谁还敢批评、惩罚……在那里,刚有个14岁的孩子自杀,因为这个学生往老师身上甩钢笔水,被老师批评了。”    
        我认为,作为“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惩罚固然在特定条件下的教育中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如果认真考虑一下在我们古老的教育传统中长期存在、至今也没得到有效遏止的某些弊端,并且放眼现代教育科学较为成熟的国家倡导公正、公平、民主、人性等教育理念的成功实践,就不能不承认:惩罚并非教育的必须手段,因为如果掌握不好使用尺度,则其“双刃剑”性质,很可能偏重于消极方面,以致得不偿失。在此背景下,孙云晓纯粹自特例现象入手,而提倡“教育不能没有惩罚”,是不合适的。    
        从这个道理出发,我的意见是:教育可以没有惩罚,即便有,也应该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提醒和启发。实践证明,这种建立在让受教育者自省、自悟、自新基础上的教育方式,是最有效也是最阳光的。    
        我们不妨品味一个故事:    
        有位男孩脾气很大,经常惹是生非。有一天,父亲给了他一包钉子,要求他每发一次脾气,就在栅栏上钉一颗钉子。第一天,男孩钉了37颗钉子。后来,钉钉子的次数逐渐减少,因为他发现克制自己不发脾气,要比钉钉子容易。    
        终于有一天,男孩一次脾气也没发。他告诉了父亲。这次,父亲让他哪天没发脾气,哪天就拔出一颗钉子。一段日子后,他把钉子全拔出来了。这时,父亲说:“孩子,栅栏已不再是原来的栅栏了,它留下了洞。当你在生气时说出了伤人的话,它就会在被你伤害的人心上留下疤;以后,不管你说多少次‘对不起’,疤都不会消失。”    
        不用我多说,读者自会领悟故事中,这位父亲教育孩子的高明之处。孙云晓讲得不错:“一般来说,孩子犯错的时候,恰恰是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他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可能使他刻骨铭心。”“教育不是改造人,是唤醒人,唤醒人内心中沉睡的巨人。”    
        那么,什么方式才最能向孩子传达“明白的道理”?最能“唤醒”他“内心中沉睡的巨人”?是“弄不好会伤害人”的惩罚吗?肯定不是。因为惩罚,尤其是带有暴力色彩的惩罚,很容易激起被惩罚者的反感乃至反抗。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那又会是什么?我以为,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付之以行动的引导和启发,就像故事中那位父亲所做的。    
        佛学大师萨班·贡噶坚赞曾说:“聪明人能勇敢地改正错误,傻瓜连缺点都不敢承认。大鹏能啄死有毒的大蛇,乌鸦连小蛇也不敢得罪。”对有过失的孩子,如果他是“聪明人”,则只需轻轻一点即可使他明白自己错在哪里、应怎样改正;反之,就是敲碎其脑壳,也很难让他改过,说不定还会因此越来越“傻”。实际上,假如所有教育者都能对自己的教育对象真正负起责来,除非这个教育对象是天生的“傻瓜”,就都有可能使其成为“聪明人”。    
        既然这样,对于惩罚式的教育方式,必须小心翼翼,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使用,以免得不偿失:不但没有让孩子改过,反而堵住了他自省的道路。    
        教育指南    
        现在的孩子越来越脆弱了,有时候,批评得稍微重了一些,就可能会激起他们强烈的反抗,而反抗的形式和结果,常常让家长难以承受。比如,孙云晓所说的这种自杀现象;此外,还有离家出走、自残、自虐、自暴自弃等情况。    
        作为家长或者老师,想必你也有这样的体会。出于这样的原因,不少人不再敢批评他们,更不用说重一些的惩罚了;由此,还常常走向另一个极端,那就是孩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对孩子言听计从。可是,这样做的结果,却与过度惩罚所收获的几乎完全一致。    
        而实际上,孩子之所以越来越脆弱,恰恰是惩罚造成的恶果。关于这一点,也许很多人没有意识到。为什么呢?因为经常性的惩罚使孩子的心灵充满恐惧,在并不懂得生命的真正意义,也不明白人生的真正价值的情况下,再加上青春期的作用,采取极端的反抗方式,就成了他们自然而然的选择。    
        如果家长、老师了解到这一点,就会慎重采取惩罚的教育方式。要知道,惩罚一个人,也许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从长远来看,还是必须以爱的教育为首要选择。故事中的这位父亲,他虽然没有批评孩子一句话,可他的这种教育方式,是不是要比打孩子一顿、骂孩子一通,更有深远的影响?    
        一千次的惩罚,可以使一个天才变成白痴;而一千次的鼓励,却可以使一个白痴变成天才。而鼓励孩子做一件事,赞美孩子做的一件事,无论如何都要比惩罚他们更为容易,也更能使一个家庭、一个班级保持和谐的、爱的氛围。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养成对话习惯
    
        在一个有对话习惯、通过彼此妥协达成共识的机制里,找出任何一个决议,你都会悲观地发现,它对现实的改变极其微小,可是你过一百年再看,微小的累积却改变了世界的本质。    
        “天才少年”韩寒,无论言行还是作品都曾以叛逆为标志,其成名作品《三重门》一度被贴上反教育的标签,他自己也成为反教育的活典型。不过,现在已渐渐长大的他,却想摘掉叛逆的帽子。    
        2003年10月26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后他所有的作品将不再反对教育。韩寒表示,以往媒体对他的渲染有些失真,实际上,他的性格并非传言中的叛逆,只能说是自由。    
        人常说:“距离产生美。”在我看来,距离也产生真。在韩寒刚红起来时,其一言一行都有人捧,而且无不以叛逆为卖点。特别是韩寒的大批同龄人,更是以他为榜样,引其叛逆言行作自我“修正”的标尺。    
        在其影响下,不但有相当一批青少年投笔从文,加入了浩浩荡荡的文学青年的大军。更重要的是,这股潮流对教育的抨击之烈,几乎到了全盘否定的地步,致使很多教育工作者因此而茫然,不知谁是谁非,自己该何去何从。可现在,韩寒已开始反思。    
        教育不是完美的,也不是万能的,这是常识。在社会科学中,个别不能完全代表一般,也即从偶然不完全能推导出必然,这也是常识。故此,我们不能用教育的不完美与非万能,来全盘否定教育整体的价值与作用,更不能因个别特例就视偶然为必然。这样做的后果不但会误导甚至毁灭一个人、一群人的前途,还可能会给一项本来是造福于社会的伟大事业,带来方向性偏差甚至灭顶之灾。    
        遗憾的是,总有一些人不愿承认常识,更不喜欢常识。    
        在他们看来,常识往往与保守、落后划等号;相反,违反常识、憎恶常识,反倒成了创新、进步的同义语。由此,创新即等于造反,反潮流就是进步,进而,疾风暴雨代替了春风化雨。这是一种非常耐人寻味,却也给中国带来过深重灾难的、中国特有的特殊文化心理和文化现象。    
        在教育问题上,韩寒就曾是这样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领军人物或被人操纵的木偶。据我观察,并非只是韩寒如此。现在,已有不少教育工作者和教育批判者,开始片面追求教育思想的新、奇、怪、险,而将早已被历史证实为基本规律的教育常识抛在了脑后。这种现象不但没引起社会足够的警惕,反而正日益流行成一种时尚。    
        如今,已渐渐长大的韩寒开始走出叛逆,这并非他的“落伍”,却说明他在走向成熟,回归常识。毕竟,创新不是造反,反潮流也不等于进步,春风化雨比疾风暴雨更有利于万物生长。既然如此,那些一味迷恋并追慕新潮,惟独将常识抛在了脑后的教育工作者和教育批判者,是不是也该趁机反思一下自己,和韩寒一起成熟,在常识的基础上求创新、谋进步呢?    
        达尔曾说:在一个有对话习惯、通过彼此妥协达成共识的机制里,找出任何一个决议,你都会悲观地发现,它对现实的改变极其微小;可是,过一百年,你再看,微小的累积却改变了世界的本质。    
        对教育,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不完美的它需要通过不断修正逼近完美,可这种修正是用滴水穿石的细致、耐力与精神,累积它的每一个微小进步,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慢慢发现,它已经把世界改变了模样。    
        教育指南    
        “对话”,这是中国的绝大部分家长、老师,以及整个中国社会所缺少和陌生的交流方式,更不用说形成习惯了。相反,自以为是、高高在上、惟我独尊的“训话”,却是我们最为熟悉,也最经常采用的交流方式。    
        慢慢地,这种本来纯粹属于交流方式的东西,就演变成了一种思维方式,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地位不如自己的人,什么也不懂,只有自己才掌握着惟一的真理。“小孩子懂什么?”是我们许多家长的“口头禅”。再接下来,这种思维方式就成了一种定势的心理,那就是:拒绝倾听与自己观点不同的意见。    
        难道我们真的不需要这样一种“对话的习惯”?难道我们真的不需要在对话中,通过彼此的妥协,达成一种双方都可以接受、都愿意和乐于接受的共识?    
        不是这样的。韩寒为什么会由从前一味叛逆、反对正规教育的姿态,转变成今天的部分认同、至少不再反对正规教育?以我的判断,是因为尽管现在的正规教育的确问题很多,但韩寒还是认识到了其中的部分价值。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妥协,一种明智的妥协。这会使韩寒变得更成熟。    
        在这一点上,作为家长、老师,也需要有所转变,尽可能学着与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学生,通过平等对话的方式,通过彼此的妥协,去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些问题。也许在刚开始的时候,你还不习惯,但是,你可以从一些原则性并不是那么强,或者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原则性的小事做起。    
        比如,在争抢电视频道时,为什么不能够通过对话解决?在决定周末是在家里学习功课,还是去打一场球、和同龄人玩一场游戏时,为什么不能够坐下来和孩子对话?在是该多读一些课外书,还是该少读一些课外书的事情上,老师、家长也可以和孩子通过对话,探讨哪一种方案更适合他。甚至,在吃什么饭的问题上,为什么一定要迁就孩子,或者迁就家长呢?大家完全可以对话解决啊!    
        也许,在你看来,这些都是小事,犯不着对什么话。这是不对的!什么样的习惯,不是在处理一件件小事中,慢慢形成的呢?更重要的是,一旦孩子拥有了这样的习惯,或者作为家长、老师的你拥了这样的习惯,你就会发现,你们将会更加适应这个正在走向全球化,日益提倡民主思维的时代和社会。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避灾自救不可不学
    
        创造生存奇迹的是什么呢?是几条毛巾、一条小船、一个沙发垫、一块门板……当然,还有这些“幸运天使”的顽强意志和冷静头脑。这就告诉我们:当灾难突然发生时,能充分利用身边一切可以自救的工具,是多么关键。    
        2005年的新年里,转瞬之间,印度洋海啸使至少15万人失去生命,100多万人沦为灾民,涉及到50个国家的人民失去同胞。    
        痛定思痛时,国际合作、国家的国际责任、民众的世界公民意识、全球化等宏观话题,一时间成为热点。然而,就在我们热情关注这些话题时,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如何在灾难面前尽最大努力保存生命的本身,却被忽略了。    
        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是我们过于相信自己的生存能力。而实际上,即便上述宏观话题都得到了解决,我们依然不能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尤其在大自然突然发威时,我们甚至不如不懂得“文明”为何物的动物。    
        去年12月29日,斯里兰卡野生动物学家对路透社记者说,当海啸扑向斯里兰卡最大的野生动物保护基地亚拉国家公园时,尽管这里生活着数百头野象和不少美洲豹,但“我们没有找到一具动物尸体”,“动物也许能感知到这场灾难,它们有第六感。他们了解要发生的事情”。    
        的确,在神秘的大自然这本书前,我们还只是刚打开它的扉页的学童。所谓“人定胜天”,也只是浪漫主义的美好理想,何况在很多时候,我们遭遇的经常是“天定胜人”悲剧?在此情况下,我们就应加强生存能力的学习,以便灾难发生时,让奇迹在自己身上发生。值得深思的是,这种能力往往只是运用一些常识,以及一些普通得甚至是伸手可得的工具。    
        让我们看这样几个生存奇迹:在巨浪袭来时,英国人斯蒂芬·博尔顿用毛巾将妻子和3个孩子绑在棕榈树枝上,使他们在激流中幸免于难;为防止翻船,4名印尼渔夫顽强对付汹涌的海浪,并把衣服系在柱子上当船帆,直到9天后被侦察直升机发现;美国6岁的女孩佐薇被冲入海中,在抓住一个沙发垫后,再也没有撒手,她后来随风浪飘到一艘倾覆的船前,和一名幸存的酒店女服务员“不期而遇”,两人合力将船翻过来,最终得救;印度13岁的女孩拉谢克尔凭借一块门板,在海上漂浮了两天,最终划到岸边获救……    
        在这些故事中,创造生存奇迹的是什么呢?是几条毛巾、一条小船、一个沙发垫、一块门板……当然,还有这些“幸运天使”的顽强意志和冷静头脑。这就告诉我们:当灾难突然发生时,能充分利用身边一切可以自救的工具,是多么关键;而审视并且总结个体生命创造的生存奇迹,又是多么重要。假如众多个体生命都能懂得并学会运用这些常识,即便他们没有动物的“第六感”,也一样可能躲过死神的魔爪。这正如一句西谚所说:“你能自救,上帝才能救你。”由此,对公民加强生存教育,就显得特别重要。    
        从海啸中的生存奇迹里,我们还可以明白另一个道理:“你能自救,方能救人”。蒂莉·史密斯是个10岁的英国小姑娘,在到泰国旅游前,她在学校学习过关于海啸的知识。当她看到海水中有气泡,而且潮水迅速往下退时,马上预感到要发生海啸。于是,在海啸来临前几分钟,接到她母亲通知的近百名旅客从这处海滩撤离,避免了人员伤亡。    
        显然,和单纯的自救相比,蒂莉·史密斯的做法更有意义。可如果她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呢?答案无疑是明确的,那就是会有更多生命,甚至包括蒂莉·史密斯在内,悲惨地离开我们的世界。    
        2005年1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周洪宇呼吁:当前,我国应着手进行全民族生存教育的立法调研,从法律层面唤起加强全民族生存教育的意识。我以为,这个呼吁适当其时,因为面对突如其来的人类灾难,教育人们如何避灾自救,我们过去做得的确还很不够。    
        教育指南    
        可以说,绝大多数灾难,无论是自然灾难,如雪崩、海啸、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泥石流等,还是人为灾难,如火灾、爆炸、煤气泄露、车祸、恐怖袭击、抢劫、绑架人质等,往往是难以预测,甚至也是无法预测的。这时,一个人生存能力的强弱,常常决定着他的生死祸福。    
        我们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永远不会处在这样的险境中,可是,我们却无法阻止灾难不期而遇的脚步。因此,就很有必要为孩子建造坚固的生命防护墙,而建造这堵墙的必备材料之一,就是在平时就有意识地培养他们避灾自救的能力,让他们掌握一定的避灾自救知识。    
        比如,这样教育孩子:发生地震时,要迅速寻找相对牢固、安全的地方藏身,像屋角、桌子下面等;发生火灾时,要迅速观察火势,然后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打开窗户,利用床单、绳子等工具逃生;发生绑架人质事件时,要沉着冷静,与歹徒巧妙周旋,伺机报案或者尽可能多留下破案线索,不能大哭大叫,以免加重歹徒的心理紧张的程度,酿成“撕票”悲剧;发生水灾时,不要惊慌失措,而要冷静观察周围,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东西,如木头、床垫、沙发垫、大树等迅速展开自救;发生泥石流时,不要和泥石流朝同一个方向跑,而要朝相反的方向跑,同时避开正在松动的山体……    
        所有这些知识,只要你留心查找,在信息资源如此丰富的今天,就一定能够找到。当然,你还可以和孩子们一起,经常性地举办类似的演习活动,在快快乐乐的游戏中,真正掌握避灾自救的知识,训练好避灾自救的本领。这样,无论什么样的灾难突然降临,孩子都会处变不惊,勇敢自救,同时救人。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别怕武侠小说
    
        《天龙八部》入选中学教材,我们不难从中看到开放和创新。而开放和创新正是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手段。我乐于看到这样的创新和开放。    
        “燕云十八飞骑,奔腾如虎风烟举。”语言水一样透明、文本评书般通俗的句式刚一亮相,不管你是否熟悉武侠小说,都可能会感觉到一股十足的江湖之气,烈烈如北国之风扑面而来。    
        对这种江湖气,热爱者视之为美酒,认为可从中汲取扶危济困的浩然英雄气;批判者视之为毒药,认为其与法制精神背道而驰,暴戾之气近则害人,远则殃国。正是在此背景下,2005年3月,金庸小说《天龙八部》片断入选高中语文读本(必修)一事,才会引起广泛争议。    
        雅与俗:何为雅,何为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对金庸作品的雅俗评价各有意见,但有一点我们却必须承认:语文的本色是雅俗共赏。正所谓:“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不管少了谁,语文之美都会大打折扣。    
        那种认为通俗文学难登大雅之堂的观念,说浅了是对通俗文学抱有偏见,说深了是对普通百姓的享受持有歧视。从金庸作品在国内的普及程度看,将其作品片断选入语文读本,引导学生正确阅读,无论如何都比听之任之利大于弊。分析如下:    
        侠与暴:武侠小说自然离不开“武”。就它的社会价值而言,却也是“成也武,败也武”,誉之者视武为扶危济困、除暴安良的重要手段,视此类人物为“侠”,即侠之小者济人困厄,侠之大者保家卫国;毁之者视武为草菅人命、以暴易暴的野蛮行为,列此类人物为“盗”,认为盗之小者杀人越货,盗之大者窃国灭家。    
        其实,不要说金庸作品,就是《水浒传》、《三国演义》,又何尝没有这类“缺憾”?难道我们能以此否认它们的全部价值?“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对于这些,我们大可不必怀疑高中生的善恶鉴别能力。    
        实与虚:有人担心,《天龙八部》的内容都是虚化不真实的,因而会对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存在一定的误导。这种担心完全是杞人忧天。文学作品本就是来自于现实,而又高于现实的,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虚虚实实,实实虚虚的。如果完全写实,那还不成了新闻作品?    
        要说虚,《西游记》可谓虚到了家,除了唐僧还有一点历史的影子,其他包括孙悟空等三兄弟在内的妖魔鬼怪、天兵天将,又有多少是真的?然而,谁又能否认它的艺术价值?如果高中生在老师指导下,连这点东西都看不出来,我们的教育也未免太失败了吧。    
        当然,争议并不止于这些,而对一件事情有了争议,也并非坏事。只是我们要明白,武侠小说进入语文读本,甚至语文课本,都不必以为是来了洪水猛兽。    
        如果说人们对上述问题还有争议的话,那么我们相信下面两点应该不会引起大的争议:第一,《天龙八部》入选中学教材,是语文教育改革的一个突破,也表明对武侠小说这种具有数百年历史题材的一种肯定;第二,《天龙八部》入选中学教材,也直面了这样一种现实:金庸小说普及程度之高,超过不少经典名著,即便大雅如小平同志,又何尝不是“金迷”。    
        《天龙八部》入选中学教材,我们不难从中看到开放和创新。而开放和创新正是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手段。我乐于看到这样的创新和开放,更希望这样的创新和开放越来越多。    
        教育指南    
        对于武侠小说,尽管很多家长、老师本人就非常痴迷,但是,如果孩子也拿来看了,甚至同样沉迷于其中,那么,绝大多数家长、老师就会特别紧张。轻则,把孩子训诫一通,然后将书没收,警告不许再看;重则,可能会把孩子痛打一顿,随后干脆将书烧毁。    
        为什么呢?一来,怕孩子因此而崇尚暴力,效仿武侠小说中的人物,拉帮结派,惹是生非;二来,怕孩子因此而影响学习,毕竟,对孩子来说,学习永远是第一位的;三来,觉得武侠小说与一些文学名著无法相比,难以让孩子从中学习到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稍不小心,反而可能会受其毒害。    
        实事求是地说,这些负面效果可能都会有,但是,就与处理孩子追星的做法一样,也不要因此而全盘否定了武侠小说的价值。毕竟,与其他题材的小说相比,优秀的武侠小说,同样可以提供给孩子珍贵的精神营养。比如,它可以培养孩子的阳刚之气,可以拓展孩子的想像力空间,可以教育孩子勇敢忠诚,也可以丰富孩子的精神世界,使之更加开放、更加多元。    
        家长和老师必须要认识到,当今社会本身就是开放的、多元的,尊重这种社会形态,培养孩子努力适应它,是非常重要的。只不过,要指导孩子有选择地阅读优秀的武侠小说,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良莠地乱看。在这方面,金庸的一些被公认为优秀的作品如《天龙八部》,还是没必要把孩子拒之于门外的。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可以热爱,切勿膜拜
    
        对热爱的对象,中国人更多的是跪倒在地,然后举起作投降状的双手,把他们高高举过头顶。把热爱的对象树为丝毫不能侵犯的神,是中国人千年一贯的做派。这样的做派,使中国人越来越习惯于当奴隶,而不习惯于做堂堂正正的公民。    
        鲁迅长孙周令飞申请“鲁迅酒”商标被驳回了,理由是“鲁迅先生是一代大家,把他的名字作为商标用在商业活动中是不合适的”。    
        对此,周令飞难以接受,表示要将此事诉诸法律。哪知,他的这个口风一出,便有一位法学教授著文阐释了“鲁迅酒”商标被驳回的理所当然。其理由是:“鲁迅太特殊了,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属于全民族、全人类的。”    
        随即,一群又一群的鲁迅崇拜者自发组成了啦啦队,为此论擂鼓摇旗。这样,即便鲁迅的儿孙们大声疾呼“我们使用先人的遗产有什么不对?把我们的祖父、父亲还给我们”,也压不住汹汹而至的崇拜者们“护法”的决心。    
        我也是先生的崇拜者,对先生一直是仰之弥高的。自从热爱上经先生之手发扬光大的杂文,并且品尝到写杂文的苦处后,更为先生的坚韧精神所深深倾倒。    
        所以,在刚刚知道周令飞申请“鲁迅酒”商标被驳回这件事时,的确也打心眼里为有关部门的做法翘大拇指。当然,同时也就为周令飞这帮拿先生的英名当酒卖的“不肖子孙”伸出了小指。再领教了该法学教授的高论,对先生的“不肖子孙”的“不肖”行为有了进一步认识后,那种恨不得像泼妇那样对他们骂一回大街的心理,比“护法”的信徒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一则小小的“花边新闻”,却使我忽然对这件事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这则“花边新闻”说,在法国,每逢著名作家雨果的诞辰和忌日,几乎全法国的年轻女郎,都以能穿上印有雨果头像的三角裤为美,一些女权主义者甚至还要身着此装搞大型集会和游行。对此,法国人不但不以为羞愤或者耻辱,反而乐呵呵地认为这才是纪念这位著名作家的最佳方式,即所谓贴心亦贴身的爱。与法国女郎以穿着印有雨果头像的三角裤为美异曲同工的,还有美国女郎的以穿着印有美国国旗的三角裤为荣。    
        同是热爱,我们中国人与法国人、美国人的做法绝对不同。    
        对热爱的对象,我们更多的是跪倒在地,然后举起作投降状的双手,把他们高高举过头顶。这类例子不必费吹灰之力,就能拉来几马车。如若不信,尽可到名山大川高堂小庙里转一圈,包管有你烧不完的香、磕不尽的头。把热爱的对象树为丝毫不能侵犯的神,让其饥餐冷猪肉,渴饮雄黄酒,而非与我辈同起同坐,饥餐葱油饼,渴饮大碗茶,是中国人千年一贯的做派。这样的做派,使中国人越来越习惯于当奴隶,而不习惯于做堂堂正正的公民。正是基于这种心理,拿先生的英名作酒一事,才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    
        同时,先生的英名不可作酒的另一个原因,是道德的影响力。在有关部门和先生的崇拜者们看来,如果把先生的英名作酒,任凭大家买来卖去,就是对先生英名的亵渎,就是对先生所代表的精神的不恭,从而使本已日下的世风更加惨不忍睹。况且,子孙“不肖”到一心只想靠阿爷的死魂灵发财,用最国粹的话说,还成何体统!有人还认真地担心,假如先生的英名作了酒,那么,一旦生产该酒的厂家破产,岂不是连带着先生的英名也被永久地盖了棺?嘿!这位高人怎么就不想想,如果生产孔府家或孔府宴的酒厂破了产,是否连带孔老夫子也羞愤得只有躲进坟墓大睡其觉的份儿了?    
        一方面是迷信的力量,一方面是道德的约束,当二者并肩携手时,先生这面题写着“民族魂”的旗帜,不但不能引导着我们奋力前进,很可能还会变成一块挡在路上的巨石。这样,当我们站在他面前时,不但不敢踩着他继续奋勇前进,反而会低下头来,诚惶诚恐地接受他致命的撞击!而这,又何尝是先生生前的意愿?因为先生生前曾经说过,自己愿意做一粒铺路的石子,让后人敢于也能够从他身上踩过去,只有这样,后人才能够有出息。依照先生一贯的愿望,我想,这里的所谓有出息,大概应该是翻起身来不当奴隶,而做堂堂正正的现代公民。    
        鉴于此,我真想站在先生墓前,对先生大吼一声:先生,如果你真想从神坛走向民间,走向已经开始把你遗忘的人民,那你就拿自己的英名作一回酒吧。不,这还不够,你干脆斗胆向雨果看齐,做一回年轻女郎的三角裤吧。这样,至少还有那么一些喜欢拿你的英名喝酒或穿三角裤的人,能真真地亲爱你,而不是先敬你为神,再来泥偶般地傀儡你!    
        教育指南    
        培养一个孩子成材,也许并不难;但是,如果你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尊严、独立的精神境界、独立的思想王国,不管在任何一个方面、任何一个领域或者行业,都能够独树一帜、独领风骚,最终创建独有的人生功业,那么,这就并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情。    
        要做到这一点,不管你是老师还是家长,都必须努力培养他拥有这样一种坚定不移的价值观:可以热爱一个人、崇拜一个人,甚至可能把这个人作为自己的榜样去学习,却不可以跪拜他;否则,就会成为他人的奴隶,不但失去了自己的价值判断力,而且从此将难以创建自己独有的人生功业,甚至沦落为他人的附庸。    
        鲁迅是伟大的。这一点,恐怕没有人能够否认。而正因为他的伟大,才更容易使人在他的面前迷失自己,从而陷入迷信他、跪拜他的人生陷阱。实际上,越是对伟大的人物,或者所谓伟大的人物,我们越要教育孩子警惕他们。比如,适度保持与他们之间的距离,尽可能打破种种神秘感,永远也不要丧失自己的怀疑精神和独立判断力。尤其在中国社会中,家长、老师,更应该有这种意识。    
        你必须明白,历史上的那些伟大人物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他们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尊严、独立的精神境界、独立的思想王国,从而才能够创建出别人难以为之的伟业。我们的孩子,也许成不了这样的伟人,但是,至少,我们不能够让他们成为别人的奴隶。这里的别人,既是指某一个特定的人,也是指整个社会。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高考“状元”误人子弟
    
        教育工作者是不是也应像这位母亲一样,用一双真爱的眼,挖掘所有学子的亮点,让教育的整个天空星光灿烂;而不是只盯住其中的某一颗星,却忘记了在这颗星的周围,还有无数颗同样闪烁着令人激动的星光的美丽星辰。    
        2003年8月,东北师范大学附中召开了一个全校教师大会,议题之一是反思“为何未出状元”。1999年,这所在吉林省首屈一指的重点中学,出了一个吉林省高考理科第一名;2000年,又出了一个文科第一名;2001年,则一举拿下文、理两科第一名。可随后却连续两年“状元”旁落,这让教师的士气受到影响,学生也对此展开了讨论。副校长××表示,新学期开学后要亲自下去带班,力争明年拿个“状元”回来。    
        “状元”真有那么好?我说:未必。    
        古时的读书人高中“状元”,并非其综合素质真的天下第一,而是八股文做得让龙心大悦。有时,只要爹妈给起的名字好,一样能抽到大红签。慈禧就曾“慧眼识名”,朱笔点过几个幸运儿。可掐指算算,历代出了那么多“状元”,并且都是当年天下独一份,不像现在,每年都有近百位出世,最后有多少成了青史留名的忠臣贤相?有意思的是,我知道“状元”出身的北宋奸臣秦桧等大奸大恶,也曾披红簪花,春风得意马蹄疾地赶赴过鹿鸣宴。    
        当然,在民间,不管你终生成就了多少功业,只要当初曾经“状元”过一下,就会百世流芳。这不,从当年8月8日开始,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一个旨在“状元搭台,旅游唱戏”的“金榜文化节”,已大张旗鼓地开幕了。还别说,除早已作古的“老状元”外,真有6名“新状元”前去捧场,而且名字被造册铭记、刻石碑传。可民间到底只是民间,它所尊崇和宣扬的这种价值观念,决不应成为现代教育的指南针,因为与前者相比,后者更强调普惠大众。    
        我以为,在终身教育的思想潮流席卷世界,教育的目标和方向更多地指向大众人文素质培养,而非单纯的精英智力训练的今天,哄抬状元的做法与现代教育的价值观背道而驰。长此以往,势必会对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形成恶劣影响。    
        以东北师范大学附中为例,该校虽然连续两年没有出过“状元”,但教育的整体实力却与日俱增。2003年,其统招生100%进本科,全口径重点率达60%,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它之所以还要对“状元”旁落耿耿于怀,主要是为了迎合社会的“状元”情结。    
        如果认真审视现行高考制度,就不难发现,尽管它有所革新,但最终还是以分数论英雄,而分数又只取决于“纸上谈兵”。“纸上谈兵”的“状元郎”一旦遭遇“枕戟黄沙”的“射虎将”,胜败如何,岂有悬念?    
        所以,衡量一所学校办学水平的高低,不是它培养出了多少“状元”,而是教育出了多少具有深厚的发展潜能与全面竞争力的人才。以此而论,东北师范大学附中完全不必因“状元”旁落郁郁寡欢,更不能从此修改育人方向。否则,夺不回“状元”事小,众多“秀才”也难“中举”事大。更重要的是,如果眼睛一直盯着“状元”,那么,这所学校的教育理念与前景,可能就非常值得担心了。    
        哈里·S·杜鲁门当选美国总统后,有一位记者采访他的母亲。记者称赞道:“有哈里这样的儿子,您一定感到自豪。”“是这样。”杜鲁门的母亲说,“不过,我还有一个儿子,也同样使我感到自豪。”“他是做什么的呢?”记者问。“他正在地里挖土豆。”杜鲁门的母亲回答。    
        品味这个故事,我想说:身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育工作者是不是也应像这位母亲一样,用一双真爱的眼,挖掘所有学子的亮点,让教育的整个天空星光灿烂;而不是只盯住其中的某一颗星,却忘记了在这颗星的周围,还有无数颗同样闪烁着令人激动的星光的美丽星辰。    
        教育指南    
        说真的,美国前总统哈里·S·杜鲁门母亲的话,曾经感动过无数的孩子;而孩子们之所以感动,是因为他们从这位母亲那里,得到了一视同仁的爱。这种爱,也正是一个母亲应该做、必须做的;否则,她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更不是一个优秀的母亲。    
        事实上,如果杜鲁门的母亲,不是对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而是偏爱于所谓功成名就的杜鲁门,却对杜鲁门那个挖土豆的弟弟另眼相看,那么,不但这位弟弟不会感到幸福,这位母亲也同样会感到难过和哀伤。更重要的是,假如她真的这样做了,那么,也许她就培养不出一个总统儿子。    
        一个伟大的孩子背后,总会站着一位同样伟大的父亲或者母亲;当然,也可能站着一对伟大的父母亲。对照杜鲁门的母亲,作为父母、老师你是否这样做了呢?如果你没有这样做,或者和她有着一定的差距,那么,你是不是就应该努力向她看齐呢?———假如,你也想培养出一个伟大的孩子、一个伟大的学生的话。    
        而要做到这些,其实一点儿都不困难。为什么呢?因为你只需要把自己的爱,像阳光那样,均分给你的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学生,不要留有丝毫的偏心。要知道,孩子的心是非常敏感的,他们会随时感觉你对他的爱,是浓了,还是淡了。在这里,也许你会说,我只有一个孩子呀,当然会全心全意地爱他。    
        可是,你知道吗?虽然你的邻居的孩子、你朋友的孩子,都不是你的孩子,但是,如果这个孩子在某一个方面,比你的孩子优秀一些,那么,你是不是曾经在两个孩子面前,公开地批评优秀的那一个,而表扬另一个呢?在你看来,这样做可以刺激孩子的上进心,然而,你并不知道,这样也会伤害了孩子。    
        仔细想一想,你的孩子是不是对你这样做,表示过公开的反感呢?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一定要这样做呢?如果培养得好,每一个孩子都会是优秀的孩子。也许你的孩子在这个方面,可能会比别人的孩子差一些;可是,他在另外一些方面,却可能会比别的孩子更有优势啊。十全十美的孩子是不存在,对每一位家长来说,孩子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努力上进,不是比什么都好吗?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走下人造“神坛”
    
        教育是循序渐进、润物无声的,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爱法、尊重法的思想观念,会逐渐化为学生的血肉。任何形式的“法外施恩”,都是对学生和社会的不负责。    
        《浙江两位在校大学生主动申缴个人所得税》,是《中国青年报》2003年5月6日刊发的一篇新闻,其主要内容是:王晓琪和陈海娟是浙江义乌工商学院的学生,他们都来自农村,家境并不富裕,陈海娟在入校时还带着贫困生证明。在就读义乌工商学院后,他们开始勤工俭学。陈海娟受聘于某家教中心,月收入1000元。王晓琪为一对韩国夫妇学中文做辅导并协助其洽谈生意,月收入1300元。在学习税法知识时,他们萌发了上缴个人所得税的念头。领到当月工资后,两人相约到税务部门上缴了共140元的个人所得税。这在浙江省还未见先例。    
        我以为,这个故事之所以成为新闻,一个最重要的要素是:纳税人的身份是在校大学生。假如除去这个要素,单是两个普通公民主动照章纳税,在今天这个时代背景下,它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新闻价值的。于是,一个不得不让人冷静思考的问题便产生了:大学生是否是普通公民?    
        这个问题的答案,只可能有两种,“是”或“不是”。如果“是”,大学生照章纳税能说明什么?它本来就是公民必尽的义务,对这种必尽义务的事大张旗鼓地“新闻”,意义何在?如果“不是”,那么,大学生又特殊在什么地方?在这里,我暂且不去寻找大学生身份特殊的原因,而只想先引述另一篇同样和纳税有关的新闻:据《大河报》同年4月30日报道,4月25日上午,少林寺方丈释永信主动到税务部门缴纳了2万余元的税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林寺缴纳的第一笔税款。按照传统,作为“方外之人”,僧人的社会身份是特定的,对他们来说,虽然也要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遵守法律法规,但纳税却是不必的,即使他们拥有大量财富。历朝历代有谁听说过僧人缴纳“皇粮国税”的事?少林寺打破数千年的传统,主动缴纳税款的做法,才真正值得大家揽镜自照。    
        僧人的身份特殊,缘于其宗教性质和文化传统,大学生的身份特殊,缘于什么?他们和普通公民有质的区别吗?陈海娟、王晓琪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行为,被这样讨论:赞成者认为,他们是当代大学生的榜样;反对者认为,大学生勤工俭学所得的收入本就不多,没必要交税,回报社会是走上工作岗位后的事。    
        而陈海娟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从数额上看虽然微不足道,但从一个贫困生成为纳税人,让自己感到无上光荣。”王晓琪认为,作为大学生,既然收入达到了纳税标准,就有义务按照法律照章纳税。    
        在人人平等的现代法制社会中,例外的大学生不可能成长为合格公民。教育是循序渐进、润物无声的,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爱法、尊重法的思想观念,会逐渐化为学生的血肉。任何形式的“法外施恩”,都是对学生和社会的不负责。    
        我们之所以会犯对大学生“法外施恩”的错误,甚至还对此冠以“人文关怀”的高帽子,根本原因是他们一直被供奉在“天之骄子”的“神坛”上。可深究一下它的后果,所有人都会发现,这恰恰助长了使他们深受其害的娇、骄二气,同时也损害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陈海娟、王晓琪成为“榜样”,只说明大学生遵守税法的少,违反税法的多。这是大学生的耻辱而非光荣。    
        鉴于此,我郑重呼吁:大学生应尽快走下人造“神坛”,以普通公民的姿态融入社会大众,惟其如此,才能健康于自己、服务于社会,而不是恰恰相反。    
        教育指南    
        在我们中国社会里,大学生是一个十分特殊的群体。这一点,从他们所享受的、很多普通公民难以享受的权利、公共服务、公共福利等方面,以及他们所不必承担的、很多普通公民必须承担的义务上,都有着鲜明的体现。这些,固然是政府对大学生的“照顾”,体现着政府对人才的“爱护”。    
        然而,政府的“照顾”和“爱护”是一回事,大学生自己是不是要据此为骄傲,甚至据此为逃避一些法定义务的借口,是另外一回事。就拿纳税而言,根据当时的税法,一个公民月收入在800元以上,就应该照章纳税。所以,王晓琪和陈海娟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可争议。    
        至于有人说的,大学生收入本来就不高,这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你的个人月收入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当然也没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如果你的收入达到了这个标准,又有什么理由不缴纳呢?显然,之所以不愿意缴纳,是有一种自私的心理在内,而它恰恰来自大学生的自我特殊化。    
        然而,不知道大学生想过没有,这种自我特殊化,并不利于自己的成长。一个已经年满十八岁的青年,尽管他由于上大学,还没有开始独立工作,但是,从公民的角度上而言,公民所应该尽的义务、应该遵守的秩序,作为大学生,也一样应该努力做到。    
        与此同时,作为家长、老师,也应该向自己的孩子、学生,传递这样的思想:不管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把自己特殊化,而应该始终把自己放在一个普通公民的位置上。只有这样,你的孩子、学生,才能够在走出校园以后,迅速找到自己在社会上的准确位置,从而奋斗出一番可观的人生功业。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独立精神
    
        伏尔泰曾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用生命来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这种坚决维护学术独立、思想自由的观念,深深影响也大大造就了许多声名卓著的学术大师,他们的所作所为因而成为学坛佳话,被广为流传。    
        《中国青年报》2003年5月9日报道说,武汉理工大学日前宣布,该校今年将停止所有“本硕连读”班的招生。    
        该校招生与就业处处长信思金说,学校在“本硕连读”班市场前景最好的时期痛下决心停止招生,是为了使学校和学生都能得到好的发展。高校内部长期存在的复杂人际关系,一直是学术独立的最大障碍,而“本硕连读”往往从制度上,使这种人际关系更为盘根错节。    
        信思金说得不错,在7年“本硕连读”结成的深厚“师生情谊”下,学术观点的交锋、思想的碰撞变得更为困难,学术上的“近亲繁殖”必将影响学校的长远发展;对学生来说,“本硕连读”实际上是让高中生决定自己今后7年的人生道路,这也显得有些草率而不可靠。    
        平心而论,武汉理工大学此举令人敬佩,它体现了一个负责任的大学的高瞻远瞩。在“本硕连读”班市场前景最好的时期痛下决心停止招生,是需要巨大勇气的,它不仅意味着相当大的经济损失,还极有可能招来同行的共愤。在国内不少大学的管理者实际上已经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的今天,武汉理工大学独能标新立异、激浊扬清,置学术生命高于一切,着眼于长远,实在难能可贵。    
        这不但是对自身发展的高度负责,也是对社会、对历史的高度负责。事实必将证明,这个向学术“近亲繁殖”打响的第一枪,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一直以来,知识界都以学术独立自我标榜,“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更成为大家众口一词的宣言。然而,俯看国内现实,学术独立只不过是说说而已的事情,谁也不会把它当真。至于“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个宣言,早已经由于“为尊者讳、为长者讳、为亲者讳”,而变质成了“吾爱真理,吾更爱吾师”。    
        如果亚里士多德泉下有知,那么,面对现实中国的学术道德层次,这位在老师柏拉图身边生活了20年,师生感情甚笃,到头来却以“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为原则,成了柏拉图门下最大的叛徒,几乎把老师辛辛苦苦构筑的理念世界整个颠倒过来的伟大哲学家,不知该有何感想;而对照亚里士多德,中国的学人又不知会产生多少感慨。    
        伏尔泰曾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用生命来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这种坚决维护学术独立、思想自由的观念,深深影响也大大造就了许多声名卓著的学术大师,他们的所作所为因而成为学坛佳话,被广为流传。    
        这些大师深知,在探寻真理的漫漫长夜中,只有不断进行观点的交锋、思想的碰撞,使百花齐放、百鸟争鸣,才有可能创造出一个又一个阳光明媚的学术春天,进而一步步接近真理。任何闭目塞听、惟我独尊的观念,都必将严重阻碍奔向真理的脚步,只有阴暗的坟墓才是奉行这些观念的人的最终目的地。在他们的手中,学术永远也不可能开放出灿烂的花朵,更不要说春天的诞生。    
        可道理是道理,现实归现实。中国的学人之所以长久徘徊在学术独立的门前,视与尊者、长者、亲者、权威者进行观点交锋、思想碰撞为畏途,甚至蓄意包庇尊者、长者、亲者、权威者的“学术犯罪”,除沿袭已久的文化传统外,制度的落后也是很大障碍。事实上,不只是“本硕连读”造成了学术的“近亲繁殖”,国内现行的用人制度、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模式等,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术“近亲繁殖”造成的危害势必越来越大。    
        在此情况下,国内学术界如果再不痛下决心,以壮士断腕的姿态向其开战,那么,其后果将不堪设想。故此,我真心希望武汉理工大学打响的这个第一枪,能成为大家向学术“近亲繁殖”宣战的信号,而不只是一声孤零的脆响。    
        教育指南    
        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也是一个威权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在更多的时候,人情与威权往往会合起手来,共同作用于社会。这个传统,可以说有着十分久远的历史。    
        在这个大的文化背景之下,学术的“近亲繁殖”,就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现象,甚至不少人还希望能进入这种“近亲繁殖”的恶性循环系统之中,以求时间尽可能快、途径尽可能短地谋得眼前利益。为此,拉关系、走后门、搞腐败,就成了一些人蓄意公关的手段,其中就包括不少家长和大学生。    
        假如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得一纸较高的文凭,也许的确能够比较快地实现自己的愿望;但是,如果你是为了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想真正开创出一番属于自己的人生天地,甚至想成为大师级的人物,那么,在学术的“近亲繁殖”现象还没有能够得到治理的情况下,你自己就应该首先认清学术“近亲繁殖”的弊端,尽可能远离它。至于理由,我在文章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与此同时,你还应该具备“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勇气。在这里,“吾师”并不仅仅只是指你的老师,还包括你的亲人、你的朋友、你的领导等等。而要具备这种勇气和意识,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够得到的,它需要从小就开始有意识地培养。这样一来,家长的责任就显得十分重大了。    
        试想,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就不敢反抗家长的权威,更不敢质疑家长的言行,时时处处都表现得是一个“听话”的乖孩子,那么,长大以后,他怎么可能会具备叛逆的精神、意识和意志呢?而如果没有了这些,他又怎么可能会具备创造精神和创造意识?一个根本就不具备这些创造素质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做出“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事情的。    
        所以,如果家长希望孩子成为创造型人才,那么,你所需要做的,就是放下家长的架子,与孩子平等地交流思想;在孩子向自己的某些观点发出挑战时,不管孩子的这种挑战是对是错,都要以平等的身份积极应战,并且鼓励孩子的这种做法。这样一来,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孩子都至少会明白一个道理:权威也是可以挑战的,因为真理是永恒的。一次两次这样做,你也许发现不了孩子的变化,但是,时间一长,你就会慢慢感觉到,创造力的种子,正在孩子的身上萌芽。    
        一旦孩子养成了独立思考、挑战权威的习惯,这种良好的习惯将势必推动孩子在人生的道路上,勇于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善于翻别人不敢翻的山,从而领略到别样的人生壮丽风景。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来自“吾师”的压力,还是来自“吾亲”、“吾友”等的阻碍,孩子都会轻轻对他们说一声:不!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谁折断了“山鹰”的翅膀
    
        探索的精神和征服自然的渴望,是值得敬重和充分发扬光大的,但是,从他们葬身雪山的悲剧中,也必须汲取沉痛教训。要知道,我们已经失去了5只年轻的“山鹰”,我们不能再轻易失去其他更加年轻的“山鹰”,尽管他们是那样渴望有朝一日,也能够鹰击长空。    
        2002年8月30日,《教育时报》发表了宋立民根据北京大学网站“山鹰论坛”里的帖子整理的文章《唱给雪山的歌》。读着文章中那一段段或激昂慷慨,或壮志凌云,或光荣豪迈的文字,以及北大山鹰社自1989年成立以来,所有成功或失败的登顶记录,我忍不住湿了眼睛。    
        5只年轻的“山鹰”折翅希夏邦马峰,的确应该算是那年暑期里,最让人伤怀的事情。从事后关于“山鹰”们的其他报道来看,不但北京大学的师生、失事者的亲人,甚至整个社会都普遍为他们的不幸折翅而痛惜。    
        登山从来都是一项危险运动,它之所以能够长久保持魅力,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可以通过它战胜自己人性中的弱点,进而升华生命。也许北大的“山鹰”们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才展开自己尚显稚嫩的翅膀,飞向座座雪山的。    
        事实上,他们这种鹰击长空的浩然精神,也的确激励了大批北大学子在学业上登顶的信心和勇气。这从《唱给雪山的歌》中的帖子可以看出:“那些仍坚持在琐碎的生活中闪光的梦想,才是划破这混沌世界的闪电,那些仍坚持着追寻梦想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    
        然而,痛定还当思痛。对北大山鹰社来说,不管它在民间登山领域的名声有多响亮,也不管自成立以来,它有过多少成功的登顶记录,就其学生社团的性质而言,13年来,它一味攀高追险的做法,并不可取,更不能成为其他学生社团效仿的榜样。    
        作为危险运动,登山中各种难以预测的因素很多,这就决定了其灾难系数即便可以从技术、经验等方面进行降低,却永远也无法保证彻底消除。    
        山鹰社是学生社团,其业余的性质决定了它既不可能拥有选择最佳登山时机的自由,也不可能拥有特别专业的器材,还不可能拥有长期积累的经验,甚至连专业登山技术都难以系统学习。在此情况下,其登山的首要任务就该是锻炼意志,而不是单凭年轻人的热情,非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高度才肯罢休。否则,便是异化了学生登山的初始意义。    
        探索的精神和征服自然的渴望,是值得敬重和充分发扬光大的,但是,从他们葬身雪山的悲剧中,也必须汲取沉痛教训。要知道,我们已经失去了5只年轻的“山鹰”,我们不能再轻易失去其他更加年轻的“山鹰”,尽管他们是那样渴望有朝一日,也能够鹰击长空。    
        教育指南    
                
        勇于探险的精神,是现时代中国的孩子所最为缺少的一种优秀品质。事实上,不但现时代中国的孩子,即便是以往的中国孩子,也极其缺少这种优秀品质。我相信,正在读这篇文章的你,也许一样如此。这可能是由我们中国人的民族性格决定的,但是,这种民族性格的形成,与民族文化的影响密切相关。    
        相比较而言,西方国家的孩子,包括我们的近邻日本,是特别崇尚探险的。现在比较流行的极限运动,如攀岩、蹦极、漂流等,就是从这些国家开始兴起,然后逐渐发展到全世界的。此外,从一些经典儿童名著,如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一点。    
        正因如此,对北京大学“山鹰”的行为,我是持赞赏态度的。我希望能有更多的孩子成为“山鹰”、“水鹰”,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体验到探索的快乐,体验到征服的幸福,体验到冲击人生极限的兴奋。我们的孩子,那些长久封在温室中的花朵们,真是太需要鹰击长空,骄傲地与风雨相搏击,与雷电相斗争了。    
        然而,从北大“山鹰”命殒雪山的悲剧中,我们也要汲取教训,那就是:探险诚可贵,生命价更高。探险当然是有风险的,包括生命的风险,否则,也就不称其为探险了。不过,在探险的过程中,我们完全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把这种风险的系数尽可能地降低。毕竟,我们探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丧失生命。    
        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呢?作为家长、老师,你又该教会孩子们哪些最基本的探险常识呢?我觉得,首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在探险之前,做好充足的准备,量力而行———至少,止步在极限的临界点上。    
        比如,就登山来说,凭着一股热情,盲目而动是绝对不可取的;更不能够把一味地攀高追险作为终极目标。因为登山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一种敢于挑战自己的精神,而不是一定要谋取什么样的高度。要知道,在专业器材、经验教训都比较缺乏的情况下,这样做的后果完全是可以想像的。    
        北大年轻的“山鹰”们之所以命殒雪山,教训是很明显的。而这种教训,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因为他们缺乏科学探险的习惯。既然是习惯,当然就要从小养成,这就需要家长们在可能的条件下,有意识地培养孩子这方面的习惯,比如教给他们更多的探险知识,和孩子一起进行一些风险系数较小的训练等。当正确的探险观念在他们心中成熟时,那么,他们脚下的路,自然就会平坦很多。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谁来对天才孩子的未来负责
    
        如果仅只是由于人家拿自己做了点儿广告就心理不平衡,因而做出完全弃学的选择,我以为,这实在不够理智。其实,早在窦蔻选择该校读书时,他和他的父母就应该明白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的道理。    
        2001年,6岁儿童窦蔻因出版《窦蔻流浪记》,从一名普通打工者的孩子,一跃成为“天才少年作家”。随即,不少名校向他敞开了大门,其中就有后来被他自己选中的南京中英文学校。然而,2002年新学期开始后,窦蔻又主动弃学了,并且至今也没再上任何学校。    
        其父窦玉明向媒体表示,儿子离开南京中英文学校是因“我觉得这个学校在拿窦蔻大做广告,带他走是为了保护他”;他还针对媒体“法律规定每一个孩子都有享受9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这个权利,包括他的父母”的提问,回答说:“法律是这样规定,但是法律并没有说非要进学校,家里照样能进行9年义务教育。法律也是可以修改的。”    
        从《窦蔻流浪记》出版前的热烈炒作,到窦蔻的主动弃学,两者相隔只有一年。在这一年里,在窦蔻及其父母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无从知道,但从以上媒体报道的部分事实来看,他们的心态应该是发生了极大变化。要知道,一个农村普通打工者的孩子,能到省会城市的名校中读书,是很不容易的(虽然对窦蔻来说,这也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他只有备加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才对。如果仅只是由于人家拿自己做了点儿广告就心理不平衡,因而做出完全弃学的选择,我以为,这实在不够理智。其实,早在窦蔻选择该校读书时,他和他的父母就应该明白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的道理。    
        还有就是窦玉明说的“家里照样能进行9年义务教育。法律也是可以修改的”。对此,恐怕任何一个有稍许法律知识的人都不会赞同。道理很简单:只要你是中国公民,那么,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完成9年义务教育,就绝非个人说了算。在法律面前,天才也罢,庸才也好,谁也没有超然于外的权力。    
        法律是可以修改,但怎么修改、修改什么以及由谁来修改等问题,也不是谁都可以随便拿出答案的。法律毕竟不是顽童手中的泥团,想捏成什么样子就捏成什么样子。它是一把锋利无比的双刃剑,既有情地保护着守法者的权益,又无情地惩罚着违法者的行为。所以,对窦玉明的观点,我只能一言以蔽之曰:“狂。”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我写作本文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批评窦蔻及其父母的某些言行,而是想通过以上的分析,向所有关心窦蔻健康成长的人提出如下问题:怎样对这个孩子将来的前途负责?因为我实在不愿看到在窦蔻身上再演一出《伤仲永》。我以为,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关键的一点是,窦蔻及其父母应端正自己的心态,从那个被炒作上去的虚无的“神坛”上走下来,以平常人、平常心的视角解读身边的一切。他们必须明白,在今天这个人人都有权利将自己的“墨迹”加工成印刷品的时代,别说只写一本书,就算著作等身,也早已稀松平常。    
        俗话说:“捧得高,摔得狠。”对窦蔻来说,“高高在上”的滋味儿也许挺不错,然而,对早已有了丰富社会经验的窦玉明及其妻子而言,却不但应该对孩子“高高在上”的位置(社会的和心理的)时刻保持冷静头脑,而且必须主动努力降低孩子所处的位置,以便其心态平和地融入社会。只有这样,孩子才能在不断进步中慢慢超越自己,把将来的人生路走得更远。否则,当孩子从高高的云层上重重摔下时,一切都将难以挽回。    
        教育指南    
        在孩子还未成年时,不“出名”倒也罢了,一旦由于这样那样的机会“出名”了,而且“名气”还不算小,这时候,家长需要以什么样的心态,面对“出名”以后的孩子,就十分重要。如果把握不好“成名”与“成长”之间的平衡,那么,孩子很可能会受到严重的伤害。    
        窦蔻的情况,就说明了这一点。在未“出名”前,他是一个和父母一起四处流浪的孩子,生活本身就很艰难,连上学都是一个梦想。当他“出名”以后,各方面的好处,在图书炒作的影响下,随之而来,比如省城名校向他敞开大门。    
        可是,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他的父母却没有能够把握好自己的心态,以至孩子只好离开学校。五年以后,也就是在我写作这本书的时候,窦蔻早已失去了“天才少年作家”的光环,真的就像《伤仲永》里的仲永一样,变得像普通的孩子一样。而实际上,由于经历了这些事情,也许,他的心态还不如普通的孩子。    
        每一个孩子,都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机遇,而“一举成名”。这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里,是很平常的事情。文化传播媒体的发达,如电视、网络、报刊等,很容易就会把一个普通的孩子,“塑造”成一个“名人”。在这一点,湖南卫视举办的“超级女声”大赛、河南电视台举办的“梨园春”少儿戏曲擂主大赛,都曾经推出了不少“少儿明星”,有的甚至还是刚走进幼儿园的孩子。    
        此时,作为孩子的家长,是绝对不可以“目中无人”,自以为从此可以凭借孩子的“名气”而“独步天下”的。这样,只会像窦蔻这样,只是昙花一现,转瞬即逝。那么,家长应该怎么做呢?    
        我认为,一个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努力放平自己的心态,尽可能做到“名气大”但“傲气不大”。要达到这个目的,你所要把握的一个原则就是:孩子的名气越大,越要降低他的傲气,越要努力让他把自己当成普通人。只有当孩子把所谓的“名气”当成寻常事物时,他才能够持久地努力,创造出更大的“名气”,而又不为“名气”所伤。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别让星座决定孩子的命运
    
        中学时代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中,脆弱、敏感、好奇的中学生,总会在无意识中受到包括“星座”等种种不良事物的诱惑,又总会在这些诱惑中因迷信命运而迷失了前进的方向,从而不自觉地为未来的人生道路自掘了陷阱。    
        目前,在中学生中最抢手的书籍既不是文学名著,也不是科普读物,而是“星座”丛书。这类书的内容主要是结合每个人所属的星座特点,推测其性格、情感、健康、运气、事业等情况,有的还搭配上十二生肖,将每天的运势做种种推测。中学生不但自己买来看,还常常作为礼物送给好朋友,其传阅率之高是其他任何书籍都无法比的。    
        对这一问题,我曾进行过调查,发现除“星座”之类的丛书外,还有包括“星座”卡片、“星座”文具、“星座”手绢等在内的大量“星座”类商品,也同样受到了中学生的青睐。    
        从表面现象看,中学生课业负担重、精神压力大,偶尔玩玩这类东西,轻松轻松心情,也未尝不可。因为特殊的年龄使他们对很多东西充满好奇,总想试一试、玩一玩,只要不过度,一般不会出现问题。然而,关键就在如何把握好“度”。这有些像玩电子游戏,本就只是为了轻松心情,可一旦上了瘾,玩者就会欲罢不能,最后蜕变成了让老师头疼、家长心疼的“问题少年”。    
        据我所知,已有相当一部分中学生,对这种“星座算命”深信不疑,以至于前怕狼、后怕虎,患得患失,形成了宿命论思想。问题发展到这个程度,就比较严重了。要知道,宿命论思想其实是一个陷阱,一旦掉进去,就再难看见明媚的阳光和广阔的天空。    
        那么,如何才能提高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引导他们避开“星座”的诱惑,斩断来自“星座”背后的黑手,走出思想陷阱的包围呢?    
        我以为,最好的办法还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具体而言,就是首先从“星座”本身切入,通过对“星座”相同的人未必有相同的命运的事实比较,分析其混乱的逻辑、模糊的推理和荒谬的结论;其次,运用各种方式,使中学生从根本上了解天文学概念上的“星座”知识,和以这种“星座”为根据进行迷信活动的历史背景及其所谓的“理论依据”,揭开“星座”的神秘面纱;再次,针对中学生之所以迷信“星座”的心理根源,进行心理上的启发和引导,告诉他们每个人的命运是把握在自己手中的,只有扼住命运的咽喉,才能赢得未来美好的生活;最后,还要从信仰的高度提醒他们,作为人的全部思想的核心,信仰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引导人走向高尚,也可以诱惑人滑入低俗,只有高举起真信仰的旗帜,才能保证使自己不断走向高尚,而不是滑入低俗。    
        中学时代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中,脆弱、敏感、好奇的中学生,总会在无意识中受到包括“星座”等种种不良事物的诱惑,又总会在这些诱惑中因迷信命运而迷失了前进的方向,从而不自觉地为未来的人生道路自掘了陷阱。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即使在中学毕业,甚至大学、硕士、博士毕业后,依然在宿命论的圈子中画地为牢的根源。    
        可见,要彻底清除迷信的种子,就必须对一切可疑的事物,尽可能保持警惕之心,努力做到不上当、不迷信、不自欺、不欺人。如此,则科学战胜愚昧,理性战胜迷信,高尚战胜低俗,自强战胜宿命。    
        教育指南    
        迷信星座的最大根源,对现在的孩子来说,主要在于不自信;这种不自信一旦与孩子对未来的深切向往联系起来,就更加使他们相信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而星座以及传统的算命术等,正好迎合了他们的这种心理,从而一传十、十传百地慢慢迷信起来。关于这一点,家长应该保持十分清醒的头脑。    
        然而,十分有意思的是,现在的很多家长,和孩子一样迷信星座,有的甚至和孩子一起研究星座对自己的影响,对星座说深信不疑。这样一来,有时候看似游戏性质的做法,却会在潜移默化中对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使孩子往往会在潜意识中,用星座中的某些说法指导自己的行为,却忘记了自己才是把握自己命运的人,只有自己才能扼住命运的咽喉。    
        所以,要想破除星座对孩子的影响,家长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不管是对星座还是对别的迷信事物,都明辨是非;同时,也对孩子讲清楚其中的利害,让孩子明白其中的道理。更重要的是,要树立起孩子的自信心,培养他对于困难挫折的抗击打能力,以及奋起抗争的斗志、韧性与耐力。可以说,这一点对于破除星座的迷信,将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事实上,人们最迷信星座等算命性质的东西的时候,往往是最困难、最迷茫、心情最糟糕、思维最混乱的时候。这个时候,一旦人的自信心不足、抗击打的能力不强、抗争的斗志不坚决、缺乏足够的韧性与耐力,就会很容易相信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用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来说,就是:人的身心最脆弱的时候,恰恰是病毒入侵的最佳时机。    
        因而,不但家长需要教育孩子远离星座,自己也要远离星座,然后通过一些科学的途径,比如通过大量劳动培养吃苦精神、通过阅读科普知识训练科学等,努力健康自己的身心,为阻挡星座病毒的入侵,建起一面风雨不透的防火墙。
    
    
    第三辑 提升品质高度自省者强,自立者刚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面对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的压力,我们首先必须有这种精神,惟其如此,才能使自己无畏于挫折和磨难,并在与之顽强战斗的过程中,体味到无穷的快乐,也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战斗水平,磨练更坚强的意志,从而迎来一个又一个辉煌的胜利。    
        据《工人日报》2001年5月29日报道,在河南省卢氏县官道口镇中学发生了一起闹剧:因学校近年来升学率排名下滑、个别师生“莫名”骨折,身为党员的校长贾某不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弄清问题发生的原因,切实做好工作,而是请风水先生看地算卦,之后再根据他的一番胡言乱语,不辞辛苦,千里迢迢地远赴山东购买了两块所谓“泰山石敢当”的石头立在校园中,供作镇妖祛邪的“升学符”。结果,“升学符”非但没有镇住“妖邪”,他自己反而因乱搞封建迷信被撤销了职务。    
        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在读书升学价值取向上的片面认识,导致校际间升学率的竞争愈演愈烈。从某种程度上说,升学率的高低甚至已经成为衡量学校教育质量、校长工作能力、教师教学水平、学生综合素质的惟一标准。在这种状态下,一切活动都必须以提高升学率为中心,此外的所有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受欢迎或严格禁止的。所以,即便我们的教育生态已经出现了诸如体罚学生、驱赶差生、拒收单亲和歧视特殊家庭子女等不正常的现象,但只要举起升学率的翻天印,那么,这些现象就统统可以忽略不计了。    
        然而,物极必反,任何一种事物,一旦发展到它的极致,必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惟升学率的绝对化,就是发生这起荒唐事件的主源。    
        从校长本人的主观态度来讲,应该说是出于公心,因为他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学校的荣誉,而非为他个人谋福利。这不像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那位在县委大院埋“升官符”的、仅为圆个人升官发财梦的家伙。可是,由此造成的客观影响,却是极坏的,毕竟那是把带有严重封建迷信色彩的东西,埋在了校园这块文明的净土上,既污染了青少年的心灵,也败坏了教育者的形象。这也正是他被媒体批评,并被有关部门严肃处分的原因。    
        事实上,由于惟升学率的巨大压力,不但这位校长被封建迷信拉下了马,而且一些青少年及其家长也被塞了灵窍。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中考和高考的接连进行,使他们的心理压力骤然增大。这时,他们不是科学地缓解压力,而是将目光投向了木雕泥胎。据我所知,这段时间去寺庙进香祈求所谓神佛保佑的,十有七八是考生及其家长。这就验证了鲁迅先生所言:不自信,必他信。因而,要破除一些人在升学考试上迷信神佛的心理,最根本的做法就是使其在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基础上建立自信。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面对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的压力,我们首先必须有这种精神,惟其如此,才能使自己无畏于挫折和磨难,并在与之顽强战斗的过程中,体味到无穷的快乐,也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战斗水平,磨练更坚强的意志,从而迎来一个又一个辉煌的胜利。天灵灵,地灵灵,不如人灵灵。只有人才是决定一切的因素。将成功之宝押在神佛上,即便有所收获也是自己的努力,并非天降祥瑞,更何况天不灵时害人,地不灵时害己呢?而人却永远都是灵的,只要你真正努力了。    
        自省者强,自立者刚。但愿这位校长能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纠正自己的行为,并能在跌倒之后自信、自强、自立起来,继续为教育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但愿家长们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把目光从木雕泥胎上移开,转而放到寻找科学的教育方法上去,鼓励孩子拼搏进取,谋求真正的成功之路。    
        教育指南    
        很多中国人有一种十分有趣的迷信心理和行为,那就是每当遇到自以为不可化解的困难,或者强烈希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总是不愿意从自己身上发现问题,从而谋求成功之路,而常常是转向迷信,逢庙烧香、遇神拜神。有的西方学者就认为,中国人是一个十分奇怪的民族,拥有着十分奇怪的宗教信仰。    
        卢氏县官道口镇的中学校长,就是犯了这样一个错误;很多家长也常常犯类似的错误,其严重程度有时并不比这位中学校长轻。在倡导科学文明的今天,这样的教育氛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十分不利的。因为它会误导孩子,使孩子也成为迷信的俘虏,而不再或不能够再更加努力和清醒地认清自己前进的方向。    
        其实,迷信思想的出现,和宿命论有着很深的关系。这种理论认为,人的一切命运,都是上天安排好了的,不管你如何反抗,总也不会逃脱命运的掌控。因而,一些家长就天真地认为,在庙里烧香,祈求神佛保佑,会助孩子升高中、考大学一臂之力。这种想法作为一种纯朴的感情未尝不可,但是,用来指导和教育孩子,却是大错特错的。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首先要冷静头脑,从各个方面严格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比如,如果孩子学习不好、身体不好,我们就要去分析,或者就要去咨询相关专家的意见,了解其中的真正原因。然后,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事实上,只要找准了原因,解决起来就并不困难。    
        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会产生一些困难,也可能会暂时迷失自己的方向。这些都没有关系。只要你坚信自己的力量,坚信自己的头脑,同时也坚信自己的孩子,坚信科学的智慧,那么,总有一天,你一定会找到问题的根源。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努力。不管什么事情,只要你下的功夫到了,就没有办不成功的———除非你自己主动高高举起双手,向困难投降、向命运跪倒。    
        信则有,不信则无。这句话,常常成为一些宣扬迷信的人的“口头禅”,也确实迷惑了无数的人。但是,回过头来,认真想一想,你就会发现在这句话之后隐藏着的另一个道理:如果你不迷信,那么,你就会自信,而自信的力量之源,将会是永远年轻、永远不会干涸的。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
    
        登高才能望远,人站立的高度,决定了他所能看到的高度、广度、深度。尽管当今中国,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甚至与这样的社会,还有着很长一段距离;但是,在现代文明之水浸润中华大地之时,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的自由、人的价值,正在因为其高度的逐渐提升,而日益呈现出不可被替代的重要价值。此时,人之为人,在更多的意义上,既体现为对社会、对历史负责的宏大叙事,又具体而微地体现为对个人发展、个人完善的负责。    
        一个拥有良好公民意识的人,决不会是一个懦弱的人,而一定是一个勇敢的人,并且知道什么是大勇,什么是小勇,什么是有意义的真勇,什么是无价值的假勇;一个拥有良好公民意识的人,决不会是一个狭隘的人,而一定是一个博爱的人,并且懂得怎样创造爱,怎样奉献爱,什么样的爱与阳光同路,什么样的爱和黑暗共行。而一个勇敢的、博爱的现代公民,在为自己赢得无限幸福的同时,也为他人、为社会、为历史创造了和谐之美,开拓了共赢之道。    
        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强化孩子的权力自觉。    
        强化公民意识,就能跃升孩子的成功高度。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培养世界公民
    
        海啸灾难应该成为一个良好的教育契机。借助这个契机,我们可以把国人的世界公民意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要知道,一个人一旦拥有了良好的世界公民意识,他就会同时拥有先进的现代生存理念。    
        美丽的天堂转瞬间变成人间地狱,诗意的海浪片刻里成了无情杀手。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悲情的新年。截至2005年1月4日,联合国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印度洋海啸遇难者人数已经达到15.5万人,儿童就占了5万人。在这些人中,50个国家的人民痛失自己的同胞,其中就包括中国。    
        灾难之痛令人目不忍视、耳不忍闻。以印度泰米尔纳德邦的重灾区库达洛尔为例:库达洛尔有近400人死亡,其中大约一半是儿童。这些孩子年龄大多在5至12岁之间,被掩埋时大多还是遇难时的装束,没有裹尸布或棺椁。    
        在亚马逊河流域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其震动效应就会掀起密西西比河流域一场风暴的今天,没有任何地方,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成为孤岛,每一个人都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公民。因而,我们通常所谓的公民责任和道义,就理应也必须放到全球化背景下去定义和实践。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够肝胆相照、风雨同舟、休戚与共。事实上,这场人类空前的巨大灾难发生后,国际社会已经掀起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援助运动。截至2005年1月1日,国际社会向海啸受灾国承诺的捐款数已升至20亿美元。此后,世界各国的政府援助和民间援助活动,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除了大量人员伤亡,还有更多的灾民无家可归。据国际红十字会估计,灾民总数可能超过100万。要让灾民得到及时救助,就需要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去分担他们的哀愁。在这里,中国政府和人民也以实际行动展示了爱心。2005年1月5日,新华社援引美联社的报道说:中国承诺提供6000万美元的援助,以帮助那些遭受地震和海啸袭击的南亚和东南亚国家。同时,中国的医疗队已经抵达印尼并正前往泰国,中国的佛教徒祈求不再发生灾难,中央电视台为缅怀死者取消了新年晚会。而截至2005年年底,中国政府和民众,已向这些受灾国家,捐赠了总价值数亿元人民币的款额、物资。    
        基于这个背景,海啸灾难应该成为一个良好的教育契机。借助这个契机,我们可以把国人的世界公民意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要知道,一个人一旦拥有了良好的世界公民意识,他就会同时拥有先进的现代生存理念。在全球化概念日益成为我们身边的具体事物时,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我们所要达到的理想高度和所要实现的生活质量。    
        那么,该怎样利用这个教育契机呢?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力所能及地帮助受灾国人民早日抚平身心创伤,重建美好家园。    
        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从新闻报道里,我都不无感动地看到,很多国人,包括小学生已经自发行动起来,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对灾民的真情。《金陵晚报》1月2日报道,南京市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毛昕宇在妈妈陪同下,到该市红十字会,郑重捐出积攒了很久的500元零花钱。    
        对孩子的这种做法,我们不但应该给予充分肯定,还要积极鼓励,以倡导更多的人向灾民伸出援助之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世界公民意识。而这,又恰恰需要相关单位和部门,比如教育、慈善、新闻媒体等机构的热情引导、积极组织与大力配合。在这个方面,香港的做法值得借鉴。    
        日前,香港教育统筹局德育及公民教育组,推出了《世纪海啸灾难》学习活动的教材系列,并将其上载至香港教统局网页。香港方面希望,学校能帮助学生把握机会,将今次海啸的经历深化,体验人间的关爱、建立危机意识并珍惜生命的价值。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面对这场惨绝人寰的灾难,我们每一个人正应该以此为道德准绳,去衡量自己的心灵高度。    
        教育指南    
        今天,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全球化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培养孩子具有良好的世界公民意识,并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对此,家长和老师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在一些合适的时机,努力鼓励、引导孩子做一个世界好公民。    
        和关爱身边的弱势者不同,具有良好的世界公民意识的孩子,还会将目光投向千里万里之外,为那里的孩子吃不饱饭而流泪,为那里的灾民住不上温暖的房屋而难过,为那里在战火中倍受恐惧折磨的人们而担忧。这样的孩子,将来长大以后,与普通的孩子相比,心胸会更加宽广,目光会更加远大,志向会更加高远,最终成就的人生事业,也会更加辉煌。    
        毛昕宇的妈妈就做得非常好。她之所以支持、鼓励孩子这样做,也许并没有想到很多宏大的思想,比如世界公民意识,但是,她却在无形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孩子。而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却又是最有效的。    
        作为家长,如果你就是毛昕宇的妈妈,或者,你也有一个像毛昕宇这样的孩子,你会怎么做?要知道,这时候,你不经意的一个选择,就会触动孩子的心灵:当你的选择正确时,你是在把孩子引向博爱之路;当你的选择错误时,你是在把孩子导入自私之途。    
        当然,培养孩子的世界公民意识,并不是只有向受灾国家的百姓捐款这一条路,很多身边的小事情,也同样可以起到这样的效果,比如,教育孩子爱护环境、关心野生动物、珍惜自然资源等。你可以告诉他:孩子,你所节约的每一滴水、每一张纸,都是在为整个世界做出贡献。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公私分明
    
        学生终归要长大成人参与公共事务,如果在他们的思想意识里,连公车严禁私用这样的法纪常识,都被模糊了是非界限,长大后的他们在处理公私关系时,很可能难以做到公私分明。    
        据新华社2004年1月4日报道:日前,深圳市宝安区纪委、监察局发出专门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禁用公车接送学生;要求有关学校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工作,不要用公车接学生上学、回家。宝安区教育局也下发通知,要求学校健全规章制度,将公车接送纳入学生操行评定的内容。    
        公车严禁私用,并不是近年来才有的新规定。对有权使用公车的人来说,它完全是一种法纪常识。然而,对于这种常识,一直以来,说的人多、做的人少,以致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演变成了社会上一道极为正常的风景。在它的影响下,坐家长的公车上学、回家,已经让不少学生引以为豪;与此相反,没有公车可坐的学生则只能望车兴叹,抱怨家长没本事。很明显,在这些学生的思想意识里,公车私用不但没有什么不妥,反而非常光荣。    
        学生终归要长大成人参与公共事务。我以为,如果在他们的思想意识里,连公车严禁私用这样的法纪常识,都被模糊了是非界限,那么,长大后的他们在处理公私关系时,很可能难以做到公私分明。因为思想意识是具有发展惯性的,今天的你可能会因坐了公车而沾沾自喜,明天的你很难说不会因在其他方面损公肥私而津津乐道。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言,公私界限模糊的思想无异于人生路上的陷阱。从这个方面说,宝安区的做法无疑值得肯定。    
        然而,话又说回来,公车私用往往并不是由学生做主,而是由家长代言。因此,要彻底控制公车私用现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大打击公车私用的力度,使之成为真正的“雷区”。只要谁敢于越“雷区”一步,谁就一定要吞下违规的苦果。一旦做到这些,上述校规就形同虚设,完全没有制定的必要。不然,即便制定了,也于事无补。毕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向是国人的习惯性思维。不是不让在校门口接送学生吗?我把车停得远一点儿行不行?    
        行文至此,想起了一则旧事。据《大河报》2003年10月24日报道,意大利墨西拿市市长曾利用公车携带配偶出外度假,有人就这一违规行为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辩称他这样做是出于“安全”的需要,妻子是作为他的“陪同”一起前往的,只属于“搭便车”。但主审法官却当场指出他这是强词夺理,判处他入狱半年。判决书称,即便是在各级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工作人员,也不得携带配偶利用公车出外度假。    
        对国人来说,这好像是一件小题大做的事。可在西方国家,这却是一项不折不扣的法治传统。这些国家的人们认为,公权和私权都是神圣的,它们既不可以互相侵犯,也不能够互为谋利,而必须保持彼此的绝对平衡。这种观念看似没人情味儿,实际上严格保证了公权和私权的权威。    
        事实上,任何规定都只有让它落在实际行动上,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体现权威性。否则,不管它制作得多么具体,出台得多么及时,都注定是随风而逝的空文。当然,要落实到行动上,除了倡导法治的精神,也需要培养人们的现代公民意识。而这两点,在我们国家,都还有欠缺。    
        教育指南    
        公车私用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很多人看来,完全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情。所以,对深圳市宝安区的做法,不少人甚至认为这是小题大做,多少有些不尽人情。这也正是公车私用难以有效禁止的一个原因。    
        有意思的是,即便是宝安区的做法,也只是限制用公车接送学生,至于其他方面是否公车私用了,则没有明说。可见,即便在纪委、监察部门看来,公车私用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然而,正如文章中所说的,为什么在别的法治国家中,类似这样的事情,却会受到严厉的追究?那么,难道我们不需要这样做吗?    
        当然需要,尤其是在我国的法治日益健全、民主气氛日益高扬、与国际接轨日益紧密的时代风气之下,就更需要这样做。而作为家长,首先就要认识到,你的一举一动,都在影响着孩子,为他做着表率。    
        假如你放纵公车私用这样的事情,那么,孩子就会公私不分,而当他长大走向社会以后,这样的思想观念,就是十分危险的。从小处说,可能会使他难以成为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从大处说,则可能会将他引向犯罪的深渊。而这两种成长的结果,显然都不是你期望在孩子身上得到的。    
        而实际上,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也许只是一点点小事,就可以成为教育孩子的好素材。比如,在公园游玩时,一旦孩子损坏了花草,你就应该及时制止,并且教育他这样做是不对的;在利用公共设施娱乐时,一旦孩子有了破坏的冲动,你就应该马上对他说“不”,并且向他讲明理由;在你的孩子流露出羡慕别的孩子可以公车私用的思想时,你应该明确告诉他,不但自己不能这样做,也要通过同伴教育的方式,告诉别的孩子也不要那样做……    
        这样,慢慢地,你就会发现,孩子变了,他不再以利用公物为自己谋利而骄傲,而常常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达到了同样的目的为自豪。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读读卡通“鲁迅”
    
        当青少年笑嘻嘻地抱着被卡通了的“鲁迅”扮酷时,鲁迅的“民族魂”事实上已经在潜移默化之中进入他们了的脉搏,并将最终与他们新鲜的血液一起,化作奔腾不息的生命活力,绿化我们正在被污染的家园。    
        鸣炮奏乐是一种十分庄重的礼仪,无论宫廷、民间,都将其视为盛大典礼最辉煌的序曲。以民间为例,鸣炮奏乐之后不是新人拜天地,就是新房子架主梁。总之,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只有伴随着炮的鸣响、乐的高奏,盛大典礼的种种内容才会正式粉墨登场。在这里,我则要为卡通“鲁迅”鸣炮奏乐。    
        孔乙己、阿Q、狂人、高老夫子……这些鲁迅创作的人物形象,而今已在漫画家的笔下正式“粉墨登场”,以卡通形式表现鲁迅小说的《鲁迅小说全编绘图本》,已由新华出版社推出。这套绘图本6册,将鲁迅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中的33篇小说故事,用4000多幅卡通画生动地表现了出来。    
        鲁迅是何许人也,那是我们仰之弥高的“民族魂”,用毛主席的话说:“鲁迅是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枕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而今,以卡通形式表现鲁迅小说,是否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美好的信号,预示着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新思想开始朝着一个崭新的方向迈进?    
        今天,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承认不承认,适应不适应,我们事实上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读图时代。在这个时代中,这或许正代表了当代青少年不同于他们的父辈兄辈们的审美心理的嬗变。他们更乐于接受轻松、闲暇的阅读形式。而作为“民族魂”的鲁迅,虽然绝大多数青少年知道这位伟人,并且或多或少地学习过他的作品,但他们恐怕更多地是以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对待鲁迅的。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读不懂,解不透。    
        与青少年拒绝阅读“鲁迅”一样,长期以来,被他们拒绝阅读的,还有被我们推崇为“经典”的各类文学名著。这一点,至今还是“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人们难以治愈的心病。这些心地善良的人们常常在各种场合疾呼:孩子们,读读“经典”吧,它会让你们插上腾飞的翅膀!    
        然而,这疾呼换来的除了青少年酷酷的鬼脸,就只剩下疾呼者无可奈何的叹息甚至眼泪了。这就好比家长拿着削了皮的水果,苦口婆心地劝孩子,多吃水果有益健康呀,可孩子偏不领情,到底还是爱上了滑溜溜的果冻一样。事实上,青少年何尝不知道“经典”的价值、水果的营养,他们之所以还要舍“经典”而求“卡通”,弃水果而取果冻,无非是为了更轻松、方便、快捷地汲取营养罢了!    
        如是而言,“鲁迅”的被卡通化,不正是该鸣炮奏乐吗?要知道,当青少年笑嘻嘻地抱着被卡通了的“鲁迅”扮酷时,鲁迅的“民族魂”事实上已经在潜移默化之中进入了他们的脉搏,并将最终与他们新鲜的血液一起,化作奔腾不息的生命活力,绿化我们正在被污染的家园。所以,让我们为卡通“鲁迅”尽情地鸣炮奏乐吧,并且做好把一切伟大人物与伟大思想卡通化的准备。    
        教育指南    
        对中国人来说,鲁迅的作品是不是最有价值的精神食粮?当然是。然而,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有意无意地遗忘它呢?这里面,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鲁迅作品内容的深刻性众所周知,但是,作品形式的非大众化也同样众所周知。如此一来,形式就成了人们接近鲁迅、亲近鲁迅的绊脚石。    
        事实上,不只是鲁迅作品,许多具有高度经典价值的优秀作品,如中国的四大文学名著《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国外的文学名著《战争与和平》、《飘》、《巴黎圣母院》、《雾都孤儿》等,也常常被孩子敬而远之。更有意思的是,不但孩子对它们敬而远之,包括向他们推荐阅读这些名著的家长和老师,又何尝不是如此?    
        连自己都不想做的事情,偏偏要求孩子去做,这恰恰是很多中国家长、老师的“教育病”。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必然也会和家长一样,拒绝甚至逆反家长、老师的指令。为什么不能在家长、老师与孩子之间,做一下换位思考?这样一来,不但家长、老师的“教育病”会慢慢治愈,孩子也会愉快地选择他们的建议。    
        “卡通”后的鲁迅作品,之所以会受到孩子们的欢迎,正是因为它采用了适合孩子阅读的形式。既然如此,其他作品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呢?家长、老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够采用适合孩子、受他们欢迎的形式呢?这里面的道理是完全一样的啊!    
        想通了这一点,你就会知道,在教育孩子时,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比如,你应该多与孩子平等对话,不应该居高临下,以势压人;你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不应该自以为是,惟我独尊;你应该循循善诱,不应该强迫命令……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雷锋精神不过时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伟大的雷锋精神,它实质上只是现代的文明公民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道德修养。既然是最起码的,那就不但行动时非常容易,而且违背时特别可耻。    
        只要进入3月份,全国各地都会组织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学雷锋活动。这是一件好事。它说明雷锋精神依然在温暖着我们的世界、灿烂着我们的生活、高尚着我们的信仰、鼓舞着我们前进的脚步。半个世纪的事实证明,无论时光如何流逝、世事怎样变迁,雷锋精神都是我们这个社会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因此,思考一下在今天新的时代和形势下,该如何向雷锋学习的问题,就显得意义特别重大。    
        大家都知道雷锋做好事的原则是不留名,有时实在不得已留了,也只留一个代号。雷锋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他觉得那些“好事”都是情理中的平常事,不值得渲染。可今天某些所谓的“学雷锋活动者”又怎样呢?他们不是“红旗漫卷”,就是口号连天,甚至还要敲锣打鼓、披红挂彩,在闹市中一路“游行”、“集会”过去,然后找个早就“踩好点”的地方,象征性做点不疼不痒的“好事”,这就算“学雷锋”了。    
        说实在的,我真不知道假如雷锋看到了这种“学雷锋活动”会有何感想,反正我对它很不以为然。在我看来,“学雷锋活动”只要一搭上形式主义的车,就只能当戏来演、来看,并且此戏绝非客观实际。所以,向雷锋学习,第一要学习他埋下头来,实实在在做好事的精神。    
        雷锋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做了许多好事,而这又建立在他认认真真、高质量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如果雷锋把本职工作干得一塌糊涂,即便他做了十万件“好事”,又有何实际意义?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位置,也都在做着属于每个人自己的工作,只有把这份工作干好了,才能说对社会作出了贡献,在此之外做的“好事”也才是真的“好事”。    
        可现在的一些“学雷锋活动”却变了味:学生走出课堂“学雷锋”,扫本该环卫职工扫的马路;环卫职工放下扫帚“学雷锋”,去福利院照顾本该福利院职工照顾的老人;福利院的职工又扔下正拆洗的被褥,跑到街上擦本该电信职工擦的公用电话……你干我的活儿,我做你的事儿,这算什么“学雷锋”?因此,向雷锋学习,还要学习他认认真真、高质量干好本职工作的精神。    
        雷锋之所以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且在此之外做了许多不留名的好事,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心中时刻装着人民。在他看来,为人民服务永远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也是使自己幸福的源泉。提到“人民”这个词,很多人都感觉空洞,觉得它只是个政治用语,并没多少具体内容,因而不知道什么才算为“人民”服务。那么,“人民”到底是什么呢?我以为,“人民”虽然不是张三、李四等具体的某一个人,但张三、李四等具体的某一个人却是“人民”中的一员。    
        故此,雷锋的“雨夜送大嫂”故事中的“大嫂”就是“人民”,而雷锋的为“大嫂”服务,也就是为“人民”服务。如果依此理解,那么,为人民服务就不是什么难事了,而且可以随时随地向雷锋学习了。所以,向雷锋学习,第三要学习他具体而微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由此可知,学习雷锋实际上并不难,根本不需要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里、用某种特定的形式去刻意而为。因为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伟大的雷锋精神,它实质上只是现代的文明公民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道德修养。既然是最起码的,那就不但行动时非常容易,而且违背时特别可耻。看来,现在学不学习雷锋已经不是光荣不光荣的事,而是可耻不可耻的事了。    
        教育指南    
        作为家长,或者作为老师,我们有没有必要让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学生,去认认真真地学习雷锋精神?我认为,是有必要的,理由就是我在文章中刚刚说过的,所谓雷锋精神,现在看来,它实质上只是现代文明公民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道德修养。只有这样,你的孩子才能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你的学生也才能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    
        那么,作为家长或者老师,我们又该怎样让孩子去学雷锋呢?在我看来,就是教育孩子实实在在地做有意义的事情,不管是对自己的学习,还是对待自己该做的事情,或者在待人接物方面,都应该脚踏实地,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最好。打个比方说,学习时要足够努力,争取获得自己力所能及的最好成绩;劳动时要足够认真,争取做到好上加好,精益求精,不能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实际上,这些品质,正是现在的孩子所缺少的。而要想培养孩子具有这方面的素质,靠那种非常表面的学雷锋活动,是非常不够的;而且,更为严重的是,这样做还会使孩子变得虚伪,乐于做表面文章。一旦形成了这样的道德观念,那将会严重损害孩子一生的前程。所以,在教育孩子时,我们就要让他们明白一个道理:为什么雷锋做了好事之后,不愿意留名?我想,他之所以如此,正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更好地做事,以免因为处处留名,而使自己变得浮躁。    
        那么,是不是除了做好本职的事情,就足够了呢?比方说,就可以不做其他的好事了呢?当然不是这样。如果你能够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别人,与此同时,又并没有让自己损失什么,那么,为什么不去做呢?如果你能够把自己的爱心奉献给最需要的人,比如,把自己多余的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甚至零花钱捐赠给农民工的孩子、福利院的孩子、生理残疾而又生活困难的孩子,那么,为什么不去做呢?事实上,这样会使你拥有更多的朋友,也会使你拥有更多的快乐和幸福,更会使你从此变得富于爱心。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审视另类现象
    
        不管王朔等人的观点是否正确,是否是真理或者逼近真理,或者干脆就是荒谬的奇谈怪论,但他们这种敢于直面权威并挑战权威的勇气,还是值得欣赏的。当堂吉诃德一本正经向风车挑战时,有谁笑话过他的愚蠢和不必要吗?    
        曾经有一段时期,以王朔为首的另类文化人纷纷登台,针对鲁迅、老舍、金庸等仿佛已经定性的著名文化人,提出了一些令大家倒吸一口冷气的观点,这其中最知名且传播范围最广的文章,即王朔的《我看金庸》、《我看老舍》、《我看鲁迅》,及葛红兵的《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写一份悼词》、张闳的《走不近的鲁迅》、冯骥才的《鲁迅的功与“过”》等。    
        在文章中,他们或针对这些著名文化人的作品冷嘲热讽,或剑走偏锋对其人格等敏感问题提出质疑,再不然就是从一种常人所难以想像或不太敢想像的角度,大胆或放肆地“点杀”其思想或艺术成就,进行全盘或半盘否定。一时间,由于他们这种另类的表演过于唐突,且毫不顾及为尊者讳、为长者忌的传统中国学风,使得中国学界一片风雨之声,间或夹杂着反击者的电闪雷鸣,真是热闹极了。假如身处其外倒也罢了,可偏偏很多人是这些著名文化人的崇拜者,于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氛就显得尤为紧张,简直是剑拔弩张,大战在即了。    
        虽然如此,我还是保持着一种欣喜的心态,来看待这场也许即将爆发的文化或曰思想之战。因为我始终觉得,这场“战争”来得正是时候。早不行,晚也不行。太早了,我们每个人的思想还过于统一,根本不可能也不愿不敢特立独行。所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早些时候可能更多的只是刷在墙上、印在纸上的口号,在很大程度上,这个口号既没开出艳丽的花朵,也没唱出动听的歌声;太晚了,就更为可怕,因为当经济增长速度像天马般驾云疾驰时,如果与之相应的文化或思想跟不上前进的步伐,那么,最终的结局只能是本应领先的却偏偏成了拖后腿的,到时候,即使打着灯笼满世界找后悔药,恐怕也来不及了。    
        现在已是新世纪拉开伟大序幕的时候,一切的一切正应该重新开始。孩子应该穿上新衣服,老人应该换根新拐杖,大姑娘小伙子们更应扯掉灰色的布衫而代之以亮丽的服饰。这样,放眼望去,我们的世界就满是新的和美好的东西了,而我们的内心深处更将会洒满新世纪明媚的阳光!由此,我们的目光将更为高远,我们的思想将更为深邃,我们前进的方向也将更为正确。要达到这一目标,首要的也是必须的动作就是革故鼎新。    
        革故是痛苦的,也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虽然文化或曰思想上的革故不一定要流血,不一定要马革裹尸,但有时候,那种触及灵魂的、不施麻药的活体手术,可能要比流血,要比马革裹尸更悲壮也更痛苦。毕竟,那都是我们曾经信仰,曾经崇拜,曾经视为神圣的、历万劫也不会损伤的东西。就像曾带给了我们光明和温暖的美丽火把,一旦被人否定说它多少也有些不利于环保的因素,或者提出更新与改革它的方案,比如说,把它的光和热收集起来制造成更先进也更合理的照明与取暖设备,无论从感情上还是从理智上,我们还是很难在短时间内接受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是中国人全部感情的焦点。    
        正因如此,一旦有人对那些具有一定象征意义的人和事提出质疑时,我们才会突然变得怒不可遏,用感情的火焰代替理智的思索。事实上,不管王朔等人的观点是否正确,是否是真理或者逼近真理,或者干脆就是荒谬的奇谈怪论与酒鬼、梦游者的胡说八道,但他们这种敢于直面权威并挑战权威的勇气,还是值得欣赏的。当堂吉诃德一本正经向风车挑战时,有谁笑话过他的愚蠢和不必要吗?    
        鉴于此,我觉得在王朔等人另类表演的背后,我们更应该思考些切合于新世纪需要的深层次东西,而不要喋喋不休地纠缠于细枝末节。这样,于己、于人、于国、于民都将很有意义。毕竟,所谓“另类”,它的准确意思应该是:不同于“这一类”的。而不同于“这一类”的,又有什么不对,又有什么不好呢?要知道,它虽然不同于“这一类”,但它是属于“另一类”啊!而有了“另一类”,我们不是正好多了一个观察世界的角度吗?观察世界的角度多了,终归不是坏事吧!    
             
        教育指南    
        另类的文化批评,是很难让“正常”的文化人接受的,因为它与“正常”的文化传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甚至直接对“正常”的文化传统提出了挑战。所以,当王朔等人以另类的面孔、另类的思维、另类的语言风格,批评鲁迅、老舍等人时,才会激起那么大的风波。    
        然而,正如我在文章所说的,所谓“另类”只是不同于“这一类”而已,就它本身来说,并没有什么不“正常”,甚至可以说非常“正常”。如果你赞同这一观点,那么,大到这种轰轰烈烈的文化批评,小到教育一个“另类”的孩子,都可以沿着这样的思路,去寻找一些更适宜“另类”们成长的空间。一旦你这样做了,你也许就会惊讶地发现,在很多时候,“另类”经常会和“天才”划上等号。    
        在这里,我可以举几个公认的“另类”孩子的例子。    
        第一位,是童话大王郑渊洁。如今已经五十多岁的郑渊洁,只读过小学三年级,但却已经写出了近百本童话图书,而且一个人“承包”着《童话大王》、《皮皮鲁》两本杂志的写作任务。郑渊洁的“另类”,就在于他并没有接受所谓“正常”的学校教育,却拥有了比接受过这种教育的孩子更成功的人生。    
        第二位,是青年作家、赛车手韩寒。韩寒只有二十多岁,也没有上过大学。没有上过大学,并不意味着他没有机会上大学,曾经有著名大学向他主动“招手”,却被他嘲讽一番后,轻轻易易地拒绝了。韩寒的“另类”,在于他不像别的同龄伙伴一样,做事情循规蹈矩,而是听从自己心灵的召唤,做自己最喜欢做的事。    
        第三位,也是一位作家,不过,这位作家是位还不满二十岁的小姑娘,名叫蒋方舟。这位小姑娘还在十几岁时,就出版了成名作,现在依然是一位十分活跃的、号称“邪童”的作家。蒋方舟的“另类”,在于她比同龄人都“成熟”,甚至可以说是“早熟”,文笔的老练与思想的深刻,令人叹为观止。    
        他们三个人,与正常的孩子相比,是非常“另类”的,可是,他们的成功,又是多少“正常”的孩子虽然梦寐以求,却很难做到的呢?所以,如果你也有一个类似他们这样的“另类”孩子或学生,那么,你不但不必要忧心忡忡,相反,还应该庆幸———    
        你有了一个多么与众不同的、不是属于“这一类”而是属于“另一类”的孩子或学生啊!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另类”的孩子一出生就与众不同,仅仅只是这一点,不管多么艰难,都值得你去努力塑造他们成为新的“天才”了。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去粗存精读好书
    
        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好比“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用以指导他们的“读书论”不应五彩缤纷,而要“去粗存精,去伪存真”,以让他们在“吃饱”的基础上“吃好”,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高的标准。    
        最近,在读书这件事上,有的人提倡快乐阅读,有的人宣扬轻松阅读,还有的人鼓吹“无意义”阅读……也难怪,读书嘛,本就和吃饭差不多,各人有各人的口味,各人有各人的目的———    
        贪图眼福的讲究“色”,贪图鼻福的讲究“香”,贪图口福的讲究“味”,贪图营养的对“色”“香”“味”都不怎么放在心上,只要营养多多就“山呼万岁,谢主隆恩”了。当然,也有人对这一切都不在乎,而只关心虽说是建立在“吃”的基础上,却又和“吃”毫不相关的那些东西,比如“吃”出权势、“吃”出金钱、“吃”出美色,等等。    
        不过,话又说回来,不管是讲究“色”的、“香”的、“味”的,还是讲究营养的、权势的、金钱的、美色的,那都是既有闲情,又有逸致的人干的事儿。对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能不能把肚子吃饱了,才是最大的“讲究”。正因如此,在老百姓眼里,葱油大饼永远比山珍海味更“实惠”。    
        读书也一样———    
        有的人非“图”书不看,有的人非“文”书不取,有的人非“图”“文”兼而有之且并茂之不顾……这是书“脸”上的“读”;有的人不读“正”书,有的人不读“野”书,有的人“正”“野”一起读或者都不读……这是书“肚”中的“读”;有的人读书为求名,有的人读书为求利,有的人读书为求书……这是书“心”里的“读”。    
        既然如此,无论是快乐阅读、轻松阅读,还是“无意义”阅读……都无可无不可,一切全凭读书者自己的兴趣爱好予以取舍,大可不必惟“我”独尊。否则,就是不宽容,而不宽容的根源乃在于懒惰、无知和私利。让求名者得名,让求利者得利,让求书者得书……就读书本身而言,无所谓对,也无所谓错。毕竟,书是被人“读”的,而不是“读”人的。    
        然而,我又以为,“读书论”和“吃饭论”一样,隶属于既有闲情,又有逸致的人的生活,对“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它并不“实惠”。    
        在我看来,就学校教育教学途径之一的读书而言,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好比“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用以指导他们的“读书论”不应五彩缤纷,而要“去粗存精,去伪存真”,以让他们在“吃饱”的基础上“吃好”,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高的标准。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只要是孩子,都爱吃各种各样的零食,可零食永远代替不了也不能代替主食,尽管它也有一定的营养。    
        那么,怎样才能保证让青少年先“吃饱”,后“吃好”呢?    
        我主张“有辨别,不自私”地发扬“拿来主义”精神,借鉴、学习名人读书法、阅读名人开列的书目。这不失为一条有效的读书捷径。要知道,凡是真正靠读书读出来的名人,其积累的经验,往往是撞“南墙”撞来的“真经”。借鉴者创造性地阅读并且使用这些“真经”,不但会减少再撞“南墙”的痛苦,而且很可能会飞越“南墙”而去,直接领略“会当凌绝顶”的无限风光。    
        也许有人要说:学名人就是想成为名人,而想成为名人就是功利主义在作祟。对此,我的回答是:一,想成为名人有什么不好?事实上,人人都是栋梁的理想国,永远是人类高尚的追求。二,功利有什么错?历史证明,彻底逃避功利的做法,只会将人类变得疯狂而不是理性。    
        教育指南    
        每一位家长、每一位老师,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喜欢读书、认真读书,而且读的都是能够帮助、激励他们上进的好书,于是,很多家长、老师,会给孩子买很多书、推荐甚至要求孩子读很多书。    
        可是,与此同时,却有越来越多的孩子不喜欢读书、不认真读书;更令家长担忧的是,即便他们读了一些书,可这些书中不少是“坏书”,不但不能帮助、激励孩子上进,反而会毒害他们,甚至会把他们引向歧途。比如,带有色情描写的“口袋书”、渲染暴力和血腥的“卡通书”等。    
        在这种情况下,心急如焚的家长、老师,会更多地为孩子们买书、推荐书,并且更加严格地强迫他们阅读。然而,强迫的结果是,孩子更加不爱阅读,甚至视阅读为一项痛苦的事情。这种在青少年阅读上的恶性循环,似乎已经成了一个无论如何也打不开的“死结”。    
        既然如此,上述“去粗存精,去伪存真”读书法,便值得借鉴。而在借鉴的过程中,文章中所说的参考名人开列的读书书目,可以采用;但同时,也可以采用另外一种也许更容易被青少年接受的方式:同伴荐书。所谓同伴荐书,就是由孩子的众多同龄人,共同互相推荐优秀图书。通过这种方式推荐的图书,因为更适合孩子的阅读品味,而容易引起孩子的共鸣,激发他们的阅读兴趣。    
        当然,在同伴荐书时,家长、老师也应该参与进去,在与孩子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向孩子提出自己的读书意见。实际上,孩子们也非常愿意与自己的家长、老师,共同分享读书乐趣。而家长、老师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更加了解孩子的阅读趣味,从而更好地引导他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不可迷信名校
    
        对真正的教育家来说,把“好学生”培养成才,并不值得骄傲,只有将“坏学生”塑造成质量一流的“教育产品”,才最值得自豪。    
        随着中招和高招考试的先后结束,一年一度的招生大战,又开始在各高中和大学间展开了。    
        虽然教育部早已发出不提倡宣传中招和高招“状元”的通知,但放眼各新闻媒体,“状元”们依旧是“披红挂彩,跨马游街”,风光无限。而故意制造这种与政府精神相违背的风景的主谋,既不是惟分数论的家长,也不是惟成功论的社会,甚至也不是为“状元”们提供了舞台的新闻媒体,而是一所所顶着“名校”头衔的学校。它们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大打广告或变相广告的形式,向“状元”及“榜眼”“探花”等高分拥有者发出种种“特别承诺”,如提供奖金多少万元等,以求其为我所有。观察并且思考它们的这种做法,我不禁怀疑,难道名校成了应试教育最顽固的堡垒?    
        尽快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全面、科学、有序转轨,是政府早已制定好了的大政方针,目的是纠正应试教育惟分数论的弊端,更好地培育全方面健康发展的人才。由于素质教育的效果显著、宣传到位,社会和公众基本上已逐渐认可了这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并且尽力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这方面的探索和研究工作。    
        可以说,一个适合素质教育发展的社会大环境已基本形成,只要是有志于在素质教育方面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在不违背科学的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和实践素质教育的新模式。在这方面,教育教学的软硬件设施都比较完备和先进的名校,有着十分有利的条件,它本应顺风而呼,率先垂范。但如果偏偏是它在这方面拉了“倒车”,那就不单是它的悲哀,更是教育的耻辱了。    
        在这里,我并不完全否认分数是衡量教育效果的标尺之一的科学价值。事实上,分数的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检验出一个人智商的高低。也许正因如此,据我所知,世界上还没有一所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除外),尤其是高中和大学,不把学生的分数作为决定其是否入学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    
        从这个角度上说,分数或许永远走不出教育的王国。然而,我们并不能因此陷入惟分数论的陷阱。以“状元”为例,其综合分数或单项分数可能在本地区、本学科中是最高的,但这只能说明其智商或应试技巧高,而绝不能以此为惟一论据,简单推导出其情商也必定高。从这个角度来讲,“状元”充其量只是在某一方面基础较好的“毛坯”    而已。    
        对真正的教育家来说,把“好学生”培养成才,并不值得骄傲,只有将“坏学生”塑造成质量一流的“教育产品”,才最值得自豪。古今中外的教育家,从孔子到柏拉图,从马卡连柯到陶行知……无不如此。“只有不合格的教师,没有不合格的学生”,苏霍姆林斯基对这个道理做了最好的解释。事实上,苏霍姆林斯基本人正是以此为教育信念,将前苏联的一所普通乡村学校———帕夫雷什中学变成了享誉世界的教育实验中心之一;而他的教育论著《帕夫雷什中学》,更成为一部被大家公认为“活教育学”的教育经典。对照苏霍姆林斯基的做法,我不知道那些热衷于用种种“特别承诺”招揽“状元”生源的名校是否会 汗颜。    
        请看一个古老的故事:战国时齐王欲聘颜斶为官,承诺给他以优待:食必猪牛羊,出必乘华车。然而,颜斶拒绝了,理由是他更乐于“晚食当肉,安步当车”。实际上,他拒绝齐王的真正理由是:齐王仅以生活上的优厚条件作为招徕人才的重要条件,足见齐王目光短浅,而真正的士子将很难和这样的国王合作。    
        以齐王比之于那些以金钱等“特别承诺”作诱饵的名校,二者是否貌合神似?齐王的招数在真高士面前失效了,名校的承诺又怎么不会在真“状元”面前失灵?据此而言,我认为,如果名校再一意孤行地扮演应试教育最顽固的堡垒的角色,那么,总有一天,会自取其辱。    
        教育指南    
        名校之所以会成为应试教育最顽固的堡垒,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往往能够培养出“高分数”的学生。在应试教育的社会氛围以及高考指挥棒下,“高分数”这块招牌,无疑会吸引很多家长的眼球,于是,争先恐后地把孩子送进名校,就成了无数家长梦寐以求的头等大事。    
        家长的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也完全在情理之中。然而,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却必须首先分析好以下两个问题;否则,尽管你把孩子送进了所谓的名校,但是,孩子最终是否能够如你所愿,却依然是一个难解的未知数。    
        第一,名校为什么能够培养出“高分数”的学生?诚如文章中所说的,它的教育硬件配套设施,如教室、图书室、实验室等,会比普通学校好,甚至有着很大的差距;它的教育软件配套设施,如教育理念、师资队伍、学校风气等,也会比普通学校好一些,甚至也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差距。    
        然而,还有一个原因,家长也必须注意到,那就是名校的生源基本条件,也要比普通学校好。在现有的招生体制下,这些学校往往有优先招生权,还有一些学校,甚至可以在全省、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生源。如此一来,名校仅仅是在这一条上,就占尽了优势。与之相比,普通学校要想培养出与名校一样的“高分数”学生,就会存在比较的难度。    
        第二,你的孩子是否适合在名校学习?也许不少家长会认为这并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哪一个孩子不适合在名校学习呢?可是,答案却真的没有这么简单。理由很简单,既然名校汇聚了大量至少是在应试教育方面有特长的学生,一旦普通的孩子进入其中,就会感到一种无形的巨大压力;即便是在学习的进度和紧张度上,那种针对学习基础好的学生的教育教学计划,普通的孩子也很难适应。    
        在名校中,所谓因材施教,是针对绝大多数学习基础好的学生而言的;而由于师德等的影响,很少会有老师愿意为“后进生”甚至是普通学生“开小灶”,这样一来,普通学生在名校之中,常常会不进反退,以至于最终的教育效果还不如在普通学校好。也许有人会说,压力越大,弹性越大。可是,这也是要看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一旦压力超过了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则弹性就会消失,更大的压力就会到来。毕竟,孩子不是成年人,他们的心理本身,也处于成长阶段。    
        分析清楚了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作为家长,在是让孩子读名校,还是让孩子读普通校的问题上,你就会有一个更加清醒的认识,从而便于做出正确的选择。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教育不是买椟还珠
    
        教育并不是也不可能把每一个受教育者,都培养成专家、学者,而只能使大多数受教育者有所为于社会。也就是说,教育的对象应该是大多数人,而不是少数精英。可是,我们的某些教育者却偏偏忘记甚至背叛了这一点,他们常常会犯下买椟还珠的错误。    
        2001年6月,《教育时报》记者徐结怀,对河南省获嘉县黄堤镇江营学校小学五年级学生陈瑶瑶失学近一年的原因,进行了探访。陈瑶瑶的失学有多方面的因素。比如他的学习成绩较差、有时调皮捣蛋搞恶作剧等,但更重要的,还是学校怕他考试不好,影响学校在镇里的排名。    
        无独有偶,只要中招和高招考试一临近,因学生成绩较差,怕影响学校升学率及排名而违规驱逐学生,逼使他们在毕业会考后提前离校,剥夺其参加中招或高招考试的权利的事情,在全国各地每年都会大量发生。2001年6月7日,《中国青年报》就报道了山东省莘县实验初级中学驱逐几十名初三学生离校,不允许他们参加中招考试,以借此提高学校升学率的事。据我调查,这种不正常的教育现象,在很多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而且特别以县乡(镇)一级居多。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教育之于社会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因为它的终极目标是培养人、塑造人、成就人,使人在经由教育的洗礼之后,能够提升智慧的高度、深厚文明的根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才把它称作“百年树人工程”、“太阳下最光辉的事业”,才把从事教育的人称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太阳下最伟大的人”。    
        我以为,对这些道理,生活在现时代的每一个人,都绝不会提出质疑,更不用说身在其中的教育者了。既然如此,则教育者就应遵循教育的这一终极目标,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使自己真正无愧于头顶荣誉的光环。    
        教育并不是也不可能把每一个受教育者,都培养成专家、学者,而只能使大多数受教育者有所为于社会。也就是说,教育的对象应该是大多数人,而不是少数精英。惟其大众的整体素质提高了,才能使我们国家的发展如轻舟飞越万重山。这一点,对正处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意义犹为重大。    
        可是,我们的某些教育者却偏偏忘记甚至背叛了这一点,他们常常会犯下买椟还珠的错误:将所谓的“精英人物”看作精美的“椟”买走了,却把真正珍贵的大众当做无益的“珠”丢弃了。因为在他们心目中,平平凡凡的普通人不是教育之果,惟有高高在上的“精英人物”才是教育之实。    
        2001年5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二中17岁的少年陈魏在救落水儿童时,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然而,令一些人尴尬的是,陈魏偏偏是一位在学校出了名的“差学生”。在此,即便我们把陈魏的个案当做特例,也无法否定在这个特例学生身上,放射出的确实是最为可贵的人性之光。    
        事实上,如陈魏之类的“差学生”偏偏能做出“大事”“好事”,仿佛与传统的教育价值观悖反的现象,值得我们反省。在全国颇受好评的电视连续剧《大宅门》中的男主角白景琦的成长经历,也是这方面的例证。所以,当教育者为了片面而狭隘的升学率和排名而驱逐所谓的“差学生”,违规剥夺他们参加考试和读书的权利时,这实际上是在背离教育的终极目标,犯着买椟还珠的错误。    
        教育指南    
        在重大考试前驱逐“差生”的事情,正如我在文章中所说的,每年都会发生。这还只是体现在学校教育上的。事实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我们的家庭教育中,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事情,只不过驱逐的形式不同罢了。    
        学生的“好”与“差”,本来是需要从很多角度去多元化分析的,因为人是复杂的;然而,在升学的强大压力下,慢慢形成了一种单一的视角,那就是:只要学习成绩不够好,不管你在其他方面表现得多么优异,就都会被划入“差生”的行列。学校这样划分,家长也这样划分,以至于学习成绩成了衡量孩子的惟一标准。通俗地讲,就是对孩子进行学习成绩的一票否决。    
        这种极其片面和错误的人才划分观,是十分残酷,也是十分荒谬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在犯买椟还珠的错误。在今天这样一个讲究多元化竞争的时代中,家长也好,学校也罢,整个社会也罢,都必须及时纠正这种观念;否则,不但孩子身受其害,家庭、学校、社会也会深受其害。    
        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个人的才能发展是多方面的。他可能不太善于单纯的知识记忆,但却很可能特别善于知识实践;他可能不太善于对书本知识的学习,但却特别具备从事文体艺术活动的能力;他可能不太善于应付死板的程式化考试,但却特别能够把自己的知识综合运用起来,在实际操作中表现优异;他可能不太善于适应学校的学习环境,但却特别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爱好,并从中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创造出另一种十分美丽的成功之花,比如韩寒、丁俊晖……    
        因而,不管是作为家长,还是作为老师,我们都需要从孩子身上找到他的优点,找到他与别的孩子不一样的地方。而这些优点,这些与别的孩子不一样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孩子所独具的“天分”。而我们的任务就是充分发挥孩子的这种“天分”,使他引导着孩子走向成功。    
        实际上,只要我们认真去找了,就会发现,在每一个孩子的身上,都有着这样那样的“天分”,它们就像埋在沙子里的黄金一样,一直存在着。你之所以没有发现它,那是因为你还没有找到,或者压根儿就没有想到去找。而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你被那种片面的学习成绩观,蒙住了眼睛。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血统论”的绞索
    
        “血统论”出笼的根本理由,是统治者借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因为他们深知,只要治下的民众凡事爱“认命”,则再专制的做法也合乎情理了。能像陈胜那样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者,毕竟是少数。    
        2001年年底,厦门海关在招录公务员时,明确列出了两项不得报考的条件,即“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有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我以为,这件事出现的具体原因虽然简单,但其深刻的文化背景却异常复杂。    
        先来看中国古代历史:在二十四史中,“滴血验亲”的传说神乎其神,“生有异禀”的鬼话比比皆是。在此影响下,诸如“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爱打洞”“将门出虎子,狗窝产奴才”之类的民谚也随之而出且广播四方,使凡事“认命”成为中国民众最广泛的心理基础。    
        这类“血统论”出笼的根本理由,是统治者借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害。因为他们深知,只要治下的民众凡事爱“认命”,则再专制的做法也合乎情理了。能像陈胜那样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者,毕竟是少数。    
        再考察一下世界近现代史:    
        在《受害的一代》、《生而有罪》等纪实作品,或像小说《我儿子的故事》等虚构作品中,带着父母的不容置换的血统的沙俄时代的贵族和军官的子女、富农和“反革命”者的子女、犹太人的子女、黑人奴隶的子女、纳粹的子女,活得多么屈辱———虽然他们中的很多人是那样善良、纯真、柔弱、美好!这一切都源于为彼时彼地的统治者和被愚昧了的民众们所控制的“血统论”。    
        当然,更不能忘记刚走过的那段中国历史:20世纪50~70年代,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一群名为“黑五类”的人。其子女几乎从出生之日起,就被罩在了“血统论”的大网中,得不到人所应得的尊严和权利。“文化大革命”爆发以后,他们作为人的尊严更被剥夺干净,干脆被辱骂贱称为“狗崽子”。在将近二十年的生命历程中,他们所能体味到的只有两个字:屈辱。    
        而实际上,人和人拥有的一切都应是高贵的,包括他的生与死。作家林贤治说:“人应当有无限发展的余地,但起点是有限的:生命,自由,追求幸福或反抗压迫。惟其是有限的、基本的,因而是最高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所谓人权,称指的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的权利、社会的权利。现代人权观念意味着个人权利永远处于优先的地位,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容许借用‘集体’、‘人民’、‘社会’、‘国家’的名义,将它牺牲在某一个人或集团手里。”    
        然而,古今中外的“血统论”者非但无视这一切,反而用“集体”、“人民”、“社会”、“国家”,甚至“正义”的名义打造了一根根杀人绞索。    
        由此看来,厦门海关招录禁令的出现,已非一般意义的决策错误,它实质上暴露了包括“血统论”在内的、某些专制思想依然未被民众深刻认识的现实。    
        事实上,由于我们在一些历史敏感点上缺乏大胆批判精神,致使不少曾经的错误依然羁绊着我们的脚步,甚至还会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僵尸还魂,用久已打造好的绞索扼住我们的咽喉。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不能不!否则,不但我们自己会身受其害,我们的子孙也会因此而背上沉重的负担,甚至,在他们的咽喉之上,也会出现类似的一根根恐怖的绞索。    
        教育指南    
        正如文章中所说的,“血统论”的出台,实际上是统治者用来愚昧、残害人民的一种手段。这是一种残忍的、暴虐的、野蛮的、粗鲁的思想,在统治者的宣传工具之下,有时候,即便是身受其害的人民,也会因为被“洗脑”,而有意无意地成为统治者的帮凶,从而,自己将自己送上绞索高悬的死刑架。    
        因而,在进入21世纪后,在现代文明的大潮汹涌澎湃之时,我们有必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也教育自己认清“血统论”的真面目,从而自觉地抵制它,而不是有意无意地成为它的帮凶,从而,既使自己也使别人身受其害。那么,要这样做,该从何入手呢?    
        显然,像“文化大革命”中的“黑五类”、“狗崽子”这样的群体,现在已经基本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我们不可能再去帮助他们什么;但是,类似的一些群体,依然经常会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中,比如犯罪分子的子女、弱势群体的子女、吸毒者的子女等。对于他们,那种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的思想观念,可能依然存在于我们的思想中。    
        事实上,这些群体的孩子,在生活中就经常会受到蔑视甚至欺凌。许多父母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接近他们,更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去帮助他们,更不用说在可能的情况下,学着和他们交朋友。生怕因此而使自己的孩子学坏。这样的担忧也许有一点点道理,但却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也就是说,父辈的错,不能转嫁到孩子身上,孩子只是孩子,即便是这些群体的孩子,也和你的孩子没什么两样。    
        而让自己,也让自己的孩子去学着帮助他们,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向他们奉献爱心,不但可以抚慰这些孩子痛苦的心灵,让他们即便在阴暗的生活状态之下,也能够感受到阳光的灿烂和温暖;而且,也可以使你的孩子因为奉献爱,而更能够感受到爱,更能够懂得分享爱的可贵。这对孩子优秀道德品质的养成,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它会使你的孩子慢慢向着“伟大的人格”靠近。    
        比如,在周末或者节假日,你可以领着孩子到儿童福利院去,力所能及地去奉献自己的爱心;你也可以鼓励孩子,把自己平时用不着的零花钱、不再穿的衣服、文具、书本等,捐赠给慈善机构,以此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同龄人;逢年过节,你还可以积极响应社会公益机构的号召,和孩子一起参加他们举办的公益活动,比如让一个弱势群体家庭的孩子,到自己的家里过节等等。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谨慎对待校园政治
    
        在“校园政治”的影响下,更多不是干部的学生也开始慢慢学着认识政治、理解政治。在他们眼里,今天从事“校园政治”的人才,就是明天社会政治人才库的强大后备,“校园政治”今天的操作模式,也必然影响明天的社会政治操作模式。如果“校园政治”严重变了味,将来他们对社会政治的信任度可想而知。    
        据《21世纪人才报》2003年11月11日报道:为了争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和学生会主席的职位,一些大学暗箱操作现象严重,不少学生请老师赴豪华宴席、送老师高档礼品。    
        广州某著名高校经济贸易学院学生会的一位干事称:“学生干部腐败的事在广州高校司空见惯。有学生为了争夺校学生会主席的位置,不惜花费1万元以上的血本。”这些人之所以要为当一官半职耗尽血本,是因其中有三大好处:一是就业有王牌,二是赚钱有财源,三是关系得积累、眼界常开阔。    
        近几年来,尽管随着全国各高校的持续扩招,大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过去曾一度罩在他们头上的“天之骄子”的光环有所黯淡,但其作为较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性质依然存在。从这一点上说,他们依然是未来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材。既然如此,那么,确保他们“不腐不蠹”就显得特别重要。否则,一旦将他们安排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上,很可能会造成“一梁折断,整屋皆塌”的严重后果。显然,这并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也不是国家培养他们的初衷。    
        作为学生干部,特别是像学生会主席这样的“高级干部”,他们不但承担着配合学校管理学生的职责,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大学生的“形象大使”,既经常被其他同学拿来作自我修正的参照,又常常代表本校、本系或本班的大学生群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    
        从表面上看,他们做的这些事情和真正的“政治”挂不上钩,但实际上,这就是“政治”,只不过活动范围和影响范围都比较小罢了。如果给它起一个名称,那就是“校园政治”。实际上,许多大学生正是这样表述它的。    
        “校园政治”的今天就是社会政治的明天。从很多事实看,学生干部毕业后,往往倾向于做管理工作,也的确有不少人因此圆了自己的梦,而且业绩很不错,有的人还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在真正的政治舞台上发挥自己的影响力。    
        同时,在“校园政治”的影响下,更多不是干部的学生,也开始慢慢学着认识政治、理解政治。在他们眼里,今天从事“校园政治”的人才,就是明天社会政治人才库的强大后备,“校园政治”今天的操作模式,也必然会影响明天的社会政治操作模式。如果“校园政治”严重变了味,将来他们对社会政治的信任度可想而知,他们自身违纪违法的可能性可想而知。    
        从报道上看,在一些大学,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推选学生会主席之所以暗箱操作的问题严重,是因为评选和推选制度不健全、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辅导员的权力过大等。要说,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也很简单,制度不健全的健全起来、存在的漏洞补严实、限制辅导员的权力不就行了?    
        可是,假如真的这样做了,我们又会发现,暗箱操作的问题依然存在,“校园政治”也还是不能让人满意。这就说明,只迷信制度是不行的,要真正使“校园政治”清明起来,就必须既抓好制度建设,又抓好对全体学生民主意识与维权思想的培养。    
        教育指南    
        “校园政治”并不是大学特有的现象,实际上,它从孩子一进入幼儿园起,就已经存在着、发展着。作为家长,也许你一时半会儿看不出来,但是,时间一长你就会发现,这种“校园政治”正在你的孩子身上,发生一些奇妙的变化。    
        比如,还是在上幼儿园的时候,你的孩子就会告诉你,自己在老师的安排下,“管”着几个小朋友,是多么威风的事情,有的小朋友会让着他吃好东西。    
        到了小学以后,如果你的孩子当上了班委,甚至当上了班长,那么,他更可能会向你炫耀自己的本事:可以命令一些同学帮自己做这样那样的事,比如背书包、替劳动,有时还会得到同学送的一些小礼品。    
        进入了中学,如果你的孩子又一次当上了班委,甚至当上了班长,那么,他很可能会在你面前表现得特别骄傲,因为会有别的孩子时不时地送他更好的礼物,在他过生日时会有更多的孩子请他吃饭,甚至送他“红包”……    
        这个时候,作为家长,你该怎么做呢?    
        如果你因为孩子能够享受这些所谓的“特权”,而和孩子一样感到高兴,甚至鼓励孩子这样做,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一来,你只会把孩子引入歧途,认为享受自己的“特权”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校园政治”的今天,就是社会政治的明天,而你的孩子的今天,又何尝不是他走向社会的明天?而一个以享受自己手中的“特权”为骄傲的人,在今天的法制社会之下,会有怎样的人生前景呢?    
        如果你听到了孩子的炫耀,看到了孩子的骄傲后,你不但没有和他一起享受这种快乐,反而冷静地告诉他,这样想和这样做都是错的,因为手中所谓的“特权”是用来为大家服务的,不是拿来享受和炫耀、骄傲的,那么,你的孩子就会更加正确地认识“权力”,从而更好地利用它。当他长大以后,走上社会,他会习惯地把“权力”当成为民众谋利益的工具,而不是为自己谋私利的捷径。    
        对已经上了大学的孩子,就更应该这样教育他、引导他,而绝不能够纵容他;否则,你就是害了孩子。作为家长,你一定要明白:与其让孩子将来走上社会以后,头顶着法律之剑,却成了一个坏官、恶官、害民官,不如让孩子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前者也许会风光一时,但最终将会失足落水,身入牢狱;而后者,却可以平平安安地走过幸福的一生。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自由无价
    
        工作合同期限长应该是好事,它能保证工作的长期稳定性。假如就此满足,再高的违约金也只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符号。但任何事情都要从两面看,合同期限长固然可以保证工作的长期稳定性,可也会束缚人才的进一步发展。对真正的人才而言,自由的生活和工作状态,对成就生活理想、实现人生价值极其重要。    
        《工人日报》2003年12月23日报道说,重庆三峡学院某毕业生最近联系了一所重点中学,并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但是,面对3万元的违约金和6年的合同期限,他最终选择了放弃。招聘人员说:学校招毕业生要办很多耗时费力的手续,毕业生突然毁约往往让学校措手不及,打乱正常的工作计划,而把毕业生培养成教学能手,又需花费大量投入。采取高违约金、长期限的招聘方法,实属无奈。    
        这显然是两败俱伤:这位大学生失去了一个就业机会,这所重点中学失去了一个优秀人才。前者放弃,是怕束缚;后者拒绝,是怕“鸡飞蛋打”。    
        在有些人看来,工作合同期限长应该是好事,它能保证工作的长期稳定性。假如就此满足,再高的违约金也只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符号。依此推理,这位大学生的做法多少有些不明智。但任何事情都要从两面看,合同期限长固然可以保证工作的长期稳定性,可也会束缚人才的进一步发展。    
        今天的中国已步入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时代,对人才而言,自由的生活和工作状态,对成就生活理想、实现人生价值极其重要。基于此,许多人宁愿放弃“铁饭碗”,而改做“漂一族”。可受“但求所在”的传统用人观的影响,这些人要想放弃“铁饭碗”,往往会付出高昂的代价,比如支付高违约金、承受道德重压,像被指责“不讲诚信”、“缺少责任感”等。    
        诚信和责任感是衡量人才的基本标尺之一,缺少它们肯定不行。可讲究诚信和富有责任感,并不只是人才单方面的义务,用人单位也必须切实履行之。否则,就既不公平,也不公正。    
        过去,在职者要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事先必须经过单位同意。现在,国家已经打破这个禁锢,规定考研可以不经过单位同意。为此,人们曾欢呼不已。我以为,大家高兴得过早。因为考取后的一系列问题,如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提取个人组织档案等,还要单位点头才行。否则,即便“生米”好不容易被煮成了“熟饭”,这“熟饭”依然吃不成。事实上,囿于“但求所在”观,很多单位常常不肯点头。这样,政策就形同虚文,而为能吃到“熟饭”,不少人只好继续付出高昂的代价。    
        一方面,人才怕束缚太大,不敢轻易“入伍”;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怕“鸡飞蛋打”,不愿草率“招兵”。两败俱伤的悲剧,只好在全国各地的人才招聘会上轮流上演。这既不符合人才招聘的基本目的,也不适应时代要求。    
        鉴于此,一些地方开始转换思路,提出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新用人观,并着手确立“人才柔性流动制度”。2003年8月,四川省发布文件,鼓励除国家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者外的各类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到其他单位兼职兼薪;或者经原单位许可,长期或短期到其他单位受聘工作。这意味着人才和工作岗位之间“一对一”的关系已告结束。目前,天津、广东等地也在推行类似政策。    
        看来,一味指责人才“不讲诚信”、“缺少责任感”,不顾人才潜在发展的旧思想、旧观念、旧制度,真到彻底打破的时候了。“一招鲜,吃遍天。”每一年,都会有大学生求职的黄金季节,在这个季节里,已经树起“招兵”旗的单位,再不拆招换势,等待自己的将极有可能是“两手空空”,无人“投奔”。    
        教育指南    
        对工作单位来说,“但求所在”自然是不好的,“人在曹营,心在汉”式的人才,实际上很难为单位做出出色的贡献。如果工作单位一味讲究“但求所在”,强行阻挠人才的自由流动,那么,人才的消极怠工反而会损害单位的利益。因此,正如我在文章所说的,不妨转变思路,“但求所用”。    
        那么,对人才包括大学生毕业生而言,事实上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在有的时候,这个问题甚至也存在于家长中间,因为我国的绝大多数孩子,即便在大学毕业以后,也往往要听取家长的意见,然后才能决定自己准备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如果家长的观念不转变,大学生在选择职业时,也会遭遇非常大的困难。    
        在今天的社会中,人才是自由流动的,而且很多人才正是在自由流动中成长起来的。因而,家长和大学生毕业生们一定要明白这一点,在选择工作时,不要一味以稳定为衡量工作是否有价值的惟一标准。    
        既然如此,什么才是比较合适的衡量标准呢?我认为,一个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对人才的成长至关重要,它可以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在一个良好的平台上,如果你努力了,那么,你就可以迅速成长起来;相反,在一个差的平台上,即便你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也难以达到自己所想达到的目标。    
        一个良好的平台,可以是一座适合发展自己的城市,也可以是一份适合提升自己的工作,还可以是一群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在这样的平台之上,你可以不必在意是否有所在城市的户口,自己的职业身份是在编还是不在编,是不是有一处舒适的住处,是不是有一个生活安逸的环境,是不是有比较高的工资……    
        只要占据了一个良好的平台,该放弃的东西,你不妨大胆放弃;而该紧紧抓住的东西,你一定要紧紧抓在手里。这样的平台,就像一个弹性极好的跳板,一块资源丰富的沃土、一双有力支持你凌空飞翔的翅膀,它可以为你的理想充满足够的电量,可以帮助你朝着人生的目标飞翔。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位重庆三峡学院的学生是明智的,他知道自己要想什么,更知道自己需要放弃什么。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学生不妨兼做老板
    
        拿破仑曾说:“不想做元帅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这句话的含义,不是要求所有士兵都当元帅,而是给士兵一个激励、一个目标、一种精神。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一个士兵都成为决胜于战场的英雄和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    
        据《江南时报》2003年10月21日报道:江苏省无锡市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采取各种举措,全力鼓动、支持大学生创业,使该学院有近300名学生拥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为支持学生创业,学院除在全国率先创办第一条学生创业街外,今年又开辟出了“艺术设计一条街”。具体到支持力度,学院除了为创业学生无偿提供技术服务,还设立了为其提供优惠商业贷款的“百万创业基金”,并将于近期在两条街上开办律师事务所和财务公司,为创业者提供法律和财务支持。    
        对此,有人发表评论,认为“对一个学校来说,当然希望自己能多培养出一些像李嘉诚、刘永好那样的老板学生。但是真正要创大业,需要在具备一定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好的项目。而让学生当小饭店、小服装店的老板,除了‘拔苗助长’,我实在说不出它有多少积极意义”。其理由有三,一是“不管从社会阅历还是对市场的分析判断来说,做老板对学生来说都有所欠缺”,二是“对学生的学习影响很大”,三是“会误导学生,影响其就业后的选择”。    
        对此,我不敢苟同。我认为,对一个学校,尤其是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来说,让学生同时做老板的教育思想值得肯定。它的积极意义不仅在于打破了传统的、僵化的教育教学模式,更可贵的是,它给我们惯常的思维注入了新的活力,那就是国人至今所缺的践履精神。至于无锡市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这样做了以后,能否培养出像李嘉诚等人似的老板学生,恕我直言,这种想法本身就是对教育的误解:李嘉诚等人的成功是单纯依靠学校的教育吗?    
        学生的社会阅历和对市场的分析判断能力当然有限,离做真正意义上的老板,尤其是像李嘉诚等人似的大老板,也的确有一定距离。可正因如此,他们才需要去学习、去探索、去尝试。从这种意义上说,两条创业街并非真的商业街,而是商业实习街。这就是学校也是社会将其视为“学生创业街”的根本原因。要创真正的大业,不在具备一定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好的项目自然不行,可是能力需要一点点培养,好的项目也常常可遇而不可求。李嘉诚等人并非一出生就很成功。    
        说到“对学生的学习影响很大”,我觉得,这恰恰是论者受到传统的、僵化的教育教学模式毒害的缘故。记得《中国青年报》曾报道了一种现象:法学院毕业生不会写作法律文书、医学院毕业生不会诊断常见疾病、会计学院毕业生不会制作财务账目。也许这些学生“把理论学习精通了”,但如果就此说他们“肯定会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岂不是在痴人说梦?遗憾的是,理论学习至上、践履精神至下的教育观,至今仍毒害着包括教育工作者在内的很多国人。想一想美国哈佛商学院的学生是怎样学习的,我们就会知道谁是谁非了。    
        至于“会误导学生,影响其就业后的选择”,因为“能做老板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会选择做经理或者普通白领甚至职员”,我要提醒论者:忘了“不想做元帅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这句话了吗?这句话的含义,并不是要求所有士兵都当元帅,而是给士兵一个激励、一个目标、一种精神。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一个士兵都成为决胜于战场的英雄和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学校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让他们每个人都拥有做老板的梦想,其中的道理是相同的。    
        教育指南    
        商学院的在校大学生,在学校创办的创业街上,开办带有教学实验性质的小型商业机构,竟然引起社会的质疑,这实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至于为什么匪夷所思,我在文章中已经说得很清楚,所以,在这里,我只想告诉家长,也告诉老师,告诉所有对这种做法持有怀疑态度的人,美国在这方面是怎么教育孩子的。    
        在美国,家长从小就很注意培养孩子的自力更生能力,具体做法表现在许多方面。比如,儿童可能会去做报童,每天一大早起床,替报社送报纸,借此为自己挣零花钱;也可能会帮助别的家庭照管孩子,也就是当“小保姆”,这样也可以为自己挣到零花钱;还可能会参加童子军,在统一组织下,通过卖小甜点、小饼干等形式,为慈善机构募集善款;当然,更有可能会接过园丁手里的活,修剪家里的草坪、花园,然后向父母正当合理地索取自己的那份工钱……    
        当孩子稍稍长大以后,比如在中学阶段,则可能会找一些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去餐馆当服务生或者拖地、收拾餐具、送外卖等,去一些公司、工场从事最基础的工作,或者参加一些公益性的志愿者工作,有的甚至会尝试着去做一些小的商业性活动,还有的则会参加一些政治选举活动,帮助选举人拉选票、做宣传等。在这个时候,挣零花钱反而成了次要的目的,中学生更希望通过这些活动,增加自己对社会的了解,锻炼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而到了大学以后,大学生们所做的社会性工作,就更加五花八门,创办公司者大有人在,当今世界第一富翁比尔·盖茨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不管是在假期,还是在平时,大学生们常常会根据自己的兴趣,有的更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去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以此去寻找最适合发展自己的工作位置。这样,等到毕业的时候,他们实际上已经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更多的人更是连工作合同都已经签署完毕了。    
        对照美国孩子的成长经历,我们的家长、我们的老师、我们的社会,又将做何感想?在我们这里,别说去让孩子当报童,每天一大早辛辛苦苦、挨家挨户地送报,恐怕就连自己的小手绢,家长都不会愿意让孩子去洗。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在为孩子的幸福着想,可是,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孩子,能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吗?又能经得起社会风雨的考验吗?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当心学历误区
    
        在国人的信仰中,“知识就是力量”一直是不可动摇的喻世名言。国人甚至还以此为指南,“寻找”到了一条“知识改变命运”的所谓“人生规律”。在对“知识”的理解上,绝大多数国人将它限定在了“书本”上,认为只有用文凭证明了的“书本”上的“知识”才算数,其余的“知识”统统不算数。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在研究了美国的《华尔街日报》后发现,在该报刊登的招聘广告中,只有2%要求应聘人员是硕士,4%要求是学士,其余竟没有学历要求。这与国内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启事中动辄提出“硕士、博士”的要求,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国人的信仰中,“知识就是力量”一直是不可动摇的喻世名言。国人甚至还以此为指南,“寻找”到了一条“知识改变命运”的所谓“人生规律”。著名电影导演张艺谋先生就曾以此为题,拍摄了一部公益影片。应该说,不管是“知识就是力量”,还是“知识改变命运”,在一定意义上说的确都是对的。在今天的中国,国人也的确需要用“知识”这把利刃,割去痛苦了中华民族数百年的“贫穷”这颗毒瘤。    
        然而,在对“知识”的理解上,绝大多数国人将它限定在了“书本”上,认为只有用文凭证明了的“书本”上的“知识”才算数,其余的“知识”,无论你是从生活中自己摸爬滚打积累出来的,还是从“三人行,必有我师”中感悟出来的,甚至虽然也是从“书本”上得来,但这个“书本”不是“课本”,因而也就无所谓用“文凭”来证明的,统统不算数。    
        山西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山西文学》主编、著名作家韩石山先生一直希望有机会到大学教书。有一次,他在报上看到某师范大学的一则招聘启事,说急需一位研究现当代文学的专家到该大学执教,要求是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待遇十分优厚。韩先生以为机会到了,便将自己的“人才资料”用特快专递寄给该大学的人事处,生怕稍一耽搁,便会被别人“抢”了这个位置。韩先生的“人才资料”包括:高级编审的证书复印件,数十本国内著名出版社出版的现当代作家的传记和现当代文学研究著作,一份表示免费为该大学筹建现当代文学馆的计划书,一份表示可以不要优厚待遇的申请书等。    
        然而,左等右等,韩先生却始终没等到通知,非但没等到通知,连录用与否的电话也没接到一个。直到半年以后,他实在等不及了,就给该大学的人事处打电话,一问才知道,他渴望已久的位置被一位刚硕士毕业、年龄仅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抢”去了。对这个结果,韩先生很不服气,但一问之下,人家答复的第一句话就把他的不服气给噎了下去:“本科生一概不考虑!”    
        按现当代文学研究界对韩先生的公开评价,其学术水平和学术成果早已和博士生导师并肩,在刊出招聘启事的这所大学担任教职简直是小菜一碟,何况他还表示愿意免费为这所大学筹建一所现当代文学馆。可面对韩先生这块从“天上”主动掉下来的“大馅饼”,这所大学却宁愿降格以求硕士生,也不愿将他收入麾下。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现实,除了说明管理者的无知,还能说明什么?但在一些人号称“无知者无畏”的今天,这种现象却比比皆是。    
        说实在的,如果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那么,受伤害的不仅仅只是真正的人才,更有那些因“惟学历”而招进了大量庸才的单位。这一点,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教育指南    
        高学历并不代表高能力,关于这一点,恐怕没有人会怀疑。但是,正如这篇文章中所说的,却偏偏有不少用人单位,盲目地以高学历为衡量人才的惟一标准,这就从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加重了人们盲目追求高学历的心态。与美国人偏重能力的做法相比,我们实在是很需要改变的。    
        实际上,用人单位的盲目,与整个社会的盲目是同步的。试想,如果整个社会不是盲目追求高学历,那么,用人单位也不会那傻,放着真正的人才不要,偏偏去看中象征着文凭的那张薄薄的纸。那么,在这种环境下,作为家长,又需要怎么看待这种现象,然后用来指导自己的孩子呢?    
        我认为,如果你有足够的能力,支持孩子读大学、硕士、博士,甚至出国留学,那么,你不妨这么做。虽然高学历并不能完全代表高能力,但是,有了高学历也并不一定就是坏事,至少它可以使孩子拥有比较深厚的文化知识功底。但是,在培养孩子的过程中,你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能为了追求高学历而追求高学历,而是要在追求高学历的同时,努力提高孩子各方面的能力,让他所学的知识活起来,真正做到活学活用,学以致用。否则,孩子就会成为一个“活书橱”。    
        假如你的能力不足以支持孩子读硕士、博士,更不能让孩子出国读书,那么,能支持他读完大学就足够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孩子自己的事情了。如果孩子希望继续攻读学位,那么,他完全可以工读兼顾。尽管这样会苦一些、累一些,但对孩子来说,却也是一个很好的锻炼。事实上,很多孩子就是这样走出来的,而这样的孩子与一直在校园里读书的孩子相比,各方面的能力往往会更好一些。    
        也许,你的能力连支持孩子读完大学都比较困难,甚至不足以支持孩子顺利读完大学,那么,也不必因此而觉得抱愧于孩子。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培养孩子具备坚韧的意志、积极向上的精神、“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志气。这样,当孩子步入社会以后,他同样可以凭借这些宝贵的品质,为自己打拼出一片天空。可以说,这样的孩子在今天的中国,还是大多数。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谁为山里孩子负责
    
        要彻底解决校舍紧张、教学资金不足、师资匮乏、学生课外读物奇缺等在偏远山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固然要依靠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纠正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出现的偏差,也是一个更加现实、操作性也更强的途径。    
        2003年1月,《教育时报》记者侯军锋在河南省栾川县深山区采访时发现,这里的小学普遍存在校舍紧张、教学资金不足、师资匮乏、学生课外读物奇缺等问题。在此情况下,如果只靠学校及其所在村自力更生,恐怕永远也赶不上教育发展的步伐。这对山里孩子不公平。    
        如果单纯从新闻角度看这样的现象,它所反映的并非新鲜事,不但不新鲜,反而陈旧得很,并且早已达到了众所周知的程度。即便如此,我还是忍不住想说点什么。不为别的,只为替那些因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而不得不在教育的起点上,就已远远落后于山外同龄人的山里孩子,鸣一声不公,喊几句不平。假如这几声呐喊能吸引来人们的一点注意力,激发起人们的一点反省意识,山里孩子就可能会多享有一点本就应属于他们自己的权利。    
        大家知道,在当代社会,作为普世的人权之一,教育机会均等权已经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联合国人权宣言》也早在近60年前就指出:“不论什么阶层,不论经济条件,也不论父母的居住地,一切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机会均等权之所以被世人如此重视,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便是: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有效的工具。为此,切实保障公民的教育机会均等权不受损害,教育面前人人平等,便成为各国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建立教育体系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保障公民的教育机会均等权也已原则性地写进了《宪法》及教育专业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原则并没得到很好遵守。在公民享受教育机会均等权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还存在着很大差距。校舍紧张、教学资金不足、师资匮乏、学生课外读物奇缺等在偏远山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在绝大多数城区基本上不存在,不但不存在,它们甚至还会被浪费或闲置。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固然要依靠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纠正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出现的偏差,也不能不说是一个更加现实、操作性也更强的途径。    
        北京四中一位教师曾对学生讲过这样一句话:“你们知道吗?你们三年读下来,国家在每个人身上的投资可以资助10个失学儿童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其实你们在这里上学就是在剥夺他人上学的权利。”虽然这些话可能说得有些“偏激”,但却不能不引起政府的深刻反思。    
        教育指南    
        由于一段时期内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出现的偏差,更准确地说,由于政府重城市、轻农村的教育偏向,致使广大农村的教育条件十分恶劣。《教育时报》记者的调查,只能说是暴露了冰山的一角。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改变这种偏向性的教育政策,固然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但是,这却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短时间内,这种现象难以改变。因此,如果城市家长能够伸出手来,尽己所能地帮助他们,则不失为一个比较现实的路径。与此同时,还可以带动自己的孩子也行动起来,为自己的同龄人奉献一份爱心。    
        现在,很多城市家庭的孩子,都拥有数量不少的儿童读物。事实上,从孩子刚刚能够懂事时起,很多有条件的家长,就会为孩子买图书、玩具。等孩子长大以后,大量的儿童读物就会失去原来的作用,而常常成为废品收购站的常客。    
        假如能够把这些图书集中起来,通过一些社会慈善机构、公益机构,捐赠给农村的学校,这无疑能够更好地发挥它们的作用。关于这种做法,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风尚,包括课本在内的大量学习用品,尤其是图书,都会尽可能地循环利用。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还有,保护了有限的森林,有利于环境保护。    
        我们常说要培养孩子的爱心,实际上,这种爱心的培养,从身边的小事情就可以做起。捐赠图书只是一个方面,捐赠学习用品、和农村小朋友交朋友等,也是很好的办法。既然如此,为什么不马上行动起来呢?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让孩子学会说“不”(1)
    
        21世纪需要的人才是锐意创新而非墨守成规者,要成为这样的人才,其最基本的素质就是要敢于并善于对错误的东西说“不”,因为惟有具备了如此的胆识与才情,才能打碎所有既定的枷锁,破茧而出。否则,只可能成为僵死于茧中的干蛹,永远无法领略飞翔的幸福。    
        孩子们为什么如此沉默    
        据《焦点访谈》2001年12月报道,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矿第三小学六年级学生石雅云等9名孩子,因在放学后偷听老师的演讲比赛,被班主任喝令站到讲台上,用自带的刀具刮脸,并被告知必须刮出血来才算过关,否则,将被锁在教室里不准回家。面对班主任的威逼,9名孩子只好用刀刮脸,直至鲜血流出,整个刮脸过程持续了约两个小时。在此期间,无论是刮脸的孩子,还是看刮脸的孩子,始终无人抗议老师的暴行,即集体丧失了说“不”的勇气。    
        在此之前,我还见到了不少类似性质的新闻。    
        《人民法院报》2001年3月29日报道,贵州湄潭县抄乐乡中心小学五年级班主任罗某,强迫违犯“谁敢在上课时转过身去与后排的同学说话,后排同学要吐10次口水给谁”的“班规”的学生冯航吃屎。当时,冯航不但没敢反抗,反而含泪把屎硬吞了下去,而看到这个场面的全班同学同样无人抗议教师的暴行,惟一的集体表态是都趴在课桌上哭了,事后也无人告诉家长。    
        郑州市某小学教师牛某,为了能吃上羊杂碎,竟在家长从事屠宰生意的学生刘英的胳膊上写字威胁:“5点5分拿羊肺,拿不来,格杀勿论……5点10分拿不来挖左眼,6点10分挖右眼。”当刘英偶尔没有给牛某拿羊杂碎时,牛某就对她施以体罚,如揪耳朵、打脸等。对此,刘英始终没有反抗,而知道此事的她的同学也都无一例外保持了沉默。    
        对这些教师体罚及侮辱学生的极不正常的行为,我一直在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些教师做出了如此泯灭师德的事?又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心理,使这些身心健康及人格尊严等受到严重伤害的学生以及他们的同学,丧失了对着某些泯灭师德的教师的暴力行为,大喊一声“不”的勇气?    
        我想起了这样一种现象:在农村,家长给孩子报名上学时,总忘不了郑重地向老师交待:“孩子这就交给您了,要是不听话,该打打,该骂骂,我绝不护犊子。”这时,如果老师回答:“你放心,要是他(她)真不听话,肯定少不了挨揍。”家长一准喜气洋洋,而孩子却恐慌不已。    
        如果老师回答:“孩子不听话也正常,教育教育就好了,打骂不顶事。”家长不但不高兴,还会从此怀疑老师的爱心和教学水平,脾气大的甚至立即给孩子换老师,可孩子却满面红光。据了解,以第二种方式应答家长的老师并不多,因为他们一怕驳了家长面子,二怕被家长看低了水平。    
        家长与老师的这种对话,实际上是在给孩子上入学的第一课,其性质类似于封建教育传统中的入塾先拜孔夫子,旨在让孩子在正式上学之前,先明白师生间地位的差异是:老师高高在上,有用打骂的形式任意处罚学生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是学生家长赋予的;学生黯然在下,有承担被老师用打骂的形式任意处罚的“义务”,而这种“义务”是父母规定的。在此情况下,学生当然不敢对老师的任何行为说“不”了。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农村的部分家长和老师的民主意识、平等观念及现代法制思想的缺失,而形成这个原因的原因,则是封建专制思想和等级观念长时间对民众麻木与毒害的结果。故此,要让学生面对他们认为不合理的现象有勇气说出“不”字,就必须认清———    
         “破茧而出”要靠民主意识教育    
        考察当前的教师体罚及侮辱学生现象,有一点必须承认,即民主意识、平等观念及现代法制思想教育的长期缺失。这一点,无论是在上述农村学校还是城市学校,都普遍存在。这样,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师生关系平等的重要性,但实际上,在相当一部分教师那里,师生关系依然比较紧张。    
        如江西南昌市某中学的十几名高一学生,因未完成某李姓老师头一天留下的6道作业,便遭到每道抄写1000篇的体罚;陕西西安雁塔区某小学二年级某肖姓老师,惩罚未完成作业的12名学生(7男5女)当众脱裤子,并在教室里转圈示众,肖某还指派两名班干部对不听话的学生强行脱裤子等。    
        奴才犯了错,不等主人开口,就跪下自赏嘴巴。这是封建专制社会中最典型的奴才心态。这种心态一旦传染到现在的学生身上,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因为它意味着学生独立人格的丧失,而没有独立人格的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成长为真正的栋梁之材。    
        要知道,虽然校纪班规及学生守则对管理和教育学生必不可少,但也必须明白,不管什么样的规矩,都必须建立在民主、平等、公正的基础上,没有了这个基础,所有的规矩都是不合理的,因而也都是可以说“不”,进而应该被打破的。    
        中小学生本来就像一只待孵化的蛹,要想使其“破茧而出”,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在他们周围形成民主氛围。只有在这种氛围中,他们才能拥有畅所欲言的权利,才能对是与非有正确的识别力与判断力,同时,也才有对“是”鼓掌,对“非”说“不”的意识和勇气。    
        这就需要对师生进行深入持久的民主思想教育。须知,21世纪需要的人才是锐意创新而非墨守成规者,要成为这样的人才,其最基本的素质就是要敢于并善于对错误的东西说“不”,因为惟有具备了如此的胆识与才情,才能打碎所有既定的枷锁,破茧而出。否则,只可能成为僵死于茧中的干蛹,永远无法领略飞翔的幸福。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让孩子学会说“不”(2)
    
        当然,要领略飞翔的幸福,还要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在“破茧而出”后,能“化蛹为蝶”,拥有一双自由自在的翅膀,而———    
         “化蛹为蝶”离不开法治教育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非常密切,民主需要法治的保障,法治需要民主的制衡,只有二者挽起手来,才能使文明社会的辉煌大厦风雨不动安如山。就此而言,在师生中做好法治教育工作,依法治教,才是真正杜绝教师体罚及侮辱学生的现象发生,使学生“化蛹为蝶”的根本保障。    
        然而,当前的教育现实并不容我们乐观。前文所举的四个体罚或侮辱学生的例子只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事例。事实上,比这些例子更为严重的还有。如云南曲靖市某初一学生张波,因没按时完成作业,被历史教师聂某连打10个耳光。当张波口吐白沫,昏迷不醒时,聂某还认为张波装昏,抓着头发拎起他又补了两耳光。一个小时后,张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死者的同学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去该中学不是读书,是坐牢,因为从校长到老师,都把体罚和侮辱学生当成了家常便饭。    
        就拿现在大家都在谈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来说,权益保护是双向的,一个是不得侵犯他人权益,一个是自我权益保护。这样,如果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单纯依赖成年人对其单向施舍,一旦法盲学生遇到了法盲教师,则学生被体罚及侮辱的现象将必然发生。所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重要的一环,是他们对自身权益的清醒认识和自觉维护,但这些又须由成年人教给他们。    
        这样,我们不但要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培养其作为一个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意识,使他们知道自己有对侵犯其权益的行为说“不”的权利,同时,还要对教师进行切实的普法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使其明白:你的言行来不得半点马虎和失误,举止来不得稍许出格和走样,工作更不能简单和粗暴。因为你虽也是平常人,可却肩负着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神圣使命。法治的力量一旦加强,民主的呼声必将随之高涨,中小学生对不合理现象说“不”的勇气也会倍增。此时,不但他们被教师体罚及侮辱的现象将大大减少,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创新精神将由此而被激发,独立人格将由此而逐渐形成,健康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将指日可待。试想,如果在我们的教育界响彻了学生勇敢说“不”的声音,那么,这声音将何异于滚滚春雷!    
        教育指南    
        一般来说,在对孩子的教育上,绝大多数家长的理念,是让孩子听话。“这孩子真乖!”说这话时,家长的话外之意是:这真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如果家长说:“这孩子真犟!”那么,这句话的背后之意就是:这真是个不听话的孩子。这种习惯一旦在家长的观念中养成,那么,衡量孩子好坏的标准,就是孩子是否听话。显然,这种听话,是特指孩子听家长的话。    
        这种观念的形成,与我们的传统文化有着很大的关系,这就是所谓的“父权”。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这种教育理念已经到了必须抛弃的时候了;否则,你的孩子就会像文章中提到的这些孩子那样,即使受到了老师的侮辱甚至虐待,也不敢大胆地向他大喊一声:“不!”因此而造成的对孩子的伤害之深,有时候是一生也弥补不来的。    
        加强对孩子的民主和法治教育,当然是彻底的治本之策。但是,作为家长,也需要从小养成孩子敢于说“不”的习惯。这样做,并不是说,只是在教会孩子叛逆自己、“不听话”,而是让孩子能够充分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至于不管家长、老师或其他人说得对与错、做得对与错,都会无条件地接受。    
        孩子相对于家长、老师等而言,也是一个平行的个体,他们有权力,也应该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主张自己的权利。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在必要的时候,对于侵犯自己的人,大胆地说出一声“不”来。试想,假如在那么多被侮辱和伤害的孩子们中,有几个孩子敢于站出来,向老师的暴虐行为说“不”,老师还敢如此作恶吗?事实上,正是孩子们的沉默,纵容了老师的行为。    
        那么,家长该如何培养孩子的这种习惯呢?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凡是涉及到孩子权益的事情,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一定要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意见。假如大家有了分歧(这是必然的),那么,家长就要与孩子平等对话和交流,家长既不要完全命令孩子、也不要完全听命于孩子。一旦孩子习惯了自己的意见被尊重,那么,他就会敢于大胆地发言,慢慢地走向独立自主。    
        我提倡让孩子说“不”,提倡家长与孩子的平等交流,这完全是从保护孩子的利益出发。对此,家长也应该这样想、这样做。实际上,当你长期坚持这样做了之后,你就会发现,孩子的“不听话”,有时候是对的;正是因为孩子“不听话”,他才有效地保护了自己的权益,才创出了一片人生的广阔天地。所以,让孩子学会说“不”,你需要从现在做起,从今天、从此刻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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