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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111027 03石油债 更新日期:2011-10-20◇ 港澳资讯 灵通V5.0
【2011-10-20】
刊登付息公告
03石油债付息公告
2003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1年10月28日开始支付2010年10月28日至2011年10月27日期间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3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本期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代码为038008;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代码为111027。
3、发行主体: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RMB1,500,000,000元)。
5、债券期限:十年期。
6、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年利率为4.11%。
7、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次支付。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方式。
9、计息期限:自200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0月27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10、付息首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10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集中付息期限:自当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12、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3]1190号文件批准发行。
二、本次付息相关事宜
(一)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部分(038008)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10月26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111027)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10月27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二)债券除息交易日
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111027)的除息交易日为2011年10月28日。
(三)付息期限
1、集中付息:本次付息的付息期限为2011年10月28日起至2011年11月24日的20个工作日。
2、常年付息:在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期结束后仍可到托管其债券的营业网点领取利息。
(四)付息办法
1、银行间债券市场
(1)开立甲、乙类托管账户的机构债券持有人,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利息资金划付至该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开立丙类托管账户的机构债券持有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利息资金划付至其结算代理人或代理开户的债券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由结算代理人或债券承销商将利息资金划付至丙类托管账户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深圳证券交易所
(1)从二级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账户中,再由该营业部向投资者付息。
(2)从一级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托管网点办理利息领取手续,具体手续按照托管网点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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