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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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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1 |
表1 |
2 |
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
3 |
审核序号: |
4 |
一、个人基本信息 |
5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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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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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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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治面貌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中国共青团员 3.民主党派
4.群众 |
7 |
所属国家和地区 |
1.中国(内地)
2.港、澳、台 3.外国 |
8 |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
1.身份证
2.军人证 3.护照
4.其他 |
9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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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二、学历 |
11 |
全日制最高学历 |
1.初中及以下
2.高中 3.中专 4.大专 5.本科 6.硕士研究生
7.博士研究生 |
12 |
全日制最高学位 |
1.学士
2.双学士 3.硕士 4.博士 5.无 |
13 |
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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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年 月 |
14 |
全日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 |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7.其他 |
15 |
非全日制最高学历 |
1.初中及以下
2.高中 3.中专 4.大专 5.本科 6.硕士研究生
7.博士研究生 |
16 |
非全日制最高学位 |
1.学士
2.双学士 3.硕士 4.博士 5.无 |
17 |
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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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年 月 |
18 |
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7.其他 |
19 |
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20 |
专业技术资格类型 |
1.会计类
2.经济类 3.审计类 4.统计类 5.其他类型 |
21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级别 |
1.初级
2.中级 3.高级 4.正高级 5.无 |
取得时间 |
年 月 日 |
22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
1.评审
2.考试 3.考评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批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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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
1.会计员
2.助理会计师 3.会计师 4.高级会计师 5.正高级会计师
6.无 |
24 |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 |
年 月
日 |
25 |
会计行政职务 |
1.一般会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总会计师
4.财务总监
5.其他 |
26 |
四、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
27 |
个人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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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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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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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是否在岗 |
1.是
2.否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30 |
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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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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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现会计工作岗位 |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职工薪酬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帐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11.其他 |
32 |
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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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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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工作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 |
1.是 2.否 |
工作单位是否实行会计电算化 |
1.是
2.否 |
34 |
工作单位经济类型 |
1.行政单位
2.事业单位 3.上市公司-国有控股
4.上市公司-非国有控股
5.非上市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6.非上市公司(企业)-非国有公司(企业)
7.农村经济组织 8.民间非营利组织
9.其他组织 |
35 |
工作单位执行会计制度 |
1.企业会计准则
2.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
4.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6.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7.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8.工会会计制度 9.医院会计制度
10.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 11.高校会计制度
12.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1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14.行业会计制度 15.其他 |
36 |
是否注册会计师 |
1.是 2.否 |
37 |
是否注册评估师 |
1.是 2.否 |
38 |
是否注册税务师 |
1.是 2.否 |
39 |
本人承诺对上述填写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
工作单位确认
(盖章)
年 月 日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机构审核确认
(签字)
年 月 日 |
40 |
填表说明:
1.表中“审核序号”项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填写。
2.办理采集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提供户口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 从事会计工作的,须在本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本表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办理采集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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