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_________ 配合100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
薦送學生出國研修學分簡章
1、 目的:
(1) 鼓勵本校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海外著名大學研修課程,以擴展學生參與國際學___ 術社群機會,以期提昇國際競爭優勢。
(2) 主要研修類型為至國外學校修讀學分(含雙聯學位)。
2、 申請人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設有戶籍之在校生,且為大學部四年制2年級以上及研究所研究生(非當期畢業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1) 報名申請時尚未取得國外相關大學入學許可者:
1.在校學業成績優異,或在專業領域有研究著作、具體獲獎事蹟,或參與全國性、國際性專題競賽獲獎者。
2.在校成績:大學部學生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為全班前百分之30以內。研究生和已獲國外學校核可之學生不受此限。
3.外語成績標準:相當於多益(TOEIC)480分(含)以上或日語檢定初級(N4) (含)以上或申請學校所訂之外語標準,成績單上日期須落於98年1月1日至100年2月25日區間。
4.不得同時或重複領取其他國內政府獎學金。
(二)已取得國外大學自2011年1月1日以後入學許可者,或正申請入學許可中,且未曾領取本獎學金者。
(三)曾獲本獎學金因故自行放棄者,不得申請。
3、 研修機構:
請參考教育部編列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不含大陸、港、澳地區):
http://www.edu.tw/bicer/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8487
4、 研修期限及學分內容:
(1) 研修類型:修讀海外學分(含雙聯學位)。
(2) 研修期限:教育部奬助期限最少一學期(季),最多一學年。獎助期滿第二年擬繼續研修者,須於當期結束前3個月內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學校應視其研修成績開會審查,最高以1年為限。
(3) 研修學校、課程、學分數要求:依各系/所規定。
(4) 學分認定辦法:各系依據「校際選課實施辦法」、「學分抵免辦法」及「學生出國期間學籍處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認定。
5、 補助範圍:
(1) 補助經費項目包含學費(須提出赴研修學校之繳費收據)、生活費(含來回機票)。
(2) 每人獎助總額度依教育部訂定標準處理,最高以平均每人獲教育部補助新台幣__ 30萬元為限,本校得依選送生出國地區及修習課程時間調整個人獎學金額度。
(3) 補助期間:國外學校學期實際上課日至結束課程日之前後1星期之間,最高1年。
(4) 獲補助同學於確定額度後,可變更研修國家或延長研修期限,惟補助額度不變。
6、 申請方式:
(1) 請符合資格之申請人備齊下列資料,自即日起至100年2月25日止,向所屬系/所報名。各系於100年3月4日前將系(所)薦送資料繳至研發處國際事務組。
(2) 申請文件:
1. 報名表(如附件一)
2. 申請計劃書(參考附件二)
3. 有效期限內之語言能力證明影本(請附上正本,驗證後將歸還)
4. 前一學期之中文成績單正本
5. 推薦函二封(格式參考附件三)
6.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7. 戶籍謄本正本
8.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積極參與社會公益、社團活動及國際交流活動等。
(請整理成A4大小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