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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调查的犯罪者的家庭背景为: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父亲为11人,母亲为5人;军人父亲12人,母亲2人;医生父亲8人,母亲9人;教师父亲8人,母亲12人;工商企业负责人父亲7人,母亲3人;个体户父亲45人,母亲46人;企业工人(职员)父亲28人,母亲29人;服务业员工父亲8人,母亲11人;农牧渔民父亲223人,母亲270人;矿林水利生产人员,父亲母亲各2人;无业半无业父亲28人,母亲48人;未填父亲28人,母亲31人.
    (三)与本研究相关的其它成文数据的吸纳和分析
    为佐证本课题的研究,使本课题有更翔实的资料予以承载,我们在研究中运用了一些其他专家学者有关问卷数据和变量分析.这些数据和分析主要分布在张国良的《社会转型与媒介生态实证研究》,梁雄军,林云,邵丹萍的《农村劳动力二次流动的特点,问题与对策》,葛进平的《浙江农村青少年的大众传媒接触及影响实证研究》.在运用时将予标出.
    三,研究发现
    1,犯罪者获刑前普遍与各类媒体有过交往的经历.在"你以前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中的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刊物,人际交往及其它等选项任选三项中,按数据大小排列依次为电视(32%),报纸(18%),网络(15%),手机(10%),人际交往(9%),其它(6%),刊物(4%).在这里,网络和手机分列第三和第四.如果从网络和手机作为新媒体整体的视角看,则情况发生了有趣的变化,其排列使新媒体即网络和手机的总数量达25%,仅次于电视居第二,把报纸的18%抛居于身后.
    表1 刑前获取新闻的主要途径
    题目
    报纸
    广播
    电视
    网络
    手机
    刊物
    朋友,同事处听到
    其他
    未填
    统计数
    百分比
    统计数
    百分比
    统计数
    百分比
    统计数
    百分比
    统计数
    百分比
    统计数
    百分比
    统计数
    百分比
    统计数
    百分比
    统计数
    百分比
    你以前获取新闻信息的主要途径有(任选三项)
    一项
    180
    38%
    32
    7%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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