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教学工作始终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以及工作状态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为了帮助教师了解并认真履行作为一名广西师范学院教师应有的基本职责,顺利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更好地发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作用,我们选编了这本手册,供全院教师使用,查阅.《广西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手册》汇编了与教师担任教学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教学规范,实践教学,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请全院教师认真学习,自觉遵守,精心施教,为树立良好的教风,校风,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懈努力.随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适时对手册进行修订,希望教师们在使用过程中,对手册内容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
编 者
二〇〇八年元月
目 录
教学规范
广西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程 1
广西师范学院关于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规定 13
广西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规范(试行) 15
广西师范学院教案编写规范 19
广西师范学院听课制度实施办法 23
广西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25
广西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34
广西师范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43
实践教学
广西师范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48
广西师范学院多媒体教学管理规定(试行) 53
广西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57
广西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教育实习工作细则 62
广西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业实习工作细则 73
广西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79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广西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87
广西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质量分析的基本要求 97
广西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102
广西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程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修订)
桂师院教字〔2007〕7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及其管理工作规范化,切实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在对《广西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程》(桂师院教字〔2000〕46号)作进一步修订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
本规程所说教师,是指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人员.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学是教师的本职工作.教师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教育思想,掌握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努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 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受教育权;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学院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第二章 教学计划
第五条 每个专业都应该根据培养目标,规格及专业所依托的学科发展情况,按照学院提出的原则意见和统一格式,制(修)订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
第六条 教学计划需经过教务处审核,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主管院长批准后,方能实施.
教学计划被批准后,不得随意变动.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时,应按照《广西师范学院教学计划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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