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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职称时不再单列.
    4,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任职年限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聘任,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
    (五)申报问题
    1,破格申报问题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实行任职年限破格.任职年限破格人员申报时,须提交用人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学历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人员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
    2,转换系列申报和申报两个资格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转评的人员,当年不得连转带评,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不论是否变动,只要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可参加经济,统计,会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也可申报评审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工艺美术等实行社会化评价的系列(专业),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申报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坚持单位主体工作岗位优先,聘任时以单位主体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岗位为准.不允许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任职资格.
    3,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转业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军队转业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和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确实具备担任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条件,可在单位岗位限额内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人员自享受直接申报政策起4年内可在一个职务系列(专业),一个职务级别内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申报的最高职务级别为副高级,逾期按低一级职务申报.
    直接申报人员按相应系列(专业)的破格条件进行评审,评委会主要考核其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4,在党政机关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公务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控制在审计,会计,统计,工艺美术,翻译,档案等系列(专业).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首次申报参照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的规定执行.
    5,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且可自主申报的系列(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等),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方可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聘任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持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直接申报.
    7,结合我省实际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的教师,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以及学校地处县(市)城区以外的高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时,支教工作可暂不作要求.
    8,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六)答辩问题
    1,根据《关于完善破格和单列岗位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省有关规定,需要答辩的人员必须参加答辩,未按要求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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