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根据电力网络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供电事故应急预案,并备足供电事故应急物资;
(6) 险情发生后,迅速恢复被毁工程,尽快恢复送电;
(7) 供电事故应急期间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8)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电力供电事故应急措施奖励及灾后重建所需经费补助。
县公安局:协助查处有关重大电力供电事故应急案件,必要时由公安部门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河(渠)两旁及单位所属电力事故防控。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区域内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
县卫生局:负责协调组织在防控重大电力供电事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医疗救护、伤员救治、疾病预防等任务。
县气象局:负责为重大电力供电事故预测提供气象服务。
县商业供销部门:为重大电力供电事故及应急处置所需的防治药剂、器械、油料等的供应提供支持。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制度
各级电力主管部门应建立电力供电常规数据监测制度,逐步完善监测体系、监测系统和监测网络,根据电力供电线路分布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和专兼职技术人员,对电力供电常见数据进行适时监测,确保电力供电事故可以及时发现。特制定供电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1) 供电事故应急报告实行及时汇报制度,报告人在知道灾情3分钟内做好记录,5分钟内向县级指挥部供电事故应急办公室汇报,有能力情况下,及时投入供电事故应急工作。
(2) 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各级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汇报,积极协同合作,共同做好供电事故应急工作。
(3) 险情报告要准确、详细、有报告、有落实。
(4) 严禁延迟汇报和汇报失真。
2、预警机制
县电业局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具有独立职能的电力供电事故处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电力事故监测预警工作。对收集到的重大电力供电事故信息及时整理、鉴别和分析,经鉴定为重大电力供电事故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电力供电事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并逐级上报。
3、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Ⅳ级):一般性电力供电事故
黄色预警(Ⅲ级):较大电力供电事故
橙色预警(Ⅱ级):重大电力供电事故
红色预警(Ⅰ级):特别重大电力供电事故
4、 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程序
达到Ⅳ、Ⅲ级预警(蓝、黄色预警)级别的电力供电事故,由乡镇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并报请乡镇指挥部,启动乡镇级应急预案。
达到Ⅱ、Ⅰ级预警(橙、红色预警)级别的电力供电事故,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并报请县指挥部,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同时上报上级指挥部。
2、通讯_ 供电事故应急采用三种通讯方式:
⑴市话通信
⑵无线通信
⑶电力载波通讯
上述三种方式采用互备互用,全部处于良好状态。
3、指挥和协调
1)接警报告
各级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重大电力供电事故后,要做好有关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原因、受害情况、报警人员及其联系方式等详细记录,并及时向上一级指挥部报告。
2)先期处置
__ 重大电力供电事故发生后,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对事故进行综合评估,对其性质、影响面及严重程度作出初步判断,采取防控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将事故的发展趋势、处理情况、突出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县指挥部。
3)预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