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供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 目的
为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秩序,保持和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制定本预案。
_________ 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 “坚持平战结合,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借鉴国外经验,符合我国实际”的原则,做好事故预想设备巡视。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零,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争取不发生因倒杆断线、设备损坏等原因造成的大面积停电,确保抢险救灾用电,最大程度保证连续供电,不发生设备损坏和人民群众、电力职工人身伤亡事故。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生产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备运行规程》、《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重大电力供电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突发重大电力供电主要包括两类:
(1)自然灾害_ 主要包括暴雨、冰雹、大雪、洪水、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事故灾难_ 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电力部门自身发生的各类重大电力安全事故。
___ 5、电力基本设施情况:鲁山县现有110KV变电站3座,主变容量114500KVA,35KV变电站15座,主变容量72150KVA,110KVA输变线路一条,长60.5公里,35KV线路18条,全长230.4公里,6—10KV线路全长1686.7公里,配电变压器1308台,总容量80055KVA。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重大电力供电事故应急防控需要,成立鲁山县供电突发事故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县指挥部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电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商业供销部门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 负责研究确定重大电力供电事故应急预案;
(2) 研究确定监测预警支持系统、应急保障队伍、保障体系;
(3) 宣布启动或结束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防控工作;
(4) 协调、解决应急防控工作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气象、通讯、人员、救助等问题;
(5)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等。
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__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电业局。县电业局主管副局长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电业局办公室、安监科、用电科、变电工区、调度室、保卫科、财务科及其他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指挥部意见,组织实施应急防控工作;
(2) 现场指导并监督检查各地区、各单位应急防控工作;
(3) 协调各单位有关供电事故应急事宜;
(4) 向县级政府、市电业主管部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重大电力供电事故发生情况及应急防控工作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