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 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土地利用形势与任务 6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调控指标 12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6 第五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3 第六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9 第七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4 第八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40 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与控制 44 第十章 区(市)土地利用调控 49 第十一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54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9 第十三章 附则63 附表 64 第一章 总则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常州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常州市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常州市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有关土地利用的各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规划编制依据 1.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 2.相关文件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 2004 ] 2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 [2005] 196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 [ 2008 ] 3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 138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 [ 2009 ]43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09] 51号)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09)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 3.相关规划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其他相关规划 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坚持从常州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综合产出效益,稳步推进城镇化,促进常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规划编制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建设全面协调的转变,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加强土地整理力度,创新耕地保护激励制度,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大力推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贯彻"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要求,以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用地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围绕中心城区的发展定位,推动组团式城市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逐步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区(市)错位发展的格局,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相协调 按照"有利于城市布局优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城市管理水平提高、有利于市民生活质量改善"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强化水土资源的协调利用及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建设,促进区域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规划任务 落实江苏省下达给常州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与任务. 以严格保护耕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为前提,对常州市市域内土地进行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统筹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长,划分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制定相应的管制规则. 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确定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的范围、规模、用途和时序. 制定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调控和指导各区(市)土地利用. 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科学实施.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常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新北区、武进区五区,金坛市、溧阳市两市,总面积4384.5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05年 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规划近期:2006-2010年 规划远期:2011-2020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形势与任务 第一节 区域概况 区位条件 常州市地处北纬31°09?至32°04?、东经119°08?至120°12?之间,位于长江三角洲中心地区、江苏省南部、沪宁铁路中段,南濒太湖,北枕长江,西倚茅山,东连苏杭平原,与上海、南京两大都市等距相望,与苏州、无锡联袂成片,构成苏锡常都市圈,地理区位条件十分优越.常州市拥有奔牛机场,北有长江黄金水道,南有太湖,京杭大运河穿境而过,连江通海;沪宁铁路、新长铁路、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沪宁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宁杭高速公路、扬溧高速公路、312国道、104国道等贯穿全市,水陆空交通便捷. 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2005年,常州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308.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69.8亿元,总人口412.8万人,城镇化水平60.45%.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常州市土地总面积438457.1公顷.其中,农用地29557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4%;建设用地9197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0%;其他土地5091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6%. 农用地.2005年全市耕地17632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2%,占农用地的59.6%;园地3247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占农用地的11.0%;林地2754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占农用地的9.3%;牧草地12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占农用地的0.04%;其它农用地5910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占农用地的20.0%. 农用地占全市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二,分布范围广.其中耕地主要分布在金坛市与溧阳市的大部分地区以及中心城区外围;园地主要集中在滆湖与长荡湖之间、金坛市西部与溧阳市南部;林地大部分集中在金坛市与溧阳市的丘陵山区;其他农用地主要为坑塘水面,集中分布在滆湖与长荡湖周边地区. 建设用地.2005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3990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占建设用地的43.4%;农村居民点用地3431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占建设用地的37.3%;交通用地696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占建设用地的7.6%;水利设施用地916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占建设用地的9.9%;其他建设用地160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占建设用地的1.7%. 城镇用地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金坛与溧阳两个县级市的城区、以及全市的各镇镇区;农村居民点用地广泛分布于全市域;交通运输用地在市域内纵横交错;水利设施用地主要沿河湖分布. 其他土地.2005年全市水域4850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占其他土地的95.3%;自然保留地240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占其他土地的4.7%. 其他土地中,水域主要集中在长江、京杭大运河、太湖、长荡湖、滆湖等区域;自然保留地主要分布在金坛、溧阳的丘陵山区. 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土地利用差异明显 常州市是宜溧山区、茅山及宁镇山脉东翼向太湖平原过渡地带,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东部和中部属平原圩区,以耕地、园地、坑塘水面为主,西部金坛市与溧阳市属丘陵山区,林地覆盖面积较大,平原圩区与丘陵山区土地利用类型差异明显.就建设用地而言,市区建设用地比重大、分布广,农用地比重小;金坛市和溧阳市建设用地比重小,农用地比重大、分布广. 2.土地利用程度较高,耕地后备资源匮乏 2005年常州市已开发利用土地387541.0公顷,土地利用率达到88.4%,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2.0%),高于江苏省平均水平(80.6%).全市其他土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1.6%,其中95.3%的其他土地为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滩涂与苇地,利用难度大,特别是可开发为耕地的其他土地甚少. 3.土地利用效益较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2005年,常州市单位土地GDP为29.7万元/公顷,高于江苏省平均水平(17.1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年增加值为135.6万元/公顷,高于江苏省平均水平(92.0万元/公顷). 第三节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上一轮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效: (1)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与基本农田得到保护,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农田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2)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落实到位,建设用地空间得以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朝着节约、集约、科学和可持续的方向迈进,对城乡居民点的集中建设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3)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用地矛盾,着力保育各类生态用地,在保证城镇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提下,统筹兼顾,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上一轮规划实施面临的困难 由于土地资源的硬约束,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各种深层次问题在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进一步凸显:建设用地粗放利用较为突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严峻,发展用地空间日益受到限制,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难度大,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等. 土地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1.建设用地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规划期内,常州市城镇化、工业化处于继续推进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仍处在持续较高水平;是随着沿江开发战略的推进,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区域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也将继续增长,土地需求不断增加.同时,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对新增建设用地产生了刚性约束,建设用地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规划期内建设用地供求矛盾将十分突出. 2.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增大 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加强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然而,城镇扩张、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可避免地占用农用地,尤其是耕地.农业结构调整也将导致耕地减少.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约束日益增强.而可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日益减少.规划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3.城乡建设用地统筹任务艰巨 常州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较大,分布零散,不利于发挥规模效应.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农村人口逐渐减少,而农村居民点面积并未同步减少,农村土地的城镇化进程滞后于人口的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足,分布零散,利用效率不高,有待整合.规划期内城乡土地利用效率提升任务重、难度大,城乡建设用地统筹任务艰巨. 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形势紧迫 近几年,由于非农建设用地总量增长速度较快,耕地数量大量减少,资源环境面临严峻形势.规划期内必须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角度出发,切实转变思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已开发的建设用地中注重二次开发和复合利用,以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为推动力,走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的道路.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调控指标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规划期内,常州市将凭借自身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文化底蕴,以"两个率先"、"富民强市"为目标,努力实现综合实力更加强大、增长方式更加科学、社会发展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的目标. 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预计到2020年,常州市GDP将超过80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将突破3500亿元,总人口将达到530万人,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5%.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1.集约经营和整合利用的土地利用战略 在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适度增加建设用地,保障规划期内常州市的用地需求.积极推动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集中区集聚.按照"拓展南北、提升中心、沿江发展、城乡统筹"的发展思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布局优化,实现集约经营和整合利用的土地利用战略. 2.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 根据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性划分土地利用功能区,制定差别化的用地调控政策.规划期内,通过实施主动性土地保护策略,科学统筹安排市域土地利用,以环境友好型用地模式处理好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实现全市土地综合效益最大化与可持续利用. 3.统筹城乡建设的土地利用战略 优化常州市城镇聚合发展轴,着力构建"两横一纵"、沿江发展的城镇体系用地格局,融入全省城镇体系"三圈五轴"中的沪宁城镇聚合轴.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城乡居住、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功能用地,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农民居民化、农村社区化、农业现代化,形成协调共进的新型城乡用地体系.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主要调控指标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按照坚持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的原则,在保证常州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至2020年,常州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58775.6公顷以上,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0793.5公顷以内.其中,至2010年,常州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64491.4公顷以上,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3645.3公顷以内. 规划期内,提高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基本农田148206.7公顷,确保规划期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进一步集中. 2006-202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3826.4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3279.0公顷,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309.9公顷,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237.5公顷. 建设用地总量与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规划期内,在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2020年,常州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7638.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2910.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0416.9公顷以内.其中,2010年,常州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8050.5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7495.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4486.9公顷以内.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7841.0公顷以内,其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7103.2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10793.5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6431.4公顷以内,其占用农用地控制在5833.1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3645.3公顷以内. 加强土地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土地投入产出率等指标管理,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2006-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57平方米降至135平方米. 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到2010年,常州市森林覆盖率将由16.9%提高到22%.到2020年,常州市森林覆盖率将由进一步提高到26%. 中心城区发展目标 2005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23636.8公顷,人口186万人,人均建设用地127平方米. 201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26000公顷以内,人口208万人,人均建设用地125平方米. 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30007.6公顷以内,人口251万人,人均建设用地120平方米.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协调安排农业用地.在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的基础上,适度调减耕地面积,用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加大基本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基本农田布局,提升基本农田质量.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按照新增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建设用地总量理性增长的原则,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适度扩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在保护土地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拓展经济发展与城镇村建设用地空间. 总体结构调整 至2020年,全市农用地281702.3公顷,建设用地107638.7公顷,其他土地49116.1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由规划基期的67.4%、21.0%和11.6%调整为64.3%、24.5%和11.2%.农用地比例下降3.1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比例上升3.5个百分点,其他土地比例下降0.4个百分点. 其中,至2010年,全市农用地290090.5公顷,建设用地98050.5公顷,其他土地50316.1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由规划基期的67.4%、21.0%和11.6%调整为66.1%、22.4%和11.5%.农用地比例下降1.3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比例上升1.4个百分点,其他土地比例下降0.1个百分点. 农用地结构调整 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合理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优质耕地比重.2020年常州市耕地15877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2%,占农用地面积的56.4%,比2005年减少17545.1公顷.其中,2010年耕地16449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5%,占农用地面积的56.7%,比2005年减少11829.3公顷. 稳定园地面积,适度扩大花卉苗木等等优势产品生产用地规模,促进园地规模化、基地化经营,提高园地利用效益.2020年常州市园地3240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占农用地面积的11.5%,比2005年减少75.0公顷.其中,2010年园地3220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占农用地面积的11.1%,比2005年减少277.3公顷. 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鼓励低效其他农用地调整为林地和耕地,充分地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2020年常州市林地3996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占农用地面积的14.2%,比2005年增加12410.2公顷.2020年常州市牧草地4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占农用地面积的0.02%,比2005年减少73.6公顷.2020年常州市其他农用地5051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2%,占农用地面积的19.93%,比2005年减少8584.8公顷.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20年常州市城乡建设用地8291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9%,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7.0%,比2005年增加8684.1公顷.其中,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7749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7%;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9.0%,比2005年增加3269.1公顷. 严格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合理安排土地开发时序,提高产业用地供地标准,加大批后监管力度,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扩展.2020年常州市城镇工矿用地5041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6.8%,比2005年增加10507.8公顷.其中,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4448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5.4%,比2005年增加4577.8公顷. 优先保证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比例,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2020年常州市交通水利用地2312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1.5%,比2005年增加6984.3公顷.其中,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1894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9.3%,比2005年增加2811.0公顷.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20年常州市其他土地4911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2%,比2005年减少1800.0公顷,其占土地总面积比例降低0.4个百分点.其中,2010年其他土地5031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比2005年减少600.0公顷,其占土地总面积比例降低0.1个百分点.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优先布设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维护市域内长江、京杭运河、滆湖、长荡湖、金坛溧阳丘陵山区等自然山水格局,保持山体、水系自然地形地貌特征,作为生态网络的基本骨架.构建核心生态网络体系,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区域生态过程连续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 维护农田、山地丘陵、林地和湖域基质的生态服务功能,保护河湖水域、水生态与河湖功能,设立滩涂湿地生态敏感斑块保护区和城镇斑块生态建设区,保障十条主廊道和若干条次级廊道建设,控制、建设和改造重要的生态节点,构建"一区三沿六林"生态网络构架. 稳定基本农田布局 以农用地分等定级为依据,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集中连片的耕地,粮、棉、油、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通过土地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经验收合格的,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对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重点保护和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尽量避让基本农田集中区.全市域划定11个基本农田集中区:新北基本农田集中区、武东基本农田集中区、武南基本农田集中区、武西基本农田集中区、金东基本农田集中区、金西基本农田集中区、金北基本农田集中区、溧东基本农田集中区、溧南基本农田集中区、溧西基本农田集中区、溧北基本农田集中区. 完善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用地的资源整合、设施共享、综合利用.优先安排奔牛机场扩建、京沪高速铁路、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新孟河水利工程等国家级、省级大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航空:根据常州周边机场分布情况,扩建常州机场为国内中型机场,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和功能,提高飞行区指标等级和服务水平,为城市经济发展服务. 铁路:以京沪高速铁路、沪宁铁路、沪宁城际铁路为骨架,形成"一纵六横"的铁路运输网络. 公路:规划期内,全市形成高等级公路框架,辅以一级干线公路网,构成四通八达、快捷安全的市域公路网络. 水运航道:以长江、京杭运河等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为基础,沟通长江三角洲江苏航道网,并与各干线航道相连通,实现内河航道网络化,规划形成"三纵两横一港"的内河水运骨干航道. 能源:重点保障川气东送、500KV、220KV及以上输变电等天然气、电力能源基础设施用地. 环保:统筹全市水厂扩建、污水厂建设、垃圾焚烧厂等建设,保障全市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用地.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城镇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全市形成"两横一纵"城镇聚合发展轴和沿江发展的格局.两横指沪宁交通走廊城镇聚合发展轴与沿江高速公路城镇聚合发展轴,一纵指镇广线城镇聚合发展轴.在"两横一纵"框架内,构筑和完善常州市四级城镇体系,大力推进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加快发展金坛、溧阳两个中等城市.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对居住分散、零星分布、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要稳步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推进特色农业发展 园地布局.主要集中分布于嘉泽、湟里、薛埠、天目湖与戴埠等镇.重点发展花卉苗木、优质果园,重点建设优势水果产品基地和花卉苗木种植基地.加快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在现有基础上向立地条件更适宜的区域拓展. 林地布局.重点保护与建设环城绿带、河流廊道、城市主要道路景观带等生态廊道,天目湖水库、大溪水库等水源地保护区,新北区小黄山、武进区环太湖沿岸、横山-舜山、竺山-鹁鸪山、金坛市茅山、溧阳市南部丘陵等风景区,滆湖、长荡湖等湖泊周边地区的林地. 其他农用地布局.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近郊、长荡湖与滆湖沿岸以及新北区、武进区、金坛市与溧阳市的大部分地区.重点保障水产养殖与畜禽养殖用地,继续推进养殖业标准化区建设,鼓励水产养殖、畜禽养殖规模化,发挥规模经济优势. 第五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东部城市与高新技术产业区 包括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新北区和武进区,土地面积186195.7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51832.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46466.7公顷.本区土地利用的主导方向为依据"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集约利用"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挖掘土地资源深度开发潜力,提高土地质量和土地产出效益.一是要在节约用地的原则下保障基本建设用地的需求,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一些水利、工业等重点项目用地要优先保障;二是要将城镇建设用地供给向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重点城镇倾斜,努力推进建设用地内部挖潜,促进乡村居民点用地整合,提高用地集聚效益,建立城乡兼顾、互相衔接的用地调控机制;三是要切实保证绿化用地和生态用地,尽可能将农用地或基本农田作为城市生态隔离带,加强沿江、沿河生态防护绿廊建设,重点保护与建设滆湖等重点湿地保护示范工程,形成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 中部平原优质产粮区 包括金坛市东部、中部土地、溧阳市中部和东北部的土地,涉及金城镇、尧塘镇、朱林镇、指前镇、儒林镇、溧城镇、别桥镇、埭头镇、南渡镇、上黄镇,土地面积116155.9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48225.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40913.0公顷.本区土地利用的主导方向为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不断提高土地肥力和耕作水平,组织农业集约化生产,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创建一批标准化的花卉、苗木、无公害水果、水产品、休闲观光等农业产业化基地,以基地建设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适当扩大城镇工矿用地,建设金城、溧城两个中等城市,加快发展高科技、无污染工业,促进城镇建成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生态型城镇;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按规划建设中心村、撤并自然村. 西部与西南部丘陵特色农业区 包括金坛市、溧阳市西部的茅山低山丘陵区和溧阳市西南部南山低山丘陵区,涉及直溪镇、薛埠镇、竹箦镇、上兴镇、社渚镇、天目湖镇、戴埠镇,土地面积134883.6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58717.8为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61116.8公顷.本区土地利用的主导方向为切实保护耕地,积极改造现有中低产田,提高粮食单产、总产;改造低产林地,扩大茶园面积,改造荒山荒坡,扩大板栗、青梅等经济林地面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城镇主要向生态型、旅游型城镇发展,限止小水泥发展,禁止发展印染、造纸、化工等污染企业;保护和建设溧金丘陵生态功能区,实施天目湖碧水工程和湿地保护示范工程,积极开展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工程,构筑常州市"绿色屏障";利用茅山、天目湖等山水优势,适度增加风景林地的面积,形成市域内重要的生态景观区. 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基本农田集中区 基本农田集中区为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进行基本农田建设的区域,面积221559.0公顷.该区是全市粮、油和主要农产品的主产区,主要包括高产稳产田和生产条件较好、质量较高、集中连片的农业用地. 加强基本农田集中区的保护、管理和整治,严格控制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建设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同时,大力推进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布局必须避让基本农田集中区. 一般农业发展区 一般农业发展区为基本农田集中区以外,以发展种植农业、林业、牧业为主的区域,面积127033.0公顷.发展与生态城市相匹配的现代都市农业,积极拓展农业的多元服务功能,强化其对城市发展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规划期内完善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农业衍生服务业,提升花木、时令瓜果、特种水产、特色畜禽等产业能级.巩固发展长荡湖周边地区、滆湖东西侧、溧阳市北山、新北区长江沿岸地区等水产养殖基地. 一般农业发展区土地的主导用途是农业生产,该区同时也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该区以保护耕地和生态建设为前提,严格控制区内农用地转变用途.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鼓励区内的其他用地按规划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促进农业用地连片集中规模经营. 城镇村发展区 城镇村发展区为人口集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域和开发区建设用地区域,面积82910.0公顷.主要包括常州中心城区,金坛、溧阳两个中等城市的次中心城区,以及洛阳镇、孟河镇、南渡镇、社渚镇、薛埠镇等重点中心镇和众多一般镇、中心村等,同时包括常州市八大工业聚集区和十五个工业集中片区.八大工业集聚区是:都市工业片区、滨江现代制造业核心片区、武进高新技术产业片区、纺织印染服装产业片区、钟楼高新技术产业片区、戚墅堰产业片区、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片区、昆仑高新技术产业片区等.对原乡镇工业区进行整合,形成数镇共园的十五个工业集中片区:东安、横林、洛阳、遥观、横山桥、湟里、邹区、礼嘉、牛塘、金城、焦溪、新闸、春江、埭头和西夏墅等工业集中区. 按照保护生态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区内产业布局与城镇空间布局有机结合,实现产业与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协调、持续发展.中心城区应逐步完善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区"核心"的职能,实行"退二进三",加强城中村整治和旧城改造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控制合理的城市容量.应注重内涵挖潜,严格控制新增工业用地规模,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同时,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为基于生态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河湖及其蓄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面积6873.0公顷.主要包括:天目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长江魏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天荒湖饮用水源保护区、沙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江西石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大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小河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滆湖饮用水源保护区、茅东山地水源涵养区、溧阳南山水源涵养区、向阳水库水源涵养区、长荡湖重要渔业水域、长江重要湿地、钱资荡重要湿地、长荡湖重要湿地、滆湖重要湿地、太湖重要湿地.规划期内紧密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全面建设生态网络空间体系,完善生态防护功能.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保育、生态修复和生态旅游等,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加强区内河流整治、综合治理与水源地保护,重点建设水源涵养生态公益林.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提高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特别是加强常州市"三湖一河"湿地生态系统建设.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的区域,面积82.0公顷.主要包括淹城遗址公园、方山森林公园、瓦屋山森林公园、溧阳市西郊森林公园、天目湖风景名胜区、横山生态公益林和四棚洼生态公益林等.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的主要功能是保护常州市市域内自然与文化遗产,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景观建设,禁止一切可能破坏景观和自然环境的行为. 第六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新建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把少占耕地作为重要评价因素,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项目,尽量占用低等级耕地.2006-2020年,常州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0793.5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0年常州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3645.3公顷以内. 2.合理引导农用地内部调整 尽量选择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用于发展林业、水产、畜牧业等,少占或不占耕地;落实国家生态退耕政策,严禁擅自实施生态退耕.2006-2020年,因农业结构调整及灾毁等耕地净减少10577.9公顷;其中,2006-2010年,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减少9453.4公顷. 保质保量补充耕地 1.紧抓补充耕地任务的落实 规划期内常州市将充分挖掘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潜力,努力补充耕地.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3826.4公顷.其中,2006-201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269.5公顷. 2.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的重点为闲散零星地、田坎、废塘、沟渠、田间道路、宅基地等.2006-2020年,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2843.2公顷,通过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435.8公顷.其中,2006-2010年,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852.3公顷,通过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155,1公顷. 3.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 2006-2020年,通过复垦废弃的工矿用地、窑厂补充耕地不少于309.9公顷.其中,2006-2010年,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不少于128.9公顷. 4.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2006-2020年,通过开发荒草地、滩涂和苇地补充耕地不少于237.5公顷.其中,2006-2010年,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33.2公顷. 5.积极改造中低产田 以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为目标,建设沟、渠、路、林相配套的高标准农田,统筹规划,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保证148206.7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先保护高产稳产的粮田和菜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任务,科学调整基本农田.结合全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低等别、质量较差的基本农田调出,将高等别、集中连片、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调入.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新北区、武进区、金坛市和溧阳市.调整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积极推进基本农田质量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在基本农田集中区内增加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优先整理、复垦为耕地. 加强基本农田管理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依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本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落实到图表、地块和农户,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禁止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和基本农田位置.鼓励各市(区)多预留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时补划. 加强基本农田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建立严格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的扶持力度,充分用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积极鼓励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第三节 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 在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业产业布局.重点保障水产、种源、花卉苗木、畜禽养殖、蔬菜、林果、农业服务、休闲观光等其他重点农业用地. 提高园地利用效益 推进现有园地资源整合,支持优质种植品种研发与推广,培育发展园地利用的核心企业、区域化品牌和示范园区,2020年规模控制在32403.6公顷,2006-2020年减少园地75.0公顷.在武进区西部与金坛市东部各镇布局花卉苗木用地;新北区德胜河以西的中部区域、武进区东部、金坛市与溧阳市的丘陵区布局时令水果生产用地;以溧阳市北部丘陵区为主,向金坛市茅山山麓延伸,包括武进区东部低丘陵地带,重点布局茶叶种植用地. 适度增加林地规模 重点保护溧阳、金坛西部丘陵山区林地资源,建设长江、京杭运河沿岸防护林地及大型森林公园,2020年规模控制在39960.1公顷,2006-2020年增加林地12410.2公顷.加强林地征占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保护天然林地,加快环城林带等防护林体系建设.改造低效林地,恢复受损林地,充分利用宜林荒山坡造林,持续稳步扩大现有林地面积,全面推进生态常州建设. 合理发展设施农用地 重点保障金坛市金城镇白塔片、指前镇和溧阳市别桥镇一线以西地区的畜禽养殖用地,逐步引导东部的生猪饲养用地向西迁移.2020年其他农用地规模控制在50515.3公顷,2006-2020年减少8584.8公顷.重点布局长荡湖周边地区、滆湖东西侧、溧阳北山地区等水产养殖基地. 第七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 建设用地统筹利用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合理调控城乡建设用地增长的规模和时序.加大对城镇内闲置、低效用地的整合利用力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城市安全、城市生态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容积率,提高土地空间利用效率. 1.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从严从紧利用好指标,按照"重点突出、兼顾一般"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和利用时序.2006-2010年和2006-2020年,常州市新增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6431.4公顷和17841.0公顷以内. 2.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 有效发挥河流、湖泊、山体、农田等重要地物的隔离功能,设立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防止城镇向周边"蔓延发展",并采取措施保护市域内的水系、山体和林网.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城镇用地内部结构,整合各类工业产业用地,提高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确保2010年、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4平方米、135平方米以内. 1.积极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 积极进行老城区建设用地功能调整,盘活存量土地,推进东部地区城镇发展,建设紧凑型且具有多元功能的城区.充分体现常州市江南水乡的城市特色,严格保护城镇水系.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修缮,保护古城风貌. 2.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整合 重点保障常州市一核八园、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武进经济开发区等9个省级开发区发展的用地需求,加强新增产业用地的控制和引导,提高用地效率.加快常州市产业用地整合,推进工业用地向高新技术产业区、滨江工业区、城西工业区、城东工业区、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区、金坛经济开发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等集中. 加强工业企业原址再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针对搬迁或拟搬迁重污染工业企业,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对经评估确认存在污染的场地进行治理修复.禁止未经评估或未经污染治理修复的场地直接开发利用. 3.盘活闲置土地,激活低效土地 对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闲置土地,采取限期开发、调整项目、整理复垦、土地回收等多种途径促进其盘活.对存量建设用地中的批而未供、已批未用、低效利用等各类土地采取二次开发、主体调整、收购储备等措施进行有效激活. 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 与城镇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都市农业用地和景观生态用地布局相结合,整合利用农村居民点用地,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1.重点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 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集中,重点保障农业生产、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宅基地的处理力度,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创造条件.以工业化致富农民,以城市带动农村,以产业化提升农业,鼓励企业与农村结对,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三集中",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推进分散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加大闲置宅基地的处理力度,规范农村宅基地合法流转,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规模经营. 节约利用基础设施用地 1.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用地的资源整合、设施共享、综合利用.优先安排奔牛机场扩建、京沪高速铁路、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新孟河水利工程、川气东送、500KV及以上输变电等能源项目等国家级、省级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执行基础设施类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控制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到2010年和2020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8948.2公顷和23121.5公顷以内;即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2006-2010年增加2811.0公顷,2006-2020年增加6984.3公顷. 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用地规划,避免和减少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积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全面实现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 3.与长三角基础设施建设相融合 修建、延长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通道,积极与长三角内常州市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对接,防止基础设施重复建设.通过交通水利等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上海、南京等区域经济中心的联系,并提升自身对苏中、皖南的辐射作用,进一步融入一体化的长三角基础设施体系中.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和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区域为:包括常州市中心城区、金坛市与溧阳市的城区、工业集中区、各乡镇镇区、中心村等,面积约为82910.0公顷.允许建设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为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主要分布区域为:常州市中心城区、金坛市与溧阳市的城区、工业集中区、各乡镇镇区、中心村等的周边区域,面积约为8721.0公顷.针对具体的城市、镇、村,在不突破其对应允许建设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为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分布在东部平原区、西部丘陵区等区域,面积约为339871.0公顷.限制建设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禁止中心城区、县级市的城区、县城和大中型工矿,以及纳入允许建设区的重要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湖的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面积约为6955.0公顷.禁止建设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建边界不得调整. 第八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 实施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现代农业土地利用模式 体现生态服务功能.形成以"设施化+生态技术"、"集约化+生态技术"、"科技化+生态技术"、"市场化+生态技术"为主的发展模式,构建常州市都市型生态农业园区. 体现旅游休闲功能.利用农村现有设备与空间、农业生产场地、农业产品、农业经营活动、自然生态、农业自然环境、农村人文景观等资源,发挥农业与农村休闲旅游功能,增进民众对农村与农业的体验,提升旅游品质,提高农民收益,促进农村发展. 集聚型工业土地利用模式 按照生态空间的要求组织工业用地,以集聚的方式布局工业产业,实施集中式、集约化规模经营,加强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应配套设施建设,形成开发区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的空间结构. 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发展绿色工业,推进企业内部小循环、产业园区中循环和社会大循环.重视并发展相对"环保"的产业,尤其是在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都市型工业方面,注重其对于资源的低需求、能源的低消耗和污染的达标排放. 加强预防工业企业场地污染.对环境风险高的行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关闭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严格工业企业环境监督,防治场地污染. 集约型城镇土地利用模式 高效集约利用城镇土地.城镇用地应成片开发多层或者高层住宅小区,重视居住环境的营造,完善生活设施的配套,提高绿化建设水平,塑造社区物质环境和文化氛围. 合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综合利用土地资源,使用地向立体空间扩展,向多功能交叉利用土地方向发展,共享公共设施用地,避免浪费土地资源. 第二节 生态网络空间组织与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强化生态网络空间组织 充分利用山水相依、河湖纵横的自然条件,以大型生态林地为主体、大型公园绿地为核心,以沿"江、河、湖"绿地为网络,连接"主体"与"核心",常州市域绿地系统形成"一区二沿六林"的规划布局体系. (1) 一区."一个生态功能区"即:溧金丘陵生态功能区,位于金坛、溧阳连绵的丘陵山区,面积约为40000.0公顷;加强生态林带、风景林地、湿地的保护和建设,突出重点,强调特色.适度增加风景林地的面积,形成市域内重要的西南部生态景观区. (2) 二沿.沿江:沿长江生态防护绿廊,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重点加强长江岸线防护林建设,保护长江水生态系统.沿河:区域内新孟河、太滆运河、丹金溧漕河、锡溧漕河、芜申运河等河流贯通长江与太湖、滆湖、长荡湖等水域. (3) 六林."六个森林公园":在沿太湖、滆湖、长荡湖地区、小黄山、清明山、芳茂山等地区结合现有的自然资源,建设郊野森林公园,即:竺山森林公园、滆湖森林公园、长荡湖森林公园、小黄山森林公园、横山森林公园、新芳桥森林公园. 保障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用地 1."三湖一河"碧水工程 以"三湖一河"(滆湖、长荡湖、天目湖、运河)为常州市的主要骨干湖泊、河流,构成常州市水网体系.实施"三湖一河"碧水工程,缓解常州市的水环境污染问题. 2.湿地保护工程 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4个,总面积达到25880.0公顷,建立1~2个国家级示范区和5个定位监测站,遏制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天然湿地下降趋势,重点保护与建设长荡湖、滆湖、天目湖等重点湿地保护示范工程. 3.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工程 在保护现有耕地,严禁擅自进行生态退耕的前提下,实施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工程,构筑常州市"绿色屏障",重点完成金溧丘岗地区现有林业用地内的封山育林.以全面恢复森林植被、治理水土流失、保育现有中幼林并提高其生态防护效益为出发点,本着"因害设防、突出重点、先急后缓、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落实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工作. 4.水系林网建设工程 以纵横交错的水系(河、湖、渠)为载体,沿水建设具有林水相连、以林涵水为特点的常州林网工程,节约土地,提高生态效益.在严禁生态退耕的前提下,人工造林1700.0公顷,其中流域性河流两侧营造防护林500.0公顷,一般河道、县乡道路两侧营造防护林1200.0公顷. 5.村镇绿化工程 以常州市所辖各区(市)的镇、村为重点,以各建制镇为核心建设区,以中心村作为主要建设区,把城镇及中心村地域内的建成区、近郊区、远郊区等地区的生态建设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设计,布局相对稳定且多样化的村镇生态用地. 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与控制 第一节 中心城区现状与定位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常州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54316.0公顷,包括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新北区的河海街道(全部)、龙虎塘街道(全部)、三井街道(全部)、新桥镇(全部)、薛家镇(全部)、罗溪镇(全部)、春江镇(部分)和孟河镇(部分),以及武进区的湖塘镇(全部)、遥观镇(部分)、横林镇(部分)、横山桥镇(部分)、奔牛镇(部分)、邹区镇(部分)和牛塘镇(部分).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35047.1公顷,其中,农用地9551.9公顷,建设用地23636.8公顷,其他土地1858.4公顷.农用地中,耕地6188.6公顷,园地1119.1公顷,林地3.7公顷,其他农用地2240.5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0411.0公顷,交通水利等其他建设用地3225.8公顷.其他土地中,水域1711.5公顷,自然保留地146.9公顷. 中心城区定位与发展目标 中心城区担负常州市政治、经济、文化、金融、商贸、信息、交通、教育、科研等综合服务职能.其功能定位是:商贸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金融保险、信息中介、旅游会展等现代商务的核心区;教育科研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心区,科技服务及科贸机构的聚集地;承接行政办公、文化传媒等综合职能的现代化政务文化区;建筑景观和谐、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高档居住区和休闲娱乐区. 规划期内,常州市中心城区将加快服务业发展及其与周边地区工农业发展的配套,加强其区域产业和商务集中地建设,扩大其辐射范围,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加大景观和生态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城市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逐渐发展成为创新创业城、先进制造业城、生态宜居城和民生幸福城.充分利用特色高等院校和高新企业聚集的有利条件,挖掘深厚灿烂的历史文化资源,发挥日益凸现的文化优势,加快建设环境一流、水平一流的文化科教产业中心和技术研发中心. 第二节 中心城区发展规模与空间布局 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2005年,常州市中心城区人口186万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23636.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7平方米.规划至2010年,常州市中心城区人口208万人,建设用地2600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5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人口将达到251万人,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约30007.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0平方米. 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007.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4167.4 公顷,交通水利等其他建设用地5691.3公顷.2006-2020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6370.8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5201.6公顷,新增交通水利等其他建设用地1169.2公顷. 按照"网络化、生态化、景观化、均布化、地方化"的原则规划城市绿地.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37%,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平方米.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方向 综合考虑常州市中心城区发展现状、发展速度、生态保护与建设、城市防洪、耕地分布及各相关空间发展规划,按照协调各区域各用途用地、创建优良生态、尽量少占耕地等原则,坚持"提升中心、拓展南北、完善东西"的发展方针,拓展常州市城市框架,加快提升中心城区核心区,推进南北新城建设. 提升主城核心区.城市的核心区要向现代商务中心转变,增强地方文化氛围,重点实施南大街、西瀛里、前后北岸文化保护区、青果巷文化保护区、延陵东路、火车站和新行政中心等区域的综合开发和建设.老运河市区段两侧,围绕休闲旅游建设成为体现常州历史文化的城市景观带.新运河市区段两侧,建设成为现化城市景观带.整合核心区向城市南翼辐射的资源配置,加快沿清凉路、晋陵南路、常锡路两侧整体开发,促进商业服务功能向南延伸. 建设南北新城.北部新城,突出产业发展功能,配套建设各类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高铁站的带动作用.南部新城,加快建设成为常州中心城区的南部副中心.完善南北新城居住、商业、服务等功能,发展现代商务、休闲旅游、科技研发等. 完善东西城区.城市东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车辆及部件、地板等特色产业基地.城市西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京杭高速公路常州段、新312国道、新运河、312国道、常金公路等多种交通方式的衔接,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完善功能,以凌家塘农副产品市场等为重点,建设物流集散基地. 第三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 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9510.5公顷,占中心城区范围面积的84.2%.区内土地主要用途为城镇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协调,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区内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为原则,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依照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的时序与规模,重点疏解老城行政职能,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作适当调整,但不得突破中心城区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1581.6公顷,占中心城区范围面积的4.5 %.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同时核减允许建设区相应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并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中心城区限制建设区 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以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面积3899.4公顷,占中心城区范围面积的11.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区内禁止城、镇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由于部分建设项目选址的不确定性,限制建设区在指标上预留20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中心城区禁止建设区 为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区域,面积55.5公顷,占中心城区范围面积的0.2%.区内加强对淹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湿地公园、京杭运河沿岸等控制.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第十章 区(市)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区(市)土地利用调控 区(市)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新北区与武进区等五区是常州市的城镇密集区.规划期内,五区将加大土地利用内涵挖潜力度,加快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区域生态;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全市"一城、七片"的总体布局,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强化五区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金坛市与溧阳市将以金坛经济开发区与溧阳经济开发区等省级开发区建设为契机,以加快工业化和统筹城乡发展为战略重点,全力配合全市构建"两横一纵"城镇聚合发展轴的格局,着力加快经济发展,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同时,本规划未对各区(市)内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进行了解,在规划实施时,应加强调查研究,尽量避免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第二节 区(市)土地利用特点与指导意见 钟楼区土地利用指导 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开发,加强有效投入和项目建设,切实提高产业用地承载能力和集约发展水平;坚持生态优先、相对集聚、错位竞争、差别发展的原则,重点保障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新兴产业用地,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制造业结构转型及产业层次提升. 天宁区土地利用指导 以"拓展空间、提升功能、整合资源、改善环境、塑造特色"为重点,在推进工业向开发区集聚的同时,引导中心城区服务业加快发展并向近郊城区拓展,促进原乡镇区域与中心城区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整合和衔接,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形成以现代纺织、生物医药、智能电网、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 戚墅堰区土地利用指导 明确新城区、老城区、开发区"三区"的功能定位,合理调整功能布局,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完成撤镇建街道、拆村建居工作,加强资源整合,建设新型社区.构筑以开发区为主体,新城区、老城区联动的城市发展框架,加快常州市东部地区发展. 新北区土地利用指导 以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国民经济高增长区、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化城市新城区为发展定位.加快高新分区、新龙分区、空港片区、新河片区的建设步伐.优化城市功能定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稳妥推进拆迁安置,强化土地要素集聚,完善公共服务,构筑承载力强、功能配套的城市建设框架. 武进区土地利用指导 大力推进城市化,加快提升城镇现代化水平,调整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提高集聚、集约发展水平,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支撑的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以中心城区为核心、重点镇为网络、高新技术为先导、新型工业为主体、科教文化为支撑、都市农业为优势、生态旅游为亮点,发展园林式、现代化新城区,加强常州市东部地区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 金坛市土地利用指导 加快工业化进程,推进开发区建设,提升土地承载能力.东部以经济开发区为依托,推进"一区三园"基础设施建设;南部以钱资荡区域为载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西北部以金城工业集中区为中心,加快推进与周边园区资源的整合;加快发展薛埠次中心,逐步完善功能布局.以"做优种植业、做强水产业、提升畜牧业、拓展园艺业"为目标,坚持实施农业用地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积极开展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溧阳市土地利用指导 以中等城市规模、次中心城市功能、山水城市风格的现代化新兴工贸旅游城市为目标,形成以市区为核心、城镇发展轴线为骨架的城镇空间集聚发展、生态空间敞开布局、农业空间动态平衡的空间格局.提高工业集中度,优先保障先进制造、新材料和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用地.整合现有的工业集中区,发展各具特色的乡镇产业园区.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积极补充耕地,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三节 区(市)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 各区(市)主要控制指标 根据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管制规则,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土地利用现状和耕地后备资源情况等因素,将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常州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其占用耕地面积及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等各项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至各区(市). 规划期内,耕地主要分布在:新北区9963.1公顷,武进区41869.5公顷,金坛市42810.0公顷,溧阳市64133.0公顷.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新北区5966.7公顷,武进区40500.0公顷,金坛市40853.3公顷,溧阳市60886.7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钟楼区1429.2公顷,天宁区846.8公顷,戚墅堰区824.1公顷,新北区4835.2公顷,武进区4952.7公顷,金坛市2410.4公顷,溧阳市2542.6公顷. 各区(市)要积极配合全市土地利用战略的实施,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本区域内的土地合理利用与用途管制,做好市域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空间落实和用地政策上的相互衔接,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对各项约束性指标,要严格落实,不得突破;对各项预期性指标,要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实现.各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在全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所在区域土地用途区,并依据本规划提出的分区管制要求,制定土地用途分区管制细则. 第十一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第一节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土地整理开发重点区域 全市划定3个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武进区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区,主要开展土地整理与土地复垦的工作,土地整理以耕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并重,复垦的重点方向是废弃工矿、砖瓦窑厂用地和交通水利挖废地;金坛市土地整理重点区,主要开展以农用地为主的土地整理;溧阳市土地整理重点区,开展荒草地开发、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等的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开发重点工程与项目 土地整理开发重点工程主要包括:江南丘陵地区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工程,主要分布在金坛市、溧阳市西部丘陵地区,土地整理开发方向以耕地整理与农村居民点整理相结合为主,辅以土地开发活动;长荡湖流域沿线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工程,主要分布在金坛市、溧阳市沿长荡湖流域,土地整理开发方向以土地整理为主,土地复垦与土地整理相结合;滆湖流域沿线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工程,主要分布在武进区滆湖流域,土地整理开发方向以土地整理为主,土地复垦与土地整理相结合;常州南部平原土地整理重点工程等,主要分布在武进区南部,土地整理开发方向为耕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相结合.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通过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对农村土地进行综合整治,优化区域土地利用布局.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成大面积、连片的的高标准农田;将农村居民迁移到城镇,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006-2020年,新北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区位于西夏墅镇和孟河镇境内,东至239省道,西至丹阳市,南至122省道,北至中长沟,工程区总面积1538.1公顷.武进区万顷良田一期工程位于礼嘉镇、前黄镇、邹区镇及横山桥镇,工程区总面积1012.2公顷,其中礼嘉片349.7公顷(礼嘉镇315.0公顷,前黄镇34.7公顷),邹区片355.0公顷,横山桥片307.5公顷.金坛市万顷良田工程位于指前镇,工程区总面积1039.0公顷,整个工程分为三期,一期工程区位于东浦片后迈河以北,东浦中沟以西的区域;二期工程区位于东浦片剩余部分;三期工程区位于建春片区域.工程预计可净增耕地面积144.0公顷.溧阳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共二个片区,上兴镇涧东村、陶村村工程片区、南渡镇胜笪村工程片区,工程区总面积1126.0公顷,可新增耕地81.4公顷. 第二节 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铁路 主要包括南京至杭州城际轨道交通、新长铁路海安至宜兴段、京沪铁路电气化改造、沪宁城际轨道交通、京沪高铁等经过常州的路段的建设. 2.公路 主要包括溧阳至广德公路、常州西绕城公路、常州至宜兴公路、沿江公路扩建工程、苏锡常南部公路、常州至溧阳公路、溧阳至芜湖公路、宁杭公路、常州经江阴至太仓公路、国道104线溧阳段、国道312线以及省道241线、省道338线、省道122线、省道239线、省道340线和新规划的省道261线、省道262线、省道263线、省道265线、省道357线、省道360线、省道456线等经过常州的路段的建设或改扩建. 3.水运 航道项目包括锡溧漕河航道整治工程、苏南运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芜申线高溧段航道整治工程、丹金溧漕河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等.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包括圩塘港区、夹江北港区、常州录安洲工程等工程. 4.航空 主要是常州奔牛机场扩建工程.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防洪工程 长江流域.进一步巩固长江堤防防洪标准,完善主江堤达标配套工程,控制干流河势,消除险工,实施节点整治工程. 太湖流域.主要包括大溪水库等除险加固及联合调度工程、新孟河拓浚工程、新沟河拓浚工程以及环太湖大堤加固续建工程. 城市防洪工程.包括:中心城区防洪墙应急加固和城市洼地除涝工程建设,中心城区、金坛市及溧阳市城市外围防洪屏障工程建设,区域内部河道拓浚.武进区湖塘镇实施武南河拓浚工程、永安河拓浚工程以及大通河西枢纽工程.金坛市中心区实施"河东洼地集中治理"区防洪控制工程和相应内部排涝设施建设,进行石桥枢纽建设和下塘桥河、下丘河、电胜河、金花河等内河整治工程建设.溧阳市实施主城区防洪控制工程和城南及城西山洪治理工程.实施小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城市河道清淤工程、南河城中河段控制工程,配套完成燕山河开挖和向阳湖开挖工程,修筑鸡笼山撇洪沟及向阳渠撇洪沟. 2.区域治理工程 结合流域防洪和引水,扩大洪水北排长江出路,中部平原地区发挥洮滆湖及河网调蓄能力,东部整治入湖河道,重点实施滆湖治理工程、北干河拓浚工程、南河干流拓浚、丹金溧漕河整治、德胜河整治、孟津河整治等工程.以太湖流域防洪工程为基础,完善高低片控制线工程,实施澡港枢纽扩容工程、北塘河、澡港河东支拓浚工程、丁塘港拓浚工程、采菱港拓浚工程、武南河拓浚工程等. 进行重点洼地治理,包括金坛丹金溧漕河河东洼地治理、金坛西南部圩区综合治理、溧阳东部圩区综合治理、溧阳中河以北圩区综合治理、武进湖塘地区洼地治理、芙蓉大圩治理、新北区柴支浜洼地治理和骨干河道护岸工程等. 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7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其中金坛市25座、溧阳市50座.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1.供电工程 规划电源以华东电网、江苏电网为主,地方电厂为辅,新建特高压溧阳换流站,新建金坛(殷庄)变电站等500千伏变电站五座,扩建500kv晋陵变、武南变,扩建常州电厂、戚墅堰电厂燃气机组.规划建设45座220千伏变电站、145座110千伏变电站,结合电源与变电所建设,同步建设相应的电力线路. 2.供气工程 主要包括西气东输工程和川气东输工程,以及配套天然气门站,调整完善液化石油气设施,建设加气站.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制定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逐级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区(市)签订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区(市)自查与市政府核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加强对耕地与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和监测,定期提交耕地与基本农田的面积和等级情况的监测调查材料.坚持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补充耕地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进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入区(市)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合作的责任体系 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合作、双管齐下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有效推动社会各界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的责任意识.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国土资源与纪检、司法、公安、规划、建设、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建立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机制 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律规章的宣传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查询、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多渠道、多层次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机制. 第二节 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制定节约集约用地指标控制标准 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体系和技术标准,全面掌握全市城乡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制定各规划用途用地控制标准与规范,严格按照控制标准审核用地项目. 推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机制,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考核,完善考核体系,奖励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用地行为.考虑集约利用因素分配各区(市)用地计划指标,实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下达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深化行政改革,保障节约集约用地 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用地指标项目管理机制,统一规划、逐一分配全市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分期供地.改革现行土地行政管理体制和土地审批制度.依法探索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探索建立健全基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市场体系.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利用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重点加快城中村改造.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和规划对用地总量和方向的调控.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和验收制度,加大对土地利用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建设项目严格依法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有效控制生产建设中人为水土流失. 第三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公众参与制度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库,专家参与编制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规划实施工作中,广泛听取全市各阶层群众的心声,听取各方代表的建议,对大规模土地开发项目和影响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权益的项目实行听证会制度. 完善盘活存量土地的激励机制 在符合土地规划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在政府主导下加大对农村宅基地整理的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参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引导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投入多元化、项目市场化.通过信息引导、税费减免、供地优先等手段,鼓励各区(市)、各行业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存量建设用地. 第四节 提高规划实施的科技水平 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涉及土地占用、补充、保护、集约利用等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含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规划数据、功能用途分区、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土地开发整理数据和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数据等. 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规划成果和规划实施的科学管理,开展规划实施跟踪监察.逐步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信息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 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 逐步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年度计划执行的监控和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尤其要加强对重要城镇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逐年开展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评价,为制定和调整规划实施的政策提供依据. 第十三章 附则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等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与图件的具体解释和阐述. 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常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常州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