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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闽政教督〔2012〕19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学前教育督导实施办法和 评估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为贯彻《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精神,促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5号),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学前教育督导实施办法(暂行)》和《福建省学前教育评估标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 学前教育 督导 办法 标准 通知 抄送:国家教育督导办,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各设区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5月3日印发 福建省学前教育督导实施办法(暂行)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扎实开展督导评估,促进地方政府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构建"保基本、全覆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起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确保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评估对象与内容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政府职责、经费投入、园所建设、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等六个方面,22项评估指标(见评估标准).评估工作结合社会公众对当地学前教育满意程度调查结果综合评定. 二、评估的方式与程序要求 学前教育督导工作采取督导评估与年度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县级自评自测.县级政府建立并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教育等有关部门对照评估指标和监测统计项目,基于教育"两项督导"自评工作,每年年初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填写《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附3),同时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法定数据,进行发展状况自我监测,填写《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附2),连同自评报告一并上报设区市教育局. 2.市级审核评估.设区市要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督导评估与年度监测制度.审核县(市、区)上报的自评材料,并结合教育"两项督导"等综合督政活动抽取部分地方进行重点督查,根据核查情况汇总填报《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同时下达反馈意见,促进整改;开展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填写《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综合督导评估与年度监测情况,形成评估报告,并于每年6月底前,连同《报告单》、《统计表》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3.省级抽查监测.省级对设区市报送的评估材料进行审核,抽取部分设区市进行督导检查,并结合全省年度监测结果,综合评价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和发展状况,印发督导报告.评估、监测结果按要求上报国家教育督导团,并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督查. 三、加强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组织领导 实施学前教育年度评估与监督是教育督导的制度创新,对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计划的实施,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合力;各地要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表彰与问责机制,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和监测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学前教育工作表彰的重要依据,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高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水平. 福建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 A级 指标 B级指标 C级指标 评估标准 计分方法 A1 政府职责(20分) B1.管理体制 (8分) C1.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领导.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5分) 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2分.未成立不得分.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学前教育工作3分.视联席会议的召开情况按3、2、1分三档计分. C2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3分) 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3分.视情况按3、2、1分三档计分. B2.发展目标 (6分) C3.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其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6分) 1.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3分,未制定"规划"、"计划"均扣2分,扣完为止. 2.计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3分.视情况按3、2分两档计分. B3.考核机制 (6分) C4.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检查,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4分) 1.建立学前教育发展自评制度,每年进行自评2分.未进行自评不得分. 2.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2分.视情况按2、1两档计分. C5.对在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分) 对在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分.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A2 经费投入(15分) B4.财政预算 (6分) C6.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4分) 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分,未纳入预算不得分. 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1分,没倾斜不得分. 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1分,没倾斜不得分. C7.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且近三年有明显提高.(1分)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近三年有明显提高1分,未实现不得分. C8.确保发展学前教育工程(项目)投入.(1分) 确保发展学前教育工程(项目)投入1分,工程(项目)投入得不到保障不得分. B5.生均经费 (4分) C9.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1分) 建立合理的投入分担机制1分,其中某一方面未投入或投入比例过低不得分. C10.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能及时拨付到位.(3分) 根据省定标准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能及时拨付到位3分.视情况按3分、2分、1分三档计分. B6.资助制度 (5分) C11.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2分) 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2分.视情况按2分、1.5分、1分三档计分. C12.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2分) 建立制度,资助、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2分).视情况按2分、1分、0.5分、0分四档计分. C13.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1分) 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1分.使用不规范不得分. A3 园所建设(15分) B7.扩大资源 (8分) C14.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5分) 公办幼儿园建设按规划推进5分.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C15.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3分) 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扶持民办园发展3分.视情况按3分、2分、1分三档计分. B8.规划布局 (4分) C16.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与管理细则,并有效落实,确保布局合理,方便就近.(2分)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与管理2分. 视情况均按2分、1.5分、1分三档计分. C17.农村乡镇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等,构建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2分) 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立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2分.视情况按2分、1.5分、1分三档计分. B9.园所配备 (3分) C18.设施设备配备达标,满足幼儿活动和发展的需要.(3分) 园舍、设施设备配备达省定标准3分.视情况按3分、2分、1分三档计分. A4 队伍建设(15分) B10.教职工配备(6分) C19.合理确定幼儿教师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 (3分) 按省标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2分.未核定不得分. 2.配足配齐公办园教职工1分,公办园教职工配足率不足70%不得分. C20.健全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1分) 执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1分.未执行不得分. C21.多渠道保证师资的供给,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2分) 多渠道保证师资的供给2分.视情况按2分、1分两档计分. B11.教师培训 (5分) C22.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扩大幼儿教师的培养规模.(3分) 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作3分.视情况按3分、2分、1分三档计分. C23.加大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教师专业素质.(2分) 培训工作的针对性2分.视情况按2分、1分两档计分. B12.教师待遇 (4分) C24.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合法权益.(4分) 1.县财政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2分. 2.民办园教师的工资和待遇得到保障2分. 以上视情况均按2分、1分、0.5分三档计分. A5 规范管理(15分) B13.准入制度(4分) C25.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幼儿园审批登记和年检制度.(2分) 执行幼儿园准入、审批、登记和年检制度2分.视情况按2分、1分两档计分. C26.对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实行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2分) 加强民办园管理,定期开展无证园清理整顿等工作2分.视情况按2分、1分两档计分. B14.收费管理(3分) C27.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收费工作. (3分) 制定和执行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3分.视情况按3分、2分、1分三档计分. B15.安全管理(4分) C28.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和卫生健康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饮食与健康工作制度.(4分) 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措施的落实(4分).视情况按4分、3分、2分三档计分. B16.强化保教质量管理 (4分) C29.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2分) 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管理和指导2分.视情况按2分、1分两档计分. C30.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机制,开展保教质量监测评估工作,有效解决"小学化"倾向和问题.(2分) 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机制2分.没建立不得分. A6 发展水平(20分) B17.入园率 (4分) C31."毛入园率"明显提高,"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4分) "毛入园率"达91%以上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低扣1分,85%以下,C17不得分(即再扣2分). "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分.视情况按2分、1分两档计分. B18. 公办幼儿园比例(3分) C32.城镇和农村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广覆盖程度明显提高.(3分) 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逐年递增3分.视情况按3、2、1分三档计分. B19.财政投入比例(3分) C33.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所占比例明显提高.(3分) 近三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比例逐年递增3分.视情况按3、2、1分三档计分. B20.教师资格证(3分) C34.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数占幼儿教师总数的比例明显提高.(3分) 近三年幼儿教师的持证率逐年递增(3分).视情况按3、2、1分三档计分. B21.保教质量 (4分) C35.保教质量明显提高.(4分) 认真贯彻《福建省幼儿园管理规范(试行)》、《幼儿园课程指南》等指导文件精神,保教质量明显提高4分.视情况按4、3、2分三档计分. B22.社会满意度(3分) C36.社会对当地提供的学前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3分) 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3分.视情况按3、2、1分三档计分. 附件 教督〔2012〕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 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部研究制定了《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省(区、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做好督导评估工作. 从2012年开始,每年7月31日以前,请各省(区、市)将《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一式三份报送国家教育督导团,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重点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第三条 督导评估工作由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实施. 第四条 督导评估对象为地方人民政府. 第五条 督导评估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坚持运用发展性教育评估理念,对省域学前教育发展过程和进步程度实施监测与评估. (二)激励性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切实调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客观性原则.坚持教育督导评估的公平、公正、公开,突出教育督导评估内容的真实性和评估结果的可靠性. (四)实效性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在督导评估政府的努力程度、职责到位、工作落实的情况以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效果. 督导评估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 督导评估主要内容: (一)落实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二)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情况. (三)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核定并保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落实并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五)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有效解决"小学化"倾向和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六)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缓解"入园难"问题及社会公众对当地学前教育满意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以上具体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分值见附1. 第七条 省级要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督导评估与年度监测制度.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每年对所辖市(地)、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监测统计,并组织对所辖市(地)、县人民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八条 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每年汇总所辖市(地)、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监测统计结果,填写本省(区、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见附2),并结合当年对所辖市(地)、县学前教育督导检查情况,填写本省(区、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见附3). 第九条 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各省(区、市)每年报送的《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和《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进行综合分析,并撰写全国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年度监测报告. 第十条 国家教育督导团定期对省(区、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结合年度监测结果,对各省(区、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发布全国学前教育督导报告. 表彰与问责 第十一条 各省(区、市)要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表彰与问责机制.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和监测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表彰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地区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结果通报和公布制度.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督导评估与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附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1.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2.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 3.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 附1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A级指标 B 级指标分值 A1 政府职责20分B1.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领导.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8 B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其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 6 B3.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检查,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对在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 A2 经费投入15分B4.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且近三年有明显提高;确保发展学前教育工程(项目)投入. 6 B5.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能及时拨付到位. 4 B6.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国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5 A3 园所建设15分B7.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 8 B8.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与管理细则,并有效落实,确保布局合理,方便就近.农村乡镇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等,构建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4 B9. 设施设备配备达标,满足幼儿活动和发展的需要. 3 A4 队伍建设15分B10.合理确定幼儿教师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健全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多渠道保证师资的供给,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 6 B11.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扩大幼儿教师的培养规模,加大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5 B12.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合法权益. 4 A5 规范管理15分B13.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幼儿园审批登记和年检制度.对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实行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4 B14.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收费工作. 3 B15.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和卫生健康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饮食与健康工作制度和安全责任制. 4 B16.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机制,开展保教质量监测评估工作,有效解决"小学化"倾向和问题. 4 A6 发展水平20分B17."毛入园率"明显提高,"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4 B18.城镇和农村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广覆盖程度明显提高. 3 B19.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所占比例明显提高. 3 B20.取得幼儿教育资格证的教师数占幼儿教师总数的比例明显提高. 3 B21.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4 B22.社会对当地提供的学前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3 附2 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 :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 报送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 填报要求一、严格按照监测指标要求,填写统计表,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二、表3、表4中相关数据要与上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报表及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一致,并以Excel格式报送. 三、表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情况汇总表)只在2012年报送,以后不再重复报送. 表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情况统计表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目标和主要内容 实施范围 时间跨度 资金投入(万元) 进展情况 总计 中央 省级 地市级 县级 总计 注:"实施范围"指项目覆盖的范围,如全省(区、市)、农村地区、部分贫困地区或县(详细列出),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等. 表2: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配套文件汇总表 文件名称 主要举措 实施范围 出台时间 ( 年月) 发文单位 注:1. 发文单位指省(区、市)委、省(区、市)人民政府,教育厅(教委)、**局联合发文(详细列出)等,可另附文件稿加以说明. 表3-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情况汇总表 市(地)名称 县名称 基本状况(2010年) 乡镇街道数(个) 行政 村数 (个) 3-5岁幼儿数(人) 幼儿园数(个) 其中乡镇中心园(个) 无证园(个) 合计 公办园 民办园 计 城市 县镇 农村 计 城市 县镇 农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总计 注:1."公办园"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2."乡镇中心园",指公办园中包含的乡镇中心园数,含街道办中心幼儿园;3."无证园"指未取得办园资格证书的幼儿园,并且不计毛入园率. 表3-2: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情况汇总表 市(地)名称 县名称 基本状况(2010年) 在园幼儿数(人) 毛入园率(%)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幼儿教师(人) 计 公办 民办 无证园 学前 一年 学前 二年 学前 三年 总额(万元) 所占比例(%) 计 在编教师 取得资格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总计 注:1."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2."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3."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4."取得资格"指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表4-1:____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汇总表 市(地)名称 县名称 乡镇街道数(个) 行政 村数 (个) 3-5岁幼儿数(人) 幼儿园数(个) 其中乡镇中心园(个) 无证园(个) 在园幼儿数(人) 新增学位数(个) 幼儿教师(人) 合计 公办园 民办园 计 城市 县镇 农村 计 城市 县镇 农村 计 公办园 民办园 计 在编教师 取得资格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总计 注:1."公办园"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2."乡镇中心园",指公办园中包含的乡镇中心园数,含街道办中心幼儿园;3."无证园"指未取得办园资格证书的幼儿园,并且不计毛入园率;4."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5."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6."取得资格"指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2:____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汇总表 市(地)名称 县名称 本年度幼儿园建设情况(个) 其中乡镇中心园(个)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毛入园率(%) 合计 新建 改扩建 总额(万元) 所占比例(%) 学前一年 学前二年 学前三年 计 城市 县镇 农村 计 城市 县镇 农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总计 注:1."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2."乡镇中心园"指本年度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数. 附3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 :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 报送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 A级指标 B 级指标分值 自评简述 得分 扣分原因 A1 政府职责20分B1.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领导.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8 B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其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 6 B3.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检查,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对在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 A2经费投入15分B4.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且近三年有明显提高;确保发展学前教育工程(项目)投入. 6 B5.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能及时拨付到位. 4 B6.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国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5 A3 园所建设15分B7.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 8 B8.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与管理细则,并有效落实,确保布局合理,方便就近.农村乡镇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等,构建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4 B9. 设施设备配备达标,满足幼儿活动和发展的需要. 3 A4 队伍建设15分B10.合理确定幼儿教师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健全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多渠道保证师资的供给,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 6 B11.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扩大幼儿教师的培养规模,加大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5 B12. 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合法权益. 4 A5 规范管理15分B13.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幼儿园审批登记和年检制度.对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实行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4 B14.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收费工作. 3 B15. 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和卫生健康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饮食与健康工作制度和安全责任制. 4 B16.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机制,开展保教质量监测评估工作,有效解决"小学化"倾向和问题. 4 A6 发展水平 20分B17."毛入园率"明显提高,"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4 B18.城镇和农村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广覆盖程度明显提高. 3 B19.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所占比例明显提高. 3 B20.取得幼儿教育资格证的教师数占幼儿教师总数的比例明显提高. 3 B21.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4 B22.社会对当地提供的学前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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