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材料汇编 (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 二〇一三年七月 目录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 刘云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1 赵乐际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1 中国共产党章程 26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46 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5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62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6月18日) 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2013年5月9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明确这次活动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明年7月基本完成.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党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下面,我讲3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又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梦,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有优良作风. 什么是优良作风?优良作风就是我们党历来坚持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等作风.在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始终要求全党同志坚持光荣传统、发扬优良作风,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党必将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党的作风建设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作风建设一丝都不能放松、一刻都不能停顿.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强调:"在目前的历史转变时期,问题堆积成山,工作百端待举,加强党的领导,端正党的作风,具有决定的意义."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高度重视作风建设,这些年来先后开展了整党、"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我们党始终强调,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 回过头来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我们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始终高度重视抓作风建设,始终高度重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党精神面貌和作风状况焕然一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党要继续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就必须始终密切联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现在,我们要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使全党同志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紧紧凝聚在一起,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第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是党的建设面临的根本问题和时代课题. 我们多次讲,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这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察问题得出的结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靠什么?最重要的就是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哪怕"黑云压城城欲摧","我自岿然不动",安如泰山、坚如磐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广泛、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 第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总体上看,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也是好的,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冲锋陷阵、忘我奉献,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肯定和拥护.这是主流,必须充分肯定.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 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有的不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做好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学了也是为应付场面,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求甚解,无心也无力在实践中认真运用.有的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把安排领导出场讲话、组织发新闻、上电视作为头等大事,最后工作却不了了之.有的抓工作不讲实效,不下功夫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难以给领导留下印象的事不做,形不成多大影响的事不做,工作汇报或年终总结看上去不漂亮的事不做,仪式一场接着一场,总结一份接着一份,评奖一个接着一个,最后都是"客里空".有的下基层调研走马观花,下去就是为了出镜头、露露脸,坐在车上转,隔着玻璃看,只看"门面"和"窗口",不看"后院"和"角落",群众说是"调查研究隔层纸,政策执行隔座山".有的明知报上来的是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也听之任之,甚至通过挖空心思造假来粉饰太平. 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有的对实际情况不了解不关注,不愿深入困难艰苦地区,不愿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甚至不愿同基层和普通群众打交道,怕给自己添麻烦,工作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得过且过.有的不顾地方实际和群众意愿,喜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最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堆后遗症.有的对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对下吆五喝六、横眉竖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甚至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有的对待上级部署囫囵吞枣、断章取义,执行上级决定照本宣科、等因奉此,或者照猫画虎、生搬硬套,以前怎么做就怎么做,别人怎么做就怎么做,完全不顾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有的官气十足、独断专行,老子天下第一,一切都要自己说了算,拒绝批评帮助,容不下他人,听不得不同意见. 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有的意志消沉、信念动摇,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得意须尽欢".有的追求物质享受,情趣低俗,玩物丧志,沉湎花天酒地,热衷灯红酒绿,纵情声色犬马.有的拈轻怕重,安于现状,不愿吃苦出力,满足于现有学识和见解,陶醉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不立新目标,缺乏新动力,"清茶报纸二郎腿,闲聊旁观混光阴". 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是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有的修建豪华气派的办公大楼,甚至占地上百亩、耗资几个亿,搞得富丽堂皇,吃喝玩乐一应俱全.有的热衷于造节办节,节庆泛滥成灾,动辄花费几百万、几千万,劳民伤财啊!有的热衷于个人享受,住房不厌其大其多,车子不厌其豪华,菜肴不厌其精美,穿戴讲究名牌,对超出规定的生活待遇安之若素,还总嫌不够.有的要求超规格接待,住高档酒店,吃山珍海味,喝美酒佳酿,觥筹交错之后还要"意思意思".有的兜里揣着价值不菲的会员卡、消费卡,在高档会馆里乐不思蜀,在高级运动场所流连忘返,在名山秀水间朝歌夜弦,在异国风情中醉生梦死,有的甚至到境外赌博场所挥金如土啊!有的作风不检点,甚至道德败坏、生活放荡,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我讲这些情况,就是要全党都警醒起来.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开来,后果不堪设想,那就有可能发生毛泽东同志所形象比喻的"霸王别姬"了.更为严重的是,我们一些同志对这些问题见怪不怪,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久入鲍肆而不闻其臭".这就更加危险了. 我们一定要牢记"奢靡之始,危亡之渐"的古训,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中央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作出了明确规定.贯彻落实好中央要求,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关键要把握好以下几方面要求. 第一,牢牢把握目标任务.历次党内集中教育活动的实践告诉我们,要使活动取得成功,确定一个合适的目标十分重要. 既然开展活动,当然要取得成效,而且成效越多越好.同时,我们也要实事求是,这次活动为时一年,具体到一个单位也就3个月,不能要求一下子就把党内存在的所有矛盾和问题都解决了,很多矛盾和问题仍然要靠经常性工作来解决.这里面有一个伤其十指和断其一指的关系问题.基于这个考虑,中央反复研究,决定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 为什么要聚焦到"四风"上呢?因为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党内存在的其他问题都与这"四风"有关,或者说是这"四风"衍生出来的."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政治局首先抓改进工作作风,也是这个考虑.我们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扩大前一段作风建设的成果. 解决"四风"问题,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整治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反对享乐主义,要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反对奢靡之风,要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解决"四风"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找准靶子,有的放矢,务求实效. 第二,认真贯彻总要求.延安整风时,毛泽东同志提出要集中整治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并说要做对于这些东西的肃清工作和打扫工作是不容易的,要重重地给患病者一个刺激,使患者为之一惊,出一身汗,然后好好叫他们治疗.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借鉴延安整风经验,明确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这4句话、12个字,概括起来就是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说起来简洁明了,但真正做到就不那么容易了. 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镜子可以照自己,也可以照他人,这次主要是照自己.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志总是自我感觉良好,懒得照镜子;有的同志明知自己有问题,怕照镜子;有的同志只愿看到自己光鲜的一面,习惯于化妆后才照镜子;还有的同志喜欢拿着镜子照别人,认为自己美得不得了,人家都是丑八怪.这几种现象都不符合共产党人的修养.党员、干部要敢照镜子、勤照镜子,特别是对缺点和错误要多往深处、细处照,使之纤毫毕现,这样才能找出差距、修身正己. 正衣冠,主要是在照镜子的基础上,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正衣冠往往一天一次不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正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需要勇气,但这样做最主动."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养成勤正衣冠的习惯,能收到防微杜渐之效,能有效避免"积羽沉舟,群轻折轴". 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人每天都在接触灰尘,所以要经常洗澡,打点肥皂,用丝瓜瓤搓一搓,用水冲一冲,洗干净了,就神清气爽了.同样,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也会沾上灰尘,也会受到政治微生物的侵袭,因此也需要"洗澡",既去灰去泥、放松身心,又舒张毛孔、促进新陈代谢,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有些人对自己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总想掩饰,不愿意"洗澡".对这样的人,同志们、组织上要帮助他们"洗洗澡". 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人的身体有了毛病,就要看医生,就要打针吃药,重了还要动手术.人的思想和作风有了毛病,也必须抓紧治.如果讳疾忌医,就可能小病拖成大病,由病在表皮发展到病入膏肓,最终无药可治,正所谓"禁微则易,救末者难".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找准"病症",对症下药,该吃中药的吃中药,该吃西药的吃西药,或者中西医结合,该动手术的动手术,切实体现从严治党的要求. 第三,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效武器.为什么说要以整风精神来抓?因为党内脱离群众的种种问题特别是"四风"问题都是顽症,要真正解决问题,就要有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有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有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现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在很多地方变成了"钝器",锈迹斑斑,对问题触及不到、触及不深,就像鸡毛掸子打屁股不痛不痒,有的甚至把自我批评变成了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好好下一番功夫. 要开好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干部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顾虑,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触及思想和灵魂,既红红脸、出出汗,又明确整改方向.无论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搞"鸵鸟"政策,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忠言逆耳,良药苦口.对批评意见,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决不能用"批评"抵制批评,搞无原则的纷争.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要坚持开门搞活动,一开始就扎下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都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让群众监督和评议,切忌"自说自话、自弹自唱",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 第四,坚持领导带头.经常听到这样的议论,说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层,上面害病、下面吃药.确实,脱离群众的种种问题,主要表现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这次活动要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常言道,先禁己身而后人,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央决定中央政治局先行开展这次活动,目的就是要起示范带动作用.县处级以上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一定要当好表率. 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 自我剖析准不准、深不深、严不严,是对领导干部能不能起好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检验.无私者无畏.各级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虚心听取下级、基层和党员、群众的意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己,认真查摆个人、领导班子、本地区本部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和原因,把整改的方向和具体措施明确亮出来,切忌查摆问题见事不见人、对人不对己、避重而就轻.有了这样的底气和决心,批评和自我批评就能开展起来,解决突出问题就会有好效果,一级做给一级看就能落到实处. 第五,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必须经常抓、长期抓.我们既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我们在贯彻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方面有了比较系统的制度规定,大多行之有效、群众认可,要继续坚持.中央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有一些新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也会创造出一些新鲜经验,要把中央要求、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确保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 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委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第一,明确责任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加强督导,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各级党委(党组)也要抓紧成立领导机构,尽早开展工作.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吃透政策原则,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组织指导格局,促使活动善始善终、取得实际成效. 第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查明情况,摸清底数,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要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办法措施,不搞一刀切.要统筹安排每个批次、每个环节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使整个活动衔接紧凑、推进有序. 第三,加强具体指导,确保正确方向.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是全党的活动,地区之间、领导机关和基层之间、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之间面临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有所不同,必须加强分类指导和督导.分类指导要体现在方案制定上,更要体现在活动进程中,总的原则是在遵循基本方法步骤、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探索创造、做一些自选动作,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指导力量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不能笼而统之发号施令.要把督导工作贯穿活动全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推动面上工作健康发展. 第四,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活动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摆布好时间和精力,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检验活动成效. 第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全党关心、社会关注、群众期盼,抓好宣传舆论工作十分重要.要积极宣传中央的决策部署、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活动的经验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创新舆论引导方式方法,正面引导网上舆论.要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同志们,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全党同志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更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刘云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6月18日) 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今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为全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这里,我就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讲8点具体意见. 一、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论述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精辟阐述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对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反映了我们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自觉,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对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力促进党的作风建设,对于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带领人民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必然要求"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全面贯彻各项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用讲话统一思想,就要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局性、战略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以伟大工程支撑和推进伟大事业,是我们党的基本经验.党的十八大确定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这样的奋斗目标,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我们党的力量.党的力量从哪里来,就是从植根群众、联系群众中来,从优良传统、优良作风中来.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地凝聚起来,提振精气神、拧成一股劲,同心同德、攻坚克难,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用讲话统一思想,就要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必要性、现实紧迫性.应当肯定,伴随着事业的发展,党的自身建设也取得很大成绩,党员、干部队伍的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要看到,与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十分突出,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还很严重.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四大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深刻剖析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全党都要警醒起来,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开来,后果不堪设想,强调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应当深刻认识到,党的作风建设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看不到自身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是危险的.对存在的问题,是保持清醒、认真解决,还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地位、执政基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思想作风建设促进党的各方面建设,净化党的肌体、净化党的队伍,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用讲话统一思想,就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好模糊认识、思想障碍.从前一段调研情况看,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党关心,全社会关注,人民群众给予很高的期盼.但一些党员、干部也存在一些思想认识问题:有的对当前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够,缺乏解决问题的紧迫性自觉性;有的对解决问题的信心不足,认为作风问题积习难改,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虽然看到中央八项规定发布后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又心存疑虑,担心是"一阵风";有的存在矛盾心理,不严格执行怕"撞到枪口上",严格执行又怕得罪别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还有的担心影响工作,认为搞活动牵扯精力、增加负担,弄不好会顾此失彼.这些轻视的思想、观望的心理、敷衍的态度、担心的情绪,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对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改进工作作风,中央态度是严肃的,决心是坚定的.应当相信,只要我们下决心、动真格,认认真真抓,就能抓出成效.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坚定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 二、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 群众路线的贯彻、工作作风的转变,前提在于认识水平的提高,在于思想理论的自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第一位的任务是搞好学习教育,衡量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也要看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是否得到提高. 在这次活动中,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的重点,就是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全党同志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和价值追求,宗旨意识强、群众观点强,才会有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才会有好的精神状态,也才会在关键时刻把个人的利害得失置之度外;否则,就会淡漠群众、忽视群众,各种不良作风就会滋长起来.宗旨意识、群众观点与良好作风,是"源"和"流"的关系.可以说,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是树立良好党性党风的根本.开展学习教育,要紧紧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来进行,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有关方面组织编辑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三本学习材料,选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选编了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加强作风建设、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选编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思想武器,要作为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读.通过深入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重在联系思想实际、改造主观世界.分析我们党自身建设中的种种问题,分析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良现象,究其根源,还是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背离了党的性质、宗旨,没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淡化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始终牢记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事业是靠人民支撑的,一切都是人民赋予的,离开了群众、离开了百姓,就一无所有、一事无成.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持人民是创造历史的真正英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用远大的理想激励自己前进,用坚定的信念为人生导航.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看待和处理问题,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更加坚定,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加牢固. 三、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坚持以整风精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就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天上午的重要讲话中,对这4句话、12个字的总要求作了系统详尽、鞭辟入里的阐述.这个总要求简洁明了、内涵丰富,4个方面是一个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是开展活动必须把握好的重要遵循.总要求强调的是直面问题的勇气、真转真改的态度,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来的,必须贯穿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并随着活动的深入而不断深化. 贯彻总要求,关键是把握精神实质,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就是要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就是要抛开面子、动真碰硬、触动灵魂,就是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整风精神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贯彻好这个总要求的重要保障.只有贯彻整风精神,才能祛歪风、压邪气,倡新风、树正气.要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认真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自我教育的重要方法,也是帮助同志的重要方法.近年来,在我们的党员、干部中,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有的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变成了"表扬和自我表扬",有的貌似批评实则表扬,这导致了党内生活庸俗化,好人主义盛行,影响了党的战斗力.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要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好好下一番功夫.要敢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红红脸、出出汗,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锐利武器. 贯彻总要求,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让群众来参与、来监督、来评判.干部作风怎么样,存在哪些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要坚持开门搞活动,一开始就扎下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都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让群众监督和评议,切忌"自说自话、自弹自唱",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要通过各种形式听真话、听实话,正确对待、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论是查摆问题、剖析问题还是解决问题,都要让群众把脉、让群众监督,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要向群众公示,让群众知道.要注意听取群众评价,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返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看得见、让群众真满意的效果. 四、紧密联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着力在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 联系实际才能取得实效,解决问题才能达到目的.社会各方面对教育实践活动寄予厚望,就是期望我们在解决党性党风问题上取得突破.不解决问题就等于走过场,就等于劳民伤财,不仅于事无补,还可能适得其反,使群众失去信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要抓住关键、找准要害,把查找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落脚点.中央明确提出,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即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作风问题涉及面很宽很广,如果泛泛地搞,调不好焦距、找不到焦点,就会"走神",就会"散光",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四风"问题看得见、摸得着,是当前作风建设中最具普遍性的问题,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问题,是迫在眉睫、非解决不可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抓住了"四风"问题,就能找准穴位、抓住要害,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解决好"四风"问题,就能使我们党的作风有一个大的改观,使我们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有一个大的提升. "四风"问题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但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表现形式不尽相同.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批为省部级领导机关和副省级城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等学校;第二批为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每个地区、部门、单位对存在的"四风"问题,都要结合各自实际,以敢于揭短亮丑的勇气和态度认真查找.自己找不准、找不透的,就请别人帮助找、请群众帮助找,把存在的问题一一梳理出来,深入细致、不留情面,防止只重表象不重实质,决不能"一俊遮百丑",也不能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敢不敢于、善不善于解决问题,是对党性和能力的考验.要抓住主要矛盾,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问题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领导带头做起,说到做到、马上就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凡是能够及早解决的就尽快解决,凡是能够自身解决的就不要上交问题,即使是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抓紧创造条件积极解决,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不留尾巴、不踢皮球. 五、紧紧抓住三个重要环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在方法步骤方面提出了三个环节:一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这三个环节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基础,这个环节搞好了,才能掌握思想武器、掌握改进提高的参照坐标;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是关键,问题找准了、批评搞好了,就有了方向、有了目标;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根本,教育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有所改进、真正提高,把成果巩固下来、坚持下去.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是一个创新,目的就是把三个环节的要求贯通起来、衔接起来,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扎实推进,必须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外因是条件,内因起决定作用.要结合各级党组织特点,结合党员、干部实际,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增强每个党员、干部的主人翁意识,立足于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决问题.领导干部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在党性党风锤炼中起着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领导有决心、大家才会有信心,领导干部作了榜样、普通党员才会自觉跟上.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树立优良作风,必须坚持领导带头,从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做起,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把自己摆进去,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真正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应当说,民主生活会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形式,各级党组织也经常开,但总的来讲,质量参差不齐,党内有很多反映.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围绕解决"四风"问题,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什么是高质量?我感到,就是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严肃认真,就是态度端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开展交流谈心,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程序要严格,环节不能少,步骤不能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讲真话讲实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相互提醒、相互警醒,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民主团结,就是坚持党内人人平等,坦诚相见、推心置腹,历史地、客观地讲问题,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的纷争,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六、着力形成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确保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 中央明确提出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强调提高思想认识,强调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强调建章立制.这些目标要求概括起来就是要努力取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把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实践成果,包括思想认识的提高、群众观点的强化、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的树立等多个方面,集中起来说,就是要落实到解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成效上,落实到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提升上.解决作风问题的成效,就是看各种突出问题解决的进展如何,比如在解决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弄虚作假上有没有取得突破,在解决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上有没有取得突破,在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上有没有取得突破,在解决铺张浪费、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以及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上有没有取得突破,等等.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成效,就是要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深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运用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拓宽做好群众工作的渠道和途径.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以共产党人应有的作风和过硬的本领,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制度机制最可靠最有效,取得制度成果十分重要.要看到,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抓一抓就好些,松一松就反弹,在抓思想教育的同时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只有建立好的制度机制,才能持续发挥激励、约束作用,让好的作风得到弘扬、让不良作风受到遏制,也才能避免改作风"一阵风".要注意把中央要求、实际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要边实践、边总结,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针对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深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好的体制机制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创新举措,必将形成一些管党治党的新认识、新经验、新做法,需要我们及时总结提炼,形成理论成果.要组织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入阐释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新形势下贯彻群众路线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途径和办法,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进一步丰富党的建设思想理论宝库. 七、强化督促检查、发挥督导组作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督促检查是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以往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重要经验.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有很多硬任务、硬要求,要真正落实好中央精神,攻克一些难关,解决一些难题,必须强化督促检查.没有严肃的督促检查,没有一定的约束和压力,就很容易浅尝辄止、打折走样.要在抓好活动安排部署的同时,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督促检查贯穿到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之中,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中央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为示范带动和深入推进全党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央政治局将召开专门会议,这实际是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将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这是领导同志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领导同志亲自指导和督促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中央办公厅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协调,安排好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作,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当好参谋助手.被确定为联系点的地区,更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贯彻中央部署,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积极探索教育实践活动的途径办法,以更有力的举措、更大的成效,为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派出督导组,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工作指导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经中央批准,对第一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45个督导组,全程督导所负责地区、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政治过硬、原则性强、认真负责的标准和要求,已确定督导组组长和副组长,他们大多是经验丰富、阅历深厚的省部级领导干部.这次工作会议之后,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使督导组成员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和督导规则,明确工作遵循,明确督导任务.各督导组要紧紧依靠所督导地区、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到尽职不越位、督导不包办.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的督导上,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既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把"自选动作"做扎实.对有不足之处的,要明确指出,帮助弥补;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要责其纠正、加大工作力度;对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令其重新进行,充分发挥好督导组的监督、指导作用.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也要成立督导组,按照上述要求精心选派督导组成员,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全程督导下一级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八、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并从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工作指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要坚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决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已成立,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要求,抓紧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活动实施.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沉下去面对面地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工作枢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畅通信息渠道、搞好上传下达.各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宣传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在抓好自身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这次会议之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就要开始了.各级党委(党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对每个批次要通盘考虑,对重点任务要周密安排.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活动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坚持分类指导,区别不同情况,在遵循统一原则要求的基础上,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党员、干部提出差异化要求,不搞"一锅煮"、"一刀切".正风肃纪、处理问题,要注意把握好政策界限.中央下发的文件已有原则性要求,随着活动深入推进还会陆续出台一些政策性指导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和执行相关政策,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要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映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要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发现、挖掘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加大报道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要抓住一些带有普遍性、群众反映强烈的反面典型,通过媒体曝光、以案说法、事件追踪评述等方式,发挥好舆论监督的警示作用.要丰富报道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正面引导网上舆论,实现传播效应的最大化,积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 搞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把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赵乐际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3年6月19日) 昨天,习近平总书记和刘云山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刚才,8位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这次会议时间短、内容实、会风好,开得很成功,是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全面部署,是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思想动员. 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着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着眼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刻阐述了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提出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举措,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是全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动员令.刘云山同志的重要讲话,从思想认识、推进方法、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正视和解决自身问题的政治勇气,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坚定决心.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带头参加、作出表率,把教育实践活动抓出成效,进一步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凝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下面,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刘云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我讲几点意见. 一、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遵循是《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刘云山同志重要讲话.确保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关键是把中央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我体会,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采取的重要方法是:中央带头、自上而下.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央政治局制定并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带头开展活动,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各级都要带好头、作示范.聚焦的突出问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坚决反对"四风",切实改进党风政风.基本的规定动作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达到的目标要求是: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这几个方面,构成了这次活动的鲜明特点. 在部署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坚持"五个贯穿始终". 一要把活动总要求贯穿始终.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全面阐述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深刻内涵,强调这4句话是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总要求.我理解,"照镜子",主要是对照党章、查找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正视问题、改正缺点;"洗洗澡",主要是听取意见、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治治病",主要是对症下药、治病救人.这4句话不是一个简单流程,而是有机整体,各有侧重、相互关联,核心是解决突出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们一定要系统理解、准确把握,把这个总要求落实到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环节、各个方面. 二要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实践活动必须设定一个合适的目标,抓住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个要害,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四风"是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大问题,抓住了反对"四风",就抓住了干部群众的关注点,就抓住了活动的着力点.我们要充分认识"四风"的危害性和顽固性,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找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拿出可行办法,真正解决问题,实现作风明显改进. 三要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整风是我们党解决自身问题的一大创举.中央反复强调,这次活动要贯彻整风精神.我们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体现"认真"二字,敢于揭短亮丑,让党员、干部出出汗、排排毒.自我批评,要真正触及问题、挖到思想深处,防止避重就轻;相互批评,要敢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教育提醒,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四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一定要从上头抓起,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转作风.古人说:"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摆思想、摆作风、摆工作、摆措施.领导干部都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推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五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开展活动,要梳理现有制度.对贯彻群众路线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下去;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要研究制定新制度.从活动一开始,就要重视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为反对"四风"提供政策依据.注重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要严格落实制度."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要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抓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以好的作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和刘云山同志都强调,要以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不虚"、"不空"、 "不偏".这一条,是保证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的关键,必须牢牢抓住,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好坏的重要尺度,作为督查活动开展、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 一要解决突出问题,防止"空对空".空喊口号、坐而论道,是一切工作的大忌.开展活动,要正视矛盾、直面问题,避免查找问题蜻蜓点水、剖析原因隔靴搔痒、整改落实雷声大雨点小.查摆问题的要求是,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重点是自己找,也要广泛谈心谈话,听取群众意见.自我剖析的要求是,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解决问题的要求是,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提出的正风肃纪任务,抓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问题、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及时整改、逐项落实.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把解决问题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二要注重分类指导,防止"一刀切".分类指导既是思想方法,也是工作方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情况不同,开展活动要从实际出发,防止左右一个样、上下一般粗,简单套用一个标准、一个模式.要在活动对象上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情况,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要在解决问题上分类指导.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在环节方法上分类指导.规定动作要扎实到位,坚持中央的原则要求,对3个环节的工作,一项一项认真研究、一件一件落到实处.自选动作要突出特色,把中央要求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能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灵活掌握时间进度,探索务实管用的具体载体. 三要坚持开门搞活动,防止"封闭式".干部作风怎么样,存在哪些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要紧紧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不能自说自话、自拉自唱.要让群众参与.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属实或基本属实的,要认真整改.与事实有出入的,也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要让群众监督.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要向群众公示;整改方案和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公布,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使整个活动始终处于群众监督之下.要让群众评价.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四要推动中心工作,防止"两张皮".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能游离中心工作、脱离自身职责.要与推动科学发展紧密结合.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前进,把活动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要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紧密结合.推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创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把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群众的事情办得越好,活动就越有成效.要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活动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任务和要求已经十分明确,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要抓紧准备、及时启动. 一是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精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党委常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研究、部署教育实践活动.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当好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示范者,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采取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办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精神,为参加活动做好思想准备.要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这次会议精神,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要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方式方法,制定体现中央精神、符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请中央督导组审阅,并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三是及时进行工作部署.第一批开展活动的单位,要尽快与中央督导组沟通联系,商量具体事项,做好相关准备,及时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抓紧组建督导组,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组长,搞好督导组的业务培训. 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抓紧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中央要求,纪检机关从一开始就介入,认真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组织部门要加强沟通、注重协调;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力戒形式主义,不搞文山会海,不滥发资料简报,不搞层层检查评比,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同志们,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夙夜在公、勤勉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坚强保证.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总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抓紧时机,加快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对党员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全面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使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培养和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一章 党员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八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四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九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二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三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七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三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九章 党组第四十六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四十九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三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共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党发〔2013〕2号)精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中心服务人民健康的公益目标,制定中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称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下简称"四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在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组的指导督导下,开展好中心的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动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服务人民健康的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思想水平.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中心的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把人民群众最迫切的公共卫生健康需求放在首位,特别要把边远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时刻挂在心上.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进一步强化疾控工作的公益性定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解决突出问题,树立正气清风.结合中心改革与发展实际,围绕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作风建设.中心是专业密集型的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中专业技术干部居多,与基层接触多,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基层需求,推动和促进作风转变.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制定中心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和制度,保证干部政治理论、管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积累,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适应形势和工作需要;少开会、开短会,拓展协同办公系统功能,减少文件发布,实现信息共享,明确不发文的具体范围指标.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需求,把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基层,不浮于工作表面.鼓励专业骨干到公共卫生工作薄弱的地区锻炼服务,以在新疆喀什建立南疆工作站为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在中西部地区推广,使国家疾控中心的公共卫生工作真正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惠及基层.紧扣疾控工作重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详实的调查研究,制定切合基层实际的疾控工作计划和防控策略,解决疾控工作的关键问题.加强对基层的人才培养和对口支援,争取每年都为基层办实事.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制定防控策略和工作指标时,要充分调查和研究,切实考虑基层需求和实际,以基层和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向导,科学规划、认真编制预算,合理配置资源,把有限的资源优先用于保障群众最需要、最关键的公共卫生工作,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中心专业人员到基层指导、督导和开展业务工作时,要虚心听取基层意见,克服娇气、傲气,诚意合作,成果共享.要善于敞开胸怀,积极开展科研及业务方面的合作、协作,取长补短,不断提升自身实力.主动倾听基层和群众声音,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疏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回应群众关切,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坚决反对享乐主义,继续治理"小金库",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尽管中心目前没有发现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宴请、公款娱乐消费等问题,还要加强警示教育,树立艰苦朴素、反对铺张浪费的观念,在办公经费、消耗品的使用上严格管理.到基层开展业务工作时,一切从简,减轻基层接待负担,不大吃大喝,严禁借开会、调研、督导、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中心办公区不搞豪华装修,杜绝奢侈浪费行为,制定并严格履行公务接待标准,降低行政成本,办公用品节省使用,不配备高档用品,继续推行无纸化办公,建设节约型单位. (三)准确定位群众需求,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坚持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要统筹兼顾全局工作和重点任务,继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重大传染病防控、慢性病干预和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控能力,解决社会公共卫生热点、难点问题.要通过打造公共卫生科研平台、高层次人才教育培养平台、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健康知识传播平台和全球公共卫生合作平台,满足社会和群众的健康需求.要认真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推动窗口行业和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巩固成果、创新思路、扩面提标,切实把任务分解量化指标落到实处.要以建立南疆工作站、推广艾滋病专家驻点等为模式,不断摸索和完善基层培训人才形式,提高基层整体疾控工作水平,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形成中心协助地方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工作机制. (四)坚持真抓实干,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发扬优良传统,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建设.为民,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共卫生工作的公益性,以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己任,作为我们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务实,就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朴素.更多、更好地对基层疾控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养人才,不断提升全国疾病防控能力.清廉,就是要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约束个人和职务行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杜绝消极腐败现象.继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治行业不正之风.结合中心实际,开展核心价值观和学术道德大讨论,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中心良好形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高尚的精神追求. (二)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敢于揭短亮丑,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坚持讲求实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找出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四)坚持突出重点.以中心和直属单位两级领导班子、中心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的学习教育为重点,使全体党员干部的作风得到改进,觉悟得到提高. (五)坚持领导带头.中心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上级带下级.中心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带分管处级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方法步骤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实践活动部署,7-10月集中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动员部署 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处级干部会,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李斌主任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要求,在思想、组织和方案制定上做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方面准备. 结合中心实际,召开不同层次的学习、讨论、座谈会等,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梳理突出问题,制定并完善中心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7月中旬召开中心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中心的教育实践活动. 2.学习教育 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等规定的文件、书目,学习卫生计生重大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针对中心"双肩挑"型干部多、科研项目资金流动量大等特点,开展管理知识和警示教育学习,提升干部的政治和综合素养. 利用中心报、中心网站、展板、学习专栏等形式在中心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 3.听取意见 拓宽听取意见渠道,充分听取中心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围绕中心事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由中心领导带队,走基层、访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还要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设立意见箱、专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查摆问题 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归类,剖析原因,找出问题实质;针对群众反映的部分干部工作热情不高、放松学习、精神懈怠、骄傲自满等工作作风与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党章和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深刻查找不足;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2.开展批评 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召开高质量的中心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请国家卫生计生委督导组参加并指导中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心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参加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中心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制定整改方案 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时间和责任人,公布整改重点、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表. 2.建章立制 结合疾控形势任务要求,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离京报备制度.加强职工年休假管理,建立支援基层疾控能力建设工作机制.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并认真抓好落实,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3.工作总结 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撰写总结报告,及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组汇报,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集中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完成后,仍持续抓紧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王宇、梁东明同志任组长,杨维中、刘剑君、高福、梁晓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中心人力资源处承担,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二)加强信息引导和社会宣传.创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利用《简报》及中心网站、中心报等载体,及时将中心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督导组汇报,向直属各单位通报.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借助网络等新兴媒体,宣传中心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及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中心新形象. (三)注重载体创新.总结窗口单位开展的有效载体的经验,加强载体创新,丰富载体内涵,形成独具特色的活动载体,塑造中心教育实践活动的特色品牌,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直属单位要提出为民务实服务重点窗口,机关各处室要明确改进作风的立足点和新举措. (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促进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中心事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紧密结合,做到教育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五)认真执行落实.中心直属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直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实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