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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深圳市统计局修订 2012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深圳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报表表式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7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 9 3.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 11 4.财务状况(C103表) 12 5.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4-1表) 13 6.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104-2表) 14 7.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4-3表) 15 8.信息化情况(C109表) 16 (二)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17 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19 3.财务状况(C203表) 20 4.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 21 5.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204-2表) 22 6.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3表) 23 (三)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401表) 24 2.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402表) 25 3.建筑业企业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403表) 26 4.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404表) 27 5.民营建筑业主要指标(粤民1表) 28 四、附录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29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30 (三)建筑业行业分类及注释(GB/T4754-2011) 31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录 38 (五)房屋建筑分类目录 39 (六)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Ⅰ. 建筑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统计 40 Ⅱ.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49 Ⅲ. 财务状况 53 Ⅳ. 建筑业生产活动统计的主要指标 57 Ⅴ. 信息化情况 64 (七)深圳市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办法 66 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市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有关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如下: 1.依法确定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并请于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到所在地的区统计局,统计负责人或统计人员有变动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将变动情况告知所在地的区统计局; 2.依法聘请、任用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 3.依法设置、保存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依法保存统计调查表和有关的凭证、会计资料等; 4.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本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调查表; 5.统计调查表实行联网直报.在企业一套表平台填报后须打印存档,单位负责人或统计人员必须在报表上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是《广东省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组成部分,调查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的基本的需要,区和业务主管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搜集,并避免与全省统计调查相重复.各区应按照全国统一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国家统计局拟定的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填报. (四)2012年年报和2013年定期报表的统计范围 根据建设部新的资质管理办法,2012年年报和2013年定期报表的统计范围为深圳市辖区内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包括没有工作量的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单位,非建筑业法人单位附营的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建筑业重点耗能法人单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建筑业). (五)调查单位确定 1.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统一确定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深圳市普查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共同确认分地区、分专业的调查单位,生产调查单位库,录入调查单位库的企业才进行专业数据填报.区级统计机构名录库管理部门负责年定报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和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单位,每季度调整一次;对破产、关闭等调查单位及基本信息的变更一年调整一次. 2.专业年定报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批工作流程 (1)年定报调查单位的增减变动,须按《深圳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专业调查单位字典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国家网上"三上"企业审批系统进行上报审批,基本流程:①区专业—②区名录管理—③区专业—④区名录管理—⑤区名录库主管领导—⑥市普查中心—⑦市专业—⑧市普查中心—⑨省普查中心. (2)按照国家规定,专业年定报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批分为季度审批和年度审批. ①季度审批范围: 当年新开业(投产)企业. 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企业. 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退出的原企业. 单位名称变更企业. ②季度上报时间: 暂定为每年4、7、10月15日前(此时间为市局向省局报送截止时间,各区应提前完成审批工作),如有变更再另行通知. ③2012年年度第二次审批范围: 当年新开业(投产)企业. "三下"调整为"三上"企业. ④年度审批时间:第一次审核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第二次暂定为2013年1月5日(此时间为市局向省局报送截止时间,各区应提前完成审批工作),如有变更再另行通知. (六)统计内容 包括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和信息化情况等. (七)统计原则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调查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即建筑业企业不论当年是否有工作量,均应按其单位办公所在地进行2012年年报和2013年定期报表统计,并负责组织其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开展2012年年报的上报工作. (八)数据采集 1.调查单位统一采取联网直报方式、按照统一上报时间报送数据.各表具体上报时间详见本制度报表目录. 2.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级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3.按照《统计法》的要求,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调查单位应该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九)本制度基层表和综合表以"千元"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十)建筑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形式 (1)深圳市统计局投资处: ①负责向各区统计局进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布置及培训(包括报表使用程序的培训); ②组织区统计局年报会审; ③不定期对各区统计局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评估; ④对区统计局建筑业统计工作进行考核; ⑤开发建筑业统计信息和不定期开展各种快速调查. (2)各区统计局建筑专业: ①年报前负责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进行一次清查,并根据清查结果及时修订建筑业企业名录库; ②负责对辖区内各街道或建筑业企业进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布置及培训; ③负责本辖区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和存档备查工作; ④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建筑业企业统计年报的会审; ⑤负责对辖区内各街道或建筑业企业的统计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对其统计数据进行质量评估; ⑥负责本辖区建筑业统计信息公布和报道工作; ⑦报表上报市统计局后一周内随时待查; ⑧负责发送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到调查单位,并回收回执. (3)报表管理 ①建筑业企业(单位)网上报数后需上报相关纸介质报表并留底备查;区统计部门收到纸介质报表(不得代填代报,必须加盖公章)后需妥善保管备查. ②定期报表保存期为3年,年报表保存期为长期. (十一)本报表制度的表式按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各项报表的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按企业一套表制度的规定执行.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十二)本报表制度由深圳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十三)各级统计局建筑专业联系方式: 单位单位号码 传真邮编地址深圳市统计局 83463399 83502603 518031 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12楼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83788080 83785085 518031 市设计大厦7楼 福田区统计局 82918333-2505 82928047 518048 福民路123号区政府大楼2515房 罗湖区统计局 25666665 25666533 518003 文锦北路1008号区政府大楼25楼 南山区统计局 26542458 26542152 518059 桃园东路2号区政府大楼1616房 宝安区统计局 29996942 29998025 518101 宝安区创业一路行政中心327房 龙岗区统计局 28949230 28948048 518172 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5楼经普办 盐田区统计局 25229066 25228032 518081 深盐路区行政中心627室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88211691 88211831 518107 塘明路1号管委会大楼416房 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84622915 84622642 518118 深汕路333号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307室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3338538 23338538 518110 龙华观澜广场沿河路龙华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A306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8333232 28333208 518120 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1213室 (十四)建筑业统计联网有关网址: 深圳市统计信息网:http://www.sztj.com 企业一套表软件(企业):http://lwzb.gdstats.gov.cn/bjstat_web/yyaq/loginca.jsp 二、报表目录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企业报送日期及方式 区统计机构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截止时间 市统计机构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截止时间 页码 (一)基层年报表式 101-1表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年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次年3月31日时前 6 101-2表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 年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次年3月31日前 8 102-1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次年3月31日前 10 C103表 财务状况 年报 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次年3月31日前 11 C104-1表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年报 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次年3月31日前 12 C104-2表 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 年报 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次年3月31日前 13 C104-3表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年报 辖区内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次年3月31日前 14 109表 信息化情况 年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次年3月31日前 15 (二)基层定报表式 201-1表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季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免报 — — 16 202-1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季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1季度季后6日、 2季度季后3日、 3季度季后9日、 4季度次年1月7日前(4季度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免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1季度季后7日、 2季度季后4日、 3季度季后10日、 4季度次年1月8日前(4季度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免报) 18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企业报送日期及方式 区统计机构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截止时间 市统计机构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截止时间 页码 C203表 财务状况 季报 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季后18日前网上填报,4季度免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季后20日前,4季度免报 19 C204-1表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季报 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1季度季后6日、 2季度季后3日、 3季度季后9日、 4季度次年1月7日前网上填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1季度季后7日、 2季度季后4日、 3季度季后10日、 4季度次年1月8日前 20 C204-2表 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 季报 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1季度季后6日、 2季度季后3日、 3季度季后9日、 4季度次年1月7日前网上填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1季度季后7日、 2季度季后4日、 3季度季后10日、 4季度次年1月8日前 21 C204-3表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季报 辖区内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季后18日前网上填报,4季度免报 按照企业一套表系统提示的时间进行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季后20日前,4季度免报 22 (三)综合定报表式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地市统计机构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截止时间 页码 C401表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 季报 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独立核算企业 各地市统计局 省有关部门或企业 1季度季后7日、 2季度季后4日、 3季度季后10日、 4季度次年1月8日前电邮或传真 — 23 C402表 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 季报 同上 同上 季后20日前电子邮件或传真,4季度免报 — 24 C403表 建筑业企业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 季报 同上 同上 1季度季后7日、 2季度季后4日、 3季度季后10日、 4季度次年1月8日前电邮或传真 — 25 C404表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季报 具有建筑业资质的独立核算的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 各地市统计局 季后20日前电子邮件或传真 — 26 粤民1表 民营建筑业主要指标 季报 具有建筑业资质的独立核算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 各地市统计局 季后22日前电子邮件 — 27 注:本目录不包括各地市统计局报送的综合数据检查表(表式另发).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 101-1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20 年 有效期至: 2013年6月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103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2 3 行业代码 104 报表类别 A 农业 B 工业 C 建筑业 D 运输邮电业 E 批发和零售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业 F 其他服务业 105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乡(镇)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城乡代码 106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乡(镇)街(村)、门牌号 注册地位于: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城乡代码 191 单位规模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4 微型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人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20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 开业(成立)时间 年月203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电话分机号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分机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网址204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级别、注册号(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机关级别:1国家 2省(自治区、直辖市) 3地(区、市、州、盟) 4县(区、市、旗)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2.编制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3.民政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4.国家税务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5.地方税务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9.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 205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206 企业控股情况 1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207 隶属关系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40 地(区、市、州、盟) 50 县(区、市、旗) 61 街道 62 镇63 乡71 社区(居委会)72 村委会 90 其他 208 营业状态 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9 其他 209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210 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1 是2否211 机构类型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90 其他组织机构 212 产业活动单位数 总计 个 其中: 1 农林牧渔业 个2工业 个3建筑业 个4批发和零售业 个5住宿和餐饮业 个6房地产业 个9其他 个213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请填写资质证书编号前4位) 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E0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E02 零售业态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E03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 S01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S02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S03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地市统计机构,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目录及代码》(GB/T 4754-2011)、201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局在年报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5.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 (1)已通过各级名录库管理部门年度审批的指标,开网后不得再修改,包括:"101 组织机构代码"和"104 报表类别".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 行业代码",不能跨省(区、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201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提取生成. (2)"191 单位规模"、"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2012年年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中"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从2012年年报"财务状况"(C103表)中"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和"资产总计(213)"摘抄取得;"191 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及"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 101-2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20 年 有效期至: 2013年6月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103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2 3 行业代码 105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乡(镇)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城乡代码 181 单位类别 1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182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 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法人单位详细地址 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 192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195 经营性单位收入 千元 196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千元 20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 开业(成立)时间 年月203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电话分机号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分机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网址204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级别、注册号(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机关级别:1国家 2省(自治区、直辖市) 3地(区、市、州、盟) 4县(区、市、旗)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2.编制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3.民政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4.国家税务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5.地方税务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9.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 205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208 营业状态 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9 其他 211 机构类型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90 其他组织机构 E0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E02 零售业态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E03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 S01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S02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S03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地市统计机构,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目录及代码》(GB/T 4754-2011) 和201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 4.本表由法人单位填报或调整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指标数据. 5.本表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年报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可以修改数据,增加新增的产业活动单位,也可以删除不存在的产业活动单位. 6.本表"103 行业代码"和"105"中"区划代码、城乡代码"等加灰底的指标由统计机构填写,调查单位免填. 7."182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指标数据从"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中摘抄取得,调查单位免填,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102-1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有效期至: 2013年6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乙丙1甲乙丙1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女性 其中: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单位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单位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 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01 02 03 — 05 06 07 — 71 72 73 74 75 08 — 09 10 11 — 76 77 78 79 80 二、工资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单位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单位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 81 82 83 84 85 20 — 21 22 23 — 86 87 88 89 90 补充资料: 一、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48)人(限规模以上工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 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用工情况(限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1) 人 其中:一级建造师(42)人 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3) 人 其中:持证上岗人员(44) 人 劳务分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6) 人 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7) 人三、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地市统计机构,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补充资料三"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及分组为计算指标(计算结果乘以1000),调查单位免填.计算公式为: (1)20=12/08 (2)21=13/09 (3)22=18/10 (4)23=19/11 (5)86=81/76 (6)87=82/77 (7)88=83/78 (8)89=84/79 (9)90=85/80 5.审核关系: (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 (5)12=13+18+19 (6)13=14+15+16+17 (7)48≠08 (8)01=71+72+73+74+75 (9)08=76+77+78+79+80 (10)12=81+82+83+84+85 (11)48≠0 (12)01>41 (13)01>42 (14)01>43 (15)01>46 (16)43≥44 (17)01>47 财务状况 表号: C103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至: 2013年6月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计量单位:千元指标名称 代码 本年 指标名称 代码 本年 甲乙1甲乙1一、年初存货 二、期末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应收工程款 其中:竣工工程 存货 固定资产合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原价 累计折旧 其中:本年折旧 在建工程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合计 其中:应付账款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中:实收资本 国家资本 集体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港澳台资本 外商资本 三、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101 — 201 203 204 205 208 226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 301 302 307 308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税金 差旅费 工会经费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其中:补贴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应交所得税 四、人工成本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五、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土地购置 房屋和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费用 六、其他资料 建筑业企业在境外完成的营业收入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 401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 61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地市统计机构,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201≥203+205 (2)203≥204 (3)210≥211 (4)208≥(209-210)+212 (5)213≥201+208 (6)214≥215 (7)217≥214+216 (8)218≥219 (9)218=213-217 (10)219=220+221+222+223+224+225 (11)301≥302 (12)307≥308 (13)309≥310 (14)313≥314+315+316 当101-1表210=2,323=301-307-309-312-313-317(未执行2006年会计制度准则企业) 当101-1表210=1,323≥301-307-309-312-313-317-320+321+322(执行2006年会计制度准则企业) 327=323+324-326 (18)501=502+503+504+505+506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表号: C104-1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有效期至: 2013年6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本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本年 甲乙丙1甲乙丙1一、建筑业合同情况 签订的合同额 上年结转合同额 本年新签合同额 二、承包工程完成情况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三、建筑业总产值 其中:装饰装修产值 其中: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建筑工程产值 安装工程产值 其他产值 四、竣工产值 —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01 02 03 —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五、房屋施工面积 其中:新开工面积 其中:实行投标承包面积 其中:新开工面积 六、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 净值 总台数 总功率 七、主要建筑材料消耗量 钢材 木材 水泥 平板玻璃 铝材 八、企业总产值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 千元 台 千瓦 — 吨 立方米 吨 重量箱 平方米 吨 千元 15 16 17 18 — 19 20 21 — 22 23 24 25 26 27 28 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代码 建筑业总产值 (千元) 甲乙4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间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地市统计机构,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在外省完成的产值"甲栏下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录》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2+03 (2)04=05+06 (3)08=05+07 (4)08=11+12+13 (5)08≥09 (6)08≥10 (7)15≥16 (8)15≥17 (9)17≥18 (10)26>25 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 表号: C104-2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有效期至: 2013年6月 房屋建筑分类 代码 本年 房屋竣工面积 (平方米) 房屋竣工价值 (千元) 甲乙12合计住宅房屋 商业及服务用房屋 商厦房屋(批发和零售用房) 宾馆用房屋(住宿用房) 餐饮用房屋(餐饮用房) 商务会展用房屋 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居民服务业用房) 办公用房屋 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 科学研究用房屋 教育用房屋 医疗用房屋(卫生医疗用房) 文化、体育、娱乐用房屋 厂房及建筑物 其中:厂房 仓库 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建筑物 01 10 20 21 22 23 24 25 30 40 41 42 43 50 60 61 70 8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地市统计机构,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01=10+20+30+40+50+60+70+80 (2)20=21+22+23+24+25 (3)40=41+42+43 (4)60≥61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表号: C104-3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有效期至: 2013年6月 财务状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本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本年 甲乙丙1甲乙丙1一、期末资产负债 固定资产原价 本年折旧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实收资本 二、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千元千元 — 209 211 213 217 219 — 301 302 307 308 309 310 312 管理费用 其中:税金 财务费用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三、人工成本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四、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土地购置 房屋和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费用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千元 313 314 317 323 327 — 401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产值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 甲乙丙1建筑业总产值 其中:装饰装修产值 千元 千元 708 709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地市统计机构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301≥302 (2)307≥308 (3)309≥310 (4)313≥314 (5)323=301-307-309-312-313-317(未执行2006年会计制度准则企业) (6)501=502+503+504+505+506 (7)708≥709 (8)323≥301-307-309-312-313-317(执行2006年会计制度准则企业) 信息化情况 表号: 109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有效期至: 2013年6月一、基本信息 01 贵企业是否在生产经营中使用计算机? 1 是2否(如选"2否"转至问题04) 02 截止2012年底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计算机数量 台03 贵企业有多少员工在工作中每周至少使用一次计算机 人? 04 贵企业是否有专职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 1是2否05 贵企业是否有局域网(LAN) 1 是 2否 06 贵企业在以下内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采用信息化管理(可多选)? 1 财务管理 2 购销存管理 3 生产制造管理 4 物流配送管理 5 客户关系管理 6 人力资源管理 7 其他 07 贵企业是否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互联网? 1 是2否(如选"2否"停止调查) 08 贵企业有多少员工在工作中每周至少使用一次互联网 人? 09 贵企业通过哪些方式接入互联网(可多选)? 1 窄带(固定拨号/ISDN) 2 固定宽带 3 移动宽带 4 其他 如果通过移动宽带上互联网,通过什么手段(可多选)? 3.1 笔记本 3.2 平板电脑 3.3 手机 3.4 其他 10 贵企业的互联网接入带宽是多少? 1 网速<1Mbps 2 1Mbps≤网速<10Mbps 3 10Mbps≤网速<30Mbps 4 30Mbps≤网速<100Mbps 5 100Mbps≤网速<500Mbps 6 500Mbps≤网速<1G 7 网速≥1G 11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过哪些与以下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可多选)? 01 收发电子邮件 02 了解商品和服务的信息 03 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04 与政府机构互动(不包括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05 使用网上银行 06 使用其他金融服务(网上交易股票、基金、保险等) 07 提供客户服务 08 拨打互联网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 09 在线提供产品 10 发布信息或即时消息 11 员工培训 12 对外或者对内招聘 13 其他 12 贵企业是否有网站? 1是 2否 (如选"2否"转至问题14) 13 截止2012年底拥有网站数量 个14 贵企业是否通过互联网对本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 1 是2否(如选"2否"转至问题16) 15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对本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时,具体采取哪些形式(可多选)? 1 独立网站(自有网站) 2 互联网广告 3 搜索引擎 4 电子商务平台 5 电子邮件 6 微博 7 博客 8 社交网站 9 其他 二、电子商务 16 贵企业2012年是否通过互联网接收商品或服务的订单(电子商务销售)? 1 是2否(如选"2否"转至问题17) 如果选"1是",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不含增值税)千元 其中:销售给企业(单位)(B2B)千元,销售给消费者个人(B2C)千元 17 贵企业2012年是否通过互联网发出商品或服务的订单(电子商务采购)? 1 是2否(如选"2否"停止调查)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不含增值税)千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前网上填报;地市统计机构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销售给企业(单位)(B2B)+销售给消费者个人(B2C) (2)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财务状况"(C103表)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4-3表)中的"营业收入(301)" (3)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财务状况"(C103表)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4-3表)中的"营业成本(307)" (二)基层定报表式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 201-1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20 年季有效期至: 2014年1月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103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2 3 行业代码 104 报表类别 A 农业 B 工业 C 建筑业 D 运输邮电业 E 批发和零售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业 F 其他服务业 105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乡(镇)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城乡代码 106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乡(镇)街(村)、门牌号 注册地位于: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城乡代码 191 单位规模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4 微型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人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20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 开业(成立)时间 年月203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电话分机号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分机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网址204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级别、注册号(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机关级别:1国家 2省(自治区、直辖市) 3地(区、市、州、盟) 4县(区、市、旗)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2.编制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3.民政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4.国家税务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5.地方税务部门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9.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 205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206 企业控股情况 1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207 隶属关系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40 地(区、市、州、盟) 50 县(区、市、旗) 61 街道 62 镇63 乡71 社区(居委会)72 村委会 90 其他 208 营业状态 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9 其他 209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210 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1 是2否211 机构类型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90 其他组织机构 212 产业活动单位数 总计 个 其中: 1 农林牧渔业 个2工业 个3建筑业 个4批发和零售业 个5住宿和餐饮业 个6房地产业 个9其他 个213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请填写资质证书编号前4位) 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E0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E02 零售业态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E03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 S01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S02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S03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省级名录库管理部门汇总需要更新的内容,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由普查中心统一在报告期开网前进行修改;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报告期开网前将修改后的数据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免报;报告期开网后,各级统计机构不得再修改数据.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202-1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季有效期至: 2014年1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季 1—本季 甲乙丙12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单位负责人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二、工资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 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元元元元—01 71 05 06 07 08 09 10 11 — 12 13 18 19 20 21 22 23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资料: 一、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48)人(限规模以上工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 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用工情况(限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1)人 其中:一级建造师(42)人 劳务分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7)人三、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1季度季后6日、2季度季后3日、3季度季后9日、4季度次年1月7日前网上填报;地市统计机构,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1季度季后7日、2季度季后4日、3季度季后10日、4季度次年1月8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4季度由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免报. 4.本表"补充资料三"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5."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及分组计算指标(计算结果乘以1000),调查单位免填.计算公式为: (1)20=12/08 (2)21=13/09 (3)22=18/10 (4)23=19/11 6.审核关系: (1)01=05+06+07 (2)08=09+10+11 (3)12=13+18+19 (4)48≠08 (5)01≥71 (6)48≠0 (7)01>41 (8)01>42 (9)01>47 财务状况 表号: C203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至: 2014年1月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季计量单位: 千元指标名称 代码 1—本季 甲乙1一、年初存货 二、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应收工程款 其中:竣工工程 存货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三、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税金 差旅费 工会经费 财务费用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四、人工成本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五、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101 — 201 203 204 205 213 217 — 301 302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23 327 — 401 50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季后18日前网上填报,4季度免报;地市统计机构,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季后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4季度免报. 3.审核关系: (1)201≥203+205 (2)203≥204 (3)301≥302 (4)307≥308 (5)309≥310 (6)313≥314+315+316 (7)213>201 (8)当201-1表210=2,323=301-307-309-312-313-317(未执行2006年会计制度准则企业) (9)当201-1表210=1,323≥301-307-309-312-313-317(执行2006年会计制度准则企业)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表号: C204-1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季有效期至: 2014年1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季 甲乙丙1一、建筑业合同情况 签订的合同额 上年结转合同额 本年新签合同额 二、承包工程完成情况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三、建筑业总产值 其中:装饰装修产值 其中: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建筑工程产值 安装工程产值 其他产值 四、竣工产值 五、房屋施工面积 其中:新开工面积 其中:实行投标承包面积 其中:新开工面积 —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 01 02 03 —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 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代码 建筑业总产值 (千元) 甲乙4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1季度季后6日、2季度季后3日、3季度季后9日、4季度次年1月7日前网上填报;地市统计机构,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1季度季后7日、2季度季后4日、3季度季后10日、4季度次年1月8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在外省完成的产值"甲栏下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录》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2+03 (2)04=05+06 (3)08=05+07 (4)08=11+12+13 (5)08≥09 (6)08≥10 (7)15≥16 (8)15≥17 (9)17≥18 (10)41之和=10 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 表号: C204-2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季有效期至: 2014年1月 房屋建筑分类 代码 1—本季 房屋竣工面积 (平方米) 房屋竣工价值 (千元) 甲乙12合计住宅房屋 商业及服务用房屋 商厦房屋(批发和零售用房) 宾馆用房屋(住宿用房) 餐饮用房屋(餐饮用房) 商务会展用房屋 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居民服务业用房) 办公用房屋 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 科学研究用房屋 教育用房屋 医疗用房屋(卫生医疗用房) 文化、体育、娱乐用房屋 厂房及建筑物 其中:厂房 仓库 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建筑物 01 10 20 21 22 23 24 25 30 40 41 42 43 50 60 61 70 8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1季度季后6日、2季度季后3日、3季度季后9日、4季度次年1月7日前网上填报;地市统计机构,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1季度季后7日、2季度季后4日、3季度季后10日、4季度次年1月8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审核关系:同C104-2表.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表号: C204-3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季有效期至: 2014年1月 财务状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 本季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季 甲乙丙1甲乙丙1一、资产负债 本年折旧 二、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211 — 301 302 307 308 309 31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税金 财务费用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三、人工成本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四、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312 313 314 317 323 327 — 401 501 产值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季 甲乙丙1建筑业总产值 其中:装饰装修产值 千元 千元 708 709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季后18日前网上填报,4季度免报;地市统计机构季后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4季度免报. 3.审核关系: (1)301≥302 (2)307≥308 (3)309≥310 (4)313≥314 (5)708≥709 (6)当201-1表210=2,323=301-307-309-312-313-317(未执行2006年会计制度准则企业) (7)当201-1表210=1,323≥301-307-309-312-313-317(执行2006年会计制度准则企业) (三)综合定报表式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 表号: C401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1- 季 有效期至: 2014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 代码总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甲乙丙12一、企业个数 其中:有工作量的企业个数 二、建筑业合同情况 签订的合同额 上年结转合同额 本年新签合同额 三、承包工程完成情况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四、建筑业总产值 其中:装饰装修产值 其中: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建筑工程产值 安装工程产值 其他产值 五、竣工产值 六、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其中:新开工面积 其中:实行投标承包面积 其中:新开工面积 七、从业人员情况 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其中:一级建造师 个个—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 人人人人01 02 - 03 04 05 -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21 22 23 24 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代码产值(千元) 甲乙25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地市统计局,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报送. 2.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1季度季后7日、2季度季后4日、3季度季后10日、4季度次年1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 表号: C402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有效期至: 2014年1月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1- 季 计量单位: 千元 指标名称代码总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甲乙12一、年初存货 二、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应收工程款 其中:竣工工程 存货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三、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税金 差旅费 工会经费 财务费用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四、人工成本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五、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101 — 201 203 204 205 213 217 — 301 302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23 327 — 401 08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地市统计局,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报送. 2.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季后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4季度免报. 建筑业企业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 表号: C403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1- 季 有效期至: 2014年1月 房屋建筑分类 代码自年初累计 房屋竣工面积 (平方米) 房屋竣工价值 (千元) 国有及国有 控股企业 国有及国有 控股企业 甲乙1234合计住宅房屋 商业及服务用房屋 商厦房屋(批发和零售用房) 宾馆用房屋(住宿用房) 餐饮用房屋(餐饮用房) 商务会展用房屋 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居民服务业用房) 办公用房屋 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 科学研究用房屋 教育用房屋 医疗用房屋(卫生医疗用房) 文化、体育、娱乐用房屋 厂房及建筑物 厂房 仓库 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建筑物 01 10 20 21 22 23 24 25 30 40 41 42 43 50 60 61 70 80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地市统计局,省各有关部门(或企业)报送. 2.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1季度季后7日、2季度季后4日、3季度季后10日、4季度次年1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表号: C404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文号: 国统字(2012)84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1- 季 有效期至: 2014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 代码总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甲乙丙12一、企业个数 二、期末资产负债 本年折旧 三、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税金 财务费用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四、建筑业总产值 其中:装饰装修产值 五、人工成本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度贷方累计发生额) 六、从业人员情况 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现场施工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个—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 人人人人01 — 02 —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 17 — 18 19 20 21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地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辖区内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季后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4季度免报. 民营建筑业主要指标 表号:粤民1表 制表机关:广东省统计局 文号: 综合单位:201 年1- 季 有效期至:2014年1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本年上年比上年同期增长% 本季 累计 本季 累计 本季 累计 甲乙丙123456企业(单位)数01 个 期末从业人员数 02 人 建筑业总产值 03 千元 税金总额 04 千元 营业利润 05 千元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地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是具有建筑业资质的独立核算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 3. 税金总额为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与管理费用中的税金之和. 4.报送时间为季后22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四、附录(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代码登记注册类型100 110 120 130 140 141 142 143 149 150 151 159 160 170 171 172 173 174 190 200 210 220 230 240 290 300 310 320 330 340 390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 集体联营企业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由四位组成,第一位为序列码,第二位为级别码,第三、四位为专业码,代码含义及编码规则为: 1.序列代码:由一位字符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资质序列.编码规则为:A.施工总承包 B.专业承包 C.劳务分包 2.级别代码:由一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级别.编码规则为:0.特级 1.一级 2.二级 3.三级 9.其他 3.专业代码:由两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类别.编码规则为: 施工总承包序列: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 房屋建筑工程 08 冶炼工程 02 公路工程 09 化工石油工程 03 铁路工程 10 市政公用工程 04 港口与航道工程 11 通信工程 05 水利水电工程 12 机电安装工程 06 电力工程 90 其他 07 矿山工程 专业承包序列: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 地基与基础工程 32 机场场道工程 02 土石方工程 33 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 0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34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04 建筑幕墙工程 35 港口与海岸工程 05 预拌商品混凝土 36 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06 混凝土预制构件 37 航道工程 07 园林古建筑工程 38 通航建筑工程 08 钢结构工程 39 通航设备安装工程 09 高耸构筑物工程 40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10 电梯安装工程 41 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 11 消防设施工程 42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 12 建筑防水工程 43 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3 防腐保温工程 44 河湖整治工程 14 附着升降脚手架 45 堤防工程 15 金属门窗工程 46 水工大坝工程 16 预应力工程 47 水工隧洞工程 17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48 火电设备安装工程 18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49 送变电工程 19 爆破与拆除工程 50 核工程 20 建筑智能化工程 51 炉窑工程 21 环保工程 52 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2 电信工程 53 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23 电子工程 54 管道工程 24 桥梁工程 55 无损检测工程 25 隧道工程 56 海洋石油工程 26 公路路面工程 5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7 公路路基工程 58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28 公路交通工程 59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29 铁路电务工程 60 特种专业工程 30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 90 其他 31 铁路电气化工程 劳务分包序列: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 木工作业分包 08 脚手架作业分包 02 砌筑作业分包 09 模板作业分包 03 抹灰作业分包 10 焊接作业分包 04 石制作分包 11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 05 油漆作业分包 12 钣金作业分包 06 钢筋作业分包 13 架线作业分包 07 混凝土作业分包 90 其他 (三)建筑业行业分类及注释(GB/T4754-2011) E建筑业 本门类包括47—50大类. 47 房屋建筑业 470 4700 房屋建筑业 指房屋主体工程的施工活动,不包括主体工程施工前的准备活动.包括房屋工程的地基、打桩工程、砖石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构架工程、顶构架工程、钢结构工程、预制构件组装与装配工程、幕墙工程、防水工程、升降脚手架服务、起重设备服务、门窗工程等;不包括主体工程施工前的准备活动. 包括对下列房屋的建筑活动: —(房屋工程服务) —住宅房屋工程服务:低层房屋工程服务、高层房屋工程服务; —办公商务房屋工程服务、工业用房屋工程服务; —体育馆工程服务; —其他房屋工程服务; —(房屋建筑物) —住宅房屋建筑物: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公寓、别墅、其他住宅房屋; —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建筑物:商厦房屋、 宾馆用房屋、餐饮用房屋、商务会展用房屋、 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 —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建筑物:科学研究用房屋、教育用房屋、医疗用房屋; —文化、体育、娱乐用房屋建筑物:文化用房屋、体育及休闲健身用房屋、娱乐用房; —厂房及建筑物:车间、锅炉房、烟囱、水塔、其他厂房及建筑物; —仓库房屋建筑物; —客运等候及指挥用房屋建筑物:火车候车室房屋、汽车候车室房屋、港口候船室房屋、民航候机厅房屋、民航指挥塔房屋、其他客运等候及指挥用房屋; —其他房屋建筑物. 不包括:—工程施工前的拆除、爆破等活动,列入5021(建筑物拆除活动); —工程施工前平整土地、挖土、运土等活动,列入5029(其他工程准备活动); —企业特殊设施的施工(如:石化厂的炼化、炼焦设施,油、气库设施;冶金厂的冶炼设施以及其他专门用工业设施),列入4840(工矿工程建筑); —火车站的铁轨铺设施工,列入4811(铁路工程建筑); —飞机场的跑道铺设施工,列入4819(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城市公共绿地、广场的建设,列入4890(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48 土木工程建筑业 指土木工程主体的施工活动,不包括主体工程施工前的土方挖运、拆除、爆破等工程准备活动,该活动列入5021(建筑物拆除活动)或5029(其他工程准备活动). 481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4811 铁路工程建筑 指铁路地基、打桩、建筑砖石、钢筋、混凝土、构架、钢结构、预制构件组装与装配、建筑起重设备等工程服务 包括对下列铁路工程的建筑活动: —铁路工程服务:铁路路基工程服务、其他铁路工程服务; —铁路及设施:铁路线路、铁路站台、铁路隧道、铁路桥梁、其他铁路设施; —铁路铺轨服务; —铁路铺轨桥梁工程服务; —铁路隧道工程服务. 不包括: —火车站旅客等候厅(室)的施工,列入4700(房屋建筑业); —铁路电气设施的施工,列入4910(电气安装). 4812 公路工程建筑 指公路地基、打桩、建筑砖石、铺路、混凝土等工程服务. 包括对下列公路工程的建筑活动: —公路工程服务:公路路基工程服务、公路路面工程服务、其他公路工程服务; —公路工程设施:高速公路工程设施、非高速公路工程设施、公路隧道工程设施、公路桥梁工程设施、公路收费站工程设施、停车场工程设施、其他公路工程设施. 不包括: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养护,列入7810(市政设施管理); —非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养护,列入5442(公路管理与养护). 4813 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市政工程中的打桩、地基、建筑砖石、钢筋、混凝土、构架、钢结构、预制构件组装与装配、防水、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设备等工程服务. 包括对下列市政道路工程的建筑活动: —市政道路工程服务:市政道路路基工程服务、市政道路路面工程服务、其他市政道路工程服务; —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服务:市政轨道路基工程服务、市政轨道铺轨工程服务、其他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服务; —其他市政工程建筑:市政行车道路、市政行人道路、市政立交桥、市政道路隧道、市政无轨电车电气设施、市政公交停车场、其他未列明市政工程建筑. 不包括: —汽车站旅客等候厅(室)的施工,列入4700(房屋建筑业);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养护,列入7810(市政设施管理); —城市地下排水管道的施工,列入4852(管道工程建筑); —非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养护,列入5442(公路管理与养护); —地下水渠、河道的施工,列入482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4819 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指其他道路、隧道、桥梁等的地基、建筑砖石、建筑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构架、钢结构、预制构件组装于装配、防水、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物期中设备等工程服务. 包括对下列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的建筑活动: —其他桥梁工程服务:城市轨道桥梁工程服务、其他未列明桥梁工程服务; —其他隧道工程服务: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其他未列明隧道工程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铁设施、城市有轨电车设施、城市轻轨交通设施、索道运输设施 —飞机场及设施:飞机跑道、飞机场停机坪、其他飞机场设施; —其他道路及设施. 不包括: —飞机场旅客等候厅(室)的施工,列入4700(房屋建筑业);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养护,列入7810(市政设施管理); —非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养护,列入5442(公路管理与养护); —城市地下排水管道的施工,列入4852(管道工程建筑). 482 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 指水利、港口的地基工、打桩、建筑砖石、钢筋、混凝土、构架、钢结构、预制构件组装与装配、防水、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设备等工程服务. 4821 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包括对下列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的建筑活动: —水工隧洞工程服务、水井工程服务; —水利设施(部分):水利枢纽设施、水库设施、引水河渠设施、灌溉排水设施. 不包括: —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的施工,列入4852(管道工程建筑); —水处理及净化水厂工程,列入4840(工矿工程建筑); —单纯的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列入4840(工矿工程建筑); —水利发电的电力送配工程,列入4851(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4822 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包括对下列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的建筑活动: —水利土石方工程服务: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服务、水工大坝工程服务、河湖整治工程服务、堤防工程服务; —水利设施(部分):江河堤坝设施、城市防洪设施、海堤设施、蓄滞洪区设施、橡胶坝拦河设施、山洪防御设施. 不包括: —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的施工,列入4852(管道工程建筑); —水处理及净化水厂工程,列入4840(工矿工程建筑); —单纯的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列入4840(工矿工程建筑); —水利发电的电力送配工程,列入4851(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4823 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 包括对下列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的建筑活动: —水运工程服务:港口土石方工程服务、港口与海岸工程服务、航道工程服务、通航建筑工程服务、水上交通管制工程服务、其他水运工程服务; —港口与航道设施:港口船舶停泊设施、港口货物装卸设施、船坞设施、水上航标设施、航道设施、其他港口与航道设施. 不包括: —户外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的施工,列入4852(管道工程建筑); —非港口的沿岸护滩、景观、防侵蚀、围海造地等工程,列入4830(海洋工程建筑). 483 4830 海洋工程建筑 指海上工程、海底工程、近海工程建筑活动,不含港口工程建筑活动. 包括对下列海洋工程的建筑活动: —沿岸工程设施:围海造地工程设施、防侵蚀工程设施、护岸护滩工程设施、海洋观景设施、滨海污水海洋处置工程设施; —离岸工程设施:海洋平台设施、人工岛屿设施、人工渔礁设施; —海水利用设施:海水淡化设施、海水直接利用设施、海水淡化利用设施; —海洋能利用设施:波浪能利用设施、潮汐能利用设施、潮流能利用设施、海底热能利用设施; —海底工程设施:海底场馆设施、海底隧道设施、海底电缆设施、海底管道设施; —海洋石油工程服务. 484 4840 工矿工程建筑 指除厂房外的矿山和工厂生产设施、设备的施工和安装. 包括对下列工矿工程的建筑活动: —工矿工程服务:矿山工程服务、火电设备工程服务、核工程服务、炉窑工程服务、冶炼机电设备工程服务、石油化工设备工程服务、无损检测工程服务、环保工程服务、防腐保温工程服务、其他工矿工程服务; —矿山施工:含坑道、隧道、井道的挖掘、搭建; —水利发电机电设备工程服务; —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施工; —水处理系统的安装施工; —燃气、煤气、热力供应设施的施工; —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施工:如城市垃圾填埋、焚烧、分拣、堆肥等施工; —其他未列明的工矿企业生产设备的施工; —采矿建筑设施:煤炭开采建筑设施、石油开采建筑设施、金属矿开采建筑设施、非金属矿开采建筑设施、其他采矿建筑设施; —制造业生产建筑设施:石油化工生产建筑设施、冶金生产建筑设施、工业储油建筑设施、工业储气建筑设施、其他制造业生产建筑设施; —电、水、气生产建筑设施(部分):火力发电建筑设施、自来水生产建筑设施、污水处理建筑设施、燃气供应建筑设施、热力生产建筑设施、其他电、水、气生产建筑设施; —电力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如水利发电、火力发电、核能发电、风力发电等; —工厂生产设施、设备的施工与安装:如炼化、焦化设备,大型储油、储气罐、塔,大型锅炉,冶炼设备,以及大型成套设备、起重设备、生产线等; —其他工矿设施. 不包括: —工厂厂房、车间等房屋的施工,列入4700(房屋建筑业); —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搭架钻井工程,列入1120(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 —水利与发电机组安装在一起的工程,列入482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电力送配工程,列入4851(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油田、化工厂、热力、燃气、自来水等输送管道的工程施工,列入4852(管道工程建筑); —海洋石油建设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列入4830(海洋工程建筑). 485 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 指建筑物外的架线、管道和设备的施工活动. 4851 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包括对下列架线和管道工程的建筑活动: —架线工程服务:送变电工程服务、电信工程服务、城市照明工程服务、其他架线工程服务; —电力输送设施:变电站设施、高压电力输送线设施、低压电力输送线设施、城市照明电力设施、其他电力输送设施; —通信设施:无线通信设施、有线通信架线设施、卫星通信接收设施、其他通信设施; —广播电视传输设施:广播信号传输设施、电视信号传输设施、广播电视卫星接收设施、其他广播电视传输设施; —其他架线及设备工程施工. 不包括: —建筑物内各种线路的安装施工,列入4910(电气安装); —建筑物内广播电视接收设备的安装,列入4910(电气安装); —建筑物内及房顶的通信设施的安装,列入4910(电气安装); —海底缆线的施工,列入4830(海洋工程建筑). 4852 管道工程建筑 包括对下列管道工程的建筑活动: —管道工程服务:输油管道工程服务、输气管道工程服务、输水管道工程服务、城市管道工程服务、其他管道工程服务; —管道运输设施:原油、成品油输送管道设施、天然气,相关气体输送管道设施、水输送管道设施、其他管道运输设施; —城市管道设施:自来水供应管道设施、燃气供应管道设施、热力输送管道设施、城市排水管道设施、其他城市管道设施; —其他管道工程施工. 不包括: —建筑物内各种线路、管道的安装施工,列入4920(管道和设备安装); —与生产、供应设备无法分开的管道输送设备的施工,列入4840(工矿工程建筑); —海洋管道的施工,列入4830(海洋工程建筑). 489 4890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包括对下列其他土木工程的建筑活动: —其他土木工程服务:高耸建筑物工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古建筑工程服务、体育场工程服务、娱乐设施工程服务、人工湿地工程服务、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服务; —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工:田径场、足球场、高尔夫球场、跑马场及其他体育用工程建筑; —室外娱乐用设施工程施工:儿童乐园、主题游乐园、水上游乐园及其他娱乐用设施工程施工; —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动物园、植物园、城市公园、城市绿地及其他景观和绿地工程施工; —公园、园林土地平整,假山、假石等人造景观及公园索道施工; —水井钻探施工; —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 —上述未包括的其他土木工程设施. 不包括: —室内体育、娱乐场所的施工,列入4700(房屋建筑业); —户外供水管道的工程,列入4852(管道工程建筑); —污水处理厂的施工,列入4840(工矿工程建筑); —城市绿地草坪的管理,列入7840(绿化管理). 49 建筑安装业 指建筑物主体工程竣工后,建筑物内各种设备的安装活动,以及施工中的线路敷设和管道安装活动;不包括工程收尾的装饰,如对墙面、地板、天花板、门窗等处理活动. 491 4910 电气安装 指建筑物及土木工程构筑物内电气系统(含电力线路)的安装活动. 包括对下列电气的安装活动: —电力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服务、火车站电力系统安装服务、机场电力系统安装服务、港口电力系统安装服务、工矿企业电力系统安装服务、其他电力系统安装服务; —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 —广播电视及信号设备的安装; —各种交通信号灯及系统安装; —电子工程安装服务:雷达、导航与测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其他电子工程安装服务; —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系统工程服务、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广播系统工程服务、火灾报警系统工程服务、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 —其他电气安装. 不包括: —专门从事建筑物外的线路,列入4851(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户外(野外)电力设施、设备安装,列入4851(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水力、火力发电设备安装,列入4840(工矿工程建筑). 492 4920 管道和设备安装 指管道、取暖及空调系统等的安装活动. 包括对下列管道和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 —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 —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 —建筑物采暖系统安装服务; —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 —其他建筑物管道安装服务. 不包括: —城市排水系统安装施工,列入4852(管道工程建筑); —户外(野外)燃气、供暖管道施工,列入4852(管道工程建筑). 499 4990 其他建筑安装业 包括对下列其他建筑的安装活动: —大型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起重设备安装服务、电梯安装工程服务、其他大型设备安装服务; —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 —绝缘装置安装服务; —水处理安装服务; —隔声工程服务; —上述未包括的其他建筑安装服务. 不包括: —房屋防水工程,列入4890(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室内墙壁、地板、天花板、门窗的安装和处理,列入5010(建筑装饰业); —冶金、化工等企业专门工业设备安装,列入4840(工矿工程建筑); —工厂生产设备的安装(如塔、罐、生产线等),列入4840(工矿工程建筑). 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501 5010 建筑装饰业 指对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活动,以及对居室的装修活动. 包括对下列建筑的装饰活动: —(工程装饰) —木工装饰活动; —砌筑装饰活动; —玻璃装饰活动; —瓷砖、炻砖、陶砖的装饰活动; —抹灰装饰活动; —石制装饰活动; —门窗安装活动; —涂料装饰活动; —其他工程装饰活动; —(室内维修) —水暖工维修; —管道工维修; —电工维修; —木工维修; —泥瓦工维修; —其他室内维修; —(建筑设施粉刷) —建筑物粉刷活动; —路面、停车场涂漆标志活动; —其他建筑设施粉刷活动; —其他工程竣工活动及未列明建筑装饰活动. 不包括: —混凝土地面的施工,列入4700(房屋建筑业); —隔声工程服务,列入4990(其他建筑安装业); —车、船、飞机仓内的装饰活动,列入C(制造业)相应类别中. 502 工程准备活动 指房屋、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前的准备活动. 5021 建筑物拆除活动 包括对下列建筑物的拆除活动: —爆破工程服务; —(拆除工程服务) —房屋拆除服务; —厂房、设备拆除服务; —桥梁、轨道拆除及类似拆除服务; —其他拆除工程服务. 5029 其他工程准备活动 包括对下列其他工程的准备活动: —土石方工程服务:平整场地工程服务、开挖土方工程服务、石方工程服务、土石方运输工程服务、土方回填工程服务、其他土石方工程服务; —工程排水施工服务; —其他工程准备服务. 不包括: —水利、防洪挖、填、运土方工程,列入482(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相关类别中. 503 5030 提供施工设备服务 指为建筑工程提供配有操作人员的施工设备的服务. 包括下列提供施工设备的活动: —提供建筑塔吊设备施工; —提供混凝土设备施工; —提供其他设备施工. 不包括: —仅提供建筑设备,不提供操作人员的服务,列入7113(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509 5090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指上述未列明的其他工程建筑活动. 包括下列其他未列明的建筑活动: —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工程防声、防尘设施施工; —工程围栏装卸施工; —其他未包括的建筑活动. (四)广东省各地级市、全国各省标准代码 代码地区代码地区代码地区44 广东省 08 湛江市 18 清远市 01 广州市 09 茂名市 19 东莞市 02 韶关市 12 肇庆市 20 中山市 03 深圳市 13 惠州市 51 潮州市 04 珠海市 14 梅州市 52 揭阳市 05 汕头市 15 汕尾市 53 云浮市 06 佛山市 16 河源市 07 江门市 17 阳江市 代码地区代码地区代码地区11 北京34 安徽51 四川12 天津35 福建52 贵州13 河北36 江西53 云南14 山西37 山东54 西藏15 内蒙古41 河南61 陕西21 辽宁42 湖北62 甘肃22 吉林43 湖南63 青海23 黑龙江44 广东64 宁夏31 上海45 广西65 新疆32 江苏46 海南71 不分地区 33 浙江50 重庆(五)房屋建筑分类目录 代码 房屋建筑分类名称 10 20 21 22 23 24 25 30 40 41 42 43 50 60 61 70 80 住宅房屋 商业及服务用房屋 商厦房屋(批发和零售用房) 宾馆用房屋(住宿用房) 餐饮用房屋(餐饮用房) 商务会展用房屋 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居民服务业用房) 办公用房屋 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 科学研究用房屋 教育用房屋 医疗用房屋(卫生医疗用房) 文化、体育、娱乐用房屋 厂房及建筑物 厂房 仓库 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建筑物* 说明:目录中带*的为暂未列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建筑业产品. (六)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Ⅰ.建筑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统计 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八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 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本项分两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 第二部分:行业代码,填报单位免填.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建筑业分类情况表 代码 类别名称 说明 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E 建筑业 本门类包括47~50大类 47 房屋建筑业 470 4700 房屋建筑业 指房屋主体工程的施工活动;不包括主体工程施工前的工程准备活动 48 土木工程建筑业 指土木工程主体的施工活动;不包括施工前的工程准备活动 481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4811 铁路工程建筑 4812 公路工程建筑 4813 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4819 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482 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 4821 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4822 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4823 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 483 4830 海洋工程建筑 指海上工程、海底工程、近海工程建筑活动,不含港口工程建筑活动 484 4840 工矿工程建筑 指除厂房外的矿山和工厂生产设施、设备的施工和安装 485 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 指建筑物外的架线、管道和设备的施工活动 4851 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4852 管道工程建筑 489 4890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49 建筑安装业 指建筑物主体工程竣工后,建筑物内各种设备的安装活动,以及施工中的线路敷设和管道安装活动;不包括工程收尾的装饰,如对墙面、地板、天花板、门窗等处理活动 491 4910 电气安装 指建筑物及土木工程构筑物内电气系统(含电力线路)的安装活动 492 4920 管道和设备安装 指管道、取暖及空调系统等的安装活动 499 4990 其他建筑安装业 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501 5010 建筑装饰业 指对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活动,以及对居室的装修活动 502 工程准备活动 指房屋、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前的准备活动 5021 建筑物拆除活动 5029 其他工程准备活动 503 5030 提供施工设备服务 指为建筑工程提供配有操作人员的施工设备的服务 509 5090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指上述未列明的其他工程建筑活动 报表类别 指企业需要填报某一行业报表的类别,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企业通过报表类别来确定需要填报的报表内容.此项由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区划代码、城乡代码.本栏分四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所在地的城乡代码,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城乡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三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地市、县(区、市)、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四部分: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所有位于城市的单位均填写本项.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免填本项.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指单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本栏分为三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区划代码,按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城乡代码,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城乡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三部分:单位注册的详细地址,所有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单位均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单位免填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省、地市、县(区、市)、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单位规模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规定,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单位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单位规模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填写;个体工商户按《营业执照》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填写;基金会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填写;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开业(成立)时间 指企业开业或成立的具体年月.分以下几种情况填报: 1.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2.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1)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2)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3)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4.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5.改制企业的开业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6.企业分立、合并分二种情况: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开业时间按工商部门重新登记的开业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开业时间. 7.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联系方式 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站地址等能够与单位取得联系的信息.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在填写电话号码时,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内;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固定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 包括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机关(或批准成立的机关)名称、级别和登记注册号.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为复选指标,登记注册机关(或批准机关)为前五项中一个以上时,可复选多项,在选中的代码上划圈;若已选前五项中的任何一项,就不能再选"9其他".不属于前五项的选填"9其他",并在登记注册号栏中最下行横线上,用文字注明具体的批准机关名称;如果确实未经任何部门批准,请注明"无".机关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一律选填"9其他",不需文字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填报单位应在与圈选的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相对应的机关级别栏中,填入所选机关级别代码.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级别划分为:1.国家;2.省;3.地市;4.县(区、市). 登记注册号,填报单位应在与圈选的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相对应的登记注册号栏中,填写所选的在工商、编制、民政部门、国家税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注册的号码.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正本上的注册号;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登记证上的登记号;社会团体填写社会团体登记证上的登记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写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号;基金会填写基金会登记证上的登记号;所有纳税单位均填写税务部门登记号. 登记注册类型 指企业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 (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6)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8)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2.在具体填报时应注意: (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武警、政协组织),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国有". (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 其他".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 其他". (4)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5)对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注册类型只填写"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统计人员要认真查询.首先,对那些2007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可查看其《营业执照》上的编码,如果登记注册号未由13位更换为15位,则可根据注册号区分是私营企业还是非私营企业.其识别方法为看营业执照上的编码左数第七位,为1的是非私营企业,为2的是私营企业;然后,再根据其是否为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来确定其登记注册类型是"国有独资公司"还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并填写相应的代码. 企业控股情况 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 1.国有控股:包括: (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3)投资双方各占50%,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包括: (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包括: (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包括: (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包括: (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6.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情况. 隶属关系 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 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各级政府(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隶属关系填写本级.如:省政府的隶属关系填"省". 居委会、村委会的隶属关系分别填"居委会"和"村委会".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营业状态 指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状态. 1.营业:指全年正常开业的企业和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包括部分投产的新建企业.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企业视为营业. 2.停业(歇业):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产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 3.筹建:一般指企业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开业,正在进行生产经营前的筹建工作.如研究和论证建设、投产或经营方案,办理征地拆迁,订购设备材料,进行基建等.有些三资企业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未正常投产开业,仍属于筹建.有些行业的企业,由于行业管理或其他政策性管理的需要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营业才能正式开业,这些处于试营业状态的单位也属于筹建. 4.当年关闭:指当年因某种原因终止经营的企业,包括关闭、注销、吊销的企业,但不包括破产企业. 5.当年破产:指当年依照《破产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宣布破产的企业. 6.其他:指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企业.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 1.企业会计制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等)以及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各类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及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其他:不执行以上四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选填此项. 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要求企业填写其执行的会计准则是否为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是,2.否. 机构类型 分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和其他组织机构. 1.企业:包括(1)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3)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5)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或经营单位;(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企业法人的本部及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包括(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和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2)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3)事业法人单位的本部及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 3.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其他机关;还包括机关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分支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分支或派出机构、人民法院分支机构、人民检察院分支机构等. (1)国家权力机关: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2)国家行政机关: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 (3)国家司法机关: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4)政党机关:指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所属办事机构、各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和办事机构. (5)政协组织: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4.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1)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2)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3)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4)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5)社团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5.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包括(1)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法人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6.基金会:包括(1)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2)基金会的本部及分支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 7.居民委员会: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社区(居委会). 8.村民委员会: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村民委员会. 9.其他组织机构:指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各类寺庙等. 产业活动单位数 本项指标填写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按统计专业分组的单位数.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 单产业法人单位填本项时,在"总计"项选填"1",并在相应专业项填"1". 多产业法人单位填报本项时,要填报其所有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的产业活动单位)总计数,并分别按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其他等专业填报.其中:"9其他"产业活动单位个数指除前6项专业以外的产业活动单位个数. 企业集团情况 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法人. 本制度所指企业集团包括:一是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二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三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四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上述五类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以母公司为主填报.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凡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7年第159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按其证书编号的前4位代码填写.第一位是序列代码,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资质序列,其编码规则为:A施工总承包、B专业承包、C劳务分包;第二位为级别代码,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等级,其编码规则为:0特级、1一级、2二级、3三级、不分等级和其他,其中"不分等级和其他"的填"9".第三、四位是专业代码,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类别,编码规则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划分(具体填报代码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注意: 建筑资质代码的第二位级别码,如果是"不分等级和其他"的应填"9"; 建筑资质代码的第三、四位专业代码,如果总承包企业代码>12,专业承包企业代码>60,劳务分包企业代码>13,应填"90其他". 主要审核要求: ①建筑业:行业代码前两位为47,48,49,50的单位,资质等级长度必须为4,取值应为国家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不是建筑业企业法人,建筑业资质等级号码必须为空; ②建筑业企业不应填"房地产开发业和物业管理资质等级号码",应为空.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限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填写,建筑业企业免填本项.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 1.独立门店:以相对独立的店铺形式,单独组织批发和零售或住宿和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 2.连锁总店(总部):负责连锁企业资源(如商号、商誉、经营模式、服务标准、管理模式等等)的开发、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店铺,在同一总店(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组织形式. 3.连锁门店:在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上,按照总店(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的店铺,称连锁门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直营店是指由连锁企业总部投资开设,按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由总部统一管理的店铺.加盟店是指在特许连锁中,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店铺,也包括自愿连锁的成员店. 4.其他方式:指不属于上述经营形式的企业. 零售业态 指零售企业(单位)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分类原则是,零售业态按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进行分类. 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按照零售业态分类原则分为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商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等17种零售业态. 有店铺零售 有固定的进行商品陈列和销售所需要的场所和空间,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要在这一场所内完成的零售业态. 食杂店:以香烟、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便利店: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折扣店:店铺装修简单,提供有限服务,商品价格低廉的一种小型超市业态.拥有不到2000个品种,经营一定数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超市:开架售货,集中收款,满足社区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业态.根据商品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食品超市和综合超市. 大型超市:实际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品种齐全,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根据商品结构,可以分为以经营食品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大型超市. 仓储会员店:以会员制为基础,实行储销一体、批零兼营,以提供有限服务和低价格商品为主要特征的零售业态. 百货店: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专业店: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例如办公用品专业店(office supply)、玩具专业店(toy stores)、家电专业店(home appliance)、药品专业店(drug store)、服饰店(apparel shop). 专卖店:以专门经营或被授权经营某一主要品牌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家居建材商店:以专门销售建材、装饰、家居用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购物中心: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营的一个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社区购物中心:在城市的区域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内的购物中心. 市区购物中心:在城市的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的购物中心. 城郊购物中心:在城市的郊区建立的,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 厂家直销中心:由生产商直接设立或委托独立经营者设立,专门经营本企业品牌商品,并且多个企业品牌的营业场所集中在一个区域的零售业态. 无店铺零售 不通过店铺销售,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电视购物:以电视作为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取得订单的零售业态. 邮购:以邮寄商品目录为主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商品送达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网上商店: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买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自动售货亭:通过售货机进行商品售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电话购物:主要通过电话完成销售或购买活动的一种零售业态.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用于本企业从事零售业务的对外营业的面积,不包括其办公用房、仓库、加工场地以及对外出租场地.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本指标应与商品销售额统计相匹配.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星级等级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GB/T14308-2003),并经过有关旅游管理权威部门评定(验收)后授予"星级"称号的宾馆、饭店等住宿设施的等级划分,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5个标准.星级越高,表示企业的档次越高;没有星级等级的填写"9其他".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指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的就餐面积和从事食品加工、烹饪、调制厨房面积,不包括办公用房和仓库等面积.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本指标应与餐费收入统计相匹配. 单位类别 产业活动单位分为法人单位本部和分支机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填写本项. 1.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指法人单位中起领导和核心作用的产业活动单位. 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指法人单位中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除本部以外的其他产业活动单位. 归属法人单位情况 反映产业活动单位与其归属法人单位的关系.主要包括产业活动单位所归属的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以及法人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填写本项. 经营性单位收入 指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在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收入.限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限事业、机关、社团及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写,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免填本项. Ⅱ.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工还包括: 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 2.处于试用期人员; 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 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 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 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指在本单位工作,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单位负责人 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组织负责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 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金融业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工作人员、体育工作人员、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宗教职业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工作的人员和从事安全保卫、消防、邮电等业务的人员.具体包括行政办公人员、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邮政和电信业务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指从事商业、餐饮、旅游、娱乐、运输、医疗辅助服务及社会和居民生活等服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购销人员、仓储人员、餐饮服务人员、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运输服务人员、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其他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指从事矿产勘查、开采,产品的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勘测及矿物开采人员,金属冶炼、轧制人员,化工产品生产人员,机械制造加工人员,机电产品装配人员,机械设备修理人员,电力设备安装、运行、检修及供电人员,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裁剪、缝纫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粮油、食品、饮料生产加工及饲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药品生产人员,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木制品制作及制浆、造纸和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玻璃、陶瓷、搪瓷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广播影视制品制作、播放及文物保护作业人员,印刷人员、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文化教育、体育用品制作人员,工程施工人员,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环境监测与废物处理人员,检验、计量人员,其他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1.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 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计算公式为: 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 (1)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2)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2.1-本季平均人数是季报基层表中应填报的平均人数是"1-本季平均人数",以年初至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报告季内月数求得.计算公式为: 或(用本季平均人数计算) 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 本季平均人数以报告季内三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3求得.计算公式为: 3.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或以4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求得.计算公式为: 或: 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计算公式为: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各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如不能确定调整项,可扣减基本工资项. 基本工资 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 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给员工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既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以及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 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在岗职工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 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 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 指企业报告期平均实际拥有的、与主营业务活动高度相关的人员数. 对于工业企业,包括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临时人员.具体包括参与加工、组装、维修、保养等直接生产活动的人员;包括对外安装本企业产品、保管、清洁、销售、管理等与生产行为直接相关活动的人员;对于不属于与企业主营业务高度相关的活动,如利用本单位的车辆、仓储等设施进行的运输、仓库活动,但主要为本企业主营业务活动提供服务的人员,也视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不包括在本企业领取工资、股息、红利未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不包括医疗、教育等为企业提供社会性服务活动的人员,不包括参加本企业建筑施工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基本无关的人员. 对于建筑业企业,包括自行招用的且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临时人员、农民工和非个体工商户的工程队等;不包括在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工作的人员,如在企业内部开办的宾馆、饭店中工作的人员;不包括整建制使用的外单位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基本无关的人员.确定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即生产的产品与劳动消耗在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上必须一致. 工程技术人员 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包括: 1.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已被聘或任命工程技术职务,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2.无工程技术职务,但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3.未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无学历,但实际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4.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任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总工程师、车间主任以及在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查、安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设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中,不包括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一级建造师 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的实有人员. 现场施工人员 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安装工作和直接服务于施工过程的工人.包括自行招用的且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临时人员、农民工和非个体工商户的工程队等.不包括整建制使用的外单位施工人员. 持证上岗人员 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经过企业培训或劳动部门培训后,考试(考核)合格,经主管部门批准承认并持有各类证书的实有人员. Ⅲ. 财务状况 资产总计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一般按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执行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未执行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归为流动资产:(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4)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收账款 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收工程款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末向发包单位应收而未收的工程款.根据会计"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明细账对应科目填报.注意事项:(1)应收工程款中不包括质量保证金和工程款押金,一般纳入"其他应收款";(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或保修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工程质量的资金. 竣工工程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末已完成施工任务,单位工程已全部竣工后应向发包单位收取而未收取的工程款.根据建筑业企业会计科目"竣工工程"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存货 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其中:"年初存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年初余额数填报.注意:"存货"具有实物形态,不属于无形资产,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购置的土地、尚未销售的商品房等均计入"存货". 产成品 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根据会计"产成品"科目的借方余额填报. 在产品 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根据会计"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合计 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合计是时点指标,表示固定资产经过扣减折旧、减值准备等后的期末余额.执行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指企业确认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按其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的减值准备.根据会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原价 指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总额.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折旧 指企业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累计折旧 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根据会计"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本年折旧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可以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填报.若企业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可以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增加数填报. 在建工程 指企业在基建、更新改造等方面发生的支出.根据会计"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负债合计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未执行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归为流动负债:(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清偿;(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项目.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付账款 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非流动负债合计 指流动负债之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非流动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负债合计"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所有者权益合计 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股东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实收资本 指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实收资本"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国家资本 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对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集体资本 指由本企业职工等自然人集体投资或各种机构对企业进行扶持形成的集体性质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法人资本 指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个人资本 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港澳台资本 指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外商资本 指外国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营业收入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收入 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结转前)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土地转让收入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国家规定在报告期转让已经开发的土地和未经开发的土地所得到的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和相关核算资料计算填报. 商品房销售收入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报告期售出商品房屋的收入,一次收款的,一次性全部计入销售收入,按合同规定分期收款的,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分次计入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和相关核算资料计算填报. 房屋出租收入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报告期内,在不改变现有财产所有权关系的条件下,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房屋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所得到的租金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和相关核算资料计算填报. 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事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得到的收入,包括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等.根据会计"利润表"和相关核算资料计算填报. 营业成本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包括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各种耗费.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成本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成本"代替填报. 营业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应从经营收入中抵扣的税金和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会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税金及附加"代替填报. 其他业务利润 指企业经营除主要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减"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在此处填0. 销售费用 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建筑业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和其他经费.房地产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在从事主要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包括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销售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费用(或经营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管理费用 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税金 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管理费用——税金"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分析填报. 差旅费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差旅费,包括市内公出的交通费和外地出差的差旅费.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管理费用——差旅费"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分析填报. 工会经费 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下同)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管理费用——工会经费"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分析填报. 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利息收入 指非金融企业存款业务所确认的利息金额.根据企业"财务费用明细账"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报.如果企业没有设置该科目,此处可填"0". 利息支出 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根据企业"财务费用明细账"中"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报.如果企业没有单独设立"利息收入"科目,应填报利息支出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资产减值损失 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免填.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指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或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科目的余额填报.余额在贷方,则为净收益,余额在借方,则为净损失,以"-"号记.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免填. 投资收益 指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如为投资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 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再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后,再减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金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营业外收入 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外收入"中不含"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 指企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实际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 "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结转前)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补贴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结转前)填报. 营业外支出 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利润总额 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应交所得税 指企业按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缴纳的税金.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 "所得税"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应付职工薪酬 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将本年上述职工薪酬包含的科目归并填报. 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指用于土地以及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方面的资金支出.包括土地购置、房屋和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方面的支出.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土地购置 指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土地购置费包括:(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3)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资金.根据会计科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土地购置)"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报. 房屋和建筑物 指建造和购置房屋及建筑物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房屋和建筑物包括住宅、生产厂房、仓库、商贸楼等房屋及道路、桥梁、隧道、堤坝等其他建筑物,其支出包括对现有房屋和建筑物的扩建和改建支出.根据会计科目"固定资产——房屋和建筑物"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报. 机器设备 指购置机器和设备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信息与通信技术设备、通用和专用设备,以及工器具等的购置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根据会计科目"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报. 运输工具 指运载人或物品的工具的支出.包括机动车辆、拖车和半拖车,船舶,铁路及电车轨道使用的机车和其他车辆,航空器和航天器,摩托车、脚踏车等方面的支出.根据会计科目"固定资产——运输工具"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报. 其他费用 指除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运输工具以外的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建筑业企业在境外完成的营业收入 指建筑业企业报告期内在国外及港、澳、台等区域所有经营活动的货币表现.本指标是有境外施工或劳务输出业务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填报,填报时注意是外币的,要按照报告期末的人民币汇率折算填报. Ⅳ. 建筑业生产活动统计的主要指标 签订的合同额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上年结转合同额 指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本年新签合同额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同建设单位直接新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不包括与其他建筑业企业新签的分包合同额. 以上三个指标的填报依据 ①有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帐填报; ②没有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施工合同文本. 填写时应注意 ①三个指标均指建筑业企业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即甲方必须是业主(建设单位); ②签订的合同额包括公开投标、暗标、甲方指定、口头协议等,不管企业用什么方式,也不管合同的形式,只要是从建设单位直接承包的工程项目都应统计; ③在填写上年结转合同额时,只须填报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部分.如果企业在上年实际完成工作量超过了合同总价款,并且在本年度尚有施工任务,在填报该指标时应把上年结转合同额视同为零. 审核关系 签订的合同额=上年结转合同额+本年新签合同额,即:01=02+03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包括报告期及以往年度签订的合同,不包括无效合同和中途解除的合同),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企业向其他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出去的工程所完成产值,还包括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中,自行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的工作量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指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合同中在报告期所完成的产值.分包企业如果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完成的产量产值,不包括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产值中. 在当前建筑市场中,还有一些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以小包工队形式从建筑施工企业分包部分"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这些包工队(组)并不具备填报国家统计报表的条件,其完成的产量产值均应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填报.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数也应统计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人数内. 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其他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承揽工程而完成的产值.不包括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中自行完成的产值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建筑业总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劳务分包企业建筑业总产值指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后,从事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所有劳务收入. 注意事项:根据税法规定,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支付给劳务的报酬不缴纳税金,所以有部分劳务企业就把这部分人工费没有核算到建筑业总产值中,包括装饰装修产值、营业收入甚至人数也没有统计,所以,在填报本表时,一定要按照签定的合同全口径的填报建筑业总产值. 装饰装修产值 包括装饰、装修两部分产值.装修装饰指对新旧房屋及建筑物进行的内外装修装饰;对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经过施工后,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标准,而进行的二次装修装饰;以及对原有房屋经使用若干年后进行的二次内外装饰.包括抹灰、门窗、玻璃、吊顶、隔断、饰面板(砖)、涂料、裱糊、刷浆、花饰等. 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指建筑业企业在其他省份施工所完成的建筑业产值. 建筑工程产值 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包括: (1)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车库、招待所等房屋建筑,按照当前预算制度规定,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价值及其装饰油漆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等工程. (2)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及平整土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工作等. (4)矿井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5)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渠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7)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产值 指设备安装工程价值,包括: (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2)为测定安装工作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 在设备安装产值中,不得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其他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中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外的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以及不能明确划分的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 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指房屋和构筑物的修理所完成的产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构筑物本身价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价值. 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指加工制造没有定型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如化工厂、炼油厂用的各种罐、槽,矿井生产统一使用的各种漏斗、三角槽、阀门等)以及附属加工厂为本企业承建工程制作的非标准设备的价值. 建筑业总产值相关指标填报时应注意事项: (1)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①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所有有效合同的工程项目; ②该指标是指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总值,不管是自行完成还是分包出去的都应统计在内; ③该指标还包括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④提醒注意,签订的合同额与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的关系,这两个指标的口径一致,核算的工程都是一致的,都是从建设单位直接承包的.签订的合同额和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在数量上,没有严格的关系,但签订的合同额一般应大于等于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尤其是当有分包出去的产值时,至少自行完成产值应小于签订的合同额,如果出现签订的合同额小于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时,一定要查明原因. (2)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①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所有有效合同的工程项目中本企业自行施工部分; ②该指标包括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 ③该指标包括分包给非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完成的那部分产值,如:分包给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等,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数也应统计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从业人员内. (3)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①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与建设单位承揽的工程项目中本企业不施工部分,并且分包企业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的那部分工程; ②该指标不包括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 ③如果分包给一个非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完成的产量产值,不包括在该指标,应在总包企业自行完成产值中反映. (4)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从其他建筑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 (5)建筑工程产值 ①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产值; ②只要是装饰装修工程都应统计在建筑工程产值中. (6)安装工程产值 ①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工程,不一定都是安装工程产值; ②在安装工程产值中,不得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以及场外及合同外的运费等相关费用. (7)其他产值 ①其他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构筑物本身价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价值; ②其他产值中的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强调的是用于工程,包括非标准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两部分. 建筑业产值部分审核关系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装饰装修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C102-1表除本省之外的各项之和 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其他产值 竣工产值 一般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当该工程按照设计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单位工程价值,即为竣工产值. (1)竣工产值包括范围:竣工产值是报告期内竣工的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部自行完成的价值,包括范围是: ①对跨年度施工的单位工程,其竣工产值应当包括该工程从开始到竣工的全部自行完成价值. ②对有些大型单位工程,如大型厂房、高级宾馆、各种管道、公路、铁路等,能够分跨、分层、分段施工并按合同规定,能够分开交付使用的,可以分开计算竣工产值. 竣工产值不包括附属辅助企业或内部核算的其他单位为外单位生产和服务的价值. (2)竣工产值统计依据:竣工产值统计的依据是企业承包的工程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计算竣工产值. ①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单位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 ②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 (3)竣工产值填报依据:竣工产值填报依据是工程验收鉴定合格证书(或文本)、工程结算(或决算)文本. 房屋建筑面积 指房屋全部平面面积的总和.它从房屋的外墙线算起,包括可供使用的有效面积和墙柱等结构占用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包括地下室)面积总合计算.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筑面积;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其全部面积;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1)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包括: ①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②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也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勒脚以上的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③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④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⑤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⑥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⑦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⑧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⑨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⑩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墙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柱雨棚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棚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2)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①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②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③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 ④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⑤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⑥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台后悬挂幕布,布影的天桥、挑台. ⑦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⑧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注意事项 (1)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筑面积 (2)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其全部面积 (3)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施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即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 实行投标承包面积 指报告期内建筑施工企业经过投标招标而承担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竣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竣工面积以房屋单位工程(栋)为核算对象,在整栋房屋符合竣工条件后按其全部建筑面积一次性计算,而不是按各栋施工房屋中已完成的部分或层次分割计算. 计算房屋竣工面积,要求严格执行房屋竣工验收标准.民用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和房屋本身附属的水、电、卫(包括设计中有的煤气、暖气)工程已经完工,通风、电梯等设备已经安装完毕,做到水通、灯亮,经验收鉴定合格,并正式交付给使用单位后,才能计算竣工面积.工业及科研等生产性房屋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包括水、暖、电、卫、通风)及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操作间等已经完成(不包括安装设备的基础工程),可以进行工艺设备和管线安装时,方可计算房屋竣工面积. 房屋竣工价值 指报告期内按规定已经上报竣工的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一般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工程的建筑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室外的水、暖、电、卫、道路工程、挡土墙等环境工程的费用;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及城市建设配套投资. 房屋竣工价值不仅包括该竣工房屋在报告期内完成的价值,也包括跨年施工的房屋在本期以前完成的价值.未竣工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出让单位不计算竣工价值,待接受单位继续施工并符合竣工条件后,由接受单位计算其竣工价值,包括出让单位在出让前所完成的价值.房屋竣工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或中标价)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按房屋设计所规定的用途进行划分,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住宅房屋 指专供居住用的房屋.包括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别墅、公寓、各部门的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供居住的房屋.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工程用的房屋,也不包括不住人的地下室. 商业及服务用房屋 包括批发和零售用房、宾馆用房屋、餐饮用房屋、商务会展用房屋和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五类. 批发和零售用房 指批发和零售企业对外营业的各种批发市场、超级市场、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等房屋.不包括批发零售企业的厂房和仓库. 宾馆用房屋(住宿用房) 指住宿行业对外营业的宾馆、度假村、招待所及各种饭店等房屋. 餐饮用房屋(餐饮用房) 指餐饮行业对外营业的酒楼、餐厅、快餐店、酒吧茶馆等房屋. 商务会展用房屋 指用于商务及会议展览,信息交流,商务会谈服务,商务研讨及培训等房屋.包括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俱乐部、商务活动中心等房屋建筑. 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 指上述4类用途外的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 办公用房 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也包括商务办公楼. 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 指用于科学实验研究,学生教育和卫生医疗的房屋建筑.包括科研、教育和医疗用房屋. 科研用房 指独立的科学实验研究机构或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实验研究工作所用的房屋(包括天文台的科研用房). 教育用房 指各类学校(包括党校、技校、干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在内)的教室、图书馆、试验室、体育馆、展览馆等有关教育用房.不包括学校的教职员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浴室等非教育用房. 医疗用房 指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防疫站、防治所)的病房、门诊部、保健站、卫生所、化验室、药房、病案室、太平间等房屋,不包括医护人员的职工宿舍、食堂及独立的办公用房. 文化、体育、娱乐用房屋 指各种俱乐部、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展览馆、宗教寺院等文化用房;各种健身房、体育馆等体育用房;各种娱乐厅、游乐园、夜总会等休闲娱乐用房.不包括各类学校内的文化体育用房. 厂房及建筑物 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及建筑物.包括车间、锅炉房、烟囱、水塔、其他厂房及建筑物. 厂房 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凡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包括在内. 仓库 仓库指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供销、外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建造的成品库、原材料库、货物仓库、物资储备库以及冷藏库、粮油库等. 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建筑物 指凡不属于上述各项用途的房屋.如各种人防工程、厕所等. 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净值 指本企业(或单位)自有施工机械设备经过使用、磨损后实际存在的价值,即原值减去折旧后的净额. 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总台数 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的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的台数.但不包括附属辅助生产机械设备、运输机械设备、生产试验机械设备的台数. 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总功率 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的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按设定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包括施工机械本身的动力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如电动机等.但不包括附属辅助生产机械设备、运输机械设备、生产试验机械设备的功率.计量单位用千瓦,动力换算可按1马力=0.735千瓦折合成千瓦数.电焊机、变压器、锅炉不计算动力. 建筑材料消耗量 指报告期内实际耗用于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材料数量,包括建设工程直接耗用的材料,现场临时设施,预制建筑构件,非标准设备制造等所耗用的材料.它是编制和检查材料消耗计划,核算单位产品材料消耗水平,考核消耗定额和反映节约情况的依据. 钢材 包括重轨、轻轨、大型型钢、中型型钢、小型型钢、带钢、线材、特厚钢板、中厚钢板、薄钢板、硅钢片、优质型材、无缝钢管、焊接钢管和其他钢材等品种,以吨为计量单位.不包括钢锭、钢材边角料,已经使用过的旧钢材、铸铁管,以及钢丝绳、铅丝等金属制品. 木材 包括原木、锯材和各种人造板,统一按原木数量计算,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不经过纵锯就直接使用的原木,如桩木、电杆和脚手杆等,可直接计入消耗量.经过纵锯或加工而成的材料、板材和人造板,必须按规定的出材率和换算方法计算出原木数量后,再计入消耗量.计算木材消耗量,不包括小规格材和废旧材料. 水泥 包括普通建筑水泥、装饰水泥和特种水泥(如快硬高强水泥、膨胀水泥、耐酸耐火、防射线水泥等),以吨为计量单位.不包括无熟料水泥和土水泥. 平板玻璃 建筑用平板玻璃主要指无色的普通平板玻璃和吸热玻璃(即在熔化玻璃液时加入不同的着色剂,可以生产茶、灰、蓝等不同色泽的平板玻璃,俗称彩色玻璃). 计量单位为重量箱和平方米."每一重量箱"指厚度为2毫米,面积10平方米的平板玻璃.其折算公式如下: "平方米"指不同厚度玻璃的实际表面面积. 玻璃平方、吨位、重量箱换算表 2mm 10平方米/重量箱 200平方米/吨5kg/平方米 3mm 6.6平方米/重量箱 133平方米/吨7.6kg/平方米 4mm 5平方米/重量箱 100平方米/吨10kg/平方米 5mm 4平方米/重量箱 80平方米/吨12.5kg/平方米 6mm 3.3平方米/重量箱 66平方米/吨15.2kg/平方米 8mm 2.5平方米/重量箱 50平方米/吨20kg/平方米 10mm 2平方米/重量箱 40平方米/吨25kg/平方米 12mm 1.6平方米/重量箱 33平方米/吨30kg/平方米 15mm 1.33平方米/重量箱 26.6平方米/吨37.59kg/平方米 19mm 1.05平方米/重量箱 21平方米/吨47.62kg/平方米 铝材 指铝成品材.包括纯铝及铝合金加工的板材、带材、箔材、管材、棒材、线材、型材、压模件、自由锻件等.不包括边角料、裸铝线及电线厂自产自用的铝盘条. 建筑主要材料统计指标的填报依据是企业材料消耗统计台账、或企业建筑施工活动中的用料记录. 主要材料消耗注意问题:(1)建筑业企业原材料消耗核算是从建筑材料进入第一道生产工序,改变了原来的形态或性能,或者已经实际投入使用开始,即作材料消耗统计.包括因施工错误、技术指导错误或甲方变更设计而造成的返工、报废工程所耗用的材料,但不包括已领取但未投入使用的材料,因此,企业在做材料消耗统计时,不能以领代耗、也不能以进代耗.(2)注意计量单位.(3)注意主要材料的总价值必须小于建筑业总产值,其中: 主要材料的总价值=∑(各种主要材料*当地的材料均价). 企业总产值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全部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的货币表现.在企业总产值中除包括建筑业总产值外,还包括建筑业企业从事其他经济活动所创造的价值(如工业产值、交通运输产值、商业服务业产值、其他产值收入和劳务收入等). 注意:所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都要填报本指标,填报时注意企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 Ⅴ. 信息化情况 计算机(数) 指期末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计算机数量,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 信息技术人员 指专职从事信息技术系统的制定、设计、开发、安装、操作、维护、管理和评估的人员. 局域网(LAN) 指在局部区域,如单一建筑物、独立部门,连接计算机的网络,可以是无线网络. 互联网 指在世界范围内的公共计算机网络.它提供一系列通信服务(包括万维网)的接入,并传送电子邮件、新闻、娱乐和数据文件等. 窄带 包括通过模拟调制解调器(电话线拨号)、ISDN(综合业务数字网)、速度低于256kbit/s的DSL和移动电话以及表明下载速度低于256kbit/s的其他接入方式.请注意,窄带移动电话接入服务包括CDMA1*(版本0)、GPRS、WAP和i-mode. 固定宽带 指一个或两个方向速度至少为256kbit/s的技术,如DSL(数字用户线路)、电缆调制解调器、高速租用线路、光纤入户、输电线、微型、固定无线、无线局域网和WiMAX. 移动宽带 指一个或两个方向速度至少为256kbit/s的技术,如宽带CDMA(W-CDMA),可通过任何装置(如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或者移动电话等)接入. 互联网接入带宽 带宽是指在固定的时间可传输的资料数量,亦即在传输管道中可以传递数据的能力.互联网接入带宽是指在单位时间内从网络中的某一点到另一点所能通过的最高数据率,即网络可通过的最高数据流量,通常的单位是bps(bit per second). 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指企业(单位)通过浏览网站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获取与政府相关的信息. 与政府机构互动 包括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向政府机构采购或者销售、在线支付以及在线填写或者下载政府要求提供的表格等活动. 提供客户服务 包括企业(单位)通过网站或者电子邮件提供产品的规格、价目表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如产品维修咨询、在线订单跟踪等). 在线提供产品 指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以数字形式交付产品(如报告、软件、音乐、视频、电脑游戏等)、以及提供在线服务(如计算机相关服务、信息服务、旅游预订或金融服务等). 员工培训 包括企业(单位)基于内网或者外部网站开展的电子教学应用. 网站(数) 指以域名本身或者"WWW.+域名"为网址的web站点,其中包括中国的国家顶级域名.CN和类别顶级域名(gTLD)下的web站点,该域名的注册者位于中国境内.期末拥有网站数指报告期末企业拥有和维护的,在互联网上可浏览的网站数,不包括企业内网. 搜索引擎 指通过一定的策略和计算机程序从互联网上提取各个网站的信息,对信息进行组织和处理后,建立起数据库,根据用户检索和查询条件匹配信息显示给用户的互联网服务系统. 电子商务平台 是为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网上交易洽谈的平台,可提供网上交易和管理等全过程的服务,一般具有广告宣传、咨询洽谈、网上订购、网上支付、电子帐户、服务传递、意见征询、交易管理等各项功能.一般分为B2B、B2C、C2C等几种形式. 电子邮件 是一种通过网络实现相互传送和接收信息的现代化通信方式.电子邮件账号(地址)在形式上通常以"ABC@域名"的形式呈现,这里的ABC可以是字母、符号、或者文字. 微博 是一种通过关注机制分享简短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的社交网络平台.允许用户发布的内容一般较短,大多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 博客 是一种提供自主网络空间,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等服务的网站或频道. 社交网站 指的是狭义的社交网站,即与人人网、校内网等形态和功能类似的、基于用户真实社交关系从而为用户提供一个沟通、交流平台的社交网站,这些网站一般鼓励用户尽可能提供真实信息. 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单位)借助网络订单而销售的商品和服务总额.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接受订单.付款和配送可以不借助于互联网. 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单位)借助网络订单而采购的商品和服务总额.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发送订单.付款和配送可以不借助于互联网. (七)深圳市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全市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正确反映建筑业的规模、结构及变化趋势,依据广东省统计局《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方案》的有关规定,经与市住房和建设局沟通,共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核心指标是建筑业总产值及增长速度.重点指标是与建筑业增加值有关的财务指标. 第三条 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报告期(频率) 为年度和季度两类.年度的评估时间为年报数据上报省统计局以前;季度的评估时间为季后财务报表上报省局以前,即每年的4、7、10月及次年的1月份分别对一、二、三、四季度和年度的建筑业统计数据进行评估. 第四条 评估建筑业总产值增速的波动是否适度 分别与去年同期及上季度进行比较,评估该指标的波动度是否适度. 第五条 评估建筑业在外省完成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是否合理 以报告期比重为准,计算并评估该指标的偏离度. 第六条 评估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及劳动生产率是否全面合理 劳动生产率=建筑业总产值/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行业参考值在20-40万元产值/人.年,季度评估时应换算成季度的参考值.根据该参考值来评估平均人数是否全面,劳动生产率是否合理. 第七条 评估应付职工薪酬指标是否完整 根据深圳市最低工资1500元/月.人标准,加上列入薪酬内的其它费用,月平均工资参考值应在1600元/月.人以上,应付职工薪酬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应在20%左右.根据以上2个参考值来评估应付职工薪酬的完整性. 第八条 评估工程结算利润率是否符合行业平均值 工程结算利润率=工程结算利润/工程结算收入.据测算,建筑行业工程结算平均利润率为4%-8%之间,根据该参考值来评估工程计算利润的准确性. 第九条 评估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是否符合税率规定 根据税务规定,建筑业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占工程结算收入的比重不应低于3.3%.以此参考值来评估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的准确性. 第十条 测算本地区建筑业增加值 建筑业增加值收入法主要由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营业利润、本年折旧、劳动失业保险费、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总额(在应付职工薪酬提取)构成.此6项指标总额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应在25%到30%之间为合理区间. 第十一条 各区统计局、各新区统计机构根据以上质量控制评估办法,严格把好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并于各评估报告期数据上报(一套表数据市局验收前)前将评估报告报市统计局投资处.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局投资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第三季度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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