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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ZYX2014-N-G-034 采购类别:其他 采购单位: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内容:生态城湿地公园噪声自动监测站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九月 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5 第四章 招标书 21 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 32 第六章 合同的特殊条款 36 第七章 评分要点 38 前附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生态城湿地公园噪声自动监测站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1标书编号 SZYX2014-N-G-034 2 招标内容 生态城湿地公园噪声自动监测站 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及地址 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 邮编:215004 电话/传真:0512-68361806-8004、8005/68360157 联系人:王临金健4采购单位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姚坚 联系电话:0512-66672405 5 标书组成 1、投标资格文件;2、投标的补充必备文件; 3、标书附件格式部分; 4、投标报价表(须另装订成册); 5、投标技术部分;6、投标商务部分; 7、投标其它资料;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标书售价 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收取: 人民币伍仟圆整 ($:5000元整) 8 投标保证金帐号 交纳账户: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890606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四十五日内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 11 答疑会截止时间 2014年9月26日16:00(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本公司) 12 投标书递交时间 地点 2014年10月14日13:00~13:30 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国税大厦1009室(高新区财政局评标室)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14日13:30 14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2014年10月14日13:30 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国税大厦1009室(高新区财政局评标室) 15 发售标书 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4年10月8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16 投标报价本位币 人民币 17 评标标准 根据质量、技术与价格的比较 18 评标方法 用综合评分法得分高的合格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19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 20 履行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 21 导致无效标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投标报价表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 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 (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生态城湿地公园噪声自动监测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YX2014-N-G-034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生态城湿地公园噪声自动监测站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4年10月8日9:00---17:00(节假日例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苏州市原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 50元.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苏州市原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543058193738 开户行:中行南园支行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10月14日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4日13:30 接收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国税大厦1009室(高新区财政局评标室) 六、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4日13:30 开标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国税大厦1009室(高新区财政局评标室)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临 金健 联系电话:0512- 68361806-8004、8005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截止时间:2014年9月26日16:00(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本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姚坚 联系电话:0512-66672405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苏州原鑫招标网http://www.szyxzb.com/上发布. 苏州高新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说明和释义 说明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词语释义 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符合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伴随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施工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施工的地点.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产地:货物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投标人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联合投标 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说明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投标书面答疑截止时间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投标答疑会 投标人可派代表于前附表第11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现场答疑会. 投标答疑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会议记录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前附表第5项中序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投标文件说明 提示与要求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 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投标报价表.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格式见附件):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配置、部件、功能等; 投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障(证)及技术支持等. 投标书二( 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 最近2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 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投标人必须提交13.3.1、13.3.2、13.3.3、13.3.4、13.3.6 、13.3.7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由13.1、13.2、13.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单独装订成册.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装订.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货物组成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详细描述. 货物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详细的交货清单;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 项目系统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措施、运营维护方案、建设进度保障等. 投标报价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软件开发、劳务、制作、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报验、人员、交通、食宿、加班、验收、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前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到达以下指定账户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未交投标保证金放弃投标: 交纳账户: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890606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 17.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本票、汇票、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17.1中所示账号,并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换取收据.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无息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4.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7.4.2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2、33条规定签订合同的; 17.4.3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17.4.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45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2、13、14、15、16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0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下列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以下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投标报价表; 投标设备数量、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投标单位情况表;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一、投标书二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密封完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详细地址、邮编并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包装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投标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开标和评标 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按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对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供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下列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规定签署或盖章; 未按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投标的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 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署,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内容. 废标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6条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 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交货状态和交货期; 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证(保障)内容; 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 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 企业信用及财务状况; 投标者的供货状况、以往销售业绩及销售服务措施; 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参与苏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的确认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汇总评分结果,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在合同履行中,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增加原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金额的10%. 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将与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签订合同.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及中标的设备的技术质量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要求其立即支付中标服务费,并另行决定评标得分(或价格)居其后的投标人中标(在标书有效期内)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重新招标. 中标通知书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合同的签订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前往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对售后服务进行评价,如果在购销过程中,中标人不能按照其投标书所作的承诺履行义务的,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所有中标资格,并不退回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合同签定后的三日内按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方指定账户. 中标的投标人也可以提交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所有义务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 其他事项 中标服务费 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第19项的规定按其中标总金额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 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监督和公证 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 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附件2 投标函 投标函 :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 ,应包括软件开发、劳务、制作、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报验、人员、交通、食宿、加班、验收、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前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明细详见《投标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天.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 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金额5%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中标服务费. 10、如果我们成交后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取消成交资格 B、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C、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D、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综合说明: A、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B、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C、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D、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联系人: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附件3 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价 交货时间 1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投标报价表(格式) 投标人:(盖章) 投标编号:SZYX2014-N-G-034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最终报价 金额(大写)元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附件4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附件5 技术参数偏离表 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货物技术要求 选择项(正偏离或符合或负偏离)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附件6:重点内容响应表 重点内容响应表 序号 内容提要 响应章节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4章(四)中重点响应内容所要求部分的响应章节和页码填写此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附件7 质保期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不含在投标报价中) 质保期满后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 设备(配件)名称 型号规格 单价 备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附件8 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方)公章: 年月日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中高级 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2年 万元 2013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2年 万元 2013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章 招标书 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机构,对该单位采购的生态城湿地公园噪声自动监测站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ZYX2014-N-G-034 招标项目:生态城湿地公园噪声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安装及运维 招标内容: 概述: 本次采购为区域噪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及建设安装以及验收后运行维护工作,报价包含设备及其安装、集成、服务等,最终以在采购单位能够实现稳定的数据传输和准确的数据处理分析,各组成系统均达到设计功能和技术性能指标为目标. 生态城湿地公园噪声自动监测站由1个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子站及数据传输网络、噪声服务器、噪声数据库和噪声自动监测业务管理平台软件组成,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子站由户外传声器、环境噪声自动分析仪、多参数气象仪、户外机箱、噪声监测杆以及相应的配电系统组成.建成后的生态城湿地公园噪声自动监测站作为苏州高新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一部分,整体纳入苏州高新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范畴. 生态城湿地公园噪声自动监测站结构图 项目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说明 备注 1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子站 1套 具体技术要求见下列描述 接受进口产品 包括户外机箱、噪声监测杆、传声器延长线、噪声监测单元、户外传声器等相关仪器设备 2 气象参数仪(六参数) 1套3声源校准器 1套4环境监控系统软件 1套 不接受进口产品 其中接入苏州高新区环境质量信息化平台预算费用不低于5000元. 5 视频监控系统 1套 含全天候视频摄像设备1台,含控制中心监控软件 6 托管运行维护及质保 2年7室内外激光测距仪 5台8手持GPS户外导航经纬度定位仪 5台9安装、施工、调试、培训等 若干 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规格 招标技术要求 1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子站 1.1 户外传声器 1.1.1 符合标准 符合IEC 61672 I级标准 1.1.2 灵敏度及本底噪声、最大量程 灵敏度大于等于50mV/Pa 麦克风内部噪声 < 17dB(A) SPL 最大测量声压级>130dB 1.1.3 指向性 指向性:0?与90?入射角,两种指向性均符合IEC 61672~1级标准,可通过声学仪器的操作界面进行设置 1.1.4 环境特性 工作温度~20℃~+60℃ 不含防护设备,麦克风本身满足IP55 1.1.5 校准 具有手动校准和自动电校准两种校准方式,电校准功能能够对麦克风、前置放大器等整个测量部件进行远程校准功能,并能设置定时或远程遥控触发.电校准频点不少于2个,每个频点的校准级别不少于2个. 1.1.6 其他 有驱动长距离电缆的设计 能快速方便地安装和拆卸 1.2 噪声监测单元 1.2.1 符合标准 符合EN/IEC61672规定的1级标准 整机通过中国国家计量许可 1.2.2 工作模式 噪声自动监测单元为专门设计的用于户外永久噪声监测使用的一体式设计,而不是手持式声级计和工控计算机/通讯设备的简单组合.在无其他外部设备支持下,具有手持式声级计和永久式自动噪声监测站两种工作模式 1.2.3 声学通道 2个1.2.4 常规测试功能 可同时并行测量和计算Leq, Lp, Lpk, PnL, PNLT, SILLN(5,10,50,90,95….),Lmin,Lmax, Ld,Ln,Ldn,Sd等 频谱分析范围6.3Hz到20kHz 频谱分析参数1/3倍频程声压级、LECPN、LWECPN、Leq、Ld、Ln、Ldn、Lmax、L90、L50、L10、SEL等 测量范围:测量下限≤30 dB(A),测量上限≥135dB 线性范围:>110dB(A) 频率计权:A计权、C计权、Z计权和线性 时间计权:快档、慢档和脉冲 记录间隔:最小1/2秒1.2.5 操作界面 声学分析仪必须具有全中文操作界面 1.2.6 定位功能 声学分析仪仪内置GPS模块和天线,可通过GPS授时和定位,可将终端的经纬度信息自动传输到控制中心软件中 1.2.7 事件噪声测试功能 可以在1/3倍频程中任意频点上设置噪声事件触发条件,多种噪声事件触发条件可以任意组合作逻辑运算,以确定噪声指纹; 1.2.8 录音功能 每台台声学仪器内置录音功能模块,根据事件触发方式记录现场录音,存储格式为MP3或WAV文件 1.2.9 通讯功能 声学仪器可内置3G通讯模块,必须支持中国联通的WCDMA制式;如声学仪器无内置3G通讯模块,可使用外置3G通讯设备,外置3G通讯设备也必须支持中国联通WCDMA制式,且必须为工业级产品. 1.2.10 气象站支持 声学数据、气象数据在噪声监测前端集成,在不添加工控机等辅助设备时,声学分析仪必须具有与六参数气象仪的接口,气象数据可与噪声监测数据在声学分析仪内结合成为一个整体,传输到控制中心. 1.2.11 电源要求 外接交流电220V 50Hz 带可充电储备电源,停电时可连续正常工作72小时 1.2.12 防盗 仪器发生位移时,能够自动以短信的方式通知控制中心 1.2.13 授时 使用GPS授时,授时精度<50ms,系统中任何时钟的不一致性小于2秒,每天最大偏差小于2秒1.2.14 可靠性 电力和通讯出现的临时故障不影响数据采集,通讯恢复后可自动下载延误传输的数据 永久断电不丢失已采集数据 终端死机后有自动唤醒功能 数据总采集率不低于95% 1.2.15 环境适应性 环境温度~10℃~60℃可正常工作 固定安装时风速10米/秒以下可正常工作,风速40米/秒时不损坏 固定安装时有可靠的防雷电设计、有降低磁场、静电场影响的设计 固定安装时有防振动影响的设计 1.2.16 防护性 声学仪器本身防护等级IP55 1.2.17 固定站 传声器可设计为地面架杆式或屋顶架杆式 传声器距离反射面>2m,安装高度>4m 架杆和支架为防腐防锈全金属材质 架杆和支架有方便检修和校准的设计 1.2.18 遥控 支持WI~FI通讯协议,可通过IPAD、智能手机等终端遥控操作 1.2.19 其他 自动监测单元为一体化设计,具有声学测量、存储、显示、数据通讯以及完整的外设接口 2 气象参数仪(六参数) 2.1 安装 气象感应设备安装在桅杆上麦克风下1米处 2.2 工作原理 采用超声波气象传感器,无活动部件,无新增声源 2. 3 气象传感器 集成的数字式6参数气象仪,可测量风速、风向、温度、湿度、雨量、气压等参数 2.4 操作温度 -20℃~60℃ 2.5 传输接口 RS232或RJ45 2.6 风向传感器 测量范围:0~360° 精度:± 2° 2.7 风速传感器 输出范围:0~55 m/s 精度:±0.3m/s或±3% 分辨率:<0.1m/s 2.8 温度传感器 测量范围: -50~+60℃(~60…+140℉) 分辨率:0.1℃ 2.9 相对湿度传感器 测量范围:0~100%RH 准确度:±3%RH 0~90%RH ±5%RH 90~100%RH 2.10 气压传感器 测量范围:600~1100hPa 分辨率:0.1hPa 准确度:±0.5 hPa? 0~30℃(+32…86℉) ±1 hPa ~50~+60℃(~60…+140℉) 2.11 雨量传感器 降雨:雨量累计或手动复位 输出分辨率:0.01mm(0.001inches) 准确度:5% 3 声源校准器 3.1 声源校准器 标准声压级:94dB 频率:1000Hz 声压级准确度:1级,±0.2dB 工作温度:-10℃~50℃ 符合IEC 60651(1979) Type I, IEC 61672 I级标准 4 视频监控系统 4.1 视频摄像机 130万像素,20倍及20倍以上彩色日夜型红外网络智能球(1/3CCD),户外型 5 噪声监测系统软件 5.1 基本要求 软件应用是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并且所有的命令使用简体中文.使用Oracle作为数据库,建立环境噪声信息数据库; 5.2 软件总体架构要求 采用国际通用的大型数据库系统作为中央服务器单元,采用B/S架构 控制中心采用浏览器/服务器(B/S)模式 能够将前端站点传输回的声学数据、车流量数据、气象数据数据按时间戳统一保存到数据库中 能够支持将数据自动传输到其他系统 支持原始数据审核,审核数据和原始数据独立入库 噪声分析 频谱分析 噪声数据查询 噪声数据统计 噪声自动报表 支持GIS实时数据展示功能 支持短信数据发送功能 5.3 噪声监测终端设置与监控 支持永久性,半永久性和移动噪声监测终端; 多级用户权限来改变噪声终端的设置; 用户可定义从监测终端上传/下载数据的时间、类型;可监控系统与各监测终端的工作情况并可通过屏幕显示、手机短信等方式报警; 报警类型为:中央电脑操作中断;终端被非法侵入;终端停止响应;终端校准异常;电力、通信、网络故障 5.4 数据浏览与显示 数据可用表格和图形显示 可比较同一个噪声终端不同时间的数据 可比较同一时段不同终端的数据 用户自定义查看数据方式 能绘制环境噪声时间、空间分布图、各种数据报表,需要实现气象参数等辅助参数与监测数据等进行匹配有效性分析 具备噪声超值报警功能 5.5 数据报告 使用微软Office或HTML技术,使用户可以定制和改变报告模板 报告含表格和图形方式 用户可定义报告的任意时间周期(昼间、夜间、分、时、日、周、月、年等) 用户可任意定义报告的内容,形成可编辑报告 用户可多种格式导出数据 5.6 系统报告 终端故障历史 终端校准历史 终端数据采集率及下载状况 系统时间同步记录 系统故障历史 6 委托运行维护及质保 6.1 质量保证期 最终验收合格后2年(起始时间以通过验收红头文件为准) 6.2 委托运行维护期限 最终验收合格后2年(起始时间以通过验收红头文件为准) 6.3 委托运行维护规则 按《城市道路噪声监控系统巡检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7 室内外激光测距仪 7.1 典型的测量精度 ±1mm 7.2 范围 0.05~200m 7.3 以mm为单位的激光点直径 6,30,60毫米 7.4 倾斜传感器的测量范围 360° 7.5 Pointfinder 4倍变焦 有7.6 记忆 30显示 7.7 免费应用程序 有7.8 数据接口 蓝牙智能 7.9 每电池组的测量 ≧5000 7.11 多功能结束件 自动识别 7.12 电池 AAA型2*1,5 V 7.13 三脚架螺纹 有7.14 防护等级 IP65 7.15 最小/最大测量值 有7.16 面积/体积测量 有7.17 三角/房间角度功能 有7.18 画家功能 有7.19 梯形测量 有7.20 毕达哥拉斯功能 2分和3分7.21 倾斜跟踪 有7.22 智能水平模式 有7.23 倾斜对象测量 有7.24 高跟踪 有7.25 高度轮廓测量 有7.26 放样功能 A / B 7.27 减/加有8GPS户外导航经纬度定位仪 8.1 硬件和性能 尺寸:5.4*10.3*3.3 cm 显示屏尺寸:2.2英寸 屏幕分辨率:176*220 内存:2G 支持存储卡:microSD?卡 重量(含电池):141.7克 电池规格:2节5号(AA)电池 电池使用时间:22小时 防水指标:IPX7 可漂浮:否 高灵敏接收器:是 接口:USB 8.2 数据记录 航点数量:2000 航线(条*点):200*250 航迹记录(点):9999 保存航迹(条*点):200*10000 8.3 地图 预装详细地图:否 支持导航地图:是 支持等高线地图:是 支持DEM高程地图:是 支持自制图片地图:是8.4 功能 电子罗盘:无 气压测高计:无 航迹测面积:有 航线测面积:有 位置求平均:有 北京54坐标/西安80坐标:有 无线数据传输:无 蜂鸣器声音提醒:有 照相功能:无 图片浏览器:有 照片导航:有 位置求平均:有 日月天文:有 支持自定义兴趣点:是 兼容潮汐表:是9安装、施工、调试、培训等 9.1 现场安装 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在招标方指定地点对监测站点和仪器设备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直到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 9.2 现场验收 甲方跟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最终以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验收 9.3 监造及培训 提供6人10天现场操作及维护培训,受训人员的的培训教材等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总体技术要求 监测项目 监测点任意监测时间段的Leq, Lp, Lpk, Ln(5,10,50,90,95….),Lmin,Lmax, Ld,Ln,Ldn,Sd等,频率计权包括A计权、C计权Z计权和线性,时间计权包括快挡、慢档和脉冲,记录间隔最小为以0.5秒为积分单位持续时间的A计权等效声级Laeq(0.5s); 监测点的噪声源,进行噪声事件录音,形成声音数据文件; 监测点的风速、风向、气温、湿度、气压、降雨强度. 数据传输 各类数据能根据设定的要求通过通信网络实时、准确、完整地传输,并具有到达确认和自动校核功能. 数据处理 各类数据能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进行储存、汇总、统计、分析和评价,也可通过人工方式输入各类监测参数; 建立环境噪声信息数据库,监测数据纳入苏州高新区环境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和苏州高新区环保信息化系统; 能绘制环境噪声时间、空间分布图、各种数据报表; 具备噪声超值报警功能. 质量控制 系统建设和运行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能够进行定时自动校准,并具有手动校准功能,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有效.具体要求参考《城市道路噪声监控系统巡检作业指导书》. 系统适应性 系统能够在本地各种自然环境和人为干扰条件下长期稳定运行,设计环境条件为:温度~20℃~60℃,相对湿度0% ~100%; 系统户外单元具有防雨、防雪、防腐蚀、防风、防灰、防鸟、防虫、防雷和防盗等性能; 电源(220V交流市电)停电时由备用蓄电池供电,可连续使用24小时以上,保持监测过程的连续性; 系统应具备在程序不正常时能自动复位的功能; 系统能对自身的常规故障自动诊断、自动报警,并显示、保存相应记录. 灵活性和前瞻性 系统采用的技术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前瞻性,便于将来系统的扩展和升级,适应于监测点位增减和调整、仪器种类变化和监测规范修改等情况. 完全开放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字典及数据接口,能够与采购方现用的环保信息化系统无缝对接(包括界面风格统一、单点登录集成等),配合采购方环保信息化集成商进行系统调试和完善,能调用采购方现用的环保信息化系统中相关资料进行GIS和实时展示等功能.其中中心控制软件采用采购方环保信息化系统现有外部服务器,须与现有系统配套无冲突. 工作条件要求: 除非在有关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说明,所有仪器、设备和装置,均应适合以下条件: 适于在气温-20 ℃~ +60℃之间,相对湿度100%的环境下运输; 适于在电源220 V(±10%),50 Hz,气温 -20℃~60 ℃和相对湿度100%的环境下工作,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24小时; 设备的插头要符合中国电工标准.如不符合,则应提供适合仪器插头的插座.必须要有接地. 其他要求: 发运货物时,每台仪器和软件要提供一整套中、英文的技术资料(包括电子档),包括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用户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这些资料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如果采购单位确认中标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中标单位将在收到采购单位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单位. 对需要中标单位负责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将在有关品目的技术规格中说明.用于上述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对需要中标单位负责现场施工、安装、调试的品目,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对监测站点和仪器设备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直到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中标单位技术人员的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安装人员应自备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材料等. 对需要中标单位在项目现场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培训的品目,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担任教员到采购单位所在地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培训(也可同安装调试一起),授课语言为汉语.培训教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受训人员使用的培训教材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需进行厂家培训的的品目,也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安排,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对仪器设备和分析计算软件的项目现场培训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内容涉及设备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产品维护、故障排除、性能优化等),分析计算软件的使用方法等. 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单位应有合格的专门技术人员及时处理和解决运行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有人数足够的合格的本地专业维护队伍,完成系统维护、检修、定期巡检、校准等任务,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实现数据总采集率>95%的目标.所需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中标单位应负责投标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中标单位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 中标单位应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合同货物专用的软件和相应数据库资料的免费升级. 中标单位应在响应中明确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情况,如:是否有委托维护或委托运行、方式和费用、一般修理的费用、软硬件升级的费用、维修期间能否能提供免费替用备件、维修人员响应维修需求的时间、是否有优惠等. 投标单位如为代理商,制造厂商的售后服务服务承诺也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综合说明: 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应明确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并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投标单位应提供全套中文的技术性支持文件,如:产品说明、目录、样本、资质文件等应有无原件不得分.如有英文,应同时提供,样本中应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适用范围以及外形图样、安装尺寸等.图表、简图、电路图以及印刷电路板图等都应清晰.如果投标产品有特殊的工作条件要求,投标单位应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所提供的任何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家,并提供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海关报关单、原产地证明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 为了采购方今后进行系统集成的需要,投标单位提供的仪器须开放通讯协议、传输协议以及开放系统数据库,提供数据采集源代码,并明确表明是否能够开放通信协议以及开放的程度,确保能采集到实时数据、历史数据,进行远程反控等操作工作,并确保仪器的稳定运行.整体系统安装运行后需提供系统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通讯协议等给采购人存档. 中标仪器设备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并提供该套仪器设备合格的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数据通信和网络设施应有可靠防止病毒、黑客攻击的措施,通信应有密码保护,密钥应由招标方管理和设置. 投标单位对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子站的响应,应包括: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提出符合技术标准的设计施工方案,选用的施工队伍、器材和材料,办理各种相关手续(采购单位协助办理),并完成施工(含电力通讯线路等接入,植被陪青等),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不报或少报均视为不实质性响应.具体样式由采购方指定. 投标单位应针对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提出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案、设备的安装、验收方案和培训方案.制造厂商也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招标人可能会购买有关品目技术规格中所列的选件.投标单位应根据其经验,提供选件的优惠报价(但不计入其总报价中),供采购方参考. 投标单位中标后提供软件及服务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生产的合格正规产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噪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采用的为光纤进行数据、图形等通讯. 应能保证所提供软件及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供方提供的所有软件及服务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修改及维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一次性报定,包括实际包括软件开发、劳务、制作、安装、调试、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报验、人员、交通、食宿、加班、验收、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前等一切费用. 质量保证期: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的期限,各品目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均为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20天内交货;现场安装调试在具备安装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各品目货物的交货地点均为采购方指定地点. 委托运行维护: 中标单位经过采购方最终后验收,负责该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运行维护按《城市道路噪声监控系统巡检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其中运维要求数据捕获率≥95%且数据有效率≥90%,其他委托运行要求: 噪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从建设到运维全部阶段,货物保管运行维护全部由投标单位负责.期间因打雷恶劣天气、盗窃、保管、维护、保养、使用不当造成的资产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赔偿,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缺.采购方不提供任何费用补助.所有补缺更换的设备及耗品耗件,都须经采购方确认同意后采购,性能、价格均不得低于现有使用设备. 中标单位派遣的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江苏省声监测方面环境监测上岗证.期间,因个人或者公司原因发生人员离职、健康等原因不具备执业能力,中标单位应及时补充经采购方考核合格的人员. 中标单位派遣的运行维护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以及事故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派遣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方不承担责任. 在合同履行范围内,中标单位应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行测算,因工作内容导致作业量大规模变化,不另行增加费用. 遇突击任务及重大应急任务时,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工作,不另行增加费用.在工作时间内,中标单位派遣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尤其重大任务时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后涉及到耗品耗件配件更换,必须符合环境监测要求,采购内容明细须经采购方确认后进行采购.在完成采购更换后4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相关原始记录、购置合同(协议)、更换下来的配件、发票、清单等资料.若仪器设备经维修后仍不能达到环境监测的相关要求,由中标单位购置同型号同品牌的仪器产品替代;若原有设备已停产等原因,经中标单位调研后推荐仪器设备须经采购方确认同意后采购,性能、价格均不得低于现有使用设备.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投标单位中标后提供货物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生产的合格正规产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应能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供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修改及维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补充通知为准. 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有关图纸.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率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具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除特别说明的外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 包装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伴随服务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标的物的启动、调试、监督; 提供标的物的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标的物的交付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乙方应当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检验和验收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验收期限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规定.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合同价款和支付 合同价款和支付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 结算货款: 合格的销售发票.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索赔 索赔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以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和履行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金或包含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乙方提供履行保函,则应按照第三章所给定格式或甲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提供.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三天内退回. 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合同的解除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些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单位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经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备案后生效. 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则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释. 第六章 合同的特殊条款 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编号SZYX2014-N-G-034号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设备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生态城湿地公园噪声自动监测站供货,详见《标的物清单》.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中标通知书; ②乙方中标的投标书; ③招标文件; 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⑤当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当以招标文件为准,但如果投标文件的承诺高于招标文件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二、价格与支付: 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元,实际包括软件开发、劳务、制作、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报验、人员、交通、食宿、加班、验收、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前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乙方同时支付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待货到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进度款;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供方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款,免费质保期满一年后凭需方签章的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需方以向供方支付10%的货款,免费质保期满两年后无问题,支付剩余的10%尾款.(中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在付款时向需方提供报关材料.) 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合格销售发票; 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第一、二期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财务收据,第三期付款前乙方必须出具正式发票;每次款项转帐支付到合同列明的乙方帐户.每次款项转帐支付到合同列明的乙方帐户(账号发生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 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三、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按招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货物,需要提供市级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 在产品抵达交货指定地点之后,采购单位将组织专业人员对货物进行抽检,如检测结果不合格,需方有权进行退货退理,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所供产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所供货物就基本检测项目进行验收,若有产品损坏、丢失,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补充、更换;若发现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 货物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他指标; 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知甲方及招标代理机构. 四、交付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货物装运后由乙方办理保险,其费用含在单价中. 五、违约责任:详见合同的一般条款. 六、索赔 在合同供货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由于制造、运输、工艺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24小时内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由视为上述索赔已被接受,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苏州国家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加盖备案章,并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二份备存. 第七章 评分要点 一、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标书的技术、质量、服务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5人以下(含5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的,则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分. 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第十九条所列的失信行为或第二十条所列的不良行为,将按照供应商诚信管理第二十六条规定,结合投标单位的实时诚信记录情况评定供应商最终评标得分,即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 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分(30分) 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方不计入内,同时其投标文件将不进行综合评审. 以最低报价确定为基准报价,基准价格得基准分30分,并按(基准价/投标报价)*30计算其它投标人的分值(不到1%的按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技术分(36分) 投标产品性能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程度 26分 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情况的满足性、优越性比较.完全满足招标要求获得基准分22分;如有负偏离,带号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在基准分上扣3分,其它指标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如有正偏离,经专家组评审认可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4分.经专家组认定,负偏离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本项不得分. 投标产品噪声监测终端具有的证书等情况比较(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8分 整机通过中国国家型制许可(2分) 具有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2分) 投标声学产品通过PTB认证的(2分) 投标声学产品通过LNE认证的(2分) 提供噪声自动监测站的传声器和噪声检测终端的授权书原件.每项得1分,最高2分. 2分 运行维护以及售后服务(12分) 服务方案 2分 实施安装计划、工具、人员配备(1分) 运行机制、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可靠性等比较(1分) 质保期限承诺 2分 免费维保期内的服务内容以及免费维保期满后维保收费及内容比较 3分 委托运行维护方案比较 5分 重点就方案可行性、响应时间、质控措施、具体故障和突发事故等方面应急措施,由评委在0~5分内评定. 企业评价(8分) 综合实力 2分 提供经审计的201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原件及近六个月内公司所在开户银行所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资料不全不得分. 投标单位2013年至今所投同规格同型号噪声监测产品的成功案例 6分 每具备一个成功案例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单位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验收报告或证明已完工的验收资料原件,如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资料不全不得分,其中时间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噪声监测终端现场演示(10分) 投标人应进行投标产品现场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就号条款要求重点说明,由评委在0~10分内评定. 其他优惠措施(是否提供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招标人认可的具体、实在的优惠措施)(2分)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2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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