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说明安远县人民政府二一年四月 目录总述1第一章 规划修编背景 4 第一节 基本情况 4 第二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6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7 第四节 土地利用SWOT分析 10 第五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13 第二章 规划基础数据 17 第一节 基础数据与相关数据来源 17 第二节 规划基数转换 17 第三章 土地利用供需分析 19 第一节 人口规模的界定 19 第二节 耕地供需预测 19 第三节 建设用地供需预测 24 第四节 土地利用供需调控方案 29 第五节 预测方案与规划目标对比 32 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33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33 第二节 规划目标 37 第三节 指标分解 37 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38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8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原则 49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 51 第一节 土地用途区划定的原则 51 第二节 土地用途区划定的依据 52 第三节 土地用途区划定的条件 52 第四节 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 55 第七章 建设用地调控 57 第一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的划定依据与方法 57 第二节 空间管制规则 58 第三节 与土地用途区的协调 58 第八章 基本农田保护 59 第一节 保护方针 59 第二节 基本农田划定依据与原则 59 第三节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与布局 60 第四节 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60 第五节 保护与管理措施 62 第九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64 第一节 生态资源现状 64 第二节 生态保障空间 65 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措施 65 第十章 土地整治 68 第一节 农用地整理 68 第二节 农村居民点整理 69 第三节 土地复垦 70 第四节 土地开发 71 第五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72 第六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措施 73 第十一章 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75 第一节 指标分解原则 75 第二节 主要指标分解方法 75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6 第一节 规划实施管理存在问题 76 第二节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构架 76 第十三章 规划方案可行性 78 第一节 可行性评价 78 第二节 大纲论证评审意见 79 第十四章 公众参与的总结 81 第一节 公众参与的过程 81 第二节 公众参与的总结 81 第十五章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83 第一节 与上轮规划的衔接 83 第二节 与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衔接 83 第三节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 83 第十六章 规划图件制作 85 第十七章 规划成果质量评价 87 总述安远县自实施《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以来,对促进安远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高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水平,改善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等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成效显著.同时,上轮规划的实施管理,在引导、调控和规范土地利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妥善处理了经济发展与保护资源环境的关系,保障了必要的建设发展用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上轮规划实施至今,国际国内的经济、政治形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规划背景、基础条件和目标等已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同时上轮规划确定的期限、目标、任务已接近完成,已不适应安远县今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要求,亟需进行修编.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的统筹安远县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协调保护土地资源、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保障与促进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依据《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修编《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安远县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安远县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上级规划的要求,综合研究、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和调控措施,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县域土地资源;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合理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保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和范围;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安远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原则等均遵循国家、省有关的方针、政策. 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依据有五部分.一是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二是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国家、省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定,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三是上级规划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四是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包括《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安远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等;五是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专项规划. 修编工作遵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建立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修编工作,决策重大问题.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并委托苏州大学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研究所、苏州博雅达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具体编制工作. 规划修编单位在规划修编领导小组领导下,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协助下,在修编《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的基础上,编制总体规划方案,大致经历了确定工作方案、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预测、平衡协调、编制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确定方案、编制规划文件等几个阶段. 总体规划的时空界定为: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范围为整个县域范围. 土地利用基础数据采用2005年变更调查数据,经济、社会等基础数据和重要规划指标来源于县统计年鉴、十一五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大纲、城镇总体规划以及相关部门专项规划.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 第一章 规划修编背景 第一节 基本情况 1. 自然条件概况 安远县位于江西省南部,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处、赣江上游和东江发源地,是珠江三角洲的直接腹地、内地通向东南沿海的重要通道之一.东南邻会昌县、寻乌县,西南连接定南县,西与信丰县交界,北与赣县、于都县比邻.位于东经115°9′52″至115°37′13″,北纬24°52′18″至25°36′52″.县域形状为长条形,东西宽约49公里、南北长约85公里.安远属岭南山脉的延续地带,县境内地貌形态为低山丘陵区,九龙嶂在县域中部隆起,横贯东西,将县域划分为向东和向西南倾斜,形成中部高南北低,并形成南北二大流域.全县地势在黄海高程180-1195m之间,以坐落在最北部的阴刀子山为最高峰,海拔高程为1195m,最低处在长沙乡的光明村,海拔高程为180m,按地貌成因及形态特征境内大致可分为四个地貌类型,即:侵蚀构造中低山地形,构造剥蚀丘陵地形,构造剥蚀岗阜地形,侵蚀堆积平原地形.土壤有水稻土、潮土、紫色土、红壤和山地黄土五个土类.主要河流有濂江河和镇江河. 安远属中亚热带湿热气候区,气候温和,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多年平均气温18.7℃,极端最高气温37.5℃,极端最低气温-7.2℃,多年平均无霜期282天,平均日照时数1623.3小时.县境内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606.8mm,最大年降水量2715.0mm,最小年降水量1012.0mm,年内集中降水在4-6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43.7%,其余为7-9月份降水量占全年的29.0%.10月至次年3月占全年降水量的27.3%.由于降水量的时空分布差异较大,明显形成10月至次年3月为少雨干旱期. 全县土地总面积2351.00平方公里,其中山地约1958.0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3.3%,平原约317.00平方公里,占13.5%,河流水域约75.00平方公里,占3.2%,概称为"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 2. 社会经济概况 安远县下辖共8镇10乡,152个行政村,11个居委会,县政府所在地为欣山镇.2005年全县总人口34.77万人,其中非农人口5.61万人,城市化水平为16.14%,人口密度为146人/平方公里. 2005年全县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4.2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5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52亿元;产业结构为43.6:17.7:38.7,人均GDP为4102.89元,引进外资项目6个,实际进资475万美元.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168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7亿元. 安远县是传统农业县,农副业发达,是农业部确定的"赣南、湘南、桂北柑橘产业优势区"和"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脐橙)生产基地",工业初步形成了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矿产加工和服装电子玩具为主的劳动密集型的四大支柱产业. 3. 发展远景 安远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全面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安远,实现大发展"战略,围绕"产业富民,工业兴县,生态立县"的思路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农村城镇化、经济市场化进程.努力构建民富县强新安远、实力提升新安远、绿色生态新安远、诚信文明新安远、和谐平安新安远. 第二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是根据《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安远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以及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预测综合确定的. 十一五规划纲要:2010年总人口36.5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万人,城镇化水平32.88%,GDP达到25.19亿元. 县城总体规划:2008年总人口36.1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90万人,城镇化水平32.90%;2020年总人口40.2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90万人,城镇化水平51.90%.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预测研究:经济发展目标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人口规模采用综合增长法、一元回归分析法预测、城镇化水平采用城镇化率增长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法预测,2010年总人口35.50万人,城镇化水平31.50%,城镇人口为11.18万人;2020年总人口40.50万人,城镇化水平50.89%,城镇人口为20.61万人. 为使全县发展目标一致,并与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县城总体规划目标相衔接,采用以下目标: 1. 经济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是按照《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安远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来确定的. 2010年,安远县实现生产总值23.93亿元,年平均增长11%左右,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35:30:35;固定资产投资投资达到14.69亿元,财政收入2.33亿元. 2020年,安远县实现生产总值67.34亿元,年平均增长11%左右,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25:35:40;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7.4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4.98亿元. 2. 社会发展目标 综合《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安远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以及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预测: 2010年,安远县总人口为36.40万,其中城镇人口12.67万人(包含两栖人口),城镇化水平达34.80%;2020年,全县总人口为40.50万,其中城镇人口20.61万人(包含两栖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50.90%. 3. 城镇发展目标 城镇发展根据《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安远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达到协调一致. 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以版石镇和孔田镇为两翼,以安定线、版佑线、利园线为轴线的城镇网络体系和"中心城——中心镇——一般镇"的等级规模结构. 逐步形成以县城为龙头,版石、孔田为两翼,建制镇为基础的城镇发展框架.基本形成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格局.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1. 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为235132.5公顷,土地利用结构为:农用地22525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80%;建设用地5773.1公顷,占2.45%,其他用地4106.7公顷,占1.75%. 2005年土地利用结构图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5096.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70%;园地11693.9公顷,占5.19%;林地191613.5公顷,占85.07%;牧草地29.7公顷,占0.01%;其他农用地6818.8公顷,占3.03%. 2005年农用地内部结构图 建设用地中,建制镇用地313.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43%;农村居民点用地4446.4公顷,占77.02%;采矿用地186.3公顷,占3.23%;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6.2公顷,占0.63%;交通水利用地面积776.7公顷,占13.45%;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3.8公顷,占0.24%. 2005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图 其他用地中,水域1533.3公顷,占其他用地面积的37.34%;自然保留地2573.5公顷,占62.66%. 2005年其他用地内部结构图 安远县2005年土地利用结构见下表: 地类面积 比重 公顷 % 农用地 耕地15096.9 6.42 园地11693.9 4.97 林地191613.5 81.49 牧草地 29.7 0.01 其他农用地 6818.8 2.90 合计225252.8 95.80 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313.6 0.13 农村居民点用地 4446.4 1.89 采矿用地 198.2 0.08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4.3 0.01 交通水利用地 425.7 0.18 其他建设用地 350.9 0.15 合计5773.0 2.45 其他用地 水域1533.3 0.65 自然保留地 2573.5 1.09 合计4106.7 1.75 总计235132.5 100.00 2. 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结构类型复杂多样,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森林覆盖率高;建设用地比重较小. 安远县土地结构复杂多样,总体以农用地为主,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5.80%.其中林地面积比重最大,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1.49%. 建设用地面积为577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5%,比重偏小,布局分散.而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较大,占建设用地的77.14%. (2)耕地比例小,人均耕地面积较小 安远县地形地貌复杂,全县丘陵、山区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83.30%,而耕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仅为6.42%,全县人均耕地0.65亩,低于江西省人均占有耕地面积(0.93亩)和全国人均占有耕地面积(1.40亩). 3.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可开发利用的其他用地少.全县土地总面积为235132.5公顷,已利用土地231025.8公顷,土地利用率为98.25%;山地多、耕地少,全县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江西省和全国水平.山地面积占总面积81.49%;规划期内,面对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增长对土地的需求,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 土地使用效益不高,需提高节约集约水平.2005年,农业用地中,耕地复种指数和单位产量较低,粮食单产在5449公斤/公顷左右;建设用地中,人均建设用地166.02平方米,单位建设用地GDP仅24.71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仅13.94万元/公顷,处于较低水平;镇、村建设缺乏有效管理和规划,存在空闲地、闲置房. 第四节 土地利用SWOT分析 安远县在今后历史性发展建设中必然面临土地使用的变革和严峻挑战,土地利用的机遇与挑战共生、优势与劣势并存: 1. 优势 地理位置优越.安远县处于闽、粤、赣三省交汇处,距广州421公里,距深圳418公里,距厦门495公里,是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区的直接腹地和内地通往沿海的重要通道之一. 自然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如铅锌矿、稀土矿、硫铁矿、钼矿、电气石矿、高岭土等蕴藏量大、分布广,还有优质的地热资源.水资源丰富,有水库37座,中小水电站40多个,年发电量近5000万千瓦时,电力充裕. 生态环境优美,空间保障大.全县土地面积2351.00平方公里,人口34.77万人,人口密度为146人/平方公里,人均占地面积6762.51平方米,有三百山等国家、地方生态保护区.果业总面积达25.6万亩,其中无公害脐橙面积达22.6万亩,是全国第一个无公害脐橙生产示范基地县、全国优质园艺产品(脐橙)出口示范区,国家农业部列入赣南湘南桂北柑橘产业优势区. 长期的土地经营使安远土地具有较高利用价值,并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经验.节约集约利用空间较大,能为统筹保障科学发展与保护耕地资源提供基础条件. 生态保障空间、建设空间大,能充分满足规划期内建设发展对用地的需求. 2. 劣势 安远县位于赣州市南端,是典型的内陆山区县,大交通、快速交通严重滞后;安远属低山丘陵地区,自然地形限制性强,整理投入成本高;人均耕地面积量小(人均0.65亩),耕地保护、用地压力较大;周边地区竞相崛起,产业结构趋同,将影响安远县参与区域合作和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3. 机遇 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生产要素和产业转移步伐不断加快,为安远抓住机遇、嵌入全球产业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下的产业扩张和梯度转移、国家"中部崛起发展战略"和泛珠"9+2"合作机制的全面启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有利于安远县更好的参与区域经济协作. 各级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4. 挑战 耕地保护任务重大.到2020年,全县人口将达到40万人左右,为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需加强对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并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同时,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调整一些耕地.目前人均耕地仅0.65亩,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大.安远县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0.90%,城镇、工矿、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支撑.但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有限,建设用地的供需面临较大的压力. 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施加了双重压力.今后一段时间内,必将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同时,经济快速发展又需要更大的建设用地空间,在这种背景下,土地利用面临双重压力. 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随着信息化、市场化的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行业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形成国土开发新格局,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 第五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安远县于1997年编制《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2003年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进行了规划调整.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控制建设用地、保护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1. 主要控制目标 到2010年末耕地保有量13807.1公顷,规划期间耕地减少2636.9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302.9公顷),补充耕地920.2公顷,耕地总量净减少1716.7公顷. 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5939.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944.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302.9公顷),新减建设用地495.0公顷(主要是村庄整理),建设用地总量净增449.0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25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1.54%. 2. 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1)耕地保有量 2005年全县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全县耕地面积为15096.9公顷,比1996年的15523.8公顷减少426.9公顷,比规划目标多1289.9公顷.耕地保护目标实施情况良好. (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1258.0公顷.2005年末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558.0公顷,保护任务完成较好. (3)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目标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944.0公顷,平均每年新增建设用地67.4公顷. 1997-2005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406.5公顷.年均45.2公顷,均未突破上轮规划指标. (4)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 规划目标全县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为302.9公顷,年均占用21.6公顷.1997-2005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62.1公顷,年均占用18.0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及占用耕地总量没有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3.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评价"专题研究评价如下: (1)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及方法 按国土资发〔2004〕133号文和FAO在《FESLM》中提出的评价准则,选择执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个评价准则,20个指标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安远县经济、社会、生态的影响. (2)准则评价结果情况 执行性评价:执行性准则加权值为1.0000,说明安远县在耕地保护方面卓有成效,有效地执行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济效益评价:加权值为0.6045.说明规划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评价:加权值为0.9032,说明规划实施的社会满意度、社会效益较高. 生态效益评价:加权值为0.7446,说明规划实施以来,安远县农田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 (3)总体评价 上轮规划实施综合评分为0.8498,处于良好水平,表明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良好,并且取得较好的综合效益. 4.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上轮规划实施九年以来,通过加强宏观调控,严格保护耕地,保障了建设用地,规划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效益. (1)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1997-2005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62.1公顷,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768.9公顷,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2)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确定安远县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258.0公顷,保护率为81.54%.至2005年末安远县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558.0公顷,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3)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得到保障.全县城乡居住条件、就业条件、交通条件、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在不断改善.城镇用地比1996年增加57.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92.8公顷.独立工矿用地增加5.5公顷,交通用地增加125.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增加1.3公顷. (4)土地生态环境有所改善.通过规划实施,全县水土流失、土地质量下降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 (5)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显著提高.规划期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6.04万元/公顷增加到13.94万元/公顷,增长了130.90%.单位耕地农业产值从0.14万元/公顷增加到0.28万元/公顷,增长了100.00%. 5. 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上轮规划编制的预见性和弹性等略显不足.近年来,安远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带来用地需求量的大幅度增加,规划所确定的用地发展空间严重不足.规划用地布局与实际用地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管理机制缺乏弹性,降低了规划的效力. 县乡规划衔接性不强.由于上轮规划编制时乡级规划技术水平含量较低和规划编制时对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收集不够细致、全面等原因,导致县乡级规划衔接性不够. 规划管理力度薄弱、公众参与程度不高. 第二章 规划基础数据 第一节 基础数据与相关数据来源 1. 人口数据 引自《安远县统计年鉴》(1996-2005). 2. 土地数据 采用2005年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基数转换后),其中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参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与之衔接. 3. 相关经济社会等资料 相关经济社会资料主要来源于:《安远县统计年鉴》(1996-2005)、《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安远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以及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规划. 第二节 规划基数转换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相关要求进行规划基数转换. 1. 转换原则 用途管制原则.遵循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依法核定原则.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合法性审查认定,确保规划基数客观准确,维护规划编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衔接可行原则.充分利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以及"四查清、四对照"等成果,与土地现状分类充分衔接,满足规划管理需要,有利于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综合平衡原则.三大类用地总量转换前后保持一致. 2. 转换方法 在安远县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按土地规划分类对现状用地分类(过渡期)进行了归并和细分,得出各类用地转换结果.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要求,农用地、其他用地分到二级类,城乡建设用地分到三级类. (1)农用地转换.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直接对应到土地规划分类中的相应地类. (2)建设用地转换.建设用地的二级分类直接对应到土地规划分类,三级分类重点对独立工矿用地进行空间判读,将附属于城镇的独立工矿用地按照附属性质分别纳入建制镇;其他独立工矿用地从空间上作解译判断,按照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的含义进行区分. (3)其他用地转换.参照土地规划分类中水域、自然保留地两项二级地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分别纳入的相应地类. 3. 转换结果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三大类用地总量转换前后一致. 第三章 土地利用供需分析 土地供需预测应用总体规划前期专题研究的成果. 规划期间,安远县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是城乡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高峰期.同时,安远县又是山地、丘陵县,土地后备资源少.在这种形势下,土地供需预测是在严格保护、控制总量、统筹存量与增量,提高节约集约水平的原则下进行,重点是预测耕地与建设用地的需求、供给,并提出调控方案. 预测方法:需求预测中,耕地采用粮食安全预测;建设用地采用经济、建设用地发展趋势法、相关规划法、相关指标法综合预测;供需预测采用潜力分析法;根据需求与供给预测情况,提出调控方案. 第一节 人口规模的界定 人口规模的界定是综合安远县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前期专题研究的人口规模预测而确定的. 2010年全县总人口为36.40万,其中城镇人口12.67万人(包含两栖人口),城镇化水平达34.80%; 2020年全县总人口为40.50万,其中城镇人口20.61万人(包含两栖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50.90%. 第二节 耕地供需预测 1. 基于粮食供给的耕地保有量预测 (1)粮食单产水平 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安远县粮食单产水平有一定的波动,产量最大的年份达到5449公斤/公顷,产量最小的年份为4935公斤/公顷,年平均为5131公斤/公顷. 结合历年安远县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2010年安远县的粮食单产水平保守预测值为5819公斤/公顷,若中低产田经过改造,耕地质量将进一步提高,乐观预测值为5919公斤/公顷. 预计2020年的粮食单产水平保守值在2010年粮食单产水平基础上增加12%,为6517公斤/公顷,若中低产田经过改造,耕地质量提高,乐观预测值为6717公斤/公顷. (2)粮食消费水平 按中国营养学会确定的我国2000年食物结构标准,安远县粮食消费水平分别按小康型和富裕型来考虑,即2010年和2020年的人均粮食消费水平分别按450Kg/年和550Kg/年. (3)耕地需求量预测 依据以上标准,选取适当的粮食作物比例与复种指数,采用下述公式计算耕地需求量: 预测情况见下表: 项目现状 规划 2005年2010年2020年 实际数据 小康标准 富裕标准 小康标准 富裕标准 耕地(公顷) 15096.9 / / / / 户籍人口(万人) 34.77 36.40 36.40 39.70 39.70 人均粮食需求(Kg/人·年) 400 450 550 450 550 粮食总需求(万吨) 13.91 16.38 20.02 17.87 21.84 实际产量(万吨) 11.21 / / / / 粮食单产(公斤/公顷) 5449 5819 5819 6517 6517 5919 5919 6717 6717 粮食播种面积(公顷) 20577.0 28149.2 34404.5 27412.9 33504.7 27673.6 33823.3 26596.7 32507.1 油料播种面积(公顷) 332.0 332.0 332.0 332.0 332.0 棉花播种面积(公顷) 2.0 2.0 2.0 2.0 2.0 其他作物 3826.0 3826.0 3826.0 3826.0 3826.0 农作物播种总面积(公顷) 24737.0 32309.2 38564.5 31572.9 37664.7 31833.6 37983.3 30756.7 36667.1 复种指数 1.64 1.80 1.80 2.00 2.00 耕地需求(公顷) / 17949.5 21424.7 15786.5 18832.3 / 17685.3 21101.8 15378.4 18333.5 粮食自给率(%) 80.6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按不同粮食自给率标准,耕地需求量预测见下表: 单位:公顷 粮食 自给率 小康型 富裕型 2010年2020年2010年2020年 低产 高产 低产 高产 低产 高产 低产 高产 70% 13258.0 13073.1 11674.5 11388.8 15690.7 15464.6 13806.6 13457.5 75% 14039.9 13841.8 12359.9 12053.8 16646.3 16404.1 14644.3 14270.2 80% 14821.9 14610.5 13045.2 12718.7 17602.0 17343.7 15481.9 15082.8 85% 15603.8 15379.2 13730.5 13383.6 18557.7 18283.2 16319.5 15895.5 90% 16385.7 16147.9 14415.8 14048.5 19513.4 19222.8 17157.1 16708.2 95% 17167.6 16916.6 15101.1 14713.4 20469.1 20162.3 17994.7 17520.9 100% 17949.5 17685.3 15786.5 15378.4 21424.7 21101.8 18832.3 18333.5 105% 18731.5 18454.0 16471.8 16043.3 22380.4 22041.4 19670.0 19146.2 2. 占用耕地量预测 (1)建设占用耕地 专题研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土地供给能力,对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提出以下三个方案: 发展需求型——立足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现状,以及内外发展环境的要求,加大对存量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挖潜,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同时适度开发其他用地,释放各类土地规模空间,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集约循环型——各类建设用地基本按照当前的速度增长,土地的整理复垦力度比较小,各项建设用地需求部分通过占用耕地实现. 资源限制型——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在相关规划指标限度之内,加大对各类土地的整理复垦力度,以提供各类建设用地需求. 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量三个预测方案见下表: 建设占用耕地 发展需求型 集约循环型 资源限制型 2006-2020年2006-2020年2006-2020年259.5 204.3 193.3 其中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用 238.3 187.7 177.5 交通运输用地占用 20.3 16.0 15.1 水利设施用地占用 0.9 0.7 0.6 单位:公顷 (2)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 根据安远县现代化农业发展要求,"十一五"期间应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以产业化经营为方向,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经济农业和生态农业.结合安远县历年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情况,预测2020年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规模见汇总方案表. (3)灾毁及其他占用耕地 根据安远县生态建设需要和历年灾毁和生态退耕减少耕地情况,有计划地实施生态退耕,将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定的耕地纳入退耕规划.一些不适宜耕种的陡坡区域的耕地,应当在退耕还林规划中优先安排.结合安远县历年灾毁和生态退耕占用耕地情况,预测2020年灾毁和生态退耕规模见汇总方案表. 汇总以上占用耕地方案,见下表: 单位:公顷 方案发展需求型 集约循环型 资源限制型 2020 2020 2020 耕地减少总量 470.7 370.7 350.7 其中 1.建设占用 259.5 204.3 193.3 2.农业结构调整 168.1 132.3 125.2 3.灾毁及其他 43.2 34.0 32.2 安远县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350.7-470.7公顷. 3. 耕地供给预测 (1)土地开发增加耕地 考虑到保障安远县生态环境安全需要,根据对全县宜农土地后备资源测算,土地开发新增耕地按实际潜力约为311.1-560.0公顷. (2)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 由于整理资金、各乡镇整理条件等原因的限制,预计规划期内按实际潜力可增加耕地面积为52.2-104.4公顷. (3)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 安远县现状农村居民点面积较大,具有一定的整理潜力.结合安远县的实际情况,考虑整理资金筹措等制约因素,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按实际潜力约为73.3-100.0公顷. (4)工矿用地复垦增加耕地 根据《安远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全县有184.0公顷独立工矿用地需要复垦,结合安远县的实际情况,考虑复垦资金筹措等制约因素,工矿用地复垦新增耕地按实际潜力约为6.7-10.0公顷. 以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见本说明第十章. (5)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 2005年安远县园地11693.9公顷、林地191613.5公顷,两者合计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0.26%,根据以往经验,在土地利用实际过程中,因种植效益的改变等原因,有部分园地、林地将转化为耕地.预测到2020年通过改造低效园地和山坡地等将补充耕地面积360.0-390.0公顷. 汇总以上耕地供给量方案,见下表: 单位:公顷 方案低投入 中投入 高投入 2020 2020 2020 其中 耕地增加总量 803.3 1096.1 1164.4 1.土地开发 311.1 540.0 560.0 2.农用地整理 52.2 70.6 104.4 3.农村居民点整理 73.3 88.7 100.0 4.土地复垦 6.7 7.4 10.0 5.农业结构调整 360.0 389.4 390.0 综合平衡,采用中投入方案,即2020年补充耕地1096.1公顷. 第三节 建设用地供需预测 1. 建设用地需求预测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专题研究对建设用地需求预测采用经济增长趋势法、建设用地变化趋势法、指标预测法、相关规划法等综合预测. (1)建设用地总量预测 经济增长趋势法预测(建设用地增长与GDP增长关系法) 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安远县建设用地的变化与GDP产值变化存在比较强的相关性,并且建设用地地均GDP变化趋势十分稳定,因此采用地均GDP预测建设用地总规模. 1996-2005年GDP、地均GDP与建设用地面积变化表 年份 标准化 年份GDP (万元) 二、三产业产值之和(万元) 建设用地 (公顷) 建设用地地均GDP (万元/公顷) 1996 1 64909.00 33148 5490.7 6.04 1997 2 75356.00 36656 5583.7 6.56 1998 3 77828.00 37540 5587.1 6.72 1999 4 80976.00 38844 5621.9 6.91 2000 5 83118.00 40086 5643.6 7.10 2001 6 88538.00 43405 5657.5 7.67 2002 7 95763.00 47662 5711.2 8.35 2003 8 106331.00 53354 5728.8 9.31 2004 9 125017.00 65378 5764.6 11.34 2005 10 142667.00 80476 5773.0 13.94 建设用地与GDP变化图 备注:年份已经标准化,1代表1996年,以后类推.其后标准化年份同此注. 考虑到指数变化对历史数据的拟合程度比较好,同时考虑到当前安远县正处于工业化初级向中级发展阶段,地均GDP变化幅度趋势加大,故采用二项式函数预测2010年和2020年地均GDP数值,其公式为: Y =0.1593x2-0.5129x+13.263(R2 = 0.9707) 上式中X代表年份(标准化后),Y代表地均GDP数值.根据上式、相关数据及安远县未来GDP水平的预测,计算出2010年地均GDP 41.41万元/公顷,建设用地5779.3公顷;2020年地均GDP 100.0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6734.4公顷. 安远县1996-2005年建设用地与地均GDP变化图 建设用地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历年建设用地面积变化散点图及其指数变化趋势线(见下图4-3).并考虑到指数趋势对历史数据的拟合程度较好和未来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等因素,采用对数变化趋势预测建设用地的变化,其预测公式为: y=5497.7 e0.0051x(R2 = 0.9606) 上式中X代表年份(标准化后),Y代表建设用地规模. 安远县1996-2005年建设用地变化趋势图 预测到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5934.8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245.3公顷. (2)建设用地分类预测 建制镇用地预测 相关规划预测 《安远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预测至2020年全县人口40.2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20.9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为2098.6公顷,人均城镇用地指标100.41平方米. 相关指标预测 2005年全县城镇人口5.61万,城镇建设用地730.7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30平方米.根据《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和安远县实际情况,采用Ⅲ级规划指标,将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限定在90~105平方米之间,按控制在100平方米左右,则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2061.0公顷左右. 农村居民点用地预测 相关规划预测 《安远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至2020年全县农业人口19.30万,农村居民点按照130平方米/人计算,则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2509.0公顷. 相关指标预测 2005年全县农业人口29.16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3996.4公顷,人均137平方米.根据《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应当采用四级指标,到2020年,按人均采用130平方米计算,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585.7公顷. 采矿用地预测 根据矿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规划期间采矿用地350.0-400.0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预测 根据交通、水利部门的相关行业规划目标,在参照各类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的用地标准基础上,预测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总规模及占用耕地数量见下表. 单位: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2005年现状 425.7 350.9 2020年规模 498.5 352.3 净增加量 72.8 1.4 其中:占用耕地 16.0 0.7 年均占用 1.1 0.04 其他建设用地预测 其他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总规模中所占比重较小,并考虑到变化性小的因素,规划期内用地规模稍有增加,为15.8公顷左右. 建设用地预测规模汇总 建设用地分类需求预测汇总如下表: 单位:公顷 趋势预测测 相关指标预测 相关规划预测 城镇用地 / 2061.0 城市规划 2098.6 农村居民点 4273.1 2585.7 城市规划 2509.0 采矿用地 / / 矿业相关规划 350.0-400.0 其他建设用地 / / 历史流量 15.8 交通运输用地 / / / 交通水利 规划 498.5 水利设施用地 / / / 352.3 建设用地合计 5786.7~7638.3 2. 建设用地供给预测 (1)生态安全预测 根据《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前期专题研究,安远县最低生态保障空间为166820.0公顷,对应的极限建设用地空间为68313.0公顷. 从安远县的实际情况来看,安远县的生态用地面积大,分布范围广,生态环境容量大,能够容纳并支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用地的需求. (2)资源限制预测 根据《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专题,土地开发按照中等投入2.21亿元(低等投入为1.71亿元,高等投入为2.67亿元)计算,至2020年预计土地开发可新增耕地466.7公顷,农用地整理可新增耕地78.3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可新增耕地86.7公顷,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复垦可新增耕地8.3公顷,合计可新增耕地639.9公顷(高等投入可新增774.4公顷,低等投入443.3公顷).因此,根据"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新增建设用地可占用耕地639.9公顷,建设用地可扩展的规模为639.9公顷.在资源限制条件下,全县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可扩展到6412.9公顷. 第四节 土地利用供需调控方案 1. 耕地保有量调控方案 (1)供需预测汇总 安远县2020年耕地保有量预测三个方案见下表: 单位:公顷 资源限制型(2006-2020) 集约循环型(2006-2020) 发展需求型(2006-2020) 一、规划基期年初耕地总量 15096.9 15096.9 15096.9 二、规划期间耕地减少量 350.7 370.7 470.7 其中 193.3 204.3 259.5 259.2 125.2 132.3 168.1 168.1 32.2 34.0 43.2 43.2 三、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量 1162.8 1096.1 1082.8 其中 592.6 540.0 546.6 546.6 174.8 159.3 161.2 161.2 8.1 7.4 7.5 7.5 387.3 389.4 367.5 367.5 四、规划期间净增耕地量 812.1 725.4 -470.4 54.1 54.1 48.4 40.80 五、规划期末年末耕地总量 15909.0 15822.3 15709.0 对应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三个方案,见下表: 单位:公顷 方案现状 发展需求型 集约循环型 资源限制型 2005 2010 2020 2010 2020 2010 2020 耕地保有总量(公顷) 15096.9 15300.0 15709.0 15380.0 15822.3 15460.0 15909.0 耕地净增加量(公顷) / 203.1 612.1 283.1 725.4 363.1 812.1 粮食自给率(%) 小康 低产 80.6% 83.1% 99.4% 83.6% 100.3% 84.1% 100.9% 高产 84.5% 102.5% 85.0% 103.3% 85.5% 104.0% 富裕 低产 68.0% 81.4% 68.4% 82.0% 68.8% 82.5% 高产 69.1% 83.9% 69.5% 84.5% 70.0% 85.1% 经比选,推荐集约循环型方案:即各类建设用地基本按照当前的速度发展,土地的整理复垦力度比较小,各项建设用地需求部分通过占用耕地实现. (2)集约循环型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面积 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5822.3公顷,净增加725.4公顷,年均增加48.4公顷.期间耕地减少370.7公顷,其中建设占用204.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132.3公顷,灾毁及其他减少34.0公顷;补充耕地共增加1096.1公顷,其中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增加540.0公顷,土地复垦增加7.4公顷,土地整理增加159.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389.4公顷.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85.1公顷,城镇用地增加占用85.1公顷,占补平衡.基于这样的耕地保有量,在不同的人均粮食消费水平(450~550公斤/年)和粮食单产水平(6517~6717公斤/公顷)下,粮食自给率水平在82.0%~103.3%之间. 考虑到粮食保障安全的要求,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在现状12558.0公顷的基础上增加828.6公顷,为1338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61%. 2. 建设用地调控方案 (1)调控方案 安远县的生态资源供给量完全能够保障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即完全能够满足建设用地的需求.综合考虑安远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土地供给能力,以及为江西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做出一定的贡献,提出规划期间建设用地调控三个方案. 资源限制型方案 此方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实际需求,基于资金投入和充分保护土地资源,适当增加建设用地供给.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030.2公顷,净增建设用地规模为257.2公顷. 集约循环型方案 此方案与"资源限制型"方案相比,综合考虑资金投入、土地资源保护与建设用地需求的平衡协调,并考虑土地利用模式有所改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增加了部分建设用地供给,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150.2公顷,净增建设用地规模377.2公顷. 发展需求型方案 此方案在保障稳定粮食自给水平的前提下,全面提供经济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同时通过对后备资源的开发及农用地整理,适当补充了耕地,使规划期末耕地仍处于增加的状态.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500.2公顷,净增建设用地规模为727.2公顷. 调控方案见下表: 单位:公顷 方案资源限制型 集约循环型 发展需求型 现状2005-2020 2005-2020 2005-2020 1996-2005 建设用地总规模 6030.2 6150.2 6500.2 5773.0 净增加量 257.2 377.2 727.2 282.3 年均增加 17.2 25.2 48.5 31.4 占用耕地 193.3 204.3 259.5 162.1 根据安远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实际需求、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资金投入能力、保护资源和土地的永续利用,经比选,推荐"集约循环型"方案. (2)集约循环型方案的各地类构成 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量达到6150.2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377.2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204.3公顷.各地类构成情况如下: 城镇用地面积为719.3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438.5公顷,需要占用耕地118.8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为4213.3公顷,比2005年减少233.1公顷;采矿用地面积350.9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95.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3.3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稍有增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498.5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72.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6.0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52.3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1.4公顷,其中占用耕地0.7公顷.具体见下表. 单位:公顷 地类总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2020年2006-2020年 城镇用地 719.3 118.8 农村居民点 4213.3 25.5 采矿用地 350.9 43.3 交通运输用地 498.5 16.0 水利设施用地 352.3 0.7 其他建设用地 15.8 0.0 合计6150.2 204.3 第五节 预测方案与规划目标对比 按推荐预测方案,2020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总量与赣州市2008年9月10日下达规划目标预测方案对比如下: 单位:公顷 预测方案 赣州市下达指标 耕地保有量 15822.3 15100.0 基本农田面积 13386.7 13386.7 建设用地总量 6150.2 5993.3 从上看出,耕地保有量相差较大,下达指标要比预测方案少722.3公顷. 2009年3月23日赣州市又下达了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其分解指标与预测方案对比如下: 单位:公顷 预测方案 赣州市下达指标 耕地保有量 15822.3 15833.3 基本农田面积 13386.7 13386.7 建设用地总量 6150.2 6126.7 从上看出,三项指标是基本一致的. 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土地利用战略包括土地利用战略目标、选择适宜的土地开发策略、判断主要的制约因素、制定土地利用的对策措施等.安远县土地利用战略的制定采用层次分析法. 1.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土地利用战略研究 战略研究的层次分解 将安远县土地利用战略体系划分为4个层次:战略目标(O)、规划战略(S)、制约因素(C)和对策措施(P),其中战略目标是整个层次结构模型的最高层,是整个研究的归宿,所构建的土地利用战略层次分析结构如图3-1所示. 战略目标(O) 根据规划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将战略目标确定为:保护耕地、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外向开拓、内涵挖潜、协调发展、提高效益,具体分解如下: O1—确保耕地面积,力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O2—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力; O3—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安排各业用地; O4—注意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使社会、经济和生态综合效益最佳. 规划战略(S) S1—建立必需的粮油生产用地; S2—建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域; S3—建立工矿企业、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 S4—建立必要的保证经济发展的交通网络; S5—综合开发利用当地特色矿产资源,建立特色产业用地; S6—建立生态林、经济林和当地特色果园用地; S7—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土地市场体系; S8—建立必需的用以保证城镇、工矿、农业和林业用水的供水系统. 制约因素(C) C1—人多地少;C2—资金短缺; C3—农村人口素质低,农村技术人员奇缺; C4—土地自然肥力低;C5—环境污染;C6—灾害性天气. 对策措施(P) P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并建立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P2—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鼓励个人和企业复垦荒废地; P3—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实行非农业建设用地计划管理; P4—采用多种方式、多条途径吸引国内外资金,克服资金短缺制约; P5—注重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技术水平,从政策、资金和技术上扶持农民改造中低产田; P6—兴修水利,建设农田林网和丘陵防护林体系,防治水土流失; P7—改造污染企业,对新建项目必需进行环境质量评估. 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研究结构模型 经过上述模型综合分析,专家咨询与评分,对每个层次上的因素,按其重要程度分成若干等级,赋以权重得到各层次的判断矩阵,并求出相应的综合权重,再以各综合权重与其上一层次对应因素权重相乘,便得到同一层次的复合权重,将各复合权重对应因素相加,就得到四个不同层次后的组合权重(具体结果见下面的层次分析). 规划战略研究的层次分析 从战略目标上看,O1、O3和O4的权重相等,均为0.2731.O2的权重次之,为0.1807.土地利用战略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核心,以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为主线,以土地参与宏观经济调控为手段,坚持土地高效、可持续利用,为安远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从规划战略上看,S1、S3和S6的权重最大,均为0.1901.S4和S7的权重次之,均为0.1171.S2和S8的权重次次之,均为0.0843.S5的权重为0.0269.说明在保障粮食和生态安全下,"发展硬道理"和"资源硬约束"是影响其他产业用地结构发生变化的重要纽带,在规划战略上应优先考虑. 从制约因素上看,权重大小依次是资金(C2)、人多地少(C1)、肥力(C4)、人口素质(C3)、环境污染(C5)、灾害性气候(C6),具体权重分别为0.4011、0.2133、0.1265、0.1024、0.0784、0.0783.在制约因素中资金短缺、人多地少、土壤肥力低、人口素质差最为严重,这些因素严重地妨碍了规划目标的实现,需要认真对待并加以解决. 从政策措施上看,引进资金(P4)、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P3)、改造中低产田(P5)和建设防护林(P6)为当务之急,其权重分别为0.3174、0.2312、0.1871和0.1783. 2. 战略总体目标 基于以上对土地利用战略的层次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的战略总体目标如下: 保障省、市土地利用目标的实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与布局,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土地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保障科学合理的用地需求,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及其他必要的建设用地. 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以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着力推进生态安远建设,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显著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通过调控建设用地的供给,在保障经济增长的需求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形成资源节约型社会. 3. 战略重点 加强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保护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确保国家下达的粮食任务.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提高耕地的生产力. 推进集约利用,保障必要的用地供给.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促进建设用地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各类各行业用地标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注重内涵挖潜,努力提高用地效率. 加强生态保育,改善资源环境.加强生态区保护,为生态区生态服务功能的拓展与扩散提供用地保障,改善资源环境. 统筹区域发展,促进结构优化.通过土地利用的空间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促进土地利用结构优化. 完善土地市场,改善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土地市场,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市场化进程的途径,提高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改善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第二节 规划目标 规划主要目标的制定是围绕安远县总体发展目标和战略,在供需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赣州市分解给安远县的指标,提出初步方案,经国土部门多次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意见,反复协商协调后确定. 主要规划目标遵照国家、省、市指标体系,包含总量、增量和效率三类指标,其中效率指标中除国家、省、市规定的人均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外,还增加了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二、三产业增加值、单位农用地产值、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 指标属性分两类.一是约束性指标,是指令性,必须实现的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和人均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等七项;二是预期性指标,是指导性、期望实现的指标,但可在后期滚动修编时,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适当调整.包括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等指标和其他效率指标. 第三节 指标分解 总体规划中,将全县的各项调控指标分解到各乡镇. 分解的原则是"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即根据城镇化、工业化的要求,城镇建设用地首先保证县城、重点中心镇,然后照顾一般乡镇;根据规划期内可预见的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布局与规模,保障涉及乡镇的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乡镇的功能定位、土地用途分区、发展条件与趋势、土地资源、禀赋状况,侧重安排不同地类用地指标. 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 调整原则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兼顾.遵循土地利用的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效益统一,坚持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从解决当前和长远土地利用实际问题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千篇一律. 优先安排农业用地,统筹兼顾各业用地需求.在保护耕地,确保粮、菜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用地的前提下,结合土地资源的实际和各部门预测的用地需求,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基本符合当地实际. 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加强耕地管理,保障粮食安全、改善生态环境. 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土地作为宏观经济优化产业结构、调控手段的作用,为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 2. 调整方案 根据规划期土地利用的各项目标,保障全县各业发展用地需求和土地供给总量的要求,结合土地资源的现状特征和土地适宜性,在土地供需预测方案的基础上,提出规划期全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1)总体结构调整 2010年,农用地2257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00%;建设用地5873.3公顷,占2.50%;其他用地3525.9公顷,占1.50%,如下图. 2010年土地利用结构图 与2005年相比:农用地净增480.5公顷,建设用地净增100.4公顷,其他用地净减580.8公顷,如下图. 2010年与2005年土地利用结构对照图 2020年,农用地22673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43%;建设用地6126.7公顷,占2.61%;其他用地2269.9公顷,占0.97%,如下图. 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图 与2005年相比,农用地净增1483.1公顷,建设用地净增353.7公顷,其他用地净减1836.8公顷,如下图. 2020年与2005年土地利用结构对照图 (2)内部结构调整 农用地 至2010年、2020年安远县农用地内部结构如下图. 2010年农用地内部结构 2020年农用地内部结构 2006-2020年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变化图 2006-2020年期间,耕地、园地、林地面积增加,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 耕地调整:2010年,耕地面积为15380.0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6.81%,比2005年净增283.1公顷.其中新减71.3公顷,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占用57.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用3.0公顷,灾毁11.3公顷;新增354.4公顷,包括: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包括稀疏林地及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园地的改造)、农用地整理增加182.8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独立工矿复垦增加31.6公顷,其他用地开发增加140.0公顷.2020年,耕地面积为15833.3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6.98%,比2005年净增736.4公顷.其中新减227.3公顷,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占用175.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用17.6公顷,灾毁34.0公顷;新增963.7公顷,包括: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包括稀疏林地及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园地的改造)、农用地整理增加327.6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增加96.1公顷,其他用地开发增加540.0公顷. 园地调整:2010年,园地面积为12626.7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5.59%,比2005年净增932.8公顷.其中新减175.1公顷,包括:调整为耕地15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用16.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用3.1公顷,灾毁6.0公顷;新增1107.9公顷,包括:林地调整286.6公顷,其他农用地调整384.8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7.6公顷,其他用地开发增加429.0公顷.2020年,园地面积为14300.0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6.31%,比2005年净增2606.1公顷.其中新减322.7公顷,包括:调整为耕地250.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用34.7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用20.2公顷,灾毁17.2公顷;新增2928.8公顷,包括:林地调整752.0公顷,其他农用地调整864.2公顷,农村居民点调整25.3公顷,其他用地开发增加1287.3公顷. 林地调整:2010年,林地面积为191653.3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84.90%,比2005年净增39.8公顷.其中新减323.8公顷,包括:调整为耕地4.4公顷,调整为园地286.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用20.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用1.9公顷,灾毁10.5公顷;新增363.7公顷,包括:其他农用地调整355.0公顷,其他用地调整8.6公顷.2020年,林地面积为191680.0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84.54%,比2005年净增66.5公顷.其中新减864.8公顷,包括:调整为耕地6.4公顷,调整为园地752.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用63.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用10.5公顷,灾毁32.2公顷;新增931.2公顷,包括:其他农用地调整905.5公顷,其他用地调整25.7公顷. 牧草地调整:安远县荒草地大部分为森林资源破坏后形成的次生植被,且多为山丘地,放牧的经济、生态价值不高,因此,牧草地不宜过大,故2010年和2020年牧草地面积保持2005年的水平不变,均为29.7公顷. 其他农用地调整:2010年,为6043.6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2.68%,比2005年净减775.2公顷.其中新减786.8公顷,包括:整理为耕地28.4公顷、园地384.8公顷、林地355.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用15.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用3.2公顷;新增11.6公顷,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整理、复垦增加6.2公顷,其他用地开发增加5.4公顷.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892.9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2.16%,比2005年净减1925.9公顷.其中新减1954.1公顷,包括:整理为耕地70.6公顷、园地864.1公顷、林地905.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用地占用83.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用7.9公顷,灾毁22.8公顷;新增28.2公顷,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整理、复垦增加18.2公顷、其他用地开发增加10.0公顷. 建设用地 2010年、2020年安远县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如下图. 2010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图 2020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图 总体上,2006-2020年期间,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均呈增加趋势,其他建设用地增加幅度较小,如下图. 2006-2020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变化调整图 具体地类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城乡建设用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5066.7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面积的86.52%,比2005年净增84.2公顷.其中新减57.7公顷,包括:整理复垦成耕地31.6公顷、园地7.6公顷、其他农用地6.2公顷,内部调整减少11.6公顷,调整为交通运输用地0.4公顷,调整为其他建设用地0.4公顷;新增141.9公顷,包括:占用耕地57.0公顷、园地16.1公顷、林地20.5公顷、其他农用地15.4公顷,内部调整增加11.6公顷,其他用地开发增加21.4公顷.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5260.0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面积的86.11%,比2005年净增277.5公顷.其中:新减176.8公顷,包括:整理复垦成耕地96.1公顷、园地25.3公顷、其他农用地18.2公顷,内部调整减少31.6公顷,调整为交通水利用地4.9公顷,调整为其他建设用地0.7公顷;新增454.4公顷,包括:占用耕地175.8公顷、园地34.7公顷、林地63.6公顷、其他农用地83.1公顷,内部调整增加31.6公顷,其他用地开发增加65.6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2010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791.9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面积的13.48%,比2005年净增15.2公顷,包括:占用耕地3.0公顷、园地3.1公顷、林地1.9公顷、其他农用地3.2公顷,占用农村居民点0.4公顷,占用其他用地3.7公顷.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850.5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面积的13.88%,比2005年净增73.8公顷,包括:占用耕地17.6公顷、园地20.2公顷、林地10.5公顷、其他农用地7.9公顷,占用农村居民点4.9公顷,占用其他用地12.7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4.8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面积的0.25%,比2005年净增1.0公顷,包括:占用农村居民点0.4公顷,占用其他用地0.6公顷.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6.2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面积的0.26%,比2005年净增2.4公顷,包括:占用农村居民点0.7公顷,占用其他用地1.7公顷. 其他用地 2010年,其他用地面积为3525.9公顷,比2005年净减580.8公顷.其中新减608.7公顷,包括:开发为耕地140.0公顷、园地429.0公顷、林地8.6顷、其他农用地5.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21.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7公顷;灾毁新增其他用地27.8公顷. 2020年,其他用地面积为2269.9公顷,比2005年净减1836.8公顷.其中新减1943.0公顷,包括:开发为耕地540.0公顷、园地1287.3公顷、林地25.7公顷、其他农用地1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65.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2.7公顷;灾毁新增其他用地106.2公顷. 安远县2005年、2010年、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见下表. 安远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土地利用类型 2005年2010年2006-2010年2020年2006-2020年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增减面积 面积 比重 增减面积 农用地 耕地 15096.9 6.42 15380.0 6.54 283.1 15833.3 6.73 736.4 园地 11693.9 4.97 12626.7 5.37 932.8 14300.0 6.08 2606.1 林地 191613.5 81.49 191653.3 81.51 39.8 191680.0 81.52 66.5 牧草地 29.7 0.01 29.7 0.01 0.0 29.7 0.01 0.0 其他农用地 6818.8 2.90 6043.7 2.57 -775.1 4892.9 2.08 -1925.9 小计 225252.8 95.80 225733.3 96.00 480.6 226735.9 96.43 1483.1 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313.6 0.13 406.8 0.17 93.2 597.2 0.25 283.6 农村居民点 4446.4 1.89 4420.0 1.88 -26.4 4353.3 1.85 -93.1 采矿用地 186.3 0.08 199.6 0.08 13.3 262.1 0.11 75.8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36.2 0.02 40.3 0.02 4.1 47.4 0.02 11.2 交通水利用地 776.7 0.33 791.9 0.34 15.2 850.5 0.36 73.8 其他建设用地 13.8 0.01 14.8 0.01 1.0 16.2 0.01 2.4 小计 5773.0 2.45 5873.3 2.50 100.4 6126.7 2.61 353.7 其他用地 水域 1533.3 0.65 1518.8 0.65 -14.5 1496.6 0.64 -36.7 自然保留地 2573.5 1.09 2007.1 0.85 -566.3 773.3 0.33 -1800.2 小计 4106.7 1.75 3525.9 1.50 -580.9 2269.9 0.97 -1836.8 土地总面积 235132.5 100.00 235132.5 100.00 0.0 235132.5 100.00 0.0 安远县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2006-2020年) 单位:公顷 地类 2005年面积 调整规划后地类 期内减少(-)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城镇用地 农村居民点 采矿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农用地 耕地 15096.9 14869.6 124.3 25.3 18.7 7.5 17.6 34.0 227.3 园地 11693.9 250.6 11371.2 18.4 7.4 7.8 1.1 20.2 17.2 322.7 林地 191613.5 6.4 752.0 190748.8 38.5 15.2 9.7 0.3 10.5 32.2 864.8 牧草地 29.7 29.7 0.0 其他农用地 6818.8 70.6 864.1 905.6 4864.7 58.2 11.6 11.6 1.7 7.9 22.8 1954.1 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313.6 313.6 0.0 农村居民点 4446.4 88.7 25.3 16.0 26.2 4279.1 5.3 0.2 4.9 0.7 167.2 采矿用地 186.3 6.8 1.8 177.8 8.5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36.2 0.7 0.4 35.1 1.1 交通水利用地 776.7 776.7 0.0 其他建设用地 13.8 13.8 0.0 其他用地 4106.7 540.0 1287.3 25.7 29.7 10.0 18.1 14.6 31.3 1.6 12.7 1.7 2163.7 1943.0 2020年面积 235132.5 15833.3 14300.0 191680.0 29.7 4892.9 597.2 4353.3 262.1 47.4 850.5 16.2 2269.9 期内增加(+) 963.7 2928.8 931.2 28.2 283.6 74.2 84.3 12.3 73.8 2.4 106.2 期内净增(+)减(-) 736.4 2606.1 66.5 -1925.9 283.6 -93.1 75.8 11.2 73.8 2.4 -1836.8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原则 为保障规划期土地利用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根据全县各业发展用地需求和土地供给总量,结合土地资源的现状特征和土地适宜性,在优化预测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布局优化,其原则是: 1. 农用地布局优化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扩大高产稳产、抗灾保丰面积,建设优质稻生产基地; 围绕建设"中国脐橙强县"目标,大力发展高标准无公害脐橙.在巩固提高中南片乡镇果业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开发中心向北片乡镇转移; 重点抓好东江源头区域生态防护林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商品林基地和工业用材林基地建设,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林区; 调整水产业结构和布局,合理开发渔业资源,加速品种更新换代,扩大名特优新产品养殖规模,调整养殖模式. 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原则 重点培育县城的中心职能,加强其作为整个安远县域城镇体系中首位城镇的凝聚力以及赣闽边界地区中心城市的辐射力; 城、镇、村、工矿等用地,按照点轴发展规律,以轴带面推动安远县城镇体系的发展,形成镇村布局、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紧凑发展的土地利用布局; 城镇新增用地,尽量依托城镇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水域,避让基本农田和重要生态用地; 园区建设控制在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边界内,尽量在允许建设区范围内统筹布局,并与周边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 对于分散的独立工矿用地,应创造条件,逐步搬迁至城镇统一规划的工业区,对原址进行复垦; 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应当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并与旧村缩并相挂钩,控制自然村落的无序扩张,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 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应当与规划的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格局相协调,主要用于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求,部分用于改善落后地区的投资环境和发展能力; 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的方针,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增强其吸纳、辐射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引导其向生态化、区域化、大配套共享化发展.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 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考虑安远县土地资源特点、土地利用现状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将安远县划分为八大用途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和林业用地区.土地用途区是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程》的规定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根据安远县的实际情况,将用途区分类做适当调整:由于安远县地处东江源头,水源保护尤为重要,将河流、湖泊等水源地划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牧草地面积较少,不单独作为一个用途区. 各用途区的面积是根据规划图上量算而来的. 第一节 土地用途区划定的原则 土地用途分区布局的主要方向是围绕安远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现状不适应的用地,保障建设用地,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持生态环境,按照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方针,统筹规划,安排各类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应参照《安远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和镇村布局规划,与之衔接、协调. 布局调整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策要求,并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规划布局中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条件. 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用地布局调整从现状用地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际效果,不搞形式,要提高实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保障重点,照顾一般.从安远县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趋势出发.首先应优先安排城镇用地,其次照顾一般农田,在建设用地中,首先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镇区发展用地. 促进集聚,提高效益.用地布局应促进安远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工业、人口向镇区集中,促进建设用地、农用地的相对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规模效益. 尊重规律,效益兼顾:遵循土地利用的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效益的统一,坚持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土地用途区划定的依据 土地用途区布局的依据有: 《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安远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 《安远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有关专项规划. 主要是根据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区,在安远县内具体落实范围和界限,并参照城镇、交通水利等规划达到相互协调. 制定管制规则参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 第三节 土地用途区划定的条件 1. 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指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 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蔬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耕地,相邻城镇间、城市组团间和交通干线间绿色隔离带中的耕地; 为基本农田生产和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 已列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项目的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河)耕地,不得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已列入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等土地用途区的土地原则上不再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2. 一般农地区 是指基本农田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耕地和现状为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但可调整为耕地、并视作耕地进行管理的可调整耕地区. 下列土地划入一般农地区: 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种植园用地; 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 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成片耕地和园地; 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 除已列入基本农田,林地区、城镇村、独立建设等土地用途区内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划入一般农地区. 3. 林业用地区 是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用地区域. 下列土地划入林业用地区: 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其中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林地除外; 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如生态退耕土地;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林地; 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营林看护、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及其他零星土地. 4.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是指为城镇(县城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下同)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下同)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下列土地划入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现有的城镇、集镇和中心村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新增的城市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发展用地; 附属于城镇和村镇的开发区、工业小区等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应复垦、整理的村镇用地不划入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5. 独立工矿用地区 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下列土地划入独立工矿用地区: 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之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除外); 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之外,规划期间已列入规划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除外). 已列入城镇范围内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不得划入独立工矿用地区.应整理、复垦为非建设用地的,不得划入独立工矿用地区. 6. 风景旅游用地区 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下列土地划入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游赏用地; 游览设施用地; 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 7.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是指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河湖及蓄滞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 下列土地划入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主要河湖及其蓄滞洪区; 重要水源保护区; 地质灾害危险区; 其他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 8.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是指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的区域. 下列土地划入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化石分布区等自然遗迹; 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其他自然和人文景观、遗迹等保护区域. 第四节 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 各土地用途分区的管制规则,主要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以及安远县土地管理的经验进行制定,具体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以下简称国土资厅发51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等政策文件以及相关规范. 第七章 建设用地调控 第一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的划定依据与方法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精神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规定,按照有利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在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根据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和城镇总体规划拟定的城镇发展战略及方向,全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划定四个区域和三条边界.即允许建设区与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有条件建设区与建设用地扩展边界,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与禁止建设用地边界. 允许建设区涵盖规划期内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建设用地,划分为城镇、村庄、工矿等不同类型.其布局进行了多方案比选,优先选择有利于保护耕地和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的方案,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少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 有条件建设区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不安排基本农田. 禁止建设区包括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限制建设区包含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土地. 划定方法是根据确定的控制指标和县城总体规划核定的用地发展方向、用地布局,严格按文件规定进行. 划定过程中对划定成果反复检验、调整,并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最终达到建设用地规模基本控制在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范围内的要求,并做到图数一致. 第二节 空间管制规则 空间管制区域的管制规则是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以及安远县土地管理的经验进行制定,具体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土资厅发51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政策文件以及相关规范. 第三节 与土地用途区的协调 安远县土地用途区类型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八大类. 空间管制区是对建设用地在特定的区域内进行管制,而土地利用分区是通过土地用途进行区域划分.两者是不同的分区方式,但有一定的联系,如禁止建设区包括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 第八章 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保护方针 基本农田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增长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和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进行特殊保护的耕地. 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二节 基本农田划定依据与原则 1. 划定依据: 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省划定基本农田区技术规程; 现已划定的基本农田区; 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 划定原则: 保障国家、省、市确定的农业生产基地内耕地和农业科技所、科学试验田;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可以改造的中、低产地; 与城镇交通、水利设施建设相协调,交通沿线、城镇周边地区的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依据原有地形地貌、土地等级、耕地分布情况,相对集中成片. 第三节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与布局 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6422.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386.7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13905.2公顷(含规划期间多划定的518.5公顷),具体分布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基本农田保护区 面积比例欣山镇 964.0 5.86 孔田镇 1320.3 8.03 版石镇 1248.5 7.59 天心镇 2177.2 13.36 龙布镇 1045.6 6.36 鹤子镇 961.3 5.85 三百山镇 643.6 3.91 车头镇 943.0 5.74 镇岗乡 736.2 4.48 凤山乡 598.9 3.64 新龙乡 1489.1 9.06 重石乡 562.5 3.42 长沙乡 666.8 4.06 浮槎乡 872.0 5.30 蔡坊乡 465.0 2.83 双芫乡 473.0 2.88 塘村乡 551.0 3.35 高云山乡 704.5 4.29 安远县 16422.4 100.00 第四节 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基本上根据上级规划确定的布局,保持稳定,与前轮规划达到较好的衔接,但根据当前的状况和今后发展的需要做适当的布局调整. 1. 调整原则 依法依规、规范调整; 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2. 调整条件 调入的条件: 调入的基本农田现状应为耕地.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农用地,不得调为基本农田; 高等别耕地、集中和连片耕地,优先调为基本农田; 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心"、"绿带"保留的耕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作为绿色开敞空间保留的耕地可以调为基本农田; 地形坡度大于25°或田面坡度大于15°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不得调为基本农田; 调出的条件: 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 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25°、严重沙化不宜农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 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 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以及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宜管理的基本农田. 3. 调整方案 规划期内,全县共调入基本农田1048.7公顷,其中鹤子镇92.4公顷,凤山乡86.2公顷,镇岗乡77.5公顷,其他乡镇792.6公顷;调出基本农田220.0公顷,其中欣山镇62.0公顷,孔田镇20.9公顷,版石镇18.2公顷,其余乡镇119.0公顷.调整的基本农田比例约10.10%. 具体调整情况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 名称 上轮规划保护指标 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 调入基本农田 调出基本农田 新一轮规划保护指标 基本农田保护率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欣山镇 1128.6 618.6 45.0 0.07 62.0 10.02 601.6 62.41 孔田镇 1104.9 1104.9 37.7 0.03 20.9 1.89 1121.7 84.96 版石镇 725.2 945.2 52.5 0.06 18.2 1.93 979.4 78.45 天心镇 954.6 1634.6 58.6 0.04 10.6 0.65 1682.7 76.58 龙布镇 657.9 737.9 62.9 0.09 8.8 1.19 792.0 75.75 鹤子镇 479.5 729.5 92.4 0.13 5.4 0.74 816.5 84.94 三百山镇 467.0 477.0 60.6 0.13 6.5 1.37 531.1 82.52 车头镇 840.2 840.2 59.3 0.07 12.7 1.51 886.9 94.05 镇岗乡 455.5 575.5 77.5 0.13 10.3 1.79 642.7 87.30 凤山乡 448.4 408.4 86.2 0.21 9.1 2.22 485.5 81.07 新龙乡 666.9 1126.9 70.8 0.06 4.7 0.41 1193.0 80.12 重石乡 422.2 422.2 68.2 0.16 6.1 1.44 484.2 86.08 长沙乡 458.0 556.0 31.1 0.06 5.7 1.02 581.4 87.19 浮槎乡 689.6 769.6 56.9 0.07 7.9 1.03 818.6 93.88 蔡坊乡 265.6 287.6 64.1 0.22 7.5 2.62 344.2 74.02 双芫乡 548.2 358.2 31.7 0.09 8.7 2.42 381.2 80.59 塘村乡 480.2 480.2 40.2 0.08 7.7 1.60 512.8 93.07 高云山乡 465.5 485.5 53.1 0.11 7.5 0.00 531.2 75.37 安远县 11258.0 12558.0 1048.7 8.35 220.0 1.75 13386.7 81.41 调整后,总体上达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基本农田调整总要求,总量上达到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 第五节 保护与管理措施 划定的基本农田在较长时间稳定不变,并采取以下保护与管理措施: 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得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需经省政府批准. 严禁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制度.实行基本农田占有许可证制度、"占一补一"制度和征收占用补偿费用制度.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岗位责任制,明确保护责任人及其职责,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增加资金投入,大力进行土地整理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严禁在基本农田建设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取土等破坏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禁止任何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的行为. 第九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 生态资源现状 安远县山地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达到80%以上,树种丰富,生物多样性完善,海拔350米以上的地区水土保持良好;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完整,水量丰富,自净能力较强,水质良好,为全县的发展和生态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但存在以下问题: 1. 水土流失 2005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有186.70平方公里,土壤流失279.23万吨.水土流失导致土层变薄,地力衰退,河床抬高.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农业经济活动强烈的地区,致使人地矛盾突出. 以脐橙为主的果业开发是安远县农业的重点发展战略,不合理的毁林造园,在坡地上开辟果园,使土壤裸露,出现水土流失. 由于安远县稀土矿无可供开采的大中型矿床,多由农民分散开采,点多面广,无法集中管理,导致矿产复垦率低,水土流失较严重. 2. 土壤污染退化 安远县受污染最大的是潮土和水稻土. 潮土分布于河溪两岸阶地,污水未经处理或未达到排放标准就直接排入河水中,对河流附近的潮土造成污染. 水稻土受到严重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氮肥施用过量,磷钾施用较少,破坏了土壤结构,造成土壤酸化、板结,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3. 水污染 全县的主干河流有北部的濂江河、南部的镇江河.濂江河上游支流流经山地和居民点,基本没有污染,中下游由于受到包括造纸、化工、酿酒工业等工业废水以及生活废水排放以及生活垃圾和农药化肥的污染,氨氮含量严重超出Ⅴ类标准,水体呈现富营养化,导致藻类迅速生长繁殖,抑制其他水生生物的生长与生存.镇江河及两条支流基本没有遭受工业污染,水质可达到Ⅰ类地区水标准.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在濂江河主流河段. 4. 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近几年发展木质香菇和灵芝,而木质香菇和灵芝的生产大量使用林木,造成森林资源的破坏.安远县狠抓脐橙基地建设,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为此,部分乡镇大量砍伐森林改造成园地,原生植被遭到破坏.虽然经过人工造林,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但森林植被质量不高,森林的防灾、御灾能力受到削弱.由于地面植被破坏,天然阔叶林面积减少及质量下降,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缩小,致使野生动植物群数量下降,一些受国家保护的珍稀动植物濒临灭绝. 第二节 生态保障空间 生态保障空间是指为保证一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在空间上的安全,所保存的用地的发展空间.安远县生态用地保障空间是由自然保护区(包括森林及林鸟、动物活动源保护区、河流水面及水库水面保护区)和农业生态区(含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地区)所共同组成的空间. 安远县的生态保障空间为166820.0公顷,极限建设用地空间为68313.0公顷.2005年全县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773.1公顷.安远县保障空间和极限建设用地规模,能充分满足规划期内建设发展对用地的需求. 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措施 为达到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协调,必须确立生态管理与土地精明增长的理念.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土地的合理规划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促使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间的协调发展.根据安远县具体情况,规划相应提出了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和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三项策略.重点是防止水土流失、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工业布局. 1. 防治水土流失 防治水土流失是安远县环境保护的重点,应采取以下措施: 严格控制砍伐量,搞好迹地更新和幼林护育;保护草被,禁止铲草积肥;缓坡地种植油茶、茶叶等经济林,做好水土保持.矿厂开采废弃地,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开展土地复垦. 采取工程技术措施,改造局部地形条件,达到保持水土的目的.推广千烟州果园建设的经验,在坡地种植脐橙,果园水平梯田化,同时,在果园中修建水平沟、地埂、采取水土保持耕作法,减缓坡度来防止或减轻土壤侵蚀;在陡坡种植果树,实施鱼鳞坑、反坡梯田等水土保持整地法,既可保持水土,又能促进果树生长. 在沟道和溪流上,可通过建水库、打坝淤地、闸沟垫地等措施,提高侵蚀基准面,控制沟道侵蚀;在侵蚀沟活跃的陡坡地段,如采取削坡等工程措施,使坡角减缓,则可稳定坡沟,防止重力侵蚀现象的发生. 改良土壤性状.在沙性土壤中,适当掺粘土;在粘性土壤中适当掺沙土,多施有机肥,辅以深耕锄等措施,均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和团粒结构,提高透水、蓄水和保肥能力,增强土壤的抗蚀和抗虫性能. 实施生态经济模式.在侵蚀严重地区,种植优质牧草,以牧草为养猪、鱼、鸭、鹅等饲料,以及粪便和部分杂草可生产沼气,沼气做燃料,沼液养鱼,沼渣是优质肥料,供给牧草、果树使用,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生物循环系统.不仅可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还保护并增加了植被覆盖,有效的控制水土流失. 2. 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土壤污染 推广生态农业用地模式,采用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包括农药化肥控制技术、环保农用材料的应用与推广、生产农药有机肥料的应用与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等. 建设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主要包括精准农业、有机农业两类生产示范基地.精准农业即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有针对性地定量定时施用农药化肥,在保证农业产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缩减农药化肥施用量,有效地减少因过量施用造成的面源污染;有机农业生产完全不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化学肥料、农药、除草剂、生长调节剂、畜禽饲料添加剂等合成物质,也不使用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从根本上杜绝了农药化肥造成的污染,也能有效地减少因农用化学品对水源和土壤等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 3. 优化工业布局,保护水资源 强化工业区集约建设.形成濂江上游生态工业经济区和濂江中游工业经济区的空间格局.其中濂江上游生态工业经济区以劳动密集型、生态环境优越的一类无污染的工业为主,濂江中游工业经济区则以一、二类工业用地为主,不得布置产生气体和粉尘污染的三类工业.同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保护水资源. 4. 设立生态林保护区,保护森林资源 为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效,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珍稀野生动植物源,应划定生态林保护区,包括三百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九龙嶂、蔡坊、上丁等三个县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林保护要协调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改变重采伐、轻养护观念,注重养护和抚育更新. 第十章 土地整治 土地整治规模是根据前期专题中有关土地整治的理论潜力、现实潜力计算,按照上级下达指标确定的.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706.7公顷,其中2006-2010年补充200.0公顷. 第一节 农用地整理 根据对安远县农用地整理潜力分析,全县规划期内农用地整理理论潜力按3%的新增耕地率,可增加耕地面积657.5公顷. 由于整理资金、各乡镇整理条件等原因的限制,在不同资金投入的情况下,预计至2020年规划期内实际整理潜力可增加耕地面积为52.2-104.4公顷. 全县2006-2010年农用地整理1055.1公顷,其中新增耕地28.4公顷;到2020年,农用地整理2757.2公顷,其中新增耕地70.6公顷,集中在天心镇、龙布镇、重石乡、浮槎乡、双芫乡、长沙乡等乡镇. 整理措施:积极推进"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改善排灌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土地整理重大工程. 农用地整理分布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2006-2010 2006-2020 农用地整理 新增耕地 农用地整理 新增耕地 欣山镇 74.0 0.0 110.6 0.0 孔田镇 68.4 0.0 153.7 0.0 版石镇 9.1 0.0 60.8 0.0 天心镇 41.3 5.7 85.1 12.4 龙布镇 66.3 4.6 115.1 12.2 鹤子镇 70.2 0.0 119.0 0.0 三百山镇 68.5 0.0 121.2 0.0 车头镇 100.3 0.0 453.5 0.0 镇岗乡 113.9 0.0 188.3 0.0 凤山乡 35.3 0.0 119.9 0.0 新龙乡 41.1 0.0 104.0 0.0 重石乡 70.3 4.2 230.4 11.2 长沙乡 46.6 3.0 169.5 8.3 浮槎乡 119.1 3.5 217.2 9.5 蔡坊乡 53.0 2.0 135.9 4.0 双芫乡 33.4 3.3 155.8 8.9 塘村乡 44.4 2.2 208.0 4.2 高云山乡 0.0 0.0 9.3 0.0 安远县 1055.1 28.4 2757.2 70.6 第二节 农村居民点整理 安远县现状农村居民点面积4446.4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152平方米,大于国家规定的上限.随着今后居住在偏远山区人口的生态移民以及新农村建设,分散的农村人口将集中在城镇和设施较为齐全的中心村,通过对零星分布、空置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整理,可增加部分农用地. 考虑到资金等因素,2006-2010年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农用地41.3公顷,其中新增耕地28.8公顷;2006-2020年新增农用地130.0公顷,其中新增耕地88.7公顷,主要集中在版石镇、鹤子镇、蔡坊乡、车头镇、长沙乡、凤山乡等乡镇.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分布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2006-2010 2006-2020 农用地 耕地 农用地 耕地 欣山镇 2.7 1.4 6.0 3.7 孔田镇 5.9 4.1 8.6 5.7 版石镇 6.7 4.2 9.5 6.2 天心镇 3.8 3.0 7.5 5.6 龙布镇 2.5 1.7 7.9 5.4 鹤子镇 3.7 2.5 11.1 7.0 三百山镇 3.0 2.1 5.7 3.9 车头镇 2.6 2.0 6.9 6.0 镇岗乡 1.3 0.9 7.2 4.9 凤山乡 1.5 1.4 8.8 5.7 新龙乡 1.5 1.2 5.1 3.6 重石乡 0.8 0.6 6.1 4.1 长沙乡 0.9 0.6 8.6 5.8 浮槎乡 0.9 0.6 7.2 4.9 蔡坊乡 1.8 1.2 9.5 6.4 双芫乡 1.0 0.7 4.5 3.1 塘村乡 0.6 0.4 4.9 3.3 高云山乡 0.4 0.2 5.0 3.4 安远县 41.3 28.8 130.0 88.7 第三节 土地复垦 按照改善生态环境、优先用于农业、鼓励多用途利用的原则,对尾砂矿、采矿塌陷地、取土废弃地、挖损压占土地、废弃砖瓦窑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 根据《安远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全县有184.0公顷采矿用地需要复垦,但因受到坡度、土层厚度、土壤、水源等复垦条件及资金与技术手段的限制,实际复垦面积小于待复垦土地的面积. 2006-2010年通过复垦新增农用地4.0公顷,其中新增耕地2.8公顷;2006-2020年新增农用地9.6公顷,其中新增耕地7.4公顷,主要集中在新龙乡、版石镇、车头镇、欣山镇等乡镇停采或闭弃的矿山以及砖瓦厂等. 土地复垦分布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2006-2010 2006-2020 农用地 耕地 农用地 耕地 欣山镇 0.4 0.3 0.9 0.7 孔田镇 0.2 0.2 0.6 0.4 版石镇 0.8 0.6 1.4 1.0 天心镇 0.0 0.0 0.2 0.2 龙布镇 0.0 0.0 0.0 0.0 鹤子镇 0.0 0.0 0.0 0.0 三百山镇 0.2 0.1 0.7 0.6 车头镇 0.2 0.1 1.1 0.8 镇岗乡 0.0 0.0 0.6 0.5 凤山乡 0.0 0.0 0.1 0.1 新龙乡 1.9 1.3 3.3 2.5 重石乡 0.0 0.0 0.0 0.0 长沙乡 0.0 0.0 .0.0 0.0 浮槎乡 0.0 0.0 0.0 0.0 蔡坊乡 0.0 0.0 0.0 0.0 双芫乡 0.2 0.1 0.2 0.1 塘村乡 0.0 0.0 0.0 0.0 高云山乡 0.0 0.0 0.5 0.4 安远县 4.0 2.8 9.6 7.4 第四节 土地开发 根据对安远县土地后备资源调查,安远县现有其他用地(河流、湖泊除外)面积共2949.4公顷,目前全县可开发其他用地(主要是荒草地)1474.7公顷,其中可开发为耕地的约占60%.土地开发的理论潜力约为884.8公顷. 考虑到保障安远县生态环境安全需要,根据对全县宜农土地后备资源测算,规划期内在不同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土地开发新增耕地实际潜力约为311.1-560.0公顷. 2006-2010年土地开发新增农用地168.3公顷,其中新增耕地140.0公顷;2006-2020年土地开发新增农用地649.0公顷,其中新增耕地540.0公顷,分布在浮槎乡、孔田镇、天心镇、版石镇、蔡坊乡等乡镇. 全县土地开发分布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2006-2010 2006-2020 农用地 耕地 农用地 耕地 欣山镇 14.5 12.1 39.6 32.9 孔田镇 11.3 9.4 56.9 47.4 版石镇 3.8 3.2 23.2 19.3 天心镇 7.1 5.9 30.2 25.1 龙布镇 4.3 3.6 22.1 18.4 鹤子镇 6.4 5.4 28.5 23.7 三百山镇 7.6 6.3 56.1 46.6 车头镇 13.4 11.1 70.8 58.9 镇岗乡 19.7 16.4 41.7 34.7 凤山乡 2.9 2.4 18.8 15.7 新龙乡 5.8 4.8 26.4 22.0 重石乡 7.1 5.9 40.4 33.7 长沙乡 14.0 11.6 53.4 44.4 浮槎乡 34.0 28.3 65.0 54.1 蔡坊乡 3.4 2.8 13.8 11.4 双芫乡 2.8 2.3 18.0 15.0 塘村乡 5.3 4.4 26.4 21.9 高云山乡 4.8 4.0 17.8 14.8 安远县 168.3 140.0 649.0 540.0 第五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规划期间,是安远县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人口、工业的数量上增长和布局上集聚是必然趋势与客观要求,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需相适应. 安远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20年总人口将达到40.5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61万人,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城镇工矿用地906.7公顷计算,人均城镇用地仅43.99平方米,不符合工业化、城镇现代化的要求,为此,必须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按照城镇化的要求,人口、工业必须向城镇集聚,尤其向重点城镇集聚,县城是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必然以县城为龙头,以县城为驱动.因此,重点发展县城,提高其首位度,增强其职能、提升其品位,是城镇化趋势所至客观要求. 经测算,至2020年全县可实施的拆旧地块面积876.4公顷,复垦后可新增农用地876.4公顷,其中耕地761.5公顷.拆旧地块位于城乡结合部或农户进城意愿较强烈的潜力大、可操作性强的地区.建新地块重点安排在县城及重点乡镇地区,用于城镇建设,约837.8公顷,占用耕地752.6公顷.其中安置地块98.6公顷,主要用于拆迁农户的安置房建设,位于城镇新农村建设点. 挂钩前后全县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保有量不减少.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施可适当缓解日益突出的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拆旧地块必须在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以外. 第六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措施 1.行政措施 要严格规范挂钩规划实施程序,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加强建设用地预审管理,项目区内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建设用地报批严格执行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和耕地面积双控制原则. 对项目区内各(乡)镇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情况、归还进度进行考核、管理和监督. 建立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对拆迁农户进行合理安置补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妥善开展有关土地权属调整工作. 2.经济措施 严格土地收费: 严格按照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的收费标准,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建设项目收取农业重点开发资金、耕地开垦费、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不得随意减免.不得通过非法压低地价的方式招商,留用区地块通过招、拍、挂等市场化的形式出让. 落实安置补偿费用: 为了保护拆迁农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相关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征地补偿标准及时足额地向拆迁农户进行安置补偿. 落实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 为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由地方政府将从挂钩规划建新区获取的土地收益扣除农户安置之外节省的成本专项用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经费,并通过多渠道筹资,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扩大资金来源. 3.技术措施 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规划信息系统的应用,逐步建立挂钩规划项目库,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将GIS应用于土地利用活动中,通过定期实地检查,运用动态监测技术,监督规划的贯彻实施. 将现代工程、生物技术应用于建设用地整理的过程中,提高复垦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并通过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收益水平. 第十一章 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本规划对全县规划调控指标按乡镇进行了分解. 第一节 指标分解原则 分解原则是:为落实各主要调控指标,将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原则是"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根据城市化、工业化的要求,城镇建设用地首先保证县城、重点中心镇的城镇,照顾一般乡镇; 根据规划期内可预见的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布局与规模,考虑涉及乡镇的建设用地需求; 根据乡镇的功能定位、土地利用分区、发展条件与趋势、土地、资源、禀赋状况,侧重安排不同地类用地指标. 第二节 主要指标分解方法 依据以上原则,结合各乡镇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功能定位以及土地利用分区的结果,初步拟定分解指标方案.综合采用专家咨询法和公众参与法,经县国土部门会同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多次协调后,确定各乡镇规划指标. 各乡镇在修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时,其调控指标体系和指标值要与本规划保持一致.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规划实施管理存在问题 目前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不强,存在随意调整规划、违反规划的现象;现行法律、法规有关土地利用的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 规划实施责任制不健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规划与市场缺乏有机结合,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未充分发挥. 尚未建立有效的社会制约机制,公众参与规划缺乏广度和深度,行政执法力度不够. 国土管理人员有待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素质以适应新形势需要. 第二节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构架 为切实保证总体规划的有序顺利实施,必须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安远县的实际情况,针对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制订必要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实施措施框架是按照法律、行政、经济、社会和技术五个方面制订发挥规划整体导控,完善规划管理制度、加强规划宣传力度、提高规划实施手段四项总的措施. 发挥规划整体导控:主要是提高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建设中的调控作用,包含了编制各项涉及土地利用活动的规划、设计都需按照总体规划;依据总体规划进行土地用途管制,以及为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调整规划. 完善规划管理制度:强调实施规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包含二个方面.一是政府其组成部门的职责,二是社会责任,实行社会监督保障,主要包括三个制度的建设,即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公示制度、规划管理公开制度.由于土地利用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规划决策和实施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协调各种关系,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就是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参与的渠道与途径,通过集思广益,比较准备地表达社会需求,调整土地利用的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个制度是互为补充、共同作用的社会监督保障措施 ,目的是宣传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规定和要求,调动公众潜力和主动意识,赋予土地使用者知晓、参与、决策、监督规划的权力,促使政府部门公正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制约和避免各种违反规划行为的发生. 加强规划宣传力度:包括二个方面.一是根据县实施情况制订规划实施的公约式规定,二是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总体规划的宣传.使按法、按规划用地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实施总体规划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提高规划实施手段:主要是对实施镇村建设、基本农田保护,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土地复垦整理三个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同时要加强规划从业人员队伍和机构建设,目前从事规划实施管理的人员组成和实际工作状况还不理想,在规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这三个相辅相成的环节中,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价值观的业内人员是实施规划的重要人力资源,当务之急是健全机制,加强规划教育和加强相关培训. 第十三章 规划方案可行性 第一节 可行性评价 1. 规划编制基础资料详实可靠,规划依据充分 规划编制是在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及土地资源潜力调查等基础上进行编制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全部采用经核实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其他资料采用国民经济统计年鉴和各主管部门的资料并进行反复核实的,数据真实可靠.图件编制采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图件为底图,绘制彩色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与规划图,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直观性. 本规划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安远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为依据,并与安远县城镇规划、旅游规划、交通规划等行业发展规划相协调,规划依据充分. 2. 基础研究扎实,可操作性强 为使规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进行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实施评价、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研究、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研究、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研究、统筹区域土地利用问题研究、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等七项系统的专题研究.本规划以上级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和安远县各部门最新的专项规划为依据,并与"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相协调.从而使得总体规划既源于部门规划,又高于部门规划,两者融为一体,增强了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3. 规划重点突出,用地配置较为合理 本规划,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生态"的基本方针.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采用系统分析、综合平衡、突出重点的方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区域内粮食安全;妥善解决各部门的用地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指标的配置,优先保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重点规划项目均与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具有科学性、动态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4. 规划控制指标合理可行,切合安远实际 规划方案从粮食安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等的要求以及与城市规划等部门规划的衔接出发,确定的方案对缓解当前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将起到积极作用,既注重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又落实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保障,还在最大程度上考虑了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真实地反映了规划期间用地变化的趋势,并能应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对土地需求的变化,规划方案切实可行. 第二节 大纲论证评审意见 规划大纲经赣州市国土资源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多次组织专家论证以及行政审查,论证审查主要意见: 1.成果资料齐全,达到了县级大纲评审的技术要求. 2.专题内容丰富、研究深入、各项预测依据充分、研究结果可信,为规划大纲的编制奠定了基础. 3.规划大纲贯彻了保护耕地、统筹用地和保障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础数据详实,技术路线正确,方法科学,规划目标与安远县域功能定位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大纲结构合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结论正确,为规划文本的编制奠定了基础. 4.规划大纲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城镇工矿用地总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主要规划指标均与上级下达的指标相衔接,并较好地与安远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进行了协调. 5.规划大纲提出的土地利用目标和方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分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主要建设项目符合安远县土地利用的实际,所提出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6.规划成果图件要素齐全,图面清晰、美观,符合相关图件的编制要求. 评审组原则同意通过技术评审,并建议安远县人民政府和技术承编单位尽快按专家组意见进行完善. 第十四章 公众参与的总结 第一节 公众参与的过程 本轮规划修编遵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重大作用,并贯穿于规划修编的始终. 1. 加强部门配合,广泛收集资料 为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规划更加符合安远县实际情况,本轮规划是在广泛收集各部门、各行业相关基本资料的基础上编制的.先后收集了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统计局、旅游局以及各乡镇有关部门的资料,为规划修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征求部门意见,确保方案合理 在专题研究阶段,为更加深刻的了解安远的实际情况,规划编制人员进驻安远县,与相关的部门及乡镇进行沟通交流,并就一些特殊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规划大纲和文本编制阶段,在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规划编制人员针对研究中的一些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并补充大纲及文本编制的相关资料;在大纲和规划文本完成初稿后,由安远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各部门、乡镇对大纲及规划文本进行审查,反复进行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第二节 公众参与的总结 1. 只有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才能使规划有现实基础、群众基础,规划才能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才能取得规划的预期效果. 2. 与上轮规划相比,本轮规划注重了公众参与,参与主体包括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但是公众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应进一步扩大,使更多的基层群众代表能参与到规划编制过程中来. 3. 公众参与使本轮规划的可操作性、弹性有较大提升,但是有关行政规章、规划编制技术规范中应进一步明确公众参与的目的、原则、途径,使公众参与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4. 公众参与不应仅仅停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应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确保落实公示制度,保障群众和有关利益主体权益,接受监督. 第十五章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第一节 与上轮规划的衔接 1. 规划期限的衔接 上轮规划期限为1997-2010年,本轮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2. 基本原则的衔接 本轮规划基本上沿袭了上一轮规划制定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尤其是"合理利用、切实保护耕地"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但根据当前的情况和发展趋势,在上述基本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方针,突出了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重视土地利用在空间上的布局优化. 3. 空间布局的衔接 本轮规划的土地用途分区基本上遵循上轮规划布局,尤其是基本农田和城镇村建设用地的布局,原则上维持原有的布局,但根据现状情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局部调整,使规划更具有现实性和灵活性,更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二节 与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衔接 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较好地与《安远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进行了数据衔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指标基本上按照《十一五规划》制定的目标、指标. 第三节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 《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尤其是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土地用途分区布局,是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划定的,做到了两规在空间布局上的协调一致.管制规则也充分考虑了城镇规划管理的规定与要求.《总体规划》也参照了其他部门规划和专项规划,包括:各镇总体规划及农业、环保、林业、交通、水利、旅游等各部门规划,另外还参照了部分政府工作报告.规划中粮食需求量及预测耕地需求量的数据与农业部门进行了衔接,拟定的土地利用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生态用地布局也与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等做到协调一致,林地布局与林业规划紧密衔接,交通、水利设施布局与交通、水利专项规划保持一致. 第十六章 规划图件制作 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有: 安远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安远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 安远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 安远县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 安远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2006-2020年); 安远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安远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 规划图件编制的主要数据基础是变更库数据(2007年3月)修改变更形成的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图件格式为MapGIS格式,椭球参数为西安80/1975年I.U.G.G推荐椭球.涉及到安远县中心城区的图件比例尺为1:1万,其他图件比例尺为1:5万. 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是利用基础数据进行图件整饰编制而成.底图由2007年变更库还原至2005年现状,其中2005年以前经批准而未及时变更的新增建设用地共八处,八个批次,分别位于欣山镇石湾村、东门村、大胜村、濂江村等村,面积合计134.0公顷,在本次规划中已作为城镇、独立工矿现状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是在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基础上,结合2008年8月规划编制组野外实地调研的成果资料,对照上级规划下达指标和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编绘而成.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是在充分考虑各乡镇和县城建设扩展边界、分析2005年基本农田分布现状的基础上,同时对照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编制而成. 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的编制是参照了《安远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落实全县规划期内的农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矿复垦和其他用地开发的主要工程,并且考虑小流域治理、生态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等各项要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2006-2020年)是根据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对照安远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而成.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从安远县用地发展需要及方向出发,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确定了三条边界、四个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安远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以全县图件为基础,采用1:1万比例尺,根据县城总体规划,更详尽的表达中心城区各类用地的布局. 第十七章 规划成果质量评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是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参与国家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整个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中处于先进地位、基础地位和龙头地位.所以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进行质量评价显得尤为重要.主要体现在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建新和基本农田数量、布局调整与质量等别变化情况进行评价.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评价 《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依据国家有关土地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中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地块的选择,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综合分析拆旧规模、地形、房屋新旧程度、周边耕地分布状况、灌溉排水条件、交通便利程度等因素,拆旧地块采取生物、工程等措施进行复垦后,将达到周边耕地质量等别,经对拆旧地块复垦增加耕地质量等别不低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质量等别,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2.基本农田调整评价 依据安远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总要求,遵循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规划期内调入基本农田1048.7公顷,调出的基本农田220.0公顷.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386.7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905.2公顷,多划518.5公顷;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所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有所降低;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将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