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科 学 技 术 部 编 制
前 言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专门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创新基金在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环境,引导地方与社会资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了充分体现政府资金的宏观政策导向,明确创新基金年度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及方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科技部组织专家修订编制了《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2010年《指南》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充分体现科技部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提供科技支撑的工作目标,发挥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对新能源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关键技术创新的支持;配合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的实施,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转化;加大对以创业促就业,尤其是毕业大学生,研究生(包括海外留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业中心等创业服务机构的创新项目的支持,帮助初创科技型中小企业渡过发展困难期;完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向专,新,特,精方向发展;积极推进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风险补助,投资保障和阶段参股试点项目,扶持和壮大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010年创新基金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重点振兴产业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技术及创新产品;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探索新兴技术,为产业发展提供先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
2010年《指南》进一步细化了对不同阶段项目申报,验收的技术成熟程度和相关特殊要求的说明;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持十大重点振兴产业,增加了若干优先支持的内容;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增加了适用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支持方向;删减了基金多次支持和已较成熟的产品;进一步明确了不支持的范围.
使用说明
创新基金主要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资金支持,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培育具有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能参与国际竞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引导地方政府,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走技术创业之路,顺利进入成长期.
《指南》的编制充分体现政府资金的宏观政策导向,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明确创新基金年度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及方向,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创新基金的支持.
《指南》作为创新基金申报和立项审查环节中的一个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创新基金支持的范围和主要着力点,是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的重要依据,是创新基金各级管理单位组织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是创新基金项目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指南》共分为三部分,即:使用说明,政策与目标,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在政策与目标部分,介绍了创新基金宗旨,创新基金运行机制,创新基金立项审查机制,本年度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和各类项目专家评审的重点.
《指南》中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部分,根据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主要技术领域,按照技术领域,子领域,方向三级分类编排,介绍了2010年度创新基金支持的范围.在技术领域和子领域中,分别介绍了本技术领域(子领域)目前的发展现状及趋势,企业申请时的注意事项等.在方向层面上,具体描述了各方向所支持的核心技术,项目阶段界定,本年度不支持的产品以及申报材料的特殊要求等.
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在使用《指南》时必须注意:
一, 必须按照企业所掌握的自主核心技术和产品应用范围,按照《指南》中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选择一个方向申请创新基金,并按照相应的申报要求准备材料.没有明确列入《指南》的项目,如果申报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品市场前景好,而且申报企业具备较强的开发能力,也可以提出申请,并按最相近的技术方向准备申报材料.
二, 《指南》中,在技术领域或子领域层面上某些行业或产业会有交叉,如通信,电力,医药等,企业应按照申请项目的技术创新点,参照《指南》各领域的说明,选择相应技术领域或子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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