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 13271 中的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高污染燃料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高污染燃料系指: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燃料油(重油和渣油)、硫含量>0.3%的蜂窝型煤、硫含量>30mg/m3的人工煤气等。
3.2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范围。
4 区域和时段划分
4.1 区域划分
本标准将乌鲁木齐市划分为A、B两个区域:
A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B区:除A区以外的其它地区。
4.2 时段划分
Ⅰ时段:2003年12月31日前建成使用的锅炉。
Ⅱ时段:2004年1月1日起建成使用的锅炉(含在Ⅰ时段立项未建成或未运行使用的锅炉和建成使用中需要扩建、改造的锅炉)。
5 技术内容
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排放限值按表1规定执行。
表1 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
污染物 | 适用 区域 | 燃煤锅炉 | ||||
<14MW(20t/h) | ≥14MW(20t/h) | |||||
Ⅰ时段 | Ⅱ时段 | Ⅰ时段 | Ⅱ时段 | |||
烟尘 (mg/m3) | A区 | 100 | 禁排 | 100 | 新建 | 禁排 |
改、扩建 | 50 | |||||
B区 | 150 | 100 | 100 | 80 | ||
二氧化硫 (mg/m3) | A区 | 450 | 禁排 | 500 | 新建 | 禁排 |
改、扩建 | 400 | |||||
B区 | 500 | 400 | 500 | 400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全部 区域 | 1级 |
6 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