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
民间融资担保分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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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_ 则
__ 第一条_ 本会名称为“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民间融资担保分会”。
___ 第二条_ 本会的性质是:由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内设的独立分支机构,接受协会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_ 本会的宗旨与任务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市场经济的要求,严格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权益。集合民间闲散资金,整合担保资源,吸收流动性,规范民间融资担保行为,促进担保业可持续发展,引导鼓励担保机构创新担保品种,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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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__ 会_ 员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两类。
团体会员包括:资信(产)评估、会计审计、产权交易、公证鉴定、法律服务等各类社会中介机构;
个人会员包括:财政、金融、财务、审计等经济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家。
第四条_ 社团会员入会条件:
(一)取得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会员资格。
(二)已领取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备案证》的担保机构。
(三)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货币资本占80%以上。
第五条 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规范运作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投融资机构、个人投资者,以及相关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社会团体。
第六条_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委托秘书处办理有关入会手续;
(三)特邀会员由秘书处提议,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发出邀请;
(四)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_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参与行业内的沟通交流,共享行业信息资源;
(四)获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__
第八条_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_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___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___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___ (六)维护本会声誉,保守本会内部的相关秘密。
__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