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工教育与中职教育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免费下载 下载该文档 文档格式:PDF   更新时间:2011-05-05   下载次数:0   点击次数:1
    文档基本属性
    文档格式:PDF
    文档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文档作者:User
    关键词:
    主题:
    单位:sdjsj
    文档创建者:Acrobat PDFMaker 7.0 for Word
    创建时间:
    上次保存时间:D:20110415154315+08'00'
    修订:Acrobat Distiller 7.0 (Windows)
    点击这里显示更多文档属性
    第九条 与税同征的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税收票证,可作为缴款人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凭据,不再另
    行开据省级财政统一印制的政府性基金专用票据。对地方税务机关委托依法代扣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
    人以及受托扣缴税款单位,其地方教育附加的征缴程序由地方税务机关决定。
    第十条 地方教育附加按“三税”申报缴款期限进行申报缴纳。
    第十一条 对经批准减征或免征“三税”的单位和个人,相应减征或免征地方教育附加。对增值
    税先征后退部分(包括即征即退)的地方教育附加不再退费。
    第十二条 地方教育附加的征缴管理、退费等业务参照现行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未经法定程序,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改变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不得减缴、
    免缴或缓缴地方教育附加。
    第三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条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合
    理安排基金预算支出,年末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五条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包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
    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扩大规模和改善办学条件等,并对不同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
    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予以优先安排和重点保障,实现公共教育均等化建设目标。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一)主要用于普及和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扩
    大规模和改善办学条件,即用于学校征地、校舍建设和配备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高中阶段
    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和免费政策相关支出。
    (二)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和目标的地区,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主要用于发展基础教育事业。
    (三)为缩小区域间、城乡间、群体间教育发展不均衡,改善经济欠发达地区办学条件等,省级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项目支出,按因素法进行分配。
    第十六条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按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管理使用。每年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要
    求,编制基金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项目和具体事项。对按规定列入项目支出的学校征
    地、新建校舍、危房改建的项目,须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后安排项目支出。
    第十七条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属本级安排同级有关单位的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由当地教育或职业
    教育(含技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方案,财政部门审核后批复下达
    执行。
    第十八条 经财政部门正式批复下达的地方教育附加基金项目支出不得随意进行调整。在执行过

    上一页下一页

  • 下载地址 (推荐使用迅雷下载地址,速度快,支持断点续传)
  • 免费下载 PDF格式下载
  • 您可能感兴趣的
  • 中职技工学校教学大纲  福建技工教育培训  技工教育在线  福建技工教育  广东省技工教育在线  技工教育  陕西省技工教育网  武汉技工教育网  广东技工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