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物料的储存及均化
一、物料的储存
目的——保证工厂的连续生产,避免由于外部运输的不均衡、设备之间生产能力的不平衡,或由于前后段生产工序的工作班制不同,以及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物料供应的中断或物料滞留堆积而堵塞,保证工厂生产连续均衡地进行和产品均衡出厂,以及为了满足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和产品检验的需要及均化或预均化工艺的要求。
(一)物料的储存期
某物料的储存量所能满足工厂生产需要的天数,称为该物料的储存期。
确定物料储存期长短的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1.物料供应点离工厂的远近及运输方式;
2.物料成分波动情况;
3.地区气候的影响;
4.均化工艺上的要求;
5.质量检验的要求;
- 对于水泥厂,由于其物料的储运量大,储存设施占地面积大,储运设计是重点考虑的项目之一。各种物料的最低储存期的规定见表4-7,储存期以烧成车间的生产能力(熟料产量)为计算基准。
水泥厂各种物料的储存期(天)
表4-7物料名 称
大、中型水泥厂
小型水泥厂
物料名称
大、中型水泥厂
小型水泥厂
石灰石
5
15(有矿山5)
石膏
30
20
粘土
10
7
生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