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局或會要求申請人先在其註冊的地方補足臨*H實習的不足時數才參加執業試,又或要求申請人在通過執業試的筆試和實習試兩個部分之後,在本港補足臨*H實習的不足時數。如管理局要求申請人補足臨*H實習的不足時數,申請人須於管理局發出通知該日起計一年內補足不足的時數,但取得管理局特別批准者則除外。儘管如此,申請人如在管理局就補足臨*H實習時數發出通知該日起計三年內依然達不到補足時數的要求,申請便會視作無效。申請人如仍有意參加執業試的筆試和實習試兩個部分,則須重新提交申請。
- 執業試分為筆試和實習試兩部分。申請人一律不獲豁免執業試的任何部分。此外,申請人必須先通過筆試,方可參加實習試;並在兩個部分均取得合格,才可向管理局註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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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申請人必須於管理局就批准其參加執業試發出通知該日起計兩年內應考,否則申請人的初次申請便告無效。延期申請如超過兩年期限,將不獲受理。
9) 申請人如不能通過執業試任何部分,只須重考不合格的部分。不過,申請人除非得到管理局特別准許,並且符合管理局就訓練或授課所施加的各項條件,否則須於上次應考之日起計一年內重考不合格的部分。
10) 三次不能通過執業試的申請人,除非得到管理局特別准許,否則將會喪失重考執業試的資格。重新呈交申請並不代表本局會給予申請人再參加考試的機會。
11) 申請人如在執業試筆試取得合格之日起計三年內未能通過實習試,則須重考筆試和實習試兩個部分。
12) 管理局不能提供就業方面的協助。
13) 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下文第14段所列文件親身提交或以郵遞方式寄交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2號順豐國際中心1樓香港護士管理局秘書處。以傳真方式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處理。秘書處的辦公時間如下:
星期一: | 上午9時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6時 |
星期二至五: | 上午9時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5時45分 |
(逢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秘書處關閉)
14) 提交填妥的申請表格(第1至4頁)前,請確保已夾附下列文件的正本及/或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