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雷防汛预案 > 桦教函200734号
  • 桦教函200734号

    免费下载 下载该文档 文档格式:DOC   更新时间:2007-12-06   下载次数:0   点击次数:3
    文档基本属性
    文档语言:Simplified Chinese
    文档格式:doc
    文档作者:微软用户
    关键词:
    主题:
    备注:
    点击这里显示更多文档属性
    范围之内.省气象局与教育厅将组织防雷安全宣传活动,向社会
    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好安
    全教育课程中有关防雷的安全教育内容.
    二,切实落实学校防雷安全工作职责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对现有校舍,师生宿舍,信息场地等做好雷击风险评价,进一步检查和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切实从源头把好学校防雷安全质量关,做到不留死角,隐患.各级气象台站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传输手段及时将雷电灾害预警信息提供给有关教育部门和单位,为学校和广大师生采取避险措施提供支持和帮助.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将防雷安全工作立即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履行好对学校的安全监管职责,并配合气象主管机构检查,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指定人员作为防雷安全员,防雷安全员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培训后,持证上岗,负责日常巡查和维护本单位的防雷设施,于每年春季向具有气象主管机构依法颁发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申请年度防雷设施安全检测,确保防雷装置发挥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防雷档案,将防雷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有关法规,防雷年度安全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归档备查;有关教职人员要定制手机气象短信服务,以便获得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
    三,依法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部门要联合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防雷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或安
    装的防雷装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防雷标准要求各学校及时整改,选用的整改材料必须具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备案证明.各学校的整改方案须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进行设计审核;整改完毕须进行竣工验收(相关要求见附件)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将各学校整改情况及时通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在依法取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书后方可开工建设,在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防雷装置必须由持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
    四,加强防雷安全宣传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师生的防雷法规,科普知识方面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开展的防雷安全进学校宣传活动,利用板报,广播.宣传画,讲座,上安全课,电化教学等多
    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防雷科普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师生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针对自身特点建立和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雷电灾害发生后,各学校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须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五,严格执行学校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学校防雷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依法维护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秩序.对于拒不接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拒不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防雷装置不合格又拒不整改,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学校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雷击责任事故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要及时组织调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学校场地,建筑物防雷安全硬件设施基本要求
    吉林省气象局 吉林省教育厅
    二OO七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防雷 工作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气象局办公室 2007年6月4 日
    附件:
    学校场地,建筑物防雷安全硬件设施基本要求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等相关技术要求,结合学校人员密集,存在户外活动,信息系统相对集中的特点,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一,外部防雷设施及要求:
    1,校舍,宿舍,办公楼,食堂,体育馆,烟囱,卫星接收天线等建(构)筑物应有避雷带或避雷针,避雷针保护范围应符合相关标准,有效保护建(构)筑物;避雷带应平整,顺直,牢固,无倒伏,断裂;明敷引下线应牢固,平整,且远离出入口,

    上一页下一页

  • 下载地址 (推荐使用迅雷下载地址,速度快,支持断点续传)
  • 免费下载 DOC格式下载
  • 您可能感兴趣的
  • 防汛防雷知识  防雷防汛标语  防雷防汛安全教育教案  防汛预案  防汛应急预案  水利工程防汛应急预案  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乡镇防汛预案  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