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陈永德
-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工作规范》自发布之日2010.8.26起施行 。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是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对 餐饮服务提供者所使用的食品(含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场所和环境等依法进行抽样和检验的活动。
- 《规范》 包括总则、计划和方案、抽样、检验、监督管理和附则共六章。
- 明确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范围、原则等,并规定了监督抽检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实施过程中抽样、检验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本规范。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按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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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主要食品原、辅料;